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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連環圖反映現實無不妥?
最近令公眾再次提出修訂《色情及不雅物品條例》的導火線,正正是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當中辯方律師指涉案少年長期受《古惑仔》一類描寫黑社會暴力連環圖影響,以為執行暴力不足構成生命危險,遂依書向當「二五仔」(勸受害人告發童黨者)執行「家規」,結果釀成慘案。責難連環圖的輿論一起,出版人即稱書中內容只是「反映現實」,少年人不在漫畫也會在其他媒介(如電影)知道類似內容。
傳媒公信力下降是誰之過?
近日香港中文大學一項關於傳媒公信力的調查(下稱「報告」)發現,本港傳媒公信力有下降的趨勢。98年傳媒公信力的可信度與97年比較跌幅達百分之五(明報12月30日)。與香港青年協會在本月(98年12月)中進行的另一調查-「青少年看各行各業」(下稱「調查」)相比照,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更全面的圖像。
追擊「人辦」與人民公敵的形成
最近能與悍匪「大富豪」在報章瓜分頭條的,大概只是那位在妻兒雙亡後即往大陸尋歡、被報章冠以「人辦」甚至是「人渣」稱號的陳先生莫屬。傳媒追擊陳先生「興之所至」,甚至連其電髮、執屋、上卡啦OK等瑣事均一一紀錄,周到之處與早前上映的電影《真人show》(The Turman Show)堪作比較。
投訴有效嗎?
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
明光社總結「一週罷買罷看」行動及未來方向
明光社就有關傳媒對於「天平村三屍慘案」觸發的「陳健康事件」,曾於10 月31 日在明報刊登廣告呼籲市民一同在一週內罷買罷看有關渲染報道是次事件的報章及電視節目,是次行動在11 月8 日正式結束。
我在資訊世界的日子
不經不覺在基督教電子傳播中心事奉已有年半,藉著機構的工作環境,使我更方便地透過「互聯網」認識到這個多姿多彩的資訊世界,我們可以隨時在網上看報章新聞,收聽電台節目,下載自己喜愛的流行曲或實用的電腦軟件程式,遇到相熟的朋友上網時,更可以藉網上傳呼(ICQ)即時與朋友對話…等。可能閣下還未曾經驗過以上的內容,甚至完全對「互聯網」全無認識,但無論如何,每個人都不會否認我們實在已生活在資訊的世代了。
傳媒與暴力
名嘴鄭經翰遇襲,濫用暴力問題再次引起社會各界人士關注。近年來,暴力問題似有惡化趨勢,由社會層面擴散至家庭,甚至無辜個體。不少人將暴力問題歸究於大眾傳媒,認為過份渲染暴力會影響市民仿傚。這種說法是否有事實根據?本地學術仍缺乏系統研究,要了解這個問題美國過往的研究仍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