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直播不代表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11/2014

雨傘運動期間,不少團體天天召開記者會,發表他們的「最新資訊」,甚至立法會也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問題。電視台爭分奪秒,往往會用直播台第一時間發布所有新聞資訊。這種模式使新聞資訊具現場感,而且也有新聞性——只要發言人失言,即時成為全城熱話,而電視台又不用被人批評以偏概全,並可冠上即時、全面等光環。

不過,誰又會想到,這種即時直播也可以淪為最失真與失實的報道呢?近日有某些簽名運動,運動發起數天內就收集近二百萬簽名。但不少人在網上質疑,其簽名運動所要求的資料門檻甚低,隨便就可以重複簽名,欠缺監察和透明度,但有關數字卻因瞂宣布當日直播而更有說服力。

又例如早前天天四點鐘出現的總警司許SIR,直播的效果就是透過數字、地圖及影像,將佔中運動的影響「如實」反映出來。不過,正如很多人質疑,佔中期間政府是否過分封路?巴士改道與暫停的線路是否過多?這些聲音在直播節目中都被掩蓋,當下的直播彷彿就變成真理一樣,記者再不能以「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方式去了解警方的安排是否恰當,因為警方的安排已經成為記者會中的真相。

有學者曾形容這種透過現場節目所營造的真相容易誤導人,因為傳媒用「現場」角度即時報道整件事,令你覺得事情是「現場」發生,所以就不能駁斥和沒有任何疑點。但事實上,這類記者會,被訪者的每一個舉動,每一句說話,之前當然是想過、計算過才說出來,所以有時遇著記者提出離開「劇本」的內容時,你會發現他們會出現「風馬牛不相及」的情況,這很可能就是因為「劇本」沒有那句對白所致。不過,若你不細心看,你很自然會相信被訪者說的資料都是真相,但那個真相卻是經過多重包裝而產生的。另一方面,支持佔領運動的直播其實亦有可能出現類似情況。

如從學術角度來說,這叫做比真實更真實的符號真相;街坊點的說法,就是他們擺下天仙局,你冷不提防就被騙到底,最後還真的以為他們就是人民英雄。最後,還要再提提你,這種天仙局,誰都懂得做;若要提防,就只能夠在看這些直播時都堅持冷靜分析,不要以為想當然就相信,這才能得救。最後,傳媒機構亦須謹記,記者最重要的工作其實是代市民大眾問問題,而不只是搞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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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3/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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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理」都真會「說不清」時……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研究主任
13/11/2017

近年香港社會,最多人慨嘆的,相信都跳不出【社會撕裂】了。事實上,現在大家不論在社交場合、教會,甚至家中,講說話都會有點小心,有時甚至要「先問立場,再作討論」,免得高談闊論時誤踏對方立場的「雷區」,傷了感情,不歡而散。

很多人都會將今日社會撕裂歸因於「雨傘運動」,但筆者卻認為,肢體之間有不和、衝突,根本就是在正常群體中必然會發生的情況;「雨傘運動」只不過可能是打開了一個人人都知道的「潘朵拉盒子」而已。重要的是,當衝突發生了,如何善後處理?中國人的傳統是「家醜不出外傳」,華人教會或許也因強調教會是屬靈之家的緣故,一直以來也有這種處理衝突的傳統。然而,當爭議涉及金錢,名譽、人事,又或其他具影響力的東西時,如處理不當,往往變成了對簿公堂的訴訟案件,對雙方也不見得可帶來好的結果。在【家和萬事興】和【我們法庭見】之間,調解是可行的第三條路嗎?

事實上,除了我們熟悉的家事調解服務外,教會肢體、長執同工,甚至是教會與教會或其他機構之間,也有可能因故發生爭議衝突,有機會出現需要調解的情況。在今天撕裂的社會中,讓我們努力將「道不同」變成「相為謀」!

電影小組: 七月電影分享回顧

《未竟之路》 (Road not Taken)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9/2017

是次電影小組播放了紀錄片《未竟之路》,更邀請到導演林子穎小姐(Nora)及黃頌朗先生(Samuel) 到來與我們分享。電影記錄了2014年大專罷課、926衝公民廣場、928的催淚彈發射,亦追訪了兩名港大學生馮敬恩(Billy)和許彤(Popsy)在佔領時,及雨傘運動過後,兩人漸回歸日常的變化、他們的心情及對未來的看法。

主持人黃肇峰先生先提到了紀錄片的特色:著重導演對那真實事件抱有的看法及情感,沒有純粹客觀又完全真實的紀錄片。肇峰亦引用電影學者Bill Nichols所說:「劇情片與紀錄片比較顯著的差別在於影像的來源,紀錄片是『社會的再現』──把我們所居住與共享的世界具體地再現,如許多社會現實的事情經導演的安排下還原;而劇情片則是『願望的實現』,表現一般人的願望、夢想或恐懼,想像變成看得見、聽得到的影像。」

兩位導演是港大修讀比較文學的學生,他們坦言對電影的了解大多是在分析方面,未有受過正式的拍攝訓練。幸而他們在拍攝紀錄片前,曾到愛爾蘭修讀了一個有關拍攝紀錄片的夏季課程,而這片的原意不單是為了交功課,兩位亦受到遮打道預演佔領中環的同學的分享所感動,當時希望可以透過拍攝,為即將舉行的罷課行動做些事情,拍多一些資訊作為記錄。兩人及校園電視台的十多位伙伴們,到了不同的佔領地區拍攝片段,並放在電影的開首部份,讓大家感受、回憶到當時的震撼。

問到直接電影(Direct Cinema)的拍攝手法應該不參與運動當中的任何行動,只在旁作記錄,他們兩人是否也一樣?Nora 認為自己不忍心只站在旁「剝花生」般拍攝,不想見同學在行動中被捕,所以會邊拍攝邊「睇水」,見到有警察來就會提醒大家。而她亦說這不全然是直接電影,因為直接電影不會做訪問,但他們卻有訪問兩位主角,而問題的方向也是導演倆的想法,而受訪者可能也有相近的背景及感受,因而順著回答。

對於怎樣看學生當時的「勇武」與事後的「退縮」,Nora覺得人性就是這樣:「當見到同伴被捉,情緒會被牽動,因而『勇武』;正如現在過了好些日子,人會後悔、會怕、會不知自己未來如果入獄會變得如何而『退縮』,兩者都很正常。」

結局中,看見兩位主角改變了看法,是代表對未來感到灰心嗎?Samuel 說難以作結論,因為在處理電影結尾時,事件仍在發展,一些在片中預言的事又發生了……人們的想法不斷在改變,又沒有甚麼具體行動,沒有完美的結局,所以他也只好在片尾配上名為《樂土》的歌,表達對香港的未來寄予希望。

 

 

請看美國傳媒怎樣看待特朗普的「另類事實」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5/01/2017

經常批評傳媒扭曲誤導造假的特朗普成為美國總統後,其政府首個新聞發佈會就非常有特朗普特色。在開始之時,白宮發言人開火批評傳媒誤報宣誓就職典禮的參加人數,之後就說負責管理國家大草坪的部門本身就沒有統計觀禮人數,又質疑傳媒利用相片誤導巿民,強調整個典禮是歷屆就職典禮中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一名特朗普的顧問形容,該名白宮發言人提供的是另類真相。


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細心留意政府的大小事情,是他們的份內事,在民主國家,政府一般都會配合,讓傳媒認為政府公開透明,開誠布公。但特朗普由競選期已經不滿傳媒對他的批評,他與個別傳媒的關係更是惡劣。在當選後,特朗普亦曾試過拒絕部份傳媒進入採訪現場,甚至禁止部份傳媒提問,即使別人拿到咪高峰也拒絕作答。


傳媒面對新政府,在其宣誓就任前,美國報業集團US Press Corps向新政府發公開信,表明未來的採訪方針,以及作為傳媒行業的堅持,包括:[1]


  1. (對於採訪現場)最好你讓我進入,但不是一定的:傳媒尊重政府的決定,但就強調他們自然會有辦法知道活動裡頭的事,他們還表示對記者來說,雖然不能進入活動場地非他們所願,但會接受挑戰。
  1. 用甚麼方法發佈的規則是由傳媒,而非被訪者來決定:傳媒承認有時需要保護消息人士,可以用非官方消息引述,但不等於就被你牽著走。
  1. 怎樣發佈新聞是傳媒的事:政府和他們的發言人不用教傳媒怎樣做新聞,傳媒用多少時間報道官方消息,用甚麼角度也是傳媒的事情。他們也會選取新聞材料。
  1. 媒體相信仍然有事實真相:當政府發佈的消息不實時,傳媒必定會告訴讀者其不實,絕不會做傳聲筒只將不實的消息散佈出去。
  1. 傳媒會留意政府的每個細節:傳媒提醒政府不要忘記,政府每個部門和架構也逃不過記者的法眼。政府不要以為控制了白宮一個消息來源,就會令新聞無事可報。
  1. 傳媒會再提升自己的水平:當政府不斷攻擊傳媒時,傳媒會以無畏的精神來作準確的報道
  1. 傳媒會更團結:因為知道政府消息不易找到,大家會互相合作,盡力找出真相。
  1. 傳媒已有心理準備打持久戰:他們指特朗普最多只會當八年總統,但媒體是從立國以來就存在,而且其權利受憲法保護。

在美國,或者在世界每一個地方,當傳媒面對極權時,最負責任的處理方法,就是更小心,更努力找出更多事實,更著力去監察政府的舉動。不過在香港,我們受制於傳媒老闆的自我審查,公務員又愈來愈非中立的政治取態,可靠的新聞來源愈來愈難得到,再加上記者習慣被「餵料」,不少人對求真已經麻木。當編輯審查、政治監控及記者放棄監察,傳媒最後當然只變成傳聲筒。


要對抗現狀,唯有更多人願意起來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巿民才有機會知情,才不會被「另類事實」蒙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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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1月25日

放下雨傘 任暴雨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1/2016
2014年的雨傘運動雖然因為清場而暫時停下,但所有人突然驚覺社會已經改變。在這些改變中,有人選擇向前走,有人停留在迷茫之中,有人卻執意要將時間回復到2014年9月28日之前。

雨傘落下 各覓去路

不少青年人選擇向前走,他們相信以行動,甚至參與政治,改變政策制定。在區議會選舉中出現不少「傘兵」,起初不被看好,最後卻在部分選區勝出,更有一些打敗在當區紮根的雙料議員。學民思潮的黃之鋒更申請司法覆核,要將參選立法會的合法年齡降低至十八歲。他們相信政治需要抗爭,抗爭帶來改變。

又有一群人,在激情過後出現「後遺症」,自此身份非常模糊。在正確和錯誤之間,在成功和失敗之間,不斷問意義、問價值。在雨傘運動一周年前後,有人坦言有些話不敢說;有些話說不得;又有些話很想說,但不知怎說。然後,他們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困局中,又甚至不太懂得活了。這一年,這一群人在討論要移民台灣;那一群人選擇埋首工作,放棄對話;另有一群人選擇懷舊,說要回到回歸前那段最動人時光。

同時,有些堅持雨傘運動是錯的人,將社會所有問題歸咎於雨傘運動:零售業低迷、樓巿下降,甚至海洋公園入場人數都與雨傘運動連上關係。有報章甚至將所有與雨傘運動影響有關的新聞,冠以「又關佔中事」的小題,引人注意。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聆聽青年人的聲音,但實際上卻「恐青」得很。有分析認為這群「大人」既害怕改朝換代,影響所有既得利益的資源分配;又礙於自己是「大人」,在態度上看起來要有量度,避免陷入「大蝦細」的局面,一切變得如此糾結。

覺醒後 不應再走回頭路

在糾結的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樣走。但既然活在大覺醒的時代,自應醒覺到自己不能再像以往般過活。是時候放下雨傘,任暴雨下。

「在我虛空的日子裡,我見過這兩件事:有義人行義反而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

不要過分公義,也不要太過有智慧,何必自取滅亡呢?

不要過分作惡,也不要作愚昧人,何必時候未到就死?

持守這個是好的,那個也不要放鬆,因為敬畏 神的人,都必避免這兩個極端。」

(傳七15-18,《新譯本》)

 

大時代

30/03/2015

回顧香港的歷史,過去她曾經歷不同的大時代,現在就讓我們刻劃其中數個,並認識其來龍去脈。

六七暴動

在中國內地的文化大革命影響下,本港的左派在1967年5月發動工人運動,由最初的罷工、示威,後演變至一場暴動,市面出現不少真真假假的土製炸彈,甚至暗殺,歷時七個多月。六七暴動是戰後香港發展的分水嶺,間接令殖民政府引入各種社會福利政策,包括房屋、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以及適合青少年的活動,以提升生活素質平息社會怨氣。

八九六四

1989年4月,北京的大學生悼念主張改革開放但鬱鬱而終的總書記胡耀邦,悼念活動後來演變成反貪腐、反官倒等示威。學生於天安門廣場聚集,並一度發起絕食。其後,北京實施戒嚴,封鎖媒體消息,並於6月4日凌晨以軍事武力鎮壓清場。八十年代正值中英談判,香港人的心被事件撼動,有很多人害怕中共管治,更誘發了更大的移民潮。

九七回歸

香港於1997年從英國殖民地回歸中國,成為一國兩制下的特區。身處於 文化大革命和八九六四的陰霾中,香港瀰漫一片不安。不少外資撤資,一些有財富或專業的香港人,紛紛計劃移民,造成九七前後的移民潮,以及中產和管理斷層的狀況。不少當時青壯年的一群,在人心惶惶的氛圍中,肩擔起回歸前後香港社會的管治。

零三七一.廿三條

2003年SARS肆虐,市民卻不甘示弱。於7月1日有五十萬人走上街頭和平地遊行,反對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擔心制定叛國、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尤其針對泛民主派等與中共異見的聲音,會造成以言入罪,寒蟬效應。

一四年雨傘運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為2017年的特首選舉方式落下三道大閘,議決令大部份香港人不滿和失望。學生發起罷課集會,及後啟動佔領行動。示威者一直使用雨傘抵抗警察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而被稱為雨傘運動。佔領歷時79日,主要訴求是要「真普選」、撤回人大決定、重啟政改諮詢。

 

何謂四代香港人呢?

四代香港人的論述是受香港的社會學家呂大樂於2007年出版的《四代香港人》一書所影響。

呂大樂從戰後開始計算,描述了香港四代人的分野:一、二次大戰或之前已經出生;二、戰後出生的嬰兒潮;三、面對社會機會收窄的一代;和四、今天所謂的八十後。呂大樂分析不同時間的社經環境,以解釋它們怎樣塑造某代人的特定想法和價值觀,然後再帶出代際之間的接合與矛盾。

四代香港人

出生年份

第一代

1945年或之前

第二代

1946年至1965年

第三代

1966年至1975年

第四代

1976年至1990年

 
通識 LITE

90後的第五代香港人

呂大樂2014年底接受《信報月刊》訪問時分析,九十後出生於一個物質富裕的時代,當物質帶來的邊際回報下降,年青人隨即改而追求民主、自由、環保等共善(public good)。該文的作者則將之歸類為「後物質主義」。

不過,所謂後物質主義的定義空泛,只能泛指新一代不一定會再淪為只著眼於賺錢和消費的機器,因為只要有工作,九十後就可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於是可以比上一代提早追求那種「人到無求品自高」的狀況,也可以在比較少經濟壓力下,尋找更快樂的生命。

而快樂可以是基於純享樂主義的物質或官能刺激的狂喜,也可以是自我實現的滿足;甚至是因為達至共善。快樂在此只是一個虛詞。所以大家不難發現,當有人質疑第五代香港人不像以往的人般勤力及刻苦時,新一代香港人卻會告訴你,你的勤力和刻苦,其實是遭資本家無理的對待,是剝削而已。

於是上一代的人說這一代失卻了獅子山精神;但新一代的青年則說,我們這一代應該作息平衡(work-life balance),應該有生涯規劃,不應只顧工作,放棄朋友、家庭及健康等等。

一個社會的生活質素,不是只看經濟實力,當經濟實力達到不錯的水平時,人自然就會走向更高質素的生活。其實,我們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就是社會在向我們每一個人的良心敲問:「你一生到底追求哪種快樂呢?」

這才是影響下一代的關鍵問題。

 

通識小秘訣

若考試以「新世代香港人」為考題,同學們可以先做好歸納的功夫,接著是為關鍵字定義,並列舉社會素質的元素,然後再列舉例子,解釋一下甚麼是共善,甚麼是個人主義的享樂,再用以下參考文章中的例子分析、拆解一下,再寫好駁論。這種題目,理應不難。只要對題,理應寫得很爽快。

 

 

參考文章:

「第五代香港人 後物質主義世代」,《信報月刊》,2014年12月。

「第五代香港人」,《明報》,2014年12月11日。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100期

 

 

記者是不甘寂寞還是被逼上梁山?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3/2015

於雨傘運動期間,市民透過新舊媒體得知最新資訊,加上公民記者湧現,記者報道的中立性屢受質疑。為了探討此現象,明光社及香港傳媒教育協會於2015年1月16日假中聖書院禮堂合辦「雨傘運動的媒體操守」座談會,當天約有30多人出席。

有人指記者在報道雨傘運動的手法是「不甘寂寞」——很想達個人政見;也有人認為記者是被人「逼上梁山」——因為稿件被上司大幅度修改而在新媒體另闢表達空間。座談會嘉賓除了探討此情況,同時也討論了傳媒立場與公信力的關係。

至於在新舊媒體角色一事上,嘉賓也同意公民記者其實不是專業記者,但能與主流傳媒作出互補。而要解決現時媒體出現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蔡志森:記者需學習成為旁觀者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首先以前記者身份,提出關於現時傳媒有否規範的疑問。他認為現時一些記者不甘寂寞,「想把自己理念及看法,透過報道說出來。」此外,他亦認為雨傘運動看到不同世代的撕裂,包括兩代如何看記者的角色。「參與社會行動的記者以往不會用記者身份,但現在卻高調參加。」

他更質疑記者應否在現場隨時變身,使用記者證作為「免死金牌」。對於先前有報道指有團體派出200名成員於運動化身成為公民記者,蔡亦質疑是否人數愈多就愈好,「還是愈多愈混亂」。他建議記者要學習成為球證,在旁觀看,而不是夾在衝突中間,甚至像參與者投入於運動中。

 

岑倚蘭:佩服記者行家無懼風雨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下稱記協)主席岑倚蘭(岑倚)佩服很多行家於79日無懼風雨及挑戰。她指出運動期間最少有32名記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記協亦曾被人衝上門口抗議。」此外,有記者當時被上司要求拍攝金鐘混亂場面,可是現場根本並不混亂,他更拍得佔領者開路讓救護車駛入現場。他將此情況撰寫出來,但標題卻被改成佔領者妨礙救護車前行。岑倚蘭指出,「當如實報道不被刊登時,唯有下班後去成為網絡媒體義工,去平衡心理。」

另外,她指很難定義公民記者是否記者,但不認同「穿著印有Press字樣的背心去充當佔領運動的義工」。她並不否認公民記者的重要性,但這些報道及資料如何使用,就是媒體要小心處理的問題。在承認記者身份及發記者證方面,記協背負很大責任,因記協記者證「可申請國際記者證,警方亦認可」,故要非常小心。

 

陳珏明:我就是被逼上梁山的一位

852郵報記者陳珏明(珏明)於雨傘運動期間採訪時,提醒自己不要與警察「開火」,可是現實卻是「偏偏不斷開火」。

他曾被無理拒絕進入封鎖線後採訪,並被警察帶離現場。有指現時記者不甘寂寞,他指「我更覺得是被逼上梁山」。他指記者的報道與事實不符或被扭曲,唯有選擇在互聯網上發表。

他坦言自己十分支持這場運動,但他為了保持中立性,故堅持不掛上黃絲帶,甚至下班也不會帶,「就是為了精確的報道」。他會提醒同事「不要覺得喊口號沒問題」,因為這會令人覺得有失中立性。他坦言現時記者要成為球證愈來愈難,「因現場不是對等的比賽,警察比市民有更大權力,很難稱為中立比賽。」

 

蘇鑰機:新媒體影響漸大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蘇鑰機教授透過其研究,指出於一般情況下,有接近一半受訪者仍是最常收看免費電視新聞,其次是閱讀收費報章。而愈年輕及教育程度愈高的受訪者,使用社交媒體會愈多。蘇指出「社交媒體對雨傘運動的參與者很重要」,他比較蘋果日報、明報及香港獨立媒體網,發現於雨傘運動前後,明報facebook專頁的被like數目升逾十倍。

而這段期間透過facebook發放的報道,有九成是與佔領運動有關。蘇認為傳統媒體仍是很重要,但社交媒體能夠讓人「知道、分享,更可以留言」,人的參與及表達感較強,能與傳統媒體互補。

 

傳媒中立的迷思

至於在傳媒是否需要中立一事上,岑倚蘭指於運動期間有人提議記者杯葛某團體的活動,「隱含對這種為中立而中立的傳媒老闆抗議」。然而她卻認為持多元化意見的傳媒,可以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珏明則認為「對暴力也是有立場,有價值判斷,但不會覺得有問題。」他指記者要呈現真相予市民知道,即使現場直播,也可以是偏頗。蔡志森則認為傳媒可以有立場,但意見應於社論內發表,不應混入報道中。「我們期望警察專業,為何不能期望記者也是專業?」

有台下觀眾指傳媒使用社交媒體快速發放消息,岑倚蘭觀察到不少記者於自己社交網站掛上黃絲帶,表達自己的立場,然而「外國記者是有手冊嚴格限制政治立場表達」,但香港記者則不斷表態,甚至穿著記者背心成為雨傘運動義工,是會影響公信力的。

 

記者的使命何在?

有觀眾問及記者使命,岑倚蘭指上一代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對現時媒體偏頗甚至「自我閹割」感到失望。蘇鑰機則指於學理上記者有兩大角色,其一是提倡中立,另一種是參與性較高,提倡公義。蘇認為兩種記者的比例與社會情況有關,參與式記者較多,代表社會有問題。「要解決記者出現的問題,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縱然雨傘運動已告落幕,但由之引起的新舊媒體的發展與爭議將仍然繼續。這個座談會只是一個開始,我們冀盼日後能再進深探討此課題。
 

傳統記者與公民記者的互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2/01/2015

不知道在佔領運動完畢後,大家看新聞的習慣有否改變。在運動期間,大家不難發現縱然報道同一件事,媒體報道內容亦會大不同,有人因此毅然轉台,或罷買某份報章,有人亦因希望更快更廣地得到最新消息,從而瀏覽網絡媒體的報道。

然而就算網上媒體與傳統媒體不同,隨著愈來愈多市民注視往後政局發展,所以仍有很多人瀏覽網媒的專頁。網絡媒體很多時也是由公民記者提供消息,由於公民記者往往身在前線,並且數目眾多,故此能補充傳統媒體忽略的另一面。而這種透過公民自發參與的新聞報道,被稱為參與式新聞。參與式新聞重視由下而上的發佈,發佈者亦同時為接收者,角色平等,故此與一些爭取民主的運動相襯。

雖然不少人也開始看公民記者的報道,但也出現不少質疑的聲音,特別對於他們的報道中立性及公信力。早前亦有報道指不少公民記者在報道時,亦會走到前線成為抗爭者,致他們公信力成疑。這就好像出現一種對立:傳統記者還是公民記者可信,或者比較專業。但話說回頭,正正是因為傳統媒體的立場偏頗,其公信力亦屢受質疑。有說記者曾接受大學新聞系的訓練,但現在不少非新聞系畢業生會選擇成為記者;有說記者可加入記協,遵守記者守則,但有報道卻指只有兩成記者是記協會員,比例不高,亦有不少記者因各種理由不能入會;有說報道新聞是建基於客觀求真的態度,但這看來也未必讓市民信服。那麼,當我們要求公民記者報道要專業的時候,傳統新聞工作者其實也要作好榜樣,不受政治、市場影響而盡力揭示真相。

在這個大是大非的環境,記者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也希望揭示真相,伸張正義。在現場看到種種不公的情況,自然希望報道出來,讓社會得知。有指為著公眾利益,報道縱有明顯個人立場也是無可奈何。但實情是如何能夠基於客觀事實作陳述,才是最能讓不分左中右信服的報道。對於公民記者何時工作、何時抗爭的情況,這是公民記者希望作更具說服力的報道時,應該反思的一環。而傳統及公民記者的互補,才能讓市民能夠更易從眾多資訊中,看到事實的更多面向。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2/1/2015

在時代的洪流滑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1/2015

生於亂世,有種責任,簡單兩句說話在雨傘運動引起不少共鳴。香港雖然不是處於甚麼亂世,不過,人心的亂,比治安的亂更令人躁動不安。每當處於一些歷史轉折的關口,面對一些未知的變化,人心總會不安,為政者若未能妥善處理群眾的不安,很容易便會演化成大型的社會運動,甚至騷亂。若個人未能妥善處理自身的不安,便可能感到迷惘,甚至抑鬱。

香港雖然只是中國南方一個小漁港,但在歷史上卻有絕不平凡的地位和經歷。而過去半個世紀,不少香港人都一同經歷著很多不平凡的時代風浪,可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屈指一算,由上世紀60年代因國內文革而起的暴動;80年代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草擬;97回歸;2003年的沙士及七一遊行;以至2014年底的雨傘運動,幾乎每十年我們都會遇上一些席捲全港,無人能置身事外的大時代。

對於喜歡刺激的人,一浪接一浪當然令人興奮,就像高潮迭起的電影一樣引人入勝。但對於心臟虛弱的人來說,經常擔驚受怕實在會吃不消。不過,無論大家是否喜歡,對於無法逃避的事,既來之則安之,應該是最明智的選擇。此外,如何在這些大家都已付出不少心血代價的大時代中不至交白卷,空手而回,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沒有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只會不斷重蹈覆轍,成為歷史的笑柄。

本期《燭光網絡》希望透過訪問一些時代的觀察者,由他們在不同時代的觀察,協助我們一起剖析上述不同時代值得總結的經驗,作為個人以至整個社會一起的反思。面對大時代,個人其實十分渺小,能夠成為時勢英雄的畢竟只是極少數,不過,大家想深一層,其實當時代的巨浪打過來,每個人最後都是要自救,其他人是難以相助的,因此,學會觀察及捕捉巨浪的來勢,才不至被浪舌噬。面對大時代的洪流,一起學習如何滑浪吧!

留下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1/2015

自從五十年代起,一直有不少人用盡一切方法來香港,但八十年代期間,卻有一批人使勁地離開。在這個中英談判及八九六四的大時代下,信徒亦有徬徨及憂心的時候,中國神學研究院教授余達心牧師及香港西區浸信教會林海盛牧師選擇留下來,緊守崗位,去牧養並安撫他們的羊。

畢竟,生於「亂世」有種責任。

八十年代初的中英談判令香港人擔憂不已。余牧師認為是因為大家對五、六十年代的經歷仍揮不去的恐懼:「不少市民仍記得大躍進及文化大革命的傷痛,他們甚至在其中親身經歷過飢荒與批鬥。」

七十年代中期香港經濟起飛,市民生活開始改善,對前景充滿憧憬,卻忽然間要面對回歸,有可能返回以往經歷過的景況,所以無法不焦慮。1983年開始就香港前途有不同方案提出,包括主權換治權、繼續租借香港等方案,最後才達成一國兩制、日後有普選的共識。隨著中英雙方進行討論,林牧師看到當時的民生已受影響,「由於局勢不明,市民曾爭相搶物資,港元匯率亦由6、7 元跌至9元多兌一美元,全因市民擔心會變成由共產黨統治。」

 

離開是出於無奈 留下是為了牧養群羊

對當時信徒而言,中共政權的高壓也令他們擔心受到逼迫,教會也會被取締。那時社會動盪不安,開始出現移民潮。余牧師指基督徒移民比例頗高,「因為怕回歸後受到逼迫。」他更記得在同一天之內,竟有九個牧師不約而同地前往機場,準備移民到不同地方。

1984年基督教界發表了《香港基督徒在現今社會及政治變遷中所持的信念》 (即《信念書》),讓教會信徒在惶恐中確定教會所持守的信念及方向,與信徒的角色及使命。余牧師是其中一位發起人,亦是「寫手」,「當年是趙天恩牧師主導,再加上錢北斗、蔡元雲、劉少康及梁永泰一同發起。」他認為教會對於九七要有清晰立場,就是要從上帝國度的視野看這事,為的是要得中國未得之民。他更相信《信念書》在當時起了相當作用,令對前路猶豫的人感到鼓舞,信徒亦認清自己的社會及國家責任。「基督徒對教會有責任,同樣對香港社會、對中國亦有責任。」

然而當時不少教牧信徒也選擇離開,余牧師認為其實是一種無奈,「但大家也充份諒解,因為無人知道將來如何,要把自己家庭安危作賭注。」

在簽訂決定香港前途《中英聯合聲明》的幾年後,一件令香港市民感到震驚的事出現了。「在1989年出現的六四民運,香港市民驚覺中央竟會以武力鎮壓異己,於是90年代初,不少信徒選擇移民,一些中型教會甚至流失十分一信徒。」讀社會學出身的林牧師,一直關心社會問題,當年6月1日他與朱耀明牧師及兩位牧者帶同捐款給在北京靜坐的學生表示支持。「那時候教會上下是一致支持,並無紛爭。」即使北京已實施戒嚴令,他也感到心中平安。余牧師也認同當時信徒十分同情學生,「即使不會高調回應,但於七十年代於香港生活的人一定會明白貪腐的壞影響。」

那時有更多關於選擇去留的討論,林牧師坦言也曾出現掙扎,最後決定委身牧養在香港經歷動盪的一群信徒。他看到當時信徒們正經歷一種不穩定的情況,但並沒有撕裂,無論留港還是移民,也會比較理解。」

 

追求民主之餘 莫忘其他議題

2014年因政改而產生爭議,並出現雨傘運動,不少信徒也積極投入其中,更有人以一句流行歌的歌詞「生於亂世有種責任」來形容抗爭者。林牧師相信社會會繼續躁動,「未選已知結果的選舉,香港人不想要,這亦有很多弊端。」

余牧師也欣賞年青一代就民主訴求的勇氣,但至於稱現在香港是「亂世」,就覺得有點誇大。「對於現時擁有的自由、平等、開放,是香港人努力的成果,不應用強烈的描述來否定。」他指香港仍有很多人活在貧窮中,但在社會福祉(well-being)上,政府仍有投放不少資源。「扶貧不理想,仍有社會保障的安全網,未至於不堪。」林牧師認為大家仍有批評政府、中央的權利,故提醒「不要扭曲成現在政府踐踏人權,成為激烈行動合理化的理由。

 

信仰具顛覆性與轉化性

在大時代下,不少信徒願意走到社會運動的前線。林牧師認為信徒一向關心社會,「八十年代的信徒也同樣關心社會,現在信徒的公民社會意識更強,更知道自己權利及表達自由。」

余牧師則提醒信徒看社運時,同時亦要看罪惡,「撒旦詭詐,可附在制度上。被鬼附的人被耶穌釋放,被鬼附的制度也可被釋放。」他認為從實際看,社會需要足夠的民眾把持相同的價值,才能成為群聚效應(critical mass),從而成為改革的力量。「傳福音本不是要召集人去改革社會,但若果更多人抱持基督教的價值觀時,就能成為一股轉化社會的力量。」

 

時代變遷 關社不變

對於有人認為現時教會較八十年代少回應社會議題,余牧師認為與教會內部的關係不再像以往那麽緊密有關。「那時因九七問題,基督教界為香港前途而合一,亦匯聚了決心、信念。但現時教內卻不像以往密切,亦少了意見領袖去討論香港時局,故此在社會議題並無共識,亦較少回應社會議題。」

林牧師於八十年代曾走上最前線,他其實於近年亦非常活躍,例如發起「聖公會鄺保羅大主教之言論不代表我們」聯署,亦提出放棄基督教選委議席。但他認為現在專心牧養工作,亦是走在前線,「牧養總不能抽離於社會關懷」。

林牧師認為以往牧養的是焦慮的一群,現在則是「撕裂中的牧養」。他認為現時愛與和平理念是重要,即使信徒間政見不同,也不能影響基督的愛,並能夠互相尊重。他希望信徒間縱使不同意對方但仍能彼此相愛,「不需要unfriend,這並不是愛的表達。」

另外,余牧師亦感到以前教內有不同意見,仍能夠走在一起討論,「甚少站在道德高地彼此指責」他相信這才是民主應有的文化,能夠互相包容,「因為無人有絕對正確的立場,反而能夠彼此提醒,互補。」他期望教會領袖能夠再次一起對話、了解,「意見有不同,但不影響合一的心」。

 

「我們認定神是創造、救贖、審判並掌管歷史發展的主宰,所以我們相信香港前途的任何轉變,都在祂照管之下。我們既有這信念就堅定不移,以平安的心努力完成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

同時,身為香港市民,我們有責任用神所賜的智慧去客觀地分析歷史的變遷,面對現實,積極負起在歷史轉變中基督徒應有的責任。」

《信念書》[1]
 
 

 


[1] 《信念書 》網上版,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網址:http://www.hkchurch.org/mission/sub/a.htm

 

合成的真相 拼貼的信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照片及短片,有時是一種可愛的工具,因為它為你保留一點事實,但同時卻又是一種很誤導人的工具,因為它只能保留那麼一點的事實。在這個圖像化的世界,我們怎樣可以將照片及短片看得合乎中道呢?

近年,不少人喜愛利用手機自拍,甚至購買「自拍神器」,方便外出使用。在有需要時,自拍神器就出動伸高手機,「高炒」自己的外貌,拍下一個瘦面而又高挑的自己。不過拍完後,給認識的人一看後往往會被恥笑,因為真人和相片相差甚遠。

近月在雨傘運動期間,不少人談論記者的拍攝角度,質疑他們選擇性拍攝。支持雨傘運動的人稱相片聚焦在警察執法上,但就不拍攝抗爭巿民的紀律、具藝術創意及有彈性等等的優點。相反,反對雨傘運動的人卻質疑記者的拍攝角度長時間聚焦雨傘運動,變相給他們免費宣傳;而且又用一兩張示威者受傷的圖片,製造悲情影像,蠱惑人心。

 

隨意剪裁複製 抽空藝術品原意

視覺文化大師約翰貝加(John Berger)於1972年為BBC拍攝的藝術史電視教育系列節目Way of Seeing[1]中,透過古典藝術作品,說明攝影和大量複製的文化扭曲了藝術品。貝加分析稱,以前在教會中的宗教壁畫,讓人即使不懂得閱讀聖經,仍能透過圖畫默想上帝的故事和話語。

不過,隨著攝影科技的發展,攝影師可隨意剪裁壁畫影像,如壁畫上的馬利亞本原是一幅全身像,剪裁後就變成一張大頭相;原本只佔油畫中很少部分的路人甲乙丙,就被攝影師放大。這種對藝術品放大、縮小和剪裁的過程完全沒有理會原作的構圖,原作者甚至也沒有這個意圖。而當中的馬利亞就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女性頭像,甚至會拿來作洗衣粉等商品的配圖。

又因為相片可以大量複製,於是原本教會的神聖氣氛消失,大家對整張圖的理解和感覺頓時改變,因為將圖像貼在家中牆上,甚至出現在商品中,又可能與其他作品拼貼在一起,所產生的化學效果就超越了原作者的創作意念。

 

真相能夠再現嗎?

貝加這個分析,不難令人將之與現時一些攝影文化聯想。自拍,其實就是將個人化作物件,然後進行裁切,之後企圖將自己認為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人前,所以在自拍的過程中,主體自願將自己切割成物件,給別人消費,但整件事卻假得不可思議。所以當別人看見「真身」時,會有受騙的感覺。

在雨傘運動中,這種對「真相」的再現(representation)與複製就更加廣泛和深入了。在佔領區內的藝術品,先是在製造空間與環境的氛圍,之後各人從不同的角度拍下照片與影片,然後再為作品配上背景音樂,甚至是歌詞。基本上整件事的發展,就要與原本那個藝術品幾乎完全無關了。我們不難看見,到最後雖然雙方都在質疑對方的真確性,但大家幾乎都用相同的圖畫,卻在形容兩個不同的故事。場地的空間和氛圍在拍攝的過程中被抽走,與其他的東西拼貼在一起,變成了第三件事。

貝加這個分析向度,開拓了往後幾代人對圖象和視覺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當我們今日再審視貝加的觀點時,不少人甚至會再退一步認為,古代的藝術家的選材本身也是一種對歷史的判斷,創作過程的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所以人們現在會努力尋找繪畫過程的故事,以更了解整個藝術的背景,找出他們繪圖的初衷。

就現代的攝影而言,我們可以調度的空間就更強大了。除了角度的長濶高深,更可以在後期製作時對作品作即時加工,將圖象重組。就警察在「暗角」打人一事為例,有傳媒就推光那個暗角;有前記者甚至坦言可以將短片部份放大,再透過科技圈出涉嫌拳打腳踢的動作和片段,讓觀眾可以自行判別。

於是,我們在問這些加工後的圖像是否能呈現真相?但退一步來想,拍攝者又是否真的找到真相?再退多一步,真相真的可以藉著媒體再現嗎?如不能,為何我們仍堅持要在其中找出真相?

所以,有時我們的確不能完全虛擬地透過符號來生活。就正如我們說要活出信仰,要立體地呈現生命,但在當中人仍然不能離開空間、場景及氛圍。科技給予我們方便,以為可以透過圖片或影像認識一個抗爭運動,然而,我們只是在看一些由零碎片段加工處理而成的合成畫面,我們都不能從中感受到即時的氣氛。

 

零碎中的合成信仰

然而以上所說的「零碎」狀況亦可應用至現今的信仰情況。當很多人以為信仰在心中就可以的時候,他們的確忘記了信仰所包涵與承載的不僅是個人及個人信念,而且更是教會、不同的信仰群體、歷史與禮儀等。正如中古世紀的信仰,除了群體,還有一個氛圍,當時的教會刻意透過教會建築、禮儀、氣味(如乳香)及壁畫等營造出來。

今日,我們的教會,有沒有著意營造信仰氛圍,讓人立體地感受及體會信仰,還是只是透過不同的再現,片面地,甚至是支離破碎地拼湊著信仰體驗?

 

 


[1] 這是一套探討美學的記錄片,詳情可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tEoRdSL1jo

各人偏行己路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11/2014

當人人隨己意而行,這個世界沒有客觀的準則時,人與人之間的張力便會愈來愈大,當提醒別人不要任性卻會被形容為打壓的時候,整個社會的撕裂只會愈來愈大。

當我們對某些事情有強烈意見的時候,我們可任意選擇表達的方式和場合嗎?有些人認為只要有關訴求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或是自己願意承擔責任便可以無視任何規矩,請問誰去決定那些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其他受影響的人有權反對嗎?舉例來說,當大家認為傳福音十分重要,可否在一場佛教音樂會中高舉基督是主的橫額?當大家認為保育十分重要,應否在一個餐單中有魚翅的朋友婚宴中,高舉停止殺戮鯊魚的標語?當大家不滿法官有關道路禁制令的裁決,應否在法庭內打起黃傘抗議?是否我們想展示任何崇高的信念或抗議,無論在任何場合,我們想抗議的對象是否在場,都可以任意而行?

有畢業生在大學畢業禮上張開黃傘,校長有沒有權表示異議?其他想擁有一個美好莊嚴畢業回憶的同學和家長有沒有權反對?特別是大家想抗議的對象──作為校監的行政長官根本沒有到場?既然大家可以利用有關聚會去表達個人政治理念,那麼其他宗教人士、環保人士、反對地產霸權或恐怖主義的畢業生又可否隨意站立唱歌和拉橫額?對他們來說,他們也應該有權在自己的畢業禮表達自己最重視的信念和價值。其實任何人要在自己的婚禮打黃傘,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涉及其他參與者的重要慶典,真的是自己說了算嗎?

很多積極參與近期雨傘運動的學生,在佔領的範圍內無疑有不少令人動容、自律自發的表現,而學生對民主和公義的熱切追求亦令人鼓舞,很多人都十分愛護學生,但不代表我們不能對學生一些行為提出異議,而有異議亦不等於全盤否定學生所作出的努力和犧牲,我們必須留意自己的反應會否間接助長一些學生愈來愈任性。

更令人憂慮的是愈來愈任性的不只是一些學生,整個社會亦愈來愈失去客觀的規則,禮崩樂壞,並且不准他人置喙,例如上級法院的法官竟然在公開場合而非透過判辭批評下級法院法官的裁決;有警務人員公然作政治表態,展示黃色或藍色絲帶;有報章不理會可能干預司法公正,搶先刊登七名涉嫌打人警察的照片。彷彿只要打著正義的旗號,各人便可任意而行,這是香港之福嗎?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3/11/2014 

雨傘運動張開抗爭新一頁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0/11/2014

商討經年的佔領中環行動終於在9月28日零晨打響了抗命時代的第一炮,在警方87枚「催淚彈」和大量近距離胡椒噴霧的鎮壓下,這場民主運動被西方媒體冠上「雨傘革命」的名號。這場持續多日的抗爭行動和過往有著顯著分別,例如沒有明顯及全面的領導者、新媒體的充份配合、新式的文宣攻防戰、游擊戰略運用等等,堪稱揭開香港社會運動新的一頁。

 

雨傘運動非革命

西方媒體將這場抗爭運動命名為「雨傘革命」(Umbrella Revolution) ,甚至中國的國家領導人亦稱之為「顏色革命」。不過,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黃洪卻在10月3日連同一批學者聯署指出稱這場運動為「雨傘革命」並不準確,應改為「雨傘運動」,以避免刺激中共神經。[1]

誠然,「革命」和「運動」在本質上並不相同,前者通常是帶有武力成份,旨在推翻現有政權的統治,帶來政權和社會的變革;後者則是由一群有共同意識的人透過群眾運動在建制外改變社會。事實上,發起運動的組織者,即學聯、學民思潮,以至佔中三子一直不斷強調,這只是一場公民不合作運動,而不是革命,並非要推翻任何政權或搞港獨。

 

新的運動模式──人人都是領導人

筆者在第96期《燭光網絡》中曾撰文探討新和舊兩種社會行動手法,事隔半年後的今日,我們可以從今次的雨傘運動更深刻地體會到抗爭模式的轉變。舊社會行動的手法重視事前的策劃,有明確的目標及組織者,假如在意見上有分歧的話都會盡量在事前解決。[2] 這種傳統的方法可見於佔中的預備過程上:設下多次的商討日、有主要組織者,以及大家要同意目標然後才簽字參與。

不過,當928警方暴力鎮壓後,形勢逼使佔中運動提前啟動,筆者卻見到新的社會行動手法已應用在這場運動上。新社會運動重視參與者的「主體性」,每個人在行動中有自已的角色,自己作決定,而非純粹的「被領導」。[3] 在這場運動上,學聯、學民思潮及佔中三子本來是運動發起人,號召群眾到金鐘集會,並負責與當權者談判。不過,事態發展下去卻是每一個參與運動的人都變成運動的主體,並不會服從單一的領導。例如,10月12日當學聯代表到旺角佔領區希望與參與者商討未來方向時,卻受到參與者冷待,並指旺角不需要大會。[4]

在不少個別的佔領行動上亦反映出那是由下而上,沒有領導的運動。社運老手梁國雄議員在整個運動上多次向參與者作出呼籲,例如勸喻參與者不要堵塞特首辦外的道路;勸喻參與者不要作快閃式的堵路行動。可是,大多數的呼籲都不得要領,一些群眾的創意自發行動已超越從上而下領導模式的傳統手法。

 

新的運動模式—新媒體的運用

這種新抗爭模式同時亦顯示了新媒體的充份運用,減少對傳統媒體的依賴。過往有關社會的消息一向是經主流傳媒獲取。不過,不少人因為對主流傳媒已失去信心,轉而將吸取資訊的重心放在新媒體上,例如facebook、網上報章等等。在人人都是記者的情況下,參與運動的人直接將當時的影像在互聯網上發放,讓公眾對運動的認知不再局限於主流媒體。

同時間,新媒體亦被應用在動員方面。除了幾個重要佔領區,市區不斷發生佔領行動,例如一度佔領尖沙咀廣東道的行動就是在網上作宣傳,然後群眾自發參與。而且新媒體亦已不再局限於電腦前,隨著智能手機和即時通訊軟件的發展和整合,社運人士興起以Telegram和FireChat作動員及調配物資的工具,使游擊戰術得以成功。

基於對傳統媒體的不信任或質疑,新媒體亦應用在反宣傳的「消毒」上,例如當有人指控運動對經濟及社會造成多大的影響,又或是參與者的違法行動等報道推出,網上就有人追查消息的真偽與詳情等等,然後再整理,並以較簡單易明的圖片及精簡的描述,讓公眾從另一個角度了解事件。

不過,這種新媒體的操作就如錢幣的兩面,有利有弊。好處是消息確實比以往較易掌握,但同時卻導致謠言滿天飛。928當日的資訊經即時通訊的語音訊息發放,廣傳四方,但同時卻真偽難分,例如當日有訊息指警方將會開槍、發放音波炮等鎮壓,又有訊息指會出動解放軍,最誇張的一個訊息甚至說出動高達和死光等等。稍一不慎,可能就會受謠言誤導。

 

社會的撕裂

這場運動曠日持久,不少家庭、朋友、以至信徒群體都因對事件有不同的意見和評價而出現撕裂的情況,輕則Unfriend、離開群組,重則互相對罵反目。盼望在這場運動中,我們都能得到復和的機會,讓社會上不同持分者都能明白對方的想法和自己的限制,讓民主政制在香港得到落實,社會回復和諧。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傳道書3:7

 


[1] 〈學者籲改稱「雨傘革命」為「雨傘運動〉,BBC中文網,2014年10月3日,網址: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10/141003_hongkong_umbrella-revolution

[2] 藍俊文,〈新舊社會行動 冷靜與熱情之間〉,《燭光網絡》第96期。

[3] 同上

[4] 〈學聯到旺角舉行座談會被喝倒采〉,now新聞,2014年10月12日,網址: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14785
 

 

廣告與報道 從報道式廣告看本地傳媒生態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9/2013

不知各位有否試過以下經歷:當你翻閱報章時,看到一整頁有關疾病的報道,當中更包含研究數據,十分詳細。正當你打算記下報道中的醫護人員提供的解決方法時,赫然發現他們總是提出某品牌的產品。你正奇怪這是那門子的「報道」而再細心讀下去時,就看到在報紙右上角寫著小小的「廣告」二字。這時,你才明白這是報道式廣告(即是以報道形式刊登的廣告)。但這些似是而非的行銷方法,是否法例容許?原來今年七月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下簡稱《條例》),也在這方面實施一些監管。

監管廣告法例存有漏洞

香港並沒有一條完善的法例去監管廣告宣傳手法,因此存在不少漏洞,例如採取「餌誘」式的宣傳手法(即先以低價吸引顧客購買缺貨的產品或服務,逼使顧客選擇其他東西)原來並不違法。但在剛修訂的《條例》下,商戶不能提供虛假的服務或貨品原產地及價格,又或是誤導性遺漏及餌誘式廣告宣傳,否則有機會觸犯刑事條例。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系主任梁天偉教授表示:「即使廣告,資料也需要真確。」若讀者發現一些廣告有虛假陳述,可向海關舉報。一經定罪,《條例》規定觸犯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0及監禁5年。

其實不止報章,一些電視節目也不時出現一些產品、商戶招牌,甚至演員對某些商品的幾句美言。有關電視節目混入產品宣傳的情況,《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也會要求廣告與節目清楚分開,並不得過份突出商品。但梁教授則認為該守則仍有改善空間,「譬如不可在電視播放占星、風水等廣告,卻可以製作節目,實在是雙重標準。」

媒體為增加收入 無所不用其極

另外,現時也有不少報道的內容,也由客戶提供資料。梁教授指這情況在業界其實一直存在,由於屬於互惠的交易,確實可以「技巧地運用」。只要客戶不干預編輯自主,便沒有問題。然而,現時傳媒卻開始用更多方法增加收入,。「例如有企業雜誌賣出封面,讓名不經傳的人士也可以成為封面人物。」 另一方面,梁教授亦發現有電視台「慳水慳力」,製作一些人物專訪,讓一些政治人物出鏡甚或作出澄清,這些其實對該傳媒的公信力亦有影響。

實施監管未必有效

此外,梁教授指出一些商品廣告若果作出誤導,尚會受到《條例》監管;但若報道當中對產品的描述作出誤導的話,讀者其實可作的反而不多,「最多只是去香港報業評議會(下稱報評會)作出投訴,報評會亦只能作出譴責。」他解釋,報評會並非政府法定組織,又沒有大量資金,沒有辦法應付與傳媒之間的訴訟。另一方面,佔全港六成銷量的本地兩大報章,拒絕加入報評會。即使對她們作出公開譴責,也於事無補,因為譴責對其並無約束力。對於應否就此提高監管,梁教授則認為這是一個兩難的決定。他認為若加強監管的話,會招來打壓新聞自由之嫌。然而,他深信若果報章令讀者混淆,難以分辨廣告還是報道的話,其公信力必然受影響,銷量亦會隨之下跌,該報章最終也會受到懲罰。

然而梁教授對要改變一些傳媒的誤導情況,提升公信力,挽回市民對傳媒的信心,感到悲觀,認為「除非有一份正能量的暢銷報章出現,才能改變現時情況。」他又認為,一份有正能量的報章,不會胡亂批評,它的評論除了要有理據外,更要對問題有建議。另一方面,梁教授亦希望能由培育學生開始。當他們成為記者時,就能把這些正能量及意見,放在這些媒體中。

閱讀策略:
若讀者難以分辨某篇文章是一則廣告還是報道時,可首先留意版面上是否有商戶標誌,該版面用色及字體大小是否與其他版面的新聞一致等等。另外,亦可留意周圍是否有標示「廣告」或「資料由客戶提供」等字樣(通常放在左右上角)。若屬全版廣告,讀者亦有可能發現沒有「報眉」及頁數。若讀者仍然有疑問,或認為該內容有可能因誤導性遺漏(未有提供充分重要資料讓消費者作出有根據的交易)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時,可向海關投訴。
 

有節有理地監察傳媒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5/04/2013

貨櫃碼頭工潮仍然持續,勞資雙方的行動及回應,成為傳媒連日來的報道焦點。傳媒的報道手法及立場,自然是大眾所關注的事情。4月4日無綫電視播出的娛樂資訊節目《東張西望》在報道有關工潮時,被公眾質疑偏頗,網上亦有網友及政黨發起一人一信投訴該節目誤導觀眾。通訊事務管理局短短一晚已收到逾1800宗投訴,可見觀眾是何等的不滿該報道。
 

明光社

有人認為節目偏重資方:節目播出資方的受訪時間較勞方多,這就是其中一個證明。報道亦無故找來一直沒有在工潮出現的政黨回應事件,有替其宣傳之嫌。其實,《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下稱《守則》)中的第9章指出「恰當地持平」並非指每一方的意見要佔用相等的時間。而由於該政黨也與工人權益有關,她亦只是其中一個受訪團體,故難以指控這是宣傳之舉。
 
然而,我們若留意《守則》的內容,便知道節目內容需要公平地作出報道,並要讓受批評的一方有回應的機會。翻查該報道內容,發現資方代表曾向勞方作出批評,指資方早於2007至2011年已作出加薪26%,但節目並沒有讓工人或工會回應的機會。而報道末段指「持續罷工會令勞資雙方及香港蒙受莫大損失,我們期望能透過溝通令事件完滿解決」,此說法會誤導觀眾以為問題是由於工人拒絕溝通,因而亦有違反《守則》之嫌。
 
有時我們不齒傳媒作出偏頗或誤導的報道,便會把心中氣憤的感受全部寫在投訴信內。但原來那些感受,未必能有助作出投訴。為了讓自己能夠有節有理地分析並對不良報道作出回應,我們要對傳媒相關的監管條例更加明白,才能有效地監察這個社會的第四權。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3/4/2013

報道還是誤導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03/2013

2012年12月2日,《新報》於頭版報道有關本地精神病患者的情況。誠然,報道內容是建基於事實,指出支援精神病患者的資源並不足夠,當中亦有呼籲社會人士主動認識精神病以避免不必要之猜疑。然而,報章卻用上「小心,癲人出沒」作為頭條,「精神病新症每年3萬」作為副題,這樣會令讀者容易聯想為「精神病等如癲」。另外,報道亦附上一個身穿有帽外套,目露紅光,左手拿著刀的人物插圖,實在叫人心寒。

平等機會委員會收到130宗對此標題的投訴,認為其涉及殘疾歧視。平機會表示會就收到的投訴展開調查。此外,《新報》亦作出回應,指報社乃本著以公眾利益為先報道事實,並無歧視成分。不過,該報章卻承認標題可能有「譁眾取寵的成份」,但其目的只是去提示市民小心「癲人」,而非精神病患者。

即使文章內容沒有歧視成份,報道標題其實亦甚具誤導性。《新報》回覆指報道只是提示市民「小心癲人」(而非精神病患者),若這是主旨,那麼為何在內文不描述更多有關如何界定「癲人」、其他相關資料及應如何「小心」?

另外,報章亦稱新聞「應以報道事實為先、以公眾利益為先,而精神病患者的問題,只能居於次位。」其實精神病患者亦包括在公眾中,故報道也理應考慮他們的利益。趁現時因為有不少「懷疑」精神病患者傷人案,而用該些誇張標題及插圖報道,那不正是實實在在的「誤導大眾」麼?

相比著眼於報道是否涉及歧視,新聞從業員其實更應緊記報道新聞應該遵行的操守。

「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的傳媒精神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4/2012

學新聞,幾乎第一課就會教你用六何法寫新聞,即是要在稿中清楚寫出事件是:甚麼(what)、何人(who)、何時(when)、何地(where)、為何(why)和如何(how),這是弄清基本事實的六個要素。

可惜,記者也知道,要在截稿前交齊這六何,通常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特別是如何、為何等問題,有理說不清,件件羅生門,要在千頭萬緒中找出可能的原因和事發經過,很難。有時又要面對被訪者有可能隱瞞真相,身為記者又自覺有責任去將之揭發,在寫與不寫之間,往往造就很多誤導的新聞。

例如早幾天一宗夫殺妻後自殺的倫常慘劇。如果你只看一份報紙,往往會看到一個很能自圓其說的故事,但當你看過幾份報章後,一份會寫太太水性楊花,但另一份又會寫男的早就養了小叁,再細看你會發現,這些「原因」,總找不到一個像樣的消息來源,這樣,新聞的可信性就大大減低。

同樣事情也會在嚴肅的政治新聞中出現。同一件事,不同的報紙,已儼然產生不同的解讀,以言解讀,會即時浮現在報章的新聞版中,成為報章的立場。有時,為了令那個解讀看起來更有說服力,甚至會刻意遺漏部分與整個立場有違背的內容,以求讓讀者覺得整個報道看似都能自圓其說。這種新聞最後往往經不起時間考驗,過得幾天,回頭一看,就知錯漏百出。

誤導,有時是因為說得太白。以《成報》副刊改版抽走劉銳紹專欄為例,記協質疑報章自我審查,而總編的回應是因為改版和資源問題,這是報章的回應。既然各有說法,理應以平衡報道手法表達,讀者自有獨立思考,判斷是非。可是有報章大字標題就寫「《成報》令香港新聞自由受創」,又有報道一字不提總編的回應。情況就像香港電台換掉節目主持究竟是否受到政治壓力,報章可以有不同評估,但起碼應該讓讀者知道各界的不同看法,否則,若讀者不多看幾份報紙,根本連最基本的資料也掌握不到。

「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是不少傳媒人口中的金科玉律。但有時資料無法查證,或者眾說紛紜,記者若不堅持見報的文章內容準確、報道平衡,任由流言充斥版面,報章將淪為口水八卦場。新聞工作者不把關,變相棄守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令人心痛。

曾經刊載於:

成報19/04/2012

符合事實的誤導之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 目主任(流行文化)
16/03/2012

特首選舉進入白熱化階段,當中最引人入勝的,除了各人為香港所描繪的政綱,還有各參選人的「黑材料」。說是「黑材料」,當中有真有假,事情有大有小。作為沒有投票權利的巿民,最著緊要看的,不僅是事情的真假大小,反而是各參選人面對不同聲音和批評時的回應態度以及內容。因為他們的回應方式和內容,正好反映他們處事的態度,以及做人做事持守的價值觀。
 
這幾個月,我們看見傳媒以「擠牙膏式」爆料。第一天的內容可能很單薄,如果事主否認事件,傳媒翌日再爆更多細節,以求事主在過程中口供前後矛盾,製造「講大話」客觀的效果,再配合一眾時事評論員那種「事情發展至今才和盤托出,為何不一早開誠佈公?」即使事主再三道歉,仍然會給人推搪塞責的感覺。最後只能落得「誠信破產,永不超生」的下場。
 
可誰想「講大話」?如沒必要,誰會做破壞誠信的事?傳媒要成功建構「誠信破產」的神話,必須要有「前言不對後語」,或者「遲遲推搪不回應」等前設。當中,事主更要非常有智慧地,即時清晰地字斟句酌地回應,才能避過殺身之禍。這很困難,但未必不可能。

辨識說謊者  尊重誠實人

從政者,我們要求誠信,說話幾乎像耶穌對猶太說有關發誓的要求:「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我們真誠地字斟酌句,其實就是對誠信的尊重。
 
根據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中,他就用了克林頓否認自己有與助理性交,來說明利用符合事實的誤導與說個謊話去推搪之別:「如果人人在危險或尷尬場面都小心巧言搪塞過去,大家不見得就不再相信這種言詞。反之,大家只會學律師把耳朵放尖,聽得字字仔細。」
 
特首選舉快將過去,但立法會選舉將至,但願大家都有智慧,分辨誰在睜眼說謊言,誰在努力做符合事實的誤導之辭,而大家又不被誤導,並尊重那些小心說話的誠實人。
 

誰移動新聞界綫──動新聞還算新聞嗎?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9/10/2010

在報業評議會十周年的研討會,台灣銘傳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呂郁女教授表示,《蘋果》動新聞在台灣引起很大反響,由於內容巨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等事件,對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嚴重的影響,被台北市政府開出兩張五十萬台幣的罰單。香港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系主任皇甫河旺教授在回應時直指,動新聞根本不是新聞。筆者過去二十多年一直從事傳媒及傳媒教育工作,深深感受動新聞在本質上已移動了新聞的界綫。

巨細靡遺影響身心

動新聞其實就是將編劇的技巧引入新聞處理,對於喜歡圖像多於文字的年輕一代來說,看以動畫報道的新聞,當然比以圖片配合文字來得更吸引,但製作動新聞的人很容易便超越了記者應有的界綫,硬要為新聞本應留白的一些空間,以主觀的臆測填上與事件未必有關的色彩。
 
筆者曾在香港電台擔任記者,之前亦在無綫電視擔任編劇,明白兩項工作的差異性,編劇和記者一樣都要做大量的資料蒐集,從不同角度去理解一件事,但編劇的特性是只將有關資料視作提供創作靈感的工具,他不會(亦不喜歡)受到「現實」資料所規限,而是喜歡借題發揮,對於道聽途說的傳聞更是趨之若鶩。當手頭上的資料有很多缺漏時,正是編劇發揮其想像力去填補有關空隙的好機會,將不同的事件和人物混合在一起的再創造更是編劇的拿手好戲,創作力是一個編劇必須具備的條件,編劇對於他的作品來說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
 
一個專業的記者卻常常對手頭上的資料抱懷疑態度,在追求快捷、深入的報道時,不應犧牲其準確性,因為公信力就是傳媒工作者最重要的資產,當記者無法核實有關資料,有時是需要忍痛割愛的。

借「創作」販賣吸引

新聞工作是需要高度意志和自制能力的行業,因為記者每日要面對的最重要考驗就是承認自己的「無知」和「限制」,許多大家很想知道細節和來龍去脈的事,往往因為無法掌握具體的資料而必須甘心樂意適度地放手。當然,對於有使命感的記者,他會鍥而不捨,一直追查下去,但一日未有足夠的證據,便不能輕舉妄動,記者不是上帝,只是上帝(真相)的追尋者和信差,應該明白自己有甚麼不能逾越的界綫,明白新聞就像人生一樣,很多時都不是完整的,會留下很多問號,記者越俎代庖,硬要為讀者解答所有問題,只會淪為自欺欺人的商業伎倆。
 
動新聞是一個記者不安於自己本身的角色,想兼任編劇的「踩界」行為,硬要仔細描述一些非禮、強姦和暴力事件的細節,很多時只是「想當然」,繪聲繪影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借「創作」新聞細節來販賣能吸引讀者的色情暴力資訊。在一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來說,隨時更會妨礙司法公正。新聞工作者必須清楚本身應有的界綫,任何人要投身傳媒工作,都必須尊重新聞工作者應有的專業操守。

 

曾經刊載於:

《星島日報》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