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究竟我們的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16/01/2008

這幾年,坊間不少前衛團體及人物高舉性解放、道德無底線、多元婚姻(不限於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打破一切的性禁忌(包括:亂倫、孌童、同性戀甚至人獸交等)。只要涉及傳統道德標準、貞潔思想或宗教情操的言論便會被標籤成爲“道德佬”、“塔利班”或“原教旨主義。我不禁想:究竟我們的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打開電視,看見“溏心風暴”的大、細契在爭鋒,大家覺得很有趣吧,難道一天看見不單有大、細契還有大鮑鮑與細鮑鮑(兩個丈夫+兩個太太的家庭組合)等談笑風生,一家大小樂也融融的時候,我們才醒覺?
 

為何醜化老師來美化同性戀?

16/01/2008

星島日報2008-03-04的一宗報道:學校憂歪曲老師形象同性戀漫畫公然登陸校園。報道內容簡略如下:
 
一本由政府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旺角街坊會陳慶社會服務中心出版的漫畫小冊子《「同」尋愛》,引起教育界的批評。漫畫冊子的內容描述一對中學女生的同性戀情被揭發後,受盡同學的譏笑、老師的公開揶揄、父親的責打,種種不合理的對待。後來被逼離家出走,遇上車禍;最後父親深明大義,接納他們。
 
這段新聞帶出幾點我們值得關注的問題:
 
1.中學生拍拖談戀愛是否值得鼓勵?

「同性戀」

10/09/2007

「同性戀」早已不是一個要避忌的題目,相反是一個需要正面回應的題目……

關鍵字 性倫理

道是無情卻有情

10/09/2007

現實:教人扼腕的艱難故事

關鍵字 家庭價值, 性倫理

「性」「愛」脫鉤?

24/08/2007

今年八月中發生的「理工大學迎新營」事件,當中涉及到男女同學之間做出許許多多有關身體上親密接觸的玩意,例如一位男同學用他的舌頭在另一位男同學的舌頭周圍打圈,以做成類似接吻的姿態,又有男同學在女同學的身體上做掌上壓,女同學就在下面進行仰臥起坐。

「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節錄)

16/08/2007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十週年活動花絮

16/07/2007
「性神學證書課程2007」 ― 共同回應當代性革命的挑戰

明光社聯同香港性文化學會剛於2007年2月至5月舉辦一連13堂的「性神學證書課程2007」,幫助神學生、教牧同工及信徒領袖回應當代的性革命對社會及教會的挑戰。
 

挑戰倫理? 倫理挑戰!

16/07/2007

身處風氣和潮流轉變極快的社會之中,信徒的生命倫理觀或多或少會受到身邊環境的影響。教會除了教導聖經真理外,還會要求會眾將所學的道理融合於生活裡,教牧在教導上究竟遇到了什麼困難?基督教倫理觀如何能在信徒群體中得以鞏固?如何在社會更加體現這倫理觀?我們分別訪問了何志滌牧師、羅錫為牧師和李耀全牧師,分享他們在教會牧養信徒,處理有關生命倫理問題的經驗。

何志滌牧師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主任牧師 明光社董事

生命與倫理價值觀何其重要

16/07/2007

得知明光社預備籌募經費,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及購置辦公室,感到是一件十分艱巨的事。其中的挑戰不單是經費的問題,更是在這個自由主義澎湃的年代,要開誠布公地探討生命與倫理的課題,多會成為眾矢之的,在行動中會舉步維艱,障礙重重。然而,我仍然贊成不應因而退縮,反當緊握著今天神給與明光社的機會與位份,以智慧及熱誠,推展這方面的研究及培育的工作,衝向浪潮,保護生命。
 

評「壹周刊」的《性戰沙皇蔡志森》!

27/06/2007

今期「壹周刊」刊登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的訪問,就「中大學生報事件」而引發的性倫理與道德爭論再展開話題,該文題為《性戰沙皇蔡志森》。首先聲 明,我並非明光社成員,也不是教徒,雖然認識蔡志森,但他並不認識我,而本文亦未經明光社過目。只是,有鑑於「壹周刊」該記者以訪問為名,聲討為實,對維 護道德文明和持不同價值觀的人進行人身攻擊,東拉西扯、穿鑿附會,加上外圍的性解放思想已嚴重地侵蝕人類文明,故為此文,矛以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