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訓通識老師的課程中,我喜歡問以下兩題:
- 志明和小芳青梅竹馬,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是同班同學,最後墮入愛河,計劃結婚。問題是他倆是親兄妹,你認為這段婚姻可以嗎?
一問之下,反應熱烈,充滿反對之聲,贊成的絕無僅有。但有趣的是反對者的意見通常一致,是跟道德倫理有關。而贊成者卻有不同觀點論據,如只要不生下一代便可;又或者這是個人選擇,干卿何事;亦有說法例過時,需要修改;猶有甚者,更說在聖經故事中,早有亂倫一事。
經過一輪激辯後,我問第二個問題:
- 老張是個怪人,他的寵物不是貓狗,而是一條東星斑。他又特別為這條魚製造一個魚缸,當其他人拖著貓狗在街上散步時,他則用魚缸載著魚,漫步街頭,引來途人注目。怎知突然有駕駛者不小心,把車子撞向魚缸,弄跌了那條三斤重的東星斑。老張二話不說,連忙把魚撈起,回到家中,要為寵物做最後一件事,就是清蒸東星斑,然後大快朵頤。你認為老張做得對嗎?換了是你的話,你會吃這條魚嗎?
對於這問題的反應,則比較平均,有說吃得安樂,亦有人認為吃寵物有點不對。亦有人說倘若自己農耕,當蔬菜是心肝寶貝,又可否吃這些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