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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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能被冒犯的權利

26/11/2013

篇按:本文是James Spigelman在2012年12月11日於澳洲的Human Rights Day Oration的講稿,講論背景是澳洲正要檢討的一籃子平等法中,有關以法律制裁中傷或冒犯等行為,在法理上並不合適。本文所翻譯的原稿,是經由ABC節錄。他於2013年在港擔任非常任法官。若想參考原文章,可按以下連結:

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1/11/2013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11/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

民事結合是雙贏還是雙輸?

楊思言    |    中國神學研究院研究助理
21/11/2013

民事結合(或民事伴侶、家居伴侶,英文是 civil union、civil partnership 或 domestic partnership,以下簡稱民事結合)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意思,多是指兩個人向當局註冊獲認可的關係,而享有一些類似婚姻的權利或福利。有些人認為政治是講妥協,所以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對立雙方一直誓不兩立的情況下,民事結合可能是雙方都願意放在談判桌上的東西。

民事結合答客問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11/2013
1. 民事結合是甚麼?公民伙伴又是甚麼?

923平機會論壇之後——專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今年9月23日,當颱風「天兔」漸漸遠離本港之際,平機會亦宣布於當日下午舉行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按原定計劃舉行。是次論壇旨在讓公眾參與討論平機會的「三年策略計劃」,除了有不同團體到場為弱勢社群發聲,亦有一群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的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外請願。今期城市熱話,我們訪問了關注組的發言人,從家長和教育角度了解他們對立法的關注。
 

偽文青.標籤與身份建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13

以前,我們說一個人有很獨特的生活態度,往往是被他的態度吸引,並從這態度產生的相應行為,以致他能影響周圍的人和事。現在,我們的生活態度卻往往由不同的消費產品所定義,以不同的象徵物去堆砌一個「有自己態度」的空間,近年日漸流行的「偽文青」可算是一個實在的例子。究竟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或者身份是怎樣建構出來?與消費品及空間有何關係?

由爽報之死到自殺報道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11/2013

壹傳媒於2013年10月21日開始停止出版《爽報》。自2011年9月創刊以來,這份免費報章每日平均發行量曾高達90萬份(包括早、午報),與另一份免費報章《頭條日報》分庭抗禮。不過,於2013年初,《爽報》已回落至約57萬份,出版短短兩年,虧損數以億元計,但同樣情況未有發生在其他免費報章上。壹傳媒稱低估讀者用手機閱讀新聞的影響,但對於其真正「死因」卻眾說紛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