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4
03/02/2015
筆者相信,香港很多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認識他們的性別,以及做一些合乎他們性別的事情。即使很多父母打破了傳統的性別定型,接受男孩子可以玩「煮飯仔」,穿粉紅色衣物;又或是女孩子可以踢足球、砌模型,但家中的小男孩問其父母,可否如妹妹一樣留長髮穿裙子,父母的反應一般都會說「不」。
討論同志平權,往往忽略了雙性戀者、變性人和其他性傾向人士的權利。2012年11月立法會議員動議開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條文所指的性傾向包括的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有一個坊間較少提及的雙性戀。2013年1月同運組織向行政會議遞信,進一步爭取《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是希望將罹患性別認同障礙的變性人,都納入歧視法的蔭下。這場文化改革永不止於同性戀。
美國加州參議院於2011年4月14日通過「公正教育法案」(Fair Education Act),要求學校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正面宣揚對加州及美國有貢獻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並以他們作為「模範」。該法案於7月6日獲眾議院通過,並在州長簽署後正式成為加州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