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雄據在傳媒關注事件榜上幾近一個月,是即食麵新聞報導文化下的一個異數,但與過往眾多的事件一樣,傳媒的關注仍停留在一些表面的現象,沒有興趣深入探討青少年暴力文化的成因,更沒有興趣剖析傳媒暴力文化與校園暴力事件之間的關係。
色情和暴力是傳媒中兩個最有「市場價值」的元素,當傳媒大力鞭撻學校未能好好教導學生,遇到問題又只顧校譽而沒有公開事件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政府、社會各界和媒介是怎樣處理暴力問題的呢?例如:
「校園暴力」雄據在傳媒關注事件榜上幾近一個月,是即食麵新聞報導文化下的一個異數,但與過往眾多的事件一樣,傳媒的關注仍停留在一些表面的現象,沒有興趣深入探討青少年暴力文化的成因,更沒有興趣剖析傳媒暴力文化與校園暴力事件之間的關係。
色情和暴力是傳媒中兩個最有「市場價值」的元素,當傳媒大力鞭撻學校未能好好教導學生,遇到問題又只顧校譽而沒有公開事件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政府、社會各界和媒介是怎樣處理暴力問題的呢?例如:
十多位維護家庭聯盟的發起人,在聯盟主席陳黔開牧師帶領下,在台上發出以下呼籲:「我們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傳媒、社會服務機構、教育團體及教會,積極維護及宣揚健全婚姻及家庭之價值信仰,更多關懷社會上需要幫助的家庭,推動健康的家庭教育。我們呼籲已婚人士及家長,以身作則,維護及尊重婚姻的盟約,在家庭中以愛相繫,承傳家庭文化的價值。使下一代能在健全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身為子女的,珍惜家庭,愛護家人,重視婚姻/家庭的價值。我們呼籲政策的制定者,於政策制定時著重維護婚姻/家庭之價值理念,並認真考慮政策對婚姻/家庭及下一代所造成的影響。」這是維護家庭聯盟於今年2月8日舉辦的「維護家庭──性開放風潮下香港家庭面對的困境及出路」研討會中的壓軸環節,當日雖然天陰雨濕,但仍吸引了約三百卅位朋友前來參與,擠滿了九龍循道中學的禮堂。
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電影鐵達尼號,當中包括男主角替女主角人體寫生時的露點鏡頭,之後有人向影視處投訴,引起不少議論,個人認為事件反映了現時有關條例的僵化及部份關注色情資訊的市民將焦點錯置。
影視處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一直以來她們處理報刊雜誌的投訴時,若有露點則多列為第二類(即只准18歲以上人士觀看),若沒有露點,則無論是專門教人嫖妓的指南,甚或是色情電影和網頁的推介,均列為第一類(即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而電視台在播放電影時,主要關注的是該電影鏡頭有沒有露點,但對性愛行為和意識形態方面的處理則十分寬鬆,於是露點鏡頭一見即剪,但那些非常低俗,以吹噓如何氹女人上床為主;對白中不停出現三級笑話;甚或渲染性虐待和仔細描述強姦行為的三級電影,只要剪去裸露鏡頭便可在電視(包括收費電視的免費電影頻道)播放,這是極不恰當的。一部電影應否在電視播放,不應單純考慮有沒有露點,一些極為意淫,鼓吹濫交甚至性變態的內容,就算沒有露點亦不應在電視播放。
反觀鐵達尼號,由於該鏡頭沒有刻意賣弄色情(色情一般指特意設計來挑動情慾的性愛描寫),在播出前有警告字眼,播出時間已到了晚上十時許,並考慮到刪剪了有關鏡頭可能構成對劇情的影響,個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由不為人知,以至被不少學校納入課程之中,傳媒教育對許多老師,甚至是青少年工作者,已不算陌生,眼看不少有心人,憑着滿腔熱誠與衝勁,積極推動傳媒教育,卻因本身工作忙及對傳媒教育理論不太清楚,往往事倍功半。其實,隨着傳媒教育的「冒起」,坊間已有不少傳媒教育的教材,可供參考,各具特色,下表列有不同機構製作的相關教材,盼望為前線的傳媒教育有心人提供實際支援。
法治和人權都是現代社會重要的制度和價值。本文擬闡明法治和人權的意義和它們之間的關係。
法治簡單來說就是以法律來進行管治。另一說法是,統治者(或政府)以自身亦受規限的法律進行管治,而人民將可基於法律而對其本身的行為作出計劃。
要探討法治的真正價值,我們或許先要看看法律的社會功能。法律的社會功能包括以下幾方面:
賭波合法化後,賭風蔓延,對社會的衝擊日漸擴大。究竟現時賭博問題對學生、青少年,甚至社會各階層人士有何影響?作為教師、社工和牧者又如何回應?今期《燭光網絡》,我們特別訪問了幾位「有心人」,談談他們的看法。
M:Michael 黃:黃克廉老師 葉:葉翁慧梅姑娘 蕭:蕭如發牧師
六年了!《燭光網絡》在98年初創刊,轉眼便要踏進第七個年頭了!
過去幾年,我們致力為大家提供一份透過研究、調查和分析,深入探討傳媒、性文化和倫理問題的刊物,並建議一些具體可行的回應。在未來的日子,這些仍然是《燭光網絡》的主要內容和方向,不過,由今期開始,我們希望《燭光網絡》可以成為一本更實用的刊物,因此,每期將會增加兩個專輯,分別探討傳媒教育和性教育的問題,內容設計以方便實用為主,例如以教案、活動建議或討論大綱的形式,讓大家可以就一些近期的事例,以課堂、工作坊、週會以至閒聊的形式,引導學生和青少年討論及思想有關內容。
希望有關改革,令《燭光網絡》可以成為大家的合作伙伴,方便大家進一步推動傳媒教育和性教育,至於其他公民及倫理教育的課題,希望不久的將來亦可以和大家見面,請繼續支持我們的工作,如有任何意見,歡迎隨時與本刊的執行編輯聯絡[email protected]。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
較傳統立場則認為不應單方面強調人權,要維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某程度的共同道德標準是必需的。法例也有維護良好價值的功能,若某些性行為嚴重違反道德,社會是有權立法禁制的──至少不應鼓勵。持守以上立場的人往往被描黑為反人權的野蠻人,但把人權絕對化會產生種種問題,而且性權的論述充滿矛盾,難以令人信服。
我首先要澄清,我一直都認為「人權」是重要的,本文旨在指出單單倚賴「人權」的倫理系統是不完整的,把人權絕對化更會導致種種難題:
人權的問題異常複雜,但對現代社會又非常重要。從基督徒而言,對「人權」的論述有時又愛又恨。面對極權政府侵害公民人權的暴行時,基督徒也會祭起人權的大旗,提出譴責,我就曾多次在新華社前靜坐。然而當我們看到一些極端自由主義者和泛人權論者以人權的名義把傷風敗德之事美化和合理化,心中也不禁歎息。要在這兩種矛盾情緒中找到心理平衡,還是需要慎思明辨,理解人權語言的重要性和限制,在信仰中建立獨特和全面的人權觀。我在這裡只作簡單的建議和書介。
人權是一個政治哲學和法律的概念,所以在思考開始時需要看看一些經典文獻:
在網上可找到:
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1789年法國的《人及公民權利宣言》、
1948年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的《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國際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