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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

修改婚姻定義是同志(LGBT)運動的重要里程。同性婚姻,就是修改婚姻的性別定義。過往曾有同運政客為了迴避宗教對修改婚姻法的反對,提出以世俗的民法,即沒有宗教儀式卻與婚姻相類似的法律,認可同性結合,稱為「民事結合」。

 

明光社從基督教觀點理解同性婚姻,認為性關係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盟約之間,同性關係則是種種偏離創造秩序的性關係其中之一。對於沒有基督信仰的人而言,此觀點不必然被採納。

 

明光社亦著重論說公共理據。就如二人結婚不必然生育,但若社會中有人生育後代,政府所設立的婚姻制度,應有效確保兒童在連繫親生父親和親生母親的權利不受剝奪,以保障最弱小的人類,捍衛剛出生者的基本人權。與喪親或離婚等婚姻變異狀況不同,通過同性婚姻是一個刻意令到兒童失去親生父親或親生母親的婚姻制度,從法律上確立兒童不須要親生父親或親生母親的連結,也暗示父、母角色可以互相取代,此制度有違人性和兒童福祉。

 

明光社歡迎與任何取態的人展開對話,深入探討更多關於修改婚姻定義的課題,你在此頁可以了解更多明光社對於民事結合、同性婚姻和婚姻的看法。

 

(包括基本資料、立場、問答)
(包括短片、小冊子)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19年12月)

13/01/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福樂神學院被女同性戀學員控訴

中大性小眾研究報告沒有告訴你的秘密

09/01/2020

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於2020年1月7日發表於去年9月16日至25日,隨機電話訪問1,058名18歲或以上的香港人,就公眾對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等人士)法律權利的態度研究報告(下稱CUHK-SRP2019/20),結果顯示,60%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僅12%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是過往同類調查中反對比率最低。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19年10月)

11/11/2019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香港首宗同性婚姻司法覆核 MK案敗訴原因

11/11/2019

代號MK的女同性戀者於2018年6月申請司法覆核,就同性婚姻權或民事結合權利,挑戰本港的婚姻制度。由於這宗案件的判決影響深遠,明光社及另外幾個團體嘗試申請介入訴訟,可惜被法庭聆訊後拒絕。案件於2019年5月底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結,並於10月18日頒下判決書,法官判申請人敗訴。

申請人認為香港政府不容許同性婚姻及沒有為同性伴侶設立承認同性關係的法律框架是歧視,違反了《基本法》第25、32及37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1)、14、15(1)及22條,因此,法庭需要回應以下兩條問題。

司法機關代替立法機關的趨勢

26/09/2019

在《基本法》的精神下,香港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三者互不從屬,從而達到互相監察和制衡的作用,防止極端政權出現,保護整體市民的權利和利益。可是,這個行之有效的制度近年出現一些轉變,愈來愈多時候出現了司法機關代替立法機關的情況。

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

16/09/2019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支持率每況愈下,除了因為僭建,還有因為她沒有申報丈夫潘樂陶購入的兩個豪宅,及沒有申報她以配偶身份,與丈夫共同持有安樂工程8.89億股或63.48%股份,市值超過10億港元。[1]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僅就上市證券的披露而言,任何人士的配偶如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該名人士亦被當作持有該權益。

同運議程LGBT Agenda(2019年8月)

16/09/2019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同運議程LGBT Agenda(2019年6月)

22/07/2019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美國長壽卡通片《亞瑟》,劇情首次涉及同性婚姻內容,食蟻獸亞瑟參加了老師的同性婚禮。該集已在一些電視台廣播,但阿拉巴馬州公共電視台卻拒絕播放該集內容。

婚姻「大件事」

22/07/2019

婚姻本是人生大事,但婚姻本身卻愈來愈「大件事」,甚至自身難保!

不論古今中外,婚姻本來都是屬於男女之間的事,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建立穩定的家庭,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小孩子,在自己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安全及健康地成長。婚姻和家庭是令社會穩定,保護弱勢(無論是婦女及兒童)的重要制度,而不是簡單地讓兩個相愛的人可以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