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離婚

離開前夫、調解協商贍養費可靠社工和律師

明光社
03/11/2022

中港兩地情難以維繫,2009年在內地結婚的阿蘭(化名)與港人結婚,育有一女,母女與丈夫過著太空人生活,丈夫一年才回鄉兩次,家人完全沒有相處及建立感情的時間。直到丈夫幫她們申請來港,阿蘭才發現丈夫根本不愛她,更坦言阿蘭「不夠漂亮」、「不夠聰明」和「一早想離婚」,傷盡了她的心。

堅持負責任的前妻

明光社
18/10/2022

結婚時,有誰會想像到另一半會因為生意失敗、失去工作動力等原因,而將自己懷才不遇的不快發洩到配偶身上?阿花(假名)經歷多年被另一半無理吵鬧、苛待,致最後離婚收場,但她仍不忘子女的福祉,每月按時將照顧子女的費用交給丈夫。阿花從來沒有不甘心付贍養費,因為她總覺得是自己拆散了這頭家,她說:「我一直都想子女好,不想他們為生活費的多少而不快樂。」

法律以外,還有方法處理離婚糾紛嗎?

韋佩文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16/09/2022

離婚令人心傷,如因離婚而對簿公堂令人更心酸。離婚夫婦為了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往往聘用律師進行法律訴訟,以為「打官司」可以捍衛自己的利益及討回公道,但「打官司」是否唯一渠道去處理離婚糾紛?又是否用錢(律師費)可以解決錢(贍養費)的問題?

教會不能忽視的牧養群體:離婚再婚人士

傅丹梅
明光社事工顧問
27/05/2022

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資料,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

離婚父母移民 子女走唔走好?

傅丹梅
明光社事工顧問
06/04/2022

這兩年,香港家庭移民的情况非常普遍,身邊總有家人、朋友或同事移民,離婚的父母亦可能基於不同的原因去外國生活,有些是因為再婚,有些是為了工作,有些是覺得移民門檻低。當離婚父母其中一方選擇移民,應否帶同子女一起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