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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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明光」之路...

星期日, 30 九月 2001

記得大學畢業時,懷著滿腔熱誠的投身傳媒工作,對初出茅廬的我而言,記者生涯無疑是甚具挑戰性,令人大開眼界;然而,部分「行家」不擇手段的「搏出位」、「搶獨家」,為向無理的上司交差,無所不用其技,卻教人感到無奈與沮喪。作為基督徒記者,如何堅守社會責任?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又怎樣作鹽作光?逆流而上的掙扎教人卻步!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6)是神對我的回應,祂讓我看見這一代青少年的需要。在這顛倒是非、明暗不分的社會風氣下,青少年對社會的雙重標準往往顯得無所適從,我深信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工作,可以為這群無助與迷惘的青少年,開闢一條出路。

然而,春風化雨的路,卻是斷斷續續的代課生涯。在沒有落腳點的日子,我經歷信仰生活中順服與反叛的掙扎。神不斷的拆毀與重建,迫使我不能不正視自己性格的盲點與生命的限制。信仰反思讓我跨過自限的門檻進到神的無限,帶來生命主權的移交;原來走過的每一步,是為踏上今天的路作預備。

對我而言,明光社的名字不算陌生,是少有主動積極關心社會的基督教機構,除了監察傳媒,偶爾亦發起一些被喻為較「激」的遊行、示威及簽名運動,這些我不反對,但沒想過要加入。直至早前,收到一位姊妹的電郵,內容提及明光社招聘傳媒教育幹事,促使我進一步了解明光社的工作,認真考慮以「另類」身分服侍青少年。

關鍵字

報章報道手法與青少年暴力

星期日, 30 九月 2001

近日涉及青少年的嚴重暴力罪案頻仍,涉案青少年更有年輕化趨勢,而較為轟動的是七月被揭發的十一歲男童撕票案,其中三名綁匪的年齡僅介乎十二至十六歲之間。至於其他青少年毆鬥、廝殺、非法禁錮等罪案,更是天天見報,而且手法愈見殘酷,令人髮指,不少都只因「望女仔」等瑣事初生口角、繼而動武,反映青少年普遍認同「以暴易暴」是解決問題的上佳選擇,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調味料」充足的血腥新聞

每天翻開各大報章,有關暴力、倫常慘案、情殺案及黑社會仇殺的新聞屢見不鮮,幾乎是每天的「例牌菜」,煽情的標題、血肉糢糊的照片、案情示意圖儼如「最佳拍檔」,成為炮製每道菜的必備「調味料」,往往佔逾半的報導篇幅,讓讀者飽嚐「血腥」之味!

由此可見,報刊在處理暴力血腥新聞時,往往只專注駭人聽聞的部分及兇殘的手法,美其名為「如實」報導,完全漠視客觀、全面和不偏不倚的報導原則,專業操守蕩然無存!其實,只要略作統計,不難發現沿用上述「秘方」報導的新聞比比皆是。

關鍵字 傳媒操守

漫畫論壇 腥風血雨染江湖

星期日, 30 九月 2001

上期漫畫論壇提及香港漫畫主要以武打格鬥為故事發展要素,今期論壇集中研究香港「江湖漫畫」。所謂江湖漫畫是指那些以黑社會間鬥爭為故事背景的漫畫,而「古惑仔」便是江湖漫畫中較多人認識的一本。1

暴力漫畫中的社會

江湖漫畫中的香港社會是一個以黑社會為主導的社會,不同地區有不同的黑幫盤踞,一如現實漫畫中的黑幫在區內經營非法勾當,例如販賣搖頭丸、翻版碟、經營色情架步等等,非法勾當被看為是個人膽色的表現。

黑幫之間沒有所謂正派邪派的對立,只有面子及利益衝突。那個社會只有江湖規矩,沒有法紀、且連警察也受到黑幫首領的操控。黑道裡一切衝突全部都是透過講數、仇殺來解決,仇殺的後果亦只是黑幫間的恩怨情仇問題,沒完沒了的報復使那個社會充滿危機。

這類漫畫中的「英雄」都是黑幫頭目,作者多數從三方面表現英雄的權力,第一、武功及斬人時表現出的膽色,結黨及武力不單能化解衝突,更能表現男性的威武及獲取別人尊重成為領袖。第二、勢力範圍,第三、男性性能力及女人。

關鍵字 動漫(ACG)

爆樽.吹雞

星期日, 30 九月 2001

這兩位青年人都很年青,但人生經驗絕不簡單:他們曾多次參與打架,更有進入男童院的紀錄。暴風歲月的日子他們怎樣渡過?幫助他們的社工又怎樣看現今的青少年的暴力行為?暴力漫畫、電影會否給他們「啟發」?

兩位年青人才十七、八歲,可是看他們外貌卻有點滄桑:手臂上的傷痕和紋身與他們的年紀不大相稱;打架、「吹雞」、做「佈景版(集體打鬥時來充撐場面)」、甚至真正動手「開片」的日子,更使他們有幾分老氣橫秋!在觀塘區長大的他們,對鄰近各個屋村的「形勢」更是瞭如指掌…

「興」起就打

從訪問中知道他們都不是好勇鬥狠的:很多時打架可能只是因很小的事而已,多數是興之所至,很小會像報章報導般,處心積慮、有計劃地策劃打架。

(你們為甚麼會打架?)「無特別原因啊!『High大』了(過量吸食毒品)、『望兩望唔順超』、女朋友被人『撩』、看見那個人『樣衰』想發洩、『覆桌(反檯)』、大佬『吹雞』…嘩!很多!(那你們打架很多時都沒有計劃吧?)哪會有計劃?大家打架也沒有甚麼目的,大家「興起」就打了,我沒有理由坐視不理,袖手旁觀吧!」

關鍵字 生命倫理

近期青少年暴力問題

星期日, 30 九月 2001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本文旨在呈現當下的實況。我們先稍稍交代這兩年來青少年所犯的一些暴力案,從而勾畫出問題的大略面貌,接下來我們會羅列部分有關的調查報告和專家意見,好給大家一個思想問題的向度。

先用「原因」來作粗略的分類,將近期這類案件羅列如下﹕

因人際衝突引起的:通常是因一些小事或童黨效應:

賭博慘案驚心動魄

星期一, 30 七月 2001

有很多人認為,賭博是個人的問題,與其他人沒有太大的關係和影響,但事實告訴我們,賭博問題不單會影響個人,甚至會連累家人或朋友,也會對社會的治安帶來負面的影響。
筆者發現,於今年的三月至五月的三個月內,已經找到27宗與賭博有關的新聞(詳見表一及表二),當中發現有18人因自身或家人的賭債自殺,其中有14人死亡。

三個月內,因賭債問題而發生的倫常血案及家庭暴力共有6宗,當中發生於4月23日的兇殺案最為嚴重,案件是有關一丈夫在兒女面前涉嫌殺害爛賭妻子,案中死者證實身中四刀斃命,而涉嫌殺害爛賭妻子則被控謀殺。

因賭債而帶來的家庭暴力分別有:

  • 返家索錢及用利刀挾持子女 11-3-2001東方日報
  • 揮鞋毆夫及恐嚇縱火 23-3-2001太陽報 及 3-5-2001明報
  • 索錢不遂 揮刀斬妻 23-4-2001蘋果日報 及 9-5-2001太陽報

因賭債而連累無辜家人的分別有:

關鍵字 病態賭徒

英美澳賭博問題

星期一, 30 七月 2001

編者按︰我們以三個有合法「運動賭博」的國家作為研究對象,揀選了這些國家具代表性的賭博研究,向讀者簡單介紹這些國家的賭博問題。美國及澳洲的研究調查較英國的全面,美澳調查不單在分析層面上較英國的闊,前者更以多年的賭博數據作出比較,使美澳賭博問題更清晰。三者當中以美國的賭博調查對病態及問題賭博的分析最詳盡。

美國

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 Report
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 由美國國會授權成立,目的主要向美國國會匯報有關賭博對美國社會及經濟的影響。該報告於1999 年完成,各位可於http://govinfo.library.unt.edu/ngisc查看。

關鍵字 賭博全球化

社工學者談「賭博諮詢文件」

星期一, 30 七月 2001

編者按︰就「賭博諮詢文件」我們訪問了兩位資深教育工作者及兩位資深社工,他們的專業觀察及分析「賭博諮詢文件」。

鍾劍華先生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有關賭博問題的諮詢文件,鍾教授認為整份文件表達現時外圍賭波的情況已沒有甚麼辦法解決,給人一種無奈的感覺,而最好的辦法又好像是將賭波合法,問題便獲得較好的解決,文件更詳述賭波合法化後的具體政策及運作模式,可見政府有傾向性地向公眾進行諮詢。

此外,諮詢文件引述的資料避重就輕,沒有詳列外國實行賭波合法化後對社會的正面和負面的影響,根本不能提供足夠和客觀的資料給市民衡量賭波合法化的問題。

文件列出其中一項贊成賭波合法化的理據──『提供認可的博彩途徑,有助減少非法賭博各有關的犯罪活動』,鍾教授認為這個做法只會有短期效果,但長遠來看,賭波合法化根本不能減少不法份子的參與,反而會出現更多花款的外圍賭博形式,而且也間接助長不法份子『放貴利』的出現。

鍾教授指出,現時美國只有一個州可以進行與運動有關的賭博活動,對於開放與運動有關的賭博事業,美國政府也極其審慎和嚴格,而且限制也很多,因為以運動項目作為賭博活動,是給予人一個『賭博入門』,其後果影響深遠!

關鍵字 賭波

寫在上職前

星期一, 30 七月 2001

還記得第一次接觸明光社是在一次崇拜中,蔡志森先生在講道中打趣說明光社就像三更半夜打更的看更,又像外圍股市分析員:在大家都睡了的時候,為大家守望。這使我想起了往年港大團契在校園裡張貼了的一張大字報-從前耶穌說我們要作鹽,今天耶穌說我們太淡了。

還看我們身處的香港,色情、搵快錢、暴力及其他扭曲人性的歪風橫行:傳媒往往「以消費者為導向」,以黑社會、賭博為主題的電影、捕足女藝員走光、賣弄女性身材的娛樂報導比比皆是;政府在全城熱烈討論應否「賭波合法化」時,推出諮詢文件,寧願「兩害取其輕」,無視眾多因賭博而引起的家庭暴力、病態賭徒和影響青少年等問題,「中立而無既定立場地」支持賭波合法化!

我們可真太淡了嗎?作為基督徒,我們理應與社會的洪流角力,不隨波逐流,認清是非對錯,有?正確的價值觀。但是,面對這樣的處境,我們既不能改變,更無從反映(很多時基督教界人士在發表意見前,已被人冠上「道德佬」甚至是「道德法西斯主義者」的稱號),我們應當怎樣行,才能守住自己,做好見證呢?

在往年參加大衛城文化中心的〈貞潔進階〉的一次祈禱聚會中,代禱者為我祈禱時,神透過他對我說了一個吩咐︰你「大過」後要到耶和華的殿中事奉。這話一直記在心?未敢忘記。就是這個緣故,我向別人介紹自己時,始終說自己「還未有正職」!因我想︰我「大過」後是要到耶和華的殿中事奉的。

關鍵字 生命倫理

明光社就賭博問題諮詢文件的回應

星期一, 30 七月 2001
  1. 政府雖然聲稱在賭波問題上沒有既定立場,但有關文件明顯指向將賭波合法化是最佳的解決辦法,並詳細介紹合法化後應如何運作,政府的立場昭然若揭!
  2. 文件第二章羅列了過去幾年賽馬和六合彩的投注額,以反映非法賭博活動對合法賭博收益帶來的影響。卻沒有同時列出設立外圍投注站和六合彩之後,過去二十多年港人在投注方面的驚人增長,令市民對賭博合法化將推動更多人參與賭博的現實沒有清楚了解。
  3. 第三章提及賭波活動近年盛行的原因,卻迴避了不少社會人士一直批評的報章體育版公然刊登賭波賠率和投注分析的因素,更從不考慮修訂法例去打擊,根本沒有對症下藥。
  4. 第四章在引述外國經驗時只引述一些有推行賭波地區如英國、新加坡、日本和澳門的例子,卻無視近年美國和澳洲等國家多項就賭博對社會所產生不良影響的研究,與本文件聲稱是「賭博問題諮詢」的主題不符,只是「賭波可行性研究」。
  5. 第五章提及的一些所謂研究(如5.5的病態賭博)竟沒有註明出處,令人對其真確性大打折扣,亦令人懷疑政府只對本身有利的研究有興趣。
  6. 第五章強調透過教育,加強青少年理解賭博的負面影響,並建議由學校執行。若政府在賭波合法化問題上漠視教育界的大力反對,卻要教育界承擔賭風蔓延所引起的問題,對教育界十分不公平!

我們認為:

關鍵字 賭波, 賭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