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香港家庭暴力@現在式

──前線社工眼中的家暴
整理:吳秀紋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3/03/2009

當社會人士熱烈討論《家庭暴力條例》(下稱《家暴條例》)的修訂時,究竟前線社工在處理香港家庭暴力的實況又如何?而有關條例是否可以全面解決受虐者面對的問題?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姑娘,以及危機工作員何綺菁姑娘,綜合了多年的前線經驗,與大家分享現今本港家庭暴力的情況,以及其中的個案經驗。

根據2008年度統計,明愛向晴軒接到大約300個家庭暴力求助熱線電話。而入住避靜中心人數大約200人,其中包括小孩和媽媽,當中亦有被虐丈夫和婆婆。

家暴個案大多數──虐妻

郭姑娘和何姑娘均指出,雖然每一段時段都不同,但求助者以女性(即虐妻)的個案最多,佔大約70%。通常太太較丈夫年輕,又以中港婚姻為主,衝突多是因兩者生活方式和期望不同而產生。約有10%是由媽媽帶著小孩前來求助,亦有兒女帶媽媽求助。
 
遇到媽媽和孩子一同遭受家庭暴力的個案,郭何兩人都表示需要小心處理。例如透過小組活動和傾談形式,了解小孩見到什麼情景和本身是否受害者,目的是了解他們心中的內在傷害、憂慮和疑惑。經驗所得,心靈受創每比身體受創更難痊癒。
 
根據兩位姑娘過往的觀察,基層婦女遭受家暴佔多數。除了是因為缺乏溝通和處理衝突的技巧,以及因擠迫的居住環境而容易產生衝突外,基層婦女對本港求助資源欠缺認識,使她們不敢隨便報警和離開受虐家庭,因此她們都相信還有很多「隱藏個案」。
 
即使在願意求助的個案中,大部份均是透過警方轉介,又或是被鄰居知悉代為報案才被揭發。此外,由於內地或新移民婦女視婚姻為整個家族的事,為了盡力維持家庭的完整性,就算受虐,都不會輕易選擇報警或離婚,反觀本港土生土長婦女的危機意識就較高了。

隱藏角落的家暴個案──虐夫

郭姑娘表示,丈夫遭受家庭暴力,受虐者的求助總是不易,因為警方和其他人未必相信他們受太太虐打,多數是息事寧人。

有些個案是寧願幾晚露宿公園,照樣上班至不能忍受才求助;有些是太太患上精神病,最後被伴侶趕出來才求助,部份更是警方多番追問下才願透露實情。

其實大部份受虐男士都有能力反抗,但他們大多不想傷害太太,有些丈夫更因為體諒太太患有精神病,想繼續保護子女而選擇忍受。

另類的家暴個案──姻親虐打(包括虐老)

至於涉及姻親關係的求助個案多是婆媳、叔姪和兄弟姊妹等類型。衝突原因多是言語衝突、兩代溝通的問題、居住環境擠迫而形成的心理虐待,涉及身體虐待的個案較少。然而,長者遭受家庭暴力亦不容忽視。

根據數據所得,家暴重災區首位集中在元朗區,第二是觀塘區,第三是深水埗區;然而數據不足以反映哪區較為特別嚴重,因為香港另有5間庇護中心亦會接收婦女和兒童的個案。但可以歸納的是,港島區求助的比率較少。

《家暴條例》的使用率

郭姑娘指出,其實她在十多年前已使用《家暴條例》,只是今日的使用率確是較少。何姑娘也表示,一般社工甚少運用此條例,是因為真正接觸家庭暴力個案的社工不多,也甚少申請強制令去處理個案。
 
何認為,《家暴條例》對社工處理個案最大的好處,是可提高社工的意識,使他們懂得運用法律去協助被虐人士。事實上,最近亦有刊物指引社工如何申請強制令,也有義務律師幫助家暴受害人申請強制令。
 
她們都認為,有關的強制令對施虐者有阻嚇作用,因為強制令賦予警方逮捕權。若他們懂得自我收歛,最後有機會復和。
 
至於申請法庭強制令與直接報警(打「999」)的最大不同,就是至少可以產生事先的阻嚇作用而不需用刑事處理。郭指出,由於強制令可禁止施虐者靠近被虐者,社工亦會定期檢討施虐者的居所安排,加上施虐者如果被證實有傷害受害人的動機,對方可即時被警方逮捕。

《家暴條例》涵蓋範圍

對於《家暴條例》涵蓋對象的範圍,郭姑娘認為有待社會人士一起討論,但對於受助人的保障範圍就不應更改。她倒建議對於暴力的定義可以更清晰,其中應該包括精神虐待,增設施虐者輔導等配套成效會更好(按現時法律施虐者並非強制接受輔導)。
 
她指出,有關條例更理想的運作模式,應該是增設一個獨立法庭,綜合處理家庭暴力事宜,將更有效幫助受害人。此外,盼望有關條例的訂立可以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人士,例如:前配偶或前同居者等。

對於處理家暴 我想說……

綜合三年接觸家暴個案的前線經驗,何姑娘認為「十分難做」。她坦言,有時也會替受害人很不值,眼見他們都想盡力維持家庭關係和為孩子的福祉,而甘願忍受被虐打而不想去求助,有時也盼望更仔細地幫助對方,但許多時都會受外在環境影響。
 
她指出,許多事情不是將受害人抽離家庭,家庭暴力就可以得到解決,要處理的不單是家庭暴力,而是家庭背景底層的問題,例如:會否影響家庭系統呢?會否令申領綜援人士增加呢?須考慮的因素涉及多方面。
 
郭姑娘綜合她廿多年的前線經驗,強調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以傷害他人身體而達到某種目的,不公平和不公義的關係不應存在於文明社會。

總括而言,社會上設立《家暴條例》固然對受虐者面對的問題有一定的作用,但有關當局更應增加各樣配套去教育社會大眾的處理衝突的能力。「和諧社會」和「保持溝通與關懷」相信是眾多港人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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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交恐懼」遇上AI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03/2024

雖然我們可以很粗略地將人分為內向與外向,然後將內向的人歸類為不喜歡社交的人,將外向的人歸類為喜歡社交的人;然而在社會上,這兩類人的數目基本上並不是均等的。網絡世界的盛行,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可以在身體缺席的情況下進行,這也導致彼此的關係容易變得疏離;交友軟件的增多,也代表人們喜歡網絡上的交流多於現實的交流。網絡的交流成本低,選擇多,不用做表情管理,沒有時間限制,喜歡則來,不喜歡則去,現在更多人自認社交恐懼」(社恐),可能因為現實的交流有太多不可操控的地方,不能來去自如,人也不想承受被否定」之痛。例如新年期間向親朋戚友拜年,需要承受被問問題的痛。AI(人工智能)就如一個救贖主,讓人免卻了建立關係的過程,這也解釋了為何關係類AI會氾濫地出現。

不想社交還是社交恐懼?
到底何謂社交恐懼症?不喜歡社交便是有社交恐懼症嗎?社交恐懼症又名社交焦慮症(Social Anxiety Disorder),簡稱SAD。當一個人每次在社交場合都會感到心慌膽怯,覺得別人會對自己評頭品足,怕自己在人前出醜,而這份恐懼給他帶來極大的痛苦,以致想要逃避所有社交活動,他便可能不是單純因為性格害羞而不擅長應付社交活動,而是患上了社交焦慮症。當患者在社交場合時,會出現以下情況:情緒上明顯感到恐懼或焦慮,症狀與環境所構成的威脅不成比例;思想上擔心自己行為或情緒狀況受到他人批評或拒絕;生理上出現冒汗、心跳加速、顫抖、呼吸困難或頭暈;行為上不斷逃避或需極力忍耐各種社交場合。[1] 當仔細去了解何謂社交恐懼症時,便會發現其實它是一個「病」,並非不想社交或懶得社交。

不過,今日大部份自認患有社交恐懼症」的人,其實很可能只是偽社恐」,可是很多時都沒有人深究誰人患上社恐症,誰人只是偽社恐。曾經在社交媒體中流行過種種的hashtag(標籤),其中一個便是#社恐」。[2] 網絡讓人可以不露面地交流發言,但隔空的對話令人看不到對方許多的身體語言、表情、語氣,人的身體在其中缺席,溝通也停留在表面上,彼此只是泛泛之交,難以討論深入的事情。弔詭的是,這也正正是人享受在網絡世界的原因,不想作深入的對話,甘願停留在空泛的交談之中。就如農曆新年時,原本應前往親朋戚友家中拜年、「逗利是」,但電子支付的科技愈來愈發達,派利是也可以轉移至網上進行,拜年期間與親朋戚友的交談也可以就此終止,派「利是」只需一個「二維碼」。當網絡的交流只有「點讚」與「分享」,在節日之中放棄「儀式感」的真實交流,交流只求方便、快捷、避免難堪、可以躲懶,人深處想與他人真切交流的渴望卻無法得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將此等渴望轉移投射到AI上也不是不可能。

AI成為救贖的可能性
現時的AI技術突破了人類的想像,除了對答自如,恍如真人一樣的溝通,並且開始大眾化,任何人都能夠應用。市面上出現了許多類似傾談伙伴的AI,特別是早前有新聞報道指,開發ChatGPT的公司OpenAI為了確保GPT Store中的聊天機器人適合所有使用者,所以不允許專門用於培養浪漫伴侶關係的聊天機器人,然而現實的情況是GPT Store出現了大量可以充當「女朋友」的AI。[3] 即使公司揚言禁止,仍有人不理會規則創建用來培養浪漫關係的聊天機器人,也就代表了部份人有這樣的需求。人在人際關係中「懶得」社交,甚至在認識伴侶上,也愈來愈不想接觸社會中真實的人,性愛機械人等類似產品早在市場出現,不就正好反映此一狀況嗎?

AI其中一個受歡迎的原因,便是其「可操縱性」,對比真實的人,AI能任人擺佈。這並不是說人會極端至成為AI的恐怖情人,而是人的自我中心使然,令人需要這種可操縱性,經常想要他者順從自己的想法、為自己付出,或期望自己是世界的主角。這也不難理解,因為大數據的關係,圍繞著網絡使用者的資訊都只是他們所喜歡的,有人說:「尋找相同者的過程,正正是驅逐他者的過程。」[4] 與人相處時,最好的人際關係在於能互相「聆聽」,[5] 而不是只講自己想講的,但很多時人只渴望別人聆聽自己的話,而不想聆聽別人的。這時候AI便成為一個「可操縱」的代替品,你想要它聆聽你便聆聽你,它只會為你而暈頭轉向,為你服務,浪漫關係的AI盡是說一些甜言蜜語,愛你愛到底,誰人不心動?

那麼,AI最後真的能夠救贖到人嗎?事實上,人與人的交流在於意識之間的認知,即是「我意識到你,你意識到我」,所以我們都期望別人會理解到自己的感受。沒有人喜歡目中無人的人,因為他意識到他人,卻不顧及他人的感受。不過,人卻不會因一隻貓不理會他人而譴責牠,因為牠沒有人的意識。人際關係正正是意識之間的認知,所以能夠創造經驗和分享經驗。被人附和總是開心的,AI就能扮演這個角色,相反,與一個觀點完全相左的人溝通、看一部不符合自己口味的電影、嘗試進入一個新的領域,這一切的經驗總令人不舒適的,甚至是痛苦的;然而它們卻構成了真正、真實的經驗,一種不重複的經驗。[6] 故此AI並不真的救贖到人,或許它能排解一時的寂寞,卻又令人陷入無止境的空虛,甚至無法再接受異於自己所喜愛的事物。人需要多點與真實的人交流,才能突破這些「不舒適感」,這也是邁向真實關係的唯一方法。


[1] 〈常見情緒病:社交焦慮症〉,賽馬會心理e療站,2022年,網站:https://eclinic.hk/e_clinic/healthInfo/detail?type=1&id=5&title=常見情緒病(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2] 〈你有#社恐嗎?不想社交是一種個人選擇〉,好集慣、Yahoo!新聞,2023年9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你有-社恐-嗎-不想社交是-種個人選擇-10093424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3] 達小編:〈實在太香,許多創作者不顧OpenAI規定持續製作AI女友〉,電腦王阿達,2024年1月17日,網站: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529954(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4] 夏逸平:〈他者的驅逐:今日的社會、感知與溝通〉,哲學新媒體,2021年7月7日,網站:https://philomedium.com/blog/81633(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5] Shanna:〈有效的溝通從聆聽開始!成功「聆聽者」的4大秘訣〉,創新拿鐵,2016年10月17日,網站:https://startuplatte.com/2016/10/17/listening_6secrets/(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7日)。

[6] 夏逸平:〈他者的驅逐〉。

機友的樂與怒——打機、課金與成癮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2/2024

「打機」,在部份家長眼中,仍然好像是十惡不赦的行為,是萬惡的根源,特別面對在學時期的子女,有些家長認為打機與否是影響成績的最致命因素。就算沒有這麼極端的想法,人們普遍都對打機有一些負面印象,諸如影響學業、沉迷在虛擬世界裡、不切實際、容易令人脾氣暴躁、引發沉溺問題等等。的確,在電子奶嘴的時代,手機或電腦遊戲都是網絡原居民的日常娛樂,當失去這些娛樂,便會無所事事,正因如此,沉溺的狀況便變得嚴重起來。

打機是否十惡不赦?

其實就著「打機」與否的話題,都很容易成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發生衝突的源頭。在上一輩的年代,關掉總電源、將電源線鎖起來或剪斷電源線,都似乎是有效即時阻止孩子打機的方法,但往往都令孩子氣憤不已,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有孩子因為父母禁止自己打機或課金而導致暴力事件、甚或慘案的發生。在明光社主辦的一個有關打機的講座中,[1] 分享嘉賓徐世諾先生(世諾)跟許多時下年輕人一樣有打機習慣,他憶述自己中學時期曾經因為打機與父母發生衝突,當時的場景是他正在玩戰略型電子遊戲《英雄聯盟》,這類遊戲的特點是:時間長、需要與隊友合作對抗敵軍隊伍、遊戲不能夠隨時暫停。每當臨近午餐或晚餐時,若然世諾正在玩這個遊戲,他不能夠隨時暫停立刻去吃飯,也不能離開遊戲,因為團隊少了一個人會有很大影響,離開或會被隊友責罵,當他不能抽身離開遊戲,而全家人在等他吃飯時,大家都能夠想像會發生衝突。

說到底,孩童、青少年打機本身有沒有問題?打機,看似是一項娛樂消閒活動,除了會令人感受到開心和愉悅的情感外,好像沒有好處。但其實遊戲本身也能夠訓練到孩童的「控制力」和「記憶力」,這對腦部的發展有一定的好處。[2] 除此之外,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歐陽家和先生(家和)在同一個講座中指出,家長觀察子女打機也能幫助自己了解子女的特質,例如子女在遊戲中喜歡扮演狙擊手,代表孩子喜歡在安全的地方與人對抗,又或者子女喜歡扮演輔助隊友或提供治療的角色,可能就有助人的特質,子女可以在遊戲中認識自己,家長又可更認識子女。不過,縱使家長明白打機本身並非一無是處,但是打機成癮問題的確令家長頭痛,只要上網搜尋一下,就會發現不少的家長不斷尋求方法處理子女打機成癮的問題,有孩童因打機而令成績退步,甚至有孩童因過於沉迷而令脾氣變得暴躁,或有暴力行為。

課金成癮引發財務問題

打機所附帶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課金問題,即是在玩電子遊戲期間付費。現今世代,使用電腦玩遊戲的青少年已經少之又少,進入智能手機的時代,就是一切在電腦上玩到的遊戲都能夠在手機上進行。隨身攜帶的手機令遊戲不限在家中進行,在街上、等車、乘車等等的時間都可以玩。跟電腦遊戲相比,手機遊戲有一個更大的不同之處,就是課金功能,雖然電腦遊戲都可以課金,但只是少數,而手機遊戲幾乎全都有課金機制。消費者委員會亦曾指出,部份手遊在遊戲內大肆宣傳課金內容,包括首次儲值優惠、不斷彈出課金獎勵的頁面、推出限時抽獎物品讓人很想課金直到抽到為止,遊戲透過這些方式吸引人大量課金。[3]

而現實中,小朋友、青少年課金成癮的新聞亦有不少,有些小朋友會為課金問題與父母爭吵,因為父母不願意提供金錢讓他們課金,有些小朋友則偷偷用父母的手機玩遊戲,再用父母綁定在手機的信用卡瘋狂課金,金額可高達逾萬元,也有青少年為了課金而欠債。

溝通方為良策

面對打機與課金問題,從來都不應該一刀切地認為有關行為必然會帶來負面影響,其實適當的娛樂活動或消費都沒有甚麼大問題,但當去到一個極端的狀態時,一切看似正常的活動都會令人陷入沉溺和成癮的狀態,一旦沉溺,便需要花上不少的時間,才能讓成癮者走出來。家和在講座中有提到其中一個解決孩童打機與課金問題的方法——就是「溝通」,家長可與子女協商打機時間和課金金額,讓他們知道自己可以玩,可以課金,但不可以太過份,若然全然的禁止,只會加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衝突。他又指出,在子女打機時,父母宜了解子女玩的是甚麼遊戲,到他們想課金時,家長也需先了解購買到的虛擬物品是否真的有助提升遊戲體驗,如果是用於抽獎,宜制定金額的上限,抽不到就算了。另外,他認為值得為取消遊戲中的廣告課金,因為不少廣告內容都很敏感,不適合兒童觀看。

最後,有資深社工指出,在處理青少年過於沉迷網絡世界的問題時,往往令人容易遺忘最根本的人與人相處之道——溝通。其實家長需要放下「說教」的模式,以朋友的身份與子女有商有量,在適當的時機與子女進行雙向的傾談,讓青少年明白家長其實是守護者。[4] 傳統的管教方式,效果已經不太顯著,要讓關係變好、有效教導子女,父母需要付出相應的努力,溝通與身教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1] 明光社:〈打機多面睇——機友之日常〉,facebook,2023年1月16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Soc.for.TruthLight/videos/1232078331074596(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31日)。

[2] 〈該讓孩子知道嗎?研究稱每天打機3小時 這「2項能力」表現更好〉,中天新聞網、《香港01》,2022年11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親子/830324/該讓孩子知道嗎-研究稱每天打機3小時-這-2項能力-表現更好(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31日)。

[3] 歐陽德浩:〈消委會|揭五大推銷課金手法 「叫我官老爺」累積課金高達480萬〉,《香港01》,2021年1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74281/消委會-揭五大推銷課金手法-叫我官老爺-累積課金高達480萬(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31日)。

[4] 伍婉嫻:〈如何戒斷網絡沉溺?〉,載鄭健榮等編:《上癮:沉溺行為與治療(增修版)》(香港:麥餅文化,2014),頁146–147。

婚離從來不易——教會能否成為同行者? 週年研討會精華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07/2023

2023年6月16日,研究中心的週年研討會於旺角浸信會順利舉行,我們十分感謝旺角浸信會借出場地,以及同工們提供音響等支援。當天有120位參加者出席聚會,在此讓我們重溫研討會的精華片段。

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發佈的「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指出受訪基督徒,包括平信徒、信徒領袖、教牧同工,較接受信徒因家暴問題、被配偶離棄、及配偶有婚外情而離婚,即是信徒在受配偶傷害的情況之下可以離婚,他們亦較接受那些重新明白婚姻意義、已經完結前一段關係、以及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信徒再婚。對比信徒領袖及教牧同工,平信徒較能接受信徒基於個人理由離婚或再婚。對比45歲或以下、46-55歲的兩組受訪者, 56歲以上組別的受訪者較接受信徒因個人理由如性生活需要、失去愛意、事奉方向不同,以及移民意向不同而離婚。反過來,45歲或以下受訪者較為接受已完結前一段關係、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以及重新明白婚姻意義的信徒再婚。
 

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回應「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時指出,《聖經》沒有提到家暴,但受訪信徒接受家暴為離婚的原因,接受程度甚至高於婚外情,這表示實際情況與教會教導是有落差,陳博士絕對認同確保人身安全是重要的,但亦提出信徒要留心處境與《聖經》教導之間的張力。另外,陳博士提到,一般來說,教會很關心受害者,但其實一段婚姻中,很多時並不是只有一方完全犯錯,有時加害者也可能受到傷害,需要被挽回。更重要的是為了保障下一代,避免離婚的情況再出現,他指出教會除了需要提供婚前輔導,也需要有婚後輔導。
 

韋佩文女士

明光社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韋佩文女士以「誰是離婚再婚者的鄰舍?」為題分享,她談及自己在輔導過程中,心路歷程有何改變。韋女士聽了很多求助者的心聲,有些人在婚姻中,想要得到的愛,配偶沒有給予,反而另一半不想要的,配偶卻故意塞給他,這些求助者的經歷都讓韋女士明白,勸人不要離婚很容易,但當自己有相同的處境,也可能想要離開。她亦反思到神是一位給人機會的神,即使摩西因以色列人的叛逆而打碎了神第一次交給他的兩塊法版,但神仍為他們第二次預備法版。當人的婚姻去到無可挽救的地步,為了人的好處,可否給他一條出路?韋女士學習放下自己的掙扎,擁抱離婚再婚的弟兄姊妹,這樣讓她明白接近他們、接納他們,以及接待他們的重要性。
 

明光社

屈偉豪院長

明光社

伯特利神學院院長屈偉豪院長以「成為更好的同行者」為題主講,他提到即使離婚者中犯錯的一方不願悔改,但只要他願意接受輔導,屈院長只會擁抱他,等待挽回他的時機。屈院長深深體會神的憐憫及恩慈,他深信雖然神不喜悅人犯罪,也不喜悅人離婚,但神卻愛罪人,祂只是恨惡罪,離婚者仍然是主的羊。屈院長提到在離婚事件中,無論是遺棄者、被遺棄者及其子女,都會分別面對不同的社群壓力,他們同樣需要體諒、接納及同行。既然是同行,同行者就不能站在道德高地審判他們,而是俯就他們,接觸他們的生命,知道他們的渴望及需要。教會有教導的責任,讓人知道不能對罪妥協,所以在合適的時間要對遺棄者作出提醒,但對於被遺棄者,教會要體恤他們的狀況,千萬不要在傷口上撒鹽,只一味說離婚不合乎神的心意,說到底,教會最重要的是牧養與挽回。

辛惠蘭教授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余達心教席副教授辛惠蘭教授為參加者闡述了新約聖經中跟離婚相關的教導。辛教授相信無論是耶穌,又或是保羅,都不是憑空談論離婚這課題,而是在故事的場景中談論或回應當時教會正在發生的真實情況,因此人們必須根據原有的故事和歷史背景來理解,而非把它們視為一些沒有時空參照的道德規範。為此,辛教授透過賴特(N. T. Wright)提出「即場演繹」的釋經進路來詮釋新約幾段跟離婚相關的經文(可十2-12;太五31-32,十九3-12;林前七10-16),它們對當時婚姻的當事人產生意義之餘,教會及個別信徒亦能從中作出反思,明白如何繼續演繹這些經文,讓《聖經》的教導對今天的婚姻當事人產生類同的意義,從而帶領大家去思考更多不同的真實過案,例如一個離婚的人能否成為一個完全的人?可以在講壇上與其他人坦誠地分享自己的故事,甚至與他人分享自己的離婚經驗,藉此服侍其他人。
 

明光社

譚廣海牧師

明光社

在「人神關係有take two」的論壇時間,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牧師譚廣海牧師分享到教會對離婚及再婚的看法,與社會及信徒出現的落差。教會按照《聖經》,大多接納信徒因著「婚姻關係外的淫亂」及「被未信主配偶離棄」可以離婚及再婚,但卻未有討論其他情况,例如:嚴重家暴及精神的虐待等問題,這其實已經延誤甚至窒礙教會回應信徒離婚再婚的需要,這些都值得教會去思考,以至能夠應對信徒求助的需要。他提到教會不能急於執行紀律,要約見夫婦二人,充份了解夫婦的情況,繼而辨識。紀律最終的目是挽回,而非為懲罰,讓人的生命得以釋放,幫助他們審視自己的罪,也還給他們應有的尊嚴及身份,不漠視他們所受的苦痛,這一種漫長的復建同行,對當事人及同行者來說都是一種操練。

劉雅菲牧師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牧師劉雅菲牧師分享到牧養離婚單身姊妹的寶貴經驗。劉牧師相信向她們傳講真理非常重要,但亦要引導姊妹們親自去尋求神的話,在真理中成長,並且在神裡面看自己的問題及經歷神。離婚者來到牧者面前,牧者當然要聆聽她們的需要,無論她們在婚姻上是否犯錯的一方,也需要被接納,但這並不代表凡事都得替她們解決,又或是替她們下決定,姊妹們要知道自己有何責任,也要學習承擔自己的責任。若有姊妹想要再婚,劉牧師也會勸勉她們不要急著再婚,最少要在離婚後三年才考慮是否再婚,因為離異的調適一般要三年,要完全渡過憤怒期,令信仰的基礎穩固,好讓自己有充足的時間認真思考,自己是否已經作好再婚的準備。

蔡志森先生

明光社

論壇時段由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擔任主持,在交流期間他提到舉辦是次研討會的目的,並非要指出教會以往的做法不合時宜,也沒有鼓勵他人離婚的意思,而是純粹想要帶出平衡這訊息:在清楚神的心意如何看婚姻的同時,也要看到人有很多軟弱及問題,如何在公義與慈愛之間、理性與感情之間、理想與現實之間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原則需要寸步不讓,但當面對人的困難時,則需要進入人的處境,去考量一下有何空間可以讓當事人繼續好好生活下去。

贍養費的權與責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27/01/2023

夫婦去到離婚的地步,除了以法律途徑終止雙方的婚姻關係及處理子女的撫養權事宜,有部份離婚夫婦同時需要法庭介入去處理贍養費的安排。雖然由法庭頒出的贍養費令受到法例監管,可是拖欠贍養費的情況仍然存在。參考2016年公佈的統計數字,有40.5%收取贍養費的離婚/分居人士未能全數收取有關款項,而當中有88.1%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去追討,最普遍的原因是「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1]

明光社

為了幫助追討贍養費的人士尋求出路,由明光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講座,邀請了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及認可家事調解員)、羅惠儀姑娘(家庭服務社工及認可家事調解員)及過來人Shirley女士擔任分享嘉賓,她們於2022年12月10日在突破中心與40位參加者分享現時追討贍養費的可行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

劉傑姿律師介紹以法律途徑處理贍養費的一般程序、法庭的釐訂準則、贍養費令的法律效力及追討欠款的方法。劉律師分享以家事調解處理贍養費安排的好處,因家事調解員受過專業訓練,能幫助離婚夫婦尋求共同的關注,繼而訂出一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先的方案。

羅惠儀姑娘分享單親婦女遭前夫拖欠贍養費的情況及遇到的困難。雖然贍養費的受款人可以入稟法庭追討,但法律程序複雜,欠款人亦不願配合,令不少受款人卻步。若單親家庭面對經濟困難,羅姑娘建議家長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解決燃眉之急。

Shirley離婚10年,為了減少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她的一對子女與前夫同住原有居所,由她與前夫共同撫養。因前夫當時失業,他要求Shirley給予他一筆巨額贍養費,及子女每月的生活費。Shirley與前夫為了贍養費的金額也爭持了一段時間,她最後放下堅持,而贍養費的金額也調低了一點。在爭持的過程中,Shirley一心只為子女著想,不想子女為了父母之間的金錢糾紛而難受。今日Shirley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母親一直以來的付出予以肯定。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計劃,透過文章、短片及講座,加深市民了解追討贍養費的困難,及現時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


[1]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1號報告書:新媒體的使用情況、執行贍養令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統計處,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30201/att/B11302612016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16日)。

堅持負責任的前妻

18/10/2022

結婚時,有誰會想像到另一半會因為生意失敗、失去工作動力等原因,而將自己懷才不遇的不快發洩到配偶身上?阿花(假名)經歷多年被另一半無理吵鬧、苛待,致最後離婚收場,但她仍不忘子女的福祉,每月按時將照顧子女的費用交給丈夫。阿花從來沒有不甘心付贍養費,因為她總覺得是自己拆散了這頭家,她說:「我一直都想子女好,不想他們為生活費的多少而不快樂。」

阿花與前夫在夜校結識,見過幾次就開始談戀愛,這是阿花的初戀。雖然中間有段日子她覺得這男友和其他朋友相處得比自己還要好,他們曾分開過一段時間,但之後又愛火重燃,拍拖三年結婚,婚後不久就生了大女,三年半後生了小兒子。今日,子女都已出來工作,大女還結了婚。阿花回想自己的離婚經歷,原來已是多年前的事。

她前夫的工作遭遇起跌頗多。起初在車行工作,成績不俗,但與老闆意見不合被解僱。遇上了舊同學,一起合資開辦電腦公司,並聘用了兩位伙記。但兩、三年後因為經營不善而虧本倒閉。之後再做過一、兩份工作,都總是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致最終不再找工作。而阿花就一直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直至丈夫放棄了找工作,一家的賺錢責任就落到她身上,全家只能靠她的一份收入支撐著。

阿花見前夫終日無所事事,晚上半夜三更才睡,第二天就睡到日上三竿,反過來投訴阿花晚上加班晚回來,忽略了子女和家務。看著他不斷責怪自己,事後又好像若無其事一樣,甚至在她不情願下仍要求有性生活,雖然她曾堅持拒絕,但前夫卻大發脾氣,她只得被迫就範,又或二人大吵大鬧收場,夫婦關係日漸變差。

後來,當前夫缺錢到一個地步,為了一些被放進洗衣機而染了色的新衣、被燙斗弄傷手等事情而訴諸法律,每宗申訴都向阿花索償數千元,更向她的公司及母親家發信,使她的同事及媽媽都收到有關小額錢債的索償信件。這一切一切迫使阿花最後決定單方面提出離婚。不過她前夫一點也不友善。她稱,由於前夫當時未有律師代表,曾數次上庭時都故意說自己忘記帶文件,浪費她的律師費。

最後,在律師的協助下,阿花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給予前夫數十萬元的贍養費。另外,她認同社工的建議,為減少兩個孩子在生活上的影響,仍然讓他們住在前夫家,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所以子女每周有兩天會回她身邊和親人一起相聚。她每月亦會轉賬過數給前夫,讓子女有數千元的生活費。

阿花稱,她從來都不敢不準時付子女每月的生活費,因為子女仍在前夫家,她不想他們受到傷害或為錢而擔憂。阿花坦言,初時也有不甘心付錢的時候,但仍覺得自己有責任承擔。回望整件事,阿花不無傷感,總覺得是自己拆散這個家,不過她的子女都明白事理:「我的兒女們反倒過來安慰我,說他們自小都知道是誰人引起了這家的問題,叫我不要憂慮、不開心。還說:『如倒過來是我,我一早就趕他出街!』」阿花認為,子女的長大及明事理,仍然是她最大的安慰。

 

文章僅代表本機構的立場

法律以外,還有方法處理離婚糾紛嗎?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16/09/2022

離婚令人心傷,如因離婚而對簿公堂令人更心酸。離婚夫婦為了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往往聘用律師進行法律訴訟,以為「打官司」可以捍衛自己的利益及討回公道,但「打官司」是否唯一渠道去處理離婚糾紛?又是否用錢(律師費)可以解決錢(贍養費)的問題?

明光社
劉傑姿律師為參加者講解以法律途徑爭取贍養費的利與弊。

為了解開「打官司」的迷思,明光社聯同風雨同路人及旺角浸信會於2022年8月28日合辦了一場名為「『打官司』難解家庭事?!」公開講座,邀請了葉美施律師及劉傑姿律師向參加者講解以法律途徑去爭取或追討贍養費的利與弊。兩位律師分別提到在進行法律訴訟時,代表律師只會考慮當事人的需要,為其爭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會顧及前配偶的處境,甚至不會衡量子女的實際需要。再者,律師費昂貴,而在進行訴訟過程中也未能預計「上法庭」的次數,以致當事人最後可能需要付上龐大的律師費。葉律師分享了一些個案,指曾有離婚人士經律師處理而得到所要求的贍養費,但他/她卻要用這筆金錢去支付巨額律師費,他/她最後只贏到「一啖氣」,而非實際的金錢。

明光社
葉美施律師提到曾有離婚人士透過律師爭取到要求的贍養費,但卻要支付巨額律師費。

對簿公堂既費時、費錢,又費心力,葉律師及劉律師建議離婚夫婦利用家事調解服務,因調解員能以中立及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去協助離婚夫婦進行協商,尋求共同的關注,及為子女的利益作出最佳利益的方案。在講座中,有參加者表示過往對家事調解服務的認識不多,但在兩位律師介紹下,讓他們可以多一個選擇,利用一個持平及收費相宜的平台去處理離婚的安排。講座完結後,參加者繼續以小組形式交流在追討贍養費時遇到的困難及可行的解決方法。

除了上述講座外,明光社與風雨同路人還合辦了另外兩場公開講座:由建道神學院輔導系主任劉佩婷博士擔任講員的「不能說的悲傷」公開講座已於6月28日舉行,讓正在考慮「再婚」的父母先理解孩子的處境、聆聽他們的需要和心聲,才作出最後決定;此外,由中國神學研究院輔導系教授區祥江博士主講的「認識再婚家庭的挑戰與過渡」公開講座已於7月10日舉行,讓準備再婚的離婚人士能了解將會遇到的挑戰,以至在再婚前作出更好的規劃,避免重蹈覆轍。

打開心窗與親人暢談生死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5/08/2022

編輯﹕謝芳

「我們在一切患難中, 神都安慰我們,使我們能用他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在各樣患難中的人。」
《聖經新譯本》〈哥林多後書1﹕4〉

生命非常寶貴,人生中的「生命影響生命」之傳承,無論長或短,都極具價值和意義。回想面對新生命的到來時,心感歡喜雀躍;見證其成長歷程亦滿有新的希望,也會樂於與人分享。但是,當生命歷經於「老、病、死」之中,與失去、痛苦、哀傷等負面情緒和感覺絲絲扣連,人們卻會退步,鮮有提及,更遑論一起探討或面對……甚或最後成了文化上的忌諱。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歷程,自出娘胎,就是向著老、死的方向走;身體的老化,亦是「病」的痛苦的來源,難以逃避。雖然坊間常以「保青春」、「保健康」、「逆齡」等功效來推銷健康產品,消費了也只能美白了或精神了一點,向著「終點」的方向或有了迂迴,但結局仍是一樣。如果我們在漸老的路上,能夠時刻觀察和分享面對「生、老、病、死」時的感受,就可與他人同樣體會到生命的意義及存在的價值,亦能尊重及珍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當談論「生死」就能成為一種「生命教育」。

面對「死亡」帶來的兩個挑戰

常人認為,死亡如燈滅,是生命的終結,而有信仰者則認為死後還有生命,由此生的生命形態轉化到另一種生命形態。但無論是否有基督信仰,在真正面對死亡時,不少人除了怕痛苦外,就是對自己將往怎樣的「地方」,經歷過程會如何心存恐懼。的確,這些都是在生的人不能確實知道,滿滿的神秘,特別是死亡這種的「不可知」,帶來超級的挑戰,人們會為此而感到焦慮。如何安撫這種「焦慮」是死亡帶來的第一個挑戰。

人活著就有盼望,可以發揮自己所長,許多事情可以改變。那麼,當人生的終結在即時,盼望就可能減少,尤其對相信「人死如燈滅」之民眾來說,可以看到的就是衰敗和絶望。如何面對這種絶望就是第二個死亡帶來的挑戰。

雖然,我們對死亡的「未知」是沒法去解決,但當我們能夠好好的去了解與死亡有關的題材,如了解癌病的死亡的過程、紓緩治療、遺囑及持久授權書、預設醫療指示……並能打開心窗與親人一起去談論大家不同信仰的生死觀、想採用的喪禮儀式等,相信都能令人在面對死亡的路途中,不會感到孤單,並能減輕恐懼。

應及早開展討論

筆者為戲劇教育的碩士研究生,上月為東華三院「圓滿人生服務」一 生死教育活動——「存為愛」生命探索之旅導演了一個名為《愛.及時》的論壇劇場,主角炳叔患上癌症,與其家人溝通、接受家人照顧、面對病苦與死亡的各種情況下,出現了多個問題與困境,主持帶領著觀眾互動,除了聆聽他們的心聲,還邀請他們成為演員走進劇場取代角色,以行動去改變劇情。觀眾反應很好,無論是長者們或是年青人都認為要早點溝通,而且更要「行動」,多關心家人和說出自己的意願及想法。

應用劇場的目的,是讓觀眾體會到病患者可能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及早與子女溝通,未能講出自己想要的臨終醫療方式、身後事如何處理等而可能引起的問題。同樣地,關心到照顧者的辛勞及感受,叫觀眾代入病患者及照顧者的角度,了解到及早互相關心和溝通的重要性。雖然這類劇場不是常有,但仍鼓勵大家可以善用任何一個機會去談論,如新聞、劇集、電影等。當看到合適的故事,都可以輕鬆地展開討論,不必忌諱太多。及早了解長者的心願,可以免除很多家庭在處理身後事的爭拗及不必要的花費。這不單是為了節儉,更是為免花了一大筆費用,而作了逝者根本不喜歡的儀式。

善生、善別、善終

當我們仍在生命燦爛之時,早應思想生死的意義,活在當下,也讓自己多處於正面的心境,並與人分享美好的事情。而對於臨終的病人來說,他們仍有其才能、興趣與能力,應多鼓勵及給予機會去繼續發揮,好好活著,此為「善生」。

另外,如能與臨終者「善別」,與他慢慢回顧一生,看看照片,談談難忘事和深刻回憶之事是十分重要。除了好好「道別」外,如能聽他「道歉」和「道諒」,使其解脫人生中的一些愧疚、哀傷和放下憤恨;向他「道謝」,講出自己最欣賞他和感謝他的地方,讓他知道自己的價值;並向他「道愛」,永遠會記得他…… 這就是「五道人生」。當家屬與即將離世的親人雙方知道將要分開,難免會感到悲傷,而透過溝通能互相安慰,能多陪伴和傾談溝通,就能減少遺憾。

而最後在「善終」上應要選取合適時機溝通,了解病人想要的護理意願、治療取向、醫療決定、照顧地點、財務安排及身後安排等,都是同樣重要。根據香港生死學協會副會長及公共衞生學者鍾一諾教授稱:每8位受訪者,有7位傾向在被診斷為末期病患之時,接受以安舒為目標的紓緩治療,而非「不惜代價」來延長生命。所以,並不是每位末期病患者都願意忍受因治療帶來的不適甚至苦痛,而要盡一切方法延長生命的。作為家屬,亦應尊重臨終者的選擇和決定。

面對生死,要開啟對話溝通,傾聽的、談論的,先要預備好的,就是我們自己。只要開始了話題,相信恐懼就會慢慢減退。藉著家人彼此的愛,病者就會知道自己的心願會被聆聽、了解及完成,而得到最終的安慰。


參考書籍:

陳偉雄牧師(2017)。《生死無憾——死亡要我們學習的六堂課》。亮光文化有限公司

馮家柏、陸亮(2017)。《坦然——面對生死的21堂課》。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

伍桂麟、鍾一諾、梁梓敦(2020)。《生死教育講呢啲》。明窗出版社。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5-8-2022

從《盲婚試愛》看關係建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7/05/2022

媒體上有不少以戀愛交友為主題的真人show,如美國、英國的《慾罷不能》系列(Too Hot To Handle)、日本的《雙層公寓》系列、韓國的《單身即地獄》等等。這類節目總會以「配對」為目標,製作人會安排互不認識、參與製作的男女,在鏡頭前共同生活,看看他們能否擦出愛火花。

2020年在Netflix推出、一個嶄新形式的戀愛真人show——《盲婚試愛》(Love is Blind),節目推出後大受歡迎,之後再推出第二季,更拓展到推出「巴西篇」和「日本篇」。此節目與過去的戀愛真人show有所分別,製作人會安排所有參與製作的男女居住於同一宿舍,但男女雙方居住的地方卻被一面牆分隔,因此他們都不知道對方的外貌。參加者可以在10天內自由約會不同異性,彼此隔著牆在看不到對方的情況下交談。如此,在撇除「外表」因素的情況下,二人會透過聲音來建立情感,並尋找人生伴侶。當參加者覺得對方適合自己,認為自己找到了終身伴侶,就可「求婚」,「求婚」一旦成功,他/她才能一睹自己伴侶的廬山真面目,二人之後會一同生活數星期,如果到最後彼此情投意合,就會進行結婚典禮。

本年2月在Netflix上架的《盲婚試愛:日本篇》中,共有13位男生和11位女生參與節目,在經過數次約會交談後,參加者對素未謀面的異性有了基本認識,可能因著彼此有某些共同經驗或喜好,開始有參加者與個別異性相處時特別投契,漸漸對對方產生好感,甚至出現迷戀的感覺,最後有八位男參加者成功「求婚」,能與女伴見面。

可能因為大會揀選的參加者,他們的外表都達一定水平,所以大部份「求婚」成功的參加者,都對伴侶的外表感到滿意,但有一位女參加者卻被男伴的一頭金髮嚇壞了。女方表示如果在平日的社交生活裡遇上對方,一定不會考慮與他交往。但在看不到對方的情況下,彼此作了深入認識、了解,她被男方的內心吸引,二人最終更成為了少數能結為夫婦的參加者。

「外在美」和「內在美」哪一個因素在戀愛關係中更加重要?相信大部份人都會回答「內在美」,但「外表」是構成我們展現給人的「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在我們交友戀愛中往往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第一印象」欠佳的話,對方做的一切都可以是不討好的,人們許多時也不願意再嘗試了解或欣賞對方的「內在美」。但「第一印象」並不能全面地反映人們真實的一面,因此剛才提及的節目嘗試將「外表」因素移除,讓參加者透過交談,由最初的閒聊,漸漸分享到彼此對人生、婚姻、家庭等等的想法,讓參加者有機會直接觀察對方的內心世界。不少參加者都認為這種相處方式,能幫他們找到了自己的心靈夥伴。不過,在短短10天的日子裡,真的足以讓人尋找自己的理想伴侶嗎?

「求婚」成功的參加者可離開原先居住的宿舍,與伴侶一同生活,但激情來得快,去得亦快。就算最初跟對方有多投契,也需面對真實相處的考驗,參加者憧憬跟伴侶相處的美好生活,都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幻想。「求婚」成功的八對情侶陸續出現因了解而分開的情況,有人突然對伴侶失去興趣、有人由活潑健談變得沉默寡言、有人因太專注工作而冷落了伴侶、有人發覺彼此性格嚴重不合、有人一直不願意向伴侶打開心扉、更有人發現伴侶所說的話原來只是不盡不實的謊言。

原來在撇除「外表」因素下建立的「第一印象」,也可以是十分不準確的,因為我們都會傾向努力向自己喜歡的人展現自己的優點,掩飾自己的缺點。但當二人關係日漸親密,人的本性自然會慢慢流露出來,當初努力隱藏的缺點就會浮現,二人生活上的習慣、想法、價值觀等差異也可以令二人產生衝突,再加上他們相處的時間太短,建立起來的感情也不深厚,彼此關係太脆弱,令雙方無法接納和包容對方的不足。節目最後只得兩對情侶能踏上紅地氈,進行結婚典禮,成為真正的夫婦。

我們每天都要面對面與人溝通,當遇上外表吸引的人,難免會因對方的外表而產生好感,甚至迷戀對方,但其實這份情感只是建立於自己對對方簡單的認知,再自我幻想出來的美好想像。在今天講求感覺的戀愛文化下,不少人認為「啱feel」就會向對方展開追求,但如果就此發展感情,愛上的只是彼此構建出來的虛像,時間一過,就如節目中的男女一樣,發現對方並不如自己所想像的美好,最終分手收場,自己也弄得遍體鱗傷。

所以,當我們對別人產生好感時,不妨停下來,先嘗試與對方作朋友,以朋友的角度慢慢觀察對方待人處事的態度,以及了解對方對不同事情的看法。當與對方成為真正的朋友時,我們才有能力欣賞到他/她的「內在美」,這時才認真檢視對方的整體,不只是外表,還有內涵、性格、彼此的相處方式等等,看看他/她是否適合作伴侶,之後才向對方表達心意,相信這樣的發展,二人的關係會較穩固。就算在認識的過程中,發覺對方並不適合自己,二人無法成為情侶,但能結交多一位朋友,也是一件好事。

最後,祝福在節目中成婚的兩對夫婦永遠幸福快樂。

教會不能忽視的牧養群體:離婚再婚人士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7/05/2022

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資料,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離婚再婚的人士日漸增加,當中亦有一部份是基督徒,面對愈來愈多的信徒離婚甚至再婚,教會可以怎樣回應?

筆者第一個遇到的再婚個案是大約在八年前,這兩位準新人都曾經離婚,其中一人是離婚後信主的,帶他信主的正是他當時的未婚妻,他們希望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的借堂前提是必須要完成婚前輔導,因此,他們很努力尋找婚前輔導服務,他們都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得不好,導致離婚,因此,他們希望這一次的婚姻不會重蹈上一次失敗的覆轍,可以擁有一生一世的婚姻,他們對婚姻的認真令我非常動容,以致當他們所屬的教會牧師因教會章則寫明,牧師不可以出席離婚再婚人士的婚禮或擔任任何崗位,他們邀請我幫忙時,我也義不容辭答允為他們訓勉。

這件事促使我思想,當教牧因信仰原則及教會體制反對離婚人士再婚,未能在他們有需要時伸出援手,令離婚再婚人士好像永遠被教會拒諸門外,似乎有點不近人情。但按《聖經》的教導,除了配偶死亡外,似乎沒有可以再婚的理由,因為即使是離婚,也不是神起初的心意,只是因為人的心硬才容許的,因此,如要在教義中尋找支持離婚或再婚的理據,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否因為這樣,教會便可以忽略這些人的需要,馬太福音九章35至38節:「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耶穌尚且會因為看見人困苦流離而憐憫他們,差派工人去牧養他們,更何況今天教會看見眾多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又怎能視而不見呢?

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

既然無法忽視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教會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幫助他們從過去的失敗中汲取教訓,從受傷的生命慢慢復元,得醫治後重新學習愛及成長,一般離婚人士都需要經過一段復元的歷程,時間大概是一至兩年 :

  1. 清楚認識受傷的地方;
  2. 了解這些傷害對自己的影響,有甚麼感受和意義;
  3. 接受自己受傷的情緒,如傷心、內疚、憤怒;
  4. 檢討婚姻失敗的原因及過程,想一想各人的過錯和責任;
  5. 承認及承擔自己要負上的責任,認識自己的幽暗面及限制;
  6. 嘗試代入對方的角色和處境,想一想對方的想法及感受;
  7. 想一想對方是否值得饒恕(縱然不值得,但你仍可以選擇饒恕);
  8. 想一想饒恕或不饒恕對自己及對方有甚麼影響;
  9. 決定是否饒恕及和解;
  10. 決定後,重新思考自己和前配偶日後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從兒童福祉的角度出發

在過去多年幫助離婚再婚人士的經驗中,發現很多家長在再婚時都會忽略孩子的想法及需要,只會一廂情願地以為孩子會為他們找到幸福而高興,事實並不然,孩子很多時已習慣與單親的爸爸或媽媽生活,他們並不想生活有甚麼轉變,因此,當父母計劃再婚時,應盡早告訴孩子,給予足夠時間讓孩子適應,亦要聆聽孩子對於你的決定有何想法。教牧幫助再婚人士,除了幫助成年人,最重要是可以幫助他們的子女。孩子面對父母離婚或再婚的決定,都是沒有角色的,他們沒有參與決定,身邊的人也未必能幫助他們,因擔心標籤效應,社會上或學校都不會有服務是專為離婚或再婚家庭的孩子而設的,最有效幫助孩子的方法是幫助他們的父母,父母有正確的價值觀及態度管教孩子,孩子出問題的機會較低。為了孩子的緣故,教會也應該正視再婚人士/家庭的需要。

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牧養需要

教會為基督的緣故醫治及挽回這些曾失腳的弟兄姊妹,給予他們重生的機會,在輔導牧養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第一種是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而第二種則是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但肢體仍堅決結婚。

  1. 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先說第一種情況,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就是前配偶已然離世或已再婚,這個情況較容易被教會接受,因已無法與前一段婚姻的配偶復婚,剩下的就是是否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所犯的罪,尋求教會的原諒,並承諾在新的婚姻中會遵行《聖經》教導。
  1. 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第二種情況則包括當事人犯姦淫導致離婚,這情況則較難被原諒,筆者曾經輔導的一個個案便是當事人因為自己發生婚外情導致離婚,雖然後來他很後悔,嘗試挽救婚姻,但太太無法原諒他,他被視為「渣男」,背棄承諾及婚姻,經歷眾叛親離,教會停了他的所有事奉及聖餐,弟兄姊妹也不理會他,任由他自生自滅,以他的說法是教會對他執行「無期徒刑」,因此,離婚後他也沒有返教會,直至遇到現時的未婚妻,她鼓勵他返教會,重新與神和好。他已承認自己曾經犯的錯,但事過境遷,物換星移,他與前妻已沒有破鏡重圓的機會,加上他亦有新的愛情,希望與新的戀人共度餘生,難道教會就不可以網開一面嗎?約翰一書一章9節提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不義。」當一個曾經犯罪、得罪神、得罪人的弟兄或姊妹,他願意為自己曾經犯的罪,向神、人及教會認罪悔改,教會實應該給予他改過的機會,否則,他只能選擇悄悄離開教會,這樣對當事人、對教會及整個基督教信仰都不是最好的選擇。面對這樣的情況,筆者認為教會可以考慮在準新人滿足一些教會的要求下,讓他們可以在教會舉行婚禮,這些要求包括:
  1. 準新人面對上一段破裂的婚姻,表示悔意及嘗試尋求教會及前配偶的原諒,不論會否獲得原諒。
  2. 準新人必須清楚基督教信仰對婚姻的目的及意義,即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關係。
  3. 準新人承諾繼續承擔前度婚姻的一些責任,如供養未成年子女及準時付贍養費(如有)。

即使不讓他們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亦可以考慮給予推薦信,這是某些教會的借堂條件之一(下表),使他們可以租借其他教會舉行婚禮。如果未能滿足教會的要求,準新人也可以選擇在可供非教徒行禮的教堂舉行婚禮。[1] 更重要的是:在何處行禮只是一時之事,但如何繼續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是一生之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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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按基督教信仰原則,婚姻是神聖的,離婚或再婚都不是神設立婚姻的心意,可是,面對愈來愈多的離婚及再婚的情況,教會是時候思考如何牧養這些弟兄姊妹,透過幫助準新人整理上一段婚姻中一些未了之事,包括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錯的地方,祈求前配偶、教會及神的原諒,只是,能否得到饒恕並不是當事人可以決定的,但他最少要有悔罪的心,這樣,才能一步一步將他們再次帶回神的身邊。教會為離婚者提供幫助並不等於教會贊同離婚,而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以及藉幫助再婚父母,從而幫助他們的孩子。多年的輔導經驗讓我深深體會人性的軟弱,很多時,人都會因為性格的問題、幼稚及自私的想法,放不下面子、尋求片刻的刺激及一時衝動,造成一段婚姻終結,隨著時間過去,人亦慢慢成長成熟,對自己的了解增加了,也更清楚甚麼人才適合做伴侶,假如能遇到適合的對象,教會是否可以藉機幫助他們重建對婚姻的責任感?


[1] 以下三間教堂,可供非教徒舉行婚禮:伯大尼小教堂——有逾130年歷史的新歌德式教堂,為香港法定古蹟之一;愉景灣海濱白教堂——屬香港愉景灣酒店的海邊教堂;鯉魚門公園及度假村禮堂——公園前身為英軍軍營教堂。

再婚的婚前輔導服務評估研究報告——量性研究分析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31/03/2022

雖然經濟結構改變、文化及社會變遷對香港的家庭造成很大衝擊,離婚人數不斷上升,但是再婚人數也以倍增上升。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21),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可是,再婚家庭面對的困難比初次結婚的家庭大,包括:前段婚姻帶來的傷痛和糾纏;婚後要即時承擔「父」、「母」的責任及原生家庭對再婚的接納;以及親生父母與繼父繼母的親職協調等等。學者提出,經專業訓練人士提供有質素的婚前服務,可消除對再婚的種種迷思以致再婚後對家庭生活有更切實際的預期(Winifred & Mike, 2014),能使再婚人士受益。家庭系統理論及認知行為治療的理念中,有關的信念或期望調整也有助婚姻關係及家庭關係(包括親子關係)的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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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獲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資助,於2021年間為30對計劃再婚的離婚人士,提供婚前輔導服務,並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劉玉琼博士及其研究團隊為這項服務對再婚人士的成效進行研究。作為香港首個再婚婚前準備服務的評估研究,研究旨在透過形成性研究和評估(formative study and assessment),以及成效評估(outcome assessment),建構一套適用於香港,並以實證為本的再婚準備輔導服務模式。是次研究採用了量性研究、質性訪談與實地觀察三個研究方法,研究共有三個部份:服務開展前的形成性研究,服務過程/程序評估及服務成效的量性研究。

劉博士與她的團隊於2021年2月至11月期間,採用了量性研究(52人參與)、質性訪談(50人參與)及實地觀察(6人參與)三個研究方法為本社的再婚的婚前輔導進行研究,整個研究流程及人數如下:

明光社

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分析量性研究結果。研究採用準實驗研究設計(quasi-experimental design),以追蹤評估的方法,透過前測、後測,及跟進評估的方式收集數據。前測(pretest)在再婚伴侶接受服務之前(第一節前)進行,後測(posttest)在再婚伴侶接受服務之後(第五節完結時)進行。

研究的服務使用者背景資料

是次對象以中年、高教育水平及高個人收入為主。服務使用者中84.6%(44人)年齡在50歲或以下,男性比女性年齡稍長:半數(50.0%,13人)女性為26至40歲,46.2%(12人)男性在41歲至50歲之間。教育水平方面,一半(50%,13人)男性及六成(61.5%,16人)女性具大學或以上學歷,男女合共只有四分之一(25%,13人)教育水平為中學或以下;男女合共有73.1%(38人)月入在2020年全港個人收入中位數的18,400元之上(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2021),其中25.0%(13人)個人月入超過四萬五千元,即有大約四分之一服訪者屬全港收入最高的10%(2020年為45,300元)。男女服務使用者在年齡、教育程度及個人收入水平均沒有顯著分別。

再婚信念

再婚信念量表(Remarriage Belief Inventory [RMBI], Higginbotham & Adler-Baeder, 2008)包括七個面向,頻率分析發現服務使用者對再婚信念各個面向看法不一,具體情況如下:

1.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大部份服務使用者認同過去應讓它過去,輔導後認同的這看法的服務使用者增加至83.7%及89.8%;

2. 再婚的重組家庭是次一等的家庭:輔導後,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再婚家庭無法取代原生家庭」的服務使用者則由49.0%上升至63.3%;

3. 再婚成功的機會渺茫:輔導後不同意這些看法的百分比分別上升至61.2%、39.6%、32.7%及43.8%。當中以不認同「再婚夫婦可能會犯上在前段婚姻中相同的錯誤」及「離過婚的人很可能會再次離婚」增幅最大,分別達30.3%及28.5%,反映伴侶雙方對再婚的信心增加。

4. 再婚家庭應以孩子為先:輔導前對此看法持中立及不認同的比例相若,均有三至四成,輔導後不認同以孩子為先的服務使用者增至五至六成,而中立者則下降至四分之一左右。交叉表顯示,不認同者以子女已成年和未婚的服務使用者為多。

5. 新配偶是完美的:雖然大部份服務使用者認為新配偶較好,較了解自己及較能調和夫妻關係,但輔導前有61.5%服務使用者表示不同意「新配偶應該沒有前配偶所有的一切問題」,輔導後增加至69.4%,反映輔導有助雙方互相認識了解。

6. 要聚合兩方的財政資源:四成左右輔導前持中立看法,輔導後認同的百分比稍微增加,當中認同「在再婚家庭中,夫婦雙方的收入應聯合共用」輔導後增加10.8%,達53.1%。

7. 再婚適應很快就能過渡:對於婚後家庭生活適應,輔導後認同此看法的服務使用者增加。輔導後認同「再婚後應很快適應再婚家庭生活」的百分比由輔導前的34.6%上升了18.5%至53.1%;但對於繼父母子女的感情應很快發展,輔導後持中立意見的服務使用者減少了,認同及不認同者都有增加,但仍以不認同佔多數:50%不認同「再婚後,繼父繼母應很快就可以建立父母的權威以及跟孩子變得親密」,34.7%不認同「孩子和繼父繼母之間的情感聯繫應迅速發展出來」。

伴侶關係

是次研究採用改良版夫妻適應量表(Revised Dyadic Adjustment Scale, DAS)(Busby et al., 2017)來檢測。該量表包含三個指標共14條題目,包括共識、滿意度和凝聚力三個維度。

1. 共識:除情感表達方式外,其他各項均有過半服務使用者認為伴侶雙方是幾乎完全一致/完全一致。輔導後,認為有共識的服務使用者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在決定層面,從輔導前的51%及54%上升至輔導後的71.4%及73.5%。情感表達是共識最弱的一項,輔導前只有36.5%服務使用者認為是幾乎完全一致/完全一致,輔導後升至40.8%,反映共識有所改善。

2. 滿意度:輔導後有不同方向的變化。在衝突方面,認為伴侶雙方很少/完全沒有爭吵的服務使用者增加了8.9%至55.1%;認為很少/完全沒有惹怒對方的服務使用者增加了7.3%至59.2%,但認為常惹怒對方的服務使用者也從3.8%增加8.4%至12.2%,後悔及考慮終止雙方關係的服務使用者也由輔導前的零上升了4.1%(2人)及8.2%(4人)。反映再婚婚前輔導有助伴侶雙方反思是否已經準備好進入婚姻,還是需要再考慮清楚,這也是輔導的目的之一。

3. 凝聚力:輔導前後變化不大,均有三成左右每月一至兩次或更少、每週一次、或每天一起合作做事情、冷靜討論和交流意見。

對再婚輔導服務的評價

服務使用者對明光社提供的再婚輔導服務感到滿意。幾乎所有服務使用者(98.0%)均同意/非常同意服務使他們了解到再婚家庭可能面對的困難及挑戰,而且,絕大部份(91.8%)認為他們知道如何面對或處理。總的來說,87.6%認為他們對再婚的信心增加了,98.0%對明光社再婚婚前輔導感到滿意或非常滿意。

瀏覽及下載整本研究報告

明光社的社關情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0/01/2022

明光社的使命

明光社自1997年成立至今,推動香港教會及信徒一起關心社會,主要就關注的三大範疇: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等議題做一些教育、研究、政策倡議的工作,早期較多做的是街頭簽名及登報聯署行動,如反對就性傾向歧視及同性婚姻立法,以及反對賭風蔓延。例如在1999年11月中發起了反對售賣馬票予18歲以下青少年的街頭簽名運動,在短短三個小時內收集到七千多個簽名,並在同年的12月1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以全版刊登,聯署團體共104個,個人共1,359人;2003年聯同反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發起遊行,超過3,600人參與;2005年聯同維護家庭聯盟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超過9,800個個人及374個團體登報聯署。有關工作引致一些人會不喜歡我們,例如,2007年曾有人向社會福利署及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反對社署批准明光社賣旗,亦在網上呼籲市民不要買旗。2009年,又有人針對我們發起反宗教右派遊行,甚至有人寫了一本書《論盡明光社》來評論我們的工作。2011年有同志團體衝入本社的辦公室,阻撓我們舉辦一場關於如何關心同性戀的教師訓練。2014年,我們發起反對平機會所倡議的事實婚姻,短時間內收到超過10萬個簽名,當中很多是非基督徒,甚至有風水師,我們的工作會引起社會不同立場及信仰人士的迴響,可見有關工作確實有一定成效及影響力。

實踐整全使命

明光社在香港社會應可算是一間非常富爭議性的基督教機構,有熱愛我們的,亦有恨惡我們的,我們所做的事亦有時會引起一些爭議,面對爭議的事情,斯托得牧師經常提到基督徒的兩個選擇:抽離還是參與?[1] 有些基督徒會認為應聖俗二分,但斯托得牧師卻認為我們要「雙重聆聽」:既要聽神的話,也要聽世界的聲音,實踐福音派信仰的整全使命,履行《洛桑信約》中有關「教會的社會責任」那部份,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應兩條腿走路。我們相信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作為具備神的形象的存在,人類是有其固有的價值的,他們不應被剝削,而是應被服侍,我們看見那些陷在賭博的捆綁、同性戀的掙扎、家庭破碎的人,如何能視而不見,不去服侍他們呢?因此,我們縱然知道我們所做的或許會令某部份人不開心,但仍希望在這墮落的世界,將救贖的福音帶入人群。

回應時代需要的使命

我們的工作隨著社會的需要亦有所調整,除了堅持我們的教育、研究及出版工作,亦針對不同的需要,提供及時適切的服務。

a. 關心同性戀

我們於20103月設立「同性戀諮詢熱線」至今,透過電話更實在地幫助一些受同性戀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聆聽他們的心聲、掙扎、需要及解答他們一些疑問。這兩年,透過舉辦「情牽兩代情」聚會,促進同性戀者及「櫃父母」的溝通及對話,了解彼此的掙扎,出版書籍《認.同 關心同性戀》(第四版)及《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提供一些資源給同性戀者的家庭及想認識這個課題的人士。

b. 支援離婚再婚家庭

2016年,我們看見香港的離婚情況非常嚴重,希望幫助一些離婚人士解答一些情緒、法律、管教及服務的問題,於是設立「離婚諮詢熱線」,同時為離婚家庭的兒童於學校開設「成長小組」,幫助他們學習情緒表達、社交技巧及提升自信心,亦為離婚人士提供輔導服務,幫助他們度過離婚前後的情緒及適應問題。去年,除了舉辦「贍養費的法理情」講座及製作短片,我們再進一步,為離婚後計劃再婚的人士提供婚前輔導服務,希望藉此可以減少將來的離婚率及提婚姻幸福感,更重要的是,幫助他們在計劃再婚前,不要忽略前段婚姻所生的孩子,使孩子可以融入新的家庭中,我們亦製作一些短片講及孩子面對父母再婚的心聲及需要,推動更多人關注兒童福祉。我們亦將有關內容撰寫成一套《再婚的婚前輔導手冊》,當中包括了輔導員指導本及準新人習作。縱然再婚這課題在教會界仍有不少爭議,但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些服務及出版,共同為香港的離婚再婚家庭獻上一分力。

c. 兒童性教育

我們每年去中小學為學生主領講座及工作坊超過200場,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態度及兩性相處。去年,我們因應近年的#Me Too運動,發現很多隱藏的性侵犯個案,很多都是長大後才揭發的,為了提高兒童對性騷擾及性侵犯的認識,我們推出「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動聽的兒歌動畫及性教育短片;六場教師、社工及家長交流會;以及出版家長支援手冊(教材)等等。我們會將這些資源送給幼稚園、小學及寄養家庭,希望與教育界及社福界共同為兒童免受性侵犯而努力。

d. 服侍基層家庭

2020年疫情開始在香港爆發,很多基層家庭因為失業或開工不足,經濟陷入困境,我們將有心人捐贈的金錢及物資,包括口罩、米、酒精及防疫清潔用品送到一些基層家庭的手上,幫他們度過難關,亦透過關愛基金的「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幫助他們申請資助,購買一些家居用品如風扇、雪櫃及傢俬等等,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至已服侍接近200個家庭,其中有31人在年聖誕節前信了主。未來,我們將會透過「劏房家庭支援服務計劃」,幫助這些家庭的青少年,提供一系列多元化活動及支援,以擴展他們生活體驗及視野,爭取向上流動的機會。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學傚主耶穌,「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馬太福音九章36節)未來無疑是充滿挑戰的,但靠著主,我們會繼續堅守使命,不負主所託付的。


[1] John R. W. Stott, 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72), 182–188.

贍養費的法理情

韋佩文 | 明光社輔導員及項目統籌經理
20/01/2022

香港的離婚數字持續增加,很多單親家庭需要依靠贍養費去應付生活開支,但離婚夫婦經常因經濟困難、恩怨情仇或缺乏承擔等原因,為贍養費爭持不休,連子女也受到牽連。為了幫助離婚人士了解贍養費的目的、支付人的法律責任及受款人應有的權利,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蘇嘉儀姑娘(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單位主任)及過來人Cherry女士,於2021年11月6日在突破中心與70位參加者分享如何合法、合理、合情地妥善處理贍養費事宜。

處理贍養費的法律程序

劉傑姿律師從法律角度講解贍養費的類別、法庭的考慮因素及處理程序。贍養費分為給予配偶和子女兩大類別。法庭在考慮給予配偶贍養費的判令時,會考慮離婚夫婦的收入或賺錢能力、財產、支出、年齡、健康狀況、對家庭福利所作的直接或間接貢獻、離婚時的婚齡、因離婚而可能出現的潛在損失、將會承受的影響,及盡量保持雙方離婚後的生活水平等;在考慮給予子女的贍養費時,法庭會以子女的經濟需要、父母雙方的收入或賺錢能力,及保持子女原本的生活水平為贍養費的釐訂準則。在法庭頒出贍養費判令之後,若一方的經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可以填寫「表格8」向法庭提出申請更改贍養費的命令;若然一方拒絕或未能支付贍養費,另一方可以向法庭申請判決傳票、扣押入息命令和禁止令(禁止對方離港),以法律途徑追討所欠的贍養費。劉律師建議離婚夫婦在處理財務安排時,可透過家事調解服務處理,因調解員能以中立、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協助離婚夫婦進行協商,尋求共同的關注,及為子女的利益提出最佳方案。

給予離婚人士的支援

蘇嘉儀姑娘分享離婚人士面對很多不同的困擾,包括身體健康、經濟問題、家庭變遷、情緒困擾及法律問題,他們需要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情緒輔導、協助他們處理子女面對父母離婚的情緒困擾,及單親家庭生活的安排。除了專業服務,朋輩同行和信仰支援亦為離婚人士帶來極大的幫助和安慰。

過來人的經歷

Cherry女士分享到她向前夫爭取贍養費的經歷。因前夫拒絕給予贍養費,他們曾尋求調解服務,但仍未能達成協議,他寧願打官司也拒付贍養費,令她陷入極大的財政危機。律師提醒她要順著前夫的思路,多從他的角度去想,並要尊重他,才可引導他去多為孩子設想。最後前夫也同意要顧及孩子的利益,答應簽署調解協議。Cherry提醒同路人,在艱難的時候,不要讓自己陷入情緒深淵,卻要依靠上帝,及尋求教會群體、同路人及專業律師的幫助。

明光社獲民政事務局資助「贍養費的法理情」計劃,透過短片、講座及教育單張,幫助市民認識贍養費支付人的責任、受款人的權利及可使用的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由本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歡迎按此連結,免費索取或下載有關贍養費的單張。

單親孩尋找品川猴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4/11/2021

認識一個13歲中一男生,他來自單親家庭,他說夢想有一天可以遇到村上春樹筆下的品川猴,好讓品川猴偷走他的名字和一些不開心的記憶,這樣,他就可以有一個全新的自己,生活在一個新的家庭裏。他現在夾在父母的爭拗中很痛苦,媽媽不斷說爸爸的壞話,又埋怨爸爸給的贍養費不夠用,而事實上,是媽媽把贍養費用於賭博上。他經常因媽媽輸錢而沒錢買飯吃,卻不敢告訴爸爸,擔心爸爸會控告媽媽虐兒,令媽媽坐牢,雖然他覺得媽媽不好,但也不想失去她。

離婚鬧不和 孩子遭精神虐待

很多個案顯示,父母在處理離婚的前後,都會持續為了財產分配、撫養權、探視安排及贍養費等問題爭吵,甚至將問題指向孩子或將憤怒發泄在子女身上。很多跟子女同住的父或母透過控制、恐嚇、抹黑等方式,令子女不能與另一方父親或母親聯絡。其實,用這些親子離間的方式,讓子女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產生敵對關係,是對子女精神虐待,子女因為害怕而不敢求助,會影響他們的身心靈各方面的發展。

今年首三季虐兒案件已有871宗,較去年同期增近66%,雖然我們不知道當中有多少宗是發生在離婚家庭中,但警方留意到虐兒案宗數上升,很多時是因為父母之間起衝突,繼而發泄在小朋友身上。在處理離婚輔導的經驗中,我發現,兩夫婦由相愛到相爭,到最後相分收場,究其原因,很多時都因為彼此也習慣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總覺得一切都是對方的錯,卻未能看到自己在這段關係變質的過程中,亦要負部分的責任。

然而,當夫婦能承認自己的不足或做得不好的地方,憤怒的情緒便有所緩和,事情也較易有轉機,再加上輔導員會鼓勵大家易地而處,代入對方的角度看問題,雙方便較能冷靜及客觀地看同一件事,也願意待對方寬容一點,不會事事跟對方計較,肯放下固執,並以孩子的利益為依歸。

以孩子最佳利益做決定

我接觸過一個個案,太太原先為着前夫遲來一小時接兒子外出玩耍而憤怒,並打算扣減他的探視時間,但後來看見兩父子玩得很開心,亦不忍心令兒子傷心,最終讓二人有足4小時的會面,沒有扣減時間。男方見前妻寬鬆對待他的遲到,對她的觀感也改善不少。所以,後來前妻要求增加贍養費給兒子補習時,男方也爽快答應。由於二人都能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作考慮,小朋友也變得開朗了。

為人父母的你,與其要孩子癡癡地等待品川猴的出現,倒不如由今天起,學習管理自己的情緒,停止傷害子女,讓孩子可重回生活的正軌。我相信,隨時間過去,小朋友會慢慢淡忘那些不愉快的經歷,或不再受那些經歷所影響,能夠健康地成長。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23-11-2021

聊聊脫單

郭麗明 | 本社前督導主任,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工作學士,香港中文大學基督教研究碩士。曾在香港從事社會服務,及在美國基督教機構和教會服侍。現為退休人士,業餘農夫。
22/11/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11月11日是美國退伍軍人節(Veterans Day),這個日子讓我們特別懷念於二次世界大戰時被徵召入伍的外祖父,他為了養妻活兒而離鄉別井,一輩子在太平洋的另一邊過著單身的生活。他留給我們一輯參戰前穿起帥氣美軍軍裝的照片,每年在這天我們都總特別的想起他。此外,我們也想起月初時聽過一位加拿大籍台灣網紅(YouTuber)在他的節目中提到1111光棍節,希望大家早日「脫單」。我們第一次聽見這組名詞,隨即引起興趣,上網搜尋一下,原來是關乎單身一族,希望在這節日裡的一連串活動中(包括消費、購物、送禮)認識真命天子,從此正式脫單(脫離光棍單身的日子)。

在10月尾我們參加一個九天的遊輪渡假團,參加人數非常多,把遊輪擠得滿滿。美食和節目一樣的豐富和多元。參加者都忘記了疫情、社交距離和口罩,全情投入地歡度假期。其中遊輪上有兩項節目令我們印象非常深刻。一個是為單身人士而設的聚會(Singles Mixer),大會約定大家於每晚8時在特定酒吧飲酒聊天。於是每晚總有一批單身人士男的女的都來光顧和識朋友;其中觀察到有一位年紀不輕的男士,他與一位女士聊天時也不忘留意身邊出現的其他女士,看來他都非常珍惜這八個晚上的約定,希望早日脫單。

另一個聚會是為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等人士而設(LGBTQ + Mixer),依大會約定,每晚7時都有LGBTQ+人士來特定酒吧飲酒聊天,而且光顧聚腳的人數比單身人士聚會的多,場地亦是較為開放和集中。酒吧設於樓頂通天有十多層樓高的大堂裡,而且幾乎每個遊客不論年少老幼人人都會經過的大堂位置。即使只是乘坐玻璃電梯亦可從高空下看見在酒吧裡光顧的人。看來,大會對這項活動場地的選址也下過一番功夫。參加的LGBTQ+人士有的穿得平凡、有的穿得奇異。有一對一對的參加,有單獨的參加;他們有的年長,有的年輕。

對於上述兩組活動的參加者來說,不知道他們會否介意讓人知道自己是單身或是LGBTQ+?不知道他們是否特別需要鼓起勇氣出席?不知道是否單單共融和接納就可以使他們鬆脫一切枷鎖?不知道這些特定聚會最終是否可以幫助他們脫單──找到伴侶或除去孤單?

對應另一對不介意自己身份的同性伴侶,在晚上看表演Evening Show時,她們自告奮勇站起來介紹自己是來自加州並剛剛結婚,看來她們是來度蜜月的。由於她們剛好編了在我們同一時段用晚膳和上岸活動,所以我們比較多機會留意她們。在其中一晚優雅夜(Elegant Night)用餐時,年長的那位穿上恤衫打了領帶,年輕的那位穿上一條紅色長裙,看來都很襯。在上岸活動那天,她們都像海水一樣的平靜沒有太多的互動,年長的那位常常滔滔不絕,年輕的那位多數在聆聽和跟隨。她們雖然已是一對,但總沒有讓人感覺到一般新婚夫婦的甜蜜和互動。名義上她們已成功脫單,但實際上是否已脫單?這可不容易說。

對應另一個公眾活動──露天溫泉(Whirlpool),我們也去了泡一下。在炎熱陽光燦爛的下午,有幾個不同的朋友在享受溫泉按摩時,突然來了兩名年老男子,他們坐下來就介紹自己是來自西雅圖,我們就跟他們打招呼握握手。不久,言談間其中一名男子說:「我非常多謝我旁邊這位朋友,願意撇下老婆來陪我參加遊輪團;因為我剛剛退休,難得找到這個伴」。他看似刻意地在澄清他們的關係,免得惹來誤會;也許他介意自己會被別人誤會為某一類人士。同時,這也反映了他對脫單的底線。

為甚麼無論是年青或年老的,人人都想找個伴侶脫單?因為單身等同了孤單?因為單身會被社會標籤?人人會為了脫單而脫單,就要降低要求失去底線?有了伴侶就不會孤單?除了找個伴侶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進一步脫單(脫離孤單)?

幾年前與一位年老的女士聊天,她告訴我們她兒女和兒孫的家常事(卻沒有提及她丈夫,我心想他們可能離了婚或丈夫已離世,所以沒有追問);但她卻特別表明自己是單身(甚至在填表格時,她沒有選離婚/鰥寡欄,卻選了單身一欄)。正如買汽車保險時,經紀會問我們是未有受僱還是退休,其實兩者在保費上沒有多大分別;唯一分別是前者會有一天再找到工作。我們那個朋友這樣特別表明其單身身份,是否想減低離婚或喪偶的標籤,還是意味著她會有一天再找到伴侶而脫單?

其實她也提醒了我們,即使我們已婚有了伴侶,但總有一天伴侶會先走而我們會再度單身(絕少數夫婦是同時走或在一段很短時間內先後走的)。因此,我們要重新面對脫單的問題,而且屆時還可能比一直單身的人更難過單身的生活。

另一方面,我們曾經認識好幾位主動提出離婚的女士以為離婚後可以解脫在婚姻裡的困難,並能再次踏上紅地氈,但結果不像預期。已婚的人士無論是離婚或喪偶也好,最後也要獨自再過單身的生活;而且要再婚也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容易。既是這樣,我們已婚的有甚麼良方可以維繫婚姻?又有甚麼妙策可以守護對方直到白頭,讓再度單身的日子減少?這是值得已婚人士一輩子努力鑽研的學問。

真人秀玩出火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10/2021

電視台真人秀《賭命夫妻》近日成為城中熱話,當中五對夫妻接受「賭命」遊戲,15集的節目,到截稿為止播了五集,內容包括夫妻分別被兼職男友、女友引誘;以及教這幾對夫妻如何增加吸引力,甚至引起對方的性趣,當中就不乏教妻子前戲的技巧,又會邀請丈夫學習如何與女生進入更浪漫的約會之中。此外,在節目中又不乏疑似出軌的場面,甚至有妻子發現丈夫接受與其他女子身體接觸的尺度比自己想像中開放時,即時掌摑對方,之後痛哭離場。

社會不斷有聲音質疑節目是否「教人離婚」,又質疑節目將一班本來已有溝通或生活問題的夫妻放在試探之中,並不道德。不論是節目監製或者主持均透過傳媒解話,聲稱只有第一週的內容比較測試底線,之後的內容會比較「有教育意義」,主持人火火則表示,在節目開拍前參加者已經知道會玩得「好癲」,甚至會玩到有離婚危機,他更表示,現場有十幾個鏡頭,被矇眼的丈夫應該估計得到不可能是跟另一個女孩親嘴,而親他的應該是自己太太,或者換上男主持跟他親嘴,所以說真的想出軌是不太可能的。

真人秀的參加者非想像般的素人,為戲劇效果會設計許多情景,這是真人秀原本的做法,玩得激、玩得爆來吸引觀眾和社會評論,這也是真人秀想達到的效果,問題是我們希望社會就婚姻關係的討論是走哪一個走向?是不是兩個人結婚久了,關係「日久失修」就應該找些不同的「刺激」?甚至是玩到有離婚危機也可以接受?

節目被安排在家長指引的時段內播放,換句話說不少青少年人有機會收看到該節目,但家長的指引又應該是甚麼呢?要讓他們明白婚姻充滿各種試探?還是鼓勵大家如果婚姻出現了問題,應該要再去外面探索一下新世界?更重要的是,在整個處理婚姻的過程中,首幾集著重的,都是挑起性愛的慾念,浪漫氣氛的營造,究竟一般關係應該怎樣才可以持久,似乎還未有提及。

未來,還有10集,真的會有教育意義嗎?還是真的會玩出火而引火自焚,或者已不是重點。我們更看重在家中的家長們,見到孩子在看時,是不是真懂得提供給予孩子空間成長的家長指引。免費電視畢竟是登堂入室的節目,需要更多考慮對心智未成熟青少年的影響,他們會否被這些錯誤的觀念或行為所誤導?開玩笑、戲弄人亦必須要有底線,作為創作人,若果大家的子女仍是青少年,你們會放心讓他們觀看這類節目嗎?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0-10-2021

銀髮族的性與愛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9/2021

根據香港政府公佈的2020年人口統計數字,香港60歲以上的長者人口約200萬,佔整體人口約27%,[1] 即每四個人當中,就有一位長者。社會對長者的關注,主要圍繞醫療和社區照顧層面,而長者在性方面的身心健康卻一直都被忽略。

一談到「性」,我們自然會聯想到踏入青春期的青少年和身心成熟的成年人,不少人認為人們到了某個年紀,就應該清心寡慾,再沒有「性」方面的慾望,若仍然專注於「性」,就是「老而不」。但其實「性」是圍繞我們一生的課題,由出生到死亡,我們的生活都與「性」息息相關。

的而且確,男女身體的老化情況,都會影響長者的性生理狀態。男性在踏入30歲後,體內睪酮(男性荷爾蒙)水平開始每年下降約1%,所以年長男性體內睪酮水平比年輕時為低,需要較長時間和更多刺激才能讓陰莖勃起,維持勃起的時間亦較短,甚至出現不舉的情況。當女性踏入更年期,體內的雌激素(女性荷爾蒙)水平同樣也會降低,除了會出現停經的情況之外,陰道黏膜層也會變薄,陰道分泌減少,引致陰道乾澀的情況。[2]

男性可能自覺性能力減退,而不滿意自己在性方面的表現,因而減少與配偶發生性行為。同時也有人因著不滿意自己的能力,而過份依賴藥物及所謂「補品」來提升性能力。女性也可能受傳統的思想影響,認為更年期停經後已不能生育,所以不應再有性生活,或認為若上了年紀仍有性慾是不正當的表現。此外,陰道乾澀的情況也會令女性在性行為時感受痛楚及不適,減低女性發生性行為的意願。[3]

長者的身體機能出現衰退是正常不過的事,長者需要明白及接納自己身體的狀況,但無需將「性」從日常生活中剔除。長者可誠實地向配偶分享自己的身體狀況,尋求彼此都合適的親密行為方式。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可向醫生尋求專業意見,使用藥物或選用合適的潤滑劑,讓夫妻間的性生活更和諧。另一方面,性交並不是性行為的唯一方式,從廣義的角度來看,擁抱、接吻、愛撫等親密接觸也是性行為的一種,長者可藉著這些不同程度的親密接觸來向配偶表達愛意,增進夫妻間的感情,享受愛與被愛的幸福感。

性並不是只有生理層面,除了身體接觸之外,心靈上的溝通也同樣重要。夫妻間對彼此的了解、關懷和接納,也能讓大家得到心靈的滿足。長者夫妻經歷數十年的婚姻,昔日溫馨甜蜜的相處往往變成稀鬆平常的生活,忽略了夫妻相處的情趣。但老夫老妻也可以過浪漫的婚姻生活,閒時手拖手去拍拖,一份小禮物、一紮小花束、一件對方喜愛的糕點,也能為平凡的生活添上色彩。長者們不妨花點心思,與配偶慶祝結婚週年,甚至補拍結婚照,維持溫馨的婚姻生活。

另一方面,因著不同的際遇,部份長者因喪偶、個人意願或未遇上合適的對象,而處於單身的狀況,但其實不論甚麼年紀,人都有愛與被愛的需要,但對長者來說,要發展一段新感情卻殊不容易。首先,不少長者的社交圈子狹窄,當中以男性尤甚,要結識新朋友已困難,結識伴侶更是難上加難。但就算遇上合適的對象,也可能礙於傳統心態,認為年紀大了不要再談甚麼愛情,又或者慣了一個人的生活,不想作出改變。

儘管有家人或子女的陪伴,單身長者對愛情仍有期盼是正常的事。一段忠誠的親密關係既可以滿足個人對愛情的渴望,亦可以彼此為伴,互相照顧,一同經歷甜蜜美滿的晚年生活,這對長者的身心健康也有益處。但要注意的是,長者要改變生活習慣並不是易事,當長者學習與另一個人相處,會容易在各種生活習慣上出現分歧,他們往往比年青人需要更多時間來與伴侶磨合。要保持良好溝通,長者就得學習尊重伴侶的生活習慣,而不是將自己的一套強加於對方身上。

而對於喪偶的長者來說,或會覺得再發展新一段感情是有負於已故配偶,是不忠的表現。而且,他們亦會擔心子女對這段新關係的接受程度,讓晚年出現的良緣無疾而終。

不過,對已故配偶的思念,與發展新感情其實並沒有衝突,也不存在不忠的問題。如果長者在晚年找到一位相知相惜的伴侶,共度愉快的晚年生活,相信身邊的人也會樂於送上祝福。為人子女的,也應抱持開放的態度看待年長父母對愛情和可以互相扶持的伴侶的追求,多從父母的角度思考,了解他們情感上的需要,明白他們的想法及感受。父母與子女雙方亦可多主動分享自己對事情的看法,了解彼此的疑慮,尋求共識。

拍攝婚照助長者重尋甜蜜時光

婚照可以說是現代男女結婚時的指定動作,一張平常的婚照捕捉美好的時刻,更成為彼此婚盟的見證。有些長者在年輕時因種種原因未有拍攝婚照,在台灣有團體就曾經為有認知障礙症的長者與他們的家人一起拍攝婚照,以幫助他們穩定病情,並藉此鼓勵長者追求幸福,以及向配偶表達愛意。有參與活動的長者,拿著花束向太太表達謝意,彼此都紅了眼眶,場面感人。[4]


[1] 〈表1A:按性別及年齡組別劃分的人口〉,政府統計處,2021年8月12日,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tc/web_table.html?id=1A(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8月30日)。

[2] Mayo Clinic Staff, “Sexual health and aging: Keep the passion alive,” Mayo Clinic, last modified October 1, 2020, https://www.mayoclinic.org/healthy-lifestyle/sexual-health/in-depth/sexual-health/art-20046698.

[3]〈長者與性〉,衞生署 長者健康服務網站,2020年2月7日,網站:https://www.elderly.gov.hk/tc_chi/common_health_problems/digestive_urinary_and_sexual_problems/elderysex.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8月12日)。

[4] 郭良傑:〈失智長者重拍婚紗照 用美好回憶追求快樂〉,東網,2019年9月7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190907/bkn-20190907070024617-0907_0095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8月27日)。

再婚如何避免重蹈覆轍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0/07/2021

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小姐(Joanna)於5月28日晚上,假明光社訓練中心與十多位現場朋友及八位透過網絡參與活動的朋友,一起探討再婚的考慮,Joanna一開始便說沒有人結婚後會想離婚,因此,再婚前最好先了解前段婚姻失敗的前因後果,才能避免重蹈覆轍,邁向幸福的婚姻生活。

檢視結婚動機

Joanna指,每個計劃再婚的人士,要誠實反省自己結婚的動機,是為自己有個伴?為孩子有個家?有人分擔經濟開支?難得遇上好對象?這些都不應是結婚的主要動機,結婚應該是兩個人彼此相愛,想和對方一生一世,互相照顧,能互助、互補、協調、有商有量,共同承擔,作下一代的榜樣,就如《聖經》傳道書四章9至10節提到:「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

檢視前段婚姻失敗的原因

她表示,假如不正視上一段婚姻失敗的原因,很難保證在新的婚姻中不會重蹈覆轍,就如有塊石頭在前面,如不處理,便很容易再次被絆倒受傷,因此,再婚前必須正視及檢視上一段婚姻失敗的原因,然後學習處理。假如是在衝突時不懂表達,或是表達愛意的方式對方不接受,便要學習表達及溝通技巧;若是受原生家庭的影響,性格較軟弱及欠自信,便需要明白自己多一些及學習成長,令自己變得成熟、自信、獨立,並且學習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做個情緒穩定的人。

檢視再婚對孩子的影響

明光社

不論離婚再婚,孩子都是無辜的,家庭盡量不要有頻密及大的轉變,這對孩子的成長較為有利。讓孩子有足夠時間慢慢適應家庭的轉變,需知道親生父母的角色及血緣關係是無可代替的,孩子對親生父母的尊重及重視也不容易被取代,正所謂永遠的父母是不會改變的,因此,不要試圖用新的伴侶取代親生父母的角色地位。離婚時,要好好地向小朋友交代,不要令他覺得是因為自己的錯導致父母離婚,並好好安排子女與前配偶見面。再婚時,不要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伴侶,不一定要叫新伴侶做爸爸媽媽,容讓孩子有空間選擇怎樣稱呼對他最舒服,孩子需要時間慢慢適應新的生活及新的關係,不能太急。最後,對於親生及繼子女要盡量做到公平,公平不是做同一樣的東西,而是按孩子的喜好強弱,尊重小朋友的不同興趣,給予適當的安排,才能讓孩子感受到被愛。孩子對再婚伴侶的接納有助新家庭的融洽關係。

(明光社獲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資助「再踏紅地氈前的一步」計劃,為離婚後打算再婚的人士提供免費婚前輔導及其他支援,上述活動屬於計劃內其中一項,請進入計劃網站,了解更多。)

繼母的憂慮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02/06/2021

一宗幼兒被虐致死的新聞轟動全城,令原本打算今年結婚的詠芝備受壓力。詠芝的男友明輝是離婚人士,四年前跟前妻分開,並獲得當時六歲兒子浩然的撫養權。明輝和詠芝拍拖兩年,打算今年底結婚,本來浩然一直由嫲嫲照顧,但由於老人家無法教孩子做功課及溫習,因此,明輝打算婚後接回浩然同住,並交由詠芝負責照顧和教養。 雖然詠芝很愛明輝,但是,對於婚後要擔任繼母的角色,顯得有些憂慮,加上這宗父親與繼母虐女致死的新聞,令詠芝的家人反對這段婚姻,覺得社會對繼母的負面觀感對她不公平,希望詠芝可以嫁給初婚並沒有子女的男士。

詠芝不知應該怎樣做,一方面她喜歡浩然,大家的關係也不錯,但另一方面,她亦擔心自己沒有照顧小孩的經驗。事實上,詠芝的憂慮是很多初婚女士與再婚男士結婚會面對的挑戰,她們擔心婚後便要擔任母親的角色,恐怕應付不來。但其實,詠芝毋須給自己過大的壓力,只要繼續與浩然保持良好的關係,於管教事情上,事先與明輝有好的協調和溝通,互相分工,相信假以時日,她是可應付得到的。

管教孩子要分工 建立關係勿急進

一般而言,由原生父母負責管束及懲罰孩子比較有效,因為小朋友會覺得,繼母與他非親非故,無權管他,因此,建議詠芝先擔當同行及陪伴者的角色會比較好,先與浩然建立如朋友般的關係,主動關懷,做好照顧者的角色;至於嚴謹的管教工作,則盡量交由爸爸承擔,尤其是當浩然在學校有違規行為時,最好由爸爸處理,詠芝可以多做聆聽及勸導的工夫,減低浩然的抗拒感,這樣才能慢慢建立親子關係。

根據外國的研究顯示,再婚家庭需要三至九年時間過渡,一般而言,繼父/母相對再婚配偶的原生子女關係較疏離,不要期望自己能完全取替原生父母,因此,繼父母的親子關係不宜太過急進,否則容易有反效果,令子女抽離。小朋友很多時是非常單純及直接的,誰人真心待他好,他會感受到的。

浩然最初可能會不接受這個新媽媽,覺得她只是爸爸的愛人,與他無關,加上自己的媽媽仍在世,卻要叫另一人做媽媽,令他非常為難,怕傷了原生媽媽的心。因此,最好婚後仍容許浩然以「阿姨」稱呼,這樣,可減低孩子的抗拒感,加上詠芝持續的關心及照顧,人心肉做,相信他會慢慢地接受這個新媽媽。再婚家庭成員必須用愛心及耐性來共同經歷,不能操之過急,才能創造屬於你們的快樂回憶。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1-6-2021

離婚過渡到再婚的考慮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7/05/2021

區祥江博士(中國神學研究院莫國治.鄭惠貞教席教授〔輔導科〕)於4月10日在明光社訓練中心與講座的參加者,分享再婚的預備,他強調我們並不是鼓勵人再婚,只希望幫助計劃再婚的人士有更好的規劃,使未來的婚姻家庭生活可以幸福美滿。區博士分享到應該如何協助再婚家庭面對新的婚姻關係、繼親子關係,及一些需要特別關注的地方。

平衡婚姻與親職

區博士提到,與初婚人士不同的是,再婚人士其中一方或雙方會帶子女進入新的婚姻中,結婚時家庭便已形成由丈夫、妻子及子女組成的三角關係,如果其中一方屬初婚,進入婚姻時,他/她便要承擔管教孩子的責任,而孩子的原生父/母仍擁有一定程度的管教權,原生父/母與繼父/母如何協調及分工是一大挑戰。值得留意的是,再婚夫婦要好好經營婚姻,令大家於孩子的管教上較為一致及有默契,使親職成效更顯著。

子女效忠的衝突

一對離婚夫婦,本來就孩子的安排都非常順利,自從得悉前配偶打算再婚,另一方便在各項事上故意不合作,亦不斷想透過孩子知道前配偶的生活狀況及新配偶的人品等,令孩子很為難。面對效忠誰的問題,孩子可能因為不想父或母不開心,於是對父/母的新配偶產生抗拒,導致他難於融入新的家庭。此外,孩子亦會抗拒以爸爸媽媽稱呼繼父/母,因這會令孩子的原生父/母很尷尬,明明自己仍在生,孩子卻要稱呼另一人為爸爸媽媽,區博士建議用「叔叔」、「姨姨」來代替。

子女改姓氏的問題

如果是女士帶著孩子再婚,可能不想被人知道自己曾離婚,而將孩子的姓氏改為跟新婚丈夫姓,這樣可能會引起前夫及前夫家人反對,因為孩子是他們家族的延伸,更改姓氏如同將孩子從家族中除名,很多家庭是很難接受的,如子女是由爺爺嫲嫲照顧的,改姓猶如斷絕他們直系親屬關係。若孩子已進入青少年期,家長最好徵詢孩子意見,否則可能連孩子也無法接受。

帶著子女的再婚者如何過渡

根據外國的研究顯示,再婚家庭需要三至九年過渡,一般而言,繼父比繼母與再婚配偶的原生子女關係較疏離,繼父不要期望自己可完全取代原生父,在建立關係時不宜太急進,以免有反效果令配偶原生子女抽離,應先建立如朋友般的關係,主動的關懷有助調解孩子的行為問題,避免太嚴謹的管教。

良好再婚家庭的指標

要知道一個再婚家庭是否已順利過渡,以下五個指標可供大家參考:

  • 良好的再婚夫婦關係
  • 親子關係和諧
  • 雙方滿意的後父母子女關係
  • 子女與不同住的生父或母有連繫
  • 家務上與繼子女有好的安排

(明光社獲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資助「再踏紅地氈前的一步」計劃,為離婚後打算再婚的人士提供免費婚前輔導及其他支援,上述活動屬於計劃下的活動,請進入計劃網站,了解更多。)

 

網絡牧養的想像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7/05/2021

牧養工作,就是生命教育,當中的分享與交流十分重要,可以互相影響及一起進步。但若要於網上進行牧養工作,大家要隔著螢光幕見面,可能就會令人聯想到排山倒海的技術考慮、溝通不直接又或是形式很單一,以致令聚會氣氛沉悶。

透過網絡進行牧養工作,大家可能會立即想到網上崇拜直播及網上小組開Zoom(或使用其他網絡會議工具),當中涉及的技術固然有一定的難度,不過要尋找熟悉IT技術的同工或弟兄姊妹幫手,也不是困難的事情。疫情令教會的現場聚會走到線上,在經過一年後,有關技術方面的需要和考慮,大家可能大致掌握了,或者已熟習了這形式,接下來,就是溝通與形式的考慮。

互動、溝通與形式的結連

互動、溝通與形式是不能分割的。於網絡上觀看及參與聚會,如形式是比較單一的分享或聚會,參與者很容易會覺得自己是旁觀者,只要關閉鏡頭,不讓其他參加者看到自己的樣子,又或者即使開了鏡頭,只要多人參與聚會,參加者就會覺得別人不會留意到自己,投入感又會頓時減少。

所以聚會形式——即如何活用網絡會議工具,就變得非常重要。在單向的聚會,即由其中一方單向的傳遞訊息,有沒有想過可以加設分組討論和祈禱的時間?為著教會、社會、世界發生的不同事件去禱告?如果參加者是來自不同的團體,並且彼此熟稔,更可以鼓勵大家分享近來面對的事,互相為對方禱告。這樣,可以提高聚會的互動性,令參加者更投入。

加入分享元素

大家都透過手機、電腦上網參與聚會,基本會使用的工具有鏡頭與咪高峰,即是大家可互相分享有影像和聲音元素的東西,如相片、投影片、詩歌的MV等。在活動時有沒有想過可以邀請參加者先預備一件可以代表自己近來心情的物品,或按議題找具代表性的物品,將這物品對著鏡頭作大特寫分享?

而牧者又可否嘗試撰寫一個短劇,例如在鏡頭前展示布偶或有趣的物品,再請弟兄姊妹在背後配音來說說故事?短劇可否帶出一些問題,然後先讓弟兄姊妹分組討論,再回來大組參與介入事件,讓他們嘗試去改寫故事?

筆者現為戲劇教育碩士學生,因著疫情,有機會參與一些討論教育與網絡應用的研討會,當中發現不少戲劇教育的導師都開始研究和探討如何應用網絡會議平台的空間來進行教育工作。而單向播片、發言,已是令人感到乏味的做法。參與者在接收訊息後,設計活動者進一步要再想,如何令他們投入,包括投入情緒,他們才會「置身事內」,並且進一步作出思考及回應。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Benjamin Bloom所提出的布盧姆分類學(Bloom’s Taxonomy),就提到人們的態度,即情感的反應方式,會影響他們接收、回應、評價、組織及內化所學的東西。

不同層次的思維記憶

在設計活動時,可以製造機會讓弟兄姊妹共同經歷,讓他們能「主動」分享自己想法,作出討論,再進一步評估及創造。Bloom的分類學將知識分為三個範疇,而在認知範疇(cognitive domain)階梯中,較低層次的思維是記憶(remember)、理解(understand),這就像平日單向聽道的層次。[1]

明光社

如弟兄姊妹在活動設計時,在邀請牧者分享經文或講道之前或之後,是否可以加插故事或個案的呈現,再給大家有空間去討論、分析,以至可以把相關的教導放進故事或事件的發展之中,讓大家分享和判斷,大家再試試去幫助故事的主人翁改善現有的處境或思考的方向,以尋找出路?

隔著螢光幕,的確是容易被四周外在環境打擾,但如活動設計夠吸引,使人浸沉在這黑框之中,它所呈現的故事及大家共同創造改善現況的「劇情」,卻可以是十分引人入勝,使人投入在其中。

21世紀的四大技能

未知大家可有留意21世紀重要的四大技能:溝通(communication)、合作(collaboration)、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及創意(creativity),[2] 其實,這不單是在學校裡,學生要學習的事,更是人們面對21世紀世界各項挑戰時需要的技能。同樣,教會的弟兄姊妹也需要這些技能,讓大家都能好好的互相溝通、合作,對社會現在面對的事件、難題作出批判思考,並有創意地改變現況。盼望我們能一同學習,以新的方式,面對時代的轉變。

布盧姆分類學的演變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Benjamin Bloom在1956年提出的布盧姆分類學(Bloom’s Taxonomy),將認知過程分成六個主要類別,由最簡單的層次開始到最複雜的層次思維,包括:知識(knowledge)、理解(comprehension)、應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組織(synthesis)和評估(evaluation)。大概在40多年後,一組認知心理學家修訂了Bloom的分類學,令它更貼近21世紀的學習模型,他們將六個類別名稱由名詞改為動詞,並作出了一些調動,令有關類別變成:認知(remember)、理解(understand)、應用(apply)、分析(analyse)、評估(evaluate)及創造(create)。[3] 這套分類學反映人們思考問題的能力和處理訊息的路徑,它也成為建構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模型。


[1] 翻譯機器人:〈Bloom's Digital Taxonomy (布魯姆分類法)〉,YouTube,2017年8月9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3xat7Fw9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22日); “Bloom's Taxonomy of Learning Domains,” Big Dog & Little Dog’s Performance Juxtaposition, last modified January 12, 2015, http://knowledgejump.com/hrd/bloom.html

[2] Bri Stauffer, “What Are the 4 C's of 21st Century Skills?,” Applied educational systems, last modified May 7, 2020, https://www.aeseducation.com/blog/four-cs-21st-century-skills.

[3] 見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