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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尊重不同意見
認同與接納兩者之間意思相似,但卻又有明顯的分別。認同是與對方看法一致,贊同對方的立場;接納並不全然等於贊同,雙方意見可以有分歧,但可以彼此尊重,允許與自己不同的對方存在。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中,接納但不認同的情況是經常出現的。
沒有不能被冒犯的權利
篇按:本文是James Spigelman在2012年12月11日於澳洲的Human Rights Day Oration的講稿,講論背景是澳洲正要檢討的一籃子平等法中,有關以法律制裁中傷或冒犯等行為,在法理上並不合適。本文所翻譯的原稿,是經由ABC節錄。他於2013年在港擔任非常任法官。若想參考原文章,可按以下連結:
Line埋面書:手機及網上文化與倫理的對話
當有一天,在玩facebook的時候,你看見一個「交友邀請」,而那人正是老闆!「嘩!老闆有無攪錯,連我的facebook世界都要侵入!」而當時,你是身在辦公室玩facebook……
揭開民事結合的面紗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香港家庭的凝聚力不斷下降,婚姻問題愈來愈普遍,首先應該反省的當然是我們自己,究竟家庭在我們心目中佔了甚麼位置?因為最能建立或摧毀家庭的畢竟是家庭內各成員。
再見面 再研究 再上路
度過炎炎的暑假,又與大家再見面。
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自己到了大專任教,走馬上任變成了一個「通識達人」,時常要在「你又對,我也無錯」的討論之間來來往往。筆者愈來愈發覺「真理愈辯愈明」是帶有條件的:就是必須對問題有透徹全面的理解,掌握問題各方面的情況,你才能有辦法得到正解;不然就像人們批評通識科「只有吹水」一樣,大家只有沒完沒了的討論,對了解相關問題卻是毫無寸進。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