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花園》一劇,風靡中港台三地,甚至連東南亞地區也十分風行;據報導,劇中四位男主角組合「F4」,唱片銷量已達一百萬張。在香港,《流》劇已於八月下旬在香港亞視本港台播影完畢,而為求維持這股『流星』旋風的威力,製作公司正拍攝續集,希望盡快推出市場,由此可見這齣劇集受歡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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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會漫畫
在十多年前,香港的漫畫大多都是一些武俠打鬥的漫畫,例如龍虎門、中華英雄等,但近來卻出版了一些以黑社會為背景的所為江湖漫畫,而且越出越多,可見於香港有一定的銷售量。江湖漫畫主編邱瑞新先生曾對江湖漫畫提出一些論點[1]。筆者則基於他的論點加以解釋。
編輯看漫畫
綜合邱瑞新先生對江湖漫畫的見解,有以下要點:
全面「性」觀察:熱窩上的婚姻制度
黑格爾講過一句很有智慧的話:「歷史給我們最大的教訓是人類不會在歷史中吸取教訓。」許多在歷史上證實行不通的理念,常被後代人重新提出並視之為革命性的前衛觀念,性革命即為一例。
著名社會學家索羅金探討多個不同文明後指出:「社會擴展,文明成長的初期…限制性行為,使得這樣的社會聚積了無數的活力,而將之投入創新、成長的工作行列──這類工作,包括了思想、美學、宗教與社會各方面。因此,這樣的社會能夠有力地擴展,並以驚人的能力抵禦外侮。」可是「一旦統治集團與整個社會都放鬆它〔性行為〕的規律,則在三代之內,文化便會沒落下去。」
一些前衛人士抱著浪漫的心態,以為性解放即是人性的解放;而唯利是圖的傳媒,則不遺餘力的推展色情文化,兵分兩路下,我們儼然活在一個「性化」的社會中。一群基督徒為促進香港市民對本港性文化的關注和討論,提倡健全的性文化,並關注青少年的成長,組成「性文化學會」,並分為「性倫理/性神學」、「同性戀」、「色情文化/性教育」和「婚姻與家庭」四個小組,成員包括神學工作者、精神科醫生、傳媒工作者、教牧、律師、教師、社工,以及關心這方面議題的人士。
明光社5週年紀念
踏入2002年,本港經濟蕭條,百業不振,對一般人來說,可能不是一個甚麼值得紀念的日子,但正因著一份對公義的堅持和對香港社會的情,明光社由97年成立至今,渡過了5周年紀念的日子。正如時代論壇社長李錦洪先生所說:「燃亮一根燭光並不困難,要在腥風惡雨中燒旺下去,需要不休的勇氣,不移的信念,不停的加油。」五年來,明光社努力發光,致力照亮被污染的香港,濁化的人心!
明光社成立於1997年5月,「關注傳媒污染,正視社會歪風」是明光社的使命;過去五年,我們不單就傳媒及社會問題表達意見,並且更鼓勵和推動各界人士參與傳媒及性文化問題的社關活動,更呼籲他們支持傳媒教育的工作,共同為改變日漸敗壞的傳媒及社會風氣盡一分力。
本年度為了紀念明光社成立五周年的日子,我們分別舉行了周年紀念午餐會、開放日及專題講座供各界人士及友好參與,我們盼望藉此機會,讓更多人了解明光社的工作,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能一同攜手,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法制監管可行嗎?
香港是法治之邦,社會法制健全,是世界公認的。然而,對黑社會勢力滲入娛樂圈的情況,法律可以做甚麼?從法例監管有甚麼難處?當法律著重講求法理,道德考慮應有甚麼位置?本文試就以上問題進行分析。
現行法例怎麼說?
現時很多電影和雜誌專欄,都喜歡以「過來人」的方式,講述其在黑社會的傳聞和「威水史」。可是,電影歸電影,報導歸報導,若一般人在現實世界中,像電影的黑社會大佬般「響朵」、「帶架生」,隨便「開片」的話,就只有「被拉」的份兒,英雄是絕對當不了!
若單就黑社會問題而言,香港刑法是有頗嚴謹的規定。根據《社團條例》,任何人士若是黑社會會員,或「自稱」(即本身不是黑社會,但「充」自己「有人照」甚至是「大佬」)是黑社會人士,均屬違法。而打鬥、持有武器等,則有《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火器及彈藥條例》和《公共秩序條例》規範。
請立即公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修訂的時間表
兩年了!七百三十天!一萬七千五百二十小時!我們只想問一句:「究竟還要我們等多久?」
修訂已經過時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是明光社成立之初已經關注的問題,因為公眾人士對近年傳媒肆無忌憚渲染色情暴力已忍無可忍,現行條例根本不能反映公眾人士可接受的標準,當政府終於在2000年4月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文件,提出《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時候,我們感到十分欣慰,並呼籲各界人士積極表達意見。很可惜,自從2000年6月19日諮詢期屆滿後,轉眼已經兩年,正如總理朱鎔基的批評,特區政府充分表現了她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施政特色,有關修訂如泥牛入海,消失得無影無,過去兩年每次我們遇到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或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有關官員,查詢修例的進展,得到的回應都是支吾以對,連最基本的時間表亦沒有!
但過去兩年,在第一類刊物中出現渲染色情暴力的情況並沒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在報刊雜誌中教導青少年嫖妓、濫交的內容,以及近乎全祼和充滿血腥的圖片比比皆是,有關法例一日不修訂,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目標不過是一句口號!
報章雜誌中的黑社會
每天翻閱各大報章雜誌,黑社會新聞報道總佔上幾個版位。然而,除了案件報道外,新聞中總會提及黑勢力分佈、各大幫會時興術語、「Fit人」的生平軼事等,甚至對入會儀式也曾作詳盡報道…
報章雜誌宣傳—黑幫免費公關!
在今時今日的社會中,黑社會已經不再是甚麼神秘的組織,即使你與黑社會毫無轇轕,只要每天翻開報章及雜誌,總會接觸到一些有關黑社會仇殺、互毆的新聞。可惜,報章雜誌在報道黑社會暴行、揭露黑社會猖獗的實況、被黑社會利用的青少年愈趨年輕的同時,卻儼如黑社會的公關般,源源不絕地向廣大讀者提供黑幫的最新資料及動態,為黑幫頭目重新設計形象及招兵買馬,與推廣黑社會無異!
翻閱各大報章雜誌上有關黑社會新聞的報道,總會發現報道內容偏重於涉案區域的黑勢力分佈、各大幫會時興術語、「Fit 人」的生平軼事等,甚至對入會儀式也曾作詳盡報道。要足不出戶能知「黑幫」事,絕非難事,只要將有關報道稍加整理,絕對可集結成書,出版甚麼「黑社會天書」或「完全黑社會手冊」!
記者瞭如指掌,猶如同道中人!
黑社會不再是負資產!
為黑社會建立正面形象
自己或親人有黑社會背景過往不是一件值得光彩的事,甚至對個人前途會做成影響,例如想投考警察或公務員便十分困難,而藝人和其他公眾人物一旦被發現有黑社會背景,形象亦會大受影響。但今時今日,黑社會人物卻經常成為報章雜誌的追訪對象,他們的婚喪喜慶和出入的排場更媲美不少達官貴人;而有親人是「江湖大佬」,不單不怕影響藝人的星途,更會令他們成為傳奇人物,傳媒的寵兒!
此外,黑社會對整體社會的影響力亦越來越大,令人憂慮,近年黑幫「晒馬」的新聞時有所聞,甚至多次出現警員被黑幫圍困,要求增援,以及記者採訪時被黑人物喝止和襲擊的情況!至於報刊雜誌則經常報導各區的黑社會頭領和勢力分佈,儼然是另一個「政府」在管治著香港!
走訪間
我在黑社會的日子
阿明專訪
初次與阿明通電話,語氣踏實穩重,完全不能想像到他以往的經歷…
阿明於80年代開始「闖江湖」,在觀塘區開始,勢力後來轉移到油麻地一帶,有一個時期,他的勢力極廣,同時控制了九龍部分地區毒品和娛樂場所,他自述道:「隨時出入都有二、三十人跟著!」
回想以前在社團的日子,阿明最初只是抱「玩玩下」的心態,有時到娛樂場所「睇場」,運毒,有時也會打「地下拳」。不過久而久之,他也嘗到「上位」的滋味。「當時上位最緊要有實力,一是打得、一是Talk得(講數談判的口才要好)不像現在那些古惑仔不學無術!」打架了得的阿明,要博上位就要向「社團」有表現。他最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在一間麥當勞,將人「掟」落街!
阿明因有「睇」戲院及其他娛樂設施(睇場是也),所以他不愁沒有娛樂生活:「當時港產片還是以英雄片居多,那時還未發展出黑社會電影,而戲中最多的是武俠情節,比較現代的『油脂仔』或『姑爺仔』電影也時有上畫,卻不像現在那些黑社會電影明刀明槍的。」阿明反而覺得,當時的潮流是紋身:「差不多人人都紋一兩個!我自己就沒有」;另一個潮流是著白色和黑色衫,由80年代到現在,仍是黑社會古惑仔一貫的衣著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