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操守

傳媒工作者為專業人士,傳播的資料、訊息對市民大眾具有不少的影響力。所以他們應有其操守,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 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傳媒工作者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並應保護消息來源。亦致力避免利益衝突,不應受其個 人、家庭成員、機構、經濟上、政治上或其他利益關係所影響。

四管齊下,救救傳媒

16/11/2006

傳媒操守令人髮指
過去九年,明光社一直關注傳媒操守的問題,由陳健康事件、《東周刊》事件、《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歌手濕身照片及刊登女藝人被偷拍更衣照顯示,傳媒渲染色情暴力及侵犯私隱的情況十分嚴重,每次出現備受關注事件之後,傳媒只會暫時收歛,之後又故態復萌,因此,單憑傳媒自律及現行法例,未能有效遏止有關情況。
 

關鍵字 傳媒操守

走在道德最底線

15/09/2006

是傳媒的專業操守問題

在八月下旬,流行雜誌《壹本便利》以藝人鍾欣桐在後台更衣室被偷拍的半裸照片作為封面以及主題內容,手法可恥,意識不良,完全漠視傳媒應有的專業操守,事件引起各界的關注及憤慨,有演藝界的聲討大會,亦有婦女團體的遊行示威,本社在該雜誌出版的第二天,已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壹本便利》刊登有關照片和報導手法,其後又呼籲各界在網上聯署。其實,是次的事件不只是娛樂圈的事情,而是與我們每一個市民大眾都息息相關。
 

強烈譴責第761期壹本便利

23/08/2006

本社強烈譴責2006年8月23日出版的761期《壹本便利》;該期雜誌以藝人鍾欣桐在後台更衣室被偷拍的半裸照片作為封面以及主題內容,本社認為該雜誌的手法可恥,意識極其不良。
 
該期第42-44頁詳述藝人鍾欣桐在馬來西亞登台時被偷拍的過程,甚至以版位三份之二的篇幅刊登偷拍的照片,是借偷拍照作招徠,以他人的不幸作為牟利的手段,嚴重違反傳媒的專業操守。此外,將可恥的偷拍者偷拍得來的照片刊登,變相成為偷拍者的幫兇;若當中涉及任何金錢交易,更會大大助長此種歪風,鼓勵更多偷拍的行為。
 

困在死巷中的傳媒

13/07/2006

近期商台節目和流行雜誌《壹本便利》相繼採用「踩鋼線戰術」出擊,前者以「最想非禮女藝人」為題,挑戰《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後者則以一名造型性感但只得十四歲的少女為封面,挑戰《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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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歌手李蘊性感照片

22/06/2006

《壹本便利》於6月21日第752刊登了未成年歌手李蘊性感照片,照片主角乃少女組合「Cream」的成員李蘊,在封面照片中,她於水中身穿半透明胸濕透衣服,週刊更配以「14歲cream初熟」、內文相片更刊登其穿校服的照片,本社認為少女雖然未有裸露,但雜誌明顯以未成年少女身體作賣點,從道德倫理角度而言,雜誌的做法亦應該受到強烈譴責。假如賣弄未成年少女身體的風氣繼續助長下去,整個社會都需要付出沉重代價。

「《架勢堂》非禮事件」的倒影

07/06/2006

 藝人森美小儀主持的商台節目《架勢堂》因舉辦「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網上選舉,引起婦女團體強烈不滿。作為資深傳媒人,森美小儀竟然犯上了如此嚴重錯誤,出了一條引起如此高度不滿反應的題目,其實這情況是十分值得關注和分析,因為他們作的決定或起的題目或多或少反映出時下年輕人的思想指標,若果能夠看透事件背後的前因後果,將會對香港的流行文化有進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在關注青少年方面能更得心應手,事半功倍。這篇文章將會就三方面探討,分別是「商台的解釋」、「女藝人對此事件的反應」和「還有誰被侮辱?」,希望能拋磚引玉,引發更多朋友作有建設性的分析和建議。

關鍵字 傳媒操守

香港自殺現象剖析

23/03/2006

過去10年,香港的自殺人數不斷上升,根據死因裁判法庭報告顯示,2004年有1187人自殺,以香港690萬人口計算,自殺率是17.2,即每10萬人就有17.2人自殺,平均每日約有3人自殺。失業人士自殺率近30%,排位最高、其次逾12%為退休人士,令人驚訝的是家庭主婦自殺率為11.28%,排行第三位。

關鍵字 傳媒操守

《蘋果日報》刊登目睹母親被殺的八歲男童照片,有必要嗎?

18/03/2006

本周初(三月十三日)在深水埗發生了一宗兇殺案,案中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和一名三十三歲女子死亡。事發前一名年約四十歲男子進入事主的單位,挾持屋內一名六十五歲女子及八歲男童。到晚上約八時三十分,當三十三歲女子和其三十七歲男友返回單位時,被一直留在單位內的男子用刀襲擊。兇徒事後離開現場。案件仍在調查中。

自由的爭取與私隱的犧牲——孰重孰輕?

08/11/2005

藝人梁詠琪早前在北京工作期間,其下榻酒店的房間,懷疑遭本港兩名娛樂雜誌記者擅闖;若是屬實,兩名記者的行為,明顯已觸犯法例,事態嚴重,傳媒的操守問題再次惹人關注。事實上,窺探或瞞騙式採訪手法一直存在,遇上一些涉及公眾利益的官員貪污或濫權等等大事件,以「放蛇」、「狗仔隊」或「偷拍」等方式採訪,亦無可厚非,但絕不能習以為常。
 

關鍵字 傳媒操守

呼籲投訴雜誌刊載色情照片及文字

14/07/2005

各位關注性文化的人士:
 
《東方新地》395期的封面及第64至66頁中刊登了多張藝人的裸露照片,而且內容淫褻,如:「二百萬除清光」、「眼霜保養股溝」及「舔男友屁眼」等,文字令人嘔心。
該雜誌一直以「報導」、「直擊」為名,不斷載有如此多不良意識的內容及照片,完全漠視有關法例及公眾的聲音。
 
故本社呼籲大家負起社會公民的角色(若然是基督徒更加要為上帝作鹽作光),為到給我們下一代有一個健康的環境,努力向有關當局(影視處)作出投訴,表達我們的關注,甚至呼籲身邊朋友投訴及罷買該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