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侵犯摧毀家庭幸福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9/2025

中年父涉性侵年幼親女 強姦非禮等5罪成 官斥卑劣可恥判囚13年

  (香港01. 18-9-2025)

一名45歲中年男子被控於2016至2023年間多次性侵犯親生女兒。案情指出,他在女兒6至8歲時迫使她觀看色情片、共浴及進行口交,後於女兒8至9歲時強姦她,女兒最終向社工揭發事件。被告此前曾因非禮親妹被判囚,此次再犯被高等法院法官重判監禁13年。法官斥其行為卑劣可恥,並指出受害者出現創傷後壓力症,有自殺念頭,需長期心理治療。被告最終因強姦、非禮等5項罪名成立而判刑。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曾呈上家庭相片和影片,試圖證明彼此曾有溫馨時光。然而,這種「幸福」與侵害並存的矛盾,正是許多家庭內性侵案件的特點,它使受害者陷入困惑,難以分辨親情與侵害的界線,甚至誤以為壓抑痛苦、保守秘密才是維繫家庭的方法。社會必須明確指出真正的因果關係:家庭破碎的根源,是施害者的侵犯行為,而非受害者的揭露。任何出於私慾的接觸,例如對方要求觸摸或觀看私人部位,令當事人感到呼吸困難、不安或想哭,都不是正常合理的。若無法分辨,應立即向其他可信的成年人求助。真正的家庭幸福,不應建立在受害者的沉默與犧牲之上。唯有通過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面對問題,包括積極尋求外界協助,才能實現真正不離不棄、且不帶傷害的關係。

相關文章

保護兒童免於遭受性侵犯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7/2025

香港社署數據顯示,2024年兒童性侵案達522宗,較10年前上升83%,佔整體虐兒案34.7%。受害者中,12-14歲女童佔228人,男童24人;更有9名5歲以下的受害幼童,最小僅0-2歲。施暴者背景呈現兩大警號,33.4%為同學/朋友/熟人,比較2014年佔26.3%,反映「熟人作案」風險上升;而16歲以下未成年施暴者10年增幅近10倍。 

調查揭露性侵受害者集中於12-14歲群體,顯現預防教育需提前深化。保護身體自主權、相處界線、常見性犯罪手法等知識,應提前在幼稚園或小學階段教導,讓兒童具備辨識威迫利誘及拒絕壞接觸的能力。數據顯示施暴者逾三成為朋輩或熟人,反映兒童須認知「加害者有可能是認識的人」。社會應教導孩童:若遭遇不當接觸後感到驚慌、害怕或不知所措,須立即向可信賴的成人求助,由大人介入處理。同時讓兒童明白,這是侵犯者的錯,而非自身責任。16歲以下施暴者10年激增近10倍,顯示青少年價值觀偏差與法治意識薄弱。明光社長期透過學校、家長及教會講座,以短片、遊戲、情境題、討論新聞等形式推動正確價值觀(如身體尊重、網絡安全、法律責任),歡迎各界與明光社合作,一起守護下一代。

虐兒案持續攀升 性侵10載飆8成

  (on.cc.26-6-2025)

性教育愈早愈好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2/05/2024

36歲的藥房銷售員多次強姦八歲的女兒,並且逼她替他口交。他否認兩項強姦罪、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出庭作供感到焦慮,深恐遭受父親的報復。心理創傷報告建議她接受持續的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輔導。被告不認罪使女兒需要作供指證,這讓她感到焦慮,無法上學並且曾有自殺的念頭。審訊裁定被告六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此種違背道德倫理的案件令社會各界都感到極度厭惡和憤怒,被告自私和愚蠢的行為禍害深遠,也對自己的女兒和配偶、親友造成了深深的傷害。

這類家庭成員的性侵案通常都比較隱密,難以被發現,當中亦涉及各種的價值觀,令人感到混亂和不知所措。學校裡的性教育課其實真的很重要,因為當中會教導學生保護和尊重身體的知識,例如「真正愛你的人,必然會愛護和尊重你的身體,不亂摸、不亂看」、「分辨好接觸和壞接觸」,也會教導學生理解安全和健康的人際關係,包括可信任及求助的大人。* 這範疇的知識極之重要,家長和學校愈早教導愈好,一旦學童不幸遇上壞接觸,至少他知道錯不在自己,能夠放膽向人求助,外界愈早介入,愈能減低當中的傷害。

 

參考資料:

〈36歲父姦親女囚15年 8年前事主8歲起被性侵 官斥喪盡天良〉。明報新聞網。2024年4月2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40423/s00002/1713805394009

*明光社網頁亦有相關的性教育短片及文章可供參考
https://www.truth-light.org.hk/concern/area/%E6%83%85%E6%80%A7%E6%95%99%E8%82%B2

回到:每週社關焦點

「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本計劃的重點項目是製作一套「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此遊戲卡適合家長、教師或小朋友身邊的成年親友與小朋友一同玩,讓小朋友在遊戲中學習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和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回應方法。每盒遊戲卡套裝包括了25張人物卡、25張動作卡、25張身體卡、17張回應卡和12張機會卡。另外遊戲還提供了三個不同主題的棋盤,分別是上學天、親子同樂日和校園生活,玩家需要先揀選其中一個棋盤,作為是次遊戲的棋盤,並將自己所選的棋子放在棋盤的起點。

遊戲可供二至六位玩家參與,每盒遊戲卡裡有六顆棋子,每位玩家可選一顆棋子。我們鼓勵家長或教師和小朋友一起玩,或者從旁協助,在玩遊戲卡時為小朋友提供適當的指引。第一位玩家先從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中,各抽一張,並將抽出來的三張卡組成一個情景。如果該情景是好接觸的話,玩家可以擲骰子決定棋子前進步數;如果是壞接觸的話,玩家則要抽取一張回應卡。如果回應卡的內容是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做法,玩家亦可擲骰決定前進步數;如果是不適當做法,玩家則需抽一張機會卡,並按機會卡上的指示行動。完成以上流程後,就由下一位玩家抽牌。棋子最快到達終點的為之勝出。

在進行遊戲時,家長或教師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可視乎孩子的年齡和生活圈子,決定適合的人物卡。如果孩子抽中的人物卡是他們生活上未曾接觸到的人物,可讓孩子重新抽另一張人物卡。而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組成的情景是以孩子的角度出發。例如孩子抽到「同學」、「輕拍」、「臀部」,是指孩子的同學輕拍孩子的臀部;如抽到「陌生人」、「向你展露」、「私人部位」,是指陌生人向孩子展露他的私人部位。

明光社

家長或教師可按遊戲卡組成的情景,詢問孩子此行為是否合適,再分辨它是好接觸還是壞接觸。好接觸是指令孩子感到開心舒服的行為,而壞接觸則是令孩子感到不舒服、不安、害怕、厭惡的行為。如果遇到一些未能明確分辨是好或是壞接觸的情景,則以孩子的感受來作判斷。

例如抽中「叔叔」、「檢查」、「私人部位」,情景就是叔叔檢查孩子的私人部位,這接觸是好是壞,視乎孩子的性別、叔叔與孩子的關係等等因素。如果孩子與叔叔關係疏離,這很可能是一個壞接觸;但如果叔叔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為健康理由而進行檢查,這就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行為。大人亦可即時詢問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對此感到不舒服,都可視為壞接觸。

家長或教師在遊戲過程中需留意孩子的反應和感受,如孩子出現驚慌、流淚、不開心、情緒低落等狀況,可暫時停止遊戲,溫柔地安慰孩子,並慢慢引導孩子説出感受和令他出現情緒的情景及原因。另一方面,如孩子對於明顯的壞接觸行為不感到抗拒,或認為該行為不是壞接觸,我們也要保持冷靜,並用溫柔的態度引導孩子說出他們的想法,了解他們是否曾經歷不恰當的接觸,並藉此教導孩子適當回應的方法。

如在遊戲中發現孩子曾經遇上壞接觸或性騷擾的情況,千萬不要責備孩子,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應保持冷靜。家長或教師可以先讚賞孩子,有道出事情經過的勇氣,溫柔地安撫孩子的情緒,並盡快陪同孩子尋找專業人士幫助,可聯絡學校老師或社工協助,如涉及非禮或強姦等性侵犯行為,需立即報警處理。

我們設計遊戲時加入不同棋盤,讓玩家鬥快到達終點,目的只為增加遊戲的趣味性,但要知道遊戲的輸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遊戲卡,在互動中向孩子作出解說,教導孩子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及正確拒絕壞接觸的方法,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技巧。

在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下,本社現免費派發「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給全港各小學和幼稚園,以及3至9歲兒童的家長,每間學校或每個家庭可獲贈遊戲卡一盒。有興趣的人士可透過以下QR Code進行登記。此外,為方便學校在課堂上的教學,我們已將所有遊戲卡和棋盤的檔案,上載到本社網站,歡迎老師在以下網頁下載、自行列印,以用作教學用途。有關遊戲卡的玩法等詳盡介紹,亦可在網頁中看到。

索取或下載

在此刊物或物品上/活動內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兒童事務委員會的觀點。

網上影視的守門人、導賞員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12/2021

編輯﹕謝芳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聖經新譯本》〈腓立比書2:4〉

電影、電視製作是一門藝術,透過鏡頭、剪接、聲音等元素,以不同的結構、風格來說故事。除了帶給我們樂趣以外,還可以有很多訊息,叫我們細思。每當我們說喜歡某電影、很不喜歡某劇集……我們能夠說出原因嗎?

培養欣賞眼光

筆者於明光社帶電影小組一段頗長的時間內,細味了一些電影,發現電影言之有物,除了有好的演員擔任角色外,劇本對白、主題結構、鏡頭剪接、符號運用、音效應用等不同技巧的配合,才能成就一部好電影。這些不同的部分都是值得我們欣賞的地方。

明白有時因為信仰的原因,會令信徒覺得某些類型的電影,如恐怖、血腥等電影就一定是不好的,要完全拒絶接觸。筆者自己也是膽小一族,很少會看鬼怪、恐怖電影,因為怕晚上自己一人在辦公室工作時會害怕,內心會有不平安。但近來,由於在學習藝術的課程中上了一科電影研究,除了研究低成本製作電影外,還欣賞了一些經典的鬼怪、恐怖電影。

除了要分析這些電影使用的技巧外,課堂也會發掘它們的主題與社會的關係。筆者發現很多被視為經典的電影,不單是因為拍攝技巧難度高、具創意之外,還會道出一些社會問題,反映被壓迫的一群的某些狀況,部分片中的怨魂或是以血腥殘暴手法殺害別人的角色,影片會漸漸揭示他們其實在社會中曾被歧視、被剝削工作機會或被破壞家庭,因而枉死、產生出殘暴的癖好或情緒問題,如電影《貞子》、《德州電鋸殺人狂》及《奪命狂呼》等。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的著作《詩學》中有提及悲劇(現我們解作「戲劇」)的「移情」、「淨化」和「教化」的作用。當觀看影片時,我們投入到角色處境中,感受到他的喜悅或恐懼,就是一種「移情」,可以說是一種換位思考;觀眾在觀看影片時,我們隨著劇情而與角色一同經歷,被喚起我們的憐憫與恐懼。而在觀看完結時,情感得到淨化(catharsis),或可說是種釋放,把緊張過後的情緒放鬆,歸回日常的生活。

而「教化」方面,好的影片也會有其倫理道德,如好人得到好報,惡人最終奸計未能得逞,令觀眾心中得到安慰;又或當惡人得不到懲罰,觀眾為被害者著緊或感到遺憾,也可能正顯出我們對社會某些狀況顯得無奈。

我們在觀賞後,會不會繼續細思影片與我們生活的關係?它的內容象徵甚麼?喻意甚麼?如可以在觀賞後繼續閱讀一些資深影評人的文章,也可以是一份增進電影分析力的功課。

影視「守門人」及「導賞員」

然而,對於在家中有小孩子的家長來說,就實在不應該把家中訂閱的「網上影院」(即網路隨選串流影片服務)的使用「中門大開」,任由未成年的子女選取網上的影視作品來看,因為不是全部有「意義」的影片,都可以給心智未成熟的觀眾看。他們可能未想到其深層意義時,就已經因為模仿其行為而受到身體及心靈的傷害。

當家中有未成年的孩子,家長就應該要當個影視「守門人」,在帳戶中管理個別使用者的年齡分級設定,以防止子女在帳戶中搜尋不合他們年齡觀看的影片。亦有服務供應商細心到可以讓家長輸入個別的內容、不當的電影或節目,就算他們合年齡看,也不能自己隨意點選就看到。

不過,就算你盡力的去阻擋網絡上的訊息,也未必能完全阻隔。孩子可以從朋友、同學中知道一些很流行的節目或電影,如韓國劇集《魷魚遊戲》,就算家長在帳戶做了年齡限制,但也難提防孩子們會有其他渠道看到片段,或者在同學之間有他們的方法去分享。

要成為孩子們影視的「導賞員」,或許家長真的要抽空去看看現時電視或網上的節目,多角度去思想為何它們會如此流行,以免和孩子們「冇偈傾」。影片的製作方式、反映的社會文化和問題、人性光輝和黑暗、角色面對的困境、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否道德、人物關係與劇情是否真實或過於誇張等,都是很好的傾談材料。若孩子真的看了他們不該看的影片,也不必過分責備,畢竟好奇心是人性,倒不如趁機和他們開展對話,談談人生百態,並了解彼此的內心世界。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3-12-2021

讓小孩學習如何回應陌生人的提問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家長帶著孩子外出時,可能都經歷過旁邊有陌生人主動跟孩子閒聊,這其實是個好機會,可讓孩子體驗和不同的人去相處,但有時閒聊的內容過了界線,會令家長覺得不舒服。如果家長能預先教導孩子分享的界線,就能避免孩子向陌生人暴露過多的資料,本文嘗試就這些情況,作出一些建議。

訂立談話內容的界線

絕大部份的人都喜歡和小朋友傾談,因為小朋友總是會單純地回答問題。若大家閒聊的話題都是「用眼睛就看得見的」,例如以公眾地方、大家都有機會接觸到的物件為談話中心,這都會是不錯的話題。例如一位作夏日打扮的小朋友,旁人問他是否要去沙灘、喜歡在沙灘做甚麼、在沙灘會看見甚麼、會否執拾貝殼等等,這些內容都是以向公眾開放的沙灘作為談話中心,當中提及的都是大家能自由接觸到的物件,這樣的話題是很恰當的。相反,若問及的都以小朋友本人或其照顧者為重點,例如以小朋友的背景資料來作話題,就不是一個合宜的話題了。

家長需要及早教導孩子訂立談話內容的界線,讓孩子掌握如何平衡「正常社交」與「保護個人資料(私隱)」的技巧,並且作出合宜的回答。成年人之間的閒聊內容,大家比較容易有共識,凡涉及個人資料,除非本人主動提起,基本上彼此都不會多問,以免令對方感到被冒犯或不舒服。其實相同的原則也可以用作教導孩子,若談話內容涉及孩子或其照顧者的個人資料,例如所讀學校、年級、住址、全名、家裡同住的人、父母在哪裡工作、父母的電話等,家長應教導孩子不要將這些資料告訴對方,家長可簡單說明壞人會利用這些資料來做壞事,例如到孩子就讀的學校,訛稱是代替家長來接孩子放學,這便會造成危險,家長應讓孩子明白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性。

為孩子設計「私人袋」和「公開袋」

家長不妨透過遊戲來教導小朋友,例如可以和子女把各樣的資料圖案畫在小卡片上,畫上電話代表爸媽的電話號碼、畫上房屋代表地址、畫上太陽眼鏡代表沙灘等等。家長請先預備兩個袋子,然後和孩子一同設計「私人袋」和「公開袋」,在「私人袋」上畫上家人的樣子,並在「公開袋」上畫上任何人的樣子。家長要教導子女「私人袋」的內容只限和家人分享,其他人就可分享「公開袋」的內容,然後邀請子女自行把小卡片放入「私人袋」或「公開袋」,這樣家長就更容易掌握子女是否明白分享的界線,並作出相應的教導。

孩子一旦遇上成年人不合宜的提問,他們普遍會因著成年人的權威,不知怎樣拒絕回答,壞人甚至會用歪理來誘騙、恐嚇孩子,例如說「乖的孩子都會回答問題」、「你不告訴我,我很不開心。」父母未必每分每秒都在孩子身邊,所以請家長必須預先為孩子準備答案。我們可以這樣教導孩子:「不好意思,小朋友不應回答私人的事」、「你可以問我爸爸/媽媽」,然後立即轉身離開,並告訴信任的人。這樣既能培養孩子誠實的品格,也能保護孩子,避免個人資料外洩。

成年人應主動保護兒童的個人資料

我們以家長的身份去看陌生人搭訕的情境,會因為對方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索取資料而感到反感,但有時我們卻不自覺成了這樣的陌生人。成年人要警惕自己的提問,尊重對方的個人界線。此外,我們無法知道在場的其他人會否立心不良,因此為了保護兒童,就算是兒童主動提起他的個人資料或行程,我們也可簡單地說:「你的私人事不用告訴我了,謝謝你」,然後引入另一個合宜的話題,這樣既能保護兒童,也能讓在身旁的子女明白私人的事毋須公開地提起。

有些父母愛子心切,凡事都想為子女擔當和回應,所以總會搶先回答別人的提問,這或會令子女在人際關係上表現過度畏縮和迴避,長遠來說影響其自信心。另一方面,部份父母卻過早放手不理,把保護個人資料的責任壓在子女身上,甚至在事後責怪子女:「我已經教過你,但我聽到剛才你把地址告訴陌生人」,這樣說不但無補於事,更會令孩子內疚和自責。

我們都希望子女健康地成長,幫助他們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是必需的,子女也需要時間去練習。就算我們已教導過子女如何合宜地回應旁人的提問家長也應在一旁小心聆聽、細心觀察,在有需要時應立即主動介入他們的對話,例如說:「這個我們不方便回答」。當子女提問或回答得體,父母應具體讚賞孩子有留心聆聽其教導,也懂得尊重別人的界線。只要家長願意耐心的教導子女,必定能看到他們漸漸成為一個進退有度的人。

資料庫

當孩子遇上問題時

孩子面對陌生人的提問一時不知所措,父母看見孩子窘態畢露,一時心急代答也是人之常情,不過有時家長也得忍一忍,避免過度介入,引發孩子過度依賴。有教育工作者就建議,父母需要成為觀察者,保持耐心、與孩子同步同調。家長得重視孩子的成長過程,而不僅僅是他們有沒有達到目標。有時家長只需要在孩子身旁表達支持,比實際有所作為更重要。若發現孩子真的遇上了無力解決的難題,家長當然可以適時介入,提供支援,但原則是介入的程度愈少愈好。家長可以先給予一些建議,鼓勵孩子去實踐,並提供情感上的支援,讓孩子有勇氣作出嘗試。[1]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蘭絲柏芮〔J. Lansbury〕:〈「幫助」和「過度介入」有何不同?——這樣做培養自信,並強化親子之間的連結〉,愛.兒.學,2019年6月8日,網站:https://love-parenting.com/what-is-the-difference-between-helping-and-over-involving/(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Janet Lansbur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elping and Hovering,” Janet Lansbury elevating child care, last modified August 18, 2016, https://www.janetlansbury.com/2016/08/the-difference-between-helping-and-hovering/.

保護兒童 加強各界的意識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7/2021

2018年五歲女童被虐殺事件轟動全港,引發社會對保護兒童的關注。明光社於今年6月25日舉辦了「保護兒童 加強各界的意識」的網上講座,邀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律師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總主任蘇艷芳姑娘任分享嘉賓,探討相關法例及了解前線社工所面對的挑戰。

強制舉報機制需要配套資源

明光社

張達明律師指現行法例因技術原因,有些虐兒案件只能以刑罰較輕的《侵害人身罪條例》來控告施虐者,如施虐者可能多於一位,當中還有旁觀者,他們可能是與受虐者同住的父母,在沒有足夠證據去證明誰是真正的施虐者及他們是否共同犯罪的情況下,即使受虐者死亡,亦只能以《侵害人身罪條例》提控。張律師指他基本上支持引入「沒有保護兒童罪」以堵塞法律漏洞,因為它只針對施虐者及袖手旁觀的家庭成員。惟他認為加重刑罰對虐兒父母的阻嚇性不大,反而家庭教育才可改善虐兒情況。

對於強制舉報機制,要求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人士如發現懷疑虐兒事件就必須舉報,張律師認為在實際執行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前設,就是需要足夠資源配套去跟進,包括有足夠的專業人士去分辨是否需要介入個案,如沒有足夠資源作跟進,恐怕只會弄巧反拙,亦有可能會出現大家為求自保而大量舉報的情況。此外,張律師認為政府可考慮成立兒童事務專員,設立有關的法定架構,就兒童權益,作統籌的工作。

社工的難處

蘇艷芳姑娘分享到,學校社工透過觀察,如學生身體上有傷痕、情緒低落、與人相處的表現,發現虐兒個案,並指很多時是老師發現學生有異樣然後告訴社工。一旦有個案要跟進,學校社工需要按指引去處理,並與不同部門或人士合作。

蘇姑娘表示與學校合作時會遇到一些困難,如學校擔心家長的負面反應並投訴,或校方有時只希望作簡單處理。她指有時老師致電家長查詢,只要求家長不要再虐打兒童,但忽略了事件的經過,這會令他們錯失了機會去了解事件,有時甚至可能因老師通知了施虐者,令他或會遷怒於兒童;蘇姑娘指聯絡家長的策略是需要多作部署的。另外,當事件涉及同校學生之間的欺凌,校方都會擔心影響校譽。蘇姑娘也分享到與父母協作時的情況,如果子女被其他人虐待,有的父母想低調處理,有的則不然,彼此看法都不同。如父母其中一方是施虐者,社工跟非施虐者討論事件時,有的家長會不想張揚,社工便要花時間去作解釋。

蘇姑娘認為在職培訓對前線社工來說是很重要的,包括經驗分享、分辨個案等,這些都需要很多資源配合。她認為家長及公眾教育是很重要的,例如同學之間見到對方身體上有傷痕,懂得尋求社工及老師的幫忙。

收看足本講座

家庭成員的身體界線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3/2019

社會各對家成員之間有關性罪行的新聞,例如哥哥非禮妹妹、父親強姦親女或父親與智障親女「模擬性交」等,均極度反感和難以理解,這類事件為社會所不容。有受害者精神大受打擊,甚至視入住精神病院宿舍為解脫[1] 復原之路漫長有曾幫助性侵受害人的社工指,家庭內的兒童性侵比起其他性侵有更大的隱蔽性,亦較難處理,受害者往往長大一點才知道不妥並首次作出反抗。[2] 這些案件讓我們看到,當家庭成員間應有的身體界線被瓦解,傷害也會隨之而來。

家庭成員應有的道德界線

其實,家庭成員之間應確立清晰的身體和情感界線,以下幾點值得留意:

  1. 幸福的家庭成員關係必須合乎道德倫理,以社會所接受為基礎
  2. 家庭成員的身份和情感界線是與生俱來,固定不變,不論是出於自願或強迫,某家庭成員的身份不會因為他的離開,改由其他家庭成員代替,例如父母之間的男女之情,絕不會因為母親離開而由女兒代替
  3. 任何形式的性接觸只限於父母之間,包括身體上的性接觸(如性交、口交、愛撫等)和思想上的性接觸(如性幻想)
  4. 除父母以外,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絕無空間發展男女之情,更遑論情慾,無論是在身體或思想上,例如兄妹之間,即使彼此覺得極其投契,均只屬兄妹之情
  5. 父母應尊重子女身體的獨立性,不能出於權威或溺愛而任意觸摸;子女也應明白合宜的身體界線,這有助維繫安全和健康的家庭關係
  6. 儘早安排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分床睡覺,並遵守睡覺守則,包括睡覺期間不可隨便進入別人房間及上別人的床
  7. 為免產生誤會,可透過說讚賞的話、禮物有質素的陪伴和服務行動,來表達對親人的愛[3]

甚麼是合宜的身體接觸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發表有關身體接觸的研究顯示,人際關係中,即使親密如父母與子女,或兄弟姊妹之間,有些身體界線是不能逾越,否則會令對方感到不安和反感。[4] 參考Desmond Morris的「親密關係12階段」表,[5] 家庭成員可檢視彼此接觸的狀況,並一起訂立合宜的身體界線。本文把親密關係的12個階段劃分為三個類別:

第一類的接觸:適用於任何家庭成員,有關接觸以溝通為重點,包括眼望身體,互相注視,聲音傳達。

第二類的接觸:以雙方感到舒服自在為原則,包括吻臉、牽手、搭膊頭、甚至擁抱。父母為防止年幼子女走失,在路上拖著子女的手是有需要的,若子女長大後仍願意與父母牽手也是一件美事。不過,若任何一方對這些接觸感到不舒服,可改以輕拍膊頭和拍拍手背來表達關心。

第三類的接觸:僅限父母之間。此類接觸為表達男女之情,容易激發性慾,不應在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發生,例如接吻、偷窺對方裸體、以手接觸及撫摸敏感部位(如胸部及性器官)皆極不恰當,至於性交更是嚴重罪行。

父母必須以身作則

法官陳慶偉在審理一宗父親多次強姦女兒的案件時,嚴正指出父親的天職是愛錫、保護子女,令子女不用受到不必要的傷害。[6] 高院暫委法官陳仲衡在審理一宗父親強姦13歲女兒的案件時,曾嚴斥被告妻子,指她為丈夫所撰的求情信中只關心家庭經濟問題,多於女兒福祉。[7] 可見社會人士普合理地期望父母首要責任是子女,維護親子間的信任,以免他們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這遠高於經濟考慮。因此父母應以身作則,遵守合宜的身體界線。

幸福的家庭是藉由家庭成員共同努力,互相尊重而建立,故此毋須任何成員犧個人尊嚴或付出身體去維繫。家庭成員透過合宜的身體接去表雙方均會覺得安全和舒服。相反,若是於權威或出於恐懼,這些接便不是愛的表現。當不幸事件發生了,也許有人覺得難以面對而選擇沉默,有人則默默承受來維繫家庭完整。但傷痛既已出現,惟有儘早舉報侵犯者,惡行才能止住。侵犯者若能透過輔導改過自身,便能以尊重的心修補家庭關係。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啞忍只會帶來更大的悲劇。

由關注婦女權益的團體與大學聯合進行的「法庭內望:從法官的總結詞看強姦案件的審判與迷思」研究,研究團隊提及,在女童長期遭家人性侵犯的個案中,受害人雖與家人同住,但卻沒有受到保護,往往要待學校或警方介入,甚至由受害人長大後自行報警,性侵害才能停止,因此研究團隊在報告中建議:「其他同住家人沒有阻止侵犯行為,等同容讓性罪行發生,因此應該考慮要『容讓兒童受性侵害而又沒有阻止的成年人』負上法律責任」。家庭成員或許因各種限制未有伸出援手,導致社區內潛伏隱藏個案,社會各界應積極考慮此建議的可行性,更有效地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傷害。[8]

 

(本文原載於第125期〔2019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父非禮女兒舌舔敏感部位 判囚26個月 官斥視女兒為泄慾工具〉,《明報》,2017年3月1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70313/s00001/1489381402407/父非禮女兒舌舔敏感部位-判囚26個月-官斥視女兒為泄慾工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2] 余婉蘭:〈【不察覺的陰影】被父性侵 長大後混亂迷失:男仔想要就迎合他〉,《香港01》,2017年1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知性女生/129893/不察覺的陰影-被父性侵-長大後混亂迷失-男仔想要就迎合他(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3] Gary Chapman, The Five Love Languages: How to Express Heartfelt Commitment to Your Mate (Chicago: Northfield Publishing, 1995); “The Five Love Languages,”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1, 202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Five_Love_Languages.

[4] Juulia T. Suvilehto et al., “Topography of social touching depends on emotional bonds between humans,” PNAS 112, no. 45 (November, 2015): 13811–13816, https://doi.org/10.1073/pnas.1519231112.

[5] Desmond Morris, Intimate Behaviour: A Zoologist's Classic Study of Human Intimacy (New York; Tokyo; London: Kodansha International, 1997);Jenny Hansen, “The 12 Stages of Physical Intimacy – What Are They?” SOCIAL AUSTIN(以上網上資料已遭移除);蔡宜倩:〈為自己做個美好決定 兩性交往的健康界線〉,基督教今日報,2014年9月5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00652e597d114dfac38a334d9499dedea8ddc2a6(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6] 〈七旬保安三度姦親女判監18年 官斥違反倫理令人極反感〉,巴士的報,2018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707477-七旬父三次強姦親女判監18年-官斥違反倫理令人極(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7] 〈子面前姦13歲女獸父囚10年半〉,《東方日報》,2017年8月23日,網站: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823/00176_040.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

[8] 吳惠貞、梁麗儀:《法庭內望:從法官的總結詞看強姦案件的審判與迷思研究報告》(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2007),頁58。

曖昧、調情與性騷擾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1/2019

圖片來源:YouTube (Mrdaft, “Baby it’s cold outside” )

去年聖誕節,外國#MeToo風潮因為兩件流行文化的事件有一些炒作。首先有傳統聖誕歌“Baby it’s cold outside”[1] 被指有#MeToo情節,所以在外地一些電台被禁播。[2] 另一件事就是在平安夜當天,因為涉嫌性侵而未能繼續參演由Netflix製作的王牌電視劇《紙牌屋》的奇雲.史柏西(Kevin Spacey),發出一條短片,他更運用了與他在該劇的角色Frank十分類似的表達手法,[3] 暗暗地表達自己對控罪以及因此而沒有機會再拍《紙牌屋》的不滿。

兩件事件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家都是在談論一件好幾十年前發生的事,然後企圖用今日的眼光去閱讀和分析,以致得到新的結果,並用新的結論去追溯以往的一切。顯然幾十年前女權未有發展到今日的地步,女性自主的概念甚至仍然未在主流社會出現,男士在性和親密的身體接觸作為主動,是當時的文化場景下給予男性的獨特行為模式,有時也是責任,女士一般只會採取被動的角色,否則會被標籤為放蕩。

但今時今日應該很少人再抱持這樣的價值觀,女性自覺擁有身體自主權,可以控制和決定自己的身體,所以男性在親密接觸時需要發出邀請,要有女性的認同才可以開始接觸。惟這種「同意」的概念顯然是今日才如此強調的,以往的調情和曖昧彷彿是「沒有反對就等於OK」,半推半就反而是個常態,因為要開口說好才開始有身體接觸,反而失去了所謂的神秘、曖昧,更令女性失去所謂的矜持,所以當時很少女性會願意說不,寧願用更委婉的方式推卻,要麼就是半推半就的接受了。過往的做法不一定對,但要改變亦需要有一個教育過程。

可見,#MeToo運動影響的,根本不只是一個社會政策,而是深入到個人的人際關係的層面(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所以性教育的課程,如果不深入淺出地教兩性相處和合宜的身體界線,如何尊重兩性的身體,而只著重教導安全性行為,這樣類似的性騷擾,甚至性侵犯事件,只會因著大家沒有足夠的意識和警覺而繼續出現。

 

[1] Mrdaft, “Baby it’s cold outside,” YouTube, accessed January 11, 201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FJ7ie_yGU.

[2] Amelia McDonell-Parry, “‘Baby, It’s Cold Outside’: A Brief History of the Holiday Song Controversy: Ah, December. Snow, gifts and the unending debate over whether a 1944 song is actually about rape,” RollingStone, December 13, 2018,   https://www.rollingstone.com/culture/culture-news/baby-its-cold-outside-...;〈【附歌詞】經典聖誕歌Baby It's Cold Outside 美國一電台禁播:疑暗示約會強姦 (23:32)〉,《明報》,2018年12月2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國際/article/20181202/s00005/1543762442851/【附歌詞】經典聖誕歌baby-it-s-cold-outside-美國一電台禁播-疑暗示約會強姦(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月11日)。

[3] Alissa Wilkinson, “Kevin Spacey released a bizarre video evoking Frank Underwood, apparently to defend himself,” Vox, December 24, 2018, https://www.vox.com/culture/2018/12/24/18155150/kevin-spacey-sexual-assault-arraignment-frank-underwood-youtube.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6-1-2019

向兒童性侵犯說「不」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 註冊社工 | 中國神學研究院基督教研究碩士(主修婚姻及家庭輔導) (編輯﹕謝芳)
20/12/2017

教養孩童走他當行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會偏離。《聖經新譯本》〈箴22:6〉

近日,由外國影星至本港運動員呂麗瑤所帶起的網絡標籤「#MeToo」,在社交媒體瘋傳,令人再次關注性侵犯事件,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本港於2011-2015這五年間,每年約有三百宗新呈報兒童被性侵犯案件,佔整體虐兒案逾三成,是繼身體虐待後排第二,情況非常嚴重,值得社會各界一起探討如何更有效保護兒童。

兒童性侵犯是指一切透過武力或非武力方式欺哄、討好、誘惑等等,侵犯者透過與兒童性接觸,達致性方面的滿足,這些性接觸包括:有身體接觸的行為,例如:性交、手淫、口交、肛交、愛撫、親吻等;亦包括沒有身體接觸的行為,例如:向兒童裸露下體、吩咐兒童露下體、拍攝兒童裸照、強迫兒童看色情影片或刊物、強迫兒童觀看成人性交行為等等。

 

兒童可能受到性侵犯的徵兆

  1. 身體反應﹕如下體經常痕癢、紅腫或發炎,經常發惡夢以致難於熟睡等。
  2. 心理及情緒反應無緣無故哭及害怕,個性由樂觀開朗變得憂心忡忡或神經質,自我形像低落,常覺得自己沒有價值,經常無故緊張及焦慮。
  3. 社交行為的轉變﹕呈現社交退縮行為,對一切接觸人的活動都抗拒。

這些轉變都可能是受到性侵犯的後遺症,值得家長特別留心。兒童受到性侵犯,對他們的成長帶來極大的影響,家長應盡量提早為子女提供家庭性教育,提昇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

 

家庭性教育 刻不容緩

兒童受到性侵犯,對他們的生理、心理及人際關係都會帶來深遠的影響,但是,兒童性侵犯是防不勝防的,很多研究均證實75-90%的受害者是被認識及信任的人所侵犯,侵犯者可能是他們身邊的人物,作為父母未必可以時時刻刻在子女身邊保護他們,因此,盡早為子女提供性教育顯得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升子女的自我保護意識,另一方面可以幫助他們遇到性侵犯時懂得如何尋找幫助,更可以為他們奠定良好的戀愛拍拖態度,為將來的婚姻作準備。

性教育應從何說起,應由誰教和教甚麼,不同年齡的子女又有何分別;以至父母如何分工,都有很多探索空間。要在家庭推行性教育,父母的態度非常重要。中國人基於傳統觀念,很少提及性,其實,性教育是家長與子女一起成長的過程,隨著子女成長的不同階段,按需要逐步引導子女建立正確的自我形象、兩性關係、愛情觀及人生觀,引導他們思想,如何在各種人際關係中做合情、合法、合理和適合自己年齡的決定,訂立適當的身體界線,做個既自愛又愛人的人。建議家長可以由認識自己的身體、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分辨合宜及不合宜的身體接觸、訂立親密界線及預防網上色情騙案等等,這樣子女不但懂得保護自己免受傷害,亦能幫助子女有健康的個人及社交生活。

 

認識自己的身體

父母可以和子女一起閱讀有關生命起源的圖書,幫助他們了解生命來源及人體基本構造,並且讓孩子知道,人主要分為男性和女性,從他們的性器官便知道自己是屬於男性或女性。父母要教導孩子使用和自己生理性別一致的廁所,這亦有助子女確立自己的性別身分。夏天來臨時,父母帶子女去買泳衣時,可加強教導他們男女兩性的不同。一般來說,女孩子外顯的性器官包括乳房和陰部,因此要穿泳衣和泳褲;男孩子的性器官是陰莖/陽具,則要穿泳褲,目的在保護這些私人部位。

 

提昇自我保護意識

首先必須強調,任何情況下性侵犯兒童都是侵犯者的錯,但為了保護自己,我們亦須盡量減低被侵犯的機會,包括衣著及環境,盡量減少穿著超短裙/褲,避免單獨一人,有些高小學生會自行返放學及參加活動,家長應盡量減少子女單獨出入的可能性,盡量安排有人同行,入夜後或地方太偏僻,家長最好能親自接送。而在子女成長過程之中,會有不少與導師、教練或補習老師接觸的機會,家長亦必須留意,包括避免子女單獨與對方在自己或對方家中相處,盡量要有家長或家傭陪同;教導子女向不適當的身體接觸說不;以及有懷疑時立即通知家長。

另外,在學校生活中,子女有很多機會與同學接觸及合作,家長要教導子女如何與同性及異性相處,懂得尊重兩性,學習建立同性及異性友誼,亦要訂立兩性接觸時的身體界線,避免不清不楚的曖昧關係,以及當有人越界時,要告訴老師或父母。

 

分辨合宜及不合宜的身體接觸

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必定會與人接觸,因此家長要教導子女分辨健康及不健康的接觸,以致他們不會過度敏感,將一些本來是健康的接觸誤以為是性騷擾或性侵犯,這樣將嚴重影響他們的社交生活及人際關係。家長的首要任務是保護子女,家長要鼓勵孩子如果懷疑遇到性侵犯,可以告訴父母,最重要是成為子女可信任的人,因此,良好的親子關係非常重要,當子女向您提及受到性侵犯時,父母的陪伴、用心聆聽、關心及明白便顯得非常重要,應給予信任的回應,鼓勵子女將事件的經過詳細告知,有需要時,家長可報警求助,切勿因家醜不想外傳而冷對待,這樣不但令侵犯者逍遙法外,更是對子女的傷害,令他們再發生不幸事件時,覺得父母不相信或幫不了他們,而不告訴父母。

 

避免接觸色情網站

現時大部分學生都會有智能手機,在網絡上搜尋資訊既快又多,對學習有一定裨益,只是網絡世界多彩多姿甚有吸引力,要求只有幾歲或十多歲的青少年有節制地上網,似乎有點不切實際,處於青春期的子女,對性非常好奇,會嘗試於網絡上獲取性資訊,但網上有很多孌童癖的人士會用不同方法,引誘兒童為他們提供裸照,因此,家長不但要提醒子女不要將自己或其他的裸照/影片上載於互聯網,絕對不要應陌生人的邀請見面,避免受到傷害。

沉迷上網已成為新的青少年問題,令家長非常頭痛,筆者有三個建議給各位家長﹕(一) 盡量延遲給予智能手機;(二) 起初只提供最基本的電話通訊計劃,待升中後才逐步提供有限度的數據用量;(三) 訂立上網時間及要求。

 

家、校、法互相配合,加強保護兒童

要有效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必須家長、學校、公私營機構、執法人員及社會人士共同合作,以及在法律上加強保護,現時已有性罪行查核機制,任何向機構或企業(例如學校、殘疾人士院舍、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如泳會、球會、音樂中心等)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準僱員,可向警務處登記,供準僱主查核,由於機制屬自願性質及以及只針對新僱員,長遠應考慮將機制改為強制性及涵蓋現有僱員,以杜絕曾干犯性罪行人士透過工作接觸兒童,另外,有關機制並不涵蓋私人補習導師及志願工作者,家長在聘請補習老師時需要加強保護子女的意識,如補習時,安排在大廳較房間內好。

 

家長可以和子女一起分辨下列情況是否性騷擾/非禮/性侵犯

  1. 趁人不備時,襲胸或摸臀
  2. 故意碰觸、撫摸你身體
  3. 偷窺、偷拍、暴露性器官
  4. 玩籃球時,不小心碰到胸部
  5. 跑步時跌倒,撞到同學的臀部
  6. 邀請你一起看電影《星球大戰》
  7. 邀請你一起看有男女性行為的電影
  8. 女同學手拖手一起去洗手間
  9. 觸摸你的性器官
  10. 要求看你的裸體
  11. 要求你看他的性器官
  12. 強吻你
  13. 上課時,老師講解及播放男女的生理結構圖
  14. 小息時,同學取笑您的身材
  15. 迫你看令你覺得不舒服的色情刊物或影片

 

答案: 4,5,6,8,13”否”, 其他都”是”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20/12/2017

影響力強大的#MeToo運動

郭卓靈 | 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2/2017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在「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事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這個「#MeToo 」標籤,女演員Alyssa Milano鼓勵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被性侵犯的經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有不少人,包括知名人士、男性,都曾遭受過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傷害。

 

這標籤牽起的漣漪更是國際性的,不少各地名人、政黨議員也相繼被揭發曾性騷擾拍檔、下屬,侵犯者因此要道歉、甚至失去名譽及群眾的支持,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曾被性侵犯的受害者見到其他的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來,自己都可以打破沉默站出來指出罪行,並放到社交平台上發佈,其影響力真的一發不可收拾。

 

對於被侵犯者,或目擊案件者,我們一向都認為不要啞忍,要告訴可信靠的人,甚至報警。而對學生來說,他們可能還年幼,未必會有膽量去揭發事件或說出來,家長、老師、社工或朋友當察覺受害者的情緒、行為有異,都可以關心他們,鼓勵他們把發生的事件說出來,並將侵犯者繩之於法。

 

能夠站出來說自己曾受傷害,是一種勇敢的表現,但究竟要在哪裡說出這些經歷?說多少?面對著可以信任的人或執法者,我們當然建議可以勇敢地直說一切,讓自己的傷害、不快、被侵犯經過,可以被了解、記錄,令侵犯者得到相應的懲處,自己的傷口不用自己獨自承受,這當然最理想。

 

勇敢站出來抵制性騷擾及性侵犯的事件,阻止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是值得欣賞的。但互聯網、社交媒體,在這個公眾平台說出自己被侵犯的經歷,情況就好像拿著一個「大聲公」,向公眾說出一些極隱私的事,這些聽眾/觀眾什麼人都有,既有心地善良的,也可能有惡毒心腸、落井下石的人,真的不知道會收到怎樣的回應,部份網民未必會如你的朋友般會關心、幫助、體恤你的難處及情緒,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或批評可能會對受害人做成二次傷害 (因為FB產生的控訴力愈大,對自己的殺傷力亦可能愈大),因此,互聯網並非一個理想的地方去詳細公開受性侵犯的經歷。

 

即使受害者們認為在網絡上公開說出「#MeToo 」面對過去的傷害並無不妥,也實在沒有必要把受侵犯的經過在社交媒體中說得巨細無遺,免得被人任意消費。

而作為網民,如見到有受害者站出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分享,無論分享得多與少,也不必去追問太多或作出推敲,甚至群起去欺凌被指為性侵犯的人,對性侵犯者最好的懲罰就是將其繩之於法。我們應該鼓勵受害人去尋求警方或可信賴的人協助,讓埋藏在心底的傷口可以平復,讓事情可以早日告一段落。

 

據網上資料,這場運動已伸延至世界多達八十多個國家,希望藉著這運動讓大家了解性騷擾、性侵犯事件可以在任何地方發生,不能無視事件對人的傷害,亦讓人有勇氣去指出罪行。而不同的機構、各地的政府部門都應開始正視問題及改善措施、政策,對各方都能作出保障,不再容讓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5-12-2017

建立正確意識 支援性侵受害者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05/2016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坊間普遍存在一種「指摘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的觀念,認為受害人受到侵犯是因為衣著暴露、夜歸、或醉酒的緣故,讓受害人不敢發聲及求助。此等對受害人武斷的指責及批判,可視為性暴力的延伸。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在2015年公佈「教會內性騷擾及性別意識調查」結果,一成受訪者認為「性騷擾的發生應歸咎受害者的衣著或姿態過份性感」(11.8%)、「性騷擾的發生應歸咎受害者的警覺性不足」(10.8%),以及「性騷擾只是受害者對他人的反應過敏」(7.3%)。由此可見本港一些信徒仍存在「指摘受害人」的觀念,對預防性騷擾的意識不足。

不論辦公室、學校或教會,均有機會發生性騷擾或性侵犯事件。要提升防範性侵犯的意識,支援受害者,幫助他們走出被性侵犯的陰霾,其中一個重要的態度就是不要妄下判斷。

與孩子在遊戲中學習性教育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11/2015

小朋友的腦袋充滿各種對性的疑問,每當向父母發問時,常常會令父母面有難色。為此,明光社在本年暑假一連兩個週末(8月22及29日)舉辦了兩堂親子性教育工作坊,讓父母與子女一同透過遊戲學習性知識,建立正確的性觀念,與此同時亦能增進親子間的關係。

小朋友最常見的性疑問就是:我從哪裡來?今時今日家長已不能再以「石頭爆出來」、「街上執回來」甚或「長大後自然會知道」等答案來迴避子女的好奇心,但要正面地作出解釋又會感到難以啟齒。此外,兒童自我保護的意識不足,身體界線模糊,有機會成為性侵犯的受害人也懵然不知。而且,他們亦要學習男女間親密界線,提防因友好的關係而作出越軌的行為。因此,我們將親子性教育工作坊的主題定為「我從哪裡來」及「學習身體界線」。

我從哪裡來?欣賞生命的奧秘

「我從哪裡來」的答案不應止於父母間的性行為,而是生命由精子與卵子結合,再發展成嬰孩的整個奇妙過程。講員先向小朋友講解男女身體的差異,並介紹精子卵子的產生,然後再進行一個簡單地呈現精子卵子結合過程的小遊戲:男孩女孩分別尋找Y精子或X精子的紙卡,以最快速度奔向手持X卵子紙卡的媽媽的懷抱。遊戲過後,小朋友亦在講員解說下專注地觀看一段胎兒成長的短片,不時興奮地指著畫面大叫「那是眼睛」、「那是心臟」、「他是男仔」。小朋友從遊戲及短片中學習到生命誕生的可貴,及正面看待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是上帝看為好的。

認清身體界線 學習保護自己

在另一堂工作坊上,小朋友再從遊戲中學習身體界線的重要。小朋友進行簡單的「包、剪、揼」遊戲,勝出一方可要求觸摸落敗一方的身體不同部位,但落敗一方則有權接受或拒絕對方的要求。他們願意讓人觸摸頭頂、手背及肩膀,但明確地拒絕別人觸摸「屁股」、「腋下」、「奶奶」、「何B仔」等。遊戲幫助小朋友明白身體是自己的,沒有他們的同意,任何人也碰不得。講員亦教導小朋友如何拒絕別人提出觸摸身體、脫衣服、拍裸照,甚至發生性行為的要求。小朋友與父母在這個輕鬆的環境下,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及尊重別人的身體,避免不恰當的親密身體接觸,建立健康及良好的友誼。

性教育由家庭開始,父母起初或會感到尷尬及無所適從,但只要努力嘗試,必能為子女的成長帶來極大的幫助。

 

保護兒童 停止傳閱懷疑色情照片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17/09/2015

本年度香港書展已經閉幕,相信當中最能引起話題的書籍一定是以六歲女孩為主角的寫真集。「寫真」原是日本漢字,意指「相片」,對象可以是人像、動物、風景及建築物等,所以寫真集只是相片集而已。無奈香港歷年來出現眾多以性感女生為主題的寫真集,才讓人有「寫真集就是性感不雅」的感覺。可是,該本兒童寫真集中卻刊出兩三張被指有「兒童色情」成份的相片,最終出版商將書本落架,警方其後介入調查。

坊間已有大量文章就那些相片是否「兒童色情」作了深入討論,在此不贅。當該寫真集在書展開售後,書中幾張相片讓人感到不安,被指為「兒童色情」,有關當局亦收到市民的投訴,接著那幾張相片霎時在網絡上廣泛地流傳。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印刷、製作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八年;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亦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如果那些相片最終被判為「兒童色情」,那不止出版社違法,當天在網絡上瘋傳相片的人,也同樣干犯了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的罪行;至於仍然管有那本寫真集,及在電腦或手機中仍藏有那些相片檔案的人,則犯了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法律,同樣有機會被刑事檢控。

筆者執筆之時當局尚未為相片是否構成「兒童色情」下定論,但這不代表那些相片完全沒有問題。所以,當我們遇到懷疑是「兒童色情」的資訊時,不該將它傳出去,而是要將它銷毀。這不止避免自己誤墮「兒童色情」的法網,更重要是保護那些資訊中的兒童,免他們承受第二重的傷害。
 

保護兒童 人人有責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8/07/2015

子女長得可愛,作為父母當然希望將他們的照片於網上和朋友分享;樣子出眾的,甚至可以印製成相集出版,和大眾分享。

本年書展期間有一本六歲女童的相片集出版,受到社會人士猛烈批評,認為當中有疑似兒童色情的相片。

我們認真細看整本相集,相片內容主要是天真小女孩的生活點滴:穿韓服、到戶外、田間及海邊玩耍的片段,亦有到餐廳吃喝及卧室休息的時間。相片集可能是想表達小女孩天真、開朗及充滿朝氣的一面,但為何會引起爭議?據網民的分享,因為當中有兩張小女孩露出白色內衣褲的相片,意識頗為敏感:一張是小女孩張開腿坐著地上穿裙子,準備外出;另一張相則是她在床上蹬著腿想鑽入被窩或想翻跟斗。

綜觀整本相集超過一百張相片,我們相信攝影師原意是想表達小女孩於旅行過程的點滴,就如相片集封條所說,是想表達小女孩的天真與爛漫,並非想賣弄性感色情。不過,既然有不少人認為有少數相片意識不良,出版社亦應從善如流,好好反省及作出適當的補救。

有關相片的拍攝角度,對父母而言,可能是十分生活化,因為和孩子日常的情況相似,容易認為是自然及美麗。如果只是父母自己保存這些照片,當然沒有甚麼問題;但如果要把相片放於網絡和別人分享,或將之出版,父母及攝影師在挑選相片方面就要十分小心。正如一直以來我們皆呼籲父母要小心,不要隨便將嬰兒及兒童的出浴或半裸照片放於網上,因為我們無法測透所有看的人的心態,難保沒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只挑選或剪裁他們想看的部份的影像加以收藏或於網上任意傳閱。

我們明白和別人分享孩子的天真可愛,心情應是充滿喜悅的,但當中亦應保持謹慎,為孩子作最後把關,因為他們還小,不懂保護自己。另外,公眾亦需要留意,若果我們認為有關相片涉及不良意識、甚至是兒童色情,應該向有關出版社反映,及向相關政府部門投訴,不應透過互聯網或手機廣為傳播,否則亦有可能觸犯法例,以及對小朋友造成更大的傷害。保護兒童,人人有責。

了解自毀行為 伴青少年同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07/2015

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市,城市節奏急促,生活壓力巨大。面對社會壓力並不止於成年人,青少年亦同樣在種種壓力下成長。如果壓力得不到適當的紓緩,可引致身心靈的傷害,部份更會出現各種自毀行為。明光社特意於4月24至25日舉辦「專業社工、教師訓練」,並邀得加州持牌執業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為參加者講解「青少年自毀行為的原因、處理及預防」。

青少年「鎅手」的目的:表達情緒

最常見的自毀行為(Non-Suicidal Self-Injury,NSSI)是「鎅手」,這常見於青少年群體。黃偉康博士表示自毀行為不同於自殺,其目的不是要結束生命,這其實是家庭系統關係出現問題的後果,藉著自毀行為讓自己從另一個更嚴重的傷痛中得到釋放。自毀行為在學術上是一個新興的題目,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2013年才將此行為加入到《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使此題目得到更多關注,亦令有關人士能得到更多的支援。但是現今新一代表達感覺的能力和抗逆力下降,加上不服輸的心態,他相信自毀行為在日後將會更普遍。

「當人的情緒沒有辦法用言語表達,人就會藉行為來演繹出來(Act Out),鎅手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Act Out」。黃偉康博士嘗試以一個例子來說明:「父母關係惡劣,令子女經常感到恐懼,他們亦不明白子女的感受,那麼子女有甚麼方法可以得到父母注意呢?子女說不出自己的苦處,他們憎惡自己,其實是憎惡愛自己的父母;傷害自己,就是對父母最好的懲罰。」

「無助感」是自毀行為,甚至是自殺的重要因素。要解決「無助感」,還他們自主(Self-Mastery)能力是重要的一步,即讓當事人有選擇的機會。黃博士表示我們若能為他們提供多一個正面的出路,讓其能有選擇的能力,他們便不一定去到困局而要以自毀行為作為Act Out。尤其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反叛行為是正常健康心理發展的狀態,如強行禁止他們作出偏差行為,他們反而會逆你的意思而行。「你可以選擇鎅,也可以選擇不鎅,但你繼續傷害自己會令我傷心。」我們要為他們提供選擇,引導他們朝向不傷害自己身體的方向思想。

不少自毀行為的當事人內心都有極大的痛苦。有研究指當一個人鎅手時,那種痛楚會刺激大腦釋放出「安多酚」(endorphin),安多酚是一種天然的止痛藥劑,也是一種幫助改善情緒的化學物質,有減壓的作用。鎅手者藉著身體的痛楚來減少內心的痛楚,雖然初時身體上會有一些痛楚,但及後身體就會出現麻木及興奮的感覺。

自毀與離解作用

另一個更複雜的現象就是「離解作用」(Dissociation)。黃博士解釋「離解作用」就像所謂的「魂不附體」,是心理上的虛脫,將所有引發心理痛苦的意識或記憶,從整個精神活動中分離出來,達至自我保護的作用。所以「離解作用」必然是因著嚴重的創傷而形成。

黃博士用一例子說明「離解作用」:「一位少女接二連三被後父性侵犯,雖然母親知情但不阻止,少女心靈受到極大創傷。每當她被性侵犯時,她將所有精神投射到身體以外的某一處,讓精神與軀體分開,將被性侵犯的感覺留在軀體上。在經年累月下,感覺也日漸麻木,認為被侵犯只是一部份的自己,另一部份並未受侵犯。結果,少女建立了多重人格身份來保護自己。當她進入『離解作用』時,精神與軀體分開,怎麼做才可將兩者合而為一呢?答案就是鎅手。當身體受損,傷痛出現,有如鬧鐘般喚醒自己,『離解作用』結束。少女回復日常的狀況生活。」這是一個人間的悲劇,但卻每日出現在我們的社會。創傷不一定是性侵犯,可以是其他嚴重及持續性的傷害。我們可以如何幫助當事人呢?

同行者的角色

自毀行為是當事人面對苦難時表達出來的後果(Act Out),要解決的不是行為,而是背後苦難的問題。「鎅手者不會哭泣,但其實鎅手行為就是他的哭泣,血液就是他的眼淚。」黃博士表示鎅手是他們表達情感的方式,若情感能以其他方法表達出來,就不會鎅手。同行者要做的不是阻止他們的鎅手行為,這只會增加他們的無助感;而是幫助他們尋找其他健康的情緒抒發的渠道,讓他們能自主。同行者的陪伴亦是重要的,讓他感受到別人的關心,減少他們的無助感。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言二十五:11)雖然我們不是醫生,不能為鎅手者處方藥物,但能以智慧用恰當的言語幫助他們,為他們的苦難尋找其他出路。說話技巧需要磨練,這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學會的,但黃偉康博士已為一眾參加者開展了認識此課題的第一步,相信參加者所學到的必能成為他們的祝福。
 

幫助兒童走出性創傷的陰霾

特稿

沈雅詩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1/05/2012

想孩子茁壯成長,除了提供三餐溫飽、優秀的教育外,好好保護他們的身體免受性侵犯,也同樣重要。正如美國加州執照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所指,兒童及青少年時期的經歷,對人的一生有深遠的影響,而性侵犯及性創傷對兒童的自我形象及價值觀更帶來嚴重的傷害,不能小覷。

明光社與香港性文化學會早前舉辦「兒童性創傷及性侵犯的輔導」工作坊,並邀請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醫學院精神科助理教授黃偉康博士專程來港主講,吸引了逾120名來自教育界及社福界人士報名參加,反應十分踴躍。

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 

擁有豐富臨床經驗的黃博士指出,當兒童成長至12-13歲,便進入所謂「性萌芽」、「性甦醒」的階段,若在這個時候,在性方面受到創傷的話,其所帶來的影響,將是一生之久,為此,教導孩童如何逃避性侵犯是很重要的。

事實上,小朋友在8歲以前,思想還是十分單純,他們相信「叔叔給我糖果,我讓叔叔撫摸」是「公平」的交易,因而很容易被立心不良的人有機可乘。黃博士便提醒,家長平日除了要小心看管子女外,也要教導他們認識身體的界線,讓小朋友曉得身體的某些部位是屬於個人隱私,不能讓人隨意碰觸,並要讓孩子知道,萬一遭遇性侵犯,要懂得三個正確的應對方法,
第一是“STOP”,高呼「我不要」;
第二是“RUN”,即時「逃走」;
第三是“TELL”,「告訴」師長。

此外,從小培養兒童對其性別的正確認同,也有助減少他們長大後成為施暴者或遭受性侵犯的機會。

正確性別認同尤重要

黃博士表示,父親是女兒生命中第一位男性,能為女兒樹立心目中男性的標準,因此,父親對女兒一生的影響極其巨大,他在不自覺中影響了女孩的擇偶標準、性格和氣質。如果爸爸懂得欣賞女兒的女性氣質(這是指到性格、內涵),這樣她便會在心理上得到滿足,減少長大後喜歡透過身材去尋求其他男人的肯定,從而減少她們遭遇性侵犯的機會。
 
另一方面,男孩子的性格和氣質,卻需要母親來肯定。黃博士稱,男孩子渴望得到別人的尊重,也希望別人欣賞他的能力,因此他鼓勵為人母者,多對兒子說︰「你是媽咪的好幫手,你真叻仔!」、「你將來會成為好男人」之類的說話,幫助男孩子從小建立尊重女性,並要作和平使者的觀念,這樣可減少他們長大後成為施暴者。

細察有否不尋常表現

然而話說回來,萬一真的發生不幸事件,如何能及早觀察到孩童曾受到性侵犯,並作出適切的援手,家長、老師、社工也是不能不知的。

黃博士指出,若孩子不幸遭受性侵犯,他們身心也可能出現一些信號反應。歸納來說,在心理方面,學童或表現得憤怒、煩惱不安、情緒低落、緊張焦慮、自卑,由於他們對被性侵犯的情景揮之不去,因此對相類似的情景甚至與施暴者有相同特徵的人,都會作出過敏反應。

在生理方面,他們或會出現痛症、尿床、失眠、發惡夢等情況。在心理和生理互相影響下,有可能再衍生其他行為問題,包括學習的專注力下降、人際關係欠佳,有些或有厭食症、濫藥、吸毒、偷竊,甚至自毀的傾向。

黃博士又謂,有些受過性侵犯的兒童,可能不期然對性產生好奇,他/她對性的關注,會超於他/她所屬的發展階段,他提醒家長、老師,若發現子女或學生出現這些不尋常的情況,便需要格外留心。

幫助受害人重投生活

適切的輔導,有助性創傷的兒童走出陰霾。黃博士說,輔導員首要是營造一個讓當事人感到安全的環境,讓他/她可以透過言語、繪畫、舞蹈、音樂、日記等不同形式,表達自己的感受。此外,輔導員也要有同理心,在輔導過程中,不宜加入主觀的批判,最重要是幫助受害學童減低自責感,明白自己是受害者,鼓勵他們接受別人的幫助。

「我們可以安慰當事人,告訴他/她,縱然身體受到創傷,童貞被奪去,但內心的榮美依然不變,它仍然存在。」

至於輔導的最終目的,則以加強受害人的自愛感、減少社交疏離、維持正常生活為目標。「當事人的傷痛,我們未必真的能明白,因為只有他/她自己才知道。作為輔導員,我們也不是要求當事人忘記,著實記憶是很難磨滅的,我們只希望這些痛苦感覺不會牽引著當事人,讓他可以做好生活上的角色。」黃博士說。
 

請保護風化案受害人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4/05/2012
專欄:每週評論
上星期發生一宗女藝人懷疑被強姦案件,引來不少報章重點報道。由於不少報道透露了該名女藝人的年齡及入行經過,故惹來外間不少猜測,彷彿舉行了一個全城競猜遊戲,猜猜誰是受害者。多名被懷疑的女藝人急忙出來澄清,與該案件劃清界線。
 
其實對讀者而言,知道發生了一宗風化案已經足夠,受害人如何被侵犯,其實不需要圖文並茂的重點報道,但有報章卻用上示意圖模擬案發經過。事實上記者沒有可能目睹案發經過,那些示意圖,亦只是傳媒基於有限的事實,以想像力「製造」出來。反而一些報道的基本要素,例如受害人離開案發地點時間,不同報章有不同說法,孰真孰假實在難以判斷。
看到這些不盡不實的報道,不單止令人懷疑傳媒有否顧及傳媒操守問題。傳媒於報道中披露不少受害人的個人資料,更是對受害人落井下石,令她承受更大的精神困擾。
其實受害人遇到性侵犯而作出舉報,是需要很大的勇氣。我們本應盡量保護她們,以免她們的身心再受到傷害。然而,這種城中流行的競猜遊戲,對調查進度了無幫助,同時亦只是觀眾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與公眾利益完全沾不上邊。但對於受害人而言,卻要飽受坊間輿論壓力。受害人一方面已經需要承受性侵犯的傷害,而為了避免因暫停工作而被「估中」,亦很可能需要繼續工作。現在經傳媒不必要的廣泛報道,更加添受害人面對的壓力及精神上困擾,影響受害人的心理康復進度。
事實上並非人人都有留意有關報道,並會猜中主角是誰,但在受害人及其家人的角度來看,都會害怕身邊的朋友、鄰居會知道真相。這樣,她們除了要處理自己本身的困擾,更要承受不必要的外間壓力、眼光。究竟我們是希望給予受害人保護,還是打擊呢?
傳媒樂意對這類藝人風化案作廣泛報道,或許是因為報道能提升銷路。若然如此,讀者購買這些報章雜誌,其實亦正在支持這些傳媒罔顧受害人的感受,任由她們再受心靈傷害。雖然法例列明傳媒不能公開受害人身份,但現時傳媒報道手法是讓讀者有機會間接得悉受害人的真正身份。受害人或因害怕被公眾「估中」緣故而放棄報警。若然如此,侵犯者亦得以逍遙法外,並有機會令更多人受害,這是我們樂意看到的現象嗎?
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假若這位受害人是你認識的人,當你看到這些報道及個人資料被披露時,你會有甚麼反應?還會購買這些報章雜誌以示支持嗎?讓我們以憐憫的心態看待受害人,不要罔顧保障性罪行受害人免受傷害的法律精神,以可恥的手法去鑽法律的空隙,令風化案受害人受到更大傷害。

「性罪行」查核機制成效,還看傳媒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08/12/2011
專欄:每週評論

踏入12月,因為臨近聖誕節,市面上充滿喜慶及歡樂的氣氛,父母長輩開始為兒童選購聖誕禮物,而今年特區政府亦為兒童送上一份非常有價值的聖誕禮物,就是於12月1日正式啟動「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為保護兒童踏出一大步。此機制為僱主提供了可靠的渠道,讓他們在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職位時,能夠確知該申請人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

近年多宗兒童受性侵犯的個案,令人心痛,因為性侵犯會摧毀天真無邪兒童的心靈及自我形象,甚至影響一生,有關機制可減少曾干犯性罪行人士接觸兒童,減少被性侵犯的機會,但要杜絕兒童免受性侵犯,除了法律制裁,設立查核機制,傳媒的影響力實不容忽視,假如傳媒能更多報道有關「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資訊,使更多準僱主知道及使用,減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聘請了有性罪行記錄人士,對保護兒童幫助甚大。

近年某些傳媒於處理性罪行案件的報道手法值得商榷,報章以頭版及繪形繪聲圖文並茂報道性侵犯的過程,有些甚至加插情節,不但無助市民了解案件,反而對受害人傷害甚大,因為當受害人看見這些報道,會令她/他再次回憶及重複想起那些慘痛經歷,對她/他們的康復構成障礙,亦令某些受害人因怕要面對傳媒報道而令身份曝光而不願報警,使罪犯消遙法外,未能被定罪,以致不會被列入性罪行定罪紀錄,未能阻止他們擔任與兒童有關的工作。

另外,傳媒對犯案手法的詳細描述,有機會令人模仿當中的侵犯方法,使更多人受害,因此希望傳媒機構在報道有關新聞時,顧及對受害及其家人的影響,能有所自律及克制,共同為保護兒童多走一步,社會人士亦可透過拒絕購買這類報章,一齊參與保護兒童的行動,家長亦要在家為子女提供性教育,提升子女的自我保護意識。

最後,根據保安局資料,「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並不涵蓋干犯有違公德行為罪,例如偷拍,我們認為政府日後可考慮將有多次觸犯偷拍罪行記錄的積犯也列入查核機制內,尤其是那些要照顧兒童如廁及沐浴的照顧員,如幼稚園及補習社的導師,醫院的護理員等等,因為積犯表示他們對有關行為沒有悔意或不能控制自己,他們的工作可以有很多機會偷拍,對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構成威脅。日後,如機制能進一步容許個別人士如家長,當聘用私人補習老師及游泳教練時也可查核,肯定對保護兒童帶來更多益處。

加強輔導服務 免性罪犯重犯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4/11/2011

法律改革委員在2008年提出設立「性罪犯名冊」的建議,經多年的諮詢和討論,「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終在本年12月正式生效。屆時全港的兒童教育或社福機構僱主可在求職者自願的情况下,查核求職者曾否觸犯指定「性罪行」,以減低在相關機構享用服務的兒童受到性侵犯的危險。
       
保障兒童免受性侵犯是社會大眾的共識,但應否設立「性罪犯名冊」卻引起極大的爭議,因為這牽涉性罪犯私隱保障的問題。不少歐美國家的「性罪犯名冊」制度十分嚴格,美國某些州份更容許公眾人士查閱性罪犯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照片等。現在港府推出的查核制度力度尚算溫和,因為僱主須在求職者的同意下才可知道對方曾否觸犯性罪行,相信這樣已足夠阻止曾有性罪行紀錄人士應徵相關職位。
       
法律已給予性罪犯適當的制裁,社會應給予他們更新的機會。若將他們的個人資料過分公開,只會阻礙他們重新投入社群。相信政府在法改會提出建議三年後的今天,才正式推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便是要研究如何在「保障兒童」和「保障私隱」之間取得平衡。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確是可保障部分兒童免受性侵犯,但不代表政府的工作便告一段落,因為已有聲音指出新制度未能讓家長查核私人補習導師,以及未有把露體偷窺等罪行納入機制。對於家長來說,性罪行對兒童造成的傷害是極其深遠和難以彌補的,有關訴求並不算過分,因此,保安局仍有很多需要繼續跟進的難題。
       
其實要減少性罪犯在新工作環境重犯,在囚期間和出獄後的輔導和跟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制度的存在,正正道出現今懲教署的更新工作尚有改善的空間。
       
願所有出獄後的性罪犯都能成為「新造的人」,為社會帶來貢獻,而所有兒童及家長亦免除一些不必要的憂慮。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4/11/2011

輔導性侵犯者 首要助尋良知

沈雅詩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資源管理)
27/03/2011

在色情資訊氾濫、性觀念愈見開放下,近年青少年干犯非禮案件的數字持續增加,情況令人關注。有專責輔導性侵犯者的機構社工透露,在接觸的求助者之中,18歲以下的年青人約佔五分之一,年紀最小的,僅為11歲。雖然近年干犯風化案者愈趨年輕,不過,對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倡議修改法例,令10歲至14歲男童也可被控強姦,一些機構社工卻有所保留,認為無助解決問題。
 
內文︰
香港明愛家庭服務在2008年10月推出「朗天計劃」,主要是幫助曾干犯性罪行的人士及早糾正問題,重新開展健康的生活。負責該計劃的項目主任江寶祥表示,
計劃展開至今兩年多,共服務過約150人,當中有五分之一,即約30人為18歲以下的年青人,並以初中生為主;而年紀最小的求助者,為年僅11歲的男童。
 
江寶祥指出,機構所接觸到的年青人個案,大多數由家人、老師或學校社工轉介而來,當中有一半是涉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侵犯者與被侵犯者之間,多屬情侶關係;另一半個案主要是干犯非禮、偷窺、偷拍等罪行,他們侵犯的對象有部份是同學,亦有些是完全不認識的,至於犯案地點,有在校園,亦有在商場、公園等公眾地方。

侵犯者處境各異

就近年風化案有上升及年輕化的趨勢,江寶祥認為成因很多,社會色情文化氾濫或許是其中一個因素,但其實每個個案都有不同的處境、經歷,所以實在不應該把性侵犯問題與色情資訊簡單地作線性關連,這對侵犯者來說也並非好事,只會減低了他們對生活細節的敏感度。

「很多性侵犯者自己也有先入為主的假設︰『因為我睇得四仔(色情電影)多,所以便這樣!』他們認為只要自己看少些,問題便能解決,但實情是這樣嗎?反過來說,一個不看色情電影的人,就與性侵犯問題扯不上關係嗎?」

該計劃另一位負責社工關秉業則引述例子說,有一名中學生因為非禮女同學被捕,在接受警方盤問時,他承認平日有觀看色情網頁,於是男同學便被警方、校方標籤了他的性侵犯行為是與經常接觸色情資訊有關。惟在輔導過程中,社工卻有其他發現。

「原來這位男同學一直很少機會和異性相處和真正溝通,所以當他遇到心儀的女孩子時,由於不懂得怎樣用說話去打開話匣子,於是錯用了肢體接觸去表達好感和愛意。但他不知道這在女孩子的角度,是很冒犯的行為,也是犯法的。」從這個例子,讓關秉業更加肯定,他們是需要以整全的方向跟年青性罪犯一起面對性侵犯的問題。

輔導強調以人為本

 有見及此,「朗天計劃」強調以人為本的介入手法,協助性侵犯者尋求改變及出路,包括幫助他們發現及直接回應自己的需要(而非透過性侵犯他人去發洩)、發揮正面潛能、尋找及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重建與家人的關係、追尋生命的意義、貢獻社會等。

他續謂,色情文化、暴露衣著文化滲透每個角落,如果在線性的思維上,只能夠教導性侵犯者遠離色情網站,萬一有性衝動,便去跑步、喝冰水等,但其實這是一個去權的過程;「朗天計劃」期望的,卻是進入充權的過程,即引導求助者思考在被捕後得著甚麼體會、有著怎麼樣的經歷,例如是否看到哪些是真正關心他們的人?是否認知到甚麼才是最重要?對「尊重別人感受」有沒有新的理解?

江寶祥又補充,年青人也有很多面向,社會看到的,往往是他們無知、游手好閒的一面,但其實他們都關心父母的感受,有不少性侵犯者會為到自己令父母傷心、失望而感到內疚,他們會讓求助者盡量展現這些感受。

「年青人在朋輩之間,未必有空間讓他們表達真正的內心感受,例如關心父母等。我們會製造空間,讓這些東西走出來,當他對生活細節有敏感度時,他可以看到如何為自己的生命負責,這對於他日後面對那些處境(性侵犯),有更大的自制能力。」

修例無助解決問題

談及最近法律改革委員會倡議修改法例,廢除普通法有關14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的推定,以便能夠以強姦罪名懲處一些10歲以上的強姦犯,江寶祥和關秉業皆對此建議有所保留,認為無助解決問題。

江寶祥說︰「法律只可以反映某部份事情,因為法庭往往只是搜集相關的證據去合乎這些條文,然後便作出起訴。不是說法律沒有用,但卻有局限,有很多東西,是法律反映不到的。例如之前說那個被控非禮的男同學,他行為背後的意義,是無法從法律中看得見的。」

關秉業也認為,有關建議純粹是技術性的修例,政府只是希望透過技術性的改動去維繫社會秩序,平衡公眾的疑慮,但其實把性罪行刑責的年齡降低到多少歲,也無助解決風化案的問題。

他解釋︰「司法過程只會集中在所犯罪行和刑罰上,刑罰是有阻嚇性的,但對於性侵犯者是否能看到自己所做的事,對別人所帶來的傷害、對家人所帶來的影響,則相信很難經驗到。所以我們的重點,是要去幫助他們重尋良知,我們相信,每個人內心都有良知價值,是從生活累積下來的,可以用來處理誘惑和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