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84期)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傳媒文化)

燭光網絡 84期 (p.20)
31/05/2012

不知不覺與明光社的朋友相識15載了,傳媒教育一直是我們共同關心的議題。在這段悠長的日子裡,我跟香港很多關心年輕人媒介素養的機構合作,而明光社就是其中之一。
 
香港的傳媒教育運動是一個由下而上,屬自發性質的社會運動,很多學校、傳媒機構、青少年機構、志願團體、宗教組織和社福機構都參與其中,它們互相學習、聯繫及合作,編織了香港傳媒教育網絡。而在過去十多年,明光社一直是這個網絡裡面的一個樞紐,為推動香港的傳媒教育作出了不少貢獻。
 
很多朋友曾經對我說,香港是一個市場導向的社會,傳媒生態在高度商業化之下不容易改善,我們在傳媒教育投下的努力,有如一滴水投入海洋,是徒勞無功的。我的回應是,教育強調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傳媒教育有如播種,只要用心經營,終有一天我們的傳媒環境會綠葉成蔭。最重要的是傳媒教育的燭光不滅,讓這個運動細水長流地持續拓展。
 
回顧過去15個年頭,明光社在關注香港傳媒生態方面努力不懈,又堅定地推廣媒介素養。雖然她面對很多困難及挑戰,但並沒有動搖她教育年輕人善用傳媒的宗旨。明光社的刋物名為《燭光網絡》,這個機構散發的一點「媒介素養」燭光,正是讓傳媒教育薪火相傳下去的熱誠支持。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維護家庭聯盟)

燭光網絡 84期 (p.20)
31/05/2012

「維護家庭基金」恭賀明光社15週年!回想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15-16節寫上:「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感謝神恩領明光社於1997年成立;繼而在明光社鼓勵下,「維護家庭聯盟」(2007年改稱「維護家庭基金」)於2003年呱呱墮地!原來 神多年來在香港,為祂的名留下許多見證人,他們為著世風日下的社會,素常發出公義怒吼;面臨香港回歸,這些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基督徒個人及群體,組成「明光社」,本著基督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以關心社會,服務人群!
       
明光社在董事會領導下,經過蔡志森總幹事及同工們的努力,在香港社會響起光明之聲,面對世俗化的加劇,家庭制度的崩潰,同性戀的衝擊,色情的氾濫,明光社於2003年召集香港各關注家庭的基督教宗派及機構一再座談,商討對策,在神引領下,催生了「維護家庭聯盟」(簡稱「維家」),成為持守聖經真理的基督教機構,宗旨為: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家長界)

燭光網絡 84期 (p.21)
31/05/2012

教養子女,是家長背負的重任,可香港到處都充斥著影響青少年的不良資訊,家長想做好份內事也十分不容易。明光社所推動的活動,正好為社會各種亂象把脈,所以自家教會成立以來,雙方一直緊密聯繫,成為非常好的合作伙伴。

認識明光社始於2007年,那時有明光社同工邀請我做訪問,而當時家長教師會聯會才剛成立,難得有一個基督教團體,沒有任何政黨背景,而且真的可以很正面、積極地提倡合乎家長想法和角度的價值觀,訊息又清楚,所以我們一直樂於協助她。

及後到聯會有需要時,明光社也會義不容辭的幫忙。還記得有一次,聯會曾經想聯絡書商討論教科書加價細節,但是我們沒有場地。明光社二話不說就借出當時永光花園的辦公室給我們使用,那晚還特意留下一位同工支援我們,真的很細心很體貼。

之後我跟明光社又就家暴條例、o靚模文化、《爽報》等有很多的合作。漸漸地,開始有人標籤我是明光社的同盟伙伴,我並不介意,事實我亦有參加由她牽頭的「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反色暴)和監察賭風聯盟,因為當中所商討的,的確是我們家長界所關注的議題。總的而言,我很開心有明光社,因為我們可以一齊去商議、去表達,去分享一些家長、教師所關心的議題。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神學教育)

燭光網絡 84期 (p.21)
31/05/2012

明光社15週年了,實在可喜可賀!回顧這15個年頭,明光社默默耕耘,果實纍纍,多方面與神學教育關係密切。其中包括定期舉辦的性神學和民主人權課程,邀請各神學院老師及有關人等授課,並獲部份神學院承認學分。參加者除了神學生,還有教牧同工,關注這課題的信徒、家長和老師。其潛移默化的作用,實不容忽視。神學院往往缺乏是類課程,即便提供,亦只能相隔數年以選修科形式出現。

除此以外,明光社亦有定期的專題討論,緊貼時代脈膊:例如精神病和情緒病、墮胎、自殺、投資、狗仔隊、安樂死……等等,理論與實踐兼備,並著重講員參與者之間的互動。其靈活性,正好與神學院發揮互補作用。

還有電影小組,從不同題材的電影反省人生、信仰、公義、情愛等,把信仰生活化,亦把生活信仰化。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監察賭風聯盟)

燭光網絡 84期 (p.21)
31/05/2012

明光社在一些重大的議題上,會與立場相近的機構和關心議題的人士一起組成聯盟,其中包括監察賭風聯盟。我認為組成聯盟是有承擔的表現,在過程中,個人有相當多學習。

監察賭風聯盟的前身是基督教反對賭波大聯盟,是為著回應政府的賭博政策而衍生的,於2003年,因政府推動賭波合法化,我們便曾站出來大力反對。在法案通過前夕,我和不少基督徒在遮打花園祈禱,我當晚就決定了要通宵祈禱。還記得當時很熱,我和Michael(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同工陳永浩)兩個人都濕透,要輪流去洗臉,入夜初時還有三四個人留守,惟最後,也只剩下我們二人。

自此以後,我在貧窮等議題上也有類似的抗爭活動,令我對基督徒參與社會運動有很大的體驗。我認為,基督徒所支持的,往往是一個信念,是信仰群體的價值,因此我們不計算輸贏,不理會成敗得失。信仰給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決心,是道德勇氣,要為社會有承擔。

聯盟成立接近10年,近年每當面對須要關注的議題,例如是提高合法賭博年齡,我們便站出來表達意見,倡議我們的看法,我感到這模式不錯。事實上,聯盟成員既有在前線工作的,亦有政策倡導的機構代表,例如明光社,這樣可以平衡到大家的看法,過程中也會減少利益衝突的問題,在監察賭風問題上,明光社作為秘書處,有其獨特的角色。

明光社社會角色多面睇 (教育界)

燭光網絡 84期 (p.21)
31/05/2012

明光社與教育評議會的合作已有多年,我們目標一致,為下一代建立純樸環境,好讓他們健康成長,擁有強健心靈而努力。

現時色情文化,暴力文化很嚴重,特別在傳媒中,我們見到很多不良的資訊,令教育界憂心。我們知道要做好教育,除了要有耐心外,還要集合不同的團體、界別的加量,方能成事。

我們過去與明光社的合作很多,例如之前《爽報》事件,當時有色情小說刊在免費報章中,並在學校的門外派發。我們幾個機構幾乎同步開展工作,大家非常有默契,很快就展開聯署、抗議等一系列行動,最後有關報章才有所收歛。不過,我們相信類似事件在香港會陸續有來,所以常常與明光社保持聯絡和合作。

我覺得萬事互相效力十分重要。教育界提倡六育,即德、智、體、群、美、靈,當中靈育十分重要,可惜在社會中實在沒有很多機構重視這角色,明光社就在發揮果效,即使過程裡面遭到社會冷言冷語,亦默默承受。如果沒有了明光社,社會將失去一把極為寶貴的聲音。

一點燭光 劃破黑暗

燭光網絡 84期 (p.22)
31/05/2012

明光社在97年5月成立,那時還是殖民地時代,一群有心人,就立定志向,在香港特區服侍眾教會,亦在社會為鹽為光。15年來,我們監察傳媒,盼望有更健康的媒體,給予社會大眾優質資訊和娛樂;也監察政府和社會不良之風,對這城市的精神面貌,發揮積極的作用;我們抗衡賭博之風,反對賭波合法化;我們對性關係有聖經原則和底線,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我們的聲音,是回應社會道德文化不斷滑落,也希望教會和社會的關注。
 
明光社所作的雖微少,但作為教會之見證,實是不可或缺。成效如何﹖或許未必顯著,但也帶來改變。只要得到公眾人士,無論是學校和家長,教會或其他同路人的認同,我們的努力和發聲,縱然只是一點燭光,但已經劃破了黑暗。
 
長線的工作,我們更關心教育,無論是有關傳媒、性文化、生命倫理,對下一代而言,在多元文化的社會,我們所堅持的,是不能放棄。教育年青一代,是一條漫長的路途,也是持久的爭戰,不能失守,否則,下一代將嚐惡果。所以我們走入學校,也到教會青少年團契以至家長的聚會中,將我們所知道並理解的去分享、教育和交流,期盼「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如明光照耀。」
 
15年過去,明光社從1人機構,到今天17人的團隊,盼望一切工作已上軌道,而未來的發展,在總幹事、董事、眾同工的協力,以及在眾教會的支持下,能更榮耀和見證上主的聖名。

能夠參與 就是恩典

燭光網絡 84期 (p.22)
31/05/2012

先父那個年代,除了名之外,還有字。若果今天仍流行這個,我也許可以這樣介紹自己,我姓蔡、名志森、字明光。

13年前加入明光社,當時連我在內只有兩名同工,我是名副其實的總幹事(也是總務幹事),幾乎事事都要落手落腳,由編輯、校對、入信封、以至搬運《燭光網絡》到郵局寄給讀者;此外,閱報、剪報、寫文章、製作教材;往學校主講週會;到教會講道,與友好團體開會;回應傳媒查詢……那些年,實在令人懷念!

很多人都以為15年前明光社是由我創辦的,因為我與明光社似乎已難分彼我,過去十多年,明光社已成為了我生命的一部份,看著她的發展,就像看著自己的寶貝兒女成長。這些年來不少同工因為讀神學當傳道;攻讀博士教大專;或轉往其他機構繼續事奉,雖然不捨,但令人欣慰的是大部份仍然是我們的戰友和支持者,能看到同工成長實在令人欣慰!明光社的人和事都令我感到興奮,如果沒有加入明光社,損失的是我。

為公平公義繼續打拚

燭光網絡 84期 (p.23)
31/05/2012

15年前,察覺到香港教會的社關聲音很微小,於是和幾位同路人一起開展明光社事工。雖然我投入前線的時間不太多,也曾因事奉太忙碌的關係離開過,但整體而言,自己一直很支持有關的事工。明光社在不同範疇的研究與倡議,如家庭、賭博、同性戀、性文化、性教育等,正正能在教會牧養中提供資訊幫助。
 
多年來,因著事工的發展,明光社地方不敷應用,由旺角的番發大廈,經過多次的搬遷,來到現在荔枝角的辦公室,神不斷賜予我們交通便捷的地方,除了深深看到主的恩典,更看到祂是如何看重我們的事工。而15年來,雖然有同工離開,但在不同的境況下,仍有同工願意加入,亦看到主著實是供應的主。
 
我很欣慰同工的付出,他們在不同議題上有仔細的思考和精闢的總結,特別在傳媒監察上,這有助我在傳福音和牧養的專長上,能多點結合社關時事。例如三年前的家暴條例,雖然當時自己認識不深,參與度不高,但從旁看到同工的認真和勇敢,也令我鼓舞。

歷年會址趣事多

燭光網絡 84期 (p.24)
31/05/2012

您對明光社辦公室的轉變知道多少?其實15年來我們的會址都離不開荔枝角和旺角之間,在兜兜將轉轉中,看見每一處都有神的恩典,就讓我與大家分享幾件難忘的事情。
 
一場誤會更認識性文化
我們第一個辦公室在荔枝角長裕街,不久就搬到旺角彌敦道。本來沒有甚麼特別,但因為後面是砵蘭街,到處是黃色招牌,似乎對我們研究香港的性文化頗有幫助!
 
有一次,我與年青的男實習神學生到砵蘭街一間茶餐廳午膳,由於樓下滿座,侍應便叫我們到「樓上雅座」,上去之後感覺氣氛怪怪的。那裡有兩邊,每邊坐了7、8位衣著性感的年輕女士及兩位男士,然後,不斷聽到男士的電話響起,每講完一個電話,其中一位男士就會帶1、2位女士離開,那男士回來的時候,又會帶1、2位女士回來,在一頓飯的時間內,除了兩位男士外,全部女士差不多都換了人,相信讀者已猜到他們的身份應是妓女和馬伕!餐廳的侍應也用奇怪眼睛打量我和神學生,不知他是否在想我這般年紀還要出來做,還有個這麼年青的馬伕,真悽涼!我們匆匆完成那頓飯便飛快離開,以後也不敢再光顧了。
 
「沙士翻發」驚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