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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報章大比拼 — 分析報道中相片的暴露程度、同性戀運動取向及性解放意識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2/08/2013

有報章娛樂版不時以偌大篇幅刊登性感女星相片?有報章差不多平均每天也報道有關同性戀運動的消息,有些更出現偏頗的立場?有報章專欄正面描述男妓、開放性關 係等,而忽視其負面影響?以上有關的內容,已不知不覺間滲入在學生經常訂閱的報章裡,影響著他們對時事的分析能力,及對兩性關係與身體價值的看法。作為教 師及家長,為學生們選擇適合的報章閱讀,實在不能掉以輕心。

若提到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閱讀的報章,老師及家長或許會想起幾份暢銷的報章,因為它們經常出現一些暴露,甚至色情的圖片及文字,有部份以往更有風月版。這實在難令師長放心讓兒童及青少年閱讀,恐怕他們學習了一些錯誤的性觀念。
 

「正氣」報章真的正氣嗎?
另 一邊廂,有些報刊予人印象較「正氣」,內容看似少有譁眾取寵成分;而且更附設校園版,標榜提供一些適合學生閱讀的題材。這類校園版甚至會邀請同學成為小記 者,由他們撰寫報道。故此,不少師長都建議學生訂閱這類報章,藉此提升學生閱讀及寫作能力。學校更會於學期開始時,提供全學年訂購報紙服務。家長或許並沒 有太留意這些報章內容,但會因為信任校方推介而訂購。然而,若家長、老師留心其內容,便會發現這些校園報章,也未必全然「正氣」。以下我們將從相片暴露程 度、對同性戀運動 (下稱同運)及性解放的報道及評論這些範疇,分析及比較三份入校報紙的報道手法。
 

一、相片暴露程度

一 些入校報章所刊登的相片,其暴露程度可能會令大家大吃一驚。早於去年七月,本社已留意不少報章藉「o靚模」推出寫真集期間,用了頗大篇幅去報道她們的專訪 或活動,而大部份版位亦被她們的泳衣及性感照佔去,用字亦曖昧得易令人想入非非。而大幅刊登這些報道的報章,其中也包括兩份廣受學校歡迎的《明報》及《星 島日報》。故此,本社曾於當時去信這兩份報章表達不滿,指出他們為了吸引讀者而刻意賣弄女性身體。雖然當時中小學已到學期尾聲,但部份學生仍會在暑假期間 繼續訂閱這兩份報章。當時《星島日報》回覆表示會加強留意並把關,而《明報》則沒有回覆。然而本社之後發現兩份報章仍有一些令師長擔憂的內容。

2012年11月23日的《星島日報》為例 [1],報紙以約四份一版面報道某位女星成為內衣店合夥人,並親身穿著內衣作為示範。 報道用上三幅內衣圖片拼砌而成,女星雖然沒有擺出大膽姿勢,但若在同學中間傳閱,相信會令部份同學及老師感到尷尬。而《明報》於2013年2月18日報道 [2]同 一位女星的新聞時,則更為誇張。全篇報道圍繞女星的緋聞,佔全版差不多一半的位置。然而其中最搶眼的幾幅圖片,卻用上女星新書中的性感圖片,當中更有袒胸 露背的相片,與緋聞無半點關連。 這些相片旁附上該女星澄清緋聞的說明,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以上例子實在令人難以明白,為何一份受學校歡迎的報章,竟然罔顧其對青少年的影響,真的使人十分 失望。

本年書展期間關於寫真集的報道
若以本年7月不同報章有關宣傳寫真集的報道作比較,情況則更見清晰。《明報》於7月9日以C2全版作出有關藝人於今年書展的動向 [3],其中更以超過一半版位,報道各女星、男模的寫真集。而內容也是主力探討他們如何突圍而出。 所以,他們的性感照片,便充斥著半個版面。

反觀另一受學校歡迎的《星島日報[4],只在兩天附上寫真集內的女模相片,版位總共亦只佔全版約四分一位置,相對來說是含蓄得多。若再與另外三份較大眾化的報章比較,只有《東方日報[5] 及《太陽報[6]才能與《明報》看齊。《蘋果日報》當然也充斥著女模的性感內衣及泳衣照,而且更有男模的半裸、全裸圖片,根本在賣弄色情。然而,《蘋果日報》只把相關報道放在C8版 [7], 篇幅也只是半版。這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明報》竟比大眾化報章更著重以性感照作招徠?
 

報章有責任為學生把關
需 要補充的是,雖然這些報道並沒有被裁定為不雅,不適合所有18歲以下青少年閱讀,然而要深思的是,這類擁有不少學生作為讀者群的報章,應否負上一定的社會 責任,進行比法例要求更高的把關呢?若這類報章的對象包括學生,那內容即使不全對他們有益,也不應荼毒心智未成熟的下一代,歪曲他們對身體、性的觀念。否 則,這些暴露、意識不良的報道,不但令一眾學生們「噴血」,更會令一眾老師及家長們「吐血」!
 

二、同性戀運動及性解放意識

現 時在香港新高中學制中,通識科已成為必修科目。高中生需要透過新聞報道掌握更多世界大事。雖然在互聯網搜尋資訊方便,但不少網站資料的可信度仍成疑,老師 普遍都會建議學生訂閱報章,以掌握更準確的內容。而一些會提供校園版的入校報章,除了會對時事部份加以解釋,更會提供一些通識教材,讓同學能練習答題,為 公開試作好準備。

而初中生即使並不需要高考,但老師也會建議他們多看點報章,養成閱讀新聞的習慣。一般家長和老師,都會認為這些入校報 章 比較持平,會有平衡雙方觀點的報道,其價值觀亦較適合學生閱讀。豈料隨著時代巨輪轉動,入校報章也不再是一個保證。以下我們將以同運及性解放相關的報道、 專欄等作為例子,去看看入校報章對這兩個議題的取向。
 

比較三份入校報章對同運及性解放的報道
自 2012年下半年開始,同運議題鬧得熱哄哄,在社會造成不少迴響,同時也成為報章的焦點報道,引伸出大量有關同運及性解放的評論。我們以《明報》、《經濟 日報》及《星島日報》這三份較多學生閱讀的報章,去比較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間的相關文章,我們發現三者有著頗大的差異。(見表一) 在這段期間,《明報》共有274篇相關的報道,比《星島日報》多出超過100篇文章,而且更是《經濟日報》的5.8倍!由於《經濟日報》沒有娛樂版,或許 少了很多有關同性戀藝人的報道。若扣除娛樂、體育等報道,《明報》仍然比《經濟日報》多出四倍。(見表二)由此觀之,《明報》應該比其他兩份入校報章更願 意花篇幅去深入探討這議題,理應可帶出更多不同觀點,讓學生進一步了解當中細節,不失為通識科的理想教材。不過,若我們再認真一看,報道卻未有達到此效 果。
 
只作出片面及單方面的報道
就以相關報道最多的11月作為例子,當時因為何秀蘭 議員於立法會提出有關「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進行動議辯論;加上有藝人於同志遊行「出櫃」,故此成為 大 家的焦點。然而本社亦於當時發起「關注立法會同志平權動議對言論及教育自由影響」網上聯署,表達我們的關注,聯署內容亦從沒提及「反對諮詢」。可是,我們 的聯署隨後很快被報章「升格」為較強硬的「反對動議」。[8]

有議員於回應時指「僅要求公眾諮詢,內容十分溫和,明光社也要反對[9]。在報道這樣的指責前,這些報章既沒瀏覽本社網頁求證,更沒有聯絡本社要求回應,這實在匪夷所思。當本社於11月9日撰文再次澄清「沒有提出反對諮詢」後,[10] 這些報章無論有多關注同運議題,也沒有撥出一點版面作出補充。即使該月《明報》仍然有點名批評本社的評論,該報編輯仍然無意翻查資料核實。當學生需要全面 的認識和探討同運議題,報章卻選擇偏聽,不能客觀報道贊成和反對者的意見和理據,這實非學生之福,更非入校報章應有的態度。
 

扭曲及污名化
而在新聞報道中扭曲當事人原意,以及作出污名化的舉動,也竟然出現在這些報章上。例如其中一篇訪問譚子舜牧師的部份標題為「若兒是同志會盡力『拗直』」  [11], 但觀看內文也只表示「又聲言若其兒子是同性戀,亦會盡力『教導』他,相信『神一定會原諒寬恕』」,將「教導」解讀成「拗直」,實在令人費解。

而五月其中一篇報道,描述精神科醫生康貴華為「一直提倡『拗直治療』」 [12],究竟這個描述是基於何種根據?還是只是基於一些偏見?以上的偏頗報道,很可能會令學生對同運議題未能有全面了解及分析。

 
性解放意識以軟性方式滲進報道中
在比較這些入校報章時,也發現部分文章鼓吹性解放的意識。例如有副刊或假日版作家,會探討與性解放有關的題目。內容除了關於同運外,更包括男妓 [13]沒有羈絆的性關係 [14]易服癖 [15] 等 等。在這些文章下的人物,大多重視自身對性的享受、快樂,卻甚少談及這些關係所帶來的身心傷害。當這些正值青春期的中學生,從這些報章閱讀有關性解放的 文章,或許才更令教師及家長們擔心。當然這並非要求一份報章要如教科書般「純潔」,但這些學生大多對性仍在摸索階段,未必能對一些提倡性解放的文章,有著 適當的批判能力。此文章無意花篇幅去描述性解放的問題,只是若師長們發現原來報章有這些內容時,又是否放心學生去閱讀呢?
 
老師與學生一起閱讀報章
每 份報章都有其風格,即使有報章支持同運及性解放,也並不是大問題。然而報章亦應以求真、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而非選擇偏聽及扭曲。師長們實在要 加以留意,選擇一份盡責及適合的報章。另外當希望青少年閱讀報章時,師長們也應一起閱讀,那即使青少年有疑惑時,也能加以指導。
 
明光社
 
 


[1] 〈娜姐瞓身示範自家設計 獲日本內衣品牌招攬做合夥人〉,《星島日報》,2012年11月23日,第D11版。
[2] 〈被指酒店密會「豬迷」鬧爆 周秀娜 唔敢戀羅志祥〉,《明報》,2013年2月18日,第C2版。
[3] 〈中女Miki鍾嘉欣鬥o靚模 寫真戰爆發 蔚雨芯隨時跑出〉,《明報》,2013年7月9日,第C2版。
[4] 〈Mika沙灘犯禁「隨處偷腥」〉,《星島日報》,2013年7月9日,第D3版。
[5] 〈Jeana Mia 聯手寸黃榕 Out〉,《東方日報》,2013年7月9日,第C4版。
[6] 〈趙碩之踩o靚模剝得就剝〉,《太陽報》,2013年7月9日,第C1版。
[7] 〈Suki縮咪教扮靚戰乳模〉,《蘋果日報》,2013年7月5日,第C8版。
[8] 〈何秀蘭動議同志平權明光社聯署反對〉,《星島日報》,2012年11月2日,第A16版。
[9] 〈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明報》,2012年11月6日,第A8版。
[11] 〈牧師批平機會變偏基會 若兒是同志會盡力「拗直」〉,《明報》,2013年2月16日,第A9版。
[12] 〈聖保羅男女中學 宗教課被轟曲解同志〉,《明報》,2013年5月22日,第A7版。
[13] 〈是哥也是你和我〉,《明報》,2013年6月30日,第P9版。
[14] 〈纏綿遊戲〉,《明報》,2013年5月5日,第P9版。
[15] 〈易服癖的智慧〉,《明報》,2013年3月17日,第P9版。
 
關注範疇: 
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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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意外事故的報道是否應該刪相刪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9/07/2022

昨晚得知有舞蹈員在演唱會中受傷,實在令人心痛。希望他們早日康復! 

由於網上有人提出事故報道是否應該刪相刪片,筆者想試試講講自己的感受及作出回應。於昨晚十時半左右,筆者見到FB中有人談論男團Mirror演唱會出了嚴重意外,雖本身不是鏡粉,但都想去多了解這近日的城中熱話,因為早幾天大家已開始掀起對這演出的種種不安全及危機的關注。

再看短片,遠鏡及近鏡的角度都有,並由於沒有任何警告字眼,在未有任何心理準備之下,筆者見到那一個大螢幕突然墮下擊倒兩位舞蹈員時,感到十分不安!但仍然看清楚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所以又再看了幾遍。隨後又繼續在FB裡看看還有沒有甚麼文章、其他影片可以讓我知道更多,由於筆者的工作與傳媒教育有關,於是花了不少時間瀏覽FB及新聞網站,想去進一步理解事件,看了又看,彷彿怕自己漏了甚麼重要的資訊。而情緒由不安變為了憤怒,不明白為何這大型的演出會出了這種不應該發生的意外。

最後,筆者沒有轉發任何意外片段,因為眼見FB中的討論及情緒爆發已經夠多了。而且也發現朋友們都沒有再繼續傳出短片,大家的氣氛開始轉為要為受傷的舞者集氣、祈禱,氣氛都緩和起來。

回想自己在FB所經歷的過程,如果一開始就有一些警告字眼,如:「要看短片時請有心理準備」等提醒,又或讓觀看者可以自行選擇可以不看,那麼可能會令筆者沒有那麼容被嚇倒,或感到那麼「突然」。

而今天看到FB將部份的影片加上了Sensitive Content (敏感內容)的做法,讓用戶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觀看短片,都是不種不錯的做法。見圖一。但奈何這是FB就一些被人反映為內容敏感的短片才會被加上的。帖文發放者應該不能自行加這種保障。

明光社

或像今天的有線新聞的做法,在短片中舞者受傷的位置加上模糊濾鏡的遮蓋,以免讓人不期然看到。見圖二及圖三。

明光社
明光社

又或者網友可以不用影片,而改為用截圖來顯示情況或只顯示事件結果,這樣做的驚嚇性就沒有直接觀看短片般令人震撼。如圖四。

明光社

回應有網民問及「是否應講刪相刪片?」筆者認為事件實在十分嚴重,大眾應該可以看到相關的資訊以作警惕、跟進及討論,其透明度不應減少。如大家都看不到資料,單靠傳媒的文字轉述,又怎可以完全理解到事件的嚴重性?但作為接收者,應該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接收及接收多少,當他們不想看時,可以選擇不看,而不是在沒有警告下被動地收看。

而筆者亦理解,傷者受傷的短片如果沒有任何遮蔽在大眾媒體中不斷地播放,對於傷者的家人、親友來說,也是一種沒法遏止的傷痛。的確兩者是要取個平衡。在新聞報道時加上模糊鏡,亦不播放近鏡的短片,只求觀眾了解事件的嚴重性就足夠。

最後,對於網民的心理保護,除了當感到不適時,要去找人傾訴,亦需要提醒自己不要陷在FOMO (Fear of Missing Out,即「錯失恐懼症」)當中。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作為香港人,對這隊近年難得亦非常努力的男團所發生的意外表示著緊及關注,亦屬正常。但如果當你開始對事件感到需要持續關注,亦生怕自己錯失任何有關事件的資訊,因而常感到不安及持續性焦慮,那麼就要提醒自己要及時抽身,是時候稍稍放下手機,做做其他事,放鬆一下。畢竟事件還需要時間調查,而受傷的舞者也需要時間治理;放下手機仍可以繼續為他們集氣及祈禱。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根據媒體的報道,林教授曾於一研討會分享,新聞產業很注意讀者反應,希望讀者喜歡、關心這則新聞,這也是假新聞製作的原理。如果社群媒體的訊息製作得和新聞一樣,就會有更多人相信。而假新聞不會是全然虛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事實包含在其中,讓接收者難以分辨,甚至連主流媒體都會採用,認為它有一定的新聞價值。[2] 而曾有研究指出,假新聞在Twitter的散播速度會比真實的資訊快六倍,[3] 所以懂得辨別網上真假新聞是極為重要。

但論及要用法律去規管假新聞,則要非常慎重,因為法律規管與言論自由之間是有張力的,令人擔憂言論自由會被打壓,或有人會想利用公權去阻止人們發聲,或懼怕發聲,於社會造成了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被打壓的成為少數派,聲音愈來愈少,而多數派聲音愈來愈多,如螺旋往上升。

不同地區 不同方法

網上資訊對網民的影響可大可小,不少地區對於網上假新聞或假資訊都有相應的法律或應對做法。

韓國

韓國的《新聞仲裁及補救損害等相關法律》修正案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於2021年7月在國會提出,並指其目標為「建立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和伸張言論自由的價值」。倘若涉及「虛假、新聞操縱」以至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捏造或錯誤報道,導致有人蒙受精神或權利上的損害,按新修正案有關人士可入稟向散播資訊者索取賠償,金額可達推算相關損失的最多五倍,在一些難以計算損失的個案中,則以一億韓圜(約68萬港元)為上限。[4] 提出修正案的共同民主黨稱,提出法案旨在以懲罰手段打擊假新聞對民主社會的禍害。但因為法案部份內容被指不夠清晰,對「故意」、「虛假報道」等字眼的概念和標準模糊,甚至「開啟任意詮釋之空間」,國內外傳媒及人權組織均對新法表示憂慮,擔心影響記者深入調查和傳媒報道的自由。[5] 在強烈的反對聲下,有關修正案的最後投票並沒有如期在2021年9月底於國會舉行,取而代之的是籌組委員會就立法作更深入的探討。[6]

新加坡

新加坡2019年通過了《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任何人發佈假訊息,並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將會被判監最多五年及罰款最多50,000坡幣(約29萬港元)。若透過虛假賬戶或自動軟件程式發佈假訊息,則會被判監最多10年及罰款最多10萬坡幣(約58萬港元)。相關的網絡中介有責任採取相應行動,如移除有關的虛假賬戶等,否則相關人士的最高刑罰為被判監一年和罰款20,000坡幣(約12萬港元),如涉案的並非個人而是公司,罰款則更高。[7] 該法例將假訊息(falsehood)定義為虛假或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 that is false or misleading),列明包括捏造訊息和扭曲事實,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觀點、批評或諷刺。但誰來判定事實陳述的真偽?是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嗎?這方面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學者就質疑他們是否合資格來判定真偽,這會否被用來對付反對黨,打壓異己?[8] 據報道,截至2021年8月21日,新加坡當局暫未用過POFMA下的刑事程序起訴任何人,但卻向個人或團體發出逾60宗POFMA命令,要求他們更正訊息,亦有數宗要求網絡中介移除訊息連結的指令等。[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8年4月,即國會選舉前實施了《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Act 2018),該法指凡故意創作、散佈或發表「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訊息、數據或報道,即「假新聞」,可處10年以下監禁。若「假新聞」内容涉及馬來西亞或影響該國公民,該法亦可適用於馬來西亞境外個人或組織。[10] 但由於立法倉猝,被人質疑大馬政府,不論是有關貪污或是選舉事務,都想利用有關法例來阻止一切不為政府樂見的報道。而這法例最後在新政府上台後,於2019年正式被廢除。[11]

台灣

於2018年,台灣的行政院為防止散播假訊息所造成的危害,修正了以下多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另外,在《廣播電視法》下,廣播電視亦被要求建立「自律」機制,若違反自律規範或事實查證,最高分別可處100萬台幣(約28萬港元)或200萬台幣(約56萬港元)罰鍰。[12]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曾向傳媒表示,根據當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假訊息定義主要有三個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雖然在台灣政府提出七個法案的修法說明時,明文寫道:「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但有新聞學者認為要認定假新聞並不容易。[13]

由於不少地區的人士都認為要判斷假新聞有困難,應找有能力的人或系統作判斷,歐、美不少地區會把責任交予社交平台,由社交平台的公司研究方法去判斷和刪除一些疑似是虛假的新聞。

德國、法國

德、法兩國分別於2017及2018年分別通過《社群網絡強制法》(德),及《反資訊操縱法》與《反虛假訊息法》(法)。有關的法規是把反假新聞的責任放到社群媒體平台中,如德國的《社群網絡強制法》中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至5,000萬歐元(約4,500萬至4億5千萬港元)的罰款,如有爭議、但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會有七天時間可以商討是否移除。

而法國,早已有防制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新聞自由法》,明訂禁止種族誹謗與煽動種族仇恨的言論、禁止基於性傾向而歧視或誹謗個人的言論。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面對22,500至45,000歐元(約20萬至41萬港元)的罰款。任何方式出版、傳播或複製涉及第三方的虛假新聞或經捏造、偽造或不實文件,若造成或足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以45,000歐元(約41萬港元)罰款;如以任何形式惡意出版、傳播或複製可能破壞國軍紀律或士氣,或干擾國防戰備的內容,將被罰款135,000歐元(約122萬港元)。[14]

而於2018年在法國通過的兩項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強化上述法律工具,針對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於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以及將有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15]

德、法兩國的做法似乎效果相當顯著,有效使facebook將全球六分一的內容審查人力投放於德國,並同意與法國政府合作提高平台運作透明度。[16]

歐盟,除立法以外的選擇

除了立法,歐盟於2018年開始推出《虛假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鼓勵資訊科技公司自願簽署並承諾自我規管,以應對虛假資訊問題。不少大型資訊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等均已簽署有關的行為守則,承諾針對平台上虛假訊息問題作自我規管。多家簽署了該守則的資訊科技公司亦按承諾推出新政策以改善服務,包括與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推動用戶媒體素養等。[17]

香港可借鑑

網上資訊繁多,當中包括了假新聞,對人或事作出不實的陳述或惡意的指控,但要辨別真、假新聞,如非靠科技公司或新聞界的專業人士,難以處理大量的資訊。正正因為網民都未必能辨別、假新聞,如只是誤信虛假訊息再傳遞並因而觸犯法例,實在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有機會窒礙新聞及言論自由。但如能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一邊加強用戶的媒體素養,教育用戶如何辨別假新聞及批判思考的教育,另一邊推動傳播資訊的平台與信譽度高的事實查核機構的合作,成立通報機制,如發現假新聞就通知社交平台,以刪除訊息、警告違規用戶等方式,而毋須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規管,相信會對本港的網絡溝通平台的發展與自由會較為有利。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陳洧農:〈林照真X劉昌德|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2019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feja.org.tw/4860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2] 陳洧農:〈言論自由社會必有「假新聞管制」的挑戰,但誰也沒有完美解方〉,關鍵評論,2020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48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3] 楊匡然:〈【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 假新聞傳播快6倍〉,《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8月21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432168/【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E3%80%80假新聞傳播快6倍(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4] 〈南韓擬立假新聞法 爭取下月通過〉,星島網,2021年7月30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8606/即時-國際-南韓擬立假新聞法-爭取下月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新聞仲裁法》修正案 今國會表決 韓反假新聞法 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明報新聞網,2021年9月2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210927/s00014/1632679270024/《新聞仲裁法》修正案-今國會表決-韓反假新聞法-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6] Ko Jun Tae, “Final vote for ‘fake news’ bill pushed back again from fierce opposition,” The Korea Herald, September 29, 2021,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10929001035;Hyonhee Shin, “Retreat on S.Korean ‘fake news’ law,” perth now,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0, 2021, https://www.perthnow.com.au/business/media/retreat-on-skorean-fake-news-law-c-4109060;Shawn Lim, “South Korea puts proposed ‘fake news law’ on ice after backlash,” The D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21, https://www.thedrum.com/news/2021/10/04/south-korea-puts-proposed-fake-news-law-ice-after-backlash;〈韓國朝野商定年內談妥媒體仲裁法案〉,韓聯社,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cn.yna.co.kr/view/ACK2021092900590088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7] “Singapore Fake News Laws: Guide to POFMA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Singapore Legal Advice.Com,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20,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online-falsehoods-manipulation/.

[8]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9] 〈【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立場新聞,2021年8月21日,網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29日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日內移除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

[10] 〈馬來西亞:應撤回「假新聞」法〉,Human Rights Watch,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8/03/29/31641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1] “Malaysia to discuss the revival of Anti-Fake News Act in Parliament,” THE STRAITS TIME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to-discuss-the-revival-of-anti-fake-news-act-at-parliament.

[12] 潘姿羽:〈廣電法補漏 違反事實查證最重罰200萬元〉,中央通訊社,2018年12月12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20312.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3] 李修慧:〈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通過7個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關鍵評論,2018年12月1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80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4]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信傳媒,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295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5] 同上。

[16]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

[17] 〈【以假新聞之名 · 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 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立場新聞,2021年8月2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聞之名-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從電腦應用看歷史的循環和進步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15/10/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粗略來說,人們對歷史變遷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是歷史循環論,「太陽底下無新事」、「古老當時興」這些說法代表了這種歷史觀。另一種是歷史線性發展論,或者是歷史向前發展論,「世界潮流浩浩蕩蕩」、「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等說話代表了另一種歷史觀。筆者認為兩種觀點都有點道理,往往歷史變遷是進兩步、退一步,亦是新中帶舊、同中有異。

閱讀了以上的引言,也許讀者以為我又再談論世界大事,非也!這一次我只是想談一談一個與我們日常生活比較有密切關係的題目:電腦。

現在雲端計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種漸漸盛行的電腦服務,雲端計算是將數據儲存和運算功能交託給提供服務的公司去處理,用戶毋須直接主動去管理電腦資源。數據儲存和運算系統分佈在不同的地方,這樣做不單只分散了風險,而且更有效率地運用資源。其實,這並不是一種完全嶄新的觀念,在很多年前已經有類似的客戶端伺服器模型 (client-server model),在這種模式下,客戶端的電腦只是通過網絡去輸入指令,真正負責運算的電腦是遠端的公司伺服器。而現在雲端計算更加推前一步,很多公司索性不再裝置和管理自己的電腦伺服器,而是將全部東西外判給雲端計算服務中心。

這歷史溯源並不是到此為止,其實,在客戶端伺服器模式出現之前,最初的電腦運作模式是建基於主機(mainframe),最普遍的主機是萬國商業機器(IBM)的產品。這已經是上世紀60至70年代的模式,那時候,一般用戶並不能接觸真正的電腦,他們可以操作的東西名叫啞終端(dumb terminal),啞終端只是一個螢光幕和一個鍵盤,用戶在啞終端輸入指令,資料儲存和運算都是在遠方的主機裡面進行。

上世紀80年代個人電腦興起,資料儲存和運算轉移到自己的電腦,很多人興奮不已,特別是崇尚個體自由的美國人,個人電腦令人感覺良好,因為這股潮流好像是打破了IBM等大型電腦公司的霸權。後來人們意識到個人電腦的限制,在90年代隨著互聯網的發達,客戶端服務器模型成為了電腦界的新寵兒,當然,人們並沒有完全走回頭路,個人電腦已經變成了幾乎是家家戶戶都擁有的必需品。不過,若果細心觀察的話,你會見到雲端計算、客戶端伺服器、IBM主機都是基於同一概念。

另一個有趣的電腦界現象是編寫程式和毋須編寫程式的交替,上了年紀的人都會記得,最初操作電腦是需要編寫程式,或者要打字去輸入指令,1979 年,施樂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Xerox 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開發了第一個圖形用戶介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原型,1984年蘋果電腦公司將圖形用戶介面引進了麥金塔(Macintosh),自此之後,用戶可以輕鬆地採用點擊(point and click)、拖動(drag and drop)這些簡單容易的方法去操作電腦,編寫程式不再是必要的技能。

然而,近年來數據科學和人工智能成為重點科技,於是乎學習編寫電腦碼又再成為熱潮, Python 、R是炙手可熱的電腦語言,一位學生曾經對筆者說:「僱主不想聘請只懂得採用圖形用戶介面的數據分析員,他們要求編寫電腦程式的技能。」我有不同的看法,筆者已經走過上述的年代,其實大部份數據分析的工作都可以快捷地通過圖形用戶介面去完成,如非必要,我不會編寫電腦程式。

有趣的是,現在很多公司都指出:聘請電腦程式編寫員的成本太高,他們轉而尋求沒有編碼或者很少編碼(no code or low code)的應用軟件,例如現在微軟公司、TIBCO等科技龍頭致力於研發自然語言處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系統,自然語言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用的語言,例如中文、英文,數據分析員可以對電腦系統發出這樣的指令:「分析美國股票市場十隻藍籌股在過去10年的走勢,並且作出預測。」如此一來,數據分析員便毋須編寫電腦程式。其實,你毋須要等待科技龍頭發展出成熟的自然語言處理系統,現在你可以採用一直行之有效的圖形用戶介面,也可以做到沒有編碼或者很少編碼。正如中文俗語所說:「何必深山求靈藥?此地已經有神仙。」

對於電腦界這種逆轉,我毫不感到稀奇,因為人性的傾向都是捨難取易。當然,這並不是返回原地的循環,雖然這種轉向仍然是追求沒有編碼或者很少編碼,但是將來的使用者介面會更加方便,用戶可以乾脆採用自己熟悉的語言。我突發奇想,下一步會是甚麼呢?會不會連說話也不用說出來,電腦就可以直接知道我的想法,然之後我便心想事成呢?很多年前瘋魔全日本的動漫《IQ博士》敘述主角發明了這種讀心的機器,結果造成了一些尷尬的場面,因為IQ博士有些想法是不可告人的。

鑑古可以知今,因為歷史裡面的確有循環的軌跡;但在循環之餘,又是更上一層樓。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0 (LGBT+ Agenda, Global 2020)

26/01/2021

同性婚姻/同性伴侶結合

2020年5月26日開始,哥斯達黎加的同性伴侶可以註冊結婚,落實該國最高法院憲法院於2018年的裁決。[1]

根據路透社2020年12月12日的報道,玻利維亞民事登記處首次批准了一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2018年,David Aruquipa和Guido Montaño申請民事結合登記但遭到有關部門拒絕,原因是玻利維亞並不容許同性婚姻,他們於是入稟法院。雖然玻利維亞憲法仍未考慮准許同性婚姻,但他們指禁止同性伴侶民事結合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並且觸犯了玻利維亞法例,對他們構成歧視,玻利維亞憲法法庭最終判他們勝訴。經過兩年的訴訟,他們爭取到同性民事結合。當地一位著名倡議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權利的人士表示,這是起初的一步,真正激勵他們的是要去改變這項法律,這成為他們的目標。[2]

泰國內閣於2020年7月8日通過「民事伴侶法」(Civil Partnership Act)草案與「民事與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修正案。「民事伴侶法」草案允許年滿17歲或以上且至少其中一方為泰國公民的同性伴侶進行民事登記,登記的同性伴侶能享有部份猶如異性夫妻一樣的法律權利。「民事與商事法」修正案為民事結合制定進一步的規定,例如已有法律認定之伴侶,則不可再登記。民事結合關係會因死亡、自願分居或法院命令而終止。草案還在等待審議。[3]

位於東歐的黑山(Montenegro成為非歐盟成員國中,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s)的歐洲國家。2020年7月1日,黑山的國會通過有關法案,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享有和異性戀伴侶一樣的權利。黑山並不容許代孕母服務,無論異性戀夫妻或一般伴侶都不能使用有關服務,因此同性伴侶亦一樣,不能尋求人工受孕。另外,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並不能收養兒童。黑山總理馬爾科維奇(Dusko Markovic)在社交媒體公開表示,通過同性伴侶民事結合法案代表「我國社會的民主成熟程度與族群融合過程,都朝正確方向邁進了一大步。」他表示:「在歐洲的黑山裡,絕不允許存在任何與性傾向有關的歧視。」黑山總統久卡諾維奇(Milo Djukanovic)亦表示,該法案令黑山離「加入發展最完善的世界民主政體」更近了一點。說穿了,黑山政府認為,通過同性伴侶民事結合法將促進少數群體的權益,有助於黑山加入歐盟。[4]

在不少民主國家,LGBT的意識形態已經和民主、自由和人權緊緊地捆綁在一起,彷彿支持LGBT,便等於支持民主,同樣,支持民主便好像必須同時支持LGBT。這種趨勢令我們反思,在推動民主、自由和人權教育的同時,其實亦必須加強邏輯思辨、倫理和社群責任的教育,以免將LGBT意識形態等同民主自由理念。

更正治療

新西蘭工黨於2020年10月17日的選舉日得到大部份選民支持,奪取了65個議席,即超過國會一半議席,有權單獨執政,早在10月5日工黨已作出承諾,表示如能當選,將禁止更正治療(有關治療幫助個別人士克服同性性吸引及社會性別的混亂,它也被貶稱為拗直治療),並且禁止宣傳、提供有關服務。[5]

2020年3月9日,加拿大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David Lametti提出的法案C-8(Bill C-8),提出修改加拿大的《刑事法典》,指凡違背人的意願下進行更正治療,或向18歲以下兒童進行更正治療,將被定罪。法案中指出觸犯法例的行為還包括宣傳更正治療、或從更正治療中獲得金錢上或物質上的利益。法案亦提出授權法庭下令清除或刪除更正治療的廣告。不過,向那些面對性傾向或性別身份掙扎的人,在私人談話中表達個人觀點以提供支援,並不會被定罪。2020年10月1日,政府重新在眾議院提出這項法律,有關法案還在審理中。首相杜魯多(Justin Trudeau)當時曾對記者表示:「更正治療是有害的,有辱人格,在加拿大是沒有立足之地的。」[6]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的內閣成員Liz Truss表示,出於防止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政府可能會禁止對未成年人,即未滿18歲的人士進行跨性別治療。婦女及平等事務部大臣,以及國際貿易大臣Liz Truss堅信,成年人應該享有自己認為合適的自由生活,但是她認為非常重要的是,當人們仍在發展其決策能力的時候,必須保護他們免受那些不可逆轉的決定的影響。此項建議與2018年完成諮詢的《性別承認法》(Gender Recognition Act)改革計劃有關,有關改革的建議於2020年夏季公佈。Truss透露,建議有三項重要原則:第一是保護單性別(single-sex)空間(只供男性或女性使用的空間);第二是同時平衡跨性別成人的權利;最後一項,亦是令同運分子著急的一項原則,就是保護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不讓他們作出不可逆轉的醫療決定。[7]

來自35個國家、超過370名宗教領袖,包括南非聖公會的圖圖大主教、加州猶太宗教學院主席,和美國聯合基督教會主席等簽署一份宣言,要求全球各地禁止更正治療(有關治療幫助個別人士克服同性性吸引及社會性別的混亂,它也被貶稱為拗直治療),及要求多國把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罪行非刑事化,並阻止針對性小眾的暴力。有關宣言在2020年12月16日發表,推動該宣言的委員會指,某些宗教教義多年一直被誤用,為LGBTQI人士(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雙性人)造成痛苦和冒犯,並認為需要改變。美國醫學會和美國心理學會均反對更正治療,美國有20個州份亦在不同程度上禁止或限制有關治療。香港精神科醫學院亦曾發聲明指,未發現任何可靠科學和臨床證據支持,嘗試改變性傾向能夠帶來好處。[8]

這幾年,愈來愈多國家否定更正治療(又貶稱它為拗直治療),認為會對同性戀者造成傷害,因而立法禁止更正治療,間接令一些自願想改變性傾向的人士求助無門。但同運人士的邏輯很奇怪,指改變性傾向會帶來害處,但改變生理性別卻沒有問題,甚至應及早協助未成年人士變性!英國正考慮禁止對未成年人士(即未滿18歲的人士)進行跨性別治療,若有關做法是禁止為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進行變性手術或注射異性賀爾蒙是好事,若是禁止兒童接受輔導或有關性別焦慮症的治療便令人憂慮。

跨性別

英國政府在2020年9月22日公佈有關《性別承認法》的公眾討論結果,政府共收到超過100,000個回應,當中有近三分之二要求,在申請轉變社會性別時,不需要在醫療上被診斷為患有性別焦躁症。有五分之四的回應者要求,申請轉變社會性別時,不用提交詳盡的醫療報告,有關報告會列出申請人接受的所有治療。在公佈有關結果時,婦女及平等事務部大臣,以及國際貿易大臣Liz Truss發表聲明,承諾會令申請性別承認證書(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的程序變得「更寬容和直接」。現時在英國,如有人想更改出生證明文件上的社會性別(gender),可以向政府申請性別承認證書,該證書雖然不是身份證明文件,但有了這份證明,跨性別人士便可以根據該證書上的社會性別結婚。而《性別承認法》要求申請人,必須在醫療上被診斷為患上性別焦躁症,並同時以自己屬意的社會性別生活了最少兩年。有爭取跨性別者權益人士指,以上申請程序要求跨性別者去證明自己的社會性別,令他們感到難受。Truss表示會簡化有關的申請程序,讓申請人透過網上提交申請,並下調有關申請費。不過,雖然有權益份子希望,將合法申請轉變社會性別程序的年齡,由18歲下調至16歲,英國政府在9月時則沒有為此作出回應。[9]

英國女跨男記者Freddy McConnell現時30多歲,她在生物學上能夠懷孕和生育,當她誕下孩子時,她希望依據法律上的性別:男士,在孩子的出生證明文件上被註冊為父親或家長,但英國法例規定她只可以在有關文件上被註冊為母親,McConnell認為這是侵犯了她的人權,不尊重她的個人和家庭生活。在英國的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她已經輸掉了兩輪法律訴訟,最高法院法官在2020年11月16日表示,他們不會考慮她的案件。[10]

有律師稱,如果McConnell贏得了這場鬥爭,她的孩子就會成為英格蘭和威爾斯中,第一個在法律上沒有母親的人。[11] 這位女跨男人士指責英國的政府部門違反了她及孩子的權利,卻沒有想過,她才是違反孩子權利,讓孩子一出生便失去了「母親」的人呢?這是否另一種形式的虐兒呢?日後,兒童的權利又應該由誰去維護呢?

其他法例

位於非洲中西部的蓬(Gabon,該國的國民議會於2020年6月23日表決通過把同性性行為除罪化。法案在2020年6月29日獲參議院通過,同年7月7日獲總統Ali Bongo簽署,正式實施。[12]

蘇丹過渡政府在2020年7月13日通過一系列改革法案,包括廢除針對肛交行為的鞭刑和死刑,但肛交仍被視為罪行,違者可被判監五年至終身監禁。[13]

美國加州州長Gavin Newsom於2020年9月26日簽署了一條新法例,允許加州的懲教及康復部門根據跨性別囚犯的性別身份而不是生理性別,來分配他們進到男子或女子監獄。法例規定有關部門不能單單因為囚犯在解剖上的性別或其性傾向等理由而拒絕他們的要求,除非是有「管理或安全方面的顧慮」。即使要求被拒絕,州政府必須以書面解釋原因,並且給囚犯提出異議的機會。有關法例已於2021年1月1日生效。[14]

2020年6月15日,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六對三的票數,裁定1964年《民權法》第七章(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禁止僱員「因為性別」而受到歧視,當中包括了同性戀和跨性別僱員在內。過去50年來,法官把第七章所提到的禁止因為性別的歧視,僅意味著僱主不能對待婦女比男人更差,反之亦然。有法官非議把此法例提到的「因為性別」包括同性戀和跨性別,認為這是修改法律,而不是對法律進行解釋。反對此舉的法官之一 Samuel A. Alito Jr.指多數人沒有提到該裁決將如何影響住屋、宗教僱主或體育運動。[15]

2013年,在美國密根州的一間殯儀公司RG & GR Harris Funeral Homes Inc擔任經理的男跨女跨性別人士Aimee Stephens告訴老闆,他打算轉變性別,由男性轉為女性,所以他想穿保守的裙子套裝或裙上班,老闆回應他,這樣的外表會令哀悼死者的家庭分心,最後他被該公司辭退。其後,Stephens向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求助,該委員會的律師在2014年向殯儀公司提出訴訟,指控該公司解僱了Stephens構成性別歧視,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第七章。Stephens於2020年5月因腎病逝世,美國最高法院在2020年6月15日裁定Stephens勝訴。2020年11月30日,殯儀公司同意將13萬美元存入Stephens的遺產,以及支付12萬美元律師費予相關人權組織,以作賠償,這令雙方達成協議,並結束了這宗訴訟。這宗訴訟成為了一項里程碑,因為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了針對跨性別者的歧視是不合法的性別偏見。[16]

根據2020年10月28日《費城同志新聞》(Philadelphia Gay News)的報道,當時還未當選並且仍在競選期間的美國總統拜登,在訪問中提到,自己在擔任副總統期間,一直是LGBTQ的倡導者,他指若贏得美國總統大選,將擴大LGBTQ的權利,在國際倡議,讓它成為美國外交的一部份。拜登並且承諾在上任100天內優先通過「平等法案」(Equality Act)的立法。該法案將禁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身份,在就業、住屋、公共住處、公共設施、公共教育、聯邦資助、信貸和陪審服務等方面作出歧視。「平等法案」其實已於2019年5月17日在眾議院獲通過,不過因為共和黨佔了參議院較多議席,法案一直未獲參議院通過。若法案獲通過,將會危害教育、運動、醫學及領養等領域的事宜。除了處理「平等法案」的立法,拜登聲稱會使用行政權力,以盡快推翻特朗普政府過去一些「歧視行動」,並進一步消除針對LGBTQ+人士(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等人士)的「歧視」。[17]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允許法官向曾經同住或正在同住、前任或現任、同性或異性的配偶或伴侶,發出「家庭暴力保護令」(Domestic Violence Protective Order)。這法令亦適用於正在約會或之前曾約會的情侶,但只限於異性伴侶。不過,在2020年12月31日,此法令卻有所改變,它亦涵蓋正在約會或之前曾約會的同性情侶。事緣一位來自韋克縣(Wake County)的女子,在2018年申請「家庭暴力保護令」,希望藉此阻止她的前女友與她接觸,但遭地方法院法官拒絕,地區法官Anna Worley回覆該女子,指因法律上的語言,她無權發出有關的保護令。該女子之後上訴,在12月31日,上訴法院裁定,北卡羅萊納州所發出的「家庭暴力保護令」,讓人免受虐待或處於令人恐懼的約會關係,亦適用於同性案件。[18]

美國愛達荷州立法機關要求州政府簽署眾議院法案509(House Bill 509),該法案名為《人口統計法》(Vital Statistics Act),禁止跨性別者修改反映其生理性別的出生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除非是為了糾正「出生時的重大事實」錯誤,或糾正「文書或數據輸入上的錯誤」,否則不可修改,申請更改者亦需得到法庭命令。參議院以27比6的大比數票數通過立法,2020年3月30日,該州州長Brad Little簽署了該法案,法案本來會於2020年7月1日於愛達荷州生效。[19] 不過,在2020年8月7日,聯邦法院阻止愛達荷州實施此法規,美國地方法院法官Candy Dale裁定,新法例還不夠深入,並且違反了她於2018年首次發佈的禁令——愛達荷州的法律禁止某人更改其出生證明文件以符合其性別認同是違憲的。[20]

除了《人口統計法》,愛達荷州州長Brad Little在同日亦簽署了另一條眾議院法案500(House Bill 500),《女性體育公平法》(Fairness in Women's Sports Act),它原本同樣會在2020年7月1日在該州生效。該法案適用於所有由公立學校、學院及大學資助的運動團體。女子團隊是不會讓聲稱自己是女性的跨性別學生加入。如有任何爭議,學生可以透過提交由醫生簽署的聲明,來證明自己的性別。而有關聲明必須單單依據學生的內在及外在生殖解剖構造、正常內源性產生的睪丸素水平,及遺傳組合分析,來顯示學生的性別。愛達荷州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Idaho)等幾個團體,為到一名跨性別大學生Lindsay Hecox及另一名匿名的高中學生提出訴訟,挑戰眾議院法案500。聯邦法院地方法官David Nye在2020年8月17日發出初步禁令,阻止該州實施眾議院法案500,原因是他認為兩位挑戰法案的原告人,很可能會在有關訴訟中獲勝。[21]

挪威議會在2020年11月24日二讀通過擴闊現時《刑法》,禁止針對跨性別人士的仇恨言論。該國《刑法》自1981年以來一直有保護同性戀者免受仇恨言論侵擾,如在私人言論違反了有關條例,將面對罰款或長達一年的監禁,如在公開評論違反條例,將面臨最高刑罰三年監禁。[22]

新加坡,三名人士分別在2018及2019年入稟法院,挑戰有關禁止男男性行為的法例——《刑事法典》第377A條。該法例列明男性雙方自願進行的性行為屬嚴重猥褻的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2020年3月3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駁回三人就第377A條提出的挑戰。法官提到沒有任何讓人信服的理由,要推翻2014年新加坡上訴庭的判決,法官指第377A條例設立的原意總體上是要維護公眾道德,以強制執行法例和起訴男性之間一切形式的嚴重猥褻行為。[23] 上述案件的其中一位申請人,在2020年12月初再次入稟法院挑戰有關法例。由於《刑事法典》377A條雖然存在,但實際上甚少執行,因此,申請人認為這反映新加坡法例的不一致,他認為若政府沒有全面執行《刑事法典》377A條,便應廢除有關法例。[24]

匈牙利國會在2020年5月19日以133票對57票通過了一項法例,禁止跨性別者更改官方文件上出生時的性別。該法現在等待著總統János Áder簽署,以成為法律。維權人士說,他們會試圖說服他不要簽署。[25] 有申訴者入稟法院指該法違憲,在2020年11月,匈牙利法院裁定須就該法作出違憲審查,而憲法法庭會為此作出裁決。[26]

我們一方面不願意見到有人因為同性性行為而受到重罰、甚至被責打至死,但另一方面亦不願意看到法官輕易改變立法原意,隨著新任美國總統拜登上場,預計將推出更多有利於同運人士的法例,甚至令美國變成同運人士的天堂。

教會或神學院

聯合衛理公會(The United Methodist Church)各地的領袖齊集美國,在經過討論後在2020年1月3日宣佈,因著對同性婚姻的「根本分歧」,教會正計劃分為兩個宗派。根據該會現時的紀律手冊,選擇過同性戀生活的人不能成為聖職人員,而聖職人員也不能主持同性婚姻,否則有可能遭到處分。當傳統主義者分了出去,這意味著現有的聯合衛理公會大有可能廢除上述的規例。由16位教會領袖簽署的提案,本來打算於2020年5月聯合衛理公會舉辦的全球會議上,讓特定的會眾及神職人員投票,但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讓會議不了了之。雖然國際會議開不成,但美國喬治亞州一間支持LGBTQ權利的教會——Asbury Memorial Church,離開了聯合衛理公會。該會表示,在2020年8月15日舉行的聯合衛理公會南喬治亞州會議,投票通過容許Asbury Memorial Church離開,它將會從聯合衛理公會分出來。該會在9月3日表示,它不會再隸屬聯合衛理公會,成為該國第一間因著改革與保守之間的「根本分歧」而採取行動的教會,以及成為一間沒有宗派的獨立教會。[27]

2017及2018年分別有兩位美國的福樂神學院的學生,因與同性別人士結婚,被學校開除學籍。他們事後提出法律訴訟,指神學院有關性方面的準則政策,違反了《民權法》第九章。2020年10月7日,加州的聯邦法院駁回有關案件的申請,法院指出神學院在《民權法》第九章是獲得宗教組織的豁免,又指出法院不得審查(神學院)對宗教信仰的解釋。代表福樂神學院的律師表示,聯邦法院首次承認基於信仰的教育機構享有宗教自由的豁免權。代表學生的律師表示,會就判決提出上訴。[28]

教會過去也曾出現大分裂,主要基於教義分歧,當雙方爭論不休時,便是分裂的開始。現時同性戀這課題已經發展到猶如信仰教義核心一樣,當有分歧出現,分裂亦難以避免。

言論或逆向歧視

美國肯塔基州前書記Kim Davis基於信仰的緣故,不發出結婚許可證予同性伴侶,其後,她被兩名同性戀人士控告,除失去原來職位外,亦因此事被短暫監禁,此案引起了全國關注。Davis提出上訴,2020年10月5日,最高法院表示不受理Davis的案件,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及Samuel Alito表示接受最高法院的決定所以才作出有關決定,但他們亦藉此機會表示他們對判決的異議。他們稱因著Obergefell v. Hodges(2015)的案例,最高法院要求所有州份承認同性婚姻,這在憲法中是「無處可尋」,並威脅到「許多美國人的宗教自由,他們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神聖制度。」他們不同意Obergefell案件的最初決定,如果有機會,相信他們將投票推翻這一決定。[29]

2019年,基督徒助教Kristie Higgs被英國格洛斯特郡費爾福德鎮的一間學校開除。她遭解僱之前在facebook上分享了一些帖子,她在其中一個帖子,呼籲人在網上的請願書上簽名,反對強制性的同性戀運動關係教育。在另一篇帖文中,她分享了一篇文章,當中提到在美國學校的兒童書籍中,興起了跨性別意識形態。此帖子引起他人關注,一位同事標籤她為「納粹右翼極端分子」,她在2018年10月被停職,隨後遭到解僱。Higgs採取了法律行動,指學校解僱她,違反了言論自由及宗教自由的原則,Higgs在2020年9月,在勞資審裁處中堅稱,以《聖經》的真理對抗有害的信念,在道德上是必要的。[30] 根據媒體在2020年10月底的報道,勞資審裁處裁定解僱Higgs的決定是合法的,因為她遭到解僱是因為她違反了學校方面使用社交媒體的守則,而並非因著她的宗教信仰。[31]

2020年7月5日,著名英國女作家羅琳(J.K. Rowling)因著在社交媒體發表的言論,再次惹來跨性別人權倡議人士猛烈抨擊。跨性別模特兒Munroe Bergdorf回應羅琳的言論,指到這位作家「危險」,並且對LGBT人士來說是個「威脅」。面對多次的抨擊,羅琳在2020年6月10日選擇發長文解釋,該文章題為“J.K. Rowling Writes about Her Reasons for Speaking out on Sex and Gender Issues”。無論羅琳如何解釋,在支持同運人士眼中,她仍是一個歧視跨性別的人,她的兩大粉絲網站:The Leaky Cauldron和MuggleNet表示,不再提供羅琳個人網站連結。另外,不少與她合作過的演員也表示不認同她的言論,要與她劃清界線。[32]

芬蘭議會議員兼前內政部長Päivi Räsänen,多年來在芬蘭政圈打滾。2019年6月,她發了一條Twitter帖文質疑她教會領導層,以官方形式贊助2019年同志遊行活動,並附上《聖經》經文的圖片。為此,Räsänen在2019至2020年,曾先後幾次遭到警方幾次刑事調查。在芬蘭,有許多規範言論的法律,包括《種族煽動》(ethnic agitation),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入獄兩年。基督教組織國際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se Freedom International)正為Räsänen的辯護提供支援。聯盟執行董事及《被審查:歐洲仇恨言論法如何威脅言論自由》一書的作者Paul Coleman指出:「在自由社會中,應允許每個人分享自己的信念,而不必擔心審查制度,這是每個自由民主社會的基礎。通過所謂『仇恨言論』的法律將言論定為刑事罪行,會關閉了重要的公開辯論,並對我們的民主構成嚴重威脅。這類案件造就了恐懼和審查文化,這在整個歐洲正變得愈來愈普遍。」[33]

2019年12月7日,加拿大多倫多天主教教育局(Toronto Catholic District School Board, TCDSB)的其中一位董事Michael Del Grande,連同其他三位董事投票反對在多倫多天主教教育局的行為守則中,加入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性別表達(gender expression)等字眼,以表達對LGBTQ學生的支持。Del Grande曾在2019年12月向一個網站發表聲明,表明反對這些性別上的意識形態,因為它與基督教人類學提到的人是不一致的。Del Grande稱性別上的意識形態便是邪惡。多倫多天主教教育局另一位董事Markus de Domenico,他希望由12人組成的董事會,要求Del Grande撤回他在聲明中的言論,並向員工、學生、家庭及董事會成員等致歉。2020年11月11日,TCDSB決定制裁Del Grande,TCDSB的主席Joseph Martino稱Del Grande的行為「不尊重整個LGBTQ群體和TCDSB群體」。董事會對Del Grande的制裁包括要求Del Grande公開道歉並完成平等培訓計劃,並且在三個月內董事會不可任命Del Grande擔任任何代表位置或職務。[34]

美國科羅拉多的基督徒網頁設計師Lorie Smith挑戰該州的反歧視法例,代表她的律師,來自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的Kristen Waggoner,在2020年11月16日在丹佛市向美國聯邦第十巡迴上訴法院的三位法官提出,Smith不必根據該州的反歧視法而為同性伴侶設計婚禮網頁,因為這等於強迫她發表違反她宗教信仰的言論。[35]

上面的其他法例部份提到,挪威議會擴大了自1981年以來一直保護同性戀者的《刑法》範圍,把針對跨性別人士的仇恨言論也納入其中。當性解放思潮成為主流,只要有人提出與主流意見不同的言論,又或是採取不一樣的行動時,這些忠於信仰的人,除了會遭到法例懲罰,還會遭到網絡上排山倒海的惡意言論追擊。令人慨嘆的是不少自由社會在不斷強化一些人的自由、甚至讓他們自行界定自己性別身份的同時,卻不斷剝奪其他人基於宗教和良心所發表言論的自由。

教育

英國教育部(The U.K. Department of Education)於2020年9月24日發佈了新的教育指引,指示教育工作者「不可強加有害的性別定型觀念」在學童身上,指引舉例指出,不可因著學童的陽剛或陰柔性格,或是喜歡穿著中性或女性化的衣服,就告訴學童他們可能是被裝在錯誤身體裡,及他們可能屬於另一個社會性別。關於生理性別及社會性別的性教育教材,指引建議若然有機構或組織推動「與性別定型觀念不一致等同於具有不同的性別身份」這觀念,學校便不應該與有關機構或組織合作。指引又提到,教育工作者不該「刻意引導」而是「傾聽」學童的想法,進而支持及以同理心對待每位學生。[36]

日本福岡縣三山市的瀨高小學,在2020年4月推出不分男女的標準版校服。日本已有愈來愈多的國中在校服方面顧及LGBT學生,至於小學方面,瀨高小學似乎是日本首間小學推出這樣的校服。[37]

《國王與國王》是一本講述男生要跟男生結婚的故事繪本。台灣教育部以此送贈給小一新生。台灣的家長團體於2020年9月9日召開記者會,聯合要求教育部主動收回《國王與國王》繪本,公開選書及審書制度,並要求教育部的所有入校書籍,都須有家長團體代表參與審查。[38]

台灣高雄家長團體代表(高雄市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中華民國全國家長協會及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等家長團體)於2020年4月16日,經高雄市教育局行文核備後,到高雄市明義國小進行「109學年上學期國小教科書」審查,為5月各間國民小學辦理「109學年教科書選書」,提供相關意見。審查後,家長對與性議題相關內容表示「極高關切」,例如:「同性間的同性戀經驗,與異性間做性遊戲也很常見」、「與同輩討論性、互相手淫,尋找自我刺激。」另外,家長也質疑「對『性別』看法將隨成長等有變異」這一錯誤的說法,會不會置入鼓勵孩子「變性」的觀念。[39]

當英國開始提醒教師若輕易根據學童的性別氣質或愛好衣著,便教導他們可能是被裝在錯誤身體裡是有某程度危險的時候,台灣反而熱切地推動性解放文化,沒有考慮這會否對兒童的身心靈會造成甚麼長遠的影響,香港實在不可不察。

支持傳統家庭價值

波蘭總統杜達(Andrzej Duda)競選連任,在選舉期間曾表示如成功連任,他將修憲以明文禁止同性伴侶收養孩子,他又多次公開指LGBT平權運動破壞傳統家庭價值,對國家造成威脅。2020年7月13日波蘭選舉委員會宣布杜達連任成功。[40]

波蘭,至少有100個城市或地區(大多位於波蘭東南部的保守地區)宣誓,聲言不會加入「LGBT意識形態」,或會採納「家庭憲章」,以支持異性戀聯合。歐洲委員會人權專員在2020年12月3日發佈了一份備忘錄,表示關注波蘭有政府官員,對LGBTI人士污名化,散佈恐懼同性戀的陳述,並指這些污名化行為及仇恨會直接導致部份人或群體將暴力行為合理化,有時更會引起致命後果,呼籲波蘭的政客停止有關行為。[41]

俄羅斯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將一男一女婚姻的概念寫入俄羅斯憲法中,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聯合。他於2020年3月2日提交了一份修改憲法的提案,當中莊嚴地提到俄羅斯人「對上帝的信心」,及婚姻是在「一男一女」之間。該提案無疑是在憲法中加入了禁止同性婚姻條文。普京曾說過他對同性戀者沒有偏見,只是他認為同性戀和流動性別與俄羅斯傳統價值觀不一致。在6月25日至7月1日舉行的公投中,77.9%的選民支持修改憲法提案,有關的憲法修改正式在2020年7月4日生效。[42]

匈牙利國會於2020年12月15日通過法案,重新定義了該國憲法中的「家庭」,將婚姻定義為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並稱「家庭的基礎是婚姻和親子關係。母親是女人,父親是男人。」新法之下,只有一男一女的夫婦才可以申請領養孩子,同性侶伴不可以領養孩子,亦不能如以前一樣,以個人身份申請領養孩子,若單身人士想領養孩子,需要政府特別的允許。

新法訂立由該國首相Viktor Orban推動,政府稱新法將禁止同性伴侶領養子女,並稱該法是為了「加強保護匈牙利家庭和我們孩子的安全。」人權組織和LGBT+倡導者強烈抗議有關做法,匈牙利國際特赦組織主任David Vig認為「對於匈牙利的LGBTQ社群來說,這是黑暗的日子,對於人權而言,這是黑暗的日子。」

匈牙利是歐盟成員國,歐洲跨性別人權組織執行董事Masen David呼籲歐盟委員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透過委員會評估法律的規則和《歐洲聯盟條約》第七條,重申LGBT父母的權利、提出多元化兒童遭到企圖消除,以及禁止跨性別者及雙性人在法律文件中更改性別的事情正在發生,以表達對匈牙利的不滿。[43]

傳統家庭價值面對愈來愈大的挑戰,而願意推廣的又往往並非西方的民主國家,而當有國家表示支持,馬上會被這些民主國家中支持同運和性解放的組織抨擊。很多人都認為政教需要分離,但卻無法把性解放的意識形態與政治分離,彷彿不接納LGBT+便是不民主自由的國家。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0

 

昔日全球同運議程回顧: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9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8

 

昔日香港同運議程回顧: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9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8

 


[1] AFP and The Tico Times, “Costa Rica hours away from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 THE TICO TIMES Since 1956, last modified May 25, 2020, https://ticotimes.net/2020/05/25/costa-rica-hours-away-from-legalizing-same-sex-marriage.

[2] “Bolivia approves first same-sex union following legal battle,” Reuters,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2,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bolivia-lgbt-civil-union-idUSKBN28M0HZ; Lindsey McGinnis, “Points of Progress: Bolivia recognizes same-sex civil union, and more,” 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last modified January 7, 2021, https://www.csmonitor.com/World/Progress-Watch/2021/0107/Points-of-Progress-Bolivia-recognizes-same-sex-civil-union-and-more.

[3] 廖綉玉:〈亞洲性別平權重大里程碑!泰國內閣批准《民事伴侶法》 同性伴侶享繼承權與領養權、可與外國人登記〉,風傳媒,2020年7月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283805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Busaba Sivasomboon, "Thai Cabinet approves bills allowing same-sex partnerships," The Washington Post, last modified July 8, 2020,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orld/asia_pacific/thai-cabinet-approves-bills-allowing-same-sex-partnerships/2020/07/08/4a70cad2-c12c-11ea-8908-68a2b9eae9e0_story.html;" Thailand’s Cabinet approves bills granting legal status to same-sex unions," Los Angeles Times, last modified July 9, 2020, https://www.latimes.com/world-nation/story/2020-07-09/thailand-cabinet-approves-bills-legal-status-same-sex-unions;"Cabinet backs bill allowing same-sex unions," Bangkok Post, last modified July 8, 2020,  https://www.bangkokpost.com/thailand/general/1947992/same-sex-marriage-endorsed;"Civil unions for gay couples," Bangkok Post, last modified July 9, 2020, https://www.bangkokpost.com/thailand/general/1948184/civil-unions-for-gay-couples;Helen Regan and Kocha Olarn, “Thailand could become the first Southeast Asian country to legalize 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s,” CNN, last modified July 9, 2020, https://edition.cnn.com/2020/07/09/asia/thailand-same-sex-union-bill-intl-hnk/index.html;何文翰:《泰國內閣批准同性婚姻法案 尚待國會通過》,《香港01》,2020年7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5%9C%8B%E9%9A%9B/496130/%E6%B3%B0%E5%9C%8B%E5%85%A7%E9%96%A3%E6%89%B9%E5%87%86%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6%B3%95%E6%A1%88-%E5%B0%9A%E5%BE%85%E5%9C%8B%E6%9C%83%E9%80%9A%E9%81%8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19日)。

 

[4] 王穎芝:〈巴爾幹半島第一國!蒙特內哥羅國會通過《同性伴侶法》 邁出婚姻平權一大步〉,風傳媒,2020年7月4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282240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Montenegro becomes first country in Balkans to legalise 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s,” EuroNews, last modified July 2, 2020, https://www.euronews.com/2020/07/02/montenegro-becomes-first-country-in-balkans-to-legalise-same-sex-civil-partnerships;Rachel Savage, “Montenegro legalises 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s,” Reuters, last modified July 2,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montenegro-lgbt-lawmaking-trfn/montenegro-legalises-same-sex-civil-partnerships-idUSKBN24271A; Samir Kajosevic, “Montenegro Parliament Narrowly Votes to Legalize Same-sex Unions,” Balkan Insight, last modified July 2, 2020, https://balkaninsight.com/2020/07/02/montenegro-parliament-narrowly-votes-to-legalize-same-sex-unions/

[5] “New Zealand election: Labour and Māori parties gain MP each in final results,” the Guardian, Nov  6, 2020.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20/nov/06/new-zealand-election-labour-and-maori-parties-gain-mp-each-in-final-results.  “New Zealand ruling party vows to ban efforts to alter sexual orientation,” Mail Online, October 5,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wires/reuters/article-8805279/New-Zealand-ruling-party-vows-ban-efforts-alter-sexual-orientation.html; Amelia Wade, “Election 2020: Labour vows to end gay conversion therapy and pour $4 million into Rainbow youth mental health services,” Nzherald.co.nz, October 5, 2020, https://www.nzherald.co.nz/nz/news/article.cfm?c_id=1&objectid=12370426; Christopher Johnson. “New Zealand, Canada move to ban LGBT+ conversion therapy,” Mail Online, October 5,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wires/reuters/article-8806763/New-Zealand-Canada-ban-LGBT-conversion-therapy.html.

 

[6] Denise Paglinawan, “Canada seeks to ban LGBTQ conversion therapy,” Reuters, March 10,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canada-lgbt/canada-seeks-to-ban-lgbtq-conversion-therapy-idUSKBN20W2XV; “BILL C-8,” Parliament of Canada, last modified March 9, 2020, https://www.parl.ca/DocumentViewer/en/43-1/bill/C-8/first-reading; “Proposed changes to Canada’s Criminal Code relating to conversion therapy,” Department of Justice, Government of Canada,  https://www.justice.gc.ca/eng/csj-sjc/pl/ct-tc/index.html; Mahad Arale, “Canada reintroduces bill banning LGBT conversion therapy,” Mail Online, last modified October 1,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wires/reuters/article-8795661/Canada-reintroduces-bill-banning-LGBT-conversion-therapy.html.

[7] Michael Foust, “Britain May Ban Transgender Treatments for Children to Guard Them from 'Irreversible' Harm,” Christian Headlines, last modified April 27, 2020, https://www.christianheadlines.com/contributors/michael-foust/britain-may-ban-transgender-treatments-for-children-to-guard-them-from-irreversible-harm.html; Jasmine Andersson, “Liz Truss to review treatment for transgender teens and single-sex spaces under Gender Recognition Act plans,” inews.co.uk, last modified April 24 2020, https://inews.co.uk/news/health/liz-truss-gender-recognition-act-transgender-teens-treatment-single-sex-spaces-2547343; Sally Lockwood et al., “NHS 'over-diagnosing' children having transgender treatment, former staff warn,” Sky News,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2, 2019, https://news.sky.com/story/nhs-over-diagnosing-children-having-transgender-treatment-former-staff-warn-11875624#;〈英政府擬修法 禁「兒童變性治療」 同運團體緊張遊說〉,風新聞,2020年5月20日,網站:https://pm-news.hk/2020/05/20/transgender-rules-will-change-to-protect-wellbeing-of-under-18s/(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6月16日)。

[8] “DECLARING THE SANCTITY OF LIFE AND THE DIGNITY OF ALL,” GIC+, accessed December 31, 2020, https://globalinterfaith.lgbt/;〈南非圖圖大主教等逾370名宗教領袖籲禁性傾向扭轉治療〉,《商業電台889103.com》,2020年12月17日,網站:https://www.881903.com/news/international/2371028/%E5%8D%97%E9%9D%9E%E5%9C%96%E5%9C%96%E5%A4%A7%E4%B8%BB%E6%95%99%E7%AD%89%E9%80%BE370%E5%90%8D%E5%AE%97%E6%95%99%E9%A0%98%E8%A2%96%E7%B1%B2%E7%A6%81%E6%80%A7%E5%82%BE%E5%90%91%E6%89%AD%E8%BD%89%E6%B2%BB%E7%99%8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9] Suyin Haynes, “The U.K. Government Has Finally Responded on Gender Recognition for Trans People. LGBT Groups Say It Is ‘Lackluster’,” TIME,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2, 2020, https://time.com/5891598/gender-recognition-act-reform-uk/; Elizabeth Truss, “Government Equalities Office Update Statement made on 22 September 2020,” UK Parliament,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2, 2020, https://questions-statements.parliament.uk/written-statements/detail/2020-09-22/hcws462.

[10] Iliana Magra, “Transgender Man in U.K. Loses Appeal to Be Listed as Father,” The New York Times,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20, https://www.nytimes.com/2020/04/29/world/europe/transgender-man-uk-mother.html; “Freddy McConnell: Transgender man's bid to be named father fails,” BBC News,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20, https://www.bbc.com/news/uk-england-kent-52471697; Press Association, “Stonewall calls for change after trans man fails in birth certificate legal bid,” Evening Expres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eveningexpress.co.uk/news/uk/stonewall-calls-for-change-after-trans-man-fails-in-birth-certificate-legal-bid/.

[11] Press Association, “Stonewall calls for change after trans man fails in birth certificate legal bid.”

[12] “Lawmakers vote to decriminalise homosexuality in Gabon,” France 24, June 24, 2020, https://www.france24.com/en/20200624-lawmakers-vote-to-decriminalise-homosexuality-in-gabon; Georges Dougueli, “Gabon divided over adoption of law decriminalising homosexuality,” The Africa Report, last modified June 29, 2020. https://www.theafricareport.com/31647/gabon-divided-over-adoption-of-law-decriminalising-homosexuality/; "UNAIDS welcomes decision by Gabon to decriminalize same-sex sexual relations," UNAIDS, last modified July 7, 2020, https://www.unaids.org/en/resources/presscentre/pressreleaseandstatementarchive/2020/july/20200707_gabon; "Gabon: Freedom House Welcomes Decriminalization of Same-sex Relations," Freedom House, last modified July 9, 2020, https://freedomhouse.org/article/gabon-freedom-house-welcomes-decriminalization-same-sex-relations.

[13] “Sudan: 1991 Criminal Act as Amended in 2009,” Refworld, last modified May 21, 2009, https://www.refworld.org/docid/5a8433274.html;" Civil Society Statement in Response to The Law of Various Amendments," Sudan Tribune, last modified August 14, 2020, https://sudantribune.com/spip.php?article69702;"Sudan: New Law Amending Penal Code Takes Effect," LIBRARY OF CONGRESS, July 23, 2020, https://www.loc.gov/law/foreign-news/article/sudan-new-law-amending-penal-code-takes-effect/;Ban Barkawi and Rachel Savage, “Great first step' as Sudan lifts death penalty and flogging for gay sex,” Reuters, last modified July 17,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sudan-lgbt-rights-trfn/great-first-step-as-sudan-lifts-death-penalty-and-flogging-for-gay-sex-idUSKCN24H30J;Zoe Tidman, "Sudan lifts death penalty and flogging for gay sex," INDEPENDENT, last modified July 19, 2020,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africa/gay-sex-sudan-death-penalty-flogging-lifted-prison-sentence-a9627121.html;簡恒宇:〈《同志人權》蘇丹廢除「男男性行為」鞭刑、死刑 LGBT團體:最終目標仍是同志除罪化〉,風傳媒,2020年7月1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286630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7日)。

[14] 〈加州新例:跨性別人士可按性別認同分配到男、女子監獄〉,《蘋果日報》,2020年9月29日,網站:https://hk.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0200929/TFIN7VQBPVH2XBLNO4XEWOURH4/(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9日);Adam Beam, “California Governor Signs Law Requiring Transgender Inmates Be Housed by Gender Identity,” AP, September 27, 2020. https://time.com/5893849/california-prison-gender-identity-law/; Adam Beam, “California will house transgender inmates by gender identity,” AP,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7, 2020, https://apnews.com/article/prisons-gender-identity-california-gavin-newsom-archive-14cd954b06360d21349b77233318369e; Biba Adams, “California governor signs law requiring trans inmates to be housed by gender identity,” yahoo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8, 2020, https://news.yahoo.com/california-governor-signs-law-requiring-145334509.html; Bradford Betz, “California Gov. Newsom signs law requiring transgender prison inmates to be housed based on gender identity,” Fox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7, 2020,  https://www.foxnews.com/us/california-newsom-law-requiring-transgender-prison-inmates-gender-identity; Jonathan Mcdougle, “California to house transgender inmates based on gender identity,” CBS NEWS, last modified October 7, 2020, https://www.cbsnews.com/news/california-transgender-prison-inmates-gender-identity-housing/; Andrew Sheeler, “Five new California laws that go into effect in 2021,” The Sacramento Bee, last modified December 31, 2020, https://www.sacbee.com/news/politics-government/capitol-alert/article247835360.html.

[15] Robert Barnes, “Supreme Court says gay, transgender workers protected by federal law forbidding discrimination,” The Washington Post, last modified June 16, 2020,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courts_law/supreme-court-says-gay-transgender-workers-are-protected-by-federal-law-forbidding-discrimination-on-the-basis-of-sex/2020/06/15/2211d5a4-655b-11ea-acca-80c22bbee96f_story.html;〈美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戀及跨性別人士受免於職場歧視保障〉,香港電台,2020年6月16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2250-20200616.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6月16日);〈最高法院裁定 法案保障LGBT免受職場歧視〉,《東方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200616/bkn-20200616050036045-0616_0097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6月17日);〈美保守派法官「倒戈」撐性小眾平權〉,《明報》,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E5%9C%8B%E9%9A%9B/article/20200617/s00014/1592332758464/%E7%BE%8E%E4%BF%9D%E5%AE%88%E6%B4%BE%E6%B3%95%E5%AE%98%E3%80%8C%E5%80%92%E6%88%88%E3%80%8D%E6%92%90%E6%80%A7%E5%B0%8F%E7%9C%BE%E5%B9%B3%E6%AC%8A(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6月17日)。

[16] Megan Sheets, “Michigan funeral home agrees to pay $250k settlement to the estate of late director who was fired for being transgender in case that led to landmark Supreme Court victory for LGBT rights,” Mail Online, last modified December 4,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9011025/Michigan-funeral-home-settles-landmark-transgender-bias-case-against-former-director-250k.html.

[17] 艾以琳:〈搶救選情!拜登承諾上任100日內通過LGBTQ《平等法案》 外媒舉4大危機〉,風向新聞,2020年10月29日,網站:https://kairos.news/266890;“The Biden Plan to advance LGBTQ+ Equality in America and around the World,” Biden Harris, accessed December 31, 2020, https://joebiden.com/lgbtq-policy/;Stacey L. Pitcher, “Equality on the Horizon: Anticipated Changes for LGBTQ Rights in a Biden Presidency,” HR legalist, November 18, 2020, https://www.hrlegalist.com/2020/11/equality-on-the-horizon-anticipated-changes-for-lgbtq-rights-in-a-biden-presidency/;Andrea Jones, “Four ways the Equality Act would harm children,” The Washington Times, September 28, 2020, 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0/sep/28/four-ways-the-equality-act-would-harm-children/

[18] Gary D. Robertson, “Court: NC domestic violence order rule harms LGBT people,” The Washington Times, last modified December 31, 2020, 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0/dec/31/court-nc-domestic-violence-order-rule-harms-lgbt-p/; Associated Press, “Court: N.C. Domestic Violence Order Rule Harms LGBT People,” Spectrum News 1, December 31, 2020, https://spectrumlocalnews.com/nc/triangle-sandhills/news/2020/12/31/court--n-c--domestic-violence-order-rule-harms-lgbt-people.

[19] Calvin Freiburger, “Bill banning transgender changes to birth certificates passes Idaho Legislature,” LifeSite, March 19, 2020,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idaho-legislature-passes-bill-banning-transgender-changes-to-birth-certificates.

[20] “Idaho Court Upholds Decision on Transgender Birth Certificates,” FACT, last modified August 13, 2020, https://www.factennessee.org/news-views/news-snapshot/idaho-court-upholds-decision-on-transgender-birth-certificates.

[21] Associated Press, “Judge stops Idaho from enacting ban on transgender athletes,” NBC NEWS, August 18, 2020, https://www.nbcnews.com/feature/nbc-out/judge-stops-idaho-enacting-ban-transgender-athletes-n1237090; Brandon Showalter, “Idaho first state to ban sex change on birth records, males in women's sports,” The Christian Post, March 31, 2020, https://www.christianpost.com/news/idaho-first-state-to-ban-sex-change-on-birth-records-males-in-womens-sports.html.

[22] Rachel Savage, “Norway outlaws hate speech against trans people,” Reuter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5,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norway-lgbt-lawmaking-idUSKBN2852DL.

[23] “Singapore court rejects challenge to gay sex ban,” New Straits Times, March 30, 2020, https://www.nst.com.my/world/world/2020/03/579705/singapore-court-rejects-challenge-gay-sex-ban; Rei Kurohi, “High Court dismisses challenges against law that criminalises sex between men,” The Straits Times, March 30,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high-court-rejects-all-three-challenges-against-section-377a.

[24] Michael Taylor, “Retired doctor launches new legal bid to end Singapore's gay sex ban,” REUTERS, last modified December 4,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singapore-lgbt-court/retired-doctor-launches-new-legal-bid-to-end-singapores-gay-sex-ban-idUSL4N2IK0L6.

[25] “Hungary outlaws changing birth gender on documents,” BBC News, last modified May 19, 2020,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2727615.

[26] Justin Spike, “Hungary’s constitutional court to review transgender law,” AP,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5, 2020, https://apnews.com/article/international-news-legislation-courts-hungary-laws-60c5db37e0ef39050792570037f15ba4.

[27] Scott Neuman, “Georgia Church Leaves United Methodist Over LGBTQ Clergy, Same-Sex Marriage.” np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 2020, https://www.npr.org/2020/09/03/909311206/georgia-church-leaves-united-methodist-over-lgbtq-clergy-same-sex-marriage; Campbell Robertson and Elizabeth Dias, “United Methodist Church Announces Plan to Split Over Same-Sex Marriage,” The New York Times, last modified January 3, 2020, https://www.nytimes.com/2020/01/03/us/methodist-split-gay-marriage.html?smid=tw-nytnational&smtyp=cur; Meg Anderson, “United Methodist Church Announces Proposal to Split Over Gay Marriage,” npr, last modified January 4, 2020, https://www.npr.org/2020/01/04/793614135/united-methodist-church-announces-proposal-to-split-over-gay-marriage.

[28] Christopher Vondracek, “Ruling recognizes religious liberty exemption for faith-based schools,” The Washington Times, last modified October 8, 2020, 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0/oct/8/federal-court-rules-california-seminary-can-expel-/; “US court says evangelical seminary has right to expel students for same-sex marriage,” Evangelical Focus, last modified October 13, 2020.

https://evangelicalfocus.com/world/8481/us-court-says-evangelical-seminary-has-right-to-expel-students-for-samesex-marriage.

[29] “Law School Case Brief: Obergefell v. Hodges – 135 S. Ct.2584(2015),” LexisNexis, https://www.lexisnexis.com/community/casebrief/p/casebrief-obergefell-v-hodges; Robert Barnes, “Supreme Court will not hear Kim Davis same-sex marriage case,” The Washington Post, October 6, 2020,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courts_law/supreme-court-kim-davis-same-sex-marriage/2020/10/05/cd5a74d2-0710-11eb-9be6-cf25fb429f1a_story.html; Tyler Olson, “Justices Thomas, Alito slam Obergefell same-sex marriage decision as Supreme Court denies Kim Davis case. Alito and Thomas both dissented from the original Obergefell ruling,” Fox News, October 5, 2020,  https://www.foxnews.com/politics/thomas-alito-kim-davis-obergefell-decision-same-sex-marriage;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ational/defiant-kentucky-clerk-could-be-found-in-contempt-thursday/2015/09/03/34e50f08-51af-11e5-9812-92d5948a40f8_story.html?itid=lk_inline_manual_3;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nation-now/2018/11/12/kim-davis-may-enter-christian-ministry-after-losing-re-election/1976316002/.

[30] “Christian school worker ‘not sacked for beliefs’,” BBC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3, 2020, https://www.bbc.com/news/uk-england-gloucestershire-54271331; Jack Wright and Georgia Simcox, “Christian school secretary, 44, reveals shock at being sacked for opposing plans to teach LGBT relationships to primary pupils and says it is 'morally necessary to defend the Bible truth against harmful doctrines’,” Mail Online,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1,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8755135/Christian-secretary-44-sues-school-sacked-opposing-compulsory-sex-education.html.

[31] Paul Wilkinson, “Tribunal upholds school worker’s dismissal over social-media posts on LGBT issues,” Church Times, last modified October 30, 2020, https://www.churchtimes.co.uk/articles/2020/30-october/news/uk/tribunal-upholds-school-worker-s-dismissal-over-social-media-posts-on-lgbt-issues; https://www.nelsonslaw.co.uk/higgs-farmors-school/.

[32] 梁凱怡:〈羅琳「恐跨」?憂單性空間被濫用 掀英國跨性別法改激辯〉,《香港01》,網站:

https://www.hk01.com/%E4%B8%96%E7%95%8C%E5%B0%88%E9%A1%8C/485087/%E7%BE%85%E7%90%B3-%E6%81%90%E8%B7%A8-%E6%86%82%E5%96%AE%E6%80%A7%E7%A9%BA%E9%96%93%E8%A2%AB%E6%BF%AB%E7%94%A8-%E6%8E%80%E8%8B%B1%E5%9C%8B%E8%B7%A8%E6%80%A7%E5%88%A5%E6%B3%95%E6%94%B9%E6%BF%80%E8%BE%A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7日);J.K. Rowling, “J.K. Rowling Writes about Her Reasons for Speaking out on Sex and Gender Issues,” jkrowling.com, last modified June 10, 2020, https://www.jkrowling.com/opinions/j-k-rowling-writes-about-her-reasons-for-speaking-out-on-sex-and-gender-issues/;Darnell Christie, “Trans anger as J.K. Rowling compares hormone treatment to gay conversion therapy,” The Jakarta Post, last modified July 7, 2020,  https://www.thejakartapost.com/life/2020/07/07/trans-anger-as-jk-rowling-compares-hormone-treatment-to-gay-conversion-therapy.html;Liam Stack, “J.K. Rowling Criticized After Tweeting Support for Anti-Transgender Researcher,” The New York Times, last modified May 26, 2020, https://www.nytimes.com/2019/12/19/world/europe/jk-rowling-maya-forstater-transgender.html;Molly Roberts, “J.K. Rowling’s transphobia shows it’s time to put down the pen.” The Washington Post, last modified 10 June 2020.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2020/06/09/jk-rowlings-transphobia-shows-its-time-put-down-pen/;Jacob Stolworthy, " JK Rowling responds after Harry Potter fan sites distance themselves from author over trans views," INDEPENDENT, last modified July 4, 2020, https://www.independent.co.uk/arts-entertainment/books/news/jk-rowling-harry-potter-fan-sites-trans-views-mugglenet-leaky-cauldron-a9601231.html;" Researcher who lost job for tweeting ‘men cannot change into women’ loses employment tribunal," INDEPENDENT,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9, 2019,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uk/home-news/maya-forstater-transgender-test-case-equalities-act-employment-tribunal-a9253211.html

[33] K. V. Turley, “The Persecution of a Finnish Parliamentarian,” NATIONAL CATHOLIC REGISTER, last modified Dec 15, 2020, https://www.ncregister.com/news/the-persecution-of-a-finnish-parliamentarian; https://christiantoday.com/article/finnish.mp.interrogated.by.police.again.over.christian.views.on.sexuality/135470.htm; “Major Finnish Free Speech Case: Two additional investigations against Räsänn, MP,” ADF International, March 10, 2020, https://adfinternational.org/news/major-free-speech-case-in-finland-2newinvestigations/.

[34] Adam Carter, “Mayor slams Catholic school trustee, province calls for investigation into conduct,” CBC News, December 19, 2019, 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michael-del-grande-conduct-1.5401377; Lianne Lawrence, “Supporters rally behind embattled Toronto Catholic school board trustee at heated meeting,” LifeSite, December 24, 2019,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supporters-rally-behind-embattled-catholic-school-board-trustee-at-heated-meeting; Joshua Freeman, “TCDSB sanctions Trustee Del Grande over LGBTQ comments,” CP24,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2, 2020, https://www.cp24.com/news/tcdsb-sanctions-trustee-del-grande-over-lgbtq-comments-1.5186277?cache=gzmrjlzmpygo%3FclipId%3D89830.

[35] Colleen Slevin, “Court weighs challenge to Colorado discrimination law,” The Associated Pres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7, 2020, https://apnews.com/article/jack-phillips-colorado-discrimination-weddings-denver-960d0fbefb77ddb78de89780cf8b4881.

[36] 艾以琳:〈英國教育部發布性教育指南 勿強加「裝在錯誤的身體裡」給學童〉,風向新聞,2020年10月5日,網站:https://kairos.news/257478(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6日);Brandon Showalter, “UK Dept. of Ed. issues guidance against ‘born in the wrong body’ gender lessons in sex-ed,” The Christian Post,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9, 2020, https://www.christianpost.com/news/uk-dept-of-education-issues-guidance-against-born-in-the-wrong-body-gender-lessons-in-sex-ed.html?fbclid=IwAR3x_2QMaoDmiPtlXaDQIR9or-1KPDEYJF0ATo7XNn6liM_qc8mJWCFgeh0;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Guidance: Plan your relationships, sex and health curriculum Information to help school leaders plan, develop and implement the new statutory curriculum,” GOV.UK,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4, 2020, https://www.gov.uk/guidance/plan-your-relationships-sex-and-health-curriculum.

[37] 〈日本瀨高小學顧及LGBT 新制服誰都可穿裙或褲〉,中央通訊社,2020年1月10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1100091.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21日)。

[38] 〈《國王與國王》引熱議 家長團體:要求教部收回繪本 審核機制須公開透明〉,風向新聞,2020年9月9日,網站:https://kairos.news/246664(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9日)。

[39] 〈國小性遊戲很正常? 家長團體驚見109學年教科書教師手冊誇張內容

教育中心〉,風向新聞,2020年4月20日,網站:https://kairos.news/18822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6月16日)。

[40] 廖綉玉:〈「現在一切都崩毀了!」波蘭反同右翼總統成功連任 LGBT族群掀移民出走潮〉,風傳媒,2020年8月6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292013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7日);簡恒宇:〈波蘭大選出爐 只贏對手2個百分點 反同右派總統杜達驚險連任〉,風傳媒,2020年7月13日,網站:https://www.storm.mg/article/2848530?itm_source_s=storm.mg&itm_medium_s=dable(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7日);Vanessa Gera, “Polish LGBT people leaving as post-vote mood grows hostile,” yahoo! finance, last modified August 6, 2020, https://finance.yahoo.com/news/election-aftermath-lgbt-emigres-dont-060558122.html

[41] Reuters, “Under fire over LGBT rights, Polish leader blames activist,” Mail Online, October 5,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wires/ap/article-8805481/Under-fire-LGBT-rights-Polish-leader-blames-activist.html; Associated Press, “Poland should act to stop LGBTI intolerance, says Council of Europe,” Mail Online, December 3, 2020, https://www.dailymail.co.uk/wires/reuters/article-9013453/Poland-act-stop-LGBTI-intolerance-says-Council-Europe.html.

[42] Ekaterina Mishina, “How Putin’s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Affect the Judiciary,” Institute of Modern Russia, August 4, 2020, https://imrussia.org/en/analysis/3147-how-putin%E2%80%99s-constitutional-amendments-affect-the-judiciary; Dmitri Gorelov , “Has Putin Won the Vote on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Fair Observer, last modified July 8, 2020, https://www.fairobserver.com/region/europe/dmitri-gorelov-vladimir-putin-constitutional-amendments-referendum-russia-news-15517/; “Russia: Putin seeks constitutional ban on gay marriage,” DW, last modified March 3, 2020, https://www.dw.com/en/russia-putin-seeks-constitutional-ban-on-gay-marriage/a-52617850; “Russian constitution must define marriage as heterosexual, Putin says,” Reuters, March 3, 2020,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russia-putin-marriage/russian-constitution-must-define-marriage-as-heterosexual-putin-says-idUSKBN20P2PI; Sakshi Venkatraman, “Russian voters back referendum banning same-sex marriage,” NBC, last modified July 3, 2020, https://www.nbcnews.com/feature/nbc-out/russian-voters-back-referendum-banning-same-sex-marriage-n1232802; https://theconversation.com/vladimir-putin-secures-constitutional-changes-allowing-him-to-rule-until-2036-what-this-means-for-russia-141103.

[43] “Hungary bans same-sex couples from adopting children,” BBC News,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5, 2020,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5324417; Lindsay Isaac and Sharon Braithwaite, “Hungary passes anti-LGBTQ law effectively barring same-sex couples from adopting,” CNN,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5, 2020, https://edition.cnn.com/2020/12/15/europe/hungary-lgbtq-adoption-ban-intl/index.html.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6-1-2021

《導火新聞線》(The Menu)

—— 新聞從業員的矛盾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1/2021

《囧報》從傳統媒體轉向網絡發展,其點擊率一直不高,面臨結業。面對剛創刊的《閃報》及其online版既快亦狠、無視操守的採訪和報道手法,《囧報》記者及其決策人在一宗突發電視台錄影廠爆炸及脅持人質事件裡,陷入了銷量與傳媒道德的拉扯之中。


這部劇情片為HKTV(香港電視)同名電視劇改編。電影一開始,是一位女記者阿咩的獨白:「日日作故仔,日日有人睇」,「有故仔就煲大佢,無故仔就作故仔……」已道出現時不少媒體為求收視、點擊率而無視真相,將新聞娛樂化的生存之道。其實這種營運媒體的手法一直存在,多年前狗仔隊跟蹤、偷拍、看圖作文,求的是多賣幾份報刊。


明光社


電影也寫實地描繪到網媒之間激烈競爭新聞機構為了把消息趕快上,將查證時間大幅削減。為求點擊率,不少媒體更將標題、內容寫得誇張,吸引分享。當網民不付費去看較高質的新聞花時間查證,大量劣質資訊便在網海流傳。


 


明光社


電影以《飢餓的蘇丹》這幅新聞相片引起觀眾思考,記者Kevin Carter在發生饑荒的蘇丹拍下了一名瘦弱、無力前行的女孩,有禿鷹在旁對她虎視眈眈的相片。[1] 電影以它展開討論:究竟作為記者,應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此外,電影中一記者在快倒向女孩的鐵架旁邊,忙於調校相機以拍攝「慘劇」的獨家照片,及後男主角輝爺救了女孩,電影藉輝爺的話批評這是瘋狂行為;電影將相中的禿鷹與女孩比喻為記者和被追訪的對象,記者在旁等候事主死亡;雖然該相片令社會大眾關心蘇丹的情況,Carter更因此得到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但卻被指見死不救,最後令他自殺身亡。事件引起大家對傳媒職責與道德倫理討論:除了記錄真相,記者還有救人的責任嗎?


此外,「飢餓與進食」也是電影所用的意象:傳媒是尋找和報道真相的機構,還是以「生存」為由,常常stay hungry(保持飢餓狀態),找尋可被報道(吞吃)的目標(獵物)?以及有沒有stay foolish(持守虛心),沒有預先設下「聰明」的政治立場,持平地報道真相呢?


最後,受疫情影響,電影小組於2021年暫停,但仍會繼續在這裡為大家分享電影。



 

[1] Eamonn McCabe, “From the archive, 30 July 1994: Photojournalist Kevin Carter dies,”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July 30, 2014,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jul/30/kevin-carter-photojournalist-obituary-archive-1994.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表達意見的界線 談談記者的工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1/2020

近月社會抗爭運動中,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可謂跌破冰點,官員開記者會只說自己想說的話,無視記者提問,記者需再三請官員回應,甚至質問官員,更出現記者用抗爭形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官員則以避答或取消記者會來回應。記者原本第四權的角色不斷被沖淡的同時,巿民亦漸漸發現官員的霸道,同時令人思考記者與官員的關係,以及我們應如何看新聞事件。

記者作為官民溝通的非官方渠道,本來就是將巿民意見,透過提問方式要求官員回應。記者和新聞機構只是一個代言人,當官員回應有關提問之後,記者透過文字、聲音或影像將之轉達給巿民,這本來就是新聞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政府官員,由於有權決定記者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因此亦掌握了所有事情在甚麼時候發生的話語權,因為只有他們肯說話,政策才會有機會推展,而且工作是在公眾知情下進行,傳媒才有機會向官員提問。所以,只要政府願意開誠佈公,傳媒大多數情況都相信政府提供的資訊,並會將之傳遞。在太平盛世的日子,除非傳媒機構自己找到獨家材料,否則報道官方記者會的內容,本來就容易淪為官方喉舌,單向傳話給巿民;而為了作平衡報道,傳媒最多會找一個與政府意見不同的學者或壓力團體回應,這已經是非常不錯。

不過,政府如要傳媒報道官方的觀點,必定有一個前設,就是政府開記者會時準備充足,回答時合情合理,也能照顧不同意見的提問,但這幾個月的記者會中,官方發言往往只是自說自話,而沒有任何實質資料和證據。部份警方記者會所提供的所謂資料證據,往往只是一面之詞,有的甚至不能自圓其說,當傳媒要求官方進一步澄清時,政府官員往往無言以對,只能以官腔(line to take)回應,答案有如人肉錄音機,傳媒和公眾當然不會輕易收貨。

不收貨是一件事,但記者用甚麼用行動來回應,卻是另一件事。持續半年的警民衝突事件中,大量警察與記者在前線既有誤會,亦有衝突,加上事態發展之戲劇性,以及部份官員的過火言論,在在挑起記者的情緒。先有官員深夜召開記者會但只以官腔應對,最後弄得記者問她會否「落地獄」;之後有記者在記者會中咄咄逼人,要求警方和官員回應巿民和抗爭者的質疑,甚至後期記者互相「合作」,有記者著官員先回答某台的問題,因為官員的回答沒有正面回應等等;同時,因著有記者在採訪抗爭的現場被警方無禮、不尊重,甚至粗暴的對待,記者和記者群體多次以不同方式在警察例行記者會上,表達對警方使用暴力的不滿。

及後政府當局不但沒有回應相關的質問,更質疑部份傳媒散佈謠言、沒有報道真相、甚至扭曲事實。事件同時也引來新聞界批評,認為政府在記者會未有澄清事實,反倒過來批評傳媒,做法令人反感。

記者應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冷靜地處理不同消息來源的資訊,政府當然也只是其中一個消息來源。理論上大家應該比較相信政府所提供的資料是準確的,但如果事與願違,記者只能從不同方向尋找事實。例如在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發期間,政府最初不願意公佈哪些大廈有人患病,令全城都在擔憂,於是有人透過互聯網尋找疑似有受感染人士的大廈,列出名單,傳媒亦有相關報道,及至最後淘大花園爆發大規模感染,政府才選擇公佈有關資訊。可見傳媒有責任要「打爛砂盆問到篤」般要求官員提供資料或澄清,這是記者的天職。

記者同時也有責任去查找政府的不足。傳媒作為第四權,政府開記者會理應預料記者不一定會按政府的議題去提問,因為傳媒不是官員的傳聲筒。當然,我們亦不認為記者應該指罵官員,當記者指出政府的問題,官員應該有足夠的準備和氣度去回應不同角度和深入的提問、甚至指責。同時,巿民也不用因為記者問了關鍵的問題,就將記者捧成人民英雄,事實上這只是他的職責所在。

因為記者要冷靜處理資訊,並在記者會中盡量請官員回應,以查找不足。是故專業的記者在記者會中應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並要相信讀者、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看到官員的回應就能分辨當中真假,毋須記者代勞。相反,記者若有自己的意見想表達,可以透過其他場合,甚至自己開一個記者會,將自己的意見好好表達。在使用公權力的場景中,嘗試去表達自己或者自身群體的想法或者意見,始終有商榷的餘地,記者應盡量專業地保持客觀中立,這是比較好的做法,因為記者不應成為記者會的主角。

 

部份記者官員衝突的事件

日期

記者做法

官員回應

2019年7月2日

記者在半夜記者會問特首林鄭月娥:「你成日話天堂留咗個位畀你,而家你點樣對得住個三個受害者,個三個自殺嘅人嘅家屬呢?同埋你仲覺唔覺得自己喺天堂有個位,會唔會落地獄呢?」

避答

2019年7月22日

記者會中,港台記者追問林鄭721元朗襲擊事件當晚是否「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鳯」,又叫林鄭「講人話」。

避答

2019年9月9日

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發起聯合行動,呼籲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的記者穿戴防護裝備,並在記者會開始前,記協代表宣讀聯合聲明。

代表在警方高層面前宣讀聲明,之後記者會繼續。

2019年11月4日

六名記者分別戴上貼有「查」、「警」、「暴」、「止」、「警」、「謊」的頭盔,出席警方例行記者會。

事件擾攘20分鐘,警方最後取消記者會,改為網上直播。

小心媒體「明目張膽」作選舉宣傳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8/11/2019

有不少報道指出,網媒《香港01》在區議會選舉前夕,以評論編輯室名義上載了兩篇文章:〈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及〈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並於文章中表列了19人的「香港01不支持候選人名單」,[1] 及184人的「香港01不支持空降素人名單(1-5)」。[2]

而文章更引起了《香港01》內部一群編採人員發出了實名聯署聲明,[3] 指評論沒列出「不支持」原因,有欠公允,有失專業,不符社會對大眾媒體的期望,文章亦不能反映及代表編採人員的意見。

《香港01》刊出的兩篇文章,可能涉嫌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的《區議會選舉指引》(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中所指出的「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原則」,以確保「各候選人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及「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4] 以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5] 另外,更有大律師認為文章涉嫌犯規,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廉政公署都應該跟進,請媒體提供合理理由,為其「涉嫌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作免責辯護。[6]

另外,有些紙媒其實也有為黨派或立場努力宣傳,如在報紙A1頁大字標題寫上「踢走保皇黨」、[7] 中間連頁刊出「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A10、A11頁並沒列明是否競選廣告)、〈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網上版);[8] 又或將報紙設計成選舉特刊,將建制派「告急」候選人名單及推薦、給讚等內容列出。[9]

細閱內容,對於報章支持的立場的候選人當然「有讚冇彈」,而對同區其他候選人則只是一句輕輕帶過,各候選人是否「有公平及平等機會獲得報道」,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不少香港的媒體都有自己的立場並在不同程度影響其報道手法,作為讀者了解各媒體的立場和常用手法,有助我們懂得如何判斷其內容的參考價值,不會輕易被別人誤導,而在投票前應多參考幾個不同立場媒體的報道,做多點功課,客觀地看參選人以往的經驗和政績,以及曾為地區做過的服務,從而選出心目中較理想的一位,或認定自己最不值得支持的候選人都是重要的。


 

[1] 評論編輯室:〈甚麼人不符合出任區議員應有的品格和德行〉,《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807/%E4%BB%80%E9%BA%BC%E4%BA%BA%E4%B8%8D%E7%AC%A6%E5%90%88%E5%87%BA%E4%BB%BB%E5%8D%80%E8%AD%B0%E5%93%A1%E6%87%89%E6%9C%89%E7%9A%84%E5%93%81%E6%A0%BC%E5%92%8C%E5%BE%B7%E8%A1%8C(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2] 評論編輯室:〈政治素人空降區選 讓他們鍛煉多四年〉,《香港01》,2019年11月23日。

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401780/%E6%94%BF%E6%B2%BB%E7%B4%A0%E4%BA%BA%E7%A9%BA%E9%99%8D%E5%8D%80%E9%81%B8-%E8%AE%93%E4%BB%96%E5%80%91%E9%8D%9B%E7%85%89%E5%A4%9A%E5%9B%9B%E5%B9%B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3] 〈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聲明:公司區選前發不支持名單欠公允,或違反選舉條例〉,《立場新聞》,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0%E7%BE%A4-%E9%A6%99%E6%B8%AF01-%E7%B7%A8%E6%8E%A1%E4%BA%BA%E5%93%A1%E5%B0%B1%E5%85%AC%E5%8F%B8%E5%85%A9%E7%AF%87%E8%A9%95%E8%AB%96%E4%B9%8B%E8%81%B2%E6%98%8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一群《香港01》編採人員就公司兩篇評論之聲明〉,獨立媒體,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8894(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4] 〈第十章: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選舉管理委員會,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www.eac.hk/pdf/distco/2019dc/guideline/ch/dc_ch10.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6] 〈區選2019:《香港01》發不支持候選人名單涉違選舉例〉,《東網》,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4/bkn-20191124204827749-1124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

[7] 〈11.24兄弟爬山和你投 年輕選民蓄勢待發 踢走保皇黨〉,《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3/SVUNABVYNIYDLA5F4ENMGOCKQ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

[8] 〈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A10、A11;〈民主派推薦候選人名單〉,《蘋果日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4/TROL7CKMEDSIBDY7KVAOSP7PM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0。

[9] 〈建制派全線告急 靠你一票救港〉,《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 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1-24-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1、A24;〈實幹候選人只差你一票〉,《文匯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df.wenweipo.com/2019/11/24/a02-23-11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2、A23;〈建制派選情極危急 拯救香港靠你一票〉,《大公報》,2019年11月24日,網站:http://paper.takungpao.com/resfile/PDF/20191124/PDF/a5_screen.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1月27日),刊於印刷版A5。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8-11-2019

抗爭新聞系列:拍還是不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早前一群抗爭者被警察圍困在香港理工大學,當中有傳媒於晚上拍到片段,發現有抗爭者在天橋上游繩,之後由電單車接應載走,據說大約有100位抗爭者成功逃脫,部份則被警察發現後在前面路段放催淚彈追截,最終被捕,這個逃亡路線被傳媒曝光後,抗爭者被迫回到校園再找其他路線突圍。

事後有網民批評,記者不應即時報道所拍攝到的逃生路線,應該在事後才報道,因為不少抗爭者最終因為傳媒太早將位置曝光而未能逃脫。問題是:記者應該因為他們在逃亡,明知報道出來可能有助警察追捕而不拍攝嗎?

換一個角度問,如果記者見到多架警車從警署中出來,駛往某一個方向,甚至見到有直升機同時向同一方向行駛,其他人可以因為不應該披露警方部署為名,而要求記者不准即時報道所見到的情況嗎?

答案很明顯,記者是負責以客觀、公正、持平的態度,不偏不倚地以第一現場的視點報道新聞,因為公平公正,記者本來就應該拍攝自己在現場所看到的情況。任何要求記者不要拍、不要報的人,某個程度上,都是在干預新聞自由。同樣道理,記者在抗爭期間,一些示威者在禁蒙面法生效之後,自己雖然沒有蒙面,卻強硬要求記者不可以拍攝自己的樣貌,因為怕被點相、篤灰(告密),其實這個要求同樣是不合理的。一般來說,除非即時報道會導致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即時危險,例如脅持人質或擄人勒索的案件,否則應否即時轉播是新聞價值的考慮,而不是考慮任何一方個人的利益或意願。

在此必須強調,不要阻礙記者拍攝這要求,不單套用在抗爭者身上,也套用在政權、警方身上。其實,警方對記者的不禮貌和阻礙記者拍攝的情況,比起抗爭者更嚴重。警方亦也不應該要求記者去一個無法清楚看到實際情況的「示威區」或「記者區」拍攝。警方其實有責任協助新聞界採訪他們的執法過程,因為有了記者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拍攝整個執法過程,社會才會相信他們是公正執法,若處處設防阻礙甚至驅逐記者,令記者不能做合法採訪,拍不到應該要拍的,不但令警察和記者關係惡化,亦會令警民的衝突和矛盾更加嚴重。

記者,尤其是正式的記者,其天職就是採訪,或者你以為他們總是在監視著你,但實際上他們亦是在保護你,不能夠輸打贏要。當然,市民大眾亦期望所有記者,無論如何也要專業地做新聞工作,盡力地將他們所見所聞拍下、寫下,各界請盡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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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有需要用血淋淋的大相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10/2019

民陣召集人再被襲擊,《蘋果日報》以頭版上半版無格仔刊登〈岑子杰再遇襲重傷〉,封面大相血淋淋。同一宗新聞,同一張相,《東方日報》和《明報》則放在內版處理,《東方日報》將相片血淋淋之處打格,《明報》則將相片縮得較細,至於《am730》同樣放在頭版,但只放在角落位置,並選用了另一張相對較廣角的圖片刊登。

反送中抗爭至今已超過100日,當中大大小小的衝突,我們見到報章在每次抗爭後都有大量血流如注的圖片。有精神科醫生坦言因為事情本身十分暴力,所以呼籲巿民如果感到不適應該停看有關新聞。

我們也不禁問,如此血腥的大特寫,是否有必要放在A1版?而且是一張相佔了頭版的上半版。需知道如此排版放在報攤和便利店的櫥窗中,就是將暴力活現在貨架上,男女老幼無可避免地要直視暴力後傷者的模樣。

以往新聞從業員,特別是突發記者,容易拍到兇案現場,他們甚至比警察更早到,拍到第一手圖片,但因為圖片特別血腥,往往會打格、或將血液的顏色刷掉,或者將圖片縮小,減少恐怖的感覺。不過今日的傳媒卻可以振振有詞地說,相片本身早就在互聯網傳來傳去了,翌日才出的那種震撼感早就退卻,部份人甚至認為這種令人氣憤的事,就是要用這些圖片才能表達出來。

如果純粹以暴力程度來說,近月的示威者和警察的暴力已不斷升級,傳媒有責任做好守門員的角色把關。我們可以體諒部份網絡直播的片段,在直播當時較難去控制畫面中暴力的呈現方式,但作為之後才報道的電子和文字媒體,理應在轉載這些訊息時,小心考慮畫面。現在不論任何立場的傳媒,也有過份、甚至片面強調另一方暴力行為的情況。傳媒帶有強烈立場的報道,容易令讀者也因此而情緒激動起來。

傳媒是第四權,是用來監察政府,而不是用來賣弄血色腥的,事實上報章有很多方法和角度去描繪事件,應照顧未成年或情緒容易受影響的市民,減少他們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看到有關情境的機會。而更重要的是亦有人質疑這是否遊行和選舉前的恐嚇,傳媒應盡量避免影響選舉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傳媒用冷靜而非煽情的方法去處理這類新聞,才能還我們一個冷靜和理性的社會。

(岑子杰將代表社民連參選沙田瀝源選區的區議會選舉,同區候選人包括公民力量的黃宇翰。)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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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從「限奶令」和看界線的設立與挑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7

有電視台近日放風稱會自我審查,收緊藝人們的裸露程度,女星出鏡不能太暴露,尤其是胸部,電視劇不能有過份色情的鏡頭,只能用意會的方式表達。新聞一出,公眾嘩然,藝員的反應兩極:有的說自己一向如此,不用「限奶」;有的則稱自己穿著性感是種美,根本不會引人想入非非。

新聞出街不夠兩天,該台台慶全台女星「胸湧而出」,報紙大字標題稱女星衝擊「限奶令」,她們不但性感,而且露的又豈止於胸脯:手、小腿、大腿、腰……能露的、估計不會被送檢及投訴的,都露了。有女藝人笑言,有限奶令之後,程度已經「收斂」了,否則原本準備的那套衫,更靚,更性感。

表面上,傳媒將原來過鬆的界線拉回合理水平,我們應該慶祝,但就事情的發生順序分析,似乎看到越禁越露的景象。因為禁,所以更要打破規則和界線的趨勢。不過我們會問多一句:這個現象是甚麼的情況下出現?是因為反動、抗爭?還是因為想突破界線?甚或宣傳?

「限奶」其實早有先例,2015年香港播放內地宮廷劇《武媚娘傳奇》時,因為內地在播放中途要求收歛,最後內地版自第十六集後,全部女角由半身邊成近鏡,被揶揄為「大頭娃娃」,香港則用電腦技術,將當中的胸部配上一塊小布遮住。

當年我們如此評論《武》劇:「在香港,我們的劇集偶然也會有過份裸露,或暴力、不雅的內容,巿民一般會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該局在收到投訴後調查了解,然後跟進。此制度的好處是由巿民表達意見,因此用的是普羅大眾的尺度;而進行調查的是由政府委託的一般巿民及專家,所得的判決相對持平,能平衡各界意見。」

今日我們不難發現香港社會有個趨勢,就是未收到巿民的想法、意見之先,已被有關當局「自我審查」了。電視台會因為怕被投訴的緣故,自動「限奶」,要演員自己用擦邊球的方式去抗爭。電視台似乎忘記了演員的演繹,應該是以劇本或節目的需要,所播出的時段和對象,硬生生地套入了一些規則,彷彿以長官意志凌駕了客觀的社會要求,容易不必要地限制了創作自由及表達的自由。這就清晰讓人看到,社會實況被政治操控扭曲,社會傳媒的控制力度愈來愈大,而且控制的方式已經不再是以往持之以恆的制度和方法,而是用政治壓力,用內部的程序去達成,如此做法,和人治距離愈來愈近。當然,壓力越大,反彈會越大,這是可以理解的。

電視如是,遊戲亦如是,內地遊戲基本上同樣全無規管的制度,所謂的政策朝令夕改,之前有《王者榮耀》被報章點名批評,但仍然沒有收斂,今日有手機遊戲《荒野行動》為了避過規管,在遊戲場景中加掛「不忘初心」、「維護國家安全」等十九大熱門口橫額,企圖將遊戲的暴力「正名」為符合國策的行動。

這些遊戲商的小動作,傳媒的小審查,其實就代表著無道的規管所帶來的後果,就是社會各界對道德界線愈來愈模糊,大家只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做製作,但看不到媒體的道德和社會責任,最終無道的傳媒,當然不能教化出有良知的下一代。

但願內地傳媒這些不良的生態,不要傳到香港,香港巿民要守護自己的傳媒,先要給他們合理、有道的空間,亦透過適合的方法表達意見,讓他們能夠健康地發展。這樣自然可以達至不用太多的禁令,但傳媒仍然能有操守地做不同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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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7

看圖作文還是新聞報道?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07/09/2017

9月4日香港發生一宗家庭衝突而引發的命案,案中丈夫涉嫌先用刀刺死妻子,並將她從住所單位高處拋下,再自己跳樓身亡。最終二人雙雙伏屍樓宇的平台上。據警方透露的消息指,妻子生死曾向親友透露懷疑丈夫有外遇,雙方亦曾因感情問題而爭吵,警方會循感情方向調查。

在眾多傳媒的報道中,有一網媒將關注點落在死者二人的薪金上。[1]報道第一段指出男死者為食物環境衛生署高級管工,女死者為政府新聞處新聞主任。記者翻查政府資料找出二人的薪酬來作對比,指出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出一倍。

但報道在第二段隨即轉為引述專家的意見,指出香港社會仍然保留男性是家庭經濟支柱,男性要比女性強的期望,如妻子能力比丈夫強,男方長期受壓,或會在外尋求可以駕馭的對象填補心靈空缺,或會對妻子有敵視或仇恨心,甚至出現同歸於盡的念頭。報道又引述專家意見指夫妻出現薪金男低女高時應如何解決等等。

女死者收入比男死者高是事實,那位專家的意見或許也是社會上真實的現象,但兩者在這案件之中的關聯性有多少還是未知之數,媒體卻將兩人之收入與這慘劇連在一起,並起標題為「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引導讀者推測案中丈夫涉嫌婚外情及行兇,都是因為妻子收入高過丈夫這一個並未發現任何證據的原因。怎樣看這都是一則看圖作文的文章多於是新聞報道。

另外有一免費報章在報道此新聞時明明內文完全沒有提及死者二人的收入差距,卻不符內文地以「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為標題。[2]編輯的創作力豐富,但卻不符合新聞工作者應有的專業操守。

做記者最難學並最需要學的一項功課,就是承認有些事我們不一定會知道真正的原因,如果想知道案件的細節,還是等待更多的證據或警方發表的調查結果吧。

 

[1] 〈【夫婦墮樓】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香港01,2017年9月4日。

[2] 〈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頭條日報,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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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9月7日

AV與色情行業的幻象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1/08/2017

日本色情行業的發展早已馳名世界,不得不承認日本色情文化的發展對亞洲地區的影響實在不容小覷。

Joshi Kousei (JK)是指高中女生,在日本有一條街道暱稱為JK小巷,裡面站著穿著校服的女生,與人討價後便可以讓「客人」隨便做些甚麼(香港的援交或PTGF其實就是這樣的概念);有些在專門以JK作招徠的咖啡廳工作的女學生甚至表示顧客花錢「買」了她們的時間後便做甚麼都可以(香港亦有女僕咖啡廳);而AV或情色寫真是日本另一龐大的商業,按照供求理論,當有人有這些癖好,便會有人製作,並且內容會愈見大膽,亦踏進更多的灰色地帶,故此兒童色情一直成為炙手可熱的搖錢樹。日本不少少女因「發明星夢」而自願或被騙投身AV行業,亦有不少來自亞洲其他地區的女生認為AV可讓她們賺錢或成名而遠赴日本,最近香港亦有一名「嫩模」表示要成為首名「港產AV女優」。

當色情行業被視為賺錢的捷徑,令不介意被評頭品足的少女躍躍欲試之時,近年卻已不斷有前AV女優站出來指證被騙、被敲詐、被迫拍攝、被迫提供「性服務」、甚至被威脅、被要求與家人斷絕連繫的經歷。當中的大部分人指自己感到非常痛苦,但完全不敢反抗的掙扎與無奈;有很多更因而出現焦慮或抑鬱及其他精神疾病的情況,需要服食或注射藥物、甚至自殺。亦有前AV女優表示那些會令年輕人模仿的色情片,全部都是虛構,更向他們灌輸了錯誤的性觀念,以致出現很多扭曲的性關係及影響。[1]

或許日本新一代仍然因好奇或上癮或不同的原因而涉足色情行業,甚至令遠至香港的新一代趨之若鶩,誤以為能因賺取金錢,而出賣任何東西。然而,當一個人出賣身體的同時,亦把自己的尊嚴與自我價值出賣掉,賺取再多的錢,生命都只是餘下空洞、孤寂、無奈與錐心之痛。誠然,踏進色情行業或許帶來「快錢」、帶來一刻的名氣,甚至令人有機會過著他所夢寐以求的生活;可是卻令人失掉了生命的方向與感知。若以投身色情行業的年期來換算,看來這樣的「交易」一點都不合算。

昔日的名AV女優大多後悔當天入行的選擇,即使想重新再開始,過普通人的生活,卻永遠活在陰霾下。在這個經濟主義掛帥、色慾橫流、價值觀扭曲的社會,新一代要擺脫危險的誘惑,讓自己實實在在地堅持愛惜自己的身心,確實不易。社會不同持分者都應當承擔保護和教導下一代的責任,打破性解放及金錢掛鉤所產生的幻象,讓他們好好的建立與發展自己。

 


[1] 「我的傷心故事──性解放受害者自白」,https://www.facebook.com/mysadx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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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8月2日

比對7月23日翠林男子墮樓新聞及報道自殺新聞的建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7/07/2017

於2017年7月23日中午,有一名男子在將軍澳翠林邨墮樓,不同的報章對於這事件的報道手法都很不同,而更有報章的報道引起了評論。我們為此在網上媒體中找了有關的報道作為比較。我們於網上找到《星島日報》、《頭條日報》、《東方日報》、《蘋果日報》、《成報》、《文匯報》及《都市日報》對這事件作出報道。

《星島日報》〈情困男危站單位外花槽 飛墮簷篷亡〉所用的照片是打了格仔的男事主屍體及有兩名消防員拉起已打格的染血白布,男事主跌落在鐵線上的手未有打格。

《頭條日報》所用的題目和照片與《星島日報》所用的一樣,並加上一張遠距離看到地上的救生氣墊及一樓簷篷上數位紀律部隊人員及醫護人員在處理屍體的照片,和一張當事人曾攀爬及危坐的空花槽照片。兩則報道未有見當事人的樣貎,報道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東方日報》的報道〈翠林邨情困男危站窗邊 對峙1小時後墮下亡〉,清楚列出多張事主翻身墮樓跌至平台死亡的連環圖、只對跌落在簷篷上的屍體胸口作了打格處理,但其滲出血液的肢體清晰可見。該報道還附有十八秒短片,除了見到當事人在花槽攀爬的片段,也用連環圖相片配上了當事人墮樓趺落簷篷的巨大聲音,其影片最後的鏡頭亦由遠拉近至當事人,雖然影片已打了格,但其倒臥在簷篷、頭胸及膝部淌血、手舉高向上的動作仍可以清楚見到。此報道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網絡上,亦可找到《蘋果日報》兩篇有關事件的報道〈赤膊男翠林邨單位外攀爬 飛墮簷篷不治〉及〈情困男危坐墮樓不治〉。兩則新聞用同一段新聞影片,片段可見事主在花槽、窗外危險上下攀爬及危坐情況。片段亦有記錄跌落在簷篷的屍體,全身作了打格處理。前一則的文字及影片均有提供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後一則只在影片中提供。

《成報》〈31歲漢疑為情墮樓亡〉的簡短報道,未有列出相片;《都市日報》〈疑情困男爬出花槽 失足高處墮下亡〉報道則刊出了翠林邨樓宇的照片,兩則簡短新聞均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文匯報》〈情困男危坐花槽句鐘跳樓亡〉附有紀律部隊人員在簷篷處理屍體(已蓋上白布)的相片,並列出了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根據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在〈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一文指出有研究報告顯示自殺報道愈顯著,成群自殺出現的機會愈大。[1]另外,他亦指出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年發表的《自殺新聞報導建議》中,亦提到美國專業新聞工作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的工作操守第一條是「尋求真理、如實報導」(Seek truth and report it);第二條是「將傷害減至最低」(Minimize harm)。即是對傳媒專業的要求來說,「尋求真理、如實報導」的同時,恪守「將傷害減至最低」的原則亦同樣重要。

按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發出一份《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2]的資料亦列出了傳媒報道自殺新聞的原則及禁忌,如:應該只提供相關數據、指明死者除自殺外尚有出路、提供社會及社團救助機構的信息;亦不應該刊登死者照片、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法、切忌為自殺歸結為單一原因等。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網站[3]列出的《記者專業守則》、《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及《記協對處理自殺新聞的指引》可見以下幾個與報道自殺新聞有關的要點:

  1. 記者報道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
  2.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
  3. 記者在拍攝意外事件時,應顧及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盡量把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及傷害減到最低。
  4. 攝影記者在拍攝過程中應該尊重被攝者的私隱。
  5. 新聞攝影工作者(包括攝影記者和圖片編輯)應謹慎處理血腥、暴力、噁心和色情圖片。使用時須考慮

           i) 對說明新聞事件的必要性;ii) 對社會的影響;iii) 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影響。

從上述列出的一些傳媒報道,讀者可以逐一再按進連結,親自細閱每篇報道的文字、用圖及短片,以了解及細思它們的報道方式,及比對上列三個機構給予傳媒的建議,有哪些部份它們做得好,有哪些它們應該要改善?

對於這宗自殺案件,每篇報道都指出當事人是為情所困而自殺,但可能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真實原因而自尋短見,媒體將之歸結為一個原因,對當事人及有關的人士都不太恰當。

另外,我們亦可以細思一下,自殺者跳樓的過程、其墮樓所發出的巨大聲響是否真的需要給讀者知道?我們可以想像到對當事人的家屬所造成的影響及傷害可以有多大?所謂的「新聞自由」或「公眾利益/知情權」是否可以作為傳媒的擋箭牌去報道新聞? 

既然知道鉅細無遺的報道自殺方式容易有機會做成「模仿」效應或所謂的自殺「傳染效應」(contagious effect)時,作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是否應該為免產生「模仿」效應,而作出一定程度的自我約制?即使是對點擊率十分渴求,我們亦寄望傳媒工作者不會犠牲對社會的責任及使命,亦尊重自殺事件中事主及其家屬,不應雪上加霜,讓人於網上任意重複瀏覽事主自殺的情況,實在會加添其家屬及親友的傷痛。

 

註:配圖為網上圖片

 


[1]傅景華,〈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取自《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321-opinion-fukingwah-newmedia/,2016年3月21日。

[2] 世界衛生組織精神健康部,〈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 取自世界衞生組織網站:http://apps.who.int/iris/bitstream/10665/67604/10/WHO_MNH_MBD_00.2_chi.pdf,2000年。

[3] 香港記者協會,https://www.hkj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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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7月31日

四成四賭徒十八歲前已賭博 病態賭徒最多透過馬會落注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6/07/2017

政府對遏止賭風無誠意,上月再次靜悄悄地發表由平和基金於2016年委託理工大學進行的「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研究報告,並只發出簡單的新聞稿。報告聲稱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比以往有下降趨勢,彷彿賭博問題並不嚴重,但檢視研究報告全文後(英文版),卻發現賭風仍然熾熱,更發現政府完全忽視香港賭博問題,任由馬會坐大,情況令人擔憂。

政府新聞稿沒有告訴你的調查發現:

  1. 44%徒18歲前已賭博在整體問卷中,43.6%被訪者18歲前已參與賭博。而賭博次數愈頻密的人,就愈有參與六合彩、賭馬和足球博彩等活動(table 3.3.3b)。不少研究顯示愈早參與賭博,成為病態賭徒的機會愈大。政府必須加強阻遏馬會近年大量有關賭博的軟性宣傳,正如政府當年禁止煙草商賣廣告、贊助與青少年有關之活動及各項體育活動,以免青少年對賭博行為缺乏警惕。
  1. 病態賭徒主要透過馬會落注在整體問卷中,賭博沉溺的情況,調查發現有病態賭博(Gambling Disorder, GD)的賭徒中,參與六合彩、賭馬和賭波的分別佔86.2%69.0%31.0%比於澳門賭場投注(20.7%)和其他非法(外圍)賭博都要高,社交賭博則佔27.6%(table 3.5.2b)。縱使馬會經常聲稱不少人參與外圍賭博,又聲稱社交賭博才是令人沉迷賭博的真兇云云,但數據清楚顯示,病態賭徒最多參與的是由馬會負責的六合彩、賭馬和賭波
  1. 港人投注金額不斷大幅上升:報告表示2016年港人參與賭博活動的比率為61.5%,比2012年62.3%2008年71.3%為低,卻忽視每名賭徒的平均投注大幅上升。六合彩的每月平均投注金額為 159.9 元 (是 2012 的 1.2 倍)賽馬博彩為 5,610.6 元 (5.9 倍)足球博彩為 1,598.7 元 (2.6 倍)。澳門賭場博彩為 7,938.8 元 (5.6 倍)(table3.3.5),而賭船博彩達至 45,259.6 元;社交賭博的每月平均金額達至 423.8 元(table 3.3.3a)。賭徒少了,投注額卻倍增,證明賭風是嚴重了而非減輕了。
  1. 網上賭博容易令青少年沉溺:在青少年受訪者(15-22歲)中,有45人表示曾在網絡進行賭博活動,當中被定義為網絡沉溺者佔36.4%,(table 3.6.1a)佔整體青少年受訪者中的19%(4.8.1a)。可見有網絡沉溺的受訪者,更易與有參與網絡賭博活動的情況。而馬會近年不斷推動的手機投注,正正成為不少年青賭徒的催化劑。
  1. 巿民認為馬會開賭已經「足夠」:在整體問卷中,就現時的賭博次數是否足夠,巿民認為現時的六合彩(83.9%)(table 3.6.1a)、賽馬(82.4%)(table 3.6.2a)和足球博彩(71.1%)(table 3.6.4a)的開盤的場數和次數足夠,以現時一週約有23合彩2次賽馬和約130場足球博彩賽事來說,其實是過多。由於研究是於2016年進行,並未計算今年增加的賽馬日和受注的海外賽事,但政府及博獎會不等待是次研究結果便急不及待通過馬會的要求,令人感到政府只著重博彩稅收入,而博獎會則是馬會的橡皮圖章。
  1. 政府必須積極跟進報告各項建議:報告的建議部份,強調馬會應提供更多途徑,方便巿民戒賭:包括控制個人戶口最高投注額;可以網上自由申請暫停使用戶口;要求馬會取消與賽馬或足球活動相關的親子活動,減少兒童及青少年接觸賭博的機會。報告更要求馬會在所有宣傳品中印有警告字眼,當中除了提醒賭博人士切勿沉迷和提供戒賭熱線外,更要求加入家人和朋友要留心身邊可能有問題賭徒,要多加關心。

以上各點在政府的新聞稿中,完全未被強調,反而企圖粉飾太平,淡化香港的賭風,並且用低調方式處理,又沒有無任何實質跟進,敷衍塞責,負責賭博問題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及博獎會主席方文雄難辭其咎,令人憤怒及遺憾!

 

曾經刊載於:

星島日報,2017年7月9日

獨立媒體,2017年7月6日

網絡評論的殺傷力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5/04/2017

台灣網絡紅人谷阿莫,自2015年起於網上以「X分鐘看完電影 / 電視劇集」的系列短片出現後一直大受歡迎。因為他將兩、三個小時的電影,甚至幾十小時的劇集濃縮,剪輯成短短幾分鐘的片段,加上他獨特的評論風格,時而風趣、時而尖酸刻薄,娛樂性甚強,並上載於YouTube中讓網民可以免費觀看,在短時間中知道該電影/劇集的內容,省卻不少時間。網絡上有很多人會觀看,並以他的評論作參考,再考慮是否值得觀看或購買影碟。

 

而谷阿莫的短片,一直都存著有關版權的爭議,因為他的評論會把整部電影的片段濃縮,並完全劇透(透露劇情)。這幾天,有報導指他被片商控告,因多部影片經他重新剪輯及評論後,被形容得相當無聊,十分影響票房。更有報道指電影《腦漿炸裂少女》因為他的加工解說,直接取消院線上映計畫,事後連販售DVD版權、播映權等都受到嚴重影響。

 

然而,他被告侵權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從網路非法取得電影,再製作他的評論片段。他解釋他的短片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在「評論」、「研究」、「解說」、「教學」及「新聞報道」的情況下,便可以在沒有取得著作人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優先使用在網絡上找到已公開或任何人都可以免費自由下載的內容,而且他只是使用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內容,絕對不會對原著造成任何利益的傷害。他亦辯稱沒有利用這些短片來賺錢,因此他覺得自己的影片絕對沒有問題。

 

我們相信發表有關電影的評論、研究、解說等的文章或片段,理應是可以合法使用相關片段;不過,如果透過非法下載的途徑取得,就另當別論。此外,電影公司作宣傳時往往會賣個關子,不會播放最精彩的片段,以吸引觀眾入場或購買,若評論員私下將最精彩的片斷放上網,的確有可能對電視公司的收入做成影響。而且,他雖然說沒有用短片來賺錢,但估計他兩年多以來透過YouTube播放率所收取的廣告費用,應該都不會少。所以,最終還是要看搜證及法院的最後裁決。

 

對於香港,現行法例下的版權豁免範圍,在適當的情況下包括了以下的目的:

(a) 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或模仿

(b) 評論時事

(c) 引用

(d) 聯線服務提供者暫時複製版權作品

(e) 聲音紀錄的媒體轉換

(f) 教學

所以,作為香港的網民,如以電影公司公開的資料,創作類似谷阿莫的短片評論作品,理應不會被控告。

 

筆者曾經亦很喜歡看谷阿莫的電影評論片段,亦頗欣賞他一些的評論及看法。直至有一次,筆者偶然看到他對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導演、改編劇本三項提名和多倫多影展人民選擇獎的電影《抖室》的YouTube 短片:〈五分鐘看完88屆奧斯卡得獎電影《房間》〉,發現他的剪輯只是看劇情的表面,完全沒有說出電影的重點和精粹,對電影的評論亦是很一般,如果網民盡信他所說的內容,必然會認為不值得花時間去欣賞該電影了。(因為已花了五分鐘看完了,亦知道了橋段嘛!)

 

因著網絡的影響力愈來愈大,我們不能再說這是虛擬世界的內容,因為確實真的影響了真實世界,甚至殺錯良民,很多人相信了,決定就會被影響。YouTubers所說的畢竟也只是他們自己的看法,為了搞笑、賺多幾個點擊,他們所說的會不會是偏激了的看法或非事實的全部? 為了創作多一條短片,他們可會只是草草剪輯片段再加上一些搞笑內容就了事? 我們作為接收者,也可以從多方面去了解事件,否則,我們小則錯失了一部好電影,大則可能作出錯誤決定,後悔莫及。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