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當「有理」都真會「說不清」時……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研究主任
13/11/2017

近年香港社會,最多人慨嘆的,相信都跳不出【社會撕裂】了。事實上,現在大家不論在社交場合、教會,甚至家中,講說話都會有點小心,有時甚至要「先問立場,再作討論」,免得高談闊論時誤踏對方立場的「雷區」,傷了感情,不歡而散。

很多人都會將今日社會撕裂歸因於「雨傘運動」,但筆者卻認為,肢體之間有不和、衝突,根本就是在正常群體中必然會發生的情況;「雨傘運動」只不過可能是打開了一個人人都知道的「潘朵拉盒子」而已。重要的是,當衝突發生了,如何善後處理?中國人的傳統是「家醜不出外傳」,華人教會或許也因強調教會是屬靈之家的緣故,一直以來也有這種處理衝突的傳統。然而,當爭議涉及金錢,名譽、人事,又或其他具影響力的東西時,如處理不當,往往變成了對簿公堂的訴訟案件,對雙方也不見得可帶來好的結果。在【家和萬事興】和【我們法庭見】之間,調解是可行的第三條路嗎?

事實上,除了我們熟悉的家事調解服務外,教會肢體、長執同工,甚至是教會與教會或其他機構之間,也有可能因故發生爭議衝突,有機會出現需要調解的情況。在今天撕裂的社會中,讓我們努力將「道不同」變成「相為謀」!

相關文章

贍養費的權與責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27/01/2023

夫婦去到離婚的地步,除了以法律途徑終止雙方的婚姻關係及處理子女的撫養權事宜,有部份離婚夫婦同時需要法庭介入去處理贍養費的安排。雖然由法庭頒出的贍養費令受到法例監管,可是拖欠贍養費的情況仍然存在。參考2016年公佈的統計數字,有40.5%收取贍養費的離婚/分居人士未能全數收取有關款項,而當中有88.1%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去追討,最普遍的原因是「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1]

明光社

為了幫助追討贍養費的人士尋求出路,由明光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講座,邀請了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及認可家事調解員)、羅惠儀姑娘(家庭服務社工及認可家事調解員)及過來人Shirley女士擔任分享嘉賓,她們於2022年12月10日在突破中心與40位參加者分享現時追討贍養費的可行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

劉傑姿律師介紹以法律途徑處理贍養費的一般程序、法庭的釐訂準則、贍養費令的法律效力及追討欠款的方法。劉律師分享以家事調解處理贍養費安排的好處,因家事調解員受過專業訓練,能幫助離婚夫婦尋求共同的關注,繼而訂出一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先的方案。

羅惠儀姑娘分享單親婦女遭前夫拖欠贍養費的情況及遇到的困難。雖然贍養費的受款人可以入稟法庭追討,但法律程序複雜,欠款人亦不願配合,令不少受款人卻步。若單親家庭面對經濟困難,羅姑娘建議家長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解決燃眉之急。

Shirley離婚10年,為了減少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她的一對子女與前夫同住原有居所,由她與前夫共同撫養。因前夫當時失業,他要求Shirley給予他一筆巨額贍養費,及子女每月的生活費。Shirley與前夫為了贍養費的金額也爭持了一段時間,她最後放下堅持,而贍養費的金額也調低了一點。在爭持的過程中,Shirley一心只為子女著想,不想子女為了父母之間的金錢糾紛而難受。今日Shirley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母親一直以來的付出予以肯定。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計劃,透過文章、短片及講座,加深市民了解追討贍養費的困難,及現時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


[1]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1號報告書:新媒體的使用情況、執行贍養令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統計處,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30201/att/B11302612016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16日)。

堅持負責任的前妻

18/10/2022

結婚時,有誰會想像到另一半會因為生意失敗、失去工作動力等原因,而將自己懷才不遇的不快發洩到配偶身上?阿花(假名)經歷多年被另一半無理吵鬧、苛待,致最後離婚收場,但她仍不忘子女的福祉,每月按時將照顧子女的費用交給丈夫。阿花從來沒有不甘心付贍養費,因為她總覺得是自己拆散了這頭家,她說:「我一直都想子女好,不想他們為生活費的多少而不快樂。」

阿花與前夫在夜校結識,見過幾次就開始談戀愛,這是阿花的初戀。雖然中間有段日子她覺得這男友和其他朋友相處得比自己還要好,他們曾分開過一段時間,但之後又愛火重燃,拍拖三年結婚,婚後不久就生了大女,三年半後生了小兒子。今日,子女都已出來工作,大女還結了婚。阿花回想自己的離婚經歷,原來已是多年前的事。

她前夫的工作遭遇起跌頗多。起初在車行工作,成績不俗,但與老闆意見不合被解僱。遇上了舊同學,一起合資開辦電腦公司,並聘用了兩位伙記。但兩、三年後因為經營不善而虧本倒閉。之後再做過一、兩份工作,都總是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致最終不再找工作。而阿花就一直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直至丈夫放棄了找工作,一家的賺錢責任就落到她身上,全家只能靠她的一份收入支撐著。

阿花見前夫終日無所事事,晚上半夜三更才睡,第二天就睡到日上三竿,反過來投訴阿花晚上加班晚回來,忽略了子女和家務。看著他不斷責怪自己,事後又好像若無其事一樣,甚至在她不情願下仍要求有性生活,雖然她曾堅持拒絕,但前夫卻大發脾氣,她只得被迫就範,又或二人大吵大鬧收場,夫婦關係日漸變差。

後來,當前夫缺錢到一個地步,為了一些被放進洗衣機而染了色的新衣、被燙斗弄傷手等事情而訴諸法律,每宗申訴都向阿花索償數千元,更向她的公司及母親家發信,使她的同事及媽媽都收到有關小額錢債的索償信件。這一切一切迫使阿花最後決定單方面提出離婚。不過她前夫一點也不友善。她稱,由於前夫當時未有律師代表,曾數次上庭時都故意說自己忘記帶文件,浪費她的律師費。

最後,在律師的協助下,阿花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給予前夫數十萬元的贍養費。另外,她認同社工的建議,為減少兩個孩子在生活上的影響,仍然讓他們住在前夫家,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所以子女每周有兩天會回她身邊和親人一起相聚。她每月亦會轉賬過數給前夫,讓子女有數千元的生活費。

阿花稱,她從來都不敢不準時付子女每月的生活費,因為子女仍在前夫家,她不想他們受到傷害或為錢而擔憂。阿花坦言,初時也有不甘心付錢的時候,但仍覺得自己有責任承擔。回望整件事,阿花不無傷感,總覺得是自己拆散這個家,不過她的子女都明白事理:「我的兒女們反倒過來安慰我,說他們自小都知道是誰人引起了這家的問題,叫我不要憂慮、不開心。還說:『如倒過來是我,我一早就趕他出街!』」阿花認為,子女的長大及明事理,仍然是她最大的安慰。

 

文章僅代表本機構的立場

在家不要談政治

04/05/2020

《在家不要談政治:擁抱不同立場,修補彼此的關係黑洞》
(I Love You, but I Hate Your Politics: How to Protect Your Intimate Relationships in a Poisonous Partisan World)
作者:珍.賽佛(Jeanne Safer)
譯者:劉議方
出版地:台北市
出版:時報文化出版
出版年份:2019年

因著政治立場不同,不少情侶關係告吹,上一代與下一代、兄弟姊妹、好友等為了擁護自己的政見爭辯不休,結果不歡而散。這對身處美國、《在家不要談政治》的作者賽佛來說並不陌生。

美國昔日也有政見分歧的群體,讓作者擔憂的是今日因政見不同而起的衝突愈演愈烈,她提到「立場不合就『一刀兩斷』是很荒唐的做法,現在卻成了不需經過思考的標準程序動作」、「在網路上若說不過對方,就表現出敵意,這讓人產生一種比對方厲害的錯覺。」有父母更把政治傾向凌駕跨種族或跨宗派之上,擔心子女會與政見不同的人結婚。作者將這些因政見所引起的關係危機,歸咎於有黨派色彩的媒體、電視或電台談話節目劣質的言論及全天候播放的新聞節目,它們影響了人們的交談方式,大家「變得不習慣和立場相異的人理性對話」,甚至「只會盲目地謾罵。」

作者更直言年輕族群是這場文明災難的高風險群體,一方面因為年輕人很少有機會能看到既有禮又胸襟廣闊的政治人物或政論名人成為其典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選擇被同溫層厚厚包圍,只接收特定黨派色彩的媒體資訊。

這場文明災難令很多人感到無力,甚至想放棄曾建立的關係。作者想告訴大家,政治分歧不是問題癥結,她說:「不再讓政治對立分化彼此,我們該尋求的關鍵不是政治學,而是心理學。」

作為擁有45年執業經驗的心理治療與親密關係專家,作者指需深度分析政治爭執背後的心理動機。在她訪問過的人中,她發現他們爭論是源於有些人想改變對方;有些一廂情願地認為理想的婚姻或人際關係理應如此,對方應與自己站在同一陣線;有些因為以往的情感得不到滿足,想對方成為他們自身想法的投射;有些則受父母偏心影響……

作者希望大家了解當發生衝突時,自己有何情緒表現及其來源,發現自己及他人的個性與限制,認清和面對現實,從而改變自己,體諒他人。她在書中提到不少故事及分析當事人的心理層面,也為大家提供一些討論政治時應有的準則、禮儀,及提醒大家避免踏入「地雷區」。作者的建議有助化解政治分歧引發的衝突,以及面對其他意見不合的話題。

日光之下無新事,作者的「藥方」雖然是針對美國人的情況,但其實也適用於香港人。愛及認定是可以超越一切的,作者指出「在分裂對立的世界,唯一值得一戰的就是守護我們的親密關係。」與她持相反政見的丈夫也說:「當你躺在病床上,做了靜脈注射化療,若有人一路陪在你身旁、面對這一切,你不會在乎他有甚麼政治傾向。」

祝福大家也能重建及修補自己重視的關係。

亂世社關情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9

這是個容易令人迷失的時代,而最可怕的不是因為自己追隨個人的私慾而迷失,而是以為自己充滿理想與承擔,為了真理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時間、心力、前途、以至性命,卻漸漸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失去了原來的良善、忍耐和分辨能力,成為自己本來鄙視的人!

當面對不公義的選舉;強硬、親疏有別、偏袒權貴、漠視民意的施政;再加上高不可攀的樓價;向上流動愈來愈困難的社會現況;以及小市民的人權受到侵害,教會和弟兄姊妹關心香港未來的發展,透過不同的方法發聲,本來就是應有之義。不過,就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原則和立場表態較容易(雖然教牧和弟兄姊妹之間亦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若要就一些具體的方案和建議表態,就要較審慎了,因為,政治訴求很多時都與真理沒有必然關係,大家只不過憑著既有的知識、經驗和對時局的了解而作出判斷,很多時不同的人對同一件事會有截然不同的推論,而事後證實判斷出錯,在政治上司空見慣。教會在關心社會的時候亦要小心,不要被一些熱烘烘的議題、口號和情緒影響了我們的判斷。社會運動有時和球賽差不多,當大家愈來愈投入自己的陣營時,便會容易墮入只問立場,不問對錯的陷阱。

另一方面,教牧由於要牧養不同政見的弟兄姊妹,因此,個人雖難免有政治取態,但在公開表達時就要十分小心,不宜利用講道或報告的機會,三言兩語或簡單地利用一兩節聖經經文來支持自己的判斷,否則只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因此,若要討論政見,應透過講座或研討會,讓大家有公平表達的機會,亦需詳細交代自己的判斷和理據,此外,必須承認教牧在政治判斷上並非權威,只是持有其中一種觀點。

對於一些具爭議的社會事件,教會和弟兄姊妹有時不應跟車太貼」,急於表態,特別在現時這個訊息十分混亂,別有用心的假消息和精心剪接的「真相」實在太多。此外,亦有太多人未經查證便急不及待散播不少聳人聽聞的故事,以捕風捉影、自以為是的態度為事件定性和下定論,然後又逼其他人表態,更將不同意見或不願隨便表態的人抹黑、甚至肆意攻擊,令教牧和弟兄姊妹十分為難,正所謂「贊成又死、唔贊成又死,冇意見仲死!」在有圖有聲亦未必有真相的年代,當一些事件只知其果,未知其因的時候,必須要有耐性,等待一些較有公信力的傳媒或當事人披露更多資料,否則過急地表錯了態,就算將來道歉及澄清,少不免亦會對教牧和教會的公信力造成影響。

回顧過去幾個月的社會運動,我們不能不慨嘆,當我們努力追求民主、人權和自由的時候,卻見到民主、人權和自由反被不斷的踐踏,不少人都自以為是,漸漸失去對不同意見的包容和耐性,社會氣氛已令大家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員工因表達政治立場而被解僱;老闆發表了不中聽的政見令店舖被毀;市民和平表達意見亦被警方武力驅散;路人指責示威者而被人毆打和噴漆;親友之間因不同立場導致反目;弟兄姊妹的關係亦動輒撕裂。我們一方面看到許多無私的奉獻、犧牲、勇毅和堅持,但亦看到許多的偏見、仇恨、惡毒和雙重標準!我們已漸漸和常識、邏輯、理性和同理心告別,為了爭取一些重要的事卻殘害另一些重要的事,豈能不令人感慨!

在大家未能爭取更多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之前,千萬別先斷送了香港既有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以及我們原來引以為傲的和平、理性和良善。沒有人能奪走我們的品格,只有我們自己才可以捨棄,別人不能決定我們怎樣做,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讓自己漸漸迷失自我,變成和自己所討厭的人一樣。民主、人權和自由不僅是一種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實踐時的態度。一直以來,教會群體在爭取社會公義的時候,都是以耶穌的處事為人作榜樣,以比較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方式進行,但近月來,不少教牧和弟兄姊妹在社交媒體、或以不同方式討論相關問題時,已愈來愈缺乏包容和耐性,更多的是情緒化、甚至充滿怒氣的言辭。

在亂世之中,教牧和弟兄姊妹都要保持警醒,我們最重要的不是參與社會運動,而是以基督的精神去關心和服侍身邊的人,關心社會,不等如要被社會事件牽著鼻子走,世界愈來愈亂我們更要保守自己的心和方向不要亂。「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各書一章19至20節)

由性別承認看社會政策與信仰的磨合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2/2017

 

性別認同是複雜的課題

    政府在2017年6月底推出的諮詢文件:第一部份 性別承認》,其實是一份十分複雜的文件,裡面涉及的內容對長期關注性文化議題的機構(如明光社)亦不容易消化,何況不少從未思考過相關問題的弟兄姊妹和教會。但令人憂慮的是一些熱心的弟兄姊妹或機構,在面對這類社會議題時都有反應過敏的傾向,往往未經深思熟慮便作出回應,以一貫的論據和手法去反對同運和性解放人士的訴求,容易令人覺得是老生常談,只是另一次支持和反對人士的各自表述,缺乏真正的聆聽和對話。

  與同性戀的議題比較,變性和跨性別是更複雜的議題,背後涉及多個不同的群體,以及有不同的論述,而他們的訴求和需要並不相同,甚至互相矛盾,世界各地亦有很多不同的法例和措施去處理不同的需要。此外,聖經亦沒有經文直接去討論變性和跨性別的問題,因此,無論作為社會政策或信仰反思,對教會和弟兄姊妹來說都是新的挑戰,若將之簡化為只爭朝夕的社會運動,想以簡單的社運方式去動員及回應,其實未必適合。

  早在2013年,變性人W案在終審法院有判決之前,我們已開始探索有關的課題,但一直未能找到一個所有人都滿意的立場和看法,因為一方面我們同情一些做了完整性別重置手術的人,若一時要看他身份證,一時要看他出世紙,的確會帶來一些麻煩和不便。但另一方面,我們亦深知性別是沒有辦法真正改變的,有關手術將來縱然後悔亦無法逆轉,是不值得鼓勵的,如何在同情他們的需要,但避免市民錯誤認為有關手術是解決性別焦躁症的最合宜方法之間,找出合情合理的平衡點是我們的重要考慮。

  因此,當諮詢文件一出,我們和友好機構的同工便開始努力消化這261頁厚的文件,甚至連註釋也不放過。另一邊廂,我們亦約見一些已做了變性手術的朋友,希望更深入了解他/她們的心態和需要。之後董事同工與友好機構又分別開會研習及反覆討論了多次,兩個多月之後才正式發表我們初步的立場。要鼓勵教會及弟兄姊妹關心社會議題,作為負責任的機構,自己先深入了解才發表意見是十分重要的態度。若只是不斷重覆本身的立場和觀點,會令人覺得根本不願意聆聽及關心別人的需要,只是逢性(性議題)必反。

 

社會政策不是信仰立場宣示

  香港不是一個以基督徒為主的城市,就算加上天主教徒亦只佔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在回歸之後,英國留下的基督教影子亦日漸褪色。因此,基督教的價值觀和其他宗教一樣,都沒有法律上的優勢,教會只能以公共理據和大多數人的共善作為討論如何制定法律和政策的依據,當然,教會亦有權向市民大眾表達宗教的信念和願景,甚至爭取市民的支持,但難以完全依賴信仰的原則去作決定。

  性別承認的問題就遇上類似的景況,變性的問題雖然聖經沒有直接提及(當年亦無此技術),但從神造男造女的創造原意,以及申命記22章第5節提到「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既然舊約連易服也反對,反對變性是十分合理的推論。

    問題是從信仰立場反對變性手術,與反對社會上有變性手術是兩回事。正如基督教不贊成離婚,不等於我們要求社會禁止離婚,或者要推翻現時法律上准許離婚的做法。對於一些弟兄姊妹認為既然變性違反上帝創造的心意,因此教會及弟兄姊妹不單要反對就性別承認立法,亦不應支持現時有關變性的所有行政措施,應拒絕承認任何有關變性的社會制度,就算對方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並已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身份,都拒絕承認,因為他/她們的原生性別根本不能改變,若我們承認便是集體的謊言。這是將信仰立場與社會政策混在一起討論,值得商榷。

  正如我們不贊成離婚,但不能拒絕承認在法律上他人已離婚及再婚的事實,難道張太已跟張先生離婚,並改嫁了給陳先生,我們會因為信仰原則而拒絕承認,繼續叫她張太嗎?既然香港政府在政策上容許符合嚴謹要求的人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我們難以一廂情願地拒絕他們進入符合身份證性別的廁所或更衣室。

 

要區分不同群體的需要和訴求

  在性別承認這個議題背後,其實涉及多個不同的群體,包括雙性人、變性人和跨性別者等。簡單而言,雙性人是先天的生理缺憾問題;變性人屬於精神病學上的性別焦躁症;而跨性別者不少是個人的心理上自覺為另一性別的問題。雙性人最需要的是醫療上的幫助,就像其他有先天性病患或缺憾的兒童一樣,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更多的輔導和關心,協助當事人接納自己與別人不同,肯定自身的價值。

  對於有性別焦躁症的人應給予合適的輔導和藥物治療;由於性別重置手術的不可逆轉性,應視為最後的方法,而不是唯一及優先的選擇。不過,若經過長時間的治療和輔導後,當事人仍執意選擇進行變性手術,以求更方便地融入日常的生活,市民未必一定認同,但亦需要尊重。

  至於跨性別是一個必須防患於未然,全球性的性革命運動,大家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嚴正拒絕單憑個人觀感而逼令整個社會指男為女,指女為男的荒謬做法。不過,在回應的時候必須加以區分,一刀切表達簡單的反對變性制度,只會被一些人利用市民對最有需要的弱勢群體的同情,魚目混珠地加入了跨性別的訴求。社運訴求簡單化雖然有助動員更多人表態,但亦會令一些本來中立的人士因為要支持弱勢而被推往另一邊。更重要的是,關心社會議題不能只著眼於輸贏,更要考慮公義和合理性,社會政策不是信仰立場宣示,必須考慮市民大眾的感受和受影響群體的需要,以求取得合理的平衡,共創雙贏。

 

拒絕定立性別承認法,指出單憑主觀感覺決定性別的荒謬性,同情最後仍選擇性別重置手術的性別焦躁症患者,但不能降低現時更改身份證上性別標記的門檻,是明光社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建議的立場,謹供各位關注性別承認諮詢的弟兄姊妹參考。

道不同,只可不相為謀?

2017生命倫理對談 《抉擇‧人生》系列 第五回

講員:龍軍庭律師 | 認可綜合調解員、家事調解員及家事調解監督
09/11/2017

資料整理: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保羅提醒信徒要「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彼此寬容;以和睦聯繫,竭力持守聖靈所賜的合一。」(弗四2-3)。如果信徒可以依靠神,慢慢提升自己的生命,從而盛載不同的意見或衝突,當然是好事;但很多時,當事人實在無法去處理衝突,需要有一位中間人,幫助他們突破僵局。為此,家事調解監督龍軍庭律師(Bryan),在9月5日的晚上為參加者講解了一些調解的實際技巧及程序,讓大家明白若希望做一個中間人時,到底有甚麼地方需要注意。

 

把爭執消滅於萌芽階段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會發生爭執,基督徒之間亦會發生,而香港甚至發生過就管理教會的意見,在教會牧者與長執之間產生的分歧,需要由法庭去裁決哪方有理。事件無論誰勝誰負,對教會都造成極大的傷害。除了金錢及時間上的損失,誠如保羅所說,讓法庭處理弟兄之間的爭吵並不是一個理想的方法(林前六1-8),連裁決該案件的羅傑承法官也表示,教會需要由法庭去處理教會分歧,是一件讓人感到傷心的事情。

一般教會大都不會把「家裡」的糾紛送上法庭處理,但仍有不少衝突發生在信徒之間、當中可能牽涉分居或離婚的安排、家庭成員與會友之間的財務糾紛、會友之間於工作地方所引發的糾紛等。甚至教會與教會之間,也可能因著合約或為了捍衛名聲而發生衝突。

很多時,衝突的產生是基於當事人感到:

1. 實質的利益被剝奪、

2. 過程上不公平、

3.情感上不被明白。

若有一位受過調解訓練及中立的第三方,在保密、及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之下,以具有結構程序的方式,協助他們尋求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把爭執消滅於萌芽階段是最理想的。

 

尋找調解的時機

調解有很多優點,能有效地保障爭議者的私隱、鼓勵爭執雙方坦誠相對,並提高雙方解決衝突的能力。調解亦可以解決人際關係的爭議及促進衝突雙方或多方的溝通。就難題方面,調解讓當事人共同創造更廣闊、有創意及更具彈性的解決方案。還有,調解節省訴訟費用、減少紛爭,讓信徒作好見証。調解甚至可以化爭議為合作,促進教會發展。

不過,並不是每一個個案都可以用調解來解決。若然個案中的當事人之間明顯地存在著權力不平衡的狀況;又或是當事人希望藉著調解來逃避極不公義或法律上責任,調解則不適用於這些個案。另外,當事人必須願意出席調解會議,以及願意遵守調解會議內的原則及守則,唯有這樣,調解才適用於他們。

有時候,中間人在進行調解之前,事前需要先作評估。Bryan分享到若然為一對分手三年的伴侶進行調解之時,發現女方仍想與男方吃飯,有可能女方還未接受分手這事實,這個時候或許要先鼓勵女方接受輔導,之後才進行調解,才是比較好的做法。

 

使人和睦的中間人

之前曾提到,當事人發生衝突,往往因為感到利益被剝奪、不公平、不被明白。使人和睦的中間人,必須讓當事人感到在調解過程中被公平對待,被明白,以及讓他們的需要和利益得到最大的滿足,以達成公平合理的協議。簡單而言,中間人以雙方自願參與為基礎,透過協商過程,尋求雙方均可接受及滿意的解決方案。

為了公平起見,中間人要在調解過程中保持警覺,不作判斷,不自居專家,只幫助當事人學習尊重,平衡雙方的權力,讓雙方輪流發言,當一方發言時,不會被另一方打斷,確保他們有足夠空間表達意見。有需要時加強較弱一方表達的信心及教授商談技巧,鼓勵較強一方聆聽。

為了讓當事人感到被明白,中間人需要學習積極聆聽,運用同理心,嘗試走入當事人的內心世界,如「身同感受」去明白當事人的處境,找出當事人處境背後的感受及言語的深層意義。除了積極聆聽,中間人也需要使用「重新框架」這一回應技巧。所謂的「重新框架」便是利用語言和用詞去賦予事物一個新的意思及正面的意義,把一件事情的幽暗面,轉為「光明面」。當一個離婚人士說「我常常一個人外出,不是味兒,不知如何是好?」Bryan會對當事人說:「離婚後你的個人空間多了,可以好好享受個人空間及尋找個人興趣。」。有時,在調解過程中,難免會發生互相指責的場面,中間人要嘗試把事情正常化,例如當丈夫懷疑前妻從中作梗,讓女兒不願意與自己溝通時,Bryan會指出這是父母離婚後,兒女一般會作出的反應。另外,也可以將問題的根源「外在化」,以避免互相指控。如當對方指責對方下錯決定,沒有及時賣樓時,Bryan會把矛頭指向政府突然推出的賣樓措施。中間人也可以運用「言語共同化」這技巧,從雙方完全不同意的意見中,尋找出一致及共同的地方。

「調解」本身便是眾多方法之中,一種促進彼此諒解和提高個人處理衝突的能力。作為使人和睦的調解員或中間人,是有福的人(太五9),因為他們促進衝突雙方或多方進行溝通。而信徒間可以和好,和睦相處,一直是神樂意看到的 (太五23-25、羅十二18、彼前3:11下)。

 

參考書籍:

Fisher, R. and Ury, W. Getting to Yes: How to Negotiate Agreement Without Giving In. 3rd 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2011.

周子玲主編:《家事調解實務與技巧》。香港: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014。

梁海明博士主編:《調解通鑒》。香港:國際專家學會,2012。

趙文宗、阮陳淑怡、李秀華合著;《中國內地/香港婚姻法及調解:比較與實務》。香港:圓桌文化,2010。

鄭會圻:《調解:談判突破困局》。香港:萬里機構,2009。

電影小組: 七月電影分享回顧

《未竟之路》 (Road not Taken)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9/2017

是次電影小組播放了紀錄片《未竟之路》,更邀請到導演林子穎小姐(Nora)及黃頌朗先生(Samuel) 到來與我們分享。電影記錄了2014年大專罷課、926衝公民廣場、928的催淚彈發射,亦追訪了兩名港大學生馮敬恩(Billy)和許彤(Popsy)在佔領時,及雨傘運動過後,兩人漸回歸日常的變化、他們的心情及對未來的看法。

主持人黃肇峰先生先提到了紀錄片的特色:著重導演對那真實事件抱有的看法及情感,沒有純粹客觀又完全真實的紀錄片。肇峰亦引用電影學者Bill Nichols所說:「劇情片與紀錄片比較顯著的差別在於影像的來源,紀錄片是『社會的再現』──把我們所居住與共享的世界具體地再現,如許多社會現實的事情經導演的安排下還原;而劇情片則是『願望的實現』,表現一般人的願望、夢想或恐懼,想像變成看得見、聽得到的影像。」

兩位導演是港大修讀比較文學的學生,他們坦言對電影的了解大多是在分析方面,未有受過正式的拍攝訓練。幸而他們在拍攝紀錄片前,曾到愛爾蘭修讀了一個有關拍攝紀錄片的夏季課程,而這片的原意不單是為了交功課,兩位亦受到遮打道預演佔領中環的同學的分享所感動,當時希望可以透過拍攝,為即將舉行的罷課行動做些事情,拍多一些資訊作為記錄。兩人及校園電視台的十多位伙伴們,到了不同的佔領地區拍攝片段,並放在電影的開首部份,讓大家感受、回憶到當時的震撼。

問到直接電影(Direct Cinema)的拍攝手法應該不參與運動當中的任何行動,只在旁作記錄,他們兩人是否也一樣?Nora 認為自己不忍心只站在旁「剝花生」般拍攝,不想見同學在行動中被捕,所以會邊拍攝邊「睇水」,見到有警察來就會提醒大家。而她亦說這不全然是直接電影,因為直接電影不會做訪問,但他們卻有訪問兩位主角,而問題的方向也是導演倆的想法,而受訪者可能也有相近的背景及感受,因而順著回答。

對於怎樣看學生當時的「勇武」與事後的「退縮」,Nora覺得人性就是這樣:「當見到同伴被捉,情緒會被牽動,因而『勇武』;正如現在過了好些日子,人會後悔、會怕、會不知自己未來如果入獄會變得如何而『退縮』,兩者都很正常。」

結局中,看見兩位主角改變了看法,是代表對未來感到灰心嗎?Samuel 說難以作結論,因為在處理電影結尾時,事件仍在發展,一些在片中預言的事又發生了……人們的想法不斷在改變,又沒有甚麼具體行動,沒有完美的結局,所以他也只好在片尾配上名為《樂土》的歌,表達對香港的未來寄予希望。

 

 

放下雨傘 任暴雨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1/2016
2014年的雨傘運動雖然因為清場而暫時停下,但所有人突然驚覺社會已經改變。在這些改變中,有人選擇向前走,有人停留在迷茫之中,有人卻執意要將時間回復到2014年9月28日之前。

雨傘落下 各覓去路

不少青年人選擇向前走,他們相信以行動,甚至參與政治,改變政策制定。在區議會選舉中出現不少「傘兵」,起初不被看好,最後卻在部分選區勝出,更有一些打敗在當區紮根的雙料議員。學民思潮的黃之鋒更申請司法覆核,要將參選立法會的合法年齡降低至十八歲。他們相信政治需要抗爭,抗爭帶來改變。

又有一群人,在激情過後出現「後遺症」,自此身份非常模糊。在正確和錯誤之間,在成功和失敗之間,不斷問意義、問價值。在雨傘運動一周年前後,有人坦言有些話不敢說;有些話說不得;又有些話很想說,但不知怎說。然後,他們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困局中,又甚至不太懂得活了。這一年,這一群人在討論要移民台灣;那一群人選擇埋首工作,放棄對話;另有一群人選擇懷舊,說要回到回歸前那段最動人時光。

同時,有些堅持雨傘運動是錯的人,將社會所有問題歸咎於雨傘運動:零售業低迷、樓巿下降,甚至海洋公園入場人數都與雨傘運動連上關係。有報章甚至將所有與雨傘運動影響有關的新聞,冠以「又關佔中事」的小題,引人注意。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聆聽青年人的聲音,但實際上卻「恐青」得很。有分析認為這群「大人」既害怕改朝換代,影響所有既得利益的資源分配;又礙於自己是「大人」,在態度上看起來要有量度,避免陷入「大蝦細」的局面,一切變得如此糾結。

覺醒後 不應再走回頭路

在糾結的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樣走。但既然活在大覺醒的時代,自應醒覺到自己不能再像以往般過活。是時候放下雨傘,任暴雨下。

「在我虛空的日子裡,我見過這兩件事:有義人行義反而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

不要過分公義,也不要太過有智慧,何必自取滅亡呢?

不要過分作惡,也不要作愚昧人,何必時候未到就死?

持守這個是好的,那個也不要放鬆,因為敬畏 神的人,都必避免這兩個極端。」

(傳七15-18,《新譯本》)

 

沒有免費的新聞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4/05/2015

據無國界記者二月公佈的最新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香港由去年第五十八位下滑至六十一位,比起二零零二年首次排名的第十八位,十二年間下跌了四十三位,而早前港大民調亦顯示,港人對新聞自由的滿意程度由二零零九年的百分之七十四點六跌至去年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一。另外,香港記者協會與一羣學者在四月公佈的調查顯示,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滿意程度,以十分為滿分,公眾的評分為六點三分,而新聞從業員的評分為四點八分。反映新聞工作者認為香港傳媒出現自我審查的情況相當普遍。

春江水暖鴨先知,業內人士新聞自由是否受壓,比起一般市民更直接和敏感,那些人曾致電傳媒高層,威逼利誘地反映意見;或是傳媒高層自我審查,抽起某些報道或以小罵大幫忙的方法討好某些權貴,都是靠日積月累的觀察而非僅憑單一事件可以體會到的。

雖然理論上我們期望傳媒在報道時應該無畏無懼、不偏不倚,但現實上不少傳媒其實都立場鮮明,其報道方針往往受其老闆的立場和目的所左右,編採人員難以完全獨立自主。而香港作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不少大財團亦以廣告作為影響傳媒報道的手段。因此,要看新聞自由的前景,從「誰是老闆」可見一二,當愈來愈多傳媒老闆旗幟鮮明地擔任某些政治角色、在國內和香港有千絲萬縷的商業利益,其報道會愈來愈「小心」處理可想而知。一些人其實不是因為重視傳媒而收購傳媒,而是因為知道傳媒老闆會受重視而「投資」傳媒的。

面對傳媒老闆公器私用的傾向,作為讀者和觀眾,除了用輿論監督傳媒,對不正的歪風口誅筆伐之外,更重要的是以行動抵制。老闆經營不善,罔顧專業而自把自為,代價就是銷量和收視下跌,甚至最後如亞洲電視一樣面臨結業。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今時今日並非完全沒有重視新聞自由和專業操守的新聞工作者,而是更缺乏執着於新聞自由和專業操守的受眾,大家習慣了享用免費的電視、報章和網上資訊,不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去購買報章,認定網上媒體必須免費,對一些老闆公器私用的情況卻「隻眼開隻眼閉」,於是只能繼續由商業考慮及老闆喜好主導傳媒的「命運」。

在商業社會,消費者應該才是最後的老闆,其力量是不能忽視的,大家每日選擇看哪個電視台,購買哪份報章雜誌、瀏覽哪一個網站,其實就是一次公眾投票,甚至決定誰可以生存下去。維護新聞自由和專業操守,除了有賴一班有心的傳媒工作者之外,更需要一班願意身體力行,為此而付出代價的讀者和觀眾,新聞自由不是免費的。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3/5/2015 

大時代

30/03/2015

回顧香港的歷史,過去她曾經歷不同的大時代,現在就讓我們刻劃其中數個,並認識其來龍去脈。

六七暴動

在中國內地的文化大革命影響下,本港的左派在1967年5月發動工人運動,由最初的罷工、示威,後演變至一場暴動,市面出現不少真真假假的土製炸彈,甚至暗殺,歷時七個多月。六七暴動是戰後香港發展的分水嶺,間接令殖民政府引入各種社會福利政策,包括房屋、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以及適合青少年的活動,以提升生活素質平息社會怨氣。

八九六四

1989年4月,北京的大學生悼念主張改革開放但鬱鬱而終的總書記胡耀邦,悼念活動後來演變成反貪腐、反官倒等示威。學生於天安門廣場聚集,並一度發起絕食。其後,北京實施戒嚴,封鎖媒體消息,並於6月4日凌晨以軍事武力鎮壓清場。八十年代正值中英談判,香港人的心被事件撼動,有很多人害怕中共管治,更誘發了更大的移民潮。

九七回歸

香港於1997年從英國殖民地回歸中國,成為一國兩制下的特區。身處於 文化大革命和八九六四的陰霾中,香港瀰漫一片不安。不少外資撤資,一些有財富或專業的香港人,紛紛計劃移民,造成九七前後的移民潮,以及中產和管理斷層的狀況。不少當時青壯年的一群,在人心惶惶的氛圍中,肩擔起回歸前後香港社會的管治。

零三七一.廿三條

2003年SARS肆虐,市民卻不甘示弱。於7月1日有五十萬人走上街頭和平地遊行,反對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擔心制定叛國、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尤其針對泛民主派等與中共異見的聲音,會造成以言入罪,寒蟬效應。

一四年雨傘運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為2017年的特首選舉方式落下三道大閘,議決令大部份香港人不滿和失望。學生發起罷課集會,及後啟動佔領行動。示威者一直使用雨傘抵抗警察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而被稱為雨傘運動。佔領歷時79日,主要訴求是要「真普選」、撤回人大決定、重啟政改諮詢。

 

何謂四代香港人呢?

四代香港人的論述是受香港的社會學家呂大樂於2007年出版的《四代香港人》一書所影響。

呂大樂從戰後開始計算,描述了香港四代人的分野:一、二次大戰或之前已經出生;二、戰後出生的嬰兒潮;三、面對社會機會收窄的一代;和四、今天所謂的八十後。呂大樂分析不同時間的社經環境,以解釋它們怎樣塑造某代人的特定想法和價值觀,然後再帶出代際之間的接合與矛盾。

四代香港人

出生年份

第一代

1945年或之前

第二代

1946年至1965年

第三代

1966年至1975年

第四代

1976年至1990年

 
通識 LITE

90後的第五代香港人

呂大樂2014年底接受《信報月刊》訪問時分析,九十後出生於一個物質富裕的時代,當物質帶來的邊際回報下降,年青人隨即改而追求民主、自由、環保等共善(public good)。該文的作者則將之歸類為「後物質主義」。

不過,所謂後物質主義的定義空泛,只能泛指新一代不一定會再淪為只著眼於賺錢和消費的機器,因為只要有工作,九十後就可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於是可以比上一代提早追求那種「人到無求品自高」的狀況,也可以在比較少經濟壓力下,尋找更快樂的生命。

而快樂可以是基於純享樂主義的物質或官能刺激的狂喜,也可以是自我實現的滿足;甚至是因為達至共善。快樂在此只是一個虛詞。所以大家不難發現,當有人質疑第五代香港人不像以往的人般勤力及刻苦時,新一代香港人卻會告訴你,你的勤力和刻苦,其實是遭資本家無理的對待,是剝削而已。

於是上一代的人說這一代失卻了獅子山精神;但新一代的青年則說,我們這一代應該作息平衡(work-life balance),應該有生涯規劃,不應只顧工作,放棄朋友、家庭及健康等等。

一個社會的生活質素,不是只看經濟實力,當經濟實力達到不錯的水平時,人自然就會走向更高質素的生活。其實,我們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就是社會在向我們每一個人的良心敲問:「你一生到底追求哪種快樂呢?」

這才是影響下一代的關鍵問題。

 

通識小秘訣

若考試以「新世代香港人」為考題,同學們可以先做好歸納的功夫,接著是為關鍵字定義,並列舉社會素質的元素,然後再列舉例子,解釋一下甚麼是共善,甚麼是個人主義的享樂,再用以下參考文章中的例子分析、拆解一下,再寫好駁論。這種題目,理應不難。只要對題,理應寫得很爽快。

 

 

參考文章:

「第五代香港人 後物質主義世代」,《信報月刊》,2014年12月。

「第五代香港人」,《明報》,2014年12月11日。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100期

 

 

記者是不甘寂寞還是被逼上梁山?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3/2015

於雨傘運動期間,市民透過新舊媒體得知最新資訊,加上公民記者湧現,記者報道的中立性屢受質疑。為了探討此現象,明光社及香港傳媒教育協會於2015年1月16日假中聖書院禮堂合辦「雨傘運動的媒體操守」座談會,當天約有30多人出席。

有人指記者在報道雨傘運動的手法是「不甘寂寞」——很想達個人政見;也有人認為記者是被人「逼上梁山」——因為稿件被上司大幅度修改而在新媒體另闢表達空間。座談會嘉賓除了探討此情況,同時也討論了傳媒立場與公信力的關係。

至於在新舊媒體角色一事上,嘉賓也同意公民記者其實不是專業記者,但能與主流傳媒作出互補。而要解決現時媒體出現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蔡志森:記者需學習成為旁觀者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首先以前記者身份,提出關於現時傳媒有否規範的疑問。他認為現時一些記者不甘寂寞,「想把自己理念及看法,透過報道說出來。」此外,他亦認為雨傘運動看到不同世代的撕裂,包括兩代如何看記者的角色。「參與社會行動的記者以往不會用記者身份,但現在卻高調參加。」

他更質疑記者應否在現場隨時變身,使用記者證作為「免死金牌」。對於先前有報道指有團體派出200名成員於運動化身成為公民記者,蔡亦質疑是否人數愈多就愈好,「還是愈多愈混亂」。他建議記者要學習成為球證,在旁觀看,而不是夾在衝突中間,甚至像參與者投入於運動中。

 

岑倚蘭:佩服記者行家無懼風雨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下稱記協)主席岑倚蘭(岑倚)佩服很多行家於79日無懼風雨及挑戰。她指出運動期間最少有32名記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記協亦曾被人衝上門口抗議。」此外,有記者當時被上司要求拍攝金鐘混亂場面,可是現場根本並不混亂,他更拍得佔領者開路讓救護車駛入現場。他將此情況撰寫出來,但標題卻被改成佔領者妨礙救護車前行。岑倚蘭指出,「當如實報道不被刊登時,唯有下班後去成為網絡媒體義工,去平衡心理。」

另外,她指很難定義公民記者是否記者,但不認同「穿著印有Press字樣的背心去充當佔領運動的義工」。她並不否認公民記者的重要性,但這些報道及資料如何使用,就是媒體要小心處理的問題。在承認記者身份及發記者證方面,記協背負很大責任,因記協記者證「可申請國際記者證,警方亦認可」,故要非常小心。

 

陳珏明:我就是被逼上梁山的一位

852郵報記者陳珏明(珏明)於雨傘運動期間採訪時,提醒自己不要與警察「開火」,可是現實卻是「偏偏不斷開火」。

他曾被無理拒絕進入封鎖線後採訪,並被警察帶離現場。有指現時記者不甘寂寞,他指「我更覺得是被逼上梁山」。他指記者的報道與事實不符或被扭曲,唯有選擇在互聯網上發表。

他坦言自己十分支持這場運動,但他為了保持中立性,故堅持不掛上黃絲帶,甚至下班也不會帶,「就是為了精確的報道」。他會提醒同事「不要覺得喊口號沒問題」,因為這會令人覺得有失中立性。他坦言現時記者要成為球證愈來愈難,「因現場不是對等的比賽,警察比市民有更大權力,很難稱為中立比賽。」

 

蘇鑰機:新媒體影響漸大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蘇鑰機教授透過其研究,指出於一般情況下,有接近一半受訪者仍是最常收看免費電視新聞,其次是閱讀收費報章。而愈年輕及教育程度愈高的受訪者,使用社交媒體會愈多。蘇指出「社交媒體對雨傘運動的參與者很重要」,他比較蘋果日報、明報及香港獨立媒體網,發現於雨傘運動前後,明報facebook專頁的被like數目升逾十倍。

而這段期間透過facebook發放的報道,有九成是與佔領運動有關。蘇認為傳統媒體仍是很重要,但社交媒體能夠讓人「知道、分享,更可以留言」,人的參與及表達感較強,能與傳統媒體互補。

 

傳媒中立的迷思

至於在傳媒是否需要中立一事上,岑倚蘭指於運動期間有人提議記者杯葛某團體的活動,「隱含對這種為中立而中立的傳媒老闆抗議」。然而她卻認為持多元化意見的傳媒,可以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珏明則認為「對暴力也是有立場,有價值判斷,但不會覺得有問題。」他指記者要呈現真相予市民知道,即使現場直播,也可以是偏頗。蔡志森則認為傳媒可以有立場,但意見應於社論內發表,不應混入報道中。「我們期望警察專業,為何不能期望記者也是專業?」

有台下觀眾指傳媒使用社交媒體快速發放消息,岑倚蘭觀察到不少記者於自己社交網站掛上黃絲帶,表達自己的立場,然而「外國記者是有手冊嚴格限制政治立場表達」,但香港記者則不斷表態,甚至穿著記者背心成為雨傘運動義工,是會影響公信力的。

 

記者的使命何在?

有觀眾問及記者使命,岑倚蘭指上一代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對現時媒體偏頗甚至「自我閹割」感到失望。蘇鑰機則指於學理上記者有兩大角色,其一是提倡中立,另一種是參與性較高,提倡公義。蘇認為兩種記者的比例與社會情況有關,參與式記者較多,代表社會有問題。「要解決記者出現的問題,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縱然雨傘運動已告落幕,但由之引起的新舊媒體的發展與爭議將仍然繼續。這個座談會只是一個開始,我們冀盼日後能再進深探討此課題。
 

傳統記者與公民記者的互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2/01/2015

不知道在佔領運動完畢後,大家看新聞的習慣有否改變。在運動期間,大家不難發現縱然報道同一件事,媒體報道內容亦會大不同,有人因此毅然轉台,或罷買某份報章,有人亦因希望更快更廣地得到最新消息,從而瀏覽網絡媒體的報道。

然而就算網上媒體與傳統媒體不同,隨著愈來愈多市民注視往後政局發展,所以仍有很多人瀏覽網媒的專頁。網絡媒體很多時也是由公民記者提供消息,由於公民記者往往身在前線,並且數目眾多,故此能補充傳統媒體忽略的另一面。而這種透過公民自發參與的新聞報道,被稱為參與式新聞。參與式新聞重視由下而上的發佈,發佈者亦同時為接收者,角色平等,故此與一些爭取民主的運動相襯。

雖然不少人也開始看公民記者的報道,但也出現不少質疑的聲音,特別對於他們的報道中立性及公信力。早前亦有報道指不少公民記者在報道時,亦會走到前線成為抗爭者,致他們公信力成疑。這就好像出現一種對立:傳統記者還是公民記者可信,或者比較專業。但話說回頭,正正是因為傳統媒體的立場偏頗,其公信力亦屢受質疑。有說記者曾接受大學新聞系的訓練,但現在不少非新聞系畢業生會選擇成為記者;有說記者可加入記協,遵守記者守則,但有報道卻指只有兩成記者是記協會員,比例不高,亦有不少記者因各種理由不能入會;有說報道新聞是建基於客觀求真的態度,但這看來也未必讓市民信服。那麼,當我們要求公民記者報道要專業的時候,傳統新聞工作者其實也要作好榜樣,不受政治、市場影響而盡力揭示真相。

在這個大是大非的環境,記者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也希望揭示真相,伸張正義。在現場看到種種不公的情況,自然希望報道出來,讓社會得知。有指為著公眾利益,報道縱有明顯個人立場也是無可奈何。但實情是如何能夠基於客觀事實作陳述,才是最能讓不分左中右信服的報道。對於公民記者何時工作、何時抗爭的情況,這是公民記者希望作更具說服力的報道時,應該反思的一環。而傳統及公民記者的互補,才能讓市民能夠更易從眾多資訊中,看到事實的更多面向。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2/1/2015

在時代的洪流滑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1/2015

生於亂世,有種責任,簡單兩句說話在雨傘運動引起不少共鳴。香港雖然不是處於甚麼亂世,不過,人心的亂,比治安的亂更令人躁動不安。每當處於一些歷史轉折的關口,面對一些未知的變化,人心總會不安,為政者若未能妥善處理群眾的不安,很容易便會演化成大型的社會運動,甚至騷亂。若個人未能妥善處理自身的不安,便可能感到迷惘,甚至抑鬱。

香港雖然只是中國南方一個小漁港,但在歷史上卻有絕不平凡的地位和經歷。而過去半個世紀,不少香港人都一同經歷著很多不平凡的時代風浪,可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屈指一算,由上世紀60年代因國內文革而起的暴動;80年代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草擬;97回歸;2003年的沙士及七一遊行;以至2014年底的雨傘運動,幾乎每十年我們都會遇上一些席捲全港,無人能置身事外的大時代。

對於喜歡刺激的人,一浪接一浪當然令人興奮,就像高潮迭起的電影一樣引人入勝。但對於心臟虛弱的人來說,經常擔驚受怕實在會吃不消。不過,無論大家是否喜歡,對於無法逃避的事,既來之則安之,應該是最明智的選擇。此外,如何在這些大家都已付出不少心血代價的大時代中不至交白卷,空手而回,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沒有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只會不斷重蹈覆轍,成為歷史的笑柄。

本期《燭光網絡》希望透過訪問一些時代的觀察者,由他們在不同時代的觀察,協助我們一起剖析上述不同時代值得總結的經驗,作為個人以至整個社會一起的反思。面對大時代,個人其實十分渺小,能夠成為時勢英雄的畢竟只是極少數,不過,大家想深一層,其實當時代的巨浪打過來,每個人最後都是要自救,其他人是難以相助的,因此,學會觀察及捕捉巨浪的來勢,才不至被浪舌噬。面對大時代的洪流,一起學習如何滑浪吧!

留下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1/2015

自從五十年代起,一直有不少人用盡一切方法來香港,但八十年代期間,卻有一批人使勁地離開。在這個中英談判及八九六四的大時代下,信徒亦有徬徨及憂心的時候,中國神學研究院教授余達心牧師及香港西區浸信教會林海盛牧師選擇留下來,緊守崗位,去牧養並安撫他們的羊。

畢竟,生於「亂世」有種責任。

八十年代初的中英談判令香港人擔憂不已。余牧師認為是因為大家對五、六十年代的經歷仍揮不去的恐懼:「不少市民仍記得大躍進及文化大革命的傷痛,他們甚至在其中親身經歷過飢荒與批鬥。」

七十年代中期香港經濟起飛,市民生活開始改善,對前景充滿憧憬,卻忽然間要面對回歸,有可能返回以往經歷過的景況,所以無法不焦慮。1983年開始就香港前途有不同方案提出,包括主權換治權、繼續租借香港等方案,最後才達成一國兩制、日後有普選的共識。隨著中英雙方進行討論,林牧師看到當時的民生已受影響,「由於局勢不明,市民曾爭相搶物資,港元匯率亦由6、7 元跌至9元多兌一美元,全因市民擔心會變成由共產黨統治。」

 

離開是出於無奈 留下是為了牧養群羊

對當時信徒而言,中共政權的高壓也令他們擔心受到逼迫,教會也會被取締。那時社會動盪不安,開始出現移民潮。余牧師指基督徒移民比例頗高,「因為怕回歸後受到逼迫。」他更記得在同一天之內,竟有九個牧師不約而同地前往機場,準備移民到不同地方。

1984年基督教界發表了《香港基督徒在現今社會及政治變遷中所持的信念》 (即《信念書》),讓教會信徒在惶恐中確定教會所持守的信念及方向,與信徒的角色及使命。余牧師是其中一位發起人,亦是「寫手」,「當年是趙天恩牧師主導,再加上錢北斗、蔡元雲、劉少康及梁永泰一同發起。」他認為教會對於九七要有清晰立場,就是要從上帝國度的視野看這事,為的是要得中國未得之民。他更相信《信念書》在當時起了相當作用,令對前路猶豫的人感到鼓舞,信徒亦認清自己的社會及國家責任。「基督徒對教會有責任,同樣對香港社會、對中國亦有責任。」

然而當時不少教牧信徒也選擇離開,余牧師認為其實是一種無奈,「但大家也充份諒解,因為無人知道將來如何,要把自己家庭安危作賭注。」

在簽訂決定香港前途《中英聯合聲明》的幾年後,一件令香港市民感到震驚的事出現了。「在1989年出現的六四民運,香港市民驚覺中央竟會以武力鎮壓異己,於是90年代初,不少信徒選擇移民,一些中型教會甚至流失十分一信徒。」讀社會學出身的林牧師,一直關心社會問題,當年6月1日他與朱耀明牧師及兩位牧者帶同捐款給在北京靜坐的學生表示支持。「那時候教會上下是一致支持,並無紛爭。」即使北京已實施戒嚴令,他也感到心中平安。余牧師也認同當時信徒十分同情學生,「即使不會高調回應,但於七十年代於香港生活的人一定會明白貪腐的壞影響。」

那時有更多關於選擇去留的討論,林牧師坦言也曾出現掙扎,最後決定委身牧養在香港經歷動盪的一群信徒。他看到當時信徒們正經歷一種不穩定的情況,但並沒有撕裂,無論留港還是移民,也會比較理解。」

 

追求民主之餘 莫忘其他議題

2014年因政改而產生爭議,並出現雨傘運動,不少信徒也積極投入其中,更有人以一句流行歌的歌詞「生於亂世有種責任」來形容抗爭者。林牧師相信社會會繼續躁動,「未選已知結果的選舉,香港人不想要,這亦有很多弊端。」

余牧師也欣賞年青一代就民主訴求的勇氣,但至於稱現在香港是「亂世」,就覺得有點誇大。「對於現時擁有的自由、平等、開放,是香港人努力的成果,不應用強烈的描述來否定。」他指香港仍有很多人活在貧窮中,但在社會福祉(well-being)上,政府仍有投放不少資源。「扶貧不理想,仍有社會保障的安全網,未至於不堪。」林牧師認為大家仍有批評政府、中央的權利,故提醒「不要扭曲成現在政府踐踏人權,成為激烈行動合理化的理由。

 

信仰具顛覆性與轉化性

在大時代下,不少信徒願意走到社會運動的前線。林牧師認為信徒一向關心社會,「八十年代的信徒也同樣關心社會,現在信徒的公民社會意識更強,更知道自己權利及表達自由。」

余牧師則提醒信徒看社運時,同時亦要看罪惡,「撒旦詭詐,可附在制度上。被鬼附的人被耶穌釋放,被鬼附的制度也可被釋放。」他認為從實際看,社會需要足夠的民眾把持相同的價值,才能成為群聚效應(critical mass),從而成為改革的力量。「傳福音本不是要召集人去改革社會,但若果更多人抱持基督教的價值觀時,就能成為一股轉化社會的力量。」

 

時代變遷 關社不變

對於有人認為現時教會較八十年代少回應社會議題,余牧師認為與教會內部的關係不再像以往那麽緊密有關。「那時因九七問題,基督教界為香港前途而合一,亦匯聚了決心、信念。但現時教內卻不像以往密切,亦少了意見領袖去討論香港時局,故此在社會議題並無共識,亦較少回應社會議題。」

林牧師於八十年代曾走上最前線,他其實於近年亦非常活躍,例如發起「聖公會鄺保羅大主教之言論不代表我們」聯署,亦提出放棄基督教選委議席。但他認為現在專心牧養工作,亦是走在前線,「牧養總不能抽離於社會關懷」。

林牧師認為以往牧養的是焦慮的一群,現在則是「撕裂中的牧養」。他認為現時愛與和平理念是重要,即使信徒間政見不同,也不能影響基督的愛,並能夠互相尊重。他希望信徒間縱使不同意對方但仍能彼此相愛,「不需要unfriend,這並不是愛的表達。」

另外,余牧師亦感到以前教內有不同意見,仍能夠走在一起討論,「甚少站在道德高地彼此指責」他相信這才是民主應有的文化,能夠互相包容,「因為無人有絕對正確的立場,反而能夠彼此提醒,互補。」他期望教會領袖能夠再次一起對話、了解,「意見有不同,但不影響合一的心」。

 

「我們認定神是創造、救贖、審判並掌管歷史發展的主宰,所以我們相信香港前途的任何轉變,都在祂照管之下。我們既有這信念就堅定不移,以平安的心努力完成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

同時,身為香港市民,我們有責任用神所賜的智慧去客觀地分析歷史的變遷,面對現實,積極負起在歷史轉變中基督徒應有的責任。」

《信念書》[1]
 
 

 


[1] 《信念書 》網上版,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網址:http://www.hkchurch.org/mission/sub/a.htm

 

合成的真相 拼貼的信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照片及短片,有時是一種可愛的工具,因為它為你保留一點事實,但同時卻又是一種很誤導人的工具,因為它只能保留那麼一點的事實。在這個圖像化的世界,我們怎樣可以將照片及短片看得合乎中道呢?

近年,不少人喜愛利用手機自拍,甚至購買「自拍神器」,方便外出使用。在有需要時,自拍神器就出動伸高手機,「高炒」自己的外貌,拍下一個瘦面而又高挑的自己。不過拍完後,給認識的人一看後往往會被恥笑,因為真人和相片相差甚遠。

近月在雨傘運動期間,不少人談論記者的拍攝角度,質疑他們選擇性拍攝。支持雨傘運動的人稱相片聚焦在警察執法上,但就不拍攝抗爭巿民的紀律、具藝術創意及有彈性等等的優點。相反,反對雨傘運動的人卻質疑記者的拍攝角度長時間聚焦雨傘運動,變相給他們免費宣傳;而且又用一兩張示威者受傷的圖片,製造悲情影像,蠱惑人心。

 

隨意剪裁複製 抽空藝術品原意

視覺文化大師約翰貝加(John Berger)於1972年為BBC拍攝的藝術史電視教育系列節目Way of Seeing[1]中,透過古典藝術作品,說明攝影和大量複製的文化扭曲了藝術品。貝加分析稱,以前在教會中的宗教壁畫,讓人即使不懂得閱讀聖經,仍能透過圖畫默想上帝的故事和話語。

不過,隨著攝影科技的發展,攝影師可隨意剪裁壁畫影像,如壁畫上的馬利亞本原是一幅全身像,剪裁後就變成一張大頭相;原本只佔油畫中很少部分的路人甲乙丙,就被攝影師放大。這種對藝術品放大、縮小和剪裁的過程完全沒有理會原作的構圖,原作者甚至也沒有這個意圖。而當中的馬利亞就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女性頭像,甚至會拿來作洗衣粉等商品的配圖。

又因為相片可以大量複製,於是原本教會的神聖氣氛消失,大家對整張圖的理解和感覺頓時改變,因為將圖像貼在家中牆上,甚至出現在商品中,又可能與其他作品拼貼在一起,所產生的化學效果就超越了原作者的創作意念。

 

真相能夠再現嗎?

貝加這個分析,不難令人將之與現時一些攝影文化聯想。自拍,其實就是將個人化作物件,然後進行裁切,之後企圖將自己認為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人前,所以在自拍的過程中,主體自願將自己切割成物件,給別人消費,但整件事卻假得不可思議。所以當別人看見「真身」時,會有受騙的感覺。

在雨傘運動中,這種對「真相」的再現(representation)與複製就更加廣泛和深入了。在佔領區內的藝術品,先是在製造空間與環境的氛圍,之後各人從不同的角度拍下照片與影片,然後再為作品配上背景音樂,甚至是歌詞。基本上整件事的發展,就要與原本那個藝術品幾乎完全無關了。我們不難看見,到最後雖然雙方都在質疑對方的真確性,但大家幾乎都用相同的圖畫,卻在形容兩個不同的故事。場地的空間和氛圍在拍攝的過程中被抽走,與其他的東西拼貼在一起,變成了第三件事。

貝加這個分析向度,開拓了往後幾代人對圖象和視覺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當我們今日再審視貝加的觀點時,不少人甚至會再退一步認為,古代的藝術家的選材本身也是一種對歷史的判斷,創作過程的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所以人們現在會努力尋找繪畫過程的故事,以更了解整個藝術的背景,找出他們繪圖的初衷。

就現代的攝影而言,我們可以調度的空間就更強大了。除了角度的長濶高深,更可以在後期製作時對作品作即時加工,將圖象重組。就警察在「暗角」打人一事為例,有傳媒就推光那個暗角;有前記者甚至坦言可以將短片部份放大,再透過科技圈出涉嫌拳打腳踢的動作和片段,讓觀眾可以自行判別。

於是,我們在問這些加工後的圖像是否能呈現真相?但退一步來想,拍攝者又是否真的找到真相?再退多一步,真相真的可以藉著媒體再現嗎?如不能,為何我們仍堅持要在其中找出真相?

所以,有時我們的確不能完全虛擬地透過符號來生活。就正如我們說要活出信仰,要立體地呈現生命,但在當中人仍然不能離開空間、場景及氛圍。科技給予我們方便,以為可以透過圖片或影像認識一個抗爭運動,然而,我們只是在看一些由零碎片段加工處理而成的合成畫面,我們都不能從中感受到即時的氣氛。

 

零碎中的合成信仰

然而以上所說的「零碎」狀況亦可應用至現今的信仰情況。當很多人以為信仰在心中就可以的時候,他們的確忘記了信仰所包涵與承載的不僅是個人及個人信念,而且更是教會、不同的信仰群體、歷史與禮儀等。正如中古世紀的信仰,除了群體,還有一個氛圍,當時的教會刻意透過教會建築、禮儀、氣味(如乳香)及壁畫等營造出來。

今日,我們的教會,有沒有著意營造信仰氛圍,讓人立體地感受及體會信仰,還是只是透過不同的再現,片面地,甚至是支離破碎地拼湊著信仰體驗?

 

 


[1] 這是一套探討美學的記錄片,詳情可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tEoRdSL1jo

各人偏行己路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11/2014

當人人隨己意而行,這個世界沒有客觀的準則時,人與人之間的張力便會愈來愈大,當提醒別人不要任性卻會被形容為打壓的時候,整個社會的撕裂只會愈來愈大。

當我們對某些事情有強烈意見的時候,我們可任意選擇表達的方式和場合嗎?有些人認為只要有關訴求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或是自己願意承擔責任便可以無視任何規矩,請問誰去決定那些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其他受影響的人有權反對嗎?舉例來說,當大家認為傳福音十分重要,可否在一場佛教音樂會中高舉基督是主的橫額?當大家認為保育十分重要,應否在一個餐單中有魚翅的朋友婚宴中,高舉停止殺戮鯊魚的標語?當大家不滿法官有關道路禁制令的裁決,應否在法庭內打起黃傘抗議?是否我們想展示任何崇高的信念或抗議,無論在任何場合,我們想抗議的對象是否在場,都可以任意而行?

有畢業生在大學畢業禮上張開黃傘,校長有沒有權表示異議?其他想擁有一個美好莊嚴畢業回憶的同學和家長有沒有權反對?特別是大家想抗議的對象──作為校監的行政長官根本沒有到場?既然大家可以利用有關聚會去表達個人政治理念,那麼其他宗教人士、環保人士、反對地產霸權或恐怖主義的畢業生又可否隨意站立唱歌和拉橫額?對他們來說,他們也應該有權在自己的畢業禮表達自己最重視的信念和價值。其實任何人要在自己的婚禮打黃傘,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涉及其他參與者的重要慶典,真的是自己說了算嗎?

很多積極參與近期雨傘運動的學生,在佔領的範圍內無疑有不少令人動容、自律自發的表現,而學生對民主和公義的熱切追求亦令人鼓舞,很多人都十分愛護學生,但不代表我們不能對學生一些行為提出異議,而有異議亦不等於全盤否定學生所作出的努力和犧牲,我們必須留意自己的反應會否間接助長一些學生愈來愈任性。

更令人憂慮的是愈來愈任性的不只是一些學生,整個社會亦愈來愈失去客觀的規則,禮崩樂壞,並且不准他人置喙,例如上級法院的法官竟然在公開場合而非透過判辭批評下級法院法官的裁決;有警務人員公然作政治表態,展示黃色或藍色絲帶;有報章不理會可能干預司法公正,搶先刊登七名涉嫌打人警察的照片。彷彿只要打著正義的旗號,各人便可任意而行,這是香港之福嗎?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3/11/2014 

雨傘運動張開抗爭新一頁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0/11/2014

商討經年的佔領中環行動終於在9月28日零晨打響了抗命時代的第一炮,在警方87枚「催淚彈」和大量近距離胡椒噴霧的鎮壓下,這場民主運動被西方媒體冠上「雨傘革命」的名號。這場持續多日的抗爭行動和過往有著顯著分別,例如沒有明顯及全面的領導者、新媒體的充份配合、新式的文宣攻防戰、游擊戰略運用等等,堪稱揭開香港社會運動新的一頁。

 

雨傘運動非革命

西方媒體將這場抗爭運動命名為「雨傘革命」(Umbrella Revolution) ,甚至中國的國家領導人亦稱之為「顏色革命」。不過,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黃洪卻在10月3日連同一批學者聯署指出稱這場運動為「雨傘革命」並不準確,應改為「雨傘運動」,以避免刺激中共神經。[1]

誠然,「革命」和「運動」在本質上並不相同,前者通常是帶有武力成份,旨在推翻現有政權的統治,帶來政權和社會的變革;後者則是由一群有共同意識的人透過群眾運動在建制外改變社會。事實上,發起運動的組織者,即學聯、學民思潮,以至佔中三子一直不斷強調,這只是一場公民不合作運動,而不是革命,並非要推翻任何政權或搞港獨。

 

新的運動模式──人人都是領導人

筆者在第96期《燭光網絡》中曾撰文探討新和舊兩種社會行動手法,事隔半年後的今日,我們可以從今次的雨傘運動更深刻地體會到抗爭模式的轉變。舊社會行動的手法重視事前的策劃,有明確的目標及組織者,假如在意見上有分歧的話都會盡量在事前解決。[2] 這種傳統的方法可見於佔中的預備過程上:設下多次的商討日、有主要組織者,以及大家要同意目標然後才簽字參與。

不過,當928警方暴力鎮壓後,形勢逼使佔中運動提前啟動,筆者卻見到新的社會行動手法已應用在這場運動上。新社會運動重視參與者的「主體性」,每個人在行動中有自已的角色,自己作決定,而非純粹的「被領導」。[3] 在這場運動上,學聯、學民思潮及佔中三子本來是運動發起人,號召群眾到金鐘集會,並負責與當權者談判。不過,事態發展下去卻是每一個參與運動的人都變成運動的主體,並不會服從單一的領導。例如,10月12日當學聯代表到旺角佔領區希望與參與者商討未來方向時,卻受到參與者冷待,並指旺角不需要大會。[4]

在不少個別的佔領行動上亦反映出那是由下而上,沒有領導的運動。社運老手梁國雄議員在整個運動上多次向參與者作出呼籲,例如勸喻參與者不要堵塞特首辦外的道路;勸喻參與者不要作快閃式的堵路行動。可是,大多數的呼籲都不得要領,一些群眾的創意自發行動已超越從上而下領導模式的傳統手法。

 

新的運動模式—新媒體的運用

這種新抗爭模式同時亦顯示了新媒體的充份運用,減少對傳統媒體的依賴。過往有關社會的消息一向是經主流傳媒獲取。不過,不少人因為對主流傳媒已失去信心,轉而將吸取資訊的重心放在新媒體上,例如facebook、網上報章等等。在人人都是記者的情況下,參與運動的人直接將當時的影像在互聯網上發放,讓公眾對運動的認知不再局限於主流媒體。

同時間,新媒體亦被應用在動員方面。除了幾個重要佔領區,市區不斷發生佔領行動,例如一度佔領尖沙咀廣東道的行動就是在網上作宣傳,然後群眾自發參與。而且新媒體亦已不再局限於電腦前,隨著智能手機和即時通訊軟件的發展和整合,社運人士興起以Telegram和FireChat作動員及調配物資的工具,使游擊戰術得以成功。

基於對傳統媒體的不信任或質疑,新媒體亦應用在反宣傳的「消毒」上,例如當有人指控運動對經濟及社會造成多大的影響,又或是參與者的違法行動等報道推出,網上就有人追查消息的真偽與詳情等等,然後再整理,並以較簡單易明的圖片及精簡的描述,讓公眾從另一個角度了解事件。

不過,這種新媒體的操作就如錢幣的兩面,有利有弊。好處是消息確實比以往較易掌握,但同時卻導致謠言滿天飛。928當日的資訊經即時通訊的語音訊息發放,廣傳四方,但同時卻真偽難分,例如當日有訊息指警方將會開槍、發放音波炮等鎮壓,又有訊息指會出動解放軍,最誇張的一個訊息甚至說出動高達和死光等等。稍一不慎,可能就會受謠言誤導。

 

社會的撕裂

這場運動曠日持久,不少家庭、朋友、以至信徒群體都因對事件有不同的意見和評價而出現撕裂的情況,輕則Unfriend、離開群組,重則互相對罵反目。盼望在這場運動中,我們都能得到復和的機會,讓社會上不同持分者都能明白對方的想法和自己的限制,讓民主政制在香港得到落實,社會回復和諧。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傳道書3:7

 


[1] 〈學者籲改稱「雨傘革命」為「雨傘運動〉,BBC中文網,2014年10月3日,網址: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10/141003_hongkong_umbrella-revolution

[2] 藍俊文,〈新舊社會行動 冷靜與熱情之間〉,《燭光網絡》第96期。

[3] 同上

[4] 〈學聯到旺角舉行座談會被喝倒采〉,now新聞,2014年10月12日,網址: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14785
 

 

直播不代表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11/2014

雨傘運動期間,不少團體天天召開記者會,發表他們的「最新資訊」,甚至立法會也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問題。電視台爭分奪秒,往往會用直播台第一時間發布所有新聞資訊。這種模式使新聞資訊具現場感,而且也有新聞性——只要發言人失言,即時成為全城熱話,而電視台又不用被人批評以偏概全,並可冠上即時、全面等光環。

不過,誰又會想到,這種即時直播也可以淪為最失真與失實的報道呢?近日有某些簽名運動,運動發起數天內就收集近二百萬簽名。但不少人在網上質疑,其簽名運動所要求的資料門檻甚低,隨便就可以重複簽名,欠缺監察和透明度,但有關數字卻因瞂宣布當日直播而更有說服力。

又例如早前天天四點鐘出現的總警司許SIR,直播的效果就是透過數字、地圖及影像,將佔中運動的影響「如實」反映出來。不過,正如很多人質疑,佔中期間政府是否過分封路?巴士改道與暫停的線路是否過多?這些聲音在直播節目中都被掩蓋,當下的直播彷彿就變成真理一樣,記者再不能以「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方式去了解警方的安排是否恰當,因為警方的安排已經成為記者會中的真相。

有學者曾形容這種透過現場節目所營造的真相容易誤導人,因為傳媒用「現場」角度即時報道整件事,令你覺得事情是「現場」發生,所以就不能駁斥和沒有任何疑點。但事實上,這類記者會,被訪者的每一個舉動,每一句說話,之前當然是想過、計算過才說出來,所以有時遇著記者提出離開「劇本」的內容時,你會發現他們會出現「風馬牛不相及」的情況,這很可能就是因為「劇本」沒有那句對白所致。不過,若你不細心看,你很自然會相信被訪者說的資料都是真相,但那個真相卻是經過多重包裝而產生的。另一方面,支持佔領運動的直播其實亦有可能出現類似情況。

如從學術角度來說,這叫做比真實更真實的符號真相;街坊點的說法,就是他們擺下天仙局,你冷不提防就被騙到底,最後還真的以為他們就是人民英雄。最後,還要再提提你,這種天仙局,誰都懂得做;若要提防,就只能夠在看這些直播時都堅持冷靜分析,不要以為想當然就相信,這才能得救。最後,傳媒機構亦須謹記,記者最重要的工作其實是代市民大眾問問題,而不只是搞直播。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3/11/2014

傳媒不應淪為錄音機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30/10/2014

現時坊間很喜歡稱一些政府官員為錄音機,因為在不同場合就各種問題,他們總是重複著同一個答案。然而,從近期報道中,可發現一些傳媒也開始淪為錄音機。這不是單單因為他們要記下錄音機式的答案,而是從不少報道中,看到記者也開始懶於求證,只是把對方的指控「錄音」,然後於新聞報道中「播放」,實在令不少讀者失望。

近期一些媒體歸邊成為坊間焦點,上周有報道指有拔萃學生及校友原定於南華早報刊登聲明,要求政府刑事追究毆打示威者的警員。但南華早報卻於簽約後加價三倍,最後該批學生及校友亦未有在該報刊登聲明,聲明發起人更質疑此舉屬政治審查。對於此等指控,傳媒理應求證及要求有關報刊作出回應,然而記者並沒有作出有關舉動。結果在三天後,傳媒才報道南華早報回應指廣告與聲明的價錢一向不同,事件更累及南華早報記者的採訪工作。你可以不相信該報的說法,但不能剝奪她回應的機會。

另一例子是有關上周一名男子在住所大廈門外聲稱被旺角佔領人士襲擊,並導致手掌骨斷裂。然而同樣令人奇怪的是,受害人在公眾地方被襲擊,記者有否嘗試找其他目擊者(如大廈管理員)作證?當事人曾要求警方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但後來亦看不到記者向警方跟進有關情況。

現時不少讀者認為媒體歸邊,大家能夠選擇的並不多,但我們也應多看一些不同立場的媒體。若果只有某一立場媒體報道事件時,就更應留意其中有否嘗試尋求客觀的證據。

作為傳媒,有立場並不是問題,沒有求真精神才是致命傷。若然傳媒能作出合理求證,新聞可信度並不會因傳媒立場而有重大影響。記者固然不應該把自己意見置入報道中,但只懂得把符合報章立場的指控搬字過紙成為報道而不加求證,也實在看輕傳媒在社會中的責任。筆者期望傳媒在報道中能為讀者跟進合理懷疑之處,作客觀的求證,才能夠避免成為錄音機,並減少成為傳播流言的工具,傳媒絕對不應成為老闆政治觀點的宣傳機器。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0/10/2014

當傳媒積極介入社會運動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8/2013

當傳媒積極介入社會運動,市民大眾就愈來愈難客觀、理性去討論問題。現時在社交網絡、甚至主流傳媒,作為受眾,我們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時間很難分辨信息的真假,以及信息發佈者有沒有斷章取義,改頭換面、加鹽加醋。而作為信息接收者,我們亦容易出現一種主觀願望的偏見,對一些自己認同的信息傾向照單全收,對一些自己不認同的意見就以陰謀論、懷疑論來看待。近期林老師以粗口鬧警察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8月11日,特首梁振英到天水圍,收集巿民意見,就著政制民生究竟說了甚麼,傳媒沒有甚麼報道,因為大家的焦點都集中一位小朋友身上和林老師粗口事件的餘波。這位小朋友向著記者說自己受襲經過,有電視台將他的一面之辭播出來,但在衝突期間,其他記者亦先後拍到這位自稱受害人的小朋友,站在垃圾筒上做指揮,更手持膠樽,擲向反對他們聲音的人士身上。大家若只看一個報道,就很容易會被誤導。

近年傳媒生態大變,不少傳媒對社會問題,對政府和各政黨愈來愈有立場,已經將報道和評論混淆不清,往往在有意無意之間選擇性報道,亦有因為人手不足,為求交差,輕易採用網上流傳的資訊作為報道的根據。對於後者,這是個人操守問題,如果發現之前真的是誤報或者漏料,記者及管理層應該想辦法補救,不會容許自己的偏頗失真的報道不了了之。不過,如果問題是傳媒故意選擇性報道,對社會來說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本來市民大眾理論上應該相信傳媒每天會努力公正地報道新聞,將最重要的消息告訴社會,並由市民大眾根據事實去討論現時的社會問題,不過,眼見傳媒在把關上愈來愈多問題,不少人將希望放在公民記者身上,透過社交網絡、YouTube、facebook和網誌等方式將資料散播。

但是,瀏覽社交網絡的消息最大的困難是,我們沒有辦法知道他們的真確性。就以林老師在旺角以粗口向警方表達不滿為例,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角度拍了類似的情況,片段有長有短,亦有人懷疑內容有真有假,作為巿民我們未必有專業的知識去判斷片段是否經過加工,再者,這些片段中往往加入很多後期的剪接,其目的不是令人了解事實,而是一開始就加入個人意見,這類「消息」可信性比新聞更低,但其滲透的能力,有時卻比一般新聞更高。

本來要判斷這些網上資訊的真偽,應該依賴記者找當事人和專家求證,不過,當傳媒本身已有鮮明立場,往往刻意選擇性報道。加上在手機和互聯網大行其道的今日,社交網絡的消息與主流傳媒的新聞並存,似乎已經無法避免。作為受眾只能自求多福,多看幾份不同立場的報章,多看幾個電視台的新聞以作比較,當瀏覽網上資訊時要加倍小心,必須要用批判的方式閱讀,減少受到一些帶有偏見的資料和意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