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當人人是記者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8/01/2011

在社交網站,經常有網友分享不同的新聞、故事、短片、音樂片段等,當中有個人經歷,也有轉載別人的分享,或主流媒體的報道。過程中,我們不斷把資訊加工,如複製、分享、留言、增刪,甚至改圖改字。原來,在網絡世界中,我們早就不是單純的資訊接收者,而是資訊發放者。那麼,我們需要學習「傳媒操守」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美國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有一群非常活躍的「新聞參與者」(News Participant),約佔全美網民的31%。他們不但會寫文章,更會發表政論,把自己的社交網站變成表達自己政見的場所(參附表)。

在社交網絡發表個人意見,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分享,這種資訊傳遞模式,會令媒體原本的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功能被廢,導致社交網絡的資訊和取材變得非常個人化,十分視乎朋友之間的愛好。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李月蓮認為:「以往傳媒內容由傳媒機構製作,所以傳媒道德是『專業概念』,現時大家都可以製作及發佈傳媒內容,所以傳媒道德已變成『公德概念』。」1

欠缺傳媒操守

李月蓮接受我們訪問時又表示,有關的問題自從陳冠希事件開始浮現,當時很多人以「朋友」名義,將事件中女受害人的相片以電郵互相傳閱,而且全部相片都是未有「打格」,這反映大家並未意識自己正在做傳媒的「工作」。及至近日菲律賓人質事件,有網民不斷散播仇菲情緒,在在看到社交網絡的威力。

她說:「以前我們會相信傳媒,信權威,現在反而是相信朋友,因為朋友覺得好,於是我就更有興趣想知道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於是又去閱讀 / 欣賞有關短片,變相是更好的宣傳。」

在社交網站,最吸引人注意的,未必是洋洋灑灑的文字,反而是又快、又簡單、又有官能刺激的東西,因為這樣才吸引人看,而愈能吸引別人看你的facebook,愈能反映你在社交網絡的「地位」。

可是,我們往往忽略過程中消息的真偽、內容的準確度,甚至沒有意識地成為傳遞煽情言論、散播錯誤資訊的「幫兇」。

有關注青少年和網絡保安的公司為讓更多人了解如何安全和健康地使用社交網絡,特別設計一本名為《給家長的facebook的指引》,2當中除了指出facebook各種私隱陷阱外,更就著發放和分享訊息提出一個重要的思考方法:網上聲譽。文章說:「無論你貼任何文章,不論是正面和負面的資訊,都會影響別人與你的關係,他對你的看法,以及他會怎樣向別人表達對你的看法。我們表面上在facebook只看到不同的文字和畫面,但我們要記住我們不是與這些文字與圖像互動,是與貼這些內容,回應這些內容的人互動。

為此,我們要捍衛的,不再只是「傳媒操守」,而是你的「個人操守」。
 

社交網絡的五個反思參與模式

反思式醒覺 (Reflexive Awareness):
網友在消費或製作媒體內容時,要考慮當中的動機及後果。減少盲目、失去自主、「人傳我傳」的心態

辨識能力 (Discriminative Judgment):
學習在接受及表達傳媒訊息時,認清訊息背後的價值觀,分辨事實真假,鑑別品味

社會監察/分享 (Social Monitoring / Sharing):
Web2.0時代人人可以當記者,但過度的社會監察/朋友訊息分享會引致私隱全無,在分享其他人的個人私隱時,最好先獲得他人同意

恰當及具品味的參與 (Decent Participation):
網友參與媒體消費或製作時,要有公德心及具備傳媒道德素養,不侵犯私隱,不破壞別人名譽及傷害別人感受,不做網絡惡搞,不散佈謠言及誤導大眾,避免為公共空間製造噪音及散佈低俗訊息。此外,亦不觀看鼓吹暴力、越軌行為、友儕虐害、賣弄色情,或鼓吹種族、性別及其他歧視的視頻及媒體作品,也不侵犯版權和購買罔顧新聞專業操守的傳媒產品

正面思維(Positive Thinking)
面對不同的新聞事件,尤其是災難事件,宜盡量向正面的方向思考,減少散發敵視、仇恨等負面和受情緒影響的言論
(資料來源:Lee, Alice. “Family media education in the era of Web2.0: A reflection from the celebrity photos saga on the Internet.” House of Tomorrow, 16(1), 1-9. 2008.)

附表:
新聞參與者的特點
‧ 會為新聞分類和做標籤(tagging)
‧ 會在網上新聞平台發表自己的短文、評論,相片或短片
‧ 會將新聞或網誌(blog)連結到社交網站
‧ 會將新聞或網誌轉貼到短訊工具(例如twitter)
(資料來源:Olmstead “Understanding the Participatory News Consumer” Pew Research Center. < http://www.pewinternet.org/~/media//Files/Reports/2010/PIP_Understanding_the_Participatory_News_Consumer.pdf>, accessed December 29, 2010.

社交網站失去公共性
社交網站玩意多多,大家樂「太刻薄」、曾蔭權聖誕歌「超錯」、李氏力牆襲港新一代網友運用無限創意,將社會熱話用諷刺、戲謔(Parody)的方式表達,成功動員群眾,產生改變政府 / 商界政策的小奇蹟。惟這種動員背後是否有豐富理論和理性討論作為基礎,令公民社會整體更趨成熟,還是只是一個按情緒、「感動」、意識流操作的社運呢?

社交網站的出現,令網絡的討論變得小眾。網絡發明人Tim Berners-Lee於2010年11月的一篇文章稱,社交網站開放性不足,很多資訊放在該網站內,失去本來公開的獨立網址,失去互聯網公共性的特質,令人難以自由連結所有東西,資訊受到阻隔,有礙溝通。3

資訊變得支離破碎
這種小眾的討論,由於欠缺公共性,即使容易做到動員效果,但欠缺對政策深入討論的機會。民間傳媒《獨立媒體》編輯阿藹認為,社交網站會漸漸變成相同言論的動員集散地。她說:「社交網把一個朋友圈所關心的事情變成了『小眾新聞』,但若這『小眾』不能與其他『小眾』結盟、對話、交鋒,繼而轉化為公眾的論述,結果只能是自我(滿足地被)邊緣化。」4

此外,社交網站的資料由於是朋友互傳的,討論並不公開,社會不能分享討論成果。《獨立媒體》另一位編輯朱凱迪表示,辛苦組織起來的內容,現在大部份都被分享和散落於社交網站。他不禁問:「作為一個整體的網站不就被切成碎片嗎?」5

不少人也批評,資料流入社交網站後,失去對資訊的管理權,而且難以統整。隨著時間過去,所有建立的東西幾乎變得石沉大海,難以尋覓。但離開社交網絡,自立網站,又變得失去社交聯繫,彷彿沒有了生氣和動員的能力。正如 Tim Berners-Lee 所言,社交網絡彷彿真的為原本無縫的網絡起了一道牆,如何既能將知識和討論累積,又能引發社會動員,似乎是下一個重要的問題。

其他參考資料:
Beales, Ian. “The Editors’ Codebook.” UK: The Press Standards Board of Finance Limited, 2009.
Ess, Charles. “Digital Media Ethics.” UK: Polity Press, 2009.
Lee, Alice. “Family media education for the Net generation,” Journal of Youth Studies, 13 (2), 54-64. 2010
Lee, Alice. “The paradigm shift of media education in a participatory media environment: The impact of YouTube phenomenon.” Paper presented at the Research Summit, National Media Education Conference 2007. St. Louis, USA, June 22-26, 2007.

1 Lee, Alice. “Family media education in the era of Web2.0: A reflection from the celebrity photos saga on the Internet.” House of Tomorrow, 16(1), 1-9. 2008.
2 Sophie Anderson. Parents' Guide for Safe YouTube and Internet Streaming for Kids. 2019. < https://www.safetydetectives.com/blog/parents-guide-for-safe-youtube-and-internet-streaming-for-kids>, accessed November 2, 2020.
3 Berners-Lee, Tim. “Long Live the Web: A Call for Continued Open Standards and Neutrality.” Scientific American, November 22, 2010. < http://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cfm?id=long-live-the-web>, accessed December 29, 2010.
4 《編輯室周記:當新聞變成小眾經驗》,獨立媒體,2010/12/08。< http://www.inmediahk.net/編輯室周記:當新聞變成小眾經驗> 。
5 朱凱迪,《遲到的編輯室周記:民間記者平台、社會運動起點、還是新聞網站?》. 獨立媒體,2010/10/19。 < http://www.inmediahk.net/遲到的編輯室周記:民間資訊平台、社會運動起點、還是新聞網站?-0> 。

相關文章

毒粉與毒性追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2/01/2024

近年香港偶像文化重燃,新一代的偶像文化遇上網絡,以前劣質追星潮未有因為時代的改變而消失,反而因著網絡文化令情況變得更嚴重,有文化評論指出因著網絡盛行,不少人組成反對某某明星的群組,成為「毒性追星」(toxic fandom)的群體。心理學家指出毒性追星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如果發現自己追星時變得負面,失去了正確的價值和動力的話,應該離開現時的追星群體,去一些健康的組織和群組追星,減少負面的影響。

翻查香港近期的娛樂新聞,不乏毒性追星的新聞,人氣愈盛的明星,愈多負面群組狙擊。例如姜濤前陣子一次外出表演被網民質疑,姜濤貼出該網民的社交媒體賬戶反擊,令網民的身份曝光,姜濤的舉動引發不少負面網絡攻擊,認為他是名人有較大的影響力,不應欺負一般網民。最後姜濤公開道歉,但事件亦引來不少人質疑,這些不喜歡姜濤的人,是否隱姓埋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公審自己不喜歡的人?

又有一說指在2024年元旦舉行的樂壇頒獎禮前,為了「抗拒」男團MIRROR獨大,部份毒性追星的網民就發起「我呼籲全世界票投尹光!」尹光順利殺入「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最後五強。[1] 類似的文化不是香港獨有,外國有團體因為不喜歡《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劇集,以及Marvel公司出品劇集的某些安排,粉絲居然成立不同的群體在網上連結起來,出迷因圖(meme)、寫反對文章,恥笑這些公司某些故事的編劇甚至演員等等。[2]

另一種毒性追星的例子就是狙擊該明星或者品牌,但凡他們出現均結集力量給予負評。例如部份Marvel的作品在影視評論網站爛蕃茄(Rotten Tomatoes)就曾被炸得體無完膚,劇集Ms. Marvel就因著近三成網民只給予最低分的一星,令其整體評分曾經出奇地低至6.1分。在香港,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去年推出的新歌Again,歌曲在YouTube上架就曾經一度有九成dislike(不喜歡),數字也是高得離奇。有傳媒懷疑是因為他曾在演唱會中的棟篤笑環節恥笑自己樂隊隊友搏出位,最後遭隊友的粉絲還擊。[3]

在外國,類似的毒性追星的分析被形容為一次右派反對過份平權文化,[4] 當中分析指部份大財團為了政治正確,大量加入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的角色進入一些傳統故事中,令觀眾反感,開始透過網絡政治動員,企圖改變現況,並向有關公司表達對故事方向改變的不滿。有文章分析稱過份政治正確及所謂的覺醒文化(woke culture)事實上仍然過份前衛,未必為一般人所接受,強行透過更改故事框架、加入人物以作改變,只會令人反感,甚至對安排產生抗拒,繼而形成對此厭惡,甚至仇恨。

追星文化本來是個人的身份認同,意思是我支持某某明星,喜愛某某故事,其情感的投射除了當中的人和故事之外,隱隱然也定必包含當中的一些價值觀或者對事物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一個人的身份認同。[5] 當這些追星的人有相同的價值,便會走在一起,自然有協同效應,他們會相信類近的事物,亦可以團結造出很多更好的事來。有心理學家指出,粉絲走在一起建立屬於自己的群體,將他們對人或事物的喜愛連結起來,這本來是一件好事。[6] 舊時代的明星,就強調自己要有正能量,相信其支持者們會變成一個更好的群體,所以特別注意自己言行。部份著名的創作人,在創作故事和節目時,亦會提醒自己要有一些底線,因為知道多人喜歡,就更留意自己的創作,減少絆倒人的機會。

如此說,毒性追星,其實就是有一群人擁護了另一套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走在一起,以毒性的方式交流,他們同樣也人多,既然群體可以一起變好,當然也有機會一起變壞。所謂毒粉,可以帶來很多傷害,在外國很多恐嚇、騷擾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起而發生。有些明星或藝人遇到大量負評,有時會不知所措,甚至有些人會將事件個人化,認為這是個人因素導致,令自己陷入情緒病的困擾之中,不過也有些人會選擇反擊。無論選擇用何種手段回應,其實也不會令這些毒粉消失,因為他們出現並不單純是因為有某位明星、某個故事、某個流行文化的文本的出現,他們的出現,更多是因為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選擇而造成。

流行文化很多文本值得被欣賞,當然也有很多可以批判的地方。創作人和藝人普遍接受理性的批評。我們欣賞不同的創作時,不忘也同時留意與我們一起討論的群體,若有些網絡群體本身經常攻擊藝人、作品,或者有很多負面的留言,切記要保持自己欣賞藝人或作品的初心,若有些留言或者言論已經令自己感到不安,甚至有一些負面情緒令自己覺得支持不住,實在可以選擇離開,選擇一個令自己感到舒服的地方追星,千萬不要害怕離開,因為保護自己的心靈,比一切重要。[7]


[1] 〈網民呼籲全城票投尹光 力壓MIRROR奪叱咤我最喜愛男歌手〉,LINE TODAY,2023年11月14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x2MqLMw(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5日)。

[2] Melanie McFarland, “Let's all stop ignoring The Fandom Menace. It's real, and it's winning,” Salon.com, last modified June 30, 2022, https://www.salon.com/2022/06/30/marvel-star-fandom-menace-gamergate/.

[3] 吳順芯:〈Edan成MIRROR「負評王」 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香港01》,2023年9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眾樂迷/939628/edan成mirror-負評王-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8日)。

[4] Rewriting Ripley, “In Plain Sight: How White Supremacy, Misogyny, and Hate Targeted the Star Wars Sequel Trilogy and Won,” Medium, last modified March 12, 2021, https://rewritingripley.medium.com/in-plain-sight-how-white-supremacy-misogyny-and-hate-targeted-the-star-wars-sequel-trilogy-and-2fd0be4b242.

[5] Victoria Taylor, “Toxic Fandom: What Is I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31, 2023, https://medium.com/change-becomes-you/toxic-fandom-what-is-it-c8c1520beb06.

[6] Lynn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Psychology Today, last modified July 16, 2022, 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intl/blog/the-science-fandom/202207/how-fandom-turns-toxic.

[7]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Gender Madness

28/11/2023

Gender Madness: 
One Man's Devastating Struggle with Woke Ideology and His Battle to Protect Children
作者:Oli London
出版地:New York
出版:Skyhorse Publishing
出版年份:2023

香港人或許對Oli London不熟識,這一位在英國出生的YouTuber及TikToker,為了「博出位」做出不少驚人之舉,包括經歷過30多場大大小小的整形手術,先是不滿意自己的長相,繼而熱烈地追捧韓國男團BTS成員Jimin,想把自己打造成Jimin一樣,但他還是不滿意,32歲時本身是生理男性的他決定走上跨性別之路,以女性身份活下去,不過,在經過約半年的「女性」生活後,London又有不一樣的想法……

London不尋常經歷的背後,其實某個程度只是反映了一個慣常被惡待的生命,為了找尋「真正的自己」而掙扎求存。在Gender Madness這本英文書裡,London與讀者分享到他因為「女性化」的氣質,從小如何被父親否定,加上踏入青春期的外觀不討好,令他被同學欺凌,他長大後因為想要完美、受歡迎,於是走上整形的不歸路,因為他相信,只要他夠美、夠好,順著大眾的喜好走,便會被接納。

每一個年代都有欺凌事件,或有受害者發憤圖強,也有人自暴自棄,但為了把自己變得受歡迎而接受整形手術甚至成為跨性別者,這無疑是拜今天西方社會一些意識形態成為了社交平台的主流論調所賜。London在書中引用了數據,闡釋年輕人非常著重自己在社交平台的形象,他們又如何被社交平台中的「主流思想」洗腦,當他們不斷被其他人說自己在一個性別錯置的身體時,他們漸漸相信這些話是對的,開始懷疑自己的性別身份,當他們在社交平台看見跨性別者如何被人稱讚,他們也想成為其中的一份子。London在反思自己為何會有整形及成為跨性別者的想法時,其實他的經歷也讓人明白今天在外國為何有不少年青人「出櫃」,以為自己是跨性別者,可是他們當中有幾多是真的找到「真我」,還是為了取悅其他人而不知不覺成為了「受害者」?

一開始成為男跨女跨性別者,London受到各方人士歡迎,他亦短暫地感到自己很美很興奮,但London覺得還不夠,除了想要臉容看起來像女性,他積極籌備泰國之行,只為了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但就在他將要起行之際,他被耶穌吸引了,因著教會的愛與接納,London找回真實的自己,他不用再懷疑自己是否被錯置了性別,他找到他的安全感及快樂,最後,他想要回復男性的身份。《聖經》中的參孫因著頭髮被剪去而失去能力,London卻因著想要重生而剪去一把如女性般的長髮。

信仰帶給了London真正的滿足,更重要的是讓他接納自己是誰。當一個人接納真正自己,他便不需要活出社交平台中理想的「人設」,這反而會令他愈活愈糟糕,愈發失去自己。

London在書中講述他的故事,其實也給讀者一個參考,年青人的跨性別意識形態,在西方社會是如何養成的。

分辨總在抉擇前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11/2023

人每天都要面對不同的選擇,選擇是我們必須終身學習的功課,我們既可以在選擇中成長,也可能在選擇中跌倒,如何分辨真偽、以及在眼花撩亂的選擇中找到自己應走的路,就是智慧,所謂經一事、長一智,要令自己有智慧作出正確的選擇,就要不斷吸收新的知識,以及不斷作出反思。今期《燭光》希望可以協助大家在幾個不同的範疇內,以現實的例子好好反思,包括如何面對我們喜歡受人注意的心態,當我們在網絡上過度或過份地披露某方面的資料,究竟對自己或子女會造成甚麼影響呢?我們的選擇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此外,在這個喜歡搵快錢、賺大錢的年代,怎樣才不會讓我們的貪念掩蓋我們的理智?而當社會的氛圍令人憂慮,當坦誠正直地說話有愈來愈大的風險時,我們又應如何解讀這些現象背後的原因,以及作出何種的抉擇?視死如歸、保持沉默還是裝傻扮懵?最後,作為關心香港的基督徒,面對神學院收生斷崖式下滑,我們又應該怎樣去解讀當前的情況?因為不同的解讀,會帶來不同的抉擇,而不同的抉擇會帶來不同的結果,我們應該認真地好好思考,作個忠心及明智地等待主人回來的童女。

IG性感女孩的背後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0/11/2023

年青人普遍活躍於社交媒體,部份女孩子喜歡在Instagram(IG)公開自己打扮性感的相片或短片,「大方」地讓任何人在社交平台觀看,這樣的行為或會令父母感到憂心,除了擔心私隱外洩,也擔心平台上的收看者會用甚麼眼光來看女兒的性感照?本文嘗試了解一下這些愛拍性感照女生的想法,讓更多關心她們的人成為她們的同行者,陪伴她們以更健康的方式去成長。

IG的吸引力
有些女孩子很用心地經營自己的IG賬戶,認為愈多讚好和留言,就代表愈成功。她們以性感的衣著,配以不同的姿勢和角度來展現自己的身段,用來吸引更多異性追蹤自己的IG。這些照片不一定由女生自行拍攝,她們可能受邀請擔任類似模特兒的工作,而拍攝者有的是透過網絡認識,拍照後或會收到一些報酬,也能令更多人認識自己,建立知名度。她們自覺能夠掌握性的界線及保護自己的方法,因此不怕獨自到網友指定的場所進行拍攝,有的還會接受網紅訪問。[1] 她們喜歡以自己的能力和方法去賺取金錢,也喜歡別人重視自己的意見和感受,因此也會接到一些工作,例如試用新產品或服務之後寫用後評價等。事實上她們是很用心地拍片、拍照和講解產品,年輕人認真做事的話,可說是充滿創意,也令人欣賞

渴望被人欣賞
在鏡頭前她們看似成熟、有不少人生經驗;其實在鏡頭外,她們都是普通的年輕人。每一個人,正如你和我,心裡都渴望得到別人的欣賞和珍惜,也期待與其他人建立友情和愛情。這些不介意拍性感照的女生,心底裡既想找到真朋友,即使再多網友追蹤她們的賬戶,給予她們讚賞,她們其實都明白網友只是被性所吸引,其甜言蜜語不能盡信,而她們對待這些關係的態度也不會太認真。而這些真假難分的關係都令她們感到困倦,到底哪裡才能找到使人滿足的人際關係?在生活上感到疲倦、有壓力時,有誰能夠和她們同行?

要真正了解一個人,需要花很長時間去溝通。只有在理智、情感和靈性層面上與某人建立親密的聯繫,我們才能真正體驗到親密感。[2] 美國堪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Kansas)曾進行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兩個陌生人要成為普通朋友,通常需要約50小時的相處時間(不包括在工作場所的共處時間)。若要發展成彼此能談得上幾句的程度,則需要大約90小時的相處時間,而若要成為真正交心的好友,則需要長達200小時的相處時間。[3] 這些研究或許能說明,就算我們用文字把心底話與網友分享、用性感照讓其他人留意自己,也不一定能得到真正的友情和愛情。網絡世界的隱密性或許令人感到新鮮和刺激,但同時也會令人陷入危險中,因為平日與我們相處的網友,都總是隱藏在網絡背後,我們不知道他們的真正身份。我們需要提高警覺、小心分辨真偽,了解網友之間的互動是缺乏人際間一定程度的真實和坦誠相處。

理性分析的重要
有部份喜歡在IG展示性感照的女孩,覺得自己並沒有做壞事,也沒有傷害別人,連父母都默許她們的行為。當遇到網友邀約,她就按感覺去決定對方是否可靠,再決定是否赴約。[4] 不只是年輕人,我們或許都曾經憑感覺去作決定,不過感覺是會隨時改變,當時認為是對的,後來又可能覺得並非如此。事實上感覺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告訴你對某些東西的感覺。[5] 所以關乎兩性之間相處,以及身體方面的事情,我們還是需要用理性去分析和細心考慮,以免將來後悔或受到傷害。

建立健康的生活
我們處身於網絡世代,豐富的網上資訊為我們的生活帶來方便,但也帶來了禍害。有時我們希望透過社交媒體來逃避現實中的壓力,卻可能興起了與其他人比較的心態、過度在意別人有否對自己讚好或給予的評價,一旦無人按讚,反令自己愈看愈寂寞和不快樂。這份衝擊同樣纏繞著成長中的青少年,作為父母或同行者應怎樣引領青少年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我們可以鼓勵孩子建立新的友誼關係、參與社區活動、發展興趣和技能,以及承擔一些社會責任,從而豐富自己的生活,擴展自己的視野和能力。[6] 家長愈早鼓勵孩子做這些事情愈好,家長需要陪伴孩子尋找他們真正有興趣做的事。孩子需要在真實生活裡,投放時間去做對身心有益的活動。透過發揮自己的潛能,孩子就能肯定自己的價值;透過認識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就能彼此分享,有助減輕生活壓力。當孩子對某個興趣或群體產生歸屬感,就能令精神和心靈有所寄託。這樣,虛擬世界對孩子的影響力也就能相對減低了。

年輕人充滿活力和創意,能為社會帶來不一樣的新意,也是父母眼中的寶貝。作為父母或同行者,我們需要多加陪伴、多作鼓勵,發掘他們的優點,帶領他們在合適的場景去發揮自己的能力。守護下一代的重任,是成熟的成年人應該去承擔的,讓我們用愛心和智慧與年輕人一起同行。


[1] 蝦條哥:〈宜家啲妹豬一出世就影J圖?〉,YouTube,2023年7月4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cmNd8_HaPE(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3日)。

[2] 利康娜夫婦〔T & J. Lickona〕等著:《性、愛與我:正確的抉擇》(Sex, Love, and You: Making the Right Decision),張思敏譯(香港: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2008),頁22。

[3] 鄧淑明:〈友誼之道與精神健康〉,信報,2023年9月26日,網站: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finnews/article/3572147/友誼之道與精神健康(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3日)。

[4] 蝦條哥:〈宜家啲妹豬一出世就影J圖?〉。

[5] 利康娜夫婦等著:《性、愛與我》,頁21。

[6] 同上書,頁63–64。

抖音一響,父母白養?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9/2023

短視頻是指在網絡平台上分享的短片,而這些短片通常只得幾秒或一、兩分鐘不等,目的是要迅速引起收看者的注意並提供娛樂或資訊。雖然美國的大型科網公司都有推出短視頻服務,如YouTube Shorts、facebook或Instagram Reels,但全世界最受歡迎的短視頻平台是內地科網公司推出的抖音,及其海外版TikTok。

2023年4月內地一位幼稚園老師將她教導學生唱兒歌的片段上載到抖音,老師清秀的長相加上可愛的歌聲與洗腦歌詞,成功吸引大量網民轉發,讓老師一夜爆紅。[1] 該老師只是個別例子,不是所有短片都能引發熱烈迴響,人們在短視頻平台分享總是希望得到更多人關注及點擊,因此要善用各種「流量密碼」,意思是指能引起多人注意的內容,或跟著網絡的潮流製作內容相似的短片。

明光社

「開花舞」掀熱潮

2023年韓國人氣女團BLACKPINK成員Jisoo推出新歌Flower,並上載當中一段標誌性的舞蹈到官方的短視頻平台,更加上#FLOWERchallenge的標記。因該舞蹈的手部動作模仿花開的樣子,故被稱為「開花舞」。自此,網絡上就出現了「開花舞挑戰」的潮流,大量網民上載自己跳「開花舞」的片段,又或將「開花舞」二次創作,希望能博取更多點擊和關注。不少來自香港的網民都上載他們的「開花舞」短片到各大社交平台。

跳舞看似無傷大雅,但仍有可能跳出禍來。2023年5月,有兩位香港新聞主播即將離職,她們便與另外三位主播在新聞部佈景前跳「開花舞」,又將片段上傳到網上,但有傳聞指,她們因此惹來高層不滿而需刪除片段,有關舉動甚至被資深傳媒人批評為「對新聞業的真正侮辱」。[2]

在新聞部跳舞是否侮辱了新聞業,相信大家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些行為則社會大眾普遍都會認為有違道德。2023年初網絡出現了一連串被日本傳媒稱為「壽司恐怖攻擊」的短片,這其實是指在社交網絡平台出現的惡作劇行為,如亂舔壽司店公用的豉油樽和杯子,又將口水沾到迴轉帶上的壽司等。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當中有一條惡作劇短片特別受關注,更有傳媒指該短片曝光導致某壽司店母公司的股價暴跌,加上各種因素,令該公司市值蒸發160億日元(約8.5億港元)。[3] 涉事少年亦被人起底,個人資料被公開,壽司店更向他提出索償6,700萬日元(約360萬港元)的訴訟,雖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而令起訴撤銷,但涉事少年仍要面對警方的檢控。[4]

鬧出人命的「挑戰」

涉事少年應該知道他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可以想像他受到短片會被瘋傳的虛榮感影響,才會作出如此愚蠢的行為,並將自己犯事的證據上載到社交媒體。網絡上經常會出現稍有常識都能察覺是有問題的「挑戰」,這些危及生命安全的惡作劇行為,用了「挑戰」這個名號作包裝,並且能吸引不少人參與,更令網絡出現了一句流行語:「抖音一響,父母白養」,為了讓短片能在網絡瘋傳,博取流量與同輩的認同,結果令人失去了判斷是非的能力和基本常識,作出各種愚蠢和危險的行為,導致有人受傷,甚至死亡。

1. 瞌睡雞肉挑戰(Sleepy Chicken Challenge

TikTok平台曾出現瞌睡雞肉挑戰,即用感冒藥水煮雞肉,然後將它吃下肚。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曾警告,這樣做「既蠢又不好吃,還很不安全」,並有損健康,呼籲市民千萬不要學。[5]

明光社

2. 龍之吐息挑戰(Dragon’s Breath Challenge

多條龍之吐息挑戰的短片曾在TikTok出現,有關挑戰是指食用浸泡在液態氮的糖果,由於液態氮急速汽化會產生煙冒,令人吐出白煙,產生像動畫片中火龍吐煙的效果,印尼政府的健康部門曾表示,有參加挑戰者在食用液態氮糖果後,皮膚、食道及內臟都被灼傷,甚至出現食物中毒的症狀。[6]

3. 苯海拉明挑戰(Benadryl Challenge

苯海拉明挑戰曾在TikTok平台出現,參加挑戰者會服用大量治療過敏症的藥物「苯海拉明」,從而體驗幻覺,在美國有少年吞下藥丸後不久出現全身抽搐的情況,他更在住院數天後不治。[7]

4. 昏迷挑戰(Blackout Challenge

在TikTok平台曾出現昏迷挑戰,參加挑戰者會使用繩狀物品勒住自己的頸項直到昏迷,以體驗瀕死的感受,在阿根廷便有兒童因而死亡。[8]

5. 死亡天使挑戰(Malaikat Maut Challenge

死亡天使挑戰曾在TikTok平台出現,參加挑戰者會突然衝出馬路擋著行駛中的貨車,迫使司機緊急剎車,但司機往往收掣不及,在印尼便有少年因而被輾斃。[9]

「呃like」背後的虛榮心

短視頻平台能促進人們的互動和連接,從而幫助用戶建立自己的網絡身份。用戶可以通過追蹤、點讚、評論和分享視頻與其他用戶互動,構建一個虛擬社區。有人或會藉著各種「挑戰」來「呃like」,以獲得社交認同或滿足虛榮心。想獲取認同不一定是錯,問題是用甚麼方法去獲取;不管為了達到甚麼目的,只要慫恿別人作出傷害自己或別人的行為,或無視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他人蒙受損失,這都肯定是錯誤的。「呃like」無罪,但「挑戰」要合理。筆者執筆之時看到一則新聞,有人在TikTok發起「快閃打劫挑戰」,號召網民集體搶劫英國倫敦牛津街的商店,結果有大批年青人到場,最少九人被捕。

父母養大我們並不輕易,請好好使用我們的腦袋。

 

(本文原載於第152期〔2023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外鄉人:〈挖呀挖呀挖|內地美女老師抖音唱歌片爆紅1晚獲10年人工〉,《香港01》,2023年5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遊戲動漫/895603/挖呀挖呀挖-內地美女老師抖音唱歌片爆紅1晚獲10年人工(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2] 鄭寶生:〈有線主播跳「開花舞」捱批 江玉歡:時代唔同喇 不用這麼大反應〉,《香港01》,2023年5月1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899735/有線主播跳-開花舞-捱批-江玉歡-時代唔同喇-不用這麼大反應(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3] 〈壽司郎│日高中生惡搞片曝光 母公司市值蒸發160億日圓〉,星島頭條,2023年2月1日,網站:https://www.stheadline.com/world-live/3193829/壽司郎日高中生惡搞片曝光-母公司市值蒸發160億日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4]  張顥庭:〈日本壽司郎與舔食具少年和解 毋須賠償6700萬日圓〉,《香港01》,2023年8月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925509/日本壽司郎與舔食具拍片少年和解-毋須賠償6700萬日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5] 〈TikTok瘋挑戰「感冒藥煮雞肉」 FDA籲勿仿效:蠢又危險〉,《世界日報》、元氣網,2022年9月27日,網站: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08/6634560?from=udn-search_ch1005(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6] 蔡浩騰:〈抖音興起極危險「龍之吐息」挑戰 多名兒童進食-210°C糖果傷食道〉,《香港01》,2023年1月20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數碼生活/859307/抖音興起極危險-龍之吐息-挑戰-多名兒童進食-210-c糖果傷食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7] 〈TikTok玩命挑戰 美國13歲少年狂吞6倍過敏藥 全身抽搐倒地慘死〉,ETtoday新聞雲、《香港01》,2023年4月1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889082/tiktok玩命挑戰-美國13歲少年狂吞6倍過敏藥-全身抽搐倒地慘死(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8] 〈【玩出人命!】抖音掀「龍之氣息」、「昏迷挑戰」熱潮 多國兒童跟風挑戰意外頻生〉,now新聞,2023年1月20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50480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9] 李振慧:〈抖音瘋傳死亡天使!18歲男挑戰當場被大貨車輾死 玩命畫面曝光〉,ETtoday新聞雲,2022年6月7日,網站: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07/2267563.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新網絡世界下的倫理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2/11/2022

回顧一下近五年明光社雙月刊《燭光》的內容,網絡與媒體、新媒體的議題突然增加了,由電競、假新聞、直播,到元宇宙、AR(擴增實境)、虛擬偶像,我們好像在網上經歷了很多不同的事情,加上近年社會政治環境變化,我們多了很多新的日常,不但工作、課程、活動在網上舉行,甚至對社會的意見也是在網上發聲。媒體亦十分重視網上的討論和故事,很容易就將不同的內容推上報章,如轉載網上討論區的內容,商家由以往拍15秒的廣告,改為花時間拍網上短片、甚至長片,介紹概念而非產品。如此種種的改變,我們該怎樣去分析和想像未來的發展呢?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自2021年開始做一個「非科學調查」,找了一批人去想像數碼科技如何改善人的生活,受訪者分享到他們所想像的2035年會是一個怎樣的美好數碼新世界。[1] 數以百計、來自不同行業的受訪者,在調查中回答指定的問題,在合共過百頁的「回應」中,他們表達出對未來世界的想像,有趣的是,他們提出幾個科技發展的方向和願景時,同一種科技,既可帶來便利,也會帶來隱憂。我們先看看他們提出的幾個方向,再討論一下有關的問題,科技能否解決。

1. 建立更好的網絡空間

大部份受訪者認為透過新的工具,可以令大家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人工智能可以更有效地將有問題甚至有害的留言刪除。不過我們一聽也知道魔鬼在細節,誰管理留言區的內容,也容易被形容為操控,我們怎樣可以令人在安全的環境下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其實甚難,部份留言如果內容非常尖銳,影響到現實政府的權力運作,該如何處理?我們看到疫情期間,有社交網站主動禁止發佈一些關於疫情的陰謀論,又或者有部份政府會就禁止仇恨言論立法等等,可見不同地方有自己的規矩,我們要討論的除了是介面是否容許有言論自由的空間,還要討論這個社會對言論自由應否有一條全面又有共識的底線。

2. 建立有效率的社群

近年不少人發現社交網絡平台可以結連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可收集、整合資料,甚至互相交換意見,成為有益的群體;不過我們也發現使用同樣的工具,可以集合一些破壞社會的組織和群體。不少受訪的科技專家建議應該使用人工智能去幫助一些能產生正能量的社群,同時提前發現有問題的社群並將之消滅,令社會可以成為更美好的世界。現時社交網站也會刪除某些特定主題的分享,例如分享自殺方法,減少網民因為互相學習自殺方法而帶來悲劇。不過,我們也同樣要問,如果進一步實施類似的措施,社會如何決定甚麼是好的群體,甚麼是壞的群體?

3. 為每一個人充權

不少受訪者認為未來的世界,每個人應該可以在網上有足夠的主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例如投資,有自己的網上身份、私隱,亦可以透過人工智能,用自己的語言與不同國家的人溝通,甚至可以參與不同的政治決策活動,表達意見。

近年互聯網不同的新發展,例如加密貨幣,區塊鏈等技術,令人產生很多新想法,當中除了可以解決一些舊有技術的問題外,同時亦帶來一些新的可能性,例如人可以有實名和匿名等不同的身份,網上的資料可以安全地存放在不同地方,新科技可以令數據得到更好的保護。[2] 我們或許會問這些科技會否持續發展,而同時我們亦會問:不懂得新技術的人會否被淘汰?

4. 新的工作和生活模式

承接上一點的討論,很多人認為疫情無疑為社會帶出了有關工作和生活的新想像,例如人是否一定要在一個指定的地點工作?工作時間又是否必定是在指定時間?網絡可以怎樣為人的生活提供協助?網課、網上會議,甚至網上崇拜能否取代面對面的活動?當中如何混合(例如同時有面授課堂和網課)才能產生最大的效益?這一切已經成為很多人對未來的新想像。另外,會否有些新的工作模式因此而出現,改變舊有的模式?當然這又同樣涉及很多人在工作上轉型,當在網上有很多事情都變得可能,很多工作,例如銷售,原來可以透過人工智能來完成,那麼人類還可以做甚麼呢?

5. 處理更複雜的問題

有了不同的虛擬視點、人工智能等技術,很多以前只能用人腦做的「沙盤推演」活動,[3] 可以紛紛改為用人工智能模擬出來。我們未來更可以透過科技做出更多改善人類生活的事情,例如有效使用能源,當所有家具都與互聯網接駁,便能在最省電的情況下,使用空調、電燈等電器。人類甚至可以透過人工智能,更有效地研發和生產疫苗。當然不少人也會擔心到時會不會出現一種情況:到底是我們控制機器,還是由機器控制人類生活,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想像到,在新的網絡世界下,我們有更多的可能性,但人與機器如何調和,這將會成為未來世界要討論的一個問題。

總結

回到今日,我們不難發現社會的討論仍然停留在網絡騙案、交友色情陷阱、網絡安全等問題,但我們是否知道今日的孩子其實已經活在一個與以往截然不同的世界中?不過我們不難發現,雖然社會口口聲聲說重視科技發展,但對於科技的基建,以及社會各界對數碼知識與素養(Digital Literacy)的認知仍然不高,導致很多人進入科技世界,卻不知道科技世界的危險,從而衍生出不同的問題,也不懂怎樣處理這些問題。

明光社

明光社在2020年底至2021年推出「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倡議良好網絡公民的八大數碼生活技能及良好品格和態度,我們製作了教育單張,[4] 還有多條品格教育動畫短片,[5] 有關資源以小學生及家長作為對象,當中提供了使用互聯網的幾個重要原則。「有品上網」青少年品格培育計劃是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會) - 2020年度慈善捐款「生命教育」計劃贊助。有些互聯網的使用原則,例如在網絡上要有同理心,學習建立良好的數碼公民身份,有批判思維分辨不同資訊等等,其實今日對所有網民也同樣重要。面對互聯網和新媒體,我們認為社會大眾必須先多些學習和理解,之後才可以更有效提出好的政策,或者相關的倫理討論。若沿用以往的思維去想像未來的問題,只能解決表面的問題,未必能處理當中更多複雜的情況。

 
明光社

教育單張

品格教育動畫

(本文原載於第147期〔2022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Janna Anderson and Lee Rainie, “Visions of the Internet in 2035,”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February 7, 2022,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2/02/07/visions-of-the-internet-in-2035/.

[2] Ryan:〈【硬塞科技字典】什麼是區塊鏈(Blockchain)?〉,INSIDE,2016年7月6日,網站: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6699-what-is-blockchai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3] 沙盤推演,原指軍事行動前在沙盤上模擬作戰策略,以分析戰略利弊,後來多用於對事情的發展、結果進行的模擬評估,以掌握事情的演變及達成預期目標。參〈沙盤推演〉,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128994&la=0&powerMode=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4] 〈有品上網我至叻 做個負責任的網上使用者〉,明光社網站,2021年10月,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myimage/files/misc_activity/20210126_project_wisewebusers/n11842_webwiseusers_leaflet.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5] 〈品格教育動畫〉,明光社網站,2021年,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project/2021/wisewebusers/section/video(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6日)。

社交媒體造就了仇恨言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4/09/2022

互聯網發展至今,無可否認在傳播訊息、互動交流方面,它是十分有威力的工具。然而,當發佈者惡意地利用它去發佈虛假的資訊,而接收者又沒有戒心,未對訊息加以查證就相信,並於社交媒體分享時,這會令虛假資訊廣傳,並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具破壞力的言論

聯合國大會在2021年曾表示對「仇恨言論在世界範圍內呈指數級傳播和擴散」(“the exponential spread and proliferation of hate speech” around the world)的擔憂,議決了要打擊「歧視、仇外行為和仇恨言論」,並宣佈2022年6月18日為首個「打擊仇恨言論國際日」,[1] 而在2022年聯合國亦為此召集了一次非正式高級別會議。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就曾公開呼籲:「仇恨言論煽動暴力,破壞多樣性和社會凝聚力,威脅國際社會渴望加強團結的共同價值觀和原則。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仇恨言論,使其跨越國界傳播。在新冠疫情期間,針對少數群體仇恨言論的傳播進一步證明,許多社會極易受到仇恨言論所宣揚的污名化、歧視和陰謀的影響。」[2]

社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WhatsApp等……人們總會自行結集很多不同的群體,網絡就便利了各有不同喜好的網民,各自組成交流意見及觀點的平台,自行創作內容,並且在平台上發佈。因著社交媒體「演算法」的發展,它把社交媒體的用戶喜好計算出來,把他們喜歡看的內容推送給他們,也就慢慢令用戶一味接收單一立場訊息,這亦成為了人們缺乏機會接觸和接納多元意見內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網民長時間待在社交媒體中,只接收與自己價值觀相近的訊息,形成了「迴聲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依據用戶的偏好提供個人化新聞,造成更大的迴聲室效應。[3] 這令社會的意見走向兩極化,「非友即敵」的氣氛也容易形成。

異類容易遭圍

這種「同聲同氣」的氛圍,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一起不喜歡,而在「迴聲室」裡會比較容易出現對同一目標群起指責、謾罵或欺凌的情況。網絡上的欺凌者由於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也可能因為本身與被欺凌者沒有真實地接觸過,他們或會因為誤信錯誤的資訊,而肆無忌憚地在網絡上羞辱別人。有別於昔日報刊上的猛烈抨擊文章,網上的一篇仇恨言論文章往往可以長久留存,更可被瘋傳,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可以是很大和很長久的。

為甚麼會有「仇恨言論」的出現?其一大可能是人們想抬高自己,再針對與「自己」不同的人給予負面的評價。因此,在種族、性別、性傾向、膚色、信仰、出身等不同的背景下,都有可能出現區分「自己人」與「他人」的情況,人們會透過文字、照片或符號來貶低與自己不同的人。而仇恨言論亦容易因個別的事件被推論到該人士所屬的群體,當事件進一步發酵,該族群就會被抹黑,若有人再加鹽加醋,事件就會在網上流傳,形成網絡上的「仇恨言論」。[4]

如上文所言,社交媒體中的「迴聲室」和「演算法」就是很好的養份去滋養這種「排外」的心態,人們亦樂於逗留其中,並且進一步令自己更少機會去接觸不同的聲音。那麼,我們可以如何對抗「仇恨言論」?其實「仇恨言論」是一種「斷言」,很多時都不是基於事實,只要我們客觀的從多角度去觀察事情,理性地找出理據(如歷史或數據分析等資料),就能反駁這些「斷言」。

別待在新聞孤島

如何能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斷言者」?我們要避免身處於「新聞孤島」中,即避免只從社交媒體中獲得極端、片段式的媒體內容,因為這些群體所傳的資訊,很可能早已經過篩選,刪除了一些「自己人」不喜歡的新聞來源和報道,就像剔除政治觀點不同的網友一樣,群體只是「一言堂」,說來說去都只是一些和應自己的言論。

就如聯合國所提及:無論是國家、公司、媒體、信仰領袖、教育工作者、文明社會中的行動者(actors of civil society)、仇恨言論的受害者、青少年或者是任何一個人,我們在道德上都有責任去反對、打擊仇恨言論。然而,我們在行動之先,首先要習慣小心辨別和查證資訊,亦要了解資訊的影響力,並擴闊自己的視野,以免我們在社交媒體及網絡上誤傳訊息。若凡事只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以自己的立場為先而不願意看其他的資訊,就容易在網絡上誤信流言,並出言傷害了別人也不自知。

資料庫

新冠疫情引爆仇恨言論

「2019冠狀病毒病不會理會我們是誰,我們住在哪裡、相信甚麼,或者有甚麼區別……然而大流行卻持續地引發仇恨、仇外、找代罪羔羊與散佈恐慌行為的海嘯。」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2020年5月曾公開表示,新冠疫情引發仇恨行為。他指出反外地人的情緒在網上和街上升溫;新移民和難民被歸咎為病毒源頭,甚至被拒絕而無法接受治療;有可恥的網絡迷因提出長者是無關重要、可有可無的;有記者、醫療人員等因他們的工作而成為眾矢之的。他呼籲國際社會抵制仇恨言論。[5]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International Day for Countering Hate Speech,” United Nations, last modified June 18, 2022,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countering-hate-speech.

[2] 〈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香港電台、yahoo!體育,2022年6月19日,網站:https://hk.sports.yahoo.com/news/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19592321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3] 張昕之:〈張昕之博士:信息混亂時代的溝通之道〉,香港浸會大學,2021年6月3日,網站:https://research.hkbu.edu.hk/tc/news/zhang-xinzhi-communication-in-the-age-of-information-disorder(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4] 泰森〔M. Theisen〕:《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7——過濾氣泡、假新聞與說謊媒體──我們如何避免被操弄?有自覺使用媒體的第一步》(Nachgefragt: Medienkompetenz in Zeiten von Fake News: Basiswissen zum Mitreden),王榮輝譯(台北,麥田出版,2019)。

[5] António Guterres, “We must act now to strengthen the immunity of our societies against the virus of hate,” accessed February 3, 2023, https://www.un.org/en/coronavirus/we-must-act-now-strengthen-immunity-our-societies-against-virus-hate; “UN chief says coronavirus is unleashing ‘tsunami of hate’,” Middle East Online, last modified May 8, 2020, https://middle-east-online.com/en/un-chief-says-coronavirus-unleashing-tsunami-hate.

閱讀網絡新聞要小心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2

「英國牛油貴?」「林鄭也移英?」網絡討論區,不記名秘密留言區常常有未經證實的故事,以前這些留言討論區的內容,不會隨便被放在報章上,但今時今日大家習慣在網上看新聞,不少新聞網站也會將這些「討論區故事」一字不漏的用寫新聞方式放在網站上,供網民轉發、留言。這些用新聞寫作手法寫的文章表面上「似層層」,但其實不知真偽,這類「新聞」是如何扮出來的?我們可以怎樣用幾招簡單的方法拆解?

新聞材料來自討論區

大家讀中學時,也學過寫實用文,老師會教大家怎樣寫「新聞稿」吧,就是將一件事用「新聞稿」的方式寫出來,這類文章不外乎有幾個特點:

  1. 倒金字塔式

先將最爆炸的內容寫出來,例如:英國機場疑似出現前特首林鄭的蹤跡;英國牛油價格創歷史新高;中國經歷60年來最大熱浪等等。

  1. 引述各方消息

新聞不是一篇記敘文,作者甚少以第一身寫作,通常會引述不同的消息,例如:「某某網站有人發帖」,又或者「根據某某留言區的討論」等等,然後開始引述對方言論,甚至加插短片。

  1. 加入不同意見

新聞有時為求多角度,會加入不同的人對事件的「回應」,寫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找相關人士「似層層」地就上面引述的事件作出回應,並提出意見,有時可能因為截稿時間太短,部份文章直接找幾個比較出位的留言放在文中,就扮有各方回應。

如此說來,如果討論區有一個精彩的主題,用這些方法撰寫一篇幾百字的短文,要爆點有爆點,要故事有故事,要回應也有回應,這種稿件寫來毫不費力,而且本小利大,一旦內容爆起來,會帶動大量流量,幾乎無本生利。不少傳統媒體也大量生產類似的網站和社交網絡平台專頁,有時傳統新聞和網絡新聞同時在相同的平台出現,一不留神,就會被這些由網絡討論區的討論改篇成的新聞所影響,以為這些也是有確鑿事實的新聞。

查證工作不可少

討論區的內容可以變成新聞嗎?當然可以。不過,我們會問其內容是否真確,所以記者理論上有責任做大量的查證,包括:

 1. 故事有找回當事人做訪問嗎?

 2. 作者所說的故事是真的嗎?有沒有查證?

 3. 如故事涉及第三方,被指責的人有回應嗎?

 4. 故事提及的事件,還有其他目擊者,或者具名的消息來源證實嗎?

 5. 如果新聞是引述自另一個傳媒,該傳媒原本的報道是怎樣?該傳媒本身具公信力嗎?

如果不時閱讀網絡新聞兼細心的人,應該很容易就能分辨到,某些網媒根本不求甚解,不會做任何查證,有一些網媒是認真做查證的,也有一些網媒,常常寫「本網曾經找有關人士但未果」等等,當中有多少人是真心查證,多少是走過場寫幾句說法增加說服力,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避免跟車太貼

新聞公信力,往往需要時間建立的,閱讀傳媒的能力也如是。面對真假難分的新聞,網絡有句話叫「切勿跟車太貼」,意思是事情往往還有很多可以發展的方向,不要太快跳到結論。記得之前曾經有本地傳媒轉載外國傳媒的報道稱,英國某個牌子的牛油以一公斤近十英鎊(約九十港元)的價錢發售,以證明當地通脹嚴重。事件曝光後,不論是英國人還是香港人,也問同一個問題:真的嗎?但後來大家卻發現,事情的確是真的,但同樣也有三英鎊一公斤、六英鎊一公斤的牛油在同一間超巿販賣,而且該牌子的牛油價格,很快就回落了。

可見閱讀傳媒的報道,除了留心事情有沒有核實外,最好還要看看該傳媒有沒有跟進報道,如果事情有改變他們還會報道嗎?如果發現他們只是作譁眾取寵的報道,大家看多了,也只是被這些事情的表象吸引,難以對議題有深入的理解。要學習做理性分析,有時學會辨認哪個傳媒的資訊比較可靠、可信和深入,可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資料庫

新聞來源變得模糊

英國牛油價格上漲的新聞,除了有外國傳媒報道,也有網民在facebook發帖文和應,令事件進一步廣傳。社交網絡平台的出現的確便利了網民彼此之間的聯繫,除了分享生活點滴,不少用戶更會在平台中分享新聞或對時事的看法。在美國,2021年就有調查發現48%的受訪美國成年人,他們是經常或有時透過社交媒體接收新聞。[1] 有學者就指出,社交媒體令資訊來源變得模糊,新聞機構可以在自己的網站、社交網絡平台發佈新聞,但有關報道也可能純粹以一則帖子的形式,經轉發送達到社交網絡平台的用戶面前。用戶如果想弄清楚資訊來源,需要一層一層追蹤、翻查訊息的來源;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在分享訊息前,都很少會核查資訊的來源。[2]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Mayson Walker and Katerina Eva Matsa, “News Consumption Across Social Media in 2021,”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pewresearch.org/journalism/2021/09/20/news-consumption-across-social-media-in-2021/.

[2]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39,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你的樣子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9/2022

「你的樣子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這句看似是開玩笑的句子,多多少少也反映出現實世界的殘酷,因為我們或多或少都會先入為主地因一個人的外表而對他的人品性格產生一些既定的想法,這些想法或會阻礙我們真正了解對方,心理學上稱之為「暈輪效應」(Halo Effect)。

認知偏誤影響人的判斷

暈輪效應又可稱為光環效應、光暈效應或月暈效應,它是一種認知偏誤(cognitive bias)的心理現象,指人們會將對一個人某方面的認知和判斷,推論到認知對象的其他方面。

美國心理學教授Richard Nisbett和Timothy Wilson曾進行一個經典的實驗,[1] 他們先錄製兩段由同一位比利時籍導師用帶有歐洲口音英語接受訪問的影片,一段以親切友善的態度回答問題,另一段則以冷淡疏遠的態度回答。他們同時將學生分成兩批,一批收看親切友善態度的影片,一批收看冷淡疏遠態度的影片,最後收集學生對導師的意見。收看親切友善態度影片的學生認為導師的外表、態度和口音都是吸引的;而收看冷淡疏遠態度影片的學生卻認為同一位導師的外表、態度和口音都是令人討厭的。兩批學生基於對影片中導師的初步印象,擴建到對他個人方面的其他評價。這明顯是一個以偏概全的想法,但人總難免會出現類似的偏見。

如果某人令別人留下良好的初步印象,那麼別人對他其他方面的評價也會傾向良好,會認為他正直、善良、誠實、勤奮等;反之,如果某人令別人留下的初步印象欠佳,那麼別人對他其他方面的評價也會傾向欠佳,會認為他自私、貪心、虛偽、懶散等等。如果一位樣子俊朗的男士行路不小心碰到一位女士,這是「浪漫邂逅」;換成一位樣子普通的男士,這是「行路唔帶眼」;再換成一位樣子猥瑣的男士,則會變成「非禮」。

除了人際關係方面之外,暈輪效應也會影響我們生活的其他層面。那如果我們樣子平凡,是否就意味著我們必定輸在起跑線呢?

樣子以外的因素

雖然樣子是天生的,但外表除了包括樣子、五觀,還包括身形、髮型、衣著、眼神等等元素,這些都構成了我們的外表,而初步印象除了受外表影響,肢體動作、說話、態度、甚至體味,也會影響別人對我們的觀感。所以我們可以加多注重儀表和說話的表達方式,努力在他人心中建立良好的印象。

整潔的樣子、合適的服飾、友善的眼神、親切的笑容等等都能帶給人良好的觀感,與人溝通時也要注意禮貌和態度,也可利用語氣和聲調來增添說話的感染力,好好利用暈輪效應,在別人心中建立良好的印象,這對我們在各方面的發展都有幫助。

但暈輪效應只是一種認知偏誤,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時日久了,其他人自然會察覺到外表以外的特質。天生麗質是上天的恩賜,但如果空有外表,卻無實際的內涵,儘管能贏在起跑線,如果未能好好把握機會,即使有再好的機會恐怕中途也會被取消資格。就如在面試時成功讓考官留下良好印象,求職成功,但原來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勝任那個崗位,又或自己的工作態度惡劣,即使外表再好,大概也過不了試用期。所以我們在努力建立良好印象的同時,也要用心增添個人的內涵,在品格、知識、能力、技巧、態度上長進,這才有能力跑到終點。

在善用暈輪效應之餘,其實也要注意人們會受暈輪效應的影響,以致看不清別人的真貌。尤其在人際相處上,人們往往容易被別人的外表吸引,產生好感,在未深入認識一個人時已喜歡上他/她,但其實喜歡的只是自己對對方的片面認知,或是投射出來的美好想像。如果在未深入認識對方以先就展開戀情,甚至輕率地發生性關係,但在繼續交往時才察覺對方並不如想像般美好,最終只能讓戀情終結,這樣會令雙方都不好過。

客觀的認識能讓關係更持久

喜歡一個人是感覺,愛一個人是決定。當被某個人的外表吸引時,更要意識到暈輪效應的存在。大家不妨先按捺自己的情緒,以朋友的身份與對方相處,慢慢觀察及了解這個人的想法和性格,讓自己能比較客觀地認識他/她的整體,然後才決定是否跟他/她發展情侶關係,相信這會讓大家能更順利地攜手跑到終點。

資料庫

對外觀抱負面看法有損心靈健康

總覺得自己的外觀不夠好會令心情欠佳,一項調查就反映了有關情況。該調查在2019年由一個英國慈善組織與一間市場調查公司進行,調查訪問了1,118位13至19歲的青少年,有37%的受訪者為自己的身體意象(body image)感到不開心,這反映他們對自己體形的觀感傾向負面,31%受訪者甚至感到羞恥。而在4,505位成年受訪者中,也有34%受訪者為自己的身體意象感到焦慮,35%受訪者因而感到憂鬱。[2] 負責調查的組織指,人們在社交媒體平台如Twitter和Instagram,每年分享數以十億計的照片,這反映社會愈來愈受消費主義影響,並且以名人生活為導向,以及愈來愈注重外表。他們建議政府實施新的行業守則,以防止社交媒體公司推廣一些內容會令人對身體意象產生負面觀感,令情況進一步惡化。[3]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Richard E. Nisbett and Timothy D. Wilson, “The halo effect: Evidence for unconscious alteration of judgment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35, no. 4 (1977), 250–256, https://doi.org/10.1037/0022-3514.35.4.250.

[2] 13至19歲青少年受訪者來自英格蘭、蘇格蘭及威爾士;成年受訪者則來自全英國,參“Body image report - Executive Summary,” Mental Health Foundation, accessed February 14, 2024, https://www.mentalhealth.org.uk/explore-mental-health/articles/body-image-report-executive-summary.

[3] Haroon Siddique, “One in eight UK adults have suicidal thoughts over body image – poll,”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May 13, 2019, https://www.theguardian.com/lifeandstyle/2019/may/13/body-image-survey-one-in-eight-uk-adults-suicidal-thoughts.

被遺忘權與不能遺忘的知情權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7/05/2022

互聯網原是一個讓公眾自由分享、上下載及瀏覽資料的開放空間,因著其公開性,網民上載的內容可能牽涉他人的事,或與公眾利益相關的資料,網絡媒體亦會把報道文章、短片等上載。可以說,那是網絡上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當中的資料不應隨意被禁止上載及刪除。然而,被報道的人士是否亦應受到保障,有「被遺忘」的權利?我們在兩者之間可以見到,網絡上的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之間的衝突。其中一個爭議點就是,「被遺忘權」可能會被利用為竄改有關公眾利益事件或被用於隱瞞公眾人物不光彩過去的工具,令公眾再也看不到歷史或重要事情的始末,剝削了公眾知情權。

一直以來,「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都很具爭議性,支持者及反對者都各有理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未來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丁曉東曾分析過支持確立「被遺忘權」的理由:一、在數字化與訊息化的時代中,原本提供「第二次機會」的合理的遺忘機制被打破,「被遺忘權」有助個人對抗訊息和數字技術構成的「數字圓形監獄」;二、在高度重視言論自由的美國,「被遺忘權」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保障了消費者的隱私,美國加州於2018年通過立法,規定消費者擁有「被遺忘權」;三、「被遺忘權」能有利加強公民個體對其個人訊息的控制。而反對確立「被遺忘權」的理由,主要是上文提及到的,有關它會干涉到公共空間的訊息傳播與訊息流通,可能對「公眾知情權」構成挑戰。[1]

「被遺忘權」在歐洲已實施多年,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10年提出推動「被遺忘權」立法能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其實,在此之前,歐盟委員會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的指令已提出處理他人的個人資料是需要有正當的理由,及至2010年該會則進一步提出「被遺忘權」是一項權利,它的核心內容就是:「一旦正當理由不復存在,人們有權要求別人不再處理並刪除該些個人資料。」[2]

刪除網絡資訊的方法

以Google為例,現時其搜尋引擎有專頁向用戶解釋「被遺忘權」及提供方法教網民提出移除內容要求。基本上網民可以自行以自己的名字搜尋想移除的內容,如能直接從網絡上移除是有效的方法,[3] 如未能移除,可以要求Google移除過時內容及提交「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就一些原因申請移除與自己有關的資訊。申請者可以為自己、客戶、家人(已故的家人亦可以)或朋友等提出要求,並提供要求移除的網址及移除的理由。[4]

而Google 的「專業審查人員」會審查申請者的要求,權衡當事人在資料保護法下享有的權利、有關資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及對公眾利益的影響。附表簡略列出審查人員考量的部份因素:[5]

附表:審查人員對於要求移除網頁申請的考量因素

當事人在公共領域的角色

相關資訊與當事人公眾角色之間的直接關聯愈小,Google採取行動撤除資訊的可能性就愈高。

資訊來源

如在政府網站或於近期於新聞網站發佈的資訊,可以合理推斷有關資訊牽涉公眾利益仍舊存在,Google會繼續保留有關資訊。

內容的新舊

關聯性通常與內容的新舊密切相關。如資訊與當事人的公眾角色相關,而當事人現正擔任的職務與過去身份角色類似,他們也不太可能會撤除這類資訊。

對其公司服務使用者的影響

如使用Google搜尋引擎的人,是想知道當事人是否能提供專業服務,當事人過往的服務評價就可能是潛在客戶的正當利益。同樣地,如涉及刑事罪行,審查人員也會考慮,使用搜尋引擎者是否需要取得這類資訊,讓他們日後能避開類似的罪行,保護自身安全。

資訊真假

由於審查人員很難評估資訊的真偽,申請人必須提供可靠證據證明相關資訊並不屬實,如法院對當事人索賠訴訟中做出對他有利的裁定,審查人員會盡力跟從有關裁定。

敏感資料

審查人員會考量內容的敏感性,如有關個人健康相關資訊、性傾向、種族、族裔或宗教等資訊。

資料來源: 〈被遺忘權總覽 〉,Google說明

然而,在歐盟成員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被遺忘權」不會被行使,因為沒有法律機制要求搜尋引擎向使用者提供這樣的服務。 [6] 所以不少國家的網民如果要求搜尋引擎公司把有關自己的資料刪除但又遭到對方拒絕,就要透過法庭或該地區的政府部門幫助。以下例子來自兩個亞洲國家,可供大家參考。

印度

印度政府專家委員會於2018年已開始推動立法保護個人資訊,讓該國公民和網絡用戶對自己的個人資訊使用方式和目的,有最終的決定權,有關的草案也納入了歐盟的「被遺忘權」概念。[7] 現時,印度雖然沒有「被遺忘權」的法例,但其憲法第21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被剝奪生命或人身自由,除非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而在一些案例中,亦可見私隱權、「被遺忘權」等權利被法院視為基本權利,並與個人生存權利不可分割。[8]

一印度男演員Ashutosh Kaushik2009年犯下了醉駕而被捕,他被法庭判處吊銷兩年駕駛執照、一天監禁及罰款。但懲罰亦波及到他的事業、名聲及婚姻,令他多次求婚都被拒絕,現任妻子的哥哥也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因為有關他醉駕的新聞和視頻至今仍留在網絡上。他接受傳媒採訪時稱,當法庭對被告進行判決時,它是有時限的,因此「數碼懲罰」(digital punishment)也應該有一個時限、一個了斷日期。 [9] 所以他在2021年向印度的高等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印度政府、媒體監管機構和Google等在平台上刪除相關內容,讓他可以重過新生活。事件亦引起網民再次討論「被遺忘權」。但有印度技術專家稱,在印度,人們行使「被遺忘權」並不容易。[10]

日本

日本最高法院於2017年首次對「被遺忘權」做出判斷基準。事緣一名男子曾於數年前違反《兒童買春、兒童色情禁止法》被捕,他被判罰款,有關新聞資料一直於網上可以被搜尋得到,對他的生活及交友造成極大困擾。於是他向法院以侵犯私隱為由,提出訴訟,要求Google刪除相關資訊。最初地方法院在初審時判他勝訴,並提及「被遺忘權」這字眼。案件其後進入最高法院,最後最高法院裁定男子敗訴。法官於是次判決中,認為該男子向兒童買春是事實,而且社會對這類罪行有高度關注,而這類罪行也是社會強烈讉責的事件,因此有關男子的記錄與社會的公共利害攸關。[11]

於同一案件,日本最高法院對於「刪除網絡搜尋記錄」的基準做出定義,共有以下六點:一、報道的事實性質及內容;二、事實傳達的範圍及隱私受害程度;三、當事人的社會地位及影響力;四、報道的目的及意義;五、社會的狀況;六、報道中公開當事人真實姓名及住址的必要性。有報道稱,法院提出的判斷基準為,「只要個人隱私在不公佈的情況下對當事人明顯有利,當事人即可要求網絡公司刪除該項訊息,不過,判斷基準的門檻極高」,[12] 報道也提及過去有人提訴要求網絡公司刪除個人訊息,但最終也被判敗訴。

香港亦開始提倡「被遺忘權」

在香港,自2019年的社會運動後,有報道指,政府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於2019年及2020年處理有關「起底」投訴及經網上巡查主動發現的個案總數,分別為4,370宗及1,036宗。[13] 而於本年2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提及有關「起底」的法例時,指自2021年10月法例生效後,已向12個平台發出逾三百五十個要求移除網上「起底」訊息通知,涉及超過一千七百個訊息。她又稱,公署正研究「被遺忘權」,讓人有權要求移除關於個人負面訊息的事宜,將考慮海外經驗和其他因素,再向當局提出可行的建議。[14]

面對「被遺忘權」,爭論在於私隱權和個人資訊刪除權,與公眾知情權和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如何實踐中庸之道,既可保障個人私隱、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又可以保障大眾的安全及資訊流通,實在需要智慧去訂立規章或指引,以保障個人及公眾的權利。


[1] 端小二:〈印度演員為「被遺忘權」而戰,入稟法院望互聯網刪除十多年前犯罪報道,你如何看?〉,端傳媒,2022年2月24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20224-roundtable-international-Ashutosh-Kaushik-right-to-be-forgotten/(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2] 甄美玲:〈在一片爭議聲中,「被遺忘權」在歐盟確立和實施〉,香港電台網站,2016年6月,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media/pdf/pdf_1466038812.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3] 〈「移除過舊的內容」工具〉,Google說明,網站: https://support.google.com/webmasters/answer/704115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Google,網站:https://www.google.com/webmasters/tools/legal-removal-request?complaint_type=rtbf&visit_id=637202230061146146-20083139&rd=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4] 〈個人資訊移除要求表單〉,Google,網站:https://www.google.com/webmasters/tools/legal-removal-request?complaint_type=rtbf&visit_id=637202230061146146-20083139&rd=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5月19日)。

[6] Gareth Corfield, “EU court rules Right To Be Forgotten doesn’t apply outside member states,” The Regis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4, 2019, https://www.theregister.com/2019/09/24/eu_court_justice_right_to_be_forgotten_ruling/.

[7] 康世人:〈印度推動立法保護個資 納入歐盟被遺忘權概念〉,中央通訊社、yahoo!新聞,2018年7月28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印度推動立法保護個資-納入歐盟被遺忘權概念-06235226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8] Preeti Sudhir Nayak, “Right to be forgotten in India,” Legal Service India, accessed May 19, 2022, https://www.legalserviceindia.com/legal/article-7112-right-to-be-forgotten-in-india.html.

[9] Geeta Pandey, “Ashutosh Kaushik: Indian actor fighting for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BBC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7, 2022,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india-60373229

[10] 見註1。

[11] Louis Lo:〈罪犯要求行使「被遺忘權」,遭日本法院用6點定義駁回〉,關鍵評論,2017年2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060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2] 〈日最高院 首定義網路「被遺忘權」〉,《自由時報》,2017年2月2日,網站: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07502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3] 〈私隱署處理逾5000宗起底個案 近4成涉及執法人員〉,東網,2021年4月28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08/bkn-20210408202844940-0408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14]〈私隱署查40起底案 研「被遺忘權」刪負面訊息〉,《晴報》,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3175933/私隱署查40起底案%20研「被遺忘權」刪負面訊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有小聰明「呃Like」不等於有智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4/2022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不少網民鍾愛拍照或拍片並於社交媒體中分享,他們的原因當然有很多。當中除了為滿足感和把自己想說的向大家分享外,另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一、「多巴胺」作祟;或二、「瑪門」作祟。先講「多巴胺」, 它是大腦神經的傳導物質,在做一些事而得到獎勵時,我們腦部會產生它,以令我們感到愉悅和興奮,它也會促使我們想繼續得到它,以致重複再做有關事情。打機成癮或網癮都與這個原因有關,之前於明光社「漂一本有聲好書」的「行為上癮(上/下集)」影片便作過有關的介紹,大家可以按此瀏覽。而有不少網友亦因為想得到別人讚賞而不惜冒險來製作出人意表的相片或錄像。

而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瑪門」——分享頻道的廣告費。不少網紅拍片上載到平台上,都是為了得到頻道收入。根據網上的資料,YouTuber的訂閱人若有數萬或過百萬,他們每月的廣告費可以多達數萬或十至二十萬元,除了訂閱人數,表現評分也影響收入。[2] 為了要吸引觀看者點讚,網紅都非常勤力,常常製作及上載新片,內容也要有創意和趣味。

然而,為了別人點讚,是不是就可以甚麼都上載?很多人都有小聰明,想到不同的點子和創意去吸引網民的眼球,但他們的做法不都有智慧,製作的內容也未必合法,未能讓自己和別人獲益,影片也不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如:犯案的片段、賣弄性感內容或露骨的片段;又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得來的錄像等。另外,亦有些是網紅為博點擊而挑戰個人極限,最終卻發生意外,以致換來悲劇收場;又或如上述情況,網紅在列車中以身試法,更上載罪證到網上,結果被懲處罰款,實為不值。

網絡某程度上是自由的,可以讓我們分享自己所想的、所創作的,但我們亦要小心拍攝時的安全及清楚了解事件本身是否合法,大家在拍攝前和上載前,都務必要三思而行,否則只會自投羅網。

 


[1] 朱棨新:〈5男港鐵樂富打麻雀至彩虹 4人並用長者卡乘車 各罰1千警斥自私〉,《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5777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2] 策權翊匡:〈車CAM特警YouTube頻道收入多過大J?網民:偷車cam片原來咁好賺〉,《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6%95%B8%E7%A2%BC%E7%94%9F%E6%B4%BB/75758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元宇宙與未來世界的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1/2022

科技發展,不同年代有不同的關鍵字,如果要為2021年找個關鍵字,可能是「元宇宙(Metaverse)」。當線上開放遊戲平台Roblox用這個字來招股,上巿首日公司估值突破400億美元,又連facebook公司也改名叫Meta,將facebook放在Meta旗下,成為子公司,更多不同的科技公司追捧,彷彿其未來發展定必十分光明。[1] 究竟元宇宙是甚麼?今日距離理想的「元宇宙」有多遠?未來的想像是甚麼?本文將與大家探討,最後我們也會簡單談談它與教會和信仰的關係,以此作為一個思想的開端。

元宇宙其實不是一個新發明的詞語,早在1992年已有科幻著作《雪崩》(Snow Crash)描述過相關的概念,只要戴上耳機和護目鏡,就可以進入一個虛擬世界。之後,類似進入虛擬世界的故事屢見不鮮,不少電影、網絡遊戲也有類似的想像,特別是在遊戲世界,在Roblox前,也有很多類似的嘗試。

在遊戲世界中,最初最接近元宇宙的設計,可能就是類似《第二人生》(Second Life)和《模擬市民》(The Sims)系列等遊戲。《模擬市民》中遊戲玩家會創造一個角色進入遊戲,進行遊戲時容許玩家做各種各樣的事情,讓我們看到這些角色的反應;《第二人生》則更進一步,玩家可以自己買地,設計自己喜歡的家,與其他角色互動搞活動,聽音樂等等。這些遊戲都有一些元宇宙的雛型。

近十多年隨著互聯網頻寬更寬,又更普及,開始有不同的開放世界(open world)的遊戲出現,例如多人網上角色扮演遊戲(MMORPG),當中以《魔獸世界》(World of Warcraft)為人熟悉,遊戲大致都創作了一個世界,當中有自己的世界觀,種族,文化,地理等等,玩家進入就等同去了另一個世界旅行一樣。這種開放世界的遊戲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在角色扮演遊戲中,說故事的部份比較放輕一點,而且遊戲並不一定要以故事線性形式進行,玩家進入遊戲世界後,他們可以選擇玩本來設定給這個世界的故事,但同時可以不玩故事部份,只幫忙朋友一起打怪物。部份遊戲,例如《俠盜獵車手》(Grand Theft Auto)系列,玩家們可以一起做壞事,並會得到獎勵。

不過,以上這些說到底,都只是遊戲,都是程式範圍內給予玩家去探索去玩耍的內容,能將平台開放給人去設計的遊戲,其實並不多,因為很多遊戲都依靠推出新內容吸引人付費繼續玩,於是遊戲在玩家眼中,始終只是一件商品,是娛樂和消費。[2]

明光社

不過,近年興起新開放的線上世界遊戲平台,例如Roblox,或Minecraft遊戲均有一個特色,就是能夠自己創造世界和遊戲世界,玩家可以自己先創造一個世界,當中除了地形外,更可以自己設計不同的小遊戲。換句話說,遊戲商本身只提供一個平台,甚至沒有內容可言,又同時提供工具給玩家自己創作自己想要的東西,之後玩家們可以互相到對方的世界,參與對方的創意活動和遊戲。近年不少發展學習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的公司,更看準機會出遊戲設計學習班,就是用這些遊戲提供的平台,鼓勵小朋友從小接觸這種創作、寫程式的過程。

由給予玩家空間,到給予玩家平台自行創作空間,這幾年遊戲的趨勢都盡量將遊戲變成一個遊戲世界,只給予玩家基本架構,但遊戲怎樣玩下去,就由玩家之間互動產生,例如疫情期間推出的《集合啦!動物森友會》,玩家的活動就是在遊戲世界自由活動。部份遊戲更會推出虛擬空間演唱會,2020年美國流行歌手Travis Scott就在《堡壘之夜》(Fortnite)舉辦音樂會,另一著名音樂人Ed Sheeran則在Pokémon GO遊戲內舉辦演唱會。相關的合作活動令自由平台的想像空間更大。[3]

這些不同的虛擬世界,究竟有甚麼特點?這成為了元宇宙的討論的重點,特別在設計這些不同的世界時,必要考慮一些要素,當中Roblox公司的行政總裁David Baszucki就提出以下幾個:[4]

1. 身份(identity):玩家以甚麼身份存在於世界之中,他們會否有特別的角色可以扮演?

2. 朋友(friends):玩家怎樣在世界中認識新朋友,建立一個健康的社交群體?

3. 浸潤感(immersion):如何給予玩家投入的感覺,讓他們覺得自己置身在這個世界中?

4. 低延遲(low latency):在世界互動的過程中,怎樣可以減低傳輸速度所帶來不自然的感覺?要麼提升網絡速度,又或者降低某些畫面的解像度,但以上兩點可以怎樣做到?

5. 多元化(diversification):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如何可以和而不同地在不同的世界中存在?

6. 隨時隨地(anytime, anywhere):玩家可以透過不同的工具,在不同的時間和地方,仍然能進出這些世界嗎?

7. 經濟系統(economy):遊戲中的經濟、資源如何平衡?

8. 文明(civilization):遊戲中可能由遊戲商透過規定或潛規則,規範遊戲中的一些做法,為遊戲世界帶來文明,例如在遊戲時透過文字、符號表達對對方的尊重等等。

Beamable公司的創辦人Jon Radoff,則在其文章中介紹了元宇宙的七個層次:[5] 經歷(experience);發現(discovery);創作者主導的經濟體系(creator economy);創作世界的空間計算法(spatial computing);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介面設計(human interface);網絡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

在未來,不同的開放網絡世界的出現,人類可以自由進出,在當中除了玩樂,還有工作,賺錢,做生意等等不同的事情可以在那裡進行,問題就只是這些世界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叫人長時間留在那裡,恍如移居到網絡世界一般的在網上存在。[6]

很多人同時也在擔憂,如果世界上的人都進入不同的網絡世界,教會是否也要移到這些世界去傳福音,甚至開教會呢?牛津宣教研究中心研究人員Guichun Jun博士在一篇文章裡表示,[7] 經過新冠肺炎疫情之後,英國教會正經歷4.0的變化,由一開始的初期教會、大公教會、更正教會,今日應該要思考網絡教會如何發展,當中除了要處理訊息宣講外,更要處理的是,當人變成了一個角色,我們如何知道肢體真實地存在,我們如何守聖餐,在網絡中有沒有人會犯罪?如有,我們可以怎樣得知及如何處理?基督徒在網絡中,在如此介面的管理下,還有機會犯罪嗎?

傳統福音派人士Ian Harber及從事數碼事工的Patrick Miller牧師更擔憂的是,元宇宙的出現會整體影響到神學嗎?[8] 例如基督徒如何在元宇宙中表達自己?我們會完全放棄自己原本的樣子,去設計一個「更好的自己」嗎?如此會否令自己更焦慮?想想要在facebook中填一堆關於自己的資料已令人心煩,還要設計自己,這可是一件更煩人的事。當然,現代科技叫你去重新設計一個自己,可能已經十分簡單了。[9] 於是,HarberMiller提出質疑,要自己設計自己,而不是由上帝所創造,這將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

此外,Harber及Miller指出,現實世界雖然有很多未夠好的東西,但當全部的虛擬東西都是好的時候,又是否等於更好更真實?過份的好,有時會令人忘記了其實上帝所創造的美善,是要透過經歷艱苦或困難,我們才看得出當中的美好。最後,他們強調,元宇宙的世界看似無限無際,但實際上仍然是物質世界造出來的另一個空間,換句話說仍然有其限制,不要以為我們用了網絡的身份,在另一個世界就有不同的特殊能力,這可能只是一個引誘——一個讓你以為自己可以打破物質世界限制的引誘。

事實上,這種企圖將物理限制打破,甚至產生人機合一的想法,也存在了好幾十年,當中又以美國學者Donna Haraway教授的賽博格(Cyborg)理論最為吸引,時為80年代已經開始討論未來世界人類與機器結合在現實和虛擬世界的想像,另外,亦有日裔美籍社會學家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教授提出有關後人類(posthuman)的想像,還有透過不同的科技,可能將不同虛擬世界的官感直接植入身體中的想像,就像《22世紀殺人網絡》透過晶片傳輸資訊,到時「真實」感受也可能是模擬出來,只要夠真,大家接受和相信就可以。未來的世界,根據福山的說法,就人權、人的本性和尊嚴等議題,將會有更多的討論。


[1] David Larson, “Christians, Beware the Metaverse,” CRISIS MAGAZINE, October 29, 2021, https://www.crisismagazine.com/2021/christians-beware-the-metaverse.

[2] Coinspy, “Metaverse became popular overnight. How to understand the value and potential of the ‘virtual world’?” BLOCKCAST, last modified March 18, 2021, https://blockcast.cc/news/metaverse-became-popular-overnight-how-to-understand-the-value-and-potential-of-the-virtual-world/.

[3] “The video-game industry has metaverse ambitions, too,” The Economist, November 20, 2021, https://www.economist.com/business/the-video-game-industry-has-metaverse-ambitions-too/21806341.

[4] 朱嘉明:〈「元宇宙」和「後人類社會」〉,新浪財經,2021年6月21日,網站:https://finance.sina.com.cn/review/jcgc/2021-06-21/doc-ikqciyzk0867259.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9日);“‘Metaverse’ and ‘Posthuman Society’,” CoinYuppie, last modified June 20, 2021, https://coinyuppie.com/carmen-chu-metaverse-and-posthuman-society/

[5] Jon Radoff, “The Metaverse Value-Chain,” Medium, last modified April 7, 2021 https://medium.com/building-the-metaverse/the-metaverse-value-chain-afcf9e09e3a7.

[6] Microsoft, “What is Microsoft's Metaverse?,” YouTube, last modified November 4,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w6UCwCt4bE&t=1s.

[7] Guichun Jun, “Virtual Reality Church as a New Mission Frontier in the Metaverse: Exploring Theological Controversies and Missional Potential of Virtual Reality Church,” Transformation: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listic Mission Studies 37, no. 3 (September 2020): 1–9,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46024152_Virtual_Reality_Church_as_a_New_Mission_Frontier_in_the_Metaverse_Exploring_Theological_Controversies_and_Missional_Potential_of_Virtual_Reality_Church.

[8] Ian Harber、Patrick Miller:〈如何迎接「元宇宙」?〉,TGC,2021年11月18日,網站:https://tc.tgcchinese.org/article/prepare-metavers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8日)。

[9] Unreal Engine, “MetaHuman Creator: High-Fidelity Digital Humans Made Easy | Unreal Engine,” YouTub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0,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3F1vZYpH8c.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網絡上資訊傳遞與溝通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21

2020年美國大選除了讓社會大眾再一次了解美國政治以及民主制度之外,不少香港人眼看著在社交網絡平台中,美國政客的言論被平台加了一個「註腳」,有部份群組更被封殺,令他們有更多感受。事件引發網民震怒,更觸發一場社交網絡平台移民潮,要到一個沒有人「指手畫腳」的平台,重新營運。有人認為社交網絡平台中如果有假新聞,該平台有編輯責任,應該刪去帖子,但同時亦有人認為在平台上,本來人人平等,資訊應自由流通。

社交網絡平台的互動功能

究竟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了甚麼問題?維基百科其中一位創立者Larry Sanger早在2009年一個以「談網絡的目的」(On the Purposes of the Internet)為題的演說中分析到,[1] 網絡主要用途有兩個:溝通和資訊。理論上所有Web 2.0的產物,即社交網絡平台,即時通訊等等,都是著重溝通的產品,相比起Web 1.0時代,只是供人閱讀新聞、訊息,Web 2.0就多了分享和溝通的功能。在發展的過程中,社交網絡平台強調所有帖子排放都是互動效果,即以所謂的評論、讚好和分享(Comment, Like and Share,簡稱CLS)來判定,互動率高的帖子放在較重要的位置,欠缺互動的放較低。

這種排放帖子的方法,必然會產生的效果是,譁眾取寵的帖子易受歡迎。同時因為社交網絡平台強調的是溝通和互動,而非講究資訊內容的準確度,所以即使在討論的過程中涉及不準確的消息,也只會變成「討論溝通」的一部份,而並非必然要去查證真偽,就正如幾個人在真實世界聊天,沒有人會一邊聊天一邊研究對方說的話是否理性客觀真確,因為重點是大家分享聊天。同時,基於網絡世界本來就強調人人平等,專家的意見和巿民的意見在網絡中是否受歡迎,其計算方法是一視同仁的,換言之,講得爆」的人即使句句有錯誤資訊,也可以得到流量,講得悶的醫生就算資訊準確,也可能沒有人會接觸到有關訊息。

資訊平台與溝通平台

Sanger認為,原本如果能將資訊傳遞和溝通分開,理應是好事,但在社交網絡平台,這種不需要有任何事實根據,純粹「吹水」聊天的輕鬆討論內容,卻往往被當成一般資訊遭到廣傳,同時很多名人,甚至記者,都會在社交網絡平台設立自己的賬號,會講自己的見聞和政見,甚至新聞媒體也在社交網絡平台設自己的專頁,將新聞變成一個讓網民溝通的話題,於是準確的資訊和溝通平台的界線日漸模糊,不少人更索性在社交網絡平台中搜索資料。「吹水當認真」,資訊當然就愈傳愈錯。

Sanger一度認為要讓更多人加入管理和控制資訊,這樣資訊才會準確,但就認為不應在一個供「溝通」的平台講求資訊準確,他甚至認為所有資訊提供者應盡量離開溝通平台。2019年,他在另一篇名為〈數碼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Digital Independence)的文章裡稱,[2] 今日社交網絡平台完全沒有客觀準則就刪除帖子,又按照廣告商的心意推帖子,甚至不公平地控制政治或宗教立場,大肆刪除帖文甚至賬號,這對於內容創作者來說是不公平的。他倡議要離開單一平台,在多個平台展示自己的作品。

在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中,競選連任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就經歷到在社交網絡平台被消音、刪帖,部份相關群組突然被刪除。一方面有人質疑為何特朗普說謊但沒有人可以制止,有政府有見及此更開始研究擬訂不同法例去監管網絡言論,[3] 但同時亦有人認為這些平台做得未夠好,理應讓第三方做資訊核實的工作,發現真的有錯誤的時候才刪除帖子,而不是人家每發一張帖子,就在旁加一些附加資訊。[4]

及後,有報章踢爆,原來在社交網絡平台facebook中,部份名人可以獲得特殊待遇。他們在社交網絡平台所撰寫的內容,即使有人提出投訴,系統也不會自動將之下架,反而會繞過自動審查的機制,改為用人工審查,變相令名人所發的內容可以在網上放得長久一點。據了解人工審查效用不大,只有不到一成內容經過審查。facebook發言人承認有關機制存在,強調會增加內容審查比例,長遠會取消有關機制,但未有透露有關時間表。[5]

真相被模糊

傳統上,我們認為傳媒在選舉期間,在提供資訊時應該做到以下幾個任務:一、提供詳盡及全面的候選人和選舉資訊;二、多角度分析選情;三、提供平台予選民交流;四、鼓勵選民參選;五、進行民主教育。[6] 既然是以提供資訊為主,我們當然要求傳媒要小心核實資訊真偽,但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的特別之處是,當候選人不相信傳媒,改為社交網絡平台發自己的資訊時,變相用一個溝通工具去發放資訊,最後當然就是資訊照發放,但真相被模糊。

但同時,反過來我們會問,即使社會人士要求社交網絡平台做編輯工作,又是否可以成功令「溝通工具」提供「正確資訊」?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社交網絡平台成立的本意就是要令人人都有機會公平地分享自己想分享的東西,所以當中提供的未必一定是正確資訊,如果因為資訊不正確而被刪帖,變相言論自由就會被削弱了,沒有社交網絡平台願意承擔這罪名。事實上,美國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寬容度十分高,即使仇恨言論也不會受法例制裁。[7] 要社交網絡平台主動做審查的功夫,困難重重。還是我們應該加強教育所有社交網絡平台的使用者,不要隨便相信平台上的資訊,如有任何懷疑,必須努力求證,在未了解是否屬實之前,不會轉發或按讚。

經過今次事件,社會可能突然驚覺原來社交網絡平台也可能會出賣你。我們在擔心言論自由會否一點一滴被剝奪時,作為用家也不妨想想,如果一開始在網絡溝通時也保持基本禮貌和盡量與人理性討論,這自然就能減少有人會借言論激進或失實為由,而要求立法規管的機會了。當然,事件更令人反思,是否是時候要考慮多用幾個不同的工具,以避免被單一平台壟斷市場。

 

(本文原載於第136 期〔2021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Larry Sanger, “On the Purposes of the Internet,” Larry Sanger Blog, last modified October 3, 2016, https://larrysanger.org/2016/10/on-the-purposes-of-the-internet/.

[2] Larry Sanger, “Declaration of Digital Independence,” Larry Sanger Blog, last modified June 29, 2019, https://larrysanger.org/2019/06/declaration-of-digital-independence/.

[3] 吳念達:〈《網管法》箝制言論自由? 國民黨列五大爭議〉,華視,2020年12月14日,網站: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012/202012142024072.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4] Billy Tong:〈Fact Check 年代:社交媒體成為真理仲裁者?〉,CUP,2020年11月10日,網站:https://www.cup.com.hk/2020/11/10/arbiters-of-truth/(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5] 〈fb設VIP名單 名人發帖「無王管」〉,《明報》,2021年9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經濟/article/20210926/s00004/1632595008644/ fb設vip名單-名人發帖「無王管」(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9日)。

[6] 蘇鑰機、李月蓮:〈新聞網站、公共空間與民主社會〉,《二十一世紀》第63期(2001年2月號):28–35,網站:https://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063-200012039.pd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7] 王昶:〈觀點:誰怕新聞自由,誰是人民之敵〉,BBC News 中文,2018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531849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大胃王背後 透視吃播文化的瘋狂現象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4/11/2020

看著別人大口大口吃不同的食物,你會有治癒的感覺嗎?從韓國傳到中港台的一陣吃播熱潮,近年成為不少串流平台的熱門短片,不過行業在幾年間急速失控,由原本的陪吃文化(在節目中與收看者一起吃飯),一下子變成大胃王,再變本加厲,狂吃刺激食物,到在鏡頭後扣喉插管吐掉食物,甚麼都有。為了讓熒光幕前的觀眾看得爽,可謂不擇手段。也許是時候我們應該反思一下,對甚麼節目是否都應該照單全收?

所謂吃播,英文mukbang,有說這是從韓文字「吃」(muk-da)和「播」(bang-song)組合而成的新字。[1] 據說,約可追溯到2008年的韓國,大胃王節目興起,類似的節目隨後也在日本、美國、歐洲等地流行起來,但到了近幾年YouTuber(常在YouTube平台分享影片的人士)的盛行,這些大胃王吃播主(以吃為業的網紅)開始進駐不同的串流平台,而且定時在網上發放視頻、影片。

在韓國有著名吃播主光靠打賞就月入約10,000美元(約78,000港元)。有超過200萬個訂閱者的美國吃播主Bethany Gaskin,一年單計廣告費收入就有超過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另外還有周邊產品例如電子書、產品評論和食品代言每年或可多賺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2]

明光社

那麼大胃王究竟有幾大胃,可以吃下多少東西?以有超過500萬個訂閱者的日本女大胃王木下佑香為例,她能一次吃下32吋大pizza、30個牛肉漢堡包,還有不同酸甜油膩食品,吃下這許多食物,她看起來卻像很享受似的。另外一位日本女大胃王谷亞沙子,一餐可以吃掉98盤壽司,16碗烏龍麵,更稱一個月的伙食費要30萬日元(約22,000港元)。她們二人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她們瘦削,食量雖然驚人,但外型卻完全不受影響,有媒體甚至用「火辣」來形容谷亞沙子的身材。[3]

 

吃播視頻慰藉人心

明光社

吃播視頻或節目在各地受追捧,但它們的觀眾各有不同。在韓國,吃播盛行是因為很多人不想一個人吃飯,但實際上韓國有數以百萬計的人獨居,一個人吃飯的情況難免,為了減少當中的孤單感,於是便看吃播視頻,感覺好像有人在陪他一起吃。不過,吃播節目去到一些地方,它們慰藉的卻是一眾正在減肥的或要節食的朋友。不少人因為過肥,或因為身體不同的毛病,被醫生要求禁食某類食物,甚至要減少食量,吃播節目恰好就成為救生圈,讓收看者「睇咗當食咗」。

不過隨著新的吃播主紛紛出現,競爭激烈,節目開始劍走偏鋒,先有人開始吃一些特別刺激的食物,例如辣粉、湯,或者奇珍異獸,甚至吃疑似腐爛的食物。實際上這種吃法,很容易影響身體,嚴重的會令嗓子沙啞、臉變大,甚至生食道癌、胃穿孔,患上厭食症等。[4] 在內地,更出現過三歲孩子被父母強迫進食,最後體重升到35公斤的可怕事件,但為了吸引網民觀賞,似乎已經到了一個走火入魔的地步。[5]

內地就這類浪費食物又灌輸不良價值觀的視頻,在2020年8月宣佈嚴打。據官方報道嚴打首個月已有1.36萬個違規吃播賬號被處置,封禁違規主播賬號10.5萬個,關閉直播7.4萬個,大量相關視頻亦下架。[6] 不過這類視頻其實難以禁絕,因為有著強烈的需求,在內地有人突破封鎖就嘗試做沒有食物的吃播視頻,透過使用非常高質的收音效果,在沒有食物的畫面中扮吃,製作另類的吃播視頻,期望引致自發性知覺經絡反應(Autonomous Sensory Meridian Response,簡稱ASMR,俗稱「顱內高潮」),即是令人透過聽到咀嚼、吞嚥聲音產生快感。

在外國,部份類似的吃播節目,和另一些介紹美食的節目,當中渲染食物的美味和賣相,均被統稱為食物色情(food porn),有學者分析,食慾和性慾有共通性,兩者是生存和繁衍的必需品,甚至有人形容大食和性能力強一樣,是人能繼續生存的本能,所以要在吃播節目中歌頌食慾。人看了這些節目,享受著食慾得到滿足的虛假快感,情況與看色情電影滿足性慾一樣。

現代社會裡,人要滿足自己的慾望,方式可謂無限多,甚至無所不用其極,但人不懂得好好控制自己的慾望,任意透過各種方式去滿足,即使最後沒有傷害任何人,只是自己求個舒服,也不代表這就是好的生活方式。有時我們想追求滿足,也不能太過份、太極端,做到恰到好處,也是很重要的美德。

 

悄悄賣廣告

吃播除了鼓勵貪慾之外,更多人質疑的是吃播究竟有多真。很多吃播YouTuber一開始表面上聲稱是自己買食物回來吃,又說是朋友負責拍片,但後來不少人就發現,他們有收不同店舖的贊助,YouTuber拍自己很享受的吃著那些店舖的食物,變相是賣廣告。

在韓國,本來這種事一向沒有遭到禁止,但及後被網民揭發作假,大胃王紛紛致歉,部份甚至刪除網站,韓國政府更為此於2020年9月立法,要求所有網上做類似的所謂植入式廣告或者業務配合廣告者,必須在片段中明確寫出該段影片有收過某某公司的贊助,甚至是廣告費,否則違法。另外,韓國法規亦規定,即使拍攝者沒有收任何金錢,但如果片段中食物是免費而非自己購買的,亦必須在視頻註明有關片段的商品是由甚麼公司提供,讓觀眾知道。

在2020年8月,在韓國就有一系列沒有註明廣告的吃播YouTuber被發現原來其視頻有賣廣告,[7] 如何道歉成為很多網民關注的焦點。因為很多韓國吃播YouTuber都很重視外國的巿場,畢竟YouTube是個全球平台,但並不是所有國家都像韓國訂立法例禁止有關行為(當時新法尚未在韓國實施),部份YouTuber只用韓文道歉,但就沒有用其他語言致歉。有些又會聲稱自己沒有收錢,只是收了對方贊助的食物,最後又再次遭人踢爆不實,更令人覺得這些直播YouTuber不誠實。

明光社

當中情節最為複雜的,以有超過400萬個訂閱者、韓國著名女吃播主Boki為表表者。她首先和一眾吃播YouTuber一樣被發現其吃播頻道有收錢吃播的情況,Boki雖然承認,但就說自己只收了贊助的食物,暗示沒有收錢,後來再被揭發原來有收錢,於是她只用韓文承認,但在英語等不同語言的其他視頻,她就沒有致歉,整個「道歉」的動作被網民認為是進一步的欺騙,所以很多人就留言呼籲大家不要再訂閱她的頻道。

面對網民的批評,有的YouTuber選擇澄清、道歉,最後導致訂閱人數下降,同時被批評沒有註明有賣廣告的吃播YouTuber Fume也像Boki一樣遭到質疑,她只修改自己網站有問題的部份,註明相關的贊助或廣告字句,之後既不道歉也不澄清,甚至刪除不利和批評的留言。她的訂閱人數,居然不跌反升。[8]

 

真吃還是假吃

Boki因為只作選擇性道歉而遭批評,而同時更有網民翻看她更多的片段,發現她有疑似「假吃」的視頻。有細心的網民發現Boki喝飲料時會突然伸一伸手指,之後枱上的食物會變細,有時夾起食物的份量很多,但放到嘴巴時食物會突然變少,又發現有片段顯示她在吃東西時有一兩格突然作吐出食物狀的定格畫面,彷彿準備扣喉將吃完的食物從胃部吐出來,之後再吃新的食物,為的就是要吃下更多的東西。面對著爭議,Boki就拿出有爭議視頻的「無剪接」版本,但豈料那個無剪接版本仍然被網民發現有可疑的剪接,甚至質疑Boki心虛,因為她沒有公開所有被質疑視頻的無剪接版本,最後她的澄清反而被指為造假的有力證據,訂閱人數一度減少了30萬人。

還有類似的假吃直播出現,不同的YouTuber推出「破解視頻」,讓人知道大胃王視頻是怎樣製作出來,在影片中,除了看到有人一邊吃一邊吐出來外,有部份大胃王表面上吃了一整枱食物,原來是分開很多餐每餐分開很多次來吃,有些吃播主吃到半路要「加餸」,原來是因為分開很多次吃,又不能翻煮,食物已經冷掉所以要用「加餸」來將食物加熱,否則根本不能吃入口。[9]

YouTube的影片有時難分真假,網上的影片沒有規管,也難以規管,如果強行規管恐怕又會直接影響言論自由,但不規管又會出現這樣混亂的情況,最後我們只能盡量依靠業界和每個上傳影片的人自律。同時,每個看YouTube的人也要小心選擇自己想看的頻道,不要支持造假的影片,沒有公眾的支持,那些以不良手法作招頻道就會逐漸減少。

 

網紅是理想職業?

 

網紅是網絡紅人的簡稱,他們會在社交媒體平台或串流平台定期發放照片或影片,以累積自己的觀眾或紛絲,只要愈多粉絲,愈多人收看網紅製作的影片,串流平台會因應收看率,將廣告加進影片的開首或之間,並將一部份的廣告費轉發給製作影片的網紅。不過,也有平台讓網民在看網紅的影片時,可以直接打賞給網紅,送上虛擬禮物或現金。由於媒體都吹捧網紅的收入高,令人容易覺得做網紅是件易事,有青少年甚至會以網紅作為理想職業。在台灣,一個在2019年底發表的調查發現,受訪的8,000多名小五至高中職三年級青少年(年齡約10至17歲)中,直播網紅在最想從事的職業中排名第三,有19.2%受訪者以直播網紅作為最想從事的職業,而排第一和二的職業分別是遊戲電競手(26.9%)和廚師美食家(21.7%)。[10]

 
 

[1] 瑪麗安娜:〈吃播文化:為甚麼數百萬人在電腦前看別人大吃大喝?〉,BBC News 中文,2019年6月3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849517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2日);何安:〈【網紅經濟】睇人食嘢好療癒? 兩岸三地「吃播」火紅的背後〉,《香港01》,2019年9月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行走中國/371656/網紅經濟-睇人食嘢好療癒-兩岸三地-吃播-火紅的背後(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2日)。

[2] 羅保熙:〈為何「看別人進食」感治癒? 剩食背後的吃播文化〉,《香港01》,2019年9月1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世界說/521677/為何-看別人進食-感治癒-剩食背後的吃播文化(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2日)。

[3] 三立新聞網:〈美女大胃王身材犯規!袖口開豪乳洩出〉,yahoo新聞,2020年10月10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美女大胃王身材犯規-袖口開豪乳洩出-05550576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4] AndyLsr:〈不是每個吃播都能像千千一樣!月入近百萬的吃播主「以吃謀生,靠吐活著」〉,大數聚,2020年4月3日,網站:https://group.dailyview.tw/article/detail/1480(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5] 李福源:〈扯!陸父母捧女成「吃播」網紅  3歲女童被狂餵飆破35公斤〉,聯合新聞網,2020年8月25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335/4807835(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6] 中央社:〈中國處置1.36萬違規帳號  大胃王直播被消失〉,聯合新聞網,2020年9月4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332/4834724(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7] Sally Wu:〈假吃風波燒不停!正妹吃播再被抓包「偷塞廣告」 全停更道歉〉,台灣達人秀,2020年8月19日,網站:https://www.ttshow.tw/article/7180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8] DenQ來了:〈道歉才是傻..?韓國黑粉也輸了..?讓韓國網友們都投降的歷代級厚臉皮吃播主..?|DenQ〉,YouTube,2020年8月16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OUstGhKjX4(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9] 拜托了小翔哥:〈原來大胃王是這樣拍出來的,通過後期剪輯,人人都可以成為大胃王〉,YouTube,2019年10月11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MVkaKwQ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10] akane:〈《青少年未來觀》未來職業調查!青少年最想成為職業電競選手〉,金車文教基金會,2019年12月25日,網站:https://kingcar.org.tw/survey/500969(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0月21日)。

網絡「性陷阱」 大人更易中招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11/2020

近日有政黨進行調查,訪問了約600位家長,了解他們是否擔心孩子上網會跌入色情陷阱,結果發現八成家長擔心子女墮入網上色情陷阱,但同時有近五成被訪者從來沒有與子女談及性教育。約五成被訪家長的子女在18歲以下,當中有八成多讓孩子獨自上網,當中也有八成沒有方法防止孩子瀏覽色情網站。負責調查的政黨在建議中不斷將責任推向學校,要求加強性教育,又著政府加強宣傳,呼籲青少年學習保護自己。[1]

根據警方的數字,2020年1至6月的裸聊勒索案就有206宗,涉案金額約130萬元,95%受害者為男性,四成為學生,年紀最輕的受害人只有12歲,年紀最大為63歲。網上情緣騙案2020年上半年共429宗,比2019年同期上升了五成,受害人近九成為女性,年齡介乎15至85歲,涉案金額共1.08億。

要留意的是,網絡性陷阱不挑男女,也不挑年齡。如果以涉案金額來作參考,相信成年人被騙的錢,以及相關案件的數量,都會比年輕人多。不過社會大眾,或者是傳媒的焦點,往往集中年紀最輕的受害人身上,但就沒有留意,年紀最大的受害人也超過60歲,足以證明這種騙案就連在成人世界的認知也十分之少。

很多成年人以為觀看色情短片,開交友App認識不同的朋友,既不犯法,又沒有傷害其他人,即使進行裸聊活動,也是私下進行,可以說是你情我願,而為了心儀的男子給他一些應急錢也是個人的事情。受害人因著愛、慾或各種理由放下戒心,並因而被騙,部份受害人甚至被騙了也不願承認,仍然覺得對方是真命天子。

痴心錯付之後,有受害人因著面子或是各種原因而不願報警,令相關數字低於實際情況,再加上這類網絡罪行在全球化的網絡中進行,不同司法區難以合作共同處理有關罪行,相關的執法問題,已經反覆討論了至少20年,但時至今日,看來透過國際合作仍然很難有效打擊這類罪案。

所以,教育的確尤其重要,孩子固然要教,但成年人才是真正的教育重點。在自由開放的社會,談禁絕便是政治不正確,如此成年人就更應該以身作則,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判斷能力。社會應撥更多資源,就像以前宣傳防止電話騙案、祈福黨等等一樣,加強家長及成年人對網絡騙案的危機意識。大人學懂了,他們自然懂得向孩子和長者傳遞有關的預防訊息,減少這類騙案的發生。

 


[1]  〈家長關注網上色情陷阱調查〉,民建聯,2020年11月17日,網站:https://www.dab.org.hk/post/家長關注網上色情陷阱調查(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19-11-2020

《以私謀權》(The Great Hack)—— 網絡的盡頭是美夢還是噩夢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6/09/2020

2016年,位於美國的數據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在美國總統大選中,在用戶不知情下,對facebook過千萬用戶的個人資料作出心理分析,為特朗普競選向個別用戶發出針對性廣告,企圖改變他們的投票決定。一美國市民David Carroll在英國以法律挑戰劍橋分析(因為該公司的分析和宣傳對英國脫歐公投亦有影響),要求它交出針對他所採集的所有數據。

我們的網絡足跡每年被以兆美元計算的產業開採了,數據的價值亦一早高於石油。我們的網上行為就是商品,留下的每個選擇、回應、對話……全都被記錄和分析,然而我們不知道科技公司如何把我們分類,數據又如何被利用。

 

隱形數據點

明光社

根據這紀錄片電影《以私謀權》,劍橋分析聲稱自己擁有美國選民每人近5,000個隱形數據點(data point),但如何把這些隱形數據點變為具體?這是我們不知道的,這也解釋了電影其中一位主角David為何要提控,迫劍橋分析提交對他採集的資料。

明光社

在過程中,劍橋分析前業務總監Brittany Kaiser是少數願意站出來把前僱主及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和盤托出的人。在她所提供的資料中,近十多年全球發展中國家的選舉中,劍橋分析都有插手對社交平台用戶作出針對性宣傳,手法是引起用戶恐懼或憤怒等,針對其心理,影響其情緒、政治想法及投票行為,她稱之為「武器級的宣傳策略」。

然而,到最後劍橋分析因清盤而避過了進一步被英美的司法部、美國聯邦調查局及特別顧問調查(專責調查俄國干預美國大選的部門)等部門追查,寧願被控告,亦不肯讓David知道他們如何分析他的個人資料。

 

數據權亦是人權

網絡帶來便利,助我們連結豐富的資訊,但值得我們關注的是,作為網絡用戶,並沒有多少人覺得需要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及數據,因為太「技術性」了,我們不知道會怎樣被人分析及作出針對我們弱點的宣傳。然而,這顯然是不道德、也是不公平的心理戰。電影提醒我們要覺醒過來,開始為保障個人數據擁有權而戰,因為這是人權。否則,我們可能輕易被人以心理分析來間接操控我們的行為及選擇而懵然不知,到驚覺其破壞力卻為時已晚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疫症下新媒體信仰群體的思前想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3/03/2020

2019年下半年,一場抗爭運動,很多人學懂了追看網台直播,並出現了一批不同立場的KOL。[1] 不過對不少沉默的大多數來說,直播拍片從來不是自己杯茶,覺得在鏡頭前就甚不自然。不過一場新冠肺炎疫症令大量平時「靠把口搵食」的人,例如老師、牧師等等,全部要offline to online,從線下走到線上,錄播也好、直播也好,總之眼前沒有觀眾,只有鏡頭;從來習慣要見面開會的人,現在得要望著一個劃成九格、16格甚至20格的即時溝通平台開會……

在科技發展尚未成熟時,我們是沒有任何選擇的,只是現今多了一些新的媒體,以及傳播工具,所以我們可以選擇進行不同形式的崇拜、會議、聚會等等。在處理具體現象前,先討論一下抽象的概念。我們要問新媒體有何特點?研究宗教傳播的學者Peter Horsfield早年一本名為From Jesus to the Internet: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and Media(由耶穌時代到互聯網時代:基督教與媒體史)就提到,[2] 網絡時代大概有以下四個特點,筆者在其中亦作了一些補充:

1. 不斷流動的資訊

我們活在一個有大量訊息的社會中,我們要習慣訊息從不同地方進來,一部手機同時接收來自不同應用程式(Apps)的訊息,我們同時需學習選擇、評估和分析資訊的真確及重要性。疫症前,早已有不同的教內人士談及「網上的……」(包括網上牧養、教會、宣教、福音、栽培等等)。網上做教會工作最令人擔心的一點是教導或教義有沒有被正確傳播。在現實世界,發放訊息的人有名有姓,有教會為他們背書,但在網上任何人都可以用權威口吻傳達訊息,任何人也可以回應,有效教導難以形成,即使是教會的言論也可以輕易被二次創作,更可以透過剪接和轉傳被修改,難以估計後果。這是令不少教會卻步,至今仍不願意在網上進行牧養等工作的原因。

不過,講壇的教導除了正確性之外,也有時效性。崇拜本來就應該有更新變化的空間,不論是禮儀流程,抑或是訊息方向也會隨著不同年代而變化,與其擔心肢體接收不良訊息,不如先教導肢體如何分辨正道,畢竟今日不少異端邪說,也是用基督耶穌的名來進行宣講,最後當然也是別有用心,如果信徒不懂分辨而走歪路,這可是不幸的事。

2. 互動性

所有資訊將不會以單一形式出現,而是有來有往,科技未來不單涉及視覺、聽覺、觸覺(及至手腳)等等,我們要重新在理性、想像和感受之間評估一切接觸的事物。例如:如果用了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眼鏡,我們能否360度感受VR崇拜?借用Constance M. Cherry在The Worship Architect(中譯本:《建構崇拜》)中的看法,崇拜(或敬拜),重要的主題是讓我們可以在一個神聖空間中,與眾聖徒一起敬拜三一上帝。整個禮序、環境、氣氛等等創設的目的,只是為了令我們能夠敬拜主。

明光社

在這次疫症下的崇拜,不少人質疑網上崇拜是「次一等」的崇拜,是沒有現場崇拜的後備方案,因為這比現場崇拜減少了很多禮儀、神聖互動,信徒互動等等。有牧者笑言看不到會眾,講道時的表達技巧即時失蹤,望著鏡頭感覺緊張。同時又有人質疑崇拜是錄播,不是實時進行,於是網上崇拜就只是一個「節目」(program),一場表演,而不是崇拜。

這樣就牽涉到技術的限制、受眾的反應和替代方案。有關技術的限制,我們的科技的確不能透過VR顯示一個真實的餅和杯來,不過如果餅和杯只是象徵主的身體和主的血,這裡有很多有趣的點子可以想像和討論。有關受眾的反應和替代方案,崇拜整件事的目的,是要讓受眾有空間經歷到上帝的同在,如做不到,就需要改進。今日要問的問題反而是,用甚麼方法最能讓信徒與主(而不是講員)有交流、互動。不少肢體在網上看崇拜很專心,在教會禮堂反而經常打盹。哪個方法與主的互動性較高?怎樣可以將更多人帶到上帝面前?這些問題在疫症後仍然要處理。

3. 時空增速和壓縮

隨著資訊飛快出現和消失,每條連結將不同時空的事件串連起來,時空在互聯網的資訊中不斷快速地自由地流轉。例如近幾年在不能回到教會參加崇拜的日子,不少人隨手就可以翻出以前不同傳道人的一些講道分享,甚至不理時空脈絡剪成新的短片分享,令牧者擔心自己的訊息被斷章取義,又有牧者擔心訊息如果離開了時間脈絡,會誤導受眾,影響他們理解教導。

美好的訊息,歷久常新,例如香港教會的傳統,每年夏季都會踴躍參與的港九培靈研經會,那些美好的訊息,就算是幾十年前的,也是美好的。當中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從那些講章中看到當年的歷史,因為講壇訊息往往就有其時代意義,將《聖經》美好的教導放在今日的時代脈絡中,將正道分解出來。不過,如果我們假設信徒有能力分辨訊息好壞時,擔心訊息會誤導受眾自是過慮,甚至可以說,信徒更懂得聽道,那也是一件美事。

4. 投入與忠誠

明光社

網絡上不同的選擇,同時影響信徒群體的投入和忠誠。很多人可以投入很多不同的社群,讓他們感到快樂,他們不一定只投入教會的生活。於是整個社會組成方式也會隨之改變,支援的社群、服務的社群、居住的社群、社群記憶均可以不大一樣。就正如有牧者坦言會擔心,因為各大教會的崇拜也可以實時播放,信徒會如購物般選擇到底要「收看」哪間教會的網上敬拜、祈禱會等活動。如此大家會問教會作為社會組成的其中一個群體,她的存在有何獨特的價值?如果信徒在不同的群體中學習《聖經》、崇拜、祈禱、團契和事奉,究竟這個信徒還需要不需要在現實生活中回到教會裡?一間真實存在的教會,她的功能,今日還剩下甚麼?

又或者用回投入和忠誠兩個字來討論,信徒如果投入網上信仰生活,他們投入的是甚麼?他們最後要向誰「忠誠」,以往我們會認為是順服上主的帶領,教會同時也是一個代表,但今日如果信徒各種的信仰生活像碎片般散落在網絡上的不同角落,再由自己拼湊自己的信仰生活,屬靈導師或栽培者的工作就變得更重要,因為孩子長大後最終也會離開父母,父母要將一切求生技能在孩子長大前就教曉他,好讓孩子能獨立生存。但現時教會的模式往往卻是假定可以一直餵養,生養死葬一概包辦,似乎這想法在這世代中要想想怎樣轉化,當一切都拆件處理時,教會選擇一條龍服務,還是會有更多「拆件式」服侍出現?而最重要的是無論最後採取何種模式,背後的理念和假設究竟是甚麼?

曾有人想像網絡教會像以往翼鋒教會的概念,[3] 可以容納不同群體,不過細心想想,教會本來不就是應該容得下不同的群體嗎?網絡信徒能否自己牧養自己呢?自行尋找網上教會頻道,收看相同的教會頻道節目,之後偶然網聚,這可以是教會或教會群體的新想像嗎?有人甚至認為今日教會的「練習」會否為未來新網絡家庭教會做預工?信徒透過流動的社交媒體得知聚會內容,然後定時上網「參加聚會」,之後透過群組分組、討論、分享和交流。一場疫症,似乎給予我們契機,以面對未來更多更艱難日子,但願在過渡期中,信仰群體可以靈裡合一,互相配搭,榮耀主名。

 

(本文原載於第131期〔2020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KOL是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

[2] Peter Horsfield, From Jesus to the Internet :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and Media (Chichester: Wiley Blackwell, 2015).

[3] 基督教機構被稱為翼鋒教會(parachurch),其存在是堂會的延伸,透過不同的服侍,與堂會一起承擔牧養群羊的責任。

直播新聞的限制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1/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

反修例運動由6月初至今已超過半年,運動最初由遊行示威開始,有不同的新聞媒體作即時報道及直播,無論紙媒、網上媒體或電視台也派出記者走到前線作採訪。首先我們感謝每位冒著受傷的風險及在惡劣環境下走到前線的記者,[1] 他們近距離面對不同程度的暴力及對新聞自由的打壓,為我們在現場拍攝珍貴的影片、相片,並作文字記錄。

對於受眾來說,重要的資訊來源,莫過於觀看有聲有影像的現場直播,曾有民意調查顯示「媒體現場直播」對不同人士的重要程度,比「傳統媒體」高出許多。[2] 如沒有走到街上,不少人會於遊行示威期間在家追看直播,他們的視點由記者帶領著。由於不少活動到最後都出現了暴力衝突情況,觀眾會追看直播至夜深,以了解事情的最新發展。

 

沒剪接 沒整理 沒遮掩

我們曾於2017年發表文章討論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3] 用戶自己拍攝的Facebook Live(臉書直播)相比於由新聞媒體作的現場直播,兩者當然有相似也有分別。而無論是電視或網絡新聞,現場實況在未經剪接就直接出街,觀眾直接看到記者拍攝的畫面,這同樣會引發不同的道德問題:被拍攝者會否受到不必要的影響?路人、示威者、甚至警察事後會否被人「起底」(個人資料被公開)或網絡欺凌?如直接將現場的粗言穢語、過份血腥或暴力的畫面播放出來,會不會對觀眾帶來負面影響?

不少電視台直播,部份的控制人員可能會即時拉低聲音,減低直播粗言穢語的機會。對於暴力血腥的衝突場面,電視台會派出多個記者在不同地區拍攝,幕後人員大多會選擇較「吸引」,即有衝突的地區直播,甚至以雙畫面直播,同時間顯示兩個直播畫面……這是為收視或為真相?或兩者皆是?大家可以細思。而網媒方面,由於沒有太多資源,工具大概是手機加一支手柄或穩定桿就是了。[4] 而播放平台就直接使用Facebook Live,記者將所見的東西就直接串流於網上,即時發佈。

 

直播就等於見到全部真相?

傳統媒體採訪敏感事件時,在有需要時會模糊當事人的樣貌,以免受訪者被認出;而對於粗口、暴力血腥場面,會將聲音、片段剪輯過才會播放出來。而事件的始末、因由亦會在調查後、經整理和編排後才報道出來,當中也會加上專家評論、目擊者訪問及不同的回應等內容。內容訊息也許會按其輕重被編排及挑選,變得不太直接,而由於內容經精心安排,觀眾不免要在媒體特定的框架下接收訊息。

在直播,由記者帶我們看到現場情況,讓我們知道部份事情所發生的時序,片段不會被媒體故意剪輯、刪減了重要部份,媒體無法任意刪剪、斷章取義,但直播也有它的限制。直播帶我們進入記者的角度看事件,不是說記者有心誤導,而是記者自己內心可能也有一把尺,就是想觀眾去看、去了解的事情。走近些,拉近鏡去看的,就是記者的視角。可能有些在鏡頭以外的事情發生了,而引起鏡頭內的景象,但我們不在現場,只看著沒有旁述或只有簡單旁述的鏡頭,可能未能理解、甚至誤解了事件的真實情況。所以,現在觀眾看直播時,更要仔細觀察,自行判斷看到的情況,究竟是甚麼一回事。

明光社

為此,有不少人會於網上一次過看多個媒體的同步直播,「一眼關七」,希望可以立體一點去了解事件狀況,其意圖不錯,因為可以從不同的鏡頭、角度去看現場發生的事。但由於每個媒體所處的區域及位置都不同,未必每件事都可以查證得到。我們了解直播有其不足,心中可保留一些空間,對於未有真憑實據的事情,應先停一停,毋須立即作出判斷。

最後,我們也要留意直播畫面對我們情緒的影響,有學者就指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具震撼性的直播影像,可以觸發觀眾即時而強烈的情緒反應。」[5] 我們更可能因為害怕遺漏了資訊而陷入「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的狀態,[6] 不停追看直播至夜深,失去了節制。其實無論人和事都有不同的限制,接收資訊要適可而止和留意自己的心靈狀況,需要時就得休息一下。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1] 〈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明報》,2019年11月18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1118/s00001/1574016530200/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 調查請受訪者為不同渠道的資訊,按其重要性來評分,參李立峯:〈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明報》,2019年8月22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190822/s00022/1566394633524/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3] 歐陽家和:〈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明光社網站,2017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4] 佛洛e得:〈今年夏天,體驗香港特色的戰地攝影〉,Spill,2019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spill.hk/lifetech/hong-kong-protests-journalists-photographers-equipments/(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5] 見註2。

[6] 郭卓靈:〈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