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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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與報道 從報道式廣告看本地傳媒生態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9/2013

不知各位有否試過以下經歷:當你翻閱報章時,看到一整頁有關疾病的報道,當中更包含研究數據,十分詳細。正當你打算記下報道中的醫護人員提供的解決方法時,赫然發現他們總是提出某品牌的產品。你正奇怪這是那門子的「報道」而再細心讀下去時,就看到在報紙右上角寫著小小的「廣告」二字。這時,你才明白這是報道式廣告(即是以報道形式刊登的廣告)。

在評論和新聞中間——永遠要站越黃線的立場新聞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9/2013

客觀、公正及持平曾幾何時是新聞編採的三大原則。新聞報道必須客觀,記者與編輯不可加入個人意見,在撰寫時更要以公正的態度對待不同立場的人,不偏不倚。此外,記者要儘量報道與議題相關的各種立場和意見,讓讀者有足夠資訊去作獨立思考,判斷是非。
 

更快、更廣,但更膚淺?

阮大可    |    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兼任講師
19/09/2013

筆者1989年入職電台記者,那時新聞行業基本上以新聞平台劃分為報章記者、電台記者和電視記者。由於電台每半小時一節新聞簡報,所以電台記者的職責,首要就是迅速地消化採訪所得,提綱挈領地把重點,在下一個半小時一次的新聞時段帶給聽眾。接著便是把採訪所得的聲音元素,製作一條約一分半的聲音新聞,在電台主要新聞時段播放。那時前輩教導我們說,電台新聞最重要是「準而快」,其中「準」要行先。

淪為生產工場的新聞報道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9/2013

傳媒生態近年不斷改變,互聯網興起,收費電視台增加,大量免費即時資訊及現場實況報道出現,但同時突發新聞卻隨著記者不能再截聽警察和消防的對講機而沒落,取而代之是將網上趣聞「推上報」。電視、電台剛播出新聞,網絡上的部落格及社交平台用家便即時開始參與評論。

漫畫不單是童年回憶!

吳庭亮博士    |    信義會新生堂傳道 (前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7/09/2013

漫畫陪伴不少人度過他們的童年,帶來歡樂和美好的童年回憶,特別在沒有電視和互聯網的年代,一本漫畫書可以在無數兒童的手中傳閱。時至今天,漫畫仍是令不少兒童和青少年廢寢忘食的摯愛,也成為部份成人的「心頭好」。在電子時代,漫畫更容易拍成動畫,加上互聯網大大增加傳遞的速度和廣度,使動漫更普及到不同的年齡層。

動漫

吳慧華 (整理)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9/2013

大眾文化與倫理對談系列  第四回

長遠房屋「拆白」?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13

較早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鏡頭前向新加坡國民承諾,讓家庭月入低至一千坡元(約六千港元)的打工仔亦能置業安居,確保每個有工作的家庭,都有能力買房子。相信不少香港人看完之後都只能有「恨死隔離」(羨慕)的感覺。

無家者的尊嚴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12/09/2013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因此公義地分配財富,縮窄貧富懸殊的差距,政府責無旁貸。特別是金融風暴後,失業率飆升,經濟產業單一化,貧富情況更是各走兩極。無可否認,政府確曾下過不少苦功挽救民生,例如引入自由行,研究發展六大產業,近年的經濟數據的確反映出香港已走過經濟幽谷。可惜的是,市民的生活並沒有因為經濟復甦而得到相應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