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關係

尊嚴被人任意刮走-一個當娼婦女的故事

訪問︰Jess 整理︰李永健
31/01/2001

二千年12月中的一個下午,一位社工陪著一位妓女阿絹﹝假名﹞,來到明光社的辦公室接受訪問。

眼前的阿絹,從外貌根本看不出是妓女,入行之前她與一般女孩子一樣,有一份固定的職業和足夠日常開支的收入,但因為週期性「快錢」的需要,不能等待每一個月出糧,阿絹從朋友介紹下就入了行。當說到當娼生涯時,「不開心」、「羞恥」、「無尊嚴」之類的詞語總是不停從她口中說出來。

牧養同性困擾的信徒

胡志偉牧師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12/11/2003

任何教會皆有極少數面對同性困擾的信徒,他/ 她們為了在堂會內求存,自然隱藏其性傾向,不會貿然「走出來」表露其身份。越是對信仰認真,此群信徒的內心困擾越大;教會領袖怎樣在真理教導與愛心關懷兩方面幫助他/ 她們,實在須要求神賜下智慧與勇氣。

「同志釋經」似是而非之處

何善斌
03/09/2003

聖經較明顯定同性戀為罪的經文有以下各處︰創世記19:4-10關於所多瑪城罪惡,利18:22和20:13的禁令,羅1:24-27,林前6:9-10 和提前1:10,同志釋經就是對這幾段經文支持同性戀的新解釋,他們希望說服自己,也希望說服信徒以為這幾段經文都不是論及同性戀,而是其他罪行; 即使說同性戀為有罪,也只適用於猶太人的律法時代,不能應用於現在的恩典時代。

全面性觀察

聖經中的性愛關係
洪子雲
明光社項目主任(研究)
01/07/2003

根據香港青年協會的調查,於2001年,有64.4%的青年人(15-39歲)接受婚前性行為,[1]浙江大學一項調查顯示,六成二學生同意只要相愛,就可以發生

再思娼妓合法化

陸君樂
海外傳媒工作者 | 明光社 前項目主任 (性教育)
09/05/2008
三月份本港發生的妓女連環兇殺案,有團體就此提出娼妓合法化,認為這樣才能保障妓女的安全和權益。但無論是合法化或落實「一樓雙鳳」,其實都是要求以法律途徑改變現時有關情況。
 
大部分支持者都相信娼妓合法化能夠帶來以下好處:
 
1.擺脫黑社會操控;
2.改善接客環境,以近期兇殺案為例,更能保障其生命安全;

物慾 道德底線模糊 空虛 ── 網上歪風正常化

整理:吳秀紋
明光社 項目主任 (性教育)
27/07/2009

近年援交新聞接二連三,這股風氣仿如甲型H1N1流感,疫情隨著互聯網不斷擴散,情況已一發不可收拾。從失蹤少女王嘉梅疑被殺害肢解案到時下少女將「援交」行為正常化,展開了捍衛道德與拜金主義的角力賽。[1]

援助交際:

愛在男女關係崩潰時……
何故先生
香港中文大學 日本研究系 兼任講師 跨媒體創作人
27/07/2009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是一個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源自日本的新興名詞,最初代表少女為了獲得金錢(援助)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交際),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惡化,如今已成為學生賣春的代名詞。
 

是誰播下援交的種籽?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7/07/2009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