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運政治

是明光社說肛交和同性戀有關係嗎?

陳永浩
明光社義務同工
13/02/2013

對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爭議,其中一個熱點是同志組織及一些知名人士,指責明光社及一些關注團體,將同志運動和肛交扯上關係,是抹黑同性戀者和同志運動。筆者在這裏想給大家一些原始的文本資料,讓讀者們自己定奪誰是誰非。

風起雲湧的同性戀運動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1/2013

雖然去年本港有關同性戀的法例並沒有任何的修改,但卻是本港同性戀運動發展重要的一年。

本港著名歌星黃耀明先生在4月份的演唱會出櫃,向現場觀眾表示自己是同性戀者,亦成為本港同性戀運動的新力量。而且亦藉著他的知名度在媒體上發表支持同性戀運動的言論,包括5月份舉行的「國際不再恐同日」。該活動更得到多位來自不同黨派的立法會議員支持,包括葉劉淑儀、李卓人、余若薇及何秀蘭。

是誰把同性戀「等同」肛交?

關啟文博士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17/01/2013

2012年11月11日的城市論壇再次激辯《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問題,翌日《蘋果日報》的報道一如既往,全方位「撐同」,矛頭又是直指明光社,大字標題是〈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裡面又提到:「何韻詩一聽歪理怒火中燒,同性戀即是肛交?」

 

林煥光在維護誰的「良知」: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和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

洪子雲博士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17/01/2013

過去維護家庭團體基於道德理由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一直被人批評及標籤為「霸道」、「歧視同性戀者」、「恐同症」、「不理性」及「精神有問題」等。平機會主席林煥光甚至明言不立法就是「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他大概認為反對立法的人都是埋沒「良知」的。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人士,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拆開同運的包裝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7/01/2013

若要選舉最成功的社運手法,同性戀運動肯定榜上有名。由過去三十年,主流傳媒從排斥或醜化同性戀者,轉變為批判或醜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可見一斑。明光社15年來皆有關注同性戀的議題,對同性戀運動的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協助不認識此運動的朋友拆開其包裝,看清其真象。

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及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二)

洪子雲博士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13/12/2012

前文提到維護家庭團體在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並非不理性。然而,今天主流的報章於同性戀議題上差不多都是一面倒支持同性戀的,對於維家團體所提的理據報道篇幅少之又少。

而且,報道內容常眼於不停地重複炒作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個案,但卻對逆向歧視的例子近乎一字不提。就算少有地有報道提及反對者的理據,都是斷章取義地抽取個別句子扭曲報道,如:「同性戀就是肛交」或「同性戀=吸毒」。

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及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 (一)

洪子雲博士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06/12/2012

近年反對同性戀的人都被人標籤為「恐同症」及不理性,甚至是精神有問題。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同性戀反對者,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為甚麼維護家庭價值的團體會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過去只是簡單說:因為同性戀行為違反自然。其實這說法未免太簡單,需要進一步去闡釋。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勢將捲土重來

明光社資料室
15/11/2012

香港新一屆的政府官員與立法會議員的名單已塵埃落定,政府內部與立法會中支持同性戀運動議程的力量大增。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先生及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女士是現任及前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他們在任內均大力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早前林煥光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會積極為同志爭取權益及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1]

林煥光在朝 慢必何秀蘭勢推同運 立法會選舉後 家庭價值勢危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11/2012

立法會選舉後,泛民贏票輸議席,幸好保住了關鍵的否決權,民主議題仍有橋頭堡。可家庭價值幾乎全線淪陷,三條極具爭議的條例:《婚姻條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一旦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展,以現時立法會內支持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的議員之多,條例隨時在沒有阻礙的情況下通過,令基督徒失去對同性戀說「不」的言論自由,甚至相關的宗教自由,情況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