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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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無價?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墮胎是一個錯綜複雜的議題,亦可從不同的角度出發來探討。例如在傳統文化的角度來看,對中國人來說,胎兒很多時會被看為有生命的獨立個體,所以若孕婦不幸去世,會稱之為「一屍兩命」。同一觀念下,墮胎就等同奪走生命,與殺人無異。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胎兒並不是人,法律上「活生生的人」有兩大基本條件:完全脫離母體並擁有一套獨立的循環系統。所以非法墮胎並非謀殺,而是另一條獨立的罪行--- 墮胎罪。[1]

關鍵字 生命倫理

墮胎的倫理反思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有關墮胎的倫理探討,Barbara MacKinnon在他Ethics: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第九章中介紹了兩個倫理學中常討論的角度:效益主義及權利角度。[1]

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效益主義並不討論胎兒是不是人,只討論墮胎與否,那個的後果可帶來最大的效益(效益很多時指快樂),支持墮胎的人往往會指出繼續懷孕將會帶來很多負面後果,例如:婦女會失去學業及工作的發展機會、日後在很惡劣環境撫養兒童、對整個家庭做成打擊、對孕婦構成極大的心理壓力等。反對墮胎的人亦會指出墮胎將會失去當父母的快樂、胎兒日後對社會的貢獻、墮胎對孕婦身體及心靈的傷害(例如:失血過多、不孕、內疚、觸發創傷後壓力失常等),若然胎兒已經可以感覺到痛楚,效益主義也會將之計算在內。當然,效益主義受到很多批評,其中最常的批評是這理論不單可合理化墮胎,若可為社會帶來效益,它同樣可以合理殺害無辜的人。

關鍵字 生命倫理

遲來的「早熟」?!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推行性教育,常常聽到老師或導師說缺乏教材,又怕學生「嗌悶」,所以本期網絡向各負責性教育的導師推介一套可供學生欣賞兼討論的電影,就是由薛凱琪和房祖名主演,爾冬陞執導的《早熟》。
 
電影內容豐富,可供討論的話題包括婚前性行為、青少年戀愛、墮胎,還有兩代關係、甚至輟學少年搵工等問題,但處理得輕鬆溫馨,沒有不必要的情慾戲(當然,商業電影其實並沒有甚麼「必要不必要」的情慾戲),雖然劇情有時略為牽強,但以電影帶出自己想講的說話,導演在這方面是成功的(票房亦不俗)。
 
那麼導演想傳遞甚麼訊息呢?從影片結尾的順利早產、姜大衛與黃秋生的結案陳詞、三個月感化令等,可見爾冬陞對青少年戀愛、性和其人生觀「似嚴實寬」,亦反映出現時成年人對年輕人的看法:「你做乜無所謂,最緊要負責任。」而只要負責任,好奇貪玩而出事也情有可原。
 
但好奇心在缺乏指導下卻可變成危機,《早熟》的主角們就是在這情況下出事。不少年輕人很愛問:「究竟幾時先可以有性行為?」,而今日主流的性教育的答案都很配合「後現代」精神,例如:「沒有人可以告訴你在那一個年齡開始,或那一段時間最適合開始發生性行為。」最後就提出數個因素讓當時人自己考慮,從而作出一個「負責任」的決定。
 

一份友情 救了一命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人物專訪:雪兒(假名) 

為情自殺

雪兒(假名)現年二十五歲,個子高高,擁有一副美人胚子及令人羨慕的瘦削身材,有一個深愛自己的男朋友,大家可能很羨慕,但其實六年前,雪兒曾因為失戀而自殺,當時她只有十九歲,正如一般的懷春小女孩,對感情充滿憧憬,亦墮入一段非常深的感情,原本與男友已到非卿不娶及非君不嫁的地步,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告終結,女的愛得深,不能放棄,更不能接受自己被拋棄,同時,當時發現自己已懷有對方的骨肉,更為對方欠下大筆債項,面對感情的傷害,懷孕及債務問題,只感到絕望及悲傷,不斷致電對方希望挽回感情,但對方卻毫無反應,令她情緒非常低落,日哭夜哭,最後想到以死來解決問題,於是割脈自殺,當時已感覺不到任何痛楚,只看見血一滴一滴地流出來,自己的血竟然只有這麼少,要這樣慢慢等死,真的挺麻煩,於是想到跳樓,這樣可保證能即時了斷自己的生命。在決定跳樓時,卻想到要致電給一位好友,因她在這段時間一直陪伴她,若她沒有向她交代一聲便離開,很沒有義氣,於是拿起電話來致電給她,當電話旁邊的她聽到後,立即乘的士趕到她身邊,陪伴她及安慰,最後成功勸服她打消自殺的念頭,亦覺得為他死不值得,反而便宜了他。
 

從21克到六塊錢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據說「靈魂由軀殼飄逝後,枯萎的肉身不多不少共輕了21克」,基於這個傳說,兩年前一齣電影《21克-生命可以有多重?》的電影,探討生命價值的問題。
 
據說具新聞價值的頭條新聞,與報章的賣紙能力成正比,不少新聞從業者對此深信不疑。六元可以買一罐汽水,在街邊買一串魚蛋,還有一份本地報章...業界要在競爭劇烈、市場導向的傳媒環境下生存,以頭條大篇幅報道自殺新聞,為求多賣一份六元的新聞紙以續命,亦在所難免!
 
由去年底至二月中,接連發生多宗中學生及教師跳樓自殺事件,多份報章連日頭版大篇幅報道這些極具新聞價值的自殺新聞,若上述有關賣紙的推論屬實,這幾天的報章銷量應會隨之節節上升,以六元可兌換六十枚一毫子計算,只要能多賣一千份報章,便可兌換六萬枚足以「擲死人」的一毫子,殺人於無形。
 
近年香港的自殺率拾級而上,惹起公眾關注,傳媒處理自殺新聞的手法亦為人所詬病,更被評為有違專業操守,過度渲染有可能增加自殺率似乎是大眾的共識。到底傳媒自殺新聞的報道會否導致模仿性自殺行為?當中是否存在絕對的因果關係?何謂過度渲染?可有證據顯示不適當的報導手法引致連鎖式的自殺效應?
 

關鍵字 傳媒功能

「基督徒看自殺和墮胎」調查結果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明光社在今年二月就基督徒看自殺和墮胎進行簡單的問卷調查,了解基督徒社群對此課題的意見。不過,是次調查只訪問與本社同工有聯繫之基督徒,絕不能有效反映基督徒社群對自殺和墮胎的整體意見,數據只供參考,請不要隨便引用。    

基督徒看自殺

是次調查訪問了197位年齡介乎18-65歲,與本社同工有聯繫之基督徒(大多數被訪者與本社同工同屬一間教會)。調查發現有近七成的被訪者沒有親友曾經自殺身亡,有約三成的被訪者有親友曾經自殺身亡(表一),當中有32名基督徒、38名非基督徒和12名不知道其信仰背景的人。不過,被訪者主要來自10間教會,其所屬社群有高度重疊的可能性,因此不能按此人數推斷實際情況。
 
表一:被訪者是否認識人自殺身亡

關鍵字 生命倫理

活著就是希望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相信大家與我一樣,難以想像在經濟如此富裕的香港,墮胎率竟屬全球之冠,而自殺率更高過全球的平均數,香港平均每十萬人中約有18.6人自殺,而全球平均每十萬人中約有14.5人自殺。自殺及墮胎是社會病態的反映,亦是輕視生命的結果。自殺是結束自己的生命,而墮胎則是結束別人的生命,可能有人會爭辯,認為未離開母體的胎兒不算是生命,只是母親身體的一部份,但事實是如果胎兒沒有被迫終止成長,到了時候,他便會脫離母親,呱呱墮地,成為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今期《燭光網絡》將與大家從基督教倫理角度出發,探討自殺與墮胎的問題,到底甚麼導致這個物質豐裕的社會,有這麼多的生命提早結束,透過一個小小的意見調查,探討基督徒對自殺及墮胎的意見,讓大家反省信仰對我們的影響到底有多少,亦訪問一位曾自殺及墮胎的人士,透過她的經歷及分享,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了解一個人為什麼會自殺及自殺不遂後,如何面對人生,亦讓我們反思生命的價值。
 

關鍵字 生命倫理

從基督教信仰看自殺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2002 年3月17日,一個尋常的星期日,在長洲島上,有三位年齡14、15歲的青少年透過「燒炭」來結束生命。今年1月先後有兩位教師自殺,這些事件在社會帶來極大的震撼和迴響。據政府統計,98年自殺個案為868宗;99年882宗;00年915宗;01年988宗,即每十萬人有14.1個人自殺,其中男性佔六成。香港的自殺情況在世界各地算是嚴重的,雖然有人認為自殺是一種社會現象,有渲染的因素,有時盛行燒炭,有時卻輕易跳樓。但如果一個人不是走到非常困難的地步,絕不會隨便結束自己的生命。然而,我們要思考,人有權自殺嗎? 人如何能走出自殺的困境? 我們試從基督教的信仰反省。
 

關鍵字 生命倫理

香港自殺現象剖析

星期四, 23 三月 2006

過去10年,香港的自殺人數不斷上升,根據死因裁判法庭報告顯示,2004年有1187人自殺,以香港690萬人口計算,自殺率是17.2,即每10萬人就有17.2人自殺,平均每日約有3人自殺。失業人士自殺率近30%,排位最高、其次逾12%為退休人士,令人驚訝的是家庭主婦自殺率為11.28%,排行第三位。

2004年的自殺統計分析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的熱線中心在2004年接獲求助個案約九千五百宗,在性別分佈中,2004年女求助者比男求助者高出12%,雖然女求助者的數字比男求助者為高,但在2004年,願意求助的男性比率已比2003年略有提升。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主席黃祐榮先生提出一個很值得留意的地方,就是男女性的自殺比例與男女求助的比例有很大的差異。雖然女性求助者往往比男性求助者為高,但男性自殺死亡的數字卻比女性高,而且用的方法都是一些差不多「必死」的方法,如跳樓或跳橋等,原因可能與男性不易開放自己,很少有向別人分享內心感受的經驗有關,因此,當問題出現的時候,往往都傾向將壓力一力承擔,以致情緒不能有機會向人宣洩出來,亦不慣找傾訴對象以助舒緩情緒。

關鍵字 傳媒操守

《蘋果日報》刊登目睹母親被殺的八歲男童照片,有必要嗎?

星期六, 18 三月 2006

本周初(三月十三日)在深水埗發生了一宗兇殺案,案中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和一名三十三歲女子死亡。事發前一名年約四十歲男子進入事主的單位,挾持屋內一名六十五歲女子及八歲男童。到晚上約八時三十分,當三十三歲女子和其三十七歲男友返回單位時,被一直留在單位內的男子用刀襲擊。兇徒事後離開現場。案件仍在調查中。

翌日,本港多份報章亦有報導這宗新聞及刊登有關相片。但本社發現《蘋果日報》在報導這兇殺時,刊登了一張目睹母親被殺的八歲男童的照片,該幅9吋乘4吋相片並無任何打格,男童樣貌清晰可見;根據某些本地報章的報導,有大學新聞系教授直斥絕不應刊登男童的照片,因為此舉會對男童造成壓迫感,會被同學指指點點,令他要承受不必要的目光。

近日,本社收到一封由一群心理學家、社工及教師的聯署信件,內容是投訴本地三份暢銷報章於本年一月二十六日報導一宗燒炭自殺案件所刊登的死者家屬圖片(一位少婦及其幼女),圖片亦清晰可見死者家屬的容貌及悲痛表情,他們認為這種報導手法會引致受害者家屬更為不安及傷痛,亦非常影響受害家屬的情緒,對受害人家屬的心理康復亦構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