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人口販賣的信仰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1/05/2015

人口販賣在現代社會仍然猖獗,被販賣的人沒有主權,任人魚肉,有人認為與昔日的奴隸無異。又有人認為神創造人不是有神的形象嗎?為何會容讓人剝削其他人?此外,人管理的應該是「海裡的魚、全地的動物及天上的飛鳥」(創一26),而不是人類本身,為甚麼神容許奴隸制度的出現?

 

聖經解釋了奴隸的起源?

舊約記載,挪亞最年幼的兒子含看見了挪亞赤身露體,沒有馬上拿衣服遮蓋他的身體,反而跑出去告訴他的兄弟(創九20-23),這種在當時被視為不孝的舉動惹怒了挪亞,挪亞於是詛咒含的兒子迦南,要作閃的奴僕(創九25-26)。[1]

如果做錯事的是含,為甚麼受罰的會是迦南?對此,學者們都有不同的解釋。[2]

最有可能的理由是含不可被詛咒,因為神曾賜福挪亞及他的兒子(創九1)。雖然含還有古實、麥西和弗這幾個兒子,但卻只有迦南被咒詛成為最低等的奴僕,[3] 極有可能在舊約世界中,以色列人視迦南人為淫亂之民,因著他們可憎的性行為,神藉著以色列人把他們驅趕出迦南地(利十八3-30)。

因此,挪亞咒詛迦南,其實是指到日後那些行淫亂的迦南人,他們因著本身可怕的風俗習慣而被神責罰。[4] 聖經這裡主要是闡述的是迦南人受懲罰,而不是制定奴隸制度,又或是奴隸制度的來源。

 

當以色列人淪為奴隸

其實,古代近東每個民族,只要有足夠條件,都可以擁有奴隸。身為神的子民,以色列人也曾作過埃及人的奴隸(出一12-14),只是當神拯救了他們以後,他們只可以服侍神,而不可以成為其他人的奴隸。即使他們因著貧窮而賣給其他以色列人,買家亦不能對待他們如同其他奴隸,只可以當他們為僕人;當安息年或禧年來到時,更要還他們自由,甚至要慷慨地送與他們禮物。而若有外族人買了以色列人為奴隸,後者的弟兄更要把他贖回(利二十五39-46;申十五12-15)。

 

神不容讓以色列人苦待奴隸

奴隸制度的出現,主要是源於人類的貪婪、暴力、自私等罪性。即使神容許以色列人擁有奴隸(利二十五44-46),但根據以色列人的律法,神不容讓以色列人苦待奴隸。

主人若把奴隸即時打死是須要受罰的(出二十一20),若導致奴隸有永久性的傷殘,更要因此而還他自由(出二十一26,27)。至於女奴隸,若成為主人或主人兒子的侍妾,前者若不再喜歡她,要容許她贖身;若後者未能提供女奴的基本需要,更要無條件地讓她離開(出二十一8-11)。

對比於以往被虐待的黑奴,又或是今天人口販賣之下,被迫賣淫、強迫勞動或服務、或被切除器官等受害者,[5] 舊約所列出的條例對古時的奴隸有一定保障。雖然他們沒有自由,也被視為主人的產業,然而,至少有條例保障他們免受苛刻對待。

 

處身不同崗位 對抗人口販賣

今天,奴隸制度看似消失,但人口販賣卻仍然存在於地球上不同角落,不少人的身心靈無時無刻遭受摧殘。人口販賣源於人的罪性,套用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說法,這已成為「社會上結構性的惡」。聯合國雖已訂立「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議定書,只是這「惡事」並不會因一張議定書便能解決。

不同的人帶著使命,於不同的崗位共同抵抗及消除人口販賣這「社會上結構性的惡」。有人被呼召走上前線,援救受害者;有人照顧孤兒,保護他們免受拐騙;有人慷慨解囊,支持救援事工;有人以文字、電影及活動等喚起他人關注事件;有人為受害者及前線的工作者禱告;亦有人下定決心抵制與人口販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畢竟,城牆的建立並不能只單靠尼希米一人;同樣,打擊人口販賣也要靠各位共同努力。

面對社會上結構性的惡,若人人都願意擔當「救贖」的角色,當然是好事,只是一般人未必有能力承擔如此沉重的工作。沒有神的呼召及恩典,常人難以只靠自己走上前線工作。然而,我們若有心仍能參與「被擄得釋放」的計劃。

 

「奴隸」制度在現代

或許,對一些人來說,人口販賣是一個很遙遠的課題。然而,香港亦有一些家庭傭工如同昔日的奴隸一樣,被視為「下人」,慘遭虐待及剝削;內地亦有一些工人過著「監獄式」的生活。而在現代社會,奴隸制度或許變得不常見,然而主人與奴隸的關係亦可以其他方式展現,例如剝削型的上司與下屬的階層制度。要如何活出信仰精神,合理地善待下屬,又或是幫助被苦待的工人,也十分值得大家深思。
 
 
 
 

 

 


[1] 參鄺炳釗:《創世記》(卷一)。香港:天道聖經註釋,2006,頁595。

[2] 相關學者的說法可詳見鄺炳釗:《創世記》(卷一)。香港:天道聖經註釋,2006,頁610-613。

[3] 「奴僕的奴僕」,這句式就如「歌中之歌」一樣,含有「最盡」的意味,因此,這裡指到最低賤的僕人。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Thomas Nelson, 1987), 202.

[4] 參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Thomas Nelson, 1987), 201-202.

[5] 參”Council Decision of 24 July 2006, on the conclusion, on behalf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y, of the Protocol to Prevent, Suppress and Punish Trafficking in Persons, Especially Women And Children, supplementing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sed Crime concerning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otocol, in so far as the provisions of this Protocol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Articles 179 and 181a of the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 http://ec.europa.eu/world/agreements/downloadFile.do?fullText=yes&treatyTransId=3581 

 

相關文章

當「社交恐懼」遇上AI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03/2024

雖然我們可以很粗略地將人分為內向與外向,然後將內向的人歸類為不喜歡社交的人,將外向的人歸類為喜歡社交的人;然而在社會上,這兩類人的數目基本上並不是均等的。網絡世界的盛行,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可以在身體缺席的情況下進行,這也導致彼此的關係容易變得疏離;交友軟件的增多,也代表人們喜歡網絡上的交流多於現實的交流。網絡的交流成本低,選擇多,不用做表情管理,沒有時間限制,喜歡則來,不喜歡則去,現在更多人自認社交恐懼」(社恐),可能因為現實的交流有太多不可操控的地方,不能來去自如,人也不想承受被否定」之痛。例如新年期間向親朋戚友拜年,需要承受被問問題的痛。AI(人工智能)就如一個救贖主,讓人免卻了建立關係的過程,這也解釋了為何關係類AI會氾濫地出現。

不想社交還是社交恐懼?
到底何謂社交恐懼症?不喜歡社交便是有社交恐懼症嗎?社交恐懼症又名社交焦慮症(Social Anxiety Disorder),簡稱SAD。當一個人每次在社交場合都會感到心慌膽怯,覺得別人會對自己評頭品足,怕自己在人前出醜,而這份恐懼給他帶來極大的痛苦,以致想要逃避所有社交活動,他便可能不是單純因為性格害羞而不擅長應付社交活動,而是患上了社交焦慮症。當患者在社交場合時,會出現以下情況:情緒上明顯感到恐懼或焦慮,症狀與環境所構成的威脅不成比例;思想上擔心自己行為或情緒狀況受到他人批評或拒絕;生理上出現冒汗、心跳加速、顫抖、呼吸困難或頭暈;行為上不斷逃避或需極力忍耐各種社交場合。[1] 當仔細去了解何謂社交恐懼症時,便會發現其實它是一個「病」,並非不想社交或懶得社交。

不過,今日大部份自認患有社交恐懼症」的人,其實很可能只是偽社恐」,可是很多時都沒有人深究誰人患上社恐症,誰人只是偽社恐。曾經在社交媒體中流行過種種的hashtag(標籤),其中一個便是#社恐」。[2] 網絡讓人可以不露面地交流發言,但隔空的對話令人看不到對方許多的身體語言、表情、語氣,人的身體在其中缺席,溝通也停留在表面上,彼此只是泛泛之交,難以討論深入的事情。弔詭的是,這也正正是人享受在網絡世界的原因,不想作深入的對話,甘願停留在空泛的交談之中。就如農曆新年時,原本應前往親朋戚友家中拜年、「逗利是」,但電子支付的科技愈來愈發達,派利是也可以轉移至網上進行,拜年期間與親朋戚友的交談也可以就此終止,派「利是」只需一個「二維碼」。當網絡的交流只有「點讚」與「分享」,在節日之中放棄「儀式感」的真實交流,交流只求方便、快捷、避免難堪、可以躲懶,人深處想與他人真切交流的渴望卻無法得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將此等渴望轉移投射到AI上也不是不可能。

AI成為救贖的可能性
現時的AI技術突破了人類的想像,除了對答自如,恍如真人一樣的溝通,並且開始大眾化,任何人都能夠應用。市面上出現了許多類似傾談伙伴的AI,特別是早前有新聞報道指,開發ChatGPT的公司OpenAI為了確保GPT Store中的聊天機器人適合所有使用者,所以不允許專門用於培養浪漫伴侶關係的聊天機器人,然而現實的情況是GPT Store出現了大量可以充當「女朋友」的AI。[3] 即使公司揚言禁止,仍有人不理會規則創建用來培養浪漫關係的聊天機器人,也就代表了部份人有這樣的需求。人在人際關係中「懶得」社交,甚至在認識伴侶上,也愈來愈不想接觸社會中真實的人,性愛機械人等類似產品早在市場出現,不就正好反映此一狀況嗎?

AI其中一個受歡迎的原因,便是其「可操縱性」,對比真實的人,AI能任人擺佈。這並不是說人會極端至成為AI的恐怖情人,而是人的自我中心使然,令人需要這種可操縱性,經常想要他者順從自己的想法、為自己付出,或期望自己是世界的主角。這也不難理解,因為大數據的關係,圍繞著網絡使用者的資訊都只是他們所喜歡的,有人說:「尋找相同者的過程,正正是驅逐他者的過程。」[4] 與人相處時,最好的人際關係在於能互相「聆聽」,[5] 而不是只講自己想講的,但很多時人只渴望別人聆聽自己的話,而不想聆聽別人的。這時候AI便成為一個「可操縱」的代替品,你想要它聆聽你便聆聽你,它只會為你而暈頭轉向,為你服務,浪漫關係的AI盡是說一些甜言蜜語,愛你愛到底,誰人不心動?

那麼,AI最後真的能夠救贖到人嗎?事實上,人與人的交流在於意識之間的認知,即是「我意識到你,你意識到我」,所以我們都期望別人會理解到自己的感受。沒有人喜歡目中無人的人,因為他意識到他人,卻不顧及他人的感受。不過,人卻不會因一隻貓不理會他人而譴責牠,因為牠沒有人的意識。人際關係正正是意識之間的認知,所以能夠創造經驗和分享經驗。被人附和總是開心的,AI就能扮演這個角色,相反,與一個觀點完全相左的人溝通、看一部不符合自己口味的電影、嘗試進入一個新的領域,這一切的經驗總令人不舒適的,甚至是痛苦的;然而它們卻構成了真正、真實的經驗,一種不重複的經驗。[6] 故此AI並不真的救贖到人,或許它能排解一時的寂寞,卻又令人陷入無止境的空虛,甚至無法再接受異於自己所喜愛的事物。人需要多點與真實的人交流,才能突破這些「不舒適感」,這也是邁向真實關係的唯一方法。


[1] 〈常見情緒病:社交焦慮症〉,賽馬會心理e療站,2022年,網站:https://eclinic.hk/e_clinic/healthInfo/detail?type=1&id=5&title=常見情緒病(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2] 〈你有#社恐嗎?不想社交是一種個人選擇〉,好集慣、Yahoo!新聞,2023年9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你有-社恐-嗎-不想社交是-種個人選擇-10093424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3] 達小編:〈實在太香,許多創作者不顧OpenAI規定持續製作AI女友〉,電腦王阿達,2024年1月17日,網站: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529954(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4] 夏逸平:〈他者的驅逐:今日的社會、感知與溝通〉,哲學新媒體,2021年7月7日,網站:https://philomedium.com/blog/81633(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5] Shanna:〈有效的溝通從聆聽開始!成功「聆聽者」的4大秘訣〉,創新拿鐵,2016年10月17日,網站:https://startuplatte.com/2016/10/17/listening_6secrets/(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6] 夏逸平:〈他者的驅逐〉。

社交媒體造就了仇恨言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4/09/2022

互聯網發展至今,無可否認在傳播訊息、互動交流方面,它是十分有威力的工具。然而,當發佈者惡意地利用它去發佈虛假的資訊,而接收者又沒有戒心,未對訊息加以查證就相信,並於社交媒體分享時,這會令虛假資訊廣傳,並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具破壞力的言論

聯合國大會在2021年曾表示對「仇恨言論在世界範圍內呈指數級傳播和擴散」(“the exponential spread and proliferation of hate speech” around the world)的擔憂,議決了要打擊「歧視、仇外行為和仇恨言論」,並宣佈2022年6月18日為首個「打擊仇恨言論國際日」,[1] 而在2022年聯合國亦為此召集了一次非正式高級別會議。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就曾公開呼籲:「仇恨言論煽動暴力,破壞多樣性和社會凝聚力,威脅國際社會渴望加強團結的共同價值觀和原則。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仇恨言論,使其跨越國界傳播。在新冠疫情期間,針對少數群體仇恨言論的傳播進一步證明,許多社會極易受到仇恨言論所宣揚的污名化、歧視和陰謀的影響。」[2]

社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WhatsApp等……人們總會自行結集很多不同的群體,網絡就便利了各有不同喜好的網民,各自組成交流意見及觀點的平台,自行創作內容,並且在平台上發佈。因著社交媒體「演算法」的發展,它把社交媒體的用戶喜好計算出來,把他們喜歡看的內容推送給他們,也就慢慢令用戶一味接收單一立場訊息,這亦成為了人們缺乏機會接觸和接納多元意見內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網民長時間待在社交媒體中,只接收與自己價值觀相近的訊息,形成了「迴聲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依據用戶的偏好提供個人化新聞,造成更大的迴聲室效應。[3] 這令社會的意見走向兩極化,「非友即敵」的氣氛也容易形成。

異類容易遭圍

這種「同聲同氣」的氛圍,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一起不喜歡,而在「迴聲室」裡會比較容易出現對同一目標群起指責、謾罵或欺凌的情況。網絡上的欺凌者由於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也可能因為本身與被欺凌者沒有真實地接觸過,他們或會因為誤信錯誤的資訊,而肆無忌憚地在網絡上羞辱別人。有別於昔日報刊上的猛烈抨擊文章,網上的一篇仇恨言論文章往往可以長久留存,更可被瘋傳,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可以是很大和很長久的。

為甚麼會有「仇恨言論」的出現?其一大可能是人們想抬高自己,再針對與「自己」不同的人給予負面的評價。因此,在種族、性別、性傾向、膚色、信仰、出身等不同的背景下,都有可能出現區分「自己人」與「他人」的情況,人們會透過文字、照片或符號來貶低與自己不同的人。而仇恨言論亦容易因個別的事件被推論到該人士所屬的群體,當事件進一步發酵,該族群就會被抹黑,若有人再加鹽加醋,事件就會在網上流傳,形成網絡上的「仇恨言論」。[4]

如上文所言,社交媒體中的「迴聲室」和「演算法」就是很好的養份去滋養這種「排外」的心態,人們亦樂於逗留其中,並且進一步令自己更少機會去接觸不同的聲音。那麼,我們可以如何對抗「仇恨言論」?其實「仇恨言論」是一種「斷言」,很多時都不是基於事實,只要我們客觀的從多角度去觀察事情,理性地找出理據(如歷史或數據分析等資料),就能反駁這些「斷言」。

別待在新聞孤島

如何能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斷言者」?我們要避免身處於「新聞孤島」中,即避免只從社交媒體中獲得極端、片段式的媒體內容,因為這些群體所傳的資訊,很可能早已經過篩選,刪除了一些「自己人」不喜歡的新聞來源和報道,就像剔除政治觀點不同的網友一樣,群體只是「一言堂」,說來說去都只是一些和應自己的言論。

就如聯合國所提及:無論是國家、公司、媒體、信仰領袖、教育工作者、文明社會中的行動者(actors of civil society)、仇恨言論的受害者、青少年或者是任何一個人,我們在道德上都有責任去反對、打擊仇恨言論。然而,我們在行動之先,首先要習慣小心辨別和查證資訊,亦要了解資訊的影響力,並擴闊自己的視野,以免我們在社交媒體及網絡上誤傳訊息。若凡事只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以自己的立場為先而不願意看其他的資訊,就容易在網絡上誤信流言,並出言傷害了別人也不自知。

資料庫

新冠疫情引爆仇恨言論

「2019冠狀病毒病不會理會我們是誰,我們住在哪裡、相信甚麼,或者有甚麼區別……然而大流行卻持續地引發仇恨、仇外、找代罪羔羊與散佈恐慌行為的海嘯。」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2020年5月曾公開表示,新冠疫情引發仇恨行為。他指出反外地人的情緒在網上和街上升溫;新移民和難民被歸咎為病毒源頭,甚至被拒絕而無法接受治療;有可恥的網絡迷因提出長者是無關重要、可有可無的;有記者、醫療人員等因他們的工作而成為眾矢之的。他呼籲國際社會抵制仇恨言論。[5]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International Day for Countering Hate Speech,” United Nations, last modified June 18, 2022,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countering-hate-speech.

[2] 〈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香港電台、yahoo!體育,2022年6月19日,網站:https://hk.sports.yahoo.com/news/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19592321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3] 張昕之:〈張昕之博士:信息混亂時代的溝通之道〉,香港浸會大學,2021年6月3日,網站:https://research.hkbu.edu.hk/tc/news/zhang-xinzhi-communication-in-the-age-of-information-disorder(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4] 泰森〔M. Theisen〕:《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7——過濾氣泡、假新聞與說謊媒體──我們如何避免被操弄?有自覺使用媒體的第一步》(Nachgefragt: Medienkompetenz in Zeiten von Fake News: Basiswissen zum Mitreden),王榮輝譯(台北,麥田出版,2019)。

[5] António Guterres, “We must act now to strengthen the immunity of our societies against the virus of hate,” accessed February 3, 2023, https://www.un.org/en/coronavirus/we-must-act-now-strengthen-immunity-our-societies-against-virus-hate; “UN chief says coronavirus is unleashing ‘tsunami of hate’,” Middle East Online, last modified May 8, 2020, https://middle-east-online.com/en/un-chief-says-coronavirus-unleashing-tsunami-hate.

人口販賣與「他者」倫理的失控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5/08/2022

相信過去的兩個星期,柬埔寨、緬甸、泰國等等如出一轍的人口販賣事件的新聞報道都令人非常震撼,觸動了大家心裡的憐憫與惻隱之心,當看見這些悲慘的事件,令人痛心疾首。這種感覺是作為「人」的真情流露,對於「他者」的受苦而由心發出憐憫。但往往有一些人,他們對於一些「他者」並沒有這種情感,看見他人在困苦當中仍然是無動於衷,要受苦的人令他們的快樂,甚至成為他們賺取金錢的工具。筆者在讀歷史的時候,都非常好奇當年執行「大屠殺」的人的心理狀態,他們何以能對「他者」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筆者嘗試在此帶出其中的可能性。

「他者」的同一

法國哲學家列維納斯(Levinas)指出,「他者」是一個陌生的、獨一無二的、每一個人都是具備差異性的存有。[1] 而近幾年間,忽然冒出了一位受到熱烈討論的哲學家——韓炳哲,他在「他者」倫理的研究上帶給我們許多的啟迪,其2019年出版的《他者的消失》便帶出了人們在網絡科技上,「他者」趨向同一,使「他者」的差異性消失。[2]也就是說,當每一個具備差異的個人,被約化為一個總體時,每個人的獨特性便不需要再被考慮,他們只是「一群」人。雖然「他者」的獨特性被消除,但仍然是「人」,但在一系列的暴力事件,甚或乎「屠殺」都將人作為一個「人」的性質抹殺。

納粹時期的哲學家鄂蘭(Arendt)以倖存的最後一位的納粹頭目艾希曼(Eichmann)在納粹的經歷作為文本,用來研究納粹的屠殺行為,《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一書也由此而來。因為艾希曼在審訊的過程中否認犯罪,更指出自己是一個奉公守法的人。當人們都認為納粹黨員都是因「極端民族主義」而對猶太人恨之入骨才屠殺他們時,艾希曼表示,自己並沒有憎恨猶太人,也不是個狂熱反猶太主義者,也沒有任何反猶行為。[3] 艾希曼對父母、妻兒的態度都是典範中的典範。如此一來,他一邊指揮屠殺猶太人,一邊否認反猶太,甚至在家中都是一個正常的父親,一切的邪惡行為明顯地被平庸化,試問又如何想像一個丈夫在工作中屠殺活生生的人,回到家中卻一切正常,不帶走一片雲彩?這很明顯地,艾希曼根本沒有視猶太人為「人」。

受苦的面容

筆者之所以會提及《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是因為此時此刻的人口販賣事件,當中的施暴者完完全全地將被害者視為「物件」,甚至在一些情況下,對受害者施暴,諸如毆打、電擊、強暴等等。這是一個組織化的、集團化的暴力,就解放神學來說,這不單是個人的罪,更加是結構性的惡。

「他人的面孔」來自於列維納斯的主要倫理思想,他認為他人的面容能夠展現其活生生的證明,只有面對面的時候,一個人才能介入另一個人的生命。如果一個活生生的人,展現其「受苦的面容」,他人便有一個倫理的責任去回應受苦的人的倫理呼喚。列維納斯甚至極端的認為「自己」是「他者」的人質,無法拒絕為他人服務。[4] 這可以說是一個倫理學上的烏托邦,即便如此,人口販賣中的施暴者並沒有因為無數這麼多受害者的「受苦的面容」而停止惡行,反而「愈痛苦愈好」,因為受害者已經成為一個「受苦」的物件、工具,或許他們也有憐憫人的時候,可能只有那些被他們認可為「人」的人了,例如自己的家人或所愛的人。而我們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在傳媒和社交平台看到那些「受苦的面容」時,我們的心究竟又在想甚麼呢?為甚麼有些人會對嘲弄「他者」的不幸樂此不疲呢?

作為一個人的「他者」的倫理,時時刻刻都需要回應著「他者」的倫理呼喚,因那受苦的人,而不得不如此作。列維納斯更將倫理學視為「第一哲學」,古有蘇格拉底提出的「愛智慧」,列維納斯則認為愛是先於智慧,所以應該是「用智慧去愛人」。故此,不要因為這些悲慘的事情常常發生,而產生「慣」的想法,因為憐憫、惻隱正正是作為一個人的真情流露和倫理的回應。


[1] 列維納斯〔E. Levinas〕:《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Totalité et infini : essai sur l'extériorité),朱剛譯(北京:北京大學,2016年)。

[2] 韓炳哲:《他者的消失》(Die Austreibung des Anderen),吳瓊譯(香港:中和,2021年)。

[3] 張鐵志:《漢娜・鄂蘭與「平庸的邪惡」》,科技報橘,2013年10月21日,網站: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13/10/21/hannah-arendt/(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2日)。

[4] 劉國英:《戰爭、和平與愛——列維納斯的邏輯》,《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第38期(2017年7月),頁1–48,網站:http://thinkphil.nccu.edu.tw/files/archive/217_3e55fa9b.pdf (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2日)。

疫情下崇拜和牧養的挑戰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3/2022

羅馬書八章35節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在今時今日的處境,更貼切的應說難道是新冠病毒嗎?是防疫措施嗎?是恐懼嗎?是執事同工嗎?

經過了兩年的疫情,教會的「正常」運作已經受到很大的影響,教會領袖在面對種種新的形勢和挑戰的時候,實在必須不斷反思如何繼續履行教會應有的使命,而不是只著眼於如何遵從政府的防疫措施,避免觸犯法例以及避免同工受感染。除了繼續視像崇拜、提醒弟兄姊妹可以透過不同途徑奉獻之外,在疫情之下,我們必須認清甚麼是教會必須做、甚麼是權宜之計、甚麼是與時並進、未雨綢繆。

教會的使命最主要就是敬拜上帝、牧養和裝備弟兄姊妹、傳福音、服侍鄰舍和關心社會,理論上不應有太大的爭議,問題是如何平衡和取捨。在過去兩年,一些教會由起初十分抗拒停止現場聚會,到後來不敢在教會內有任何聚會;由不情願地暫停某些教會活動以減低風險,變成不情願舉辦任何具有風險的活動;由教會自決變成事事以政府的指示為依歸,當中的轉變令人憂慮。

當然,教會作為負責任的公民社會一份子,盡量做好防疫的措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活動是應有之義,教會亦不是特權機構,不用理會市民大眾都要共同遵守的規定,問題是教會有其獨特的使命和信仰生活方式,當政府推出一些不符合信仰原則、以及不明白教會日常運作的政策的時候,教會領袖必須據理力爭而不是盲從附和。

以政府要求所有宗教場所未來要安裝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以及必須接種疫苗才能進入為例,教會的門應該是向所有人敞開的,耶穌願意尋找被世人忽略、被罪綑綁的迷羊,因此,要教會因為非宗教的理由,拒絕任何真誠地想參與聚會的人入內是不合理的,政府若規定不接種疫苗就不能進入教會是嚴重干犯了宗教自由,是越俎代庖為教會定立了有違信仰原則的規定。

事實上香港大部份教會跟黃大仙及車公廟等接待大量公眾人士的宗教場所截然不同,大部份教會主要只是中小型堂會,出席者經常都是同一批人,聚會人數都不過幾十至二、三百人,弟兄姊妹之間都十分熟識,任何陌生人一進內便會被發現,萬一有人染疫要追蹤同場出席的人並不太難。加上教會的辦公室和聚會的地方很多都是混合使用,若連個別有需要的弟兄姊妹和求助者在平日亦禁止進入教會辦公室,尋求信仰和心靈上的幫助是不合情理的。

香港有這麼多不同類型的宗教場所和不同的信仰生活模式,若果只用同一條例一刀切地處理,根本就是不切實際,削足就履。退一步說, 強制使用安心出行和接種疫苗,在疫情十分嚴峻時為加快追蹤而短期強制實施尚可以理解,絕不應長期執行,但 問題是很多時政府的防疫政策都是易緊難鬆,由臨時變成長期執行,大家不能掉以輕心。就像四人限聚令一樣,就算疫情曾經幾度放緩,政府亦絕不放寬,教會不應對這些不合理的措施照單全收,噤若寒蟬。

此外,過去兩年,最受教會和弟兄姊妹關注的,當然是甚麼情況下須停止現場的崇拜聚會,只能提供網上直播。但在第四波疫情的後期,連幼稚園也可以回校上課,許多公眾場所都可以恢復活動,就是教會遲遲未可以現場聚會,從抗疫角度來說是毫不科學的。其後,就算可以現場聚會,但在人數限制方面比戲院和其他表演場地仍然更嚴格,亦是毫不合理的。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宗教集會和一般同鄉會、聯誼會和朋友之間的社交活動可能差不多,都是非必要和可以隨時暫停的。但對信徒來說,集體敬拜有其難以取代的重要性,網上直播只是權宜的方法,並非可以長期取代弟兄姊妹之間一起向神獻上讚美的祭的,在家中對崇拜的專注和投入程度是沒法和在教會內相比的。

教會生活除了聽道之外,還有肢體之間的彼此守望、關心和支持,並且一起去服侍有需要的鄰舍和傳福音。有些教牧同工和長執很擔心萬一教會出現感染群組會影響教會的名聲,若果在所有學校都只上網課、食肆只有外賣、大部份市民在家工作的嚴峻情況當然可以理解。若果我們可以繼續返工返學,為甚麼不可以返教會?只要做好防疫措施,聚會中不安排飲食、不會除口罩和保持適當距離,實在看不到一起崇拜為何比起返工返學、看電影、上餐廳和逼巴士更危險?我們又不是為了吃喝玩樂,為了持守信仰而受感染亦無愧於心。網上崇拜好像解決了不可停止聚會的內疚感覺,卻會令人誤以為這就等如滿足了最重要的教會生活。

其實,疫情下教會的同工和領袖應該比平時更忙。例如為了保持社交距離,可能要多開幾場崇拜,或者將崇拜分散在平日晚上,或者星期六、日多開幾場;以前的團契可能變成小組,小組有需要的時候更可能要化為兩三個人的小小組;同工可能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弟兄姊妹工作地方附近和他們吃午餐;透過視像電話彼此問候和祝福;上長者家裡為他們祈禱、甚至施聖餐;約大家去行山、逛公園、行海濱長廊,順便分享和祈禱;為失業的會友提供緊急的援助;安排弟兄姊妹為獨居、行動不便的肢體或街坊大掃除;派送防疫物資和食物給附近有困難的基層家庭等等。現場聚會可以暫停,教會的使命卻絕對不能暫停。

上帝的公義與恩典

吳庭亮博士 | 加拿大信義會新生堂 傳道
13/11/2017

最近看了一個賣思樂冰的故事,很有意思。店主在賣思樂冰的時候,會使用一支木棒,把思樂冰推平,使每一杯思樂冰都是一樣的,但是遇到小朋友的時候,他就會把思樂冰堆得滿滿。其他人看見就覺得很不公平,為什麼小孩子的思樂冰會是堆得滿滿的,大人的思樂冰是平平的。店主說:給你們的思樂冰都是一樣的,十分公平。然而給小朋友的思樂冰,我會堆高,這是我的主權。前者是公義,後者是恩典。

未信主的時候,我認為上帝是不公義的。為甚麼?上帝給人自由去選擇相信祂,然而,相信的人有永生,不相信的人便滅亡,這豈是公義的上帝所為?

信主後,愈來愈經歷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是人並沒有自由。不是上帝不給予人自由,而是因為人的罪,被罪捆綁,被魔鬼掌控,人已失去了自由。

上帝給予人生命,本應是仁愛、和平、喜樂的豐盛生命,這也是人所渴求的生命。然而,因為種種原因,不論是慾望、面子、抵不住誘惑等等,我渴望的我不去做、不去說、不去想,我厭惡的倒去做出來、說出來或在心裡思想。

如果上帝只有公義的話,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我面對罪的後果。罪的後果是死亡,再沒有上帝所賜的生命了。但是,因為上帝的愛,祂藉耶穌基督預定了救贖計劃,叫所有相信的,能得著新生命:一個脫離罪的生命、一個有神同在的生命、一個被聖靈充滿的生命。

信主前,我好像是選擇相信上帝,於是成為基督徒;成為基督徒後,聖靈叫我知道,神顧念我這個該死的罪人,是天父揀選了我,呼召我成為祂的兒女,給我豐盛的生命。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幸好上帝不單是公義的,也是滿有恩典的,我可以用甚麼來回應天父的愛呢?

使貧窮人得釋放 彰顯上主的福音

文麗兒、傅丹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明光社副總幹事
10/07/2017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在面對香港的土地和房屋問題,除了樓價飆升、房屋供求失衡、劏房等問題,我們無法對活在社會邊緣的人士欠缺藏身之所視而不見。就此,我們嘗試向數間服侍貧窮人的基督教機構了解他們如何與貧窮人在住屋的問題上同行。

不約而同,當中數個服侍貧窮人士的機構都看到他們的住屋需要,同樣曾經或現在仍為他們的服侍對象努力尋找可安身之所。

禧福協會

禧福出於愛貧窮人的心,以便宜的租金租了一位弟兄的物業,這單位除了大廳、廚房及洗手間,還有幾個房間,以低廉的價錢租給有需要的女性,包括:新移民及無家者,曾有露宿的婆婆、睡在醫院大堂的單身女士。機構沒有訂立特別的甄選條件,也沒有規定住客何時離開。 可惜的是,由於人手問題,禧福現階段沒有再為貧窮人提供房屋的計劃。(7月13日發現資料有誤,此為更新版。)

基督教榕樹頭之光協會榕光)

榕光曾於2000-2011年為孤兒寡婦及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短暫住宿服務,過去11年計劃得「那打素基金」資助,但因基金沒有再撥款,故最後要結束計劃。現在主要與區內相熟的地產經紀合作,免佣金下為有需要的家庭尋找套房;亦會在區內探訪貧窮家庭,向他們傳福音。

新福事工協會(新福)

新福總幹事梁友東牧師表示面對香港的結構性貧窮,導致很多新來港人士及N無人士生活非常困難,新福的異象是幫助貧窮人,過往有醫生弟兄見到貧窮兒童所住的床位空間過窄,以致脊彎,因此自去年開始成立改善家居的基金,由新福管理。當有兒童面對惡劣住屋環境,就可動用基金補貼或改善居住環境。由於需要很大,資源實在很有限,所以對象是新福現有的服務使用者,在福利網以外的持雙程證人士、單親家庭,以及有小孩的家庭,而其居住環境會對兒童的生命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都可申請租金津貼,一般是兩年,最多三年。資助形式主要是提供租金補貼、支付按金或地產經紀佣金,讓他們可以租住一間安全的居所。

新福除了這個租金補助計劃,一直有愛心糧倉及食物銀行服務,幫助有困難的家庭解決食的問題,亦會與教會合作,由新福提供米糧,教會負責派發,亦會向食物回收商惜食堂(Food Angel)及膳心連基金(Foodlink Foundation)等機構取得一些食物如奶粉、乾糧、麵包、洗頭水及一些日用品,供應貧窮家庭以減輕生活的開支,亦會為特殊需要家庭提供每月500元生活津貼。

深度同行計劃,主要服侍、關懷及支援雙程證、單親家庭等,藉著不同的小組、課程、親子活動,以建立受眾的自信、自尊,重整價值觀,提升婦女們的親職能力,加強與子女溝通及了解。他們亦有一些計劃幫助一些單親家長,因要照顧年幼或特殊需要子女,而無法外出工作賺錢,他們會教授這些家長製作絲網花及編織頸巾,幫助他們賺取一些收入。他們的製成品更獲得商界的欣賞,今年母親節,一間公司便向他們訂購7,000盤絲網花,令他們非常鼓舞。

政策倡議方面,新福一直有參與社聯的房屋政策獻議,包括過渡性房屋、臨時房屋、公屋、劏房政策、另類房屋(光房/民間低廉租金)、單身婦女屋或長者屋,以及重推租務管制等。

未來,他們希望有人能資助貧困家庭驗眼及配眼鏡,他們前線服務經驗看見很多人因為沒有能力購買眼鏡,包括近視及老花眼鏡,而選擇不去驗眼,這樣對他們的學習及生活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暑假將到,小朋友放完暑假後,極可能長高了,雙腳又會大了,新學年需要購買新鞋,黑皮鞋及運動鞋各一對,每對150元,每學童共約需300元,新福希望有更多人可以支持這個「好『鞋』子計劃」,使孩子可以穿上新鞋子開學。

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協會)

與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總幹事賴淑芬女士(Ada)談起協會最初服侍無家者的異象,Ada提到創辦人朱耀明牧師,因年輕時的街童經歷,成為牧師後便起來回應關顧無家者的召命,1987年,協會正式成立,最初主要探訪無家者,但在接觸他們的過程中,無法漠視他們的住宿需要,因而為他們多走一里路,籌備宿舍,讓他們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滿足。

隨著時代的轉變,無家者及協會所面對的挑戰亦有所轉變。20多年前,無家者所需要的暫宿期一般較短,比較容易在市場中找到合適的居所;但今天的無家者較難找到穩定的居所,原因離不開租金高昂、業主加租、容易收回單位、清拆等,令他們暫住宿舍的時間延長,甚至有無家者搬離後因不敵市場的壓力而需要再回到宿舍。在如此大的住屋困難和需求的階段,面對無家者們在困難當中所經歷的焦慮及壓力,Ada與同工們如何才能把資源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呢?

要實踐禧年的信仰教導

Ada提到協會除了會照顧流浪街頭的人外;亦會為面臨居住危機的人,包括:經歷家庭暴力、與家人有很大衝突、沒有能力支付租金等;亦有少部份住屋環境太差,沒有能力尋找較合適的居所,協會都會體恤處理。而協會所做的,就是把肢體因多了而捐贈出來的房屋在有完備管理的情況下重新分配,以相宜的價格租給這群人,正正實踐著《聖經》中禧年的教導。

Ada以「拍拖」及「結婚生仔」去形容教會服侍無家者的程度。教會派人定期探訪就如拍拖,但當要承接運作一個宿舍就如結婚生子一樣,同樣需要委身,只是程度各異。現在協會正在運作六間宿舍,當中數間宿舍都有教會願意承接,例如往後文章提及的青山浸信會,承接物業後獨自運作整個宿舍,包括:管理、接收服務使用者、清潔、處理住客的問題等;亦有教會雖未能承接整個運作,但都會捐款及定期探訪及牧養。與不同教會接洽的過程中令Ada深深體會到,縱使有不少有心扶貧的肢體或牧者,但要推動全教會同心走進這個召命,卻一點都不容易。

絕大部份教會都很認同需要扶貧,教會十分樂意在某些特定的日子探訪、派飯派禮物;然而當要走多一步,推動全教會起來承接委身照顧及關顧貧窮人,很多時因著不同的聲音與意見、甚至扶貧的觀念只局限於「派物」而止步。教會願意投放很多資源去傳福音、做門訓,這些固然重要,然而卻有否想過要把關顧貧窮人納入成教會事工的一部份,成為讓人見證上主的福音及國度的重要使命呢?

盼同心承接的信仰使命

早在五、六十年代,當時的教會參與很多社區的工作,特別是關懷貧窮的工作,成為當時社區的盼望,然而,自社會福利署增加資源,多了福利機構的出現,教會在社區服務的角色反而漸漸抽離,某程度上削弱了教會走進社區服侍的動機,使教會與社區的關係與互動變得淡如水。但Ada提到其實個別願意捐贈房屋的肢體很多,協會亦努力接收然後進行管理及安排,令更多有住屋需要的無家者可得到幫助。但如單靠福音機構(如協會)承接所有捐贈的房屋,在人手資源的限制下,要接收及管理全部房屋確實無能為力,因而很可惜地不少房屋被空置。

協會十分盼望能有教會願意一同承接這個召命。協會現在會積極培訓願意承接單位的教會,讓教會可獨立運作捐贈的房屋,以至從實際的協助到心靈的牧養都能觸及。Ada認為教會承接這個服侍的關鍵是要透過服侍而把福音帶給貧窮人,使他們在被服侍下見證的福音大能,從而轉化被剝削的生命並變得更有盼望。

做轉化城市的福音使者

為何協會堅持只與願意委身參與的教會合作?Ada提到協會所做的,是希望轉化生命的工作。縱然社署或其他社福機構有為貧窮人提供服務,然而唯有教會才能透過福音使生命得到轉化。能搬到適合人居住的地方當然重要,但心靈得到釋放才能使生命變得輕省。耶穌來是要使人的生命變得更豐盛,因此耶穌走遍大街小巷,把上主的福音帶給願意接受並悔改的人,使他們得到釋放、得到真正的自由。今天,教會作為傳揚上主福音的見證,更有責任要走進弟兄中最小的一個面前,讓福音轉化他的生命。而教會更重要的召命是轉化社區,使上主的國度得以彰顯,使地上再沒有壓迫、剝削、不義……

耶和華已指示我們何謂善,他向我們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我們的神同行(彌六8)。我們敬畏同一位上主,盼望我們都能同領心受上主早已指示給我們的召命,成為願意帶著謙卑的心,與上主一同走進社區的福音使者。

 

 

 

聖經中的人倫關係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9/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把家人及親屬的定義界定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權益及義務。在現今香港,除了與子女或婚姻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在其他親屬關係上,即使沒有盡責,甚至「失職」,都不必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只是承受社會的輿論;反觀聖經的教導,卻比較著重親屬之間的責任。

聖經中的孝敬父母與教養孩童

在所有親屬關係之中,一般人最先經歷的關係應該是與父母的關係。神喜悅為人子女的看重父母,因此十誡要求為人子女要「孝敬父母」(出二十12),這裡所指的孝敬,甚至要求為人子女的,要以敬重神的態度來敬重自己的父母親。[1] 因此,即使那些只是咒罵父母的子女,按照摩西律法都必須被處死(出二十一15,17)。

或許曾被父母虐待的人會對此律法提出質疑,甚至痛恨這條律法。[2]人的罪性讓一些父母未能盡上本份,愛護自己的子女;同樣,墮落世界也出現了不孝的子孫,但這都不是正常的父母與子女關係應有的表現。在父母及子女的關係上,神一方面教導子女要「孝敬父母」,另一方面祂也教導父母履行他們的責任。除了基本的養育,父母要教導子女,幫助他們認識神,學習律法,讓他們可以行正確的路(箴二十二6)。父母教育孩子,可以有威嚴卻不能濫用權威,〈箴言〉中的父親就是循循善誘地教導孩子。《聖經》教導子女要凡事聽從父母,但作為父(母)的也「不能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0-21)。這裡表示為人父母對孩子「下達指令」時,要顧及他們的感受,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以致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聖經中的順服丈夫與為妻捨命

除了父母及孩子,夫婦關係也是親屬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在舊約世界,女性地位較低,經濟不獨立,甚至要與別的女人分享丈夫,雖然神給予人類極大的自由,沒有即時打破這種不平等的制度,但在律法的設定上,卻有考慮到「弱勢社群」的需要,讓身為妻子的可以從丈夫那裡得到保障,丈夫即使再娶,也不能減少前任妻子的「食物、衣服,和性的需要。」(出二十一10)。[3] 到了新約,雖然保羅曾說丈夫是妻子的「頭」,要身為人妻的順服丈夫好像順服基督一樣(弗五22-24),但保羅也教導為人丈夫的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甚至為她捨命,如同基督為教會捨命一樣(弗五25-28,33)。如果我們認為保羅對有關夫妻角色的教導是從以弗所書五章21節開始,那麼,說到底夫妻二人最終要敬畏的還是基督,夫妻二人要彼此順服。

聖經中的近親救贖

從上述經文,我們看到在親屬關係之中,通常是有能力及地位高的要負責保護及教導弱小,而弱小一方對善待他們的人則以敬重報答。除了父母及丈夫,《聖經》甚至提到親兄弟,叔伯,堂兄弟(利二十五49),又或是近支派的一些兄弟,[4] 當中有能力的要負責保護弱小的近親,擔當起「救贖」近親這一重要角色。他們的救贖工作包括為死去的兄弟立後嗣,免得死者的名字消失於以色列的歷史洪流中(申二十五5-6)。如果有近親變得貧窮,把自己賣作別人的奴僕,又或需要出售部份地業,他們必須把他們或他們所賣的贖回來(利二十五25,47-49)。不單如此,當有近親被人殺害,他們甚至要替他們報仇,殺死兇手(民三十五19)。[5]

基本上,現今信徒實在難以理解這一種近親救贖的制度,特別是為死者留後及報仇這種作為,慶幸的是現今的信徒不必遵守這些律法。不過,這是否說這些律法真的與現代信徒無關?

按照「救贖」的原文字根,救贖可以被理解為「社會公義的維繫者或伸張者」,[6] 同時,這制度反映了神對其子民的救贖行動之餘,亦同時反映了神與其子民的關係仿如親人一樣。[7] 因此,神拯救祂的子民,也希望在祂的國度中,又或是祂的家中,有能力的強者要延伸神這份救贖,保護及幫助社會上的弱小。有能力的信徒「要敬重供養那些無依無靠的寡婦……」(提前五3、8《新譯本》)而且,信徒對待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亦應該如對待家人一樣,「不要嚴厲責備老年人,卻要勸他好像勸父親;勸青年人好像勸弟兄;勸年老的婦人好像勸母親;存著純潔的心,勸青年女子好像勸姊妹。」(提前五1-2《新譯本》)。

今天,或許有些人急於成為別人的「親屬」,為的是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但《聖經》的教導是相反的,當你成為別人的親屬時,想的不是如何從中得到利益,而是能給予甚麼利益,對象甚至不止於在地上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而是有需要的人。

 


[1] 賴建國,《出埃及記(卷下)》(香港:天道,2010),頁62。

[2] Patrick D. Miller, The Ten Commandments, Interpretation (Kentucky: John Knox Press, 2009), 168.

[3] 按照上下文,這裡所指的第一任妻子有可能指到女奴,不過無論如何,丈夫要照顧妻子是真的,即使他另娶他人。

[4] 洪同勉,《利未記(卷下)》,(香港:天道書樓,2006),頁731。

[5] 曾祥新,《民數記》(香港:天道書樓,2006),頁680-681;Gary M. Burge and Andrew E. Hill eds., The Baker Illustrated Bible Commentary (Michigan: Baker Publishing, 2012).

[6] 參曾祥新《民數記》,頁661。

[7] Eugene E. Carpenter and Philip W. Comfort, Holman Treasury of Key Bible Words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0), 32-33.

關注人口販賣 回復人性豐榮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7/2016

柬埔寨是目前人口販賣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被販賣的婦女及女童最終淪為娼妓。基督豐榮團契於2010年開展「柬埔寨豐榮事工」,服侍當地受到性侵及性剝削的女童。明光社19週年研討會邀請了豐榮團契的會長李吳淑儀女士,及曾義務服侍當地事工的吳梨玲傳道,為大家分享當地人口販賣的情況及事工的發展;並由本身是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的明光社主席雷競業博士,以聖經角度反思人口販賣的問題。

正視性別不公 恢復豐榮身份

柬埔寨的社會存在著強烈性別不平等的思想,不少女孩子被親人賣掉來幫補家計,最終往往被逼成為性奴隸。李吳淑儀女士慨嘆這些女孩因著別人的罪惡而受害,同時又被指責為污穢人,成為「雙重受害者」,為女孩帶來身心靈無法彌補的創傷。為抗衡人口販賣的情況,豐榮事工建立了「豐榮女兒之家」,為受到性侵與性剝削的女孩提供一個安全的家,讓她們得到全人治療與身心靈的重建。豐榮事工更發展「豐榮女子學校」,為當地女孩提供基督教全人教育,看重自身的寶貴價值,培養女孩長大後在家庭及社會不同崗位上成為抗衡人口販賣的力量。

體會同在恩典 學會被愛與愛

吳梨玲傳道於2013年曾到柬埔寨「豐榮女兒之家」服侍兩個月,當時還是神學生的她領受了上帝的召命,要引領女孩以舞蹈敬拜上帝,讓她們感受天父的愛。她表示那些小女孩很期望得到別人的關愛,但她認為白白得到的關愛只會讓愛變得廉價,所以她帶領一眾女孩一同為學校大掃除,藉此教導她們學習付出。吳傳道坦言一至兩星期的短宣其實並不足夠,她呼籲有感動的弟兄姊妹最少停留一至兩個月時間,一同體會「同在」的愛與恩典,幫助一眾女孩回復被創造的榮美。

善待貧窮弱小 建立人道社會

上帝按著衪的形象造人,因此人有上帝的形象,雷競業博士表示人口販賣剝奪了生命的權利,將人物質化,摧毀了上帝的形象。然而聖經卻容許奴隸制度的存在,雷博士指聖經針對的是當代奴隸制度的處境性回應,不是絕對原則。奴隸制度在舊約時代有其處境性,但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善待奴僕,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也曾作過奴僕。保羅更教導腓利門要視他逃跑的奴僕阿尼西母為「親愛的兄弟」,帶來關係的復和。雷博士認為教會及父母要盡其職,藉著講道到家庭教育,建立人道的社會文化。

 

《被奪走的十二年》——突如其來的苦難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7/09/2015

 (講員:許惠敏小姐 |  業餘影評人及報章專欄作家)

 

假如,你活在奴隸制度的時代;假如,你是一個有學識、有見地的小提琴手,更重要的是,你是一個自由人。有一天,你被人欺騙了,被迫成為奴隸,而身旁沒有任何人及文件可以證明你是自由人的身份,你唯一可做的就只有被人善價而沽,淪落為奴隸的命運。這樣的苦難將為你的信仰及生命帶來甚麼衝擊?7月14日的晚上, Grace與17位參與者藉著《被奪走的十二年》(Twelve Years a Slave)一同來思考苦難人生。

 

荒謬的劇情——真實的人生

主角所羅門是一位擔當小提琴手的自由人,輾轉間認識了兩個壞人,這兩人藉詞有一份為期兩週的工作介紹給他而相約見面,並灌醉他。所羅門醒來時已失去所有東西——包括名字及身份。從此他不再是自由的小提琴手,而是一名需要服從主人命令的黑奴,名字也被改為普拉特,為奴的生活更長達十二年之久。劇情看似荒謬,但事實上卻是真人真事,電影是根據所羅門的回憶錄改編而成。

普拉特經歷了兩段為奴生活,第一個男主人福特曾任牧師,他善待亦賞識普拉特,樂意聽取他的意見,以小河來搬運木頭減省工時。只是無奈地,普拉特的學識為自己招來禍患。福特聽取普拉特的意見,結果惹來監工的妒忌,對他處處挑釁,終於普拉特按捺不住把監工狂打一頓。監工連同其他人差點把他吊死。福特雖然救了普拉特一命,但也不敢再留下他,把他轉賣給艾普。

艾普則是一個殘暴的主人,他視奴隸如草芥。奴隸是他的財產,也必須為他賺錢,因此,黑奴每天必須採摘一定數量的棉花,否則免不了一場鞭打。主人有權鞭打黑奴,甚至吊死他們,即使黑奴沒有特別過錯,只要主人心情不好,也可以隨意發洩打罵。

後來普拉特把握機會,求助於一個來自加拿大的自由僱工,求他幫忙寄信給家人,好讓家人來救他脫離為奴的痛苦生活。最後,所羅門的身份得到確認,被送回了紐約州與家人團聚。

 

扭曲的人性、扭曲的信仰

通過所羅門或普拉特,觀眾見證了奴隸制度的殘忍、可恥,以及人性的貪婪及醜陋。當人的心靈被金錢、權力及慾念充滿時,信仰並不能讓他們成為行公義及好憐憫的人。當所羅門得罪艾普時,艾普雖口頭上說今天是安息日,他願意讓步以免有違教旨,但他馬上又後悔了,又再追打主角。對他來說,信仰可能只是一連串教條,只要遵守一些律法,其他時間就算凌虐奴隸至死都不是問題。

電影中的女奴帕西因無法承受自己成為主人發洩性慾的對象,而乞求普拉特的憐憫,把她殺死。當普拉特問帕西為何要求他做這種會下地獄的事時,帕西回答道,她認為殺死自己的人不會下地獄,因為這是慈悲的行為,而神是慈悲的。

 

信仰如何回應苦難

有信仰的人遇上苦難,高呼「神呀!祢在哪裡?」是很正常的事,連受苦中的耶穌,也不禁問神在哪裡。苦痛是真實的,聖經沒有解釋慈愛的神為何容許人受苦;並且,苦難對當事人有何意義?只有當事人才能明白,其他人無法解釋。然而,神卻藉著人去幫助其他人度過苦難。所羅門有幸得到加拿大工匠冒險為他寄信回家,他才免於為奴至死的命運。今天,當我們看到別人的苦難時,會因怕惹上麻煩而選擇袖手旁觀?還是甘願冒險伸出援手?

有時候,我們面對別人的苦難,真的無能為力。或許我們未能改變他的困境,但在別人有需要的時候伸出手,拍拍對方肩膀,為當事人帶來一點安慰,也可以成為他人走下去的動力。

至於在苦難當中的人,有時難免會絕望。支持所羅門生存下去的是回家的盼望,即使他首次尋求幫助便被出賣,他仍沒有放棄,仍向合適的人求助。有參與者提到,但以理及約瑟都是因為堅持到底才脫離苦況。

苦難不知何時才會結束,堅持下去所以帶來希望?還是因為見到希望才堅持?這是Grace留給大家思考的問題。

賣豬仔的故事

26/08/2015
在平的地球上販賣人口

當我們讀《地球是平的》時,當中有個例子說,美國很多電話推銷和查詢的工作,都交了給印度做,因為印度人工便宜,而又能完成相同的工作,這是一種他形容為雙贏的狀態。

如將這理論套在人口販賣,你不難冰冷地分析為何兒童和女性的輸出國總是印度、印尼等貧困國家,而輸入國則是已發展的國家和地區。當我們用全球貿易的視點看人口販賣,整個所謂的貿易系統其實都是在剝削最低下階層的基本人權。人口販賣之所以可惡,除了是因為被販賣的人的下場可憐,他們要擔當可怕的工作(如:性奴)外,更是將人淪為奴隸,甚至淪為貨物,他們在全球流動,淪為人口販賣的物流鏈。

這是在資本主義理論包裝下的不道德行為,而這種剝削,根本不只在人口販賣中出現。血汗工廠、數碼垃圾,甚至代孕母,都是在類似機制下,將自己不願意做的交由落後國家的人做,這種無形的侵害和剝削,比起有形及能看見的更可怕。

 

通識小秘笈

討論人口販賣時,我們很容易只集中在人蛇的可憐經歷,於是就只能下「他們好慘」這結論,但這件事背後的邪惡的核心其實是資本主義的操作。試想我們過分的用跨國「分工合作」的方式,最後就將所有危險及不安全的事交給整個地球上最低下的人去做。這種「經濟合作」,實際上就是剝削。我們只要想通這點,很多經濟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的課題,只要你細看下去,就不難發現資本主義毒在骨子裡,亦更容易感受到「工人得工價」的工價,其實不只是錢,還有人權、尊嚴,以及其他很多東西。

 

小資訊──關於人口販賣的三個流言: 

誤會 真相
人口販賣的受害者只是當妓女 全球販賣當妓女的人約450萬,但做黑工的有1640萬
被人口販賣的人不是奴隸 買賣人口根本就是現代奴隸,今日人口販賣的數字超過2000萬,涉及的金額超過320億美元。那是全球第三大的非常工業。
人口販子只買賣兒童 全球大約有百分之二十六的人口販賣受害者是兒童,其餘都是賣成年人。

 
資料來源:http://lirs.org/wp-content/uploads/2013/02/HumanTraffickingMythbuster.jpg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102期

兒童不是社會實驗的白老鼠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7/2015

香港的兒童備受剝削,境況堪虞嗎?當然不是!

不過,香港的兒童幸福嗎?這就難說了,因為幸福不僅是衣食無憂,物質豐富,更重要是受到尊重,有足夠及安全的空間發揮自己,追尋自己的夢想。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重要的四種權利是生存、受保護、發展和參與。相信香港的兒童在生存、受保護和發展方面的問題都不大,問題是在中國人的社會,兒童常被視為「年幼無知」,加上「長幼有序」的傳統觀念,兒童在參與及選擇涉及自身權益的事物上,卻未必得到足夠的空間,他們的不滿和挫敗,往往並非被父母虐待,反倒是父母過於溺愛,包攬了他們在成長期的大小決定,壓得兒童透不過氣來。當然,這不是說,應由兒童「樣樣自己話事」,而是他們應有適當的機會參與、商量及作決定。

另一方面,兒童最需要的,其實是有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讓他們成長及摸索。除了得到父母的關心,有一個穩定的家外,社會的大環境亦十分重要,應避免製造一些令兒童容易陷於迷惘及焦躁不安的困境,例如令兒童無法建立性別自信;兩性關係及角色混亂;最需學習的榜樣(父母)的關係亦毫不穩定等。兒童不是社會實驗的白老鼠,或不同團體攫取權力的工具,因此,要維護兒童的權利,就要穩住家庭。在涉及婚姻、家庭和兒童權利的事上,要以兒童的利益為最大的優先。不要被一些似是而非、政治正確的所謂人權自由觀念混淆視聽,否則,最終犧牲的只會是兒童的福祉。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因此,香港於1997年回歸後,繼續適用。由於其內容除一小部份 (如監控越境嫖雛妓、兒童色情物品及下文所提及的情況) 成為本地法,其餘均未成為可執行的本地法律。  

在《公約》序言的部分,提到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料和協助,深信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作為家庭所有成員、特別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以充分負起它在社會上的責任,確認為了充分而和諧地發展其個性,應讓兒童在家庭環境裏,在幸福、親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 本文嘗試勾畫《公約》在香港的落實情況。

不同政府部門在落實《公約》理念不一致

根據《公約》第3條,「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但香港在履行《公約》及保護兒童權利的工作沒有統一的做法,而是散落在不同的法例,執行的部門對有關法例的理解有所不同,不同部門之間亦沒有協調,導致同一條法例可以產生非常不同的客觀效果,其實特區政府在保障兒童的工作上可以做得更好。

一名14歲女童於2014年12月23日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上以粉筆畫花朵,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警方在扣留這名少女十七個小時後,又以女童父親無能力照顧女兒為理由,根據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向法院申請「兒童保護令」。有關決定是按第213章第34條而作出,容許社會福利署署長及獲署長書面授權的人,或任何警務人員向少年法庭申請監護、看管及控制他們認為有需要受照顧及保護的兒童,旨在避免他們受到襲擊、虐待、忽略或性侵犯,健康、成長或福利受到忽略或損害,或不受控制至可能令其或他人受到傷害的情況。

結果裁判法院在12月29日裁定把該名女童送入兒童院三週。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李經晞表示,所有兒童保護令的申請,均以兒童利益及福利作唯一考慮。裁判官劉綺雲於2015年1月19日判決時表示,理解警方作出保護令的申請,但閱畢社會福利署的報告後,認為現階段沒有需要作出保護令,決定撤銷其保護令。可見警方及社署對於保護兒童有不同的理解。

家庭及父母是保護兒童福祉的主要元素

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礎單位,若父母能好好保障兒童的尊嚴及權利,我們的下一代便能成為知權利、重義務的良好公民。現時由於法律、政策或是社會上為家庭及兒童提供的種種支援或服務,於理念上有所不同,導致保護兒童福祉的責任主要落在父母的身上。因此,本文餘下部分將集中在一些兒童與父母聯系及家庭有關法例的探討。

父母分離,聯繫父母及參與決定的權利

《公約》第9條制定子女父母不分離的原則: 「除非締約國的主管當局認定兒童確有必要與其父母分離,例如兒童遭受父母虐待或忽視,將其與父母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否則必須確保兒童不會與其父母分離。」

當一對夫婦感情出現問題,最終選擇離婚,他們需要處理保護子女可與父及母保持聯繫的權利。父母一方面透過法律程序去解除婚約;另一方面,需尊重兒童可以繼續聯繫父母,受到父及母的關心及照顧之權利。一般而言,子女會與獲管養權的父或母同住,至於另一方則獲探視權,這是要保障子女在父母離婚後仍可享受父及母的愛。作為父或母親的仍需承擔責任,如:贍養費和子女生活費等。

根據第13章《未成年人監管條例》第3條「一般原則」,適齡子女可間接參與決定自已的福祉。在父母分離時,法庭需要處理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以及所有有關屬於未成年人的財產的管理、運用問題時,  (a) 在任何法院進行的法律程序中

 (i) 法院須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事項,而考慮此事項時須對下列各項因素給予適當考慮

(A) 未成年人的意願(如在顧及未成年人的年齡及理解力,以及有關個案的情況後,考慮其意願乃屬切實可行者);及

(B) 任何關鍵性資料,包括聆訊進行時社會福利署署長備呈法院的任何報告;及

(ii) 在上述管養、教養、財產管理或收益運用等問題上,法院無須從任何其他觀點來 考慮父親的申索,是否較母親的申索為優先,或母親的申索是否較父親的為優先

一日子女,一生子女

《公約》第18條關於「父母的責任」的部分則根據第13章《未成年人監管條例》第4條「放棄父母權利的協議不能執行」得以落實。《條例》要求「男方或女方就全部或部分放棄第3條所提述有關其對子女的權利及權能所訂立的協議不能執行,除非協議乃夫婦之間訂立,並僅於他們有婚姻關係,但已分居期間施行,則協議可訂明其中一方可如此做;但法院如認為執行夫婦之間此等協議不符合子女的利益,則該等協議不得獲法院執行。」即使子女是非婚生的,所享有的權利與婚生子女是同等的。

即使父母已離世,子女仍可要求於遺產中支付子女的生活開支,不論當事人有沒有立遺囑或將遺產全數捐出。倘在遺囑內指明所有遺產全不留給年幼子女,這個意願便未必可以達成,只要子女是當事人的受養人,他們便可以向法庭申請就有關遺產處置上為他們加入條文。 換句話說,他們有權從遺產中取得合理數額,以維持生計。這項權利受第481章《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及第429章《父母與子女條例》所規管,條例賦予法庭權力,容許法庭下令將死者的部分遺產撥給某些家庭成員或受養人。

保護失去家庭的兒童

《公約》第20條中關於保護失去家庭的兒童則於第179章《婚姻訴訟條例》及第192章《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落實。倘子女事宜未為妥善安排的話,法院是不會頒佈最終離婚令的。

離婚必須由已婚的雙方提出,除了要填寫「離婚呈請書」;如有子女,則要同時將「當事人子女安排說明書」一併交到家事法庭。如果法院認為案件中的婚姻已破裂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法院便會頒佈「暫准離婚令」, 法院不會將「暫准離婚令」轉為「永久離婚令」,除非:

a)家庭子女的福利已得到保障 或

b)呈請人為答辯人提供的經濟給養是公平合理的,或在有關情況下是最佳的。

法院可以命令婚姻其中的一方為家庭子女的利益作出定期付款或整筆款額,而計算財政安排的準則是:

a)子女財政上的需要,

b)子女的收入,

c)子女有沒有精神上或身體上的殘障,

d)該家庭的生活質素,

e)子女所接受的教育安排等。

如果法院相信申請經已符合各項法定條件,才會向各方當事人發出一份最終離婚令證明書。而《條例》所界定的任何家庭子女的權益,有關子女包括非親生子女。這是要確保家庭子女於父母離婚後的生活不受影響。當子女財政上可以自立,便不再需要支付贍養費。

兒童領養

由於保障兒童福祉是法律及政策的基礎,在現行第290章《領養條例》條文的規限下,法院不得批准單一的男性申請人所提出的申請而就女性幼年人作出領養令。除非法院信納有特殊情況,可以之作為例外作出此項領養令的論據。即是說現時法律不容許單身男士領養女孩子,目的為了保障兒童;因此,性別是非常重要的,為了保障小孩子,不應該容許性別中立。根據公約第21條的要求「在認可領養的國家,必須在領養的過程中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優先考慮」及第19條「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 ,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

我們有責任保護孩子

為確保下一代在更理想的家庭環境及社會環境中成長,特區政府和社會上每個持份者都有責任做好保護孩子的工作,重視兒童最大的利益。當不同政府部門對保護兒童權利出現不一致時,必須緊記要以遵從《公約》中最重要的理念 - 「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依歸」去處理,而家庭和父母有優先照顧和保護自己子女的權利。政府有責任為家庭提供支援,務使兒童有良好的生存及發展的環境。

《公約》第10條保護兒童的家庭團聚權,為落實此點,特區政府可與中國政府合作,加快審批單程證程序,減少等待時間,使更多家庭團聚,子女可以在父母的照顧及保護下成長。當日後有機會面對一些嚴重影響兒童福祉的重大爭議政策和制度轉變時,大家都能以兒童的最大利益去考慮、判斷和作決定。

 

特別鳴謝:由於文章涉及多條香港法律,感謝林子絪律師給予寶貴意見及協助審閱稿件。

保障基本住屋權利 政府責無旁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1/06/2015

華爾街日報的臉書在六四當天貼上一條為時48秒的短片,瀏覽量在短短數天已達50多萬。短片中的旁白巧問觀眾:「用約400萬港元(約51萬美元)可以在香港買到甚麼單位?」答案是相等於標準籃球場「鎖匙圈」大小、或類似一個美國車位大小的180平方呎的豪宅。

香港樓價高得離譜是常識。第十一次《全球樓價負擔能力調查》公佈若港人要負擔一個正常單位,他的代價是十七年不吃不穿地工作,為全球之冠。港人居住在自置物業的住戶比率為52%(台北市及新加坡分別為81.9%和90.3%)。在香港,由於樓房首要作用是投資而非自住,加上現行沒有保障租客的政策,身邊不少朋友都面對兩年搬一次的狀況。

租住難,置業更難,試問誰能安居樂業?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6月公布了《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的調查結果,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了1022人,約有三成人感到自己並非處於安居樂業的狀態。
 
該研究亦特別調查住屋問題對20至39歲青年的生涯規劃的影響。當中分別約一成半受訪青年因為住屋問題而延遲結婚及放棄生育;而17.3%受訪青年在婚後因住屋問題而與父母同住,工作和消閒上都一樣因著到住屋問題而感到困擾。

我們的社會必須更敏銳於年青家庭的住屋需要。筆者強調的是需要而不是需求,也不是經濟上的數字,而是實實在在的家庭需要:擠迫的住屋、核心家庭之間的磨擦、遲婚、生育年齡下降、生育數字下跌等一連串問題、雙職供樓家長…… 政府的房屋政策有必要加入家庭友善的考慮,協助市民在安居樂業的基礎上,讓他們更有效地承擔自己對家庭、婚姻和生育的責任。

此外,青協早前也發表了《青年價值觀指標2014》,結果指有62.3%的受訪青年表示希望移民外國,原因不明;而在《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中亦有同樣發現,有34.1%受訪青年表示因住屋問題而希望移民,其中25至34歲的受訪者移民意欲比率更升至四成。姑勿論「這些人是否真的有資金衝出香港,但20至39歲的青年正正是明日的社會支柱,而他們現在竟然因著不能安居的緣故而離開心愛的香港,這是相當可悲。政府應及早照顧年青人的住屋需要;筆者再次強調,政府不單是著眼於經濟數字上的供求問題,而是活生生的住屋基本需要。

聯合國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就第十一條提及的適足住屋權提出一系列的解釋,其中包括可負擔能力、宜居程度、得到住房的機會等。然而,現今的香港樓宇面積大小合宜嗎?樓價又合理嗎?住屋市場是否已經失效?回答並要解決以上問題,政府責無旁貸。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1/6/2015

從《黑殺令》及《被奪走的十二年》看人口販賣

雷競業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
21/05/2015

人口販賣是現實生活中的一個全球性悲劇,當中有甚多令人心酸的故事。可是,討論這方面的電影卻不多,很多觀眾到影院都是為了找娛樂,悲慘的故事號召力不強,由於戰爭故事比較容易有英雄人物,但人口販賣的故事不容易有寫實的英雄,可能因此沒有多少人願意投資在這類製作。

然而,其中一個例外是美國黑奴的故事,因為這是美國文化的集體罪孽。對黑人而言,這故事是他們身份抗爭的根基;而對白人而言,這是懺悔和情緒抒發的一種,因此在美國有一定市場。以下會談論兩套近年有關美國黑奴的電影--《黑殺令》(Django Unchained)和《被奪走的十二年》(12 Years a Slave)。

《黑殺令》劇情大綱

單從娛樂性而言,《黑殺令》明顯地勝一籌,但筆者要先警告讀者,該電影的導演Quentin Tarantino[1] 是拍攝暴力題材的大師,《黑殺令》絕不適宜心智未成熟或是不喜歡觀看暴力的觀眾。

電影開始時, 主角Django和幾個黑奴一同被鎖在一起,有一位為奬金捕殺犯人的神鎗手Dr. Schultz出現並買下Django,他和人口買賣的商人的討價還價變成爭吵,最後更殺掉商人,Django和其他的黑奴因而得到自由。後來Django幫Dr. Schultz找到犯人,過程中Dr. Schultz教Django開槍,他們兩人成為好友。

原來Django的妻子Broomhilda也被賣成為奴隸,兩人終於在邪惡的Calvin Candie的莊園Candieland中找到Broomhilda,Django和Dr. Schultz於是嘗試以欺瞞把Broomhilda買回來,但被Calvin的黑人管家Stephen識破。隨後爆發了數次的槍戰,結果Calvin和他的隨從都死在Django槍下,但Schultz亦死於槍戰中。最後一幕,Django和Broomhilda騎著馬離開被炸得粉碎的Candieland大屋。

不能只看膚色分判善惡

Tarantino自編自導《黑殺令》,電影也流露著他著名的誇張人物性格和聰明的動作鏡頭。片中兩位販賣人口的商人,言行中顯得他們的智商和感情商數都低人一等,可說死不足惜。而莊園主人Calvin和管家Stephen兩人惺惺相惜,一個傲慢暴戾,一個阿諛忠心,兩人的言談都反映了他們對其他人的尊嚴或是生命的輕視。Leonardo DiCaprio和Samuel Jackson(電影中最有名氣的演員) 生動地演活了這兩個人見人惡的角色。

Dr. Schultz可算是最複雜的角色,他本來不談道德、只談生意,有滿肚歐洲文化的學識,卻以操槍為業;但隨著他和Django發展友誼,變得愈來愈同情黑奴的際遇,後來實在受不了Calvin的乖張性格,突然開槍射殺Calvin,引發後來連場槍戰。

電影強調Django的英雄傲氣,當他騎著馬第一次進入和最後一次離開Candieland時,鏡頭都刻意顯出他的豪氣;為了要救他的太太,他可以目睹其他黑人受鞭打而無所表示,也可以無情地連環殺人,不過他不會殺無辜的人,導演要帶出他如鋼鐵一般的意志。相反地,雖然Stephen是個瘸腿無力殺人的黑人,但是不知有多少黑人在他的無情管理下受苦或死去。黑人不一定是好人,白人也不一定是壞人,而是在於他是否看到每個人都有尊嚴。

《被奪走的十二年》劇情大綱

相對而言,《被奪走的十二年》的導演和演員都是無名的電影工作者。電影是基於十九世紀黑人Solomon Northup的真人真事改編。Solomon是紐約州出世的自由黑人,他是一位職業小提琴家。有一次有人請他到華盛頓演出,在途中那些人卻給他喝麻醉藥,他醒來時已失去一切證件,變成黑奴商人的貨品。

電影提到他在美國南部遇上數位主人,有較仁慈的,也有兇殘的。他多次思想逃走的計劃,但很多時不敢冒險去嘗試。有一次他寫了一封信,請一個白人僱工幫他寄出,但卻被那人出賣了。最後他遇到一位反黑奴制度的白人僱工,幫他送信到北方的家人,終於能回到自己的家。

從旁觀者的角度看角色的掙扎

可能因為電影是基於Solomon的真實經驗,電影中有一連串的故事,並沒有如《黑殺令》的緊密結構。導演Steve McQueen[2] 採用一種近乎紀錄片形式的手法,讓觀眾體會一個旁觀者可能真實見到的難堪場景。

導演喜歡以近鏡表達各人的心靈掙扎,Solomon當然經歷最多的掙扎:他要不要刻意扮成沒有學識的人以避開別人的注意?他要不要逃走?他應不應該信任別人?每一個都是艱難和危險的決定。但他的主人同樣要作艱難的決定,其中一個主人因為沒有足夠的錢去買一個女奴和她的孩子,被迫拆散女奴的家庭,心裡面也充滿歉疚;另一個主人因為在情慾中愛上一位漂亮的黑奴,弄得家無寧日,主人的太太後來迫他鞭笞黑奴。他面上充滿憤慨,表達了他對自己、太太和黑奴的憤怒,那女奴因為自己的美貌被弄得生不如死;就算是販賣人口的奸商,也因明知他們抓自由人是犯法的事,而活在恐懼中。

在McQueen的鏡頭中,除了一些心靈空洞的白人監工,其他的人都在黑奴這不人道的制度中受苦。片中沒有英雄,也沒有大奸人,只是一連串的呻吟和偶爾的感恩。

電影反映了甚麼?

面對黑奴這麼沉重的問題,Tarantino選擇了用嬉笑怒罵的誇張手法去控訴將人視為貨物的無理,同時強調抗爭是合理的,這反映出一種憤慨和鍥而不捨的精神。而McQueen則決定以平實客觀的角度,讓觀眾看到奴隸制度如何在奴役所有的持份者,讓我們去哀悼,去尋問出路。

雖然兩者手法迥異,但同樣讓人深深感到黑奴制度的黑暗。可惜的是,人口販賣的悲劇並沒有隨著黑奴制度的消失而成為歷史。在今天有誰願意把當代的人口販賣悲劇搬上大銀幕,呼喚社會不要再去漠視呢?
 

 


[1] 他的成名作Pulp Fiction《危險人物》是黑色幽默電影的經典,以顛倒時間和交义述敘的方式去講三個與黑社會有關的故事。

[2] 他是一位英國的黑人名導演,過去的作品多處理一些複雜和痛苦的社會議題,都是叫好不叫座。

 

昨日,今日,直到永遠……人口販賣的歷史簡述

陳永浩、招雋寧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5/2015

有人說,如果從聖經看,妓女(現代稱為性工作者)可能是人類最古老的「職業」。如果那是屬實的話,人口販賣,則很可能是人類最早開展的「貿易」;而可悲的是,這兩樣事情,由昨日,到今天,仍沒停止……

人類被販賣,的確是個長篇歷史。而人口販賣和隨之而來的種種不公義制度和歷史,遍佈世界每一角落,例子多不勝數。

古代世界的奴隸早在創世記中,約瑟被他的兄長出賣,並下到埃及作奴隸。故事繼而演變至整個以色列民在埃及「為奴之家」生活了四百年,再由摩西救助以色列人出埃及,四十年後才到達應許之地。在舊約的規例中,也有記載關於主僕關係的條文:反映人口販賣和相連的奴隸制度,在當時社會是被容許的。

除了猶太人,人口販賣和奴隸制度也遍佈於舊時代的其他民族。由希臘城邦與後來的羅馬帝國,都有從戰敗國家中強行俘擄當地人民作本國奴隸的記載。據史料指出,在羅馬帝國的末期,奴隸幾乎佔整個帝國四分一的人口之多,成為了重要的勞動力和經濟支柱。

西方近代社會的奴隸

在近代社會,人口販賣成為西方世界發展中可悲的一章。隨著歐洲列強征服非洲等地,黑奴就成為新社會成長的原動力。當時,他們從事極厭惡性和危險的工作,,大量人手會被安排種植蔗糖;製造白糖時,在糖廠裡將蔗糖煮成糖漿等。這些工作既危險,又費力,更往往是廿四小時不停斷的…… 有黑奴就曾因太過疲倦,在煮糖漿時體力不支,然後意外地跌入煮沸的糖漿中成為「製成品」!

及後隨著工業革命,各種工業興起,除了廣為人知的童工、長時間工作及惡劣工作環境的問題,也有大量黑奴被賣去種植綿花,以供應紡織工廠的需求。而解放黑奴後來就成了英國、美國日後民權運動的開端。

東方世界的奴隸

而在東方世界,人口販賣和不公制度也時有存在。由早期的「客家人」被迫遷徙及開荒,備受當地人歧視,到清末民初數以十萬計的「契約勞工」被賣的故事(即「賣豬仔」),成了那一代人的悲歌:運氣好的可能告老歸田、甚至衣錦還鄉;不太差的,死後也希望能落葉歸根,;然而更多華工的下場卻是客死他鄉,有家歸不得。

不說不知,香港也曾是「賣豬仔」的一個重要基地。開埠初期,香港作為通往國際的港口,很多華工就是由香港的碼頭出發,一去不返。關於這段歷史,近年開始備受重視:如新近開幕的饒宗頤文化館,過去就曾被使用為過埠華工的臨時宿舍,曾是收容超過六萬名由華中、華北各地招募前往南非礦場工作的「豬仔」的臨時居所。

當代的「奴隸」與人口販賣
  • Q: 人是如何被販賣?

A: 有些人透過威嚇、使用暴力脅迫、誘拐、欺詐、欺騙、濫用權力、使對方處於弱勢,或通過授受酬金或利益、或取得某人同意以控制另一人等手段。只要是招募、運送、轉移、窩藏或接收那人,以及對那人造成剝削,就算是人口販賣。人口販賣將人類貶成可買賣的牲畜,或是可計算價值的商品一般。

  • Q: 有多少人被販賣?

A: 至今仍未有一個準確的方法得知被販賣者的人數。全球124個國家涉及人口販賣,受害群體的國籍卻有152種。至少510條已知的人口販運路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曾估計,全球有120萬名兒童被販賣。相信這些數據反映的,仍只是冰山一角。

  • Q: 誰人會被賣?

A: 在受害人中大多數是女性:49%是成年女士,21%是女童。數據顯示近年兒童、男性被販賣有上升趨勢。

  • Q: 被賣的人受到哪種形式的剝削?

A: 主要是強迫賣淫或其他性剝削(53%)、強迫勞動或奴隸狀況(40%),以及摘除器官(0.3%)。其他(7%)包括:販運兒童參戰、輕微罪行或強迫乞討、拍攝色情物品、逼婚、詐騙福利、販賣嬰兒和非法領養等。

歐洲和中亞、非洲和中東等地區較多涉及性剝削(分別為66%和53%);東亞、南亞和太平洋地區則較多涉及強迫勞動(64%)。美洲涉及性剝削(48%)和強迫勞動(47%)參半。

  • Q: 人口販賣者多數都是「金魚佬」?

A: 大部份刑事案的犯人女性比例佔10-15%,而能被成功檢控的女性販賣者卻有28%,並且她們所販賣的較多是女童。

  • Q: 人口販賣受害者多數會被賣到外地嗎?

A: 有超過60%的受害者會被賣到外地,但仍有34%被賣到國境內其他區域。

 

 

參考資料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2014年全球人口販賣報告》 (英文) ,網址:http://www.unodc.org/documents/data-and-analysis/glotip/GLOTIP_2014_full_report.pdf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網址:http://www.unicef.org/protection/57929_58005.html

打擊人口販賣的資源網,網址:humantrafficking.org
 
 

專訪基督豐榮團契

──柬埔寨人口販賣事工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5/2015

當我們仍然活在「人口販賣很遙遠」的錯覺時,一群有心人已在柬埔寨努力回應人口販賣的議題,她們就是基督豐榮團契。

人口販賣問題猖獗    領受異象服侍

基督豐榮團契於2001年成立,其宗旨是幫助女性恢復在基督裡尊貴的形像,活出豐盛的生命。基督豐榮團契分為牧關、培育與社關三個部門,而屬於社關部的「柬埔寨豐榮事工」是今次專訪的焦點,我們訪問了基督豐榮團契會長吳淑儀女士,讓我們一起了解她們如何在柬埔寨服侍一群人口販賣的受害女性,幫助這群女孩子活出豐盛。

人口販賣包括被賣為勞奴、性奴、童工/童兵等。據美國國務院在2013年的人口販賣調查報告,全球每年約有二百萬到二千七百萬人口被拐賣,其中80%是婦女或女孩,被逼淪為性交易與性剝削的受害者。

柬埔寨的婦女部部長Madam Ing Kantha Phavi 在2012年接受訪問時說:「我國每年有逾數百名女孩被賣進妓院,被迫成為性奴隸,她們遭受各種各樣的虐待與折磨,過著像畜生般的生活,更令人心痛的是,她們多數是被親人販賣的!」

豐榮團契的負責同工於2010年正式開始柬埔寨豐榮事工,將服侍地區定位在柬埔寨,因為當地是全球人口販賣問題 (特別是逼娼與性販賣) 最猖獗、最嚴重的地方之一,她們希望針對性別不公而策動整全福音事工去服侍世界上受欺壓、受剝削、受凌辱的弱勢群體。

喚醒認識性剝削    實踐基督真愛

豐榮團契的目標及定位十分清晰,透過籌辦豐榮女兒之家,希望喚醒教會及社會對性侵犯與性剝削的認識及關懷,並社會人士親自伸出援手去擁抱這群受性摧殘或高危成為性販賣的稚齡女孩。該機構又在2014年興建豐榮女子學校,除了希望透過教育令貧困家庭的女孩得到學習的機會,更希望達到抗衡及預防人口販賣的長遠果效。

校舍期望在2015年7月底落成;她們更會向社區開放校舍,拓展「豐榮婦女中心」,希望令社區進一步關注性剝削的情況。

要扭轉柬埔寨人口販賣的情況絕不是易事,特別是在柬埔寨的文化背景及生活環境影響下,要改變當地人的觀念極之困難。柬埔寨人民於七十年代末經歷了黑暗的屠殺與高壓統治,處於極度貧富懸殊的狀態,受教育的機會極之寶貴;再加上「男為金、女為布」的傳統概念,更加促使性別不公的社會文化,令女孩的價值極其低賤。不少家庭為了賺錢甚或維持生計,會把家中的女孩賣給人口販子。根據柬埔寨2005到2006年的「非政府組織聯合統計研究項目」的數據,97%受害少女是由於貧窮因素而遭受販賣與性剝削,而這些受害女性中,文盲的比例亦高達32%。

恢復尊貴形像    活出豐盛生命

豐榮事工的同工明白到只是單純為受害女孩提供住處並不足夠,於是針對女孩所面對的現況作出實際回應:

  • 豐榮女兒之家──治療與重建

豐榮女兒之家運作了四年多,為受到性侵與性剝削的受害者提供一個安全、讓生命重新開始的溫馨家園,同工會陪她們同走一段身心靈重獲新生的復原路。除信仰與心靈關懷及教育培訓,那裡更包括生活照顧、醫療及心理創傷療癒、法律扶助、職業訓練等等,達到全人治療與身心靈的重建。

  • 豐榮女子學校──教育與自立

為抗衡並預防人口販賣,更重要是讓女孩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故此學校必須為她們提供教育。學校希望透過全人教育,讓貧困家庭的女兒獲得「徳、智、體、群、美、靈」的平衡發展,能發揮神賦予的恩賜,提昇教育程度並終身學習的能力。

  • 豐榮婦女中心──提昇地位

由於柬埔寨重男輕女的文化根深柢固,學校希望藉著女孩在學校提高自立能力,令她們能夠與家庭和學校的鄰里,共同建立一個互相關心、彼此尊重、和睦合作的社群,以減少女孩被賣的情況,並讓人重新正視女性的價值。

除了為當地受害女孩提供宿舍及教育機會,豐榮事工亦有較長線的計劃,包括:鼓勵與培訓女孩成為未來的事工領袖;提供職訓就業機會,發展社會企業,並鼓勵基督徒商家在柬埔寨開設工廠, 為婦女們提供就業機會等。

不問服侍成果   播下盼望種子

全球看似開始關注人口販賣議題,然而在柬埔寨,人口販賣及性剝削仍以不同方式有增無減,而且被捕人數亦減少。豐榮事工的同工們看到這個情況,難免會有泄氣的時候,然而靠著上帝的恩典,即使事工再難,他們仍願意忠心服侍。

那些進到女兒之家的女孩,初時都表現出極度憤怒、憂慮、焦躁等嚴重心理問題;然而,在同工們及無數短宣隊員的悉心呵護及栽培下,讓她們嚐到了可能是人生第一次的關愛與溫暖,再加上眾代禱者的誠心禱告,今天這些女孩得以重拾自信。當中不少亦已接受了主,體會自己原是按神的形象被造。她們得以恢復在基督裡尊貴的形像,是神寶貝的女兒。

人口販賣屬於全球性、制度性的不公義與苦難,是不能漠視的。不論個人或是教會,都應該更深的進入世界,成為這世代的鹽與光,作這世代的良心。基督的救贖與更新不單只臨到個人與教會,更要臨到社會與文化。上帝的門徒有責任帶動社會文化的更新與改造。

基督裡的盼望就是改變與救贖的盼望,希望我們都能掌握這世代的動向,在觀念及地域上,我們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把福音「整全」地以口、以行動 、傳給他們。(太廿八19-20)。
 

重建生命的豐榮 與受傷心靈同行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5/2015

人口販賣的議題,我們大多只是從報章得知,然而原來卻是那麼遠,這麼近。在香港,基督教團體基督豐榮團契服侍在柬埔寨的人口販賣受害者, Heather這位神學生更親身走進受害人群體中一段時間,與她們同行。這次同行不僅讓Heather看到女孩們的需要,更再次肯定她服侍這群女孩的呼召。

關注,從不認識開始

Heather忘了何時聽聞人口販賣的議題,然而她一直都沒有留心。直到2012年,偶爾看到一個有關人口販賣的特輯,首次在視覺上被撼動,亦開始留意多了。Heather當時已確定蒙召服侍神,但卻壓根兒沒想過要在這個議題上特別關注,只是一心希望努力為主工作。

後來在2014年初,Heather在教會實習時遇上了神學院的學兄,始知基督豐榮團契在柬埔寨服侍人口販賣受害人,她深被感動,並開始尋索服侍這群受害者是否上帝對自己的召命。奇妙的是及至7月,當Heather開始要探索未來服侍方向時,再次遇到那位學兄。這次學兄向她告知基督豐榮團契的其中一位負責人將會回港,可安排見面;在他引領下再與另一位負責人見面。然後,在12月Heather決定走進柬埔寨十天,親身視察工場,然後再決定是否參與柬埔寨的服侍。離港前一天,Heather竟第三次與該學兄相遇,柬埔寨的服侍異象,從此深深扎根在Heather心裡。

印象,從未接觸之前

在未真實接觸受害者前,Heather最直接的印象就是把人口販賣與性及涉及金錢的交易拉上關係。雖然知道會有男性或小孩被販賣,但最令Heather感到扎心的是那些被販賣、被性剝削的女性心靈的創傷,所以她對於自己希望服侍的對象有清晰的認定。

被用作人口販賣的女性,有些情況可能是出於她們自願,甚至是藉此賺取金錢換取一些物慾上的滿足。那些女孩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時都會感到矛盾,縱然如此,Heather仍然希望把上帝的愛帶入她們的心中,醫治她們的心靈傷痕。

衝擊,親歷其中過後

2014年12月,Heather有機會參與基督豐榮團契在柬埔寨服侍當地人口販賣受害女孩的事工,親身與女孩接觸。這一次,讓她對人口販賣議題有更深刻的領受。

Heather進到基督豐榮團契的女兒之家探望一群被販賣的女孩子,深深感受到在柬埔寨人口販賣隨時都會發生,而且就在身邊。普通的一個人都會被剝削,而且那份被剝削的情況好像是沒有能夠被控制、改善的機會,那份感覺教人如此絕望。

人口販賣在柬埔寨是如此普遍,跟自己的距離如此近,而當中很多受害人都是年幼的女孩子。同樣身為女性的Heather,更深切渴望與她們同行,即使沒法為她們改變甚麼,最少盼望能把上帝的愛與盼望帶給她們,讓她們在生活中有一點光。

反思,對「人口販賣」的回應

在女兒之家的十天,Heather更感到個人力量的渺小。與女孩們相處,Heather深深感到她們的天真,她們與一般的小孩沒有分別,同樣地有著單純的笑臉,同樣希望可以探索世界,卻因著家人的出賣、貧富懸殊、「重男輕女」的價值觀,令她們要承受難以想像的創傷。

在女兒之家,Heather看到女孩們任人宰割的無力,但同樣看到愛使她們重新得到盼望;看到她們生活上的缺乏,但同樣看到她們對有機會經歷的珍惜。這群女孩子,即使在生命中經歷很大的創傷,甚至會永遠在她們的生命中留下傷痕,然而他們仍然對生命充滿盼望,仍然願意在安全的環境下敞開心扉。世界對她們縱使殘酷,卻沒有讓她們放棄,更讓Heather覺得需要令更多人認識、正視人口販賣問題。

行動,憐憫謙卑同行

明年Heather便從神學院畢業,她早已認定要踏上柬埔寨服侍之路,但仍然渴望得到教會的全然支持。「我期望神繼續感動弟兄姊妹,我期望是整個群體一起動員去宣教。而我只是一個代表,神不只是呼召我及差遣我,然後弟兄姊妹在背後支持我;神其實是在呼召整個群體,呼召我們,我只是代表大家出去。我希望明年當我出發的時候…… 這是一件屬於教會的事,而不只是屬於我一個人的事。」

宣教的路從來都不易走,要服侍這群受傷的生命更是不容易,然而上帝的命令就是要我們行公義,好憐憫,當看到世上的不公義,我們更要實踐上帝的教導。人口販賣,一點都不遙遠,我們活在同一個地球上,不能對不公義視而不見,現在就讓我們從身邊的人開始,一個一個的傳開,讓人認識並正視這看似遙遠的問題。

「無論誰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接待我」(太十八5《新漢語譯本》) 當一個好憐憫的人是沒有地域之分,實踐行公義的事也沒有大小之別,作為跟隨上帝的每一位,我們都有責任。

 

再生的蘆葦 正視人口販賣

21/05/2015

明光社

「風塵」僕僕

——澳門及香港的人口販賣情況

羅遠婷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5/2015

人口販賣是一門古老的行業,對很多人而言它是一項利潤甚高的「生意」,不幸的是在今天亦如是。或許我們會覺得人口販賣只會在生活條件較差的地區出現,然而它卻與我們近在咫尺,香港及澳門原來就是人口販賣的中轉站及終點站。早於2003年,美國已指出香港及澳門涉及人口販賣,也譴責兩地政府把關不力。我們將在本文探討香港及澳門的人口販賣的情況。

根據聯合國《全球人口販賣報告2014》,人口販賣的定義由三種元素構成:行為、引誘方式以及目的。「行為」是指招攬、運送或匿藏人口;而「引誘方式」則包括武力威嚇、欺詐、強迫、拐騙、行誘等;至於「目的」是指透過各種方式(如性剝削、強迫工作等)剝削被販賣的人。

澳門——主要以性剝削為主

在澳門出現的人口販賣多是與色情行業有關,而受害者也以女性為主。澳門的經濟收入以賭業為主導,伴隨著數量眾多的賭場,則是大量的妓女(性工作者)。她們來自東南亞、烏克蘭及俄羅斯等地,不過也有大量女士是來自中國內地。

流落澳門 各有前因

若按以上提及的定義,澳門人口販賣的受害者中有部分確實是被拐賣及引誘來到澳門。受害人在家鄉中被保證能在澳門得到待遇良好的工作,但在抵埗後卻發現原來所謂的工作,就是充當妓女,由於護照被人口販子扣留了,所以她們不能逃走及回家。

然而卻有部分中國女孩知道自己是來從事色情行業,她們基於不同原因而「販賣」自己:如家庭出現困難而急需金錢、受「男友」哄騙等。在這看似由她們「自主」的情況下,人口販賣好像和她們扯不上關係,然而卻有學者對此表示質疑。

透過進行田野研究,有學者發現在這批「自主決定」的女孩中,有為數不少的人是受所謂的「男友」慫恿到澳門從事色情行業,當細看這些女孩的經歷時,往往發現當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所以難以不令人聯想那是人口販子常用的幌子。(詳情可參考Selling Sex Overseas: Chinese Women and the Realities of Prostitution and Global Sex Trafficking一書)

人口販賣在澳門蓬勃的原因

涉及性工作的人口販賣在澳門如此蓬勃,其中一個原因與澳門的經濟模式有關。澳門是一個旅遊城市,主要收入源自賭場,而賭場的主要客源則是內地遊客。由於有大量遊客湧入澳門,因而增添色情行業的市場需求,亦自然吸引更多女孩前來——無論是被誘騙還是自己決定到來。

因為色情行業有如此龐大的需求,所以不少人也想從中分一杯羹,酒店商人是其中一員,他們有時會與馬伕合作。有些酒店會將某些樓層租給從事色情行業的女孩,甚至會在酒店內劃分區域讓她們「兜客」,酒店並會管理這些區域;當然酒店會從中得到利益。

此外,澳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執法方面仍然鬆懈。儘管澳門定立法律懲罰從事販賣人口者,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監禁十五年;若受害人年齡不足14歲,則最高會被監禁20年。可是,每年被判監的人卻很少。根據澳門的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的統計數字,在2013年被起訴的人口販賣案件只有三宗。

香港——人口販賣的中轉站及終點站

香港已成為以強制勞動及以商業性剝削(commercial sex exploitation)的人口販賣中轉站及終點站,可是香港保安局卻認為香港並沒有直接涉及其中,只承認是中轉站。此外,香港亦未有簽署聯合國的「防止、打撃及懲罰人口販賣協議」。

香港的人口販賣情況

與澳門的受害人相似,被販賣到香港的人有些是被拐帶及誘騙來香港。如一名菲律賓未成年少女,以為來香港擔任家庭傭工,然而抵達香港後的數小時內卻被迫與六名男士發生性行為。在灣仔酒吧區,這些例子屢見不鮮。

然而與澳門稍為不同的是,香港的人口販賣情況涉及另一形式——強迫工作,而受害者主要是外傭。印尼及菲律賓人若想到香港擔任傭工,往往要先支付一筆龐大的介紹費,價錢由$1,950 至$2,725美金不等,外傭在找到工作前已欠債纍纍。他們來到香港工作後,若不幸遭僱主剝削及虐待,也可能因為懼怕需要即時還債而啞忍。

人口販賣在香港發展的原因

香港成為人口販賣的中轉站的其中一個原因,由於其地理位置方便,不法份子會把從內地及東南亞誘騙的受害人經香港運送至歐美等地。而中國的一孩政策某程度也助長了人口販賣,原因是政策令到內地男女比例失衡,男性遠比女性多,若要娶得本地女性為妻就需要付出更大成本,這令一些客觀條件稍遜的男性轉向海外新娘,而香港就成了「運送」海外新娘的中轉站。

此外,與澳門不同之處在於香港並無法例直接懲罰人口販賣,更不用說香港並沒有為人口販賣定下清晰的定義。若有人觸犯人口販賣罪行,有關當局會以《入境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29條等相關法律來檢控該人。此外,他甚至可能會因「使用、販運及供應偽造旅行證件」而被控,而最高刑罰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若有人舉報人口販賣案件,被販賣的受害人會因過期居留等種種原因被抓,至於販賣她的人,有關部門則會按所搜得證據而決定而哪條條例檢控他。

人口販賣是一門複雜的課題,其有著千絲萬縷的原因,錯綜複雜。雖然此文只討論澳門及香港的情況,然而人口販賣涉及全球性的層面與運作,也是涉及制度性與結構性的罪惡。各國政府當然是責無旁貸,然而就個人而言我們也可出一分力,或許我們可以提高警覺,留意懷疑是人口販賣的個案;又或是身體力行,參與或支持一些關注及致力打擊人口販賣的機構。在打擊人口販賣一事上,我們可以不只是旁觀者。
 

 
 
參考資料:
Grenville Cross, “Hong Kong Needs a Dedicated Anti-trafficking Law,”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1/3/2015, http://www.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article/1445245/hong-kong-needs-dedicated-anti-trafficking-law 

Ko-lin Chin and James O. Finckenauer, Selling Sex Overseas: Chinese Women and the Realities of Prostitution and Global Sex Trafficking. New York: NYU Press, 2012. 

Robyn Emerton and Carole Petersen, “Migrant Nightclub/Escort Workers in Hong Kong:  An Analysis of Possible Human Rights Abuses,”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Faculty of Law, 2003.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Global Report on Trafficking in Persons (Vienna: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2014), available online from: http://www.unodc.org/unodc/en/human-trafficking/global-report-on-trafficking-in-persons.html

U.S. Department of State,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2014 (U.S.: U.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4), available from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26844.pdf

悅鳴,「協助打擊販賣人口」,《澳門日報》,2015年3月13日,網址: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5-03/13/content_981726.htm

「南非人口販運猖獗」,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網址: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klife/column/060424.htm

「澳門在打擊販運人口方面有所不足」,澳門平台,網址:http://www.plataformamacau.com/zh-hant/%E6%BE%B3%E9%96%80/%E6%BE%B3%E9%96%80%E5%9C%A8%E6%89%93%E6%93%8A%E8%B2%A9%E9%81%8B%E4%BA%BA%E5%8F%A3%E6%96%B9%E9%9D%A2%E6%9C%89%E6%89%80%E4%B8%8D%E8%B6%B3/

朱蔚欣,「推動工商業界打擊人口販賣」,《國度復興報》,2014年7月29日,網址:http://www.krt.com.hk/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124

香港保安局,「偷運/販賣人口和非法入境」,網址:http://www.sb.gov.hk/chi/special/bound/iimm.htm

澳門政府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網址:http://www.anti-tip.gov.mo/tc/stat.aspx

蔡莉莎,「人口販賣」,《呼聲》第211期,施達基金,2015年3月11日,網址:http://cedarfund.org/2015/03/11/share211/
 
 
 
 
 

 

再生的蘆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5/2015

人性可以充滿光輝,同時亦可以極其黑暗!廿一世紀,當人類的科技文明已經一日千里,令人無比自豪的時候,竟然有不少人卻仍活在毫無尊嚴,任人魚肉,「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嘗」的悲慘世界!可悲的是她們不少仍只是剛發育的稚齡女童,而更可悲的是親手將她們推落此困境的就是她們的親生父母。

今時今日在香港,本地少女被人逼良為娼的新聞的確是少了,但少女「援交」、被誘騙從事色情行業亦非罕有。婦女被逼出賣肉體、尊嚴被無情地踐踏,甚至墮入人口販賣的陷阱,原來並不是與我們毫不相干的事。我們深信每個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寶貴的,他們的尊嚴來自神的形象,縱使因為罪的緣故曾經被扭曲,但上帝的恩典是足夠的,祂能夠令壓傷的蘆葦不但不會折斷,甚至可以重生,再次展現原來應有的豐榮,無論人落在任何可怕的光景,因著上帝的恩典,希望永遠在人間。

不過,靠著上帝的恩典不等於其他人沒有角色,更多人願意關心、愛護和尊重那些受過傷害的人,她們能夠重生的機會和道路便會較為平坦,崎嶇有時其實是人為的。今期《燭光網絡》希望透過打開一扇認識人口販賣的窗,讓大家能夠一起關心那些受傷的心靈,讓公義得到更大的彰顯。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馬太福音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