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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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對成立「傳媒自律委員會」的立場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去年12月向政府提交報告,明確建議設立一個法定的自律委員會,處理有關報刊無理侵犯私隱的投訴。四個新聞業組織和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一致反對成立「傳媒自律委員會」,認為會損害新聞自由,但根據現實情況,傳媒自律並不見得可行,因此本社對於法改會的建議有以下回應:

1 本社認為過去幾年報業侵犯私隱;渲染色情暴力;以及違反專業操守的情況並無顯著改善。一些社會團體及小市民面對傳媒不負責任的失實報導,甚至被傳媒欺凌卻缺乏有效的申訴途徑。(例如嚴重侵犯私隱的狗仔隊、不擇手段的採訪手法、用不正當手法獲取當事人的相片和私人信件並予以公開等等。)

2 報業評議會雖已成立多年,但由於三份暢銷報章一直拒絕加入,亦有雜誌以昂貴的法律訴訟回應報評會的譴責,令報評會的工作難以有效開展。相對於影視處,報評會所收到有關報刊雜誌的投訴偏低,相信與市民懷疑報評會能否有效代他們申訴有關。

對 「性傾向歧視條例」 的反思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民政事務局將於四月就市民對同性戀的看法,諮詢市民的意見,若有超過半數支持,政府便會考慮以立法手段特別保護同性戀者,強制市民必須認同同性戀是正常及必須尊重的行為,甚至要在教育指引中強制老師必須如此教導學生;禁止僱主因信仰或道德觀念的緣故拒絕聘用同性戀者;禁止一些人因良心和信仰的緣故批評同性戀行為等等!並會處分違反有關法例的人士。

作為一項社會政策,我們認為同性性行為(特別是肛交)是違反自然,甚至是高危的性行為,不值得鼓勵,法律上將肛交非刑事化已充分反映了現代社會的寬容,我們不同意任何人惡意對待同性戀者,但亦不贊成要特別立法保護同性戀者,由於同性戀仍然是極具爭議的行為,為了尊重良心和言論的自由,我們反對任何強制他人接受同性戀的條例,更反對懲罰對同性戀持不同意見的人仕。

莫坐以待斃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之風越趨熾熱!就著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政府近期舉動頻仍,值得各界人士關注。

調查決定立例與否

首先,民政事務局將於本年第二季,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大型的問卷調查,以電話訪問的方式探測民意,了解香港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主要是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的接受程度、認知及對其權利的看法等等,並以調查的結果作為應否重提「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基石。

為此,民政事務局於二月中委任三位獨立專業人士,組成一個諮詢小組,就問卷調查提供意見。他們分別是執業律師陳耀莊、中文大學心理學系系主任張妙清,以及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梁美芬。

回應《同志身上的基督》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香港基督徒學會胡露茜總幹事在《思》2005年1月刊登的文章《同志身上的基督》,筆者看後有一些感想,希望與主內同道分享。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各界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意見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黃成智復和綜合服務中心生命教育總監
在 法律下應人人平等,但討論到性傾向歧視立法,我郤有所猶豫,現行法例保障和維護了既有的社會制度及秩序,若法例的改變對大部份人帶來深遠的影響,我們更不 能掉以輕心。性傾向歧視立法,若造成對現有家庭觀念及教育方向的混亂(如以後我們在課本可否將爸爸定為男性等等問題),會對我們社會產生莫大衝擊,所以要 小心處理!

 

李亮神父天主教香港教區秘書長
政府擬立例保障同性戀人仕的權利,卻未有充 份顧及其他社群─ 如兒童、青少年及過傳統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人仕─ 的基本權利。政府所計劃的諮詢,所擬定的主題有含糊誤導之嫌,而且只以電話收集二千人的意見,而不作更廣泛的諮詢,包括讓有代表性的界別,如教育界、社工 界和宗教界反映意見,顯示諮詢不夠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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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 「生命及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開幕週花絮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蘇桓泰 (項目主任)

一直以來,明光社都關注香港社會,特別是下一代的生命質素和心靈健康,我們所致力推行的傳媒教育、性教育和賭博防治教育皆與此有關,而這些教育亦是針對香港教育一直所忽略的倫理教育。我們深信很多社會問題的產生是源自我們的價值觀出現了問題,而價值觀的基礎是一個倫理的問題,而不單是知識的問題。

為了進一步推展生命及倫理教育的工作,明光社在20051月趁著搬遷的機會,成立了「生命及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目的就是要提倡著重倫理價值反思的生命教育,而我們特別關注傳媒、性文化、賭博、公民社會及家庭倫理的有關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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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墮落,墮落的法律

星期二, 29 三月 2005

政治的哲學化.哲學的政治化
總有一些先知式的人物,目光穿透身處的時空,為以後的時代發出曠野的呼聲。逝世於一九七三年的政治哲學家施特勞斯(Leo Strauss)生前對「現代性」的批判,若不知究竟,還以為是一位在世者對當下處境的批評。施特勞斯認為,現代哲學和現代政治哲學拒絕了『古典政治哲學』的自我認識(『哲學只是認識世界,不是改造世界』),而狂妄地以為整個世界可以而且必須按照『哲學』來改造(附1)
當代某些社會運動(如同志運動)的發展,不僅是在爭取社會公義或福利保障,更是在移風易俗,企圖顛覆傳統的倫理系統,而且動輒訴諸法律與政治的手段,出現了施特勞斯所謂的「政治的哲學化」、「哲學的政治化」。甘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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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第81期《東周刊》「高鐘妓女」報道

星期二, 22 三月 2005

本社呼籲各位就2005年3月16日出版的《東周刊》(第81期)內的一篇標題為「差人無符高鐘妓女扮Model 搶客直擊大本營」的報道,向影視處作出投訴。
 
該期《東周刊》內一篇「差人無符高鐘妓女扮Model 搶客」(P.16-22)的報道,分別於p.16及p.18-19刊登了妓女近乎全裸的圖片,兩幅圖片雖已稍經處理(如「打格仔」等),不致「三點盡露」,但意識極度不良,絕不適合當作第一類刊物出售與未滿18歲人士觀看。
 
此外,該篇報道以直擊賣淫集團以酒店作大本營的賣淫方式為名,委派特約人員相約賣淫集團安排妓女進行性交易,手法如同扮嫖客的警方卧底,與有關妓女會面期間,更拍下當事人的全裸照片;採訪及處理手法上甚有問題,已超越新聞從業員應有的操守:若未得當事人同意而刊登有關照片,有侵犯他人私隱之嫌;相反,若當事人允許刊登,則可能令人質疑這是替賣淫集團宣傳。
 
本社已就有關報道向影視處投訴,但該處聲稱已與部門主管開會商討認為有關的問題圖片已經打格,評定該篇報道為第一類刊物,無須送檢,可見該處處理此類投訴的標準僵化,無視法例保謢青少年免少不良資訊荼毒的意義!
 

投訴Mabelle「今日女性精神:自動獻身」

星期二, 22 三月 2005

本社呼籲各位就近日Mabelle一個以「今日女性精神:自動獻身」為主題的廣告作出投訴,該廣告表面是歌頌女性:「為自己所愛、專業、社會,毫無保留,無私奉獻」的今日女性精神;然而,在宣揚「奉獻精神」的背後,卻配上一名衣著頗性感的女士坐在一張雙人床上的照片(參附圖),廣告所指「奉獻」的意義,實有待商榷!
 
該廣告更是為東華三院「開懷每一天──婦女心理健康計劃」籌募經費,讓今日女性能釋放身、心、靈,活得更健康,不但貶低女性的價值,更是對女性的一種侮辱,完全扭曲了健康、奉獻的意義,意識極為不良。
 
故本社現極力呼籲各位就該廣告向Mabelle、東華三院投訴。

投訴途徑:

立法會十九題:青少年參與賭博情況

星期五, 18 三月 2005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監察賭風聯盟在去年十二月發表的一項調查的結果顯示,參與足球博彩的未成年中學生的人數較二零零三年上升52.5%,佔學生總數的6.1%。在這些學生當中,76%直接或間接向香港賽馬會(「馬會」)下注,而24.5%可被界定為病態或問題賭徒。為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參與足球博彩並可被界定為病態或問題賭徒的未成年中學生人數;
(二) 會否每年就中學生參與足球博彩的情況進行調查;若否,當局如何評估中學生參與足球博彩的趨勢及問題是否嚴重;
(三) 有何具體和持續的措施遏止中學生參與賭博,以及防止問題不斷惡化;
(四) 兩間問題和病態賭徒輔導及治療中心現時的使用率是多少;若已飽和,會否增撥資源加開輔導中心;若否,有何其他服務幫助受賭博問題困擾的中學生;及
(五) 當局會否因馬會未能有效阻止未成年人士進入其場外投注站及投注而對其施加懲罰;若會,罰則為何;若否,理由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關鍵字 病態賭徒, 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