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是人權還是道德問題?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6/11/2014

最近有報道指出台灣大學有學生發起成立「皮繩愉虐社」,探討性虐待的迷戀性傾向,如今只等待台大校方審議。若然申請成功,該組織便成為台灣首創的學生特殊性探索社團。

皮繩愉虐的英文簡稱為BDSM,當中牽涉到Bondage, Discipline, Dominance, Submission, Sadism及Masochism等數個英文字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從英文的字義看來,意思比中文豐富多了。Bondage是綁縛或奴役的意思;Discipline在這裏可指到性調教(即人在性行為方面進行訓練);而Dominance及Submission則指到支配與臣服,Sadism及Masochism更指到施虐與受虐。在BDSM的性行為中,施虐者可能會把繩子、鏈子、皮帶、保鮮膜、手銬、皮帶、鞭子、刀子、蠟油等道具加諸於受虐者身上。

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長指出「以前社會對BDSM愛好者不了解,認為他們是「性偏差」,近年則逐漸認為他們只是性行為方式與大眾不同,改稱『性少數』。」而台大「皮繩愉虐社」發起人亦希望他人能夠明白BDSM只是一種「情慾」表達,不該被壓抑。他指出在坊間有人因玩窒息式性愛、SM綑綁等發生意外,甚至喪命,真正的BDSM則強調安全、技巧與溝通,相信透過社團教學互通知識,能避免因人的無知而發生意外。

若你是審批台大學生「皮繩愉虐社」申請的負責人,你會被申請者的理由說服嗎?又或是認為凡是「性少數」的要求,你都應該批准才是政治正確?還是你會考慮其他因素?如果你認為在求學期間不適宜鼓勵年輕人發生性行為,又或是反對在公開場合談論一些有危險及爭議性的性行為,甚至認為「皮繩愉虐」本質上不道德,原則上你可能已經打算禁止讓這樣的組織設立。

如果你不打算從道德角度出發,而是從「權利」出發,可能需要考慮一連串問題:探索不同的性傾向及性行為是否基本人權?

即使你贊同探討多元的性行為是人權,不應受到壓抑,但有否考慮大學是否一個合適的場地?又假設你同意大學是一個合適的場地,你認為該會的會員應否有年齡限制呢?應否參考美國DomSubFriends皮繩愉虐社的做法,要求18歲以上的人士才能參與?如果一視同仁,容許所有學生都「有權」參加,當一個13歲的天才大學生申請入會時,你是否真的感到沒有問題?還是要他或她先得到家長同意?如果你贊同探索「性」是天生不應壓制的時候,又為何要限制年齡呢?此外,萬一發生意外,究竟誰應該負責任呢?事實上,類似的問題可以一直追問下去。

能引伸出如此多的問題在於性議題本身不單牽涉人權,也牽涉到道德層面——即使人們不想接受。在香港,即使兩位十五歲又十一個月的小情侶心智非常成熟,當社會得知他們發生性行為,他們也不能理直氣壯地說:「與你無關」,皆因這是犯法的行為。

說到底性行為不等同於握手,不能拋下一句「不能被壓抑」便無視當中的道德界線,甚至可能引起的法律責任。

 

 

曾經刊載於: 

《成報》 6/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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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由心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1/2024

我們活在科技幾乎主宰一切的年代,沒有手機、不懂上網、無法電子支付的人,可說舉步維艱,莫說難以走出香港,連日常與人保持連繫亦十分困難。不過,正因如此,我們更要提醒自己,科技只是我們的助手、不是我們的主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重要的其實是心靈,令我們出現問題的往往是心靈的隔膜和偏差,而不是沒有手機。

過去一年,連串的學童自殺令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響起警號,無疑教育制度帶給學生的壓力、以及社會氛圍對年青人追求夢想、自由、公義和平等造成了不少挫敗和失望。不過,自己仔女自己救、自己學生自己教,當大環境未能短期內改變、甚至根本不知幾時才可以改變的時候,大家首先可以做的就是更多關心身邊的人,更多聆聽子女和學生的心底話。成績和成就不代表一切,更重要的是協助他們找到生命的價值、肯定自己是有價值的人、學會代入他人的處境、學會寬恕,明白身邊其實有很多會令人容易產生偏見的陷阱,可能來自AI、來自心儀的偶像、來自我們的政見、也可能來自我們對性傾向的誤解等等。

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學會分辨影響我們的種種世情,是我們在新的一年送給自己和下一代最好的禮物,當然,作為信徒,更要學會明白神的心意,不要讓自己的執著凌駕神自己的說話。誠願今期《燭光》,能為大家在紛亂的世情之中帶來一點的盼望、以及成為大家在崎嶇前路上的一點光。

左派反歧視的迷思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3/08/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引言
從小到大,筆者從來未曾對左翼思想、自由派產生過愛慕或者興趣,雖然我認同追求社會公義、追求人人平等、反歧視、反壓迫……等價值觀,不過,要實踐這些理想,並不一定需要在左派的框架下進行。筆者對左傾思想有所保留的原因之一是:這種進路將社會現象過度簡化,世界上彷彿只有兩種人:壓迫者和被壓迫者、歧視者和被歧視者、有偏見的人和沒有偏見的人。簡單地說,非黑即白;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若果我不同意或者批評他們的說法、做法,或者事情的結果並不符合他們的期望,他們便會說持異見者對他們有偏見,甚至歧視他們。弔詭的是,到頭來他們可能會採用歧視的方法去反歧視。

結果與人口比例不符是歧視嗎?
一直以來,美國自由派人士都抱怨,以人口比例而言,女性和某些少數族裔在科學、科技、工程、數學(STEM)領域的代表性嚴重不足。2020年,女性佔所有美國電腦和資訊科學家的20%、工程師的15%、數學家和統計學家的13%。在電腦和資訊科學中僅有6%是黑人、在工程方面有4%、在數學和統計學領域則有3%。在以上三個範疇中,西班牙裔分別佔了7%、5%、4%。

自由主義者聲稱這是一個結構性、制度性的問題,造成這「不公平」現象的原因包括了偏見與歧視、資源不平等……的確,輕視女性的大男人主義者是存在的,整體來說女性在科學和工程職業中只佔少數,但在某些科學領域,女性卻是佔主導地位,例如在生命科學中女性的比例高踞58%。更重要的是,並不是所有少數族裔在STEM的代表性都偏低,亞洲人只是美國總人口的6%,但在STEM勞動力的百分比卻高達13%,在美國,20%電腦和資訊科學家是亞裔、13%工程師和10%數學家、統計學家是亞洲人。2020年在美國授予的物理學博士學位中,亞洲人佔了46%。

坦白說,自由派的批評實在令我納悶,筆者參加過無數次關於電腦、統計學、數據科學的學術會議和工作坊,根據我個人經驗,大部份參加者都是亞裔,這些活動都是公開的,主辦單位從來沒有設下性別和族裔的限制。筆者是前任美國統計學會南加州分部的副會長和現任會長,過去曾經任職大學的研究顧問,通過這些身份,我先後籌辦了許多關於電腦統計學、和數據科學的會議、講座、工作坊,撫心自問,我從來沒有以刻板形象去打壓、限制任何人,相反,我鼓勵所有人參加這些活動,不論其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學術水平……。然而,儘管用盡所有努力,有些人總是提不起興趣,更加令我失望的是,到頭來甚至有人批評我有偏見,說我瞧不起非華裔的學生。

輕率地將問題歸咎於歧視?
筆者一直都採用簡報形式與同事、學生分享數據科學與人工智能的趨勢,兩年前在某次通訊中我作出如下的報道:「2021年10月,五角大樓前首席軟件官尼古拉斯‧柴蘭(Nicolas Chaillan)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在人工智能的競賽中,中國已經贏了美國,在關鍵技術領域裡面正邁向全球主導地位。」一名少數族裔學生在電子郵件中作出如下回應:「尼古拉斯‧柴蘭的問題源於他缺乏智慧和能力,在非傳統領域(人工智能)中他沒有僱用和留住女性有色人種。」我相信她完全沒有深入調查過尼古拉斯‧柴蘭的背景和整件事情的後果前因,她已經有預設立場,將所有問題歸咎於歧視。

雖然以數量來說,女性在美國人工智能研究員中屬於少數,但在質的貢獻上卻並不輸給男性,女性人工智能科學家之表表者包括了史丹福人工智能實驗室聯合創始人李飛飛、史丹福大學電腦學教授科勒(Daphne Koller)、機械人公司Jibo前首席科學家布雷澤爾(Cynthia Breazeal)、臉書人工智能研究實驗室主任皮諾(Joelle Pineau)、輝達機器學習研究總監阿南德庫瑪(Anima Anandkumar)、摩根大通人工智能研究主管維羅索(Manuela Veloso)。

為甚麼只是注意STEM的「不公平」?
其實,不同群體在任何範疇中都會有不相同的表現,例如由2017至2019年,在美國社會工作碩士畢業生裡面,近90%是女性,而超過22%的新社會工作者是非裔美國人。換言之,女性與黑人社會工作者遠超其人口比例。此外,根據2020年的統計數字,美國所有心理諮詢師中,66%是女性,而男性僅佔34%。更具體地說,81%的學校輔導員和78%的婚姻家庭治療師是女性。

自由派社會科學家和教育學家支持以種族作為入學標準之一,其實是以歧視的方法去反歧視,他們所持的一個論據是:少數族裔在提供服務或者諮詢幫助時更加明白自己族群受助者的感受和需要。他們批評女性與少數族裔在STEM的比例與人口不相符,根據同樣邏輯,那麼他們應該指出社會工作、心理治療……等範疇的比例失衡是有問題的,或者說在這些學科和行業中收生和聘請員工時存在著偏見、歧視,但現在注意力只是集中在STEM。我猜想原因是:STEM令人得到高薪厚職,「不公平」的結果會令人眼紅,至於社會工作、心理輔導……這些並不會令人大富大貴的領域,便任由它們「不公平」。

對有認知障礙的學生提供額外援助
《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簡稱ADA)禁止在就業、交通、公共住宿、通訊等多個範疇歧視殘疾人,這法例也要求美國大學確保殘障學生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美國大學設有無障礙服務辦公室(也稱為殘疾支持服務),負責協調殘疾學生的住宿,而且提供很多支援,例如包括延長考試時間、協助學生抄寫筆記、提供無障礙課程材料、手語翻譯、輔助技術……等等。我十分欣賞美國這種重視人權與人人平等的精神,在這種保障下,一個失明的學生可以通過有聲書、文字轉換成聲音的軟件去進修;一個失聰的學生可以通過視頻上的實時字幕而明白講授的內容……。然而,法律所保障的殘疾並不限於身體上的,亦包括心理上和智力上的殘障,例如閱讀障礙、書寫障礙、計算障礙、視覺處理障礙。

問題是:即使對正常人來說,有些學科是非常艱難的,例如電腦程式編寫、統計學、數據科學、數據視像化……。根據我個人有限而偏頗的經驗,無論給予那些有認知障礙的學生幾多支援,結果他們仍然無法掌握最基本的資訊(其他教授可能有不同的經驗)。遺憾的是,一部份學生不單止不會感激為他們提供的種種額外幫助,反而對教授抱怨優待不夠,有些人甚至投訴受到歧視。例如在某個電腦編碼的課程中,曾經有一個ADA學生要求我指導她做功課,每一次她甚麼也沒有做,只是要求我給她看從第一行到最後一行的代碼。我耐心地向她解釋了每一行代碼,幾次之後,我要求她嘗試自己做功課,她勃然大怒,說我沒有解釋電腦程式的邏輯,所以她無法做功課,跟著拂袖而去。這是左派人士培養出來的「奉旨態度」(sense of entitlement)。

沒有字幕的免費網上課程被迫下架
美國聯邦政府規定所有服務公眾的網頁和網上視頻必須符合ADA準則,例如網上視頻必須配上字幕。現在已經有軟件可以將聲音轉成字幕,但以前這並不普遍。由本世紀初開始,一些美國教育家發起了「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那就是將大學課程免費放在網上,解除了經濟上、時間上、地域上對學習的限制,筆者十分欣賞這良好的用意。加州大學帕克來分校曾經將很多課程免費放在大學的網站,然而,2016年8月美國司法部指出,那些沒有字幕的視頻違反了ADA,2017年10月,加州大學帕克來分校無奈地將超過二萬條網上視頻下架!結果所有人都無法享用這些免費課程,這是剝削了貧苦學生讀書的機會。哈佛大學、麻省理工、網飛(Netflix)亦曾經被捲入這類的法律訴訟。

我感到奇怪,為甚麼不可以保留現存的網上視頻,然後逐漸加上字幕呢?這種做法好像是:如果建築物入口處沒有輪椅坡道,則索性關閉通道,任何人都不能進入大樓!到底這是平權還是霸權?

結語
筆者參加過不少次西洋拳賽,很不幸每戰必敗,我認為這是因為制度上的歧視,所以造成不公平的結果。首先,西洋拳賽不容許參賽者用腿攻擊對方,中國武術的十二潭腿、二十四連環腿無法施展;戴上了拳套之後,虎爪功、鷹爪擒拿手、鐵砂掌、一陽指、六脈神劍……等武功完全報廢;比賽規矩又禁止打下盤,地堂鷹爪徹底失去作用。明顯地,西洋拳歧視中國功夫!我要向西洋拳擊總會投訴!

政治正確摧毀了創作?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0/05/2023

隨著自由主義不斷發展,社會追求開放、人權以及創新,以致不少弱勢社群的地位開始提升。以往被歧視,很少發言機會的群體都可以相繼發聲或提出指控,例如2017年的「#Metoo」運動便是指控一些人的性侵行為,後來不少人透過在社交媒體以標籤「#Metoo」來表示自己曾經被性侵。[1] 又例如黑人或性小眾都經常會成為創作題材,有時更為了「政治正確」而隨便加入一些與他們相關的情節,卻未能引發觀眾共鳴,更甚的會惹人反感。

最近亦有不少用作品都被指出刻意加入「政治正確」的內容,而遭到觀眾以及玩家非議。較早前比較轟動的是由美國遊戲製作公司Naughty Dog開發的電子遊戲《最後生還者:二部曲》(The Last of Us Part II),本為第一集大作的延伸,萬眾期待。但第二集遊戲在2020年推出後,便惹來一眾批評。批評者指遊戲內容刻意展現支持黑人、女權、LGBT等議題。[2] 例如其中一位主角Abby是一位身材健碩的女性;另一位主角Ellie則與另一位女配角有女同性戀的劇情;遊戲又刻意高舉當中幫派的黑人頭目支配著許多白人。這種種刻意政治正確惹來熱烈討論或批評,Naughty Dog的聯席總裁Neil Druckmann直接引用了美國歌手Kurt Cobain說過的一句話來回應:「……如果你們當中有人厭惡同性戀、不同膚色或女性,請幫我一個忙——給我滾開!……」。[3] 這句似乎對於玩家欣賞與否毫不在意,並具備攻擊性的說話,惹來更多不滿。事實上,如果將對遊戲內容的不滿,從而捆綁式地等同於是對性小眾、少數族裔、女性等的歧視,實在不太恰當,而這正正是引發逆向歧視的其中一個原因。

數星期前,另一個電子遊戲大作《地平線:西域禁地》(Horizon Forbidden West)的DLC(遊戲附加內容)《炙炎海岸》推出,隨即引來熱烈的批評,甚至在社交媒體出現負評洗版的情況。其原因在於遊戲內容被指刻意加入了同性戀等情節,其中一位玩家的評論直指:「……故事劇情就是為了將LGTB(LGBT)推到你臉上,為了強行政治正確而正確」[4];也有玩家指,遊戲女主角Aloy從來都沒有表現出任何同性戀傾向,忽然引入了女同性戀情節,只是為了討好近年歐美流行的覺醒文化。[5] 從而可見,遊戲文化如被強制加入一些政治議題以達到政治正確的目的,其實會令一眾玩家感到錯愕,甚至難以享受遊戲內容。

除了電子遊戲,近來電影《小美人魚》和《埃及妖后》也引發了類似爭議,它們的爭議都是在人物選角上的問題,被質疑刻意「政治正確」。《小美人魚》改編自迪士尼經典動畫原著,但真人電影在選角時邀請了黑人女歌手Halle Bailey飾演其中一位美人魚Ariel,後來網絡上出現了#NotMyAriel的抗議運動,因他們認為,選擇黑人有違原創動畫中Ariel的白人形象,被指為了政治正確而矯枉過正。[6] 而《埃及妖后》則引發較嚴重的爭論,當中涉及埃及真實歷史的問題,甚至被指扭曲歷史、「黑」化埃及歷史等等,更加牽涉到法律層面上的申訴。[7]有人認為《埃及妖后》作為一套紀錄片,所以應該反映一定程度的歷史事實,而選角上也應該加倍小心,避免誤導了他人對於真實妖后的想像。

政治正確,其核心在於一個自我審查的機制,或許製作人想表達對弱勢社群的支持;或許想迎合當其時的歐洲文化;又或許刻意在內容上政治正確,從而避免被人控訴歧視弱勢社群。其實在劇情上,若原本已經有所鋪排,或是一個新的作品,在當中加入政治正確的元素,觀眾或玩家也會較容易諒解和接受。但如果太過於刻意去表達政治正確的元素,而在情節上又欠缺鋪排,只會令觀眾或玩家感到錯愕和難以有良好的遊戲或電影體驗。另外,因應不同的題材也需要有其合宜的表達方式,相信沒有多少人會想過連紀錄片都會有刻意的政治正確元素。到頭來,如果太過刻意地為了政治正確而正確,不單只無法為弱勢的一群爭取平權,更加可能摧毀了該作品。


[1] 梁麗娟:《媒體的界限:性與暴力的傳播學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23),頁120。

[2] 胡劍威、永高:〈《The Last Of Us Part II》引全球罵戰「糞作」與「神作」的距離〉,《香港01》,2023年1月2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9%81%8A%E6%88%B2%E5%8B%95%E6%BC%AB/49095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3日)。

[3] 亞小安:〈《最後生還者2》劇情洩漏案外案,副總裁開嗆玩家:不喜歡同性戀、女人、黑人就不要買〉,4gamers,2020年4月30日,網站:https://www.4gamers.com.tw/news/detail/42955/neil-druckmann-said-on-instagram-dont-buy-our-game(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3日)。

[4] Long:〈《Horizon Forbidden West》DLC 因同性戀劇情 多個Game評網被玩家負評〉,unwire.hk,2023年4月24日,網站:https://unwire.hk/2023/04/24/horizon/game-channe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9日)。

[5] 林卓恆:〈地平線西域禁地DLC女同關係遭負評轟炸 疑不滿Aloy亞蘿伊為攣而攣〉,《香港01》,2023年4月2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9%81%8A%E6%88%B2%E5%8B%95%E6%BC%AB/891389/(最後參閱日期:5月3日)。

[6] Yi Chang:〈《小美人魚》真人版「黑人愛麗兒」選角引爭議:每種膚色的小女孩,都值得成為迪士尼公主〉,Vogue,2022年9月14日,網站:https://www.vogue.com.tw/entertainment/article/little-mermaid-remake-ariel-halle-baile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3日)。

[7] 端小二:〈電影《埃及艷后》、《小美人魚》輪番陷選角爭議,主演膚色跟原着不同問題何在?〉,端傳媒,2023年4月25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30425-roundtable-international-Cleopatra-The-Little-Mermaid/(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3日)。

他山之石:童話書與政治正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8/04/2023

在英國,3月2日是「世界圖書日」(World Book Day),學校會舉行一系列的活動,例如圖書角色扮演,同學會穿著不同的角色的衣服回校,然後一起閱讀圖書,主辦機構更會與不同書商合作舉辦不同活動,例如一鎊一本圖書,以及免費圖書活動,鼓勵兒童閱讀。

不過在活動前半個月,《每日電訊報》調查報道發現,英國兒童文學作家達爾(Roald Dahl)的童話書在改版時,出版商與倡議兒童文學應具備包容、多元、平等元素的組織Inclusive Mind合作,修改了作品的一些內容,當中《朱古力獎門人》(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一書中極肥胖男孩格盧普(Augustus Gloop),由極肥胖(enormously fat)改為龐大(enormous)。除了刪去「肥」(fat)一字,記者發現不少作品亦被刪去「醜」(ugly)一字。

同時,記者也發現有新版的童書改了一些對性別的刻板形容,例如在《怪誕黑巫后》(The Witches)一書中有一句「即使她是在超巿做收銀員或者為公司打文件」就改為「即使她是做頂級科學家或者從商」。同一本書有另一段講女巫戴假髮有可能是因為秃頭的段落,更直接加一句:「女性戴假髮有很多原因,這絕對沒有問題。」

持有以上作品版權的達爾故事公司發言人曾回應,有關的修改由2020年開始,當年將工作外判給Inclusive Mind處理,有傳媒再揭發,內容修改的方法是邀請關注不同小眾、對文字比較敏感的人來閱讀達爾的故事,並將令他們感到被冒犯的文字挑出來,然後進行修改。Inclusive Mind曾回應稱,他們只是將他們認為不好的部份指出,但最後怎樣修改,還是書商自行決定的。

這種解釋引起更多人的關注,著名作家拉什迪(Salman Rushdie)認為書商做法是「荒謬的審查制度」,英首相辛偉誠亦批評修改書中用語的做法,他的發言人引述了達爾的童書《吹夢巨人》(The BFG)的觀點,指出「不要顛三倒四地改變詞義」(Don’t Gobblefunk around with words),及後連卡米拉皇后也曾不開名批評,認為書商應該要確保作家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不受侵害。

書商在備受各方批評的一週裡,很快從善如流表示,會在年底推出沒有修改的「原著版」(classic collection),保留所有原來文字,變相同一本書會有兩個平衡的版本推出巿面,做法就如「打和」一樣,彷彿甚麼也沒有改變。事件仍然引起討論的同時,《每日郵報》發現另一個兒童文學作家Enid Blyton的作品有類似的修改,但該書商並未有任何回應。

類似的事件被形容為woke,這字於60年代源於非裔美國人的方言,用於爭取黑人的平等和社會公義運動中,但近年這詞語被廣泛地用作描述為社會上的弱勢社群爭取權益是應有之義,當中包括「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s)和Me too運動也是其中代表。文章的字詞被修改,本來為避免傷害敏感人士的心靈,做法是為了關心和給予不同小眾更多的同理心,但後來卻發展成唯我獨尊的一種態度,動輒批評別人不夠woke,最後更形成輿論審判,於是對運動開始有反彈

同樣,對於一些歷史的文學和文字,不少人認同應該尊重該時空的限制,即是作者的寫作時空,若當時某些寫法和文字並未有構成冒犯,作者明顯也是無心去傷害任何人,這些文字理應被保留。若果要配合新時代,可以做改寫,甚至重寫,但不宜改動他們的文字,但仍在修改了的作品中冠上他們姓名,這是明明的審查。

專欄作家指出,達爾其實並不是一個完全不願意改動原著的人,如果有人提出他的某種寫法可能會冒犯人,他會願意修改,甚至刪去一整段,但修改都是經他同意的。達爾生前在一個與插畫師的對談中曾表示:「當我離開時,如果那發生了,那麼我希望強大的雷神之錘猛烈地敲打他們的頭部。或者我會派遣『巨大的鱷魚』將他們吞噬。」巨大的鱷魚是他同名書籍的主角。

可見,當政治正確要求社會對世界上所有文字記錄,甚至歷史都要作出政治正確的修改時,大家會反問為何我們不能保留一下舊世界的一些想法?但這些提倡政治正確的人的答案是因為這種傷害人的說法如果一直出現,就會一直影響著我們的下一代,令一些人的意識形態永遠不被改變,所以惟有改變這些舊文字,才能令下一代有實質的改變。

文無定法,流行文化和文字與經典有不同。流行文化的產品理論上可以因著每個年代有自己流行的讀物或文本,舊的文本若不合時宜自然會被淘汰成為歷史的見證,並不需要強行改變歷史的文本,否則和將自己的思想強加在別人身上並無分別,也是一種活脫脫的審查。可見社會即使講求政治正確,也應該對文本的修改有基本底線。

至於歷久常新,甚至難以改變的東西,例如宗教典籍又如何呢?今年2月英國有報章報道,英國聖公會(Church of England)計劃修改一些禱文,令主禱文中「我們在天上的『父』」,不一定要用「父」這個詞,可以改用「無性別(non-gendered)」字詞,以方便大家使用。

《聖經》,不似流行文化或者文學,會隨時代流轉而消逝,是否應該「與時並進」,更改內容,以更符合現代的想法呢?所謂釋經,除了學習如何了解原文在原本處境的意思之外,同時讀經的人亦會問這些經文給今時今日的社會的意思,與其改掉原本的寫法,倒不如問一下,如果今日仍然用這些字詞,給我們的意思是甚麼?若今天的文化不喜歡這東西,就刪一些,幾十年後喜歡另一些東西,又加一段,那麼經典還會剩下甚麼呢?

推薦序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黃偉康博士 | 美國加州持牌執照臨床心理學家
14/04/2022

櫃父母因著他們的秘密和隱私默默地承受痛苦,他們很少尋求幫助,伴隨著子女出櫃的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內疚與羞恥,試問誰能在罪咎感很重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用憐憫的愛回應。

因著這本手冊,父母在這段漆黑的旅程上不再感到孤單。手冊內容全面、簡潔及一針見血,既符合心理學,建議又實際可行,為父母提供清晰的答案,解答他們面對子女是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所引起的種種複雜又沉重的問題。

我最欣賞的是這手冊能為父母提供一條出路,讓人真實地看見「隧道盡頭的光」。子女出櫃導致親子關係疏離實在令人惋惜,但關係重新連繫是有可能的。雖然生活再不能像以往一樣,但仍值得活著。

衷心為這本出色的手冊內的指引感恩!

何謂櫃父母

14/04/2022

「櫃父母」一詞是指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的父母,他們或許在日常生活中觀察出孩子是同性戀者,又或是在孩子「出櫃」後才驚覺孩子是同性戀者。他們努力隱藏孩子同性戀一事,同時被困在其中,就如同性戀者將自己的性傾向隱藏一樣,將自己躲在衣櫃裡(Closeted),所以往往出現「孩子出櫃、父母入櫃」的情況。

「櫃父母」和一般父母一樣努力照料孩子成長,同時也順理成章地認為孩子和自己一樣也是異性戀者,預期孩子將來會和異性結婚生子,組織家庭。

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度日漸提升,同志出櫃的情況愈來愈普遍,同性戀者亦容易得到社會上的支援。但當「櫃父母」得悉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他們多年來教養的價值被徹底打破,同時將孩子有同性戀傾向一事隱藏,視之為家庭中最大的秘密。他們有苦自己知,難以開口向外尋求協助,同時社會上缺乏對「櫃父母」的支援。

當同志權益日漸被重視時,「櫃父母」的處境卻被社會忽略,期望這本小冊子能幫助同性戀父母面對當刻的困境,與子女共建超越立場,真實連繫的家人關係。

當孩子向父母出櫃

14/04/2022

孩子可能會透過以下一項或多項的方式向父母表示他們的同性戀傾向:
1. 面對面直接說出來
2. 間接地說,不言明
3. 傳手機訊息
4. 寫信
5. 請第三者代為說出
6. 在社交媒體帖文
7. 帶同性伴侶「見家長」
8. 放一些同運的東西在家中
9. 帶父母參加同志遊行/講座等,認識同運
10. ……

孩子出櫃的方法眾多,但其實不少父母在孩子出櫃前,已能察覺出多少端倪,如留意到孩子與同性朋友特別親近、發現孩子瀏覽同性戀網站,又或是孩子總是中性打扮等。但當父母確實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仍會感到驚訝及不知所措。

父母要明白,孩子向你出櫃是需要多大的勇氣,他擔心父母不能接受,更害怕面對被至親拒絕的痛苦。他向你出櫃是因為他信任你,也期望父母知道後仍接納他,才向你分享內心最大的秘密。所以如果孩子向你出櫃,請你先按捺著你的情緒及暫時放下你的立場,表達你對他有勇氣坦誠相告的欣賞,擁抱孩子,說聲「我愛你不是因為你的性傾向,而是因為你永遠是我的兒女。」

接著,學習繼續與孩子結伴同行。

知識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同性戀基本認識

1.1 麼是性傾向?

性傾向指個人對同性、異性或兩性都持續出現情感上、愛情上或性的吸引。一般分為三種類別:

一、異性性傾向(Heterosexual Orientation):即對異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二、同性性傾向(Homosexual Orientation):即對同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三、雙性性傾向(Bisexual Orientation):即對男性及女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方面出現持續性的吸引

不過現代性別研究學者指出性傾向是流動的,[1] 意思是性傾向只是當時當刻的一種喜好,有機會隨著不同時間而改變。雖然大部份人的性傾向均是單一而不變,但亦有人可以是複雜而多變的。

1.2 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戀者?

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公佈2018年國民健康訪問的調查,指出美國18歲以上成年人中異性戀者佔人口 97%、同性戀者佔人口 1.6%、雙性戀者佔人口1.3%。[2]

1.3 同性戀的成因?

不同研究顯示性傾向受先天和後天因素複雜地相互影響而形成,讓人不自覺地受某一性別的吸引。[3] 至今,同性戀是完全天生或完全後天的說法均沒有科學根據。

1.4 同性性傾向是病嗎

過去社會視同性戀為精神病中「性偏差」的情況,但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1973年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剔除,自此同性戀本身不再被視為疾病,也不需要醫治。儘管如此,外國有研究指出同性戀者較異性戀者更有可能患有身體及精神健康的疾病,以及出現酗酒和吸煙的情況。[4]

2 打破迷思

「櫃父母」對同性戀群體的認識不深,同性戀孩子很大機會是他們認識的第一位同性戀者。父母可能基於不同原因不接受孩子的同性戀傾向,又或是因著過去對同性戀群體的既有印象、偏見與誤解,以及眾多的負面想像,以致當他們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時感到極大困擾。

不論是甚麼原因不接受孩子的同性戀傾向,若「櫃父母」能釐清以下有關同性戀的迷思,定可減少他們的擔憂、自責與羞恥。

2.1 孩子同性戀是父母的過錯?

有同性戀者出現在問題複雜的家庭,也有同性戀者在幸福美滿的家庭成長。就算是外貌一模一樣的同卵雙胞胎,在相同環境中成長,也有機會出現一個是異性戀者,一個是同性戀者的情況,雖然有些研究及個案顯示家庭環境及父母教養模式會影響子女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但性傾向的形成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我們不需將孩子同性戀視為父母的問題。更何況當事已至此,再探究孩子同性戀成因其實已經不太重要。要知道天下沒有完美的父母,即使自覺做得不足,也請接納自己,放過自己,把精神放於處理與孩子相處的事宜上。

2.2 同性戀孩子不懂自愛?

性傾向只是構成我們身份的一部份,並不代表我們整體的人格、品行、能力、態度及價值觀。在大多數的同性戀者當中,性傾向都不是自己選擇而是情不自禁的,異性性傾向如是,同性性傾向也如是。有同性戀傾向的少年人察覺自己有別於社會主流的形態,他們會感到困惑及迷茫,他們最需要的不是指責。如果想孩子更能自愛,父母的關懷、包容及接納就更不可少。

2.3 孩子同性戀一事不可讓人知道?

我們要尊重孩子的私隱,如果他們不希望向外透露同性戀身份,父母不應隨便向外公開。但如果孩子已經出櫃,他有可能會受到不禮貌對待,這時父母應挺身而出保護孩子,支援孩子,與孩子並肩面對當時的困難,讓家庭永遠成為孩子最大的依靠。

2.4 同性戀就是濫交?

外國曾有研究發現男同性戀者更換性伴侶的情形比異性戀男女常見,[5] 但我們不能以偏概全地指出同性戀者就會濫交。同性戀者也有彼此忠誠的伴侶,而濫交的異性戀者也不少。一個人是否濫交,最終都是看他個人的性價值觀,所以良好的家庭性教育對每個家庭都一樣重要。

2.5 同性戀者好可能會有愛滋病?

根據香港衞生署公佈的統計數字,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主要途徑是男男同性性接觸,而同性戀群體只是社會上的少數,由此可見愛滋病在同性戀群體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這是因為男男同性戀者在進行肛交時,被進入一方的肛門被插入一方興奮勃起的陰莖逼進去,肛門括約肌中一部份會折斷,使肛口可容納粗大的陰莖進入。肛口的嫩皮及肛管內的黏膜亦會有小部份裂開。肛腔內的靜脈亦不時會受壓出血,尤其在一些有痔瘡的情況,特別容易出血。如經常進行肛交,被插入一方的肛門括約肌常多有鬆弛,附近組織受傷害,當雙方出現出血的情況便會有血液交流的機會,或精液流入裂開組織。受傷黏膜喪失抗菌力,直腸炎常會發生。更普遍的是有帶菌者雙方交換細菌和病毒,或由帶菌一方進入另一方。但這不代表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易感染愛滋病,這要看每個人發生性行為的形式狀況,是否濫交、有否使用安全套等。

若不幸感染,香港居民可在公營醫療系統以低廉的價錢接受治療,只要定時食藥,便能如沒有受感染的人一般地生活。愛滋病主要透過體液傳播,如血液、精液、陰道分泌,只要接觸感染者體液時身體沒有新鮮傷口,又沒有與感染者進行性行為,基本上沒有感染風險。而口水、汗液、眼淚和尿液的病毒數量低到不足以構成感染,家人可安心與感染者共同生活。

2.6 孩子的同性性傾向可以改變嗎?

如果改變同性性傾向的意思是指由受同性性吸引,改變為受異性性吸引,那這改變是極困難,亦非短時間內可以發生的。儘管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性傾向,但卻能選擇如何回應自己的性傾向。社會上有同性戀者擁抱同性性傾向,發展同性間的感情關係,同時也有同性戀者選擇其他生活方式,有人選擇獨身,也有人與異性發展穩定感情關係,甚至結婚生子。沒有人(包括父母)能強迫任何人如何回應他們的性傾向,這一切都是當事人的個人選擇。

2.7 如果將來他與同性結婚的話怎麼辦?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即使孩子已長大成人,父母仍會牽掛孩子的日常生活。父母需明白孩子有自己的人生道路,他們大大小小的抉擇都未必會完全符合父母的期望,但父母仍會愛惜與接納他們。如果將來孩子要與同性結婚,父母必然會感到壓力,既要面對價值觀上的衝突,又要應付親戚朋友的冷言冷語。父母此刻需要檢視自己真正珍重及守護的是個人或他人的感受,還是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我們鼓勵父母以「接納而不認同」的態度來與同性戀孩子相處,焦點不單單在乎「參與」與「不參與」的決定,重要的是一生一世的親子關係。在我們遇到的個案中,有些父母會送禮物而不出席,有些只送禮物給孩子而不給他/她的伴侶,有些會選擇私下給孩子祝福但不出席公開場合或婚禮等。父母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可接受的方式表達對子女的愛,並不需要完全放棄自己的價值觀。

2.8 同性戀這條路好難行?

對!同性戀者面對的困難比異性戀者多。孩子長大後,父母用「否決」來影響他的決定,似乎已經沒多大的效用。惟有父母的關愛和接納才能成為他們更大的支援,在孩子跌跌碰碰的人生路上,永遠有父母作他們最大的後盾。

3 櫃父母的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

在異性戀為主的社會,一般人對同性戀感到陌生,未曾想過家人會是同性戀者,所以當遇上孩子出櫃,父母往往產生許多複雜的情緒和想法。

對同志孩子來說,最理想的當然是父母欣然接納孩子的同性戀身份,主動接觸同志群體,認識同志文化,擁抱同志運動。如果父母在同性戀一事上的接受程度高,那當然不是一回事。但香港不少父母對同性戀都有所保留,真真正正能認可孩子是同性戀者的父母其實為數不多。

不過,如果父母只考慮自己的想法,拒絕接納孩子的同性性傾向,甚至否定孩子的價值,那將是家庭的悲劇。有同性戀者在向父母出櫃後被逐出家門,又或因為父母的拒絕及排斥而失去家庭的依靠,甚至出現更負面的局面,這絕對不是我們期望出現的結果。

當父母不認同同性戀,而自己所愛的孩子就是一位同性戀者,那父母在個人價值觀與孩子性傾向出現嚴重分歧時應該如何自處呢?父母要接納孩子而漠視自己的感受,還是堅持自己的價值觀而否定孩子?其實在接納與否定孩子之間,是存在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

父母對孩子有所期望是正常不過事的,但孩子的路卻不一定如父母期望的發展。我們每個人生命中的特質、品格、行為、嗜好、以及在學業、職業、戀愛等的抉擇,往往亦不是全都得到父母所認同。我們相信愛能化解父母與孩子之間的分歧及衝突,儘管彼此的期望和立場不同,但大家仍可以珍惜彼此的關係,互相同行前進。

孩子同性戀的情況不是父母所期望,但無阻父母對子女的愛,而孩子也渴望得到父母的接納與關愛。其實父母對同性戀的立場與接納同性戀孩子之間並不必然存在衝突。父母接納同性戀孩子,是接納孩子的整個生命,欣賞孩子優越之處的同時,也能包容孩子令你失望的地方。

父母接納同性戀孩子,仍可以保持自己對同性戀的想法。父母可以告訴孩子,雖然我未能認同你的同性戀身份,甚至仍然反對你的決定,但你永遠是我所愛的孩子,父母對你的愛不會因此改變,仍然願意接納和關心你。

我們也期望孩子尊重父母的看法,雙方知道彼此的立場,避免觸及對方的痛處,和而不同地相處,並向對方表達關愛。

4 櫃父母的三個階段

「接納而不認同」,說就輕鬆,但要實踐卻一點也不容易。父母由最初得知孩子是同性戀者所產生的抗拒與自責,至發展到重修關係,當中主要經歷三個階段。[6]

4.1 第一階段:解體失控(Disintegrated

當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不少父母會感到震驚,繼而出現罪咎,尷尬、焦慮的情緒。他們普遍會否認孩子是同性戀者的現實,同時視此為家庭中的秘密及羞恥,會保持沉默,獨自抑鬱,拒絕提及孩子的情況,亦造成櫃父母缺乏傾訴對象的危機,倍增他們的無助感,讓他們不敢面對未來。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會變得疏離,容易發生衝突,甚至全盤否定孩子,亦可能對孩子的同性伴侶會感到討厭及憎恨。

給櫃父母建議:

一、正視個人情緒,如想哭,就哭。如果感到憤怒,可選擇暫時停止有關此話題的對話,避免發生衝突,待彼此冷靜下來才再次溝通。
二、珍惜家庭關係,不要過份自責,不要責怪配偶管教不善,也不要責罵孩子「唔生性」。
三、在情緒高漲的時候,千萬不要作出重大決定,如賣樓、停止學業、切斷關係等,因著衝動而作的後果往往是難以補救的。

4.2 第二階段:愛恨交纏(Ambivalence

一段時間過後,父母慢慢認清及接受孩子是同性戀的事實,他們的內在羞恥感會漸漸減退,但依然對同志孩子一事感到不自在,自覺是一個失敗的父或母。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但同時對未來的不確定帶點恐懼。父母亦開始與孩子回復溝通,表達愛與關心,但說話小心謹慎,珍惜及看重孩子的價值,在乎孩子的情緒。有時會責怪孩子出櫃令家庭出現破裂,但又不希望孩子對此隱瞞,相當矛盾。他們開始嘗試認識同性戀課題,部份父母亦考慮與孩子的同性伴侶接觸。

給櫃父母建議:

一、向值得信任的親友分享個人感受。
二、心平氣和地聆聽孩子的心聲,了解他的想法及生活。
三、忍耐當中的忐忑不安與辛苦,把焦點轉移別的關係上,學習更多放手。

4.3 第三階段:復合(Integrated

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父母已接受孩子是同性戀者的事實,找到親子關係的平衡點和連結方法,內心羞恥逐漸減退,重拾作為父母的自信。有些父母內心仍然不認同孩子的情況,但因著對孩子的愛及包容,與孩子重修關係,不再因此指責孩子,亦重拾對孩子的信任,能欣賞孩子獨特之處,因著彼此更坦誠,甚至關係更勝從前。亦有部份父母能接納孩子的同性伴侶,甚至恍如家人般邀請對方出席家庭聚會。

給櫃父母建議:

一、繼續關愛孩子生活,學習更深入的溝通。
二、放下身段,以謙和的態度與孩子傾談。
三、夫妻同心,互相支持,共同面對,切忌埋怨任何一方。
四、嘗試「接納而不認同」地與孩子及他的伴侶相處。
五、父母學習愛自己,可探索這課題對你的人生意義。

以上是櫃父母所經歷的三個階段,但每個家庭的情況都有差異,不是每個父母都會經歷這三個階段,而經歷過這三個階段的父母所需時間都不同,當中也有起跌,也會迂迴反彈。

我們亦建議父母參加與個人理念相近機構舉辦的櫃父母互助小組,透過櫃父母之間的經驗交流,達至彼此成長及支援,這可大大幫助父母重建與同性戀孩子的關係。


[1] Lisa M. Diamond, Sexual fluidity: Understanding women's love and desir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2] 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Health among U.S. Adults: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Source: NCHS,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2018),”  2018,  https://www.cdc.gov/nchs/data/nhis/sexual_orientation/ASI_2018_STWebsite_Tables-508.pdf.

[3] “Sexual Orientation and Homosexuality,”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last modified 2008,  http://www.apa.org/topics/lgbt/orientation.aspx.

[4] Gilbert Gonzales, Julia Przedworski and Carrie Henning-Smith, “Comparison of Health and Health Risk Factors Between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Adults and Heterosexual Adults in the United States: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JAMA Intern Med 176, no.9 (September 2016): 1344–1351, https://doi.org/10.1001/jamainternmed.2016.3432.

[5] Sara Nelson Glick et al., “A comparison of sexual behavior patterns among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and heterosexual men and women,” Journal of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s 60, no.1(May, 2012), 83–90, https://doi.org/10.1097/QAI.0b013e318247925e.

[6] 鍾簡靜文:〈櫃父母的三個階段〉,新造的人協會,2020年,網站:https://www.newcreationhk.org/wp-content/uploads/2020/11/3stagesOfparents_simplified.pd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4日)。

關係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認識個人及情緒

父母面對孩子是同性戀的消息,有時往往不知所措。不少父母坦言「孩子出櫃、父母入櫃」,除了面對孩子出櫃的壓力,他們也面對怎樣處理親子關係,以及他們與自己家人、親友等的關係。此時,我們認為首要注意的,還是自己的情緒和想法。

1.1 面對自己

孩子出櫃,但我坐立不安?

這是正常的。對於孩子來說,要鼓起勇氣告訴父母可能已經有一段很長時間,但對於部份父母來說,這可以是頭一次聽到或得知孩子的性傾向。如果是親自從孩子口中得知他們性傾向的父母,正面一點來看是一件很感恩的事,因為孩子願意將整件事告訴你,這表示你得到孩子的信任,亦期望你接受他/她的性傾向,所以才會坦誠告之。

不過,更多時候可能父母只是從各種跡象去猜測孩子是否同性戀,例如有父母發現孩子看同性性行為的色情短片,或者見到他們在交友網站約見的都是同性的朋友等,父母一邊擔心,但又不敢開口去問,既怕問出一個自己不願意接受的結果,又怕如果誤會了會影響關係。

父母無論從哪一個渠道得知孩子的性傾向後,可能也會有情緒波動,那是十分正常的。正如孩子很多的第一次也會令父母手足無措一樣。此時父母最重要留意自己的情緒和感受,並學習控制自己的情緒。

孩子是同性戀,是我教導不好嗎?

小時候,孩子默書不及格,老師也會問問家長,是否沒有協助溫習,彷彿孩子的一切都與父母有關,其實不然。古語有云:兒孫自有兒孫福。孩子的性傾向和一般人的性傾向一樣,由一籃子的先天和後天的因素相互影響而成,千萬勿因此而責怪自己。如內疚的感覺仍重,可尋求輔導員、治療師或宗教群體等協助。

知道孩子性傾向後,我情緒不穩……

正如前述,面對突如奇來的轉變,會有不同的情緒是正常的,特別是發現孩子有同性性傾向的時候。很多人可能會在首三個月至半年有不同情緒反應,例如無故飲泣、流淚,或者情緒波動,見到孩子的東西會有激烈的反應,終日擔心甚至到不能工作,希望留在家中照顧孩子等等。

第一階段面對突如其來的情緒,必須要先能夠處理基本生活:作息、吃飯、人際關係。如果任何一部份不能正常進行,先調節好自身情緒和感受。如有需要可以尋找輔導員求助。在處理任何你認為是「問題」的「問題」前,先照顧好自己的情緒和感受。無論孩子的性傾向為何,你也應該要先好好生活下去。

隨著時間過去,可繼續了解自己的情況,以及在有需要時尋找支援者,或支援群體。

我要入櫃嗎?

很多家長坦言孩子出櫃或者發現孩子性傾向與一般人不同之後,突然就將自己收起,彷彿做了一件錯事,或者會怪責自己一些教養的選擇,例如送孩子讀女校,或者去外國讀書,甚至自己婚姻失敗等等。首先我們先要處理自己為何會產生這種情緒?孩子有同性性傾向,不等於自己做了一件錯事或者經歷一次失敗,情況有如孩子長大後在選科、就業或失學等問題令你失望一樣。這種內疚的情緒其實在不同的父母中也會出現,例如孩子的成就未如自己理想,你可能也會質疑自己的教養和做法。

如果你要選擇「入櫃」不告訴別人,其實是受你自己的價值觀影響,是你個人的選擇,與孩子是否同性戀無關,反而是自己面對問題時的應對方式,是將自己困在失敗和埋怨當中,抑或是選擇尋找有效的應對方法。同時,我們可以想想,甚麼才是父母教育/教養孩子最重要的東西?甚麼才是成功的父母,子女的成長及生活方式與父母的期望不吻合時,是否等於父母是失敗的?同時父母需要明白孩子不同的成長階段中,父母的角色、責任和限制也有不同。性傾向本來就很難「培育」出來,所以家長不應將這個無形的枷鎖歸納為自己養育孩子的責任。

或者,你也可這樣想:選擇入櫃其實就是在問自己「為何覺得孩子是同性戀,你會有一種情緒,傾向將自己收起來?」答案可以是失落、焦慮、羞恥等等。你可以與輔導員一起探索你情緒的來源以及原因,再嘗試用理性的方式,排除一些錯誤的想法,減少不必要的傷害,當你明白自己的情緒來源時,才能針對性地釋放,不致因負面情緒影響親子關係。

父母知道之後,如何面對親友的提問?

首先,父母知道孩子的性傾向後,要明白這也是孩子的私隱。如果孩子只對你們說,而傾向不和其他人「出櫃」的話,父母就需要一同保守秘密。我們要知道孩子長大也是一個獨立的人,我們就連一張合照是否放上社交平台也會問問他們意見時,他們的性傾向是否公開,就更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

但有時在面對孩子同性戀的情形,父母也承受不少心理壓力,此時可再與孩子商討,坦誠分享你承受壓力的極限,盼望能達到共識,如孩子不要太高調張揚同性戀身份,或孩子要出席一些同志公開活動時,先通知父母讓他們有心理準備等等,父母與孩子間都需要彼此尊重。

最後,如果父母仍然因著孩子的性傾向感到不舒服,其實就是個人對性傾向一事所產生的情緒問題,可能要再進一步正視和處理。

父母因著孩子有同性性傾向而會產生的情緒/擔心,以及面對的方法:

一、不能上天堂:從信仰的角度來看,任何人某程度上也很難確定自己最終是否能上天堂,我們亦不應該代上帝去決定另一個人是否可以上天堂。不過,作為父母,我們更重視一家人是否每一天相愛地在地上過活。

二、不能結婚生子:父母要知道即使異性戀孩子也不一定會結婚生子,不少單身人士也可以有豐盛的生活。

三、覺得孩子很陌生:從孩子的出生和成長,其實父母們從來都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經歷不同的驚喜,當知道孩子的性傾向與自己期望不一樣,便會因為發現新的事物而出現陌生的感覺,這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們鼓勵父母多聆聽並學習了解孩子的想法和心聲。

四、覺得孩子走向「末路」或者受到歧視:根據不同的調查指出,香港人對不同性傾向的歧視,沒有想像中嚴重,而且香港社會多元包容,所以不用擔心孩子受歧視。如果孩子在性傾向一事上面對欺凌或歧視情況,社會有不同資源去支援他們,並不需要太擔憂。

五、覺得被欺騙:不少父母發現孩子有同性性傾向,都覺得自己被騙,或者覺得孩子一直隱瞞性傾向,感到自己不被孩子信任而失望。實際上孩子可能是擔心父母接受不了,所以才選擇隱瞞。請相信孩子不告訴你這件事,是有其正面動機的。

六、覺得冤屈/無處傾訴:父母面對孩子時,可能會因為擔心孩子的責備,不能暢所欲言,會「就住就住」,父母這個想法是值得欣賞的,為了不想關係變得更差,選擇暫時放下自己的意見,努力保持開放,聆聽孩子的想法。但是,假如父母長期無處傾訴,很易「屈到病」,因此,鼓勵父母把握機會,溫和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或者找一個能認同自己的朋友去分享,或者將想法寫下,好好照顧自己,盡量尋找方法抒發情緒及感受。

2 如何與孩子溝通

2.1 個案一:父母的想法和感受

陳媽媽,兒子已經26歲,一直沒有找女生拍拖,談及拍拖時又拖拖拉拉,有天兒子帶著男生回家,媽媽不小心發現,二人在房間發生性行為。

雖然事情有跡可尋,但總有點手足無措。先是震驚,之後又有很多擔憂,畢竟孩子正值壯年,理應結婚生子,覺得孩子前途一下子就沒有了,完全不知道他生活的方向,更覺得孩子十分陌生。

之後,漸漸不懂得與兒子傾談,一時擔心孩子有性病,一時又覺得他很古怪,陳媽媽與丈夫商量,二人也覺得無奈,好像失去了孩子一般。

有天,孩子如常回家吃飯,突然問起他們對當天那位男生的印象,這是他們三人第一次就這位男生表達感受。陳媽媽沉默不語,孩子和盤托出,並說自己準備結婚。事件由他親口說出來,當然有說不出的難受,但同時他是自己的孩子,其實一早就接納了他。

陳媽媽說出當時自己的感受,因為同性戀的路本來就不好走,即使自己到今日仍然很難接受孩子是同性戀這個事實。有時她會問自己是否做錯了甚麼,令孩子走到這個地步,彷彿一切不能回頭。雖然陳媽媽仍然希望孩子有機會的話可以嘗試改變性傾向,但因為性傾向是很個人的,她並不強求。

2.2 個案二:同志的想法和感受

阿美18歲,青春期開始就知道自己喜歡女生,自然就開始與女生很親近,雖然同學朋友也知道自己的性傾向,但她從未想過要告訴家人。

阿美一家人比較傳統,父親常以為女大就嫁出去,不過阿美天生男仔頭,父親從來沒有讚過一句女兒長得漂亮,總是在外表上對她評頭品足。阿美在性別自卑中長大,雖然內心有很多不滿,但沒有說出來,就總想證明給父親看自己即使是女仔也可以活得有成就。

有時,阿美覺得性傾向是她個人的事,也沒有必要告訴誰,不過有次和媽媽聊天,不小心就說多了,媽媽知道事情後,雖然承諾不會告訴爸爸,但媽媽自此終日茶飯不思。阿美心情也很矛盾,一方面明白媽媽擔心自己,但同時又覺得自己沒有錯,而且喜歡女生是自己情不自禁的。

阿美後來嘗試過與男同學單獨約會,但感覺甚差,同時也就更加確定自己的性傾向,不過始終與媽媽好像隔著一道牆,難於表達。爸爸對她的負面態度,令阿美更難接受自己的性傾向。阿美坦言明白父母或者不接受自己的性傾向,但阿美內心仍然想他們接受自己作為他們女兒的身份,因為放不下,其實內心亦十分矛盾。

2.3 個案三:與獨子相依為命的母親

Zoe自小在阿姨家中長大,缺乏父母的愛和家庭的溫暖,大學畢業後很快拍拖然後結婚,可惜在兒子四歲時,便與孩子的父親離婚。為了再給兒子一個爸爸,Zoe五年後再婚,但第二任丈夫卻需要大部份時間在大陸工作,很少在家照顧兒子,有一日母親為兒子修理手機時,無意中看到兒子與同性朋友在WhatsApp中的親密對話……

這個時候,我們建議Zoe五件需要做的事,以及五件不要做的事:

需要做的事

一、冷靜自己
二、嘗試找機會與孩子面對面溝通
三、避免說傷害性的說話
四、尋找一些有助認識同性戀的資源
五、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如社福機構、心理醫生、新造的人協會等

不要做的事

一、不要因兒子的同性戀或跨性別而責備他
二、不要強迫兒子改變
三、不要勉強兒子討論同性戀或跨性別的話題
四、不要侵犯孩子的私隱,如偷看手機/電腦訊息
五、不要四處宣揚孩子的事情

3 保持關係的秘訣

3.1 父母以愛陪伴同行的秘訣

有人說:「家庭不是講道理的地方。」這不是指我們可以在家蠻不講理,而是指家庭中關係比道理重要,因為立場往往阻礙了我們的聆聽,亦易引起爭辯。我們鼓勵父母以愛心來與同性戀孩子同行。請謹記以下要點:

一、先情後理:先認同,接受感受後,才作分析或勸勉
二、同理心:感受和了解孩子所經歷的
三、暫時放下自己的立場,靜心聆聽理解
四、謹記不是幫對方解決問題或要改變對方

3.2 與櫃父母同行的八個錦囊

一、聆聽櫃父母五內翻騰的情緒和疑問

二、解答及澄清疑問、提供資源

三、安撫和消除自責、羞恥、憤怒、絕望以及控訴的情緒

四、幫助父母先處理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是急於處理孩子性傾向的問題。父母宜先安靜下來,辨別內心複雜感受,別讓自己的忐忑不安,窒礙與孩子溝通及破壞關係。

五、父母處理夫婦的關係:夫婦同心,先了解彼此的感受,繼而定出幫助子女的步驟,才是重要關鍵。和諧的夫妻關係,有助營造安全友善的家庭環境,讓孩子更樂意分享心底話,自然能為孩子提供適切支援。

六、建立支援系統:父母可尋找適當傾訴和支援的對象,參加家長互助小組,尋找同路人以渡過無助苦惱的日子。

七、維持一些對自己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動

八、尋求專業輔導或精神科醫生幫助

3.3 與孩子溝通的四個重點

孩子在不同的階段向父母就自己的性傾向坦白,往往有其他東西在後面,例如:已經有穩定男/女朋友,想帶回家;在外面有不同性經驗;不想自己在討論同性性傾向的問題時被質疑等等。又或者希望得到父母的「祝福」,以致他/她能更放心放手去結識同性戀人,或者明明的告訴你自己就是不會結婚生子,請死心不要再問。

很多父母此時就想用盡一切方法暫停這件事的發展,就好像孩子在考試前打機,父母自然想收機,並要求他們立刻回房間溫習。性傾向的改變實際上不是一個行為的改變般簡單。很多父母以為與孩子的討論就是苦口婆心勸他們「變回」異性戀,但實際上一個人的性傾向也不是能「勸」回來的。所以,與孩子重建關係的目標,其實單純就是重新建立關係,並有更緊密的溝通。

我們建議,家長可以用以下四個重點,想想如何可以更有效與孩子溝通。

一、評估現況與風險(Evaluate situation and risk

我們認識的父母,剛剛聽到孩子有異於他們的性傾向時,往往有很多擔憂浮現在腦海中,例如孩子是否已經有同性性行為?會否很濫交?會否被傳染愛滋病諸如此類。父母們彷彿面對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孩子的面向,有不同的焦慮。這些焦慮出於兩個方向:第一是對同性性傾向的誤解,如果你是一開始就翻開本章節的,我們建議你先看看第一部份,當中解答了很多有關同性性傾向的迷思,此處不重複。

第二就是父母可能對孩子實際所謂同性性傾向的情況並不完全了解,有時孩子簡單說一句:「我係Gay」,但有千千萬萬的實際情況。在我們的認識中,由已經有穩定性伴侶準備結婚,到其實只是有一次偶然見到同性身體有性興奮都有。孩子不同年齡,不同階段透露自己有同性性傾向,可能也有不同的動機和想法。

因此,我們鼓勵父母們在處理好個人情緒後,向孩子了解他們實際的情況,以及他們向你坦白告之的原因,清楚了解後也請感謝孩子對自己坦白,畢竟孩子要向父母分享自己的性事,比起向朋友分享,可能要鼓起更大的勇氣,因此無論你心底是否認同他們的想法或做法,請先感謝他們坦誠的分享。

同時,我們宜調節自己的期望。如前所述,性傾向是傾向,是性格中的深層部份,行為尚且未必能即時改變,何況傾向?所以,我們與其在改變他們的傾向中轉圈,倒不如抽身出來,將目標調節,當中可與輔導員商量,按著現時的親子關係,訂立實際的目標,例如與孩子愉快地享受一頓晚餐、和平地互相分享對某事物的看法等,最終達至與孩子能有親密關係,或者可以有理性溝通等。

最後,請記住,我們與孩子討論這些問題時,除了非批判之外,更要了解孩子的需要,最重要的是照顧孩子的生命,如在過程中發現孩子有自殺傾向,應該讓他心境平靜地休息,其他人也不應走來湊熱鬧,應給予當事人足夠空間去處理。其次就是孩子的情緒和精神健康,如果發現孩子情緒失控,應先處理孩子的心理健康狀況。

二、建立愉快時間(Enjoy some good time together

父母發現孩子性傾向後,往往雙方均要處理很多個人的需要和情緒,這階段我們盡量建立愉快的共同經歷,是維持關係重要的一環。所謂愉快的時間,做的事可以很簡單,以快樂、輕鬆、不帶批判為主,例如:踢波、食宵夜、旅行、行商場、自拍、遠足、看電影、逛街和做手工藝。

類似的活動,可以興趣主導,過程中多談活動的內容,少談二人的關係。先透過活動建立親和感,同時透過一起做一些事,重新建立簡單的默契。不少父母進行這個步驟時才發現,原來自從某一個年紀開始,就少了親子活動,現在重新培養親子關係,好像格格不入,特別是知道孩子性傾向之後,孩子往往會有很多質疑,認為整件事帶有另類目的。

不同的家長曾用以下的方法處理,例如先約一大班親友出來搞活動,或者搞活動的時候先易後難,先約看電影,或者食飯,之後一步步來,也有一些透過一起在家的時候做的小活動,例如做手工,建立親和感,之後再約去玩。

三、表達和分享(Express and engage

當建立親和感之後,我們可以嘗試討論不同的話題。當然,大家可能對不同事件的價值觀有異,但走進對方生活,先刻意放下性傾向的討論,在合適的時間、地點、氣氛下做有質素的溝通,分享自己的過去等等,循序漸進地按著關係有多深,就談多深。

如先閒話家常說說娛樂八卦新聞,再談及孩子的學習或工作近況。期間留意對方的回應,如感到孩子歡迎作再進深一步的溝通,再關心他/她的情緒,了解他/她的社交生活。如果與孩子溝通的氣氛良好,再嘗試進深談及他/她的感情生活。

評估雙方能否就性傾向對談的幾個因素:

i 掌握以往的溝通及衝突處理模式:能否在前面的階段已商量好大家的進退位置,以及面對衝突的處理方法?

ii 體諒孩子「出櫃」後的感受之外,亦引導他們嘗試去感受父母的掙扎:面對著一個看起來好像不同的孩子,我們能否同時準備好坦白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不能理解的難處?

iii 鼓勵他們透過新的形式去突破以往衝突/與父母意見不同所帶來的不愉快情況:想想在此話題以外的其他話題有沒有曾出現過衝突?最後能否成功討論?

iv 嘗試多元化地去看同性性傾向:我們準備好放下自己的期望,進入對方的內心嗎?我們願意去聆聽一些可能你今日不能接受的想法和態度嗎?同時孩子也準備好聆聽父母的心聲嗎?當中一定有對性傾向不同的想像,當中不論是保守的、解放的,還是其他的,每個人其實對性、性傾向等議題的想法總不會完全一樣,如果沒有多元開放和接納的心來聆聽,其實就很難進入更深入的討論。

v 鼓勵孩子可以預備一份講稿向父母說出自己有甚麼關注及可以有甚麼不同的解決方法。

四、建立正確戀愛觀(Establish good views on love and affairs

大家可能在某些價值觀不同,應該先走進對方生活,確立正確戀愛觀:先與孩子同步,才慢慢分享自己的戀愛觀。同時亦先了解自己的戀愛價值。如何面對情慾試探等等。

我們鼓勵父母先疏理自己的生命故事,以及戀愛的故事,與孩子分階段分享,過程在於讓孩子明白父母的價值觀的形成,以及父母的戀愛觀念是怎樣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經驗形成。我們期望孩子在整個溝通後,也能與父母坦誠分享關於性愛的態度、看法,甚至當下面對的不同的情況。如果父母可以當孩子的戀愛顧問,那就最好了。

經過這四步曲之後,我們期望親子關係重新回復到健康的狀態,大家不一定就所有東西都要達至相同立場,但期望做到互相理解對方的定位和觀點,並可以在各方面均有更親密的連繫,建立一份超越立場的親子關係。

支援篇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

14/04/2022

1 憂傷循環(Grief Cycle

以下歸納出櫃父母在得知孩子出櫃的情感狀態,總的來說是一份很深的「失去」,失去孩子婚嫁及孕育下一代的盼望,當同性伴侶在家出現又是一難關。回應內心的失去,哀悼是很普遍的心理反應,有學者以憂傷循環(Grief Cycle)作描述。雖然每個人的哀悼模式都不一樣,但這個憂傷循環幫助我們明白櫃父母的感受和他們所經歷的過程。

憂傷循環的五個階段:

第一是驚嚇(Shocking)或醒覺期(Subliminal Awareness):是心理極大的震撼,包括對孩子的性別角色有含糊的懷疑,從孩子的蛛絲馬跡有所警覺。同時在醒覺後產生在生理上的症狀,如:失去胃口、失眠等身心的反應。

第二是在驚嚇後隨之而來的影響(Impact),是不接受甚至否認(Denial):在否認的底下,可以是以對上天的憤怨作表達,也可能遷怒於配偶。這階段帶來的情緒反應有震撼、否定、混亂、責怪、憤怒、內疚等。亦有些父母很積極找尋坊間的資源,但慌忙中,可能會懷有不合理的期望,渴想尋找「醫好」孩子的方法,如為孩子安排輔導、約見專業人士等。

第三是混亂階段或進入適應期(Adjustment) :可能感到很緬懷昔日孩子未出櫃前的親子關係,不斷在腦海間盤旋,也會陷入孤立,甚至對生活失去興趣,抗拒回復正常軌道,經歷因人而異的混亂階段,有櫃父母試圖在心態上或實質上作出調適,不再嘗試改變孩子,但可能希望為孩子性傾向保持秘密,以維持他們在社會、宗教、與家人等關係不受影響。

第四是重建階段或稱之轉化(Resolution):進行內心轉化的過程,哀悼對孩子不是異性戀者夢想的幻滅,了解多些有關同性戀的事情。在情感上,深切的憂傷減低,再找到希望,面對現實、學習放手,能接受自己應負的責任,走出悲痛,甚至帶來新的靈性成長。

第五階段,是整合(Integration):重點是父母經歷內心新舊經歷的整合,並學習如何融入孩子同性戀的社群和生活方式。作為櫃父母,孩子的出櫃,可以是讓父母重新再檢視自己價值觀和人生取向的重要資源,是一個父母再成長的機會,甚至帶來夫婦關係、[1] 自我形象的更新和開拓,都是這階段期望出現的。

作為櫃父母所經歷的是一個不容易的心理過程,要接受孩子出櫃的過程,是十分崎嶇,甚至是漫長和不斷起伏的,不是每位櫃父母都會順利過渡以上每段的心理歷程,甚至有些會滯留於某一階段,未能前進或倒退失落,對自己、配偶和家庭的互動,都帶來沉重的代價。相反而言,父母的接納及他本身內在的整合程度,對出櫃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會帶來一定的正面影響。

2 安靜操練

作為櫃父母,面對孩子的出櫃,內心牽起情緒的波動,是十分自然的事,有些櫃父母可能期望用各樣方法改變孩子的性傾向,但這只會令大家的關係產生更大張力,甚至帶來家庭各成員負面的互動。因此,第一個重要的心靈支援貼士,是父母要學習先與自己的情緒共處。

父母可以嘗試以安靜操練,學習如何面對自己的情緒反應,以不批判、不壓抑的方式,與自己的情緒共處。

找一個不會被騷擾的地方,安靜下來,照顧一下自己破碎、糾結、疲憊的心靈。學習每天撥出一段時間與自己相處,可以定下5分鐘或10分鐘的響鬧,閉上眼睛留意自己此時此刻的狀態,可以嘗試從留意自己的呼吸開始,並且聆聽耳朵傳來的聲音,可以是窗外的雀鳥聲、車聲甚至平日不察覺的機械轉動聲。把專注停留在此時此刻的狀態,隨著此刻的專注,再靜靜留心自己呼吸帶來的節奏。這節奏背後是表達你的生命氣息,可以活著,其實並非必然,容讓心田有空間留白,當內心有不同的思緒湧現、使你分心,可以持不批評自己的態度,容讓思緒再返回呼吸的節奏上。無論分心多少次,都不緊要,重要是讓自己可以返回對自己呼吸節奏的留意,給自己活在此時此刻的心靈空間,亦是一個安靜、心靈休息的機會。響鬧過後,就可以回復自己的日常事務。

現時網上有不少坊間的練習,可以謹慎選擇跟隨去做,惟要留心負責人的信仰或宗教,防避情緒失控,操作重點是透過每天的安靜操練,與自己糾結心靈產生一份距離感,以致我們可以不再「自動波」地被面前的人與事牽動我們的情緒,可以多了一份自由和彈性去沉澱,增強我們心靈的力量,去作一個不一樣的回應。

3 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孩子是同性戀,很多父母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有些文獻及研究顯示,家庭教養會對孩子的性傾向造成影響,因此父母會非常自責、內疚,希望孩子盡快轉變。但孩子並不會如父母所願,有時非但不會改變,反而要求父母轉變,對父母更是大打擊,彷彿整個天塌下來,甚或覺得已被判死刑。

孩子告訴自己,他是同性戀者,他覺得同性戀沒有問題,父母聽後晴天霹靂,不能相信亦不能接受,不斷問為甚麼。但同性戀的成因至今也沒有一個確切的歸因,也沒有發現同性戀基因,一般都接受是先天和後天的因素影響,要改變也不是一時三刻的事,因此,父母與孩子的情緒及關係也不要因此而停滯,甚至破損。

父母可嘗試用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CBT),認知行為治療在治療多種不同的抑鬱方面,和抗抑鬱藥同樣地有效。治療方向主要是幫助父母改變一些非理性的想法,減低內疚感,重建親子關係。

甚麼是認知行為治療?

認知行為治療中,會提及到你對自己,對世界和對別人的看法,你的行為如何影響你的思想和感受。認知行為治療能協助你去改變你的想法(認知)和行為。這些改變可以令你感到好一些,改善現時的心理狀態,而非針對過往引致困擾的起因。

如何運作的?

認知行為治療能協助你,將令你非常困擾的問題分拆成細小的部份,你會較容易看到它們之間的聯繫和它們對你的影響,幫助你明白到你的思想如何影響你的情緒,繼而影響你身體的感覺及行動,治療師協助你調整你的想法,當你的想法改變時,會帶動你有新的情緒和身體感覺,從而有新的行動,新的行動帶來新的情緒及感受。

認知行為治療如何運作:

A. 問題、事件或困擾的情況
B. 由此情況產生的思想(或非理性思想)
C. 由思想而產生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F. 新的行動帶來新的情緒感受

例子

A.  事件

兒子說喜歡同性,是同性戀者

B. 父母當時的非理性想法

我一定是做錯了甚麼導致他的同性戀傾向

C. 當時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感受:挫折、自責、內疚、沮喪、灰心、失敗

結果:抑鬱、頭痛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同性戀的形成有很多種原因,家庭管教只是其中一個可能原因,不一定是管教出現問題導致的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我可以再找機會說清楚

F. 新的情緒感受

不再自責

例子二

A.  事件

兒子說他不會改變性傾向

B. 父母當時的非理性想法

他的一生完了

C. 當時的情緒、身體感覺及行動結果

感受:悲傷、絕望

結果:拒絕與兒子溝通、胃痛

D. 駁斥非理性想法

他現時不想有任何轉變也沒有甚麼大不了,將來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最重要是他仍然與我們一起,他有事時仍然願意和我們說。

E. 調節後新的行動

重新與兒子對話

F. 新的情緒感受

不再絕望

櫃父母可能存在不少負面的想法,將自己困在死胡同當中,我們需要多聆聽他們的心意,了解他們面對的困境,逐步改變想法,引領他們離開思想上的困局,讓他們能正面積極地與孩子相處。

4 以修復關係為目標的輔導

這輔導模式並不以改變同性戀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為目標,而是以全人醫治成長(Holistic Personal Growth)、修復關係(Remediation)和家庭重整(Family Restoration)為主要的目標,讓對同性戀抱持截然不同立場的人士都能同樣得到支持與幫助。

輔導員會尊重那些定意尋求改變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人士或家人。當他/她們前來尋求幫助時,輔導員會坦誠告訴他/她們使用這些輔導方法的主要目標、利弊得失,並分析他/她們的期待,避免他/她們對輔導有錯誤的期望。在得到他/她們的知情同意書(Informed Consent)後,輔導員會為他/她們提供心理和靈性方面的幫助,並陪伴一段頗長的時間,因為成長與改變本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持續的陪伴和耐心的輔導是不可缺的。輔導員不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改變為目標,卻以修復關係為主要的目標,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可能引致受助者傷害和失望的機會。

在整個輔導過程中,輔導員會按個別自願前來求助的同性戀者,或其父母家人的需要,和他們一同探討同性戀或跨性別者的情緒困擾,同性戀傾向或跨性別認同的可能成因;進而幫助求助者消除不必要的羞恥和自卑感,重建或加強自己生理性別的認同與接納,提升個人的身份、價值和自信。也包括修復過去人際關係上的創傷,以及與父母家人或同儕的關係。

5 信仰掙扎與教會牧養

作為基督徒的櫃父母,孩子所選擇走的路與基督教的信仰有所不同時,面對的是雙重的壓力和艱難。我們接觸到的基督徒櫃父母都不約而同地表達,縱然兩夫婦和下一代都在教會成長,甚至孩子在媽媽腹中已經返教會,但當孩子在性傾向上有疑惑時,無論是自己和孩子都傾向不會在教會尋求幫助。有些孩子會選擇離開信仰,留下的都會極力隱藏自己同性性傾向的身份,成為雙面人,在教會以外有自己同性戀的生活方式,但在教會裡就絕口不提,因他們內心早已預設了牧者及會眾在這些事情上的立場,感到已被「定罪」。而作為櫃父母同樣沒有勇氣在教會群體面前承認家中有同性性傾向的孩子。事實上傳統福音派教會在同性戀議題有十分清晰的倫理立場,確實是窒礙了不少櫃父母尋求教會牧者支持及牧養的動力,以致帶來惡性的循環,櫃父母的需要被收藏在地毯底下,或他們已被隱沒在教會的牧養以外、然後消失於教會的群體中。

現時有一些教會及機構嘗試學習從信仰角度,給予櫃父母信仰的支援及守望,[2] 例如:招聚櫃父母組成一些小組,讓櫃父母可以在一個安全環境下分享他們的掙扎,讓櫃父母被聆聽、被接納,互相鼓勵和同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屬靈資源。當中同時歡迎沒有信仰的家長參與,當中有一些較資深的櫃父母分享他們的心路歷程,或者亦會邀請一些當事人作分享,以致櫃父母可以多些了解孩子的狀況。櫃父母之間真誠分享、靈性禱告支援,是帶來大家希望和力量前行的重要資源。

教會面對這個不能逃避的信仰掙扎,實在需要有深切反省,教會作為一個醫治的群體,一個可以容許各人把自己脆弱和不光采的地方呈現的群體,是教會存在的重要角色。教會在持守真理的同時,也是一個傳遞上帝恩典的群體,教牧需要學習牧養櫃父母及同性戀信徒的知識及技巧,教會也可以夥拍教內關心同性戀者的機構,舉辦課程教導會眾如何與同性戀者同行,讓教會成為櫃父母及同性戀信徒感到安全的地方,使他們在教會得到適切的牧養,並經歷上帝的恩典。


[1] 〈櫃媽媽的婚姻神蹟〉,《基督教週報》,第2911期(2020年6月7日),網站: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20/ta2039357.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4日)。

[2] 例如:新造的人協會,香港心性教育協會,天主教香港教區關顧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組。

情牽兩代情 最終還是愛 孩子出櫃後 還是自己的孩子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31/03/2022

香港是個很注重家庭價值的城巿,很多父母未必能夠接受孩子的性傾向是同性戀,同性戀孩子們可能因為害怕父母會責備,或者強迫他們改變,而不敢向父母出櫃,或者出櫃後無法好好處理彼此的關係,引發更多問題。孩子想要父母說一句接納,父母則想孩子走一條較好的路,兩者都沒有錯,而輔導兩代人的社工和輔導員聽到的,最終還是愛和接納,但怎樣可以將莫名的距離拉近,還是靠大家打破對性傾向的一些迷思,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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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開始作男性打扮的Sarah,讀到中學時就開始與女孩子拍拖,後來「女朋友」有了信仰,她自己也有反省,經過一輪掙扎,最後決定不再選擇同性戀的生活,她到了那時才敢告訴父母,她承認要在不願意再過同性戀生活時,才有個「理由」告訴父母。新造的人協會高級服務經理、註冊社工姜雁慈表示,很多父母期望孩子結婚生仔,如果孩子突然告訴他們,自己是同性戀者,父母會有一種「失去」的感覺,等於這些東西都落空,所以他們很難接受。

姜雁慈說,同性戀的孩子們其實都知道父母有這種心態,所以要麼不說,要麼其實就是從心底裡想「反叛」一下,當問他們,是想激父母還是與他們談談,有的最初會說是想激父母,但其實大部份年輕人都是想與父母談,但因為父母年長,就是談不攏,最後就動了真火。她認為大部份的情況,應該是兩代溝通有問題,而性傾向就成為了十分敏感的導火線。那麼,孩子想聽到甚麼?姜雁慈說:「很多時問到最後,他們想要的,是接納,而不是拒絕;最期待的畫面,是父母走過來擁抱他。不過,很多人走來求助,其實就是『預測』父母不會接納,但我們再問深入一點,很多時發現,這種不接納,並不是因為性傾向而產生,而是本來在生活上就有很多不接納。我們希望在過程中開拓一些空間,先去處理這些情感、關係上的問題,之後才去討論性傾向的問題。」

姜雁慈認為,在輔導和傾談的過程中,除了有關性傾向的部份,有更多是關於生活,她分為三個不同部份:

1. 自我形象與情緒的關係:我是誰?是男還是女?我是甚麼性傾向?這些「分類」對我來說重要嗎?有需要改變嗎?能改變嗎?問這些問題,不是要提供答案,反而重點放在這些問題背後帶給他們的情緒。

2. 健康的相處界線:我是同性戀者,我如何與同性、異性相處?我如何有自信地生活,面對各種人際關係,例如:學校、職場、家庭等等,我有甚麼準備?

3. 靈命:我若是信徒,我的靈命怎樣?

姜雁慈認為,如果父母只問性傾向,或者性傾向怎樣改、何時改等等,只會令人感到無助和難受,無法幫助、保護同性戀孩子,並照顧他們的情緒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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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父母方面的情況,可以如何處理?新造的人協會創會同工Tammy認同之前姜雁慈的說法,就是父母都希望孩子結婚生仔,她坦言在她所接觸的個案中,三分之二父母完全不知道孩子是同性戀,三分之一則有跡可尋,但無論如何,收到消息後,父母第一個反應都是崩潰。她說:「通常會喊三個月」,媽媽反應比較強烈,爸爸都會有反應,但比較「收埋」。

很多人說,孩子出櫃,父母入櫃,因為孩子出櫃後,父母未能反應過來。Tammy說有家長形容自己經歷「四失」:失控、失望、失去和失敗。她說:「失控,就是晴天霹靂;失望,覺得所有寄託在兒女身上都付諸流水,不能抱孫是具體的失落,有些父母會有一刻當自己沒有生過這個孩子,甚至會覺得自己的人生失敗,因為生了一個同性戀孩子。」說到底,其實就是傳統價值觀和現實情況有碰撞。她說:「試過有一對家長,來到小組分享時,就說爸爸花了七千多元去黃大仙求一道符,燒了它,將灰放在孩子床上,想著以為這樣女兒就會變回異性戀,他自己也忍不住說:『其實我也知道不可能,但真是沒辦法才這樣。』」Tammy承認這種愛恨交纏的狀態是這些父母的常態,她說:「父母自己也有情緒,所以我們會把握機會,先建立夫妻關係,鼓勵他們。」Tammy明白父母本來是希望學習一招半式令孩子改變,但事實是怎樣做也沒有結果的。她說:「父母常以為可以做些甚麼令孩子改變,這其實是他們對孩子有過高的期望,很多時父母對孩子有很多想法,孩子做不到時又會說成是自己的責任,其實是不必要的。」

實情是:就算孩子是異性戀,在今日的世代,也不見得他們一定會結婚生子。Tammy則認為,來求助的父母,肯定是愛孩子的,只是如果他們將所有事都歸咎「同性戀」三個字,其實是不合理的,不過這些他們自己未必看到,往往要在群體中才能明白。所以新造的人協會成立「盼望組」就是集合了一群「櫃父母」互相守望。她說:「很多人來到小組發現,原來很多人也像他一樣,最後他們成為好朋友,因為他們知道最重要的,還是必須好好將生活過下去。」Tammy強調在整個過程中,有同行者是十分重要,這個同行者不一定是櫃父母,但必須做到三點:願意聆聽,能守秘密和不替他們做決定。她說:「同行者可以疏導父母的情緒,有時父母好激動,要經濟封鎖孩子,甚至做些很衝動的決定,同行者要協助他們冷靜,但不能替父母們做決定,最後的判斷,要由父母自己在情緒穩定時做,這是很重要原則。」她又提到,如果這個人同時是兩代人的同行者,同行者更加要尊重他們各自的決定,即使那個決定不似預期,因為同行者的最高目標是關係復和,而不是要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

以上分享內容是來自兩次「情牽兩代情」網上講座,明光社獲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分別在去年8月23日和今年1月12日舉辦「『同詳』分享」及「孩子出櫃後」網上講座,以及製作、播放「復和之路:幽谷中的等待」短片。如果想收看足本講座,請按以下連結。

收看講座

*活動由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  
此刊物/活動內容,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立場*

重返加拿大之新體驗

梁林天慧 | 梁林天慧博士為香港註冊社工,明光社顧問兼前董事,曾出任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2006年至2012年她出任香港聖經公會總幹事及基督教靈實協會家庭及社區服務顧問(兼任)。早年於多倫多大學主修心理學,現已移居加拿大,享受弄孫之樂,仍繼續為主作工。
13/01/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初來步到

從香港回流加拿大已接近九個月,偶爾也會在facebook 發放自己及家人的近照。照片多是描繪人生開心穩妥的一面,其實過去大半年的生活可說是苦樂參半,除衣食住行要操心外,心情也會隨著際遇有起有跌……

剛到加拿大,好像真是呼吸到自由的空氣:居住的地方寛大了、城市綠化完善、鄰居與碰到的市民都彬彬有禮 “nice”,買東西提醒自己記緊說謝謝,經常聽到別人回報一句:「祝你今天愉快。」這些都像在表達基督信仰,推崇愛鄰如己。社會上的貧富懸殊也不明顯,「自己的事要自己動手」、銀行與超市無特等premier 櫃枱與平民之分,顧客一概要排隊輪候,這些讓人想起人人平等的理念。一時間感到身處一個有教養、友善、尊重人權的公民社會中,與在港時那擠迫、匆匆忙忙,途人連瞧別人一眼的時間也嫌麻煩的景象似乎大大不同。

人權至上是禍是福?

但當安頓下來後我們也經歷不少人權至上帶來的麻煩,例如駕車要永遠讓行人有優先,市區道路經常在上、下班時間較擠迫,車主要小心行人的突發行為、單車、送外賣的車子、再要留意下雨或風雪對駕駛的影響,實在要做到一眼關七,更要鍛鍊自己不輕易發脾氣,才能安全駕駛!

真的完全認同人人平等?

人權、平等的觀念讓社會人士看工作無分貴賤,DIY 理念要求市民親自動手砌傢具、修理房子,鮮有家庭慣性地僱用家庭傭工料理家務,正因家傭薪金昂貴、工時和權益均備受保障,我聽過一些家庭因找不到適合的家傭照顧長者而最後決定將長者送回香港的故事,當然,作為回流人士,雖然十分認同人人平等與自食其力等理想,可是在老家卻習慣有傭人幫忙處理家務、照顧兒女,現在卻事事要自己動手,這些均需好好適應。

閒聊也要小心

也有朋友提醒我,與陌生人閒聊要額外小心,不要隨便問及人家的家庭與婚姻狀況,要充份尊重私隱、不隨意問種族、甚至宜用partner 去介紹身邊的伴侶而避免直稱太太、丈夫,避免別人覺得我們對一些人和事有保留或不夠尊重小眾(minority)的權益等。事事要顧及會否得罪別人、會否被人說有歧視之嫌?甚至用上某些稱號如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都宜小心,可能宜以First Nations people 代之?這些種種考量為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帶來張力,特別是當我們身處疫情中,很容易覺得少說話為妙,不如閉關自守,不主動去交朋友為上策?若要向人傳福音,那就更困難重重了!

空間感、孤寂感

剛剛到埗的幾個月,實在被充足的空間感、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深深吸引,光顧餐廳、咖啡店不用預先留座、寧靜的生活環境有助人多思考及進行創作、享受大自然等,但當我們步入寒冬季節,那空間感會否變成空虛、寂寞、茫然的感覺?作為異鄉客,朋友固然不多,若果家人也住在遠處(即使在同一城市)而疫情又遲遲未減退,這種孤寂恐怕會有增無減。

婚姻關係脆弱、教養子女不易

另一方面,人權至上的文化讓表達十分自由,表面上各人都好nice,又樂於表達同理心,但發覺原來在性愛開放和性傾向自由選擇的社會,婚姻/家庭的破碎和核心家庭的脆弱隨處可見!例如在美國,一半以上的美國人已經自認不信基督教了,剩下來的有多少對信仰認真?抑或只憑己意行事?替代基督信仰的潮流包括運動/瑜珈熱、提倡包容和支持大愛(同性婚姻)的聯合教會、信UFO、信靈異事件……只需要稍看電視推舉的最受歡迎劇集便能一目了然!當然信仰甚麼是私人選擇、別人,包括父母最好少些過問。

經文的提醒

面對以上的境況我想到三段經文:

1)「你該知道,末世必有艱難的日子來到。那時人會專愛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毀謗,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沒有親情,抗拒和解,好說讒言,不能節制,性情兇暴,不愛良善, 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好宴樂,不愛上帝,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棄了敬虔的實質,這等人你要避開。」(提後三1-5 《和修版》)

2)「既然你們與基督同死而脫離了世上粗淺的學說,為甚麼仍像生活在世俗中一樣…… 這些都是根據人的命令和教導,論到這一切都是一經使用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毫無功效。(西二20-23《和修版》)

3) 「要常常喜樂, 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凡事要察驗:美善的事要持守, 各樣惡事要禁戒。」(帖前五章16-22)

帖前的經文幫助我適應回流的生活。若要做到不住地禱告,不如每時每刻活在禱告中,當困難出現,便即時、就地禱告在天上,卻也是無處不在的上帝,在自己想辦法解決的同時也將事情交給祂,無論即時的結果如何我們均以感恩的心情領受,提醒自己要從多方面去看和分析所經歷的事,特別去考慮從天父的角度和遠景去看事物,這樣做,發現要感恩的地方持續很多。

作好管家

最後,「作好管家」也是一個有助適應的《聖經》教導,我既決定在加拿大退休、定居,當然了解到自己過去的身份、名銜、資歷和昔日對社會的貢獻不會為這裡的人所知,因此我並沒有期望別人(包括家人)對我作優先考慮/尊重。當眾多期望被豁出去以後,自己只希望可以做好管家:好好管理每月的收支和本份、找尋可以服侍的崗位,資歷和恩賜既然是祂所賜,應順服祂的安排,靠著祂的力量繼續以慷慨和主動的心態,服務身邊的人。

基因可以決定人類的性態度及性傾向嗎?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7/11/2019

1993年Dean Hamer及其研究團隊表示已經在X染色體上找到一段DNA(脫氧核醣核酸),相信這與男性的同性戀有關。[1] 該研究受到不少人質疑,主要是因為其他研究團隊進行了相同研究,卻未能得出Hamer等人的研究結果。[2] 另外,Hamer研究的人數只有38對兄弟,樣本實在太少了。[3] 無論如何,有關同性戀基因的爭論,日後便相繼而起。[4]

明光社

2018年10月,遺傳學家Andrea Ganna與他的團隊在美國人類遺傳學會年會(The American Society of Human Genetics Annual Meeting)上發表了一個極具規模的研究報告。[5] 通過全基因組關聯分析(Genome Wide Association Studies, GWAS),[6] 研究團隊表示沒有證據顯示,X染色體與人類如何選擇伴侶有關聯。[7] 一年後,研究成果在Science期刊(網上版)上刊登,更清晰地指出在X染色體上找不到任何變異(variants),是與性傾向有實質性的關聯。[8]

 

Ganna的研究團隊所完成的是歷年來最大型的全基因組關聯分析,人數高達477,522人,當中有26,827人報稱自己曾有同性性經驗。這些參加者的基因數據來自英國生物樣本庫UK Biobank(408,995人)及美國的基因技術公司23andMe(68,527人),研究人員分析參加者所填寫的問卷。[9]

研究人員一開始從UK Biobank及23andMe的基因數據中,發現有樣本其體染色體(有別於性染色體)上有五處的基因變異是與同性性行為有顯著的關聯,只是當再進行其他測試時,有兩處研究結果未能複製;而基因變異結果,也不能成為有力的依據。結論是:同性性行為不是由單一或少數,而是受到多基因變異影響。只是,這些可量度出來的變異,因著不同原因,[10] 只能解釋少許的遺傳度(genetic heritability),[11] 而無法對個人的性傾向作出有意義的預測。很多不確定仍有待探究,包括社會文化如何影響性傾向,這都有可能與基因互相影響。[12]

研究人員承認是次大型研究其實有很多限制。[13] 在一次記者會上,Ganna表示因為隨著社會及時間的改變,他們預期結果亦有所變化,因此基本上沒有可能單單從遺傳學去預測一個人的性活動或性傾向。[14] 另一位研究人員Benjamin Neale發言:「這項研究突出了遺傳學的重要性以及遺傳學的複雜性……遺傳學不是全部,研究還強調了環境在塑造人類性行為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5]

明光社

顯然地,基因不能「預設」誰是同性戀者,社會文化,朋輩等同樣影響一個人的性行為或性傾向,當然父母也是其中一項因素。不少人相信孩子的性傾向與父母的性傾向無關。[16] 但根據美國精神科醫生Nanette Gartrell等學者於2019年3月發表的一項研究結果,女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未必對她們的下一代完全沒有影響。研究發現來自女同性戀者家庭的下一代,明顯較同齡人士,更可能表示被同性吸引,表明自己的性小眾身份,及發生過同性性行為。[17]

 

參與該研究的152人全是25歲的年青人,當中76人是美國國家縱向女同性戀家庭研究(The U.S. 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NLLFS)自1986年開始追蹤的對象,[18] 另外76人為對照組,來自全美家庭成長調查(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 NSFG)。研究的主要結果見表一。

表一:女同性戀者家庭的下一代與對照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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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地,無論是性吸引、性別身份及性行為方面,女同性戀者的下一代都較為多元,他們更可能被同性吸引,表明自己的性別身份是同性戀或雙性戀,有更多人有同性的性經驗。[19]

研究人員指出研究有多重限制,包括NLLFS中的女同性戀者後代並不具代表性,他們亦大多是白人及教育水平高,故不同種族、教育背景人士的結果,則可能會與該研究有別。而研究人數,來自女同性戀家庭的,只有76人,故稱不上是一個大型調查,至於NSFG對照組所填寫的問卷,沒有讓他們揀選是否雙性人或非性別二元的人,這些都會影響研究結果。雖有上述限制,Gartrell等人仍相信有關研究,對於專家和公眾在討論性小眾後代的性吸引、性別身份及同性性行為方面有重要貢獻。[20] 他們認為研究結果或許可以支持有關性的根源的遺傳學理論,因為有更高比率的女同性戀者後代受同性性吸引等情況,但他們同時指出調查結果也可以支持社會環境理論,因為同性戀父母比較不會批判其下一代探索非異性戀關係,下一代自然對社會性別和性有更廣的視野。[21]

Ganna和Gartrell的研究有助大家思考,一個人的性行為或性態度,其實不像外界所說的,與基因有那麼強的關聯性,因為我們不能單從基因測試,便可以知道一個人的傾向。反而是社會的文化、環境、父母如何教養子女等其他因素,更容易影響下一代的性行為及性態度。子女長大後,難免受他們身處的社會文化及朋輩影響,但這並不表示父母對下一代完全沒有影響力。父母至少可以嘗試在子女年幼時,便開始與他們建立美好的關係,對他們的生理性別予以肯定,幫助他們建立性別自信,這都有助他們發展健康的性態度。[22]


 

[1] Dean H. Hamer et. al, “A Linkage Between DNA Markers on the X Chromosome and Male Sexual Orientation,” Science 261, no. 5119 (July 1993): 321–327.

[2] Kate O'Riordan, “The life of the gay gene: from hypothetical genetic marker to social reality,” 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49, no. 4 (June 2012): 362–368; 羅大德:〈從醫學基因看同性戀〉,2017年6月18日,網站:http://south.tjc.org.tw/08/生活類講義/106年/從醫學基因看同性戀.pdf

[3] Kelly Servick, “Study of gay brothers may confirm X chromosome link to homosexuality,” Science, November 17, 2014, https://www.sciencemag.org/news/2014/11/study-gay-brothers-may-confirm-x....

[4] Jamie Ducharme,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a 'Gay Gene,' a New Study Argues,” TIME, August 29, 2019, https://time.com/5662444/gay-gene-study/.

[5] Ganna的研究團隊由20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學者及來自一間基因技術公司(23andMe)研究員組成。當日的主講題目為“Large genome-wide analysis of sexual orientation identifies for the first time variants associated with non-heterosexual behavior and reveals overlap with heterosexual reproductive traits”。

[6] 全基因組關聯分析被用於在全基因組範圍內尋找基因型與表型之間的關聯(基因型和表型的關係算得上是遺傳學的核心問題,性別、糖尿病等複雜性狀都算得上是表型),從中篩選出與人類複雜性狀相關的SNPs(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m,中文為單核苷酸多態性)。引自帥世民:〈科學算命:測測你甚麼時候生孩子?〉,「知乎日報」,2016年12月5日,網站:https://zhuanlan.zhihu.com/p/24171970

[7] Tina Hesman Saey, “DNA differences are linked to having same-sex sexual partners,” ScienceNews, October 20, 2018, https://www.sciencenews.org/article/genetics-dna-homosexuality-gay-orien... Michael Price, “Giant study links DNA variants to same-sex behavior,” Science, October 20, 2018, https://www.sciencemag.org/news/2018/10/giant-study-links-dna-variants-s....

[8] Andrea Ganna et al., “Large-scale GWAS reveals insights into the genetic architecture of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Science 365, no. 6456 (August 30, 2019): eaat7693.

[9] UK Biobank參加者的問題比較直接,包括「你有多少個同性性伴侶」及「你有多少個性伴侶」;23andMe多以原始反應問題,題目包括「你曾與誰發生過性關係」,在回答同性性行為時,他們可以選擇以下答案:大多與其他性別、略有與其他性別、一半一半、略有與同性別、只有與同性別;參考註8。

[10] 例如:有一處SNP(rs28371400)與男性型脫髮有關;另一處SNP(rs34730029)又與嗅覺有關,即使假設變異真的和同性性行為有關,也需要更多研究證明;參考註8。

[11] 遺傳度又稱遺傳力,是遺傳學使用的一種統計量,用來估計某一性狀在群體中有多大比例的變異是遺傳因素決定的。

[12] 見註8。

[13] 見註8;另有流行病學家甚至批評該研究找出的基因變異的數目太少,而這些基因變異與行為的關聯性也太弱,結果並不值得發表,詳見:Richard Harris, “Search for ‘Gay Gene’ comes up short in Large New Study,” npr, August 29, 2019, https://www.npr.org/sections/health-shots/2019/08/29/755484917/do-genes-...

[14] Pam Belluck: “Many Genes Influence Same-Sex Sexuality, Not a Single ‘Gay Gene’,” The New York Times, August 29, 2019, https://www.nytimes.com/2019/08/29/science/gay-gene-sex.html.

[15] “GWAS Suggests Same-Sex Sexual Behavior Is Polygenic, Complex,” genomeweb, August 29, 2019, https://www.genomeweb.com/genetic-research/gwas-suggests-same-sex-sexual-behavior-polygenic-complex#.XZVMS0YzYdU.

[16] Susan Golombok et al., “Do Parents Influence the Sexual Orientation of Their Children? Findings From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Lesbian Families,”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32, no.1 (1996): 3–11.

[17] Nanette Gartrell et. al., “Sexual Attraction, Sexual Identity, and Same‑Sex Sexual Experiences of Adult Offspring in the U.S. 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48, no.5 (July 2019): 1495–1503;黃嬿:〈性別認同新時代,研究指女同性戀父母的孩子性取向較開放〉,「科技新聞」,2019 年4月3日,網站:https://technews.tw/2019/04/03/adult-children-in-lesbian-parents-family/

[18] 1986年開始,美國國家蹤向女同性戀家庭研究便就社會、心理及情感發展幾方面,追蹤研究女同性戀母親及通過人工受孕而來的子女。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https://www.nllfs.org/.

[19] 見註17。

[20] Nanette Gartrell et al., “Sexual Attraction, Sexual Identity, and Same‑Sex Sexual Experiences of Adult Offspring in the U.S. 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

[21] 同上。

[22] 黃偉康:〈愛與性的構成與發展〉,載於吳慧華等編:《真男真女: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4),頁6;康貴華:〈如何建立孩子的性別自信〉,載於吳慧華等編:《真男真女: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4),頁35。

如何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健康的性態度

康貴華醫生 | 資深精神科醫生,後同盟創辦人及顧問。多年來以整全的角度了解受助者的心理及情緒困擾,促進受助者的身體、心理、社交及靈性健康。
29/10/2019

整理及撰文: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  引言

根據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2013進行的「中學生價值觀、性態度及行為問卷調查」顯示,在性教育上,受訪學生對從老師獲得的性知識,評價最高,他們亦最多機會受老師影響。老師顯然在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健康的性態度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反觀受訪學生對父母提供的性知識評價較低。不過,調查數據初步發現,父母的管教和關係,對子女性態度和行為也具一定影響力。[1]

若從子女心性發展的角度來看,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及保護,是促進子女健康心性發展(包括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建立)的關鍵,是舉足輕重與不容忽視的。本文旨在提供一些意見,幫助老師及父母明白如何實際地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健康的性態度。

 

2.  性與兒童和青少年的心性發展

要談論心性發展及性態度,先要澄清幾個辭彙的意思。

性(sex)是指人的生理性特徵(biological sexual characteristics)。

性方面的事情(sexuality)是指整全人格的一個核心部份(core dimension of being human),比「性」的定義更廣闊:包括生理性特徵(biological sexual characteristics)、性別(gender)、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性傾向/性吸引(sexual orientation / attraction)、性慾(eroticism)、情愛(emotional attachment / love),以及生育(reproduction)。性方面的表達(expression)則包括一切有關性方面的思想,幻想,慾望,態度,價值觀,道德觀,行為,性別氣質、角色和關係等。

一般稱性教育為Sex Education,當中所涵蓋有關性方面的事情應該更多,所以更為準確的應是把性教育稱作Sexuality Education。

心性發展(psychosexual development)是指一切有關性方面心理行為的發展,兒童和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2]

2.1  性別身份(sexual identity)

性別身份指到生理性別身份(biological sexual identity),出生時性別,按嬰兒擁有的生理性特徵賦予的,是客觀的。

2.2  性屬身份(gender identity)

性屬身份指到心理性別身份,認知性別,社會性別,自覺所屬的性別,是主觀的感覺,在二至三歲已形成。性屬身份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自覺是男性或女性,第二層次是感覺自己的男性氣概(masculinity)或女性氣質(femininity),包括強與弱、對自己的性別身份和角色的喜愛與接納程度,以及自己是否與其他同性有很大分別。

很多時候,除了跨性別認同的人士,普遍認知性別是與生理性別一致的。有些跨性別人士的生理性別身份是男的,但自覺的性屬身份是女的;有些則是生理性別身份是男的,自覺的性屬身份也是男的,但喜歡的東西及角色卻與其他男性不同。

性屬身份有流動性,在四至九歲是確認期。自認為是女孩的三歲小男孩,當與父母親建立親愛的關係後,藉著性別認同(identification)與模仿(modeling),在四至九歲期間是可以改變的。

 

2.3  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

性傾向是指持續地被某一性別在愛情上(romantic)和性慾上(sexual / erotic)所吸引,簡單來說便是甚麼性別讓人有性衝動。最為人熟悉的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及中性/無性戀(asexual)四類。[3] 性傾向大致在10至14歲,近乎青春期的時候開始形成,並且會變動的。15至20歲是性傾向的確立期,之後大致上已穩定。雖然性傾向日後仍可改變,特別是女性的性傾向較易浮動,但改變只能導致某程度上的調整,如同性吸引的減弱,同性吸引通常都不會全然消失,只有少部份人能令同性吸引完全消失。

 

3.  三個令家長和老師常感憂慮的情況

3.1  愈來愈多青少年持解放的性態度

調查顯示,愈來愈多青少年持解放的性態度:愈來愈早拍拖,更早有性行為,甚至接受同一時間有多個性伴侶(濫交)。

根據香港青年協會學校社會工作組2017年6月8日公佈的「中小學生戀愛態度」問卷調查結果。在7,059名就讀小五至中六受訪學生當中,近兩成四(23.9%)表示曾有戀愛經驗。在有戀愛經驗的受訪學生中,逾六成(62%)於高小或之前已經談戀愛。即所有受訪者中的14.8%於高小或之前已經談戀愛。[4] 比較青協2013年的同類調查,在受訪的3,183名小五至中四學生,只有不足兩成(18.4%)表示曾經拍拖,[5] 即在約四年後,曾有戀愛經驗的受訪學生數字,上升了約五個百分點。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2013年1至3月進行「中學生價值觀、性態度及行為問卷調查」,共有11間中學的中二至中五級學生參與,成功獲得3,376份有效問卷。該調查發現:受訪的中學生表示34%接納婚前性行為、14%接納婚外性行為、10%接納同一時期有多個性伴侶、56%接納不註冊結婚而同居。[6]

3.2愈來愈多青少年接受性別是非二元(nonbinary),是多元的

有證據顯示愈來愈多青少年接受性別是非二元,是多元的,生理性別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內心感覺自己是甚麼性別,這都引致性別混亂。

facebook為英國的用家提供了71種社會性別的選擇,71個社會性別選擇中,撇除男與女,即有69種跨性別的選擇。69種很多嗎?其實有一些甚至提供了102種的選擇。如果有人自覺91%是男,9%是女,這種主觀感覺可以無限地延伸下去。

很多人都不明白當中跨性別的選擇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但原來在外國,已經開始了這種獨特的性別教育。

有報道指加州教育部計劃推行公立幼稚園和小學的新健康教育課程,擬教授幼稚園學生性別不是二元的男和女,而是有15種之多,包括又男又女、非男非女、跨性別、性別酷兒、非二元性別、性別流動、性別中立、無性別、雙性人、第三性別、雙靈等。[7]

在加拿大推行的加拿大的幼兒性別教育課程(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SOGI)也教導幼年學生生理性別並不重要,最重是自我感覺的性別,自己所選擇的性別。[8]

在英國,布萊頓-霍夫市政府(Brighton and Hove City Council)要求父母支持自己四歲的小孩為自己選擇性別,選項包括有別於男或女的性別。這表示在小孩子在上學之前,已經被教導性別不是只有男和女,而是有其他性別可供他/她們去選擇。[9]

美國校園再次因為跨性別廁所政策引起女生不滿。根據愛荷華州(Iowa),學校必須允許跨性別學生進入其認同性別的廁所。位於該州的康瑟爾布拉夫斯市(Council Bluffs)的亞伯拉罕林肯高中(Abraham Lincoln High School)因一名男跨女學生使用女廁的問題,引起兩群學生對峙。約有20名女孩在廁所內高呼要有隱私權,不希望正在轉換性別為女孩的男孩和她們一起在廁所。另外約有40名學生則高呼贊成跨性別學生使用後者認為適合的廁所,支持跨性別學生有選擇的權利,這種對峙無疑讓校園產生撕裂。[10]

老師和家長要注意的是這種性別意識形態(gender ideology)及上述的性别混亂情況不只在歐美出現,也蔓延到香港,影響了香港的平等機會委員會。

香港的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18年1月2日發新聞稿及上載2017年11月底已提交的性別承認諮詢意見書,建議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採納最寬鬆的自我聲明模式及訂立多項侵害人權的刑法措施,當中的建議可歸納「五不」和「三立」:[11]

「五不」:
1) 不須診斷證明(頁28);
2) 不須荷爾蒙或其他治療(頁33);
3) 不須真實生活測試(頁30);
4) 不須變性手術(頁39);
5) 不限年齡(頁46)、婚姻狀況(頁50)、和親職狀況(頁52)

「三立」:
1) 訂立性別承認法(頁15)
2) 訂立更改,如:出生證明等歷史文件的機制(頁65)
3) 訂立禁止披露變性者身份的刑事法(頁66)

以上的建議反映出當時平機會的變性建議是基於「自我聲明模式」,即跨性別者想在香港轉換另一個性別身份,是毋須要符合「五不」所提到的任何條件,也應該容許跨性別兒童變性。相信這種性別意識形態必會逐漸影響香港年輕的一代,特別是青少年。

 

3.3  性傾向的多元選擇

愈來愈多青少年接受雙性戀是時尚和更好的選擇。

2015年8月的一個關於英國人的性傾向調查有以下的發現:在18至24歲的受訪者中,43%自稱是不同程度的雙性戀者,而在60歲以上的受訪者中,只有7%自稱是雙性戀者。調查顯示年紀愈輕,愈多受訪者自稱是雙性戀者,這顯示年青人比年長的人士,更受社會的性解放文化影響。[12]

 

4  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態度和價值觀

老師和家長們可以怎樣做,才能防止下一代的青少年,陷入以上的境況?老師及家長可以試從以下三方面來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他們健康的性態度價值觀,好讓他們避免陷入以上令師長憂心的境況。

 

4.1  培育兒童和青少年建立性別自信(gender confidence)

要知道如何建立子女的性別自信,必須先了解子女不同階段的心性發展,以及影響心性發展的各種因素。

著名的精神科專家保羅.麥休(Paul McHugh)和羅倫斯.邁爾(Lawrence Mayer)檢視了超過200份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科學同儕評審(peer reviewed)文獻,在2016年的《新大西洲》(The New Atlantis)期刊發表了他們的重要發現:未有科學證據支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是天生不可改變的。[13]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ifth Edition,簡稱DSM-5),也沒有斷言心理性別全是天生的,只指出:「心理性別是由於生理、心理和人際關係多種因素的互動形成。」[14] 其實性別認同的成因非常複雜,並極具爭議。到目前為止,遺傳學研究仍未能找到引致性別認同的基因。因此,若有人說性別認同是與生俱來,像人的膚色一樣不能改變,這說法並不正確。另一方面,跨性別認同的孿生子研究雖然顯示有先天性因素影響跨性別認同的形成,卻只屬於遺傳傾向(genetic predisposition),如家族性的肥胖遺傳傾向一樣,需要後天因素的配合和互動才會發展出來,跨性別認同的發展亦是如此。再者,綜合多個跨性別認同的孿生子研究,同卵孿生子中兩個都有跨性別認同的只有23%(孿生女)至33%(孿生男),[15] 顯示後天因素比先天遺傳傾向對性別認同的形成,更具影響力。

 

4.1.1  個案分析

大家可以從一個八歲跨性別表現的男孩個案,進一步了解影響兒童和青少年的心性發展的一些後天因素。

(以下是一段模擬對話,談話內容反映真實個案,但略作改動,以保障當事人的私隱)

醫生︰你當初為甚麼會為自己的八歲兒子找精神科醫生?你又如何懂得來找我的呢?

媽媽︰一開始令我感到不安的,是兒子看一個電視節目之後的反應。當他看見一些非洲原始部落的裸體男人時,竟然問我:「果個雞雞係咪會豎起身呀?點解呀?」

我覺得很奇怪,加上他的性格比較溫文、敏感,喜愛音樂,跳舞時很像女孩子,又害怕跟一般較粗野的男同學玩,我當時想:「我個仔會唔會有同性戀傾向?」於是上網搜集資料。從各方面看來,似乎都有少少「危險」,就決定尋找香港在這方面的心理醫生,很快便找到你的名字。轉眼已經一年,真快。我好高興兒子改變了。

醫生︰你可以形容一下你兒子的改變嗎?

媽媽︰我覺得他的改變頗大。以前他不會跟其他男生玩,許多時都是自己一個人,或只同女生一起。但現在他有一班男仔朋友,相處融洽。有一次,他下課後有活動,我到學校接他。當時他不知道我在場,我看見他和全班小朋友從課室走出來,他身邊大約有四至五個男生,大家一起跑去籃球場,拿起籃球追逐射籃。他以前不會這樣,如今能跟男生玩得投入。

我問兒子在學校還有沒有跟女同學玩,他說:「D女仔好麻煩、好小器,一搶唔到波就發脾氣……女仔唔好玩。」

現在他看電視,多數選科學節目,或者關於槍械知識——類型、射程遠近,或甚麼美國戰爭、太平洋戰爭之類。有時他有看關於非洲人或原始部落的電影或電視節目,但他會說:「佢哋唔著衫,好醜怪」。看見非洲女人(裸體),會好奇問:「點解個auntie(阿姨)會咁?佢哋唔覺得凍咩?」之類……我不覺得他有甚麼特殊關注,或者性器官有甚麼反應之類。

醫生︰即是說,他目前似乎十分認同男孩子的身份,能夠「埋到男仔堆」。你覺得他為何會有這麼大的改變?

媽媽︰最大改變,相信是因為我丈夫見過你;你跟他說,爸爸對男孩的影響力較大。老公一開始不懂得照顧囝囝,認為個囝還小,甚麼都不會懂,沒甚麼好談的。他不知道要如何當一個父親。因為他從小到大,家庭都沒這種「教導」,讓他知道以後作為「爸爸」應該怎樣做。加上他的思維方式跟一般人不太一樣,只專注自己喜歡的事物,從而疏忽了家庭責任和爸爸責任。自從上次見過你,三個月後我跟他坦白傾談,大家結婚那麼多年了,生了孩子有一個家,我和他在裡面的角色應該是怎樣的呢?我承擔著一個好傳統的角色,做阿媽及家庭主婦,包括所有家務、教導小朋友,全在我肩頭上;而他卻沒有在家中作主導。上次你跟他說:「媽媽只能帶大一個男仔,爸爸才能帶大一個『男人』。」這個訊息對他很重要。

自從我跟他認真地剖白後,他才說「即管試吓啦」,結果試試吓,他發覺,咦,原來阿囝許多東西都識,於是他覺得自己對阿囝能發揮的影響力也不少。

我們家後面有一座山。星期六日,兩父子就去行山,一整個早上,邊走邊傾,分享許多有趣事情。爸爸亦會盡量發掘跟囝囝的共同興趣,例如槍械和戰爭,刻意講這方面的話題。老公喜歡物理、化學,於是他又引導兒子談論科學知識。兩父子一高一瘦,一肥一矮,老豆背著大書包,阿囝背著細書包,一人拿著一根樹枝就上山。哈哈,那個畫面真有趣。有時我們也會三個人一起去(出街),有時則刻意讓兩父子獨處,相比從前,兒子亦願意遷就老爸。以前兒子好怕爸爸,覺得爸爸一開聲就很兇,生怕自己「係咪又做咗曳曳的事情」,但現在反而覺得是阿媽經常教訓他。

兒子還有另一個改變。現在兒子跟我聊的都是瑣碎事,跟爸爸的話題則比較廣泛和深入,例如某類槍怎樣用?打仗用得著嗎?換句話說,兒子跟我們分別交談不同範圍的內容。

醫生︰看見你兒子的改變和一家人在關係上的改善,真的為你們很開心……你的兒子現在更能認同自己作為一個男孩的身份、又可以「埋男仔堆」、喜歡男孩玩意,你丈夫又願意陪阿囝……。其他男生不會再欺負他,即使受到欺負,因為與父親的關係親密了,他自然會有信心得到父親的情感支援。相反來說,要是他被男生欺凌而又得不到父親支持,反被訕笑他像個女娃般就糟糕頂透,其男性身份會大大削弱。你很了不起,扭轉了整個家庭關係,爸爸「出番嚟」幫助兒子,是非常重要和美好的。

這位母親尋求專業的輔導,是因為對兒子的跨性別行為表現和疑似同性戀的傾向感到憂慮。父母與兒子的關係經過分析後,會發現兒子與母親的關係過份親密,與父親的關係卻很疏離,甚至懼怕父親,都是因為父親將教育兒子的責任完全交給了母親,只專注於自己喜歡做的事,沒有花時間與兒子建立親密的父子情誼。父母要明白,兒子的跨性別行為表現可能與父母與兒子在關係上的失衡有關。因此,母親要學習放手,父親卻要學習接手,多些陪伴兒子玩耍,努力建立父子情。因為當兒子與父親有好的關係,他自然會模仿父親。父母亦要留心,切忌責備兒子的跨性別行為表現,因為責備只會進一步傷害父母與兒子的關係,並有可能加深兒子的性別混亂。經過父母一年的同心協力,兒子與父親的關係大大改善。與此同時,父母發現兒子的跨性別表現自然地漸漸消失,性別自信也增強了,他開始更喜歡與同性別的同學玩耍,建立健康的同性友誼。母親看到兒子的改變和父子關係的改善,非常欣慰,更值得開心的是連父母的關係也同時改善了,母親不再感覺自己是獨力的教養兒子。

很多時性別身份出現問題,主因都在關係上面。父母可以更早教授孩子性教育,關鍵在於與他們建立一段美好的關係。兒童和青少年建立性別自信非常重要,如上述的男孩,當他的性別氣質與其他男孩不同,他會自卑。他後來得到其他男孩認同,也可以與父親一起行山的時候,他的性別自信便能夠建立起來。

 

4.1.2  父母及老師建立兒童及青少年的心性發展

在一至三歲的心性發展階段中,父母和幼稚園學前班(pre-nursery,又稱「N班」)老師要關注的是:

  1. 肯定和稱讚孩子的原生性別,培育孩子喜歡自己的性別:幼兒在一歲半至兩歲的階段,開始聽從簡單指示,例如按照說話的意思把物件拿给你,或指出身體的部份等。在語言的表達上,也開始說雙詞。如人物+動作:「媽媽 - 抱」、「華華 - 要」;動作+物件:「食 - 餅」、「洗 - 手」;物件+形容詞:「花花 - 靚」、「BB - 乖」等。所以父母可以在這個階段,常常肯定孩子的原生性別,藉著一些機會,稱讚孩子「乖仔或乖女」,「靚仔或靚女」或「聽話的男仔或女仔」,培育孩子喜歡自己的性別,讓孩子覺得自己的原生性別都是好的,是值得開心的。
  2. 與子女(特別是子女與同性父母)建立健康的情感依附關係(emotional attachment / bonding):健康的情感依附關係是性別認同和模仿的基礎。
    • primary caregiver)。
    • identification and modeling)。

但男孩的心性發展比女孩較複雜,因為男孩要從對母親的情感依附中走出來,與父親建立健康的情感依附關係,才會自然地認同父親的性別及模仿父親。男孩需要經歷在性屬上與母親分離及個體化(separation and individuation)的過程,也同時經歷情感依附和認同的轉移 (identification shift / realignment)。所以,父親在這階段的任務非常重要,父親需要介入接手,而母親需要退後放手。父親恆常的照顧、陪伴、玩耍及肯定男孩的性別,是培育男孩建立性別自信的關鍵。當然,兩性的父母也需要一同肯定子女的原生性別。著名的心理分析大師佛洛伊德(Freud)認為,任何影響一個孩童對異性父母的愛和對同性父母的認同之因素,都會阻礙心理性別的正常形成。

  1. 父母要切忌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無論是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都會損害子女的性別自信,產生性別自卑(gender inferiority),也同時損害父母與子女的情感關係。過去,重男輕女較普遍,但原來,重女輕男的例子也不少。父母很難避免對孩子的性別有所偏愛,但大家要明白,這樣做會對孩子的性別認同和自信建立都有負面影響,所以必須盡快放下自己的偏好,無條件地接納和欣賞子女的性別。

 

四至九歲心理性別身份確認階段(Gender Identity: Development-Validation)中,父母和老師要關注的是:

  1. 孩子入學後是否能夠和同學建立融洽友善的關係,特別是與同性別同學的關係:這階段的兒童很需要被同性別的接納和愛護,建立同性友誼、以同性為模仿或學習對象,並與其他同性認同。兒童需要學習和強化自己的性別身份、氣質和角色,建立性別自信。這階段的兒童通常會較抗拒異性或有跨性別表現的同性同學。
  1. 孩子是否因性別氣質遭遇欺凌:這段期間若遭同性朋輩嘲笑、排斥、孤立、甚至欺凌,會帶給孩子重大的心理傷害。父母或老師若察覺子女遇到這樣的困境,必須負起保護孩子的責任,疏導孩子的情緒,肯定孩子的性別身份,父母更應該主動接觸老師表達關注和憂慮,並與校方商討處理和改善的方法。
  1. 主動幫助孩子與較合得來的同性別同學建立友誼:如透過生日會,或在假期相約一些同學和家長到郊外旅遊或打球等康樂活動,使孩子在學校裡有好朋友看守支援。
  1. 正確認識兩性角色:子女對兩性角色的了解,父母的影響力至為重要,父母也是孩子最早期所接觸兩性角色的模範。父母應該多些在孩子面前表達對彼此的尊重、稱讚和欣賞,使孩子覺得兩性都是好的、是平等的,兩性各有強弱之處,也需要彼此輔助成長。孩子也同樣需要看到父母兩種性別角色如何化解衝突、在生活上怎樣彼此配搭和合作。父母必須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因為對孩子而言,身教比言教更具影響力。
  1. 不要讓子女擔當或代替配偶的角色:若父母關係惡劣,很容易不知不覺地從子女身上尋找慰藉作補償。男孩可能漸漸成為母親訴苦的對象。母親對父親的各種不滿和指責,會阻礙男孩對父親和男性的認同,削弱性別自信,也妨礙他融入男性群體當中。有些個案中,曾有一些父親因為夫婦關係惡劣而得不到性滿足,會漸漸轉向女兒尋求慰藉,最終引致亂倫,對女兒造成深遠的創傷,影響女兒的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的發展。因此,父母切勿讓子女擔當或代替配偶的角色,妨礙子女成長。
  1. 接納子女的獨特性別氣質和性情:若父母察覺孩子有一些跨性別的表現,不要驚惶。父母要盡量接納孩子的獨特性別氣質和性情。其實每個人都同時擁有男性氣概和女性氣質,分別在於比例的不同。若父母能接納子女的獨特性別氣質和性情,不要過份陷入性別定型(gender stereotypes)、不將子女與其他孩子比較,必然會幫助子女建立男性氣概或女性氣質。
  1. 適當地處理子女的跨性別行為表現:跨性別的表現有分嚴重和輕微,若然孩子多次表達跨性別身份認同,喜好與行為跟同性別孩子有很大差異(gender nonconformity),並且持續六個月或以上,則可考慮尋求專業心理輔導員、臨床心理學家或兒童精神科醫生幫助作評估。父母可以不鼓勵孩子跨性別行為表現,但切忌批評責備,因為這樣做只會進一步破壞孩子與父母的關係和認同,反而父母應盡量把握機會,改善或修補與孩子的情感關係,多些稱讚和肯定孩子的各方面,包括出生時被賦予的性別身份和角色,以增強孩子的性別自信。
  1. 要同心協力教養子女:很多現代父親仍受中國傳統觀念「男主外,女主內」所影響,將教導孩子的責任全卸給母親,認為賺錢養家才是作父親的最大責任。其實父親作為一家之主,在教養孩子上,應擔當領導角色,絕對是責無旁貸的。《三字經》中也有類似的教誨:「養不教,父之過」。當然,教養孩子是父母共同的責任。倘若父母彼此相愛,同心協力教養下一代,效果自然更加顯著。但在管教兒女中,父親所扮演的角色,無論母親怎樣努力,也不可能完全取代。

 

以下是一些給予單親家庭的建議:

1) 嘗試讓一些親友擔當代父或代母的角色,填補缺席的同性別父母,關心子女。
2) 若是配偶早逝,可多向子女講述已離世配偶的優點、他/她對家庭的重要性,鼓勵子女向他/她學習模仿。
3) 若與配偶離婚,切忌經常在子女面前指責前配偶的不是,以免阻礙子女對同性父母的性別認同。
4) 讓子女仍然可以得到父和母的愛,盡量不阻礙已分離的配偶接觸和關心子女。

 

4.1.3  父母及老師亦要留意性傾向這課題,關顧青春期的青少年

父母及老師要辨別孩子之間所建立的友誼是健康的同性友誼,過份的情感依附(emotional dependency),還是同性戀傾向。過份的情感依附常被誤認作同性戀的一些行為表現或關係,包括女性化的男仔或男性化的女仔,試玩婚姻中的角色扮演。

情感依賴關係又稱相互依賴(codependency),最核心的特徵是要依賴對方,自己的生命才有意義、價值、方向和滿足,若然失去對方會很空虛,失去生存的意義。所以要常常與對方做一些事情,對方不去,自己也不會去。陷入情感依賴關係的人很怕失去這段關係,他們會用各種方法討好對方,如送很多禮物或耍手段讓對方產生內疚感,從而留住對方。另一些特徵是佔有慾強,很容易產生嫉妒,排擠他人,對其他關係沒有興趣,卻極力保護這關係,成為對方的代言人,又會極力維護對方,看不到對方的錯處。進一步很容易進入親密的身體接觸,甚至是性關係,變成同性戀的關係。情感依賴關係可以出現於女女、男男及男女之間,是一種不健康的關係。

父母及老師可以用圖一的情感依附檢查表,幫助孩子了解自己是否與他人陷入情感依賴關係。

圖一:情感依附檢查表

明光社

若發現孩子疑似同性戀,父母及老師不要驚惶失措,也不要過早判定他們是同性戀者,因為有研究顯示,性傾向發展在青少年期仍未確定。2008年,有本地學者對410個香港中學生進行性傾向的調查研究,發現有29.1%的女學生和9.2%的男學生,在12至21歲期間仍然不太肯定自己的性傾向。[16] 另有大型的外國研究顯示,25.9%的12歲學生不肯定自己的性傾向,但只有5%的18歲學生表示不肯定自己的性傾向,而自覺有同性戀或雙性戀傾向的18歲學生,人數比自覺有同性戀或雙性戀傾的12歲學生,數目減少一半。[17] 故此,實在不宜在青少年階段,過早判定一個人的性傾向,或鼓勵當事人過早自我認定為同性戀者。

老師可以如何面對和關心疑似同性戀的學生?

1) 這些學生要定為優先被關顧的對象(Priority Kids)。
2) 個別約見,關顧了解學生的需要:心理情緒、人際、行為,以及家庭關係。
3) 切忌責備他們有同性戀傾向,但若他/她們在學校環境中有不合宜同性的親密行為,溫柔勸誡他/她們避免這種校內行為。
4) 持續關心,化解欺凌。
5) 若學生承認自己的同性吸引,鼓勵學生不要過早認定自己是同性戀者,告訴學生有本地學者對香港中學生進行的性傾向調查研究,發現有29.1%的女學生和9.2%的男學生,在12至21歲期間仍然不太肯定自己的性傾向。
6) 有需要時則轉介專業評估或輔導。

 

當父母發現子女有同性戀傾向,該怎麼辦?

1) 尋找資源,認識同性戀:父母先要對同性戀有正確認識,並釐清一些對同性戀相關的誤解,才能找出合宜的回應方法。

2) 先處理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是急於改變子女的性傾向:要知道子女成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後天的成因非常複雜,並非單一因素引致。因此,不要將責任歸咎於自己或配偶;更不要怪責子女,如前所說性傾向的發展,大部份不是由於子女的選擇。父母宜先安靜下來,辨別內心的複雜感受,如恐懼、怒氣、內疚、絕望、抗拒或壓抑,別讓自己的忐忑不安,窒礙與家人溝通及破壞關係。

3) 不用急於下結論,嘗試有技巧地跟子女澄清:父母可選擇與子女單獨傾談,但要避免直接質問,以免子女因怕受指責或拒絕而不敢承認。切勿以為一次傾談便能澄清子女的性傾向問題,要有耐性,循序漸進,切忌操之過急,否則子女會拒絕傾談。

4) 父母應優先處理夫婦關係:父母同心,先了解彼此的感受,繼而訂出幫助子女的步驟,才是重要關鍵。和諧的夫妻關係,有助營造安全友善的家庭環境,讓子女更樂意分享心底話,自然能為子女提供適切支援。若有需要,父母可尋求專業輔導或參加互助小組。

5) 關心和幫助子女:其實子女最期望的,是父母及家人的體諒和接納,並細心聆聽他們的想法或感受,而非盲目查找原因。子女的性傾向既已形成,無論同性戀的成因是先天或後天,父母都應避免與子女爭辯,免得贏了辯論,卻傷害了關係。父母要學習尊重子女的私隱和自決,切忌強迫或威脅子女改變性傾向,縱然不認同子女的一些價值觀和行為,父母都要學習求同存異,讓子女感受父母無條件的愛。

6) 父母應建立支援系統:當同性戀子女向父母「出櫃」,父母便會相應地「入櫃」,即是父母因懼怕被揭發這秘密,而不想別人知道子女的情況,父母因而倍感孤立無援。當然,基於私隱,父母不宜四處宣揚子女的狀況。父母應考慮有限度的「出櫃」,尋找適當傾訴和支援的對象,或尋求專業支援、參加家長互助小組,尋找同路人以渡過無助苦惱的日子。

7) 協助子女尋求專業輔導:部份同性戀者,或會因同性戀傾向或行為所引起的困擾而尋求輔導。而輔導目的是要幫助當事人紓緩心理困擾,化解內心的矛盾衝突,重建自我形象,及探討同性戀的成因和性傾向改變的可能性。輔導不一定跟改變性傾向有關,任何輔導都必須在受助者自願的情況下進行,不能勉強。

8) 參加互助同行小組:父母面對子女「出櫃」,往往無法跟親友傾訴,以致陷入低落的情緒中。透過參加互助同行小組,聆聽過來人的經驗之談,有助化解心中鬱結,讓當事人明白如何面對眼前困境之餘,也能成為當事人持續的支援。

父母在關心照顧子女的需要時,也要好好照顧自己生活上的各種需要。先善待自己,才能有心有力持續關愛子女,與他們同行。

 

4.2  建立健康的性價值和道德觀念

除了培養兒童和青少年建立性別自信,建立孩子的健康的性價值和道德觀念同樣重要,這一方面更需要老師和家長攜手合作。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3年「中學生價值觀、性態度及行為問卷調查」發現,老師是學生獲得性知識的首要途徑(在10項途徑中排第一),老師提供的性知識也被學生視為最有用(在10項途徑中排第一),確定老師和學校在性教育中的重要角色。不過,研究同時發現,受訪者愈輕視「倫理與婚姻」和「父母關係」,和愈追求「個人自由和滿足」,他們就愈持解放的性態度,並傾向贊成觀看色情資訊和過度親密、甚至越軌的性接觸。[18]

因此,雖然父母並不是性知識的來源,但子女與父母的關係是影響子女倫理和婚姻價值的重要因素,也影響他們的性態度和行為,父母的影響不容忽視。以上觀點十分正確,如能在學校和家庭中同時進行有價值的情性教育,實在是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性態度的最佳方法。因此,支援父母幫助其子女建立健康的情性價值觀和態度,是有十分迫切的需要。

 

4.2.1  學校的家長教師會(PTA)與非政府機構(NGO)攜手合作

學校的家長教師會(Parents Teachers Association,PTA)可以考慮與非政府機構(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如明光社合作,推動家庭性教育培訓講座,或舉辦家長和學生一同參與的家庭性教育營會,幫助家長突破談性的禁忌,學習與子女談性。

另一方面,學校與教會可以考慮為進入小一學生的家長,設立家長班,並可安排在星期日早上進行。家長班的內容可以包括父母如何培育子女的身心成長、男女大不同,培育子女的性別自信,做個身心健康的父母,教育下一代的共識,從孩子成長看父母的角色等題目。在短講之後,再設分組討論交流,由教會的基督徒負責帶領討論和聯誼。有關的家長班能有效地增強家長的知識和信心,幫助他們同心協力培育子女健康的心性發展,建立性別自信,更可為父母打好基礎,預備他們將來與在青春期的子女「談性」。有關家長班在一些學校已舉辦多年,成效顯著。

家長和老師需要幫助青少年重視「倫理與婚姻」和「父母關係」,而減少追求「在性方面的個人自由和滿足」,懂得愛惜自己身體,也學懂如何尊重別人及自己。

父母及老師可以讓青少年認識過早發生性行為的害處有一些研究發現,青少年在15歲或之前便發生性行為,將來更易有多個性伴侶,頻密的性行為,不安全的性行為,更大機會患性病,愛滋病,意外懷孕,在性行為前服用藥和酒,和有性沉溺等情況。[19]

家長和老師可以和青少年坦誠討論性的好奇,性慾的滿足和性行為的各種風險,讓青少年學習定立健康的界線,學習say no(說不),若遇到一些別人要求「性」的操控或威脅的技倆時,要懂得如何處理。

有一些研究顕示,青少年延遲發生性行為是因為其他朋友都同樣持有這種信念,[20] 或是受宗教觀念所影響。[21] 所以,將青少年放在一些重視貞潔性教育的學校或宗教團體當中培育,會幫助他/她們抵擋不良的朋輩影響。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3年「中學生價值觀、性態度及行為問卷調查」發現,觀看色情資訊的習慣與約會中的性行為有密切的關係,互為影響有看色情資訊習慣的受訪者,更多在約會中發生性行為。例如,在約會中有性交的受訪者,只有20%沒有觀看色情資訊,58%有慣性觀看色情資訊;相反,沒有性交的受訪者,只有21%有慣性觀看色情資訊,56%沒有觀看色情資訊。[22]

2009年7月,東華三院社會服務科青少年及家庭服務部與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合發表「青少年瀏覽網上色情資訊的現況及影響研究」調查報告,訪問了10間中學1,426名中二至中四學生,發現79.8%受訪者曾接觸網上色情資訊,逾兩成10歲前已接觸色情資訊;7.6%屬於「高度接觸群組」,即平均每日瀏覽15分鐘以上;59.8%的「高度接觸群組」維持瀏覽行為達六個月或以上;「睇鹹網睇上癮」,以及「睇唔到會煩躁」的,佔所有受訪者的2.73%;逾半更認為一夜情及婚前性行為可以接受。[23]

父母及老師要教導兒童和青少年認識恆常觀看網上色情資訊的禍害,讓他們明白多看網上色情資訊會為他們的性發展帶來以下的負面影響:性價值和道德觀念的扭曲、性物化女性、更易更早發生性行為、言語和身體上的性侵犯、性自卑、婚姻以外的性探索、減低對配偶的忠誠。至於精神健康方面:更易感覺孤單和憂鬱、羞恥感、但又有些人會無羞恥感,進入脫敏現象(desensitization)。[24]

所謂預防勝於治療,家長和老師必須從小幫助兒童和青少年健康地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減少接觸有害的資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高級教育心理學家林穎姿博士教授家長五招預防子女陷入網絡不良資訊的方法,很值得大家參考:1) 從小教孩子認識網絡的意義、2) 讓孩子知道有選擇、3) 為孩子製造歸屬感、4) 深入傾談了解孩子的內心、5) 不要未聽先審,句句批評。[25] 父母和老師也可參考衞生署出版的〈e-報告「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中的一些實用建議。[26]

 

4.3  父母及老師要讓青少年認識席捲全球性解放運動的禍害

全球性的性解放運動對各地的青少年的影響非常深遠,性解放運動往往以同性戀和跨性別運動作先鋒(簡稱LGBT運動)。六色彩虹宣言強調性權是人權,青少年應該解放身體自由自主,脫離一切傳統的性和家庭倫理道德規範,盡情享受性的愉悅,以致個人和社會完全的性解放,如一男一女的婚姻應被重新定義,同性伴侶和同性婚姻應合法化,同性伴侶應可領養兒童,再進一步是爭取多邊戀、成年人與兒童的戀愛、近親戀、以及跨物種戀愛的合法化。

家長和老師可以嘗試與青少年討論全球的性解放運動的好與壞,價值觀和倫理道德的爭議。

 

5.  結語

兒童及青少年與父母、老師和性教育工作者的關係愈好,兒童及青少年愈能接受師長所傳授的性價值觀念,建立出健康的性價值觀念,愈有能力抗衡全球性解放的意識形態。

老師在校內教授性教育實在不容易;然而家長在家中教授性教育更難。老師與家長之間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通過家校合作,校方可以幫助家長在家中教授性教育,讓兒童及青少年的心性可以健康地發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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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吳庭亮:〈青少年性態度、行為與價值〉,載於吳庭亮等編:《真情真性——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3),頁44–77;招雋寧:〈附錄1 香港中學生性價值觀調查報告〉,載於吳庭亮等編:《真情真性——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3),頁A3–A47;康貴華:〈青少年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需要與個案分析〉,載於吳慧華等編:《Dear爸媽——請幫我建立性別自信》(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5),頁63。

[2] 康貴華:〈青少年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需要與個案分析〉,載於吳庭亮等編:《真情真性——有價值的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3),頁39-40。

[3] 後同盟根據接觸同性戀群體的經驗,對性傾向的定義較嚴謹,有別於美國心理學學會的〈解答你的問題:深入理解性傾向和同性戀〉,參:美國心理學會:〈解答你的問題:深入理解性傾向和同性戀〉,「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2014,網站:http://www.apa.org/topics/lgbt/chinese-orientation.pdf

[4] 〈青協公佈「中小學生戀愛態度」調查結果〉,「香港青年協會」,2017年6月8日,網站:https://hkfyg.org.hk/en/2017/06/08/青協公布「中小學生戀愛態度」調查結果-2/

[5] 〈青協公佈「中小學生戀愛態度」調查結果〉,「香港青年協會」,2013年12月7日,網站:http://hkfyg.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_7.html

[6] 吳庭亮:〈青少年性態度、行為與價值〉,頁44–77。

[7] 吳雯淇:〈加州5月擬教幼稚園15種性別 父母不得拒絕新課程〉,「風向新聞」,2019年3月12日,網站:https://kairos.news/127351

[8] “Sexual Orientation & Gender Identity (SOGI),” BRITISH COLUMBIA,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erase/sogi.

[9] Tammy Hughes and Emma Glanfield, “Now children as young as FOUR are asked to choose what gender they are before they start school - with the option of being something other than male or female,” MailOnline, April 20, 2016,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548962/Now-children-young-FOUR-asked-choose-gender-start-school.html.

[10] Tara Campbell, “Transgender rights clash prompts walkout at CB Abraham Lincoln High,” 6 News on Your Side, April 11, 2019, https://www.wowt.com/content/news/Transgender-rights-clash-prompts-walkout-at-CB-Abraham-Lincoln-High-508449271.html.

[11] “Response of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Inter-Departmental Working Group on Gender Recognition, Consultation Paper Part 1 Gender Recognition,”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 November 28, 2017, http://www.eoc.org.hk/eoc/upload/2018121622321114772.pdf; 明光社:〈對平機會倡議「自我聲明即可變性」深表遺憾〉,「明光社」,2018年1月3日,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對平機會倡議自我聲明即可變性深表遺憾

[12] 參Nicole Charky, “A New Study just Revealed How Many Young People Identify as Straight,” attn:, August 18, 2015, https://archive.attn.com/stories/2832/young-people-sexuality-survey.

[13] Lawrence S. Mayer et al., “Special Report: Sexuality and Gender: Finding from the Biological, 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Sciences,” The New Atlantis 50 (Fall 2016): 10–143, https://www.thenewatlantis.com/docLib/20160819_TNA50SexualityandGender.pdf.

[14]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 451.

[15] Milton Diamond, “Transsexuality Among Twins: Identity Concordance, Transition, Rearing, and Orient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ansgenderism 14, no.1 (May 2013): 24–38, 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15532739.2013.750222.

[16] K. K. Wu et al., “A Survey on Same-sex Attraction in Secondary School Adolescents: Prevalence and Prevalence and Psychosocial Factors,” Hong Kong Journal of Psychiatry 18, (2008): 15–22.

[17] Gary Remafedi et al., “Demography of Sexual Orientation in Adolescents,” Pediatrics 89, no.4 Pt 2 (April, 1992):714–721,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1557267.

[18] 吳庭亮:〈青少年性態度、行為與價值〉,頁44–77;招雋寧:〈附錄1 香港中學生性價值觀調查報告〉,頁A3–A47。

[19] Laurie L. Meschke et al., “Demographic, Biological, 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Predictors of the Timing of First Intercourse,” Journal of Research on Adolescence 10, no.3 (2000):315–338; Beth A. Kotchick et al., “Adolescent sexual risk behavior: A multi-system perspective,”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21, no.4 (June 2001):493–519; Theo G. M. Sandfort et al., “Long-Term Health Correlates of Timing of Sexual Debut: Results from a National U.S. Study,”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98, no.1 (January 2008): 155–161, https://ajph.aphapublications.org/doi/10.2105/AJPH.2006.097444.

[20] Melanie J. Zimmer-Gembeck et al., “Ten Years of Longitudinal Research on U.S. Adolescent Sexual Behavior: Developmental Correlates of Sexual Intercourse, and the Importance of Age, Gender and Ethnic Background,” Developmental Review 28, no. 2 (June 2008): 153–224, https://doi.org/10.1016/j.dr.2007.06.001.

[21] Amy Adamczyk, “Socialization and Selection in the Link between Friends’ Religiosity and the Transition to Sexual Intercourse,” Sociology of Religion 70, no.1 (April 2009): 5–27, https://doi.org/10.1093/socrel/srp010.

[22] 見註18。

[23] 〈二00九年 七月號:與理工大學聯合發表「青少年瀏覽網上色情資訊的現況及影響研究」調查報告〉,「東華三院」,2009年7月,網站:http://www.tungwah.org.hk/newsletter/與理工大學聯合發表「青少年瀏覽網上色情資訊的/

[24] “Effects of Pornography on Adolescents,” Marripedia, http://marripedia.org/effects_of_pornography_on_adolescents.

[25] 詳見:豆:〈【專家教路】10招預防&應對 子女沉迷網絡不良資訊〉,「親子王國」,2018年3月27日,網站:https://www.baby-kingdom.com/育兒成長/成長健康/【專家教路】10招預防應對子女沉迷網絡不良資訊-30529

[26] 衞生署:〈e-報告「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頁86–102,網站:https://www.studenthealth.gov.hk/tc_chi/internet/report/files/e_report.pdf

My Life My Control,所以我不會濫交!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3/01/2019

近年,香港社會對「性」可謂愈來愈開放。為何這樣說?除了一些有關性觀念的調查可以佐證外,[1] 看看地鐵站內有關避孕產品的廣告就會知道。相比10年前較為保守的風氣,今天與性相關的廣告(如避孕套、避孕藥或時鐘酒店等)隨處可見。而近來,筆者無意間在地鐵裡看到一則避孕藥廣告,以一句「My Life My Control」(自己人生,自己話事)作為廣告標語,彷彿都在鼓勵人們去放任、追求性快感。或許這也反映了產品的營銷理念:緊貼時下人的潮流——更隨性、任意、不受束縛去追求性快感的潮流。

「My Life My Control」這句廣告語讓筆者想起去年11月某日,適逢同性戀大遊行(上圖),筆者在街上遇到遊行隊伍中的某團體,其中的遊行人士衣著暴露(有的女生袒胸露背,當中有一位男士只穿了一條黃色的內褲),一邊行一邊高喊:「我的身體我作主,我賣淫關你甚麼事!」(這句話本來夾雜了粗口,故不在此引述。)

在現今的文明社會,自由是每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之一。但在個人自由應該被充分尊重的同時,是否就意味我們可以有自由做任何事?一個人若無視後果與自身的責任而任意妄為,會帶來甚麼結果?同樣一句「我的身體我作主,我______關你甚麼事!」如果我們玩填充遊戲,在空位填上:暴飲暴食、吸毒、賭錢、自殘、自殺等行為,又會釀成怎樣的結果?

作為一個成年人,除了享有個人的自由外,在凡事上我們是否還需考慮自身的責任與他人的福祉?就如:作為人夫,我知道妻子需要我的關愛與忠誠,所以我會學習用心愛她而不會去搞婚外情;作為人父,我知道孩子需要一個愛媽媽、又關愛孩子、能成為好榜樣的父親,所以,我願意犧牲自己個人的時間來陪伴孩子經歷生活的點點滴滴。除了家人,對工作、友人、社會……我都會盡上自己的責任。這樣做,不是為了彰顯自己多了不起,而是我深知——要想獲得美好的結果,必須要懂得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取得平衡。這或許也是一個成年人與一個任性小孩的分別。因為後者往往只會顧及自己眼前的慾望與享樂,而忘了自身的行為,會對身邊的人帶來的影響。

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講過:「在人生的頭25年,我渴望自由;在接下來的25年,我渴望秩序;在再接下來的25年,我意識到:秩序就是自由!」到底甚麼是真正的自由?放縱情慾、性濫交是否能使人獲得真正的自由、滿足與幸福?如果是的話,為何又會有人經過多年縱情之後仍會發出「愈做愈失落」的感慨?[2] 假如有一天我們的科技能夠完全解決意外懷孕、性病等問題,我們是否就可以隨便濫交?若接受自己濫交,是否同時能接受配偶濫交?這樣的話,我們又和猩猩有甚麼分別呢?


[1] 〈80後即食麵戀愛文化〉,《東方日報》,2011年2月11日,網站: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211/00176_00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2] 古錦榮〈性治療師手記——愈做愈失落,愈失落就愈要做〉,DIVA CHANNEL,2013年4月1日,網站:http://www.etnet.com.hk/www/tc/diva/sexandlove/sextherapists/165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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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3/1/2019

區議員打擊賣淫活動有錯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7/11/2018

馬鞍山一居屋商場出現疑似色情按摩店,店內提供坊間俗稱的「邪骨」服務。店舖座落的商場,有不少補習社及琴行,附近更有兩所小學,是不少學生放學後流連的地方。色情按摩店的裝修與一般美容院無異,但店內的職員衣著性感暴露,更會兜搭路過的男士,多年來一直困擾該區居民。[1]

一名馬鞍山區的區議員去信警方,「要求警方加強執法,打擊馬鞍山黃色事業,不容再拖,盡快剷除搵食大媽!」區議員的行動獲得區內居民的支持,但同時卻惹來一批支持「性工作非刑事化」的人士反對,當中包括該名區議員所屬政黨──工黨的主席,他批評該議員使用的字眼不恰當,有關言論亦不代表該黨的立場,因為「性工作非刑事化」是該政黨的政綱。[2]

該黨提出的「性工作非刑事化」,是要求政府取消現時與「性工作」相關的刑事法例,視「性工作」為一般行業,讓「性工作者」可享有謀生的生存空間。[3] 因此,該區議員要求警方打擊馬鞍山黃色事業,正正違反了「性工作非刑事化」的理念。

如要落實該政黨的政綱,該議員非但不應要求警方執法,反之要爭取讓按摩店植根社區,以確保職員有謀生的空間。既然「性工作」只是一般行業,那就要支持修改法例,讓性交易不須再在美容按摩店的掩飾下暗地裡進行,大可光明正大地在價目表上列明各種「額外收費」,並教育市民接納另類「按摩女郎」,以消除偏見與歧視。以上天馬行空的構想或許是「性工作非刑事化」理念追求的烏托邦,但恐怕它同時也是區內居民的惡夢。

孫中山先生曾說:「政者,眾人之事也;治者,管理也。」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在保障娼妓的安全與權利同時,也要兼顧居民的感受,尤其是在關注地區事務的區議會層面。再偉大崇高的政治理念,若遠離廣大市民真實的生活處境,最終都只會淪為「堅離地」的政治口號罷了。當我們罵政府並非急市民所急時,政黨又如何?


[1] 〈【屋苑商場淫竇成災】馬鞍山師奶大恐慌 商場樓上補習樓下艷女色誘老公〉,《壹週刊》,2018年11月15日,網站:https://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81115/637671(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1月21日)。

[2]〈【同志遊行】工黨區議員促打擊「黃色事業」 惹性工作團體不滿〉,《立場新聞》,2018年11月17日,網站:https://thestandnews.com/lgbtq/%E5%90%8C%E5%BF%97%E9%81%8A%E8%A1%8C-%E5%...(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1月21日)。

[3] 工黨:〈政策綱領:人權〉,工黨,網站:http://labour.org.hk/policy-zh/human-right-zh(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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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7/11/2018

為何人權法院稱同婚非人權

招雋寧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04/10/2018

兩個男人登記結婚,政府拒絕,有否侵犯人權?歐洲人權法院八年以來,答覆直接清晰:沒有。

 

歐洲四案:法國、奧地利、芬蘭及意大利

歐洲人權法院隸屬於《歐洲人權公約》之下,對於甚麼情況屬於干犯了人權,有著權威性的解釋。他們在2016年結束了一宗「法國沒有同婚是否違反人權」的案件:Chapin and Charpentier v. France(no. 40183/07),訴訟歷時九年。

2004年5月,賽平先生(Chapin)及夏邦傑先生(Charpentier)要求登記結婚被拒,當時法國仍未通過同婚。國內一輪官司,二人輾轉在2007年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控告法國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如何違反?他們控訴法國政府違反了「禁止歧視(第8條)和結婚權(第12條)」以及「禁止歧視(第8條)和私人及家庭生活權(第14條)」。

縱然法國於2013年通過同婚,某程度上消解了申訴的力度,但是歐洲人權法院仍然維持了多年來的決定,一致裁定法國「沒有同婚也不違反人權」。

關於結婚權的判決,法院提到2010年的奧地利案(Schalk and Kopf v. Austria)、2014年的芬蘭案(Hämäläinen v. Finland)及2015年的意大利案(Oliari and Others v. Italy),不論那些地方有沒有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歐洲人權法院都給予同一結論:

“…there was no European consensus on granting same-sex couples the right to marry…it concluded that Article 12 did not impose an obligation on the respondent Government to grant same-sex couples access to marriage…the Court did not see any reason not to reach the same conclusion in the present case.” [1]──歐洲人權法院Chapin and Charpentier v. France一案英文新聞稿 [2]

若同婚是人權,政府就有義務立法。人權法院認為,政府沒有訂立同婚的義務,則意味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然而,這並非意味著否定一切與同性伴侶相關的權利。在Taddeucci and McCall v. Italy一案裡,歐洲人權法院就認為意大利政府應該要給予在國外的同性伴侶居留許可,避免在法律上過份刁難,令二人無法共同生活。此案於2016年審結。

筆者亦倡議香港政府考慮「緊密關係政策」,在避免修改男女婚制的前提下,促進包括同性伴侶等緊密關係者的生活便利。同性伴侶遇到的一些生活困難,往往不用透過婚制解決。詳情請參〈緊密關係授權 讓婚姻成為婚姻〉一文。

 

關於婚姻人權的條文

香港不受《歐洲人權公約》所約束,乃屬於《世界人權宣言》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成員,其監管組織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於「同婚非人權」的看法與歐洲人權法院一致。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出版的《生而自由 一律平等》小冊子,說明何謂干犯了同性戀者的平權。小冊子第51頁明言,讓同性伴侶結婚並非政府的義務:

「國際人權法不要求各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即便如此,保護個人免遭基於性取向的歧視卻延伸到確保未婚同性伴侶得到與未婚異性伴侶同等的待遇,並有權享有同樣的福利。」──《生而自由 一律平等》[3]

哪一種婚姻是基本人權?參照《世界人權宣言》,男女雙方、成年、自願共識,以及此等組成的天然家庭為基本人權所保障: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

(二)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 [4]

 

結婚的人權實質賦予的內容是「性別組合、年齡、自主」;「種族、國籍、宗教」卻不應受限。換言之,《世界人權宣言》應支持黑人和白人的「跨種族」結婚人權,而不會支持「跨性別組合」的同婚人權。相比「種族」因素,人權條文初步顯示「性別組合」是更貼近婚制的核心內容。

此外我們還得留意翻譯。中文版《宣言》屬於聯合國六種官方語言之一(其餘為阿拉伯文、英文、法文、俄羅斯文、西班牙文,1948年時《世界人權宣言》版本只沒有阿拉伯文的官方翻譯),因此毋須訴諸其他語言版本來支撐中文版的解釋。筆者曾聽聞支持同性戀人士嘗試將中文版《宣言》翻譯為英文來解釋「男女雙方(men and women)」是包括「男和男」「女和女」的同性雙方,此說法是強詞奪理,亦漠視了文本於上世紀50年代未有同婚概念的處境,強加同婚意識於《宣言》之上。

 

裁量餘地原則

對於歐洲人權法院或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來說,婚制是否限於「男女組合」,屬於每個地方自己的事。政府可以按著自身人民的風俗、社會氛圍和實際情況,彈性地決定當地婚制的涵蓋範圍,到底要延伸至多少種人際關係。

舉例說:對愛沙尼亞的風土人情而言,15歲可結婚;但在法國年滿18歲才可以結婚。哥倫比亞容許三人共同締結一段婚姻;鄰國委內瑞拉卻只准二人締婚。

各地婚制迥異。國際組織多數傾向留有餘地,不會劃一婚制規定,讓各國不會陷於「剷平主義」的霸權下。這做法尊重別國的傳統、民族間的多元性和獨特性。這種彈性稱為「裁量餘地原則(margin of appreciation, or room for manoeuvre)」,婚制的「性別組合」經常獲接納於此原則之下,因此,國際組織暫時也沒有要求國家必須訂立同性婚制。

 

婚姻規限了「性別組合」

香港人註冊結婚時填表,不用申報性傾向。婚姻法沒有提及限制性傾向,真正規定的是性別組合。同性婚制的真身是「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制,偏偏人權法卻訂明了男女雙方的組合。

香港婚制除了限制性別組合,還有申請人數、年齡、血緣等等限制。應用歐洲人權法院或聯合國的標準,婚姻權是指「根據政府所制定的婚制」而結婚的自由。

人有基本人權按當地婚制申請結婚,這就是平等的結婚權。在香港婚姻法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分膚色、國籍、宗教、性傾向,都有基本權利,與一個非已婚、非親屬、成年、沒被迫婚、異性的人結婚。

有同性吸引的人可以有結婚的平等機會嗎?可以,其對象必須是「非已婚、非親屬、成年、沒被迫婚、異性」。同性吸引是個人的事,法例不理會,而性別組合才是制度所管。

政府是有修改婚姻制度的權力,包括性別組合、人數、年齡等限制。縱然如此,但修改的理由卻不是所謂平等(現已有充足的平等機會),而是參照現今社會對婚姻意義的理解、婚姻制度的政策目標、社會各成員的想法等。關於修改婚制的自由,讀者可參閱〈婚姻自由不是戀愛自由〉一文。

 

為何聽聞「同性婚姻是人權」

許多支持同運者正用諸般方法,要將同性婚制詮釋於人權法之內。「同婚是人權」充其量是一個政治口號,卻不是描述事實的句子。倘若有人要求政府就同婚立法的理由是同婚「已經」是人權,那明顯是謊言。

支同者的政治宣傳機器(propaganda)向來強勢,在遊行和新聞報道中不停對外宣稱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使不少人誤以為同性婚姻「已經」是基本人權。明光社就此辯論多時,陳明對結婚人權的適切理解,歡迎參閱本社過往曾撰寫的文章:

〈尊重國家自主權及立法原意〉

〈同性婚姻非人權(一)〉

〈同性婚姻非人權(二)〉

〈莫忘初衷──男女結婚才是人權〉

〈歐洲人權法庭關於同性伴侶關係的裁決〉

〈同性婚姻是人權?〉

〈支持婚姻平權就無法反對的兩個結論〉

〈回應支同者的常見駁論〉

 

就人權法的條文而言,同婚非人權是顯而易見的。但為何男女婚制卻能寫入人權法之中?那就要須要討論設立男女婚制的實質意義,請讀〈緊密關係授權 讓婚姻成為婚姻〉一文。

若政府非必要制訂同婚,通過民事結合又是否可取?筆者認為民事結合與同婚無異,因此並不贊成,請參閱另一文章〈分析民事結合〉

 


[1] 有關內容為:「在歐洲沒有一致的共識給予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它斷定第12條款並沒有將給予同性伴侶可結婚的義務強加於答辯政府身上……法院就現時的案件,看不到任何理由不作出相同的結論。」

[2] “Prohibition in France of marriage between same-sex couples prior to the law of 17 May 2013 was not contrary to the Convention,” Press release issued by the Registrar of the Court, ECHR 199(2016),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last modified June 9, 2016, http://www.humanrightscommission.ky/upimages/publicationdoc/12321127_146....

[3]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生而自由 一律平等:國際人權法中的性取向和性別認同》,2013年,網站: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BornFreeAndEqualLowRes_CH.pdf(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9月27日)。

[4]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文,1948年,網站:http://www.un.org/zh/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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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4/10/2018

政治正確的反氣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3/2018

近年社會一改對政治正確比較包容的態度,開始質疑當中的合理性,社會對各種約定俗成的詞語突然變得更敏感,一個字詞的選取、一個肢體動作帶來的連鎖效應,令社會的氣氛更加躁動不安。本文嘗試指出幾個政治正確遭到質疑的例子,並帶出無懼政治正確的壓力說出道理的重要性。

在處理性解放議題時,不少友人常感嘆有大量網絡文宣立場傾側一邊,少有平衡或者以傳統家庭價值來表達意見,不過自上屆美國總統大選特朗普出現之後,大家開始意識到所謂政治正確所產生的寒蟬效應。[1]

所謂政治正確,原本就是要保護社會的弱勢人士,所以在言語上不能歧視他們。特別是在性別、性傾向、宗教、種族等方面,背後的概念當然就是平權,當中典型的例子如:聖誕快樂要改為歡渡佳節,男女要改為各位(不分性別),不過類似的文字本意是透過約定俗成的方法去轉化社會,但一些人不明就裡,有意無意地想透過法例去強迫所有人都要政治正確,就會變成過猶不及的社會政策及制度。

這幾年先有美國要求所有學校的洗手間改為不分男女,以保護跨性別的孩子可自由使用所有洗手間,減少不必要的歧視。但此政策令不少家長震怒,認為洗手間分男女也就是有實際需要,各州更因此有不同的處理手法,部份學校直接無視有關的決定。

又例如去年底有被性騷擾、甚至性侵者出來表達自己是受害人的 #MeToo運動,雖然成為全球話題,受害人的故事更成為很多人的鼓勵,但同時卻產生一些不必要的反效果。瑞典去年年底就因為要回應 #MeToo浪潮,計劃修訂強姦法例為雙方要在性交前必須得到對方明確同意,否則便可被控強姦罪,更有手機程式設計者設計「同意app」讓二人簽約後始有性行為。[2]

這些事件均遭到社會各界批評,認為政治正確過了火,有些東西不能隨便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就更改,例如男就是男,女就是女,不應該因為要照顧特殊需要,而隨便更改一些社會的日常用語。不過,不少研究社會運動的朋友均指出,改變對一件事的命名,實際上就是在改變文化。當「娼妓」不是娼妓,而只是「性工作者」時,既是「工作」,又沒有「妓」的含意,就失去文字的道德批判,產生語言淨化的效果,同樣,將「雞姦」改成「肛交」也從來不只是「正名」,也有文化的改變,正如今日的「變性人」,將之改為「跨性別」,社會就易接受得多。

政治正確另一個問題,就是整件事連出發點也不是為了甚麼保護弱勢,而是為了完全不必要的正名。以中、港、台的關係為例,早前傳出某跨國酒店的網站將香港、台灣、澳門和西藏列為「國家」,是為分裂國家,但香港和澳門在一國兩制下,無以名狀的狀態就一直如此,最有趣是在內地網站中,香港和澳門既不是內地省份,也不是以「台港澳區」獨立存在,即使網站寫明「全國包郵」香港也要額外收費。[3] 前傳媒人區家麟形容「國家安全真的很脆弱,國人的心更脆弱,網上一張表格都義憤填齊上腦」,[4] 他更列出今日好些傳媒為了政治正確,在很多事上早已轉了很多說法。

面對這種命名之爭,在學術上稱之前論述戰,有學者更認為這些文字的改變直接將文化和社會對某事物的價值和定性改變,所以是兵家必爭之地,是輿論重要的戰場,必須要保住某些字詞的意思,甚至不惜要立法禁止某些言論的出現,以保障一些人的基本生活。惟事實上我們要有很多智慧去辨別那些命名的意義,名字背後,除了有政治和權力的論爭,定必還有對真理的持守,面對不應該改變的命名,我們只能堅守,而堅守的方法,就是無懼政治正確,無懼有機會被指冒犯別人,而去說出你認為合理的話,[5]既然是鹿,就不能睜著眼說是馬。

 

[1]Karen Tumulty and Jenna Johnson. (2016, Juanuary 4). Why Trump may be winning the war on ‘political correctness’. The Washington Post. Retrieved from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why-trump-may-be-winning-the-war....

[2] 〈“自願性行為”App讓英國人擔憂 專家:讓年輕人承擔犯罪風險〉,《新浪香港》,2018年1月22日,網址:http://sina.com.hk/news/article/20180122/0/1/2/自願性行為App讓英國人擔憂-專家-讓年輕人承擔犯罪風險-8411034.html。

[3] 〈請林鄭爭取撤銷淘寶不平等條款〉,《蘋果日報》,2018年1月17日,網址: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17/20276806

[4] 區家麟,〈政治正確我識條鐵〉,《立場新聞》,2018年1月16日,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政治正確我識條鐵/。

[5] Jordan Peterson debate on the gender pay gap, campus protests and postmodernism. (2018, January 16). Channel 4 News. Retrived from https://youtu.be/aMcjxSThD54?t=21m42s.

回應支同者的常見駁論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3/2018

此文為《反對強加者,卻喜強加人》的附錄。為防引起閱讀該文時的誤解,以下事先解答一些常見反駁:

 

婚姻是基本人權,同性戀者不能結婚,違反平等原則

 

支同者常將「同婚是人權」掛在口邊,但卻沒有提供任何證明,也無說明為何同性間的親密關係等同婚姻關係,也無視眾多對這觀點的反駁;但我們姑且將這命題當為真來處理。

首先,我們要區分婚姻制度和婚姻關係。前者是價值中立的公共制度,後者是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正如「交友是人權」,不必然推出「交友制度」;「同婚是人權」也不必然推出「同婚制度」。假設「同婚關係」的內涵等於「排他性的親密關係」,「同婚制度」既不是「同婚關係」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沒有「同婚制度」同性伴侶同樣可以過「排他性的親密生活」,甚至舉行各式私人婚禮、著婚紗和影結婚相。假如支同者主張的是「同婚制度」可以促進「同婚關係」,例如令他們更親密、更長久,那麼論者就必須在不訴諸整全教條下證明促進「同婚關係」具公共利益,更要說明為何政府不促進其他人際關係,而要促進「同婚關係」。

事實上,不少自由平等主義者都支持同婚,他們的理據簡單來說就是「同性戀者要和異性戀者平等」,「政府要開放盡量多的生活形式」,例如台灣的朱家安。他們的基本錯誤就在於,「婚姻制度」遠不是一項權利,而是一項「有補償的限制」,它限制自由卻沒有增加自由;同時「同婚制度」也不構成一種「新的生活形式」。同性戀者的「排他性的親密關係」在同性戀者有戀愛自由時,已能達到了。他們以為設立同婚制度是由A選項外加一個B選項;但其實多了同婚制度並不構成一個生活形式的新選擇。反而是政府多了一項介入自由的工具。

錯誤的源頭在於他們忘記了在自由平等主義的框架下,要證成的是整個婚姻制度,而不單單是同婚。當他們極言生育的可能性不構成同性關係和異性關係的關鍵差別時,他們只嘗試證明了「要廢除婚姻制度」,卻沒有證明「要設同性婚制」。

 

「同婚制度」具公共利益

承上所言,有些論者可能會提出「同婚制度」具公共利益,例如可以減少性病傳播,因為一個對多個的同性關係會大大提高性病、以及愛滋病的感染率。雖然有些研究指出「同婚制度」無助同性戀者(特別是男同性戀者)發展一對一的性關係,但讓我們先接受「同婚制度減少性病傳播」為真。

誠然,這理由是合理的,因為公共衛生改善有助大眾健康,健康又是任何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益品。然而,這理由不足以支持「同婚制度」,更確切地說是不足以支持將同性親密關係與異性親密關係放在一起處理。理性的人大可以接受在衛生署轄下開設一個叫「婚姻」的制度,然後將入境事務處轄下的「婚姻登記處」改名為「男女關係登記處」;只要不引起混亂就好了。但兩者不能當成同一項政策,因為不當的政策劃分會帶來大量的行政不便和無謂的司法訴訟。

但退一步來說,為了衛生原因加設一項限制分合自由的制度,難道不會造成標籤效應嗎?

 

不育夫婦

不育夫婦是討論同婚時必問的問題。然而,若讀者掌握本文的進路不難明白,不育夫婦與能否證立同婚完全沒有相干性。不育夫婦真正挑戰的是婚姻制度的對象設定為「一男一女」會否過闊而不是會否過窄,因為它似乎將不符制度目的的人收納在婚姻制度內了。筆者的回應是現行「一男一女」的設定是最佳的。政府要求婚前驗身或要求提供醫生證明絕對弊大於利,不要忘記婚姻制度應盡量吸納有生育可能的人,才能達到上述預防的效果,過多的限制並不實際。試想,證明生育能力的最佳方法就是實際成孕了,或實際生了孩子,但若每個人都生育了才進入婚姻制度,那麼上述婚制預防單親和孤兒的功能將徹底失效。

再次提醒一下支持同婚制度的朋友。如要回應這篇文章,你們要證明「不育」足以否定「小孩由男女關係產生」這項事實,而不是證明「生育不是進入婚姻制度的必要條件」。「生育不是進入婚姻制度的必要條件」是肯定的。婚姻制度的主要對象正是那些未生育,但又有潛在生育可能的組合。

 

生殖科技

支持同婚制度唯一足以挑戰「小孩由男女關係產生」這項事實,從而挑戰婚姻制度中「一男一女」限制的理由是同性間使用生殖科技。然而,同性伴侶使用生殖科技必然令小孩和生父或生母失去結連,與刻意製造單親和孤兒相去不遠,徹底違背了上述婚姻制度的預防功能。

讓我們再仔細考察一下以同性使用生殖科技來支持同性婚姻是怎樣一回事。婚制的對象劃為「一男一女」,是因為嬰兒只會從一男一女的性關係中產生出來,而萬一嬰兒出生了,有被棄養或成為單親的風險,而婚制就以限制一男一女的分合自由來預防和減少這情況。現在,生殖科技不過是略去「性關係」,直接使要一精一卵和一個孕母產生嬰兒,然後將這嬰兒交到同性伴侶用家手上。在這情況下,嬰兒首先就在某種意義上成為單親或孤兒,即養育者不是生育者(包括生父、生母以及懷孕者)。

現在,筆者將證明以生殖科技支持同婚制度為邏輯上不可能。在上述前題下,論證同性伴侶使用生殖科技的正當性至少要證明:

 

  1. 小孩的生育者和養育者不同並非社會要減少的情況
  2. 小孩由同性伴侶撫養或由異性伴侶撫養均對小孩的基本益品以及將來成長為理性公民無任何影響。簡言之,要證明異性撫養之於同性撫養無任何優越性

 

現在,假如I和II皆為真,則當初設立男女婚姻制度的前題已不成立。婚姻制度的正當性預設了「單親」和「孤兒」要避免,而「單親」和「孤兒」的意思就是「養育者不是(或並非全部皆是)生育者」。假如「單親」和「孤兒」的意思只是「沒有養育者」,則按自由主義邏輯,社會毋須設立限制分合自由的婚姻制度,只需要各項稅務優惠鼓勵足夠多的企業、伴侶以及慈善機構成為「養育者」就夠了。

同婚支持者可能反駁:社會要避免的不是「養育者不是(或並非全部皆是)生育者」,而是「養育者不是親密的二人」。這說法試圖指出小孩只要由任何一對親密的二人養育就滿足社會對小孩應有的保障了。即使上述說法為真,這論斷依然會抽空婚姻制度的正當性,社會只要將「養育者」限制為「親密的二人」就行了,毋須設立婚姻設度。另一方面,大量有關領養的研究已證明「親密的二人」作為養育者比不上「親密的父母」;而父親和母親的角色亦難以被對方取代,父和母在子女的成長中各有獨特的角色。

故此,同性伴侶使用生殖科技要麼不具正當性,要麼同時證明婚姻制度不具正當性應被廢除,同為邏輯上不可能。

「要有一套」之外的校園性教育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1/2018

有機構公布進行網上調查,被訪的112名大學生中,四成曾於校園內發生性行為,而他們認為於校園獲得或購買安全套的便利程度平均有4.4分(10分為滿分)。該機構指出大學現有免費安全套派發點的覆蓋率低,大多在宿舍範圍以外,限制了大學生獲得免費安全套的機會,影響他們使用安全套的動機,阻礙學生性健康的發展,因此建議各大學學生宿舍設立免費安全套派發點。[1]


 


網上調查收集到的112個數據能否成為全港十五萬大專生的有效樣本,答案明顯是不能的,已有文章作出討論,在此不再贅述,[2]但我們卻不能否定有學生在校園內發生性行為的事實。有個別院校的位置遠離鬧市,學生日常生活所需主要依靠校內的零售店舖,而現今各校園的超市及便利店其實都有售賣安全套,學生組織亦設有免費安全套派發點,學生在校園內不乏獲得安全套的機會。


 


坊間絕大部份的時鐘酒店都會為客人免費提供安全套,因為時鐘酒店客人光顧的目的主要就是發生性行為,安全套可以說是租用房間的必然消耗品,酒店體貼地提供安全套亦是一個商業考慮。雖然有學生選擇在宿舍發生性行為,但宿舍卻不是為學生發生性行為而設,校方並沒有義務為有性行為的學生提供安全套這額外服務,以解決學生在沒有準備安全套下發生性行為所帶來的不便及危機。況且學生進行性行為的地方並不限於宿舍,也可能是Soc房、殘廁、課室、圖書館、後樓梯等,校方又是否需要在各處設立安全套售賣機呢?


 


綜觀全港,性行為發生得最頻密的地方除了時鐘酒店外,應該就是分散各區上百萬伙的住宅單位。論到購買安全套的便利程度,不少住宅單位遠遠比校園更不方便,但我們不會要求在各屋苑住宅大堂及鄉村村口安置安全套售賣機。性行為能為人帶來喜悅,但同時自己也要付上責任,成年市民需要,成年的大專生也一樣需要。難道大專生就如「懶婦吃餅」中的懶婦一樣,只懂衣來伸手、飯來開口,一點自我管理的能力也欠奉,要靠他人為他們安排最貼心及便捷的安全套供應?


 


對於性活躍的成年人來說,使用安全套預防性病傳播及減少懷孕的機會,站在社會衛生角度來說是值得推廣的健康教育,但筆者對校方是否需要十分方便地提供安全套,以便利學生隨時發生性行為這點有保留。此外,如果對象是一群普遍未曾有性經驗的青少年,如中學的性教育工作,提倡使用安全套的安全性行為是否合適的性教育方向呢?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的《2016年青少年與性研究》指出,受訪中三至中六的男女學生有性經驗的比例分別為6.8%及6.0%,當中男生第一次性交年齡為15.2歲,女生則是15.5歲;而中一至中二有性經驗的的男女學生比例亦佔2.3%及0.9%。[3]調查指出只有少部份學生有性經驗,而相信大多數有性經驗女學生的性伴侶都是年齡相若的青少年,那為數不少的青少年已觸犯法例。[4]性行為除了要考慮生理健康外,法律及其他身心社靈的因素也需同時考慮。


 


明光社


學校是塑造青少年價值觀的重要場所,向青少年教導安全性行為的知識,對他們的生理健康有幫助,但安全性行為不應是學校性教育的主要目標。沒有穩健愛情基礎的性關係,就像沒有穩固根基的大廈,是一場滿佈風險的遊戲或交易。慾望短時間內得到滿足,但情慾過去,寂寞依舊,人內心被愛的那份需要仍得不到滿足,只會帶來各種傷害。


 


家計會《2016年青少年與性研究》的報告顯示,學生最希望學習的性教育題目是「拍拖與戀愛」。[5]愛與被愛,是我們內心的終極渴望。我們相信承諾是愛情的重要因素,在關係中學習彼此接納及付出,並以婚姻中的盟誓作為承諾的昇華,讓關係能延續穩定地發展下去。因此,我們要讓學生明白愛情與性之間的關係,在不同情感關係中訂立清晰的界線,建立正面的婚姻觀,為他們將來的人生打好穩健的基礎。大


 

[1]〈關懷愛滋調查112大學生 四成曾校內有性行為〉,《明報》,2017年11月9日。網站: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109/s00011/15...


[2] 招雋寧,〈閱讀調查數據的竅門 以性教育為例〉,取自明光社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ode/10700,2017年12月20日。


[3] 家庭計劃指導會,〈「二零一六年青少年與性研究」報告〉,取自家庭計劃指導會網站:https://www.famplan.org.hk/zh/media-centre/press-releases/detail/fpahk-report-on-youth-sexuality-study, 2017年6月12日。


[4] 香港合法性交年齡是十六歲,任何男子與未滿十六歲的女童發生性行為都是違法,可處監禁5年;如女童未滿十三歲,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5] 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