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誰有資格將判斷變為真理?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4/2014

台灣近來的政局令人深以為憂,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以至應否佔領立法院、甚至闖入行政院。很明顯不同的人對當前的形勢有截然不同的判斷,當涉及不同利益的人民,對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斷時,大家究竟應以甚麼方法去解讀何謂民意?以及甚麼時候可以用更激烈、甚至違法的手段去解決問題? 人多、大聲、甚或肯犧牲是否就一定代表民意?動機單純(例如無政黨包袱的學生運動),是否就代表其判斷一定正確?
 
另一方面,究竟怎樣才算是和平、理性地行使公民權或公民抗命呢?包圍立法院,和平地逼使議員正視反對者的訴求,相信沒有太多人反對,但佔領議事堂,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是否已超越和平示威呢?至於闖入行政院,甚至搗亂辦公室和內部的文件,相信會認同的人必然大為減少。作為已有全面而普及選舉的地區,台灣人民究竟有沒有其他方法表達對執政黨決策的不滿呢?即將於年底舉行的六都選舉,即幾個主要城市的市長選舉,其實是檢視民意的絕佳機會,執政黨若背離主流民意,令其慘敗是最好的教訓。若民眾支持透過阻止民選議會討論而不是以選票解決分歧時,民主制度必然受到重創。
 
當近期台灣太陽花學運之風吹來香港,有人提出是否應該提前佔領中環,甚至照版煮碗佔領立法會,去回應對政改諮詢的不滿,大家不能不問自己,究竟在甚麼情況之下可以違反法律?因為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襲擊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以及違反議事規則進入會議廳範圍即屬犯罪,性質比和平佔領中環嚴重得多。當然,若大家判斷如果不這樣做,港人治港只會是一紙空文,縱然違法可能亦會考慮參與,但如何避免行動不會被激進的參與者騎劫?如何避免和平的運動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插贓破壞呢?其實這一切並非真理問題,而是對形勢的判斷問題。
 
今時今日社會最大的問題,是很多人將自己的判斷絕對化,認為是唯一的合理判斷,甚至是真理,而缺乏了聆聽不同意見的胸襟和耐性,將反對意見妖魔化,忘記了自己不是上帝。請大家用理由說服異見人士,而不是亂扣帽子。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30/3/2014

相關文章

是教會?還是聯誼會?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移居台灣,現於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並在台灣宣道會作傳道,服侍台灣人和在台的香港移民。
02/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近來筆者有機會在台灣的南部上課,在課堂上,學院邀請了台南南部兩間大教會的創堂牧者分享「何謂教會?」。聽完之後,筆者發現到:

1. 南部的所謂大型教會,其實根本沒有太深厚的神學根基,很好奇他們對《聖經》的詮釋是如何?如何帶領會眾進入《聖經》的真理當中?
2. 他們教會的確很大,有很多會友,但這些大和多並不是建基於真理,而是建基於「藝術、音樂、關係」,很好奇這些元素是否真的能引領人與基督結連及讓人認知自己裡面的罪,並悔改歸回基督? 
3. 這些大教會的牧者強調教會的會友組成部份,大比例的以高收入、高學歷的成功人士為主,提倡的不多不少是「成功神學、幸福音、大場面、建築物的高大美」,很好奇這是《聖經》教導的、耶穌基督與人同在和道成肉身的福音嗎? 

凡以上種種的問題及觀察,筆者好奇的是:南部的所謂大教會,究竟是教會?是聯誼會?還是俱樂部?真心覺得是「高、大、空」。試問如何「讓教會成為教會呢?」如果教會給世人的印象是建築、組織、中產階級、名人聚集、那麼「教會」就不是教會。教會是耶穌基督在世俗社會中的見證,教會是一群人以信仰生活活出基督的樣式,從而展現基督信仰的真諦,這才是基督教會在世的意義。祈克果的名言:「人愈多,愈不見真理」。大,有時是阻礙,而不是幫助。某程度上,筆者認同「教會增長」是一種致命的疾病,細胞失控擴散,破壞身體的健康和平衡。當代教會追求一種「有規模卻沒有靈魂」的教會,其實是一種試探。在「教會增長」vs.「福音遍傳」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筆者認為:會眾的意義不在於「數量」而是在於「聖徒相通」,例如:教會如果有一定數量的參加人數,然而卻沒有深入的交流和分享,那與進入戲院看電影的觀眾有甚麼分別呢?教會是神的愛臨和實踐聖徒相通之處,沒有相通,如何能實踐愛?牧者與會眾關係的立體性,才是真實的陪伴歷程,牧者在關係的互動中被漸漸陶造,這種關係是無可取代的。教會的建築物可以被取代,唯獨牧者與信徒的生命互動是無可取代。正如一對在主裡成為一體的夫婦,如果沒有任何生命的互動,沒有在關係的磨合成長、體恤和為彼此犧牲,那這樣的關係隨時可以被外來的一些刺激或引誘所取代,變得不堪一擊。

我們要思想的是神的帳幕在人間,我們可以如何在教會的群體中發現神的同在?這就是一種神的帳幕在人間的實踐,因為神的帳幕,讓人心的曠野成為了恩典的出口和恩典的載體。筆者認為教會就是神恩約的子民,是抗衡世俗的文化的載體,而非「高、大、美」,只追求「藝術、音樂、關係」的會所。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有情人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嫁到台灣並在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在台灣宣道會作義務傳道,主要協助教會和宣道差會開荒植堂及服侍在台港人。
19/07/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很多人説:「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就是人!」以前筆者也會來台灣旅行,旅行時總會與當地人問路、購買東西和交談,當然也感受到台灣人熱情的一面。

到了現在,筆者長時間居住在這地,更發現台灣人的人情味豐富,簡直可以用人情味滿溢來形容。事緣筆者有一天晚上在公車站等候搭公車回家,那時大概晚上9點左右,見有公車來,當然就招手示意,公車也如期地停下來開門給筆者上車,一上到公車,剛剛投了幣,怎知公車司機就突然一句:「你有沒有手機?」筆者望前望後,肯定只有筆者一個人,也肯定司機是問筆者。筆者那一刻即時想到:「難道司機有緊急事要處理需要打119求助?」「難道司機不見了電話,想問筆者借?可是整架公車上也有其他人呀,為甚麼不問他們借?」凡此種種想法自然而然地出現在筆者的腦袋。然而,基於誠實的緣故,筆者回應了:「有。」這時司機就說:「下次記得拿起手機打燈,我才看得見有人招手搭車,否則我看不見。」謎底已解開,原來是因為天黑了巴士站太暗,司機會看不清有沒有人招手。因此,筆者說:「歹勢(台語:對不起的意思!),我下次會打燈的了。」司機又再説:「我不是責備你,而是說我有時候真的看不見。」筆者説:「好,謝謝你!下次我會的了。」司機突然間又再問到:「聽你的口音不像台灣人,你是哪裡人?」基於筆者在香港生活多時,香港的巴士司機哪會這樣跟乘客聊天?這是私隱的問題,而且並非人人都想回答。於是乎筆者就詐作聽不見,誰知那公車司機再次問筆者:「妹妹,你是哪裡人?」眼睛還看向筆者這邊。那筆者只好回應他:「我來自香港,是香港人。」接著司機又再問了一連串的問題,包括:「你來台灣多久?」「你來台灣找朋友嗎?」「你環島遊了沒?」「還有多久離開台灣?」「你到哪裡去?」「台灣好玩嗎?」等等。

在於香港人來説,這些都是個人私隱的問題,為甚麼會這樣問人?是否有甚麼企圖?這些都是習慣生活在香港這大都市的人會思想的問題,因為香港人出了名講效率、時間就是金錢、有時間搭巴士都情願休息睡覺,哪會回應司機的問題!筆者在思想:「為甚麼台灣人那麼無聊和八卦?」

晚上回家後,筆者就問先生:「為甚麼台灣人會這樣子?他們很無聊嗎?」筆者的先生就回答説:「並非台灣人無聊,也並非他們想八卦,而是他們對人有情,想透過問候了解你,建立關係,表達關心!」這是台灣人一貫的文化。因為台灣人覺得「有關係就沒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了!」台灣人與人的情感交流是建立在關係裡面,他們透過聊天、找話題來建立關係。因此,無論是公車司機、樓下看更伯伯、街市賣菜的嬸嬸都會透過聊天找話題來表達情感關係。

台灣人的這種情感表達,令筆者反思到:其實我們的神也是一位「有情的神」。我們信主是與主耶穌基督相遇,我們知道神是與我們有關係的神,這位的神主動地與人溝通,進入到我們的生命當中,主動走到人群中,這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住在我們當中。神對人有情,這是愛。因為神接納人、包容人、體恤人的痛苦。無論我們在生命中有許多對神的埋怨、憤怒、質疑和不信等等,神都用溫柔的心忍耐包容我們,等候我們的回轉,這是神對我們有情,也是愛。這位的神不但對我們有情有愛有義,更親自被人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苦受死,為要拯救我們脱離罪和死亡的轄制。耶穌基督給我們見到的是:上帝容許自己的兒子被釘在十字架上。在世界裡耶穌是無能和軟弱的,也是惟有這樣,主與我們同在,並且幫助我們。耶穌基督不是以祂的全能幫助人,乃是以祂的軟弱、祂的痛苦幫助人!《聖經》向人顯示的是一個無能與受苦的耶穌,只有受苦的耶穌才能幫助我們。不過正正卻因著軟弱和受苦,我們才能找到盼望和前行的理由,正正因為這樣我們明白到祂是一位為我們的上帝,God for us!這也是馬丁.路德的十架神學,強調上帝不是在大自然的榮耀中啟示自己,而是在十字架的軟弱中啟示自己。感謝主!我們的神是一位「有情的神」,從台灣人的文化中,更讓筆者深深體會到「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因為這裡的人對人有情」。

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近月最出名的例子,莫過於環保團體Just Stop Oil的抗爭活動,整個暑假在英國不同的高速公路堵路,在政府機關建築物的外牆噴上漆油,甚至到博物館將罐頭湯潑在名畫上。當地警察單在今年10月就動員過萬警員去處理這團體的大大小小行動。由9月底的至整個10月,當地警方共作出677次拘捕行動,111人被告。

與真正的暴力抗爭不同,Just Stop Oil的做法並不真正破壞任何物件,例如他們倒罐頭湯的行動中,他們宣稱只會倒湯在有保護的名畫上,所以最後該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之後再加一句:「難道你重視名畫的安全,多過地球嗎?」[1]

環保團體做類似的行動,動機明顯,亦看出整個計劃在行動前有思前想後,他們說堵路只是為了給予大家機會去思考甚麼才是當前最重的議題云云。看上去理性,透過行動希望喚醒更多人回應,但實際上並不如此。曾經做過環保團體的發言人,但不喜歡這種抗爭手法的哲學系教授Rupert Read坦言,這種做法雖然能引起社會關注,但最後真的能成功動員的人口,可能只有百分之二。[2]

他認為透過這類激動抗爭,並不能帶來廣泛共識,只會令社會走向兩極,而且會持續失去支持者。實際上Just Stop Oil 的發言人也表示收到不少人的投訴信,要求他們就這些抗爭行為帶來的影響道歉,但他說機構不會這樣做,他說:「巿民絕對有權對我們的行為表達憤怒,但問題是為甚麼會憤怒?我們今日已經沒有時間再談如何提升大家的意識,我們需要行動。」[3]

公民社會或者壓力團體可能只從政策能否被有效倡議的角度去討論問題,但如果從政策制定的角度出發,很多人自然會問:堵路犯法嗎?淋湯到名畫上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香港可能大家今日會想到用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在英國,他們本身就有法例處理公路的破壞行動,也有法例處理破壞名畫的行為。這些行為違法,參與抗爭的人也知道,也有準備會上法庭。當然,他們一樣會用盡法庭給予他們的人權和自由去爭取和抗辯,所以一樣會籌錢打官司。

同時,社會亦質疑現時的法例會否令警察難以執法?英國本身強調人權自由,集會、示威、言論自由均受到社會重視和保障,但激進示威者透過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喚起巿民關注他們所關注的議題,這方法合法嗎?根據BBC的報道,理論上堵路、破壞物件本身就犯法,某些行為例如拉人鏈入馬路,就未有法例明確禁止,即使警察有法可依,但該法例未有針對示威者這類行為,也沒有特別的指引,因此警察執法確有難度。[4]

為此,英國政府正審議公共秩序草案(Public Order Bill),規管有關的行為,例如堵路、人鏈、干擾公共設施的使用等,又加強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有關法例當然被一些支持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的機構所反對,[5] 認為這些做法侵犯巿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要求取消有關的立法,但當社會日常運作受到影響,高速公路,甚至電力可以被干擾時,有沒有法例可以快速令社會回復正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討論點。

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說,激進抗爭這種做法和武俠小說裡的七傷拳一樣,雖然可以達到行動者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會令自己受傷。健康的公民社會本來就應該聆聽巿民和壓力團體的想法,透過社會一起參與討論協商,謀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透過破壞來企圖令對方就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當中部份方法的確有爭議,這些方法應該要在必要情況下,並獲得社會較大共識才可以使用。同時,英國政府理應反思,透過增加警權去「管制」社會抗爭者,實際上未有解決他們本來所提出的議題,正如Rupert Read所言,這些做法只會令社會更加兩極化,而不會有機會成功回到會議桌,尋求解決的方法。

離家.遠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31/08/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幾乎同一時間,筆者的爸爸及岳母分別把回港隔離日數改為三加四的報道傳給筆者。雖然他們再沒有說甚麼,但大抵都可以感受到,不單單我們想回家,他們更希望我們可以快快回家。無奈,我們卻要告訴他們,將於短時間內遠赴英國。

原本預備在台灣多留一年。想不到,7月底才得知工作簽證未能辦理,並須於8月10日居留證到期日離境。時間倉促,要處理身外物,更要舒解離情別緒!經過與移民署的溝通,得知交回居留證後,再申請入出境證,可以通融十數天。在未足一個月的時間,要收拾行李和心情,離開一個寄居了四年的地方,遷到另一個國家!

「逃難」是一回怎樣的事情?大概就是在極短的時間內,收拾所有的家當,能賣的就賣,可送人的就送,要丟掉的就掉。還好,我們的家當比較簡單,沒有甚麼貴重東西要賣,只要將不能帶走的送人,沒必要留下的丟掉。一家四口,所有的物品,受航空公司託運所限,只能濃縮於八個各重23公斤的行李箱及四個7公斤的手提行李之內。

突如其來的轉變,讓筆者一家更深體會到過去香港人要「逃離」的心情。由熟悉的地方,走到陌生的環境殊不簡單;由一個剛熟習的環境,無奈被迫離開,更是殘忍。

這正正是在台港人所面對的窘境!

他們選擇移居台灣,原因不單單因為這裡是近文化的地方,比較容易適應。更多的原因是希望能與香港的親人,尤其是年老的父母,在一個較近的距離,可以保持聯繫及支援。殊不知近來台灣政府不斷在改變及收緊移民政策,令不少在台灣生活了一段時間,亦適應並融入當地的香港人,感到無所適從。投資移民的,縱然已滿足最初申請時的要求,但到申辦定居時卻被拖延,甚至被要求延長營運期,再等半年、一年後才可申請定居(到時能否獲批,也是未知數)。專業移民的(以護士為例),原本只需要居台一年,就能取得國民身份證。近月卻突然要求他們必須考取台灣護理師的資格,才可以申請定居。而其考試資格卻要依據台灣本土的法規。因此,大部份香港的專業護士們,就連參與考試的機會也沒有。

無法留下,就必須再覓移居之地。原本計劃定居台灣,現在卻要再次被迫離開。

離家遠,要捨棄的不再是身外之物,而是遠離那份土生土長之情;
離家遠,不捨的不僅是已熟悉的人或事,而是居於遠方的親人;
離家遠,回家要多花十倍的時間及十倍的飛機票價。

然而只要家人仍在,再高的代價,也是值得花。祝願遠方的家人平安健康,期待著再聚的一天。

人心的空洞只有神的靈才能填滿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8/2022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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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不同民族都相信有超越人類的神祇存在。他們自然地為不同的神祇高歌獻祭,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其中「頌」有某些部份便是關乎神明及祭祀的樂歌;[1] 1929至1937年間出土的烏加列文獻,亦記載了歌頌迦南神祇的相關資料。[2] 古時候,讚頌及向神明獻祭,是正常不過的事情,每個民族都有自己膜拜的家神。到了14世紀開始的文藝復興,人文主義抬頭,不再主張以神為中心,而是強調以人為中心,肯定人的價值、尊嚴和幸福,除此之外,人民的教育上開始注重邏輯和理性,學習、哲學、歷史及詩詞等學科,這些都有助人民破除宗教中迷信的思想。[3]

人文主義擴闊了人類的思想及眼界,破除迷信是好事,但過度地依賴理性與科學去解釋世上一切發生的事情,這種由人文主義而衍生出來的世俗主義,仔細想一想,其實並非真的理性。[4] 人若真的理性,便會知道理性並非絕對,也並非萬能,還有很多事情其實不是單靠理性便能解決,而是通過其他方式去處理,例如當人不知如何是好之時,心理學家會建議:「拋開理性分析跟邏輯思考」,讓情緒告訴人該如何走下去。[5] 又例如夫妻吵架,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有理說不清」的時候,夫妻若想收拾殘局,唱唱情歌可能比「講道理」更具威力。

如果堅信只有理性才是一件放諸四海皆準的量器,這信念某程度上與確信唯物論相似,後者主張只有物質才是真實的,所謂精神、靈魂、意識並不存在,當然,神及其他超自然實體也不存在。[6]

人類在遠古時敬拜神祇,到後來轉移信奉科學及其他學說,似乎擺脫了宗教信仰,殊不知,事情並非如此簡單,人被造,本來便不滿足於眼前所見的事物,人類有「一種根深柢固的渴望,一種強迫性的衝動……了解世界的性質、構成和意義……並辨別其目的和命運。」[7] 因為神「把永恆的意識放在人的心裡」(傳三11《新譯本》),於是乎世間便出現了有趣的現象,即使有人不信奉任何宗教,深信這些皆為迷信或無稽之談,卻仍以恍如「宗教」的情懷去「信奉」不同的學說理論:例如進化論、唯物論、外星人等,甚至到了牢不可破的階段。

有趣之處更見於文藝復興高舉理性與科學,卻還有不少科學家相信神,包括天文學家刻卜勒和科學家牛頓,日後愛因斯坦評論到二人在科學範疇可以獲得偉大的成就,是基於他們的基督信仰。[8] 還有,文藝復興啟發人運用理性及以人為中心的角度去審視宗教,宗教非但沒有被消失,反而發展出更多不同宗教體系或宗教。根據2022年位於麻省的戈登-康威爾神學院全球基督教研究中心收集的數據,生命之路研究公司(Lifeway Research)的《2022年全球基督教現狀報告》(2022 Status of Global Christianity)顯示,「宗教信仰的增長速度快於非宗教信仰」。[9]

人類對於神及信仰的追尋,幾乎沒有停止過,人不單想要探索宇宙及人類起源,對於靈魂之說、死後世界、神秘或靈異之事,都是充滿著好奇心,人對信仰有一份深深的渴求,這份渴求有心理學家稱之為「信仰本能」。[10]

人天生便有一種「信仰本能」,《聖經》提到神把生氣吹進人的鼻孔裡,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創二7《新譯本》),成了有靈的個體(亞十二1下),人類的生命源於神,連於神,人雖然有限,卻渴望了解無限,只是,人惟有找到「使人活的靈」,即耶穌基督(林前十五45《新譯本》),藉著這位生命之主,人們才能到父神那裡去(約十四6),並且領受祂所賜的聖靈(約七37-39),這時人的心靈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及滿足,神學家巴斯卡指出,只有當(人裡面)那個無限的空洞由無限和永恆的對象來填滿,人們才會真正的快樂,這個無限的空洞,只有神自己可以填滿。[11]

雖然凡接受耶穌,就是信耶穌的名的人,耶穌就會賜人權利,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新譯本》),但老實說,有些人信主已有一段時間,心靈還是難以得到滿足。耶穌明明說祂來是要使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但現實中,為何仍有信徒感受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總感受不到生命是完滿的?[12]

人口乾會渴,內裡得不到滿足也會渴。若想經歷真正的滿足,填補內心的空洞,人必須經常到耶穌那裡,問祂拿水喝。耶穌想要給人的水並不是普通的水,而是「活水」(約四10)。「活水」,在原文希臘文中,「水」是名詞,「活」是分詞,可以表達出「水」能夠「產生生命、給予生命」。[13] 這水為何可以產生生命,給予生命,因為這「活水」指到神自己,也指到祂的靈,亦即是聖靈。[14]

活水在《聖經》中可指向神自己:「因為我的子民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了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了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新譯本》);「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離棄你的,都必蒙羞;偏離你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沙土上,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這活水的源頭。」(耶十七13《新譯本》)猶太人明白活水的意思,耶穌也不例外。相信耶穌與撒馬利亞婦女對話時,心裡所想的更可能是以賽亞書的經文:「但現在,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你要聽。那創造你,從母胎裡就塑造了你,又要幫助你的耶和華這樣說:我的僕人雅各啊!我所揀選的耶書崙啊!你不要懼怕。因為我要把澆灌乾渴之處,把河澆灌乾旱之地;我必把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把我的福降給你的子孫。」(賽四十四1-3《新譯本》)

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說「活水」的地點是雅各井旁(約四6),祂向婦人保證,喝過井裡的水必會再渴,但喝過祂所賜的活水,便永遠不渴(約四13-14),關於雅各、關於水,關於渴這些關鍵字,以賽亞書出現過:雖然這裡只提「水」,而不是「活水」,但顯然經文中的「水」是指到「神的靈」,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以賽亞書中的「乾渴」,這名詞亦有口喝之意。[15] 撒馬利亞人只信奉摩西五經,未必認識以賽亞書的經文,但這無阻耶穌想要實踐神在以賽亞書中的應許,神的活水/神的靈/聖靈要澆灌雅各的後裔。

日後耶穌面對其他群眾,重返「渴」、「活水」這些主題:「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裡來喝吧!相信我的人,就像經上所說的,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所指的聖靈,就是相信他的人所將要領受的;那時聖靈還未降臨,因為耶穌還未得榮耀。」(約七37下-39《新譯本》)顯然,聖靈是活水江河,可以讓口渴的人得以止渴。

正如上文提及,神創造人是有靈的活人,人有永恆的意識,人有尋求信仰的本能,人心靈的空洞只有神的靈可以填滿,才能活出豐盛的生命。當人不認識神,又如何藉著耶穌領受聖靈?為要填平心裡的空洞,可能通過「拜」不同的東西,或是其他宗教、或是其他論說、或是瑪門、或是娛樂……

撒馬利亞婦女尊重先祖雅各,被教導在基利心山敬拜父神(約四20),[16] 現實生活中,她並不見得過得豐盛,她不得不頂著大太陽到井旁打水(約四6),有可能,她害怕被人嘲諷侮辱,畢竟,以前她有五個丈夫,現在的男人並不是她的丈夫(約四16-18)。幸好這位婦人遇見耶穌,耶穌恩待她,主動在她面前承認自己是彌賽亞的身份之餘(約四25-26),亦讓她認識到何謂真正的「敬拜父神」,耶穌提到「時候將到,你們敬拜父,不會在這山上,也不會在耶路撒冷……但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真誠敬拜的人要以靈以真理敬拜父,因為父正尋找這樣敬拜他的人。神是靈,敬拜的人必須以靈以真理來敬拜。」(約四21、23-24《新漢語譯本》)。

經文中的「以真理」可以指向耶穌,因為耶穌就是「真理」(約十四6),也可以指向聖靈,因為耶穌稱聖靈為真理的靈(約十六13),不相信耶穌又如何敬拜父呢?[17] 不過,在敬拜父神方面,聖靈亦非常重要,因此經文先說「以靈」以真理敬拜父。可能在希臘原文中,「靈」之前沒有冠詞,因此有些譯本譯作「心靈」(《呂振中》、《和合本》),但即使沒有冠詞,「靈」也可以指到聖靈。首先,「神是靈,必須是在聖靈裡的人才能進到神面前」敬拜祂。[18] 加上上文下理,「靈」可以指到聖靈,前文提到「從肉身生的是肉身,從靈生的是靈」(約三6《新漢語譯本》),這裡「靈」在原文也沒有冠詞,但很明顯「靈生」指的是「聖靈生」。另外,上文提到,耶穌日後提及活水時,明明的指向聖靈(約七37-39)。因此,《新譯本》真接了當把約翰福音四章23至24節譯作:「然而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父的,才是真正敬拜的人;因為父在尋找這樣敬拜他的人。神是靈,敬拜他的必須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他。」是切合經文原意的。

相信耶穌真正的目的不是反對神的子民在某個特定地方敬拜神,人們也不能用此經文說服自己不用上教會,耶穌的重點是要道出人想要止渴,需要到祂那裡領受聖靈(約四10,七37),在祂及聖靈裡,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去敬拜神,這樣生命才能湧出活水,感到滿足。如果信徒只是循例每週用口去敬拜神一次,難怪享受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

現代人「敬拜」不同的東西填補內心的空洞:或追求知識、或追逐名利、或求神問卜、或通靈……這些都無法讓人的心靈得到真正的滿足,惟有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神,空虛的心靈才能被神的靈/聖靈填滿(約四23)。


[1] 〈頌(詩經的組成部分),〉,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hk/item/%E9%A0%8C/2012171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周頌〉,百科知識,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5%91%A8%E9%A0%8C(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2] 區應毓:《歷代志下》,(卷一),(香港:天道書樓,2020年)。

[3] 參〈文藝復興簡介 文藝復興有什麼意義及影響〉,歷史趣聞網,2020年7月17日,網站:https://www.lsqww.com/zh-tw/lishimishi/shijieshi/257072.html; Elias Beck, “Renaissance Humanism,” History Crunch, last modified August 18, 2018, https://www.historycrunch.com/renaissance-humanism.html#/

[4] 徐宗林、張春申:〈世俗化〉,國家教育研究院,2000年12月,網站: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345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5] 劉佩萱:〈不知道人生下一步怎麼走?心理師:拋開理性分析跟邏輯思考,「情緒」會告訴你…〉,風傳媒,2018年5月9日,網站: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34958?page=1

[6] 楊龍立:〈唯物論〉,國家教育研究院,2000年12月,網站: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921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7] Tremper Longman III, The Book of Ecclesiaste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1998), 121.

[8] 關啟文:〈愛因斯坦如何看宗教與科學〉,《香港01》,2017年5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哲學/65963/愛因斯坦如何看宗教與科學(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9] “Global Growth of Christianity Outpaces Atheists, Charismatic Churches Lead the Way,” CBN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4, 2022, https://www1.cbn.com/cbnnews/cwn/2022/february/global-growth-of-christianity-outpaces-atheists-charismatic-churches-lead-the-way; “Status of Global Christianity, 2022, in the Context of 1900–2050,”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Global Christianity, accessed August 3, 2022, https://www.gordonconwell.edu/center-for-global-christianity/wp-content/uploads/sites/13/2022/01/Status-of-Global-Christianity-2022.pdf.

[10] 傑西.貝林〔J. Bering〕著、朱怡康譯:《信仰本能:關於靈魂、命運和生命意義的心理機制》(The Belief Instinct: The Psychology of Souls, Destiny, and the Meaning of Life)(台北:啟示出版,2011)。

[11] Blaise Pascal, Auguste Molinier and C. Kegan Paul, The Thoughts of Blaise Pascal / Translated from the Text of M. Auguste Molinier by C. Kegan Paul (New York: Thomas Whittaker, 1888), 95–96.

[12] 參Johannes Beutler, Translated by Michael Tait,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17), 280.

[13] BDAG(中譯本):652。

[14] Beauford H. Bryant and Mark S. Krause, John, The College Press NIV Commentary (Joplin: College Press, 2003), 118.

[15] BDAG (中譯本):387。

[16] Craig S. Keener, 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IVP Academic, 1993), 273.

[17] 《新漢語譯本》約四23註。

[18] 同上。

促進和平和公義之前,需有清潔的心

梁林天慧 | 梁林天慧博士為香港註冊社工,明光社顧問兼前董事,曾出任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2006年至2012年她出任香港聖經公會總幹事及基督教靈實協會家庭及社區服務顧問(兼任)。早年於多倫多大學主修心理學,現已移居加拿大,享受弄孫之樂,仍繼續為主作工。
24/02/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回流多倫多已經接近十個月,想不到在這裡也有請願行動,而且蔓延至重要城市。這叫我思想到要在身處的地方甚至全世界要享和平有多難。眾多升斗市民,包括年青人表達正義、和平、及自由是他們的摰誠願望。

大學階段,探討人性的善惡,記得有唸醫科的同學斬釘截鐵地作結:「人類當然是終極強者:只有人類能想盡辦法去支配、殺害、吞噬其他物種,歷史顯示,人類為了稱霸(或勝出)連其他的人類(甚至親人)也毫不留手,不少有權位者欺壓市民和家僕。」莫非人的天性就是欺凌弱小,剝削比自己軟弱的,甚至忘記了他人的尊嚴和需要?年少的我憧憬人性美善,深信人的能力,對這同學的觀點並不同意。

到了今天,親身體會到人性的美善往往與人對慾望、權力、金錢的渴求混在一起,我在鼓勵人發奮向上的同時,充份理解到自信與成功容易招致驕傲、會叫人沖昏頭腦,當自私的思想和性格的陰暗面掩蓋了人性,後果可能是我們難以認出先後是同一個人!在此想起一位很有魄力和魅力的弟兄,少年得志,被教會大大賞識,還邀請他以專業身份講道,甚至佈道,怎料過了數年他的專業更上層樓,漸漸離開教會,否認自己是信徒, 最後在操守的事上失敗,從此銷聲匿跡,叫人惋惜!

踏進社會做事,留意到有些組織在創立初期不難推動員工同心同德,努力拓荒,但是當組織漸見規模,職員人數增加,內部容易有不同的方向、手法、利益上的衝突,各人的議程和優先次序不同,有人急於勝出……。若手段因為達到目標被合理化,對人性的尊重、平等參與等原則就大打折扣!領導層也是人,一旦犯上以權謀私,或用人唯親等,組織更容易淪為另一利益集團,成立的原意、遠象和方向日漸褪色,士氣、成效及對社會的貢獻也大受影響。

講到管治社會與國家,人類當然從歷史學到不少,如大部份國家以憲法立國、享有法治精神和穩定之管治架構、權力的互相制衡、有衝突時訴諸各級議會進行談判而非以武力解決等……但「私利」、「野心」、貪婪在不同的地方仍難於遏止,報章常見有關欺凌、種族/性別等歧視的消息;貪污舞弊、利益集團之互通、互利的事,貧苦者生活日益困難,以上種種,在不少地方,甚至發達國家也隨處可見。

原來,上帝對良好管治也有要求: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困苦的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撒迦利亞書七章9至10節《和修版》)

祂曾定意降福降禍去教導以色列人,先知預言有一天上帝也會以信實和公義審判耶路撒冷與列國: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每個人要與鄰舍說誠實話,在城門口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使人和睦。 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撒迦利亞書八章16至17節《和修版》)

至於面對別人甚至社會制度的壓迫或欺凌,有些人主張奮力對抗,但如耶穌時代的奮鋭黨,血氣與復仇容易演變為血氣之爭,為人民帶來災難。究竟,我們面對今日的生活,如何能促進和平,引進公義?

「你們心裡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雅各書 3:14、16-18《和修版》)

以上的經文雖然耳熟能詳,但實在有助我們了解要散播和平,要先從清潔(純潔、不帶私利的心)開始,再加上各種善意和善行,更是以和平的方式,假以時日(栽種)才能結出正義!可能這種和平、公義不容易在世上的法院/制度中尋獲。

要促進和平、公義,可能最實際的起點是由自己做起,承認自己也容易有私心,先認己罪,再從清潔的心起步,以和平的手法和態度處事和解決問題。猶太語的和平是Shalom,包括內心的感受與外在的環境,蘊含了:整全、安寧、穩妥、安全及安康。Shalom不單是「停止鬥爭、停火」,而是像詩篇三十四篇14節提到:「要棄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求」(《和修版》);這做法是積極的,需以行動落實。讓我們努力作和平之子,學習仰望主,祝福身邊的人和事,好好過每一天。

捨、留、離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10/02/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與一位台灣朋友分享了較早前寫的一篇文章〈耶誕節平安夜〉。他看畢,留言給筆者問道:「請問817台灣移民修例是甚麼?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也難怪,正如筆者來到台灣後,才稍多了解甚麼是「228事件」、「和平紀念日」、「九合一選舉」、「罷免公訴」……港、台雖近,所用的同是繁體字,但曾經歷的遭遇、現在的境況都不同,說真的,實在不一定能互相明白、感同身受。

當然,縱使是成長於同一地區,人民彼此也有藍與綠、黃與藍、黑與白、留與去、愛與恨的區別。說共融,真的談何容易?捨下過去在香港所經營的一切,別了自己的朋友、親人,在一個看似認識,卻又是全然陌生的台灣,重新開始,實是殊不容易。

留在異地努力生活,既要適應文化習慣上的差異,又要苦心經營,不僅是所投資的生意,更是整個家庭以及其人生。離開(或再離開)是意料之外的事,是帶著無奈或是委屈,甚或是點點的不忿。

自2019年後,選擇移民台灣的港人激增。不少人是以投資或專業身份作申請。一心以為在這裡努力一年(或三年)的時間,[1] 苦心經營生意,打造出達標的營業額,甚或是買房子、學騎機車、作志工(志願工作者)……讓自己更多的投入此地,更讓當地人見到我們願意並積極融入,就能按著最初申請時的移民要求,取得入籍定居的資格。誰料在2020年8月17日,台灣以國家安全為考量,避免來自中國的滲透、統戰為由,進一步收緊入籍定居的資格。[2] 其中的要點包括:在大陸出生的、曾經在政府部門或在傳媒機構工作過的人,將很大機會不獲批台灣身份。當然,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這樣的篩選是無可厚非的。正如,香港人亦曾批評,不應該每天容許150名持單程證的國內同胞來港一樣。

修例所引發出的討論就是執行追溯期的問題。究竟所影響的是在817之後的來台申請?還是會導致已在台灣生活年多或接近申請定居的港人,因為其背景問題而不獲許在台定居?

臉書「在台港人入籍困境關注組」的專頁內,不難找到一些個案,備受影響的大多是已進入申請定居程序的港人。他們已達到移民的要求,所開辦的公司或投資亦符合法規,只是因那些「不能改變」的過去,而遭拒絕入籍。要知道,他們在年多前遞交移民申請時,這些資料、背景,他們並沒有半點隱瞞,已如實地交代清楚,正反映其磊落光明、問心無愧。

出生地是我們不能選擇的。過去的工作崗位,也不過是因著個人的學識、專長而作取捨。若硬把這些「不變」因素成為評審的唯一標準,這也是欠缺周詳,況且,所影響的是修例前的申請,情況也有點缺乏公允。

選擇匆匆離開自己成長及曾經所愛的地方,是「移民」?還是「逃難」?對移民者來說,所求的是公平、合理的審批。對逃難者而言,所求的不一定是同情或憐憫,而是給予他們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一個療癒的空間、一段可歇息的日子……他們所求的,也不過如此!


[1] 投資移民新制度,由過去營運公司一年改為三年,更需要有實體的店面及聘請兩名台灣人。

[2] 〈台灣移民政策再收緊,8月起這部分港人連申請居留都難了〉,台灣移民網,網站:https://www.immigratetw.com/2020/08/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9日)。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根據媒體的報道,林教授曾於一研討會分享,新聞產業很注意讀者反應,希望讀者喜歡、關心這則新聞,這也是假新聞製作的原理。如果社群媒體的訊息製作得和新聞一樣,就會有更多人相信。而假新聞不會是全然虛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事實包含在其中,讓接收者難以分辨,甚至連主流媒體都會採用,認為它有一定的新聞價值。[2] 而曾有研究指出,假新聞在Twitter的散播速度會比真實的資訊快六倍,[3] 所以懂得辨別網上真假新聞是極為重要。

但論及要用法律去規管假新聞,則要非常慎重,因為法律規管與言論自由之間是有張力的,令人擔憂言論自由會被打壓,或有人會想利用公權去阻止人們發聲,或懼怕發聲,於社會造成了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被打壓的成為少數派,聲音愈來愈少,而多數派聲音愈來愈多,如螺旋往上升。

不同地區 不同方法

網上資訊對網民的影響可大可小,不少地區對於網上假新聞或假資訊都有相應的法律或應對做法。

韓國

韓國的《新聞仲裁及補救損害等相關法律》修正案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於2021年7月在國會提出,並指其目標為「建立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和伸張言論自由的價值」。倘若涉及「虛假、新聞操縱」以至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捏造或錯誤報道,導致有人蒙受精神或權利上的損害,按新修正案有關人士可入稟向散播資訊者索取賠償,金額可達推算相關損失的最多五倍,在一些難以計算損失的個案中,則以一億韓圜(約68萬港元)為上限。[4] 提出修正案的共同民主黨稱,提出法案旨在以懲罰手段打擊假新聞對民主社會的禍害。但因為法案部份內容被指不夠清晰,對「故意」、「虛假報道」等字眼的概念和標準模糊,甚至「開啟任意詮釋之空間」,國內外傳媒及人權組織均對新法表示憂慮,擔心影響記者深入調查和傳媒報道的自由。[5] 在強烈的反對聲下,有關修正案的最後投票並沒有如期在2021年9月底於國會舉行,取而代之的是籌組委員會就立法作更深入的探討。[6]

新加坡

新加坡2019年通過了《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任何人發佈假訊息,並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將會被判監最多五年及罰款最多50,000坡幣(約29萬港元)。若透過虛假賬戶或自動軟件程式發佈假訊息,則會被判監最多10年及罰款最多10萬坡幣(約58萬港元)。相關的網絡中介有責任採取相應行動,如移除有關的虛假賬戶等,否則相關人士的最高刑罰為被判監一年和罰款20,000坡幣(約12萬港元),如涉案的並非個人而是公司,罰款則更高。[7] 該法例將假訊息(falsehood)定義為虛假或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 that is false or misleading),列明包括捏造訊息和扭曲事實,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觀點、批評或諷刺。但誰來判定事實陳述的真偽?是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嗎?這方面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學者就質疑他們是否合資格來判定真偽,這會否被用來對付反對黨,打壓異己?[8] 據報道,截至2021年8月21日,新加坡當局暫未用過POFMA下的刑事程序起訴任何人,但卻向個人或團體發出逾60宗POFMA命令,要求他們更正訊息,亦有數宗要求網絡中介移除訊息連結的指令等。[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8年4月,即國會選舉前實施了《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Act 2018),該法指凡故意創作、散佈或發表「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訊息、數據或報道,即「假新聞」,可處10年以下監禁。若「假新聞」内容涉及馬來西亞或影響該國公民,該法亦可適用於馬來西亞境外個人或組織。[10] 但由於立法倉猝,被人質疑大馬政府,不論是有關貪污或是選舉事務,都想利用有關法例來阻止一切不為政府樂見的報道。而這法例最後在新政府上台後,於2019年正式被廢除。[11]

台灣

於2018年,台灣的行政院為防止散播假訊息所造成的危害,修正了以下多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另外,在《廣播電視法》下,廣播電視亦被要求建立「自律」機制,若違反自律規範或事實查證,最高分別可處100萬台幣(約28萬港元)或200萬台幣(約56萬港元)罰鍰。[12]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曾向傳媒表示,根據當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假訊息定義主要有三個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雖然在台灣政府提出七個法案的修法說明時,明文寫道:「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但有新聞學者認為要認定假新聞並不容易。[13]

由於不少地區的人士都認為要判斷假新聞有困難,應找有能力的人或系統作判斷,歐、美不少地區會把責任交予社交平台,由社交平台的公司研究方法去判斷和刪除一些疑似是虛假的新聞。

德國、法國

德、法兩國分別於2017及2018年分別通過《社群網絡強制法》(德),及《反資訊操縱法》與《反虛假訊息法》(法)。有關的法規是把反假新聞的責任放到社群媒體平台中,如德國的《社群網絡強制法》中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至5,000萬歐元(約4,500萬至4億5千萬港元)的罰款,如有爭議、但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會有七天時間可以商討是否移除。

而法國,早已有防制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新聞自由法》,明訂禁止種族誹謗與煽動種族仇恨的言論、禁止基於性傾向而歧視或誹謗個人的言論。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面對22,500至45,000歐元(約20萬至41萬港元)的罰款。任何方式出版、傳播或複製涉及第三方的虛假新聞或經捏造、偽造或不實文件,若造成或足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以45,000歐元(約41萬港元)罰款;如以任何形式惡意出版、傳播或複製可能破壞國軍紀律或士氣,或干擾國防戰備的內容,將被罰款135,000歐元(約122萬港元)。[14]

而於2018年在法國通過的兩項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強化上述法律工具,針對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於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以及將有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15]

德、法兩國的做法似乎效果相當顯著,有效使facebook將全球六分一的內容審查人力投放於德國,並同意與法國政府合作提高平台運作透明度。[16]

歐盟,除立法以外的選擇

除了立法,歐盟於2018年開始推出《虛假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鼓勵資訊科技公司自願簽署並承諾自我規管,以應對虛假資訊問題。不少大型資訊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等均已簽署有關的行為守則,承諾針對平台上虛假訊息問題作自我規管。多家簽署了該守則的資訊科技公司亦按承諾推出新政策以改善服務,包括與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推動用戶媒體素養等。[17]

香港可借鑑

網上資訊繁多,當中包括了假新聞,對人或事作出不實的陳述或惡意的指控,但要辨別真、假新聞,如非靠科技公司或新聞界的專業人士,難以處理大量的資訊。正正因為網民都未必能辨別、假新聞,如只是誤信虛假訊息再傳遞並因而觸犯法例,實在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有機會窒礙新聞及言論自由。但如能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一邊加強用戶的媒體素養,教育用戶如何辨別假新聞及批判思考的教育,另一邊推動傳播資訊的平台與信譽度高的事實查核機構的合作,成立通報機制,如發現假新聞就通知社交平台,以刪除訊息、警告違規用戶等方式,而毋須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規管,相信會對本港的網絡溝通平台的發展與自由會較為有利。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陳洧農:〈林照真X劉昌德|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2019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feja.org.tw/4860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2] 陳洧農:〈言論自由社會必有「假新聞管制」的挑戰,但誰也沒有完美解方〉,關鍵評論,2020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48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3] 楊匡然:〈【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 假新聞傳播快6倍〉,《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8月21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432168/【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E3%80%80假新聞傳播快6倍(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4] 〈南韓擬立假新聞法 爭取下月通過〉,星島網,2021年7月30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8606/即時-國際-南韓擬立假新聞法-爭取下月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新聞仲裁法》修正案 今國會表決 韓反假新聞法 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明報新聞網,2021年9月2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210927/s00014/1632679270024/《新聞仲裁法》修正案-今國會表決-韓反假新聞法-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6] Ko Jun Tae, “Final vote for ‘fake news’ bill pushed back again from fierce opposition,” The Korea Herald, September 29, 2021,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10929001035;Hyonhee Shin, “Retreat on S.Korean ‘fake news’ law,” perth now,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0, 2021, https://www.perthnow.com.au/business/media/retreat-on-skorean-fake-news-law-c-4109060;Shawn Lim, “South Korea puts proposed ‘fake news law’ on ice after backlash,” The D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21, https://www.thedrum.com/news/2021/10/04/south-korea-puts-proposed-fake-news-law-ice-after-backlash;〈韓國朝野商定年內談妥媒體仲裁法案〉,韓聯社,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cn.yna.co.kr/view/ACK2021092900590088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7] “Singapore Fake News Laws: Guide to POFMA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Singapore Legal Advice.Com,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20,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online-falsehoods-manipulation/.

[8]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9] 〈【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立場新聞,2021年8月21日,網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29日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日內移除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

[10] 〈馬來西亞:應撤回「假新聞」法〉,Human Rights Watch,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8/03/29/31641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1] “Malaysia to discuss the revival of Anti-Fake News Act in Parliament,” THE STRAITS TIME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to-discuss-the-revival-of-anti-fake-news-act-at-parliament.

[12] 潘姿羽:〈廣電法補漏 違反事實查證最重罰200萬元〉,中央通訊社,2018年12月12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20312.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3] 李修慧:〈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通過7個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關鍵評論,2018年12月1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80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4]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信傳媒,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295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5] 同上。

[16]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

[17] 〈【以假新聞之名 · 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 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立場新聞,2021年8月2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聞之名-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角色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27/07/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一下子,由已婚人士變成假單身;一下子,由工作多年的「打工仔」,變回重返校園的「學生哥」;一下子,由家中的「寶貝兒」,變成了流離別處的「異鄉客」;一下子,由準備安穩退休的主管、老闆,變成了重新為籌備生意而傷腦筋的投資者。突如其來的角色轉變,令移居台灣的香港人,一下子平添了不少壓力。再加上文化、生活上的適應;語言、習慣上的更改;家庭關係上的衝擊,實在叫人措手不及、無所適從。

從數字來看2020年在台灣取得居留權的香港人約有11,000人,比較過去數年每年約四、五千來說,多出達一倍。[1] 估計來台的香港留學生在2021年更有機會突破10,000人。[2] 筆者在2018年年底來台灣,當時,除了旅遊的旺季,街道上真的不常聽到「廣東話」。難以想像,在不足三年時間,香港翻天覆地的改變,迫使不少人逃難般的離開。還來不及跟親朋道別或疏理自己紊亂的思緒,就要立即投入全新的「角色」,真的談何容易?

所謂出色的演員,大概就是能夠在不同場景、舞台,把角色上發揮得淋漓盡致。人生大概也是如此。只是我們很多時候把角色錯置:回到家中仍充當老闆;在朋友間充作專家或政治評論員;在孩子面前變作老師或教官;與配偶一起就開始化作指控者或法官。又或是,我們花太多時間在某一個角色上,而忽略了人生中較重要的戲份;演活了出色的員工、主管或老闆,但在每晚回家或退休後,竟突然發覺家庭中已沒有了自己的位置,當不成父親,也作不了丈夫;做好了完美媽媽的角色,當孩子離巢後,才發現與配偶成了陌路人;成了電動遊戲排名的TOP 1後,卻發現已遠離了最親近的家人、朋友……

認清自己的角色,排列優次,並分配好所需的戲份,大概就能營造出較健康及滿足的人生。

回到來台港人的處境。除了適齡的留學生外,大概移居到來的港人,也是追求個人的自由或看重家人的福祉。若是個人,就請你/妳好好地享受生活。在自由的氛圍下展示及發揮自我。若是家庭,就好好地享受與家人相處。專注身旁那陪伴你/妳漂洋過海過海的她/他;再一次擁抱那在出生時給予你/妳無限喜悅的孩子。珍惜這難得的機會,重新飾演好生命中重要的角色。

「新住民」是台灣統稱所有移居到此的外國人。與香港的分別在於一個「移」與「住」字。「移」是予人動態、不穩的感覺,既能移入,亦有機會移出。但「住」就是定下來的意思。縱然是「新」但卻已是「住」下來。住下就意味著要安定、扎根的意思。真的,成為台灣的新住民是一個嶄新的角色,需要來台港人多花一點時間去揣摩、投入及演繹。不容易卻是必須,或許需要放慢我們在香港急速的腳步,慢慢地融入及適應,總有一天定能把角色演好。

偶有亂了陣腳,踏錯步位,走了調子……,還請記緊,這不是一場獨腳戲,我們並不孤單!


[1] 〈統計資料〉,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2021年7月23日,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344/7350/8883/?alias=settledown&sdate=202001&edate=20211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7日)。

[2] 〈【2021大學招生五大趨勢】港生來台報考人數 可望突破萬人〉,大學問,2021年2月19日,網站:https://www.unews.com.tw/News/Info/410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7日)。

「懼怕」也是一種美德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15/06/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疫症自5月11日起在台灣突然爆發。由七宗個案開始,到5月 15日出現首次過百宗確診新冠肺炎個案,同日宣佈台北、新北進入第三級警戒。隨後,每天新增約數百宗的個案。於5月19日宣佈全台灣第三級戒備,並關閉所有休閒娛樂場所;禁止所有食店內用;停止所有宗教祭祀場所活動;全台灣的中、小學校園亦停止對外開放。而疫情繼續燃燒,原定於6月14日結束的第三級戒備,亦於6月7日宣佈需要延長至6月28日。


相類似的措施,說實話大部份在香港已差不多已實行一年多,所不同的是民間對這些「限制」的反應。


就觀察而言,台灣民眾相對容易接受「限制」,對政府的安排是較為樂意接受。早在第三級警戒之先,從交通流量已看出一般市民的自我約束,捷運流量每天減少了近100萬人次;[1] 從食肆的反應,店主亦主動就防疫多走一步:「耍廢(即偷懶或裝傻的意思)如果可以救台灣,我們決定繼續耍廢。錢再賺就有,保護員工。5/18視疫情狀況營業」、「疫情升溫,老闆怕死,休息一星期。」[2] 因此,當政府下令食店只能提供外帶(外賣)服務之先,店家及客人早已「自限」減少接觸避免感染。


也許老闆的一句「怕死」,正正反映出一般大眾的心態。市民除了配戴口罩外,同時用上眼罩、臉罩、手套等亦是相當普遍。


「怕」延伸出「謹慎」,「怕死」就是重視生命,不僅是自己的生命,亦是別人的生命。


也許就是這種「怕」,引發出一種顧己及人的氛圍。偶有在公車上出現拒戴口罩的乘客,司機在勸導不果後,直接把公車駛往警察局門外,交由警方處理。整車的乘客既沒有半句怨言,司機亦沒有被公司追究或被指擅離職守,亦沒有遭到警方問罪。


「怕」就是一種「危機感」,制約著個人的行為。當一個人自忖「天不怕、地不怕」時,這可以是勇往直前的表現,也同時是不顧他人、後果的行徑;當一個官員自忖「膽大」時,這當然可以是顯示其不懼阻撓的決心,也同時可以是一種任意妄為,不理他人死活的姿態。


「人到無求品自高」是一種道德上的追求。那麼為官者可以達到「無求」嗎?當然不可!一般的官員,所求的是俸祿安穩;清官所求的是人民福祉;貪官所求的是錢財、權勢。「無求」者就是失卻了為官的方向。棄「品格」而以「膽大」代之,就是一個沒有品格而膽大的人,其所作的就只有妄為、劣跡、惡行。


在疫情下,台灣政府在嚴厲的措施下,亦配以相對應的紓困方案。減免攤販的租金是即時的;發放現金津貼,在行政院通過後,在一個星期內就能存入市民戶口;給予學童及家庭的支援,亦相對到位。[3] 或許,這也是為官者另一種「怕」的表現:怕失卻民心、民意,就是失去領導權。亦因這一種「怕」,推動政府不得不安撫人心,需要改善市民的生活、關注他們的健康、重視每一個人的生命。


市民的「怕」可保護自己、他人;官員的「怕」能令其言行謹慎、不致妄為;政權的「怕」能促使其以民為先。原來「怕」也可以是一種美德。



[1] 〈大家很乖宅在家! 北捷單日運量「驟減100萬人次」掉到59萬〉,民視新聞網,2021年5月16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516W019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15日)。


[2] 〈台疫情反彈商戶自發停業 老闆保護員工:錢再賺就有〉,《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1年5月16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95861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15日)。


[3] 〈紓困補助〉,因應COVID-19經濟部紓困輔導專區,2021年6月15日,網站:https://www.moea.gov.tw/MNS/covid-19/home/Home.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15日)。

逆境.重建.復原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週年研討會剪影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1/2021

2020年11月6日,研究中心舉辦了「逆境.重建.復原」週年研討會,在此與讀者重溫當天的一些剪影。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李樹甘教授曾在籌備研究之初表示,過去有些傳媒或香港人認為,香港人因為對生活不滿意,才走出來參與社會運動。人們是否真的對生活愈感到不滿意,愈會勇於走出來參加社運呢?若是這樣的話,是否意味著只要改善香港人的生活,便能阻止人們「上街」?基督徒的行動又是否受到他們與神的聯繫及與人的聯繫影響,「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發現,事情並非如此。

李教授透過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ling, SEM),採用多個指標去反映潛在變數,估計整個模型因數之間的關係,結果顯示當受訪者有既定的政治取態,加上行動的時候(黃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藍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同樣會讓受訪者增加他們的同情關懷(情緒),然後,他們會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李教授指出,若要復和,比同情關懷更重要的,是易地而處。因為傾向黃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懷弱勢社群,傾向藍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心當中有沒有人受傷,兩者都覺得自己同情關懷他人。至於易地而處,則是個人內在的認知層面,它既不會受到政治取態或是政治參與度影響,而且同樣會讓人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簡單而言,只有同情關懷,相同政治傾向的人最終會愈發內聚,而如果人們懂得易地而處則不一樣,他們相信凡事都有兩面,並且願意試著去了解。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在回應「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時,陳永浩博士認為面對社會運動,教會似乎不易受到衝擊,但其實她是受到最多衝擊的。一個人不容易因為老闆的立場而辭職,但卻會因著牧者的政治立場而選擇離開教會。陳博士闡述教會歷史中,基督教某程度上是善於分裂的,從馬丁路德開始,以前教會便會因為神學觀、教義觀不同而分裂,當代教會也可以為到敬拜是用詩班還是用band隊(樂隊)而分開兩堂崇拜,教會從過去分齡牧養,到現在分色牧養,教會一直都用分裂去解決問題,陳博士認為這不涉及對錯,只是教會既然存在著一種「圍爐取暖」的氛圍,牧者便要多加留意。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院長余達心牧師

余達心牧師在研討會上為大家帶來兩句口號:「一、復和始於聆聽;二、復興始於反省及檢討。」前者指到教會可以搭建一個平台,讓信徒分享他們過去一段時間的感受;後者指到教牧要重新審視自己的角色及責任,與信徒一起掙扎,並且同行。

在論壇時段,擔任主持人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問道:「教會中有甚麼人可以做中間人,幫助意見不同的雙方可以復和?」余牧師認為若要復和,牧者無法逃避,需要主動認罪悔改,做榜樣,這一份謙和的心非常重要,就如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5節所說的「讓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和修版》),「謙讓」這字意指在法律上人本來可以「打贏」官司,為了對方的好處而放下自己的權利,然後選擇與對方和解。這正是牧者顯示牧者風範的時候。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創堂牧師何志滌牧師

明光社

何志滌牧師分享了自己講道時被人投訴的故事:他從開始時自己如何生氣,不情願,到神如何安排環境,在靈修中給他話語:「用愛心說誠實話,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最後在和諧的氣氛中,他與投訴者對話。何牧師的分享帶出了表達情緒,真誠的溝通非常重要。

在論壇時段,蔡志森先生問道:「現在要政見不同的人一起或有衝突,分色牧養又會否產生其他問題?」何牧師表明一定不會贊成分色牧養,因為《聖經》談的是「一主、一信、一洗」,都是「一」。對於過去教會分齡牧養,何牧師也表示他在反省,因為當一個家庭的老中青所聽的道不同,在信仰上一家人的距離會否變得愈來愈遠?

 

明光社

 

精神科醫生李耀基醫生

明光社

在回應現場參加者的分享時,李耀基醫生確立情緒或壓力會影響生理不適,有些人知道自己有此狀況,這是好的過渡,但有些人接受不到,又或者不知道心理影響生理,不懂得找人幫忙,尋求心理醫治,這樣他們即使多做幾次身體檢查也難以找到生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另外,有些人因著種種原因,未必懂得表達自己的情緒,同行者只能盡力陪伴當事人,幫助他們找出情緒的來源。對於易地而處,李醫生指出這是復和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只是,如果當事人有很多情緒,便難以易地而處,所以最重要還是先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幫助者可以帶頭,在幫助當事人期間,示範如何易地而處,讓他們有模範可以學習。

 

香港婚姻及家庭治療協會董事會委員及家庭治療臨床督導郭志英博士

明光社

郭志英博士認為要修補創傷,其實真的要等到事情完結之後才適合進行,如果一邊幫助當事人處理創傷,另一邊他們卻繼續捲入事件中,這是沒有意義的。創傷是指自己同其他人及社會割裂,除了關乎個人,也關乎社會結構問題,如果能思考每個層次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修補會比較全面一些。修補的出發點建基於真理中,使人與神和好,並且人與人之間復和。重要的是教會可以建立安全的平台,讓大家能分享自己的情緒,讓人被聽見及看見,感覺自己的存在。在紛亂的社會,信徒也可能很混亂,信徒需要多祈禱,見證神在自己裡面,聖靈在自己裡面,才可以面對所做的一切。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雷競業教授

明光社

雷競業教授建議大家要開始培養靈命智商(Spiritual Quotient, SQ),自己先開始學習,進而教導下一代。他指這個世界是有患難的,我們不要期待這個世界很平安,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要發生便發生,是我們不能控制的。我們以前經常講生涯規劃,希望自己可以抓住很多東西,但現在需要培養一種心態,當發生不能控制的事情時,我們能否有一種合乎基督精神的心態去回應。雷教授分享到他很滿意自己的人生,他2000年回港的時候,已預計香港會愈來愈沒有自由,但他指出他的人生是否快樂,與政治無關,而人生最寶貴的便是與神,與摯愛及家人有美好的關係。《聖經》說「愛裡沒有懼怕」,對待家人或不同意見的人,即使不明白,也可以學習接受他們便是如此。在提問時段,雷教授指出牧者沒有辦法可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但人有基本的情緒,不同政見有不同的追求,中間或有憤怒。他不會理會會眾追求的政見是甚麼,只會幫助會眾處理在追求過程中所承受的壓力,做一個他們可以信任的人,陪伴他們渡過。

 

我們非常感謝旺角浸信會於當日借出場地,以及在場同工提供的支援和協助。在疫情下,仍無阻近100位參加者前來參與當日的研討會,一同探索重建及復原之道。重建及復原之路是漫長的,一次的研究會絕對不足以解決參加者的各種困惑或難題,但盼望是次研討會能讓大家對重建及復原仍然有所期待。

當你相信中大生以高達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上週有網民轉貼以上一張二創圖片,還有一段錄音,內容大致如下:

(男聲:幫我幫我發出去,好緊急好緊急!我表妹喺中大讀緊書,喺前線,而家成班中大教授都好緊張,而家班中大學生已經成功整咗一隻高達出嚟,係真係高達出來,依家準備揸(駛)出去尖沙咀,做堵路,幫手發出去。佢係有激光劍同埋有鐳射彈的,真係幫我發出去,大家千祈要小心,盡量唔好出街。)

明光社

平時,理論上,一個有獨立思考的人,看到有關的圖片,聽到該段錄音,應該會很開心地笑,因為整件事被兒戲化,被戲謔了。情況就好像早年唐英年大宅被揭發建地牢時,有人惡搞變形金剛到場支援一樣(見左圖)。

當我們以為這種政治惡搞戲謔司空見慣,但今日的香港人或者真的有了精神衰弱,居然還真的有人很擔憂的問為甚麼會弄到「高達」出來?十分擔心高達會破壞社會安寧。

惡搞的人打蛇隨棍上,繼續創作更多圖片,例如在校園組裝高達的過程,在沙田望到高達的身影等等。一張又一張的相片,加上文字和錄音。虛擬高達居然一整晚變成了熱話,部份本來不知就裡半信半疑的巿民看到更多「相片」和「錄音」流出,都信以為真,有滋事份子還特意留言附和,令他們更擔憂。

可見,反修例事件本來引發的所謂真假難分的報道,到今日已發展至有些人未找到真相就盲目相信和亂傳的局面,情況十分不理想,當中除了因為群眾被情緒支配外,太多意想不到的事居然接連在這個城巿發生,令人失去對常理的測度的信心,甚至到了一個地步,失常的事反而似真相。

這種盲目的背後,反映社會失控,長此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1. 社會整體地失控:任何事情,似乎都不問緣由,當人覺得甚麼事都有可能發生,他們對流言蜚語的抵抗力自然變低,事無大小也事必要先驚一場,之後才想想究竟怎麼可能。
  2. 社會失去智者:所謂謠言止於智者,但當大家都繼續傳播流言,又沒有人去實地查證,流言就會像劣質細胞一樣擴散。
  3. 社會容易受操控:只要有人有系統,持續地發放流言,在城巿內的人不論事實真假,由反抗,保持中立,沉默不言,至最後只能相信,因為他們已經不再覺得有需要去查證,或者會擔憂去查證消息,發現另一個真相時會遭報復。
  4. 淪為極權社會:當極權可以無限地發放資訊,甚至隨便改變對事實的描述,而人又不思進取地接受,他們害怕失去統一聲音帶來的安全感,最後便只能接受單一資訊,失去反思能力,淪為無意識被操控的人。

但願我們仍然有基本良知,抱持理性求真的精神,戰勝暫時未能找到真相的恐懼,堅持初心,不隨便轉傳未經核實的消息,亦不會為社會製造流言,令社會走向恐懼的深淵。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抗爭新聞系列:拍還是不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早前一群抗爭者被警察圍困在香港理工大學,當中有傳媒於晚上拍到片段,發現有抗爭者在天橋上游繩,之後由電單車接應載走,據說大約有100位抗爭者成功逃脫,部份則被警察發現後在前面路段放催淚彈追截,最終被捕,這個逃亡路線被傳媒曝光後,抗爭者被迫回到校園再找其他路線突圍。

事後有網民批評,記者不應即時報道所拍攝到的逃生路線,應該在事後才報道,因為不少抗爭者最終因為傳媒太早將位置曝光而未能逃脫。問題是:記者應該因為他們在逃亡,明知報道出來可能有助警察追捕而不拍攝嗎?

換一個角度問,如果記者見到多架警車從警署中出來,駛往某一個方向,甚至見到有直升機同時向同一方向行駛,其他人可以因為不應該披露警方部署為名,而要求記者不准即時報道所見到的情況嗎?

答案很明顯,記者是負責以客觀、公正、持平的態度,不偏不倚地以第一現場的視點報道新聞,因為公平公正,記者本來就應該拍攝自己在現場所看到的情況。任何要求記者不要拍、不要報的人,某個程度上,都是在干預新聞自由。同樣道理,記者在抗爭期間,一些示威者在禁蒙面法生效之後,自己雖然沒有蒙面,卻強硬要求記者不可以拍攝自己的樣貌,因為怕被點相、篤灰(告密),其實這個要求同樣是不合理的。一般來說,除非即時報道會導致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即時危險,例如脅持人質或擄人勒索的案件,否則應否即時轉播是新聞價值的考慮,而不是考慮任何一方個人的利益或意願。

在此必須強調,不要阻礙記者拍攝這要求,不單套用在抗爭者身上,也套用在政權、警方身上。其實,警方對記者的不禮貌和阻礙記者拍攝的情況,比起抗爭者更嚴重。警方亦也不應該要求記者去一個無法清楚看到實際情況的「示威區」或「記者區」拍攝。警方其實有責任協助新聞界採訪他們的執法過程,因為有了記者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拍攝整個執法過程,社會才會相信他們是公正執法,若處處設防阻礙甚至驅逐記者,令記者不能做合法採訪,拍不到應該要拍的,不但令警察和記者關係惡化,亦會令警民的衝突和矛盾更加嚴重。

記者,尤其是正式的記者,其天職就是採訪,或者你以為他們總是在監視著你,但實際上他們亦是在保護你,不能夠輸打贏要。當然,市民大眾亦期望所有記者,無論如何也要專業地做新聞工作,盡力地將他們所見所聞拍下、寫下,各界請盡力配合。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美善的要持守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9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要以惡報惡,彼此間和對眾人都要追求做好事…但凡事要察驗:美善的事要持守,各樣惡事要禁戒。」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5、21至22節《和合本修訂版》)

在這個世情紛擾難測、人際關係複雜、情緒容易激動的世代,人很容易便會迷失。在過去幾個月的社會運動,一方面展現了許多人性的美善,如無私、犧牲、堅毅和勇敢,但同時亦令人性的醜惡慢慢地滋長!任意的破壞、縱火、毆打、蓄意傷人和動用私刑!無論執法者或抗爭者都有不少人在情緒激動和自以為是的情況下,將對方非人化,做出一些有違人道、忘掉初心的事。更令人憂慮的是一些本來擁護和平的市民、牧者和信徒,亦漸漸失去了持守美善的信念和耐性,接受、甚至做了一些過往自己不會認同(或到現時仍認為有疑慮)的事,將自己的底線不斷向下移。

在社交媒體已成為日常生活重要部份的時候,我們亦要留意自己的初心,持守美善,例如保護自己的私隱是對的,不過,不應有雙重標準,應同時尊重與自己持不同立場人士的私隱。尊重言論自由不只是自己的權利,也是對方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在社會失序,大家失去很多過往共同信守的信念時,我們更需要省察,任何事都有界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不同的界線、身體有界線、善惡亦有界線,小心察驗不同的界線,找出當中的美善,然後努力去持守,不以惡報惡,這是每個追求公義和良善的人,特別是信徒應有的初心。

如何應對社會爭議引發的負面情緒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1/11/2019

今天的香港,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動盪、不安與陣痛。從煙火瀰漫的街頭到新聞直播,再到社交媒體的帖文,每時每刻,無日無之地充斥著暴力、仇恨、過激的情緒與言論。置身於如此極端的環境中,相信不少人正受著負面情緒的困擾。「2019精神健康月」籌備委員會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的調查發現,41.1%受訪者指「社會爭議」對其精神健康有非常負面或頗負面的影響。[1] 對此,針對情緒高危族的需要(有自殺傾向、抑鬱及經常接觸暴力畫面的人士),筆者參考了《精神健康急救手冊》(下稱:《手冊》)及資深心理輔導員的建議,希望能幫大家自助或助人。

 

自殺風險

社會的不安氣氛或會令部份人士有輕生念頭,根據《手冊》,一個人是否有自殺風險,可透過以下自殺危機訊號來評估,[2]

  • 聲稱會傷害自己或自殺
  • 尋求自殺的途徑,如服藥丶跳樓丶吊頸丶燒炭等
  • 談及或寫下有關死亡丶想死或自殺的內容
  • 表現絕望
  • 狂怒丶氣憤丶尋求報復
  • 不理性行為:如不尋常的衝動或冒險行為,表現得沒有考慮後果
  • 感到陷入絕境
  • 濫用酒精或藥物
  • 疏遠朋友丶家人
  • 焦慮丶激動丶失眠或嗜睡
  • 情緒劇變
  • 表示生存沒有意義丶沒有希望

一般有自殺傾向者都會有以上徵狀,但以上所列並非所有的徵狀。如果相信某人有自殺傾向,可以直接問他:「你是否經常有尋死的念頭?」《手冊》指出,直接談及「自殺」並不會進一步增強對方自殺的念頭。而若當事人有愈具體的自殺計劃,包括:時間、自殺方式等,即表示他自殺風險愈高。對於高自殺風險者,不要讓他獨處,除了陪伴他,也可以安排其他人陪伴他,並盡快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3]

 

正視抑鬱

衝突事件持續發生,會令人感到沮喪、哀傷,甚至抑鬱。「抑鬱」的意思很廣泛,可以形容一個人面對不幸事件時的不安感覺或情緒低落,但若狀況發展至抑鬱症的話,就要小心,因抑鬱症患者有較大的自殺風險。如患者持續兩星期或以上,差不多每一天都出現下列五項或以上的徵狀(當中必須包括首兩項的其中一項),均可在臨床上診斷為抑鬱症:[4]

  • 持續不尋常的情緒低落
  • 對平日感興趣的事物及活動失去興趣
  • 失去活力或幾乎每日感到疲累
  • 感到沒有價值,即使不是自己的過失亦易產生罪疚感
  • 反覆想到死亡或自殺念頭
  • 難以集中精神及作決定
  • 動作遲緩或變得激動,坐立不安
  • 失眠或嗜睡
  • 對進食缺乏興趣或飲食過量,飲食習慣改變,以致身體消瘦或肥胖

對於抑鬱症來說,及早治療非常重要,拖延治療會影響患者的康復進度。而幫助抑鬱症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幾點:[5]

  • 設身處地的聆聽、理解與陪伴,不對其言論做負面評價
  • 避免提出沒實際作用的建議,或急於發表自己的見解,如:振作、睇開   D、你不應該……、你應該……
  • 鼓勵當事人明白只要經歷一段康復時間和適合的治療,其病情有機會好   轉的,令他有正面的希望
  • 幫助當事人尋求專業人士,如:社工、心理輔導員、精神科醫生等的協助

 

專家的建議

明光社

筆者訪問了資深心理輔導員何尹美儀女士,她表示對於情緒受困的高危族來說,透過充分的聆聽、理解與陪伴來幫助他們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可以透過合理化(normalization)的聆聽,如對他們說:「經歷了如此特別的事,有這樣的情緒是正常的。」使當事人感到被理解。我們也可透過欣賞對方的動機,來加強對方被認同的感受,如當事人表示擔心朋友的安全情況,我們可以對他的動機表示欣賞。這不單有助當事人緩解情緒,也可以使他們與我們建立信任的關係。當受困者的情緒得到緩解並信任我們時,我們可繼而展開類似「還有甚麼其他方法來解決問題?」的對話,把對方的焦點引向積極與希望的方向。但若遇到危急的情況,我們應第一時間打緊急電話求助、通知當事人的家人,或給對方一些可提供即時支援的熱線電話。

對於受暴力新聞影響的觀眾,何尹美儀女士建議他們盡量減少接觸暴力的畫面,尤其是在臨睡前的時候。她建議大家可改為第二天早上才看,並可減少看的時間與次數。而只看相關新聞的文字或頭條而不看畫面,也是不錯的做法。

雨後總有晴天,再大的風暴也總有平息的一天。希望大家處身於風暴時能夠照顧好自己和身邊的人。香港人,千萬不要絕望!


 

[1] 侯彩琳:〈調查:過半港人精神健康不合格 逾四成人受社會爭議影響〉,《香港01》,2019年10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83897/調查-過半港人精神健康不合格-逾四成人受社會爭議影響(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1日)。

[2] 《精神健康急救手冊》,三版(香港:香港心理衞生會,2015),頁64。原著:Mental Health First Aid Manual (3rd edition)。

[3] 同上書,頁64–66。

[4] 同上書,頁11–17。

[5] 同上書,頁18–24。

亂世社關情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9

這是個容易令人迷失的時代,而最可怕的不是因為自己追隨個人的私慾而迷失,而是以為自己充滿理想與承擔,為了真理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時間、心力、前途、以至性命,卻漸漸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失去了原來的良善、忍耐和分辨能力,成為自己本來鄙視的人!

當面對不公義的選舉;強硬、親疏有別、偏袒權貴、漠視民意的施政;再加上高不可攀的樓價;向上流動愈來愈困難的社會現況;以及小市民的人權受到侵害,教會和弟兄姊妹關心香港未來的發展,透過不同的方法發聲,本來就是應有之義。不過,就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原則和立場表態較容易(雖然教牧和弟兄姊妹之間亦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若要就一些具體的方案和建議表態,就要較審慎了,因為,政治訴求很多時都與真理沒有必然關係,大家只不過憑著既有的知識、經驗和對時局的了解而作出判斷,很多時不同的人對同一件事會有截然不同的推論,而事後證實判斷出錯,在政治上司空見慣。教會在關心社會的時候亦要小心,不要被一些熱烘烘的議題、口號和情緒影響了我們的判斷。社會運動有時和球賽差不多,當大家愈來愈投入自己的陣營時,便會容易墮入只問立場,不問對錯的陷阱。

另一方面,教牧由於要牧養不同政見的弟兄姊妹,因此,個人雖難免有政治取態,但在公開表達時就要十分小心,不宜利用講道或報告的機會,三言兩語或簡單地利用一兩節聖經經文來支持自己的判斷,否則只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因此,若要討論政見,應透過講座或研討會,讓大家有公平表達的機會,亦需詳細交代自己的判斷和理據,此外,必須承認教牧在政治判斷上並非權威,只是持有其中一種觀點。

對於一些具爭議的社會事件,教會和弟兄姊妹有時不應跟車太貼」,急於表態,特別在現時這個訊息十分混亂,別有用心的假消息和精心剪接的「真相」實在太多。此外,亦有太多人未經查證便急不及待散播不少聳人聽聞的故事,以捕風捉影、自以為是的態度為事件定性和下定論,然後又逼其他人表態,更將不同意見或不願隨便表態的人抹黑、甚至肆意攻擊,令教牧和弟兄姊妹十分為難,正所謂「贊成又死、唔贊成又死,冇意見仲死!」在有圖有聲亦未必有真相的年代,當一些事件只知其果,未知其因的時候,必須要有耐性,等待一些較有公信力的傳媒或當事人披露更多資料,否則過急地表錯了態,就算將來道歉及澄清,少不免亦會對教牧和教會的公信力造成影響。

回顧過去幾個月的社會運動,我們不能不慨嘆,當我們努力追求民主、人權和自由的時候,卻見到民主、人權和自由反被不斷的踐踏,不少人都自以為是,漸漸失去對不同意見的包容和耐性,社會氣氛已令大家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員工因表達政治立場而被解僱;老闆發表了不中聽的政見令店舖被毀;市民和平表達意見亦被警方武力驅散;路人指責示威者而被人毆打和噴漆;親友之間因不同立場導致反目;弟兄姊妹的關係亦動輒撕裂。我們一方面看到許多無私的奉獻、犧牲、勇毅和堅持,但亦看到許多的偏見、仇恨、惡毒和雙重標準!我們已漸漸和常識、邏輯、理性和同理心告別,為了爭取一些重要的事卻殘害另一些重要的事,豈能不令人感慨!

在大家未能爭取更多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之前,千萬別先斷送了香港既有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以及我們原來引以為傲的和平、理性和良善。沒有人能奪走我們的品格,只有我們自己才可以捨棄,別人不能決定我們怎樣做,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讓自己漸漸迷失自我,變成和自己所討厭的人一樣。民主、人權和自由不僅是一種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實踐時的態度。一直以來,教會群體在爭取社會公義的時候,都是以耶穌的處事為人作榜樣,以比較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方式進行,但近月來,不少教牧和弟兄姊妹在社交媒體、或以不同方式討論相關問題時,已愈來愈缺乏包容和耐性,更多的是情緒化、甚至充滿怒氣的言辭。

在亂世之中,教牧和弟兄姊妹都要保持警醒,我們最重要的不是參與社會運動,而是以基督的精神去關心和服侍身邊的人,關心社會,不等如要被社會事件牽著鼻子走,世界愈來愈亂我們更要保守自己的心和方向不要亂。「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各書一章19至20節)

從海外與台灣性教育經驗看香港未來發展

關啟文、鄭安然、陳靈騫 | 關啟文教授:現任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多年來探討性解放及性倫理等議題。著作包括《我信故我思——真理路上的摯誠探索》、《是非曲直──對人權、同性戀的倫理反思》及《上帝、世俗社會與道德的基礎——當代宗教哲學的探索》等。 || 鄭安然先生:香港性文化學會婚姻倫理資源中心生命教育主任 || 陳靈騫女士: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幹事
29/10/2019

整理及撰文: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  引言

同志運動(下面簡稱「同運」)已盤踞歐美社會多年,它強調多元性別與性開放的價值觀亦早已滲入當地的性教育課程。同樣,作為亞洲同運先驅者的台灣,其性教育的內涵亦緊隨歐美之步伐。如此鼓吹性愛自由、多元性別的教育課程不單帶給許多兒童青少年不安與混亂,亦引起眾多家長的反對與抗議。

近來,有人聲稱香港的性教育理念嚴重落後,並認為教導人婚前持守貞潔的性教育是禁慾、恐嚇式性教育。繼而在港推動以性愛自由、性歡愉為導向的性教育。這會帶給青少年甚麼影響?香港性教育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2.  海外的性教育現狀

 

2.1  同運與性教育:

談到今天歐美的性教育,不得不提的是同運的影響。同運那一種「移風易俗」的風潮,不單影響了西方文化的婚姻戀愛觀,以及社會的婚姻制度,更影響了當地的性教育,對下一代的影響實在不容小覷!同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2.1.1  同運致力顛覆兩個主流文化

同運一直致力顛覆異性戀及性別只有男性和女性的主流文化。

  1. 異性戀
    同運鼓吹戀愛和性愛不應只限於異性戀和男女之間,更努力推廣LGBT(即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和BDSM(虐戀。它包含了三組關係B/D:捆綁式性交〔bondage〕和調教〔discipline〕;D/s:支配〔dominance〕和臣服〔submission〕;S/M:施虐〔sadism〕及〔受虐masochism〕)等文化。
  1. 男女兩性
    同運企圖推翻性別只有男或女的主流文化,他們認為性別應該是多元和無限的,並應以性別光譜來表達。
     

2.1.2  同運的4C策略
4C是指學校(classroom)、文化(culture)、法庭(court)和教會(church),同運人士在這四個層面不斷傳播、推廣其意識形態。在這4C中,引起較大迴響的,是他們在學校層面的推廣工作。同運人士在學校推行富有同運色彩的性教育,引來不少家長反對;因為有關工作令兒童和青少年受到傷害,惹來家長的不滿,亦令他們直接感受到同運對他們的影響。

2.1.3  同志教育的包裝
同運人士推廣的性教育往往使用了許多易被大眾接受的詞彙,如:「尊重」及「接納」性小眾、防止「欺凌」及「歧視」。在談論性行為時,強調「自願」丶性「健康」(即不會因性交而感染性病)、生殖「健康」(不會因性交而意外懷孕)。還有生殖「自主」(即可以墮胎)、「科學」、「全面」、「安全」、「正面」、「平等」……這些表面正向、光鮮的詞彙背後卻往往隱藏另一種意涵。就如「生殖自主」,聽起來是強調人權,尊重個人意向,實質是代表懷孕者有墮胎的權利。又如「全面」一詞,表面是讓學生學習到更全面及不同的婚姻和戀愛方式,實則上是試圖將一男一女的婚姻戀愛模式從性教育中抹除,繼而向學生灌輸LGBT和BDSM的內容。

 

2.2  歐美地區的現狀:

2.2.1 加拿大
現時在加拿大卡加利的公共圖書館,定期設有變裝女王(drag queen)的閱讀時間,一名化上了濃妝,作女裝打扮的男士,也就是變裝女王,會跟小朋友講故事,目的是向小朋友們灌輸跨性別的概念。[1]
除了設立變裝女王閱讀時間,加拿大溫哥華的公立教育局(Vancouver School Board)更於2014年通過新的政策,讓小學生從此可以要求學校的老師,以「去性別」的代名詞來稱呼自己,如xe取代he/she(他/她)、xem取代him/her(他/她)、xyr取代his/her(他的/她的)。新政策更讓小朋友自行決定上男廁或女廁。當局聲稱此舉是為了少數的跨性別學生,提供一個更安全與包容的學習環境。對此,當地報章《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有評論員引述,有反對該政策的家長指出,六歲的孩子根本無法明白身份方面的議題,他們連自己上廁所都未懂,也無法自行決定應上哪一個洗手間。[2]

2.2.2 瑞典
在瑞典亦有類似的情況,有幼稚園開始教導學生性別中立的概念,即去性別化和強調性別沒有差異。位於當地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伊加里亞幼稚園(Egalia pre-school)表示,這麼做的目的在於釋放兒童解脫性別方面的社會期待。

2.2.3 美國
美國加州教育局在2015年通過了「加州健康青年法案」(The California Healthy Youth Act),當中約有10%的內容是與性教育有關。法案提出了性教育的框架及書本作為參考,要求受政府資助的公立學校,教授性教育時需「正面認可」(affirmatively recognize)不同性傾向。法案還提出了要對不同年齡的學童教導以下的內容:
1)教導五歲兒童跨性別丶性別認同丶流性人等概念,讓兒童能夠對應自己感受來選擇性別。
2)教導初中生男女有關自慰方面的知識。
3)提供課本及指引,教授高中生肛交方面的知識。

以上的內容備受爭議,但法案指明家長不能阻止子女上有關的課堂,如基督徒家長對課程內容反感,只可以將子女送到私立學校。負責課程改革的格遜(Stephanie Gregson)形容課程重點不是以跨性別思想令學生感混亂,而是希望他們自幼稚園開始學習接納有些人與生俱來與自己不同,格遜認為「幼稚園是創造理解和反欺凌學習環境的最基礎階段。」

以上的講法雖然動聽,但從課程改革的指導參考書I Am Jazz(我是Jazz)可以看出,課程內容只是以反欺凌為包裝,向兒童灌輸跨性別的概念。該童書是講述一個男孩變成女孩的故事,這本書的其中一位作者Jazz Jennings更成為跨性別兒童的模範。[3] 此外,更有教材教導學生如何自行製作性玩具。[4] 而加州性教育的教材都是由同運或性解放組織,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美國計劃生育聯盟(Planned Parenthood),同性戀及異性戀教育網絡(GLSEN)等撰寫的。

加州性教育課程指引中,另一本建議給高中學生看的書籍:S.E.X. The All-You-Need-to-Know Sexuality Guide to Get You Through Your Teens and Twenties(性:十幾歲至二十幾歲的人需要知道有關性的指引),課程建議老師在課室使用這本書來教導學生。書中詳細教授自慰方法,如:拳交(Fisting),即將拳頭塞入陰道或肛門,來獲得快感,更說明了如何先從插入手指開始,最終達到將整個拳頭塞入的教程。此外還有極仔細教授口交、玩體液、性玩具、肛交、SM的不同種類與方法。每個性行為教程中都附有:性病感染風險(STI Risk,即Risk of 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和懷孕風險(Pregnancy Risk),似乎只要學生注意避免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就一切都沒問題了。另外,教授肛交的內容裡有一句:「肛交所受的風險跟陰道交接近一樣」,但事實上美國一些數據卻顯示,透過肛交感染性病或愛滋病的機會比陰道交高出44倍。

 

2.3 對強調「性解放」性教育的質疑

歐美地區的性教育以全面及尊重為包裝,但卻沒有提及以下的重要內容。

2.3.1 跨性別及變性人要承擔的風險
若然要多元、全面、科學的性教育,為何在教育孩子跨性別、流性人、性別自決的同時,沒有同時提及注射賀爾蒙、做變性手術所要承擔的高風險?以及面對變性、跨性別時可能要背負的沉重身心負擔、後悔及自殺率高等問題?

2.3.2 肛交的風險
為何性教育課在教授肛交時,沒有提及肛交比陰道交要承擔感染性病的更高風險?

2.3.3 異性戀的優點
在教授同運概念的性教育時,它若夠全面,為何不同時提出異性戀的優點,如男女能互相補足,或建基於婚姻中的性行為的優點等,讓學生從中自行選擇?

如此可見,上述的性教育表面是談尊重和全面,實質上並非如此。

 

2.4 家長反對建功

同運以反欺凌的名義,透過各式各樣的性教育課程進入中、小學,結果其過火的內容及手法,均引起各地出現大型示威,反對將多元性別論納入學校常規課程,當中包括哥倫比亞、秘魯、意大利、澳洲、墨西哥、德國、巴拿馬、加拿大、美國及台灣等地。

「加州健康青年法案」(The California Healthy Youth Act)在2015年通過後,引起家長反對,隨後,課程框架經過少許的修改,但爭議内容仍然存在。[5] 直至2019年5月,法案通過了最後一個版本AB329,引發幾百名家長上街抗議,約有8,000個聯署反對法案,家長還發起罷課,要求子女留在家中一天,不去上學。

加拿大安大略省在2015年推出的性教育課程,廣受家長質疑,家長認為課程不適合學童之發展階段,如三年級(八至九歲)教同性戀及性別認同,11至12歲教自慰,再高一個年級的內容,甚至包括口交及肛交。課程還告訴六年級學生男、女以外的六種社會性別;建議七年級學生(約12至13歲)帶備避孕套,以備「不時之需」;八年級學生開始規劃個人的性活動。

家長組織發起請願,反對邀進性教育。至2018年7月,維家組織維護生命運動聯盟(Campaign Life Coalition,CLC)收集到近16,000個聯署。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部長宣佈,廢除2015年推行的性教育課程,重新進行廣泛諮詢,聽取家長對性教育的意見。家長組織對此表示歡迎。

要抗衡同運人士提倡的性教育,家長要懂得運用自己作為家長的權利,這也是他們的人權,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的第三項:「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的選擇的權利。」[6]

 

3.  台灣的性教育現狀

與歐美相似,「同運」對台灣的性教育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首先成功爭取訂立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很有「創意」地提倡「多元性別論」,鼓勵尊重多元性別的差異,以消除歧視。又反對性霸凌,反對貶抑他人的性傾向等,[7] 這種做法實際上是混淆視聽,然而就這樣很巧妙地把「性傾向平等」的教育也放進「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

此外,「同運」把性解放的意識形態透過文化、教育、法律等滲進社會大眾思想中。台灣教育部於2011年8月,在國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加入「認識同志」的課題。在此之前,教育部除了出版《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8] 又委託大學編製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小學階段),[9] 及《性別好好教》(初中階段)兩套專書,[10] 提供老師教學參考。與其說這些教材教導學生尊重同性戀,不如說它們實質在宣傳同性戀及同性戀運動的精神。

3.1 台灣同志教材的爭議部份與討論:[11]

3.1.1 自己說是同志就是同志?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指出性別的認定是:「不以標準化的工具來判定……而以個人自我認同自己是同志的一份子,就是同志。」而且,「認同可能是終身發展的歷程,並不一定是有一個終點的,也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

如果對一個個人身份的認同是如此主觀及隨意,到底會有多少種性身份?多少種同志?對於中、小學生喜與同性密友一同玩樂的階段,又會帶來多少不必要的性身份困惑?

 

3.1.2同志情慾與性愛的分家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又提到:「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情慾的展現也影響自我身體的打造計劃。藉由扮裝,同志展現自己的情慾,無論是娘T、悍婆、不分或是熊猴、哥弟,都得以藉由身體打造、裝扮並再次確立自己的身份認同。對跨性別來說,身體的塑造更是超越二性規範的範疇,跨性別得以藉由變裝、異服、扮異性、注射賀爾蒙甚至變性手術等方法改造身體的,擾亂二性世界中身體與情慾的界線,讓靈魂中的自我與身體達成一致性。」

該手冊引導中學生對這種「性」與「愛」分開的同志伴侶關係視為社會現實,不加批判地視為平常。它將破壞雙方忠誠的關係形容得如此自然,這到底是要提倡尊重,還是要解構「性伴侶應長期委身與忠誠於對方」的價值觀?它更把複雜的「跨性別」現象完全正常化。

 

3.1.3鼓勵學生作「性探索」

該手冊又說:「教師要正視青少年性經驗,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並且學習尊重彼此的身體,隨時關心彼此的感受,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才不會讓做愛只帶來無知造成的傷害與大人的責怪……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所有性玩具也保持乾淨,不與他人共用性玩具。惟有安全的性是更好的性。」

這樣正面、露骨、鉅細無遺的「教導」,並以「探索」之名鼓吹青少年性行為,即使在現時(異性戀)的性教育也未有!對於未符合合法性交年齡的學生(台灣是16歲),更有機會令他們誤墮法網。況且「探索」性愛,難道沒有後果?若果有的話,誰去承擔這個後果?當然是家長和老師!那些同志教育的專家能代替家長負起責任嗎?

 

3.1.4鼓勵墮胎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提到:「在親密關係的性生活中,沒有人會被強迫性交、口交,而是都能被受尊重愉快的享受性生活,當無預期的懷孕,當事人也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不會有人譴責對或錯,取而代之的是呵護照顧與祝福,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

該專書竟然只對性交作出正面形容,強調個人享受及自主權,對於懷孕的後果卻淡化為一個簡單的「選擇」。對於未符合合法性交年齡的學生,更有機會令他們誤墮法網。萬一懷孕,對少不更事的當事人及雙方家庭都會構成沉重壓力。而且胎兒也有生存權,不單是一堆細胞組織。別忘記,這是針對小學生的教材,這不是一種「為了鼓吹性愛而抹殺其後果」的意識形態嗎?

 

3.1.5 灌輸同性婚姻/同性家庭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中,也提及一些性別平等社會的圖像:「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跳脫傳統兩性社會的性別框架的家庭組成……在家裡看電視時……出現兩個非異性戀所共組的家庭,當大家看電視時,不覺得奇怪或噁心,而是同喝開水般自然的接受現狀的存在。」

孩子們對同性戀者感到奇怪也不可以嗎?同性戀(特別是同性婚姻)在社會上是有爭議的議題,不是每一個家長都認同。同運團體有權向中、小學生灌輸「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跟傳統異性戀是一樣自然如喝開水般的思想嗎?

 

3.1.6 同性婚姻是人權?

給國中的專書《性別好好教》自行確立多元性別公民權:「『從人權價值看見多元性別』,不論是工作或就學面向的基本人權,抑或婚姻權、領養權、繼承權、同居伴侶權益等議題,都是需要更具性別關懷的人權與立法實踐,否則,只是徒具口號式的雙重標準。」

同性戀者的「婚姻權、領養權」和「同居伴侶權益」等等是否「基本人權」,在社會和學術界中都是有爭議的議題,事實上國際性人權文件並不包括同性婚姻的「權利」。看來該專書又在以教育之名向孩子灌輸同運那種仍有極大爭議的意識形態。[12]

 

3.1.7 教授同性戀童話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提到幾本同性戀童書:「我分別用不同的繪本企圖提高同志家庭的能見度,我總共用了手邊的三本繪本,帶進同志家庭。包括繪本Who’s in a family(誰是我的家人?)、And Tango Makes Three(攤狗一家三口)和Daddys Roommate(中譯本:《爸爸的室友》)……我們有必要發展屬於在地的文本。」

在國小階段教授同性戀童話,插圖令學生從小接受同性伴侶家庭猶如異性戀家庭般自然。以精美印刷和彩色的故事書直接改造小孩子的思想和價值觀,豈不是同性戀意識形態的洗腦教育呢?

 

3.1.8 對同性戀不自在 = 恐同?

《性別好好教》中提到:「教學小叮嚀:同性戀恐懼又簡稱為『恐同』,就是指因為同性戀的身份引起的恐懼、焦慮與不自在感,包含同志本身或是身邊更多的異性戀族群。這些個人所持負面的情緒感受,反映著社會文化對於同志的不友善程度……老師提醒同學憑直覺反應,並避免同學因此借題發揮嘲笑班上的特定學生,若有此現象,也要適時地突顯『當下的現狀』就是一種歧視與恐同的展現。此外,教學者亦要檢視自己的恐同情結。」

書中還附有「恐同指數問卷」:

我的恐同指數之快問快答

1)跟一個男/女同志同學一起上課讓我覺得很自在
2)我的鄰居是個跨性別
3)被同志追求讓我覺得很OK
4)别人說我是同志也沒關係
5)我很高興可以參加一場同性的婚禮

以上的問卷讓人質疑的是同性婚姻既是爭議課題,難道對上述問題的答案是反對或不願意參加便等如恐同?

 

3. 2 高雄市教育部禁制守貞教育

除了教材,教育部門的政策也有明顯向性解放傾斜的情況。2012年9月6日,高雄市政府發出了一份公函給該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題為「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當中的第四點說:「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13]

 

3.3《青春水漾》事件[14]

由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製作的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片長33分鐘,內容涉及敏感地帶和性高潮等,影片更曾在台北的學校播放,引起社會爭議。2013年10月25日台北市議員戴錫欽,引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的資料,他說:「台北市總共有12所小學……共有2,918位小朋友看過這部片子……總共有八所國中……2,560位同學看過」,質疑被列為保護級的《青春水漾》在中、小學播放。事件被傳媒報道。該影片鼓吹青少年進行性探索,引起家長強烈不滿。

 

3.3.1《青春水漾》劇情簡介

少女雅若正值青春期,對性產生好奇,她愛獨自趴在泳池邊感受水流流過身體的感覺。小康見雅若總是獨個兒呆在泳池一角,便主動請纓教她游泳。雅若的好友小蜜似乎不太滿意他們的兩小無猜,一邊親自教雅若探索身體「開關」,另一邊責怪小康沒有讓雅若「好爽」……

雅若的母親是針灸師。來找她針灸的一位顧客是游泳教練,他送她一盒自拍的教游泳影片。她避開雅若自己觀看影片,又托詞登山遠足,其實是跑到泳池跟教練學游泳……

小康來到雅若的家,藉詞怕弄髒雅若的床舖,脫掉褲子坐上床,更對雅若說:「時間還早,不如一起睡吧?」他們發生性關係之後,雅若滿心歡喜快樂,對探索身體充滿憧憬……

 

3.3.2《青春水漾》精句摘錄和製作團隊

「你的敏感帶若跟笑穴一樣多就好了」
「你們男生不要只顧自己爽好不好,紅色的點是女生被摸會舒服的點,你好好研究一下,這是男子漢大丈夫應盡的義務」
有關性暗示:教練對雅若的媽媽說:「在你店裡,我的身體是你的,在我這裡,你的身體是我的」
雅若跟小康發生性關係,她說:「我跟小康約好,要一起找出彼此的開關」
「我看過一篇文章寫說,法國人把性高潮形容為小小的死亡,我沒有死掉的感覺,在那一刻,我卻想起游泳池,想起身體在游泳池前進的時候,那種舒暢自在的感覺,這種感覺……好棒,我喜歡這種快樂的感覺,我喜歡我的身體」

再看看《青春水漾》的創作團隊,其中不少也是之前引發爭議的性平教育教材的作者,如:卓耕宇、黃筱晶和胡敏華是《性別好好教》的作者,蕭昭君、王儷靜是《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的作者和編者,而劉宜、黃筱晶、蘇芊玲和林淑芳則是《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的作者。

 

3.3.3《青春水漾》輔助教學簡報

《青春水漾》備有輔助教學簡報「性教育隨堂考」(隨堂考即課堂上的小測試)中,它將「爽」、「愉悅」、「如魚得水」稱為「正面的性」,意味是美好而值得嚮往,彷彿性行為是沒有後果的,而「性病」、「墮胎」和「意外懷孕」則被視為「負面的性」。在講求正向心理的今天,應該會對這些「負面」的性抱有摒棄的態度,並且專注於追求愉悅的性。然而,正如政府反濫藥的宣傳口號:「唔理後果,唔等如無後果」。教導學生追求「愉悅」、「爽」的性,卻不正視潛在後果,難道是負責任的教育態度嗎?

在簡報中還包括了一個「各種避孕方式吉凶對照表」,當中亦似乎誇大了避孕套的功效,對照表標示它的成功率達98%,而且更指出使用避孕套除了會引起不適外,它在「重大副作用」、「引起疾病」、「引起感染」、「月經問題」等情況下,表現都是「吉」,即表現良好。避孕套的高成功率其實是有賴所有程序都使用正確,但簡報卻沒有作出任何相關的警示。而且,事實上有很多種性病,避孕套均無法有效阻隔,包括愛滋病病毒。而世界各地男男性行為(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縮寫是MSM)均是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高危途徑。簡報完全沒有提及以上潛在風險,涉嫌誤導學生,令他們以為只要使用了避孕套便無後顧之憂。

而透過性行為去探索身體,其中一個可見後果自然是意外懷孕,簡報倒是很「貼心」,先告訴你「意外是人生的『常態』」,不用大驚小怪!更將墮胎的選項美其名為「身體自主權」,完全漠視墮胎對女性身心的影響,以及胎兒也是一條小生命。

 

3.3.4 何春蕤的主張與《青春水漾》

何春蕤是台灣性平教育的鼻祖,她提倡把性和愛徹底脫鉤,推動性解放思想。她接受「一個多元多音的情慾世界……沒有甚麼道德也沒有甚麼底線的。不同的伴侶、異性同性、不同的關係、動物……甚麼都可以玩,都好玩」,[15] 她甚至美化、歌頌賣淫。

在人類歷史中,女性一直是傳統性道德的中流砥柱,也是性解放的主要障礙,所以要推動性解放,一定要改造女性的思想、感覺和價值觀。但成年女人的性格往往難以改造,所以最「明智」的策略就是改造少女,讓她們成為豪爽女人──這正正是何春蕤的主張。而《青春水漾》對「好爽」的執迷反映的正正是何春蕤的《豪爽女人》所提倡的意識形態。[16] 該片的高明之處,是用較低調的方法,從少女的角度出發,去描繪一種性解放的性想像。但究竟這種敘事有多少現實性呢?有多少少女真的會藉著泳池的水流獲取性快感,並因著與男性身體的接觸就產生性興奮,並且當男生說:「時間還早,不如一起睡吧?」就馬上鑽進被窩與男生睡?又有多少女生在與男生上床之前和之後,不是關注與男生的關係,反而只是聚焦於自己身體的感覺呢?其實「開關」這種詞彙把身體說成機器一般,但性真的只是機械性的反應嗎?性行為中能否感到舒服和很爽,只要找到「敏感帶」就有保證?如此把性完全抽離於人際關係,這不單是非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更未必與女性的性情和真正需要吻合。這種種對女性的描述有多符合現實,抑或都只是男性對女性性愛的投射?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如果進一步在台灣社會傳播,又會將台灣社會引向何方?

 

4.  香港性教育前瞻

4.1 香港同運人士的工作

香港同運一直視台灣同運為老師,加以學習甚至「照單全收」,因此,今日台灣也可能成為明白香港。

2012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有同運團體提出「同志友善政綱2012」,詢問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會否支持該份政綱,裡面其中一項提到「立法推行《性別平等教育法》」。除了名稱跟台灣的性平法一樣之外,當中提到「性別多元教育、認識及平等對待不同性傾向人士」,有關內容在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中亦有提及。[17] 而政黨社民連也在其政綱提到:「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立法,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18]

2013年10月下旬,台灣舉辦同志遊行,香港爭取同性戀權益的組織大愛同盟,便率團前赴當地參加座談會和出席遊行活動,出席人士包括歌手何韻詩和黃耀明,及當時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和何秀蘭。數日後,何秀蘭連同另外兩名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張超雄,出席立法會就「跨性別婚姻」議案作出辯論的會議時,刻意穿上台灣印有「自由戀愛 平等成家」標語的T恤,表明支持台灣的多元成家。兩年後,香港活躍同運份子曹文傑(小曹)更進一步,建議香港也應考慮多元成家。[19] 政黨香港眾志,則在它的政綱中提到:「長遠而言,香港應倣效台灣,推動《多元成家法案》,讓不同形式的配偶關係同樣獲得同等的社會權利保障。」[20]

 

4.2  香港的性教育

現時香港的性教育課程並非由政府統一制定,性教育課的內容與尺度取決於每間學校的自行決定。

近年,受性解放思潮及同運的影響,一些與之價值相近的性教育開始興起。如組織糖不甩(Sticky Rice Love)在網上推出討論有關性話題的平台,它主張用「正面性教育」課程取代「禁慾式」的性教育,又強調性是生活的其中一個部份,鼓勵學生不要迴避性的話題,要正面談性。該組織的人士受訪時更指,曾參加衞生署的工作坊,認為其課程是以禁慾為主導,又播放墮胎的影片,目的是鼓勵學生不要進行性行為。[21] 糖不甩的網上平台還設有討論區,讓青少年無所避忌地談論與性愛有關的問題。當中,甚至有女生寫了有關提供援交服務的帖文。[22] 糖不甩又與另一組織關懷愛滋一同出版了一本《正面性教育教學手冊》,手冊內介紹性和性別的基本概念時,指「性別並非『二元』,而是以光譜形式存在」。[23]

香港小童群益會於2001年推出「性向無限計劃」,提倡平等尊重共融的理念,這本來無可非議,但事實上他們提倡的部份內容極具爭議性,例如該會出版的《認識性傾向 家長老師錦囊》便打正旗號提倡「性別教育不只是兩性平等」,又提到性「不只是二元對立」,直接將台灣的多元性別論搬字過紙複製過來。[24]

相信是參考了美國、加拿大的做法,香港眾志亦推出了「皇后像漢子」的短片,讓變裝皇后以講故事形式,向小孩介紹同運的兒童繪本。[25]

前文提及的同運份子曹文傑(小曹),他也是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講師,他承認受到台灣的性解放「大師」何春蕤啟蒙,他說:「我是在中文大學副修性別研究時碰到何春蕤的《豪爽女人》的,自此便愛不釋手……《豪爽女人》開拓了我的視野,讓我看到同志運動以外的其他被社會邊緣化的性群體,並讓我認定同志運動和政治必須跟性解放運動結連在一起。」[26] 而且他說到做到,不單在大學講座提出「濫交是民主的先鋒」,也認為性虐待並非高危和不正常的性行為。

 

4.3數據與趨勢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進行的「2016年青少年與性研究」調查,[27] 有以下發現:

4.3.1  在接納別人有婚前性行為或同居行為方面,受訪的中三至中六學生比中一至中二學生有更高比率接納以上行為。
4.3.2  中三至中六男生比以前有更高的比率,接納別人有性交易的援交行為。
4.3.3  中一至中六學生都較以前有更高比率,接納別人有男性同性戀、女性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的行為。
4.3.4  中一至中六學生,不論男女,有看過色情物品受訪者的比率,都較以前高。而有看過色情物品男生的比率較女生高。
4.3.5  與以前相比,有更高比率的中一至中六的男女學生,有分手經驗。分手原因,最多人選擇性格不合和已對對方沒有感覺。
4.3.6  18至27歲的受訪者裡,不論男女,打算將來會結婚,不會同居的受訪者比率,都較以前低,而打算將來會先同居,後結婚的受訪者比率,則較以前高。

 

5.  結語

從海外到台灣,有些地區所提倡的性教育,都是表面談尊重、反欺凌和標榜全面,實質上是同志運動的洗腦教育。當這些地方的性教育教材,當中包括教導五歲兒童跨性別;初中生男女自慰;高中生肛交等。這股性解放風潮也來到香港,有政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立法,有組織製作的教材強調性別並非二元,而是以光譜形式存在。面對如此現況,老師或家長要有勇氣、加上智慧及正確的態度教導孩子。勇氣在於「夠膽」指出同志運動性教育教材的問題所在;智慧在於講求真實,通過搜集文章及資料,用數據及事例批評當中的謬誤,例如香港人感染性病的數字增加,及感染性病人士的年齡在下降等;正確態度在於重視彼此的關係,明白他們的掙扎,並以情理兼備的方式,引導孩子思考。年青人易受外國的趨勢的影響,師長要指出同運人士鼓吹的觀念其實是由少數人發起的,師長可以介紹外國提倡的健康性觀念。

其實,青少年對性的看法,往往最受父母影響。根據美國的一項全國性研究調查,發現最多受訪青少年表示,父母是最影響他們作出有關性方面的決定。而絕大多數的受訪青少年都認為,若果與父母在性方面有更坦誠及開放的對話,會使青少年較易延遲性行為及避免懷孕。[28] 作為家長,可以從小開始教導孩子對性抱有正確的觀念和態度,並要適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一旦子女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要接受與父母價值觀相違背的性教育時,他們有權表達不滿和反對,並透過不同的形式,表達他們的意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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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tion News, “Illuminati SOGI disgusting curriculum in Calgary / Canada Schools teaches LGBT incest to kids 2018,” YouTube, February 7,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kcVtHXiLs.

[2] Joseph Brean, “Vancouver School Board's genderless pronouns-xe, xem, xyr- not likely to stick, if history is any indication,” NATIONAL POST, June 17, 2014, https://nationalpost.com/news/canada/vancouver-school-boards-genderless-pronouns-not-likely-to-stick-if-history-is-any-indication; “Canada: Schools axe ‘he’ and ‘she’ in favour of ‘xe’,” BBC, 18 2014, https://www.bbc.com/news/blogs-news-from-elsewhere-27904621.

[3] Human Rights Campaign, “Jazz Jennings Reads ‘I Am Jazz’,” YouTube, May 11, 201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5D2lsPfsU.

[4] The informed Mama, “Cucumbers, carrots, and bananas (with the peel) make great dildos. Just remember to use a condom!” facebook, June 15, 2018, https://www.facebook.com/162261847854235/photos/a.162599061153847/249460632467689/?type=3&theater.

[5] 新唐人舊金山頻道 NTD San Francisco:〈反對加州性教育大綱 各族裔家長齊發聲〉,YouTube,2019年4月1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0TLvlnV2I0

[6]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文〉,「聯合國」,網站:https://www.un.org/zh/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

[7] 〈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2018年12月28日,網站: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8] 趙淑珠編:《「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台北:教育部,2008)。

[9] 蕭昭君等編:《看見差異、認識多元、實踐尊重 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台北:教育部,2009)。

[10] 游美惠等編:《性別好好教:性別平等課程教學教材「國中版」》(台北:教育部,2010)。

[11] 參麥沛泉:〈「同」化大革命〉,《校園》,2010年11、12月號,頁8–13。

[12] 參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性文化資料庫」,2012年11月22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2/11/22/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13] 關啟文:〈「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被騎劫?──從高雄市教育部事件談起〉,「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被騎劫?──從高雄市教育/

[14] 香港性文化學會:〈《青春水漾》爭論的背景簡介〉,「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青春水漾》爭論的背景簡介/

[15]何春蕤:〈女性情慾不要「政治正確」〉,載於何春蕤編:《呼喚台灣新女性:豪爽女人誰不爽?》(台北:元尊文化,1997),頁389。

[16] 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台北:皇冠,1994)。

[17] 彩虹戰隊:〈同志友善政綱2012〉,「獨立媒體」,2012年8月22日,網站:http://www.inmediahk.net/同志友善政綱2012

[18] 社民連線:〈社會政策及人權綱領〉,「社民連線」,網站:http://www.lsd.org.hk/policy-4/

[19] 小曹:〈從同性婚姻到微型婚姻〉,《號外》,第467期(2015年8月)。

[20] 香港眾志:〈性/別政綱:對抗性別不公 力爭同志平權〉,「香港眾志」,2016年7月19日,網站:https://www.demosisto.hk/article/details/62

[21] 〈【談性.教慾 3】NGO闖校園 抗衡禁慾式性教育〉,《立場新聞》,2019年2月12日,網站: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談性-教慾-3-ngo-闖校園-抗衡禁慾式性教育/

[22] 〈學生個人兼職援交 需要找我〉,「糖不甩」,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discuss.stickyricelove.com/t/topic/3193

[23] 陳穎芝等編:《正面性教育教學手冊》(香港:關懷愛滋、糖不甩網上性健康平台,2016),頁35,網站:https://aidsconcern.org.hk/wp-content/uploads/2018/01/CJ0067_AC_YT_BL_CONTENT_v8.pdf

[24] 《認識性傾向 家長教師錦囊》,第五版,(香港:香港小童群益會,2016),頁35,網站:http://www.newtouch.net/file/ref_book/Booklet2015(chi)_fin20160317.pdf;香港性文化學會:〈港台性/別連線〉,「性文化資料庫」,2015年11月20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港台性/別連線/

[25] 香港眾志:〈皇后像漢子Part2:禁書篇〉,「香港眾志facebook」,2018年12月3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demosisto/videos/365273100888511/

[26] dirty.press:〈書摘:性解放分子?@大曹、小曹,《攣直孖兄弟》〉,「豆瓣小組」,2011年6月12日,網站: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413088/

[27]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二零一六年青少年與性研究」報告〉,「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2017年6月12日,網站:https://www.famplan.org.hk/zh/media-centre/press-releases/detail/fpahk-report-on-youth-sexuality-study

[28] Bill Albert, With One Voice 2012: America’s Adults and Teens Sound Off About Teen Pregnancy (Washington, DC: The National Campaign to Prevent Teen and Unplanned Pregnancy, 2012), https://success1st.org/uploads/3/4/5/1/34510348/wov_2012.pdf.

在情緒化社會中的靈命培育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19

近月因著《逃犯條例》修訂,在社會引起一連串風波。網絡直播各種遊行、示威、不合作運動、示威者暴力抗爭、警方武力清場及大小記者會,影響不少人日常生活,有人更因此情緒失控,不能自已。身處如此情景,我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本文嘗試簡介這場運動如何被情緒主導了,理性在當中有何角色,以及如何透過聖靈的引導,重新思想我們自身的位置和方向。

這幾個月,香港巿民再次經歷非常情緒化的政治事件,伴隨著事件還有一堆情感的宣洩,包括憤怒、悲傷和恐懼等等。即使有人企圖用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訴求,他們亦會被無情斥責,被批評其方法無用。市民每每透過直播,看到和平示威慢慢演變成不同形式的衝突,初則口角,繼而破壞公物,更出現過疑似黑社會在元朗西鐵站無差別打人;以及示威者懷疑遭警察射傷眼睛等事件,在在令人側目,有人更形容香港人活在恐怖襲擊的陰霾之中。

此外,政府和示威者在文字宣傳和議題設置上也是你來我往,文攻武嚇,刀光劍影。不論是政府企圖平息民怨的記者會,警察的執法,示威者的所有行動,網絡中均有不同立場的人士製作不同立場的文字宣傳,整個社會突然見識到,原來有圖也可以沒有真相,甚至原來電視和報刊網頁的新聞片段也有斷章取義的時候,媒體各有自己的立場。市民除了要面對訊息的真假難分,還要面對假消息散佈的恐懼,大家都承受著巨大壓力。

這些社會情緒和氣氛的出現,不必是偶然的,不少學者近年借用心理學的情感理論(affect theory)來分析社會的情緒和氣氛。發現事實上社會從雨傘運動之後,一直未有處理情緒的問題。[1] 其實,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後,特朗普小勝所引發的假新聞、情緒的討論,也未有成為當時社會主流討論,直至近月發現網絡上的情感操作,話題才被帶起。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教授,早於2016年曾撰文指出情緒與理性分析的關係:「很多實證研究已經發現,人在快樂和憤怒的時候最不會進行理性思考,在憂慮的時候則最可能進行理性思考。所以,所謂『情感智慧』,指的是智慧其實有情感基礎,過份冷靜是不行的。」[2]

根據不同的情緒研究,人類的基本情緒大約有快樂、憂傷、憤怒、害怕、憎恨、喜愛、敬仰、愉悅等。每種情緒有不同程度的高低,例如欣喜若狂屬於強烈的快樂情緒,有別於一般的快樂,而不同的基本情緒如果混合,又會產生新的情緒,例如害怕和敬仰會產生服從,憎恨和憂傷會產生後悔等。當然不同學者對情感理論的分類,也有不同,但大部份學者均嘗試將理論放在社會場景中,分析社會不同的情緒出現的原因,企圖先疏理社會情緒,以營造良好社會氣氛,最後才去處理問題。

作為基督徒,面對社會各方面的挑戰,也難免受到影響,甚至在言行方面遭人質疑,有牧者就曾笑著轉述,坊間不少人在說:「連基督徒都講粗口。」中國神學研究院實踐科助理教授伍潘怡蓉博士曾撰文強調,靈命培育對參與社會運動者的重要,他們需要常常透過自我省察等,才能專心仰望神的恩典和智慧,並且重新定向和出發。如參與社會運動者能夠處理、轉化負面情緒,更可以減少心力內耗,令行動變得輕省。她又指出,信徒要看到處境的複雜性,並接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和承認自己有局限。信徒更要以蒙恩罪人的心態,學習在罪惡的世界中,與神同行,在禱告中聚焦神的國度降臨。如具備這種眼界,信徒在爭取公平時,才不會因挫折而灰心,反而可以帶著信心,耐心等候神的作為。[3]

她認為教會身處在多元與多變的世界,如果選擇封閉式的靈命培育模式,便容易將不同的人拒諸門外,她鼓勵以互動與互通的培育模式,向對方「開放」,這樣,既有可能避開猜疑,也有可能真正聆聽、對話,並「使彼此的觀點更成熟、生命更厚實。」[4]


[1] 清君:〈【情感政治】傘後創傷延續至今 社會未曾正視情緒問題?〉,《香港01》,2019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272412/情感政治-傘後創傷延續至今-社會未曾正視情緒問題(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2] 李立峯:〈社交媒體、情緒政治和情感智慧(文:李立峯)〉,《明報》,2016年12月29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161229/s00022/1482976279852/社交媒體-情緒政治和情感智慧(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3] 伍潘怡蓉:〈從靈命培育看社會運動〉,《校園》,第58卷2期(2016年3、4月),頁46–50,網站:https://www.cgst.edu/00_publication/professor_publication/2016-0304_p46-50_AnnieNg.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4] 同上。

耶穌究竟有幾暴力?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19

耶穌會怎樣做(What Would Jesus Do,簡寫:WWJD)是基督徒討論如何回應當代問題時,常常喜歡引用的思考方法,究竟耶穌基督面對我現時同樣的處境,祂會怎樣做?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不過,令人頭痛的是同樣的問題,有時不同的教牧、信徒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答案,暴力就是其中一個十分吊詭的例子。

其中一個支持耶穌也會使用暴力的例子,就是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2至13節所記載的耶穌潔淨聖殿事件:「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櫈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首先這是一件宗教事件而非政治事件,耶穌要針對的是一群祭司利用宗教禮儀來生財,將本來是敬拜神的聖殿變成烏煙瘴氣的市場,而耶穌所用的暴力,不過是推倒枱櫈,趕走那些做買賣的商販,只針對那些有問題的人而沒有涉及其他人。此外,若說以較激烈的方式(暴力)去回應一些做錯事的人和事,四福音中就只有潔淨聖殿事件,是耶穌行事中的罕有事件,絕對不是祂日常的處事方式。

當然,有人亦指出耶穌是被當權者視為危害社會的暴亂份子,而且祂亦宣稱會擾亂天下的秩序。正如馬太福音十章34至36節的記述:「『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不過,耶穌在這裡所描述的並非指祂要用暴力的手段去改變世界,而是指跟隨祂的人會與不信的世界、甚至自己的親人出現嚴重的矛盾和對立,更會被視為仇敵,亦會令地上動刀兵(有激烈衝突)。不過,這裡沒有指出是誰先動刀兵,因此,所指的只是結果,而不是鼓勵或肯定信徒動武的行為。相反,耶穌不斷教導我們要愛仇敵,不過,卻沒有說仇敵會愛我們,甚至反而很可能會以暴力對付我們。

那麼,耶穌自己會用暴力回應加於祂身上的不公義嗎?若詳細地閱讀四福音,很明顯,耶穌一生宣揚的就是以愛去改變世界的思想,這思想絕對是非暴力的。而祂的態度和信念並不會因其他人的行為以及環境對他不利而改變。面對羅馬帝國加諸猶太人的制度暴力和不公義、不公平的對待,祂沒有選擇以武力抗爭、沒有經常示威,沒有以猶太人日夜期待,帶領他們脫離羅馬帝國武力統治,重建大衛的國的那位彌賽亞的形象出現,而是選擇做一個四處宣揚上帝的國要來臨的夫子。耶穌待人處事的原則和態度不是由群眾和祂的追隨者來決定的,就算令其他人失望,就算有人離開祂,甚至攻擊祂,也不會改變祂的召命來遷就或討好大家,特別是那些想盡快見到果效、積極關心和回應社會問題的群眾。

此外,當面對真正迫害的時候,祂不單自己沒有反抗,更拒絕其他見義勇為的人以暴易暴,當身邊的人為祂勇武地挺身而出,亦被祂阻止。在大祭司派人來捉祂的時候,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1至54節記載:「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由此可見,耶穌並非不能使用武力反抗,而是不願意使用武力反抗。而且惟有透過祂堅持非暴力的方式,以及透過個人無私的犧牲,才更能彰顯對方的不公義,祂以德而不是以力去服人,以愛而不是以恨去改變世界。

當然,在強調非暴力的抗爭手法時,並不代表耶穌對不公義的事視而不見,或一味的逆來順受。耶穌之所以為大祭司等人所不容,令他們誓要將祂殺之而後快,正正是因為耶穌每天在會堂、街頭和人群之中所做的和所教導的,不少都是衝著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等宗教和社會領袖而來,耶穌對他們嚴厲批判以及嘲弄,指出他們不公不義和偏離信仰原有教導的行為。對於社會問題,耶穌並非視若無睹、漠不關心、祂甚至會感到憤怒的,只是祂關心和回應的方式,未必好像一些人期望的能帶來即時的效果和改變,這也是最難學習的功課!基督徒應該是一群令當權者十分頭痛,敢於鍥而不捨地向不公義說不,甚至不惜犧牲性命的「麻煩友」,不過,當努力做了應該做的事之後,便要學習交託,因為結果如何是上帝的事。羅馬書十二章19節及21節提醒著我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