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從法例看家庭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9/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家庭的定義

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ICESCR)均指出,家庭是社會的一個自然基本的單元,香港的人權法案(「人權法案」)亦採納了這個家庭的定義。但是,兩份《公約》及人權法案沒有進一步闡述何謂「自然」。

家庭的功能

聯合國人權議會關於保護家庭的決議指出,[1]家庭提供了一個自然的環境,使得家庭各成員(尤其是兒童)能夠健康地成長,但決議未有進一步界定何謂「自然環境」。決議又確認,家庭的存在可促進社會的凝聚力、跨代團結以及社會發展,家庭亦有助保存一個社會的文化身份、傳統、道德、文化遺產以及價值體系。

家庭與社會及國家的關係

ICCPR及人權法案均指出,家庭應受到社會及國家的保護,家庭亦不應受到任意及非法的干擾。《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亦指出,家庭生活應受到尊重。ICESCR進一步指出,國家應設法使得個人及家庭能有足夠的生活條件(包括衣、食及住)。以上的聯合國決議亦確認,為了使得家庭能在社會裡充分地履行它的責任,國家應對家庭提供保護及扶助。

以上的文件亦強調兒童的福祉。ICCPR及人權法案規定,兒童應受到家庭、社會及國家的保護。所以,社會及國家既保護家庭,而社會、國家及家庭又進一步保護兒童;從某個意義上說,兒童成為社會的核心,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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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ICCPR及人權法案規定,兒童應受到家庭、社會及國家的保護。

從以上可見,家庭與社會是互相依存的。一方面,家庭作為凝聚社會、保存社會價值以及養育兒童的重要力量,對社會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社會及國家應保護及幫助家庭,使家庭能充分發揮這些功能。

表一列舉了香港一些維護家庭的法例,該等維護可分為:(一)家庭成員之間的維護(《分居令及贍養令條例》等);以及(二)政府或第三方對家庭的維護(如《稅務條例》等)。

 

表一:香港一些有關維護家庭的法例。

法例

保護及扶助的內容撮要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35條

尚存的配偶、兒女,或父母可申請收回已去世業主的住宅使用。

《分居令及贍養令條例》

第5條

婚姻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對方及由其管養的子女的贍養費。

《致命意外條例》

第4條

死者的親屬可就所受到的損害而申請賠償。

《稅務條例》

第8條

任何人從其配偶或前任配偶處定期領取的生活費或贍養費無須繳納薪俸稅。

《稅務條例》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稅、供養父母免稅額、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第3條

若死者並沒有為其配偶等提供合理經濟給養,後者可申請從死者遺產中提取。

何謂家庭成員」

以上的《公約》及人權法案只說明了家庭的性質及功能,未有具體說明一個家庭可包括甚麼成員。不同國家對家庭成員有不同的理解及要求。以歐盟成員國為例,歐洲人權法庭指出,[2]《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裡的「家庭」乃包括一對同居的事實伴侶(不論同性或異性)之間的關係。

在香港,人權法案雖然未有直接說明甚麼人可組成一個家庭,但從法案第19條可推論出家庭是由夫妻(即已婚的一男一女)組成的。法案第19(4)條指出,“夫妻婚姻方面……雙方權利責任平等”,故此,婚姻是一種夫妻(即一男一女)之間的關係。法案第19(2)條又指出,“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故此,家庭的建立是從結婚開始的。結合第19(4)條及第19(2)條,得出的結論是「家庭」是由夫妻組成的。

除了人權法案外,香港的一些法例亦對何謂「家庭成員」作出界定(見表二)。從表二可見,「家庭成員」的範圍會隨著個別條例所處理的事情而有所不同。這反映出家庭的定義,要與所關涉的事情一併考量才有意義。不過,各個定義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所有定義均包括夫妻及其子女。但值得留意的是,一些涉及補償的法例(《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的「家庭成員」包括同居者。可見,隨著社會價值觀的改變,部份香港法例已承認同居者為家庭成員,並提供相關的保護及扶助。

 

表二:香港一些法例對家庭成員的界定。

法例名稱

家庭成員的定義

法例內容

 

《入境條例》

第2條

「主要家庭成員」指: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某人的「主要家庭成員」的所在地,是斷定該人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的考慮因素之一。

《僱員補償條例》

第3條

僱員的「家庭成員」指:

  1. 配偶或同居者;
  2. 子女;
  3.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
  4. 在緊接有關意外發生前的24個月內一直以同一住戶成員身份與該僱員同住的孫兒、外孫兒、孫女、外孫女、繼父、繼母、繼子、繼女、女婿、媳婦、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配偶的父親、配偶的母親、配偶的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姊妹的配偶、全血親兄弟姊妹的子女。

若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死亡,其「家庭成員」可獲得補償。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第2條

「家庭成員」指:

  1. 配偶、子或女、父或母、兄或弟或姊或妹、祖父或祖母或外祖父或外祖母、孫或孫女或外孫或外孫女;
  2. 同居者,即在任何人死亡的日期如同該人的妻子或丈夫般與該人同住的人;及
  3. 在任何人死亡的日期以同一住戶成員身份與該人同住,並在緊接該日期之前兩年的期間以此方式與該人同住的其他人。

因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引致的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人士或其「家庭成員」可得到補償。

《航空運輸條例》

第2B,5,15條

乘客的「家庭成員」指:

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孫女、外孫、外孫女,以及兄弟、姊妹、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姑丈、姑母、姨丈或姨母或該兄弟、姊妹、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姑丈、姑母、姨丈或姨母的後嗣。

如有關乘客的任何「家庭成員」因為該乘客的死亡而蒙受損失,則該成員可向承運人追究法律責任。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第2條

直系家庭成員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與某人有關的任何人。

歧視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的人,屬於違法作為。

《公司條例》

第487條

董事的「家庭成員」指:配偶、子女及父母。

公司董事的「家庭成員」及與其處於同居關係的人,是該董事的「有關連實體」,須避免利益衝突。

總括而言,家庭的定義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背後其實隱含了一套關於家庭價值以及家庭在社會中的角色的理念,而這套理念是一個社會得以繼續運作及發展的市民共識。故此,任何改變家庭定義的建議,不能只從個別群體的利益出發,而須從根本上去考慮對一個社會的家庭的理念的影響。

 

[1]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32/23, Protection of the family: role of the family in supporting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HRC/RES/32/23 (18 July 2016) , available from 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G16/156/45/pdf/G1615645.pdf?OpenElement

[2] SCHALK AND KOPF v. AUSTRIA, 30141/04 of 2010,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2010), para 91-94, available from http://hudoc.echr.coe.int/eng?i=001-99605#{"fulltext":["SCHALK AND KOPF v. AUSTRIA (2010)"],"itemid":["001-9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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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遊記——短視頻對兒童的影響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1/07/2025

2024年牛津詞典的年度字為「Brain Rot」(大腦腐化),廣東話可以用「腦殘」來表達;它的出現,是因為過度吸收無關痛癢、沒有挑戰性的網上資訊內容而導致人的思想與智力退化。[1] 那麼人們在網海中「遊歷」了哪些資訊以致腦殘?也許「短視頻」是其中一種讓人腦殘的資訊。

參考維基百科的資料,「短視頻」是指短至15秒,長至約三分鐘內的短片。短視頻平台如抖音(國際版為TikTok),還有Instagram中的Reels、YouTube裡的Shorts都相當普遍,它們成為了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有不少兒童、青少年在下課後都會上網觀看短視頻,當作是輕鬆的娛樂。然而,亦有報告指出短視頻的快速節奏與高刺激性質的內容可能引發「TikTok腦」及「大腦腐化」現象,對未成年人的認知、心理及行為發展可能構成威脅。

甚麼是「TikTok腦」?

先說說TikTok,香港用戶則會使用「抖音」,其實大致上是同一樣東西,只是抖音用戶看不到TikTok平台上的內容。它們是短視頻社交平台,其用戶數量龐大,與facebook同為受歡迎的社交媒體,TikTok是以「精煉」的短片來吸引用戶注意,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沒有多餘,而且濃縮、絕不沉悶,而且播放的模式有如玩老虎機一樣,令人感受到中獎的興奮,隨機一個接一個的短片頻頻出現,由於不知下一個內容是甚麼,讓人持續期待。

而TikTok就曾建議短視頻的最佳長度為21秒至34秒之間,指這個長度的短片能引起觀看者的高度注意力,而於2022年,有統計指用戶平均每天花95分鐘時間在該應用程式上,即每天觀看約160至270個短視頻,甚至更多。有研究人員就嘗試了解用戶在使用應用程式時的腦部狀況,腦掃描顯示,用戶在觀看迎合個人喜好的短片時,其腦部與成癮相關的區域會處於高度活躍狀態,研究也發現有些用戶難以控制自己何時停止觀看它們。[2]

當用戶連續觀看短片時,大腦會釋放大量「多巴胺」,他們會想繼續追求更多短暫刺激和愉悅感;而當不看短片時,多巴胺的減退會令人感到失落,用戶如渴望再次得到刺激,獲得更多的多巴胺,就要再看短片,情況就如「上癮」一樣。

這種情況就被稱為「TikTok腦」或「抖音腦」,這類用戶對於無法獲得即時快樂、滿足感的活動,如閱讀、學習新事物、練習樂器或做運動等,會欠缺參與意欲。由於兒童、青少年腦部的前額葉仍未發育成熟,會比成人更易對收看短片上癮,其專注力及耐性會被削弱,對學習容易失去耐性。[3]

熱爆兒歌潛藏風險

另外,有些高刺激性短片也可能對兒童認知、心理和行為帶來潛在風險。早期由美國公司創製的CoComelon兒歌短片,被指剪輯手法令影片的節奏太快,平均每個場景只有一至兩秒,令幼兒沒法掌握,要目不轉睛地盯著影片追看,而由於影片的畫面色彩鮮豔,對幼兒的刺激也過強,其視聽效果完全奪去孩子的專注力,更可能引發成癮行為,導致「抖音腦」出現。據報章報道,有家長試圖停止播放CoComelon短片,孩子因而表現得焦躁或出現敵對行為,專家稱這是戒斷症狀。[4]

其實這類短片深受歡迎,家長選擇讓孩子觀看,是因為它們既短兼有教育意義,就如CoComelon系列短片,其內容不少是改編自兒歌,重複唱頌可以豐富小孩子的詞彙,學習與生活相關的字詞,並建立健康的習慣。在CoComelon系列中,擁有超過71億觀看次數的短片Bath Song,它不單是一首與Baby Shark旋律結合而成的歌曲,更有趣地教導了小孩子洗澡時應該清潔的地方。[5]

必須控制螢幕使用時間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19年曾就兒童的成長需要提出以下建議:

  1. 不足1歲的嬰兒:不建議他們接觸螢幕;
  2. 1歲的兒童:不建議兒童久坐不動地看螢幕(如看電視或視頻,玩電腦遊戲);
  3. 2至4歲的兒童,久坐不動的螢幕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少則更好。坐著時,兒童最好與照顧者一起閱讀和有故事時間。所有孩子都應該有與人互動及身體活動的時間,並應有優質的睡眠時間。[6]

專家都在提醒大眾要為孩子訂立合適的生活作息規則,如果我們這幾代人都完全無戒心、無警惕地繼續長時間使用手機、觀看螢幕,被其影響,人們的集中力可能會愈來愈差,難以實踐長遠目標,甚至無法集中注意力學習,問題可算是影響深遠。而對於小孩子來說,更可能影響其腦部發展,影響更是終身不能逆轉的,家長和老師,實在不能不察。


[1] 〈Brain Rot」點解?2024牛津年度字,是社交媒體資訊泛濫所帶來的「腦殘」現象?〉,Yahoo!新聞,2024年12月4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brain-rot-點解-牛津年度字-腦殘-06054124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2] Nathan Crispo, “TikTok Brain: Can We Save Children’s Attention Spans?” Richmond Journal of Law and Technology, last modified March 6, 2024, https://jolt.richmond.edu/2024/03/06/tiktok-brain-can-we-save-childrens-attention-spans/.

[3] 〈【睇片成癮】兒童沉迷睇短片會睇壞腦? 患「抖音腦」如染毒癮驚揭4大後果〉,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3年8月21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596248(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4] 李綉珊:〈兒童節目|專家指Cocomelon節目1原因如興奮劑上癮 恐致兒童暴怒嚎哭情緒不穩〉,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5年 4月20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903684/(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5] Cocomelon – Nursery Rhymes, “ Bath Song | ‪@CoComelon Nursery Rhymes & Kids Songs,” YouTube, last modified May 2,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VsOCh907o.

[6] 〈為了健康成長,兒童需要少坐多玩〉,世界衛生組織,2019年4月24日,網站:https://www.who.int/zh/news/item/24-04-2019-to-grow-up-healthy-children-need-to-sit-less-and-play-more(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商業代孕引爆的倫理爭議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1/07/2025

代孕作為一種人工生殖技術,為不孕夫婦提供生育的可能。本港一位知名YouTuber曾公開表示太太進行過多次人工受孕都未能成功懷孕,所以他們決定聘請代母產子,他先在台灣進行檢查及存留精子,再使用亞洲年輕女性捐出的卵子,運送至美國,由於美國不少州份的商業代孕是合法的,因此代孕公司會為他們聘用代母產子。事件在網絡引發了代孕母的倫理討論,有人認為用代母產子是一件殘忍的事,但該位網紅則回應指自己已選擇了在一個完全合法的地方做這件事,又曾表示不強求別人認同其決定。[1] 筆者理解他們的難處,本文並不是針對個別人士的選擇,只是想就代母產子這議題進行討論。

一、卵子購買與代孕服務:對貧窮女性的剝削

卵子購買和代孕服務的本質是將女性身體與生育能力商品化,商業性質的代孕服務令代母被矮化為生育工具,也令生育的神聖受損,更踐踏了人類的尊嚴。

使用代孕服務者,可透過人工受精或體外受精兩種方法獲取嬰兒。如透過體外受精(試管嬰兒)方式,需要由男性捐出精子及由女性捐出卵子,讓精子卵子在實驗室裡結合,然後培育成胚胎,再植入代母的子宮裡。男性可透過簡單的自瀆行為捐出精子,但女性如要捐出卵子則需接受入侵性手術,醫護人員會預先為女性打排卵針,待卵泡成熟後進行取卵手術,捐卵者要先接受麻醉,醫生隨後使用取卵針穿過她的陰道壁,抽取卵巢內的卵泡液,再在卵泡液中取出卵子。手術存在一定程度風險,也會有副作用,所以一般人不會無償捐贈卵子。香港容許人合法地捐贈卵子,但禁止有人向捐贈者提供金錢回報,但不少國家或地區的捐卵者可收取金錢方面的補償,如台灣的《人工生殖法》便容許捐卵者領取新台幣99,000元以內的「營養金」,[2] 即約港幣26,000元補償,差不多是當地一般市民兩個多月的薪金。

香港禁止商業代孕,但在美國不少州份、烏克蘭、俄羅斯等國家,商業代孕是合法的,費用動輒過百萬港元,而代母可獲的報酬僅佔一部份,雖然金額始終有限,但這對不少基層女性來說已是一筆十分可觀的收入。因此,捐卵者和代母通常來自貧窮的低下階層,高額報酬成為她們參與此類商業活動的主要動機,以經濟誘因令貧窮女性捐出卵子及成為代母,其實是對她們的剝削。捐卵子過程涉及荷爾蒙治療,長遠來說可能導致健康風險,如捐卵者患上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OHSS),對她們的身體構成潛在威脅。[3] 代孕母親則需經歷懷孕及生產過程,承擔身體和心理的雙重負擔。

二、胚胎處理:對生命神聖的侵害

透過體外受精方式令女性受孕,過程通常會製造多個胚胎,醫生會從中選擇一些胚胎,並將多個胚胎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以增加著床(胚胎附著在子宮內膜上)的機會,未被醫生選上的胚胎則會被冷凍或銷毀。當多過一個胚胎成功著床,醫生就會進行「選擇性減胎」,移除過多的胚胎以確保剩下的胚胎能健康成長。自受孕一刻受精卵即具備生命的潛能,應被視為具有道德地位的個體。選擇性減胎扼殺胚胎的生存權利,實質與墮胎無異,違背了生命神聖的原則。

胚胎冷凍的處理手法亦會引發倫理爭議,胚胎作為潛在生命,不應被視為工具或商品,將冷凍胚胎無限期儲存可能導致其被遺忘或最終遭到銷毀,這種做法等同於剝奪生命的發展機會。

三、三個母親令孩子陷入窘態:家庭結構的破壞

明光社

理想的家庭應以自然生育和單一父母為基礎,代孕卻將生育過程碎片化,削弱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自然聯繫。體外受精的方式受孕可能導致孩子擁有三位母親,生物學的母親(卵子提供者)、代孕母親(懷胎者)和法律上母親(撫養者);如果使用他人捐贈的精子,孩子則會有兩位父親,即生物學的父親(精子提供者)和法律上父親(撫養者)。如孩子知道自己處於如此複雜的親子關係,對孩子的身份認同和心理健康自然會構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他亦無法與生物學的父母或代母建立情感上的聯繫,這會令他產生困惑如果孩子的身世一早就被公開,孩子也有可能要承受來自外間的壓力。

女性在懷孕過程中會與胎兒產生深刻的生理和情感聯繫,代孕母親自然也不例外。代母分娩後被迫與嬰兒分離,可導致一定程度的心理創傷,亦是一個不人道的安排。外國亦曾發生不幸事件,代母產下的其中一名嬰兒患有唐氏綜合症,結果嬰兒慘被購買代孕服務的夫婦棄養,最後需由代母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4]

人工生殖技術雖為不孕夫婦帶來生育希望,但代孕的商業化卻引發深遠的倫理問題。這不僅涉及對貧窮女性的剝削,也傷害到具有生命潛能的胚胎,還會對家庭結構和孩子心理帶來創傷。即使在某些國家代孕是合法的,但其道德爭議仍不容忽視,社會應重新審視其正當性,並尋求以人類尊嚴為本的生育方案。


[1] 程嵐風:〈YouTuber大J擲30萬美金美國找代母產子 引發道德爭議〉,《香港01》,2025年5月2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娛樂/60242158/youtuber大j擲30萬美金美國找代母產子-引發道德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2] 黃馨慧:〈捐卵營養金是什麼?捐卵後遺症有哪些?捐卵過程與條件一篇看懂〉,TFC臺北生殖中心,2024年12月13日,網站:https://www.tfcivf.com/zh/problem-oriented-knowledge-of-infertility-factor/content/458(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3] 〈本港每年逾7,600次  人工受孕治療週期〉,《香港01》,2025年5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健康Easy/60241215/本港每年逾7-600次-人工受孕治療週期(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4] 〈唐氏男嬰被遺棄 代孕母親表示願意照顧〉,BBC NEWS中文,2014年8月2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4/08/140802_thai_surrogate(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原生家庭如何影響人際關係及婚姻觀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1/07/2025

原生家庭是每個人學習及成長的第一個場所,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關係,以至家庭的一些習慣及傳統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塑造了各成員的性格、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與人的關係,這篇文章將談談原生家庭對於一個人的人際關係及婚姻觀的影響。

食飯與人際關係

一對初相識的夫婦邀請我到他們家裡吃午餐,這個突如其來的邀請令我有點受寵若驚,當然立即答應,他們預備了豐富的烤羊肉及焗雜菜,跟主人家一起享受完美味的午餐後,便一邊享受甜品,一邊閒聊,當我問他們為甚麼會接待一個初次見面的人到家裡用膳時,才知道原來這是女主人的家庭傳統,她爺爺及爸爸都是牧師,她哥哥也是牧師,自爺爺嫲嫲那一輩開始,他們都會按聖經的教導,接待客旅到家裡吃飯,這個做法已經成為他們家族的傳統,到她女兒已是第四代了。只需要一餐飯便拉近了我們的距離,彼此多了認識及了解,促進我們之間的關係,他們經常這樣做,因此收穫了很多珍貴的友誼。

我另外一位相識了30年的朋友,她從來都不會邀請我或任何人去她家作客,因為她媽媽有潔癖,擔心客人會將病菌帶回家,還要求每個人回家後要立即洗手洗腳換衣服,即使她因為經常使用有酒精的消毒液而導致有主婦手,她媽媽也不肯改變這個做法,我這個朋友也學習了媽媽的做法,與朋友外出食飯時一定要選高級餐廳,她認為這樣才可以保證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剛坐下,她便會拿出一大包消毒濕紙巾將整張枱抹一遍,再用滾水將所有碗筷沖洗一遍,然後要求朋友用消毒液抹手後才開始吃飯,由於她的這些要求及做法,令朋友們都很有壓力,導致她只有很少的朋友。

在原生家庭學到的待人接物處事方式,往往會延續到一個人成年後的人際關係中,孩子透過觀察父母/祖父母如何接待客人在飯桌上參與溝通,可以培養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技巧人際關係中有一種吸引力法則,人們會不自覺地喜歡與自己價值觀及興趣相近的人,所以那些願意開放家庭接待朋友的人,自然會吸引那些很願意接待人的人,而這類人的人際關係自然也會較順利。

蒸魚與婚姻觀

靜宜很喜歡吃蒸魚,她有一個習慣,就是會將一條魚斬開一半,之後才拿去蒸,我好奇問她為甚麼要這樣做,她說她也不知道,只是跟隨嫲嫲的做法,以為必須這樣蒸魚。嫲嫲告訴靜宜,他們以前是住在小艇上的水上人家,由於艇上空間小及狹窄,當年用火水爐煮食,不能用太大的鑊,否則鑊容易失平衡傾倒,引起火災,家家戶戶都因此用細鑊,不過由於鑊太小而無法原條魚蒸,水上人便會先將魚斬半,然後才放入鑊去蒸。靜宜現在所用的鑊比當年所用的大超過一倍,放原條魚入鑊蒸綽綽有餘,她亦早已不再用火水爐了,根本不存在擔心煮食鑊傾側引起火災的問題。

怎樣蒸魚是小事,只是,我們對於家庭中的一些習慣及教導,長大後如仍未能獨立思考,則可能會耽誤自己一生的幸福。欣欣家裡很有錢,有十多層樓收租,她父母自小灌輸給她的觀念是,一定要嫁給一個比自己更有錢的男人,否則,那人跟她結婚大有可能是貪圖她的錢,而非真心愛她,如跟這樣的人結婚,婚後她不但要養他,倘若離婚還要分他一半身家及支付贍養費,非常不化算。因此,縱然欣欣曾遇過幾個非常好的男士,也談過幾場戀愛,可惜,每次都是因為對方的財富不及她,而未能走到結婚這一步。古人認為婚姻講求門當戶對,「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雖然有它的道理,但不是每段婚姻雙方都要具備旗鼓相當的財富才可以幸福,一段婚姻是否幸福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對方的性格、人品、興趣及價值觀,還有大家對未來的生活規劃及期望是否一致等,經濟只是其中一項條件,並非唯一。欣欣的理想生活很簡單,就是能遇到一個心愛的對象,結婚後能生兒育女,可惜,她今年已經48歲,生育恐怕是沒有可能了,結婚則仍有機會,只是,不知道未來她是否能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

那麼,欣欣是否要抱怨父母,導致她將近半百歲仍是單身事實卻不然,因為每個人要為自己的決定及行為承擔責任年幼時,很多決定都是父母為我們做的,但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便應該懂得獨立思考。對於父母及祖父輩的一些教導及祖訓,需要有所覺醒,才能去蕪存菁,分辨哪些原生家庭的教導能帶給自己正面影響,將之保留甚至將之變成代代相傳的家族傳統;至於那些造成負面影響的教導,作為成年人則要有勇氣作出割捨及改變,學習新的知識,並有新的作為和行動,不再受原生家庭絆。

學習取捨和承擔後果

當我們能意識到父母的某些教導及做法,受他們那一代的社會、文化及歷史背景影響,那些對於他們是有效的,他們將曾經成功的經驗傳授給我們,是希望能保護我們,免我們受到傷害或走冤枉路,他們的原意是好的;但時代不斷在變,他們的一些做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因此,我們只需聽聽就算,不要將之視為金科玉律。至於如何取捨,全憑我們自己決定,然後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不能總是將責任推給我們的原生家庭。

教會與家庭從不對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7/2025

傳統上去評估傳道牧者是否忠心和委身事奉,往往是看他/她是否終日忙於事奉、廢寢忘餐、隨傳隨到,不會計較薪酬、時間和福利,甚至願意「拋妻棄子」,為了事奉而將妻兒(或夫女)暫擱一旁。更重要的不只弟兄姊妹對牧者有此期望,不少牧者亦不覺得這類期望有問題、甚至以此為榮。倘若這些牧者是獨身的還好,起碼不會冷落妻兒,可以像天主教的神父修女一樣了無牽掛,全心事奉。但既然不少傳道牧者選擇結婚,並且生兒育女,若果因為疏於照顧家人而令配偶和子女經常埋怨、甚至討厭教會,這恐怕並非教會之福,反而有失見證。

當然,今時今日有些教會又抱怨有些同工過份著重薪酬福利、工作時間及假期,並且斤斤計較,莫說有急事時不會隨傳隨到,亦不願意額外做一些與原定職務無關的事,似乎鐘擺有時又由一個極端擺去另一個極端,牧職好像變成了一份工作而不是一個需要高度委身的召命。

為了推動教會,令教會與家庭之間能夠有更好的協調,做到榮神益人,讓人看到教會不單在口頭上重視家庭,而在許多安排上亦身體力行,令教會的同工和所有事奉者不會顧此失彼,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今年推出的研究及週年研討會,特意探討教會的家庭友善政策這課題,調查對象包括教牧同工、長執、領袖和一般信徒。結果顯示大部份受訪者(約七成)認同所屬堂會是家庭友善教會,在為「所屬堂會了解家庭友善措施的重要」表達評量同意程度時,在1分(最低)至7分(最高)之中,大部份受訪者給予5分或以上。同時,大部份受訪者普遍高度認同促進家庭關係和諧是基督教核心信仰和價值觀,而且教會有責任推廣家庭價值。受訪者亦認同教會有責任維繫家庭生活,以及認同教會應致力為同工提供家庭友善的環境,但所屬堂會對此重視程度、資源投放、以及措施力度均有改善空間。

在分析推動家庭友善政策的困難時,受訪者認為堂會未能推行家庭友善措施的原因,以教會財政、同工數目、行政體系、以及堂會所持的神學觀念這四個因素為主。另外,研究結果亦顯示,長執(僱主)比教牧同工(僱員)對於執行家庭友善政策,持有更開放態度,令人欣慰。不過,近年在移民潮、退休潮和年青人離開堂會現象的影響下,不少堂會的奉獻都下跌,若果堂會需要交租或仍然要供樓,面對的情況會更加嚴峻,對改善同工待遇可能有心無力。其實,若果堂會和機構本身資源有限,作為同工的當然要諒解若果有能力,那麼給予同工合理、足以應付現時一般生活水平家庭開支的薪酬是應該的,不應因為同工是參與全職事奉就理所當壓低薪津教會與家庭從不對立,應該共創雙贏而大家在考慮堂會和機構的家庭友善政策的時候,不要只將重點放在金錢上,更重要的是信念,當大家真正擁抱家庭友善的時候,許多方法就自然出現。

其實許多家庭友善政策的重點,不一定是金錢而是同理心,要主動為同工的不同需要多走一步。例如考慮同工不同的家庭崗位而採取彈性的上班時間,如方便同工送年幼子女上學、照顧家中的長者、晚上為家人預備晚餐等等,只要不會妨礙一些必須的工作,同工早一點或晚一點上班下班又有甚麼問題呢?當同工因為子女考試、陪家人覆診或處理一些私人事務,讓他們彈性地請半天甚或一兩小時的假又何妨呢?很多同工都想儲些假期陪伴家人或去旅遊,毋須動輒請一天假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方便,而行政上亦不見得十分繁複,何樂而不為?此外,疫情期間大家已習慣在家工作和網上會議,若同工有特別需要,又不影響必要的工作,每星期有部份時間在家工作,有些會議不用專程回堂會或機構開,只需網上討論,就可以令一些同工節省不少交通時間。

一些堂會很多時星期六、日都要求同工當值,希望他們可以有更多機會接觸弟兄姊妹,但現實上卻未必有弟兄姊妹踴躍出現,而同工卻少了參與家庭活動的機會。其實星期六上午堂會一般沒有活動,何不讓同工放假呢?而星期六、日下午雖然活動及會議較多,但若多於一名同工有需要,可以讓他們輪流放假陪伴家人(特別是年幼子女),就算只有一名同工,每個月起碼讓他/她有一兩個星期六或日下午休息陪伴家人,也是會眾應該接納和體諒的。

其實不只同工,長執或熱心服侍的弟兄姊妹也可能因為事奉而「拋妻棄子」,堂會在安排活動的時候,應多考慮讓他們全家人可以一起參與,以及避免在星期六、日召開一些冗長的會議,很多安排最重要的是多考慮參與者的需要,作更多彈性(或人性)的安排,而不是將堂會的事工放在最高的位置,堂會是為人而設,不應令堂會的活動成為扭曲人性、破壞家庭的罪魁禍首。家庭友善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一些規條,而是鼓勵大家由心出發,將維護和提升家人之間的關係,常常放在心間,成為我們作出任何決定時的重要考慮因素,只要大家真心重視家庭,友善的政策自然就會出現。

合法賭波──負債人生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1/06/2025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當,走到盡頭,卻通向死亡。」
(箴言十六25《環球聖經譯本》)

「我曾經熱愛觀看足球賽事,但現在看足球賽事,內心猶有餘悸。」阿俊(化名)自賭波合法化之後,也一嘗賭波的滋味,不料愈賭愈大,最終欠債累累。

由熱愛到有餘悸的足球

足球本是一項健康的運動,但對阿俊來說並不健康,還留下深深的陰影,至今揮之不去。原因是足球不單令他失去金錢,也令他失去未婚妻。阿俊一向沒有賭博的習慣,他只希望預備更多金錢為日後結婚、買樓之用,他才由熟悉的足球開始接觸賭博。「我不懂六合彩,也不熟悉賽馬;但我有觀看足球比賽,略懂看輸贏,於是我就靠這少少認識,去接觸賭博。」他續稱,「睇波」變成賭波不單因為認識,而且因為容易。他從來沒有進入投注站,環境陌生令他卻步,而賭波不需要他親身進入投注站,他說:「我只要有手機,便可以用APPS合法地賭。再者,差不多每晚都有足球比賽,每天投注都可以。」起初,阿俊投注很保守,不敢投放太多金錢,用玩、試的心態去接觸賭博,可是後來愈賭愈大。他說:「因為太容易賭,逐漸形成了心癮,每天都很想投注,投注金額愈來愈高。」六合彩每星期開彩兩次,但足球每天都可以投注,令他每天沉醉賭波,因為貪念而一發不可收拾。

甜蜜初衷變分離收場

他起初希望與未婚妻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而賭,然而最終的結局是拆毀了未來的家庭。賭波的結局讓他輸掉辛苦儲蓄而來的「老婆本」,大概一百萬港元,令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當未婚妻知道我賭,並欠下巨債時,她很擔心,最終離開了我。」他感恩仍有家人對他不離不棄,先幫他重組債務及規劃未來的還債之路。現在,他每月的工資都由家人管理,家人只給予他基本的開支費用,其他額外的支出實報實銷,直至還清所有債務為止。問他會不會再賭?他說:「現在我根本沒有錢再賭,要到我還清所有債務,重拾自由時才知道自己的定力。不過,回首這段痛苦的經歷,每天節衣縮食去償還高昂的利息,我也不想再次經歷同樣事情。」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他的姐姐主動邀請他返教會。雖然阿俊聲稱並未相信,但他每星期恆常地去教會,內心有一份平安,相信天父一定有祂的時間及帶領。現在有教會弟兄姊妹與他同行,給他幫助,讓他不感到孤單;通過教會分享的見證,他更體會到賭的禍害。現在他希望能盡快償還所有欠債,起來重新走下去。

中三初次賭馬

外表斯文、沉默寡言的阿明(化名)沒有想到有一個難以擺脫的惡習──賭。自中三起,他因一個「貪」字,跌入賭的陷阱。儘管他多次希望擺脫賭的引誘,掙扎過後,仍是賭。直至今天,他喜悅地與人分享:「我自去年11月至現在都沒有再賭了。」阿明接近50歲,半生都在賭,最終因為上帝的大能把他拉回來。

阿明中三時見到同學賭馬,他也花了數十元下注,結果贏了數百元;他以為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故一直賭下去,直至去年11月。旁人不禁問:為何中三可以進入投注站?原來當時有相熟的成人專門替學生下注。貪心、容易投注、容易「贏錢」……以上的誘因令他一生沉迷其中。「我買馬,買10次贏6次。」當時的他可真豪氣,以為幸運永遠陪伴他;然而這些日子總會有一天結束,他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欠債。

賭到說謊的人生

不單在香港賭,阿明更去澳門賭場,把辛苦積蓄得來的金錢全部捧到賭枱上。他試過拿著一萬港元過澳門,最終輸了9,000元,但他並沒有受到教訓。返港後,他繼續儲蓄,然後又去澳門。輸也繼續賭?他說:「因為我不服氣,所以要再賭,贏回失去的。」就是這種心態,無論贏或輸,總會找到原因繼續賭下去。後來,他去了佈道會,信主了。他知道耶穌不喜歡賭,他開始掙扎,最後還是力不從心,繼續賭。在2021年,他認識一位朋友,這是他欠債之始。這位朋友視阿明如親弟弟,當阿明說「結婚」需要用錢,朋友毫無猜疑借錢給他。誰料這是謊言?他把借來的錢用在賭博上,當然全部輸光了,他展開欠債之路。

祈禱得勝

阿明的工資全由太太保管,他根本沒有餘錢還債,他唯有向太太坦白,好讓她幫忙。太太聽了這個消息之後,立時感到徬徨與驚慌,因為她當時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一個賭徒。愛主的太太唯有祈禱及尋找教會幫忙,最終找到「戒賭牧師」的教會。他回想賭博的經歷,他說:「我一直都有賭馬,愈賭愈大,有時一次過花5萬元來賭。除了賭馬,我也賭波,我見同事下注,我又一起加入。原來很易玩,於是就玩在一起。」以往,喜歡「睇波」的他一直沒有想過賭波。賭波合法化後,他開始嘗試,加入賭波行列,並一直投注,直至去年11月。問他為何有這轉變?他說:「我與太太多了追求神的話語,聽了很多見證分享。但是,我也不是突然不賭。我信主後,一直不斷減少賭博;我知道錯,但我按捺不住!首先,我由每週賭10次變成賭3次,慢慢減少至現在不再賭博。」在教會,跟弟兄姊妹聚會後,一起吃飯,一起傾談,一起守望;有家人、教會的支持和見證,愛令阿明軟化。「現在我每晚都與太太一起祈禱,望上帝取走心中的貪念和心癮。靠自己很難,惟有靠主,才會不賭。現在我多了親近神,返主日學,唱詩歌,期望能學像耶穌。」

為下一代守望

自賭足球博彩合法化後,馬會從年頭到年尾都可讓市民參與賭博,週末更可連續賭博50場賽事。足球博彩自2003年8月開始,賽馬會的投注額已由2003/2004年度的160億元,增至2023/2024年度的1,603億元,成為歷史新高。若籃球博彩也合法化,相信香港會有更多青少年成為賭徒,請我們一起為下一代守望祈禱。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9-6-2025

 

婚姻又豈只是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終審法院於2023年10月頒令,要求政府須於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框架,讓他們的關係獲法律承認。雖然終審法院裁定香港政府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在海外註冊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不過,過去十多年,許多本來只屬於婚姻關係內享有的配偶權益,包括受養人身份、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和居屋、以及無遺囑遺產繼承等等,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都已經一一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到相關權益。法院的裁決將原本只屬異性配偶的權益給予同性伴侶,不少市民雖然不認同,亦不願意將由納稅人承擔的社會資源給予同性伴侶,間接承認他們的法律地位,但卻無從反對。

對於終審法院要求政府訂立的替代框架,不少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皆希望是以類似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domestic partnership)形式來製定相關的法例;不過,大家不能不知的事實就是,過往所有通過民事結合的國家和地區,最後皆會順理成章通過同性婚姻,而且中間過渡的時間愈來愈短,因為民事結合就是等如認同同性伴侶應該與異性配偶一樣享有猶如婚姻的福利,只因社會未完全接受而以此制度作權宜之計。因此,若果社會人士不贊成同性婚姻、或不認同港府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支持以民事結合作替代框架。

同性伴侶若果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婦的法律權益,無可避免必然會引發倫理爭議,在外國出現得最多的爭議,就是涉及領養子女,以及透過生殖科技生兒育女,這亦正正是本社及不少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最為反對的事。我們相信兒童能盡量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是最符合他們權益的,而兩個母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父親在兒童成長階段的重要角色,同樣,兩個父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母親的角色,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的舉動,都是嚴重的虐兒行為。

至於同性伴侶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必然會出現透過第三者捐精或捐卵的情況,外國已出現不少捐精者或捐卵者的後代表示,他們在成長期間,對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以及希望了解生父或生母是誰,這問題往往令他們深受困擾,這與一些兒童因為父母離世、被遺棄或無力撫養而需要被人領養的情況不同。子女並不是父母的財物,而生兒育女要考慮的不單是父母單方面的喜好或權利,而是應該同時考慮將要出生兒童的權益,而由於嬰兒無法捍衛自身的權益,必須由政府代為出頭,阻止任何可能對將出生嬰兒不利的情況出現。任何法例或政策的修訂,若可能會造成同性領養或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的情況,在政策推出前,必須考慮兒童而非成人的權益,並且應該廣泛徵詢市民的意見。

不少人支持同性伴侶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妻一樣的權利,他們多喜歡以平權為理由,並且因著一些同性伴侶在逝世之後,未能有法定身份處理與其伴侶相關的身後事及遺產等事宜,而感到不公平及同情當事人的遭遇,所以支持給予同性伴侶相關的權利。但要解決相關問題其實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多年以來,本社一直建議用「緊密關係授權」的方法,去處理有關同性伴侶在私人領域(如醫療指示、身後事的安排及骨灰的處理等等),至於財產方面最好又最能減少爭拗的方法就是盡早訂立遺囑,既然當事人真的全心信賴自己的伴侶,亦不想自己過身之後伴侶與家人因財失義,訂立遺囑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本社過往已有許多文章及小冊子介紹有關「緊密關係授權」的內容,詳情可以參閱本社的網頁。[1] 至截稿前,雖然立法會已通過了守護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員動議,[2]政府仍未公佈有關替代框架的內容,而本社嘗試約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了解有關詳情亦未能成功,令人憂慮政府若在未來半年倉卒推出並通過有關框架,市民大眾萬一有不同意見,恐怕亦沒有足夠的時間及渠道去表達,令政府重蹈終審法院的覆轍,作出與主流民意背道而馳,以及不能令人信服的決定。我們重申,婚姻不是單單屬於兩個人的事,牽涉的是整個社會的制度,以及非常重要的兒童福祉,絕對不能簡單地當作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來看待。


[1] 電子書《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除了有文章介紹「緊密關係授權」安排,亦有文章講解何謂民事結合,以及更改現行婚姻制度對社會帶來的影響,詳見〈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entry/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 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明光社網站,2018年7月5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2] 〈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 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am730》,2025年2月12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532343(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一切由「家」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家是許多人最後的避風港、最重要的支柱,但家同樣可以是許多人的風暴中心、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原生的家庭對於一個人在性格、心理和習慣的形成影響深遠,包括影響他們婚後與配偶的相處、以及養兒育女的方法。因此,認識自己、了解原生家庭的特點,對如何建立自己的家庭、為人配偶及父母應抱持的態度有很大幫助。作為一個永遠不會完美的配偶和家長,不要為配偶和子女定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損害彼此的關係。

當然,為人父母並不容易,面對深受互聯網和手機影響、以及在性解放與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文化主導下成長的新一代,跟父母成長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差異,當彼此出現分歧,要謹記作為父母是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愛之深、「學」之切;今期《燭光》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迪、分享一些心得。而作為信徒,除了學會相處之道,更重要是明白上帝對婚姻和家庭的心意,明白一些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規範和設計,不是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為了守護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不會那麼容易受外界的風暴和挑戰所侵害。

當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要改變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甚至將生兒育女當成像領養寵物,可挑選優良基因,只看重成年人的喜好和慾望的時候,捍衛美善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來得更為重要,必須讓人明白婚姻又豈只涉及個人的權益與福利,這不只是宗教信念,而是會對兩性關係、兒童福祉甚至社會制度帶來深遠影響。當LGBTQ的文化傳播愈來愈快,教會群體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如何做到接納人而不認同錯誤的倫理觀,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原生家庭對夫婦親密關係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2/03/2025

志明在三兄弟中排行最大,父親經營零食的批發生意,需要經常到海外與供應商傾談合作及取得產品分銷權,由於父親經常不在家,以致和三個孩子的關係較為疏離,在志明的記憶中,父親很少抱他們,只會偶然間關心他們是否夠錢用。媽媽由於要照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不穩,經常以打罵的方式管教他們三兄弟。家人間欠缺親密互動,如擁抱及對家人的關心問候,令他們習慣了不會表達情感的需要,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去。

轉眼間,志明亦長大及成家立室,只是婚後幾年,太太總是覺得他不夠愛她,志明覺得很冤枉,他明明很愛太太,將每月的薪金交給太太,志明不明白為何太太仍不滿意。志明的太太來自一個很溫馨的基督教家庭,她是長女,有一個妹妹,家人間事無大小都會分享,早上見面會說早晨,睡前會說晚安,家庭氣氛總是熱熱鬧鬧,大家有說有笑的,當初志明也是被太太的家庭氣氛所吸引,希望婚後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可惜,事與願違,他期望的溫馨家庭沒有出現,反而是經常遭到太太投訴,覺得他對她的需要漠不關心,有衝突時又不肯面對,一直逃避,有時甚至一走了之。太太期望志明能像她的原生家庭般,凡事都有商有量,有甚麼便說出來,夫婦二人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生家庭與情感親密關係的建立

志明無法滿足太太的情感需要及逃避衝突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他的原生家庭所影響,在缺乏親密連結的家庭成長,令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表達愛;心理學研究顯示,在四種家庭成長的孩子,長大後會缺乏表達及建立親密感的能力。

第一種:缺乏穩定的生活及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

0至6歲是建立個人安全感的重要時期,如果這段時期,父母總是不在孩子身邊,並將他交給爺爺嫲嫲、公公婆婆、親戚、鄰居或傭人照顧,由於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孩子剛與照顧者建立關係後,很快又要面對分離,然後再適應新的照顧者,這種不穩定的關係,令他的情感及依賴需要無法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是不被愛、不被重視及沒有價值的,亦對未來充滿焦慮,欠缺安全感,無法和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以致他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與人建立親密感。

第二種:需要及感受長期被忽略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及需要,例如向父母說晚上不敢睡,擔心有賊人,有些父母會覺得孩子的擔心毫無理由,所以不予理會,只叫他不要擔心快去睡,明天才有精神應付考試等等。又例如孩子在學校被欺凌感到很難受,孩子告訴父母,父母只覺得這是小孩子間的小矛盾,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不予理會,更告訴孩子做人要勇敢些,不要因這些小事而哭啼啼,甚至有些父母會反過來指責孩子,覺得是他做錯事才會被欺凌,否則為甚麼其他同學都沒有被欺負。孩子如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需要及感受會長期得不到回應,漸漸地,他便不再將需要和感受說出來,避免失望,和父母的關係也不會親密,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培養親密關係。

第三種:父母的情緒不穩定

父母情緒穩定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知道做甚麼事會有甚麼後果,例如,讀書成績好,父母便會開心,會獎勵他可以看電視一小時,他搗蛋,父母便會生氣,他有可能被罵或被罰,一切都是可預計的。但是,對於情緒不穩定的父母,他們的情緒及行為是無法預計的,這一分鐘情緒穩定,下一分鐘卻無故勃然大怒,覺得家裡的問題都是因孩子而起,用很負面的說話罵孩子,說他是「掃帚星」、「陀衰家」,將孩子貶得一文不值,這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哪些行為惹怒了父母?每日都戰戰兢兢地惶恐度日,他會盡量逃避衝突,即使與父母有衝突,為免進一步激怒父母,也會盡量息事寧人,逃得遠遠的,由於要避開父母的情緒而長期避開父母,他與父母的關係變得疏離,更不可能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

第四種:父母有暴力傾向

有些父母受某些觀念影響,如「玉不琢不成器」及「棒下出孝子」,認為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是為他好,於是,孩子稍有出錯,便會或打或罵,在這樣管教下成長的孩子,因為擔心被責打,所以很害怕犯錯,他會盡量滿足父母的期望及要求,對自己的需要則有所忽略。有些被父母長期虐打的孩子,為了生存,會對痛楚的感覺及感受變得麻木,只要一接觸到情感及感受,他便覺得很痛苦,因為原本應該愛他及保護他的父母,卻是傷害他最深的人。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變得缺乏同理心,在婚姻關係中亦很難滿足配偶的情感需要,他缺乏情感的接收及給予能力。

 

擺脫原生家庭影響,重塑幸福婚姻

透過認識我們的原生家庭,可以對我們的性格及做事方式,如面對衝突時的回應,有更深了解,從而作出改變,不再容讓原生家庭的過去,影響我們的未來。志明與太太的原生家庭氣氛很不同,一個冷漠,一個溫馨,夫妻性格不同以致互相吸引,結為夫妻。一對夫妻在很多事情上的差異,可以是幸福,亦可以是不幸,要看你是聚焦在分歧帶來的衝突抑或分歧帶來的成長;兩人的不同之處可以豐富個人的思考向度,帶來成長及進步,但亦可以帶來矛盾衝突,全在乎你怎樣看待。志明面對衝突時,一直逃避,避而不談,這很可能是害怕觸碰他的情感陷阱或情緒按鈕,他擔心無法處理狀況會令自己顯得無能,他討厭無能的自己,因此無法面對,並選擇一走了之、冷對待、淡化、淡忘,以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忘記跟太太的衝突。經過輔導後,志明明白到衝突事件是不會被忘記的,這些長年累月積壓下來的問題不去處理,會嚴重破壞夫妻關係,使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離冷淡,沒有溫度,若加上外來的試探引誘,這段婚姻恐怕要走到盡頭了。因此,志明在輔導員的幫助下,學習面對衝突及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基督徒的他們,可以從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6至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的教導中學習,明白到衝突令夫妻間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人之常情並非犯罪的表現,但若不斷累積怒氣及不饒恕,便會令魔鬼有機可乘,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令愛侶變成怨偶,因此,他們遇到衝突時,會先了解衝突的原因並盡快處理,尋求修復關係的和解之法,重建親密的婚姻關係。

聖經如何看婚姻及家庭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5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再次上台後,他的一些處事手法確實叫人不敢恭維,但無疑他上台後,一些價值觀得以撥亂反正,他先令聯邦政府機構只提供男或女的性別選項,又停止簽發性別中立「X」選項的護照,及限制19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性別轉換的治療。然而,在當地竟然有教會對以上的政策表達批評與攻擊。在香港,立法會早前討論並通過一項名為「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有人會疑問「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制不是在香港一直存在嗎?為何還要討論及通過這樣的議案?此文不會敘述爭議的內容及背景,讀者可以自行翻查資料。然而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正反映當代價值觀已在不知不覺中被動搖及變質。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應回到聖經去尋找婚姻及家庭的本質。

從創世看婚姻的起源

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上帝在創造亞當後感到:「那人獨居不好」,遂以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作為「幫助者」。上帝這樣做,並非只為解決孤獨問題,而是要見證婚姻是上帝主動賦予人類的恩典設計。當亞當第一次見到夏娃,便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這顯示夫妻關係的本質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而一男一女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建構夫妻關係的獨一設計,這樣的組合才能成為完美及真正的「一體」。

從聖經看婚姻家庭的特質

閱讀聖經可以讓人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特質:家庭是由血脈相連的成員組成,救恩與信仰可以透過家庭傳承下去,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以一夫一妻作為基礎,一位家庭成員對上帝的信心,可以令其他家庭成員獲拯救,以及夫妻之間應彼此相愛,二人可互補對方不足。

家庭成員間血脈相連
上帝賜福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此使命是要透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才可以實現。生育不僅是繁衍後代,更有「教養」的責任,以培育兒女活出上帝的形象,才可以代代相傳去治理大地(申六6-7)。當我們閱讀聖經家譜時,雖然會覺得有點冗長和沉悶,但它卻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家庭是傳遞救恩、信仰的載體,上帝透過家庭血脈實現救贖,從救恩的歷史可見,上帝先呼召亞伯拉罕,然後以撒,以撒又生雅各,雅各生的12個兒子成為了以色列民族的12支派,最後由以色列開始繼續傳揚救恩,全部都是一代接著一代,血脈相連地發生。

一夫一妻是上帝恩典設計
聖經明確以「造男造女」(創一27)一夫一妻作為婚姻基礎。舊約中如亞伯拉罕、雅各,他們雖然都是一夫多妻的案例,但上帝只會按「原初設計」,即一夫一妻作為家譜的延續,家譜中只會承認一個妻子的後代。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作為一夫一妻的典範,後來上帝降下洪水滅世,希望世界從新再開始,當時的新世界也是僅存「一夫一妻」的家庭(創七7),就是挪亞與其妻子,三個兒子與他們妻子的家庭。

救恩以家庭作單位
聖經的記載,救恩是以家庭作為單位的,聖經不乏「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例子,如上帝因為挪亞的義,他的全家都可以因信進入方舟(創七1),聖經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是否義人,就是因為挪亞的義,他的一家八口都可以進入方舟,可見上帝著重家庭,而上帝只會承認挪亞的唯一妻子、兒子及媳婦作為家庭單位裡的成員。

活出基督的家庭
以弗所書五章22節及25節分別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經文道出夫妻關係的更深一層意義,就是彼此要相親相愛,互補成全,以至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一早已定了男、女在家庭的位置與規律,不容許顛倒混亂。當人們見到丈夫與妻子相親相愛的樣式,就可以將榮耀歸於上帝。家庭是上帝喜悅的,耶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婚禮中發生,當天耶穌出席一男一女的婚宴,並把水變酒,以象徵上帝對這個家庭的祝福。

總結

男人和女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因為上帝造男亦造女。一個家庭若只有男性的角色,子女會缺乏女性角色作模範;相反若家庭只有女性的角色,子女亦會失去學習男性角色的機會。Katy Faust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母親後來愛上女人,她在書中道出在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中成長的感受,及與父母一起生活的重要性,父、母的角色缺一不可。Faust稱:「在母親身上,我學習到能夠看到問題的各個方面,並同情他人,故此在解決衝突時,我會受母親影響而看到每個人的觀點並理解每個人的掙扎。在父親身上,我學習到信心,當我走進一個眾多男人的房間,我能堅定地與他們握手,並直視他們的眼睛。」雖然父母積極參與,令Faust在父母身上都繼承了美好特質,但她不諱言,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可怕的事情,她和媽媽關係密切,但亦只能視媽媽的同性伴侶為朋友。故此,男、女的形象都是上帝所賜,家庭中必須具有這兩個形象才算是合一、完整的家庭。面對多元婚姻定義的衝擊,我們應著重聖經的根基與教導: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不可因社會制度變遷、個人喜好而更改。我們要堅守上帝從創世所設的家庭規律: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5/01/2025

原生家庭像DNA,無形地影響著婚姻

原生家庭是指每個人自小長大的家庭,當中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一些三代同堂的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包括明言或潛藏的規則、價值取向、生活習慣、角色、責任、權力分佈、溝通、情緒表達、衝突處理及傳遞愛意等方式,每一個家庭成員均受到以上模式所塑造。俗語有云 :「有其父必有其子」,每個人的性格、思想、行為和態度都或多或少帶有父母(原生家庭)的影子,它們就好像我們的遺傳基因(DNA)。原生家庭的影響在兩個人結婚後會更明顯地浮現出來,筆者在輔導的過程之中曾遇到不少這樣的個案。

例如有一位來自幸福家庭的女士,她與原生家庭的家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兩個哥哥及一個妹妹的關係都很好,家人會互相幫助,即使有衝突也會拿出來討論,尋求解決辦法及和好,很珍惜家人間的親情,每逢節日或家人生日,都會一起食飯慶祝,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很有自信及性格樂觀。她的丈夫卻相反,丈夫的原生家庭,爸爸有賭博的問題,媽媽情緒不穩定,經常無故打罵他們兩兄弟,爸爸沉默寡言,基本上不大理會他們,不會打他們兩兄弟,但亦不會阻止媽媽打他們,因爸爸覺得媽媽打孩子都是為了教好他們,而爸爸媽媽亦經常因為錢銀問題爭吵,兩兄弟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生活,有甚麼需要都不敢說出來,生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惹來媽媽一頓毒打。丈夫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性格變得孤僻及沉靜,為人亦較為悲觀,除了和弟弟的關係比較好外,一家人的關係都是較為疏離。

他們兩人因為性格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他們結為夫婦,婚後這些原生家庭的影響慢慢地浮現出來,造成彼此的關係疏離及隔膜。妻子有感丈夫遇到問題時不會和她商量,凡事都自己決定,不像她的原生家庭那般凡事大家有商有量,當兩人發生衝突時,丈夫多數會選擇沉默及逃避,不肯正面解決問題,她經常要猜測丈夫的想法,令她感到很累及沮喪,加上丈夫為人敏感及情緒化,令她感到很難與他有效溝通,她很渴望丈夫能像她的爸爸對待媽媽那樣,主動關心她及表達對她的愛意,生日時會主動安排慶祝活動,而不是像現在這般,需要她提醒丈夫才記得她的生日,還要自己訂位才能一起到餐廳食飯慶祝,漸漸地她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萌生離婚的念頭。丈夫卻覺得他們的婚姻很好,沒有問題,很少吵鬧,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有責任感和顧家的丈夫,比起他父母的婚姻好千萬倍,直至太太提出離婚,他才如夢初醒,驚覺原來他和太太對婚姻生活的期望有著這麼大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都是無形中受到大家的原生家庭的影響而不自知。

原生家庭像未剪的臍帶,造成有形的影響

明光社

有時原生家庭亦會直接影響一段婚姻,這是由於夫婦雙方或其中一方仍未在心理上或情感上離開父母,對父母仍有很強的情感依賴,他們的關係就好像未剪斷臍帶的孩子和母親的關係,一切需要仍要靠母親供給,這就是所謂的「媽寶」。這類人在生活各方面仍未能獨立做決定,仍好像結婚前,凡事尋求父母的意見,當配偶的意見與父母的意見不同,本來應尊重配偶的意見,但媽寶卻仍好像婚前一樣對父母的意見言聽計從,覺得父母不會害自己,都是為他們好;長此以往,配偶會感到自己的地位每每不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心中覺得不忿及不公平。其中一個個案是,丈夫的父母希望他們婚後可以住近父母方便互相照顧,妻子希望可以搬去校網較好及較近工作地點的地區,丈夫最後決定於父母居住的屋苑購買一個兩房單位,父母亦拿出50萬元借給他們作為樓宇首期,妻子並不同意,覺得丈夫的決定非常不尊重她,她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低,加上她不能決定居住地點但卻要協助供樓,覺得很委屈,丈夫卻覺得太太斤斤計較,不懂感恩,這件事在他們的婚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隨著時間的過去,丈夫凡事聽從父母忽略太太意見的做法,最終令太太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她覺得丈夫的父母就好像他們婚姻中的第三者,處處介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令她成為這段婚姻中多餘的人。

舊約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樣的經文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十九章4至5節也在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有關休妻的提問時被引用,「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見,夫妻二人在婚後要脫離父母,過獨立的生活。這並不是說婚後不需要理會父母,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配偶的意見應先於父母的意見,這樣,夫婦才能同心經營這個新家庭。而作為父母的,當子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立室,便要懂得放手,與子女建立一條清晰的界線,除非子女主動提出需要幫忙,否則,應盡量避免干預他們的生活,容讓他們可以真正的獨立。

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家庭應該是子女的溫室,奈何在有意無意之間,不少家庭帶給子女的卻是傷痛經歷,這些負面經歷伴隨孩子成長,有可能影響他們日後的人際關係,甚至出現精神或心理障礙。為了不讓童年期的負面經歷蠶食人生,我們該如何幫助自己,又如何成為其他受傷之人的同行者?明光社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舉辦了網上專題講座:「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並邀請了建道神學院輔導系副教授劉佩婷博士擔任嘉賓,講解如何妥善處理心中的傷口。

若在原生家庭經歷了一些心靈的創傷,這可能會永遠存在的,劉博士建議有這樣經歷的人可以寫日記,既可抒發自己的感受,又可以自我安慰。事實上,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不是人人聽後都懂得去回應。她以自己為例,她曾在童年時有不快的經歷,也嘗試與朋友分享,但對方有心無力,聽一些又不聽一些,最終未能掌握整個故事。長大後,她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自己,自己的故事不用向其他人交代,而且還可以在日記內鬧父母,抒發情感。在整個過程中,她一邊寫日記,一邊發現對自己的認識加深了,原來自己的內心除了對父母有憤怒外,更加還有傷心。當然,朋友是必須要有的,但他們不是輔導員,她稱:「朋友的存在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在家人面前,或會有很多不平等的關係、地位和權力的比較,有些人還需要長期與父母保持距離。然而當與朋友在一起,卻沒有這種扭曲的關係,這會令人有一種做回正常人的感覺。

明光社

劉博士建議,用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成長經歷。若小時候曾被父母責打、精神虐待,我們不要責怪父母,而是認定我們有責任去重整自己的傷痕。人在成長中,忠誠是十分重要。在小時候,父母是人效忠的對象,但去到某個年紀,就要重整效忠的對象,這個人可能會是你的丈夫、家庭,故此人與父母的關係是短暫的,就如聖經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長大後,忠誠的對象應是上帝。父母也是人,他們都是有限,會令人失望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調整方向,回到上帝那裡。信徒或會有不幸福的成長經歷,惟有透過上帝的介入,才可以轉化,令它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

讓學童快樂起來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9/12/2024

12月22日是將臨期的第四主日,一些教會在這個節期期間會擺設將臨圈及四支蠟燭,在第四主日,教會將燃點將臨圈的第四支蠟燭「馬利亞之燭」。馬利亞對上帝的信心,令她勇於接受聖靈的呼召,誕下了耶穌基督,給我們展示信心榜樣。在迎接這個充滿盼望的聖誕節,我們也應該學習以信心和感恩的心面對生活中的困難與挑戰。

然而,在過去的兩星期,連續發生兩宗12歲學童墜樓身亡的事件,讓我們深感震驚與悲痛,將臨期並未能為這些學童帶來平安與喜樂。現今的學童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學業、家庭及社交環境等多重挑戰,他們在困難中掙扎,難以找到光明的出口。教育局表示,去年全港中小學向教育局匯報的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共有32宗。至於今年截至10月,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有22宗,情況令人擔憂。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曾經有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受訪學生認為自殺的原因與學業問題有關,而近九成的學生在面對負面情緒時,選擇不向老師、社工或家人求助,這樣的情況不禁讓人思考,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否需要進行根本性的檢討,政府是否應增加資源以促進家庭的和諧,推動親子關係教育,以避免關係疏離的情況。首先,教育局應該檢討減少測驗、考試的可行性,而改以活動評估的方式,以培養學生的創意與獨立思維,避免他們以死記硬背的模式來學習。學童面臨的壓力的高峯期相信是在升中呈分試前後與中一學習適應期時,一些學童在12歲便選擇輕生,或許反映了這些學業上的挑戰未必是每個學童可以承受的。測驗和考試在某程度上是必要的,但過度的考試卻會令學生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教育局應該重新思考評估的方式,將重點放在學生的整體發展上,而不僅僅是考核學業成績,以更多元化的方法,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培養他們的批判性思維,讓學習變得更有意義。

此外,建立學校與學童之間的信任,以及學童與家長之間的信任十分重要。學校應該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資源,讓孩子在遇到困難時,能夠勇於尋求幫助。教師和家長的角色不僅是知識的傳遞者,更是情感的支持者。當孩子感受到周圍的大人願意傾聽他們的煩惱,他們在危急關頭時才會與身邊的家人、老師分享、尋求協助。家長應時常與子女保持開放的溝通,讓孩子能夠表達他們的感受和擔憂。學校和家庭若能彼此合作,共同為學童建立一個更健康、理想的成長環境,將會是兒童重大的福祉。只有當我們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與學童同行,他們才能茁壯成長,成為快樂的下一代。


參考資料:

吳綽詩。〈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 社福機構走入校〉。《香港01》。2024年12月1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84111/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社福機構走入校

〈3個月內至少6宗懷疑學童自殺 專家拆解3個高危時期 家長注意7大學童輕生警號〉。東方新地。2024年12日16日。網站:https://www.orientalsunday.hk/生活健康/987645654-1421307/2/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回應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恩典重臨》榮獲金書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0/11/2024

基督教出版聯會主辦的「第十屆金書獎」已於2024年9月27日假城景國際酒店的水晶殿舉行,當天,明光社出版的《恩典重臨:基督教再婚婚前輔導》(下稱《恩典重臨》)榮獲教會及佈道事工I(教材及課程)的金書獎。此書作者為本社的事工顧問傅丹梅及輔導員韋佩文,她們多年來輔導離婚再婚的群體,把輔導室的故事、與離婚再婚家庭子女同行的經歷,結集成書,以幫助在婚姻中迷失的一群,最終此書得到外界的肯定,並獲此殊榮,實在感恩。

明光社

《恩典重臨》在最後五本入圍書中脫穎而出,韋佩文在獲獎時在台上先感謝讀者對此書的支持及認同,她更有感而發稱:「在明光社的服侍當中,聽到很多離婚人士的傷痛及他們對再婚的渴望,故此我和傅丹梅整合輔導的經驗而寫成這本為離婚再婚人士而設的教材,盼望明光社能與各教會的牧者一起同行,關心這班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明光社

此獎項的其中一位評審委員葉子良牧師十分欣賞《恩典重臨》,及後他接受我們的訪問時稱:「本書的原創性及獨特性,是三位評判一致評定此書得獎的原因。」他娓娓道出此書可取之處:「《恩典重臨》最突出之處是其獨特性及原創性,由於基督教界未曾有人出版同類的書籍,故此有其獨特的一面,是一本有份量的書籍。在原創性極高下,作者也是在幫助一個獨特的群體。」他就牧養的層面續稱,傳道同工在教會牧養時,面對教友離婚、再婚,甚至繼子女的問題,往往都是難於處理、觸碰的課題。教會牧者不容易入手處理,一直難以應對,他稱:「首先,不同宗派對離婚、再婚的課題有不同的神學觀,此書擔當了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讓不同宗派的人士閱讀都感到舒服。此書的題材敏感,應該難以落筆,最終的製成品卻滿足了各宗派教會的需要,實在難得。」為甚麼離婚、再婚的題材敏感?他說:「教友或許不知道原來在教會可以有這方面的支援,因為若牧師在教會談及這課題,就好像在鼓勵離婚。要牧者與這群體同行及表達關心,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借用此書,我們可以介紹此書給弟兄姊妹閱讀。」他建議,牧者可以以此書作為介入點,說:原來坊間都有資源去討論這個話題,然後與有相同經歷的教友一起去閱讀此書,以同行者身份來提供支援。

明光社

在內容方面,葉牧師讚揚《恩典重臨》除了在不同章節分別記載了再婚者面對新的婚姻時的憂慮,同時也提出牧者關心這群體的方法。書中記載的例子真實而豐富,葉牧師欣賞兩位作者在書中分享真實的輔導室經驗,以幫助更多離婚、再婚家庭。例如書中其中一個例子是因「忙」而導致離婚,「忙」是現今一個很普遍的理由,例子很能反映現實,不誇張而貼地。這例子提醒讀者,踏進新的婚姻前便要反省,若仍是埋首事業,是否會重蹈覆轍。另一方面,書中經常引用經文對牧者來說十分有用。當內容提及再婚者將要面對新的婚姻而表達憂慮時,書中會配以經文來給他們建議。書中簡單的經文提醒,如提及子女是上帝的禮物,便能對人作出提醒,即使經歷離婚、再婚,仍要為子女的福祉著想及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此書的閱讀群體絕不限於關心離婚、再婚的人士,而且更能擴展至初婚者也可閱讀,他稱:「書中有些地方講述關係、性格、期望,這些內容不一定只應用在離婚再婚者身上,其實對初婚也很適用」,故此他認為此書的內容十分大眾化,亦很容易閱讀。他認為本書重視對過往離婚經歷的回顧及反思,這是十分正面的教導。在踏進另一段婚姻前,考慮再婚人士必須要檢視過往婚姻失敗的原因、影響和需要學習的事,他引述稱:「書中會列舉問題來反思,例如你與前配偶認識多久便結婚,以此為介入點,比較與前配偶相處的關係來反思與下一個伴侶的關係,透過書中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整理、尋找答案。」他又舉例,第八課的內容是有關繼子女,這也是不容易的課題,書中則教導讀者當中要注意的地方,並講解如何滿足四大長老(一對準新人的父母)等人的期望。

最後,葉牧師謙虛地表示,不是每一位牧者都對此議題有足夠的認識,此書就是像一本天書,以補牧者的經驗不足,期望每一位牧者閱讀此書後,能夠牧養更多離婚、再婚的家庭,以致他們能得著上帝的愛。

 

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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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變性手術說「不」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6/09/2024

西方國家對跨性別議題的開放,已經去到政治及商業的層面,儘管父母起來遊行反對,這種文化已落地生根,難以抗衡。本週二,有美國的檢察長寫信質疑大型醫療組織以政治理由犧牲兒童的福祉,以誤導與欺騙的手段去支持兒童及青少年性別確認護理(gender affirming care)。

在西方的社會,一些學校會以兒童福祉作為旗號,瞞著家人帶學童去變性,他們認為這就是尊重孩子的人權,背後其實也在支持整個變性醫療行業的發展。最近從一個在香港的中德家庭聽到一個真實故事,令我反思甚麼是兒童福祉、兒童權利,亦體會到中西文化的分別。朋友是一名德國籍父親,他帶兒子去參加衛生署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牙醫當時發現兒子有兩隻蛀牙,便詢問父親應如何處理,父親尊重兒子的意願、決定及人權,於是讓他自己決定。最後,兒子怕痛,選擇不補牙,也不洗牙。母親是香港人,她一直以為兒子牙齒健康,所以當天毋須進行任何療程。後來,兒子蛀牙的情況愈來愈嚴重,那時她才知道當天父子倆是白行一趟,白白放棄了及早的牙科保健治療。然後,母親沒有問兒子的意願,便帶他前往私家牙醫診所,希望他能在仍可挽救時修補牙齒,當然她要額外再付數千元的費用。可知道,若蛀牙不處理,可以導致永久失掉牙齒,嚴重的更會影響其他健康的牙齒,最終達至不可挽回的局面。若你是學童的父母,你會支持父親還是母親的做法?

作為父母,我們往往希望能在事情可挽回時幫助孩子,孩子還小,他們未有足夠人生閱歷去前瞻一幅未來的圖畫,未能預知不可挽回的嚴重性。在西方,愈來愈多曾經進行變性手術的學童在長大後後悔,但已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只能向法庭提出訴訟。這種在未成年便把健康的性器官切除的手術是對學童的嚴重虐待,但願香港能夠守得穩,不會被這些文化入侵。


參考資料:

Becca Savransky. “Idaho AG Raúl Labrador calls pediatric association ‘shameful’ over gender-affirming care.” yahoo!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5, 2024. https://ca.news.yahoo.com/idaho-ag-raul-labrador-calls-004934220.html.

是誰屠殺流浪狗?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8/08/2024

對於愛護動物的朋友來說,一看到土耳其政府推出被稱為流浪狗「大屠殺」的法案,可能也想加入當地市民的抗議行動,一起搖旗吶喊,抗議政府如此冷血的政策。流浪狗「大屠殺」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法案?其實這並不是正式的名稱,只是當地的動物權益人士對此法案的主觀稱呼,是否真的是「大屠殺」?留待大家判斷。有關的新法例列明:「土耳其地方市政當局可以對當地的流浪狗進行絕育,並將牠們安置在收容所和等待民眾收養。假如當局在30日內找不到主人,便可以將狗隻安樂死;另外,具有攻擊性行為或患有傳染病的狗同樣會被安樂死,以防範日益增加的攻擊事件和狂犬病病例。」有反對新法的市民就表示:「這個國家一直存在著一場煽動流浪動物仇恨的運動。」土耳其政府是否真的如此?這也未必,當局也有可能是情非得已才出此下策,因為在過去兩年,土耳其至少有75人,包括44名兒童,因被流浪狗襲擊,或在涉及流浪狗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死亡。

土耳其境內估計約有400萬隻流浪狗,支持新法的人不一定是憎惡狗隻之人,他們或許只是看到流浪狗已經對人,特別是對小朋友造成傷害,才會有這樣的想法。曾有一位七歲的女童被流浪狗攻擊,臉部被咬傷,有差不多一年的時間不能上學。支持新法的人也不一定希望狗隻被殺,而是希望牠們得到照顧。在生命面前,即使人類的生命比一切生物尊貴,狗隻的生命都是需要愛惜及尊重的。政府固然要思考最好的方法,既保存狗隻的性命,又能顧及人民的安全,但難道人民便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嗎?當一個國家的流浪狗已經成為一場災難,人民還只是想著購買小狗而不願意領養狗隻嗎?如果有利可圖,繁殖小狗的狗場只會一直「出產」小狗,假如每一個購買小狗的人願意負責到底還好,但他們一旦棄養,豈不是又有一班可憐無辜的狗隻加入流浪狗的行列?有些社會問題,官員要採取行動,但單靠政府是不行的,人民也要配合才能解決。法國政府曾斥巨資消滅巴黎的老鼠,如果當地市民也願意配合,提高衛生意識,妥善處理廚餘、不隨便在街上掉垃圾或小便……有可能,巴黎也不會上演一幕龐大的老鼠大軍「觀看」奧運的場面。


參考資料

〈土耳其愛貓厭狗? 埃爾多安政黨推流浪狗「大屠殺法」惹議〉。香港01。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85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Al Jazeera English. “Turkey’s stray dog law: Parliament has approved law alarming animal lovers.”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DHGPYZns.

Andrew Wilks et al. “Turkey approves law to remove stray dogs from streets. Opposition vows to fight the 'massacre law'.” ABC News. https://abcnews.go.com/International/wireStory/turkey-approves-law-remove-stray-dogs-streets-opposition-112392274.

〈巴黎奧運|貓般大的「米奇」搶FO成功 鼠患恐波及塞納河比賽?〉。香港01。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375?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料理鼠王沒那麼可愛!巴黎6百萬老鼠大軍嚇壞觀光客-民視新聞〉。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qxXH1E3fDs

離婚再婚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暨「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發佈會

王明玉 | 明光社前項目統籌經理
30/07/2024

香港離婚的數字不斷上升,而近年再婚的數目,差不多每年約佔結婚數目的三成。在離婚與再婚的趨勢加劇下,不少孩子承受著父母離異的打擊及重組家庭的挑戰。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與家庭議會的資助,自2023年4月起推出「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稱本計劃),本社委託了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為本計劃下進行的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亦整合了本計劃下的法律講座、輔導服務和家長學堂的經驗,編製一本回應離婚再婚家長需要的手冊——《「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供離婚、再婚家長及助人者參考。

本社於2024年6月8日假突破中心公佈研究結果及發佈家長手冊,當日有約120位參加者出席。本社助理總幹事何慕怡姑娘先簡介本計劃、是次研究和編製家長手冊的緣起,然後分別由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博士發佈研究結果及建議,以及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名譽副教授曾潔雯博士,就「如何協助離婚再婚家庭中的子女適應家庭轉變」作專題短講。

服務評估研究及建議

明光社

李樹甘博士表示是次研究分兩個階段進行,先邀請服務使用者及其子女填寫前測和後測的問卷作量化評估,之後再邀請部份參加者作深入訪談,以了解家長學堂及輔導服務的成效。問卷反映受訪者多來自離婚家庭。依照第二階段的評估分析,整體而言,家長學堂和輔導服務都得到相當高的評價。家長學堂的受訪者表示學堂能提供情緒管理技巧和家庭衝突解決策略、有關法律程序和支援服務的資訊,而學堂中的小組討論部份,可讓他們有機會與同路人討論,建立情緒支援網絡。接受輔導的家長則分享,輔導服務能協助他們理解子女具體的感受和需求、引導他們反思和增加自我認識,以及提供個人情緒支援。

研究亦指出是次計劃反映了香港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支援服務有很大的需求,因此有優化服務的必要,在政策建議方面,提出可考慮開發和提供線上輔導和教育資源,如網絡研討會、線上課程和支持群組,這有助降低成本和參與的靈活性。小組討論的形式也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服務方向,既可幫助參與者,亦可培訓參與者成為同路人,以其經驗幫助其他面臨離婚或再婚人士,並建立可持續的互助網絡。此外,對於回應兒童的需要,服務提供者可考慮聘請具備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學專業知識的輔導員為孩子提供輔導,並設計適合兒童的互動式活動和工具,幫助他們理解和表達自己的情感。

協助子女適應家庭轉變

明光社

本身是臨床心理學家和註冊社會工作者的曾潔雯教授在短講中提出,家長宜持守「預防勝於治療」的大原則,留意階段性處理,在考慮離婚、決定離婚、處理離婚事宜及安頓下來的問題時,都要深思孩子在身體、心靈、社交、靈性方面的需要,避免因處理欠佳而令孩子的成長發展帶來困難。她提到對於孩子而言,平穩、可行而公道(合情合理合法)、最少的不必要改變都是重要的,而夫婦離異時,可能會對對方或孩子說了不該說的話,這都會傷害孩子,父母宜謹守底線,避免令孩子受傷。她提到家長很忙碌,疫情後也面對許多難處,但就建議他們仍需好好準備,如果決定離婚,要小心部署家庭的轉變,當中要因應孩子的需要和疑惑小心應對。而孩子面對家長離異,心裡會充滿疑惑,如他們到底誰對誰錯,自己應該跟著父親還是母親,應該效忠誰,以及誰值得倚靠,這些家長都需要注意。

既然家長是直接影響子女適應家庭轉變的關鍵因素,能有效地進行家長教育及支援工作便十分重要。教育局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當中提到家長在教養子女時會感受壓力,因此需要照顧好自己,曾教授提到這方面的資訊值得離婚或再婚家庭參考。而聆聽孩子的聲音、善用資源、適時求助、家校合作都是家長需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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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教授又提到以下幾點,可助家長作好階段性處理。第一,要考慮周詳及權衡輕重。家長宜成熟地處理分手或建立新的感情,尤其是要留意當中牽涉的衝突處理、情緒、資訊及期望管理。他們亦需要讓孩子知道相關的事情,並讓他們有所參與。第二,在作出決定及執行決定時,家長要小心部署,之後才向孩子宣告決定及未來安排。她提到,孩子對父母的狀況往往心中有數,他們會觀望父母如何處理,家長需先理解孩子的困難和需要,也要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在中間有些選擇。第三,要讓孩子安頓下來,並協助其適應。父母需要按孩子身心社靈的需要,提供即時、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強化保護因素。如即時回應孩子的身體需要,每週堅持定期家庭歡樂時光,或在社交方面,容讓子女在喜愛的原校就讀。另一方面,家長亦要提供緩減危機的因素,例如在身體需要的層面,每天親自幫年幼的孩子洗澡,以避免孩子受虐待,而在心靈層面上,不宜即時強迫孩子改姓氏,或強迫他們稱呼自己的新配偶為爸爸或媽媽,總之,要多從孩子角度考慮問題。

(歡迎按此,免費下載《「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電子版。)

領養制度中最優先的考量

27/06/2024

因應終審法院有關岑子杰案的裁決,近日有團體向政府要求訂立幾乎與婚姻一模一樣的民事結合制度,當中更包括在外國即使通過同性婚姻或民事給合的國家亦十分具爭議的同性領養權,本社對有關訴求不能苟同,並嚴正要求政府不能對此種漠視兒童權益的訴求掉以輕心。首先,必須重申,整個領養制度最重要考慮的並非一些成年人想做父母的權利,而是必須確保等待領養的兒童的權利,而對於一個因為不同原因而未能在原生家庭成長的兒童來說,最重要的是為他們尋找一個可以令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的完整家庭,而不是滿足領養人士想當父母的期望。香港現行的領養制度,除了親屬的領養之外,其餘皆統一由社署負責,而社署主要考慮包括領養人士的成熟程度(25歲以上);如屬已婚需要有穩定的婚姻關係(三年以上);身心健康;有中學以上的教育程度;有固定的工作及充裕的財政;穩定的住所等等。所有條件都是從兒童的需要和未來的福祉作考慮,我們認為合情合理。據了解,過去曾有極少數單身人士成功申請領養兒童,其實並不理想,兒童能夠在父和母共同照顧下成長最符合他們的利益,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是可以從父和母身上學習到不同的特質,以及滿足在情感上的不同需要,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父和母共同撫養下成長的機會,都是漠視兒童權益的行為。

對於有人認為兒童最重要的是能在充滿愛的家庭成長便足夠,其實是只說對了一半,家庭當中有愛當然重要,而且十分重要,但家庭當中有父有母同樣、甚至更為重要,因為兩個媽媽無論多愛錫小朋友,亦不能取代爸爸的角色;同樣,兩個爸爸無論多愛錫子女,亦不能取代媽媽的角色,因為男女在天賦、性情、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都有很多不同,明白男女大不同,才能因材施教。雖然有個別極端的親生父母對子女亦會做出令人髮指的虐待行為,但並不表示一個完整的家就只需要愛而毋須一定要有父和母,而在外國,一些實行同性婚姻和領養已多年的國家,亦陸續出現一些在同性家庭成長下的兒童,他們在成年之後站出來,表達在成長過程之中面對家庭背景帶來的困擾、迷惘和抑鬱、以及想努力尋找自己生父或生母的情感需要。容許同性領養,無異就是故意將小朋友放在有爭議的環境,只為了單方面滿足成年人想成為家長的慾望,但卻漠視兒童的真正需要和權益的自私行為。請社會福利署必須謹守領養制度最重要的是考慮有關兒童的權益和福祉,而不是申請領養人士想成為父母的所謂人權。領養並不同於一般人人皆可享有的公民權利,因為年紀輕、學歷低、收入少、居住空間狹窄的市民都不符合領養的資格,同樣,沒有父或沒有母的家庭也不合宜,這並非歧視,而是一切以兒童的福祉為優先。

再思身體神學……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6/2024

受訪者:梁麗娟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講師

翻開教會歷史,會發現曾流行靈性是好,物質則是邪惡的說法,由於物質是惡,身體也自然是惡,這都是異端思想,這種靈善物惡的想法源自第2世紀希臘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到了第4至第5世紀,奧古斯丁認為性慾是亞當墮落後才衍生出來,進一步把性等同於罪,連帶夫婦之間的性關係也被視為罪惡,於是乎,除非為了繁衍下一代,即使是已婚夫婦,也被鼓勵禁慾。反觀21世紀的今天,到處響起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的聲音,即使是基督徒也敵不過性解放思潮,根據美國一項名為「信仰與人際關係」的全國性調查報告,近兩萬名單身受訪的基督徒中,大部份都沒有過著「婚前守貞」的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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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夫婦禁慾到性解放,兩極都未中紅心,有違神的心意,到底基督徒可以如何理解性,以至可以既能尊重身體,不忽視身體的需要,又能合宜地去發掘性、愛及婚姻的美善,相信已故天主教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撰寫的《愛情與責任》,以及其他學者對身體神學的詮釋,可以為天主教友,又或新教教徒帶來不少洞見及啟廸。今期「我有話說」邀請了已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的講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分享身體神學的精華及一些體會。梁博士早期曾教授「媒介、性及暴力」課程,為了整合早前的研究,這段時間在多倫多大學神學院Regis College碩士班進修,她選擇了修讀天主教的性倫理課程,當中包括身體神學的教導。

神讓人通過身體經驗屬靈的奧秘

基督教早期曾出現靈善物惡的觀念,於是基督徒認為追求屬靈的事才是好的,梁博士提到,身體神學正正打破了身體是不好的謬誤。神創造世界及人,在神眼中,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好的,當中包括了人類,為何人會覺得身體不好呢?天主教很多聖禮都是與身體有關連,甚至與身體接觸,並透過身體來領受,例如洗禮、用膏油抹頭,按首祝福等。

透過身體,人們會感受到平安或恐懼等不同情緒,人是透過身體去經驗物質界,當人的情緒出現一些狀況,例如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感到被壓抑,身體也會相應的出現一些狀況。人的靈性與身體也有關連,兩者不能分離,例如透過靜觀,人可以感受當下身體的狀況,所以不應視身體為阻止人進入屬靈世界的障礙物,反而要視身體為神給人的禮物,透過身體經歷屬靈事情。

身體不是一個與靈魂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小宇宙,把可見的彰顯那不能看見的,就如物質界的東西可以彰顯非物質界的國度。有一次,耶穌責問眾人,他們懂得看見西邊有雲彩升起來,便知道要下大雨;看見南風吹起,便知道天氣將熱,他們懂得分辨天氣,卻不能從現在所發生的事情去分辨自己身處一個甚麼樣的時代(路十二54-56)。很多時候,神通過我們的身體讓我們去看見神的屬靈奧秘。又例如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22節說過「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耶穌在這裡所指的就是屬靈的洞察力,我們的眼目可以看見自然界,欣賞天父的創造,也可以分辨不同人的精神狀態,但能看見屬靈的世界,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目光,才能看見屬靈的奧秘。

夫妻結合經驗神合一的愛

愛是一個奧秘,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便設立婚姻,讓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到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耶穌基督迎娶祂的新婦——教會,而聖經的中間則有雅歌,書中歌頌性愛的美好,兩性互相傾慕,將愛侶關係寓意神與以色列人的親密關係。可見聖經的結構已突顯神是愛的本質,而神亦通過人倫之間高度契合及親密的性愛,讓人體驗與神愛的融合,是何其美好。愛的主題貫穿了整本聖經,三一神之間的愛已夠親密完備,但神仍開放自己,與受造物分享受祂的大愛。

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這種與神愛融合體驗的投射。婚姻中的性關係,夫婦二人都向對方敞開,赤身裸體是代表個人的脆弱性及毫無保留,願意交付自己的生命給對方,這種向配偶開放自己的生命,等同於在神面前開放自己的生命,容讓神進入自己的生命,以及改變自己的生命。就如馬利亞對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新譯本》)

神是自足的,祂本身已經可以榮耀自己,也不需要人類滿足祂,和向祂歌功頌德,但祂是愛,祂願意與人類分享祂所有的。永生神是永恆存在的,人類不是,人類的年歲是有限的,但藉著夫妻聯合誕下的孩子,孩子再誕下孫子,這一種通過人的身體連綿不斷的繁衍,讓人類在地上稍為體驗到「永恆」是怎麼一回事。

至於夫妻二人聯合的那種短暫快樂,也是神稍為讓人體驗到人神共融的終極快樂,因此有天主教神學家說,人有性慾是正常的,因為神設計人對性慾有渴求,人之所以渴望與其他人聯合,其實源自對神的渴求,惟有找到神,人本身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婚姻為何如此重要?教宗強調婚姻及家庭是文明的基石,並且在創造秩序中最基本的,只要婚姻及家庭穩固,一個國家的文明及文化才能穩固,如果家庭及婚姻瓦解,整個文明都會出現危機。夫妻二人的結合是神聖的,但梁博士提到,一對新人在祭壇上所發的誓言,承諾疾病困苦與共,實際上有多少能兌現?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容讓神介入,以愛養育孩子

夫妻二人的聯合是如此神聖,婚姻便不是一份簡單的合約,而是一份契約,當中牽涉男女二人的承諾及神的介入。夫妻二人向對方開放生命的同時,也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包括接受神給予他們的禮物——孩子(詩一二七3),因此天主教的內部指引並不主張教友用非自然的方式避孕,認為這做法等同拒絕神介入自己的生命,任由自己計劃及控制生育,若教友想要避孕,最好還是用自然的方式如量體溫計算妻子的排卵週期等。

當然,此教導惹得很多教友反感及受人詬病,他們認為天主教有關避孕教導不切實際,不明白現代家庭的困難及挑戰,現代生活那麼忙碌,女性又怎會有時間去計算排卵期,實際上夫妻也難以配合。有些教友並非抗拒小朋友,相反,他們只想提供更好的時間及資源來照顧小朋友,沒有計劃的生育只會讓父母疲於奔命,萬一誕下有問題的孩子,更不可能不計劃便再養育另一個小生命。梁博士指出天主教最終也沒有強迫教友一定要遵守避孕指引,只提醒教友要知道自己最後是向神交代,只要憑良心盡上為人父母的責任便可以。

新教教徒不一定認同天主教這一套避孕的方式,不過梁博士分享到,實踐上雖然很困難,但當中的神學理論還是值得大家認識,這種避孕方式亦讓人反思到性愛與婚姻的本質,以及婚姻與家庭的關係,當人願意在神面前立下婚盟時,就是願意犧牲個人一些自主性,與另一個人在神的引領下一同走上未知的人生道路,當中遭遇甚麼,人無法控制,包括生兒育女的計劃,人應該是為此禱告,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現代人很想控制自己的生活,很多事情都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去實行,以為現實世界有很多事都可以按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發生,卻忘記了,我們面對的其實是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命運。梁博士點出上一代的人比起後輩更能擁抱生命的變化,他們較能面對人生的無常並處之泰然,例如對子女數目的控制,他們肯定沒有現代人般強烈。

真正的愛,包括尊重

真正的愛有責任,也包括尊重,尊重他人的身體,不要把他人的身體物化。當一個男人評論一個女人的胸部,並表示他喜歡這個女人的大胸,他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把這個女人物化了,把這個女人的胸部從她身上分開出來,成為一件給人玩弄的物品,可是人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使是整體,只要丈夫視妻子為發洩性慾或傳宗接代的工具,又或是炫耀妻子的美貌,到了妻子人老珠黃便嫌棄她,同樣是把妻子物化了。反過來,一個妻子覺得丈夫不會賺錢沒有用,只視丈夫為賺錢機器,也是把丈夫物化了。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必比較誰比誰好,神也愛每一個獨特的人,人人都值得被尊重,因為神創造人時,賜予人自尊,例如當一位丈夫在妻子面前稱讚其他女性的美貌,這位妻子便會覺得很委屈及不被尊重,這是動物沒有的感受及反應。

身體是神創造的,是寶貴的,現今社會的男女都被物化,很多時都是因為受到傳媒影響,讓人以為身體自主,可以隨便與人發生性關係,這只是被扭曲了的性文化影響,以致把性誤用,做了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或是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墮胎殺嬰等情況。梁博士指出,教宗提到這是一場屬靈戰爭,惟有通過基督的救贖,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簡單來說,身體神學並非空泛的理論學說,只邀請人在學術層面探討交流。相反,它邀請人反思人的身體是寶貴的,不能隨便進入性關係,要認真對待婚姻,因為婚姻並不只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的事,而是兩人與神的事。天主教有關身體神學的教導始於上世紀70、80年代,當時以針對家庭中的性倫理為主,對獨身、同性戀、跨性別等性議題未有涉及,但近年已逐步與時代的步伐接軌。


[1] 〈美調查:多數單身或未婚基督徒,未真正做到「婚前守貞」〉,基督教今日報,2023年5月22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2f83e3464a31834f5df6f84ba99e4b6679f5d94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4日)。

 

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3/05/2024

前陣子在不同的場合聽到以下兩段對話:

媽:「你在學校有沒有喜歡的女生呀?」
兒:「當然沒有啦!」

聽到沒有,媽媽心裡其實有點擔心。

媽:「那麼,有沒有女生喜歡你?你有沒有拍拖?」
兒子尷尬地說:「怎麼會呢,我還是小學生,怎會年紀這麼小便拍拖?」

兒子說得有道理,但這位媽媽依然鍥而不捨地追問,而且還分享她在小學時喜歡男生的經歷,希望引導兒子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性傾向。

你是否以為這位媽媽思想太開放,很想兒子在小學階段便拍拖?不,這只因媽媽擔心兒子有同性戀又或跨性別的傾向。最終,這位媽媽親耳聽到兒子說出原來他也喜歡女孩子才肯罷休,亦立時鬆一口氣。其實,這位媽媽寧願小學的兒子拍拖,也不願聽到兒子有其他性傾向。

路人:你的女兒將入讀哪一間中學?
家長:有兩間學校都接受女兒入學的申請,但我最終選了男女校那一間。
路人:女校那間不是banding比較高嗎?
家長:我寧願選一間男女校,我怕我的女兒在女校感染了同性戀的風氣,那就麻煩了。

原來有父母寧願放棄比較好的中學,也希望讓子女入讀一所男女校,以避免孩子有其他性傾向。

以上兩個真實的對話,父母都用行動表明對孩子性傾向的擔憂。去年,有調查發現,香港公眾對同性伴侶權利的看法在過去10年間有很大的變化,當中60%受訪香港市民表示支持同性的婚姻,比2017年及2013年同類調查為多,這個結果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接受與跨性別、同性戀者成為朋友,因為我們尊重他們的想法,感受及體諒到他們不容易的經歷。然而,若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父母是否仍然支持呢?以上兩段真實的對話可見一些端倪。加州是美國第一個通過保障「跨性別」學生法律的州,學生深受LGBT的意識形態影響,而跨性別的學童有上升的趨勢,父母亦感到無奈。最近,加州的父母意識到「跨性別」的禍害,一群父母已發起反對的行動,以保護孩子。這些父母要求若學校發現孩子有兒童心理健康問題,包括性別認同問題,學校須要告知家長。此外,亦要求學校須保障女學生,免得她們在洗手間、淋浴間、更衣室和運動場受到自稱女性的男學生侵害。加州的父母仍在努力爭取以上的訴求,但困難重重。無論是在香港、在美國,父母都是孩子在世界上最親近,最會為他們謀求福祉的人,而不是學校、醫生或心理學家。若調查的題目轉為: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相信結果會並不一樣,而這才是大家真正的取態和價值觀,希望大家不要只著眼於自己子女的福祉,也要兼顧所有兒童的福祉。


參考資料:

https://ccpl.law.hku.hk/content/uploads/2023/05/Change-Over-Time-2023-Chinese-Summary-FINAL.pdf

https://dailycitizen.focusonthefamily.com/take-action-and-protect-children-in-california-heres-how-you-can-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