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幸福婚姻無價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2/2011

結婚,以前中國人稱之為小登科,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人生大事。除了是一男一女的「兒女私情」外,更是兩個家族的結合。現代社會的婚姻儀式不用拜天地以告神明,取而代之的是以「結婚誓詞」來向對方作出終身承諾。

以基督教或天主教儀式進行婚禮,牧師或神父會引領一對新人讀出以下誓詞:「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生不渝。」在婚姻註冊處舉行婚禮,一對新人在婚姻註冊官面前讀出的誓詞是:「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自己姓名)願以你(對方姓名)為我合法丈夫/妻子。」

若將兩者作一個比較,我們不難看到有明顯的差別。在婚姻註冊處舉行的婚禮只是男女二人功能性的結合,是政府承認的夫婦關係,可以享有政府為夫婦提供的福利;而基督教或天主教儀式的婚禮則在功能性的結合之外,再強調對對方的委身和無私的付出。儘管從法律層面看這段婚姻關係可以解除,但基督教或天主教對婚姻的看法卻是一份終生不渝的永遠承諾;除了不忠或個別的情況下,離婚是不允許的。

當然,我們不能單從結婚誓詞的內容來判斷婚姻關係的質素,終生的承諾也有落空的時刻。婚姻是基於男女二人相愛,再昇華的一種互動關係,它不單是法律上的關係,更是二人向對方的委身和託付,就算沒有法律上的限制也應該加以尊重。縱然世間事物每日在變,但只要二人均重視這份感情,努力維繫婚姻關係,「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可以做到的。

近日一宗離婚官司,女方獲判分得12億元巨額贍養費,她笑不攏嘴地表示「好開心」。這位女士只要恰當地使用這筆金錢,相信她和女兒的一生都能富足地過活,但物質的豐富並不代表心靈一定愉快,而金錢並不能換來真愛,亦不保證可以帶來幸福。12億元對絕大部分人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但我卻相信幸福美滿的婚姻關係是無價的。夫妻間有愛的話,鹹魚白菜也可以變得好好味。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願大家都有一段無價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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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與養貓:當喜愛遇上責任的思考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1/2026

近日有報道指北角有寵物店推出「出租貓」服務,每週800元另加保證金,試養一週後可歸還或購入,引發爭議。漁護署接報後已巡查該店,並提醒負責人遵守法例。動保團體指出,貓隻頻繁更換環境易產生壓力,影響健康,此舉變相鼓吹棄養。有議員表示,現行法例對出租動物模式存在灰色地帶;關注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表示對動物的福利有不良的影響。店方已刪除相關宣傳帖文。

這項「出租貓」的商業模式,在提供一種「試養」彈性的同時,也可能無形中淡化了飼養生命所代表的長期承諾。退貓機制的存在,究竟是一個讓準貓主謹慎過渡的緩衝區,還是一個令人輕易放棄責任的出口?這其中的微妙界線,難以輕易斷言。關鍵在於貓無法為自己發聲,也無從選擇。牠們的福祉,完全繫於人類一念之間。飼養的歷程本就甜苦交織——既有被依賴的滿足,也必然包含日常照料的瑣碎、健康支出的負擔,甚至面對牠們獨立性格時的些許失落。這份長期責任需要堅定的意志來維繫,往往是在沒有「退路」的承擔中,人與動物的相伴才得以深刻建立,同時意味著接受當中的不便與經濟成本。若對長達十數年的照顧尚存疑慮,或許暫緩決定才是對彼此負責的態度。真正的愛始於對生命的尊重與承諾,若條件未備,前往貓cafe享受與貓相伴,同樣能紓解對毛孩的喜愛,更能讓貓咪在穩定的環境中安然生活。讓我們在付出愛心之前,先學習承擔責任,這才是對生命真正的善待。


參考資料:

貓店推「租貓一周」 漁署巡查後删帖 動保團體斥助長棄養 署方:提醒倘違法會行動〉。《明報》。2026年1月14日。

學會超越眼前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9/01/2026

人生總有很多意外和困境,擺在我們眼前的往往有許多令人傷心、失意和憂慮的事情。惟有看得更深、看得更遠、甚至改變視線,我們才能在令人失落的處境中找到突破。

大埔宏福苑突如其來的驚天火災,不單令當中的居民悲痛,全港市民的情緒亦深深被牽動。雖然理性上大家都明白生活總要繼續下去,不能長期停留在痛苦和失落之中,但有些事是不會自然發生的,需要我們自身和他者的力量。今期《燭光》訪問了大埔區的教牧,分享在當日及未來如何關心災民和區內的需要;此外亦有資深的精神科醫生,分享如何協助那些連親友遺體亦無法確認的災民渡過困境和失落。

除了災民要超越眼前所見之外,所有人在日常生活其實同樣需要,例如我們每日接觸的新聞資訊和社交媒體許多真假難辨,需要我們花點心力去求證,否則很容易成為散播謠言的幫凶。此外,失控的社交媒體亦會為我們帶來很多不自覺的習慣,大家必須看深一點,否則難以抽身。做父母的亦很容易被子女眼前的功課和考試弄得頭昏腦脹,有時看深一點,改變一些方法,便可以為雙方帶來新的動力。

最後,教會群體亦須學會超越眼前。雖然較早前立法會否決了海外註冊同性伴侶在香港登記的制度,不少人對年青一代能否持守信仰價值感到悲觀,卻忽略了西方同運面對的反彈,以及讓會眾更深入認識此議題的逼切性。至於離婚和再婚的問題在不少教會仍未得到重視,作為教會的領袖若不改變視線,恐怕更難維護備受衝擊的婚姻和家庭關係,不能不察。

離婚再婚 教會為甚麼要關心

曾敬宗牧師 | 明光社董事
09/01/2026

作為基督徒讀者的你,當看到「教會為甚麼要關心」這題目時,你會想到甚麼呢?有沒有想過有甚麼人是教會不應該關心的呢?十惡不赦的人?迫逼信徒的人?曾叫我們受傷害的人?甚至會否是一位主內軟弱、在罪中跌倒的肢體呢?如果這位是「離婚再婚」的主內肢體,又如何呢?

離婚再婚者,在過去的婚姻關係中可能曾被傷害遺棄,也可能曾因有不成熟之處而傷害了配偶。不妨想像一下,倘若他們日後帶著創傷,甚至是錯誤的婚姻觀念再次進入婚姻時,夫妻二人將會面對怎麼樣的挑戰?會否給下一任配偶繼續帶來傷害?無論是在離婚或再婚時,他們的子女又如何?作為再婚的父母,懂得關心他們內裡的需要嗎?這些疑問,會否正是慈愛的父神在創造倫理秩序時,不許人離棄配偶,也不許人隨便再婚的原因呢?我相信父神在創造時的心意,總是為著祂所愛的人的最大益處⋯⋯一個至美善的心意!

若有基督教機構願意幫助離婚再婚的朋友,幫助他們梳理過去、建立正確的婚姻觀念、學懂如何為子女著想,相信大家都會認為是一件美事。若是主內的肢體,在神容許的情況下(例如:配偶離世、被配偶離棄或傷害甚至生命安全受威脅等)離婚和再婚,相信也會認同教會應該主動關心。可是,若有肢體在神不喜悅的情況下離婚⋯⋯遺棄配偶、傷害配偶,在有違神心意的情況下決意再婚的,教會又應不應該關心呢?這可算是一個大膽的提問。

教會回應的難處

我試試問問AI,它對這個提問的回應是「教會應該要關心,因為這是出於神的愛、憐憫和饒恕。」若再向AI表明離婚再婚是神所不喜悅的,是不合乎聖經教導的,這又如何呢?AI的進一步回應是「教會要有愛,因為我們處身於一個複雜和痛苦的墮落世界!」實在難得AI能對這個世界的狀況有如此的認知。然而,事情往往不是一句「要有愛」那麼簡單。

AI和我們有時或會將愛心和人情放得比神的吩咐更高,有時或會不為意地漠視了神的心意。但一個真正以神為「生命的主」的人,都應認定凡事都應按著神的話語而行。真理與愛心,不應是對立的!愛心的實踐應該合乎真理,發自真理。愛心實踐若脫離真理,沒有界線,就有機會變成亂愛、溺愛。神設立婚姻,在舊約由《創世記》開始,神就明確表明「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到《瑪拉基書》神亦表明祂「恨惡休妻和以強暴待妻子」。在新約《馬太福音》耶穌重申「人不可分開」的吩咐,更明言「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為妻子不貞,就是犯姦淫了」。到《哥林多前書》,保羅教導「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妻子不可離開丈夫。如果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聖經中還有很多經文,多次不斷表明——神對不符合祂心意的離婚再婚的不喜悅,甚至是恨惡!神的吩咐當然不能直接強加於未信者身上。但已信主——已公開表明神是他生命的主的人,若不是因著神所接納的因由,仍然一意孤行要離婚,然後又要再婚,教會又可以如何關心呢?教會如何可以在堅守神話語的原則下,仍能對應社會的狀況,關心在婚姻上曾受傷害或犯錯跌倒的信徒而不被誤會絆倒人呢?

倘若世上沒有「教會不應該關心」的人,問題會否並不在於教會「為甚麼要關心」或「應否關心」,而是教會「不容易關心」又或是「應謹慎地關心」呢?有時一些忌諱的背後,可能都有著多方不同的考慮。就如我有嚴重鼻敏感,很多人都建議我要多游水,說這運動對紓緩鼻敏感很有幫助,我相信這是正確的。可是,少有人知道我兒時因曾嘗過遇溺的滋味,今天心中仍對水存著一份恐懼,所以至今在游水一事上仍裹足不前。教會關心離婚再婚肢體時,也可能掛心會使人誤以為神容許隨便離婚再婚、以為教會沒有持守神的吩咐、沒有按聖經提醒處理內裡的罪。教會有這樣的考慮和謹慎態度,應是值得理解和欣賞的。

教會回應的可能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才准許你們休妻。」Eugene Peterson在The Message將「准許」這個字以concession —— 一個迫於無奈的「讓步」作演譯。聖經沒有明確表示摩西所做的是對與錯,至少耶穌沒有怪責他。摩西不是容許休妻,而是要回應當時以色列人的軟弱!摩西想要幫助保護那些無辜被休的婦女,免得她們被當作犯姦淫而被趕走的女子。摩西所做的是多行一步的回應,這也叫我多想一想⋯⋯教會今日如何在堅守神話語的原則下,又當如何以合乎真理的行動回應人的軟弱呢?

教會按著聖經,在確保教會有合神心意的秩序(一般譯作「紀律」)上確實有不可推缷的責任。但我們往往誤以為「紀律」就是施行懲罰,不過可能更準確的意思是教會應按著神的心意,挽回軟弱犯罪的肢體,幫助他們認罪後與神重新建立關係,恢復教會應有的秩序。耶穌確實在《馬太福音》表明「如果連教會他也不聽,就把他看作教外人(未信者)和稅吏吧。」但在耶穌的福音工作中,祂最關注的豈不正正就是教外人和稅吏麼?!他們正是教會需要關心傳福音的對象!當然,聖經也提醒我們在挽回軟弱不聽教會勸告、堅決犯罪的肢體時,也要小心不要被影響。同時,也要留心我們的見證,不能成為信心軟弱的小弟兄的絆腳石。

所以,我嘗試退一步換個場景去思想⋯⋯不少教會牧者都會為準備結婚的肢體作「教牧婚前輔導」。教會除了在講壇不避諱地教導聖經外,為了讓弟兄姊妹清楚明白,也會在婚前輔導要求列明「雙方必須已經信主」。當牧者遇到有肢體要與未信者結婚時,肢體若承認這是不合乎神的心意的決定,牧者當然應按著教會的指引,幫助他在神面前認罪承認自己的軟弱,與神重建關係。若那位肢體不認同聖經的教導,甚至鼓吹其他信徒仿效他而行,教會最終可能也要剔除他的會籍。不過,教會仍得緊記這不是一個懲罰,而是教會在表明所持守的同時,讓信徒知道這位「肢體」已成為一個「教外人/未信者」,是一個教會需要關心、需要挽回的福音對象。我知道有些牧者也會私下協助他們進行婚前輔導,以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問題。同時,也會在過程中幫助他們明白神在婚姻上的美意,甚至把握機會邀請未信的一方決志信主。事實上,也曾有肢體慢慢發現到真的不合適與未信者結婚。類似的處理方法,堅守聖經教導並按著教會指引在公開和私下分別處理,會否也可以思想應用在離婚再婚的弟兄姊妹身上呢?

記得在一些跨文化研究中,曾提到華人可能比較「容易將人和事混作一起」,將一個人在某一件事上的不同意見或錯誤選擇,等同於那個人的本質,這可能也阻礙我們學習實踐信仰。「關心一個人」並不等同於「接受這個人做神所不喜悅的事」。今日教會有監獄事工探訪關心囚友、有戒賭事工幫助沉溺賭博的朋友、更有戒毒事工等等,是十分好的開始!那麼,離婚再婚的肢體又如何呢?我相信只要教會堅持繼續正確地教導神的話語,同時留心避免造成其他人對教會的誤會,教會牧者仍可以繼續埋身牧養,在任何境況中同行。不是單單在旁陪伴,而是不離不棄地關心導引,讓他們可以重建以神為生命的主的關係。當然,當牧者眼見弟兄姊妹一意孤行做神不喜悅的事而難過,同時又很渴望能幫助他們、挽回他們時,難免會有一種「無間道」的難受……這或許就如耶穌對我們這些軟弱犯罪的人仍不離不棄時的心情。教會亦有可能因應教會不同的情況而不能將事情在隱密處處理,會否基督教機構的協助,正正是教會的一條出路呢?

結語

我們都記得犯姦淫謀殺的大衞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如何悔改、如何重新以神為主,重建與神的關係。是的,沒有任何人是教會不應該關心的!倘若離婚再婚的肢體,是被遺棄、被傷害的一方,教會更應主動關心!願神幫助祂的教會、幫助機構,一同成為既合乎情理又充滿愛的美好見證!

風雨同行又一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9/01/2026

回看2025

2025年耳聞由地緣政治引發的全球局勢緊張,以及目睹在香港發生的重大事故,加上切身所感受到的經濟不景,更讓明光社的同工知道,面對人心虛怯,時局變幻、充斥著謊言的世代,我們更要堅守立場,一如既往,說應說的話、做該做的事,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為主作燈臺。

回顧2025年,我們的工作充滿不少挑戰,在一直關注的議題中有兩項重大事件需要回應。首先,在2025年初財政預算案公佈時,政府以打擊非法賭博活動為由,邀請賽馬會就規範籃球博彩提交建議,實際上是與馬會聯手推動籃球賭博合法化。有見及此,雖然在現時的社會環境要喚起各界反對政府的政策殊不容易,但本著我們關心香港社會風氣的初衷,明光社仍然積極回應,推動「一人一信反對籃球賭博合法化」,並連繫友好召開記者會及透過網絡上的文宣,反對政府帶頭鼓勵賭博,罔顧對年輕人及家庭的禍害,可惜一如所料,籃球賭博合法化在現時立法會根本無力監察政府的情況下順利通過

此外,就終審法院要求政府需於2025年10月前,要為同性伴侶提供猶如婚姻福利和權利的替代框架,明光社致函政府反對以民事結合方式處理有關問題,並建議政府考慮以「緊密關係授權」或修訂「持久授權書」協助同性伴侶在私人範疇可以按個人的心意處理相關的事務。同時,我們呼籲公眾提交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的意見書,並促請立法會議員投票反對在多個關注團體共同發聲下,最終《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被大比數否決。

2025年明光社另一重點的工作是服侍家庭,因穩定的家庭關係對孩子成長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我們從2016年起獲基金資助開展為離婚或再婚家庭提供輔導服務,幫助這些家庭及其子女在面對婚姻家庭轉變時能順利過渡,但2024年計劃完結後沒有再獲資助。雖然面對沉重的經濟壓力,我們仍堅持繼續以相宜的收費提供婚姻、離婚、再婚輔導服務給基層家庭,令他們不會因收費太高而無法接受輔導,過去一年仍然能夠為56個家庭提供輔導服務,幫助他們從失敗及沮喪中重新站立起來,挽救婚姻並修復關係。亦增設了「愛的真諦」專欄,幫助夫婦反思如何持守誓盟。此外,2025年生命及倫理研究中研究題目「香港教會的家庭友善措施研究」,就研討會主題「家多一點——家庭友善在教會」探討教會如何幫助同工及會眾在事奉與家庭責任之間尋求合理平衡,鞏固家庭關係,成為美好的見證。

明光社

感恩過去一年在不同的場合感受到有不少的同路人,以及與不同的機構、戰友合作,彼此配搭服侍,讓人振奮。在明光社開放日有約一百位教牧同工、弟兄姊妹出席,為我們打氣;網上祈禱會與友好同心為社會禱告守望;而基督教性倫理峰會2025,我們一直都是合辦機構之一,第六屆主題是「迷失在粉紅泡泡之中」,繼續以體驗的方式,讓年青人透過使用虛擬交友Apps了解當中所隱藏的謊言,服侍面對充滿挑戰世代的年青人。我們亦與友好機構合作舉辦暑期褪網2025 - 親子無手機晚餐,推動家庭專注彼此的互動與溝通,共同營造溫馨的家庭氛圍;明光社又第一次參與Oneness Conference 3.0,透過一起商討當日的程序和擺設攤位,與不同的教會、神學院、機構交流,尋求彼此協作的契機。感恩在不同的事工中,都能遇上同路人,讓我們更有理由堅守主所託付的使命,因為在這社關路上我們從不孤單!

展望2026

明光社

如何將明光社的異象與使命傳承下去是我們未來三年的重要工作,因為董事會與我已有共識,我將不遲於202812月退下來。因此,加強對同工的培訓,讓所有同工在本身負責的範疇可以獨當一面,並與其他範疇的同工及友好機構協作,是我們努力的方向。過去幾年,我們透過與基督教機構協會不同的成員機構交流合作、在暑假期間派同工往友好機構作兩星期的交流學習,以及更多參與研討會和課程,擴闊了眾同工的視野。未來這仍然是我們努力實踐的方向,期望在不同的社關項目能與不同的機構及個人合作。此外,明光社近年擔任香港基督教機構協會的秘書處,亦是希望為眾機構和堂會的加強合作盡一分力。

明光社

當然,我們的初心不變,會繼續在中小學推動性教育、傳媒教育和生命教育,目標是突破2025年的四百多場,讓更多年青人有機會在這個資訊氾濫成災、真假難辨的世代,可以有機會聽到與主流價值不同的聲音,為他們可以明辨是非、敢於與別不同打下基礎。

明光社

此外,為面對離婚再婚挑戰的家庭提供輔導及再思婚姻的意義,以及繼續關心我們在疫情期間開始接觸的基層家庭,仍然是我們的負擔。在香港和世界充滿異常、價值混亂、倫理道德備受衝擊的年代,我們但願能夠努力活出信仰的真諦,按上帝給我們的良知和感動,在時代的洪流之中做個敢於正常說話的正常人,希望大家能繼續與我們同行。

那些錯過,但不遺憾的人:從12個不完美的關係中,看見成長的勇氣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11/2025
專欄:好書推介

多年前,電影《春嬌與志明》有一個經典對白引起不少人的共鳴:「一世人流流長,總會愛上幾個人渣」。當初甜甜蜜蜜地開展關係,原來對方並非自己想像那般美好,逐漸發現浪費了多年時間、感情、金錢在一個人渣身上,但要瀟灑地「止蝕」離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台灣作家「冒牌生」收集了12個真實的情傷故事。這12個故事也反映出台灣社會的不同面貌:有異性戀,也有同性戀;有進入婚姻的,也有同居關係;有長距離戀愛,也有異國婚姻;有靠交友APP認識的,也有青梅竹馬一同成長的。當中有人真的不幸愛上人渣,也有人只是遇到一個不適合自己的人,但不論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只要投放感情在一段錯誤的關係,都一樣會受到傷害。

作者帶領讀者走進情傷現場,不是要我們沉浸在痛苦中。他在每一個故事後面,都附上深刻的反思與實用的建議,教讀者如何避免遇上錯誤的人,以及如何從傷痛中站起來。他希望告訴讀者——不用為了錯過某些人而感到遺憾,因為上天正在幫你清理關係,讓你把時間與精力留給真正真心對待你的人。

以下引述了書中一些對愛情的看法,相信無論你現在與誰處於什麼關係,都是一些值得我們參考的提醒:

  • 不要交往的三種人:
  1. 讓你瘋狂掉眼淚的人
  2. 明知道你在哭、在生悶氣,卻繼續證明他是對的人
  3. 吵架會動手的人
  • 決定你價值的人,不是他,而是你自己。
  • 用戀愛腦發展事業,用事業腦發展愛情。
  • 婚姻不是幸福的捷徑,學習才是你的籌碼。
  • 看人不能只看外貌和家世,更要看彼此的價值觀。
  • 沒有任何的愛值得你委曲求全。
  • 別把對方當成生活重心,要有自己的愛好。
  • 愛情這種事情,就是在一邊犯錯一邊學習,直到你遇到了一個願意彼此試錯,彼此包容的對象。
  • 原來結束一段感情,不止是和對方分手,還是和過去的自己、被愛過的自己告別。
  • 懂得自省是療傷的第一步,但你必須了解,一段關係的結束不是你一個人的錯。
  • 有些人的功課是學會愛自己,有些人的功課是學著再愛一次,還有些人的功課是學會放手。

再婚的甜酸苦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11/2025
專欄:好書推介

明光社關注離婚與再婚這個議題、以及輔導離婚和打算再婚的人士已多年,有些感慨的是一些教會對相關議題的關注仍然不足,或者覺得這是燙手的山芋而不願意積極面對。其實除了有關教義和教會紀律的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有關生命的問題,根據我們多年服侍的經驗,當中涉及不少甜酸苦辣的故事,當事人經歷的掙扎,往往不足為外人道,雖然未至於個個都對人歡笑背人流淚,但有苦自己知卻並不希奇。本書是一本著重理論與實踐同行的書,除了教導離婚人士如何面對另一段婚姻,避免重蹈覆轍。亦提醒計劃再婚的人士既要先做好個人的預備,也要為雙方的適應作好準備,而其中不能忽略的更是雙方子女面對的挑戰。本書輯錄了不少當事人的小故事,讓讀者可以稍為明白他們的處境。

兩個離婚再婚的人相處已經不容易,若再加上雙方的子女便更加不容易,有時就算大家很想努力做好,但由於一些先入為主的看法,或者大家將問題埋在心內而令對方誤會,結果影響了大家的關係,令人惋惜!離婚是令人傷痛的經歷,但更痛的是我們沒有在錯誤中汲取教訓,希望本書一些專家的提醒、過來人的經驗,可以成為面對離婚再婚困擾人士的一個小小幫助。

若果大家願意更多了解如何為再婚人士進行婚前輔導,可以參加有關的一日訓練,詳情如下:
再婚不再分「基督徒再婚婚前輔導」技巧訓練課程 | 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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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如何影響人際關係及婚姻觀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1/07/2025

原生家庭是每個人學習及成長的第一個場所,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關係,以至家庭的一些習慣及傳統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塑造了各成員的性格、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與人的關係,這篇文章將談談原生家庭對於一個人的人際關係及婚姻觀的影響。

食飯與人際關係

一對初相識的夫婦邀請我到他們家裡吃午餐,這個突如其來的邀請令我有點受寵若驚,當然立即答應,他們預備了豐富的烤羊肉及焗雜菜,跟主人家一起享受完美味的午餐後,便一邊享受甜品,一邊閒聊,當我問他們為甚麼會接待一個初次見面的人到家裡用膳時,才知道原來這是女主人的家庭傳統,她爺爺及爸爸都是牧師,她哥哥也是牧師,自爺爺嫲嫲那一輩開始,他們都會按聖經的教導,接待客旅到家裡吃飯,這個做法已經成為他們家族的傳統,到她女兒已是第四代了。只需要一餐飯便拉近了我們的距離,彼此多了認識及了解,促進我們之間的關係,他們經常這樣做,因此收穫了很多珍貴的友誼。

我另外一位相識了30年的朋友,她從來都不會邀請我或任何人去她家作客,因為她媽媽有潔癖,擔心客人會將病菌帶回家,還要求每個人回家後要立即洗手洗腳換衣服,即使她因為經常使用有酒精的消毒液而導致有主婦手,她媽媽也不肯改變這個做法,我這個朋友也學習了媽媽的做法,與朋友外出食飯時一定要選高級餐廳,她認為這樣才可以保證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剛坐下,她便會拿出一大包消毒濕紙巾將整張枱抹一遍,再用滾水將所有碗筷沖洗一遍,然後要求朋友用消毒液抹手後才開始吃飯,由於她的這些要求及做法,令朋友們都很有壓力,導致她只有很少的朋友。

在原生家庭學到的待人接物處事方式,往往會延續到一個人成年後的人際關係中,孩子透過觀察父母/祖父母如何接待客人在飯桌上參與溝通,可以培養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技巧人際關係中有一種吸引力法則,人們會不自覺地喜歡與自己價值觀及興趣相近的人,所以那些願意開放家庭接待朋友的人,自然會吸引那些很願意接待人的人,而這類人的人際關係自然也會較順利。

蒸魚與婚姻觀

靜宜很喜歡吃蒸魚,她有一個習慣,就是會將一條魚斬開一半,之後才拿去蒸,我好奇問她為甚麼要這樣做,她說她也不知道,只是跟隨嫲嫲的做法,以為必須這樣蒸魚。嫲嫲告訴靜宜,他們以前是住在小艇上的水上人家,由於艇上空間小及狹窄,當年用火水爐煮食,不能用太大的鑊,否則鑊容易失平衡傾倒,引起火災,家家戶戶都因此用細鑊,不過由於鑊太小而無法原條魚蒸,水上人便會先將魚斬半,然後才放入鑊去蒸。靜宜現在所用的鑊比當年所用的大超過一倍,放原條魚入鑊蒸綽綽有餘,她亦早已不再用火水爐了,根本不存在擔心煮食鑊傾側引起火災的問題。

怎樣蒸魚是小事,只是,我們對於家庭中的一些習慣及教導,長大後如仍未能獨立思考,則可能會耽誤自己一生的幸福。欣欣家裡很有錢,有十多層樓收租,她父母自小灌輸給她的觀念是,一定要嫁給一個比自己更有錢的男人,否則,那人跟她結婚大有可能是貪圖她的錢,而非真心愛她,如跟這樣的人結婚,婚後她不但要養他,倘若離婚還要分他一半身家及支付贍養費,非常不化算。因此,縱然欣欣曾遇過幾個非常好的男士,也談過幾場戀愛,可惜,每次都是因為對方的財富不及她,而未能走到結婚這一步。古人認為婚姻講求門當戶對,「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雖然有它的道理,但不是每段婚姻雙方都要具備旗鼓相當的財富才可以幸福,一段婚姻是否幸福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對方的性格、人品、興趣及價值觀,還有大家對未來的生活規劃及期望是否一致等,經濟只是其中一項條件,並非唯一。欣欣的理想生活很簡單,就是能遇到一個心愛的對象,結婚後能生兒育女,可惜,她今年已經48歲,生育恐怕是沒有可能了,結婚則仍有機會,只是,不知道未來她是否能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

那麼,欣欣是否要抱怨父母,導致她將近半百歲仍是單身事實卻不然,因為每個人要為自己的決定及行為承擔責任年幼時,很多決定都是父母為我們做的,但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便應該懂得獨立思考。對於父母及祖父輩的一些教導及祖訓,需要有所覺醒,才能去蕪存菁,分辨哪些原生家庭的教導能帶給自己正面影響,將之保留甚至將之變成代代相傳的家族傳統;至於那些造成負面影響的教導,作為成年人則要有勇氣作出割捨及改變,學習新的知識,並有新的作為和行動,不再受原生家庭絆。

學習取捨和承擔後果

當我們能意識到父母的某些教導及做法,受他們那一代的社會、文化及歷史背景影響,那些對於他們是有效的,他們將曾經成功的經驗傳授給我們,是希望能保護我們,免我們受到傷害或走冤枉路,他們的原意是好的;但時代不斷在變,他們的一些做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因此,我們只需聽聽就算,不要將之視為金科玉律。至於如何取捨,全憑我們自己決定,然後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不能總是將責任推給我們的原生家庭。

合法賭波──負債人生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1/06/2025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當,走到盡頭,卻通向死亡。」
(箴言十六25《環球聖經譯本》)

「我曾經熱愛觀看足球賽事,但現在看足球賽事,內心猶有餘悸。」阿俊(化名)自賭波合法化之後,也一嘗賭波的滋味,不料愈賭愈大,最終欠債累累。

由熱愛到有餘悸的足球

足球本是一項健康的運動,但對阿俊來說並不健康,還留下深深的陰影,至今揮之不去。原因是足球不單令他失去金錢,也令他失去未婚妻。阿俊一向沒有賭博的習慣,他只希望預備更多金錢為日後結婚、買樓之用,他才由熟悉的足球開始接觸賭博。「我不懂六合彩,也不熟悉賽馬;但我有觀看足球比賽,略懂看輸贏,於是我就靠這少少認識,去接觸賭博。」他續稱,「睇波」變成賭波不單因為認識,而且因為容易。他從來沒有進入投注站,環境陌生令他卻步,而賭波不需要他親身進入投注站,他說:「我只要有手機,便可以用APPS合法地賭。再者,差不多每晚都有足球比賽,每天投注都可以。」起初,阿俊投注很保守,不敢投放太多金錢,用玩、試的心態去接觸賭博,可是後來愈賭愈大。他說:「因為太容易賭,逐漸形成了心癮,每天都很想投注,投注金額愈來愈高。」六合彩每星期開彩兩次,但足球每天都可以投注,令他每天沉醉賭波,因為貪念而一發不可收拾。

甜蜜初衷變分離收場

他起初希望與未婚妻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而賭,然而最終的結局是拆毀了未來的家庭。賭波的結局讓他輸掉辛苦儲蓄而來的「老婆本」,大概一百萬港元,令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當未婚妻知道我賭,並欠下巨債時,她很擔心,最終離開了我。」他感恩仍有家人對他不離不棄,先幫他重組債務及規劃未來的還債之路。現在,他每月的工資都由家人管理,家人只給予他基本的開支費用,其他額外的支出實報實銷,直至還清所有債務為止。問他會不會再賭?他說:「現在我根本沒有錢再賭,要到我還清所有債務,重拾自由時才知道自己的定力。不過,回首這段痛苦的經歷,每天節衣縮食去償還高昂的利息,我也不想再次經歷同樣事情。」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他的姐姐主動邀請他返教會。雖然阿俊聲稱並未相信,但他每星期恆常地去教會,內心有一份平安,相信天父一定有祂的時間及帶領。現在有教會弟兄姊妹與他同行,給他幫助,讓他不感到孤單;通過教會分享的見證,他更體會到賭的禍害。現在他希望能盡快償還所有欠債,起來重新走下去。

中三初次賭馬

外表斯文、沉默寡言的阿明(化名)沒有想到有一個難以擺脫的惡習──賭。自中三起,他因一個「貪」字,跌入賭的陷阱。儘管他多次希望擺脫賭的引誘,掙扎過後,仍是賭。直至今天,他喜悅地與人分享:「我自去年11月至現在都沒有再賭了。」阿明接近50歲,半生都在賭,最終因為上帝的大能把他拉回來。

阿明中三時見到同學賭馬,他也花了數十元下注,結果贏了數百元;他以為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故一直賭下去,直至去年11月。旁人不禁問:為何中三可以進入投注站?原來當時有相熟的成人專門替學生下注。貪心、容易投注、容易「贏錢」……以上的誘因令他一生沉迷其中。「我買馬,買10次贏6次。」當時的他可真豪氣,以為幸運永遠陪伴他;然而這些日子總會有一天結束,他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欠債。

賭到說謊的人生

不單在香港賭,阿明更去澳門賭場,把辛苦積蓄得來的金錢全部捧到賭枱上。他試過拿著一萬港元過澳門,最終輸了9,000元,但他並沒有受到教訓。返港後,他繼續儲蓄,然後又去澳門。輸也繼續賭?他說:「因為我不服氣,所以要再賭,贏回失去的。」就是這種心態,無論贏或輸,總會找到原因繼續賭下去。後來,他去了佈道會,信主了。他知道耶穌不喜歡賭,他開始掙扎,最後還是力不從心,繼續賭。在2021年,他認識一位朋友,這是他欠債之始。這位朋友視阿明如親弟弟,當阿明說「結婚」需要用錢,朋友毫無猜疑借錢給他。誰料這是謊言?他把借來的錢用在賭博上,當然全部輸光了,他展開欠債之路。

祈禱得勝

阿明的工資全由太太保管,他根本沒有餘錢還債,他唯有向太太坦白,好讓她幫忙。太太聽了這個消息之後,立時感到徬徨與驚慌,因為她當時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一個賭徒。愛主的太太唯有祈禱及尋找教會幫忙,最終找到「戒賭牧師」的教會。他回想賭博的經歷,他說:「我一直都有賭馬,愈賭愈大,有時一次過花5萬元來賭。除了賭馬,我也賭波,我見同事下注,我又一起加入。原來很易玩,於是就玩在一起。」以往,喜歡「睇波」的他一直沒有想過賭波。賭波合法化後,他開始嘗試,加入賭波行列,並一直投注,直至去年11月。問他為何有這轉變?他說:「我與太太多了追求神的話語,聽了很多見證分享。但是,我也不是突然不賭。我信主後,一直不斷減少賭博;我知道錯,但我按捺不住!首先,我由每週賭10次變成賭3次,慢慢減少至現在不再賭博。」在教會,跟弟兄姊妹聚會後,一起吃飯,一起傾談,一起守望;有家人、教會的支持和見證,愛令阿明軟化。「現在我每晚都與太太一起祈禱,望上帝取走心中的貪念和心癮。靠自己很難,惟有靠主,才會不賭。現在我多了親近神,返主日學,唱詩歌,期望能學像耶穌。」

為下一代守望

自賭足球博彩合法化後,馬會從年頭到年尾都可讓市民參與賭博,週末更可連續賭博50場賽事。足球博彩自2003年8月開始,賽馬會的投注額已由2003/2004年度的160億元,增至2023/2024年度的1,603億元,成為歷史新高。若籃球博彩也合法化,相信香港會有更多青少年成為賭徒,請我們一起為下一代守望祈禱。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9-6-2025

 

一切由「家」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家是許多人最後的避風港、最重要的支柱,但家同樣可以是許多人的風暴中心、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原生的家庭對於一個人在性格、心理和習慣的形成影響深遠,包括影響他們婚後與配偶的相處、以及養兒育女的方法。因此,認識自己、了解原生家庭的特點,對如何建立自己的家庭、為人配偶及父母應抱持的態度有很大幫助。作為一個永遠不會完美的配偶和家長,不要為配偶和子女定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損害彼此的關係。

當然,為人父母並不容易,面對深受互聯網和手機影響、以及在性解放與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文化主導下成長的新一代,跟父母成長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差異,當彼此出現分歧,要謹記作為父母是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愛之深、「學」之切;今期《燭光》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迪、分享一些心得。而作為信徒,除了學會相處之道,更重要是明白上帝對婚姻和家庭的心意,明白一些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規範和設計,不是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為了守護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不會那麼容易受外界的風暴和挑戰所侵害。

當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要改變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甚至將生兒育女當成像領養寵物,可挑選優良基因,只看重成年人的喜好和慾望的時候,捍衛美善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來得更為重要,必須讓人明白婚姻又豈只涉及個人的權益與福利,這不只是宗教信念,而是會對兩性關係、兒童福祉甚至社會制度帶來深遠影響。當LGBTQ的文化傳播愈來愈快,教會群體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如何做到接納人而不認同錯誤的倫理觀,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原生家庭對夫婦親密關係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2/03/2025

志明在三兄弟中排行最大,父親經營零食的批發生意,需要經常到海外與供應商傾談合作及取得產品分銷權,由於父親經常不在家,以致和三個孩子的關係較為疏離,在志明的記憶中,父親很少抱他們,只會偶然間關心他們是否夠錢用。媽媽由於要照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不穩,經常以打罵的方式管教他們三兄弟。家人間欠缺親密互動,如擁抱及對家人的關心問候,令他們習慣了不會表達情感的需要,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去。

轉眼間,志明亦長大及成家立室,只是婚後幾年,太太總是覺得他不夠愛她,志明覺得很冤枉,他明明很愛太太,將每月的薪金交給太太,志明不明白為何太太仍不滿意。志明的太太來自一個很溫馨的基督教家庭,她是長女,有一個妹妹,家人間事無大小都會分享,早上見面會說早晨,睡前會說晚安,家庭氣氛總是熱熱鬧鬧,大家有說有笑的,當初志明也是被太太的家庭氣氛所吸引,希望婚後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可惜,事與願違,他期望的溫馨家庭沒有出現,反而是經常遭到太太投訴,覺得他對她的需要漠不關心,有衝突時又不肯面對,一直逃避,有時甚至一走了之。太太期望志明能像她的原生家庭般,凡事都有商有量,有甚麼便說出來,夫婦二人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生家庭與情感親密關係的建立

志明無法滿足太太的情感需要及逃避衝突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他的原生家庭所影響,在缺乏親密連結的家庭成長,令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表達愛;心理學研究顯示,在四種家庭成長的孩子,長大後會缺乏表達及建立親密感的能力。

第一種:缺乏穩定的生活及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

0至6歲是建立個人安全感的重要時期,如果這段時期,父母總是不在孩子身邊,並將他交給爺爺嫲嫲、公公婆婆、親戚、鄰居或傭人照顧,由於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孩子剛與照顧者建立關係後,很快又要面對分離,然後再適應新的照顧者,這種不穩定的關係,令他的情感及依賴需要無法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是不被愛、不被重視及沒有價值的,亦對未來充滿焦慮,欠缺安全感,無法和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以致他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與人建立親密感。

第二種:需要及感受長期被忽略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及需要,例如向父母說晚上不敢睡,擔心有賊人,有些父母會覺得孩子的擔心毫無理由,所以不予理會,只叫他不要擔心快去睡,明天才有精神應付考試等等。又例如孩子在學校被欺凌感到很難受,孩子告訴父母,父母只覺得這是小孩子間的小矛盾,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不予理會,更告訴孩子做人要勇敢些,不要因這些小事而哭啼啼,甚至有些父母會反過來指責孩子,覺得是他做錯事才會被欺凌,否則為甚麼其他同學都沒有被欺負。孩子如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需要及感受會長期得不到回應,漸漸地,他便不再將需要和感受說出來,避免失望,和父母的關係也不會親密,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培養親密關係。

第三種:父母的情緒不穩定

父母情緒穩定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知道做甚麼事會有甚麼後果,例如,讀書成績好,父母便會開心,會獎勵他可以看電視一小時,他搗蛋,父母便會生氣,他有可能被罵或被罰,一切都是可預計的。但是,對於情緒不穩定的父母,他們的情緒及行為是無法預計的,這一分鐘情緒穩定,下一分鐘卻無故勃然大怒,覺得家裡的問題都是因孩子而起,用很負面的說話罵孩子,說他是「掃帚星」、「陀衰家」,將孩子貶得一文不值,這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哪些行為惹怒了父母?每日都戰戰兢兢地惶恐度日,他會盡量逃避衝突,即使與父母有衝突,為免進一步激怒父母,也會盡量息事寧人,逃得遠遠的,由於要避開父母的情緒而長期避開父母,他與父母的關係變得疏離,更不可能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

第四種:父母有暴力傾向

有些父母受某些觀念影響,如「玉不琢不成器」及「棒下出孝子」,認為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是為他好,於是,孩子稍有出錯,便會或打或罵,在這樣管教下成長的孩子,因為擔心被責打,所以很害怕犯錯,他會盡量滿足父母的期望及要求,對自己的需要則有所忽略。有些被父母長期虐打的孩子,為了生存,會對痛楚的感覺及感受變得麻木,只要一接觸到情感及感受,他便覺得很痛苦,因為原本應該愛他及保護他的父母,卻是傷害他最深的人。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變得缺乏同理心,在婚姻關係中亦很難滿足配偶的情感需要,他缺乏情感的接收及給予能力。

 

擺脫原生家庭影響,重塑幸福婚姻

透過認識我們的原生家庭,可以對我們的性格及做事方式,如面對衝突時的回應,有更深了解,從而作出改變,不再容讓原生家庭的過去,影響我們的未來。志明與太太的原生家庭氣氛很不同,一個冷漠,一個溫馨,夫妻性格不同以致互相吸引,結為夫妻。一對夫妻在很多事情上的差異,可以是幸福,亦可以是不幸,要看你是聚焦在分歧帶來的衝突抑或分歧帶來的成長;兩人的不同之處可以豐富個人的思考向度,帶來成長及進步,但亦可以帶來矛盾衝突,全在乎你怎樣看待。志明面對衝突時,一直逃避,避而不談,這很可能是害怕觸碰他的情感陷阱或情緒按鈕,他擔心無法處理狀況會令自己顯得無能,他討厭無能的自己,因此無法面對,並選擇一走了之、冷對待、淡化、淡忘,以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忘記跟太太的衝突。經過輔導後,志明明白到衝突事件是不會被忘記的,這些長年累月積壓下來的問題不去處理,會嚴重破壞夫妻關係,使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離冷淡,沒有溫度,若加上外來的試探引誘,這段婚姻恐怕要走到盡頭了。因此,志明在輔導員的幫助下,學習面對衝突及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基督徒的他們,可以從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6至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的教導中學習,明白到衝突令夫妻間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人之常情並非犯罪的表現,但若不斷累積怒氣及不饒恕,便會令魔鬼有機可乘,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令愛侶變成怨偶,因此,他們遇到衝突時,會先了解衝突的原因並盡快處理,尋求修復關係的和解之法,重建親密的婚姻關係。

聖經如何看婚姻及家庭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5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再次上台後,他的一些處事手法確實叫人不敢恭維,但無疑他上台後,一些價值觀得以撥亂反正,他先令聯邦政府機構只提供男或女的性別選項,又停止簽發性別中立「X」選項的護照,及限制19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性別轉換的治療。然而,在當地竟然有教會對以上的政策表達批評與攻擊。在香港,立法會早前討論並通過一項名為「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有人會疑問「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制不是在香港一直存在嗎?為何還要討論及通過這樣的議案?此文不會敘述爭議的內容及背景,讀者可以自行翻查資料。然而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正反映當代價值觀已在不知不覺中被動搖及變質。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應回到聖經去尋找婚姻及家庭的本質。

從創世看婚姻的起源

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上帝在創造亞當後感到:「那人獨居不好」,遂以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作為「幫助者」。上帝這樣做,並非只為解決孤獨問題,而是要見證婚姻是上帝主動賦予人類的恩典設計。當亞當第一次見到夏娃,便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這顯示夫妻關係的本質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而一男一女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建構夫妻關係的獨一設計,這樣的組合才能成為完美及真正的「一體」。

從聖經看婚姻家庭的特質

閱讀聖經可以讓人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特質:家庭是由血脈相連的成員組成,救恩與信仰可以透過家庭傳承下去,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以一夫一妻作為基礎,一位家庭成員對上帝的信心,可以令其他家庭成員獲拯救,以及夫妻之間應彼此相愛,二人可互補對方不足。

家庭成員間血脈相連
上帝賜福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此使命是要透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才可以實現。生育不僅是繁衍後代,更有「教養」的責任,以培育兒女活出上帝的形象,才可以代代相傳去治理大地(申六6-7)。當我們閱讀聖經家譜時,雖然會覺得有點冗長和沉悶,但它卻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家庭是傳遞救恩、信仰的載體,上帝透過家庭血脈實現救贖,從救恩的歷史可見,上帝先呼召亞伯拉罕,然後以撒,以撒又生雅各,雅各生的12個兒子成為了以色列民族的12支派,最後由以色列開始繼續傳揚救恩,全部都是一代接著一代,血脈相連地發生。

一夫一妻是上帝恩典設計
聖經明確以「造男造女」(創一27)一夫一妻作為婚姻基礎。舊約中如亞伯拉罕、雅各,他們雖然都是一夫多妻的案例,但上帝只會按「原初設計」,即一夫一妻作為家譜的延續,家譜中只會承認一個妻子的後代。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作為一夫一妻的典範,後來上帝降下洪水滅世,希望世界從新再開始,當時的新世界也是僅存「一夫一妻」的家庭(創七7),就是挪亞與其妻子,三個兒子與他們妻子的家庭。

救恩以家庭作單位
聖經的記載,救恩是以家庭作為單位的,聖經不乏「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例子,如上帝因為挪亞的義,他的全家都可以因信進入方舟(創七1),聖經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是否義人,就是因為挪亞的義,他的一家八口都可以進入方舟,可見上帝著重家庭,而上帝只會承認挪亞的唯一妻子、兒子及媳婦作為家庭單位裡的成員。

活出基督的家庭
以弗所書五章22節及25節分別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經文道出夫妻關係的更深一層意義,就是彼此要相親相愛,互補成全,以至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一早已定了男、女在家庭的位置與規律,不容許顛倒混亂。當人們見到丈夫與妻子相親相愛的樣式,就可以將榮耀歸於上帝。家庭是上帝喜悅的,耶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婚禮中發生,當天耶穌出席一男一女的婚宴,並把水變酒,以象徵上帝對這個家庭的祝福。

總結

男人和女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因為上帝造男亦造女。一個家庭若只有男性的角色,子女會缺乏女性角色作模範;相反若家庭只有女性的角色,子女亦會失去學習男性角色的機會。Katy Faust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母親後來愛上女人,她在書中道出在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中成長的感受,及與父母一起生活的重要性,父、母的角色缺一不可。Faust稱:「在母親身上,我學習到能夠看到問題的各個方面,並同情他人,故此在解決衝突時,我會受母親影響而看到每個人的觀點並理解每個人的掙扎。在父親身上,我學習到信心,當我走進一個眾多男人的房間,我能堅定地與他們握手,並直視他們的眼睛。」雖然父母積極參與,令Faust在父母身上都繼承了美好特質,但她不諱言,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可怕的事情,她和媽媽關係密切,但亦只能視媽媽的同性伴侶為朋友。故此,男、女的形象都是上帝所賜,家庭中必須具有這兩個形象才算是合一、完整的家庭。面對多元婚姻定義的衝擊,我們應著重聖經的根基與教導: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不可因社會制度變遷、個人喜好而更改。我們要堅守上帝從創世所設的家庭規律: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5/01/2025

原生家庭像DNA,無形地影響著婚姻

原生家庭是指每個人自小長大的家庭,當中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一些三代同堂的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包括明言或潛藏的規則、價值取向、生活習慣、角色、責任、權力分佈、溝通、情緒表達、衝突處理及傳遞愛意等方式,每一個家庭成員均受到以上模式所塑造。俗語有云 :「有其父必有其子」,每個人的性格、思想、行為和態度都或多或少帶有父母(原生家庭)的影子,它們就好像我們的遺傳基因(DNA)。原生家庭的影響在兩個人結婚後會更明顯地浮現出來,筆者在輔導的過程之中曾遇到不少這樣的個案。

例如有一位來自幸福家庭的女士,她與原生家庭的家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兩個哥哥及一個妹妹的關係都很好,家人會互相幫助,即使有衝突也會拿出來討論,尋求解決辦法及和好,很珍惜家人間的親情,每逢節日或家人生日,都會一起食飯慶祝,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很有自信及性格樂觀。她的丈夫卻相反,丈夫的原生家庭,爸爸有賭博的問題,媽媽情緒不穩定,經常無故打罵他們兩兄弟,爸爸沉默寡言,基本上不大理會他們,不會打他們兩兄弟,但亦不會阻止媽媽打他們,因爸爸覺得媽媽打孩子都是為了教好他們,而爸爸媽媽亦經常因為錢銀問題爭吵,兩兄弟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生活,有甚麼需要都不敢說出來,生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惹來媽媽一頓毒打。丈夫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性格變得孤僻及沉靜,為人亦較為悲觀,除了和弟弟的關係比較好外,一家人的關係都是較為疏離。

他們兩人因為性格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他們結為夫婦,婚後這些原生家庭的影響慢慢地浮現出來,造成彼此的關係疏離及隔膜。妻子有感丈夫遇到問題時不會和她商量,凡事都自己決定,不像她的原生家庭那般凡事大家有商有量,當兩人發生衝突時,丈夫多數會選擇沉默及逃避,不肯正面解決問題,她經常要猜測丈夫的想法,令她感到很累及沮喪,加上丈夫為人敏感及情緒化,令她感到很難與他有效溝通,她很渴望丈夫能像她的爸爸對待媽媽那樣,主動關心她及表達對她的愛意,生日時會主動安排慶祝活動,而不是像現在這般,需要她提醒丈夫才記得她的生日,還要自己訂位才能一起到餐廳食飯慶祝,漸漸地她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萌生離婚的念頭。丈夫卻覺得他們的婚姻很好,沒有問題,很少吵鬧,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有責任感和顧家的丈夫,比起他父母的婚姻好千萬倍,直至太太提出離婚,他才如夢初醒,驚覺原來他和太太對婚姻生活的期望有著這麼大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都是無形中受到大家的原生家庭的影響而不自知。

原生家庭像未剪的臍帶,造成有形的影響

明光社

有時原生家庭亦會直接影響一段婚姻,這是由於夫婦雙方或其中一方仍未在心理上或情感上離開父母,對父母仍有很強的情感依賴,他們的關係就好像未剪斷臍帶的孩子和母親的關係,一切需要仍要靠母親供給,這就是所謂的「媽寶」。這類人在生活各方面仍未能獨立做決定,仍好像結婚前,凡事尋求父母的意見,當配偶的意見與父母的意見不同,本來應尊重配偶的意見,但媽寶卻仍好像婚前一樣對父母的意見言聽計從,覺得父母不會害自己,都是為他們好;長此以往,配偶會感到自己的地位每每不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心中覺得不忿及不公平。其中一個個案是,丈夫的父母希望他們婚後可以住近父母方便互相照顧,妻子希望可以搬去校網較好及較近工作地點的地區,丈夫最後決定於父母居住的屋苑購買一個兩房單位,父母亦拿出50萬元借給他們作為樓宇首期,妻子並不同意,覺得丈夫的決定非常不尊重她,她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低,加上她不能決定居住地點但卻要協助供樓,覺得很委屈,丈夫卻覺得太太斤斤計較,不懂感恩,這件事在他們的婚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隨著時間的過去,丈夫凡事聽從父母忽略太太意見的做法,最終令太太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她覺得丈夫的父母就好像他們婚姻中的第三者,處處介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令她成為這段婚姻中多餘的人。

舊約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樣的經文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十九章4至5節也在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有關休妻的提問時被引用,「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見,夫妻二人在婚後要脫離父母,過獨立的生活。這並不是說婚後不需要理會父母,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配偶的意見應先於父母的意見,這樣,夫婦才能同心經營這個新家庭。而作為父母的,當子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立室,便要懂得放手,與子女建立一條清晰的界線,除非子女主動提出需要幫忙,否則,應盡量避免干預他們的生活,容讓他們可以真正的獨立。

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家庭應該是子女的溫室,奈何在有意無意之間,不少家庭帶給子女的卻是傷痛經歷,這些負面經歷伴隨孩子成長,有可能影響他們日後的人際關係,甚至出現精神或心理障礙。為了不讓童年期的負面經歷蠶食人生,我們該如何幫助自己,又如何成為其他受傷之人的同行者?明光社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舉辦了網上專題講座:「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並邀請了建道神學院輔導系副教授劉佩婷博士擔任嘉賓,講解如何妥善處理心中的傷口。

若在原生家庭經歷了一些心靈的創傷,這可能會永遠存在的,劉博士建議有這樣經歷的人可以寫日記,既可抒發自己的感受,又可以自我安慰。事實上,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不是人人聽後都懂得去回應。她以自己為例,她曾在童年時有不快的經歷,也嘗試與朋友分享,但對方有心無力,聽一些又不聽一些,最終未能掌握整個故事。長大後,她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自己,自己的故事不用向其他人交代,而且還可以在日記內鬧父母,抒發情感。在整個過程中,她一邊寫日記,一邊發現對自己的認識加深了,原來自己的內心除了對父母有憤怒外,更加還有傷心。當然,朋友是必須要有的,但他們不是輔導員,她稱:「朋友的存在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在家人面前,或會有很多不平等的關係、地位和權力的比較,有些人還需要長期與父母保持距離。然而當與朋友在一起,卻沒有這種扭曲的關係,這會令人有一種做回正常人的感覺。

明光社

劉博士建議,用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成長經歷。若小時候曾被父母責打、精神虐待,我們不要責怪父母,而是認定我們有責任去重整自己的傷痕。人在成長中,忠誠是十分重要。在小時候,父母是人效忠的對象,但去到某個年紀,就要重整效忠的對象,這個人可能會是你的丈夫、家庭,故此人與父母的關係是短暫的,就如聖經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長大後,忠誠的對象應是上帝。父母也是人,他們都是有限,會令人失望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調整方向,回到上帝那裡。信徒或會有不幸福的成長經歷,惟有透過上帝的介入,才可以轉化,令它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以使命及同工為本的機構管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11/2024

轉眼在機構事奉已經25年,由一個「半途出家」的基督教機構主管,漸漸成為圈內少數的資深總幹事,由於一直很支持及積極參與香港基督教機構協會的事奉和出席總幹事團契,接觸過很多不同類型的機構和機構負責人,可說百花齊放,各擅勝場。不同性格和專長的人配合不同類型的事奉模式和對象,會產生不同的效應,深感沒有一種管治的方法適合所有機構,因此,本文想探討的不是模式,而是心態。

基督教機構作為翼鋒教會,其實本身就是教會的一部份,而同工之間的關係就像團契裡的弟兄姊妹,不過,它同時也是一間公司、一個機構,因此,基督教機構既是所謂的「屬靈」群體亦需要遵守一些「世俗」的規則。其實基督教機構應該明白自己比起外間的機構有更高的要求,因為我們既是一個屬靈」的群體,也是一個按照香港法律成立的慈善團體,我們要同時滿足兩套規則,既要對神負責,也要符合法律和公眾人士的期望,需要在教內教外也有好的名聲,好的名聲不代表其他人一定會認同機構的宗旨和路向,但會尊重我們是行事正直、重視操守、有效率和對奉獻者負責任的機構。

作為機構的領導人/總幹事,首先必須是一個有使命感的信徒或牧者,每個機構的成立都必定有其背後的異象和使命、服務的宗旨和對象,作為帶領的必須充份了解和認同機構本身的理念,否則無從感染其他人認同和支持,一個有生命力的人自然就會有感染力,有生命力不代表是工作狂,不代表毋須休息,反而應該是一個懂得平衡事奉與生活、工作與家庭的人。事奉是充滿喜樂、令人興奮的事,事奉的過程難免會有困難和衝擊,但能夠事奉就是恩典,這是我們應有的信念,我們必須讓同工明白,在機構事奉不應該抱有屈就的心態,亦不是因為無法適應外界的競爭或文化才無奈加入機構,而是我們明白人生有些價值比金錢和社會地位更重要,無論在甚麼機構,若終日怨天尤人不如及早離職。

正因為我們明白能夠事奉是神給我們的福份,不是我們「俾面」神而加入機構,而是神「俾機會」我們去體會更豐盛和精彩的人生,因此,在機構事奉的態度絕對不應該敷衍了事,當我們在職場工作也十分嚴謹、著重上司和客戶的評價的時候,在機構工作更應加倍認真,因為我們既做給人看,更是做給神看的。機構的包容文化應該是包容同工因為經驗、能力不足、身體軟弱或家庭需要而有些地方做得未如理想,但絕對不應包容一些同工以得過且過的態度,濫用別人的愛心作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藉口,基督教機構並非讓同工逃避責任、不思進取的地方,不稱職的同工會被辭退或勸退是理所當然的。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相信大家不會反對,問題是我們究竟有幾認真去看待?一直以來,不少機構的薪酬都是偏低的,若果是機構的財政未能承擔,大家尚可以理解,但若果明明是有能力,有盈餘和儲備,卻認為同工既然在基督教機構服侍便應該接受偏低的人工是不合理的,變相是以同工對事奉的熱誠作為剝削的藉口,對於一些沒有家庭負擔的同工來說可能仍然能夠應付日常所需,但對於一些要養家、特別是有小朋友的同工來說,會強烈感到對家人有虧欠。因此,在開展事工時,應盡量以外間機構相近職位的薪酬作參考,按機構的能力給予較接近的待遇,每年以適合的方法評估同工的表現,讓表現好的同工有加薪的機會或獎勵。以為在機構事奉只需要向神而毋須向人交賬,恐怕只是一些人敷衍塞責的藉口,這種態度會對其他盡心盡力事奉的同工帶來不公平。

另外,基督教經常高舉家庭的重要性,但我們對待同工時又是否真的家庭友善呢?同工的家人有需要時,同工可以靈活地請假嗎?同工需要經常加班嗎?在安排同工的上班時間和假期方面,會否盡量遷就不同家庭的需要?基督教機構是以人為本的機構,看重人的價值而不是以利益掛帥,這利益不僅是指金錢上的利潤,也包括將人當作生產工具,要將一個人用到盡,基督教機構則不會奉行此道,會考慮員工在身心靈和家庭各方面的需要。因此,同工若經常超時工作其實並不健康,機構想同工有進步及事奉更有力,應給予他們適當的休息和假期,不鼓勵同工加班和樂見同工準時放工是我多年以來抱持的管理態度。

此外,若同工有更多進修、參與研討會和培訓班的機會,他們便可以開眼界,接觸多些不同的機構、人和事,對同工本身和機構都有好處。過去兩年的暑假,我也有安排同工去別的機構交流兩至三個星期,和其他機構的同工一起工作,觀摩和學習,效果十分理想。作為主管,看見同工有成長、讓他們對事奉保持熱誠,以及將其他機構和教會看為肢體,有一個普世教會的胸襟,不將自己的機構看成唯一重要和值得關心的對象是十分重要的。個人認為,能夠成為一個重視同工、服侍對象的需要和重視成長的主管,才能成為一個以人為本去服侍上帝的機構總幹事,這也是過去25年我追求的目標,共勉之。
 

回應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恩典重臨》榮獲金書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0/11/2024

基督教出版聯會主辦的「第十屆金書獎」已於2024年9月27日假城景國際酒店的水晶殿舉行,當天,明光社出版的《恩典重臨:基督教再婚婚前輔導》(下稱《恩典重臨》)榮獲教會及佈道事工I(教材及課程)的金書獎。此書作者為本社的事工顧問傅丹梅及輔導員韋佩文,她們多年來輔導離婚再婚的群體,把輔導室的故事、與離婚再婚家庭子女同行的經歷,結集成書,以幫助在婚姻中迷失的一群,最終此書得到外界的肯定,並獲此殊榮,實在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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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重臨》在最後五本入圍書中脫穎而出,韋佩文在獲獎時在台上先感謝讀者對此書的支持及認同,她更有感而發稱:「在明光社的服侍當中,聽到很多離婚人士的傷痛及他們對再婚的渴望,故此我和傅丹梅整合輔導的經驗而寫成這本為離婚再婚人士而設的教材,盼望明光社能與各教會的牧者一起同行,關心這班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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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獎項的其中一位評審委員葉子良牧師十分欣賞《恩典重臨》,及後他接受我們的訪問時稱:「本書的原創性及獨特性,是三位評判一致評定此書得獎的原因。」他娓娓道出此書可取之處:「《恩典重臨》最突出之處是其獨特性及原創性,由於基督教界未曾有人出版同類的書籍,故此有其獨特的一面,是一本有份量的書籍。在原創性極高下,作者也是在幫助一個獨特的群體。」他就牧養的層面續稱,傳道同工在教會牧養時,面對教友離婚、再婚,甚至繼子女的問題,往往都是難於處理、觸碰的課題。教會牧者不容易入手處理,一直難以應對,他稱:「首先,不同宗派對離婚、再婚的課題有不同的神學觀,此書擔當了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讓不同宗派的人士閱讀都感到舒服。此書的題材敏感,應該難以落筆,最終的製成品卻滿足了各宗派教會的需要,實在難得。」為甚麼離婚、再婚的題材敏感?他說:「教友或許不知道原來在教會可以有這方面的支援,因為若牧師在教會談及這課題,就好像在鼓勵離婚。要牧者與這群體同行及表達關心,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借用此書,我們可以介紹此書給弟兄姊妹閱讀。」他建議,牧者可以以此書作為介入點,說:原來坊間都有資源去討論這個話題,然後與有相同經歷的教友一起去閱讀此書,以同行者身份來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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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容方面,葉牧師讚揚《恩典重臨》除了在不同章節分別記載了再婚者面對新的婚姻時的憂慮,同時也提出牧者關心這群體的方法。書中記載的例子真實而豐富,葉牧師欣賞兩位作者在書中分享真實的輔導室經驗,以幫助更多離婚、再婚家庭。例如書中其中一個例子是因「忙」而導致離婚,「忙」是現今一個很普遍的理由,例子很能反映現實,不誇張而貼地。這例子提醒讀者,踏進新的婚姻前便要反省,若仍是埋首事業,是否會重蹈覆轍。另一方面,書中經常引用經文對牧者來說十分有用。當內容提及再婚者將要面對新的婚姻而表達憂慮時,書中會配以經文來給他們建議。書中簡單的經文提醒,如提及子女是上帝的禮物,便能對人作出提醒,即使經歷離婚、再婚,仍要為子女的福祉著想及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此書的閱讀群體絕不限於關心離婚、再婚的人士,而且更能擴展至初婚者也可閱讀,他稱:「書中有些地方講述關係、性格、期望,這些內容不一定只應用在離婚再婚者身上,其實對初婚也很適用」,故此他認為此書的內容十分大眾化,亦很容易閱讀。他認為本書重視對過往離婚經歷的回顧及反思,這是十分正面的教導。在踏進另一段婚姻前,考慮再婚人士必須要檢視過往婚姻失敗的原因、影響和需要學習的事,他引述稱:「書中會列舉問題來反思,例如你與前配偶認識多久便結婚,以此為介入點,比較與前配偶相處的關係來反思與下一個伴侶的關係,透過書中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整理、尋找答案。」他又舉例,第八課的內容是有關繼子女,這也是不容易的課題,書中則教導讀者當中要注意的地方,並講解如何滿足四大長老(一對準新人的父母)等人的期望。

最後,葉牧師謙虛地表示,不是每一位牧者都對此議題有足夠的認識,此書就是像一本天書,以補牧者的經驗不足,期望每一位牧者閱讀此書後,能夠牧養更多離婚、再婚的家庭,以致他們能得著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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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120元,特價100元,可致電2768 4204查詢。

離婚再婚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暨「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發佈會

王明玉 | 明光社前項目統籌經理
30/07/2024

香港離婚的數字不斷上升,而近年再婚的數目,差不多每年約佔結婚數目的三成。在離婚與再婚的趨勢加劇下,不少孩子承受著父母離異的打擊及重組家庭的挑戰。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與家庭議會的資助,自2023年4月起推出「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稱本計劃),本社委託了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為本計劃下進行的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亦整合了本計劃下的法律講座、輔導服務和家長學堂的經驗,編製一本回應離婚再婚家長需要的手冊——《「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供離婚、再婚家長及助人者參考。

本社於2024年6月8日假突破中心公佈研究結果及發佈家長手冊,當日有約120位參加者出席。本社助理總幹事何慕怡姑娘先簡介本計劃、是次研究和編製家長手冊的緣起,然後分別由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博士發佈研究結果及建議,以及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名譽副教授曾潔雯博士,就「如何協助離婚再婚家庭中的子女適應家庭轉變」作專題短講。

服務評估研究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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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甘博士表示是次研究分兩個階段進行,先邀請服務使用者及其子女填寫前測和後測的問卷作量化評估,之後再邀請部份參加者作深入訪談,以了解家長學堂及輔導服務的成效。問卷反映受訪者多來自離婚家庭。依照第二階段的評估分析,整體而言,家長學堂和輔導服務都得到相當高的評價。家長學堂的受訪者表示學堂能提供情緒管理技巧和家庭衝突解決策略、有關法律程序和支援服務的資訊,而學堂中的小組討論部份,可讓他們有機會與同路人討論,建立情緒支援網絡。接受輔導的家長則分享,輔導服務能協助他們理解子女具體的感受和需求、引導他們反思和增加自我認識,以及提供個人情緒支援。

研究亦指出是次計劃反映了香港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支援服務有很大的需求,因此有優化服務的必要,在政策建議方面,提出可考慮開發和提供線上輔導和教育資源,如網絡研討會、線上課程和支持群組,這有助降低成本和參與的靈活性。小組討論的形式也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服務方向,既可幫助參與者,亦可培訓參與者成為同路人,以其經驗幫助其他面臨離婚或再婚人士,並建立可持續的互助網絡。此外,對於回應兒童的需要,服務提供者可考慮聘請具備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學專業知識的輔導員為孩子提供輔導,並設計適合兒童的互動式活動和工具,幫助他們理解和表達自己的情感。

協助子女適應家庭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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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臨床心理學家和註冊社會工作者的曾潔雯教授在短講中提出,家長宜持守「預防勝於治療」的大原則,留意階段性處理,在考慮離婚、決定離婚、處理離婚事宜及安頓下來的問題時,都要深思孩子在身體、心靈、社交、靈性方面的需要,避免因處理欠佳而令孩子的成長發展帶來困難。她提到對於孩子而言,平穩、可行而公道(合情合理合法)、最少的不必要改變都是重要的,而夫婦離異時,可能會對對方或孩子說了不該說的話,這都會傷害孩子,父母宜謹守底線,避免令孩子受傷。她提到家長很忙碌,疫情後也面對許多難處,但就建議他們仍需好好準備,如果決定離婚,要小心部署家庭的轉變,當中要因應孩子的需要和疑惑小心應對。而孩子面對家長離異,心裡會充滿疑惑,如他們到底誰對誰錯,自己應該跟著父親還是母親,應該效忠誰,以及誰值得倚靠,這些家長都需要注意。

既然家長是直接影響子女適應家庭轉變的關鍵因素,能有效地進行家長教育及支援工作便十分重要。教育局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當中提到家長在教養子女時會感受壓力,因此需要照顧好自己,曾教授提到這方面的資訊值得離婚或再婚家庭參考。而聆聽孩子的聲音、善用資源、適時求助、家校合作都是家長需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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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教授又提到以下幾點,可助家長作好階段性處理。第一,要考慮周詳及權衡輕重。家長宜成熟地處理分手或建立新的感情,尤其是要留意當中牽涉的衝突處理、情緒、資訊及期望管理。他們亦需要讓孩子知道相關的事情,並讓他們有所參與。第二,在作出決定及執行決定時,家長要小心部署,之後才向孩子宣告決定及未來安排。她提到,孩子對父母的狀況往往心中有數,他們會觀望父母如何處理,家長需先理解孩子的困難和需要,也要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在中間有些選擇。第三,要讓孩子安頓下來,並協助其適應。父母需要按孩子身心社靈的需要,提供即時、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強化保護因素。如即時回應孩子的身體需要,每週堅持定期家庭歡樂時光,或在社交方面,容讓子女在喜愛的原校就讀。另一方面,家長亦要提供緩減危機的因素,例如在身體需要的層面,每天親自幫年幼的孩子洗澡,以避免孩子受虐待,而在心靈層面上,不宜即時強迫孩子改姓氏,或強迫他們稱呼自己的新配偶為爸爸或媽媽,總之,要多從孩子角度考慮問題。

(歡迎按此,免費下載《「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電子版。)

勿將安慰變成二次傷害——如何與受苦者同行?

劉嘉成 | 明光社前輔導員
30/07/2024

明光社於2024年5月3日舉辦了「勿將安慰變成二次傷害——如何與受苦者同行?」網上講座,並邀請了香港教牧督導及心理治療學會檢證院牧朱蕙碧博士擔任講員,分享如何合情合理地關心正在受苦的人,避免令安慰變成二次傷害。

朱博士在講座中分享了自身關心他人及被別人關心的經驗,以及兩個模擬個案的短片。她指出陪伴對每位受苦者都是重要的,同行者就像「樹窿」給予受苦者一個傾訴的機會,讓他們可以訴說自身經歷,抒發心中鬱結,令他們體會到自己並非獨自承受苦,以致情緒得以紓緩。

她又表示,每位受苦者其實都帶著自己的想法、態度、情感和意圖來到別人的面前分享自己的經歷,這也反映他們對這個人的信賴,作為弟兄姊妹,如果聽到別人訴時,需要以合宜的態度回應,包括予以尊重、接納、真誠和同理心,幫助受苦者盡訴心中情。透過聆聽他們的每一句說話、每一聲嘆息,安慰者可以明白和了解到他們身處的景況,並能在合適的時候提出合宜的建議。

明光社

最能讓受苦者感到安慰,莫過於有人能夠在情感上與他們連結,體會到被明白和被看見,這可以幫助他們的緊張、焦慮、不安或哀傷等等的情緒得以紓緩。朱博士指出安慰者的用心聆聽和同理回應,最能與受苦者連結;聆聽使安慰者正確地了解受苦者的處境和需要,同理回應則使受苦者感受到安慰者的體諒和支持,這些都可以幫助人有效地與受苦者同行。

朱博士認為有幾個因素妨礙人與受苦者同行。假如聆聽者被自己的問題所困,或對他人的問題認知不足,便會難以明白他人的困難,或者他傾向以教導和解決問題的方式關心他人,這會妨礙他有效地陪伴他人。還有移情作用,即聆聽者身邊有一個親近的人,此人與聆聽者的關係不佳,而受苦者與這個人很相似,聆聽者有可能會將受苦者當成這個親近的人,並投射了憤怒的情緒,以致不能聆聽其故事。最後,如果聆聽者不能守口如瓶,也大大降低他真實地與人同行的可能。

最後,朱博士提醒每位願意與人同行的有心人,不要忘記好好照顧自己,每人都有自己的需要,惟有好好地在上帝裡面安靜得力,照顧好自己身心需要,保持良好狀態,才能更好地與受苦者同行。

誠邀大家按此處,收看足本講座。

再思身體神學……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6/2024

受訪者:梁麗娟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講師

翻開教會歷史,會發現曾流行靈性是好,物質則是邪惡的說法,由於物質是惡,身體也自然是惡,這都是異端思想,這種靈善物惡的想法源自第2世紀希臘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到了第4至第5世紀,奧古斯丁認為性慾是亞當墮落後才衍生出來,進一步把性等同於罪,連帶夫婦之間的性關係也被視為罪惡,於是乎,除非為了繁衍下一代,即使是已婚夫婦,也被鼓勵禁慾。反觀21世紀的今天,到處響起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的聲音,即使是基督徒也敵不過性解放思潮,根據美國一項名為「信仰與人際關係」的全國性調查報告,近兩萬名單身受訪的基督徒中,大部份都沒有過著「婚前守貞」的生活。[1]

明光社

從夫婦禁慾到性解放,兩極都未中紅心,有違神的心意,到底基督徒可以如何理解性,以至可以既能尊重身體,不忽視身體的需要,又能合宜地去發掘性、愛及婚姻的美善,相信已故天主教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撰寫的《愛情與責任》,以及其他學者對身體神學的詮釋,可以為天主教友,又或新教教徒帶來不少洞見及啟廸。今期「我有話說」邀請了已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的講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分享身體神學的精華及一些體會。梁博士早期曾教授「媒介、性及暴力」課程,為了整合早前的研究,這段時間在多倫多大學神學院Regis College碩士班進修,她選擇了修讀天主教的性倫理課程,當中包括身體神學的教導。

神讓人通過身體經驗屬靈的奧秘

基督教早期曾出現靈善物惡的觀念,於是基督徒認為追求屬靈的事才是好的,梁博士提到,身體神學正正打破了身體是不好的謬誤。神創造世界及人,在神眼中,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好的,當中包括了人類,為何人會覺得身體不好呢?天主教很多聖禮都是與身體有關連,甚至與身體接觸,並透過身體來領受,例如洗禮、用膏油抹頭,按首祝福等。

透過身體,人們會感受到平安或恐懼等不同情緒,人是透過身體去經驗物質界,當人的情緒出現一些狀況,例如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感到被壓抑,身體也會相應的出現一些狀況。人的靈性與身體也有關連,兩者不能分離,例如透過靜觀,人可以感受當下身體的狀況,所以不應視身體為阻止人進入屬靈世界的障礙物,反而要視身體為神給人的禮物,透過身體經歷屬靈事情。

身體不是一個與靈魂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小宇宙,把可見的彰顯那不能看見的,就如物質界的東西可以彰顯非物質界的國度。有一次,耶穌責問眾人,他們懂得看見西邊有雲彩升起來,便知道要下大雨;看見南風吹起,便知道天氣將熱,他們懂得分辨天氣,卻不能從現在所發生的事情去分辨自己身處一個甚麼樣的時代(路十二54-56)。很多時候,神通過我們的身體讓我們去看見神的屬靈奧秘。又例如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22節說過「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耶穌在這裡所指的就是屬靈的洞察力,我們的眼目可以看見自然界,欣賞天父的創造,也可以分辨不同人的精神狀態,但能看見屬靈的世界,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目光,才能看見屬靈的奧秘。

夫妻結合經驗神合一的愛

愛是一個奧秘,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便設立婚姻,讓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到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耶穌基督迎娶祂的新婦——教會,而聖經的中間則有雅歌,書中歌頌性愛的美好,兩性互相傾慕,將愛侶關係寓意神與以色列人的親密關係。可見聖經的結構已突顯神是愛的本質,而神亦通過人倫之間高度契合及親密的性愛,讓人體驗與神愛的融合,是何其美好。愛的主題貫穿了整本聖經,三一神之間的愛已夠親密完備,但神仍開放自己,與受造物分享受祂的大愛。

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這種與神愛融合體驗的投射。婚姻中的性關係,夫婦二人都向對方敞開,赤身裸體是代表個人的脆弱性及毫無保留,願意交付自己的生命給對方,這種向配偶開放自己的生命,等同於在神面前開放自己的生命,容讓神進入自己的生命,以及改變自己的生命。就如馬利亞對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新譯本》)

神是自足的,祂本身已經可以榮耀自己,也不需要人類滿足祂,和向祂歌功頌德,但祂是愛,祂願意與人類分享祂所有的。永生神是永恆存在的,人類不是,人類的年歲是有限的,但藉著夫妻聯合誕下的孩子,孩子再誕下孫子,這一種通過人的身體連綿不斷的繁衍,讓人類在地上稍為體驗到「永恆」是怎麼一回事。

至於夫妻二人聯合的那種短暫快樂,也是神稍為讓人體驗到人神共融的終極快樂,因此有天主教神學家說,人有性慾是正常的,因為神設計人對性慾有渴求,人之所以渴望與其他人聯合,其實源自對神的渴求,惟有找到神,人本身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婚姻為何如此重要?教宗強調婚姻及家庭是文明的基石,並且在創造秩序中最基本的,只要婚姻及家庭穩固,一個國家的文明及文化才能穩固,如果家庭及婚姻瓦解,整個文明都會出現危機。夫妻二人的結合是神聖的,但梁博士提到,一對新人在祭壇上所發的誓言,承諾疾病困苦與共,實際上有多少能兌現?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容讓神介入,以愛養育孩子

夫妻二人的聯合是如此神聖,婚姻便不是一份簡單的合約,而是一份契約,當中牽涉男女二人的承諾及神的介入。夫妻二人向對方開放生命的同時,也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包括接受神給予他們的禮物——孩子(詩一二七3),因此天主教的內部指引並不主張教友用非自然的方式避孕,認為這做法等同拒絕神介入自己的生命,任由自己計劃及控制生育,若教友想要避孕,最好還是用自然的方式如量體溫計算妻子的排卵週期等。

當然,此教導惹得很多教友反感及受人詬病,他們認為天主教有關避孕教導不切實際,不明白現代家庭的困難及挑戰,現代生活那麼忙碌,女性又怎會有時間去計算排卵期,實際上夫妻也難以配合。有些教友並非抗拒小朋友,相反,他們只想提供更好的時間及資源來照顧小朋友,沒有計劃的生育只會讓父母疲於奔命,萬一誕下有問題的孩子,更不可能不計劃便再養育另一個小生命。梁博士指出天主教最終也沒有強迫教友一定要遵守避孕指引,只提醒教友要知道自己最後是向神交代,只要憑良心盡上為人父母的責任便可以。

新教教徒不一定認同天主教這一套避孕的方式,不過梁博士分享到,實踐上雖然很困難,但當中的神學理論還是值得大家認識,這種避孕方式亦讓人反思到性愛與婚姻的本質,以及婚姻與家庭的關係,當人願意在神面前立下婚盟時,就是願意犧牲個人一些自主性,與另一個人在神的引領下一同走上未知的人生道路,當中遭遇甚麼,人無法控制,包括生兒育女的計劃,人應該是為此禱告,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現代人很想控制自己的生活,很多事情都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去實行,以為現實世界有很多事都可以按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發生,卻忘記了,我們面對的其實是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命運。梁博士點出上一代的人比起後輩更能擁抱生命的變化,他們較能面對人生的無常並處之泰然,例如對子女數目的控制,他們肯定沒有現代人般強烈。

真正的愛,包括尊重

真正的愛有責任,也包括尊重,尊重他人的身體,不要把他人的身體物化。當一個男人評論一個女人的胸部,並表示他喜歡這個女人的大胸,他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把這個女人物化了,把這個女人的胸部從她身上分開出來,成為一件給人玩弄的物品,可是人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使是整體,只要丈夫視妻子為發洩性慾或傳宗接代的工具,又或是炫耀妻子的美貌,到了妻子人老珠黃便嫌棄她,同樣是把妻子物化了。反過來,一個妻子覺得丈夫不會賺錢沒有用,只視丈夫為賺錢機器,也是把丈夫物化了。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必比較誰比誰好,神也愛每一個獨特的人,人人都值得被尊重,因為神創造人時,賜予人自尊,例如當一位丈夫在妻子面前稱讚其他女性的美貌,這位妻子便會覺得很委屈及不被尊重,這是動物沒有的感受及反應。

身體是神創造的,是寶貴的,現今社會的男女都被物化,很多時都是因為受到傳媒影響,讓人以為身體自主,可以隨便與人發生性關係,這只是被扭曲了的性文化影響,以致把性誤用,做了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或是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墮胎殺嬰等情況。梁博士指出,教宗提到這是一場屬靈戰爭,惟有通過基督的救贖,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簡單來說,身體神學並非空泛的理論學說,只邀請人在學術層面探討交流。相反,它邀請人反思人的身體是寶貴的,不能隨便進入性關係,要認真對待婚姻,因為婚姻並不只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的事,而是兩人與神的事。天主教有關身體神學的教導始於上世紀70、80年代,當時以針對家庭中的性倫理為主,對獨身、同性戀、跨性別等性議題未有涉及,但近年已逐步與時代的步伐接軌。


[1] 〈美調查:多數單身或未婚基督徒,未真正做到「婚前守貞」〉,基督教今日報,2023年5月22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2f83e3464a31834f5df6f84ba99e4b6679f5d94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4日)。

 

「離婚再婚法理情」講座

王明玉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
14/09/2023

社會上離婚和再婚的情況愈來愈普遍,當一段婚姻面臨破裂,雙方決定各走各路時,總面對許多複雜的情況,當中大多牽涉法律問題,例如如何申請離婚、子女撫養權及贍養費的安排。明光社邀請了吳德儀律師、丘志強律師及劉傑姿律師分別在三場於2023年7至8月舉行的「離婚再婚法理情」講座中擔任講員,為參加者詳細講解離婚及再婚所牽涉的法律問題,並解答參加者的提問,三場講座合共有115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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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判令的考慮原則
首場於7月22日舉行的講座在佐敦突破中心舉行,余劍鋒.孫波.丘志強.麥言之律師行顧問律師兼認可綜合調解員吳德儀律師,向參加者詳細講解何謂子女撫養權,當中包括管養權、照顧及管束權,以及探視權。她分享到雖然法庭傾向頒發共同管養令,但亦有發出單獨管養令,法庭所考慮的首要原則是子女的福祉。此外,家長的合作關係、其他相關因素亦在考慮因素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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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律師提到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曾提議設立的「福利清單」,雖然有關建議目前未成為香港法例的一部份,但在以往的案例中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福利清單」共有12個重點,內容包括:兒童的意見、其身體、感情和教育的需要、環境的改變對兒童造成的影響,以及兒童曾經或有機會遭受的傷害等。吳律師指出,社工撰寫的社會福利報告往往會參考福利清單的原則,此報告在法庭判決兒童撫養權上有一定的份量,她又指現時法官亦會較多索取心理學家的報告,了解兒童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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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狀況與家事調解息息相關
第二場講座於7月29日於灣仔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行,由余劍鋒.孫波.丘志強.麥言之律師行合夥人、認可綜合調解員丘志強律師主講。丘律師簡介了家事調解及其好處,同時深入分析在甚麼情況下才不適合作家事調解。首先是涉及虐兒及家庭暴力等家事糾紛的家庭;另外,由於家事調解需要當事人的高度參與,因此如果有其中一方或雙方都受到情緒或心理的嚴重困擾(例如:患上嚴重抑鬱症),以致無法代表自己或專注子女的需要,皆難以透過調解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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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丘律師也詳細講解法庭判決配偶贍養費時的七大考慮因素,其中包括:家庭在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平(如居住環境、食物質素),亦會考慮雙方的年齡和婚姻的持續期,如婚姻時間較短,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責任便較輕,而年輕女性比中年女性更有可能找到工作養活自己,需要的經濟支援便會較少。另外,如其中一方有任何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殘障,因而減低其謀生和自立能力,便會得到更多的經濟支援。而雙方各自就家庭福利所作的貢獻,包括:打理住所及照顧家庭成員,也是考慮因素之一,丘律師指出,香港的法庭不會偏袒賺錢養家的一方,也不會輕視打理家務和照顧子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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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傑姿律師是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也是認可家事調解監督、家事調解員及綜合調解員,另外,她亦是這三場講座所屬計劃的顧問,她在第三場於8月12日在中華基督教禮賢會荃灣堂舉行的講座擔任講員。劉律師以兒童為本的角度講解到父母間的衝突如何令子女備受困擾和壓力。除了簡介何謂家事調解外,劉律師亦引用了例子詳細講解家事調解的精神和好處:受過專業訓練的家事調解員,能以中立和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協助雙方尋找共同關注,達致雙贏。這比平均分配財產,更能切合各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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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贍養費判令的考慮因素
劉律師亦講解到法庭作出子女贍養費判令時會考慮的因素,如子女的經濟需要(包括:孩子的健康狀況、父母期望孩子接受的教育方式、婚姻期間孩子的生活水平)、父母雙方的收入、賺錢能力、經濟資源和支出,另外,法庭亦會希望在盡量可行的範圍內及公正的情況下,維持孩子本來可享有的生活水平。劉律師提到,子女贍養費只能以週期性支付,並不能以一筆過方式付款,而支付的一方須支付至子女滿18歲或完成首個大學學位課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上述講座屬於「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的活動。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和家庭議會資助推出本計劃,除了舉辦法律講座,計劃亦會透過免費輔導服務、家長學堂及熱線諮詢等服務,幫助離婚或再婚的家長及其子女面對因離婚或再婚所帶來的困擾或其他問題,協助家長改善情緒及管教模式,從而達到幫助兒童的目標,避免令兒童成為父母婚姻問題的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