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網紅宣傳網上外圍賭場 隱形賭徒更堪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3/02/2022

警方近日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及「向收受賭注者投注」拘捕一名女子,據了解她是著名網紅蘇淼淼。一間網媒對該名網紅作出查詢,網媒的報道指,她聲稱自己沒有參與賭博,但當記者指她曾提及「贏錢」,她就對記者說:「你咪報警囉」。[1] 有關事件反映網紅未必像一般傳媒工作者,其報道有編輯把關,即使在社交網絡平台,也只是透過人工智能去攔截問題,但如果在網上發放消息,做KOL的人沒有基本的傳媒素養,最後有問題的資訊相信只會屢屢出現。

《香港01》在一篇報道就指出,[2] 有網絡賭場向不同的美女網紅打主意,有網紅爆料指有網上賭場以「每出一個限時動態(Instagram STORY)3000蚊」作招徠,只要她出幾個贏錢截圖,就可以有五位數字收入,甚至有網站曾以30,000元底薪邀請她在社交媒體宣傳,如有人因此而下注,更可獲百分之五的佣金,最多可以月入達十萬元。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如果在香港並非通過馬會提供的投注網站下注,其實就已經是犯法。雖然過程中看似沒有錢銀交收,但只要整個過程有賭博成份,也是違法行為,更甚者是不少網上賭場根本就先收取你的信用卡資料,你用信用卡套取賭本開局,風險比用現金高,而且更容易債台高築,無法自拔。

至於協助宣傳賭場的KOL有沒有犯法?其實如果有人在網上鼓勵別人參與網上賭博,形同協同教唆,當然有機會犯「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七年。在香港,網上到處可見不同的網上賭場宣傳,只是大部份情況都不易找到傳遞這些宣傳訊息者的身份。網絡世界隨處都有機會出現賭博陷阱,巿民不小心提防,見到自己信任的KOL推廣就以為很安全,最後很容易誤墮法網。


[1] 蕭通:〈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被捕 網紅蘇淼淼保釋候查〉,《香港01》,2022年2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36229/%E6%B6%89%E5%AB%8C-%E6%8E%A8%E5%BB%A3%E6%88%96%E4%BE%BF%E5%88%A9%E6%94%B6%E5%8F%97%E8%B3%AD%E6%B3%A8-%E8%A2%AB%E6%8D%95-%E7%B6%B2%E7%B4%85%E8%98%87%E6%B7%BC%E6%B7%BC%E4%BF%9D%E9%87%8B%E5%80%99%E6%9F%A5(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1日)。

[2] 呂穎姍:〈多名IG網紅疑收報酬宣傳網上賭場 涉教唆違法 蘇淼淼:你報警囉〉,《香港01》,2022年2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5%81%B5%E6%9F%A5/734117/%E5%A4%9A%E5%90%8Dig%E7%B6%B2%E7%B4%85%E7%96%91%E6%94%B6%E5%A0%B1%E9%85%AC%E5%AE%A3%E5%82%B3%E7%B6%B2%E4%B8%8A%E8%B3%AD%E5%A0%B4-%E6%B6%89%E6%95%99%E5%94%86%E9%81%95%E6%B3%95-%E8%98%87%E6%B7%BC%E6%B7%BC-%E4%BD%A0%E5%A0%B1%E8%AD%A6%E5%9B%8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2月23日)。

相關文章

學習愛惜自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3/2024

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既然愛別人那麼重要,那麼我們首先便要學會愛惜自己。愛自己不是自私、自戀和自我中心,而是要知道自己是有神的形象、是尊貴的、美善的、更重要的是可以去愛、值得被愛的。而今時今日我們面對的世界愈來愈複雜,私人和公共的界線有時亦很模糊、甚至飄忽,令我們與其他人相處時亦愈來愈容易出問題,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如何在令人眼花撩亂、應接不暇的網絡世界中學會愛惜和保護自己。

一個愛惜自己的人首先要有自信,不要常常將自己與其他人比較,更毋須因為看到其他人在網上的短視頻及微短劇鼓吹或反映的所謂潮流而盲目跟風,亦毋須太過介意其他人在社交媒體對自己的評價或回應,特別當許多人仍然以為自己毋須為網上的言行負責而胡說八道的時候。一個愛惜自己的人亦應該學會為自己做明智的決定。例如好好保護自己的私隱;在玩手機遊戲的時候要避免墮入賭博或課金的陷阱;不會被虛擬的世界混淆或取代了現實的生活;更要為自己的未來(包括退休)作好準備……

此外,個人要愛惜自己,教會和基督教機構亦然,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自以為是,以致令教會或機構失信於人、令基督的名蒙羞。「(愛是)不做不合體統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別人的過犯,不為不義而喜樂,只為真理而歡喜」(林前十三5-6《新漢語譯本》)。

網上賭博、課金與成癮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0/03/2024

消費者委員會於2024年初公佈了一個實際測試的結果,他們於2023年10月至12月在App Store及Google Play兩個應用程式商店「最高收益」排行榜中,選了六款有提供模擬賭博的遊戲應用程式,當中有只玩一款賭博遊戲,如老虎機,又或者在一個程式中可以玩多款賭博遊戲,如:麻雀、撲克、捕魚遊戲、魚蝦蟹、賽馬、賭大細、骰寶、Bingo或輪盤等。由於這類手機應用程式只是模擬賭博活動,並非落注賭真錢,在香港玩這類手機遊戲並不會觸犯法例。但如果在香港未獲發牌或豁免的賭博網站下注,即使網站於海外註冊,均屬違法。[1]

消委會在公佈實測結果時提醒市民,模擬賭博遊戲似是不牽涉金錢賭博,但玩家若「長期參與模擬賭博遊戲,可能會傾向把賭博行為正常化,最終導致有較高機會參與金錢賭博,繼而出現沉迷賭博甚至成癮等問題,對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玩家尤其容易構成心理影響。」[2]

消委會在測試手機遊戲時發現,大部份遊戲均以四種常用手法吸引玩家持續玩樂和課金(玩手遊期間付費):

  1. 登入獎賞:遊戲以特定時間登入及玩樂獎勵,讓玩家養成登入遊戲的習慣,如設「每日免費抽獎」,以免費虛擬金幣或道具來獎勵玩家,鼓勵玩家下大賭注,以加快升級或獲得獎勵的速度,讓玩家習慣大額投注,玩家一旦養成了這些習慣,日後遇上賭博問題的風險也會加增。
  2. 限時優惠:遊戲設首次儲值、限時優惠及提供多種付費服務,並會反覆顯示優惠,讓玩家對可能會錯失機會而擔心,繼而因衝動課金;遊戲更設有通行證、不同「福利」的會籍及等級,並讓玩家免費體驗特定會籍,吸引他們試玩後課金。
  3. 設排行榜:為令玩家繼續投放更多金錢,遊戲會讓他們互相比拼,並設排行榜,令玩家為攀升個人排名而繼續投放更多金錢;另外,為增強玩家之間的互動,鼓勵他們贈送及交易遊戲物品,讓玩家花費更多。
  4. 抽獎送禮:遊戲設有付費抽獎、刮刮卡等內購項目,讓玩家在應用程式內消費,有部份遊戲更沒有列出中獎機率。大部份接受測試的賭博遊戲都沒有隨機數生成器(Random Number Generator,RNG)認證,無法確保發牌時的隨機性,未能維持遊戲的公平性。有遊戲更指會在抽獎中送出智能手機、百貨公司禮券,但未有交代清楚抽獎條款及獎品是實物還是虛擬禮物。

根據《行為上癮》一書中指出的六項讓人上癮的原理,與賭博遊戲Apps(應用程式)使用的手法十分相似。[3] 「原理一:行為觸發」,當玩家一開始因著好奇、易玩、設計精美等原因玩賭博遊戲Apps,就會有了玩遊戲的動機,而人類行為的出現,都是由動機(motivation)、能力(ability)、觸發(trigger)三個因素構成,三者聚合在一起,就會形成了行動(behavior)。

行為公式:

動機 X 能力 X 觸發 = 行動

賭博遊戲Apps中有多種不同的賭博方式,向玩家灌輸「總有一款適合你」喜好的想法,有了想玩的動機,玩家又有能力付出時間、金錢,再加上一些推廣提示、小便宜、送福利等刺激來觸發玩家,「玩」的行動就會開始。

「原理二:輕鬆入坑」,一關又一關精心設計的遊戲,就會慢慢逐步讓人進入心流狀態,沉浸在遊戲中而不覺得時間過去,讓人輕鬆「入坑」。「原理三:即時回饋」,許多不同的回饋、小禮物、定時禮品等就是鼓勵玩家重複玩遊戲,直至上癮。「原理四:挑戰升級」,晉升的排名,就是讓人欲罷不能的階梯,無論是與自己、或與其他玩家的比拼,都叫人有著滿足感,想繼續下去。

「原理五:未完待續」,在遊戲的設計上,讓人感到未完結,令玩家有所期待,想知道之後還會有甚麼新的「得著」,所以遊戲總是有點新意及不同的獎勵等著玩家,亦會讓玩家誤以為容易獲利及期待有很多勝出的機會。最後是「原理六:社群依賴」,遊戲令玩家能與友人一起玩,於社交平台交流,互相分享樂趣,這是讓人繼續沉浸的一種方式。轉發新資訊、送贈禮品,令玩家以自主傳播來促進持續的活躍,並且讓玩家在當中獲取好處。

賭博活動難以禁絕,社會中存在賭博活動但法例亦不容許未成年人士參與,這可能是因為成年人有較強的自制能力。有部份賭博遊戲Apps在應用程式商店介面中,只介紹遊戲賣點,並未能提及年齡限制的資訊。而在下載後,在進入遊戲的過程中,消委會測試的六款遊戲,均未有驗證玩家的年齡,明顯對未成人士沒有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讓他們免受賭博遊戲的荼毒。

家長應對未成年子女所玩的網絡遊戲、使用的應用程式有所了解,並可以在他們手機設置下載年齡限制,以免他們私自下載不適合他們年齡的應用程式。家長亦可多與子女溝通,分享上網的見聞及樂趣,一旦發現子女參與虛擬賭博活動或玩不適合他們年齡的遊戲,便能及早勸戒。


[1] 〈非法網上賭博迷思〉,香港賽馬會,網站:https://www.hkjc.com/responsible-gambling/ch/anti-illegal/myth.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8日)。

[2] 〈模擬賭博遊戲吸引課金手法層出不窮 促加強監管防玩家沉迷成癮〉,消費者委員會,2024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consumer.org.hk/tc/press-release/p-567-simulated-gambling-apps(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8日)。

[3] 何聖君:《行為上癮:從心理學、經濟學、社會學、行銷學的角度,完全解析智能社會下讓你入坑、欲罷不能、難以自拔的決策陷阱》(新北:堡壘文化,2020)。

打機多面睇——機友的日常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7/03/2023

對熱愛打機的青少年來說,每逢節日假期,都是相約好朋友一起打機的好日子,而在打機愛好者的家庭當中,總有時候家人之間會因為打機而產生磨擦,或許因為老一輩不懂得表達關心,年輕一輩又認為家長只顧著責罵自己。

明光社於2023年1月16日,即在農曆年假前,舉辦了一場「打機多面睇——機友之日常」網上講座,當中邀請了緊貼電子遊戲潮流的時下年輕人徐世諾先生,他以一個打機愛好者及作為兒子的角度,來講述對打機的看法,此外還有身為家長的歐陽家和先生,他以家長以及作為「機友」過來人的身份,分享一下玩電子遊戲和管理親子關係的經驗。他們兩位也會有一起對談的時間。

不能說停便停的遊戲

明光社

他們分別都分享了自己年輕時關於打機的一些家庭日常事。世諾指出自己中學時期,經常都會玩《英雄聯盟》這個即時戰略型遊戲,而這類型遊戲是一個講求團隊合作的遊戲,玩家與隊友一起開始,一起結束的,玩家在期間是無辦法中途停止的,必須完全摧毀地方隊伍的基地才能結束遊戲。當他在玩遊戲時,如正正遇上吃飯時間,就會很容易與家人產生磨擦,一方不能結束遊戲,一方又怪責他為何吃飯也不願結束遊戲。家和亦提出類似的情況,他指在自己的年代多數是玩一些RPG遊戲,即是角色扮演和冒險的遊戲,而這類遊戲的特點就是在冒險的途中,需要去到某些地圖上的儲存點才可儲存,變相就是要玩家必須找到儲存點才可讓遊戲告一段落。另外,他又提到,有時候自己會想玩多一會兒,但等到艱巨的敵人出現時,又不能停止,所以父親為了阻止他繼續玩,便會剪掉電腦的能源線,到頭來他又會再買一條新的能源線,鬥爭便不斷地持續。不過,其實他們與家人之間都會有協商的時候,嘗試去互相遷就,問題才能勉強地解決。

走進孩子的遊戲世界

明光社

家和是本社的前項目主任,對於流行文化等議題亦有研究,他提出,坊間許多遊戲的背後,其實都反映了一些意識和價值。而作為家長,他也分享了如何讓孩子打機之餘,也可以讓孩子學習一些事情,以減少關係上的磨擦。他指出,家長除了先不要直接責罵孩子外,第一步是需要了解到底孩子玩的是甚麼遊戲,第二步是記下遊戲其實在玩甚麼,即是遊戲是如何運作的,陪孩子一起玩是能夠了解孩子在玩甚麼遊戲的其中一種方法,亦能更清楚地感受到遊戲的運作。了解遊戲多一點後,第三步便是思考一下該遊戲會有甚麼可能的危險,例如在遊戲中認識到陌生人,家長如發現遊戲有此潛在風險,可鼓勵孩子約相熟的朋友一起玩。第四步就是如果家長發現遊戲中有一些不適合孩子的內容,就可以提出請他作出一些改變或調整一下玩法,例如改變和誰一起玩那個遊戲,或關閉血腥效果等等。若果遊戲內容無法改變,家長則可鼓勵孩子玩其他類似的遊戲,坊間亦有許多選擇,家長可以透過傾談而非責罵,跟孩子討論有關情況。最後一步,家長可鼓勵孩子嘗試在打機中認識自己,例如了解自己的偏好、選擇,其實家長也能在遊戲中更認識孩子,例如孩子在玩射擊遊戲時,選擇當狙擊手,而不是近身肉搏,表示孩子喜歡安全感,在敵人看不見的情況下擊殺敵人。

課金不課金?

明光社

討論遊戲,當然不少得討論有關課金的問題了。世諾在當中提到,在小學時期,因為不知道任何有關課金的途徑,所以都不會想課金的問題,加上家人對打機的限制亦非常嚴厲,更不用說課金了。而他到中學階段,開始有零用錢後,便為了課金而做一些金錢管理,但後來課金這件事被父母發現後,父母亦甚驚訝,他們想像不到孩子竟然為了「假」、「虛擬」的東西去付費。家和則容許孩子課金,但就會做一些金錢管理,以及與孩子一同分析:課金後能否真的提升到打機的遊戲體驗?他鼓勵家長最好為孩子設定一個課金的限額,課金時不能超出該限額。他認為讓孩子在小時候經歷一下如何在課金時知所節制是一件好事,這總比他長大了才學習好,也可避免他未來出現過度課金的情況。

電競世界的非法賭博活動

最後,隨著電競產業的盛行,也出現了一些電競賭博的活動。而家和指出,現實當中,香港並沒有合法的電競賭博活動,所以所有關於電競的賭博活動,都是「外圍」賭博,屬於非法活動。世諾也認識一些朋友有參與「外圍」電競賭博活動,而且因著用電子投注,非常方便,所以會令人很容易就經常參與或上癮,如同現實中賭博成癮一樣。他認為在打機時注入賭博元素是很不健康的事。相信在未來,大家都需要正視電競賭博的問題,如大家對打機這課題感興趣,歡迎掃描QR Code,在網上重溫是次講座。

收看講座

賭波合法化20年 賭風真的冷卻了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7/10/2022

足球博彩合法化,自2003年開始,今年是第20年,同時下月是世界盃決賽週,平時這個時候,各大戒賭機構大約也會站出來,呼籲巿民「睇波踢波不賭波」,平和基金也許會花一大筆錢,在公共交通工具賣廣告,又或者搞些活動吸引巿民參加,甚至馬會也會走出來叫大家「有節制博彩」,但到了今日,宣傳似乎還未見影。

甚至連平和基金由起初三年一度,後來變成五年一度的「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調查,明明應該上年完成,今年公佈,但到截稿前的10月中,同樣連記者會也未有,翻查平和基金的會議議程,全年唯一一次開會在7月,有沒有開?不知道,傾了甚麼?不知道。從文章的消息,只知道今次調查負責團隊,不是以往的香港理工大學,改為用了香港大學,原因是甚麼?當然也不知道。[1]

足球博彩投注額有少了嗎?沒有。根據馬會資料,自2020/21開始,足球博彩的投注額已經超過賽馬,2021/22的投注額更高達1,438億元,比去年升2.6%,同年賽馬投注額為1,404億元。根據立法會引述馬會和政府的數字,[2] 自2008年至2016,馬會足球博彩活動人均每月投注額由700元升至1,599元,升幅高達129%,非常驚人。

投注額(億元)

2003/04

2019/20

2020/21

2021/22

足球博彩

160

926

1,402

1,438

賽馬

650

1,210

1,361

1,404

資料來源:馬會年報及立法會秘書處資料

馬會稱2020/21年的升幅是受歐洲國家盃效應所致,所以足球博彩投注額上升五成,歐國盃決賽週賽事確實在去年舉行,但請留意:為何大型賽事以後,升幅後沒有下跌?難道那些初試賭博的人,也紛紛加入了賭博大軍?記得當年歐國盃,不同機構也努力做了很多短片,活動,提倡睇波不賭波,也強調問題賭徒對家庭的影響,[3] 言猶在耳,但似未能改變現況。

明光社

更甚是,隨著馬會不打自招承認了九成「客人」網上投注,我們不難發現,筆者撰稿當日,已經有世界盃的冠軍和小組首名可以開盤,甚至有單項和過關的選項。每場場事也有一大堆不同的賭法和盤口,最重要的是只要進入足智彩的網址,這些基本上就是一堆公開資料,任何人也可以瀏覽。

四年前,我們提意見,希望政府和馬會認真考慮遏止賭風。[4]  不過四年下來,好像我們建議的,政府就跟著相反方向做,例如要求監管開賭場數,最後馬會這幾年不斷增加場數,波馬也同樣增加,連直播賽事也增加。我們呼籲要管制投注站未來的發展,投注站今日變成各種各樣消閒場所,當中滲入大量賭博資訊。我們建議管制手機app,政府直接無視,馬會的app今時今日集最新足球消息和賭盤於一身,我們很難想像今日的青少年如何可以只睇波而不接觸賭博資訊。

在外國,賭波網站和色情網站一樣,互聯網供應商為保護兒童的緣故,會自己設置屏障,成年用家要先做簡單申請,才可以進入相關網站。隨著網上賭博的成熟,我們不禁問,政府願意做相同的政策,保護青少年不受賭博資訊影響嗎?今日民政事務局也改名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第一篇網誌就說要「培養青年全人發展、建立正向思維」,[5] 但願她會照顧一下孩子身心靈健康,不要令更多孩子成為病態賭徒,影響社會穩定。


[1] 〈The Ping Wo Fund Advisory Committee 44th Meeting〉,平和基金,網站:https://www.donotgamble.org.hk/tc/pdf/44_Meeting_Agenda_e.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2] 〈數據透視:香港的賭博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9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920issh12-gambling-in-hong-kong-20191122-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3] 〈NoGamble21 不賭廿一大聯盟〉,YouTube,網站:https://www.youtube.com/user/NoGamble2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4] 歐陽家和:〈賭波合法化15年 合理修改加強監管〉,明光社網站,2018年9月2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8%B3%AD%E6%B3%A2%E5%90%88%E6%B3%95%E5%8C%9615%E5%B9%B4-%E5%90%88%E7%90%86%E4%BF%AE%E6%94%B9%E5%8A%A0%E5%BC%B7%E7%9B%A3%E7%AE%A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5] 麥美娟:〈局長隨筆:同為青年開新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2022年7月18日,網站:https://www.hyab.gov.hk/tc/about_us/from_the_desk_of_secretary_for_home_youth_affairs/my_blog/blog_2022071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有小聰明「呃Like」不等於有智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4/2022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不少網民鍾愛拍照或拍片並於社交媒體中分享,他們的原因當然有很多。當中除了為滿足感和把自己想說的向大家分享外,另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一、「多巴胺」作祟;或二、「瑪門」作祟。先講「多巴胺」, 它是大腦神經的傳導物質,在做一些事而得到獎勵時,我們腦部會產生它,以令我們感到愉悅和興奮,它也會促使我們想繼續得到它,以致重複再做有關事情。打機成癮或網癮都與這個原因有關,之前於明光社「漂一本有聲好書」的「行為上癮(上/下集)」影片便作過有關的介紹,大家可以按此瀏覽。而有不少網友亦因為想得到別人讚賞而不惜冒險來製作出人意表的相片或錄像。

而另外一個原因,是為了「瑪門」——分享頻道的廣告費。不少網紅拍片上載到平台上,都是為了得到頻道收入。根據網上的資料,YouTuber的訂閱人若有數萬或過百萬,他們每月的廣告費可以多達數萬或十至二十萬元,除了訂閱人數,表現評分也影響收入。[2] 為了要吸引觀看者點讚,網紅都非常勤力,常常製作及上載新片,內容也要有創意和趣味。

然而,為了別人點讚,是不是就可以甚麼都上載?很多人都有小聰明,想到不同的點子和創意去吸引網民的眼球,但他們的做法不都有智慧,製作的內容也未必合法,未能讓自己和別人獲益,影片也不適合任何年齡人士觀看,如:犯案的片段、賣弄性感內容或露骨的片段;又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偷拍得來的錄像等。另外,亦有些是網紅為博點擊而挑戰個人極限,最終卻發生意外,以致換來悲劇收場;又或如上述情況,網紅在列車中以身試法,更上載罪證到網上,結果被懲處罰款,實為不值。

網絡某程度上是自由的,可以讓我們分享自己所想的、所創作的,但我們亦要小心拍攝時的安全及清楚了解事件本身是否合法,大家在拍攝前和上載前,都務必要三思而行,否則只會自投羅網。

 


[1] 朱棨新:〈5男港鐵樂富打麻雀至彩虹 4人並用長者卡乘車 各罰1千警斥自私〉,《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75777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2] 策權翊匡:〈車CAM特警YouTube頻道收入多過大J?網民:偷車cam片原來咁好賺〉,《香港01》,2022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6%95%B8%E7%A2%BC%E7%94%9F%E6%B4%BB/75758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13日)。

直播帶貨對消費文化的影響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31/03/2022

網上購物近年大行其道,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大家不能外出,令網購幾乎成為購買日常用品的唯一選擇。不過很多人也認為網購時沒有看到實物,也不能在店內試用,未能確保物品好壞,網購平台先後引入展示產品相片、影片的功能,讓商家可以上載有關資訊,令用戶能更具體看到產品,刺激銷量。而近年更流行用直播的方式,介紹產品之餘更直接在你「面前」試用、試食、試穿,務求讓你體驗如同有銷售員在你身邊的感受,同時又以網購特價招徠,吸引你買貨。這種銷售手法究竟是怎樣流行起來的呢?

傳統來說,香港不乏直銷的活動,即使今時今日去到一些巿集,或者比較舊的社區,例如深水埗,不時都能看到一些途人聚在一起,聽人介紹產品,之後有示範,最後還有特價優惠,這些散貨場往往集團式經營,亦很有歷史感,當中講求的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買東西,產生一種羊群效應,最後銷售員可以賣出大量的貨物。

人流帶來商機

到了網絡世代,要集合「人氣」來參加買賣活動,並不容易,因為人本身就只是一個虛擬身份,要在其中設置買賣場,首先要有合適的場地,之後要有商品,有販賣的人、圍觀的人等等,才能構成一個虛擬巿集的效果。近年不少平台為了增加人流,引入直播活動,期望達到吸引人流的果效,愈多人在該平台停留,就愈有機會做買賣,所以在內地有極多直播平台,例如2021年淘寶雙十一的銷售活動,一個人做直播帶貨,可以有數以億元計的銷售額。有媒體曾報道,內地近年直播帶貨發展迅速,有統計顯示2020年市場規模按年大幅增長,推測2021年整體規模高達10,000億元人民幣。[1]

亂象的出現引發規管

利潤是可觀的,不過,直播帶貨在內地同時也出現了不同的亂象,有些人在銷售時胡亂吹噓,之後被消費者發現產品實況與聲稱的有出入,另外又有消費者發現直播帶貨的主播聲稱是「全網最低價」,豈料貨還未收到,卻見到了「突破最低價」,頓時感到被騙。內地有關部門亦認為有關發展並不健康,所以開始嘗試規管,引入類似考牌制度。[2] 不過直播帶貨的文化已經建立,要香港做到像內地般的規管,十分困難。[3] 實際上,部份從事直播帶貨的人,為了吸引人買貨,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會做有違道德規範的事。

在香港直播帶貨並不流行,雖然很多人開班教人做直播,但針對的都是將香港產品賣到內地巿場,或者為部份香港產品或服務做一些錄播的開箱影片或者介紹,鮮有以直播的形式做促銷。就算有電視台嘗試做類似的節目,但直播帶貨的活動暫時未有在香港流行起來,一來是因為香港地方很小,買東西很容易就看到實物,所以沒有必要為了購物看直播,二來就是有興趣看直播帶貨的人,在街上就看可以看到一些直銷產品,也沒有必要找網店看直播帶貨。

消費者委員會曾表示直播帶貨和直銷一樣,容易有誇張失實的宣傳,以及在時限內要求消費者作出非理性的購物行為等等,其實這只是眾多促銷手法之一,在內地消費平台購物,本來就有不少風險,如果不多加留意,隨時就錯買了不必要的商品,或者買了次貨,要退貨或者要爭取原本的消費者權益,就更不容易了。

香港明星去直播帶貨

不少媒體報道有很多香港明星去做直播帶貨的主播,他們名氣雖大但賣出的貨品卻很少,只有少數如苑瓊丹可以成功轉型成為「直播主」,其餘的港星都大嘆在直播間好幾小時,賣出的貨品卻不多,[4] 可見明星往往不是直播主成功的因素,反而是能否與網民作近距離互動交流,帶動直播間的氣氛,才是成功的關鍵。

有在香港專門教人做直播帶貨的導師分析,直播帶貨只是內地網紅經濟的其中一環,事實上除了帶貨可以賺錢,幫自己做人設(人物設定),例如保險專家、育兒專家,一樣可以賣出相關產品,又或者可以將自己變成專業的直播主,透過做短片增加流量,然後做植入式廣告,也是賺錢的模式之一。[5] 可見影像吸引人消費購物,賣廣告已經不是唯一吸引人消費購物的方法了。

 

參考資料:

蔡承浩。〈跨境營商系列 | 如何做直播帶貨-台前幕後的準備〉。數碼學堂。網站:https://academy.hktdc.com/tc/videoseries/CrossBorderECommerceSeries/T1-5-Prepare-for-Live-streaming-E-Commerce

BBC News 中文。〈中國主播訓練營:直播帶貨熱潮下的暴富夢〉。YouTube。2021年5月2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1bg-GrO-t4

 

(本文原載於第143期〔2022年3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購物模式】數碼媒體公司:直播帶貨5年內有望成主流〉,now財經,2021年10月19日,網站:https://finance.now.com/analysis/study.php?topicId=13&newsId=690911&c=(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2] 〈「直播帶貨」成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升職考牌要過3個試〉,香港財經時報,2021年12月4日,網站: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6394/直播-帶貨-直播銷售員-正式工種-中央發布職業標準-最基本初中畢業-考牌要過3個試/(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3] 倪文迪:〈內地規管直播帶貨 流量至上值得警惕〉,《香港01》,2021年12月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觀點/707199/內地規管直播帶貨-流量至上值得警惕(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4] 倪小珊:〈正職直播帶貨 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晴報》,2022年1月28日,網站: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3167253/正職直播帶貨%20苑瓊丹賣兩餸飯誓做全港第二(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5] 臻學堂:〈「團戰2」自媒體全方位課程簡介會〉,facebook,2022年2月11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watch/live/?ref=watch_permalink&v=49045297913127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從電影看社交媒體創造的豪華詐騙

——《Tinder詐騙王》、《創造安娜》及《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3/2022

近來在網上串流平台Netflix上架的兩部令人震撼的詐騙記錄片電影《Tinder詐騙王》(The Tinder Swindler)及根據一《紐約雜誌》報道文章改編的劇集《創造安娜》(Inventing Anna),它們分別講述一名以色列男子Shimon Hayut 冒稱鑽石大亨Lev Leviev的兒子Simon Leviev於歐洲不同地區發生的情騙騙局,以及一名俄國女子Anna Sorokin 冒稱德國富商女兒欲於美國紐約打造藝術中心的過程。由於本文想與大家談論更多有關社交平台的影響力,不得不提另一部紀錄片電影《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Fyre),記錄了一企業家Billy McFarland為其應用程式進行了一場擁有超級成功的網絡宣傳, 但最後演變災難性失敗的音樂節,最終更被告欺詐及虛假陳述等罪。

動動手指就可在Tinder接觸「王子」

我們先說說《Tinder詐騙王》中的偽鑽石大亨之子Simon。Simon擁有公子哥兒的外表,在交友應用程式「Tinder」中上載了許多他駕駛名車、乘坐私人飛機,出入高尚派對等相片,以顯示他貴族身份的憑證。每當流連在Tinder的女士動動手指想去認識他時,他就會立即用即時通訊工具WhatsApp回覆,並相約該女子到極高級的餐廳用膳、坐私人飛機到別國遊玩開派對,更會常常於WhatsApp對女子噓寒問暖及送花送禮,到認識一段時間後(片中他認識女子的時間,從一個月到一年多不等),更會誘使女子租屋,使她認為Simon和自己已到了成家立室的階段。

明光社

然而,這位「王子」給女士們感到他的生活非常忙碌,因為要常飛去不同的國家處理業務,但他實在是飛住別國去見其他的受騙女士,而Simon對其他女子付出的巨額金錢,其實是由之前認識的女士去支付的。這就是類似我們常聽到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這類的騙局就是把騙來的金錢先給點甜頭予下一位受害者,令她覺得自己得益,而開始肯於騙局中投進金錢。Simon就是在騙局中以上一位被騙女子的金錢去豪花在下一位女子身上,但一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就會有「意外」發生:鑽石王子被敵人攻擊及受傷,要飛住另一地方避難而一時間沒有資金供應,短期內需要大筆金錢以助他逃離險境!他的女友們當時萬萬也猜不到為自己未來丈夫在「危急時」刷卡、送現金,實在是在幫他去欺騙下一個在Instagram(IG)認識的受害女子。

對於像Tinder這類交友應用程式根本與社交媒體無異,在2020年,它有7,500萬用戶 。根據2017的資料,平均用戶每天會查看11次賬戶,並瀏覽該平台約90分鐘,當中大多為16至34歲的年輕人。[1] 電影中的幾位女事主,她們在Tinder中想找到伴侶,她們會把自己想別人知道的資料、相片放上去,希望可以吸引到喜歡自己或與自己志趣相投的男性,同時間,她們也在不停地「滑動」(swipes)螢幕去尋找自己喜歡的人。同樣地,情場騙子也會放上吸引女性的資料,如稱自己是富豪之子、鑽石王佬五(即事業成功的單身男子)、肌肉型軍人等,靜候女性向右swipes – 達至配對成功,進行下一步對話及邀約見面等接觸。

事實上,男士、女士想尋找伴侶都是很正常,但在網海中所見的對象大都是被美化了、只看到他/她的片面,在沒有深切了解其背景、品性等,就輕易投放感情、金錢,就極易傷心又破財 。

嚮往於IG 向別人呈現美好的一面

而於《創造安娜》中的Anna,我們不知故事多少真實多少虛假,但Anna及故事中不少角色都熱愛於IG這社交媒體,並喜歡在其中呈現自己美麗、享受人生、於派對中極具社交魅力的一面。而愛上與Anna交往,並相信她是出自名門的人,都是被她花錢的能力及她生活的氣派所吸引,認為跟著她就可以免費享受極盡奢華的日子及服務,更可以拍照到IG向朋友炫耀一番……但他們都沒有想真正想了解 Anna的背景及她的行事作風。

無論Anna是為了奢華生活,五光十色的紐約名人生活或真的要建立她夢想中的藝術俱樂部和基金會也好,她的計劃最終都沒有實現,而在遭人拆穿她的大話後,她要面對審訊,但過程中,她對自己衣著的形像比出庭看得更重要,她甚至因為不喜歡某件衣服就乾脆不出庭!更有人為她的衣著在IG開了一個名為annadelveycourtlooks 的賬號,[2] 當時吸引了多逹3,800 位followers。[3]

有不少報道指出社交平台能使人更自戀,別人的讚好令腦海產生多巴胺而更迷上上載更多吸Like的帖文,產生多巴胺獎賞系統。不少人在Facebook、IG分享自製的美好人生,還互相比較,要呈現自己比別人更美更好,更吸like的形象。[4]為此,人們可能會修圖,把瑕疵拿走,甚至自製不實的情景來令人更為羨慕。Anna的極端自戀,要自己感覺良好,不單要在IG中不斷出帖文呈現美好、顯視自己活躍於社交,也同時缺乏同理心去利用別人為自己不停付出,為自己創造的「夢想」而不停犧牲別人。

明光社

網紅的銷售威力

至於《FYRE:國王的豪華音樂節》中造成最後有6,000位年青人被網上宣傳所吸引,一開始就是一批名模及歌手,於社交媒體中瘋傳了他們在將要舉行音樂節的島上拍下的性感及享樂相片及短片。其後更以巨額酬勞聘了全球400位知名網紅、模特兒、藝術家等,於網上同一時間進行社群網紅宣傳活動(social influencer campaign),在他們的社交媒體上貼上一片橙色方塊及帖文,邀請網民參與Fyre 音樂節。不少網民被宣傳中的美女如雲的照片、高級帳幕及遊艇連私人廚師等豪華居住套票所吸引,門票於極短時間內售罄。

明光社

銷售及宣傳雖然成功,但背後的領導及製作團隊並沒有能力實踐宣傳中所列出的項目,不單難以顧及超額預訂及提供網紅免費住宿的承諾,以颶風救災用的圖頂帳篷來充當「豪華別墅」,而場地更如荒島般缺乏基本衛生設施及飲食供應……最後,他們的客戶甚至連回家的航班都沒有!

產品品質要兌現、要有保證,當然是企業總裁要擔當的責任,但網紅所銷售的產品,他們不應只是收款去宣傳。在他們拍攝時、上載宣傳時,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替甚麼公司、產品去銷售?《FYRE》影片中一名早就察覺他們計劃有問題的金融家Calvin Wells提出:如他買了門票,他一定會控告每一個幫忙宣傳的名人,因為這批名人正正造成了人們誤以為他們都會出席音樂節的樣子,造成了在網絡上極大迴響。此外,亦有律師亦在影片中表示,如網紅在社媒上貼出一張照片,而當中沒有標註「這是廣告」(#advertisement),就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成也社媒、敗也社媒

騙子們的成功,在於他們善於利用社交媒體去呈現完美的一面去接觸受害者,而網民如果帶著愛奢華、虛榮、跟風的心態,不加細察就趕著要享有獨特待遇,嚮往成為美好的一份子,搶著要有網絡影響力,成為別人羨慕的對象,就會容易迷失,被牽著鼻子走。

只要我們清醒一點去看社交媒體,明白到這一切只是呈現一部份的他/她,甚至是被美化了和扭曲了,單靠這些,我們不能看清一個人或一些事件背後的全部。如要了解更多,就更要用心去查證。

如《Tinder詐騙王》中,Simon在Tinder中不停上載的行蹤,其實他也不停的在洩露他的行蹤及線索給受害者,他在「逃難」當中仍可以繼續享樂?受害的女子們最後就是透過社交媒媒體去連成一線,再比對Simon相片的行蹤而推論出他正在欺騙著大家!

而關於Fyre音樂節,Calvin一早便看穿其中的謊言及不合理處:不付款給服務供應者、給雙倍報酬作網紅宣傳費、音樂會場地並非在私人島嶼等…… 縱使他於社媒網站推特開了 “FyreFestivalFraud”(Fyre音樂節騙局)賬戶來揭發事件,但結果沒有甚麼人看到,大家仍然沉醉於網上排山倒海的美好謊言中,繼續期待這豪華騙局,直至真的身處其中,在荒島中沒水沒電沒食物沒容身之所,才知自己中了網騙。

結語

網絡、社交媒體是中性的,它們的善與惡取決於使用者。當然我們不應以作惡的心來運用它們,但在結交網友、消費購物、瀏覽時,我們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以防範被隨街跳的「蛤乸」壓傷或賜下死亡之吻。

 


[1] “6 Reasons Why Tinder Should Be Treated As Another Social Media App,” Hot In Social Media,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17, https://hotinsocialmedia.medium.com/6-reasons-why-tinder-should-be-treated-as-another-social-media-app-4eee916b1d71.

[2]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annadelveycourtlooks/.

[3]  “Post from annadelveycourtlooks,” Instagram,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19, https://www.instagram.com/p/Bw0AqVOlDTs/.

[4] 思南.艾瑞爾:〈臉書為何只有「讚」?研究:「讚」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讓我們感到快樂和「被認同」〉,天下文化,2021年4月28日,網站:https://bookzone.cwgv.com.tw/topic/2125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8日)。

豈能輕看熾熱的賭波之風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賭波合法化近二十年,自馬會開設賭波項目後,當年社會關注究竟有沒有人因為沉迷賭波不能自拔,又有人質疑讓人在馬會賭波,是否就能解決外圍賭博問題,到了今日,不少戒賭機構已經發現一些個案,當事人在賭波合法化後才開始在馬會賭波,亦坦承先賭馬會,之後才賭外圍波,可見兩者並不存在所謂的「競爭」,甚至因著兩邊賭波項目的不同性質,賭徒索性兩邊也下注。此外,不少戒賭機構均表示,近年賭博活動轉移到網上進行,更難打擊非法外圍的營運者,馬會開賭只會令賭風更熾熱,而不會收到「有節制、負責任和不鼓勵賭博」的效果。

阿樂(假名)是足球運動員,18、19歲開始受朋友影響學賭馬,但他賭馬從不上心,他說:「自己根本唔係鍾意呢樣嘢,人哋叫買就買啲啦,都唔會理有冇錢贏。」豈料2003年足球博彩合法化就成為他沉淪賭海的轉捩點,初時買十元八塊,注碼愈玩愈大,十幾年的青春就在電腦和外圍網站中渡過。

阿樂說:「一路落注,一直以為會翻身,點知輸得好多,不斷問周圍嘅人借錢,最後還唔到就被人發現。」今日,阿樂經過戒賭機構的幫助,申請破產,靠教青少年踢足球維生。他坦言自己開始賭波時沒有想過會出事,現在見到學生中有人賭波也會好言相勸。有類似阿樂經歷的人,在戒賭機構中愈來愈常見,因為隨著賭波合法化的日子愈長,就愈多人有機會因為債務或者情緒問題而前來求助。

路德會青亮中心及JCI北區青年商會於今年5月11日至6月10日期間,收集330份網上問卷,當中近六成被訪者曾參與賭博。曾參與賭博的被訪者中,22.2%在疫情期間增加了投注金額或次數,當中55.8%被訪者在疫情期間更增加了約1,000元以上的投注額。青亮中心主任周雅瑩女士表示,調查顯示16.1%被訪者曾參與非法賭博,當中最多人參與賭波,其次為網上賭博,情況嚴重。[1]

除了戒賭機構,也有統計顯示馬會開賭根本沒有影響外圍的賭風。根據近期有關非法賭博的統計,估計香港約有38萬巿民有參與非法賭博;另有統計指,18至20歲青少年參與非法賭博的人數,比參與合法賭博人數多三倍。此外,因為賭外圍毋須以現金下注,而是以先借錢後對數的方式處理欠款,賭徒更容易因而債務纏身,甚至因為無法翻身而從事其他高危的犯罪活動。[2]

網上賭外圍的風氣,其實有跡可尋。早前就有媒體報道指,有外圍網絡賭博網站定期在公共屋邨派單張,[3] 或用泥碼策略吸引人下載並使用軟件,[4] 類似的宣傳手法同時亦在社交網絡平台和即時通訊工具不斷出現,務求鼓勵你下載和使用軟件。下載軟件後,除了有一般賭場的遊戲外,也有不同的運動博彩活動,務求令你在疫情之下,足不出戶就可以賭錢。有報章指有外圍賭博從業員估計,單單今年的歐國盃,本地外圍的投注額就高達二、三十億元,比上屆增兩成。[5]

雖說社會依靠警方打擊非法外圍賭博活動,但網絡搜證本身就有一定難度,再加上社會和疫情各種因素,今年看來警方打擊外圍的力度未必能及上屆歐國盃。根據警方資料,2016年名為「戈壁」的反非法外圍賭博行動,也只能檢獲約4億元外圍投注紀錄,[6] 可見即使非法賭博是犯法行為,警方根本難以完全打擊相關罪行,甚至連宣傳的力度亦非常薄弱,歐國盃前只有很少宣傳,未見有預防的效果。[7]

相比警方,馬會的宣傳攻勢就主動積極得多,5月初就開始宣傳賭波的新手機應用程式,當中用了不同形式的賭博資訊,令賭波更吸引,同時有即場數據和直播內容,使用有關應用程式開戶更有「迎新獎勵」50元超巿禮券,變相吸引更多人下載手機應用程式,加入賭博的行列。今年歐國盃會令多少年青人陷入沉迷賭博陷阱,可能要十年八載之後才看到,但如果我們明知賭博對社會有不良影響,政府是不是應該為了社會利益,而不是稅務收益,控制一下賭風?正如吸煙亦不會即時看到害處,但難到要等更多人患癌才正視問題嗎?

 

[1] 林穎嫺:〈調查指20%市民曾非法賭博 19歲賭徒欠債150萬 憂歐國盃加劇賭風〉,《香港01》,2021年6月1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637394/調查指20-市民曾非法賭博-19歲賭徒欠債150萬-憂歐國盃加劇賭風(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非法賭博問卷調查發佈會〉,路德會青亮中心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2021年6月12日,網站:https://sunshine-ccg.hklss.hk/hk/sunshine-news-and-events/sunshine-events/171-2021-06-12-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2] 〈【獨家】估計38萬人曾非法賭博 青少年沉溺欠債百萬〉,《頭條日報》,2021年6月9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094348/即時-港聞-獨家-估計38萬人曾非法賭博-青少年沉溺欠債百萬(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3] 〈歐國盃|賭波傳單塞公屋鐵閘門罅 石圍角邨「單橫遍野」〉,《am730》,2021年6月11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news/新聞/歐國盃|賭波傳單塞公屋鐵閘門罅%e3%80%80區議員料睇中居民疫情足不出戶-27162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4] 泥碼只可用作下注,不能兌換成現金,但用泥碼下注,贏了卻可得到現金碼,而現金碼則可以兌換現金。

[5] 〈歐國盃外圍猖獗 警靈活部署嚴打〉,《文匯報》,2021年6月11日,網站:https://www.wenweipo.com/s/202106/11/AP60c27978e4b08d3407c5820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6] 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facebook,2016年7月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oliceForce/posts/112567788418684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7] 〈【警聲直播.警ü劇場.賭咗場波輸咗個家】〉,facebook,2021年6月12日,網站:https://fb.watch/6aL-IX-hwq/(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2日)。

拍片前小錦囊 給家長的指引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5/2021

網絡上一直有不少教人如何穿衣配搭的短片,近來出現由韓國傳入的另類穿衣配搭短片「LookBook」,[1] 賣點是全片以「一鏡到尾」的手法拍攝,片中女主角,也就是拍攝短片的女網紅,會在鏡頭前換衣服,甚至會出現只穿內衣褲的畫面,部份網紅更刻意在鏡頭前搔首弄姿。後來有些少女也「有樣學樣」,模仿這種拍攝方法,毫不介意公開地展露自己的身體。其實拍攝手法有很多,假若子女也希望試試拍攝網絡短片,家長可以怎樣教導孩子訂立安全界線?本文嘗試以LookBook作為例子,分享一下家長可作的提醒及預防教育。

短片所呈現的自己

首先,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拍攝短片並上載到網絡就像發出一個邀請,讓別人透過短片所呈現的畫面去認識你,而這個邀請是立刻發放予全世界的人。平日子女總會收看一些短片,家長可以藉此機會問子女:「你覺得片中人喜歡做甚麼事情呢?」如果該短片是教導穿衣配搭,子女可能會覺得片中人是個喜歡打扮的人。家長可進一步問子女,對於有展露穿內衣褲畫面的LookBook,跟其他同類型但沒有展露內衣褲的短片比較,兩者同是分享穿搭的技巧,在觀感上有甚麼分別呢?其實短片內容的選材,會直接影響收看者對片中人的印象。假若短片裡來來去去只展現了片中人美麗的身段,這些畫面為眼目帶來刺激,但最終還是會過去的,更何況網絡上總有更令人驚艷的身段和容貌。如果一個人沒有展現美好的品格特質,長久下去,即使擁有再美的外表,也難免讓人覺得流於表面和枯燥乏味。

家長可引導子女思考,希望別人透過短片對他留下甚麼印象,以及為短片內容訂立界線。我們總希望受朋友歡迎,彼此分享有趣的事,更渴望別人欣賞自己。一個真正讓人值得花時間去深交的人,大多是有內涵、品格美好的人。因此我們要教子女追求能夠歷久常新的美好品格,例如《聖經》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美好特質永遠不會過時,且會令人感到幸福。若拍攝網絡短片會讓別人看見自己某些層面的特質,我們為何不展現這些美好特質呢?

視「讚好」為認同

今日的網絡短片總能讓收看者作出回應,喜歡的就可以「讚好」,這本來並非壞事;不過,有些人卻為了追求「讚好」,不惜退讓自己的底線,視「讚好」為別人對自己的肯定和認同,愈多「讚好」代表自己愈受歡迎,得到更多的愛戴和關注。事實上那些暴露身體的短片,即使標記著再多的「讚好」,其實並沒有帶來真正的友誼。家長不妨請子女分享一下對「讚好」的經驗,例如他有「讚好」過某些短片嗎?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有些人細心欣賞短片後,覺得心靈受到鼓舞而「讚好」;有些人覺得短片有趣、刺激,就隨手按「讚好」。「讚好」別人的短片輕而易舉,不過要移除「讚好」也是順手一按的事。家長可引導孩子思考,心底裡若希望別人欣賞自己,到底是源於哪些想法呢?

一旦上傳便難以刪除

家長要教導子女明白,在短片或相片裡所呈現的每一個形象,其實都是代表著真實的你;即使沒有朋友認出片中人是自己,但我們總認得自己最熟悉的身體。所以當有人對「短片或相片裡的你」評頭品足、惡言惡語、講一些輕佻或侮辱的留言,你都會切實地感到難受。在互聯網世界,我們都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論,也無法完全移除短片、相片。上傳到互聯網的資訊就好像潑出去的水,所謂覆水難收,要徹底刪除幾乎是不可能。即使你已移除短片,你卻不能肯定其他人曾否下載或複製短片,所以家長必須教導子女在上傳任何資料前,都得小心考慮,否則便要為那些沒有實質價值的「讚好」付上代價。

抹不清的網絡資訊

關於拍片,家長必須引導子女思考:隨著年日成長,沒有人知道將來自己對各項事物的想法是否如年幼時一樣,也就是說若時光倒流,我們會否再拍攝相同內容的短片?保護身體放諸甚麼年代都是正確的,因身體是寶貴的,是要珍惜的,豈能輕易向人展露呢?假若過去我們曾因一時衝動拍攝不合宜的短片,現在感到後悔而刪除短片,但將來某天短片突然又再出現,我們該怎樣去面對呢?假若愛我們的人看到這些不合宜的短片,定會感到難過。只要輕輕一想,已經觸動我們最脆弱的神經,令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既然如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訂立安全界線:不在網絡世界展露自己的身體,也不賣弄色情。

人人都可以當主角

美國藝術家Andy Warhol曾說:「在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他這句話彷彿說中了今日的社會現象,社交媒體、影片分享網站的出現與興起,令普羅大眾都可以在網絡世界分享自己的作品,而收看者亦可以透過「讚」、「評論」及「分享」來作回應。「讚」和「分享」數目也成為受歡迎指標。有輔導心理學家指出,心理學中的社會激勵理論(Social Incentive Theory)分析了人的行為動機,因渴望得到社會和外在支持、激勵,人會對得到獎勵的行為有正面的動機,並會遠離可能會導致負面後果的行為。有人為了「讚」而在所不惜,正反映了別人的「讚」,養活了他的自信。[2]


[1] 〈【一鏡到底】台韓「LookBook」風 波妹對鏡頭又脫又穿〉,《東方日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entertainment/20210116/bkn-20210116150003214-0116_0086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8日)。

[2] 方婷:《呃like心理學:擺脫認同成癮的勒索》(香港:非凡出版),頁16、24。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疫症加失業 賭徒易爆煲自殺 前線機構呼籲盡快求助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5/2020

馬會暫停六合彩,足球賽事暫停,馬會只提供賽馬賭博活動,香港人就會減少賭錢嗎?當然不,面對疫症,市民沒有減少賭博,不少戒賭中心坦言賭博活動地下化、網絡化、多樣化地出現,同時戒賭求助個案近月更有上升趨勢,個案多樣化,而且不少個案中的人甚至有自殺傾向。有戒賭機構表示近月要加強危機處理的培訓,因為很多人求助,同時尋死。

求助個案增

明光社

明愛展晴中心高級督導主任(戒賭服務)陳志華先生在4月的一個記者會中表示,疫情沒有令個案減少,求助個案更由今年1月的214宗上升至3月的334宗,增幅達五成六。他提到當中有一個案是一名20多歲的當事人在網上賭博,家人以為他只是上網打機,豈料他最後欠下近10萬元債務,被債主上門追數,家人始發現他出事。陳志華表示,沉迷網上賭博者的情況嚴重,而且非常隱性,家庭成員要多加留意。

無力償還債務

明光社

賭博的人多了,求助的人數也在上升,其中一個原因是債台高築和無力還錢,賭徒最後惟有向戒賭機構求助。路德會青亮中心主任周雅瑩姑娘透露,近月因為運動比賽暫停,賭場也一度暫停,借錢給人者為了確保收入,最後就向那些未還錢的債仔埋手,要求他們盡快還錢。她說:「有試過上午要求一個人下午還1,000元,下午還不到就要還3,000元。如果他們真的有錢當然會還,但現在他們就是沒有錢,所以才求助。」

失業、失經濟來源

周姑娘又表示,賭徒如果懂得求助可能他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她表示,在疫情下,不少參與賭博人士失業,平時他們可以用人工來賭錢的,突然間失去了經濟來源,不少人會用自己的最後一份糧,去澳門「搏一鋪」,當然大部份人都是損手離場。她說:「他們以為還有機會可以贏錢,其實輸錢皆因贏錢起,最後就『焗』賭,即以為賭是解決金錢問題唯一方法。最後當然就是輸清光求助。」

高風險投資活動

至於賭博的方式,很多人以為賭徒都是在網上賭,但實際上現時的個案,打麻將、上網、外圍、地下賭場、甚至是股票,甚麼都有。周姑娘說:「早排因著外圍股巿波動,也收到求助個案。股巿波動有時更大,部份求助者更參與高風險的金融活動,一輸不但輸身家,更即時有一身債務需要處理。」早前就有新聞報道,外國期油價格因為插穿到負數,即使買貨很少,但投資者也可以輸身家。可見高風險的項目不會因為疫情出現而消失,相反會有更多人躍躍欲試,最後只會泥足深陷,更難翻身,部份賭徒因為上落太快,數額又大,一時看不開,容易有輕生念頭。

改用網上投注

明光社

除了股票,網上賭博外,即使一般基層,也受到賭博氛圍的影響。基蔭家庭服務中心執行幹事蕭張玉蓮師母表示,疫症之下,即使有限聚令,但街頭的賭博活動並沒有因而減少。她說:「而家喺公園,雖然話限住係四個人,但係佢哋咪開多幾枱囉,佢哋無因為咁樣就停止賭博。」蕭師母也留意到,馬會雖然暫停了投注站,但馬會的投注服務並沒有停下來,只是全部改為網上服務,早前馬會特意重開投注站教人開網上投注戶口,那幾天就「排晒長龍」,可見賭風沒有減少,只是轉到我們看不到的地方。

家人宜留意

蕭師母強調,現時參與賭博活動的人,先有錯誤的賭博觀念,以為賭錢就等於賺錢,另外很多人都有賭癮,所以不會因為馬會停賽他們就不賭,反而他們會找其他渠道賭博,否則這就不是賭癮了,所以她呼籲家人應多加留意平時喜歡賭的人,有沒有在馬會停了賭波及六合彩之後,改為參與其他類型的賭博活動。她呼籲有需要家庭,要盡快求助。

 

疫情下為何賽馬總是不能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7/04/2020

疫症當前,為了減少聚眾,主題公園早已全面關閉,政府亦兩度宣佈暫停政府非緊急服務,大部份康文署轄下的場地,例如球場、公園也有封場安排,部份不用預約的免費球場,近日其籃球架被封、龍門被搬走,遊樂場亦被膠條封住,雖然做法有爭議,但可以肯定政府不願意巿民因使用康體設施而聚眾,正如許多非民生必需但有聚眾風險的場所(如戲院、麻雀館、健身室、酒吧和卡啦OK店)亦要暫停營業。為了防止疫情擴散,有關措施無可厚非,只是為何每次馬會總是獲得特別優惠而豁免?

回顧馬會2018-19年度年報,馬會透過博彩稅及利得稅,為政府帶來233億港元收入,並撥款13億港元予獎券基金,馬會形容數字「破紀錄」1。根據政府收入帳目表,政府2018-19年度的博彩及彩票稅則高達221.94億元,在稅項上只排在利得稅、印花稅和薪俸稅之後,佔政府經營收入的百分之4.8  2。馬會實在是政府的其中一條大水喉。

但當社會各行各業也在抗疫,運動場館全數關閉之下,我們實在看不明白為甚麼賽馬如此重要和必需,以至不可以停,以及要容讓馬主繼續享有特權在馬場內社交聯誼?澳門在疫情剛開始便果斷地一度關閉作為經濟命脈的賭場,為何香港馬會仍可心存僥倖而繼續聚眾?

監察賭風團體不賭21於今年二月和三月先後要求關閉投注站和麻雀館,兩次均清晰要求馬會同時暫停賽馬,但最後政府仍然不敢拒絕馬會繼續作賽的要求。在疫情未受控之際,馬會就像一個擁有特權的王國一樣,政府因為怯於馬會的權勢、稅收和捐款,就放棄了積極抗疫,政府連封關也敢,就是不敢封馬場!

馬會聲稱減少聚眾而關閉投注站,實質上仍千方百計留住馬迷。在關投注站初期,逢周一周四就堅持開放十多間投注站,盡力吸引客戶大排長龍申請網上投注,此乃聚眾之一,至今即使投注站關了門,但其落地玻璃後面的大屏幕仍然不斷更新賽馬資訊。在限聚令生效之後,日前筆者在賽馬日路經投注站,發現仍有不少馬迷駐足觀看。如果馬會認真不想聚眾,何不將之完全關閉?說到底就是在疫情之下,仍想引人賭馬,或者用盡一切方法留住馬迷。此外,馬會作為一個財力豐厚的大機構,就算暫停賽馬,亦必須盡力保障所有全職和兼職員工的飯碗,不能用暫停賽馬為藉口而刻扣工資。

當全民嚴陣以待,防止疫情擴散的時候,為何政府和馬會不能暫時停一下這明顯聚眾的賽馬活動呢? 萬一馬場成為另一個疫情爆發點,究竟誰會為此而負上最終責任?誰會因此引咎辭職?


1.  https://corporate.hkjc.com/corporate/corporate-news/chinese/2019-08/news...

2.  https://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110_tc.jsp?tableID=193&ID=0&pro...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7-4-2020

夾公仔機變相賭博無王管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2/12/2019

早前有傳媒揭發不少商場的夾公仔機被改裝為「骰仔機」,夾公仔改為夾骰盅,只要六粒骰的數值相同即中獎,獎品當然不只是一個毛公仔,部份商場會按擲骰的結果來送禮物,有的會送上價值2,000多元的名貴遊戲機,甚至以上萬元的智能手機作為禮物。根據牌照事務處網站指,巿面常見的夾公仔機,由於從有關遊戲所取得的物品價值往往大幅高於顧客所付出的金額,所以很可能被視為博彩,須受《賭博條例》監管,如果沒有申領有關的牌照,即屬違法。

明光社

本社同工日前曾到訪旺角一個三層的商場了解情況,隨著巿道淡靜,商場內有不少「吉舖」(空置的舖位),而當中每層也有至少三至四間小店設有夾公仔機,有關的店舖無人看管,且24小時開放,舖內放置了三至五部有不同獎品的夾公仔機,由真的夾公仔,到掟紙牌,擲骰仔都有。機內有一個時鐘顯示當時的日期和時間。根據遊戲指引,中獎者只要拍下中獎的擲骰結果,再到附近指定的店舖,便可以拿獎品。

有報章報道稱有關的夾公仔小店,租機和貨物成本每月才兩萬元,扣除成本每月回報卻有過萬元,明顯是逆巿賺錢生意。有人會就有關經營模式向政府申請牌照,因為申請牌照要符合消防、樓宇安全、衞生等一系列要求。在外國,有關的夾公仔機也受監管,當中牌照更會就每次投幣的面額,中獎獎品的價值加以規管,減少成為變相賭博的機會。

明光社

類似賭博的夾公仔機在人來人往的商場出現,執法機關明顯沒有主動巡查,恐怕只會在收到投訴後才去做些例行公事,這變相是助長了賭風。此外,令人質疑的是有關的遊戲引入香港時,為何可以順利入口?或者在入口這類產品時是否須要報關和申領牌照,以減少變相賭博遊戲出現的機會?現時幾乎等同「無王管」的情況極不理想,我們認為政府應正視有關問題。

面對經濟不景,社會或者會有更多類似用不同名目賺快錢/變相賭博的活動出現,政府理應留意,減少青少年受到這類遊戲的引誘,以營造健康的社區,讓兒童和青少年遠離賭博或博彩活動的引誘。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2-12-2019

博彩遊戲難規管 加強教育防沉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05/2019

香港賽馬會是在麻雀館以外,唯一獲政府授權經營的賭博機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社會上有很多疑似賭博的玩意,玩法日新月異,政府又沒有特別的規管政策,很多家長甚至陪同小朋友一起參加這些有賭博成份的玩意,以為只是個遊戲,最後孩子們雖然沒有賭過一分錢,誰不知卻從小已大量接觸有賭博成份的玩意,長大後面對真正的賭博,自然不會覺得有問題。

所謂賭博,就是「對一件事情的不確定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金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定義簡單。但在不同的地方和情景,很多賭博活動都被美化成為不同的遊戲,所以不論外界是否視有關活動為賭博,它的目的就是用最少的成本,賺取最多的錢。以下簡單介紹一些常見含賭博成份的活動,以及鄰近地區如何處理有關活動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1. 夾公仔,扭蛋遊戲

明光社

在台灣,這些遊戲有頗為嚴格的規範。[1] 首先,如果是賭博性質的遊戲,就必須登記申請,加入相關的年齡限制。相反,如果遊戲不是「賭博」,換言之有關遊戲的獎品必須要設有一個玩的上限,將這個活動變成「商品」。以夾公仔機(以鋼爪夾機內的公仔)為例,遊戲商販要設置,如果有玩家玩的次數到達一定的數額,但仍然無功而回,就必須給他一份禮物,當作玩完之後得到的商品。於是,夾公仔機的操作就更加類似扭蛋機(投幣後扭動手掣,可以得到一件小玩具),因為到最後,無論你喜歡不喜歡,你也會得到一份禮物。根據現時本港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的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指南,每項獎品的價值不得超過300港元。[2] 若嚴格跟隨這種操作,雖然有關活動不會被視為賭博,但賭博成份其實仍然存在。[3]

 

2. 捉/網魚遊戲

明光社

在香港不時有報道提及遊戲機中心的捉魚或網魚遊戲,這其實也是一種賭博。網魚機初時在手機是一個十分流行的遊戲,玩家在遊戲中用網捉魚以獲取分數,但到了遊戲機中心,部份人將之改變,投幣後玩家就可以用網去捉魚,捉魚所得到的分數可以用來換銀幣。[4] 這玩法的原理和推銀仔機(投幣入機若能推倒機內的硬幣,就可以得到分數)等十分相似,都是以小博大,只要最後獲得的銀幣只可以用來換禮物,理論上就不犯法。但實際上有些遊戲機中心公然將代幣換成真錢,然後將這類遊戲機與老虎機、跑馬機等放在一起,變相開賭。由於類似的遊戲可以在手機玩,相關的手機應用程式又可以免費下載,這會令家長對此的戒心大降,以為這些都只是遊戲,不會帶來任何金錢上的損失,但若子女到了遊戲機中心,情況就不同了,商人會用解碼器改變中獎機率,先用大獎吸引人玩,之後卻令玩家不斷輸錢。

 

3. 手遊抽角色

明光社

手機遊戲中大部份角色都是用抽獎的方法給予玩家,理論上遊戲會每隔幾天就會給玩家一批代幣(有時會叫寶石)去抽角色,但因為不同角色的稀有程度不同,部份角色本身會比較難抽中,但很多人願意花錢買代幣來抽這些稀有角色,整個行為很大程度就與賭博無異。[5] 在日本和台灣,政府本來就有建議要寫清楚不同角色的稀有程度給玩家參考,[6] 但實際上這卻是無補於事,因為稀有的角色有一堆,但掉下的百分率卻只得一個,最後我們始終無法知道自己想要的角色的中獎百分率,但有很多人都不能自拔地投下大量金錢去抽。[7] 針對這個情況,日本設有景品法(景品在日語解作獎品),[8] 台灣亦有類似的規定,[9] 要求遊戲公開抽中這些角色的比率。

 

可見,不少遊戲雖然沒有開宗明義說是賭博,但其中在在有很多賭博成份,而各地政府也會用不同的政策加以規管。這些遊戲在原產地雖受規管,但一旦來到香港,則不再受原產地法例規管,而現時本港大部份的情況,都是依靠商人自律,法例未有跟貼社會步伐。家長亦要多加留意孩子日常生活接觸的遊戲、活動,是否涉及賭博或者有賭博成份,以免一不留神將自己的孩子送進了賭博世界也不自知。


[1] 寇德曼:〈無所不在的娃娃機,全都是合法的嗎?〉,鳴人堂,2018年4月25日,網站: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678/3105935?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8artbotto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2]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署:〈申請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指南〉,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署,2018年7月,網站:https://www.hadla.gov.hk/el/filemanager/common/docs/forms/Guidance_Notes_on_Application_for_the_grant_of_Amusements_With_Prizes_Licence_chi.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3] 李穎霖、鄧柏良:〈【夾公仔機・有伏】二十蚊夾iPhone、鑽戒 新式夾公仔店或犯賭博例〉,《香港01》,2019年3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18區新聞/305805/夾公仔機-有伏-廿蚊夾iphone-鑽戒-新式夾公仔店或犯賭博例(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4] 〈機舖可操控難度 蠱惑釣魚機 釣賭客身家〉,《蘋果日報》,2018年8月11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811/20473835(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5] 布魯:〈[達人專欄] 轉蛋抽卡賭身家!用理論解釋為何你無法停止抽卡〉,巴哈姆特,2018年7月8日,網站: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4050109(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6] 蔡幸秀:〈手機遊戲成錢坑?消基會:應公佈轉蛋開箱機率〉,新頭殼,2018年3月21日,網站: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3-21/118055(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王思慧:〈手機遊戲超過六成違規 易有消費糾紛〉,中時電子報,2019年3月8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08003209-260405?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7] 瞳研:〈抽卡壞文明《課金轉蛋是非法賭博》SQUARE ENIX決定將旗下三款手機遊戲於比利時下架〉,宅宅新聞,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news.gamme.com.tw/161196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8] Chris:〈【Chris 的電玩產業月誌】你花多少錢抽 SSR?談日本「景品法」怎麼修法保障玩家〉,INSIDE,2017年4月28日,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9191-mobile-game-ssr-japan(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9] 行政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行政院,2018年10月8日,網站: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964028ea-f1f6-4383-9c78-f7d0606086f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3日)。

馬照跑到大灣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3/2019

本月二十三日,馬會於廣州的新基地「從化馬場」,將舉行首次「速度馬術比賽」,馬會聲明五場賽事不開彩池,延時轉播,馬會事務執行總監兼港區人大代表譚志源在傳媒專訪時更強調場內活動老少咸宜,有遊戲攤位,資訊版等向社會各界介紹賽馬「活動」,「當然不會好似香港咁講邊隻馬會贏。」

馬會一直的說法是,將沙田馬場的部份設施搬到從化,之後沙田馬場可以進行翻新,又強調從化是後援基地,做訓練、醫療等等,目標是鼓勵更多人加入這個行業。不過,馬會在從化設立馬場,可以影響到香港的賭風嗎?我們的擔心也許不是多餘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就用現在的法例法規,即使將從化馬場的賽事視為「海外賽事」,以馬會的技術當然可以輕鬆引入,並加入在原本的規劃之中,畢竟政府只限賽事數目,但不限地區,馬會有絕對的自由度加入該地的賽事。
  2. 未來如果大灣區進一步緊密合作,除沙田和跑馬地之外,再加上從化馬場作為賽馬日,現在賽馬日只限日數,沒有限場次,未來可以兩地同跑,又或者甚至索性直接加入賽馬日數,無論用哪一種方式,都不能避免的會增加賽馬的場數。

這種在內地開設馬場的「工業」,醉翁之意明顯不在於將之成為一個「賽馬工業」,更重要的是開拓「運動博彩」。早前內地發改委發布《海南省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實施方案》時,就曾提出要鼓勵賽馬運動等項目發展,並探索發展競猜型體育彩票和大型國際賽事即開彩票。這明明就是指要透過賽馬,開放內地賭博巿場。雖然內地有自己的官方彩票系統,但馬會在過程中做的協助,馬會提供技術,賭博收益歸內地,馬會就變成了內地開賭的助燃劑。

根據內地財政部網站的資料,今年1月,內地彩票銷售共479.55億元(人民幣),比去年同期增長25.1%,體育彩票銷售有267.36億元,增長40.8%。可見內地賭博活動已經盛行,而且還有持續增長的趨勢,香港有需要加入成為賭博活動的輸出地嗎?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3-3-2019

網絡紅人與網上直播的營運及特色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近來看新聞或去學校的講座,留意到有很多青少年都在拍片,希望成為網絡紅人(網紅),被人注視,當中有不少會將自己的生活趣事、一些高難度動作表演、搞笑片段等上載到網上,甚至是每天直播數小時與粉絲不斷溝通往來、實時表演、談話、給反應等,其實他們有何心態?網紅的影響力在哪裡?我們將會探討一下網紅的興起及網絡直播的營運。

創作團隊在背後支持

網紅,可以是一個人、一隊組合、一隻狗……雖然不少網紅片段看起來只是上鏡人物的自家製作,但其背後往往有一整隊創作團隊去構思、拍攝及宣傳,因為網紅要吸引收看者,就要常常有新點子吸引群眾追隨,影片上架要夠快和夠頻密。而直播紅人背後往往有公司提供宣傳及網絡系統技術支援,這樣才能收到網民的打賞。靠拍片直播能長期養活一個團隊,而且愈來愈多人加入分一杯羹,可想而知成功的網紅其收入應該十分吸引。

資訊多人收看,其意見就能影響別人,不少KOL(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就是這樣煉成。當然,KOL還包括了文字創作者。然而,以影像發佈的方式與冗長的文字相比,前者會「較易入口」。而當KOL想利用其知名度變成收入時,收看者就得自行小心分辨,他們的分享是出於真誠還是純粹想促銷產品了。

網紅的收入來源

網紅可透過以下方法獲取收入:

1. 平台的廣告費

當網紅備受關注,又有不錯的收入(有媒體稱部份網紅能每月賺十餘萬元人民幣),[1] 而這工作看上去又似乎不是很難做到,不少人就會想成為當中的一份子,他和她就會想盡方法於網絡上吸引人追隨。

當一些人自製短片放上YouTube,成功吸引很多人收看及傳送,成為成功的YouTuber時,YouTube便會因應收看率,將廣告加進短片的開首及中間,亦會將部份的廣告費發放給有關的YouTuber。有YouTuber曾經表示,大概每100萬點擊次數可為YouTuber帶來港幣7,000元至10,000元的收入。[2]

2.  與廣告商合作

明光社

網紅亦可藉著自己的名聲,以分享形式或創意手法,為產品或服務作宣傳推廣。這些影片很多都不是一人可以獨力完成,背後會有MCN(多頻道聯播網,Multi-Channel Network)去做後期製作及將影片放在不同渠道發放,以吸納更多流量、粉絲。一些網紅每月的廣告收入,可高達逾百萬元人民幣。[3]

 

3. 直播視頻的打賞贊助

明光社

網上直播視頻是在內地極快興起的一片肥沃地土,網紅主播成為內地90後的新興職業,有報道指,54%1995年後出生的年輕人的職業意向是成為主播、網紅。據稱不少女生兼職網紅主播,月入可達十幾萬元人民幣![4] 當中的產業鏈十分複雜,競爭亦因著愈來愈多人加入而變得激烈。主播的工作大多就是在經紀公司的直播時間內對著鏡頭與追隨者、粉絲開咪傾談,也許透過才藝表演,如唱歌、跳舞、饒舌,為時可能是每天數小時,而他們(大多是少女,香港的直播網紅男女比例為1:9)面對著鏡頭所講的話和做的事,都是為了博取粉絲打賞虛擬禮物,也有系統還可以讓粉絲送上現金,所得的打賞將會按不同比例拆分,月結後由經紀公司向主播兌現。

4. 接受訂閱

也有一種玩法是會員付月費,每月自動按不同的會員階級在其信用卡扣錢。而主播還會給予會員不同的福利,如直接對話溝通、特別視頻、甚至網外約會等。

5. 網外活動或周邊產品

當網紅的知名度提高,人們知道了他們在不同範疇中的專業及強項,他們會有機會被邀請出席不同的記者會或演出活動,其收入來源就不再只限於網內的片段或直播了。不少商家認為這是十分值得投資,因為邀請網紅比明星便宜,而他們的專業、號召力及粉絲數目亦相當有份量,可謂「性價比」甚高。而當網紅累積了一定數量的「鐵粉」(忠實粉絲)以後,就有信心推出不同的產品,例如書籍、自創產品或品牌,並將產品融入社群,衍生更多支持者,這也是產業鏈的一環。[5]

為留住粉絲挖空心思

由於不少媒體吹捧網紅收入高,更會令人覺得當主播是件輕鬆的事隨時喜歡就上網坐著就可以賺錢。但其實面對愈來愈多的主播、內容創作者的加入,主播為了留著粉絲繼續觀看、打賞都傷透腦筋,既要使盡渾身解數,加添創意精彩內容,亦要加長與粉絲接的時間加強其黏著力,他們亦因而承受巨大壓力。而且樹大有枯枝,不少主播或直播平台為了吸引更多人收看,加入低俗、曖昧、色情、危險的內容。[6] 內地就曾出現不少「美少女直播」,不法的經營者招攬少女當主播,她們以裸露淫穢的表演來吸引用戶打賞。[7] 雖然執法部門不斷地關閉、懲治,但因著金錢的誘惑,這種風氣還是禁之不絕。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胡卧龍:〈網紅直播做菜 月入十萬〉,《大公報》,2016年11月25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land/text/2016/1125/4139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2] 〈YouTuber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2月23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014823/YouTuber%20靠拍片可達百萬年薪?屎萊姆公開網絡紅人吸金術(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3] 羅亦丹:〈短視頻網紅如何煉成 頭部播主月接300萬廣告〉,新京報、中國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tech.china.com.cn/internet/20180530/342491.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4] 秦寬:〈【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香港01》,2017年7月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中國/101634/kol經濟學-月賺十萬不是夢-內地網紅公司沒告訴你的殘酷真相(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5] 彭慧明、林彥呈:〈一人魅力賺贏一家企業 網紅是門好生意?〉,《經濟日報》,2018年1月9日,網站:https://money.udn.com/SSI/digital-news/2018/internet-celebrit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6] 向樂高:〈【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 被捕扣留15天〉,《香港01》,2018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64838/三亞6136-網紅-千金怡怡-公開房號稱免費約炮-被捕扣留15天(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7] 〈浙江搗破3色情直播平台 女大生宿舍內拍片〉,東網,2018年5月30日,網站: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80530/bkncn-20180530201545744-0530_05011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1日)。

看深一點 看多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3/07/2018

有圖不一定有真相,有時有圖甚至更誤導!我們往往太快或太容易因為看到一些表面的現象而下結論。現代社會除了假消息充斥外,很多假象每天都在我們身邊出現,防不勝防。

能成為網絡紅人,有一大群的忠實「粉絲」,當然令不少人羨慕,不過,網絡紅人其實也可以用金錢「打賞」出來,紅人其實也是金人,不能不察。就算做不了網紅,但現時要自拍和直播也是輕而易舉的事,而更神奇的是那些瞬間可以為人美圖的程式,要為自己「虛擬整容」易如反掌,大家輕易可以在別人面前展示不真實的自己,或不斷模仿其他人,社交媒體往往成為了互相偽裝的平台。

由於大家喜歡注意表面的事,於是,一些傳媒在衡量性教育是否成功的時候,往往喜歡以青年人是否懂得使用避孕套作為考量;關於賭博問題是否惡化的時候,政府喜歡單單舉出實際參與人數是否有增減,而有意無意地忽略其他重要影響,如參與睹博的年齡、途徑及大家對睹博的觀感等。而在教會圈子,在討論教會有沒有參與社關的時候,也容易傾向以教會或機構有沒有就某些受傳媒高度關注事件出聲明、參與聯署或在社交媒體表態等等來衡量。

看得到的有時只是表面的現象,要真正了解問題,往往要看深一點、看多一點。

賭波才睇波 睇來幹甚麼?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5/07/2018

有沒有試過與朋友睇波,你一邊支持心愛的隊伍或某一球星時,你身邊的人卻很可能想你所支持的被罰黃牌、紅牌、被換出場?又或者你在欣賞球賽,為兩隊不斷互有入球,而感到非常緊張,不過你的朋友一看見入球就爆粗,甚至投訴為何入球數目那麼多……?

不用懷疑,其實都頗為肯定,他們不是在研究甚麼策略,更大機會是他們在賭波,因為馬會提供的波盤已經去到無所不用其極,成功將人的心思意念由比較技術、策略,轉移到一些與技術完全無關痛癢的範疇上。越與球場、球員、策略等無關,或然率就越大,越似賭博,而賭徒以為這些易賭,其實更多情況是輸得更慘。

馬會常常強調要加入這些不同的特別項目,是為了要加強吸引力,減少外圍侵蝕整體賭博收入。據傳媒透露,一次世界盃全球的外圍賭注數以千億計,有消息人士表示即使馬會內部估計,香港的外圍投注也數以百億,區區增加幾個與足球比賽完全無關的盤能減少損失嗎?當然不,但看看我們的警方截至十六強為止,也未曾破過超過一億的外圍和非法賭檔,連總警司在電台節目中也承認力有不及,外圍掃之不盡。

賭波合法化十五年,社會由不鼓勵賭博,變成不干預賭博;直到今天聽到最多的,不是賭博的禍害,而是賭博要有節制。所謂有節制即是賭博是可以的,只要懂得節制就好。這公眾教育正確嗎?不正確。但投放最多錢宣傳的馬會,最後叫得最響的也是這口號。

社會漸漸將足球活動變成賭博活動,如果有天我們睇波時,再沒有心情欣賞球星的腳法、隊員的部署、策略和體育精神,而心思都到了角球的數目,入球的多少,甚至有天發展到像外國的網上賭場,連球賽中有沒有人要抬走也可下注時,睇波這回事,還可以有積極健康的意義嗎?若運動這美好的事情被賭盤徹底扭曲,這值得嗎?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5/7/2018

網媒的「迴聲廊」與「跟車太貼」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5/2018

網絡世界變化急速,網上資訊可謂十分泛濫,有出自新聞媒體、內容農場、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網民等……資訊如何傳送到我們手上,其演化及方式都值得我們留意。

 

大眾媒體還在互聯網Web1.0時,廣播業或報業向大眾發佈的資訊都是單向的,作為受眾是比較難作回應,網絡只可以說是一個大的圖書館。即使受眾可以回應,其速度也比較慢,亦未必可以被公眾知道,更遑論媒體與受眾間的互動了。大眾傳媒當時的影響力仍然巨大,不少受眾除了慣性收看、收聽的節目,或習慣購買的報刊以外,不會再有別的渠道接收資訊,他們要和別人交流也很費時。當時媒體說甚麼,市民大概就會接收甚麼。

 

但經過了Web1.0到3.0,甚至邁進4.0時,傳播方式就由網上搜尋資料、看資料,到社交媒體的互動交流,再到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上網,還有互動平台的出現,網民能人性化地表達感受,並且開始應用大數據及演算法,因而影響到關注點擊率的傳媒如何報道新聞,亦影響到我們接收甚麼新聞。

 

新聞媒體

筆者於去年底參與過一個網絡媒體高峰會,當中請到數位網絡媒體的總編輯或採訪主任到場分享,不同的網絡媒體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之道」。面對著一群只看免費網上資訊和不肯付款予網媒的網民,新聞媒體惟有倚賴廣告收入。它們十分重視網民的點擊及分享,因為得到高點擊率才會獲得廣告商的青睞。這類媒體的記者會時刻關注大數據,哪些報道能令點擊率增加,就會立即跟進採訪、策展,再把資料拆分成多篇短篇並附有互相扣連的報道,方便讀者繼續追看下去,從而獲得更多點擊。

 

而網民接收訊息的習慣已慢慢地從文字轉向影音媒體,他們喜歡看短片、圖像。一些媒體總編亦承認會因為想吸引網民多些點擊,而編寫一些較為煽情的短片、設計圖片或容易被搜尋到的標題;也會因為不符合經濟原則,而少寫一些較少人感興趣或內容較艱澀的主題。在此,筆者不禁會問,在這種生態下,受眾可能會因為媒體的取捨而失去了解一些重要,但不夠「Juicy」(有趣)、不夠「爆」的新聞的機會。以往在傳統媒體出現過的老問題,部份網媒現在重蹈覆轍。

 

另外,亦有一些媒體會採用課金或付款看文章的方式營運,它們與支持者或讀者的關係又會有點不同。筆者認為這類媒體的支持者,他們所認同或關注的方向,與媒體所報道的取向相近,這是他們課金支持的原因。而付款看文章的讀者往往會因為該媒體的文章選材角度獨特,或內容具深度等因素而付款支持。這類文章不怕長,反而是愈深入報道就愈會獲得讀者讚賞。

 

社交媒體中的演算法與「迴聲廊」

網媒大多會運用社交媒體,把新聞帶到不會主動瀏覽新聞網站的社群中。這或許是一件好事,因為不會主動看新聞的人,最起碼會在社交媒體中知道社會正在發生的事,但讀者會不會只看朋友在社交平台分享的新聞,而不再去新聞網站呢?會不會因為看了這一點點新聞,就以為自己已了解社會呢?而在這邁進網絡4.0的時代,許多人並不了解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亦正在計算、挑選及影響我們所看到的帖子,令我們只看到它「認為」我們喜歡、認同或關心的內容,而其他的資訊就給它「過濾」了,要我們主動尋找才看得見。久而久之,就煉成了「迴聲廊」效應。

 

當然我們會很喜歡看到自己所認同的事,並會再給讚,認同的人又會容易連繫在一起「圍爐取暖」。試試偶而說一些不同意的回應?最好是有禮的表達,否則極有可能遭到批評或圍攻,因為很少看到「唔啱聽的說話」,當一遇到就必然覺得是對方不對。缺少了視野及包容,當中所造成的撕裂只會愈來愈嚴重。

 

似是而非的資訊性分享

在社交媒體中,我們亦會看到很多仿似與大家的生活很貼近的健康資訊、「震驚十三億人」的解難方法,或以「非看不可」為標題的文章……雖然社交媒體聲稱已於系統加強了對假新聞的過濾,但我們仍需要很小心地接收資訊,留意其是否來自堆砌文章的內容農場。要是我們盲目相信,跟著其方法去處理我們的健康問題、生活難題,便有可能耽誤了病情,甚至危害生命。而KOL的所謂「真情」分享,總夾雜著對產品的用後感或推介,這些到底是不是「植入式」廣告?我們就得小心分辨了。

 

不要「跟車太貼」

明光社

我們實在有太多時候「跟車太貼」,在新聞發佈出來後就很快被它們影響了心情,急不及待地轉載、表達感受或作出批評,忘記了有些傳媒為求牽動我們的情緒,而把部份資料誇大了或隱藏了,令我們看不見整件事的原貌。我們下的評論過了火,因為我們已經把一些態度、情緒潛藏在我們的心裡,對事情早已有了預設看法,稍為看見合乎我們立場的事情發生,就立即按掣,情緒一下子就爆發,忘記了要用懷疑及求證的態度去看新聞。多看兩篇報道參考,多與一些人討論,才能把事情看得立體及清晰一點,以免「追撞」了車才後悔。

世界盃與外圍賭博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1/05/2018

世界盃,以往在香港被視為是四年一度的盛事,但自從2003年賭波合法化之後,便令世界盃添上了賭博的色彩。馬會合法開賭,令社會將足球活動與賭博掛鈎。馬會宣稱賭波合法化是有節制的博彩,打擊非法賭博活動更是有關論述的重中之重。

 

2016年歐洲國家盃舉行期間,警方進行代號「戈壁」及「風盾」的打擊非法外圍賭博行動,拘捕了103人,撿獲5.86億港元投注紀錄及300萬港元現金。[1]若將有關數據與馬會全年的足球投注額比較(見下表),我們不難想像以下兩個情況:1. 警方打擊外圍的能力太低;2. 馬會和外界過份高估外圍的投注額。[2]

 

警方在大賽期間打擊外圍情況

大型賽事

警方打擊外圍

的投注紀錄(港元)

拘捕人數

馬會全年足球投注額(港元)

2016年歐洲國家盃

5.86億

103人

868億

2014年世界盃

7.50億

176人

782億

2012年歐洲國家盃

1.32億

64人

472億

資料來源:報章[3]、馬會年報

 

在大型賽事舉行期間,外圍賭博活動是否特別熾熱?從坊間不同的估計數字中,我們發現答案是肯定的,但賭外圍與合法賭博有何分別?根據一份由Andrew Tessler等人做的研究,他的團隊在香港走訪了500多位賭徒,當中103人曾試過非法賭博。他們的結論是,有56%有參與非法賭博活動的人,他們有過份賭博(excessive gambling)的情況,當中大部份為男性,年齡介乎30至49歲。[4]

 

不過,對於Andrew的研究團隊來說,非法賭博不一定造成過份賭博,但就肯定非法賭博會產生不良影響。相比起一般賭徒,參與非法賭博的賭徒容易無法工作、失去關係、欠債、面對家人和子女情緒失控、會向非法公司借錢,失去工作,當中更有不少人會同時出現以上幾項特徵。

 

研究團隊更特別提到,從事非法賭博活動的「艇仔」會用不同手法吸引賭徒,例如透過英雄感、經常提醒賭徒贏錢的喜悅,甚至提供免費的飲食,讓他們憶起那種贏錢後可以盡情享受的感覺。漸漸,賭徒會向高利貸借賭本,最後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非法賭博的賭注每注往往都比較大,參與這類活動的賭徒亦會賭得比一般賭徒多,但他們不一定成為沉溺賭徒。研究顯示,參與非法賭博活動的賭徒平均每月下注3005港元,參與合法博彩活動的賭徒每月大約下注1150港元。

 

可見,打擊非法外圍對減少病態或有問題的賭博情況是十分重要的。報告中提及一個打擊外圍的方法,就是馬會常常表達的:增加賭波的範圍,增加投注種類,就可以「與外圍競爭」,減少外圍對社會的衝擊,而且馬會可以賺回外圍的錢,不少的收益便會直接成為稅收,部份亦會撥入平和基金,成為防賭戒賭的項目。不過研究亦同時提出,未有充份的理據去證實兩者的必然性,因為不少賭徒是同時參與合法和非法的賭博活動,流向未必如想像中清晰。只是在馬會賭錢,下注者必須以現金投注,如在「有錢才有賭本」的原則下,假如他們輸光了錢,大概就不會繼續賭。

 

不過觀乎社會現況,借錢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只要有身份證的人就可以借到好幾萬元現金,又或者使用一些流動現金支付App,就可以每月免息使用數以千計的透支。這種狀況告訴我們,即使在馬會賭錢,也不會像從前必然的不涉及借貸。加上馬會現時就每場球賽所設的下注項目,種類繁多,與外圍的玩法非常接近,最後究竟是馬會增加玩法令賭徒更易沉溺,還是外圍的玩法本身容易令人沉溺,實在難以分辨。

 

再加上近年網上賭博大熱,馬會亦著力加強其手機應用程式的功能,免去了下注者進出投注站的尷尬情況。此舉無疑吸引了一班年輕人透過手機下注,他們亦可以使用成年朋友的手機下注。現時馬會的手機App根本沒有甚麼特別的警告字眼,提醒巿民投注時必須年滿十八歲,至少不是每次下注也作出這類提示,大大降低了警告性。加上投注時的付款方式,又是以電子付款進行,下注者不用排隊也不用作金錢交收,這樣自然更容易吸引人下注和沉迷。因此,現在的投注站往往變成現場直播的聚集地,只要提供寬頻,就自然有足夠的人流聚焦,亦會有人下注。

 

面對下月開鑼的世界盃,明顯又是一次賭風的考驗,我們期望社會各界繼續強調「睇波踢波不賭波」的政策,減少不必要的賭波誘惑,特別是借貸公司減少相關的宣傳,同時馬會亦要特別克制,堅持不鼓勵賭博的政策,減少青少年參與賭博的機會。

 

 

[1] 〈警方歐洲國家盃反非法外圍賭博行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7月18日,網站: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7/18/P2016071800931.htm(2018年4月30日下載)。

[2] 馬會曾經在年報中表示,外圍投注額一年大約有120億港元,影響其收入。

[3] Mok, D. (19 Jul 2016). More than 100 arrested and HK$580 million in betting records seized in month-long Hong Kong police crackdown during Euro 2016.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Retrieved from http://www.scmp.com/news/hong-kong/law-crime/article/1991669/more-100-ar... (cited 30 Apr, 2018).

[4] Tessler, A., Beyrouty, K. E., & Crapnell, N. (2017). An exploratory study of illegal gamblers in Hong Kong. Asia Journal of Gambling Issues and Public Health. Retrieved from https://ajgiph.springeropen.com/track/pdf/10.1186/s40405-017-0030-7 (cited 30 Apr,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