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於2019年10月初公佈的數字,由該年6月中至10月初,涉及「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達1,960宗,牽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12個。[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自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共接獲約1,100宗網絡「起底」的投訴,對比以往每年只有約100宗網上欺凌的投訴,數字急增10倍。[2]

而有關「起底」行為涉及有人收集了個別人士(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後,再於不同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向公眾披露。其目的很可能是向公眾提供資料,煽動公眾向「被起底」者作出恐嚇、排擠及欺凌等行為,亦有可能是想藉著上述的行為打擊言論自由,令「被起底」人士不敢發聲。

公署表示,涉及事件的人士在未獲有關人士的同意下,披露了對方的個人資料,為當事人帶來心理傷害,所以涉事者更可能觸犯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的刑事罪行,個案亦會交予警方調查。

明光社

分享個人資料的潛在危險

在世界很多地方上網,使用者的身份原本都是匿名的,他們可以在網絡上用搜尋器自由瀏覽資料,除非追蹤IP地址(IP是Internet Protocol網際協定的簡寫,IP地址即分配給網絡上使用網際協定的裝置的數字標籤),否則沒有人會知道使用者是誰。但隨著社交平台的出現,網民喜歡在網上分享個人生活片段、資料,每天主動開心分享資料給網友,而沒有察覺當中的潛在危險。

在此,筆者想邀請讀者在網絡搜尋器上鍵入自己的中、英文全名,看看在網絡中可以搜尋到多少有關自己的資料。最先出現的搜尋結果,很有可能是和你同名字的人的相片或社交平台(如facebook)的連結,如按入有關連結,便會找到和你一樣名字的人的社交平台用戶列表。如果你以自己的相片作為社交平台的頭像,會比較容易被人找到。如果你平日以真名在網上分享文字或藝術創作,搜尋器亦會按著受歡迎程度,列出有關作品。

善用私隱設定

對於喜歡分享自己的生活,被人關注的人來說,例如藝人或公眾人物,如能被搜尋到,當然是好事。但對於各位讀者,這是不是大家期望的事呢?在搜尋到的資料中,到底有多少是你沒預計過會被找到的?你有沒有搜尋到你不想被人見到的相片或個人資料?如你曾在商業社群網絡(如LinkedIn)上載過自己的履歷,以便找工作和讓同業或獵頭公司找到,你又是否想讓任何搜尋你名字的人看到有關資料?你願意公開自己所有資料嗎?其實,在社交平台可以作不同程度的私隱設定,設定由完全公開、部份公開、只供朋友圈內看、某些資料只供某些人看等,小心使用不同程度的設定,就可以令私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

當然,在分享資料時不設限制,在平時似乎沒有問題,但如有人想對你「起底」,所有有關你的資料就會被一下子翻出來,還有你的家人及朋友,都有機會被牽連及滋擾。

受害人慘遭滋擾

在2019年10月,有則虛假訊息流出,有人在網絡上公開了疑似是槍傷學生警員的個人資料(其實遭「起底」人士並非有關警員,只因二人樣貌相似才被誤會),被公開的資料包括了他的全名、手機號碼、家居電話號碼,及虛假的警員編號,在網絡中更可以找到他的家庭照片,他太太公司的名稱等。雖然後來發現資料失實,但該名被錯誤「起底」的人士卻受到滋擾,有大批市民圍住他太太工作地點的出入口,雖然他們沒有進入舖內,仍使有關人士感到恐懼。[3]

如不幸被人「起底」,可以向散佈資料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投訴,望能暫時止住資訊繼續散開。另外,亦可向公署投訴,公署在跟進後,或會要求涉事平台移除連結,並要求平台的營運商提供涉事網民的用戶登記資料及IP登入資料。[4] 不過,對於境外運作的平台,公署並無權力迫令域外機構移除及停止上載「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及帖文,公署只可以與有關地區保障私隱的機構聯絡,要求它們跟進。私隱洩漏多寡,往往與自己和他人的習慣和態度掛鉤。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私隱專員公署就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的最新報告 重申有關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可判罰款或入獄〉,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9年10月8日,網站:https://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19100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3日)。

[2] 〈【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 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明報》,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906/s00001/1567759264153/【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 求驗傳媒,2019年10月2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kauyim/photos/a.701245323285019/2408658695876998/?type=3&theater(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4] 〈警方首次以私穩條例檢控一男子網上起底〉,metroradio.com.hk,2019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spx?NewsID=2019093020040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相關文章

重塑學生在AI下的認知結構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9/03/2026

一直被限制使用的Google Gemini宣佈全面開放給香港用戶,使用AI工具在香港愈來愈普遍,特別是在學校。學生利用AI學習的情況增加,學習效率預計有重大的提升,然而卻藏著隱憂。雖然,教育局已推出《香港學生資訊素養》學習架構、智啟學教計劃等來支援學校的人工智能教學,然而以上計劃只聚焦於學術誠信、加強人工智能技術等層面。目前的倫理框架尚未觸及一些教育本質問題,包括如何重塑學生的認知結構等。香港的AI發展速度遠遠超越倫理框架的制定我們必須在學生廣泛應用前,先建立清晰的倫理框架,才能讓他們安心運用。

AI的介入有機會讓學生的認知結構從「主動探索型」轉變為「被動反饋型」,他們或會逐漸出現學習疏離。學習疏離是指學生在學習過程產生情感疏離,師生關係弱化或喪失自主學習能力的現象。AI若使用不當,不單引發這種疏離,更會令他們脫離學習主體,失去批判思考能力,甚至淪為數據演算法的被動接收者。再說,學生若最終變成無條件信任AI提供的資訊,一旦AI訓練數據不完整或存在偏見,產生的答案便可能有偏差或錯誤。若程式設計不完善,隱藏偏見,暗中傳播壞的意識形態,更加危害學生。AI無疑是有助學習的教育工具之一,但正因為它的強大,我們更加必須謹慎使用,故此儘快製訂AI倫理框架刻不容緩。

業界應該積極研究不限於操守與技術的倫理框架,引導學生在使用AI的同時,必須提交使用AI的過程,如何演進及自己在作業上的貢獻﹔每天或每星期,學生可以提交AI反省,把該星期用AI的感受記下,以培養學生批判的意識,提升運用AI的道德水平,讓他們知道自己才是 AI的主導我們要築起這道AI倫理圍牆,才能讓學生安心使用AI工具,讓AI真正成為學生學習的好幫手,而非被AI取代。今天,我們要以負責任的態度迎接這波浪潮,讓下一代在AI輔助下成長得更自主、更具批判力,而非在疏離中迷失。


參考資料:

〈Google Gemini將開放全港用戶 業界稱「龍蝦熱」曝AI港商機〉,《明報》,2026年3月17日。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260317/s00001/1773682947349

關注國際對社交媒體立法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2/03/2026

家長們,當你看到孩子每天低頭滑手機、沉迷Instagram、抖音、YouTube或小紅書時,心裡是否既擔心又無奈?社交媒體(以下簡稱「社媒」)已成為青少年生活的一部份,但近年全球研究與真實案例顯示,它正悄然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自我形象與人際關係。在2025至2026年,多國更紛紛立法限制青少年接觸社媒,反映這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公共健康危機。本文整理最新數據與趨勢,幫助大家了解問題嚴重性、國際間的應對方案,以及香港現況與實用建議。

不少家長可能認為,要保護孩子,最好是不讓他們到處亂逛,以免遇上壞人或受傷,因此覺得讓他們待在家中上網會比較安全。然而,若毫無界限地讓孩子在網上瀏覽,極有可能使他們接觸到扭曲的價值觀,甚至在社媒獨自面對網民的評頭品足,承受壓力與欺凌。《失控的焦慮世代:手機餵養的世代,如何面對心理疾病的瘟疫》一書的作者Jonathan Haidt曾說,這種做法就如把未成熟、沒受過裝備的孩子流放到火星,令他們暴露於巨大的風險當中。[1]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無可否認,社媒對青少年的影響不一定只有負面。事實上,它也是獲取支持的渠道,為青少年提供與朋友保持聯繫、分享日常的空間,讓生活聯繫變得更緊密。[2] 此外,對於少數族裔或處於孤立環境的群體來說,社媒是建立社群認同及網絡支持的重要途徑,能顯著減少現實生活中的污名化與孤立感。[3] 青少年亦可以透過主動接觸,尋找心理健康資訊,並以創意方式表達自己,從而得到自我肯定。[4] 

然而,社媒同時也是引發焦慮的「壓力源」不少研究指出,社媒的使用與抑鬱症、焦慮症和心理壓力增加有顯著關係;每天使用社媒超過3小時的青少年,面臨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會增加一倍。[5] 究其原因,是青少年正值形塑自我形象的關鍵階段,社媒充斥著經修飾的「完美形象」,極易引發社會比較 Social Comparison;當孩子誤以為獲得較多「點讚」的形象才是標準時,便會導致自尊心下降。報告指約三分之一的少女表示使用Instagram令她們對自己的身材感覺更糟。[6] 香港本地的研究亦指出,有近八成受訪港青每天使用社交平台逾4小時,且使用習慣與焦慮程度呈正相關,反映出青少年使用社媒愈頻繁,焦慮傾向往往愈嚴重。[7]

此外,社媒上的網絡欺凌及性騷擾亦屢見不鮮其造成的心理傷害並不亞於傳統欺凌由於網絡欺凌24小時持續且受害者「無處可逃」,容易產生孤立感與自殺意念。[8] 統計顯示,全球約三分之一的青少年曾遭遇網絡騷擾,香港救助兒童會2022年調查亦指出,有40%受訪學生曾至少一次在網上接觸到色情內容。[9] 其他隱患如裸聊勒索、性陷阱與詐騙、危害生命的極限挑戰網絡成癮、睡眠障礙,以及注意力與學業成績下降等,讓家長們深感憂慮。

澳洲先行:執行全球最嚴禁令

目前全球多國正在討論甚至立法,規管核心已從過去的「13歲同意制」轉向「15至16歲禁止或嚴格限制」,並要求平台承擔年齡驗證及移除成癮設計的責任。

其中,澳洲為全球首個實施全國性強制禁令的國家。自2025年12月10日起,16歲以下人士全面禁止擁有或創建帳戶,受限範圍涵蓋Facebook、Instagram、TikTok、YouTube、Snapchat、X等多個大型社交平台(WhatsApp、YouTube Kids除外)。

法例明確規定,家長無法代為同意,且平台必須採取「合理步驟」驗證用戶年齡,否則將面臨高達4,950萬澳元的罰款。這項政策成效顯著,實施僅兩個多月,已刪除數百萬個違規帳號,這雷厲風行的執法表現,已令澳洲成為國際間的立法示範,引發法國、丹麥、巴西及馬來西亞等國紛紛效法(見表)。

全球青少年社交媒體規管趨勢表

地區 /

國家

規管狀態

核心年齡門檻

主要政策與執行細節

澳洲

已實施 (2025/12)

16歲以下禁止

全球首例全國性禁令。禁止登入主流社媒帳戶。平台若未採取「合理步驟」攔截,最高可罰款 4,950萬澳元。

中國

已實施 (2025/04)

18歲以下限制

全面啟動「未成年人模式」。根據年齡限制時數(40分鐘至2小時)、深夜禁玩(22:00至06:00)、過濾有害內容並推送「核心價值觀」內容。

馬來西亞

已宣佈 (2026/07生效)

16歲以下禁止

強制禁止16歲以下使用,要求平台實施電子身份驗證(eKYC)確保合規。

新加坡

無全國禁令

 

2026年起中學全面禁止學生在校時間使用智能手機及智能手錶,鼓勵健康數位習慣。政府正考慮推行「年齡適宜內容」規管,並與澳洲交流經驗。

印尼

2026/03/28實施

 

16歲以下禁止

16歲以下兒童建立或使用的社媒帳號會被逐步停用,包括YouTube、TikTok、facebook、Instagram、Threads、X和Roblox等。

韓國

法規更新 (2026/03)

校內禁用

全國中小學教室內禁止使用手機。過去曾實施「深夜強制斷網」制度,已現廢除,目前對社媒禁令持審慎態度,強調數位素養教育。

印度

已宣佈 (2025/11)

18歲以下需同意

規定18歲以下使用社媒必須取得家長明確授權與驗證。政府正研究是否進一步設定年齡上限。

法國

已通過(預計2026/09生效)

15歲以下禁止

國民議會已通過法案,目標在2026年9月新學年起實施15歲以下社媒禁令,並將校內手機禁令擴展至高中。

丹麥

已達成協議

15歲以下禁止

計劃對15歲以下實施禁令,但容許家長豁免13至14歲子女,預計最快2026年實施。

西班牙

立法草案

16歲以下禁止

擬將合法開戶年齡從14歲提高至16歲,要求平台實施有效年齡控制。

英國

下議院否決 (2026/03)

考慮16歲以下禁令

2026年1月通過改動《兒童福祉與學校法案》,禁止16歲以下使用社交平台,但下議院於3月9日以307對173票否決有關建議。

歐盟

框架執行中

16歲(建議)

歐洲議會建議將社媒預設年齡設為16歲。透過《數碼服務法》(DSA)要求大平台進行風險評估,並禁止針對未成年人的精準廣告。

巴西

2026/03/17實施

16歲以下限制

要求社媒平台實施年齡驗證,將未成年帳戶與父母帳號關聯綁定,並禁止遊戲中的「抽獎箱」 (Loot boxes)。

美國

州政府立法中

各州不等

佛羅里達州:禁14歲以下,14至15歲需家長同意。紐約州:限制「成癮性演算法」推送。多項法律面臨「言論自由」法律挑戰。

 

 

 

 

 

 

 

 

 

 

 

 

 

 

 

 

 

 

 

 

 

 

 

 

 

 

 

 

 

(資料截止2026年3月12日,來源︰透過NotebookLM參考全球多國新聞與調查數據綜合整理)

這些變化顯示「保護優先」已成全球共識,國際社會普遍認為,原定的13歲門檻實在太低,平台須負起年齡驗證及內容規管責任。而青少年須取得家長同意才能有限使用社媒,亦意味著家長對孩子上網看的內容,應該知情及負責任

香港未有應對策略?

2025年,香港約84.4%的市民為社媒用戶,平均每日使用1小時42分鐘。青少年使用率更高,中學生93%擁有帳戶,平均使用多於一個平台。

針對日益嚴重的網絡影響問題,有報道指香港政府已投入資源進行數據收集與分析。截至去年底,醫療衛生研究基金已資助7個與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及社媒相關的研究項目,主題涵蓋病態使用網絡、遊戲成癮及干預策略。衛生署亦已成立諮詢小組檢視最新證據,預計於今年內提出更新的兒童及青少年社媒使用健康建議。[10]

中國內地目前已全面啟動「未成年人模式」,其核心內容包括分年齡階段內容推薦、精準時長限制(8歲以下40分鐘、16歲以下1小時、16至18歲2小時)、每天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禁入、禁止誘導性消費及強制內容篩選。香港現時仍以針對病態使用及提供健康建議的手法來面對社媒的問題,尚未針對任何年齡層訂立專門防止社媒操控的政策,可見香港政策對比澳洲及內地而言都相對「緩慢」。

立法會議員(教育界)鄧飛甚至曾於媒體訪問時以「失控」來形容現時的使用情況,但他亦表示不必急著跟風,可以觀察澳洲及世界其他地方推行的情況半年或以上,之後再為香港設計合適的政策方案。但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卻指出,澳洲以立法嚴懲社媒平台是可行的策略,大家所關注的如何實行,在於開新社媒帳戶時,可以透過實名認證及人臉識別,運用人工智能在技術上是完全可以做到。如以「智方便」(iAM Smart)本身已可解決一些協作問題。[11]

家長仍可以「做啲嘢」

就算香港在立法上未有進一步行動,家長仍可以從家庭層面先行。例如在社媒使用時間上設定清晰界線(如每日限12小時)、透過開放式溝通來了解孩子的感受,以及觀察他們是否正承受網絡欺凌。此外,家長應主動教授孩子辨別假新聞和保護私隱的技巧;同時,家長亦應以身作則,減少自己的社媒使用時間,為孩子樹立榜樣。

社媒帶來便利,也帶來風險。全球立法浪潮提醒我們,保護青少年已是刻不容緩的責任。家長毋須過於恐慌,但可以採取主動:了解影響、關注政策、實踐家庭規則。唯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讓孩子於安全環境中健康成長,享受科技益處的同時,也學會避開陷阱。


[1]〈失控的焦慮世代〉,明光社「好書推介」,2025年3月20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5%A4%B1%E6%8E%A7%E7%9A%84%E7...

[2] Elina Mir, Sunny Cui and Andrea Sun, “Social Media and Adolescents’ and Young Adults’ Mental Health,” 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Research, accessed February 27, 2026,https://www.center4research.org/social-media-affects-mental-health/

[3] Augustus Osborne, “Balancing the benefits and risks of social media on adolescent mental health in a post-pandemic world,” Child and Adolescent Psychiatry and Mental Health, 19, no.92(August 2025), https://doi.org/10.1186/s13034-025-00951-z

[4] Andrew Hutchinson, “Meta Says the Science Does Not Support Teen Social Media Bans,Social Media Today, January 19,2026,https://www.socialmediatoday.com/news/meta-says-that-the-science-does-no...

[5] 同3。

[6] 同2。

[7] 香港青年協會︰〈青協公布「社交媒體使用習慣與情緒健康」調查結果〉,2025年6月27日,網站︰https://hkfyg.org.hk/zh/2025/06/27/%E3%80%8C%E7%A4%BE%E4%BA%A4%E5%AA%92%...

[8] 同2。

[9] Amalissa Hall,”Tackling social media’s impact on teens’ mental health”,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June 9,2025, https://www.scmp.com/special-reports/article/3313328/tackling-social-med...

[10] 羅玉萍︰〈青少年用社媒︱港府今年內提新指引 未斷言隨澳洲立法限制〉,《灼見名家》,2026年1月21日,網站:https://www.master-insight.com/article/47055

[11] 羅玉萍、羅耀強:〈限用社媒|鄧飛:青少年焦慮迷失 社媒失控影響價值觀 方保僑:可用智方便認證 社會討論須透徹〉,《灼見名家》2026年1月8日,網站:https://www.master-insight.com/article/46883

遊戲中的品格觀察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5/03/2026

一般而言,玩遊戲因輸贏或各種狀況引起情緒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卻有不少人容易惱羞成怒,頻頻發表一些人身攻擊的言論,很快整個遊戲就變了一場罵戰。數天前,著名電競遊戲英雄聯盟發出通告指未來遊戲更新版本將會嚴厲打擊這些「嘴炮」行為,由過往的禁言處分,變成以禁賽形式處分,通告中也直言:「不懂得尊重其他人的惡劣玩家,慢走不送。」所謂正面文章反面讀,既然遊戲公司會在此時此刻發出通告,即是指遊戲內的「嘴炮」問題已經變得非常嚴重。

筆者翻查不少討論區之後發現,原來有些地方可以因為對方在網上遊戲中發表惡劣言論而提出控訴,但能夠成功控告的成功率似乎不太高,在討論區中亦有人認為提出控訴的這個行為是玻璃心行為,浪費警力,然後又釀成了一個大型罵戰現場,也有不少人身攻擊言論(可見網絡就是容易構成二元對立且無法好好地理性討論的地方)。

這些事件無疑反映了一個現象:許多人在遊戲的競技壓力下,往往難以自控,甚至將情緒化為言語利刃傷害他人。或許在虛擬世界的博弈中,我們反而更能窺見一個人最赤裸、最真實的品格。這其實是一份非常好的「生活教材」,家長能透過觀察子女在遊戲中的反應,走進他們內心深處;朋友或伴侶亦能藉此細察對方的品性與情緒底線(現時年青人在玩遊戲多數都會有語音溝通,有意無意都有機會觀察到)。雖然情緒隨遊戲起伏是人之常情,但若任由情緒驅使行為、出言不遜,甚至徹底失去自控能力,那便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人格課題。

Deepfake的陰暗面:詐騙與色情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5/09/2025

人工智能Deepfake(深度偽造技術,下稱:深偽)的發展,能透過深度學習算法合成高度逼真的影像、聲音或影片,讓人難以分辨真偽。然而,技術愈加發展,它愈成為全球網絡詐騙及合成色情圖片的網絡欺凌工具,令更多受害者蒙受巨額損失、心理創傷和社會信任崩潰。

深偽原本被視為創新工具,能夠用於娛樂產業(如:電影特效、遊戲開發)、教育(結合VR技術來重現歷史場景)、娛樂(如:換臉應用程式)等。然而,在網海中卻有不少人濫用它來達到不良目的,如製造虛假新聞、政府宣傳、欺騙和個人騷擾等負面用途。雖然根據報告指出,2024年香港深偽詐騙事件增長比率(194%)比全球的四倍增幅為低,但增幅都接近兩倍。[1] 而2024年詐騙事件增幅最高五大行業的首兩位是交友(265%)及線上媒體(180%);深偽欺詐類型佔今年所有企圖欺詐事件的 7%。[2]

冒充名人專家博取信任

不當使用深偽方式作為欺詐手段的其中一種方式就是騙取信任。騙徒製作虛假人物與受害人發展網上情緣,誘騙大額投資;又或是冒充名人、高層來取得別人的信任來達至騙財目的。去年就有一深偽技術的大型詐騙集團被偵破,騙款高達3.6億港元,他們以精心設計的「社交工程」配以深偽技術生成的虛假影像和聲音,從情感層面攻破受害者的防線。據報道稱無論是虛假的網上情緣、假扮加密貨幣投資專家,還是編創悲情故事來博取同情,集團成員透過詳細分工和專業訓練,使用深偽技術製作假聲、假人,效果逼真得連專業人士都難分真假。此外,他們更配以團隊業績榜、聘請專人教授騙人心法和如何讓受害者同情、欺騙情感成功吸引大量本地及海外受害人墮進騙局。[3]

最近,中國央視新聞亦揭發有網上直播帶貨者以深偽技術假冒名人,包括奧運冠軍運動員全紅嬋,以她的聲音,稱自己為了「讓家裡的生活過得更好一點,將老家土雞蛋分享給粉絲們嚐嚐」,獲粉絲們大力支持,騙得了4.7萬的訂單,這不單是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權益,而且還涉嫌違法違規,冒充當事人而得到粉絲支持獲利。[4]內地有網絡專家稱,技術上只需要一段當事人清晰的語音樣本,任何名人、專家的聲音都可以被複製,在網上被打造成上萬粉絲的帳號,再為後續牟利鋪路,又或是被操縱說出攻擊者設定的內容。然而,在內地政府已明文列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 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的活動」[5],明顯上述行為已屬違法。

生成虛假色情照成欺凌手段

另一種不當使用深偽工具就是製作合成色情圖片作為販售及網絡欺凌工具。深偽色情早已在2017年出現,早期的做法是運用AI科技把影星的樣子拼合到另一個身體上,大多為色情作品。由於牽涉到非自願及數量大幅增加,迫使色情網站及社交平台作出限制及禁止深偽色情內容。及後科技再於2019年發展到可將女性圖像生成出脫掉衣服的模樣,稱之為DeepNude(深度裸體)。

根據BBC新聞資料所指,美國網絡安全公司的研究發現:「2019年至2023年五年間,網上深偽影片增加了5.5倍,高達98%含色情內容,99%涉及女性」。[6] 現時這種科技已於網絡廣泛被利用於牟利、惡作劇、報復或欺凌的情況中。台灣2021年「小玉事件」,擁有逾8000名付費會員的「台灣網紅挖面」帳號,販售過百位名人的換臉色情片及性私密影像,最終加害者「小玉」被判罰入獄5年。而南韓去年亦爆出「Deepfake版N號房」事件,成員多達數十萬人,受害者為成員女性友人或是兒童、青少年,被製作及散播的合成性剝削影像逾2萬多部。[7]

在香港,雖然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並訂立「窺淫罪」,窺淫、偷拍或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違者最高判監5年,而私密影像定義也包括經修改的影像,即「深偽色情」影像及影片。但法例當中亦有「法律黑洞」,最近香港大學法律系爆出「N號folder」事件,女學生上載於社交平台的相片被同系一名男同學取用並製成深偽色情影像,被該男生的同系女友在使用其電腦時發現,至少牽涉同系17名女同學。但由於相片只存放於該名男學生的電腦中,並沒有發佈,所以港大這頂級法律學府的學生自己也難以通過法律途徑去「維權」(維護她們對自己身體的私隱及自主權)。由於事件沒有窺淫罪中的「發佈」,與及沒有「起底罪」中的「披露」行為,該男生至今仍未被刑事檢控,現行法律或港大的規程都無法應對該男生的行為。最後,只在女學生向公眾交待事件後,校方就出了兩封警告信要加害者向受害人正式道歉及退出下學年的海外學術交流。

從上述的事件可見,深偽技術背後,香港還未有足夠的法例保障市民的肖像及聲音版權,亦未有像英國、韓國及台灣等地的法律,[8]能把偽造色情影像的製作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以保護市民。大眾更不能掉以輕心,小心上載於社交媒體的相片,亦不應隨便相信所看、所聽的訊息,真假難測,誤信或亂傳,其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附加資料:

深偽的核心是生成對抗網絡(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s, GAN),這是一種機器學習框架,包含兩個神經網絡:生成器(Generator)和辨識器(Discriminator)。生成器負責產生假內容,辨識器則試圖分辨真假。兩者透過競爭不斷優化,直到生成器產生的內容逼真到難以辨別。 這讓深偽能輕易操縱臉部、聲音或動作,生成高度逼真的虛假影像和語音,使人難以察覺,無論是相片或是影片,更換了相中、影片中人,使其看起來就像是頭像中人在行動,甚至可修改人的聲音,聽起來就是另一個人在說話。

詳細介紹可見另一文章:
人工智能換臉 Deepfake 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4%BA%BA%E5%B7%A5%E6%99%BA%E8...


[1] 梁巧恩,〈Deepfake詐騙|香港 Deepfake詐騙按年升逾倍 全球更錄得四倍增幅〉,《香港經濟日報》,2024年12月2日,網址: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860891/

[2] 同上。

[3] 尹思哲,〈AI 騙局無孔不入:從假上司到 deepfake 情感騙案,如何識破高科技詐騙?〉,Unwire.pro,2024年11月16日,網址:https://unwire.pro/2024/11/16/vx-research/feature/

[4]  〈AI仿冒全紅嬋帶貨賣土雞蛋 博粉絲同情下單量達4.7萬〉,《am730》,2025年8月19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E4%B8%AD%E5%9C%8B/ai%E4%BB%BF%E5%86%92%E5%85%A...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規章,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二章「一般規定」的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損害國家形象、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經濟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網址: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0/content_6909368.htm

[6] 江穎怡、鄭佩珊、余美霞,〈BBC調查:香港大學深偽色情照事件 吹哨及受害者親述「N號檔」始末〉,BBC新聞,2025年8月18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pdj61djyngo/trad

[7] 〈AI生成|南韓「Deepfake版N號房」震驚全國 2人散布深偽色情片被捕〉,《星島日報》,2024年8月31日,網站:https://www.singtaousa.com/2024-08-31/ai%e7%94%9f%e6%88%90%ef%bd%9c%e5%8...

[8] 鄭佩珊、余美霞,〈香港大學N號檔深偽圖片受害女生:「這是一個法律黑洞」〉,BBC新聞,2025年8月11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p94nmgde2xo/trad

到處都是章魚嗶?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5/09/2025

《章魚嗶的原罪》(下稱《章魚》)是日本近期數一數二關於嚴肅話題的動畫,由雜誌《少年Jump+》出版,其第一集在全球最大影視評價網站IMDb中獲得9.7/10的分數。若然沒有看過動畫內容,《章魚》的封面以及片頭曲表面看來都是充滿可愛和溫馨的風格,就像是小朋友友好的動漫一樣,但內容並非如此童話式的展現,而是既寫實又沉重,當中牽涉的議題包括:自殺、虐待兒童、欺凌、原生家庭、婚外情等。由於其沉重程度連成人觀看後也會感到窒息,故此並不推薦未成年人觀看。若然是家長,也請不要被其外觀所誤導,讓小朋友觀看。筆者其實並不是一個喜歡看這類「暗黑」類型的動漫,因為它們通常展示出讓人感覺毫無盼望的現實。雖然如此沉重,但劇情的寫實,卻能讓人作出深刻的反思。

好人總是自以為是

故事的開端講述一個就讀小四的主角小靜遇上了來自「Happy星球」的章魚型外星人「章魚嗶」。章魚嗶來地球的目的是為了將快樂傳遍宇宙,之後他拿出各樣法寶希望幫助小靜解除煩惱。不過,所謂的法寶不但不能幫忙,反而讓事情更災難化,因此故事被形容為「暗黑版多啦A夢」。

章魚嗶無法理解人類情感的複雜性,人不只有開心與幸福,同時有傷心與痛苦,而且痛苦對人類來說也不是完全沒有必要。章魚嗶初期遇上小靜時,給她能飛上天空的道具,以為這樣小靜便會快樂。小靜卻用暗淡的眼神看著章魚嗶說:即使懂得飛,卻甚麼東西也改變不到。小靜面對校園欺凌、破碎家庭、人際關係的瓦解,幾乎到了絕望的邊緣,而章魚嗶卻無法理解何謂傷害與痛苦,甚至認為身體攻擊的傷害,只是朋友間「過度用力」的觸碰。

無法解讀他人悲傷,又以「自以為」的好來幫助他人解決問題,乃是災難的來源。當小靜說自己沒有爸爸時,章魚嗶以為人類女性可以單性繁殖,但其實是爸爸早因婚外情離開這個家;無法與同班同學茉莉奈和好,章魚嗶以為小靜沒有好好和同學溝通,而不知道她們是無法互相理解。後來章魚嗶把「和好緞帶」給予小靜,讓她可以使用在同學身上。小靜卻在遭受欺凌後,因過份悲痛而用了這條和好緞帶來結束生命。章魚嗶無法理解自殺的行為,為何人類會有絕望,它以為的「好」卻反而讓小靜選擇自殺。

就此看來,我們或許慢慢理解到《章魚》中的「原罪」到底是甚麼了。原罪(original sin)在基督教中的普遍理解,就是當亞當、夏娃忤逆神的吩咐,聽從蛇的引誘吃掉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罪便從此進入了世界。[1]人以為自己懂得分別善惡,想自己如神一樣。章魚嗶亦以為自己知道何謂善,結果將這樣的善強加於他人身上,「自以為」對他人好。

回到現實世界,我們身處的世界與社會中,身邊都不乏一些人,他們把自以為的「善」強加在別人身上。這些人往往是「好心做壞事」,例如一些家長安排子女參加大量的興趣班,希望子女將來擁有更多的技能或在升學時可以加分;在課餘的時間報讀密集式的補習班,期望讓子女成績會更好。學童本應能夠從愉快的上課中學習,但這些以為的「好」,卻令學童愈上學愈失落,飽受學業壓力。最近新聞報道一些學童自殺事件,已向社會發出警號。

結語

只理解善而不理解痛苦,並不能拯救任何人,人類的成長,是需要與創傷同行。人生於世上,必然會遇見形形式式的傷痛,就如哲學家海德格所述的,他認為人具備拋擲性(Thrownness),意指我們無法決定自己出生在怎樣的家庭和生活環境[2],每個人在童年所經歷的並不相同,無論在家庭或人際關係,我們基本上無法離開傷痛。受到創傷的人,只能由懂得並理解傷痛的人來醫治和同行,牧者潘霍華在《獄中書簡》中如此說:「唯有受苦的上帝能夠幫助」[3]意即只有感受過痛苦的上帝才能真正明白我們。

精神分析心理學家佛洛姆在其《健全的社會》中指出:「一個越不健全的社會,各種人性需求將以越扭曲的方式來得到滿足。」 人類社會存在著歸屬感、親密關係、尊嚴、價值觀,當這一些都集體失能時,人會利用破壞形式來得到滿足,《章魚》中的欺凌事件便是其中一個例子。到最後,何謂好與壞、善與惡都變得模糊,如潘霍華所述:唯有尋求上帝旨意才能得知真正的善。[4]


[1] 方然:《原罪論——信心與罪》,時代論壇,2012年11月8日,網站: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75347&...(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9月5日)。

[2] Withy, K. (2021). Thrownness (Geworfenheit). In M. A. Wrathall (Ed.), The Cambridge Heidegger Lexicon (pp. 753–756). chapt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 馮兆成等:《廢掉冤仇‧尋求和睦──天國子民復和的信仰踐行》(香港:突破,2016),頁38。

[4] James Huang:《「紅姐」事件的省思:當科技成為空虛的迴聲,我們如何拯救被異化的親密關係?》,Mercury,2025年7月11日,網站:https://mtsoln.com/blog/insights-720/2951(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9月5日)。

如何擺脫復仇循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05/2025

復仇心理離我們說遠不遠,說近不近,但每個人總有經歷過想復仇/報復的時刻。復仇心理一旦出現,便會使人坐立不安,想令仇敵盡快受到該受的傷害,亦即是企圖用傷害他人的方式紓緩自己所受到的傷害。前陣子在Netflix上架的劇集《混沌少年時》,講述青少年面對的校園欺凌問題,有學者便指出,本港約有八成的校園暴力屬於受欺負的復仇者所為。[1] 可見復仇想法不容忽視,情緒一旦得不到適切處理,便會陷入復仇行動的惡性循環。那麼,到底「復仇」是怎樣的一回事?如何令它消除?如果復仇是每個人心裡都會產生的心理現實(psychological facts),是否也有其正面意義?

復仇的正面意義?

研究過復仇與寬恕議題的學者麥卡洛(Michael McCullough)在其著作《超越復仇》裡提出:「復仇慾不是某些不幸者深受其害的一種疾病,而是人性的一個普遍特徵。」[2] 亦即是說,復仇的行動有其適應性,它可以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同時能促進社會更加合作和阻止負面行為。

麥卡洛又與另外兩位學者著書,提出了三種復仇的正面意義。第一種,就是直接透過復仇的行動來震懾入侵者,因為當他意識到復仇行動的出現,就會停止冒犯行動,這樣能夠直接阻止他再次做出傷害行動,情況就如監獄或黑幫文化一樣,讓人深切知道若然做錯事,就會遭人尋仇;第二種,就是透過針對特定行為的復仇來建立自己能夠接受的界線,以避免將來發生同樣衝突;第三種意義比較間接,就如同在原始部落中,避免因看守疏忽而令同伴被動物襲擊致死(間接殺死同伴),看守者會擔心遭人報復(正當懲罰),而想辦法做好看守工作,即某程度上此種復仇形態是一種強迫的利他行為。[3]

雖然學者所提出的見解,都是受進化論影響,並將復仇行動合理化,但不能否認,復仇或多或少是一種出於人類本能的反應,為要保護自己和紓緩自己的痛苦情緒。不過,麥卡洛同時也提出:「寬恕的潛能也是人性的一個固有特徵。」[4]

復仇的感覺沒有想像中好

就「復仇」的行為而言,如果它真的有正面果效,按照「道理」和「邏輯」,完成復仇後的滋味,理應如話題韓劇《黑暗榮耀》所展示的結局一樣,女主角會感到舒暢無比,得到所預期的安穩與歡愉,但為何現實中復仇後的感覺總是令人不好受呢?現實也有一些家長教導孩子要「以牙還牙」,要學懂反擊,「打贏場交」,不要被別人欺負。當父母不懂得教導孩子如何應對衝突時,便會用這套方法。不過其實復仇行動除了感覺不似預期,甚至會令人陷入復仇循環。

心理學學者曾經透過遊戲來進行實驗,並將結果發表在一篇名為“The Paradoxical Consequences of Revenge” (復仇的矛盾後果)的學術文章裡,發現在遊戲中,有玩家有機會懲罰其他玩家,並預期自己在作出懲罰後會感覺良好,但實際上他們比沒有機會作出懲罰的玩家感覺更差。[5] 這種期望的落差,讓復仇行動無法真正治癒自己,也無法令負面情緒得以紓減。同時,那些被報復的人,很容易又會覺得對方的復仇行動過火,於是又向對自己復仇的人復仇,冤冤相報,陷入無止境的循環。而那些沒有機會復仇或沒有選擇復仇的人則自我強迫地繼續前進,因為開始專注其他事情而感覺快樂。

進行上述實驗的學者又提出,實驗結果顯示,復仇行動引發的愉悅反應與懲罰者所預期的相反。復仇行動會延長懲罰者的愉悅感受,而懲罰行動會使懲罰者繼續想著曾經冒犯過他們、又遭他們懲罰過的人(而不是忘記)。[6] 可以想像得到,即使退一步回到復仇之前,在未執行任何行動前,一直想著要復仇的人,會想盡辦法讓自己保持復仇的衝動,即讓自己的傷口繼續淌血,否則它就會因時間過去而癒合。復仇某程度上,其實就是在傷害自己。

讓復仇者獲得釋放

復仇心理的確未必會出現在每個人身上,因為它是一個看待事情的反應,即每個人面對同一件傷害性事件,都不是必然有復仇的想法。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在2024年發佈「2024高小學生校園欺凌調查」,發現超過三成受訪學童曾被欺凌,四成的受害者表示想復仇。那麼,從另一角度來看,還有約近六成的受害者未必想要復仇。[7] 當然,可能他們的恐懼比復仇欲望更大。另外,也有不同的研究指出,高達20%的謀殺案和60%的校園槍擊案是與復仇有關,因此實在需要好好關注嚮往復仇後快感所引發的問題。[8]

解脫復仇者方法一:幫助受傷者重獲力量,助他們找到出路

著名小說《1984》的作者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一篇名為“Revenge is Sour”(復仇是酸的)的文章指出:「復仇是一項行動,在你毫無力量的時候你會想做這件事,而且正因為你毫無力量你才會想做,一旦無力感被移除,復仇的欲望也會隨之被蒸發。」[9] 的確,在遭遇欺凌時,在權力關係上,受害者總是無助的,是感到無能、毫無力量的,所以會有復仇的願望。故此能夠幫助受害者的方式,就是主動提供幫助,助他們找出路,讓他們知道不是自己一人,是有隊友在他們身邊的,讓他們重獲力量。

解脫復仇者方法二:讓無助感轉化成共同承擔的義憤

在《真相與修復》一書中,講述了不少關於性剝削的故事,那些性侵受害人被刻意孤立,當不同人士為她們發聲、伸出援手時,原本想報復的人,她們的報復心態,被轉化成義憤。[10] 當被孤立的人得不到幫助,在無助的情況下失去公義得到彰顯的機會,有些人或會因此將報復心態化為狂怒,累積成為復仇心切的能量,但如果有人願意為他們發聲,其無助感便有機會被轉化成共同承擔的義憤。

雖然復仇心理是人類在受到傷害時的本能反應,但其後果足以引發巨大的災害,復仇循環也是這樣出現。同時,上文提出的研究都表明復仇的實踐並不能夠帶來預期的愉快心情。除了即時向受害者提供支持,如果有人願意在適當的時候給予教導,提出人具備寬恕的潛能,就如麥卡洛所言,寬恕的潛能乃是人性的固有特徵,這絕對比起提出「以牙還牙」更能幫助受害者。別以為學習「寬恕」是放過別人,其實更多的是放過自己。


[1] 〈本港8成校園暴力屬「復仇」 逾3成學生遭欺凌冠全球 附校園5大常見欺凌行為〉,Yahoo!新聞,2025年4月9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校園欺凌|本港-8-成校園暴力屬「復仇」-逾-3-成學生遭欺凌冠全球-附校園-5-大常見欺凌行為|yahoo-084527705.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2日)。

[2] 麥卡洛〔M. E. McCullough〕:《超越復仇》(Beyond Revenge: The Evolution of the Forgiveness Instinct),陳燕、阮航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13),頁9。

[3] Eric Jaffe, “The Complicated Psychology of Revenge,” Association for Psychological Science,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11, https://www.psychologicalscience.org/observer/the-complicated-psychology-of-revenge.

[4] 麥卡洛:《超越復仇》,頁12。

[5] Kevin M. Carlsmith, Timothy Wilson and Daniel Gilbert, “The Paradoxical Consequences of Reveng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95, no.6 (December, 2008): 1316–1324, https://doi.org/10.1037/a0012165.

[6] 同上,頁9。

[7] 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2024 高小學生校園欺凌調查〉,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網站,2024年9月11日,網站:https://hkceces.org/wp-content/uploads/2024/09/HKCECES_Bullying_survey_Press_release_Chi_Clean_Final.pdf(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2日)。

[8] Jessica Brown:〈復仇心理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好處?〉,BBC News 中文,2017年5月4日,網站:https://www.bbc.com/ukchina/trad/vert-fut-39805558(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2日)。

[9] George Orwell, “Revenge is Sour,” George Orwell's Library, last modified November 9, 1945, https://orwell.ru/library/articles/revenge/english/e_revso.

[10] 赫曼〔J. Herman〕:《真相與修復:創傷倖存者如何想像正義?》(Truth and Repair: How Trauma Survivors Envision Justice),吳妍儀譯(台北:左岸文化,2025)。

閱讀新聞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4/2025
專欄:好書推介

無論是在報章、電視、網絡都會看到很多文章、報道……那麼,甚麼是「新聞」?如何分析和閱讀它們?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在2023年撰寫了《閲讀新聞——專業價值和媒體批判》一書,根據他以往任教了10年的一個碩士課程科目——「新聞理論與分析」,把理論與現實世界具體個案連繫起來,以此來教導學生。這書的結構也源自當年的碩士課程大綱,李立峯向讀者解說大眾所看的新聞有著甚麼變化,也講解了一些影響新聞生產及內容的重要因素,如政治經濟、新聞機構、消息來源、專業主義、文化意義及科技實踐等,使讀者了解香港現時媒體的狀況。

此書有許多例子讓讀者了解到,香港的新聞媒體能夠生存,不少是靠著背後的財團支持來營運,新聞工作者的報道要面對不同的商家或政治的期望,大眾看到的訊息或評論,也可能是跟著新聞機構自己既有的立場,連評論也是媒體「友好」慣常受訪以回應事件,因此其評論角度也是可以預知。上述的一些情況令專業的記者需要花心力為自己爭取專業空間及新聞自由。

不同的媒體都在努力寫「新聞故事」,不論立場如何,其社會意義也是促進人們對社會多元的認知,並能增進同理心。作者指出,如人們能對生活經驗的多樣性有充份理解,以及對他人有基本尊重,可以幫助解決社會矛盾和衝突。另外,此書內容亦有討論網絡、直播、自媒體如何讓人反思新聞的專業、為何新聞總是傾向負面,並探討辨別真與假新聞與傳媒素養的關係。

透過此書,我們可以學習判斷甚麼是好的新聞,並了解到新聞的專業,更懂得如何去支持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及媒體,讓有價值的新聞,更好的新聞能繼續出現、廣傳。

罪與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4/2025

「耶穌直起身來,問她:『婦人,他們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8:10-11《環球聖經譯本》)

如果有關注網絡生態的話,在整個三月,網絡上出現的「娛樂」新聞可算是把整個華人網絡弄個翻天覆地。面對迂迴曲折,比戲劇更具戲劇性的現實,我們的情緒可以在短時間內被不同的事件所牽引而產生快速的情感變化。看到這裡,我相信大家也會估計到我所談論的「比戲劇更具戲劇性」的事情是甚麼。當然是指香港網紅連環出軌事件、震撼台灣的網紅勞資糾紛,以及韓國知名藝人與已故演員的關係引發的爭議。當中牽涉有關權力、網絡欺凌、罪人以及懲罰的議題,我們身為無知的網民,又該用甚麼態度面對?

網絡生態的真相

網絡的出現,人們的情緒很容易受到網絡所影響。網絡將人的時間與空間混合在一起,某一小角落所發生的事,瞬間便可以傳遍每一個人的手機當中。有人會對於國際局勢而感到緊張,也有人會因為某些藝人被揭發失德行為而感到失望或憤怒。然而,這些事都不是我們從身邊周圍的環境直接感受到的事。加上短視頻當道,假設15秒一條片段,而每一條片段都掀起一種情緒的話,我們便會在一分鐘內出現四種不同的情緒變化。

從情緒管理的角度來看,認識自己的情緒的最終極目的就是了解自己,但短視頻的另一個特色就是人們看了速度猶如洪流的短視頻,事後根本不會記得自己看過甚麼;連整理自己情緒的空間都沒有,又如何了解自己?去年出現的字詞「腦腐」(Brain rot),恰好形容這種情況。這個名詞指:「個人心智狀態在過度消費瑣碎或單調的內容(目前尤指線上內容)後,呈現衰退的現象。」一些看似瑣碎的網絡內容,其實會使人「降智」。

網絡與傳播息息相關。「媒介即訊息」(Medium is the message)是由一位加拿大學者馬素·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所提出,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今天所看見或吸收到的訊息,其實已經被媒介所選擇,即媒體如何傳達訊息決定了我們如何理解訊息。基本上,每一個自稱「新聞媒體」的媒體所報道的「新聞」,他們已經有預設的立場。如果我們只留意單一渠道的資訊來源,我們以為自己的立場好像是自己經過思考得出,但其實只是媒體所帶動的方向。就如我們不會在與政府相同意見的媒體中看到與政府意見相左的文章;也不會在與政府意見相左的媒體看見與政府意見相同的文章一樣。所以,當我們喋喋不休,在網絡爭論個你死我活,背後或許只是媒介的控制與塑造。你所選擇的媒介是甚麼,也決定了你的立場和想法是甚麼,網絡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

赤裸生命

網絡,在某程度上就是一個政治場景。因為網絡生態正正就有著非常強烈的敵我之分。隨著媒介的迅速發展,大數據、演算法等功能創造了一個一個同溫層環境,而某一個同溫層與另一個同溫層互相謾罵已經屢見不鮮,即便普通討論某種食物美味與否,已經可以產生一場激烈的罵戰,當中更牽涉不少人身攻擊言辭。明顯地,大眾網絡不可能是一個健康的討論環境,即使有理有據也不擔保能夠理性討論。這個擁有強烈敵我之分的網絡政治環境,讓有些生命被帶進一個批鬥現場,由眾人定他們的罪,以及給予個人認為最「適當的」懲罰。他們的生命被赤裸地呈現在網絡上,他們被懸置,能夠被任何人殺害,但殺害他們的人都不需被法律所制裁,這種形式可被稱為「網絡欺凌」。

在討論網絡欺凌之先,筆者先討論「公審」的正面意義。有人認為,「公審」就是用來懲治那些法律無法制裁到的人,例如一些藝人的婚外情行為,網民便可透過網絡的輿論壓力讓藝人退出公眾舞台。不過,這是在一個基於對事件有很大程度上的了解,且最好的狀況就是當事人承認過犯的處境下進行;否則,都會容易變成純粹且充滿人身攻擊的網絡欺凌。但,正面意義下的「公審」在諸多限制下的網絡環境,其實難以實現。因為難以確保每個人接受到的資訊是客觀的,並且有「底線」地發表言論。

「罪」與「罰」是一個在網絡生態中非常值得探討的課題。究竟誰人可以定他人的罪?那些罪,真的是罪該萬死嗎?誰人又可以懲罰他人?那些懲罰,真的是合乎中道嗎?往往有不少被網絡欺凌的受害者,因微小的事或誤會便被一些審判者(網民)置他們於死地,這些懲罰與事主所做的事相稱嗎?

意大利當代政治思想家、哲學家喬治·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將一些被懸置的赤裸生命命名為「homo sacer」,可被翻譯為「可以被殺死且不能用於獻祭的人」,而直接一些的解釋就是這些人無論在「人法」和「神法」都得不到保障。用網絡生態的環境來理解,就是主權者(網民,可以由世界各地組成)將某人的生命抽離保護(即犯網民認為須受到公審的「罪行」的人),而決定進入例外狀態(state of exception),使「罪人」成為赤裸生命,由主權者決斷來定其被殺與存活的合法與非法性。

誰人可以定他人的罪?

網絡公審就是每個人根據自己知道的「事實」從而用自己的標準來審判他人,仿佛他人犯錯後已經不能再有悔改的機會,也有不少的人以為自己只是隨口一句,但每人一句的累積已經足以對其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公眾人物被公審到自殺的事件亦不少,而微小至學校當中,也有一些人捏造其他同學的醜聞,從而進行攻擊,使應該充滿希望的校園對被欺凌者而言就是一個如地獄般的存在,甚至因微小的事迫使他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特別在緬甸地震發生後,有些網民抱怨著問:「為何地震不發生在詐騙園當中?為何天災不懲罰他們?」其實大家也清楚,詐騙園也有許多被迫詐騙的受害者,這些人值得被懲罰嗎?

我們身處網絡世界,無法避免使用網絡。但至少在面對事件時,有些問題可以問問自己:

  1. 我對事件有多大程度的了解?
  2. 我是否只是純粹想宣洩情緒,渴望被認同,才參與評論?
  3. 我說的話是否客觀?還是只想作人身攻擊?
  4. 我是否有參考過其他資料來源?
  5. 我是否有資格評論事件?
  6. 當事人真是罪該萬死嗎?

筆者想起耶穌為行淫的婦人解圍的故事,而在網絡上,就是一些自以為清高的人決斷他人的生死大權,看見他人的「罪」,卻看不見自己也是一個罪人。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4-4-2025

助孩子識別網絡性陷阱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4/2025

警務處於去年2月至11月訪問了約2000名12至16歲的中學生,共獲得1950份有效答案。調查數據顯示超過60%的受訪學童曾遭遇網絡性誘騙,有8.7%受訪學生曾收到成年人向其發出有關性的照片或影片,3.3%曾發送自己涉及性內容的照片或影片;3.7%曾在與網友見面時發生了性接觸。警方呼籲家長及教育工作者攜手合作,培養孩子勇於拒絕危險,為下一代締造安全成長環境。

每個人都渴望被關愛和重視,但真正的關懷不應伴隨著傷害與計算。在網絡時代,「即時關注」雖然能暫時緩解孤獨感,但那些急於索取私密照片、財物的行為,又或者邀約見面的「善意」,往往暗藏危機。我們極需建立年輕一代的批判性思維,教導他們識別「過度熱情」背後的危險信號,比如引導孩子思考:「如果對方真的在乎你,為何要急於突破正常交往的界限?」、「對方取得你的私密照片後,他會說甚麼?」

家長和學校必須給予明確指導:無論線上還是線下,當有人提出涉及身體、個人隱私或金錢的要求時,都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並堅決拒絕。同時,要讓孩子清楚地知道「遇到困難時可以信任誰」,為他們列出包括家長、老師和社工在內的可信賴求助對象,讓他們明白尋求幫助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保護自己的勇敢行為。

更重要的是,當孩子在現實生活中能夠感受到父母和師長的真誠接納,彼此建立起穩固的情感聯結時,就不容易因為情感空虛而輕信網絡上的甜言蜜語。這種安全感能讓孩子在遇到困惑時主動尋求幫助,而不是獨自陷入危險境地。現代社會的教育應該讓孩子深刻理解到,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陌生網友的讚美,而在於真實人際關係中的互相珍惜。


參考資料:

六成學童曾遭遇網上性誘識 3.7%見面時有性接觸 警方︰不容忽視〉。《am730》。2025年3月26日。

失控的焦慮世代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0/03/2025
專欄:好書推介

去年出版的《失控的焦慮世代:手機餵養的世代,如何面對心理疾病的瘟疫》(The Anxious Generation:How the Great Rewiring of Childhood is Causing an Epidemic of Mental Illness)引起了多國家長們的關注,因為當中的內容與他們的孩子有密切關係,特別是在社交媒體中成長的Z世代。不少家長都以為要保護孩子,最好就不要讓他們到戶外地方,因為這樣他們便有機會遇上壞人,也可能會在外受傷,所以,讓孩子、青少年在家中上網就是比較安全了。但本書作者Jonathan Haidt卻正正指出,沒界限地讓他們在網上瀏覽任何內容,接觸不同的價值觀,讓他們在社交媒體中營運著自己的賬戶,獨自面對著網民的評頭品足及承受著壓力與欺凌,就如把未成熟、沒受過裝備的孩子流放到火星裡,令他們暴露於巨大的風險當中。

Haidt指出,家長在實體世界對孩子的過份保護造成了孩子成長的第一類「體驗阻斷器」,所有都安全至上的措施會阻礙了他們自由地透過玩耍來學習及成長,令他們錯失了社交機會,無法學習克服焦慮、管控風險等,這會令孩子停留在脆弱階段。而另一類「體驗阻斷器」就是智能手機,作者認為手機一旦進入兒童的生活,就會令他們排擠或減少所有其他非手機形態的活動,而這些經歷是青少年處於成長期的大腦最需要的活動。因為兒童花了大量時間在線(online),令他們無法達成許多的里程碑,大腦接收的東西,是來自沒有年齡分級或限制的無差別資訊洪流,而它們每日都在刺激大腦。這亦是其中一個原因,作者稱網絡及手機正在rewiring,即重塑著孩子的大腦,影響著Z世代及之後的青少年腦部,令患上了焦慮等情緒問題的青少年數量急速上升。

這是一本每位家長,甚至有上網的朋友都值得看及深入了解的好書。是時候為孩子及自己打一支「預防針」,在留連在社交媒體之前,先了解它會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或許,這也是關注青少年的團體及家長一起攜手行動的時候,把孩子帶離網海,於實體世界中開心地與人交流,讓他們更健康地成長。

本書還有一個網站,提供了有關的研究資料及有用資訊:

“Free The Anxious Generation”, https://www.anxiousgeneration.com/

在幻覺中醒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1/2025

許多人每天都在追逐理想,對人生、愛情、自我、未來、社會、信仰……而理想與現實、幻覺與醒覺之間,有時可能只是一線之間。

愛情是浪漫的,但生活是現實的,不懂得為人生作好規劃的情侶,最終恐怕亦無法將愛情當作麵包。當要進入婚姻的時候,對自己或對方若缺乏了解,包括原生家庭的狀況和影響,恐怕只會在日常相處中常常碰壁,小則家嘈屋閉、大則各行各路。對於青少年來說,除了愛情以外,現代社會令他們多了許多不同煩惱,例如性別角色和性別身份,當鼓吹性別自主的狂飆掀起,原本毋庸爭拗的「阿媽係女人」問題,忽然變得莫測高深,究竟性別自主是醒覺還是幻覺?本已煩惱不絕的少年維特,現在有更多莫名其妙的難題!至於生死,就如地獄一樣,對許多人來說更是一個測不透的謎,恐怕不是看完一套電影就可以破解,以為自己已「破了地獄」、懂得生死,難保所看見的不是幻覺。

另一方面,有時學校的校長老師、家長和教會的領袖,本來應比年青人成熟及有經驗,亦不自覺陷入一些迷思之中,例如當校方和家長在處理學生之間的欺凌問題時,便容易因為角色和期望而出現偏差,只看到自己想看或期望看到的事。至於教會群體,有時亦須常常反思,特別當遇到困難時,不要只思考如何繼續下去,更要思考為何繼續下去,有資源而不善用未必值得慶幸,有困難但清楚本身召命,誰又敢說困境不是祝福?說了一大堆,都不是幻覺,而是今期《燭光》的內容,希望能夠為大家帶來一點醒覺。

欺凌,從另一個角度去想......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校園欺凌情況在香港時有發生,曾有調查指香港校園欺凌問題亦是全球最嚴重的地區之一,若不妥善處理會導致學童心理質素受到影響,甚至出現自殺等危機。無論欺凌者、被欺凌者、學校、家長在欺凌事件上都有很多迷思,當事情真的發生了,學校或會像驚弓之鳥,希望盡快擺平事件,家長又怕得罪學校而啞忍,被欺凌者恐懼告訴老師反遭責罵而沉默不語,這些迷思最終會損害學童的身心靈健康。要校園變得和諧,各人必須調整自己的角色,才可讓學童有一個快樂的童年。本文將列舉一些欺凌的真實情況,而中華基督教會基灣小學(愛蝶灣)校長黃靜雯博士則會作出一些回應,透過她的經驗,拆解被欺凌者、學校和家長的迷思。

情況一:同學受到欺凌,但不敢對老師說,因怕「攪大件事」,又或怕遭到老師的責罰。

學校的迷思:黃博士提議學校應追尋學生不敢告訴老師的原因,真實的原因可能未必是怕「攪大件事」,這只是掩飾真正原因的藉口,例如學生其實是怕受到老師的責罵,又或怕要好的同學因此而被罰。學校要了解學生不願表達的原因,嘗試協助學生釋懷,令他對學校有安全感。調查的過程並不是為了向家長交代,最重要是保護小孩不會持續被欺凌。

若學生害怕被老師責罵,這種情緒不能忽視,學生可能有類似的經歷,或許見過有同學告訴老師後,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遭老師責罵,心裡有陰影。學校要像冰山理論所說,了解到學生看得見的行為只是冰山的表面,要向學生追查,這樣才能看見水平面之下的冰山。若學生是怕得罪好朋友而影響關係,學校應教導學生先放下「說出真相就影響朋友關係」的觀念,因為你的人生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朋友,或者你現在也有很多朋友,而且,亦要向學生解釋,若他真的當你是好朋友,便不會傷害你,做出如此行為。接著,老師也可引導學生思考好朋友做錯事,身邊的人會希望他會變好,告訴他可以改善的方法。在處理的過程中,有些人可能會被罵,但長遠來說對他是有正面影響,因為學生和老師都希望學校能有一個和諧的社群。此外,學校亦要向同學表達欣賞,因為他向別人的好處去考慮及出發。

被欺凌者的迷思:自己被欺凌,但不願意對老師說,因為怕老師反過來鬧自己,又或是怕對方受罰。黃博士認為同學應換個角度去思考,這是幫助對方明白這樣做不妥當,他可以透過這件事令對方知道自己做錯。同學不要集中在對方的行為上,而是想要令這個朋友變好,幫助這個朋友變得更受別人歡迎。

此外,老師有時說話大聲一點,學生誤以為這是責罵,家長可以教導孩子,有時老師或許講話比較直接,其實不是想鬧他,是希望他明白事件的後果,並鼓勵他主動與老師溝通。

情況二:學校得知欺凌事件,是否交給訓導主任處理最適合?若發生欺凌事件,是否應由女社工輔導女同學,男社工輔導男同學較好?

明光社

學校迷思:學校若知道有關欺凌的事件,通常學校答應家長三日內會調查並回覆家長,跟進事件的工作一般會分成兩部份,一是要作真實性的調查,二是學童情緒的處理。由於被欺負的同學會有恐懼,處於下風,情緒可能未紓緩,此時,學校切忌把事件當作同學之間玩耍看待,因為這會忽略了當事人的情緒。黃博士稱,老師應該與學童作分開面見及調查,不要安排欺負者與被欺負者一起作「對質」性的溝通,因為弱的一方很難在強的一方面前說出真話。最好能有兩位老師進行獨立的調查,兩位老師不會預先交流,而對同學的提問是一樣的,並抽取一些見證事件的同學來問,有交叉檢查的作用,從中了解個案的真實性,收集足夠資料後才進行正式會議,商討跟進對策。

家校合作十分重要,家長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應成為調查組的核心成員,保持與家長的溝通,若有需要交給第二位老師處理,第二位老師最好也聯絡家長,以索取家長第一身的感受、憂慮及情況。調查結束後,主導的老師應主動與家長溝通,把結果告訴家長。若事件較為嚴重應由訓導主任、社工及班主任合作處理,理想是由訓導致電家長,讓家長知道最真實的情況,而不應由班主任代說。由於學校未必能聘請一男一女的社工,若不是嚴重的風化個案,社工必定有其專業的能力可以應付,無分男女。

情況三:家長知道子女被欺凌,向學校投訴會否培養子女投訴文化?

家長迷思:家長可以用身教去教導子女認識投訴的界線,例如一個管理員在當值期間睡覺,我們應該如何做?若果不投訴,大廈的住戶可能會有安全的危險,所以在這樣的體驗下,引導子女思考投訴是出於好意,並不是想管理員有壞的影響。家長亦可以教導子女如何向老師表達自己的感受,一些具體句子、表達方式都可以令他們易於表達自己。黃博士舉例,家長可教導子女說話不要含有判斷性,不要說人家轉述的事,只說自己親眼見到的事情,如:「我見到有同學這樣做」、「我覺得都需要話俾老師聽」、「我親耳聽到有人取笑他」、「我見到這件事可能不尋常,可能有不妥」、「我現在話俾老師聽,請老師判斷」等等。此外,家長亦可教子女在甚麼情況下告訴老師,例如最好在沒有人的地方,因為若有同學聽到,有機會增加心理壓力。若欺負他的人不在現場,他會更容易去表達自己的感受,安全感大點,令事情更加正面。若是低年級的學生或較害羞的學生,家長可以與他一起同行,說:「不如我先與老師說,然後你再講。」切忌對老師說:「你罰這位同學吧。」因為罰與不罰最終是由老師去判斷,把事情說了,老師便會去調查。如此在家校合作下,最終能幫助學童健康快樂地成長。

情況四:學生不願與老師分享,家長可以如何做?

學校迷思:若學生不願與老師分享,這已是信任的警號,在同學心目中,老師在學校很有權威,故學校要建立關愛的文化,促進良好的師生關係。透過學校的成長課,便是好的機會讓學生分享生活點滴,遇到與價值觀違背的事情,老師便可以加以指正,例如讓他們明白好朋友是不會傷害他們的。黃博士稱,學校要刻意安排班主任課,生命成長課,這些課堂可以讓學生與老師有時間溝通對話,表達心聲,不可只追趕課程。

總結

有時,學校因經驗及人手不足,未必能處理所有情況,家長也可以尋找專業的意見,並與學校合作,多體諒。當然,家長也要特別留意小朋友,若放學後發現他們身體有瘀傷、指甲印等,就要加以警覺。學童未必有判斷輕重的能力,他們或許以為是小事而不與身邊的大人說,但有些事,若不說只會加重其嚴重性,故此家長要與學童多溝通,最好是由大人去判斷事件的嚴重性。

家長監護能令社交媒體變得安全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0/11/2024

Meta在今年9月宣佈,旗下的社交媒體平台Instagram(IG)將加入家長監護的功能,18歲以下的用戶,其賬號會被預設成不公開,用戶只能接收他們已追蹤賬號或聯絡人的訊息。如果13歲至15歲用戶想更改以上的設定,就必須要加入一位成年家長或監護人的戶口,由家長替他們更改設定。家長或監護人可使用監護功能,看到青少年發訊息給甚麼人,亦可檢視他們的使用時間。同時,Meta亦針對未滿16歲用戶的情況,在其頁面隱藏敏感內容(如自殘、近乎裸露),減少這些資訊對青少年的影響。[1]

社交媒體平台引發的問題有很多,但問題很少獲認真處理,特別是青少年使用相關平台時所產生的問題,更甚的是,問題有被故意放任的情況,這都對下一代影響深遠。美國在2023年就有30多個州份提出訴訟,指控Meta公司利用演算法引致青少年沉迷使用該公司的社交媒體平台,令青少年的身心都受到不良影響。[2]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於2023年進行的調查,分別有59%及60%的13至17歲美國青少年使用Instagram和Snapchat,[3] 在台灣,社交媒體平台Threads(台灣網友稱為「脆」)曾引發非常大的關注,不少用戶最初可能只在Threads開了戶口並沒有常常使用,但只要他們留下非常爆炸的留言,Threads連動了IG和facebook戶口,就會吸引人前往Threads,並匯合成一個很多人看的帖子。[4]

另一宗由美國新墨西哥州提出的訴訟,指控Meta保護兒童不力,案中揭露了在Meta的一些內部文件中,記錄了該公司根本就打算要「攻佔」兒童巿場,希望旗下的即時通訊工具成為最受兒童和青少年歡迎的工具,並且為了保持競爭力而減低對不良訊息的過濾。在另一份2021年的內部報告中亦顯示,估計每天就有10萬名兒童在Meta的通訊平台中收到性騷擾的訊息,當中甚至會有露骨的內容,例如性器官的大特寫照片。[5]

不少青少年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學習不同的東西,但卻做了很多恨錯難返的決定青少年期的孩子希望得到身份的認同,社交媒體中的網友容易給予他們力量和支持,不過如果誤交損友,學習了以不良方式去獲取身份認同,例如透過減肥達到所謂的美,加入極端組織和認同某種危險的思想,甚至以自殘來獲取別人的支持等等,最後只會令孩子誤入歧途。監察傳媒的機構大多認為青少年在16歲前非必要也不宜接觸社交媒體平台,可惜隨著孩子的成長,或因著家長貪方便,在小學階段就給孩子用手機,並讓他們可以自由下載軟件,即使有設立一些使用規則也不容易要求孩子完全遵守,變相就讓孩子暴露在危險之中。

撇除家長和孩子的問題,社交媒體平台也承認自己控制不了平台上的內容。社交媒體平台本質就是提供平台讓人分享資訊,營運者並非內容的提供者,平台只提供一個地方供不同的用戶以文字、聲音、影像等方法,去表達自己的想法。惟過程中不少人為了增加點擊率,利用社交媒體平台演算法的規則,吸引更多的點擊率,這些引人注目的內容,往往利用譁眾取寵的標題,或者是非常極端的言論,吸引人去點擊。又因著不同平台上載內容的限制,例如IG比較側重圖像,Threads則較側重短文字,一張圖或一段短文,可以有很多詮釋的空間,結果只要內容極具煽動性,夠火爆,便會引起爭論,而爭議愈多的帖文,受加乘效應影響,就會令該帖文成功佔領不少用戶頁面的開首位置,也會令它有更多機會讓人去閱讀、點讚及留言。

因為內容具煽動性,容易掀起網絡罵戰,爭論一旦升級很多人都會受到影響。在Threads不少人可以隨意用不同的身份來留言,內容更可以引發網絡欺凌、人身攻擊,而當中涉及的人除了可能是素未謀面的網友,也有可能是真實認識的朋友,這樣產生的傷害就更大。[6]

此外,以往常見的網絡騙案,透過IG等社交媒體平台,騙徒可以與青少年進入私人討論區,他們以利誘的方式欺騙受害人,最終騙財騙色的案件仍然時有發生。雖然家長監護功能可以令家長知道孩子和誰在私聊,但卻不能知道他們聊天的內容。事實上當成年人也會跌落這種陷阱時,青少年單獨面對有關情況就會感到更無助,即使家長、社工、老師知道孩子出了事,但因為事件是在網上發生亦難以追究,他們亦只能感到束手無策。[7]

未來我們是不難想像,社交媒體必然成為下一代生活中一個重要的部份,家長、老師有責任首先裝備自己,去教育孩子理性分析當中內容,同時要學習負責任地發佈內容和留言,以致社交媒體可以成為一個能幫助孩子正面成長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充滿負能量,或者互相攻擊的地方。同時,社會有責任倡議政策,加強監管社交媒體平台的公司,要求他們改善技術,減少平台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


[1]  Liv McMahon et al., “Instagram boosts privacy and parental control on teen accounts,” BBC,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17, 2024, https://www.bbc.co.uk/news/articles/c77x44zplkyo.

[2]  Craig Hale, “Meta could be hit with lawsuits over social media harm for teens,” TechRadar, last modified October 16, 2024, https://www.techradar.com/pro/meta-could-be-hit-with-lawsuits-over-social-media-harm-for-teens.

[3] “Teens, Social Media and Technology 2023,”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1, 2023,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3/12/11/teens-social-media-and-technology-2023/.

[4] 隋昱嬋:〈Threads在紅什麼,台灣人超瘋「脆」引起祖克柏關注?〉,數位時代,網站:https://www.bnext.com.tw/story/16/why-threads-so-popular-taiwan(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6日)。

[5] Morgan Sung and Amanda Silberling, “Unredacted Meta documents reveal ‘historical reluctance’ to protect children,” TechCrunch, last modified January 17, 2024, https://techcrunch.com/2024/01/17/unredacted-meta-documents-reveal-historical-reluctance-to-protect-children-new-mexico-lawsuit/.

[6] “Why do people troll and what can you do about it?”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19, https://www.bbc.co.uk/bitesize/articles/zfmkrj6.

[7] Maria Zaccaro, “Online grooming: Mum calls on government for more help,”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9, 2022, https://www.bbc.co.uk/news/uk-england-62506481.

倒行逆施的德國《性別自決法》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07/11/2024

德國《性別自決法》剛在11月1日正式實施,勢必為德國社會帶來嚴重的衝擊及深遠的影響。根據新法,德國人可以每年一次更改其姓名和性別,而毋須提供醫療證明或法院判決,只需支付約38歐元的手續費便可。最終性別變更的程序大幅簡化,取代了以往須提交至少兩份精神科醫生評估的要求。

此法例由通過到現在其實已經一段日子,一直未見很多反對的聲音,現在終於見到各界起來表示憂慮。聯合國在法例實施的前兩天(10月30日)公開表示此法例可能會削弱婦女及女童的安全、隱私等基本人權,特別是那些曾受男性暴力侵害的女性。此外,新法禁止他人披露跨性別者的原來性別和姓名,聯合國認為這會影響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其實,此法例更會嚴重引致社會、家庭的不和諧、不信任,法例允許14歲以上的青少年自行提交性別變更申請,雖然需要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但若父母不同意,青少年可以向家庭法院申訴,法院可能會基於兒童的利益而批准轉變性別的要求,剝奪了父母的監管權。德國精神分析學家Bernd Ahrbeck教授更質疑,社會既然認為兒童不能抽煙、喝酒、開車,但為何他們從14歲起便可以自己決定性別?他指有精神分析學家提出,許多兒童性別認同的問題會隨著時間而改善,約80%至85%兒童性別焦躁的狀況便隨著時間過去而自然消失。有些政黨亦批評,國家對兒童和青少年的保護功能被忽略,罪犯可能會利用這一法例以新身份逃避法律制裁,法律有機會被濫用。

自新法實施後,這些遲來的憂慮此起彼落,但總比沉默不語,讓婦女、女童遭受嚴重的暴力侵害才後知後覺好。法例已經實施,相信德國將要走上一條艱難的道路。


參考資料:

https://www.dw.com/zh-hant/德國性別自決法正式生效-簡化更改性別程序/a-70659485

https://www.zdf.de/nachrichten/politik/deutschland/selbstbestimmungsgesetz-transgender-transsexuell-100.html

https://www.bpb.de/kurz-knapp/hintergrund-aktuell/555990/1-november-selbstbestimmungsgesetz-tritt-in-kraft/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4/10/1133046

纏擾與傷害難以挽回感情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7/2024

一名40歲中國籍男子疑因感情糾紛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他涉嫌在未經前女友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被捕男子與女事主曾為情侶,於2022年4月分手,後來該男子仍不時聯絡女事主。2023年5月,女事主決定與他斷絕來往。此後便有人在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期間,先後14次在女事主居住地區的燈柱及色情場所寫下訊息,當中包含女事主的個人資料,意圖誘使他人聯絡女事主。私隱專員公署呼籲市民勿因感情糾紛而對他人進行「起底」,違者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如果有人在分手後仍不時聯絡前女友,即使愛已流逝,仍然不肯放手,可能是出於不捨之情;然而,若在分手後將前女友的個人資料暴露於公共場所,甚至色情場所,故意讓對方遭受騷擾,這無疑是恨的表現。

愛情讓人刻骨銘心,也能令人身心受創,因此,我們需要在愛情中保持理智。若果愛已流逝,我們仍可將這段感情視為成長的經歷,接受分手的事實,淡出對方的生活,善待自己,並慢慢調整生活習慣。任何以激烈的手法或違法的行為,即使行事動機是試圖挽回愛情,但這不僅無法讓對方回心轉意,反而會令前愛侶感到厭惡。此外,這些行為更會帶來刑事責任,令身邊珍愛自己的人感到擔憂。在愛情中,確實難以分清誰對誰錯,但如果用違法的方法去纏擾對方,甚至報復,這已經不再是愛。如果分手後情感難以斷絕,可以主動尋求專業人士和朋友的幫助,讓自己慢慢展開新生活。


參考資料:
〈起底|涉將前女友個人資料貼色情場所梯間40歲男被捕〉。Topick。2024年7月22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795915/

網上賭博、課金與成癮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0/03/2024

消費者委員會於2024年初公佈了一個實際測試的結果,他們於2023年10月至12月在App Store及Google Play兩個應用程式商店「最高收益」排行榜中,選了六款有提供模擬賭博的遊戲應用程式,當中有只玩一款賭博遊戲,如老虎機,又或者在一個程式中可以玩多款賭博遊戲,如:麻雀、撲克、捕魚遊戲、魚蝦蟹、賽馬、賭大細、骰寶、Bingo或輪盤等。由於這類手機應用程式只是模擬賭博活動,並非落注賭真錢,在香港玩這類手機遊戲並不會觸犯法例。但如果在香港未獲發牌或豁免的賭博網站下注,即使網站於海外註冊,均屬違法。[1]

消委會在公佈實測結果時提醒市民,模擬賭博遊戲似是不牽涉金錢賭博,但玩家若「長期參與模擬賭博遊戲,可能會傾向把賭博行為正常化,最終導致有較高機會參與金錢賭博,繼而出現沉迷賭博甚至成癮等問題,對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玩家尤其容易構成心理影響。」[2]

消委會在測試手機遊戲時發現,大部份遊戲均以四種常用手法吸引玩家持續玩樂和課金(玩手遊期間付費):

  1. 登入獎賞:遊戲以特定時間登入及玩樂獎勵,讓玩家養成登入遊戲的習慣,如設「每日免費抽獎」,以免費虛擬金幣或道具來獎勵玩家,鼓勵玩家下大賭注,以加快升級或獲得獎勵的速度,讓玩家習慣大額投注,玩家一旦養成了這些習慣,日後遇上賭博問題的風險也會加增。
  2. 限時優惠:遊戲設首次儲值、限時優惠及提供多種付費服務,並會反覆顯示優惠,讓玩家對可能會錯失機會而擔心,繼而因衝動課金;遊戲更設有通行證、不同「福利」的會籍及等級,並讓玩家免費體驗特定會籍,吸引他們試玩後課金。
  3. 設排行榜:為令玩家繼續投放更多金錢,遊戲會讓他們互相比拼,並設排行榜,令玩家為攀升個人排名而繼續投放更多金錢;另外,為增強玩家之間的互動,鼓勵他們贈送及交易遊戲物品,讓玩家花費更多。
  4. 抽獎送禮:遊戲設有付費抽獎、刮刮卡等內購項目,讓玩家在應用程式內消費,有部份遊戲更沒有列出中獎機率。大部份接受測試的賭博遊戲都沒有隨機數生成器(Random Number Generator,RNG)認證,無法確保發牌時的隨機性,未能維持遊戲的公平性。有遊戲更指會在抽獎中送出智能手機、百貨公司禮券,但未有交代清楚抽獎條款及獎品是實物還是虛擬禮物。

根據《行為上癮》一書中指出的六項讓人上癮的原理,與賭博遊戲Apps(應用程式)使用的手法十分相似。[3] 「原理一:行為觸發」,當玩家一開始因著好奇、易玩、設計精美等原因玩賭博遊戲Apps,就會有了玩遊戲的動機,而人類行為的出現,都是由動機(motivation)、能力(ability)、觸發(trigger)三個因素構成,三者聚合在一起,就會形成了行動(behavior)。

行為公式:

動機 X 能力 X 觸發 = 行動

賭博遊戲Apps中有多種不同的賭博方式,向玩家灌輸「總有一款適合你」喜好的想法,有了想玩的動機,玩家又有能力付出時間、金錢,再加上一些推廣提示、小便宜、送福利等刺激來觸發玩家,「玩」的行動就會開始。

「原理二:輕鬆入坑」,一關又一關精心設計的遊戲,就會慢慢逐步讓人進入心流狀態,沉浸在遊戲中而不覺得時間過去,讓人輕鬆「入坑」。「原理三:即時回饋」,許多不同的回饋、小禮物、定時禮品等就是鼓勵玩家重複玩遊戲,直至上癮。「原理四:挑戰升級」,晉升的排名,就是讓人欲罷不能的階梯,無論是與自己、或與其他玩家的比拼,都叫人有著滿足感,想繼續下去。

「原理五:未完待續」,在遊戲的設計上,讓人感到未完結,令玩家有所期待,想知道之後還會有甚麼新的「得著」,所以遊戲總是有點新意及不同的獎勵等著玩家,亦會讓玩家誤以為容易獲利及期待有很多勝出的機會。最後是「原理六:社群依賴」,遊戲令玩家能與友人一起玩,於社交平台交流,互相分享樂趣,這是讓人繼續沉浸的一種方式。轉發新資訊、送贈禮品,令玩家以自主傳播來促進持續的活躍,並且讓玩家在當中獲取好處。

賭博活動難以禁絕,社會中存在賭博活動但法例亦不容許未成年人士參與,這可能是因為成年人有較強的自制能力。有部份賭博遊戲Apps在應用程式商店介面中,只介紹遊戲賣點,並未能提及年齡限制的資訊。而在下載後,在進入遊戲的過程中,消委會測試的六款遊戲,均未有驗證玩家的年齡,明顯對未成人士沒有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讓他們免受賭博遊戲的荼毒。

家長應對未成年子女所玩的網絡遊戲、使用的應用程式有所了解,並可以在他們手機設置下載年齡限制,以免他們私自下載不適合他們年齡的應用程式。家長亦可多與子女溝通,分享上網的見聞及樂趣,一旦發現子女參與虛擬賭博活動或玩不適合他們年齡的遊戲,便能及早勸戒。


[1] 〈非法網上賭博迷思〉,香港賽馬會,網站:https://www.hkjc.com/responsible-gambling/ch/anti-illegal/myth.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8日)。

[2] 〈模擬賭博遊戲吸引課金手法層出不窮 促加強監管防玩家沉迷成癮〉,消費者委員會,2024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consumer.org.hk/tc/press-release/p-567-simulated-gambling-apps(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8日)。

[3] 何聖君:《行為上癮:從心理學、經濟學、社會學、行銷學的角度,完全解析智能社會下讓你入坑、欲罷不能、難以自拔的決策陷阱》(新北:堡壘文化,2020)。

了解欺凌背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5/02/2024

在約三年的疫情期間,學生們已習慣透過網絡溝通,疫情過後,當他們再次回到校園,不少學生待人接物的社交技巧都有所倒退,在朋輩社交的適應上出現了很多問題,以致產生焦慮情緒。青少年的社交壓力及欺凌的問題,對他們的影響可以持續一輩子,甚至有些因此而輕生,實在需要大家高度關注。長期研究欺凌行為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教授(Annis,在此為大家分享有關欺凌行為的形式和種類,以及對學生成長上的影響,她亦為師長們提供了建設性提議和意見,以協助及培育青少年的成長。

在港現況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17年發表的調查發現,香港的中學生自評受到校園欺凌的比率,是全球最高,大概平均每三人就有一人於受訪前一個月內曾遭受多於一次的欺凌。[1] Annis指出,本港校園的欺凌情況的確是十分嚴重,兩項本港調查都反映了有關情況:獅子山青年商會聯同香港家庭調解協會在2019年抽樣訪問了600多名小學生,發現超過三成七的學童於受訪前一年曾遭遇同輩欺凌,有4.8%的受訪者更萌生自殺念頭;[2] 騰龍青年商會在2020年發表的調查顯示,近四成半受訪的本地學生曾遭網絡欺凌,而在受訪家長中,有超過一半認為子女曾遭網絡欺凌。[3] 可見香港無論是校園欺凌或網絡上的欺凌情況實在都需要迫切的關注,不能掉以輕心。

欺凌和攻擊的形式

Annis認為實體和網絡欺凌,兩者有著很大的分別。實體欺凌的形式,包括肢體攻擊(如:拳打腳踢、掌摑、推撞、扯頭髮)、語言暴力(如:恐嚇、粗言穢語、中傷、譏諷、挖苦、改花名)、關係上的攻擊(如:搞小圈子、說是非、排斥)及性暴力(如:強迫拍攝裸體照片、性侵、勒索)等。

而網絡欺凌的形式包括造謠、抹黑、起底、改圖等,受害者的個人資料及私隱被人轉貼、瘋傳,因此欺凌的「時間」不限於上學時間,而是24小時不斷於網上發生,加上這些資料不能刪除及下架,根本無法可以阻止瘋傳,就算學生因而轉校了,但起底、恐嚇的事情仍然繼續發生。Annis稱:「香港有關網上欺凌的法例保障不多,亦未能跟上互聯網和AI的發展。」她指出外地政策上有不同對應的策略,如澳洲,有法例規管網絡供應商必須於24小時內刪除嚴重人身攻擊傷害性的內容,否則會負上法律責任。

攻擊者和受害者的種類

Annis指出不要單看欺凌和攻擊行為的形式,而要辨別出欺凌者的種類,分別為反應型攻擊者(Reactive Aggressor操控型攻擊者(Proactive Aggressor[4]她形容反應型攻擊者對周遭環境非常敏感,容易因一些字眼或相片而感到遭別人挑釁,因而怒氣填胸,立即在毫無思量下就衝動地回應,出言侮辱及咒罵他人。他們並不是欺凌者。Annis稱操控型攻擊者才是真正的「欺凌者」。他們是有居心地作出欺凌,有目的、有預謀,懂得選擇弱者,並在冷靜的情緒下進行。他們於網絡上會隱藏自己身份,不易被發現,並透過裸聊、裸體照設下陷阱「捉人痛腳」,然後以起底、勒索等方式去獲取利益和金錢。反應型攻擊者與操控型攻擊者的比例為9:1,可見「校園暴力」佔了90%大多數,而「校園欺凌」僅佔10%而已。

而受害者方面,也分為退縮型受害者(Pure Victim攻擊型受害者(Aggressive Victim。退縮型受害者會指責自己因無力面對人際和欺凌問題而產生抑鬱和悲傷的情緒,他們會逃避人群,躲在家中不想上學。相反,攻擊型受害者則憤世嫉俗,很多事情都會覺得不公平並會不停地投訴,他們會以激進的行為和方法去表達,並要求對方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而這種過激的想法和要求,也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令事情及人際關係更為惡化。

攻擊者需要認識自己

處理兩種不同類型的攻擊者,Annis認為無論是反應型或操控型攻擊者都要幫助他們認識自我。首先,對於反應型攻擊者,需要幫他們了解哪些訊息或字眼是特別容易讓他們感到自己被別人挑釁,讓他們理解到網絡的訊息很短,字數有限,所以很容易產生誤會,請他們不要妄下判斷,別人未必有心去挑釁及捉弄他們。師長也可以幫助他們拉闊思考,想想當時前後的訊息和情境,有甚麼其他線索及可能性,助他們減少及控制自己的怒氣。另外,提升及強化他們溝通及解難的技巧,讓他們學習提問及澄清事情,而不是立即反擊及侮辱對方,這都對反應型攻擊者有幫助。

而操控型攻擊者方面,要讓他們知道網上有關勒索、抹黑及起底等行為,都要承擔法律後果,並且了解到虛擬世界是非常實在的,犯罪者不能逃過法網。事實上他們的聰明智慧是可以放在利人亦利己的事上,而非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事情,這都是不值得的。另外,操控型攻擊者於線上根本看不到受害者的樣子,此舉更使他們輕視了受害者的感受,不知道受害者因為被欺凌而嚴重抑鬱,甚至有自殺的念頭和計劃。因此,提升操控型攻擊者的同理心是十分重要,這使他們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感受他們的困擾和無助,令他們不再危害受害者的性命。

受害者需要學習與人相處

對於退縮型受害者,Annis認為要幫助他們重建自信心,肯定及發揮他們的優點及長處,確立自我的價值,並協助他們與態度積極及正向的同學逐步建立友誼,也可以透過「大哥哥姐姐」計劃為他們配對一位朋輩導師,讓他們對學校有更多安全感和歸屬感,使他們不會畏懼上學及在學校時不會感到孤單無助。透過訓練,可以讓他們不再逃避且更願意與人交往,相信自己是有能力處理和面對人際關係,以及提升社交技巧。

至於攻擊型受害者,則要令他們反思一下他們平日會將責任歸咎於他人而沒有反省自己,以及總是先指責及投訴別人的態度,從而作出改善。幫助者可以鼓勵他們先不要辱罵他人及將憤怒發洩於別人身上,並以平和的心情及語氣對別人表達自己的期望及感受,讓人明白:「我並不喜歡以這個方式『玩耍』,我也不容易激動和情緒化,既然不是那麼『好玩』,不要再這樣騷擾我了。」

最後,Annis與香港城市大學研究團隊在校園中推動「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5] 於網上提供許多預防網絡欺凌的寶貴資源,供老師和家長參考,如想進一步認識網絡欺凌,可瀏覽: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她提醒到:「網上社交平台應是一個快樂共享的空間,而非單方面去操控別人,把個人的開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網『樂』共享才是使用者的初衷!」
 

(本文收錄在《成長中的障礙賽》一書內,歡迎索取,奉獻支持或購買,詳情請按此。)


[1] 〈港生自評受欺凌 比率全球最高〉,《香港經濟日報》、yahoo!新聞,2017年4月21日,https://hk.news.yahoo.com/港生自評受欺凌-比率全球最高-22553157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PISA 2015 Results (Volume III): Students' Well-Being,” OECD, last modified April 17, 2017, https://www.oecd.org/education/pisa-2015-results-volume-iii-9789264273856-en.htm

[2] 陳淑霞:〈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 14.3%被打 4.8%欲尋死〉,《香港01》,2019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22882/調查-37-8-小學生過去一年曾遇校園欺凌-14-3-被打-4-8-欲尋死(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3] 黃凱迪:〈遏制網絡欺凌 旁觀者宜出手〉,《香港經濟日報》,2020年9月17日,網站:https://paper.hket.com/article/2754990/遏制網絡欺凌%20旁觀者宜出手(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4] 〈欺凌的定義〉,有教無「戾」校園欺「零」計畫,網站:https://www.cityu.edu.hk/projectcare/tc/definition.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5] 〈網樂共享研究所Cyber-Joy Enjoy Lab〉,香港城市大學,網站:https://www.cityu.edu.hk/cyber-joy-enjoy-lab/zh-hant(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6日)。

勿令最愛變成最痛 《年少日記》電影欣賞及交流會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2/01/2024

為關注兒童及青少年學業壓力、情緒及自殺等問題,明光社分別在12月及1月在MCL長沙灣戲院舉辦了兩場「《年少日記》電影欣賞及交流會」,希望能與關心兒童及青少年成長的家長、導師交流。於2023年12月20日舉行的交流會,我們邀請了資深社工竺永洪先生(竺Sir顯理中學校長吳浩然先生(Kenneth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志森)擔任分享嘉賓,在欣賞電影後,他們與參加者一起到CityLab暢談對電影的感受及對回應有關議題,整日的活動約有100人出席。

對於電影中有家暴情節,觀眾可能會覺得和自己的生活有距離,這些事不會發生在自己家庭,但志森認為電影中對孩子最大的傷害,是不少人看著小男主角所經歷的,但沒有人向他伸出援手!他認為在香港教育制度中,不單是學生,家長、教師都承受著很多壓力,我們雖然難以改變制度,但對身邊的人的態度卻可以改變,為身邊有需要的人多走一步,可能可以改寫一些事情。在香港,很多家庭都未必是幸福家庭,兩對夫婦中便有一對離婚,有家庭問題的人又未必會說出來,但如果鄰居、親戚,甚或學校、教會、社區中心等可以做點事,情況可能會很不同。

作為校長,Kenneth認為教育應該「對人不對事」,因為在學校中,應該將重點放在人身上,太過著重過程,容易為了完成某件事而令人承受過多壓力,犧牲了學生、其他老師,甚至自己的感受。他指出學校應有多點人情味,不應為追「指標」而變得物化。另外,在電影中,發現學生的自殺信件的,是一位校工,他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敏感一點留意身邊的人事,雖然不易,但仍可以多點關心學生。他指出老師的專業應是觀察人,而非自己所教的學科。學生在家庭所承受的,可能會化為於學校的行為,應小心觀察。有時給人時間沉澱,會讓他們慢慢說出感受,人在尋死之前,一句關心的話對他來說都很重要!

而具有豐富前線經驗的社工竺Sir,認為電影帶出了很多他工作時會面對的實況。他指出家長應讓12歲以下的孩子知道無論自己表現如何,父母都會愛錫他們,不會把他們遺棄。而對於12歲至18歲的子女,則應讓他們知道無論他們有甚麼想法,父母都一定支持,但條件就是要先和父母商量。Sir亦坦言有很多家長用錯了方法教導孩子,以交易的方式(transactional parenting)讓孩子認為自己的價值就是分數、能力,如未達要求,就等於自己沒有價值,這還可能會迫使孩子為了想得到的東西(如旅行、禮物)而說謊。對於破碎家庭的孩子,竺Sir指出孩子身邊的人可以給予他們一些「人有我有」的東西,如邀請他們吃冬至飯、為他們開生日會、送生日卡等,讓他們知道有人關心、記掛著他們。

最後,Kenneth表示老師不應太急、宜慢慢做好工作,觀察及幫助有需要的人;竺Sir則指出只要相信就可以改變世界,可以由分享訊息開始,把福音傳給服侍的群體;而志森就分享到憑信心就可以去做,「點都應該做到啲嘢,幫到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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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場交流會則於2024年1月2日在MCL長沙灣戲院舉行,分享嘉賓包括《年少日記》導演卓亦謙先生、中華基督教會基灣小學(愛蝶灣)校長黃靜雯女士,及竺永洪先生,超過100人出席聚會。)

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七講:屋裡有怪物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9/07/2023

電影類型十講這個系列走到第七講「屋裡有怪物」這個主題,我們參考了史奈德的《先讓英雄救貓咪》一書的電影分類去分析電影,因為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電影的結構。結構是一個框架,但每部電影所探討的重點,仍然可以很不一樣,就像這次介紹的電影《人工殺姬》(M3GAN),它屬於恐怖片種,但卻不是家裡有鬼怪,而是關於一玩具設計師Gemma為了不想花時間照顧母親剛去世的外甥女Cady,於是設計了一部能自我學習,但卻沒有界線,且起了惡念的人工智能機械人M3GAN,她更觸發了社區、校園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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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嘉賓王礽福先生指出,這類電影要有三大要素:一、「怪物」:要有超自然力量,而且恐怖、邪惡;二、「屋子」:狹小、封閉的空間,或讓主角孤立無援的地方(家庭、城鎮亦可);三、「罪惡」:某角色因心術不正而把怪物引進屋子裡,而這個要素亦決定了一部怪物電影是否好看。於這部電影中,Gemma不想負上家長責任而令AI機械人M3GAN進入「屋子」,而M3GAN因有自我學習能力,有自我意識、不想死亡,亦為了想保護小女主人Cady而犯上種種罪行。

礽福指出,電影似乎一開始就點出了人們未能駕馭AI這主題。Cady父母所駕駛的車子似是四驅車,但卻不能在大雪中行駛,最後車停在路中就被大貨車撞倒了,這安排似是帶有寓意,雖然AI能陪伴孩子,亦是未來趨勢,但這種科技玩意卻是大家未能駕馭,它會否對人類造成傷害?大家未能料到,卻已開始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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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照顧孩子,家長會否假手於人?既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家長會如何取捨、平衡?當家長把照顧孩子、教導孩子,甚至聆聽孩子聲音,與孩子互動的責任都推卻「他人」來處理(可以是網絡、娛樂玩意),孩子就難免會把情感投放到電子產品、網絡遊戲、社交網絡之中,當他們發生重要事情,或許都不再想和父母說了。

對於不死的AI(電影尾聲也有說M3GAN最後將自己備份到她們家中的電腦系統中!),它的發展和自我學習、成長,也是一日千里,或會失控……人類會如何面對和應用它呢?不同的公司、政府也應該及早思考AI發展的倫理和應對的措施,我們亦要積極學習,並抱持適應其急速發展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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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獵巫年代更要維護言論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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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言論自由面對愈來愈大的威脅,而要衡量一個地方是否有基本的言論自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看看市民能否在毋須恐懼和擔憂的情況下,和平地表達個人感受和意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特別是與政府或當時社會氣氛和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很不幸,香港已進入了捕風捉影的獵巫年代,只要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有機會惹來官司訴訟。在公開場合、社交平台、甚至私人聚會提起某個日子、某些人名,就算從來沒有法例和案例指出有甚麼問題,卻只因為某個官員疾言厲色提示大家小心不要觸及國安法,市民大眾便要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殘酷的文字獄,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所謂女巫如出一轍。

文字獄和獵巫行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有一大批為了逢迎上意、打擊異己、找機會上位的庸官酷吏,飽讀詩書深明法典的斯文敗類,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喜歡吃人血饅頭、容易受人煽動的無知百姓,在喜歡捕風捉影、抗拒異見聲音、缺乏幽默感、容不下批評諷刺的社會氣氛之下愈來愈神經過敏,起初只是殺雞警猴,或者公報私仇,久而久之習慣了以殺人來向在上位的表示忠誠,最後便大開殺戒。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以崇高的理念,高呼忠君愛國、甚至以神之名而將一些殘害他人、濫殺無辜的事合理化,目標就是要將一切批評和反對聲音消滅於萌芽階段,要所有臣民人人自危,絕對不敢對當權者稍有異心,連稍為不合作的軟對抗也不敢,乖乖的成為奴才,並且互相監控和舉報,成為幫凶。

近來,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斷主動將一些知名的異見人士的著作或涉及敏感話題的書籍下架,就是惡劣的揣摩上意,矯枉過正的行為,許多書籍及其作者根本從未觸犯任何法例,不少書籍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可以公開發售,以及放在公共圖書館的架上,現在卻在無任何理據的情況下「被消失」,是將香港倒退至一些民智未開的極權專制國家的水平。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清楚交代,圖書館職員憑甚麼理據剝奪市民大眾閱讀這些書籍的權利?有關書籍違反了甚麼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版權條例》?還是莫須有的罪名?究竟他們是高高在上要決定市民可以看甚麼書的「人民准許閱讀名單審查委員會」?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究竟市民可以看甚麼書是由政府還是人民自己決定?   

一直以來香港崇尚法治精神,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事,市民大眾都可以放心去講去做,只要不涉及誹謗,批評官員權貴的言行和施政是毋須擔驚受怕的。但過去幾年已出現嚴重的人治傾向,例如官員可以毋須透過法官的裁決,直接DQ一些候選人;一些口號、歌曲、新聞報道,可以透過主控的想像和所謂專家證人,將本來有很多可能性的明喻暗喻、弦外之音的解讀方式歸納為只有一個,疑點利益歸於控方,然後一槌定音,日後所有人都只能以這方式去解讀,以法律之名扼殺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此外,圖書館的職員可以任意將一些被認為敏感的書籍下架;表演場地可以毋須解釋便取消一些異見人士的訂場申請;執法人員隨意拆除一些店舖的裝飾、截查及扣留打算採訪的記者;更嚴重的是一些酒樓會所戲院亦在有形無形壓力之下,以「有殺錯、無放過」的心態,對待所有可能有爭議的團體、個人、歌曲和電影等等,都反映著社會的變化。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些本來不合理的情況,當大家習慣了之後,漸漸卻變成了「正常」的情況,甚至愈來愈多人願意為這些情況塗脂抹粉,大家可能忘記了,當獵巫之風合理化的時候,所有不聽話、不受歡迎的人也有可能被扣上女巫的大帽子,當主要矛盾被清除之後,次要矛盾就會變成主要矛盾。

而更大的影響是當一些機構、堂會或個人因為懼怕觸及看不到的紅線而事事自我設限,自我審查,不但自己不敢表達意見,當看到其他人表達意見時也會感到恐慌,擔心自己會被牽連在內,於是明示暗示大家收聲,甚至將溫和地表達不同意見的人也視為激進份子、害群之馬,千方百計要對方識時務、曲意逢迎當權者。其實,要群眾成為不敢表達不同意見的順民,根本毋須統治者立法禁止,只要大家習慣了戰戰兢兢地揣摩及迎合在上位者的心意,自然就會出現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現象。

下架之害,猶如焚書;寒蟬效應,等同自閹。但要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市民大眾的基本權利,伸張正義,不能寄望遇到青天大老爺,更不要妄想聖君的出現,而是要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捍衛本身的基本權利,市民可以看甚麼書、說甚麼話、悼念甚麼人,應該自己當家作主,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時候,不要自己嚇自己,亦不要恐嚇敢於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表達意見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的卑微願望,只是希望所有教牧和領袖能夠成為榜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