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呃like新聞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9/05/2013
  有報章總編輯近日透露,其新聞網站的編採人員的花紅將按他們所報道的新聞及其點擊率(hit rate)論功行賞。文章出街後,業內嘩然,認為此舉只會令新聞大灑鹽花,目的為引人注目,提高點擊率。總編輯隨即高調回應,更公開該報網上版於過去三個月內的新聞點擊率排名,他將結果歸類為「點擊最高的即時新聞,亦是以重大社會新聞為主」。
 
明光社
 
  若讀者細心再看那些被他評為「重大社會新聞」,會發現十居其九都是突發新聞,而且多數是意外;另外則是小狗追車等具人情味的故事。我們認同突發事件和人情味新聞也是新聞,也應報道;但傳媒本來應該有的社會責任會否因此而消失?傳媒人會否為了花紅,減少在即時新聞中報道政治或與政策有關的新聞,改為大幅報道人情味新聞?
 
  就以上周小鴨來港為例,在小鴨「游」到尖沙咀那天,事實上立法會同時因為人數不足而流會,不能再討論財政預算案。兩件新聞,若論對社會的影響,理應是立法會流會的影響較大。但最後媒體卻是派人直播報道小鴨子,甚至有記者即時做stand-up,再配合在現場的攝影記者。如此「高規格」接待小鴨子來港,幾乎可以和國家元首訪港媲美。這豈不是已經看見新聞機構,因為配合巿場,寧投放資源做「呃like新聞」,也不做對社會有影響的立法會討論嗎?
 
  我得承認,政治、政策新聞有時是沉悶,甚至令人納悶的。但若果只為呃like及hit rate而放棄詳細解讀新聞,同樣影響社會。有時,呃like新聞未必大灑鹽花,但如果將一些「霎眼嬌」但完全對社會沒有影響的新聞過分放大,會令社會討論失去焦點,還間接做粉飾太平的工作。以為天天沒有大新聞,豈料原來大是大非就因為這些花邊新聞做得太大,被放在一邊了。
 
  除非,傳媒自甘放棄監察政府,做第四權的角色,甚至淪為娛樂至上的維穩工具,否則我們難以理解這種呃like 的新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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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章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知難而進 如何在傳媒的地雷陣中逃生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來者不善,這是今時今日很多人對傳媒的印象,從某個角度來說是真的,因為不少傳媒的確喜歡報憂而不是報喜,而負面和八卦新聞亦是不少讀者的興趣。正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對於平時很少接觸傳媒的人/機構/學校/教會來說,一旦記者找上門,自然覺得凶多吉少!

1. 答定唔答?唔識答都要答!

當機構真的出了事,涉及負面新聞,大家必須有心理準備,今次無論如何是死定了,逃也逃不了,問題只是大家想「安樂死」,還是「死都唔安樂」!處理得宜,可以將傷害性減低,雖未必能逢凶化吉,說不定卻可以絕處逢生,贏回一些同情和諒解。而在大家決定如何回應傳媒之前,必須先了解幾個事實:

第一,既然事情已經發生,無論是否回應,基本上傳媒都會報道,問題是大家想在報道之中有本身的回應,還是只得投訴者/受害者單方面的指控,再任由傳媒自行演繹或推斷事件?先入為主是人的特性,一旦事情已被定調,將來想更正的難度便更高,因此,若心存僥倖,希望不作回應讓事件淡化,往往只會適得其反。

第二,不回應雖然弊多於利,但胡亂回應卻是愚不可及。很多時當遇上負面的新聞,一般人的反應都傾向否認,不過,你無法知道記者手上擁有甚麼資料和證據,而記者亦往往喜歡用「唧牙膏」的方式披露手頭上的資料,有時甚至會有意無意誤導受訪者,讓對方作出錯誤判斷,跌入記者預先設計好的圈套,令錯誤如雪球般愈滾愈大,亦令新聞的轟動性愈來愈大。因此,不要胡亂回應,因為只要回應的資料有誤,都會成為罪加一等的理由和歷史的記錄,若前言不對後語,甚麼「意圖掩飾」、「砌詞狡辯」、「大話連篇」……恐怕就是未來傳媒對自己的批評。更不幸的是在互聯網尋找資料極其容易,今日的社交媒體更喜歡不斷回顧過去,任何失言、失態、失禮都會在每日、每月、每年不斷被重溫。

第三,現時傳媒競爭激烈,搶先報道已不是電台、電視的專利,而是所有報刊和網媒的共同目標,因此,一旦有事發生,莫說不能留待明日回應,就算遲一兩個小時回應也未必可以。當然,若對方有的是獨家消息,反而可以爭取多幾個小時去準備如何回應。處理危機是爭分奪秒的事,正如某廣告所說,大家「唔使心急、最緊要快」。

第四,有危亦會有機,既然已經出事,若以真誠及負責任的態度回應,記者也是人,受眾也是人,人心肉做,良好的回應態度,起碼不會火上加油,甚至可以挽回一些劣勢。

 

2. 如何回應?句句都要屬實。

首先,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雖然香港社會充斥著語言藝(偽)術,但公然說謊仍然是令社會大眾十分反感的事,由於旁人無法真正知道你的內心,因此,當你提供的資料不正確時,究竟你是說謊、胡塗、還是有所誤會已經無關重要,因為你已經為本來就不喜歡和不信任你的人,提供了有力的彈藥,可以大造文章,發動攻擊。所以,雖然回應傳媒是難以拖延的事,但亦毋須即問即答,若記者致電到辦公室,最好先由秘書或其他同事記下問題,並承諾盡快轉給負責人。若記者直接致電負責人的手機,而出事的又不是他本人的話,有一個初步回應是合情合理的,就是:「請詳細告知你的問題,我們會翻查手頭上已有的資料,並聯絡相關人士,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盡快給你一個初步的回應。」若自己出事,未想好如何回應之前,暫時關掉手機吧!

接下來的黃金一小時十分重要,最好先找一些可靠及有經驗的人士商量,並盡快對問題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和評估,包括有關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人物,涉及那些相關的資料和文件。立即聯絡涉及事件的相關人士,了解他們的初步回應,所有資料應白紙黑字記低,不要單憑記憶,因為記憶在關鍵時刻往往是不可靠的。當勾畫出事件的基本輪廓,便要評估事件的影響,然後才決定下一步如何回應。若涉及刑事罪行,盡快聯絡律師是最合宜的做法。其實香港很多基督徒律師,每間教會、基督教機構和學校也應該盡快物色適當的義務法律顧問,以便在有需要時可以給予初步的法律意見,避免誤墮法網。

其次,「錯就要認,打就企定」。香港太多不願意承擔責任的高官和有權有勢的上流社會下流人物,市民對一些厚顏無恥、推卸責任的人特別反感。因此,若確定有關負面新聞是真實的,道歉已是必然的選擇。當然,很多人怕公開道歉是怕要負上法律責任、甚至涉及賠償的問題。其實,若事件涉及刑事,首先應聯絡律師,律師自然會教大家如何回應,告訴大家哪些可以說,哪些不可以說。而且根據普通法的精神,疑犯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應該假設是無辜的,因此,不應公開代當事人認罪。不過,對於發生了不幸事件應表達遺憾、難過;對受害人表示關心、慰問、願意盡力協助;承諾盡快委派合適的人徹查事件,或協助執法部門調查;若證實有人犯錯不會包庇等等都是應有之義。當出現負面新聞,有關機構是否願意公平公正處理而不是意圖掩飾是最關鍵的,在未弄清事件的細節之前,我們最重要的不是急於下結論,而是願意努力追尋真相。

第三,因時制宜,靈活應變。回應是必須的,但怎樣回應卻可以按本身的情況(包括掌握的資料多寡,應付傳媒的能力和經驗)以及用何種方式回應最有利而靈活考慮。例如:

i. 開記者會硬闖:若已掌握充分的資料,亦已與當事人溝通和有相應的跟進對策,並對回應記者提問有經驗或信心,能公開回應是最好的,問題是大部份教會和機構的負責人皆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和訓練,開記者會硬闖傳媒佈置的地雷陣前宜三思。

ii. 發出書面聲明:好處是知多少就說多少,以及避重就輕,並且有一個本身對事件看法的歷史記錄,亦不會被記者問到啞口無言。但壞處是若聲明太簡單和含糊,整件事仍有太多疑團的話,便會惹來迴避問題、意圖掩飾的批評。這亦會留下很多空間讓記者盡情質疑。因此,在聲明裡,若有負責人或辦公室聯絡人的電話,讓記者可以跟進較為合宜。

iii. 逐間傳媒機構回應:對於缺乏應付傳媒經驗的人來說這是較好的方法。首先,當接到傳媒就某項指控來電要求回應,可由秘書或負責公關的同事先要求對方講述有何問題,最理想的是以書面形式提供問題,(當然應有心理準備記者不會預先告訴你所有問題的內容,總會預備一些問題,希望殺你一個措手不及。)不過,起碼讓你知道大約發生何事,牽涉何人,以便爭取時間翻查有關資料或與相關人士聯絡及了解詳情。之後準備一份載有所有已知資料的「貓紙」,以便在回答問題時隨時翻查。最後,再想一想記者就有關事情可能會提出甚麼質詢,自己又應該怎樣回答。逐間傳媒機構回應的好處是可以令自己不斷改進,就算對第一、二間機構回答得不好,對第三、四間時仍有機會補救。若有需要,可再致電之前那些傳媒作補充。

明光社

iv. 盡量電話回應:用電話回應的好處是對方看不到你的表情,你就不會那麼緊張。另一方面,你可以預備很多相關資料、以及有同事在身邊為你隨時翻查資料。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時,甚至可以表示突然有要事(這也不是說謊,因為弄清楚事件才回答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或需要翻查資料,轉頭再覆對方,然後就從容不迫地掛線,爭取時間弄清對方的問題及商量如何回應,這是開記者會和接受現場採訪所沒有的優勢,對缺乏面對傳媒經驗的人和對事件詳情仍然不清不楚的情況特別適合。不過,對一些電子傳媒來說,當然希望有聲有影,要求當面採訪。為了挽回公眾的信任,有時亦難以迴避,可考慮將這些訪問放在較後位置,先累積一些回答其他記者的經驗,找出大家的關注焦點,並想好一些精簡而且重要,能概括事件的重點(sound bite),若察覺對方已有一些預設立場,更要不斷重複自己的重點,而在鏡頭前不要和記者爭拗,因為這不是直播節目,刪剪權在對方手中,爭論只會有害無益,因此,無論對方怎樣詢問,有幾句標準答案是可以不斷重複的,例如「唔肯定,詳細了解之後再覆你」、「涉及有關人士的私隱,不可以隨便公開」、「有些疑問要先諮詢律師的意見才能作答」、「有甚麼進一步行動和回應?要先開會商量,一有決定會立即公佈」。

最後,大家必須明白,連特首、誠哥都沒有辦法控制記者怎樣報道,阻止某些傳媒作人身攻擊,大家在傳媒面前不要自作聰明了,應該老老實實,雖然不是每一句都必須回應,但回應的每一句都必須基於事實,既然不幸的事件已發生,誠懇的態度起碼可挽回公眾一些同情。回應傳媒的策略得宜可以有助止血,但不能令大家「當冇事發生」!惟有知難而進,才有機會在傳媒的地雷陣中僥倖逃生。

請看美國傳媒怎樣看待特朗普的「另類事實」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5/01/2017

經常批評傳媒扭曲誤導造假的特朗普成為美國總統後,其政府首個新聞發佈會就非常有特朗普特色。在開始之時,白宮發言人開火批評傳媒誤報宣誓就職典禮的參加人數,之後就說負責管理國家大草坪的部門本身就沒有統計觀禮人數,又質疑傳媒利用相片誤導巿民,強調整個典禮是歷屆就職典禮中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一名特朗普的顧問形容,該名白宮發言人提供的是另類真相。


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細心留意政府的大小事情,是他們的份內事,在民主國家,政府一般都會配合,讓傳媒認為政府公開透明,開誠布公。但特朗普由競選期已經不滿傳媒對他的批評,他與個別傳媒的關係更是惡劣。在當選後,特朗普亦曾試過拒絕部份傳媒進入採訪現場,甚至禁止部份傳媒提問,即使別人拿到咪高峰也拒絕作答。


傳媒面對新政府,在其宣誓就任前,美國報業集團US Press Corps向新政府發公開信,表明未來的採訪方針,以及作為傳媒行業的堅持,包括:[1]


  1. (對於採訪現場)最好你讓我進入,但不是一定的:傳媒尊重政府的決定,但就強調他們自然會有辦法知道活動裡頭的事,他們還表示對記者來說,雖然不能進入活動場地非他們所願,但會接受挑戰。
  1. 用甚麼方法發佈的規則是由傳媒,而非被訪者來決定:傳媒承認有時需要保護消息人士,可以用非官方消息引述,但不等於就被你牽著走。
  1. 怎樣發佈新聞是傳媒的事:政府和他們的發言人不用教傳媒怎樣做新聞,傳媒用多少時間報道官方消息,用甚麼角度也是傳媒的事情。他們也會選取新聞材料。
  1. 媒體相信仍然有事實真相:當政府發佈的消息不實時,傳媒必定會告訴讀者其不實,絕不會做傳聲筒只將不實的消息散佈出去。
  1. 傳媒會留意政府的每個細節:傳媒提醒政府不要忘記,政府每個部門和架構也逃不過記者的法眼。政府不要以為控制了白宮一個消息來源,就會令新聞無事可報。
  1. 傳媒會再提升自己的水平:當政府不斷攻擊傳媒時,傳媒會以無畏的精神來作準確的報道
  1. 傳媒會更團結:因為知道政府消息不易找到,大家會互相合作,盡力找出真相。
  1. 傳媒已有心理準備打持久戰:他們指特朗普最多只會當八年總統,但媒體是從立國以來就存在,而且其權利受憲法保護。

在美國,或者在世界每一個地方,當傳媒面對極權時,最負責任的處理方法,就是更小心,更努力找出更多事實,更著力去監察政府的舉動。不過在香港,我們受制於傳媒老闆的自我審查,公務員又愈來愈非中立的政治取態,可靠的新聞來源愈來愈難得到,再加上記者習慣被「餵料」,不少人對求真已經麻木。當編輯審查、政治監控及記者放棄監察,傳媒最後當然只變成傳聲筒。


要對抗現狀,唯有更多人願意起來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巿民才有機會知情,才不會被「另類事實」蒙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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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1月25日

我愛爆嗎 ?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1/05/2015

傳媒被視為第四權,負責監察政府,故此報道不時會與公眾利益有關。但在現今著重新聞娛樂化的環境下,就如劇集《導火新聞線》中身為報章總編輯的汪海藍希望頭版「夠爆、夠juicy」一樣,因為公眾興趣往往比公眾利益更優先,更能吸引讀者,並且獲得更好銷量。然而,大家又是否知道自己如何選擇報章?

3月18日當日發生兩宗較為人關注的新聞,其一是梁齊昕報警求助,並懷疑發生家暴;其二是行政會議通過機場第三跑道擴建工程,造價高達1,415億。縱使梁齊昕是特首千金,但由於機場屬公共設施,加上開支龐大,兩者比較起來「三跑」應該更關乎公眾利益。

但從翌日的十六份中文報章頭版所見,基本上出現「非三跑即齊昕」的局面。報道三跑仍佔大多數,佔八份,這反映始終與經濟民生、公眾利益有關的新聞是較值得重視。然而有一點值得留意,就是當日有評論認為,特首利用自己家事去「沖淡」三跑的消息,減少輿論壓力。若按此邏輯,各親建制報章應當盡力「配合」,不把三跑放上頭版。然而大家從下列圖表可以看到,這與該評論剛剛相反。反而被認為比較親民主的報章,卻選擇以特首家事作頭版,顯示這個評論如何站不住腳。

或許有更多因素影響媒體選擇將哪一篇報道放上頭版,然而身為讀者的你,究竟看重公眾利益,還是追求「爆炸性」?大家可以簡單比較一下各報章,從而令自己能夠更了解報章的取態,作出更適合自己的選擇。

傳媒追求點擊 慎防重蹈覆轍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6/04/2015

壹傳媒早前出現裁員潮,壹傳媒工會指連同近兩個月的自然流失,總共約二十人離職。工會指壹傳媒正面臨媒體轉型,以及經歷遭受惡意抽廣告時期,理解節流是其中一個途徑。然而在節流的一周前,蘋果日報刊登廣告,鼓勵大眾影相拍片「報料」;點擊率最高者更將獲得一百萬元獎金。及後該報再發文,指一百萬獎金是「只此一個月」,但其後每月最高點擊率的片段仍會有十萬元獎金。該集團一方面放棄了一批新聞工作者,另一方面卻「加碼」吸引坊間投稿,其實正反映著其營運方針:寧可追求更爆炸性的話題,卻不願意長期培養專業新聞工作者。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種獎賞會令全城更有動機去「報料」,或許屆時會出現一些很吸引的報道。然而,當新聞價值以點擊率來衡量時,大家的重點當然放在如何令片段更精采更吸引人,多於側重真確性及公眾利益。

以動新聞為例,點擊率較高的短片,也是與性及色情有關,較認真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報道反而較少人觀看。現在有不少content farm(內容農場)網站,更會出現無所不用其極的局面。由於寫手需要令文章獲高點擊率,才能有較高收入,所以這些網站不時出現引人入勝的標題,但內容原來是抄襲的,尤有甚者更曾出現以舊報道為藍本,去偽造新聞(例如有關騙取綜援的新聞)。以往讀者信任專業記者親身到現場採訪或反覆求證才作出報道,但如今報道片段由博取獎金的市民提供,讀者又如何投下信心一票呢?

傳統的傳媒機構有編輯把關,去了解報道是否屬實。只是現時新聞講求速度,編輯又能否有足夠時間及資源去作深入調查?即使片段並非偽造,但為了強調事件的爆炸性,所拍得的片段很可能只是整件事一剎那的小片段,觀眾往往未能從中看到整個事件的流程。究竟片段提供者能否如專業記者般把最重要的時刻拍攝在內,實在難說。

或許這一改變能有效改善傳媒機構的經濟狀況,只是亦令整個傳媒生態出現「有償新聞」的情況,不只會令記者進行採訪工作時出現更大困難,更會隨時賠上公信力。當現在已有不少聲音,杯葛為利益而發假新聞的content farm網站時,各傳媒高層實在要考慮,自己會否為追求點擊率而重蹈覆轍?千萬不要忘記陳健康事件是如何炮製出來的及最終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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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6/4/2015

讓兒童的高度決定視線的角度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1/12/2014

高度,決定角度。

聖誕佳節,父母或會帶同子女觀看五光十色的燈飾。在遊人如鯽的街道上,面對著奪目的燈飾,子女卻感到毫不有趣,因為他們的高度只能讓他們看到群眾的大腿或臀部。父母當然可以抱起子女,讓他們以成人的角度觀賞燈飾,但有一些事我們卻需要從兒童的角度看。

英國一位媽媽與她的四歲孩子到超級市場購物,預備結帳時她看到的是收銀處;但孩子看到的卻是另一角度──一個座地的報紙架,以及其中有一份以女星走光照作頭版的報章。當她發現了這些不堪入目的報刊圖片後,想到雖然可以掩著孩子的眼,但長遠而言,「無眼睇」也不是辦法,於是她決定與其他家長一起要求有關方面作出改善。

然而,有關方面是指甚麼?是要求報章改善?對方可以新聞自由作為護身符;那麼,要求超級市場改善?這也可能被指干預營商自由。不過,當想到從兒童的角度出發,他們被迫看那些色情圖片、露骨的文字時,又有誰為他們發聲,保護他們?

有人大聲疾呼爭取自己的權利,這本無可厚非。奈何同時有另一群人默默承受著剝削,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原來正被剝削。這群人名叫兒童。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每位兒童也有其基本權利。公約第17條指出兒童有權從各種媒介獲得有益的資訊,成年人應該協助確保他們所接收的資訊沒有不良訊息。去年一份由英國兒童專員辦公室(Children’s Commissioner)出版並名為「基本上……色情資訊比比皆是」( Basically…Porn is everywhere )的刊物也指出,兒童接觸色情資訊後會影響他們對性作出不實際的想法,以及發生更高危的性行為。

成人與兒童的權利,兩者本來並非不能兼得,只要願意互相尊重,往往出現第三條路的可能。作為一間家庭友善的企業,英國Tesco願意回應家長的憂慮。它們示範了如何在出版自由及避免兒童接觸色情資訊中作出平衡,就是重新設計擺放報刊的高度,讓兒童的視線只能夠看到報頭,不用再在逛超市時被迫觀看裸露圖片,他們終於「有眼睇」了。

香港的報章雜誌仍不時以性感女郎作招徠,還有鐵路月台擺放大型的內衣廣告,連成年人亦覺得尷尬及受到挑逗,但當有人指出這是兒童不宜時,往往惹來妨礙出版及創作自由的批評。同樣是人權,我們又有否重視兒童免受色情資訊侵害的權利呢?英國的孩子被重視了,香港孩子何時才能被重視,在逛超市、乘鐵路時可以「有眼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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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1/12/2014

新聞自由的代價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3/2014

筆者參與了記協舉辦的「反滅聲」遊行及集會,作為一個前新聞工作者,雖然並不完全認同某些傳媒機構及評論員的作風,但要表態捍衞香港的新聞自由是義不容辭的,因為在香港這個政府認受性不足,財閥影響舉足輕重的社會,傳媒作為監察社會的第四權尤為重要。

相信不少人與筆者一樣,對香港傳媒的表現頗有微言,而傳媒公信力不斷下降亦是不爭的事實。不少傳媒機構自我審查,不敢開罪權貴、甚或向權力靠攏,對國內和香港一些侵犯人權和不公義的事情視若無睹。不幸的是,另外一些聲稱敢言的傳媒又往往譁眾取寵,內容充滿煽色腥外,在報道新聞時亦毫不持平,往往報道與評論不分,將自己的分析當作證據,將自己不喜歡的官員和公眾人物的言論扭曲,或將他們的小小錯誤無限上綱,對自己或同路人的明顯錯失卻輕描淡寫,往往嚴於待人,寬以待己,雙重標準。不少傳媒其實亦正亦邪,既在監察政府及權貴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同時亦附送不少歪理及偏見!不過,這是維護新聞和言論自由時難以完全避免的代價。

要捍衞新聞及言論自由,除了必須接納異見人士的反對聲音,亦要容忍一些我們不認同的聲音及表達方式的出現,寧可先發表,後批判,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對於一些只懂負面批評,或「有佢講冇人講」的節目主持及時事評論員,筆者並不欣賞,亦認為他們一些做法有違傳媒工作者應有的客觀持平。但與其要他們消音,倒不如努力提高受眾的批判思考能力,因為總不能在倒洗澡水時連嬰兒一同倒掉。以堵塞法去防止大眾發聲,歷史告訴我們是行不通的,惟有疏導法,像洪水一樣給予適當的宣洩渠道,將水引導往合宜的方向,才是有效的解決方法。新聞和言論自由同樣不能用堵塞法去處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結果只會令民怨沸騰,引來社會更大的動盪和不安。

其實,基督教傳媒有時亦需反省,不應自我審查,對一些敏感的內容,或在教內有爭議的話題毋須反應過敏,一律消音。信徒和所有香港人一樣,活在一個獲取資訊十分容易的年代,與其斬腳趾避沙蟲,倒不如正視問題,教大家如何面對。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3/2014

更快、更廣,但更膚淺?

——即時新聞與新聞內容膚淺化

阮大可 | 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兼任講師
19/09/2013

筆者1989年入職電台記者,那時新聞行業基本上以新聞平台劃分為報章記者、電台記者和電視記者。由於電台每半小時一節新聞簡報,所以電台記者的職責,首要就是迅速地消化採訪所得,提綱挈領地把重點,在下一個半小時一次的新聞時段帶給聽眾。接著便是把採訪所得的聲音元素,製作一條約一分半的聲音新聞,在電台主要新聞時段播放。那時前輩教導我們說,電台新聞最重要是「準而快」,其中「準」要行先。背景資料不要寫得太複雜,因為太複雜不適合電台,聽眾有興趣的話,第二天自然會看報紙。突發新聞也不是電台的強項,因為電台聽眾看不到事發現場。一場大火,任憑電台記者如何努力地描述,也不及報章的一張火舌沖天、消防員抱著老小離開火場的照片震撼,亦沒有電視的30秒畫面來得真實。
 
這種以新聞平台劃分的傳媒世界,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起,無聲無息地逐步被互聯網、智能手機、日漸輕巧的視像攝錄器材和高速的數據傳送系統所打破。傳媒不再以文字、聲音和視像平台劃分,而是以職業的內容提供者和業餘的內容提供者來劃分。

業餘內容提供者為新聞行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現時,職業的內容提供者所面對的挑戰和競爭是前所未有的,無論以往是屬於報業集團、廣播電台還是電視台,他們不但要繼續面對所屬行業的競爭,還要面對跨行業集團和新加入者的競爭。現在,不少報業集團已在網站提供即時新聞和視像新聞。電訊公司毋須佔用大氣電波,亦可靠網絡涉足電視業。由於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程式提供了一個相對廉宜的文字、圖片和影音兼備的平台,現在要建立一個傳媒機構,比任何一個時代都容易。
 
除了職業內容提供者之間的競爭外,業餘內容提供者表現往往更突出,尤其是在突發新聞的表現。2011年發生在內地溫州動車追撞事故,從新浪微博的現場互動紀錄顯示,第一個發出列車慢駛消息的是當地居民在事發前七分鐘發布;撞車後四分鐘在車內已有乘客發布車箱停電和有兩次猛烈撞擊的信息;十三分鐘首名乘客發布求助信息,轉發超過十萬次。
 
「人人做記者」已是現在進行式地發生著。當突發新聞發生時,主流媒體亦一窩蜂地上網找尋資料、圖片和視頻,希望有人在現場把最新情況上載。在發布資訊角度而言,人與人之間從未如此平等。我們不用特別昂貴的器材、不用特別難學的技術、也沒有難以發布的平台。只要你喜歡,任何人都可以發布自己的新聞。
 
「人人做記者」、「人人做傳媒」對新聞傳播行業的衝擊是空前的,特別是對職業內容提供者更是史無前例。職業內容提供者為了競爭,必須更快、更好和更全面地提供受眾渴望得到的資訊。

科技進步衝擊新聞準確度

筆者2007年至2012年重返香港電台,負責新聞部的多媒體服務。電台記者已經不是一名純聲音廣播的記者,他們既要向網站即時新聞供稿,也要拍攝硬照上載至不同網絡平台,部分更要拍攝視像新聞。另外,新聞發生時,記者更要出盡法寶,又快又多地在網絡世界找尋資訊。
 
科技發展確實讓我們可以更快地發布資訊、更容易地製作訊息、更廣泛地收集訊息。可是這個「快、易、廣」卻直接挑戰著新聞行業的核心價值——準確。
 
由於技術上的進步,新聞發布已基本上可即時做到,行家間的競爭令傳媒機構有很大壓力去盡快發布新聞。由於人人視「快」為輸贏的其中一項標準,行家們在收集資料時做到愈快愈好,很多時哪家媒體率先發布消息,其它媒體的記者心跳立刻加快,務求盡快要把訊息發布出去。記得一個行家例子,某次發生突發新聞,採訪主任(採主) 叫一名實習記者追查該宗新聞,不消半分鐘,該記者便向採主如數家珍地匯報,採主十分驚訝。追問之下,該名新晉淡淡地說是某網站的報道。我聽了之後,不禁搖頭,作為記者,採訪本地突發新聞,不向警方求證,只憑一篇人家的報道,就成了自家的出品。若人人如此,誰首先報道,其他人不求證便信以為真的話,凡有甚麼出錯,這個錯誤可能永遠錯下去。
 
不但文字信息如此,圖片也經常張冠李戴,尤其是涉及內地突發新聞,很多圖片都是被轉發的,稍一不留神,就會錯誤引用。記得某次內地群眾與執法人員對峙,某電視台播出一張內地網上照片聲稱為現場情況,查證後發現該照片是之前在另外一個省市所發生的警民對峙。

不要因速度而犧牲準確度

為了競爭,各大媒體紛紛製作背景資料式的新聞,這些資料固然有助受眾了解事件,但在事事講求快的文化下,差不多主體新聞一出街,就必定要跟一個背景故事。在時間壓力下,記者要寫背景故事,網上資料一定少不得,網上首選「維基百科」,但「維基百科」的資料未必準確。試過某次一位明星去世,維基百科的年歲與部分網站不同,結果那位明星的壽數就「百家爭鳴」各說各話。
 
在我還在新聞房工作時,我經常提醒同事新聞的核心價值是準確。科技進步讓媒體運作由以往單獨平台變成多平台,媒體間的競爭更為激烈;然而,行家卻有更廣闊的空間找尋資料。但我們不能因為「競爭」、因為「快」而犧牲準確。網上找資料,應以原始資料為主,多找幾個互相印證,製作新聞時要想清楚才動筆或剪接;發布前要再三覆核,避免出錯。
 
只要新聞人把準確放在首位,那麼我們才可利用科技提高新聞質素。
 

新聞不是笑話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2/08/2013
在香港這個媒體重視點擊率,多於新聞對市民重要性的地方,報道因而變得側重迎合讀者的口味。基於以上原因,傳媒工作者報道時寧要趣味而不要嚴肅的題材。不少讀者也受這個文化影響,希望在報章或新聞網站中找一些有趣的報道,然後在社交網絡大肆分享,務求獲得更多的「like」。但在大家積極「呃like」時,有否想過要核實一下報道的真偽呢?若然所分享的是假新聞的話,就要小心隨時由讚好變成遭人恥笑。
 
先前不少網民也轉發一則有關北極熊餓死的新聞,亦有專欄作者引用此新聞來評論一番。這些報道對事件的描述很少,然而評論卻很多,更認定這是「全球暖化」下的結果。若是這樣,理應有更多北極熊出現相同情況,但事實上卻沒有更多相關報道。相反有科學家於報道後,親身觀察該北極熊的屍體,發現其死因更大可能是老死。不過,這個澄清卻不見得有多少媒體刊登出來,相信不少網民亦仍然被蒙在鼓裡。
 
另一宗讓網民瘋傳的新聞就是西班牙的一座住宅大樓,在即將完工前才被發現忘了在加建的高樓層安裝電梯。由於大樓已沒有空間安裝電梯,故此需要進行改建。幸好報道後有記者親身走上這幢大樓,證實每層也有電梯到達,這個惡作劇才被識破。
 
在這個資訊瞬息萬變的年代,為了避免出現其他傳媒都作出報道,自己的媒體卻「獨甩」的情況,媒體每每見到有新聞出現,未經求證就報道出來。而後來當大家發現錯誤,也只會低調更正,甚至直截了當地刪除網站報道,實在未能有效令讀者明白真相。
 
在這個「人人做記者」的年代,一些報道隨時經過幾手評論及修飾而變得面目全非。尤其一些誇張得超乎常理的報道,若果該事件連時間、地點及人物也不明確,消息來源又只是坊間的網站,網民實在要多找幾個較具規模及公信力的新聞機構核實一下。
 
若最後發現消息真是捏造的話,也要有勇氣糾正錯誤,終止謠言。大家需要明白,新聞是建基於事實之上,趣味性只是附加的元素,這是不能逆轉的。即使再吸引的虛假內容,也只能是一個故事,一個笑話,而不是新聞。
 
其實,最大的笑話就是我們竟然沒有發現自己被人愚弄,而且任由愚弄我們的人擺布!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2/8/2013

傳媒不在場之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7/01/2011
專欄:每週評論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菜園村收地清場事件中,收地工程人員和示威人士的衝突在一月中幾乎每天都在菜園村出現。一方派人清拆、圍板;另一方則動員群眾示威、阻止清拆行動。警方每天派出機動部隊「監視現場、維持秩序」。
 
期間菜園村關注組成員朱凱迪聲稱遭港鐵工程人員打傷,無人阻止,又有聲稱「村民」的一段影片在傳媒和社交網絡間流傳。朱凱迪更報警求助。豈料事態很快逆轉,港鐵透過其公關公司向傳媒發放另一條聲稱是「完全版」的短片,從另一角度看到朱凱迪先用肢體嘗試制止工人,甚至曾一度成功拉開工人,工人遂用力轉身將朱摔倒在地。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稱,有關「暴力」影片曾被刪剪,懷疑有誤導公眾、議員和傳媒之嫌,也對有關保安人員極不公平,對此表示遺憾。朱凱迪面對「誤導公眾」的指控,承認因為「片段太長」所以才作刪剪。
 
事件至此,誰是誰非,只有當事人才最清楚,事件仍由警方調查。但有些傳媒在新聞處理上只單憑一方的消息而報道,並加入主觀的結論,至之後幾天,巿民始有機會在不同渠道獲得更多的片段,了解事件。
 
問題是:為何親身去菜園村的傳媒不多?首先,菜園村事件對不少傳媒來說,早就塵埃落定,不少報館也沒有派員採訪,採訪人數少,菜園村大,到處有工程,難以聚焦報道,加上示威人士的「肢體碰撞」早已司空見慣,除非警方過份漠視、濫用權力、或演變成流血衝突,否則未必吸引到傳媒注意。
 
於是,個別與示威人士友好的傳媒在獲得示威人士提供的相片和短片,便可即時發佈,互惠互利。同樣,之後不同機構照版煮碗,以不同的短片作為反駁示威人士的憑據,而傳媒亦同時照單全收用作新聞材料。
 
傳統的新聞學教我們,獲得消息後,要多找一兩個消息來源,以確定消息的準確性,甚至找相關部門查證事實是否真確。可是現時的新聞,看見圖像,就一圖一篇,或幾圖一篇的「看圖作文」,之後相關人等即或反對有關的說法,他們的反駁淪為零零碎碎的回應,拉雜成段,平衡報道淪為陪襯的花瓶。
 
真相,在此已經難以還原,記者不在場,沒有一個相對沒有利益衝突的人,似乎我們只能以拼湊的方式整合真相,還要多買幾份報紙,多看幾個電視台,才有機會還原事件。若不細心留意畫面片段的資料來源,照單全收,久而久之便很容易會偏聽。
 
當傳媒不能再客觀持平時,大家必須要多行一步,始能了解相對可靠的「真相」。

暢銷傳媒漠視公信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7/01/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調查顯示,香港傳媒在市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全面下跌,評分更跌破1997年開始調查以來的新低點。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過去一年有關政治、民生的社會運動增加,市民對仇富情緒升溫,但市民看不到傳媒反映這種霸權情況,反而十分倚賴地產廣告,兩者出現差距,可能是導致公信力下跌的原因。對於這個說法個人不敢苟同,因為最喜歡以仇富作賣點的蘋果日報,它的公信力在市民心目中其實幾乎排在包尾,甚至差過被認為立場親中央的文匯報。

一些傳媒一方面支持民主、強調自己為民喉舌,經常猛烈批評政府和一些代表權勢和建制的個人和團體,雖然達到為小市民洩忿的效果,但若果經常譁眾取寵,甚至無中生有,以偏概全,結果只會失去讀者的信任,令傳媒只能扮演鵝頸橋替人打小人的大嬸角色。

另一方面,十分諷刺的是究竟傳媒公信力跌至新低是不是一件社會大事呢?對一些暢銷報章來說肯定不是,因為它們只是用了很小篇幅去報導,甚至隻字不提!傳媒不肯正視本身的公信力問題,好像一個人不覺得自己不修邊幅,又怎能作出改善呢?

 

死無對證 傳媒欺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5/11/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一名25歲女會計浮屍大海,警方幾日後拘捕疑兇,有報章翌日的報道指真相大白,詳細描述疑兇殺人的動機和過程,有關報道是傳媒不負責任的又一例證。其實大部份報章當日對案情都有類似的報道,消息來源很明顯都是來自警方而並非憑空杜撰,本來無可厚非,但若果根據有關消息而指真相大白,是非常危險和對死者不公平的。

雖然疑兇的確可能向警方透露了有關的內容,但在未經控辯雙方律師對質,法庭有判決之前,誰能夠肯定疑兇是百份之一百講真話的呢?誰敢肯定疑兇不會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名、或是記憶錯誤、過份主觀、精神混亂、甚至被查案的警員引導等種種不同的可能性而作出有關的證供?由於疑兇的證供,明顯會令讀者對死者有一些負面的印象,正所謂死無對證,若果亳無質疑,照單全收,指真相大白,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一般來說,負責任的報章只會用「懷疑」這些字眼來報道疑兇的證供,真相往往不是短時間可以知道的,警方查案、法庭判案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下定論,報章又憑甚麼在短時間內認為自己已經發現真相呢?

廣告掩眼法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4/10/2010
專欄:每週評論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平日,不知道當大家看報紙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報紙咁多頁,又幾乎每版彩色印刷,都係賣六蚊,而免費報紙仲係唔使錢……其實都幾抵喎?」但當我們打開報章細閱的時候,我們卻會發現每兩版就有起碼一半是用來賣廣告的,因為廣告是報業主要的收入來源。
 
當我們知道報章裡面有許多廣告,腦袋又會很聰明地自動轉頁或跳過這些廣告,尋找新聞資訊來看。但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廣告商開始用一些掩眼法於報章刊登廣告,令我們不知不覺地吸收其訊息。
 
廣告創作方法其實有很多種,當中有兩種常見的方法:
一:以令人擔憂的手法指出你有問題,製造你的需要,並為你提供解決方法;
二:以同類的產品作比較,將其他品牌比下去,來製造你對該品牌的信心。
 
而前所提及的「掩眼法」,其一就是將一些由廣告商自己花錢做的調查數據排版成為「疑似新聞報道或專題」,如都市人患某種疾病的百分比很高,要定期做詳細的健康檢查,製造出你身體可能有問題的恐懼或疑惑,再為你提供體檢的服務資料。廣告又可以化作為「疑似產品大比拼」,讓讀者看到一些由某品牌提供的同類產品比拼,結果當然是該品牌是最好的!由於這些廣告資訊的排版和新聞報道的排版一樣,需要讀者細心找尋,才可能在某一角落找到「廣告」或「資料由客戶提供」等字眼。
 
另外,還有一種「鱔稿」廣告,有關產品會先找機構做調查,再找專家分析和講解結果,甚至找名人講述使用產品後的「見證」,吸引記者採訪及撰稿,成為新聞報道一則,而廣告商再於報道附近位置登上廣告。由於這類資訊是經採訪得來,不須要列明是「廣告」或「資料由客戶提供」等標示,讀者就更難辨別。
 
面對這些層出不窮、花樣百變的廣告,除了要細心留意資料是否由廣告商提供或留意報道前後篇幅有否相關的廣告之外,了解自己的「需要」也是十分重要。雖然廣告百變吸引,但我們必須分辨甚麼只是我們「想要」,並不真的「需要」這些產品或服務,我們才可站得住腳,避免跌進廣告陷阱,被它們牽著鼻子走。

沒有牙的報業評議會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09/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報業評議會轉眼已踏入十週年了!有人說它是「無牙老虎」?從某個角度來說,對!因為所有會員報章皆是自願參與並接受評議,而幾份暢銷報章一直都拒絕加入,不受報評會約束。

由十年前創會開始,我一直有參與報評會,是其中一位執委,根據過去十年的經驗,雖然業界和非業界委員在一些報導手法是否違反專業操守,有時會有不同意見,但一般來說,有關會員報章的投訴大都得到妥善的處理,被投訴的會員通常也會在短時間內作出回應,報章的代表亦願意與其他委員討論其報章處理有關新聞的手法是否恰當,在發現出錯時亦願意更正及向當事人致歉。

對於一些不願意加入成為會員,不願意接受評議的報章,報評會若裁定它違反了專業操守,仍然會向有關報章發信,讓它有機會在合理的時間內作出解釋。不過,一般來說,這些報章都不會正面回應,由於報評會並沒有法定的權力,而有關報章亦非會員,因此,報評會若最後決定公開譴責有關報章的時候,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亦曾有雜誌因此向報評會發出律師信。

幸而報業評議會雖然沒有牙,但不至於沒有膽,並且仍然有一把口,雖然面對訴訟的威脅,在有需要的時候,仍然會公開譴責一些違反操守的非會員報章。報評會能否發揮作用,其實市民大眾是否願意投訴是一個重要關鍵。當然,罷買和轉台是市民大眾對一些有違操守的傳媒最快和更有力表達不滿的一種方式,最有牙力的其實應該是傳媒的消費者。

謝絕o靚模騎劫書展

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0/09/2010

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書展已經二十一年,成為了香港一年一度、學生放暑假的盛事。以前有不少書迷期待在書展裡購買作家的新書,一睹他們的風采,甚至慕名去聽名家的講座或研討會﹔家長及教師們亦鼓勵子女、學生到場感受健康及優良閱讀風氣。但自從以賣弄身材為目的的o靚模寫真集入侵書展後,開始惹來一班色迷迷的男士和青少年,掩蓋了作家們所付出的努力,污染了健康的閱讀風氣,更使人擔心會令青少年沒戒心下於書展內接觸色情資訊。
 
2009年,書展多年建立的正面健康形象,被一些o靚模(少女模特兒)奪去,而部份傳媒於書展舉辦期間的娛樂頭條報道,幾乎每天都是o靚模騷首弄姿、送雪糕、派鮮奶、隔著膠片吻青年男Fans的消息……今年,早於五、六月,炎夏未至之時,傳媒就開始大肆報導她們如何部署入侵書展,並將她們的泳衣照、妄攝照(撕開衣服的照片)、3D寫真照等消息,作極詳盡的報導,意圖再次騎劫書展。

傳媒與「o靚模」文化調查報告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的聯盟)於2009年8月到10月進行了「傳媒與『o靚模』文化調查」,[1]在460名受訪者中,有超過七成半同意或非常同意o靚模風氣是由傳媒一手造成。亦有近九成受訪者認為o靚模他們的印象是與性和色情有關;有超過七成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傳媒塑造了青少年「將女性商品化」及「推崇搵快錢」的價值觀。這些被渲染、被扭曲的性觀念和貪圖「搵快錢」的價值觀念,嚴重影響我們的下一代和社會風氣。讓年青人誤以為,只要能賺錢,就算出賣自己的身體也在所不惜。
 
另外,報告結果亦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傳媒塑造了青少年「瘦就是美」、「外貌身材比個人修養和智慧更為重要」的意識形態。而認為傳媒塑造了青少年「只要肯露驕人身材做『o靚模』,就可以一舉成名」、「只要言行夠出位,就可以成名」的受訪者亦接近六成半,令人擔心會塑造了只追求外表、展露身體就可得到名氣或賺取利益的社會風氣。

約見貿發局

明光社於今年六月初,在書展籌辦期間,和一眾關心書展風氣的家長、教育界及宗教團體約見貿發局代表,表達了大家對書展展銷一些帶有意淫及不當行為的書籍及o靚模於書展內的促銷活動的關注,並盼望青少年不會在沒有戒心下於書展內接觸色情資訊。於商討中得知貿發局已作出一些措施來控制o靚模於書展所造成的擾攘和不良氣氛,但可惜大批傳媒仍熱烈追訪o靚模,加上譁眾取寵的報導手法,令人以為o靚模氣勢驚人,簽名會場面哄動。
 
在是次約見貿發局後,為了支持貿發局可以減少傳媒渲染o靚模的措施,一眾參與約見的團體發動聯署,連同關心事件的團體向局方提交了意見書,要求他們禁止參展商在會展場內為o靚模寫真集作任何簽名會及促銷活動,以維持書展之健康形象,所有o靚模寫真集不能在以兒童及青少年為對象之展館內售賣。
 
及後我們欣然見到貿發局邀請了由一眾文化、出版及傳媒界代表組成的「香港書展文化活動顧問團」,並公佈「書展以發展老少咸宜、形象健康的文化平台,及推動良好閱讀風氣為主」,所以不接納內容意識不良,或以品味低俗宣傳手法促銷的簽名活動,為免破壞書展宗旨。[2]

此決定引起了一些o靚模、她們的經理人公司或部份文化界人士的迴響,指「意識不良、品味低俗審批準則」未夠清晰;但有出版兒童及家庭類別書籍的出版商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消除家長疑慮,讓青少年及兒童在健康寧靜的環境下閱覽圖書,增加書展人流及銷售。[3]此舉不但能夠減少o靚模於書展的曝光機會,減少了可以引起傳媒炒作的機會,亦讓市民清晰此類o靚模寫真集與健康文化大相逕庭,不應登大雅之堂。當然在自由社會,在一些唯利是圖的出版商推動下,o靚模寫真集的促銷活動無法完全禁止,但起碼可謝絕o靚模騎劫健康的書展。
 
雖然未必每次的行動或向有關當局表達對事件的關注都能夠改變現況,但我們相信,與關心社會風氣和青少年成長的友好結連、集合力量,為維護真與善發聲,不讓下一代身心靈成長的環境被破壞:現在踏出一小步,就是將來成功的一大步。

 
[1]2010/07/22,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傳媒與『o靚模』文化調查報告」,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_v1/pdf/a0001022.pdf
[2]2010/06/24,《星島日報》,A09港聞,〈o靚模周秀娜書展簽名會被禁貿發局拒意識不良及低俗宣傳活動〉。
[3]2010/06/24,《蘋果日報》,A07港聞,〈兒童書商:可除家長疑慮〉。

誰真正關心「犀利哥」?

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03/2010

近日網絡、報章火熱報道一位在內地浙江省寧波市的流浪漢,並稱他為「犀利哥」。事源一位攝影愛好者在街頭拍到一位眼神、髮型及衣著配搭得很有型格,加上吐出的淡淡煙絲,被讚揚為很憂鬱、超然的一位「乞丐王子」,並將之上載於互聯網上,因著互聯網一傳十、十傳百的威力,這位流浪漢旋即引起了許多內地網民關注。
 
隨著有更多人在街頭追訪他,拍下他其他的衣著,將他和許多中、日、韓藝人,甚至西方的時裝衣著相比,事件亦被登上英國的《獨立報》。
 
傳媒炒作用意何在
 
事情並不單止如此,許多網民、傳媒知道「犀利哥」身處何地,在街頭不斷的騷擾他,要求和他合照、作訪問。從互聯網中的許多短片可見,在鏡頭下,「犀利哥」的對答顯示他十分害怕,但傳媒並沒有因此而停止,還繼續追訪他的身世及訪問和他有點連繫的人。
 
事件到現時為止,傳媒及網絡的追蹤暫時為「犀利哥」尋得家人,並可回鄉得到熱情的接待,不再流浪。香港亦有傳媒為此新聞,特地北上尋訪這位「犀利哥」,並於港聞頭條中報道大揭「犀利哥」身世。
 
雖然「犀利哥」所顯示的互聯網威力、引發了許多有審美的討論和「乞丐美學」的衝擊,但傳媒所報道的並非這些現象,而是繼續追訪,發掘這位流浪漢的身世、攝下他吃晚飯時的情況,在酒店房中「型仔」坐椅子的樣子,並將之放於港聞版的重要位置,甚至是頭條。傳媒如此追訪一位社會弱勢人士,他連正常對答及表達自己想法的能力都沒有,反抗能力缺乏的小人物,被傳媒擺布炒作,傳媒的用意何在?

煽情故事推高銷量
 
如此的報道手法,不禁令人懷疑這是否記者們的刻意安排?有關報道令人想起過往的陳健康及「慾海肥花」事件,傳媒所關心的是不是只利用這位偶爾被互聯網引發出來的故事借勢推高銷量?
 
其實傳媒關注的重點根本不在如何協助這些弱勢人士,而是借他們的故事來煽情。老實說,當大家認為「犀利哥」有型的時候,誰真的願意與他擁抱,甚至穿他穿過的衣服呢?社會中千千萬萬個「犀利哥」的社會問題,又何時才會被人注視得到?

 

不但是傳媒,社會上許多利用「犀利哥」效應的產品相繼出籠,「犀利哥」外套、「犀利哥」雜色腰帶,甚至「犀利哥」註冊商標……似乎大眾的好奇心及娛樂至上的心態,被消費主義大大地蒙蔽了。

曾經刊載於:

星島日報 21/03/2010

對倪生,下手果真需要如此狠麼?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26/12/2008

 「倪生偷食事件」並沒有因結婚聲明得以平息,而玉女對倪生千依百順,叫一眾「保玉」人士大嘆無奈,既然不能從受害人出手,雜誌、周刊繼續以張女網上宣言追擊,不讓倪生逍遙法外,務求叫這位新鮮出爐的「賤男」永不超生;倪生無疑辜負了慧敏的濃情厚意,但不忠、出軌又豈只他一個,早前大劉左擁右抱,元配、二奶爭寵家事成為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有趣的是沒有娛記肯為麗君抱不平,更不見雜誌向大劉個人操守開火,劉生過往的風流帳其實與倪生不惶多讓,這種差別對待叫人大惑不解,厚此薄彼是否暗示傳媒懼怕權貴,只向沒有巨大勢力蔭護的公眾人物、藝人開刀呢?
 
雜誌不為主持正義而生,公道只是一個姿態、形象壓根兒只是為了促銷,捉緊明顯是讀者心理,大劉事件的焦點所以放在二女爭夫上,原理與一般爭產風波相若,滿足的是讀者的偷窺心理,而倪生偷食則利用讀者的仗義心腸,當玉女表現愈天真愈傻,只要把負心男方愈描愈賤,上演一幕公主墮入狼口的情節,怎不叫你我肉緊、心酸,雜誌彷彿手拿尚方寶劍,把糟蹋鮮花者奉旨誅殺,達致刺激銷量,而讀者又可把日常生活不快瞬間轉移在這位世紀賤男身上,把上司、同事的冤屈吐在這個人型出氣袋身上,作為另類社會心理治療,平衡不快;這種賤男生產模式可追溯至陳健康事件,各雜誌多年爭相加入投產,而倪生只是年初陳冠希的進深版。
 
從中可見,雜誌並非事事持平,為求銷量可以把(某某屈機)?,而傳媒影響有目共睹,能力用得其所,可以監察政府、商業機構,為弱勢謀福利,但不當,動輒變種成為意見霸權,把「異見分子」封殺甚至抹黑,讀者長期獲得只是一元資訊,達到所謂共識只是潛移默化出來的洗腦結果,無助獨立思考培養,讓議題得以多元討論。
 
筆者行文並非苟同倪生所作所為,但他熟悉傳媒運作,企圖單挑雜誌,反惹來傳媒王國更激烈、徹底的攻擊,才子最終落得如此下場,換上一介草民,境況更不難想像,當事主肯認衰認錯,聲淚俱下,姑勿論真情假意,對慧敏、公眾已有一定交待,始終事件屬私人感情瓜葛,一眾雜誌宜謹守第四權監察崗位,無謂充當法官仲裁,把事主在一眾面前公審。
 
耶穌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如此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聖誕佳節正好記念祂因愛捨命,救贖我等罪人,此時此刻不應對人多一分寬恕,多一分關懷嗎?

肥肥 — 第二個「香港女兒」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5/03/2008

3月2日幾千名港人參與肥肥追思會,現場電視轉播的鏡頭多集中在不同藝人的臉上,表情激動、淚流滿面,以便觀眾在不同空間默哀,孕育出千百個捨不得的感覺,電視台在會後意猶未盡,當晚加場演出,找來不同歌手演唱樂曲,來個遙距贈故知,延續傷感,沈殿霞的離開彷如香港喪失了另一個女兒(謝婉雯是第一個)般,傳媒版面積極回應,熱忱比諸戴安娜十一年前遇上車禍身故不遑多讓,而溫哥華市政府更為此定了「肥肥日」予以紀念,地位可謂一時無兩;究竟是大家心蒙脂油,生前弄不清她對港人原來如此重要,抑或她成了你我心底哀鳴的投射?
 
生前故友的褒揚成了不少報道、節目的主題,與家中辦白事的述史環節不無兩樣--凡事皆往好處說,難道肥姐果真成了我們家人?她的經歷贏得是坊間不少單親媽媽的共鳴,母兼父職,養活女兒成了努力活著的動力;同時她是不少兒女理想的家長模範,有罵、有愛、有期望;她的專業態度更是一眾老闆的理想員工;悼念的正是這類瀕臨絕種的「人辦」,笑聲隨著年歲日長變得稀少,開心指數沒有按著經濟基調轉好正比例上升,面對如斯環境,又得悉代表開心的人物逝去,大眾難以接受是自然事,於是部分報章秉承以往慣例,繼續為銷量找出/製造事件「源頭」,癌症雖是始作俑者,但不便成為洩憤對象,「人靶」職位遂落在秋官身上,化身為「現代陳世美」,部分傳媒在沒有原告的情況下,捨監察功能,擔起鐵面包公之職,以筆墨化成關刀,大俠淪為另一土產「賤男」,奇怪的是當下離婚數字年年攀升,負心男女/家長多不勝數,但社會主流卻以尊重個人自由選擇或愛情萬歲作解說/原諒,箇中雙重標準實耐人尋味;而同一現象出現在欣兒身上,以往對她的諸般批評、留難,隨著「開心果逝世」宣告煙消雲散,換來是一句句的激賞,背後是百分百的真心真意,還是在愛屋及烏下遲來的口頭補償呢?
 
家事公審這並非首宗,「與祥哥爭產事件」迥異之處在於不涉利益衝突,根據近日重播的節目訪問,秋官、肥姐早已冰釋前嫌,今日翻案之由究竟以抱不平心態慰肥姐之靈,還是藉此製造話題,從中取利呢?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陳燕萍 | 明光社署理高級項目主任
15/05/2007

2007年5月3日,多份香港報章的港聞版都報道一名二十二歲的楊姓少女,疑慘遭精神病發母親放火燒死的家庭悲劇,某幾份暢銷報章將這則新聞用作頭條,還大字標題及附上一幅楊女被急救的大相片,相中人全身被薰黑,部分身體組織燒成炭,衣服亦被燒成碎布貼在身上,甚至清楚看見其右手被嚴重燒傷,皮開肉裂,看見相片,令人非常心痛!試想想死者是你的親友,當你看見報紙上的照片,你有何感受?相信,一定比不認識當時人的局外人,難過千百倍。究竟,編輯選用如此駭人的圖片,目的何在?讀者看到皮開肉裂的身體,對了解這宗慘劇有何幫助?如果相中人是報紙編輯的家人及朋友,他/她會否忍心用如此大的駭人圖片放在頭條?這張圖片與公眾利益有多大的關係?

以上一連串的疑問,不只適用於這宗新聞,因為報章經常都用特大的圖片來報導一些自殺死者或意外傷亡者的容貌,有些更用大特寫的方法拍攝部份死狀恐怖的當事人,有時更加插文字,如:腦漿四濺、身首異處等來形容當事人,使讀者更覺血腥及恐懼。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網頁,新聞從業員在報導一些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時應有以下的專業操守: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第3條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

新聞攝影操守運作細則

(I) 新聞攝影(節錄)
2.  記者在拍攝意外事件時,應顧及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盡量把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及傷害減到最低。
4.  新聞攝影工作者(包括攝影記者和圖片編輯)應謹慎處理血腥、暴力、噁心和色情圖片。使用時須考慮:
4.1對說明新聞事件是否必要;
4.2對社會的影響;
4.3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影響。

在此,我想問一張駭人及血腥的自殺或被殺的死者照片對新聞事件有甚麼必要?如果相片令公眾的情緒不安及仿傚類似行為,是誰的責任?最後,不容置疑的是這些圖片必定對當事人的親友帶來更大的困擾及傷痛,甚至曾有受害人的親友表示:「這些相片在我們的腦海中是一生都難以磨滅的!」

參考網頁:
香港記者協會http://www.hkja.org.hk/ethics/c_index.htm《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http://www.hkppa.net
 
 
*此文章亦同時在基督新報網頁刊登 http://www.gospelherald.com.hk/template/news_view.htm?code=edi&id=238
 

天性愛美麗……願可以改頭換面?

----青年男女看整容風氣問卷調查

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6/03/2007

數年前,瘦身纖體行業看準了人們愛美的心理,以大量的電視瘦身特輯及雜誌廣告,締造「瘦即是美、即是健康」的風潮,向大眾宣傳纖型計劃的成功案例及血淚史,更提供各式各樣的纖體療程及計劃,打響了如意算盤,賺得盤滿砵滿。
 
整容潮襲港
正當纖體瘦身市場面臨飽和之際,美容界最近開展了一條賺錢新路向──向大眾推廣「軀殼再造服務」──整容手術。整容廣告以「功效明顯」、「安全」及「專業」作招徠,以「製造完美」、「令人重生」等口號來吸引追求樣貌要「完美」的人仕。報章及雜誌大肆報導藝人整容消息,更加將某些藝人的整容過程作詳細介紹。

 

問卷回收數目:579
男/女:259 / 320
中四:275
中五:98
中六:173
中七:33
基督徒/非基督徒:254 / 325

 
中學生「整容風氣問卷調查」
當傳媒充斥著整容報導的同時,我們不禁會問究竟大眾對整容會有何看法呢?青少年又會否被廣告及報導影響?為此,我們在本年一月及二月期間,向多間中學的中四至中七學生派發問卷,進行了一項「整容風氣問卷調查」,回應問卷者有五百七十九人。我們總結了以下五個重點:
 
一)三成受訪者對自己全身都不滿意
首先,我們問受訪者對自己身體有哪部份不滿意,於五百多位的受訪者中,最多受訪者對自己的身高不滿意(35.06%),亦有約三成的受訪者對自己全身都不滿意(29.71%),兩成多的受訪者對自己的身材不滿意(21.07%),也有逾一成的受訪者對自己樣貎表示不滿(10.19%)。
 
這批中四至中七的受訪者於身心都處於成長階段,當中已約有三成學生對自己全身都不滿意,這點值得我們關注。
 
二)超過一成受訪者曾想過整容
在傳媒不斷發放整容資訊的時候,還正在求學階段的受訪者中,有超過一成半的學生偶然或經常會想整容(15.89%),情況令人憂慮。
 
三)超過四成受訪者有留意有關整容的新聞及資訊
有四成多受訪者有留意整容的報導及資訊(43.01%),無論他們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去閱讀或是正盤算著整容,我們都不能否定報導和資訊的內容會對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四)超過六成受訪者從報章雜誌得知整容的資訊
有超過六成受訪者從報章雜誌中得知整容的資訊(62.18%),亦有三成受訪者從電視節目中汲取有關整容的資訊(30.92%)。另外,亦有超過兩成半的學生從廣告知悉整容的訊息(28.32%)。此數字令人關注報章雜誌、電視節目及廣告的報導整容的手法及態度,是否全面和正確。
 
) 近七成受訪者不介意異性朋友曾經整容
受訪者中只有三成多的受訪者表示介意或頗介意異性朋友曾經整容(31.95%),當中可見青少年對他人整容的接受程度頗高。
 
調查中,我們亦根據受訪者的性別、年級及宗教作出分析,所得的結果和整體結果沒有大的分別。原來年青基督徒對整容的看法,基本上與非基督徒是沒有分別的!
 
從以上的重點可見,青少年受著傳媒的影響,身處於纖體瘦身風潮之中,令他們對自己身體的有著各樣的不滿。面對著傳媒對整容的各式描繪及報導、藝人整容前後的樣版,再加上沒完沒了的廣告誘惑……長此下去,我們不難想像青少年將會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
 
對整容潮的不同回應
除了青少年外,我們希望更了解不同人仕對整容的看法,我們邀請了幾位不同年齡及生活圈子的男女對香港現時的整容潮作回應:
 
候小姐/幕前工作者/20-30歲/未婚/基督徒:
以往整容是「大件事」!但現在整容者可以公開表明自己曾整容,社會對整容的接受程度似乎高了很多。
 
我個人覺得整容效果短暫,在身體加上其他物質,對身體不好,還會有後遺症!
 
如果我是男仔,我會介意我伴侶曾整容!始終身體是神給我們的,我們要好好保養它。其實,整容都要承受手術風險,大眾似乎當整容是小事,但確有不少人死於整容手術……
 
王先生/舞台劇導演/30-40歲/未婚/非基督徒:
因為八卦的心態,我都會看整容的報導……但覺得雜誌等媒介報導很多這類的新聞,只會令我對整容的感覺越來越差。
 
我覺得無必要整容,很假!我不會對整容者有負面的看法,但我本身對整容這個行為有點不喜歡。
 
如果是修復外表至正常的話,都可以接受。表面上,或會不介意我的伴侶曾整容,但最多只是小手術,如割雙眼皮;但如果是隆胸的話,我就不會接受!
 
何小姐/保險從業員/30-40歲/已婚/非基督徒:
大多是從雜誌和電視得到這些訊息……對我這些成熟的女仕來說,影響不會很大。但對青少年來說,可能不同,因為他們大多注重外表。
 
如果我的女兒說要整容,我會極力反對,我會勸告她:可能會有未知的後遺症出現。
 
鄧先生/退休人士/50-60歲/已婚/基督徒:
覺得那些明星整容頗「無謂」,本身已很美,為何要再整容?整容本身不是負面,因可以給人們信心。有時,某些行業或工作需要外表比較標緻,整了容可能機會會大一點。
 
現在,人們當自己的身體是模型,隨意改變!我本人覺得人始終不需要太完美,有缺陷美都不錯。
 
對待上天賜給我們寶貴且獨特的「自己」,你會選擇否定或接納?
有人說:「愛美是人的天性」,對自己的儀容有要求也是無可厚非。但是,對自己要求太高,或將自己和更美更瘦的人比較,總會找到不足之處。我們應否只將焦點集中於這些不足?是否一定要將身體「重整」,才能找到信心和滿足?最終,我們能否從沒完沒了的「軀殼扭曲,切割和僭建」之中找到完美的生命和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