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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混亂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而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兩面不討好,既不受性小眾團體歡迎,也因為沒有同時處理一些相關問題,而被一些重視維繫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士反對,弄至今日的情况,始作俑者其實是終審法院。
歐洲「同運」覆轍對香港的啟示
1981年歐洲人權法庭裁定,英國法律視兩名男性出於自願的性關係為刑事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有關私隱權的第八條。此裁決隨後觸發歐盟委員會激烈辯論,同性戀運動議題隨之開展。
適切學生需要 性教育更為完善
由於社會愈來愈開放,性資訊氾濫,對青少年產生不少負面的影響,因此,提供正確的性教育十分迫切。而提供生理與倫理並重的性教育,一直是明光社十分重視的工作,由2013年9月開學至今,我們受邀到本港中學主領近200場性教育專題講座和工作坊。
美麗源自欣賞自己
最近,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及某護理品牌公司委託研究公司進行了一個名為「香港女士照鏡習慣及心態」問卷調查。雖然受訪人數不算多,只有502位女士,但或多或少,這些年齡介乎18至64歲的受訪者代表了某些香港女士對自己外貌的看法。
一個大台的自甘墮落? ── 論低俗講波團
無綫以數以億計的版權費購得今屆世界盃的獨家播放權,打破過往幾屆有線電視獨家播放的局面。
在爭議聲下堅守社工信念
國際社會工作人員協會(IFSW)指出「人權及社會公義兩項原則是社會工作的基石」。不過,要在這紛亂的世代裏像北斗星一樣在黑暗中向弱勢社群帶出一絲光明卻談何容易。
明光社與518
5月18日,90多個團體,超過32,000人一起支持「愛爸媽、愛我家」運動的啟動禮,由尖沙咀九龍公園歡樂巡遊至文化中心,大會由始至終都在宣揚正面的家庭價值,沒有反對甚麼社會議題,不過一些傳媒和同運組織,仍然將活動定性為反同活動,而他們所用的理由正正是立場新聞,以個人揣測代替客觀事實的最佳例子。
莫將兇徒變作風雲人物
台北捷運砍人案發生後,不少報道也有跟進此事,更有傳媒發掘及詳細報道兇手的背景及經歷。然而,他們是否想到這樣報道不但對讀者沒有半點好處,兇手更會為此感到「如願以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