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性別議題系列一》 不能被模糊的性別 從基因說起

05/11/2015
( 諮詢:吳庶忠教授 | 香港科技大學生命科學部客座教授)
美國某幾間大學在新學年容許跨性別新生在入學註冊時自行選擇性別,西方國家不少高校亦因跨性別學生要求使用異性的洗手間,而須對簿公堂。在今天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面對性別議題所引致的影響似乎是不能避免的趨勢,但除了政治正確及潮流大勢,處理性別議題更須要回到根本──從生物學認識性別。

雙性人的權益

29/10/2015

更新日期:2020年7月24日

 

前言

相對於其他性小眾,雙性人(intersex)在香港較少被市民留意,故他們所面對的困難往往不為人所知。本文會介紹一些國家涉及雙性人在生理改造、性別確定、婚姻及歧視方面的法例,以及不同取態將會帶來的影響。

 

民事結合在香港的考慮

23/10/2015

歐洲人權法庭於2015年7月21日判決,義大利侵犯了歐洲人權公約(公約)第8條的私人或家庭生活須被受尊重的權利,理由是義大利未有訂立法例,以確認及保障同性伴侶的關係。法庭亦指出,在沒有同性婚姻制度下,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登記伙伴(registered partnership)是確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最合適方法。

同性婚姻 司法、立法與人民的博弈

17/09/201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從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一案判辭說起

17/09/2015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第十四修訂案亦有一項「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明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護。

美國同性婚姻判決激起千層浪

17/09/2015

香港的同運人士挾著判決作後盾,希望香港儘快為同性婚姻立法。兩名立法會議員不斷製造輿論和透過其身份想迫政府就範;一些「出櫃」歌星更將同性婚姻包裝為「普世價值」,更有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其免費打手,搖旗吶喊,唯恐天下不亂地呼籲香港要跟隨美國的判決,為同性婚姻立法,但立法卻不是委員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