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變性人

需一併考量不同性傾向人士的狀況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青年事工)
21/02/2013

討論同志平權,往往忽略了雙性戀者、變性人和其他性傾向人士的權利。2012年11月立法會議員動議開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條文所指的性傾向包括的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有一個坊間較少提及的雙性戀。2013年1月同運組織向行政會議遞信,進一步爭取《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是希望將罹患性別認同障礙的變性人,都納入歧視法的蔭下。這場文化改革永不止於同性戀。

Chok男 Chok女的世代

機構快訊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5/2012

早前一個以性別為題材的電視台綜藝節目,嘗試打破男女固有的外表限制,吸引不少觀眾收看;此外,變性人爭取結婚權的官司,也備受關注;如此種種,都加深了社會大眾對性別議題的認識。事實上,傳統男女性別氣質的分野近年日漸模糊,中性打扮的男女比比皆是。究竟性屬身份是怎樣的一回事?

變性人是男是女?

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5/11/2010

一名變性人與男朋友申請註冊結婚,由於香港法律只容許一男一女的婚姻結合,而該名變性人的出生證明書顯示「她」是一名男性,因此婚姻登記處拒絕他們的申請。他們不服而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得高院受理,張舉能法官於2010年10月5日判原告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