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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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撫養──不能不知道的最新研究

星期一, 12 九月 2016

當社會制訂家庭相關的法例時,要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包括維護兒童與父親和母親連結的權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2013年法國曾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同性婚姻,訴求正是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

有人認為只要兩個疼錫兒童的爸爸(媽媽)就夠,媽媽(爸爸)對兒童來說可有可無。於是有學者嘗試研究在同性撫養下兒童的福祉(well-being)是否得到同樣保障。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6年8月)

星期一, 12 九月 2016

國際

跨性別政治及同運政治在歐美等地繼續鬧得熱烘烘,令社會出現更多問題,扭曲法律保護公義及人民安全的原意,對宗教或良知的打壓,對下一代造成極大的影響。

馬會輕易增賽馬日 博獎會成橡皮圖章

星期一, 12 九月 2016

這個馬季一眾馬迷肯定比以前更忙碌,馬會自2月底開始,以預期總投注額下降為理由,向政府申請增加13天賽馬受注日,當中包括5個週三賽馬日和8個海外賽事受注日。過程中博獎會曾於3月召開一次只准發表意見但不准討論的諮詢會,之後閉門討論相關建議對社會的影響,最後一如所料為馬會開綠燈,成為馬會的橡皮圖章,而且過程並不透明,令人質疑現屆博獎會放生馬會,是否代表馬會日後已經「無王管」?

今次增加賽馬日的申請手法和理據有幾點值得商榷:

從法例看家庭

星期一, 12 九月 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家庭的定義

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ICESCR)均指出,家庭是社會的一個自然基本的單元,香港的人權法案(「人權法案」)亦採納了這個家庭的定義。但是,兩份《公約》及人權法案沒有進一步闡述何謂「自然」。

社交媒體直播應有適當的監控

星期一, 12 九月 2016

網絡,將以往的媒體權力集中點慢慢瓦解。當人們只要透過互聯網,便能在任何時間、地點,下載或上載資訊,不必再受大眾傳媒所特定的時間束縛。

facebook直播功能在本年3月開始,但已成為大家直播發放資訊的重要工具。不單止名人可以直播自己的演唱會,連參與的觀眾,也可以舉機直播自己所觀看的演出。可以想像這種功能可能對版權所造成的衝擊吧。

而且這種在社交媒體的直播平台,並沒有即時的監控,如果有人任意將不恰當的活動在平台直播,很大機會被傳播,並對大眾造成影響。之前美國曾有黑人被槍殺,被其女友透過facebook直播過程,達數百萬次點擊,發佈威力驚人。

資訊科技本身是沒有好、壞,其發明只是為了方便人們溝通,但如果被不懷好意地使用,如用於恐嚇、或不道德的用途,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實在應有適當的監控機制才可保障大家。

性別定型歧視

星期二, 6 九月 2016

性別定型(sex stereotypes)是指社會對性別的角色、氣質等的固有期望(例如:男性應剛強,女性應柔弱)。性別定型歧視,就是指由於一個人未能符合這些性別期望(例如:一名男(女)性的行動舉止很女(男)性化)而遭到差別對待。[1]社會上有人希望衝破這種性別定型的限制,並希望不會因此而遭到歧視。當然,我們認同任何人不應因為有此想法而受到歧視,但這是否代表一個人可以無限制地衝破性別定型的限制?並要求其他人完全認同呢?以下的案例[2]或許可給予我們一點啟迪。

沒法取代的爸爸

星期二, 6 九月 2016

每個幼兒都是人類文明的珍貴承繼者,卻弱勢得不懂為自己發聲、不能單靠自己長大成人。重視兒童權利可以規範政府和父母,確保幼兒能妥當成長。

雖然不是每段婚姻都會生育孩子,但每個孩子都有父母。確保每個孩子能與親生父親和親生母親連繫,是捍衛兒童權利的重要部份。從成人自身福利出發,視婚姻為可任意建構的結合形式,往往忽略了婚姻制度有保障幼兒的層面。婚姻制度的設計(包括誓詞、規範和離婚制度等)有助保障幼兒能得到父母長久愛護及委身照顧。

同性伴侶難以模仿父母模式撫養幼兒。的確,沒有人能否定兩個媽媽愛的真誠和偉大,然而對著只有兩個月大的嬰兒說:「你沒有爸爸,沒關係,兩個媽媽一樣愛你。」刻意令幼兒失去親生父親的制度,總有點說不過去的感覺。

無障礙廁所

星期二, 6 九月 2016

較早前,平機會發表公眾意見調查2015時引述「康文署答應會改裝殘疾人士專用廁所成『中性廁所』,方便讓跨性別人士使用」。香港復康聯盟發表聲明,反對改裝殘疾人士洗手間(俗稱「殘廁」)成「中性廁所」,讓跨性別人士使用。一般廁所的設計,未必能切合個別人士的需要,而殘廁的設立,就是為滿足殘疾人士的特別需要。當然,社會上可能還有其他人士,在使用一般廁所時存在困難,例如跨性別人士,或簡單如父親(母親)需帶年幼的女兒(兒子)入廁所。在有限的社會資源下(尤其是香港地少人多),如何能滿足不同人士對使用廁所的不同需要,確實是一個基本而重要的課題。

處變不「亂」

星期四, 1 九月 2016

香港市民求變心切,從今屆立法會選舉可以清楚反映,在候選人中新人輩出,加上不少議員因為年齡或個人問題而不再爭取連任或連任失敗,立法會必定會面目全非。無論政府和市民大眾是否願意,大家都必須重新定位。

不少年青人對現況不滿,甚至提出一些激進的口號和尋求翻天覆地的改變可以理解,社會、甚或教會必須認真聆聽年青人的聲音,正視他們的需要當然重要。不過,大家不能忽略的是,對現況不滿的其實亦包括不少中年人和長者,而隨著香港人愈來愈長壽,人口老化是必須正視的社會問題,因為他們在人口比例中亦愈來愈重要。政府和年青人其實亦必須聆聽中年人和長者的聲音,長者的經驗雖然不會永遠是對的,但學生和年青人重視的理想和原則,亦不見得一定永遠是對的。近年的社會運動最令人憂心的一個發展,就是不少人將自己的看法絕對化,以及將與自己不同的聲音妖魔化。

關鍵字 明光家書

婚姻是制度

星期二, 30 八月 2016

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及禮俗等規範,並要求社群成員共同遵守。制度本身不是恆久不變的真理,而是會隨著歷史而轉變。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制度,莫過於婚姻制度。在父權社會下,「一夫一妻多妾制」在舊社會是普遍存在的,但這通常只是上層社會人士的特權,一夫一妻制仍是社會上一般老百姓的主流。

1971年10月7日《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生效前,香港政府接受按中國法律與習俗而構成的舊式婚姻──即中國傳統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改革條例》生效後所有在香港締結的婚姻都必須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由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並不容他人介入。「一夫一妻制」從此成為香港婚姻制度的定案。

近年歐美地區相繼通過同性婚姻,本港亦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對於「一夫一妻制」在香港只有45年歷史,或許還未算得上是社會的傳統,然而筆者認為婚姻傳統應是更寬闊地指向數千年來一直肩負著人類繁衍重任的異性婚姻,而當中「一夫一妻制」是異性婚姻中最為理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