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性領養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2年3月)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31/03/2022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1年12月)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01/2022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12月)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27/01/2016
國際
 

民事結合在香港的考慮

梁永豪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3/10/2015

歐洲人權法庭於2015年7月21日判決,義大利侵犯了歐洲人權公約(公約)第8條的私人或家庭生活須被受尊重的權利,理由是義大利未有訂立法例,以確認及保障同性伴侶的關係。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8月)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國際
美國裁定同性婚姻不違憲後的發展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6月)

文麗兒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國際

 
美國全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包容不同聲音才是真正的多元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3/2015

同性戀運動以多元、人權、自由及平等為口號,近十年在西方社會取得顯著成果,各地相繼推行同性婚姻、同性領養與同志教育的政策。支持同性戀運動已成為「政治正確」的事,若對此持不同意見,其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會經常受到威脅。

實施同性民事結合及同性婚姻的國家/地區一覽表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9月12日

民事結合(Civil Union)本身是一個制度名稱,泛指婚姻以外,另一種政府承認伴侶之間的結合,可以是同性伴侶,也可以是異性伴侶,視乎不同國家而定。民事結合是一個泛稱,當中包括民事伴侶(Civil Partnership)、家居伴侶(Domestic Partnership)或註冊伴侶(Registered Partnership)等不同名稱和制度。雖然不同的制度所涉及保障的內容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是給予婚姻以外的伴侶一定程度的保障,縱使兩個國家法例上的名稱相同,兩者所涵蓋的權利及責任仍不一定相同。下表只列舉實施同性伴侶的國家/地區,並一概簡單稱之為民事結合。

同性民事結合及同性婚姻實施年份基本上列出相關法例在該國全國或全地區生效的時間,至於括號中所標示的(年份),表示相關法例最初在有關國家/地區實施的時間,法例之後才蓋涵全國/地區。

歐洲

國家/地區

同性民事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