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生態靠大眾表態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8/07/2011

一年一度的「傳媒生態問卷調查報告」又出籠,由18個包括教育、家長教師會、宗教及社會服務等團體組成的「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剛於本月初向大眾公布千多名市民對去年傳媒生態的觀感。

連續多年,受訪者對傳媒給予的分數都只徘徊於僅僅及格(5至6分)的分數,可見市民認為傳媒的表現只是不過不失;而受訪者最滿意傳媒「提供資訊」、「提供娛樂」及「反映民意」等功能。不過對於「教育大眾」的功能評分,卻於近年持續下跌。而且,不論是整體的受訪者或受訪學生,對傳媒不滿的地方最多為「誇大醜聞」、「侵犯私隱」及「渲染色情」,可見不只是成年人對傳媒報道手法感到不滿,青年人的看法亦為相若。

而持續多年調查結果皆顯示,平均有七成的受訪者認為「影視處」及「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監管傳媒的工作不大有效或完全無效;而報業內的自我監察,如報評會及記協等團體,對業界的監管及阻嚇力亦不足時,傳媒集團的影響力就可能會過大,難於監管或挑戰市民大眾可以接受的底線,對青少年心智亦可能慢慢造成負面的影響。由此可見,政府及業界雙方對傳媒所起的監察作用似乎並不理想。

但筆者認為現時的情況並非令人絕望,因為學校所推行的通識教育,當中包括傳媒教育,不單帶領學生了解傳媒業界的運作、觀察傳媒生態,並思考傳媒操守對社會的影響,亦透過對不同業界人士或關注傳媒生態的機構作訪談,反思傳媒的威力對社會文化及市民的影響,讓學生建立自省能力及批判思考,實在為進一步改善傳媒生態埋下種子。

不過,在這個過程中家長亦必須積極配合,讓下一代有更多接觸健康傳媒的機會,而不是繼續購買「煽、腥、色」的報刊,以荼毒自己的子女,待大家提升了傳媒素養,以實際行動支持優質傳媒,業界就能有空間健康發展,更大地發揮傳媒正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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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章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讚爭

23/10/2020

《讚爭》一書提到當大家在社交媒體按讚和分享,原來足以參加一場戰爭。到底社群媒體如何對社會產生影響?美國智庫的戰略專家辛格(P. W. Singer)及衝突與社群媒體方面的專家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合著的《讚爭》,提到別有用心者如何透過社群媒體,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發動戰爭的真實個案。在新型戰場下,我們可以擺脫他人的操縱嗎?我們以生動的手法及以短片形式為大家闡述書中部份內容。

收看「讚爭」短片,按此進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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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投訴文化下的寒蟬效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7/2020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傳媒行業,行內的規則一向只求澄清事實,不會對記者、報館寫作的立場有任何投訴。因著新聞自由,大部份被傳媒報道的對象,例如政府、公司、機構等等,大都明白傳媒是監察社會的第四權,有責任求證求真。傳媒也會力求公平給予眾人回應的空間。不過近年就有新風氣,事無大小,只要該報或電子傳媒的寫作立場,與某政治集團所相信的有所不同,大家就會投訴、攻擊、指責,嚴重起來甚至會去抗議,要求傳媒道歉。傳媒走在浪尖上,雖見慣風浪,但有時也會選擇性低調地妥協。

不過近月這股投訴之風,幾乎遍及每個界別,例如學生的中文閱讀理解教材,寫了一句「警察打人」就遭人投訴指罵,常識課本寫英國佔領香港,同樣遭人投訴。在學界,有人更動員家長檢查孩子的工作紙等校內編寫的功課內容,有沒有「越軌」行為,動輒興師問責,要查找老師們的不足,甚至要求校方辭退「問題教師」云云。

於是,在新學年,已有不少人發現,部份出版的教學材料,特別是曾被投訴的出版社的教學材料,例如是補充練習、學習材料等,大量改編內容,例如文章若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政治人物(例如黃之鋒)彷彿已經是「死罪」,沒想到連作人物描寫,新版本的書也要刪去馬雲、林夕等,改為一些說出來許多人也不知道是誰的人物。被投訴之後,人心虛怯得連是其是非其非的能力也隨之失去,令人惋惜。

香港本來是一個特別多元、包容、華洋雜處、海納百川的國際城巿,若今日我們不堅持自己認為沒有問題的事,他日我們就會被這些不斷由自己想像出來的紅線,限制我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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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27-7-2020

令人不自覺陷入的資訊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5/2020

大家在網絡上看資訊時,會不會因為有很多網友都認同,很多人都轉送有關資料,所以沒有仔細看清楚或作查證就完全相信?美國記者及傳播學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有一名句:「當眾人看法都相同時,就是沒人在認真思考。(When all think alike, no one thinks very much.)」 [1] 這句話仿似是警鐘在筆者的耳邊敲起,是一重要提醒。

在大數據之下,社交媒體很容易掌握用戶的喜好,它會先呈現用戶喜歡、關注的東西,而用戶自己也會主動讚好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專頁、加入有關群組,與喜好相近的朋友作互動交通,同溫層便這樣慢慢形成,而大家在社交媒體裡,看來看去都是大家認同的意見,在同聲同氣的回音廊中,就會聽不到其他的意見,或會覺得其他的意見只屬少數。而令我們聽不到其他聲音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社交媒體的演算法,將我們喜歡的東西「餵」給我們看,這些資料是名副其實的News Feed(即facebook的動態消息,直譯就是消息餵養);而另外一半就是因為我們未夠主動去看社交媒體以外的資訊、新聞及書籍。

當然,多看不同的說法,聆聽不同的聲音,會幫助我們去了解世界正在發生甚麼事,但我們仍舊要謙卑,知道我們所了解的不一定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或許我們是身陷在資訊戰中,被操控著看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

網絡成長及轉變

互聯網的「成長」經過很多轉變,當中傳播訊息方式及演化,其實也是源自於傳統的傳播媒介,但新的傳訊方式與過去完全不同。經過印刷、電報、無線電、收音機、電視……由文字傳遞到聲音、影像,到現在光纖、數位化,將以往媒介的訊息由一對少數、變成多數,再變成互動;傳訊時間亦大大縮短,訊息數量也變成海量。簡單而言,單一訊息可以很快送往全球,也可跨過語言障礙,傳送到不同地區。訊息每分每秒的,一則又一則的加入,數以百萬計地傳送,既交集又累積。

當中的變化還包括了話語權,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表達意見,看似變得自由,這也是一些人對網絡上社交媒體曾有過的想法,Twitter共同創辦人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曾說:「我原本以為每個人可以毫無顧忌的發言、交換資訊和想法,這個世界自然會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不過我錯了。」[2] 當人和人以為社交平台可以成為輕鬆打交道的地方,卻不知不覺讓它成了政治戰場,或買賣交易的地方,而資訊本身就轉換成武器,影響著我們對事情的看法與立場、如何回應及相應的行為。

網絡成為思想控制

當全球約40億人在網絡上交流著、分享著,它變成一種互動的生態,亦可想像這會是一個收集資訊、追縱敵人、分析行為、游說別人、互相辯論、甚至是侮辱欺凌別人、控制人們行為的一個地方。

將網絡說成一個戰場,大家或會譁然,但這樣的戰爭卻是實在的發生,而且不是用槍、彈。強硬一點的,是由網絡數據流動入手,切斷網絡或設流動的限制,即是分區作出控制,以令一些資訊未能流通,或需要經過審查。更甚的是以評分制度來監控人們的言論及網上行為,甚或日常生活。未知香港於哪天會步入這境地。

而軟的呢?有些工具在戰爭時會使用,現在轉用於網上的,就是製造一些虛假情報,由可信人物或信譽高媒體,透過在社交媒體的人物、或在網絡中的敘事,影響大眾情緒,鼓動大家作出一些行動或決定。也就是以故事,刺激人們的行動反應。網絡使用者很容易不自覺跌入這場資訊戰中。

不自覺的被「洗腦」

我們之前的文章亦曾提及網絡充斥著假新聞,而假新聞的數量與傳播速度是高於事實報道。這代表著真實的資訊是會被淡化及被排擠。網絡上存在著很多訊息製作機器、網軍、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他們有很多讀者或信眾,有很多點擊率,吸引人閱讀及瀏覽。有時,我們或許在相信其內容之先,也要花點時間去觀察這些媒體或人物長期以來所持的立場或立場有否改變,我們是否已被「洗腦」?

我們要知道在網海上,可能會遇上不同背景的人,他們究竟是在說事實還是在捏造事實?尤其當我們只停留於同溫層,除了要小心查證以外,有些報道是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沒法知道真假的,我們最好暫時不下判斷或行動,繼續觀察。

最後,還要提醒一下,我們於網絡上的言論及行為習慣,是會被觀察及被分析的:你在臉書如何回應事件?你會否對一些事件有過度的反應?你的生活作息如何?常在哪裡流連?你的居住環境如何?可能你不知道,但極可能有人十分關心及留意你在網上的一舉一動。就算不是針對你的關注,但社交媒體仍是會記下每個用戶的活動數據以作分類和分析,及向用戶餵飼不同的廣告及訊息。如我們避不開仍要使用,也可以留意不要上載太多個人資料。如登入搜尋平台時可以用匿名身份進入,以減少自己搜尋的足跡被記錄下來。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自P.W.辛格〔P. W. Singer〕及艾默生.T.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著的《讚爭》〔LikeWar〕一書。)

(本文原載於第132期〔2020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有限公司,2019),頁190,轉引自沃爾特.李普曼〔W. Lippmann〕:《外交的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

[2]  P.W.辛格等著:《讚爭》,頁45。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