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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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愈來愈遲熟 合法賭博年齡要提高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他強調公眾要特別關注18歲以後的人,因為他即使生理上與成人沒有任何分別,但在行為和心理上仍像孩子。
 
近日的新聞不乏直升機家長、大學「家長日」、家長派菲傭入學校宿舍「屈蛇」等報道,在在顯示時下不少大學生,即那些正處於「後青春期」的青少年,不論在心智、情緒、財政各方面均未能完全符合社會對一位成年人的要求。可見,一刀切將十八歲訂為成人少年的分界線,似乎有重新討論的空間。
 
就是外地,不同地方的成人禮也有不同年齡,有些在20歲,甚至25歲。現代社會愈來愈複雜,不同的價值觀如消費文化在衝擊我們。就賭博議題,我們認為大部份18歲青少年仍然在學,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若要他們過早承擔太多從賭博而來的責任和後果,未免太沉重。因此,賭博年齡理應延後至少三年至21歲。成熟其實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階段,而不是靠一個神奇的數字。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
 
醞釀三年,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等為首的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團體,早前以十一萬民眾聯署支持為理由,要求將「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這三套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

Line埋面書:手機及網上文化與倫理的對話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當有一天,在玩facebook的時候,你看見一個「交友邀請」,而那人正是老闆!「嘩!老闆有無攪錯,連我的facebook世界都要侵入!」而當時,你是身在辦公室玩facebook……
 
又有一天,老師發覺上課時,同學都很「埋頭苦幹」,但行近一點,從同學眼鏡的倒影中看到他們的電腦屏幕「藍色一片」,原來他們都是在玩facebook。老師不發一言,回到自己教桌的電腦,也上了facebook,然後在上面寫著:「請同學留心上課!」不消幾秒,同學就發現,原來老師……
 
話說我們愈來愈多以WhatsApp等即時通訊軟件互通消息,很多時會組成不同的群組方便通訊。但慢慢地,你會發現在群組中,有些消息是不想當中一些人知道,所以又另開一個群組;而有些人又會中途離開群組……結果群組愈來愈多,傳送消息變得更麻煩,最怕就是「入錯組,約錯人,打錯野」。在這個群組中說了另一個群組的話題,甚至在講別人是非,忘記了那人正在該群組內……
 

923平機會論壇之後——專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今年9月23日,當颱風「天兔」漸漸遠離本港之際,平機會亦宣布於當日下午舉行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按原定計劃舉行。是次論壇旨在讓公眾參與討論平機會的「三年策略計劃」,除了有不同團體到場為弱勢社群發聲,亦有一群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的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外請願。今期城市熱話,我們訪問了關注組的發言人,從家長和教育角度了解他們對立法的關注。
 

平機會「三年策略計劃」

平機會自8月上旬開始,陸續發信邀請不同的關注團體出席9月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討論其「三年策略計劃」。根據平機會的說法,這個計劃之下有五個優先工作領域,包括「少數族裔的教育與就業機會」、「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融合教育及其對就業的影響」、「殘疾人士的需要」、「檢討反歧視法例」(又稱四合一)、「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人士免受歧視」。
 

究竟誰才是「香港人」?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近年,香港不斷在討論「新移民」、「自由行」、「內地客」等問題。論述此等問題時,我們往往將「香港人」突顯,二話不說就認為「我們香港人,就不會像他們這樣那樣。」
 
每當筆者聽到這說話時,心中都不禁浮現兩個問題:
1. 真的嗎?你怎知道香港人不會像他們一樣?
2. 若香港人不像他們一樣,那末香港人又是怎樣的呢?
 
香港人的身份往往透過與其他人比較而建立出來,例如:香港人不會隨地吐痰;香港人不會讓小朋友隨處大小便;香港人不會隨便蹲在地上休息…… 總之,香港人不像內地人,他們就是不衞生、沒有禮貌、做事不講規則,像暴發戶一樣。
 
此外,網絡和傳媒也有份建立香港人的身份,例如:香港的電視劇、新聞報道中的街坊意見、網上看到的照片等等。這一切對身份建立的影響都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持續地以相類似手法出現,令人產生一種印象。
 
建立和確認一個身份需要很長的時間。然而,我們用甚麼態度及方法確立身份,似乎比最後確立了甚麼身份和態度更為重要。最近就有人嘗試用分化與中傷的方式,將新移民或者初由內地移居的港人加以醜化,甚至傳媒也故意將他們的醜態顯露人前,以突顯香港人的「優勢」。
 

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此外,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更要求讓所有性小眾人士,包括變性和跨性別人士能夠按其性取向及所採納的性別享有結婚及相關的法律權利……」 

本社十分關注有關建議對社會帶來的深遠影響,遂將我們的關注以新聞稿形式發給議員及傳媒,希望引起大家關注。幸好,原動議及各項修正案皆遭否決。

明光社就動議所發的新聞稿

明光社

 

再見面 再研究 再上路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度過炎炎的暑假,又與大家再見面。

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自己到了大專任教,走馬上任變成了一個「通識達人」,時常要在「你又對,我也無錯」的討論之間來來往往。筆者愈來愈發覺「真理愈辯愈明」是帶有條件的:就是必須對問題有透徹全面的理解,掌握問題各方面的情況,你才能有辦法得到正解;不然就像人們批評通識科「只有吹水」一樣,大家只有沒完沒了的討論,對了解相關問題卻是毫無寸進。

踏入九月份,筆者再次以義務研究主任的身份回到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事奉,讓我們在生命倫理的課題上一起努力研究,希望能做出成果,為教會機構和弟兄姊妹提供實用客觀的資料,以助了解今天日益複雜的倫理、社會問題。

今期《生命倫理》,也有筆者一篇有關手機、互聯網與倫理關係的分享。今日我們在網上世界,人與人的距離接近了,但隔膜卻也多了;關係多了,但人與人之間又不見得更親密。當中有很多倫理和人際關係的微妙轉變,值得我們深思。

此外,研究中心亦正為下年度的研究進行問卷調查,相關的邀請資料會以電郵或其他方式傳給大家,敬請大家鼎力支持!

關鍵字 互聯網, 倫理, 手機, 通識

偽文青.標籤與身份建構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以前,我們說一個人有很獨特的生活態度,往往是被他的態度吸引,並從這態度產生的相應行為,以致他能影響周圍的人和事。現在,我們的生活態度卻往往由不同的消費產品所定義,以不同的象徵物去堆砌一個「有自己態度」的空間,近年日漸流行的「偽文青」可算是一個實在的例子。究竟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或者身份是怎樣建構出來?與消費品及空間有何關係?

婚姻的真義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最近有關變性人結婚和同性婚姻的討論,都把婚姻的定義變成一個炙手可熱的社會問題。作為信徒,我們對婚姻的定義自然要從《聖經》的教導開始,然後也要思考如何把合乎信仰的教導轉化為世俗人能明白的言說,讓人明白《聖經》的真理是關乎萬民的。
 
性別是每個人天生和核心的身份
要解釋《聖經》中的婚姻觀,就要從起初說起-—從〈創世記〉第一章開始。神按着祂的形象造人,但祂不是創造一個中性的「人」,而是造男造女,就是說性別是每個人天生和核心的身份。每個人都有多重身份,有些屬於生命的某階段(例:小學生),有些反映人生的選擇(例:我是個老師),有些是天賦和伴隨一生的(例:我是我爸爸的兒子、我在香港出生);有些身份對我的人生沒有多大的影響(例:我是姓雷的人),有些身份與我整個生命連結在一起,屬於自我形象的核心(例:我是個中國人)。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星期四, 21 十一月 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直至1991年出現了突破性發展。

1991年,香港立法局通過肛交非刑事化,21歲以上男性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同性性行為將不會被起訴,完成同性戀運動(下稱同運)中去罪化的步驟,但是法律上仍然不承認任何同性關係。

因著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同性戀伴侶未能享有政府提供予已婚異性伴侶的福利,或提供婚姻關係中的義務。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1. 伴侶過身後,未能如已婚異性伴侶般,領受伴侶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