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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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盡信的內容農場

星期四, 18 二月 2016

相信大家在臉書上都看過不少被分享,甚至再三分享的文章,有關於健康資訊、名人小傳、感人故事、悲慘經歷等,不明來歷但又十分有趣的文章。或許覺得它們很有意思,大家也想朋友知道(或想得到更多Like),就按了「分享」鍵,傳送了出去或張貼在自己臉書的動態時報(Timeline)中,給朋友細閱。

但在按分享鍵之前,大家有沒有先查證文章的出處?它們是出自可靠的網頁或新聞網站嗎?或只是出自內容農場(ContentFarm)──即是一些專靠抄襲、堆砌不盡不實的內容,及由未有列明出處的圖片組成的內容,再配以嘩眾取寵的標題,來吸引人點擊以賺取廣告費的網頁?

任憑風浪起 穩坐釣魚船

星期一, 15 二月 2016

2015年要面對的風浪著實不少!

社會上不同族群的撕裂;官民的對立;以至弟兄姊妹之間的分化情況愈來愈嚴重,理性討論亦愈來愈困難。因為政治判斷、社會政策、倫理抉擇,以至神學立場 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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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一個祝福自己的情人節

星期五, 12 二月 2016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存不息的。」(林前十三4-8,《新譯本》

2月14日情人節將到,這天並不是情人們專利的「甜蜜之日」,就算現處單身的朋友,也一樣能夠好好地享受這「甜蜜之日」。今期,我們特意邀請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小姐(Joanna),與大家分享她與學員們一起走過的感情之路,特別是幾經波折後之體驗;再輔以一些歌曲與電影的分享,盼望大家無論處於何境況,都能好好享受美好甜蜜的時光。

 

知名人士「被求籤」的歪風

星期四, 4 二月 2016

香港人十分討厭「被代表」,不少市民和傳媒對近年在本港和國內出現的「被自殺」、「被失蹤」和「被自首」等歪風深惡痛絕,但偏偏卻有愈來愈多傳媒每年都「監人賴厚」,為全港及一些知名人士製造「被求籤」的新聞,並煞有介事地在港聞版以全版報道由自己的記者自編自導的「新聞」。

求籤是民間風俗,是否迷信見仁見智,香港是宗教自由的社會,個別宗教人士希望透過傳媒宣揚其宗教可以理解,除了電子傳媒有較嚴格的限制外,一般來說透過廣告或副刊刊登一些傳教、甚至迷信味濃的內容亦非罕見,由於大家都知道是廣告、個人意見,或者專題介紹,大可以信則有、不信則無的態度來面對。

平機會為消除歧視製造新障礙

星期三, 3 二月 2016

平機會混淆概念,令本來已十分具爭議的性傾向歧視問題變得更複雜,因為它想將不同的性小眾的問題和需要簡化成一條新的歧視法,為真正有效地消除歧視製造了新的障礙。

平機會剛公布《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分歧視的研究報告》,指有55.7%的受訪者同意應為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免受歧視提供法律保障,比起10年前調查的28.7%支持高了近一倍。而在年輕的受訪者當中更有高達91.8%支持率。此外,有宗教信仰的人士亦有48.9%同意為性小眾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

年輕人重視公義、人權、自由可以理解,而宗教人士反對歧視亦很自然。個人對愈來愈多人支持立法保障性小眾不覺奇怪,特別是近年來社會上不公義的情况愈來愈多,不少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對現况不滿,希望見到改變。明光社完全認同社會上若有一些不合理、不公義的情况必須正視,並尋求改變,問題是必須對症下藥。

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之分析

星期二, 2 二月 2016
一)摘要

平機會發佈的「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下稱「報告」)刻意隱藏重要資料,反對的意見被消失,本社促請平機會儘快交代完整民調數字。報告現有的數據,直接反映此議題牽涉性關係的道德爭議。依報告所見,支持提供法律保障約五成半,反對則約三成半,反映仍有明顯分歧。本社建議各持分者尋求平衡點,共同討論消弭歧視的第三條路,如本社提議制訂的《公平就業法》、《多元授權書條例》等法律保障。

尋找平機會報告「被消失」的數據

星期二, 2 二月 2016

平等機會委員會(以下簡稱「平機會」)去年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並於二○一六年一月發表報告。

整個研究分三大部份:一、立法需要的證據(參考文獻、邀請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人士及雙性人〔簡稱LGBTI,以下簡稱「性小眾」〕參加焦點小組,及在網上徵集歧視個案);二、有關公眾人士對立法保障性小眾的關注、態度、知識及理解(透過電話調查、公眾研討會、網上或郵遞方式收集公眾意見、以及招募公眾人士參加焦點小組);三、了解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情況。報告指有55.7%的受訪者同意為LGBTI人士提供法律保障,而有宗教信仰的受訪者中,有48.9%的同意提供法律保障。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工作報告》扼要分析

星期日, 31 一月 2016

政府兩年半前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就消弭性小眾歧視作諮詢、研究及建議。十三名成員中七名曾明顯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法,而反對一刀切立法的則有學者關啟文,以及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和梁美芬。小組在去年底任滿並發表了工作報告。

報告坦承香港市民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議題意見分歧。它分別從《基本法》、人權法及國際公約中列出涉及禁止歧視、尊重良心及宗教自由等條文;記述對訂立歧視法的正反觀點;又歸納了亞洲四十四個國家中,不論同性戀是否刑事,也只有三個國家(以色列、台灣及東帝汶)訂立了歧視法。

記者照單全收 傳媒淪作幫腔

星期四, 28 一月 2016

李波事件繼續在傳媒發酵,有報章不斷以自家方式「收到」李波的信件、短片、甚至其與太太的合照,但不論圖片還是文字,都沒有註明消息來源,只強調是「獨家消息」。我們不禁質疑:是甚麼原因令一份報紙將自身的公信力押在單一的消息上呢?

報章甚至電子傳媒引述自「消息人士」,是保護消息來源的做法之一。作為傳媒,收到消息,理論上也應多方求證,例如早前有電子傳媒引述消息,指特首梁振英曾在閉門場合呼籲不用捐錢給大學,該電子傳媒,以及不少紙媒翌日也再向各界求證,即使「不開名」也要找人核實消息真偽才將報道出街,此為對新聞求真的精神。

網絡世界的青少年性文化

星期三, 27 一月 2016

青少年對性感到興趣是正常不過的事,昔日學校不時發生男同學攜帶色情刊物回校傳閱的情況,但今天已經不會再出現,因為網絡改變了我們接收資訊的途徑。現時青少年能輕易繞過法律的限制,透過網絡直接接觸十八禁的色情資訊,當中扭曲的價值觀伴隨著青少年成長,青少年性行為的情況也日漸普遍。

青少年在公共空間性交 情況令人震驚

2015年發生了幾宗令人震驚的青少年性行為事件,震驚的原因在於他們在公眾地方進行性行為,甚至被拍下影片廣泛在網上傳播。當中一對內地學生在理工大學外面的街道上性交,被檢控「有違公德的行為」;[1] 在四個月後,三名只得11至13歲的男女童在公屋後樓梯發生性行為被捕。[2] 雖然過往也曾出現青少年在公眾地方親熱的情況,但不至於在公眾地方發生性行為。雖然社會對內地生在公眾地方性交一事的討論最終引伸到中港矛盾,但無可否認的是,青少年間的性行為已經成為一件常見的事。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性慾旺盛,如何處理青少年的性慾是現今性教育需要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