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直播帶貨對消費文化的影響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31/03/2022

網上購物近年大行其道,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大家不能外出,令網購幾乎成為購買日常用品的唯一選擇。不過很多人也認為網購時沒有看到實物,也不能在店內試用,未能確保物品好壞,網購平台先後引入展示產品相片、影片的功能,讓商家可以上載有關資訊,令用戶能更具體看到產品,刺激銷量。而近年更流行用直播的方式,介紹產品之餘更直接在你「面前」試用、試食、試穿,務求讓你體驗如同有銷售員在你身邊的感受,同時又以網購特價招徠,吸引你買貨。這種銷售手法究竟是怎樣流行起來的呢?

傳統來說,香港不乏直銷的活動,即使今時今日去到一些巿集,或者比較舊的社區,例如深水埗,不時都能看到一些途人聚在一起,聽人介紹產品,之後有示範,最後還有特價優惠,這些散貨場往往集團式經營,亦很有歷史感,當中講求的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買東西,產生一種羊群效應,最後銷售員可以賣出大量的貨物。

人流帶來商機

到了網絡世代,要集合「人氣」來參加買賣活動,並不容易,因為人本身就只是一個虛擬身份,要在其中設置買賣場,首先要有合適的場地,之後要有商品,有販賣的人、圍觀的人等等,才能構成一個虛擬巿集的效果。近年不少平台為了增加人流,引入直播活動,期望達到吸引人流的果效,愈多人在該平台停留,就愈有機會做買賣,所以在內地有極多直播平台,例如2021年淘寶雙十一的銷售活動,一個人做直播帶貨,可以有數以億元計的銷售額。有媒體曾報道,內地近年直播帶貨發展迅速,有統計顯示2020年市場規模按年大幅增長,推測2021年整體規模高達10,000億元人民幣。[1]

亂象的出現引發規管

利潤是可觀的,不過,直播帶貨在內地同時也出現了不同的亂象,有些人在銷售時胡亂吹噓,之後被消費者發現產品實況與聲稱的有出入,另外又有消費者發現直播帶貨的主播聲稱是「全網最低價」,豈料貨還未收到,卻見到了「突破最低價」,頓時感到被騙。內地有關部門亦認為有關發展並不健康,所以開始嘗試規管,引入類似考牌制度。[2] 不過直播帶貨的文化已經建立,要香港做到像內地般的規管,十分困難。[3] 實際上,部份從事直播帶貨的人,為了吸引人買貨,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會做有違道德規範的事。

在香港直播帶貨並不流行,雖然很多人開班教人做直播,但針對的都是將香港產品賣到內地巿場,或者為部份香港產品或服務做一些錄播的開箱影片或者介紹,鮮有以直播的形式做促銷。就算有電視台嘗試做類似的節目,但直播帶貨的活動暫時未有在香港流行起來,一來是因為香港地方很小,買東西很容易就看到實物,所以沒有必要為了購物看直播,二來就是有興趣看直播帶貨的人,在街上就看可以看到一些直銷產品,也沒有必要找網店看直播帶貨。

消費者委員會曾表示直播帶貨和直銷一樣,容易有誇張失實的宣傳,以及在時限內要求消費者作出非理性的購物行為等等,其實這只是眾多促銷手法之一,在內地消費平台購物,本來就有不少風險,如果不多加留意,隨時就錯買了不必要的商品,或者買了次貨,要退貨或者要爭取原本的消費者權益,就更不容易了。

香港明星去直播帶貨

不少媒體報道有很多香港明星去做直播帶貨的主播,他們名氣雖大但賣出的貨品卻很少,只有少數如苑瓊丹可以成功轉型成為「直播主」,其餘的港星都大嘆在直播間好幾小時,賣出的貨品卻不多,[4] 可見明星往往不是直播主成功的因素,反而是能否與網民作近距離互動交流,帶動直播間的氣氛,才是成功的關鍵。

有在香港專門教人做直播帶貨的導師分析,直播帶貨只是內地網紅經濟的其中一環,事實上除了帶貨可以賺錢,幫自己做人設(人物設定),例如保險專家、育兒專家,一樣可以賣出相關產品,又或者可以將自己變成專業的直播主,透過做短片增加流量,然後做植入式廣告,也是賺錢的模式之一。[5] 可見影像吸引人消費購物,賣廣告已經不是唯一吸引人消費購物的方法了。

 

參考資料:

蔡承浩。〈跨境營商系列 | 如何做直播帶貨-台前幕後的準備〉。數碼學堂。網站:https://academy.hktdc.com/tc/videoseries/CrossBorderECommerceSeries/T1-5-Prepare-for-Live-streaming-E-Commerce

BBC News 中文。〈中國主播訓練營:直播帶貨熱潮下的暴富夢〉。YouTube。2021年5月2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1bg-GrO-t4

 

(本文原載於第143期〔2022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購物模式】數碼媒體公司:直播帶貨5年內有望成主流〉,now財經,2021年10月19日,網站:https://finance.now.com/analysis/study.php?topicId=13&newsId=690911&c=(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2] 〈「直播帶貨」成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升職考牌要過3個試〉,香港財經時報,2021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6394/直播-帶貨-直播銷售員-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考牌要過3個試/(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3] 倪文迪:〈內地規管直播帶貨 流量至上值得警惕〉,《香港01》,2021年12月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觀點/707199/內地規管直播帶貨-流量至上值得警惕(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4] 倪小珊:〈正職直播帶貨 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晴報》,2022年1月28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3167253/正職直播帶貨%20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5] 臻學堂:〈「團戰2」自媒體全方位課程簡介會〉,facebook,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watch/live/?ref=watch_permalink&v=49045297913127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相關文章

要不要「銅片」「債據」?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20/04/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在台灣購物結賬時,大部份商戶的服務員也會問:「你要不要『銅片』、『債據』?」

初來台灣時,真的聽得一頭霧水。明明是在食肆結賬,是在百貨公司購物,為何要問我要不要「銅片」?又不是在貸款公司或銀行,為甚麼要問我要不要「債據」?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聽了兩個多星期的「怪問題」,有一次,在電器店結賬時,便硬著頭皮地用當時連自己也聽不明白的國語問店員:「請問一下,甚麼是『銅片』呢?」不知是否那店員是聽不懂我的「國語」提問,還是他認為我問了一個「怪問題」。他完全沒有作出回答,在「一頭霧水」的表情,加上一縷「不明所以」的目光下,他急忙地把錢收下,好讓我這「怪顧客」能早點離開。

「銅片」大概只有是我這不通國語的香港人才聽得出來。人家所說的是「統 tǒng編 biān」不是「銅 tóng片piàn」。但事實上,縱使我聽出是「統編」,這又如何?也是不明白這是甚麼來的。這也是外地人和本地人生活日常的差異吧!

「統編」是「統一編號」[1] 的簡稱,所指的是台灣機構或公司的身份證編號,是用來扣抵營業稅之用。而相關的就是「統一發票」[2],早在1950年已開始通用。「統一」的作用是防止商家逃稅,確保及穩定政府的收入。人民所持的發票,是可作抽奬之用,而中奬率亦相當之高。筆者家庭大概每兩個月就會中奬一次,最少的金額是200元台幣,亦曾試過中1,000元台幣,當然,亦如普羅大眾一般,希冀著能中1,000萬元台幣的大奬。

「統一」的意思就是把零散、分離的事物合為一體或是把事情一致化,變成毫無差別。「統一」最大的好處就是易於管理(或管控),亦能整合資源減省成本開支。故此,追求「統一」是無可厚非。只是當「統一」變成「唯一」、「獨尊」,容不下別的意見、觀點,對另類的聲音作出扼殺,否定任何的創新,甚或是以強硬的手段,逼使對方歸入「統一」之內,這大概與市場學的「壟斷」或大國對鄰邦的「侵略」無異。所帶來的不僅是不公、不義貿易,導致貧富不均,更可能是在戰爭下毀滅性的破壞,導致生靈塗炭。

在台灣,「統一」可算是一個敏感的字詞,但也不一定是叫人完全抗拒。所討論的是誰「統一」誰?或是,以怎樣的方式來達到「統一」的目的。真的,嚴肅的國際關係,或過去歷史的包袱,對一般市民來說,也不一定是他們最為擔心。若「統一」能予人幸福的感覺,給人對未來有積極的希冀,讓人民生活能趨向平靜安穩……那怕只是少少200元的小確幸(微小而確實的幸福),也總會叫人樂見其成。

後話:
「你還沒說甚麼是『債據』?」讀者可能這樣問。當然,這也是受筆者的「聽力」所限,人家是在說「載zài具jù」不是「債zhài據jù」。載具是甚麼來的,還請各位自行問問「谷歌」好了。


[1] 〈統一編號〉,維基百科,2022年3月2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5%B1%E4%B8%80%E7%B7%A8%E8%99%9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0日)。

[2] 〈統一發票〉,維基百科,2021年7月8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5%B1%E4%B8%80%E7%99%BC%E7%A5%A8_(%E8%87%BA%E7%81%A3) (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0日)。

有小聰明「呃Like」不等於有智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4/2022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不少網民鍾愛拍照或拍片並於社交媒體中分享,他們的原因當然有很多。當中除了為滿足感和把自己想說的向大家分享外,另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一、「多巴胺」作祟;或二、「瑪門」作祟。先講「多巴胺」, 它是大腦神經的傳導物質,在做一些事而得到獎勵時,我們腦部會產生它,以令我們感到愉悅和興奮,它也會促使我們想繼續得到它,以致重複再做有關事情。打機成癮或網癮都與這個原因有關,之前於明光社「漂一本有聲好書」的「行為上癮(上/下集)」影片便作過有關的介紹,大家可以按此瀏覽。而有不少網友亦因為想得到別人讚賞而不惜冒險來製作出人意表的相片或錄像。

而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瑪門」——分享頻道的廣告費。不少網紅拍片上載到平台上,都是為了得到頻道收入。根據網上的資料,YouTuber的訂閱人若有數萬或過百萬,他們每月的廣告費可以多達數萬或十至二十萬元,除了訂閱人數,表現評分也影響收入。[2] 為了要吸引觀看者點讚,網紅都非常勤力,常常製作及上載新片,內容也要有創意和趣味。

然而,為了別人點讚,是不是就可以甚麼都上載?很多人都有小聰明,想到不同的點子和創意去吸引網民的眼球,但他們的做法不都有智慧,製作的內容也未必合法,未能讓自己和別人獲益,影片也不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如:犯案的片段、賣弄性感內容或露骨的片段;又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得來的錄像等。另外,亦有些是網紅為博點擊而挑戰個人極限,最終卻發生意外,以致換來悲劇收場;又或如上述情況,網紅在列車中以身試法,更上載罪證到網上,結果被懲處罰款,實為不值。

網絡某程度上是自由的,可以讓我們分享自己所想的、所創作的,但我們亦要小心拍攝時的安全及清楚了解事件本身是否合法,大家在拍攝前和上載前,都務必要三思而行,否則只會自投羅網。

 


[1] 朱棨新:〈5男港鐵樂富打麻雀至彩虹 4人並用長者卡乘車 各罰1千警斥自私〉,《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5777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2] 策權翊匡:〈車CAM特警YouTube頻道收入多過大J?網民:偷車cam片原來咁好賺〉,《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6%95%B8%E7%A2%BC%E7%94%9F%E6%B4%BB/75758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行動比嘴巴更誠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3/2022

要生存,就必須要有某種信心、某種信念,否則每一天都會活在無盡的懷疑與苦惱之中,而我們每天生活中的行動,正正就是反映我們的信念,活出我們最基本的價值觀。

近年國內大行其道的直播帶貨,主要賣點就是網民對主持人的信任,購買NFT像投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一樣,基本上和宗教差不多,都是要憑信心不憑眼見,甚至可以說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當然,信者最終能否得救是未知之數。正因信念影響行動,作為家長我們怎樣看待兩性關係和我們的身體,對如何教養孩童會有很大的影響。此外,無論我們怎樣說自己尊重子女的興趣和特質,這些在我們為他們選校時便表露無遺。同樣,究竟一間教會的牧者和長執、機構的董事和總幹事最看重的是甚麼,面對重大的挑戰(例如疫情)時的反應,究竟最重要的是自保、避免一切風險,還是繼續不斷想辦法克服困難,甚至加大力度去關心身邊正在擔憂和恐懼的弟兄姊妹;幫助正陷於經濟和生活上困難的鄰舍;把握人在困難中更容易思考生命問題的機遇努力傳福音……驚覺當前應該做和可以做的事原來很多。

今期燭光》是我們改為只出網上版的第一期,也是我們以行動回應信念的一個重要決定,我們服侍的心不變,但方法卻可以因時制宜、善用資源以做得更多,不是更少。請繼續支持我們,鼓勵更多人閱讀同工們每期用心為大家製作的燭光》,繼續守望香港,並將以下網頁連結轉發給最少五個朋友和弟兄姊妹,衷心多謝大家的支持。

從電影看社交媒體創造的豪華詐騙

——《Tinder詐騙王》、《創造安娜》及《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3/2022

近來在網上串流平台Netflix上架的兩部令人震撼的詐騙記錄片電影《Tinder詐騙王》(The Tinder Swindler)及根據一《紐約雜誌》報道文章改編的劇集《創造安娜》(Inventing Anna),它們分別講述一名以色列男子Shimon Hayut 冒稱鑽石大亨Lev Leviev的兒子Simon Leviev於歐洲不同地區發生的情騙騙局,以及一名俄國女子Anna Sorokin 冒稱德國富商女兒欲於美國紐約打造藝術中心的過程。由於本文想與大家談論更多有關社交平台的影響力,不得不提另一部紀錄片電影《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Fyre),記錄了一企業家Billy McFarland為其應用程式進行了一場擁有超級成功的網絡宣傳, 但最後演變災難性失敗的音樂節,最終更被告欺詐及虛假陳述等罪。

動動手指就可在Tinder接觸「王子」

我們先說說《Tinder詐騙王》中的偽鑽石大亨之子Simon。Simon擁有公子哥兒的外表,在交友應用程式「Tinder」中上載了許多他駕駛名車、乘坐私人飛機,出入高尚派對等相片,以顯示他貴族身份的憑證。每當流連在Tinder的女士動動手指想去認識他時,他就會立即用即時通訊工具WhatsApp回覆,並相約該女子到極高級的餐廳用膳、坐私人飛機到別國遊玩開派對,更會常常於WhatsApp對女子噓寒問暖及送花送禮,到認識一段時間後(片中他認識女子的時間,從一個月到一年多不等),更會誘使女子租屋,使她認為Simon和自己已到了成家立室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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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位「王子」給女士們感到他的生活非常忙碌,因為要常飛去不同的國家處理業務,但他實在是飛住別國去見其他的受騙女士,而Simon對其他女子付出的巨額金錢,其實是由之前認識的女士去支付的。這就是類似我們常聽到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這類的騙局就是把騙來的金錢先給點甜頭予下一位受害者,令她覺得自己得益,而開始肯於騙局中投進金錢。Simon就是在騙局中以上一位被騙女子的金錢去豪花在下一位女子身上,但一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就會有「意外」發生:鑽石王子被敵人攻擊及受傷,要飛住另一地方避難而一時間沒有資金供應,短期內需要大筆金錢以助他逃離險境!他的女友們當時萬萬也猜不到為自己未來丈夫在「危急時」刷卡、送現金,實在是在幫他去欺騙下一個在Instagram(IG)認識的受害女子。

對於像Tinder這類交友應用程式根本與社交媒體無異,在2020年,它有7,500萬用戶 。根據2017的資料,平均用戶每天會查看11次賬戶,並瀏覽該平台約90分鐘,當中大多為16至34歲的年輕人。[1] 電影中的幾位女事主,她們在Tinder中想找到伴侶,她們會把自己想別人知道的資料、相片放上去,希望可以吸引到喜歡自己或與自己志趣相投的男性,同時間,她們也在不停地「滑動」(swipes)螢幕去尋找自己喜歡的人。同樣地,情場騙子也會放上吸引女性的資料,如稱自己是富豪之子、鑽石王佬五(即事業成功的單身男子)、肌肉型軍人等,靜候女性向右swipes – 達至配對成功,進行下一步對話及邀約見面等接觸。

事實上,男士、女士想尋找伴侶都是很正常,但在網海中所見的對象大都是被美化了、只看到他/她的片面,在沒有深切了解其背景、品性等,就輕易投放感情、金錢,就極易傷心又破財 。

嚮往於IG 向別人呈現美好的一面

而於《創造安娜》中的Anna,我們不知故事多少真實多少虛假,但Anna及故事中不少角色都熱愛於IG這社交媒體,並喜歡在其中呈現自己美麗、享受人生、於派對中極具社交魅力的一面。而愛上與Anna交往,並相信她是出自名門的人,都是被她花錢的能力及她生活的氣派所吸引,認為跟著她就可以免費享受極盡奢華的日子及服務,更可以拍照到IG向朋友炫耀一番……但他們都沒有想真正想了解 Anna的背景及她的行事作風。

無論Anna是為了奢華生活,五光十色的紐約名人生活或真的要建立她夢想中的藝術俱樂部和基金會也好,她的計劃最終都沒有實現,而在遭人拆穿她的大話後,她要面對審訊,但過程中,她對自己衣著的形像比出庭看得更重要,她甚至因為不喜歡某件衣服就乾脆不出庭!更有人為她的衣著在IG開了一個名為annadelveycourtlooks 的賬號,[2] 當時吸引了多逹3,800 位followers。[3]

有不少報道指出社交平台能使人更自戀,別人的讚好令腦海產生多巴胺而更迷上上載更多吸Like的帖文,產生多巴胺獎賞系統。不少人在Facebook、IG分享自製的美好人生,還互相比較,要呈現自己比別人更美更好,更吸like的形象。[4]為此,人們可能會修圖,把瑕疵拿走,甚至自製不實的情景來令人更為羨慕。Anna的極端自戀,要自己感覺良好,不單要在IG中不斷出帖文呈現美好、顯視自己活躍於社交,也同時缺乏同理心去利用別人為自己不停付出,為自己創造的「夢想」而不停犧牲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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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的銷售威力

至於《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中造成最後有6,000位年青人被網上宣傳所吸引,一開始就是一批名模及歌手,於社交媒體中瘋傳了他們在將要舉行音樂節的島上拍下的性感及享樂相片及短片。其後更以巨額酬勞聘了全球400位知名網紅、模特兒、藝術家等,於網上同一時間進行社群網紅宣傳活動(social influencer campaign),在他們的社交媒體上貼上一片橙色方塊及帖文,邀請網民參與Fyre 音樂節。不少網民被宣傳中的美女如雲的照片、高級帳幕及遊艇連私人廚師等豪華居住套票所吸引,門票於極短時間內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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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及宣傳雖然成功,但背後的領導及製作團隊並沒有能力實踐宣傳中所列出的項目,不單難以顧及超額預訂及提供網紅免費住宿的承諾,以颶風救災用的圖頂帳篷來充當「豪華別墅」,而場地更如荒島般缺乏基本衛生設施及飲食供應……最後,他們的客戶甚至連回家的航班都沒有!

產品品質要兌現、要有保證,當然是企業總裁要擔當的責任,但網紅所銷售的產品,他們不應只是收款去宣傳。在他們拍攝時、上載宣傳時,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替甚麼公司、產品去銷售?《FYRE》影片中一名早就察覺他們計劃有問題的金融家Calvin Wells提出:如他買了門票,他一定會控告每一個幫忙宣傳的名人,因為這批名人正正造成了人們誤以為他們都會出席音樂節的樣子,造成了在網絡上極大迴響。此外,亦有律師亦在影片中表示,如網紅在社媒上貼出一張照片,而當中沒有標註「這是廣告」(#advertisement),就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成也社媒、敗也社媒

騙子們的成功,在於他們善於利用社交媒體去呈現完美的一面去接觸受害者,而網民如果帶著愛奢華、虛榮、跟風的心態,不加細察就趕著要享有獨特待遇,嚮往成為美好的一份子,搶著要有網絡影響力,成為別人羨慕的對象,就會容易迷失,被牽著鼻子走。

只要我們清醒一點去看社交媒體,明白到這一切只是呈現一部份的他/她,甚至是被美化了和扭曲了,單靠這些,我們不能看清一個人或一些事件背後的全部。如要了解更多,就更要用心去查證。

如《Tinder詐騙王》中,Simon在Tinder中不停上載的行蹤,其實他也不停的在洩露他的行蹤及線索給受害者,他在「逃難」當中仍可以繼續享樂?受害的女子們最後就是透過社交媒媒體去連成一線,再比對Simon相片的行蹤而推論出他正在欺騙著大家!

而關於Fyre音樂節,Calvin一早便看穿其中的謊言及不合理處:不付款給服務供應者、給雙倍報酬作網紅宣傳費、音樂會場地並非在私人島嶼等…… 縱使他於社媒網站推特開了 “FyreFestivalFraud”(Fyre音樂節騙局)賬戶來揭發事件,但結果沒有甚麼人看到,大家仍然沉醉於網上排山倒海的美好謊言中,繼續期待這豪華騙局,直至真的身處其中,在荒島中沒水沒電沒食物沒容身之所,才知自己中了網騙。

結語

網絡、社交媒體是中性的,它們的善與惡取決於使用者。當然我們不應以作惡的心來運用它們,但在結交網友、消費購物、瀏覽時,我們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以防範被隨街跳的「蛤乸」壓傷或賜下死亡之吻。

 


[1] “6 Reasons Why Tinder Should Be Treated As Another Social Media App,” Hot In Social Media,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17, https://hotinsocialmedia.medium.com/6-reasons-why-tinder-should-be-treated-as-another-social-media-app-4eee916b1d71.

[2]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annadelveycourtlooks/.

[3]  “Post from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19, https://www.instagram.com/p/Bw0AqVOlDTs/.

[4] 思南.艾瑞爾:〈臉書為何只有「讚」?研究:「讚」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讓我們感到快樂和「被認同」〉,天下文化,2021年4月28日,網站:https://bookzone.cwgv.com.tw/topic/2125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8日)。

網紅宣傳網上外圍賭場 隱形賭徒更堪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3/02/2022

警方近日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及「向收受賭注者投注」拘捕一名女子,據了解她是著名網紅蘇淼淼。一間網媒對該名網紅作出查詢,網媒的報道指,她聲稱自己沒有參與賭博,但當記者指她曾提及「贏錢」,她就對記者說:「你咪報警囉」。[1] 有關事件反映網紅未必像一般傳媒工作者,其報道有編輯把關,即使在社交網絡平台,也只是透過人工智能去攔截問題,但如果在網上發放消息,做KOL的人沒有基本的傳媒素養,最後有問題的資訊相信只會屢屢出現。

《香港01》在一篇報道就指出,[2] 有網絡賭場向不同的美女網紅打主意,有網紅爆料指有網上賭場以「每出一個限時動態(Instagram STORY)3000蚊」作招徠,只要她出幾個贏錢截圖,就可以有五位數字收入,甚至有網站曾以30,000元底薪邀請她在社交媒體宣傳,如有人因此而下注,更可獲百分之五的佣金,最多可以月入達十萬元。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如果在香港並非通過馬會提供的投注網站下注,其實就已經是犯法。雖然過程中看似沒有錢銀交收,但只要整個過程有賭博成份,也是違法行為,更甚者是不少網上賭場根本就先收取你的信用卡資料,你用信用卡套取賭本開局,風險比用現金高,而且更容易債台高築,無法自拔。

至於協助宣傳賭場的KOL有沒有犯法?其實如果有人在網上鼓勵別人參與網上賭博,形同協同教唆,當然有機會犯「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七年。在香港,網上到處可見不同的網上賭場宣傳,只是大部份情況都不易找到傳遞這些宣傳訊息者的身份。網絡世界隨處都有機會出現賭博陷阱,巿民不小心提防,見到自己信任的KOL推廣就以為很安全,最後很容易誤墮法網。


[1] 蕭通:〈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被捕 網紅蘇淼淼保釋候查〉,《香港01》,2022年2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36229/%E6%B6%89%E5%AB%8C-%E6%8E%A8%E5%BB%A3%E6%88%96%E4%BE%BF%E5%88%A9%E6%94%B6%E5%8F%97%E8%B3%AD%E6%B3%A8-%E8%A2%AB%E6%8D%95-%E7%B6%B2%E7%B4%85%E8%98%87%E6%B7%BC%E6%B7%BC%E4%BF%9D%E9%87%8B%E5%80%99%E6%9F%A5(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1日)。

[2] 呂穎姍:〈多名IG網紅疑收報酬宣傳網上賭場 涉教唆違法 蘇淼淼:你報警囉〉,《香港01》,2022年2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5%81%B5%E6%9F%A5/734117/%E5%A4%9A%E5%90%8Dig%E7%B6%B2%E7%B4%85%E7%96%91%E6%94%B6%E5%A0%B1%E9%85%AC%E5%AE%A3%E5%82%B3%E7%B6%B2%E4%B8%8A%E8%B3%AD%E5%A0%B4-%E6%B6%89%E6%95%99%E5%94%86%E9%81%95%E6%B3%95-%E8%98%87%E6%B7%BC%E6%B7%BC-%E4%BD%A0%E5%A0%B1%E8%AD%A6%E5%9B%8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3日)。

善用消費券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09/08/2021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有的人,叫他們不要心高氣傲,也不要寄望在浮動的財富上,卻要仰望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用的 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善事上富足,慷慨好施。這樣,就為自己在來世積聚財富,作美好的基礎,好叫他們能夠得著那真正的生命。」《聖經新譯本》〈‭提摩太前書6:17-19〉‬‬

編輯﹕謝芳

如果在七月十七日前完成登記申請政府的消費券計劃,今天在你所選取的儲值支付工具中已收取了政府派發的第一輪金額。相信不少市民已作好購物的打算,而不少商戶亦作好迎合消費券計劃的推廣優惠,打算在經濟不景的時勢分一杯羹。

刺激經濟的消費券

政府推出消費券的目的是刺激經濟,希望為飽受疫情影響的零售業打一支強心針,這有別於2011年的六千元和2020年的一萬元的「派錢計劃」。對上兩次「派錢」是政府直接將金額存在市民銀行戶口,市民大可以不作消費將錢儲下來,但政府這次推出的消費券計劃則是將錢存入電子儲值支付工具的戶口,市民是必須在限期內使用,否則消費券將會過期失效。

政府推行消費券是鼓勵市民消費,而市面亦有大量鼓勵消費的優惠,不少市民已經準備好將消費券投入零售市場,購買禮物來獎勵自己或送贈他人,那當然是一大樂事,也可帶動香港的零售市場,一舉兩得。但當中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讓這五千元能用得其所呢?如果市民沒有甚麼特別需要買的東西,又可以如何善用這「期間限定」的五千元呢?

善用這額外得來的「財富」

消費券是市民額外得來的「財富」,不是直接靠自己的努力而賺得的金錢,某程度來說可以算是一筆「橫財」,因此市民在使用消費券時可能會比較「鬆手」。近年香港在購買數碼產品上有個說法——「早買早享受,遲買平幾『舊』(百元)!」雖然在日常消費的層面,遲買未必能平幾「舊」,但早買早享受卻是真實的。難得政府派錢,當然立即消費早買早享受了,但這卻容易出現衝動購物的情況,即是在沒有仔細考慮的情況下購買了超過生活所需的物品。

其實,四種不同電子支付工具中的消費券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大家無需急於使用而引致衝動購物的情況。如果大家選擇的電子支付工具是八達通的話,使用八達通付款的日常交通支出及其他小額消費加起來,其實都應該差不多可以用盡消費券的金額,那大可以不必費心如何使用消費券。

但如果大家選擇的是其他電子支付工具,那就可以先制定一個使用消費券的計劃,先檢視自己或家庭在未來半年有甚麼必要的支出,例如添置傢俱、更換電器及電子產品、購買子女教科書、節日聚餐等等。注意,是「必要」的支出,而不是你「想要」的消費,那就以消費券來抵銷這方面支出,讓消費券用得其所,亦不會因而作出一些不必要的消費項目。

雖然消費券是額外得來之物,但不要因此而忽略格價的過程。而同時因為不是所有商戶都會接受你所選揀的電子支付工具,所以你可能遇到的情況是不能在價格最優惠的商戶使用你的消費券,最常見的例子是在只接收現金的小商戶買傢具電器,往往比在接受電子支付的連鎖商店便宜。如果我們為了使用消費券而在較昂貴的商戶消費,那看似不是太明智的選擇,所以筆者建議大家在制定使用消費券的計劃時要一併考慮這些因素,讓消費券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現金券﹕延長使用期

如果你想不到近期有甚麼家庭支出可以用消費券來取代,又或者在限期前仍未能用盡消費券的話,那最好就是用它來購買你日常光顧的商戶現金券,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食肆等。這些現金券通常有一至兩年的有效期,可延長消費券用來減輕家庭開支的有效時期。

如果你有一定程度的經濟能力,這五千元對你來說只是錦上添花,但對不少基層家庭來說,五千元卻是能大大改善生活的資金。政府規定消費券必須用作消費,不能用作慈善捐款。所以如果你的經濟狀況充裕的話,我建議你在收到消費券時,捐出五千元給幫助基層的慈善團體,又或是將消費券用作購買現金券,再將現金券轉贈給有需要的市民。

最後,政府規定消費券不得套現當現金使用,所以大家千萬不要為了少少利益而以身試法呀。「其實敬虔而又知足,就是得大利的途徑,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落在試探中和陷阱裡;又落在許多無知而有害的私慾裡,使人沉淪在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愛錢財,就被引誘離開真道,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聖經新譯本》〈〈‭提摩太前書6:6-7、9-10〉‬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9-8-2021

拍片前小錦囊 給家長的指引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21

網絡上一直有不少教人如何穿衣配搭的短片,近來出現由韓國傳入的另類穿衣配搭短片「LookBook」,[1] 賣點是全片以「一鏡到尾」的手法拍攝,片中女主角,也就是拍攝短片的女網紅,會在鏡頭前換衣服,甚至會出現只穿內衣褲的畫面,部份網紅更刻意在鏡頭前搔首弄姿。後來有些少女也「有樣學樣」,模仿這種拍攝方法,毫不介意公開地展露自己的身體。其實拍攝手法有很多,假若子女也希望試試拍攝網絡短片,家長可以怎樣教導孩子訂立安全界線?本文嘗試以LookBook作為例子,分享一下家長可作的提醒及預防教育。

短片所呈現的自己

首先,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拍攝短片並上載到網絡就像發出一個邀請,讓別人透過短片所呈現的畫面去認識你,而這個邀請是立刻發放予全世界的人。平日子女總會收看一些短片,家長可以藉此機會問子女:「你覺得片中人喜歡做甚麼事情呢?」如果該短片是教導穿衣配搭,子女可能會覺得片中人是個喜歡打扮的人。家長可進一步問子女,對於有展露穿內衣褲畫面的LookBook,跟其他同類型但沒有展露內衣褲的短片比較,兩者同是分享穿搭的技巧,在觀感上有甚麼分別呢?其實短片內容的選材,會直接影響收看者對片中人的印象。假若短片裡來來去去只展現了片中人美麗的身段,這些畫面為眼目帶來刺激,但最終還是會過去的,更何況網絡上總有更令人驚艷的身段和容貌。如果一個人沒有展現美好的品格特質,長久下去,即使擁有再美的外表,也難免讓人覺得流於表面和枯燥乏味。

家長可引導子女思考,希望別人透過短片對他留下甚麼印象,以及為短片內容訂立界線。我們總希望受朋友歡迎,彼此分享有趣的事,更渴望別人欣賞自己。一個真正讓人值得花時間去深交的人,大多是有內涵、品格美好的人。因此我們要教子女追求能夠歷久常新的美好品格,例如《聖經》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美好特質永遠不會過時,且會令人感到幸福。若拍攝網絡短片會讓別人看見自己某些層面的特質,我們為何不展現這些美好特質呢?

視「讚好」為認同

今日的網絡短片總能讓收看者作出回應,喜歡的就可以「讚好」,這本來並非壞事;不過,有些人卻為了追求「讚好」,不惜退讓自己的底線,視「讚好」為別人對自己的肯定和認同,愈多「讚好」代表自己愈受歡迎,得到更多的愛戴和關注。事實上那些暴露身體的短片,即使標記著再多的「讚好」,其實並沒有帶來真正的友誼。家長不妨請子女分享一下對「讚好」的經驗,例如他有「讚好」過某些短片嗎?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有些人細心欣賞短片後,覺得心靈受到鼓舞而「讚好」;有些人覺得短片有趣、刺激,就隨手按「讚好」。「讚好」別人的短片輕而易舉,不過要移除「讚好」也是順手一按的事。家長可引導孩子思考,心底裡若希望別人欣賞自己,到底是源於哪些想法呢?

一旦上傳便難以刪除

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在短片或相片裡所呈現的每一個形象,其實都是代表著真實的你;即使沒有朋友認出片中人是自己,但我們總認得自己最熟悉的身體。所以當有人對「短片或相片裡的你」評頭品足、惡言惡語、講一些輕佻或侮辱的留言,你都會切實地感到難受。在互聯網世界,我們都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論,也無法完全移除短片、相片。上傳到互聯網的資訊就好像潑出去的水,所謂覆水難收,要徹底刪除幾乎是不可能。即使你已移除短片,你卻不能肯定其他人曾否下載或複製短片,所以家長必須教導子女在上傳任何資料前,都得小心考慮,否則便要為那些沒有實質價值的「讚好」付上代價。

抹不清的網絡資訊

關於拍片,家長必須引導子女思考:隨著年日成長,沒有人知道將來自己對各項事物的想法是否如年幼時一樣,也就是說若時光倒流,我們會否再拍攝相同內容的短片?保護身體放諸甚麼年代都是正確的,因身體是寶貴的,是要珍惜的,豈能輕易向人展露呢?假若過去我們曾因一時衝動拍攝不合宜的短片,現在感到後悔而刪除短片,但將來某天短片突然又再出現,我們該怎樣去面對呢?假若愛我們的人看到這些不合宜的短片,定會感到難過。只要輕輕一想,已經觸動我們最脆弱的神經,令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訂立安全界線:不在網絡世界展露自己的身體,也不賣弄色情。

人人都可以當主角

美國藝術家Andy Warhol曾說:「在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他這句話彷彿說中了今日的社會現象,社交媒體、影片分享網站的出現與興起,令普羅大眾都可以在網絡世界分享自己的作品,而收看者亦可以透過「讚」、「評論」及「分享」來作回應。「讚」和「分享」數目也成為受歡迎指標。有輔導心理學家指出,心理學中的社會激勵理論(Social Incentive Theory)分析了人的行為動機,因渴望得到社會和外在支持、激勵,人會對得到獎勵的行為有正面的動機,並會遠離可能會導致負面後果的行為。有人為了「讚」而在所不惜,正反映了別人的「讚」,養活了他的自信。[2]


[1] 〈【一鏡到底】台韓「LookBook」風 波妹對鏡頭又脫又穿〉,《東方日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entertainment/20210116/bkn-20210116150003214-0116_0086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8日)。

[2] 方婷:《呃like心理學:擺脫認同成癮的勒索》(香港:非凡出版),頁16、24。

《青春有你》與姜濤帶出的新偶像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0/05/2021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娛樂圈曾發生兩件吸睛的事件:一、第一季《全民造星》冠軍姜濤的生日,其支持者在銅鑼灣「無處不在」、「無孔不入」地賣廣告,香港人從此將銅鑼灣命名為「姜濤灣」;二、內地綜藝節目《青春有你》第三季,因為節目的炒作,製作組透過遊戲鼓勵偶像的支持者購買廣告客戶的奶類產品,豈料有人將一條疑似有人把牛奶倒到溝裡的片段曝光,該節目被抨擊產生過度消費的問題,最後內地相關部門要求該節目停播,原本最後一集的總決賽也被迫煞停,支持者消費的產品最後亦不能令其偶像在最後一場比賽中演出。

粉絲付費支持偶像

不論是《全民造星》還是《青春有你》都是典型的真人show造星節目,活動往往包括了粉絲不同方式的支持,在香港大部份的比賽還停留在一人一票公平選舉的狀態。但在內地,相關的活動早就與商品掛鈎,支持者需要購買贊助節目的商品——有時是奶,有時是啤酒,支持者透過掃描商品的QR Code就可以有額外的投票機會,此舉可以鼓勵更多人去購買該品,也有些情況是,他們要求支持者付費訂閱指定網絡平台,以獲得額外投票機會。換言之,有關單位就是想盡辦法要你消費,這樣你支持的偶像才會有下一次演出的機會。

在內地,雖然沒有一個實際數字去統計究竟因為這種「投票購物模式」可為這些贊助商帶來多少收入,但根據內地傳媒的數字,單單蒙牛集團在2020年的廣告及宣傳費便花了68.03億元人民幣(約79億港元)。這些宣傳費中有一部份就是用來做冠名的,可見這的確是收入的來源。

觀眾的快樂建立在明星的痛苦上?

2021年在另一個真人show造星節目《創造營2021》中,有一位選手本來就在節目中表明不想再繼續參加下去,希望可以「下班」,豈料就被支持者看上,要逼他繼續參加比賽,於是逆向地不斷付費打投(即支持)該選手,最後看著他一臉無奈的樣子進入總決賽。以前造星,說的是由唱片公司花錢打造,今日誰做明星,誰不做明星,一切在一個綜藝節目中,靠支持者的投票甚至買票來決定。世事難料,但如果有人支持,多爛的東西也可以被反操作一番,這樣選秀未必是選好的,反而選出來的是最能娛樂觀眾的,但有時這種快樂會否建立在這些明星的痛苦上呢?

還記得曾發生這樣的事嗎?有些姜濤的支持者去偷看他和他所屬的組合MIRROR拍攝綜藝節目的現場,最後令整個拍攝進度大受影響。以前明星是神,呼籲一下其支持者,就會乖乖散去;但今日明星是貨物,可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大家享受的,除了是那種操控的快感,還餘下甚麼?

(原文於2021年5月10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0-5-2021

生活不離優惠券

郭麗明 | 本社前督導主任,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工作學士,香港中文大學基督教研究碩士。曾在香港從事社會服務,及在美國基督教機構和教會服侍。現為退休人士,業餘農夫。
21/04/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有一次,我們偶爾看見鄰居手上拿著車匙,鎖匙扣上掛了密密麻麻各式各樣的公司折扣優惠卡,有超市、百貨公司、藥房等等的優惠卡。此外,她還特意地告訴我們:必須訂星期日的報紙,因為除了招聘欄外,還有很多超市或百貨公司減價的廣告和優惠券。

我們的另一位朋友,她也是每星期把所有超市減價的廣告和優惠券剪下來,並且格價,比較相同產品在不同公司的售價,有超市/公司會做price match的,若顧客能出示廣告等資料,證明其他公司對相同產品的售價比該公司平,這間公司願意用顧客提供的那個價格,將產品賣給顧客。我們亦有朋友,會一星期走幾間超市,每一間只買減價貨品。如果你有公司折扣優惠卡(儲積分卡),再加上優惠券,一減再減下,便可以很平的價錢賣滿一車的東西回家。

在電子世代和App世代下,女兒最喜歡下載她們喜愛的餐廳或商舖的App或電子優惠券。每次在店舖內挑選心儀貨品時,都必先查看該店網上貨品的價格,及其競爭對手的價格。若該店的網上價錢較平,她們就可以即時做價格配對。這樣,既可享受現場實體購物的樂趣,又可以以優惠價錢買到心頭好。

講到吃方面,她們非常機靈,在訂餐時不但會用App儲分,還會下載是日優惠券和用積分、並選擇是日特價食物和飲料。最經典的一次,竟然只花了十多元,一家四口都吃飽了。連一向不懂這個慳錢遊戲規則的爸爸,一看賬單也目瞪口呆,佩服得五體投地。她們常幽默地說:「我們的老師更厲害,曾經用優惠券加優惠券的方式,最後不但不用付款購物,甚至可以有現金回贈!」

無論用甚麼方式的優惠券或積分卡組合也好,為的是省錢。這也是無可厚非,因為真的可以慳很多;而且還有一份成功感,覺得自己懂計算、有策略,腦力超人,是精明的消費者。可是以這種方式來購物省錢,有沒有帶來甚麼損失是我們不自知的呢?

通常大型超市和商店,才能大量入貨,並以比較平的價格將貨品賣給顧客,在他們定的零售價中已把折扣計算在內。相對細規模的公司,議價能力低,也不容易做宣傳賣廣告,亦無法向顧客提供較吸引的售價。長遠來說,在缺乏競爭力下,細公司無法生存;顧客的選擇亦隨之減少了。而大規模的公司亦慢慢地壟斷了市場,顧客也「幫襯」慣了不願轉到別的商店,無形中失去了選擇權和自主性。

另一方面,間中也聽到某某公司的產品,是靠剝削貧農或以非常低工資聘用的勞工來生產的,某些關注人權和勞工權益的團體往往會呼籲市民抵制這些公司。此外,亦有團體或公司實踐公平貿易,以確保第一生產者不會受中間剝削,以及幫助落後國家滅貧。可是,這類商品的價錢往往不能與壟斷市場的產品競爭;又有多少顧客願意多付一點錢來支持公義和公平交易?

那些不慣用、不懂用或沒有拿到優惠券的人又有否損失?他們每次購物時總比使用優惠券的人付更多的錢。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卻有更多的選擇,可以喜歡點哪樣菜和買甚麼商品都可以,不用改變個人喜好以符合優惠券的規定。多付一點錢而獲得選擇權和自主權,值得嗎?

大公司的優惠券和積分卡都是為小市民服務的;但與此同時,小市民卻在不知不覺中為了大公司「服務」。難道只有良心企業和良心顧客彼此互動,方可制衡傾側了的壟斷,和享受真正的消費權?

除了日常購物和用餐外,學校裡也可體現優惠券文化。小女兒的老師會發優惠券給願意答問題或答中問題的同學,而有交功課或堂上表現好的,也可以拿到優惠券。獲得某個數量的優惠券後,同學可以少做一些功課,或在校內庭園吃午飯,而一般的學生平日只可在飯堂內吃。
優惠券成為了學校生活的一部份,給人一點攪笑的感覺;但對於那些比較內向、害羞、學習能力稍遜的同學,他們可能從來也拿不到優惠券,這會否令他們感到難受,總覺得自己比不上別人?至於那些常常拿到優惠券的學生,又會否感到驕傲和被那份優越感絆倒?

間中我也收到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coupon book),裡面有:可以免費幫我做一次家務、焗曲奇,或做15分鐘按摩等等。奇怪的是,小女兒和她的同學都很少在學校裡兌換她們的優惠券;而我也從沒有兌換過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雖然如此,優惠券仍然發揮著它本來的作用,收優惠券的仍然繼續努力學習和參與課堂;我仍然因著得到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而甜在心頭。

我也曾經在大女兒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張「預先批核、有限時」的優惠券——容許她飼養小狗。相信這也是她收過的生日禮物中最稱心的一份。結果,上主巧妙安排,讓一隻可愛的自來狗在優惠券的限期前走進我們的家。

優惠券雖然只是一張紙,但也可反映出印發人的創意、心意和誠意;也是一門學問。我們間中也會收過一些毫無折扣誠意的商業優惠券;並以不能回收的物料印製有關的宣傳品。其實,錢已花了,這些優惠券既不能發揮其作用,也不能被回收,真的有點可惜,更會帶來不必要的浪費。

精明網購攻略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 編輯﹕謝芳
08/02/2021

「蒙 神賜予財富與資產的人, 神都使他能夠享用,並取自己的分,在勞碌中自得其樂,這是 神的恩賜。」《聖經新譯本》〈傳道書5﹕19〉

從香港統計處公布的數字得知,15歲及以上人士於統計前12個月內曾使用網上購物服務的百分比,由2016年的27.8%上升至2018年的35.8%。 網上購物日漸普遍,相信百分比將會不斷增加。

現時網上購物的兩個方式

現時網上購物主要可分為兩個方式,第一是電子商貿平台,香港人常用的有淘寶、京東、Amazon、日本的樂天市場、韓國的Gmarket,當然還有本地的HKTVmall等。這類電子商貿公司架設一個平台讓各商戶銷售自己的貨品,所以我們可以在一個電商平台上,找到各式各樣的貨品,食品、衣物、書籍、美容產品、家居用品、電子產品、傢私電器,色色俱全。而這些平台同時扮演一個中介的角色,介入消費者與商戶之間的糾紛,如貨不對辦的情況。

第二個方式是在個別商戶的網站購物,不少本地及國際的知名商店都紛紛設立自己的網上銷售平台,如香港市民常光顧的超市、服裝店、珠寶店、航空公司、酒店等、連傳統的海味店也加入網上銷售的行列。香港也有不少只經營網上銷售,沒有實體店的網店,規模較大的網店會有自己的網站及完善的信用卡付款系統,規模較小的則在社交平台上張貼自己的貨品,客戶透過社交應用程式與商戶聯絡及落單,並以銀行轉帳、轉數快或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付款。

今天在疫情的陰霾下,市民外出購物消費的意欲大減,往日熙來攘往的購物區變得冷冷清清,但這不代表市民不再消費,只要換了模式,不少人改為網上購物,但我們雖然注意以下幾個網上購物的陷阱:

網購騙案

香港去年首十一個月共錄得5937宗網上購物騙案,較19年同期升超過兩倍,損失高達六千萬元。這些商戶通常是在社交平台開設專頁,聘用打手給予好評或留言聲稱購買或已收貨,受害者誤信是信譽良好的商戶,付款後卻遲遲收不到貨品,在社交平台聯絡商戶又得不到回應,甚至被商戶列入黑名單。

大家在社交平台專頁購物時,可留意這些專頁的開設日期,因為那些騙人的專頁通常都只開設了數天或數星期,也沒有實體店。大家也不要輕信其他網民的留言,可以進入那些留言點讚的網民的個人社交戶口,看看是否經營多年的正常活躍用戶,還是新開和只得幾個朋友的假戶口。我們也可搜尋一下那個專頁名稱,看看有沒有甚麼「黑店」、「苦主區」的搜尋結果。為避免遇上購物騙案,大家還是選擇有良好商譽的網店為妙。

信用卡資料外洩

不少人都喜歡網上購物時以信用卡來付款,一來方便,二來又可以儲分,而且如果是在外國的網站購物,也只能以信用卡付款這方法。但網上付款是「認卡不認人」,只要有人得到你的信用卡號碼、主卡姓名、有效日期、以及卡背的安全碼,就能成功付款。當大家向一些陌生的網上商戶提供信用卡資料時,難保對方會盜用我們的信用卡。

市民可以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登記SMS短訊通知,當有交易簽帳時就會收到短訊通知,同時也要養成主動及定期檢查月結單的習慣,遇上不明交易就立即聯絡相關銀行。另一方面,大家可以善用網上支付工具,如Paypal、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我們只需在這些網上支付工具登記個人信用卡資料,再藉他們付款給不同商戶,這可大大減低信用卡資料外洩的風險。

衝動購物

社交平台有不少網購分享的專頁,分享網購到的「神器」。例如早前有網民分享在淘寶購入一部洗碗碟機,形容其為「家庭和諧機」,笑指夫妻不會再因洗碗問題再爭吵,之後不少網民都購入洗碗碟機,但我們是否真的需要這些「神器」嗎?網上購買的流程十分簡單,大家只需安坐家中按兩三下就能購得心頭好,因衝動而購物的情況大大增加。

每件貨品都有其作用,但我們並不一定需要,我們要分辨「想買」與「需要」,「想買」的東西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慾望,並不是我們真正的需要,不少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慾望,買了不少用不著的東西回家。筆者有一個習慣,就是在網上遇到心水貨品時會先放入購物車,待一日後才購買。當一天過後再檢視該貨品時,往往不再覺得吸引而放棄購買,年中節省不少金錢。

網上購物真的方便,但必須小心謹慎,才能領略網購的樂趣呢!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8-2-2021

遇上黑色星期五的購物誘惑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6/11/2020

雙十一大型促銷活動剛過去不久,大家的郵箱大概又會收到美國感恩節之後的星期五,即「黑色星期五」的優惠宣傳,吸引大家繼續消費。

據報道,阿里巴巴2020年雙十一的商品成交額錄得4,982億人民幣(約5,870億港元),按年增加26%,疫情沒有使第12年的雙十一消費回落,其中一個因素是公司拉長了優惠時間,使購物日由單日變成由11月1日至11日的購物季,網購平台天貓則設兩波購物時段(11月1至3日為第一波;11月11日為第二波),使消費者可以重複消費及有更多時間撰擇商品。那當然也提供了更長的時間讓商家向消費者作宣傳!「私密」直播間、頂級奢侈品牌的淘寶直播,能使人有更多時間去觀看產品,也有更多時間被「游說」,產生更多的購買慾。

黑色星期五即將到來,筆者試試概略說說商家們用的網上銷售手法,他們不外乎是設定購物限定日期(如推廣日期、節日限期、閃購時段)、給予優惠折扣(如優惠劵或優惠碼)、達到某金額可免費送貨、非常大的折扣(如低至三三折、二八折!)、套裝折扣(買三件相關產品有額外折扣),在螢光幕呈現很多「立即選購」的字眼(提示你要立即行動),還會有購物滿一定金額後的抽獎或折扣回饋等。

商家也會使用比較感性、軟性的手法推銷,如鼓勵消費者在節日裡對自己好一點,也可送份禮物給親友,也會在作出疫情溫馨提示的同時,提示消費者可多買一些抗疫產品以保護家人……

大家使用網絡時留下的數碼足印、大數據等,商家會運用它們,對準每個人的喜好制訂銷售策略,而未來5G的普及,可能驅使更多有關產品銷售的互動工具出現,使人更想購買產品。

面對排山倒海的宣傳攻勢,假如不想被商家牽著鼻子走,我們可以做的,還是要好好想清楚哪些產品是我們想要的,哪些產品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在優惠時間有節制地購買需要的東西當然沒問題,最怕的是當面對自己好喜歡、覺得「好抵」的產品,在網頁瀏覽器頻繁地「彈出」,令我們不加思索就衝動購買,直到產品送到才發現原來產品不合用或家裡已有很多同類產品,不單浪費了金錢,而且還浪費了資源,對地球帶來沉重的負擔。

 


參考資料:

〈【雙11】阿里巴巴張勇:今年雙11是新起點 「雙11應該變得更好玩、更有驚喜」〉。《香港經濟日報》。2020年11月17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80547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陳映璇。〈每秒58.3萬筆訂單,天貓雙11交易破兆刷紀錄!頂級珠寶、農產品都搬進直播間〉。數位時代,2020年11月11日。網站: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0038/double-11-tmall-alibaba-2020(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雙十一在刺激消費還是助長「毒癮」:疫情之下中國式網購節背負的重任和質疑〉。BBC News 中文。2020年11月10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4871785(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黃慧雯。〈黑色星期五購物節來襲 電商優惠下殺3折要你瘋狂搶〉。中時新聞網。2020年11月24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4003107-260412?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6-11-2020

要聰明花費,先了解不理性因素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0/08/2020

原價150元的大膠箱,加50元便可以多買一件,但你實際上只需要一個,家居淺窄,只能安放一個大膠箱,如何處理另一個不需要的大膠箱,實在煩心,但另一個......才50元,算一算平均數,每一個膠箱都「抵」了,你最終的選擇會是甚麼?你因為看上櫥窗展示的一件衣服而走進店內,你發現款式及用料比你看中那件稍為遜色一些的,都以半價發售,而你喜歡的那件沒有特價,標價300元,你會怎樣選擇?你走進髮型屋,看見平時幫你修理的髮型師都在,大家的收費都一樣,300元,只是,一個花十分鐘便能完全剪出你心目中的理想髮型、一個花三十分鐘,你有空,他們都沒客人,你會如何選擇?超市有兩款牛肉漢堡扒,一款寫著去脂80%,一款寫著脂肪20%,你又會選哪一款?

我們每天的生活都需要做無數選擇,很多選擇都與金錢相關。金錢確實佔了人類生活中很重要的地位,除非事出無奈,對於收入大於固定支出的人來說,當人把金錢處理得宜,便可以不受它的捆綁,反而可以輕鬆地說,金錢不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時候,你大概已經有相當不俗的儲蓄,又或是你知道如何用金錢買快樂,而不是以快樂買金錢;相反,當人把金錢處理失當,反過來受金錢控制,你不能輕鬆的說金錢不重要,因為你戶口的儲蓄接近零,無時無刻都等待出糧的日子,好還清信用卡數,你會鄙視一切說金錢不重要的人。

不少吃過苦頭的人都想戒掉浪費金錢的習慣,希望學識精打細算,悉心管理自己的財政,善用金錢,只要在網上搜索「理財」(不等如投資),便能找到不少值得大家參考的方案,不過,想要改變理財行為,除了知道如何做,若能了解自己行為的因由,從最根本的入手,必能事半功倍。上面提到的例子,除了第一個,其他都是改編自《金錢心理學:打破你對金錢的迷思,學會聰明花費》(以下簡稱《金錢心理學》)一書中的幾個例子,這些例子其實引導我們思考「在金錢方面常犯的錯誤,更重要的是,為何我們會犯這些錯?了解有哪些因素在作祟,因此能夠做出更好的決策,或至少做出更為明智的決策。」

按照《金錢心理學》的作者丹.艾瑞利(Dan Ariely)及傑夫.克萊斯勒(Jeff Kreisler)的說法:「我們對於金錢運用的了解,實際的用錢方式,以及應該如何理性思考並使用金錢,三者間經常存在著落差。」這是因為我們自以為理性地運用金錢的時候,背後其實有很多複雜的因素在控制我們。

很多商店都喜歡用減價吸引顧客,有些的確是「真減價」,有的卻是「假減價」,先抬高價錢,然後再用五花八門的特價名目欺騙顧客,例如打著一件九折、兩件八折、三件七折的營銷策略,讓你以為買得愈多愈「著數」,在充滿「減價」的氛圍中,顧客大多會用「省了多少錢」來思考他們所付的帳。返回第一個購買大膠箱的例子,你選擇買兩個的話,你可能會想,你「節省」了100元;在第二個例子,如果你放棄300元而選擇買半價的衣服,你認為自己「節省」了150元,還可能因而打算多買一件價值150元的衣服。

《金錢心理學》的作者指出單單因為貨品特價而入貨,並不聰明,也沒有真的「省了錢」,都被「相對性的」價錢迷惑了,因為你實際上是付了錢,你要思想的應是機會成本,你不買這一件貨品,你之後可以買甚麼?按他的原則,下次買東西時,想著自己付了多少錢,評估一下你所花的東西的價值,而不是節省下來的錢的價值。機會成本也可以用以思考其他方面,如時間及空間等。為了省錢,你買下第二個膠箱,你不想浪費,決定在群組中找人「合資」,這樣的話,你得想想你不花時間去作找人、聯絡及交收這件事,可以做其他甚麼事情?若你決定兩個膠箱都要,你的機會成本便是:不必花時間收拾來安置第二個膠箱,這段時間可以做甚麼事情?又或是家中不放第二個膠箱的空間,可以放甚麼東西?作者根據三位學者對Groupon的研究結果,指出減價活動似乎會使人變得愚蠢,因這些「讓我們的決策流程變得簡單。當一項商品正在『特價』時,我們的行動會更快速,思考比較不謹慎。」

減價活動讓某些人失去理智,不同的付款方式也足以影響人的消費行為。作者艾瑞利與另一位學者荷西.席爾瓦(Jose Silva)招來一些大學生做一個45分鐘的實驗,大家都需要付費去欣賞網上的一些卡通、新聞和科學文章、又或是免費的後現代文學的研究文章,不過,他們付款的形式有些不同,學生被分為三組,每人有10美元,第一組是預付組,那10美元是預先放在網上帳戶裡,類似儲值卡的概念,學生每打開一部影片,系統馬上扣除儲值卡中的金額;第二組是後付組,先觀看,最後才付款;第三組是微型支付組,即是每打開一條片,馬上付費。三組的付費模式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所有餘下的錢,學生都可以拿走。結果發現,預付組的平均花費是18美分;後付組平均花了12美分;最顯著是微型支付組,他們只平均花了4美分。這實驗說明了「當付款這件事變得格外明顯時,我們就會顯著改變消費型態」。

為甚麼會這樣?因為花錢是會痛的。作者指出「花錢之痛是兩項因素的結果,一是錢離開荷包的時間和我們實際使用東西的時間兩者的時間差,二是我們對付款本身的關注程度。因此,公式就是:花錢之痛=時間 + 注意力。」一些預售的健身課程,一些先享受後找數的優惠,往往讓人花上更多金錢。而現今社會的付款方式也有助減少「花錢之痛」,信用卡把「付款和實際使用之間的時間差拉長,以減少對款項的注意力」;電子錢包等也讓人免除拿錢出來的「肉痛」感,人們也樂意用上這些「利器」,減輕自己的痛苦。作者又指出用信用卡付款時,我們思考的物品的好處,當使用現金時,則是這些物品的壞處。如果要下定決心戒掉不必要消費、想好好儲蓄金錢,可能真的需要先忍痛,不享受信用卡、電子錢包等帶來的購物便利,學習接受「花錢之痛」,以現金支付想要的東西,可能你會因此買到真正想要及喜歡的東西。

不過,有時「花錢之痛」並不在於價格,而在於其他因素,例如公平感。當兩個髮型師都收取300元的理髮費,一個只花十分鐘便完成任務,你會否覺得不值得、不合理?我們可能又開始計算,他一分鐘賺30元,另一個一分鐘才賺10元。作者分享了一個技術高超的開鎖匠的故事,當他初入行時,笨手笨腳,開一個鎖不但需要大半天,間中還會把舊鎖弄破,為此顧客還要額外付費,但那時很多人都樂意支付他開鎖費,甚至給他小費。但隨著他的技術愈來愈精湛,達到了只花幾分鐘便能把鎖打開的地步,並且不再弄壞舊鎖,換來的卻是顧客非但不給他小費,還與他爭論收費,因為他開鎖太快,讓顧客感到不值。

作者艾瑞利和昂.艾瑞利(On Amir)曾進行一項調查,詢問人們願意花多少錢救回遺失的資料,結果發現,對於愈需要更長時間修復資料的人員,人們反而願意花更多的錢。作者指出「我們在無意識間把費力程度與價值結合起來,往往導致我們對能力較差者支付更高價格,因為能力較差者做起事來顯得費力,但是,我們對那些十分擅長自己的工作,做起事來顯得較不費力、很有效率的人,卻不願意支付高價,只因為『看起來』做得很輕鬆,好像沒花甚麼功夫,就覺得價值不大。」其實,可以快速地處理問題或完成工作的人,他們背後花了不少工夫,你「購買」的,不是他們當下的幾分鐘或十分鐘,而是過去多年的經驗或知識。想通這一點,除非你很想與理髮師聊天,否則多出來的二十鐘,可以拿來做其他事情,可以快些入屋又不必額外多付錢修理舊鎖是件讓人快樂的事情。

要聰明地使用金錢,除了打破不合理的不公平感,也要對語言格外留神,精明的人知道去脂80%的漢堡扒與脂肪20%的漢堡扒是同一樣的東西,但仍有人覺得吃一塊去脂漢堡扒不會讓人發胖。又如「限定版」、「純手工製造」、「有機」、「單品咖啡/單一原產地咖啡」、「單品巧克力/單一原產地巧克力」,又或是某一個品牌外加一個感人的故事,出色的廣告術語能使我們對某物品或服務加分。所以,下次消費,要提醒自己不要被各式各樣的廣告術語愚弄。

不單廣告術語,其他描述金錢的詞彙亦有此能力,作者認為「不同描述卻會改變人們的感覺」,換言之,名目不同,我們處理金錢的態度也會不同,例如你加薪,第一或第二個月你可能會去慶祝一番,但應該不會每一個月都如此做,但如果你沒有加薪,只是在年底領取一筆與加薪金額相同的金錢,你會如何運用這一筆錢?可能傾向計劃購買一件價錢相約的禮物犒賞自己,也可能計劃一次旅行。其實得到的錢都是一樣的,只是花紅讓人感到這是「額外」的一筆錢,傾向一次過把它花掉。就如作者的說法:「『退款200美元』會讓他們把錢存到銀行帳戶裡,但『獎金200美元』會讓他們選擇到巴哈馬度假。」看來,要聰明地花費,的確要小心語言陷阱,不要被語言牽著走。

書中還有很多有趣的例子及觀念,篇幅所限未能一一與大家分享,本文只是簡單地以一些例子闡釋作者某些觀點,希望藉此讓大家多了解自己的消費模式並非純粹理性的,也受其他因素影響,也給想改變花錢習慣的朋友一些參考。


參考書籍:
丹.艾瑞利(Dan Ariely)、傑夫.克萊斯勒(Jeff Kreisler)著、李芳齡譯:《金錢心理學:打破你對金錢的迷思,學會聰明花費》。台北市:遠見天下文化,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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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10-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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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1/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

反修例運動由6月初至今已超過半年,運動最初由遊行示威開始,有不同的新聞媒體作即時報道及直播,無論紙媒、網上媒體或電視台也派出記者走到前線作採訪。首先我們感謝每位冒著受傷的風險及在惡劣環境下走到前線的記者,[1] 他們近距離面對不同程度的暴力及對新聞自由的打壓,為我們在現場拍攝珍貴的影片、相片,並作文字記錄。

對於受眾來說,重要的資訊來源,莫過於觀看有聲有影像的現場直播,曾有民意調查顯示「媒體現場直播」對不同人士的重要程度,比「傳統媒體」高出許多。[2] 如沒有走到街上,不少人會於遊行示威期間在家追看直播,他們的視點由記者帶領著。由於不少活動到最後都出現了暴力衝突情況,觀眾會追看直播至夜深,以了解事情的最新發展。

 

沒剪接 沒整理 沒遮掩

我們曾於2017年發表文章討論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3] 用戶自己拍攝的Facebook Live(臉書直播)相比於由新聞媒體作的現場直播,兩者當然有相似也有分別。而無論是電視或網絡新聞,現場實況在未經剪接就直接出街,觀眾直接看到記者拍攝的畫面,這同樣會引發不同的道德問題:被拍攝者會否受到不必要的影響?路人、示威者、甚至警察事後會否被人「起底」(個人資料被公開)或網絡欺凌?如直接將現場的粗言穢語、過份血腥或暴力的畫面播放出來,會不會對觀眾帶來負面影響?

不少電視台直播,部份的控制人員可能會即時拉低聲音,減低直播粗言穢語的機會。對於暴力血腥的衝突場面,電視台會派出多個記者在不同地區拍攝,幕後人員大多會選擇較「吸引」,即有衝突的地區直播,甚至以雙畫面直播,同時間顯示兩個直播畫面……這是為收視或為真相?或兩者皆是?大家可以細思。而網媒方面,由於沒有太多資源,工具大概是手機加一支手柄或穩定桿就是了。[4] 而播放平台就直接使用Facebook Live,記者將所見的東西就直接串流於網上,即時發佈。

 

直播就等於見到全部真相?

傳統媒體採訪敏感事件時,在有需要時會模糊當事人的樣貌,以免受訪者被認出;而對於粗口、暴力血腥場面,會將聲音、片段剪輯過才會播放出來。而事件的始末、因由亦會在調查後、經整理和編排後才報道出來,當中也會加上專家評論、目擊者訪問及不同的回應等內容。內容訊息也許會按其輕重被編排及挑選,變得不太直接,而由於內容經精心安排,觀眾不免要在媒體特定的框架下接收訊息。

在直播,由記者帶我們看到現場情況,讓我們知道部份事情所發生的時序,片段不會被媒體故意剪輯、刪減了重要部份,媒體無法任意刪剪、斷章取義,但直播也有它的限制。直播帶我們進入記者的角度看事件,不是說記者有心誤導,而是記者自己內心可能也有一把尺,就是想觀眾去看、去了解的事情。走近些,拉近鏡去看的,就是記者的視角。可能有些在鏡頭以外的事情發生了,而引起鏡頭內的景象,但我們不在現場,只看著沒有旁述或只有簡單旁述的鏡頭,可能未能理解、甚至誤解了事件的真實情況。所以,現在觀眾看直播時,更要仔細觀察,自行判斷看到的情況,究竟是甚麼一回事。

明光社

為此,有不少人會於網上一次過看多個媒體的同步直播,「一眼關七」,希望可以立體一點去了解事件狀況,其意圖不錯,因為可以從不同的鏡頭、角度去看現場發生的事。但由於每個媒體所處的區域及位置都不同,未必每件事都可以查證得到。我們了解直播有其不足,心中可保留一些空間,對於未有真憑實據的事情,應先停一停,毋須立即作出判斷。

最後,我們也要留意直播畫面對我們情緒的影響,有學者就指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具震撼性的直播影像,可以觸發觀眾即時而強烈的情緒反應。」[5] 我們更可能因為害怕遺漏了資訊而陷入「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的狀態,[6] 不停追看直播至夜深,失去了節制。其實無論人和事都有不同的限制,接收資訊要適可而止和留意自己的心靈狀況,需要時就得休息一下。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1] 〈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明報》,2019年11月18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1118/s00001/1574016530200/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 調查請受訪者為不同渠道的資訊,按其重要性來評分,參李立峯:〈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明報》,2019年8月22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190822/s00022/1566394633524/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3] 歐陽家和:〈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明光社網站,2017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4] 佛洛e得:〈今年夏天,體驗香港特色的戰地攝影〉,Spill,2019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spill.hk/lifetech/hong-kong-protests-journalists-photographers-equipments/(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5] 見註2。

[6] 郭卓靈:〈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價值94萬港元的香蕉藝術品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2/12/2019

最近有報道一件名為「Comedian」(喜劇演員)的「藝術品」(其實是一條以銀色膠紙貼在牆上的香蕉),其價值竟然高達94萬港元,[1] 然而這件價值不菲「藝術品」的下場,竟然是被一名自稱是「飢餓的藝術家」(Hungry Artist)的行為藝術家,將它撕下、吃了,並讚其味道很好……[2] 事件成為了世界新聞,實在令人感到十分荒謬及諷刺!

為此,筆者試著做了一個簡單的調查,到底94萬港元可以做到甚麼呢?

  • 如果每日花九元可以助養一名貧困地區的兒童的話;[3] 捐出94萬元可以助養286名兒童,在一年裡,可以在其社區生活得健康,獲取教育的機會及改善生活。
  • 如果花936元亦可以為有需要地區的兩名老師及80名學生,提供兩個包括了文具的教育百寶袋供上課之用;[4] 捐出94萬元可以幫助到2,008位老師及80,340位學生,讓他們可以在上課時獲得基本的工具。
  • 如果花300元可以資助一名生活在資源貧乏地方的病人接受白內障手術;600元可以幫助一名兒童接受斜視手術;1,000元可以幫助1,000名偏遠山區居民接受視力檢查;3,000元可以幫助分發抗生素予500人,預防可致盲的砂眼眼疾;[5] 捐出$94萬可以同時幫助1,000名生活在資源貧乏地方的病人接受白內障手術、1,000名兒童接受斜視手術、10,000名偏遠山區居民接受視力檢查,及5,000名人士可獲分發抗生素預防可致盲的砂眼眼疾(還有很多不同的可能性)。
  • 如果花88元可以讓一個領養家庭在一個月的領養支援小組得到關愛和支持;300元可讓意外懷孕少女和嬰孩透過一個月的產前訓練班得到健康保障;500元可讓孩子得到一小時的個人化治療計劃,助他充份發展潛能;(6) 捐出94萬元分別可以令超過1,058個領養家庭、1,058對母嬰及1,058位有需要的孩子受惠(還有很多不同的可能性)。
  • 如果花24元能買到一張飯票的話,[7] 捐出94萬元可以買到約39,167張飯票,可以幫到超過420人解決一個月,每天三餐的飢餓問題……
明光社

大家可能會說,只是藝術品一件,何必那麼認真?對的,藝術品是用作欣賞,可以欣賞其技巧,也可欣賞其角度、意念,及它與社會、世界的關係。一件水果,經過包裝、討論,其價值可能會被提升到很高,但最終它也只不過是食物,被吃掉可能會是最能「彰顯」其價值的行動。對於不同背景的人(玩弄藝術品買賣遊戲的有錢人或在飢餓環境中的人)它會帶出的不同意義。這「Comedian」所帶出的訊息,實在很值得我們思考。

藝術可以是一種內在情緒的表達,可以是以美學對世界的回應,也可以帶領我們看到人性的美與醜。你如何閱讀、理解它?你如何理解藝術?當我們開始討論它,其實就是在思考,尋找它與自己的關係,讓它慢慢地成為激發我們反思自己價值觀的媒介。

上述的數字看起來有趣,讓我們看到94萬港元的具體價值,也令人愈計愈心痛。是的,如果以94萬港元買一隻香蕉令你覺得很荒謬,那麼,對於大白象工程、80,000港元一個的單車泊車位、部份高薪但無工作表現的政府官員……又會否同樣令大家反思當中的荒謬?這與自己、與我們身處的社會又有甚麼關係?

在一番觀察、感受、反思、分析及總結過後,便是實踐(依據Gibbs的反思循環理論〔Gibbs’ Reflection Cycle〕),[8] 「Comedian」或其他的藝術作品,會否驅使你在日後,作出一些關懷社會的行動呢?


 

[1] 〈前衞「膠帶香蕉」94萬賣出〉,《星島日報》,2019年12月8日,網站:https://www.singtao.ca/3967445/2019-12-08/post-%e5%89%8d%e8%a1%9e%e3%80%8c%e8%86%a0%e5%b8%b6%e9%a6%99%e8%95%89%e3%80%8d94%e8%90%ac%e8%b3%a3%e5%87%b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2] 〈【食蕉啦你】Art Basel Miami「痴膠蕉」盛惠94 萬 行為藝術家當場吃掉〉,《立場新聞》, 2019年12月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art/%E9%A3%9F%E8%95%89%E5%95%A6%E4%BD%A0-art-basel-miami-%E7%97%B4%E8%86%A0%E8%95%89-%E7%9B%9B%E6%83%A0-94-%E8%90%AC-%E8%A1%8C%E7%82%BA%E8%97%9D%E8%A1%93%E5%AE%B6%E7%95%B6%E5%A0%B4%E5%90%83%E6%8E%89/(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3] 〈你的慈善捐款如何幫助孩子?〉,世界宣明會,網站:https://cs.worldvision.org.hk/home?gclid=EAIaIQobChMIl7_g2uCq5gIVgbaWCh00IgJPEAAYAiAAEgKrKPD_Bw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4] 〈捐款〉,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網站:https://www.unicef.org.hk/donat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5] 〈一次性捐款〉,orbis,網站:https://hkg.orbis.org/zh-hant/how-you-can-help/give-money/one-off-donation(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6] 〈立即行動/為我們籌款〉,母親的抉擇,網站:https://www.motherschoice.org/take-action/fundraise/?gclid=EAIaIQobChMIjszA6tys5gIVk6yWCh1ZogPQEAAYASAAEgKHbPD_BwE(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7] 〈幣少爺花9.2萬元買明哥飯票 聲稱日後低調做善事〉,《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8年12月18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233052/%E5%B9%A3%E5%B0%91%E7%88%BA%E8%8A%B19.2%E8%90%AC%E5%85%83%E8%B2%B7%E6%98%8E%E5%93%A5%E9%A3%AF%E7%A5%A8%E3%80%80%E8%81%B2%E7%A8%B1%E6%97%A5%E5%BE%8C%E4%BD%8E%E8%AA%BF%E5%81%9A%E5%96%84%E4%BA%8B%C2%A0(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8] Janet:〈反思、反思實踐、反思模型〉,Medium,2018年5月28日,網站:https://medium.com/@janetyc/%E5%8F%8D%E6%80%9D-%E5%8F%8D%E6%80%9D%E5%AF%A6%E8%B8%90-%E5%8F%8D%E6%80%9D%E6%A8%A1%E5%9E%8B-d27012023e28(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1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2-12-2019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過猶不及的「斷捨離」?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04/2019

 編輯:謝芳

「其實敬虔而又知足,就是得大利的途徑,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應當知足。」

《聖經新譯本》〈提摩太前書6﹕6-8

早前有一日本「斷捨離」達人近藤麻理惠與影視平台合作了一個有關「斷捨離」的節目《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Tidying Up with Marie Kondo)》,大受好評,於美國引起了不少回響,亦有很多人跟隨來整理家居,表示空間多了,思緒似乎也透徹了,亦會令心情平靜了許多。

「斷捨離」這個概念,其實是指「斷絕不需要的東西、捨去多餘的事物、脫離對物品的執著」,是由日本「雜物管理諮詢師」山下英子女士在《斷捨離》一書中提出,該詞更於2010年被選為年度日本流行語。及後亦有不少關於過斷捨離的生活、過簡單生活、極簡主義的書本,引起了讀者們的注意及效法。

 

「這東西好像很有用、很便宜啊!」

有時候,我們雖然不確定是否需要那些物品,但會因為它們好像很有用處、又或者在做特價…「買四送一很便宜啊!」明明用不了這麼多又會買回來放在家裡,結果又會積存在家裡,將舒適的空間擠壓縮小,造成了壓迫感。

對於過量地購買及存放著未來可能用得著的東西,山下英子認為我們可能對明天有憂慮,但實在,東西夠我們今天使用,其實不也已經很好了嗎?何必又為明天憂慮呢?而且,有不少東西也會有過期日,如食物或化妝品,買太多回家,放到吃或用的時候,可能又會變得不新鮮了。所以斷絕讓不需要的東西進入家,不必恐懼不足夠,安心的過每天,是過簡單生活的第一步。

 

「這些東西不能丟,我會有天用得著」

「斷」之後,到「捨」。很多人會對存放在家已久的東西不捨,難以放手去丟棄或送給別人。筆者曾進行過「斷捨離」,在決定是否捨棄該物件的過程中,發現自己需要面對物件背後所藏著的期望、感情或意義。就如買了一系列的書本及工具學習某種手藝,但其實放了多年仍未開始去翻閱及實踐,那其實就只是對該手藝抱有想學習的「夢想」,卻多年都未實行。在面對是否捨棄該系列的書及工具時,就要去考慮是否應該放下這夢想,或者要決定將這夢想開展。

同樣,收藏的物品背後的情感、意義,是否讓我們常感到悲傷或裹足不前?這些東西,我們都可以考慮應否割捨,令我們可以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繼續向標竿直跑。

 

學習及練習不執著

在不斷的重複「斷」和「捨」之後,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個「脫離」對物品執者的狀態。筆者於多年前亦有留意坊間不少人在說「斷捨離」,在閱讀了多本由日本、法國、美國作者撰寫的書之後,了解到其實他們所講的,也就是與簡約主意(Minimalism)相類似的:不追求物質、過度消費,更不囤積沒用的東西,轉送予有需要的人,滿足於擁有現在的物品,並過簡單的生活。這也是愛地球、珍惜資源的舉動啊。

在實行了斷捨離多年,筆者發掘了自己實在需要甚麼和喜歡甚麼,很多長期放在家的東西,或許是以前小時曾因為喜歡而買回來放著的東西,或已經看過了的影碟、書本,都因為自己不再需要它們而轉贈了別人。而一些鐳射唱片或多年都沒有翻看過的舊照片,亦都已轉為電腦音檔及圖檔儲存。

不要以為將東西變為無形的電腦檔案,就可以繼續亂購買和堆積的惡習,實在我們要練習的,就是要從自己出發,甚麼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大家可以先試試斷捨離一下手機的應用程式!)在不斷的實踐「斷」和「捨」之後,我們會發現對物質的慾望,包括用的、吃的,都會漸漸減少。重點會轉移到去著重自己與空間、與他人的關係。

 

要如何開始斷捨離?

如要開始嘗試,可以先問問自己想要怎樣的生活方式?如想要更有條理?多點空間?減少壓力?令自己有動力去開始實行這並不簡單的行動。跟著,就要從比較少牽涉到情感的東西做起,如書本、衣服、鞋履等。

先以書本來作例子吧。將全屋所有的書本拿出來放在一起,你往往會嚇然發現原來自己有這麼多的藏書!然後逐一去翻看,問自己有多久沒碰它了?是否還需要它?它對自己還有用嗎?(不要騙自己,要誠實作答)之後就分「要」及「不要」兩類。當遇到不確定的物品,可以放在第三類,就是隔一些日子再回看,如自己仍沒有碰過它,就可以歸到「不要」的類別了。

那些不要的書本,我們可以存著珍惜、感恩的心,將它們轉送朋友或送往二手書室,讓其他人都可以閱讀它們,其次就是廢紙回收,丟棄物品才是最後的選擇。

而面對牽涉情感的物品,可能需要多點時間回憶、想清楚保留或割捨,也許會有眼淚,但如能將以往令自己不快樂的東西捨掉,或整理一下,對自己的情緒相信也有好處。

 

過猶不及的「斷捨離」?

雖然這邊廂有人心靈有所得著,但那邊廂卻有報道稱有人實行得太過分:因為已失去了令人「怦然心動」的感覺,就連自己生活的必需品也捨掉,甚至連男友、丈夫都要「斷捨離」,這未免過於誇張。物品被衝動地捨棄掉,可以買回,但關係被切斷就難以補救。

是的,生活要有愉悅感。不過,當夫婦的感情、朋友間的關係失去了以往有的「感覺」,筆者卻認為要先修補及維繫而非要作「斷捨離」。親密的、好的關係,當然要保存,而冷淡下來的關係可否先去挽救而非放棄呢?那麼人才不會變成為只從自己單方的感覺去看世界:「好則要;不好則不要」,並將自己變為了孤島。人與人的關係,愈長久愈要珍惜,雖然再沒有令你「怦然心動」但卻仍然可愛。

最後,我們亦應感謝主,讓我們能擁有不少美好的物品及人際關係,實在應感恩及珍惜它們。

筆者想介紹幾本有關斷捨離及簡單生活的書:

  1. 《斷捨離﹕斷絕不需要的東西,捨棄多餘的廢物,脫離對物品的執著,改變30萬人的史上最強人生整理術!》
    作者:山下英子
    譯者:羊恩媺
    出版社:平安文化 
  1. 《理想的簡單生活》
    作者: 多明妮克.洛羅 (Dominique Loreau)
    譯者:張之簡
    出版社:如果出版
  1. 《極簡富足:我靠100樣東西過一年》
    作者: 戴夫・布魯諾 (Dave Bruno)
    譯者: 王戎
    出版社:橡實文化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8-4-2019

看深一點 看多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3/07/2018

有圖不一定有真相,有時有圖甚至更誤導!我們往往太快或太容易因為看到一些表面的現象而下結論。現代社會除了假消息充斥外,很多假象每天都在我們身邊出現,防不勝防。

能成為網絡紅人,有一大群的忠實「粉絲」,當然令不少人羨慕,不過,網絡紅人其實也可以用金錢「打賞」出來,紅人其實也是金人,不能不察。就算做不了網紅,但現時要自拍和直播也是輕而易舉的事,而更神奇的是那些瞬間可以為人美圖的程式,要為自己「虛擬整容」易如反掌,大家輕易可以在別人面前展示不真實的自己,或不斷模仿其他人,社交媒體往往成為了互相偽裝的平台。

由於大家喜歡注意表面的事,於是,一些傳媒在衡量性教育是否成功的時候,往往喜歡以青年人是否懂得使用避孕套作為考量;關於賭博問題是否惡化的時候,政府喜歡單單舉出實際參與人數是否有增減,而有意無意地忽略其他重要影響,如參與睹博的年齡、途徑及大家對睹博的觀感等。而在教會圈子,在討論教會有沒有參與社關的時候,也容易傾向以教會或機構有沒有就某些受傳媒高度關注事件出聲明、參與聯署或在社交媒體表態等等來衡量。

看得到的有時只是表面的現象,要真正了解問題,往往要看深一點、看多一點。

網絡紅人與網上直播的營運及特色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近來看新聞或去學校的講座,留意到有很多青少年都在拍片,希望成為網絡紅人(網紅),被人注視,當中有不少會將自己的生活趣事、一些高難度動作表演、搞笑片段等上載到網上,甚至是每天直播數小時與粉絲不斷溝通往來、實時表演、談話、給反應等,其實他們有何心態?網紅的影響力在哪裡?我們將會探討一下網紅的興起及網絡直播的營運。

創作團隊在背後支持

網紅,可以是一個人、一隊組合、一隻狗……雖然不少網紅片段看起來只是上鏡人物的自家製作,但其背後往往有一整隊創作團隊去構思、拍攝及宣傳,因為網紅要吸引收看者,就要常常有新點子吸引群眾追隨,影片上架要夠快和夠頻密。而直播紅人背後往往有公司提供宣傳及網絡系統技術支援,這樣才能收到網民的打賞。靠拍片直播能長期養活一個團隊,而且愈來愈多人加入分一杯羹,可想而知成功的網紅其收入應該十分吸引。

資訊多人收看,其意見就能影響別人,不少KOL(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就是這樣煉成。當然,KOL還包括了文字創作者。然而,以影像發佈的方式與冗長的文字相比,前者會「較易入口」。而當KOL想利用其知名度變成收入時,收看者就得自行小心分辨,他們的分享是出於真誠還是純粹想促銷產品了。

網紅的收入來源

網紅可透過以下方法獲取收入:

1. 平台的廣告費

當網紅備受關注,又有不錯的收入(有媒體稱部份網紅能每月賺十餘萬元人民幣),[1] 而這工作看上去又似乎不是很難做到,不少人就會想成為當中的一份子,他和她就會想盡方法於網絡上吸引人追隨。

當一些人自製短片放上YouTube,成功吸引很多人收看及傳送,成為成功的YouTuber時,YouTube便會因應收看率,將廣告加進短片的開首及中間,亦會將部份的廣告費發放給有關的YouTuber。有YouTuber曾經表示,大概每100萬點擊次數可為YouTuber帶來港幣7,000元至10,000元的收入。[2]

2.  與廣告商合作

明光社

網紅亦可藉著自己的名聲,以分享形式或創意手法,為產品或服務作宣傳推廣。這些影片很多都不是一人可以獨力完成,背後會有MCN(多頻道聯播網,Multi-Channel Network)去做後期製作及將影片放在不同渠道發放,以吸納更多流量、粉絲。一些網紅每月的廣告收入,可高達逾百萬元人民幣。[3]

 

3. 直播視頻的打賞贊助

明光社

網上直播視頻是在內地極快興起的一片肥沃地土,網紅主播成為內地90後的新興職業,有報道指,54%1995年後出生的年輕人的職業意向是成為主播、網紅。據稱不少女生兼職網紅主播,月入可達十幾萬元人民幣![4] 當中的產業鏈十分複雜,競爭亦因著愈來愈多人加入而變得激烈。主播的工作大多就是在經紀公司的直播時間內對著鏡頭與追隨者、粉絲開咪傾談,也許透過才藝表演,如唱歌、跳舞、饒舌,為時可能是每天數小時,而他們(大多是少女,香港的直播網紅男女比例為1:9)面對著鏡頭所講的話和做的事,都是為了博取粉絲打賞虛擬禮物,也有系統還可以讓粉絲送上現金,所得的打賞將會按不同比例拆分,月結後由經紀公司向主播兌現。

4. 接受訂閱

也有一種玩法是會員付月費,每月自動按不同的會員階級在其信用卡扣錢。而主播還會給予會員不同的福利,如直接對話溝通、特別視頻、甚至網外約會等。

5. 網外活動或周邊產品

當網紅的知名度提高,人們知道了他們在不同範疇中的專業及強項,他們會有機會被邀請出席不同的記者會或演出活動,其收入來源就不再只限於網內的片段或直播了。不少商家認為這是十分值得投資,因為邀請網紅比明星便宜,而他們的專業、號召力及粉絲數目亦相當有份量,可謂「性價比」甚高。而當網紅累積了一定數量的「鐵粉」(忠實粉絲)以後,就有信心推出不同的產品,例如書籍、自創產品或品牌,並將產品融入社群,衍生更多支持者,這也是產業鏈的一環。[5]

為留住粉絲挖空心思

由於不少媒體吹捧網紅收入高,更會令人覺得當主播是件輕鬆的事隨時喜歡就上網坐著就可以賺錢。但其實面對愈來愈多的主播、內容創作者的加入,主播為了留著粉絲繼續觀看、打賞都傷透腦筋,既要使盡渾身解數,加添創意精彩內容,亦要加長與粉絲接的時間加強其黏著力,他們亦因而承受巨大壓力。而且樹大有枯枝,不少主播或直播平台為了吸引更多人收看,加入低俗、曖昧、色情、危險的內容。[6] 內地就曾出現不少「美少女直播」,不法的經營者招攬少女當主播,她們以裸露淫穢的表演來吸引用戶打賞。[7] 雖然執法部門不斷地關閉、懲治,但因著金錢的誘惑,這種風氣還是禁之不絕。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胡卧龍:〈網紅直播做菜 月入十萬〉,《大公報》,2016年11月25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land/text/2016/1125/4139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YouTuber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2月23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014823/YouTuber%20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羅亦丹:〈短視頻網紅如何煉成 頭部播主月接300萬廣告〉,新京報、中國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tech.china.com.cn/internet/20180530/342491.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秦寬:〈【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香港01》,2017年7月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中國/101634/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彭慧明、林彥呈:〈一人魅力賺贏一家企業 網紅是門好生意?〉,《經濟日報》,2018年1月9日,網站:https://money.udn.com/SSI/digital-news/2018/internet-celebrit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向樂高:〈【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 被捕扣留15天〉,《香港01》,2018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64838/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被捕扣留15天(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7] 〈浙江搗破3色情直播平台 女大生宿舍內拍片〉,東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80530/bkncn-20180530201545744-0530_05011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網絡廣告和內容可以怎樣分?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1/2018

上網看短片、漫畫、微電影,已成為了大家的生活日常。或許大家會留意到,不少內容是廣告商贊助網紅或所謂KOL而生產出來的,他們會按著自己網站或者內容的主題,度身訂造廣告。部份廣告會在最後「有品地」貼出商品,讓你知道哪個是特別計設出來的廣告帖,哪些是產品測試,或者旅行勝地等等的宣傳,也有可能是賣了廣告你還以為是分享資訊。

 

我們明白,網上賣廣告是難以監管的,因為網上作為輿論平台,本身就沒有任何機構負責做把關的角色,任何網上留言也不能、亦不宜預先有任何的審查。一直以來就依賴內容提供者自律自制。部份有社會良心的公司,在活用社交網絡等不同平台時,也會清楚標明自己在賣廣告,並不是真內容。

 

另外,有些網絡廣告以故事、評論的方式來寫,看起來很真實,亦未必寫明是廣告。這些看起來很真實的廣告,叫人難分真假,有網絡巿場公司會專請「打手」寫這些稿。要分辨往往很費神。

 

更有一些廣告,美其名是介紹景點,實用生活資訊等等,例如皮膚乾裂的原因,或者夏日炎炎消暑方法,之後提供幾個解決方法,表面上所有資訊是免費,但其實那些免費資訊背後,是指向某一個牌子的產品,這種比較迂迴的進路,最後其實也是指向消費。

 

近日,社交網絡平台Instagram就規定所有網紅發放的廣告必須列明是廣告。這種方法就是嘗試杜絕這種缺乏廣告標示的宣傳,甚至網紅有收費的廣告。作為網絡使用者,或網紅的閱讀者,我們應了解網絡要生存,是依靠很多商業支持的,而這些商業支持,又直接影響他們的內容的取向。網紅的內容沒有向網民收費,我們就應有心理準備,他們所說的話、所講的笑話、所展示的產品,是有可能由廣告商贊助的。最後即使我們不懂分辨哪個是廣告,至少我們也可觀察他們的收入來源,以了解這些內容的可信度和廣告的數量。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3/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