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甚麼是家庭價值?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8/2018

「家庭價值」一詞常在墮胎、亂倫或同性戀等議題中出現,但很少人能清楚說得出它的內涵。有人認為它不過是「傳統」或保守的代名詞,亦有人為這個詞被任意挪用而感到頭痛。本文嘗試從不同層面講解「家庭價值」的幾個核心內容。

 

甚麼是「家庭」?

在現代社會中,存在著種種家庭組合,例如小丸子[1]式的六人家庭:爺—嫲—父—母—姊—妹;也有多啦A夢[2]式的三人家庭:父—母—子(外加一隻機械貓);另外還有由養父母和養子女組成的家庭等。但家庭價值所指的「家庭」往往不是現存社會上的家庭,又或某種特定形式的家庭組合;而是將家庭當成一種「社會部門」和一個特殊的「場所」來看。

「家庭」在這裡的用法,就像我們平日說「大學精神」,「大學」固然不是指中大、港大、私立大學或公立大學。它們只是某一特定的大學和某種營運模式。「大學精神」的「大學」,是指這「場所」和「社會部門」應體現何種精神和價值。

 

甚麼是「價值」?

高舉「家庭價值」的人主張家庭兼具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可從社會學層面和倫理層面來理解。

 

社會學

就社會學層面而言,家庭價值承襲功能主義者(functionalism)對家庭的主流看法,視家庭為最重要的社會部門之一。他們強調家庭對社會的各種功能,包括社會延續(生育、養育等)、教育、培育公民、勞動力和穩定社會等。而就上述功能而言,家庭價值會進一步強調由男女婚姻所組成的核心家庭,是發揮上述功能最理想的場所。[3]單親、繼親或領養是相對來說不是最理想的狀態,需要額外支援。

顯然,主張家庭價值者對家庭的社會效用十分正面。不過,歷史上亦存在著不少學說對家庭的看法十分負面,例如柏拉圖的《理想國》就描述家庭為私心、貪污和城邦不團結的泉源,主張兒童由城邦公有,廢除家庭。現代社會學的另一主流衝突理論(conflict theory)和女性主義等亦常視家庭為造成壓迫(如強迫女性成為主婦)的負面力量。另一些顯學如自由主義則對家庭著墨較少。我們可從這些對立中看到家庭價值的特徵。

 

倫理

家庭價值並不只強調家庭的社會功能,更強調家庭在倫理上的特殊性,其核心信念可歸結如下:「親子關係有其內在的善(intrinsic good)。」

家庭價值相信親子關係有內在價值,它不是因為能達到某些目的才有價值,而是其本身就有無可取代的價值。親子關係,尤其是血緣上的,是個人身份和自我的必然組成部份。一個甫出生即失去父母的小孩,即使其後獲一對完美夫婦領養,他依然會對自己的親生父母感好奇,希望了解自己的根源。由是觀之,這種固有的親子關係可以說是人性的一部份。

家庭價值正正重視這種親子關係,繼而延伸到不同的人倫關係,如爺孫、兄弟姊妹等都視為有不同程度的內在價值。

 

家庭價值和不同的議題

從上面描述的圖畫,我們可初步了解家庭價值在各議題中的定位。

以墮胎為例,家庭價值一般而言均對墮胎的看法十分負面。除了重視生命本身的固有價值外,家庭價值視親子關係和生育本身是好的,故此只能視墮胎為最後手段(last resort)。

從這角度看亂倫,我們亦能有新的洞見。在自由主義的邏輯中,我們往往難以找到反對亂倫的理由;但從家庭價值的觀點看,我們承認親子關係有內在的善,近親性行為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那段親子關係,若因近親性交而有了孩子,則該孩子所有的血親關係也會變得極其混亂,故此亂倫肯定是不好的。

 


[1] 日本漫畫《櫻桃小丸子》,作者為櫻桃子。

[2] 日本漫畫《多拉A夢》,以前的香港譯名為《叮噹》,作者為藤子.F.不二雄。

[3] 這種想法亦有大量研究支持。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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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受孕引發身份認同的掙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6

隨著生殖科技的普及,全球已有數以百萬計的生命是透過捐贈/購買卵子或精子而誕生。根據《哈佛醫學院生物倫理期刊》(Harvard Medical School Bioethics Journal)的調查,[1]84.6%的成人得知自己是透過捐贈受孕後,產生了自我認知(sense of self)的改變,亦有48.5%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或服用精神科藥物。以上的數據,不禁令人追問:捐贈受孕是對誰有益,又對誰有害?

很多父或母為追求下一代而選擇透過捐贈的卵子或精子受孕,但卻忽視了下一代的心理質素與掙扎。要聽見這些被捐贈受孕者(Donor Conceived People, DCP)的真實心聲並不容易。他們或在成長過程中,礙於種種原因而選擇保持沉默。然而,隨著網路社群的發展,愈來愈多DCP成年後開始分享他們的經歷,本文將結合他們的經歷及一些實證研究,探討「捐贈受孕」背後不容忽視的心理與倫理挑戰。

預先設計的遺棄

在社交平台Reddit上,一位透過捐精受孕的網友megafaunaenthusiast (推斷為女性)分享了她的掙扎。[2] 她坦言,在童年、青少年甚至20歲出頭時,她在感情生活中面臨巨大的困難,難以完全投入一段親密關係。她將「捐精受孕」與「捐贈者匿名」這件事,深深內化為一種「被遺棄的傷害」(abandonment wound)。她寫道:「如果我身上有一半的基因來源,可以毫不留情地拋棄我,甚至拿了錢就走,完全不在乎我人在哪裡、過得好不好;那麼,如果我從別人的生命中消失了,我的存在難道還值得被在乎嗎?」這種強烈的自我價值低落,讓她發展出「迴避型依附」的人格特質並排斥社交。

直到27歲左右,她才意識到這一切的根源。許多父母會對孩子說:「因為一位好心先生捐贈了精子,我們才能擁有你。」但對她而言,這句話唯一的意義卻是「愛就是留下別人,然後轉身離去」。這位網友的分享正道出很多DCP的共同心聲,她的心理創傷並非因為撫養她的父母不愛她,而是因為她的「被製造過程」本身,就隱含了一種「預設性的遺棄」

愛不能取代一切

另一個個案記載在故事徵集平台AnonymousUs.org,[3] 個案打破了經常聽到的「只要給孩子足夠的愛就沒問題」的迷思。這位分享者在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她形容自己是「被寵的孩子」。成年後她卻意識到,她的需要並不止於此,愛無法填補對一半血緣一無所知的事實。

她指出,剝奪孩子與親生父母建立聯繫的權利,是由撫養父母單方面做出的決定,而這決定是故意的。這往往會讓DCP感到內疚、憤怒、羞愧,甚至覺得自己被「物化」。儘管她深愛著母親,但也常常因為覺得母親當初的決定出於自私而感到憤恨。在成長過程中,她曾因被要求在全班面前展示家譜而感到尷尬;直到今日,她的母系親屬亦因為她的「與眾不同」而排斥她,讓她感到自己是個異類。

基因斷層與商品化的影響

學者Elizabeth Marquardt在2010年發表的研究My Daddy’s Name is Donor: A New Study of Young Adults Conceived Through Sperm Donation [4] 中指出,超過一半的DCP表示,當看到與自己長得相似的陌生人時,會忍不住猜想「那是不是我的親戚?」該研究亦顯示,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令他們困擾的是「為了懷上我而進行了金錢交易」,而42%的受訪者認為「為了酬勞而提供精子或卵子給他人育子是錯誤的」。

近一半DCP曾害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有血緣關係的人發生性關係。近半的受訪者對捐贈受孕制度本身存有疑慮或嚴重的反對意見,而那些「反對捐贈受孕的做法」者中,近半表示他們覺得無法在整個社會面前表達這些負面觀點,這可能是他們一直保持沉默的原因。

上述提到的《哈佛醫學院生物倫理期刊》曾發表一項針對143名捐贈受孕成人的問卷調查,得出以下的數據︰[5]

  1. 絕大多數受訪者(85%)表示,在得知自己的受孕方式後,他們的「自我認知」(Shift in their sense of self)發生了轉變。許多受訪者在得知真相後尋求心理支持,包括單獨接受心理治療或服用精神類藥物。
  2. 75%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希望能更了解自己的種族或民族背景。當被問及他們多久會想到自己是捐精受孕時,74%的受訪者回答「經常」或「非常經常」。
  3. 近70%的受訪者表示,社會不應鼓勵人們向有需要的人捐卵或捐精。62.2%的受訪者認為,除了手術費用之外,為捐贈的卵子或精子支付金錢是錯誤的。

捐贈受孕的技術可能對不孕的家庭或單身人士滿足了擁有子女的慾望。然而對於這班因此技術而成孕的DCP來說,他們對一半基因無知的缺憾卻是真實存在且伴隨一生。從以上的案例及數據可見,愛固然偉大,卻無法完全取代血緣知情權。在追求生殖科技便利的同時,我們必須正視此技術對下一代造成的深遠心理影響,探討相關的倫理問題。


[1]Rennie Burke, Yvette Ollada Lavery, Gali Katznelson, Joshua North and J. Wesley Boyd, “How Do Individuals Who Were Conceived Through the Use of Donor Technologies Feel About the Nature of their Conception?,” Harvard Medical School Bioethics Journal (April 1, 2021), https://bioethics.hms.harvard.edu/journal/donor-technology

[2]megafaunaenthusiast, “Donor conceived to single mother by choice - struggle with romantic relationships,” Reddit (r/donorconceived), accessed February 2026, https://www.reddit.com/r/donorconceived/comments/1ntn8ur/donor_conceived_to_single_mother_by_choice/

[3] “Gift of Life, Gift of Solitude,” AnonymousUs.org, last modified June 5, 2017,https://anonymousus.org/gift-life-gift-solitude/

[4] Elizabeth Marquardt, Norval D. Glenn and Karen Clark, My Daddy’s Name is Donor: A New Study of Young Adults Conceived Through Sperm Donation (New York: 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 2010),https://fluxconsole.com/files/item/441/56197/My-Daddys-Name-is-Donor-Ful...

[5] 同1

少女歷史:日本ACG萌文化哲學筆記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9/01/2026
專欄:好書推介

如書名所表達,這本書主要講述日本少女的歷史與現今一些動漫文化之間的關係。雖然書名同時寫著「哲學筆記」,甚至其中是以「流行文化研究」的方式來書寫,但其實也可以以閱讀歷史書的角度來看少女歷史,其中亦非常有趣。

「少女」一詞,乍看之下就是與年齡有關,即會聯想到可能在12-18歲之間的女孩子就名為少女。但其實「少女」是日本的產物,而她們並不以年齡來區分,乃是以求學階段來區分。因為在早期的日本社會中,女性由出生已被命定需要成為「女人」,而「女人」則需要遵從父權社會中的規範,畢業後便有被安排的婚姻。而求學階段中的「少女」,則是有數年的時間不需要思考有關自己未來如何被剝削,在有限的時間中,盡享「自由身」。因此,這一群的「少女」在其仍然自由的時間中,在明治時期便發展了許多「少女文學」,也得知這班「少女」在求學期間對於活在當下的嚮往以及未來畢業要進入傳統體系的悲傷與不捨。

在作為「少女」這個像是與世隔絕的時空當中的經歷,也造就了現時動漫中所展示的女孩子。一般在動漫中描畫正在求學的少女時,校園生活總是非常充實美好,甚少描繪畢業後的狀況,「畢業」彷彿就是少女「死亡」的時間,特別少女歷史中的女子學校。這樣顯得少女的校園生活尤其重要,甚至發展出不少同性之間的愛與情誼,也可以看見環境或朋輩容易影響青少年的成長與性格塑造。

當然,歷史時期有其價值觀的取向,以了解歷史的角度來看,書中亦有提及大量與「少女」相關的日本歷史資源,例如關於早期日本的婚姻文化、羞恥文化等等,相信能夠使讀者對於日本「少女」與文化有更深入的理解。

學會超越眼前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9/01/2026

人生總有很多意外和困境,擺在我們眼前的往往有許多令人傷心、失意和憂慮的事情。惟有看得更深、看得更遠、甚至改變視線,我們才能在令人失落的處境中找到突破。

大埔宏福苑突如其來的驚天火災,不單令當中的居民悲痛,全港市民的情緒亦深深被牽動。雖然理性上大家都明白生活總要繼續下去,不能長期停留在痛苦和失落之中,但有些事是不會自然發生的,需要我們自身和他者的力量。今期《燭光》訪問了大埔區的教牧,分享在當日及未來如何關心災民和區內的需要;此外亦有資深的精神科醫生,分享如何協助那些連親友遺體亦無法確認的災民渡過困境和失落。

除了災民要超越眼前所見之外,所有人在日常生活其實同樣需要,例如我們每日接觸的新聞資訊和社交媒體許多真假難辨,需要我們花點心力去求證,否則很容易成為散播謠言的幫凶。此外,失控的社交媒體亦會為我們帶來很多不自覺的習慣,大家必須看深一點,否則難以抽身。做父母的亦很容易被子女眼前的功課和考試弄得頭昏腦脹,有時看深一點,改變一些方法,便可以為雙方帶來新的動力。

最後,教會群體亦須學會超越眼前。雖然較早前立法會否決了海外註冊同性伴侶在香港登記的制度,不少人對年青一代能否持守信仰價值感到悲觀,卻忽略了西方同運面對的反彈,以及讓會眾更深入認識此議題的逼切性。至於離婚和再婚的問題在不少教會仍未得到重視,作為教會的領袖若不改變視線,恐怕更難維護備受衝擊的婚姻和家庭關係,不能不察。

原生家庭如何影響人際關係及婚姻觀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1/07/2025

原生家庭是每個人學習及成長的第一個場所,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關係,以至家庭的一些習慣及傳統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塑造了各成員的性格、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與人的關係,這篇文章將談談原生家庭對於一個人的人際關係及婚姻觀的影響。

食飯與人際關係

一對初相識的夫婦邀請我到他們家裡吃午餐,這個突如其來的邀請令我有點受寵若驚,當然立即答應,他們預備了豐富的烤羊肉及焗雜菜,跟主人家一起享受完美味的午餐後,便一邊享受甜品,一邊閒聊,當我問他們為甚麼會接待一個初次見面的人到家裡用膳時,才知道原來這是女主人的家庭傳統,她爺爺及爸爸都是牧師,她哥哥也是牧師,自爺爺嫲嫲那一輩開始,他們都會按聖經的教導,接待客旅到家裡吃飯,這個做法已經成為他們家族的傳統,到她女兒已是第四代了。只需要一餐飯便拉近了我們的距離,彼此多了認識及了解,促進我們之間的關係,他們經常這樣做,因此收穫了很多珍貴的友誼。

我另外一位相識了30年的朋友,她從來都不會邀請我或任何人去她家作客,因為她媽媽有潔癖,擔心客人會將病菌帶回家,還要求每個人回家後要立即洗手洗腳換衣服,即使她因為經常使用有酒精的消毒液而導致有主婦手,她媽媽也不肯改變這個做法,我這個朋友也學習了媽媽的做法,與朋友外出食飯時一定要選高級餐廳,她認為這樣才可以保證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剛坐下,她便會拿出一大包消毒濕紙巾將整張枱抹一遍,再用滾水將所有碗筷沖洗一遍,然後要求朋友用消毒液抹手後才開始吃飯,由於她的這些要求及做法,令朋友們都很有壓力,導致她只有很少的朋友。

在原生家庭學到的待人接物處事方式,往往會延續到一個人成年後的人際關係中,孩子透過觀察父母/祖父母如何接待客人在飯桌上參與溝通,可以培養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技巧人際關係中有一種吸引力法則,人們會不自覺地喜歡與自己價值觀及興趣相近的人,所以那些願意開放家庭接待朋友的人,自然會吸引那些很願意接待人的人,而這類人的人際關係自然也會較順利。

蒸魚與婚姻觀

靜宜很喜歡吃蒸魚,她有一個習慣,就是會將一條魚斬開一半,之後才拿去蒸,我好奇問她為甚麼要這樣做,她說她也不知道,只是跟隨嫲嫲的做法,以為必須這樣蒸魚。嫲嫲告訴靜宜,他們以前是住在小艇上的水上人家,由於艇上空間小及狹窄,當年用火水爐煮食,不能用太大的鑊,否則鑊容易失平衡傾倒,引起火災,家家戶戶都因此用細鑊,不過由於鑊太小而無法原條魚蒸,水上人便會先將魚斬半,然後才放入鑊去蒸。靜宜現在所用的鑊比當年所用的大超過一倍,放原條魚入鑊蒸綽綽有餘,她亦早已不再用火水爐了,根本不存在擔心煮食鑊傾側引起火災的問題。

怎樣蒸魚是小事,只是,我們對於家庭中的一些習慣及教導,長大後如仍未能獨立思考,則可能會耽誤自己一生的幸福。欣欣家裡很有錢,有十多層樓收租,她父母自小灌輸給她的觀念是,一定要嫁給一個比自己更有錢的男人,否則,那人跟她結婚大有可能是貪圖她的錢,而非真心愛她,如跟這樣的人結婚,婚後她不但要養他,倘若離婚還要分他一半身家及支付贍養費,非常不化算。因此,縱然欣欣曾遇過幾個非常好的男士,也談過幾場戀愛,可惜,每次都是因為對方的財富不及她,而未能走到結婚這一步。古人認為婚姻講求門當戶對,「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雖然有它的道理,但不是每段婚姻雙方都要具備旗鼓相當的財富才可以幸福,一段婚姻是否幸福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對方的性格、人品、興趣及價值觀,還有大家對未來的生活規劃及期望是否一致等,經濟只是其中一項條件,並非唯一。欣欣的理想生活很簡單,就是能遇到一個心愛的對象,結婚後能生兒育女,可惜,她今年已經48歲,生育恐怕是沒有可能了,結婚則仍有機會,只是,不知道未來她是否能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

那麼,欣欣是否要抱怨父母,導致她將近半百歲仍是單身事實卻不然,因為每個人要為自己的決定及行為承擔責任年幼時,很多決定都是父母為我們做的,但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便應該懂得獨立思考。對於父母及祖父輩的一些教導及祖訓,需要有所覺醒,才能去蕪存菁,分辨哪些原生家庭的教導能帶給自己正面影響,將之保留甚至將之變成代代相傳的家族傳統;至於那些造成負面影響的教導,作為成年人則要有勇氣作出割捨及改變,學習新的知識,並有新的作為和行動,不再受原生家庭絆。

學習取捨和承擔後果

當我們能意識到父母的某些教導及做法,受他們那一代的社會、文化及歷史背景影響,那些對於他們是有效的,他們將曾經成功的經驗傳授給我們,是希望能保護我們,免我們受到傷害或走冤枉路,他們的原意是好的;但時代不斷在變,他們的一些做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因此,我們只需聽聽就算,不要將之視為金科玉律。至於如何取捨,全憑我們自己決定,然後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不能總是將責任推給我們的原生家庭。

教會與家庭從不對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7/2025

傳統上去評估傳道牧者是否忠心和委身事奉,往往是看他/她是否終日忙於事奉、廢寢忘餐、隨傳隨到,不會計較薪酬、時間和福利,甚至願意「拋妻棄子」,為了事奉而將妻兒(或夫女)暫擱一旁。更重要的不只弟兄姊妹對牧者有此期望,不少牧者亦不覺得這類期望有問題、甚至以此為榮。倘若這些牧者是獨身的還好,起碼不會冷落妻兒,可以像天主教的神父修女一樣了無牽掛,全心事奉。但既然不少傳道牧者選擇結婚,並且生兒育女,若果因為疏於照顧家人而令配偶和子女經常埋怨、甚至討厭教會,這恐怕並非教會之福,反而有失見證。

當然,今時今日有些教會又抱怨有些同工過份著重薪酬福利、工作時間及假期,並且斤斤計較,莫說有急事時不會隨傳隨到,亦不願意額外做一些與原定職務無關的事,似乎鐘擺有時又由一個極端擺去另一個極端,牧職好像變成了一份工作而不是一個需要高度委身的召命。

為了推動教會,令教會與家庭之間能夠有更好的協調,做到榮神益人,讓人看到教會不單在口頭上重視家庭,而在許多安排上亦身體力行,令教會的同工和所有事奉者不會顧此失彼,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今年推出的研究及週年研討會,特意探討教會的家庭友善政策這課題,調查對象包括教牧同工、長執、領袖和一般信徒。結果顯示大部份受訪者(約七成)認同所屬堂會是家庭友善教會,在為「所屬堂會了解家庭友善措施的重要」表達評量同意程度時,在1分(最低)至7分(最高)之中,大部份受訪者給予5分或以上。同時,大部份受訪者普遍高度認同促進家庭關係和諧是基督教核心信仰和價值觀,而且教會有責任推廣家庭價值。受訪者亦認同教會有責任維繫家庭生活,以及認同教會應致力為同工提供家庭友善的環境,但所屬堂會對此重視程度、資源投放、以及措施力度均有改善空間。

在分析推動家庭友善政策的困難時,受訪者認為堂會未能推行家庭友善措施的原因,以教會財政、同工數目、行政體系、以及堂會所持的神學觀念這四個因素為主。另外,研究結果亦顯示,長執(僱主)比教牧同工(僱員)對於執行家庭友善政策,持有更開放態度,令人欣慰。不過,近年在移民潮、退休潮和年青人離開堂會現象的影響下,不少堂會的奉獻都下跌,若果堂會需要交租或仍然要供樓,面對的情況會更加嚴峻,對改善同工待遇可能有心無力。其實,若果堂會和機構本身資源有限,作為同工的當然要諒解若果有能力,那麼給予同工合理、足以應付現時一般生活水平家庭開支的薪酬是應該的,不應因為同工是參與全職事奉就理所當壓低薪津教會與家庭從不對立,應該共創雙贏而大家在考慮堂會和機構的家庭友善政策的時候,不要只將重點放在金錢上,更重要的是信念,當大家真正擁抱家庭友善的時候,許多方法就自然出現。

其實許多家庭友善政策的重點,不一定是金錢而是同理心,要主動為同工的不同需要多走一步。例如考慮同工不同的家庭崗位而採取彈性的上班時間,如方便同工送年幼子女上學、照顧家中的長者、晚上為家人預備晚餐等等,只要不會妨礙一些必須的工作,同工早一點或晚一點上班下班又有甚麼問題呢?當同工因為子女考試、陪家人覆診或處理一些私人事務,讓他們彈性地請半天甚或一兩小時的假又何妨呢?很多同工都想儲些假期陪伴家人或去旅遊,毋須動輒請一天假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方便,而行政上亦不見得十分繁複,何樂而不為?此外,疫情期間大家已習慣在家工作和網上會議,若同工有特別需要,又不影響必要的工作,每星期有部份時間在家工作,有些會議不用專程回堂會或機構開,只需網上討論,就可以令一些同工節省不少交通時間。

一些堂會很多時星期六、日都要求同工當值,希望他們可以有更多機會接觸弟兄姊妹,但現實上卻未必有弟兄姊妹踴躍出現,而同工卻少了參與家庭活動的機會。其實星期六上午堂會一般沒有活動,何不讓同工放假呢?而星期六、日下午雖然活動及會議較多,但若多於一名同工有需要,可以讓他們輪流放假陪伴家人(特別是年幼子女),就算只有一名同工,每個月起碼讓他/她有一兩個星期六或日下午休息陪伴家人,也是會眾應該接納和體諒的。

其實不只同工,長執或熱心服侍的弟兄姊妹也可能因為事奉而「拋妻棄子」,堂會在安排活動的時候,應多考慮讓他們全家人可以一起參與,以及避免在星期六、日召開一些冗長的會議,很多安排最重要的是多考慮參與者的需要,作更多彈性(或人性)的安排,而不是將堂會的事工放在最高的位置,堂會是為人而設,不應令堂會的活動成為扭曲人性、破壞家庭的罪魁禍首。家庭友善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一些規條,而是鼓勵大家由心出發,將維護和提升家人之間的關係,常常放在心間,成為我們作出任何決定時的重要考慮因素,只要大家真心重視家庭,友善的政策自然就會出現。

合法賭波──負債人生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1/06/2025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當,走到盡頭,卻通向死亡。」
(箴言十六25《環球聖經譯本》)

「我曾經熱愛觀看足球賽事,但現在看足球賽事,內心猶有餘悸。」阿俊(化名)自賭波合法化之後,也一嘗賭波的滋味,不料愈賭愈大,最終欠債累累。

由熱愛到有餘悸的足球

足球本是一項健康的運動,但對阿俊來說並不健康,還留下深深的陰影,至今揮之不去。原因是足球不單令他失去金錢,也令他失去未婚妻。阿俊一向沒有賭博的習慣,他只希望預備更多金錢為日後結婚、買樓之用,他才由熟悉的足球開始接觸賭博。「我不懂六合彩,也不熟悉賽馬;但我有觀看足球比賽,略懂看輸贏,於是我就靠這少少認識,去接觸賭博。」他續稱,「睇波」變成賭波不單因為認識,而且因為容易。他從來沒有進入投注站,環境陌生令他卻步,而賭波不需要他親身進入投注站,他說:「我只要有手機,便可以用APPS合法地賭。再者,差不多每晚都有足球比賽,每天投注都可以。」起初,阿俊投注很保守,不敢投放太多金錢,用玩、試的心態去接觸賭博,可是後來愈賭愈大。他說:「因為太容易賭,逐漸形成了心癮,每天都很想投注,投注金額愈來愈高。」六合彩每星期開彩兩次,但足球每天都可以投注,令他每天沉醉賭波,因為貪念而一發不可收拾。

甜蜜初衷變分離收場

他起初希望與未婚妻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而賭,然而最終的結局是拆毀了未來的家庭。賭波的結局讓他輸掉辛苦儲蓄而來的「老婆本」,大概一百萬港元,令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當未婚妻知道我賭,並欠下巨債時,她很擔心,最終離開了我。」他感恩仍有家人對他不離不棄,先幫他重組債務及規劃未來的還債之路。現在,他每月的工資都由家人管理,家人只給予他基本的開支費用,其他額外的支出實報實銷,直至還清所有債務為止。問他會不會再賭?他說:「現在我根本沒有錢再賭,要到我還清所有債務,重拾自由時才知道自己的定力。不過,回首這段痛苦的經歷,每天節衣縮食去償還高昂的利息,我也不想再次經歷同樣事情。」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他的姐姐主動邀請他返教會。雖然阿俊聲稱並未相信,但他每星期恆常地去教會,內心有一份平安,相信天父一定有祂的時間及帶領。現在有教會弟兄姊妹與他同行,給他幫助,讓他不感到孤單;通過教會分享的見證,他更體會到賭的禍害。現在他希望能盡快償還所有欠債,起來重新走下去。

中三初次賭馬

外表斯文、沉默寡言的阿明(化名)沒有想到有一個難以擺脫的惡習──賭。自中三起,他因一個「貪」字,跌入賭的陷阱。儘管他多次希望擺脫賭的引誘,掙扎過後,仍是賭。直至今天,他喜悅地與人分享:「我自去年11月至現在都沒有再賭了。」阿明接近50歲,半生都在賭,最終因為上帝的大能把他拉回來。

阿明中三時見到同學賭馬,他也花了數十元下注,結果贏了數百元;他以為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故一直賭下去,直至去年11月。旁人不禁問:為何中三可以進入投注站?原來當時有相熟的成人專門替學生下注。貪心、容易投注、容易「贏錢」……以上的誘因令他一生沉迷其中。「我買馬,買10次贏6次。」當時的他可真豪氣,以為幸運永遠陪伴他;然而這些日子總會有一天結束,他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欠債。

賭到說謊的人生

不單在香港賭,阿明更去澳門賭場,把辛苦積蓄得來的金錢全部捧到賭枱上。他試過拿著一萬港元過澳門,最終輸了9,000元,但他並沒有受到教訓。返港後,他繼續儲蓄,然後又去澳門。輸也繼續賭?他說:「因為我不服氣,所以要再賭,贏回失去的。」就是這種心態,無論贏或輸,總會找到原因繼續賭下去。後來,他去了佈道會,信主了。他知道耶穌不喜歡賭,他開始掙扎,最後還是力不從心,繼續賭。在2021年,他認識一位朋友,這是他欠債之始。這位朋友視阿明如親弟弟,當阿明說「結婚」需要用錢,朋友毫無猜疑借錢給他。誰料這是謊言?他把借來的錢用在賭博上,當然全部輸光了,他展開欠債之路。

祈禱得勝

阿明的工資全由太太保管,他根本沒有餘錢還債,他唯有向太太坦白,好讓她幫忙。太太聽了這個消息之後,立時感到徬徨與驚慌,因為她當時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一個賭徒。愛主的太太唯有祈禱及尋找教會幫忙,最終找到「戒賭牧師」的教會。他回想賭博的經歷,他說:「我一直都有賭馬,愈賭愈大,有時一次過花5萬元來賭。除了賭馬,我也賭波,我見同事下注,我又一起加入。原來很易玩,於是就玩在一起。」以往,喜歡「睇波」的他一直沒有想過賭波。賭波合法化後,他開始嘗試,加入賭波行列,並一直投注,直至去年11月。問他為何有這轉變?他說:「我與太太多了追求神的話語,聽了很多見證分享。但是,我也不是突然不賭。我信主後,一直不斷減少賭博;我知道錯,但我按捺不住!首先,我由每週賭10次變成賭3次,慢慢減少至現在不再賭博。」在教會,跟弟兄姊妹聚會後,一起吃飯,一起傾談,一起守望;有家人、教會的支持和見證,愛令阿明軟化。「現在我每晚都與太太一起祈禱,望上帝取走心中的貪念和心癮。靠自己很難,惟有靠主,才會不賭。現在我多了親近神,返主日學,唱詩歌,期望能學像耶穌。」

為下一代守望

自賭足球博彩合法化後,馬會從年頭到年尾都可讓市民參與賭博,週末更可連續賭博50場賽事。足球博彩自2003年8月開始,賽馬會的投注額已由2003/2004年度的160億元,增至2023/2024年度的1,603億元,成為歷史新高。若籃球博彩也合法化,相信香港會有更多青少年成為賭徒,請我們一起為下一代守望祈禱。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9-6-2025

 

一切由「家」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家是許多人最後的避風港、最重要的支柱,但家同樣可以是許多人的風暴中心、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原生的家庭對於一個人在性格、心理和習慣的形成影響深遠,包括影響他們婚後與配偶的相處、以及養兒育女的方法。因此,認識自己、了解原生家庭的特點,對如何建立自己的家庭、為人配偶及父母應抱持的態度有很大幫助。作為一個永遠不會完美的配偶和家長,不要為配偶和子女定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損害彼此的關係。

當然,為人父母並不容易,面對深受互聯網和手機影響、以及在性解放與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文化主導下成長的新一代,跟父母成長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差異,當彼此出現分歧,要謹記作為父母是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愛之深、「學」之切;今期《燭光》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迪、分享一些心得。而作為信徒,除了學會相處之道,更重要是明白上帝對婚姻和家庭的心意,明白一些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規範和設計,不是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為了守護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不會那麼容易受外界的風暴和挑戰所侵害。

當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要改變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甚至將生兒育女當成像領養寵物,可挑選優良基因,只看重成年人的喜好和慾望的時候,捍衛美善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來得更為重要,必須讓人明白婚姻又豈只涉及個人的權益與福利,這不只是宗教信念,而是會對兩性關係、兒童福祉甚至社會制度帶來深遠影響。當LGBTQ的文化傳播愈來愈快,教會群體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如何做到接納人而不認同錯誤的倫理觀,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原生家庭對夫婦親密關係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2/03/2025

志明在三兄弟中排行最大,父親經營零食的批發生意,需要經常到海外與供應商傾談合作及取得產品分銷權,由於父親經常不在家,以致和三個孩子的關係較為疏離,在志明的記憶中,父親很少抱他們,只會偶然間關心他們是否夠錢用。媽媽由於要照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不穩,經常以打罵的方式管教他們三兄弟。家人間欠缺親密互動,如擁抱及對家人的關心問候,令他們習慣了不會表達情感的需要,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去。

轉眼間,志明亦長大及成家立室,只是婚後幾年,太太總是覺得他不夠愛她,志明覺得很冤枉,他明明很愛太太,將每月的薪金交給太太,志明不明白為何太太仍不滿意。志明的太太來自一個很溫馨的基督教家庭,她是長女,有一個妹妹,家人間事無大小都會分享,早上見面會說早晨,睡前會說晚安,家庭氣氛總是熱熱鬧鬧,大家有說有笑的,當初志明也是被太太的家庭氣氛所吸引,希望婚後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可惜,事與願違,他期望的溫馨家庭沒有出現,反而是經常遭到太太投訴,覺得他對她的需要漠不關心,有衝突時又不肯面對,一直逃避,有時甚至一走了之。太太期望志明能像她的原生家庭般,凡事都有商有量,有甚麼便說出來,夫婦二人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生家庭與情感親密關係的建立

志明無法滿足太太的情感需要及逃避衝突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他的原生家庭所影響,在缺乏親密連結的家庭成長,令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表達愛;心理學研究顯示,在四種家庭成長的孩子,長大後會缺乏表達及建立親密感的能力。

第一種:缺乏穩定的生活及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

0至6歲是建立個人安全感的重要時期,如果這段時期,父母總是不在孩子身邊,並將他交給爺爺嫲嫲、公公婆婆、親戚、鄰居或傭人照顧,由於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孩子剛與照顧者建立關係後,很快又要面對分離,然後再適應新的照顧者,這種不穩定的關係,令他的情感及依賴需要無法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是不被愛、不被重視及沒有價值的,亦對未來充滿焦慮,欠缺安全感,無法和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以致他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與人建立親密感。

第二種:需要及感受長期被忽略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及需要,例如向父母說晚上不敢睡,擔心有賊人,有些父母會覺得孩子的擔心毫無理由,所以不予理會,只叫他不要擔心快去睡,明天才有精神應付考試等等。又例如孩子在學校被欺凌感到很難受,孩子告訴父母,父母只覺得這是小孩子間的小矛盾,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不予理會,更告訴孩子做人要勇敢些,不要因這些小事而哭啼啼,甚至有些父母會反過來指責孩子,覺得是他做錯事才會被欺凌,否則為甚麼其他同學都沒有被欺負。孩子如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需要及感受會長期得不到回應,漸漸地,他便不再將需要和感受說出來,避免失望,和父母的關係也不會親密,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培養親密關係。

第三種:父母的情緒不穩定

父母情緒穩定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知道做甚麼事會有甚麼後果,例如,讀書成績好,父母便會開心,會獎勵他可以看電視一小時,他搗蛋,父母便會生氣,他有可能被罵或被罰,一切都是可預計的。但是,對於情緒不穩定的父母,他們的情緒及行為是無法預計的,這一分鐘情緒穩定,下一分鐘卻無故勃然大怒,覺得家裡的問題都是因孩子而起,用很負面的說話罵孩子,說他是「掃帚星」、「陀衰家」,將孩子貶得一文不值,這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哪些行為惹怒了父母?每日都戰戰兢兢地惶恐度日,他會盡量逃避衝突,即使與父母有衝突,為免進一步激怒父母,也會盡量息事寧人,逃得遠遠的,由於要避開父母的情緒而長期避開父母,他與父母的關係變得疏離,更不可能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

第四種:父母有暴力傾向

有些父母受某些觀念影響,如「玉不琢不成器」及「棒下出孝子」,認為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是為他好,於是,孩子稍有出錯,便會或打或罵,在這樣管教下成長的孩子,因為擔心被責打,所以很害怕犯錯,他會盡量滿足父母的期望及要求,對自己的需要則有所忽略。有些被父母長期虐打的孩子,為了生存,會對痛楚的感覺及感受變得麻木,只要一接觸到情感及感受,他便覺得很痛苦,因為原本應該愛他及保護他的父母,卻是傷害他最深的人。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變得缺乏同理心,在婚姻關係中亦很難滿足配偶的情感需要,他缺乏情感的接收及給予能力。

 

擺脫原生家庭影響,重塑幸福婚姻

透過認識我們的原生家庭,可以對我們的性格及做事方式,如面對衝突時的回應,有更深了解,從而作出改變,不再容讓原生家庭的過去,影響我們的未來。志明與太太的原生家庭氣氛很不同,一個冷漠,一個溫馨,夫妻性格不同以致互相吸引,結為夫妻。一對夫妻在很多事情上的差異,可以是幸福,亦可以是不幸,要看你是聚焦在分歧帶來的衝突抑或分歧帶來的成長;兩人的不同之處可以豐富個人的思考向度,帶來成長及進步,但亦可以帶來矛盾衝突,全在乎你怎樣看待。志明面對衝突時,一直逃避,避而不談,這很可能是害怕觸碰他的情感陷阱或情緒按鈕,他擔心無法處理狀況會令自己顯得無能,他討厭無能的自己,因此無法面對,並選擇一走了之、冷對待、淡化、淡忘,以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忘記跟太太的衝突。經過輔導後,志明明白到衝突事件是不會被忘記的,這些長年累月積壓下來的問題不去處理,會嚴重破壞夫妻關係,使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離冷淡,沒有溫度,若加上外來的試探引誘,這段婚姻恐怕要走到盡頭了。因此,志明在輔導員的幫助下,學習面對衝突及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基督徒的他們,可以從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6至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的教導中學習,明白到衝突令夫妻間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人之常情並非犯罪的表現,但若不斷累積怒氣及不饒恕,便會令魔鬼有機可乘,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令愛侶變成怨偶,因此,他們遇到衝突時,會先了解衝突的原因並盡快處理,尋求修復關係的和解之法,重建親密的婚姻關係。

聖經如何看婚姻及家庭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5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再次上台後,他的一些處事手法確實叫人不敢恭維,但無疑他上台後,一些價值觀得以撥亂反正,他先令聯邦政府機構只提供男或女的性別選項,又停止簽發性別中立「X」選項的護照,及限制19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性別轉換的治療。然而,在當地竟然有教會對以上的政策表達批評與攻擊。在香港,立法會早前討論並通過一項名為「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有人會疑問「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制不是在香港一直存在嗎?為何還要討論及通過這樣的議案?此文不會敘述爭議的內容及背景,讀者可以自行翻查資料。然而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正反映當代價值觀已在不知不覺中被動搖及變質。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應回到聖經去尋找婚姻及家庭的本質。

從創世看婚姻的起源

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上帝在創造亞當後感到:「那人獨居不好」,遂以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作為「幫助者」。上帝這樣做,並非只為解決孤獨問題,而是要見證婚姻是上帝主動賦予人類的恩典設計。當亞當第一次見到夏娃,便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這顯示夫妻關係的本質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而一男一女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建構夫妻關係的獨一設計,這樣的組合才能成為完美及真正的「一體」。

從聖經看婚姻家庭的特質

閱讀聖經可以讓人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特質:家庭是由血脈相連的成員組成,救恩與信仰可以透過家庭傳承下去,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以一夫一妻作為基礎,一位家庭成員對上帝的信心,可以令其他家庭成員獲拯救,以及夫妻之間應彼此相愛,二人可互補對方不足。

家庭成員間血脈相連
上帝賜福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此使命是要透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才可以實現。生育不僅是繁衍後代,更有「教養」的責任,以培育兒女活出上帝的形象,才可以代代相傳去治理大地(申六6-7)。當我們閱讀聖經家譜時,雖然會覺得有點冗長和沉悶,但它卻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家庭是傳遞救恩、信仰的載體,上帝透過家庭血脈實現救贖,從救恩的歷史可見,上帝先呼召亞伯拉罕,然後以撒,以撒又生雅各,雅各生的12個兒子成為了以色列民族的12支派,最後由以色列開始繼續傳揚救恩,全部都是一代接著一代,血脈相連地發生。

一夫一妻是上帝恩典設計
聖經明確以「造男造女」(創一27)一夫一妻作為婚姻基礎。舊約中如亞伯拉罕、雅各,他們雖然都是一夫多妻的案例,但上帝只會按「原初設計」,即一夫一妻作為家譜的延續,家譜中只會承認一個妻子的後代。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作為一夫一妻的典範,後來上帝降下洪水滅世,希望世界從新再開始,當時的新世界也是僅存「一夫一妻」的家庭(創七7),就是挪亞與其妻子,三個兒子與他們妻子的家庭。

救恩以家庭作單位
聖經的記載,救恩是以家庭作為單位的,聖經不乏「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例子,如上帝因為挪亞的義,他的全家都可以因信進入方舟(創七1),聖經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是否義人,就是因為挪亞的義,他的一家八口都可以進入方舟,可見上帝著重家庭,而上帝只會承認挪亞的唯一妻子、兒子及媳婦作為家庭單位裡的成員。

活出基督的家庭
以弗所書五章22節及25節分別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經文道出夫妻關係的更深一層意義,就是彼此要相親相愛,互補成全,以至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一早已定了男、女在家庭的位置與規律,不容許顛倒混亂。當人們見到丈夫與妻子相親相愛的樣式,就可以將榮耀歸於上帝。家庭是上帝喜悅的,耶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婚禮中發生,當天耶穌出席一男一女的婚宴,並把水變酒,以象徵上帝對這個家庭的祝福。

總結

男人和女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因為上帝造男亦造女。一個家庭若只有男性的角色,子女會缺乏女性角色作模範;相反若家庭只有女性的角色,子女亦會失去學習男性角色的機會。Katy Faust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母親後來愛上女人,她在書中道出在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中成長的感受,及與父母一起生活的重要性,父、母的角色缺一不可。Faust稱:「在母親身上,我學習到能夠看到問題的各個方面,並同情他人,故此在解決衝突時,我會受母親影響而看到每個人的觀點並理解每個人的掙扎。在父親身上,我學習到信心,當我走進一個眾多男人的房間,我能堅定地與他們握手,並直視他們的眼睛。」雖然父母積極參與,令Faust在父母身上都繼承了美好特質,但她不諱言,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可怕的事情,她和媽媽關係密切,但亦只能視媽媽的同性伴侶為朋友。故此,男、女的形象都是上帝所賜,家庭中必須具有這兩個形象才算是合一、完整的家庭。面對多元婚姻定義的衝擊,我們應著重聖經的根基與教導: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不可因社會制度變遷、個人喜好而更改。我們要堅守上帝從創世所設的家庭規律: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5/01/2025

原生家庭像DNA,無形地影響著婚姻

原生家庭是指每個人自小長大的家庭,當中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一些三代同堂的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包括明言或潛藏的規則、價值取向、生活習慣、角色、責任、權力分佈、溝通、情緒表達、衝突處理及傳遞愛意等方式,每一個家庭成員均受到以上模式所塑造。俗語有云 :「有其父必有其子」,每個人的性格、思想、行為和態度都或多或少帶有父母(原生家庭)的影子,它們就好像我們的遺傳基因(DNA)。原生家庭的影響在兩個人結婚後會更明顯地浮現出來,筆者在輔導的過程之中曾遇到不少這樣的個案。

例如有一位來自幸福家庭的女士,她與原生家庭的家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兩個哥哥及一個妹妹的關係都很好,家人會互相幫助,即使有衝突也會拿出來討論,尋求解決辦法及和好,很珍惜家人間的親情,每逢節日或家人生日,都會一起食飯慶祝,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很有自信及性格樂觀。她的丈夫卻相反,丈夫的原生家庭,爸爸有賭博的問題,媽媽情緒不穩定,經常無故打罵他們兩兄弟,爸爸沉默寡言,基本上不大理會他們,不會打他們兩兄弟,但亦不會阻止媽媽打他們,因爸爸覺得媽媽打孩子都是為了教好他們,而爸爸媽媽亦經常因為錢銀問題爭吵,兩兄弟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生活,有甚麼需要都不敢說出來,生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惹來媽媽一頓毒打。丈夫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性格變得孤僻及沉靜,為人亦較為悲觀,除了和弟弟的關係比較好外,一家人的關係都是較為疏離。

他們兩人因為性格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他們結為夫婦,婚後這些原生家庭的影響慢慢地浮現出來,造成彼此的關係疏離及隔膜。妻子有感丈夫遇到問題時不會和她商量,凡事都自己決定,不像她的原生家庭那般凡事大家有商有量,當兩人發生衝突時,丈夫多數會選擇沉默及逃避,不肯正面解決問題,她經常要猜測丈夫的想法,令她感到很累及沮喪,加上丈夫為人敏感及情緒化,令她感到很難與他有效溝通,她很渴望丈夫能像她的爸爸對待媽媽那樣,主動關心她及表達對她的愛意,生日時會主動安排慶祝活動,而不是像現在這般,需要她提醒丈夫才記得她的生日,還要自己訂位才能一起到餐廳食飯慶祝,漸漸地她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萌生離婚的念頭。丈夫卻覺得他們的婚姻很好,沒有問題,很少吵鬧,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有責任感和顧家的丈夫,比起他父母的婚姻好千萬倍,直至太太提出離婚,他才如夢初醒,驚覺原來他和太太對婚姻生活的期望有著這麼大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都是無形中受到大家的原生家庭的影響而不自知。

原生家庭像未剪的臍帶,造成有形的影響

明光社

有時原生家庭亦會直接影響一段婚姻,這是由於夫婦雙方或其中一方仍未在心理上或情感上離開父母,對父母仍有很強的情感依賴,他們的關係就好像未剪斷臍帶的孩子和母親的關係,一切需要仍要靠母親供給,這就是所謂的「媽寶」。這類人在生活各方面仍未能獨立做決定,仍好像結婚前,凡事尋求父母的意見,當配偶的意見與父母的意見不同,本來應尊重配偶的意見,但媽寶卻仍好像婚前一樣對父母的意見言聽計從,覺得父母不會害自己,都是為他們好;長此以往,配偶會感到自己的地位每每不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心中覺得不忿及不公平。其中一個個案是,丈夫的父母希望他們婚後可以住近父母方便互相照顧,妻子希望可以搬去校網較好及較近工作地點的地區,丈夫最後決定於父母居住的屋苑購買一個兩房單位,父母亦拿出50萬元借給他們作為樓宇首期,妻子並不同意,覺得丈夫的決定非常不尊重她,她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低,加上她不能決定居住地點但卻要協助供樓,覺得很委屈,丈夫卻覺得太太斤斤計較,不懂感恩,這件事在他們的婚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隨著時間的過去,丈夫凡事聽從父母忽略太太意見的做法,最終令太太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她覺得丈夫的父母就好像他們婚姻中的第三者,處處介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令她成為這段婚姻中多餘的人。

舊約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樣的經文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十九章4至5節也在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有關休妻的提問時被引用,「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見,夫妻二人在婚後要脫離父母,過獨立的生活。這並不是說婚後不需要理會父母,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配偶的意見應先於父母的意見,這樣,夫婦才能同心經營這個新家庭。而作為父母的,當子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立室,便要懂得放手,與子女建立一條清晰的界線,除非子女主動提出需要幫忙,否則,應盡量避免干預他們的生活,容讓他們可以真正的獨立。

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家庭應該是子女的溫室,奈何在有意無意之間,不少家庭帶給子女的卻是傷痛經歷,這些負面經歷伴隨孩子成長,有可能影響他們日後的人際關係,甚至出現精神或心理障礙。為了不讓童年期的負面經歷蠶食人生,我們該如何幫助自己,又如何成為其他受傷之人的同行者?明光社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舉辦了網上專題講座:「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並邀請了建道神學院輔導系副教授劉佩婷博士擔任嘉賓,講解如何妥善處理心中的傷口。

若在原生家庭經歷了一些心靈的創傷,這可能會永遠存在的,劉博士建議有這樣經歷的人可以寫日記,既可抒發自己的感受,又可以自我安慰。事實上,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不是人人聽後都懂得去回應。她以自己為例,她曾在童年時有不快的經歷,也嘗試與朋友分享,但對方有心無力,聽一些又不聽一些,最終未能掌握整個故事。長大後,她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自己,自己的故事不用向其他人交代,而且還可以在日記內鬧父母,抒發情感。在整個過程中,她一邊寫日記,一邊發現對自己的認識加深了,原來自己的內心除了對父母有憤怒外,更加還有傷心。當然,朋友是必須要有的,但他們不是輔導員,她稱:「朋友的存在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在家人面前,或會有很多不平等的關係、地位和權力的比較,有些人還需要長期與父母保持距離。然而當與朋友在一起,卻沒有這種扭曲的關係,這會令人有一種做回正常人的感覺。

明光社

劉博士建議,用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成長經歷。若小時候曾被父母責打、精神虐待,我們不要責怪父母,而是認定我們有責任去重整自己的傷痕。人在成長中,忠誠是十分重要。在小時候,父母是人效忠的對象,但去到某個年紀,就要重整效忠的對象,這個人可能會是你的丈夫、家庭,故此人與父母的關係是短暫的,就如聖經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長大後,忠誠的對象應是上帝。父母也是人,他們都是有限,會令人失望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調整方向,回到上帝那裡。信徒或會有不幸福的成長經歷,惟有透過上帝的介入,才可以轉化,令它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在AI面前,人還能自主選擇嗎?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11/2024

人普遍認為自己有選擇權,選擇買甚麼、吃甚麼、喝甚麼和穿甚麼。整個過程就是,看見自己想要/需要的東西,然後選擇購買,這看似是人的自主選擇,但事情果真如此嗎?自網絡的出現,人能夠自主選擇的機會已經逐漸減少,現在,人所作出的選擇,其實很大程度受到人工智能(AI)和演算法的操控和引導。這是否就意味著,人再無法作出選擇?答案是「否定」的,人仍能夠選擇是否遵從人工智能的建議,但人性真的允許人類這樣選擇嗎?筆者嘗試分析網絡大數據如何影響人的選擇,再推進至人如何自主地放棄思考,自願地被人工智能控制。

網絡世界中的自主與抉擇

有關大數據和演算法如何影響用戶使用網絡,可參閱本社過往推出過的文章。[1] 提到大數據,必然令人聯想到Google,以香港的情況,基本上沒多少人能脫離使用Google,無論搜尋甚麼資訊,這個強大的數據庫,總能提供豐富資訊,相信現在使用Yahoo以及Bing來搜尋資訊的人,只屬少數。之不過,強大的數據庫其實也代表著它會從中學習,分析用戶的網絡使用習慣以及常輸入的問題,並且能得出相當精準的推算結果,也就是說,用戶透過手機、電腦或網絡獲得的資料、留下的消費及搜尋記錄、發出的電郵與簡訊,都赤裸裸地揭示自己。

《連結之戰:網路、經濟、移民如何成為武器》一書中,記錄了不少受大數據影響的例子。作者里歐納德指出,當Google以用戶的搜尋記錄作為線索,它可能比當事人更早知道自己懷孕了,這都是一些非常精準的數據分析,換言之,Google也有能力決定用戶看哪些資訊、聽哪類人說話,或作出一些它能夠預測到的行動。[2] 最生活化的例子就是當用戶在網上搜尋想要買的物品後,就會發現在許多軟件、網站、社交媒體中,都會出現曾經搜尋過物品的廣告,這些資訊不斷出現,一再勾起人的欲望,買下它們只是時間的問題,這就是能夠預測到的行動。若然遇上這種情況,廣告的出現自然不是上帝給人們的印證,而是代表人們在「迴聲室」(echo chamber)遊走罷了。[3]

大約在10年前,Amazon嘗試使用人工智能來篩選應徵者的履歷,它從100份履歷中篩選出最適合的五份履歷,Amazon隨後就會僱用這五位應徵者。但後來有人發現,這個理性的人工智能竟然因為過去獲聘的人以男性居多而自動將女性應徵者的履歷排除在外。由此可以預視到,若由理性的人工智能「統治」世界,為了減少碳排放量,對它來說最有效率的方式,可能就是將人類排除在外。[4]

人是失去了,還是放棄了思考?

從人工智能不斷收集數據開始,人似乎難以躲避「迴聲室」造成的影響,單一的資訊吸收渠道,令人無論對電影、時事或政治的觀點,都失去了容納差異的器量,這是否代表在人工智能的世界,人類無法自主思考已經成為不能逆轉的事實呢?理論上不是,但實際上人往往自願地配合人工智能,因為人很容易聽自己想聽的說話,看自己想看的事物在這裡筆者嘗試透過現代社會的文化講述當中的道理。

比起變幻不斷,人更喜歡萬事萬物掌握於自己手中,對他者也是如此。近來無論在海外抑或本地都非常流行16型人格測試(MBTI),基本上,不少大學生或青少年在認識朋友時,都會以MBTI作為參考,以掌握對方的性格,MBTI測試的結果亦常見於交友軟件的個人介紹中。曾經有人對此現象作出分析,並將文章在一份期刊發表,當中指出,許多人與朋友交談時,都會聽到朋友提及MBTI,而一些公司在聘請員工的時候,都會要求應徵者做MBTI測試,看看他們是否適合應徵的工作崗位。[5] 除了MBTI,在未信主的群體中,不少人亦沉迷於12星座的性格分析,好像只要知道一個人是甚麼星座,就能夠得知他是甚麼性格,而且更不需要填任何心理分析的問卷,換言之就像是每一個星座對應某些性格特質。

不過,無論是透過MBTI12星座來認識一個人,其實都是嘗試將對方掌握於自己手中,即將人歸納為16種或12種性格;不過,人的獨特性與無限性不是單單靠心理測驗或星座便可以解釋。例如在MBTI中有16種性格,但似乎要區分及理解16種性格也有一定程度的困難,當中的一項指標依照人的性格傾向,將人歸類為「E人」(外向)或「I人」(內向),這樣簡單的分類,正是消除身為一個「人」的無限可能。[6] 人變相不想探索不同人的不同面向,甚至透過MBTI或星座來篩選誰人適合交往。

在觀察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玩電腦或手機遊戲時,也能看到其實人很多時都自動放棄思考。筆者是電子遊戲愛好者,也會加入一些相關的臉書社群與他人交流,或接收遊戲的最新資訊。不少人往往很喜歡將遊戲攻略貼到臉書上,也會為到自己完全跟上攻略的指示以致勝出而感到自豪。但遊戲的本質正正是要玩家自己發掘能夠贏的不同可能性,而不是只為了得到「贏」這個結果。

希望「不勞而獲」或付出一點兒努力就得到想要的結果,這類想法正好反映了人性。若然人們只仰賴已有的分析結果,而不嘗試花時間理解他人,和不嘗試為自己的興趣付出努力的話,其實人們是在放棄思考;當人們自願放棄思考,不選擇「不遵從」一些既有的建議,到最後人類全然地被人工智能取代也可能只是時間上的問題。人們喜歡高舉理性,所以選擇人工智能,因為它能夠做最理性的決定,但惟有「非理性」才顯得一個人更像人。

(本文原載於第159期〔2024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蔡志森等編:《網絡激流攻略》(香港:明光社,2023),頁38–40、45–49,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misc/book25(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8月21日)。

[2] 里歐納德〔M. Leonard〕:《連結之戰:網路、經濟、移民如何成為武器》(The Age of Unpeace: How Connectivity Causes Conflict),王眞如譯(台北:行人,2022)。

[3] 佐佐木俊尚:《智慧型手機知識碎片化時代的「閱讀力」最新技術大全:把現代病「無法集中」轉為個人智能,「輸入」與「輸出」最大化!》,林巍翰譯(新北:方舟文化,2022)。

[4] 里歐納德:《連結之戰》。

[5] Jingyi He, “An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for the Popularity of MBTI Personality Tests,” Advances in Social Behavior Research 5, no.1 (January, 2024), 1–4, https://doi.org/10.54254/2753-7102/5/2024036.

[6] 施羅撒:〈他者倫理學之主體的誕生〉(南華大學哲學與生命教育學系碩士論文,2013年),頁38,網站:https://nhuir.nhu.edu.tw/retrieve/21101/101NHU05259017-001.pdf(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8月21日)。

回應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恩典重臨》榮獲金書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0/11/2024

基督教出版聯會主辦的「第十屆金書獎」已於2024年9月27日假城景國際酒店的水晶殿舉行,當天,明光社出版的《恩典重臨:基督教再婚婚前輔導》(下稱《恩典重臨》)榮獲教會及佈道事工I(教材及課程)的金書獎。此書作者為本社的事工顧問傅丹梅及輔導員韋佩文,她們多年來輔導離婚再婚的群體,把輔導室的故事、與離婚再婚家庭子女同行的經歷,結集成書,以幫助在婚姻中迷失的一群,最終此書得到外界的肯定,並獲此殊榮,實在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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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重臨》在最後五本入圍書中脫穎而出,韋佩文在獲獎時在台上先感謝讀者對此書的支持及認同,她更有感而發稱:「在明光社的服侍當中,聽到很多離婚人士的傷痛及他們對再婚的渴望,故此我和傅丹梅整合輔導的經驗而寫成這本為離婚再婚人士而設的教材,盼望明光社能與各教會的牧者一起同行,關心這班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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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獎項的其中一位評審委員葉子良牧師十分欣賞《恩典重臨》,及後他接受我們的訪問時稱:「本書的原創性及獨特性,是三位評判一致評定此書得獎的原因。」他娓娓道出此書可取之處:「《恩典重臨》最突出之處是其獨特性及原創性,由於基督教界未曾有人出版同類的書籍,故此有其獨特的一面,是一本有份量的書籍。在原創性極高下,作者也是在幫助一個獨特的群體。」他就牧養的層面續稱,傳道同工在教會牧養時,面對教友離婚、再婚,甚至繼子女的問題,往往都是難於處理、觸碰的課題。教會牧者不容易入手處理,一直難以應對,他稱:「首先,不同宗派對離婚、再婚的課題有不同的神學觀,此書擔當了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讓不同宗派的人士閱讀都感到舒服。此書的題材敏感,應該難以落筆,最終的製成品卻滿足了各宗派教會的需要,實在難得。」為甚麼離婚、再婚的題材敏感?他說:「教友或許不知道原來在教會可以有這方面的支援,因為若牧師在教會談及這課題,就好像在鼓勵離婚。要牧者與這群體同行及表達關心,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借用此書,我們可以介紹此書給弟兄姊妹閱讀。」他建議,牧者可以以此書作為介入點,說:原來坊間都有資源去討論這個話題,然後與有相同經歷的教友一起去閱讀此書,以同行者身份來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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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容方面,葉牧師讚揚《恩典重臨》除了在不同章節分別記載了再婚者面對新的婚姻時的憂慮,同時也提出牧者關心這群體的方法。書中記載的例子真實而豐富,葉牧師欣賞兩位作者在書中分享真實的輔導室經驗,以幫助更多離婚、再婚家庭。例如書中其中一個例子是因「忙」而導致離婚,「忙」是現今一個很普遍的理由,例子很能反映現實,不誇張而貼地。這例子提醒讀者,踏進新的婚姻前便要反省,若仍是埋首事業,是否會重蹈覆轍。另一方面,書中經常引用經文對牧者來說十分有用。當內容提及再婚者將要面對新的婚姻而表達憂慮時,書中會配以經文來給他們建議。書中簡單的經文提醒,如提及子女是上帝的禮物,便能對人作出提醒,即使經歷離婚、再婚,仍要為子女的福祉著想及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此書的閱讀群體絕不限於關心離婚、再婚的人士,而且更能擴展至初婚者也可閱讀,他稱:「書中有些地方講述關係、性格、期望,這些內容不一定只應用在離婚再婚者身上,其實對初婚也很適用」,故此他認為此書的內容十分大眾化,亦很容易閱讀。他認為本書重視對過往離婚經歷的回顧及反思,這是十分正面的教導。在踏進另一段婚姻前,考慮再婚人士必須要檢視過往婚姻失敗的原因、影響和需要學習的事,他引述稱:「書中會列舉問題來反思,例如你與前配偶認識多久便結婚,以此為介入點,比較與前配偶相處的關係來反思與下一個伴侶的關係,透過書中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整理、尋找答案。」他又舉例,第八課的內容是有關繼子女,這也是不容易的課題,書中則教導讀者當中要注意的地方,並講解如何滿足四大長老(一對準新人的父母)等人的期望。

最後,葉牧師謙虛地表示,不是每一位牧者都對此議題有足夠的認識,此書就是像一本天書,以補牧者的經驗不足,期望每一位牧者閱讀此書後,能夠牧養更多離婚、再婚的家庭,以致他們能得著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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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身體神學……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6/2024

受訪者:梁麗娟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講師

翻開教會歷史,會發現曾流行靈性是好,物質則是邪惡的說法,由於物質是惡,身體也自然是惡,這都是異端思想,這種靈善物惡的想法源自第2世紀希臘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到了第4至第5世紀,奧古斯丁認為性慾是亞當墮落後才衍生出來,進一步把性等同於罪,連帶夫婦之間的性關係也被視為罪惡,於是乎,除非為了繁衍下一代,即使是已婚夫婦,也被鼓勵禁慾。反觀21世紀的今天,到處響起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的聲音,即使是基督徒也敵不過性解放思潮,根據美國一項名為「信仰與人際關係」的全國性調查報告,近兩萬名單身受訪的基督徒中,大部份都沒有過著「婚前守貞」的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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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夫婦禁慾到性解放,兩極都未中紅心,有違神的心意,到底基督徒可以如何理解性,以至可以既能尊重身體,不忽視身體的需要,又能合宜地去發掘性、愛及婚姻的美善,相信已故天主教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撰寫的《愛情與責任》,以及其他學者對身體神學的詮釋,可以為天主教友,又或新教教徒帶來不少洞見及啟廸。今期「我有話說」邀請了已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的講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分享身體神學的精華及一些體會。梁博士早期曾教授「媒介、性及暴力」課程,為了整合早前的研究,這段時間在多倫多大學神學院Regis College碩士班進修,她選擇了修讀天主教的性倫理課程,當中包括身體神學的教導。

神讓人通過身體經驗屬靈的奧秘

基督教早期曾出現靈善物惡的觀念,於是基督徒認為追求屬靈的事才是好的,梁博士提到,身體神學正正打破了身體是不好的謬誤。神創造世界及人,在神眼中,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好的,當中包括了人類,為何人會覺得身體不好呢?天主教很多聖禮都是與身體有關連,甚至與身體接觸,並透過身體來領受,例如洗禮、用膏油抹頭,按首祝福等。

透過身體,人們會感受到平安或恐懼等不同情緒,人是透過身體去經驗物質界,當人的情緒出現一些狀況,例如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感到被壓抑,身體也會相應的出現一些狀況。人的靈性與身體也有關連,兩者不能分離,例如透過靜觀,人可以感受當下身體的狀況,所以不應視身體為阻止人進入屬靈世界的障礙物,反而要視身體為神給人的禮物,透過身體經歷屬靈事情。

身體不是一個與靈魂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小宇宙,把可見的彰顯那不能看見的,就如物質界的東西可以彰顯非物質界的國度。有一次,耶穌責問眾人,他們懂得看見西邊有雲彩升起來,便知道要下大雨;看見南風吹起,便知道天氣將熱,他們懂得分辨天氣,卻不能從現在所發生的事情去分辨自己身處一個甚麼樣的時代(路十二54-56)。很多時候,神通過我們的身體讓我們去看見神的屬靈奧秘。又例如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22節說過「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耶穌在這裡所指的就是屬靈的洞察力,我們的眼目可以看見自然界,欣賞天父的創造,也可以分辨不同人的精神狀態,但能看見屬靈的世界,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目光,才能看見屬靈的奧秘。

夫妻結合經驗神合一的愛

愛是一個奧秘,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便設立婚姻,讓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到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耶穌基督迎娶祂的新婦——教會,而聖經的中間則有雅歌,書中歌頌性愛的美好,兩性互相傾慕,將愛侶關係寓意神與以色列人的親密關係。可見聖經的結構已突顯神是愛的本質,而神亦通過人倫之間高度契合及親密的性愛,讓人體驗與神愛的融合,是何其美好。愛的主題貫穿了整本聖經,三一神之間的愛已夠親密完備,但神仍開放自己,與受造物分享受祂的大愛。

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這種與神愛融合體驗的投射。婚姻中的性關係,夫婦二人都向對方敞開,赤身裸體是代表個人的脆弱性及毫無保留,願意交付自己的生命給對方,這種向配偶開放自己的生命,等同於在神面前開放自己的生命,容讓神進入自己的生命,以及改變自己的生命。就如馬利亞對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新譯本》)

神是自足的,祂本身已經可以榮耀自己,也不需要人類滿足祂,和向祂歌功頌德,但祂是愛,祂願意與人類分享祂所有的。永生神是永恆存在的,人類不是,人類的年歲是有限的,但藉著夫妻聯合誕下的孩子,孩子再誕下孫子,這一種通過人的身體連綿不斷的繁衍,讓人類在地上稍為體驗到「永恆」是怎麼一回事。

至於夫妻二人聯合的那種短暫快樂,也是神稍為讓人體驗到人神共融的終極快樂,因此有天主教神學家說,人有性慾是正常的,因為神設計人對性慾有渴求,人之所以渴望與其他人聯合,其實源自對神的渴求,惟有找到神,人本身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婚姻為何如此重要?教宗強調婚姻及家庭是文明的基石,並且在創造秩序中最基本的,只要婚姻及家庭穩固,一個國家的文明及文化才能穩固,如果家庭及婚姻瓦解,整個文明都會出現危機。夫妻二人的結合是神聖的,但梁博士提到,一對新人在祭壇上所發的誓言,承諾疾病困苦與共,實際上有多少能兌現?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容讓神介入,以愛養育孩子

夫妻二人的聯合是如此神聖,婚姻便不是一份簡單的合約,而是一份契約,當中牽涉男女二人的承諾及神的介入。夫妻二人向對方開放生命的同時,也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包括接受神給予他們的禮物——孩子(詩一二七3),因此天主教的內部指引並不主張教友用非自然的方式避孕,認為這做法等同拒絕神介入自己的生命,任由自己計劃及控制生育,若教友想要避孕,最好還是用自然的方式如量體溫計算妻子的排卵週期等。

當然,此教導惹得很多教友反感及受人詬病,他們認為天主教有關避孕教導不切實際,不明白現代家庭的困難及挑戰,現代生活那麼忙碌,女性又怎會有時間去計算排卵期,實際上夫妻也難以配合。有些教友並非抗拒小朋友,相反,他們只想提供更好的時間及資源來照顧小朋友,沒有計劃的生育只會讓父母疲於奔命,萬一誕下有問題的孩子,更不可能不計劃便再養育另一個小生命。梁博士指出天主教最終也沒有強迫教友一定要遵守避孕指引,只提醒教友要知道自己最後是向神交代,只要憑良心盡上為人父母的責任便可以。

新教教徒不一定認同天主教這一套避孕的方式,不過梁博士分享到,實踐上雖然很困難,但當中的神學理論還是值得大家認識,這種避孕方式亦讓人反思到性愛與婚姻的本質,以及婚姻與家庭的關係,當人願意在神面前立下婚盟時,就是願意犧牲個人一些自主性,與另一個人在神的引領下一同走上未知的人生道路,當中遭遇甚麼,人無法控制,包括生兒育女的計劃,人應該是為此禱告,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現代人很想控制自己的生活,很多事情都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去實行,以為現實世界有很多事都可以按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發生,卻忘記了,我們面對的其實是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命運。梁博士點出上一代的人比起後輩更能擁抱生命的變化,他們較能面對人生的無常並處之泰然,例如對子女數目的控制,他們肯定沒有現代人般強烈。

真正的愛,包括尊重

真正的愛有責任,也包括尊重,尊重他人的身體,不要把他人的身體物化。當一個男人評論一個女人的胸部,並表示他喜歡這個女人的大胸,他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把這個女人物化了,把這個女人的胸部從她身上分開出來,成為一件給人玩弄的物品,可是人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使是整體,只要丈夫視妻子為發洩性慾或傳宗接代的工具,又或是炫耀妻子的美貌,到了妻子人老珠黃便嫌棄她,同樣是把妻子物化了。反過來,一個妻子覺得丈夫不會賺錢沒有用,只視丈夫為賺錢機器,也是把丈夫物化了。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必比較誰比誰好,神也愛每一個獨特的人,人人都值得被尊重,因為神創造人時,賜予人自尊,例如當一位丈夫在妻子面前稱讚其他女性的美貌,這位妻子便會覺得很委屈及不被尊重,這是動物沒有的感受及反應。

身體是神創造的,是寶貴的,現今社會的男女都被物化,很多時都是因為受到傳媒影響,讓人以為身體自主,可以隨便與人發生性關係,這只是被扭曲了的性文化影響,以致把性誤用,做了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或是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墮胎殺嬰等情況。梁博士指出,教宗提到這是一場屬靈戰爭,惟有通過基督的救贖,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簡單來說,身體神學並非空泛的理論學說,只邀請人在學術層面探討交流。相反,它邀請人反思人的身體是寶貴的,不能隨便進入性關係,要認真對待婚姻,因為婚姻並不只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的事,而是兩人與神的事。天主教有關身體神學的教導始於上世紀70、80年代,當時以針對家庭中的性倫理為主,對獨身、同性戀、跨性別等性議題未有涉及,但近年已逐步與時代的步伐接軌。


[1] 〈美調查:多數單身或未婚基督徒,未真正做到「婚前守貞」〉,基督教今日報,2023年5月22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2f83e3464a31834f5df6f84ba99e4b6679f5d94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4日)。

 

認識「櫃父母」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1/2024

隨著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愈來愈高,不少同性戀者不再像以往般隱藏起來,出櫃的情況愈來愈普遍,他們亦較容易在社會上得到支援。這對同性戀社群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對同性戀者的父母而言,卻有另一番感受。

同性戀者的父母許多時會被稱為「櫃父母」,因為不少父母當得悉孩子是同性戀者時,他們多年來教養的價值不免會被徹底打破,同時會隱藏子女的性傾向,視之為家庭中最大的秘密。他們有苦自己知,難以開口向外尋求協助,就如一些同性戀者隱藏自己的性傾向一樣,「櫃父母」亦會躲進衣櫃裡,所以會出現「孩子出櫃、父母入櫃」的情況。現時社會亦缺乏對「櫃父母」的支援,不少「櫃父母」對同性戀缺乏認識,令他們對子女是同性戀者一事抱有很多誤解,繼而造成一連串的困擾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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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具備與「櫃父母」同行的豐富經驗,他指出最常見的誤解就是認為性傾向是個人的選擇,「好揀唔揀,揀個男人,鍾意女仔咪好囉!」這是不少「櫃父母」在兒子出櫃後的反應,有些父母更會感到憤怒,認為子女的選擇令家庭蒙羞。康醫生解釋:「對大部份的同性戀者而言,性傾向並不是個人選擇,反而是被動地因著先天或後天的成長經歷自然地形成。如果父母如此責怪子女,會讓子女感到不公平,更會破壞彼此的關係。」當父母明白性傾向不是個人選擇,才能夠理解子女的處境,令父母子女的關係得以緩和。

「子女同性戀是父母的錯」是另一個常見的誤解。很多「櫃父母」責怪自己,感到自己是失敗的父母,對子女是同性戀一事感到內疚。「有些單親媽媽認為自己離婚,令子女沒有了爸爸,引致子女成為同性戀者;也有些丈夫責怪太太寵壞了兒子,太太又會責怪丈夫沒有盡父親的責任關心子女。」康醫生表示性傾向的後天因素是十分複雜的,往往是眾多因素互動組成,不能簡單地歸咎於父母的問題,況且在類似家庭環境長大的子女都不一定是同性戀者,子女對家庭的獨特理解和反應也是關鍵因素。而且世界上根本沒有完美的父母,父母不必責怪自己,也不用責怪伴侶,夫婦二人更應同心合作,關心子女,與子女同行。

康醫生分享到很多「櫃父母」得知子女是同性戀後,都出現情緒失控的情況,他們心裡充斥著很多複雜的負面情緒——悲傷、內疚、後悔、焦慮、擔憂、恐懼、憤怒、失望、無助等等,百感交集,不知怎樣面對,更不知可以向誰傾訴,有時連最親的配偶或其他子女也不能夠透露半句,擔心事情會張揚出去,造成更大的家庭衝突,因此不少「櫃父母」都出現抑鬱的情況。

除上文提及的憤怒和內疚外,「櫃父母」更多出現的情緒是傷心與擔憂。康醫生道:「他們擔心子女行了一條非主流的路,日後的日子會很難過,害怕子女被人拒絕及歧視,也擔心親子關係會因而惡化。有宗教信仰的父母,更害怕子女會放棄信仰。」今天社會雖然對同性戀的接納度提升,但就算「櫃父母」接納子女的性傾向,也有可能要面對其他親戚的冷言冷語,這比陌生人的拒絕更令他們受傷。

康醫生亦表示「櫃父母」往往不知道如何與子女溝通,他們想關心子女的生活,又不想觸及同性戀的話題,一來不知子女是否願意談論,二來又害怕出現爭執,加深親子間的隔膜。那麼「櫃父母」要如何與同性戀子女相處呢?

康醫生認為最重要的是與子女維持良好的溝通和關係,而不是要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並緊記親子關係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以「四個不要」叮囑「櫃父母」:不要因子女的性傾向而責備他們,不要強迫子女改變,不要勉強子女討論同性戀的話題,不要侵犯子女的私隱。

與此同時,康醫生鼓勵「櫃父母」要尋找合適的資源來認識同性戀議題,釐清一些對同性戀的誤解,可化解一些因誤解而衍生的情緒和衝突。他們需暫時放下自己的立場和批判,避免使用傷害性的說話,多以同理心聆聽、了解子女的情況,學習重新認識子女,並且要向子女作出全人關懷,因為性傾向只是人生命中的一個部份,子女仍有學業、工作、理想、喜好等方向,值得父母了解及關懷。

其實父母對同性戀的立場,與接納同性戀子女之間,並不必然存在衝突,在接納與否定孩子之間,康醫生指出有第三條路——「接納而不認同」。雖然未能認同子女的同性戀行為和身份,但許多父母對子女的愛都是無條件及不離不棄的,他們仍然願意關心子女,接納子女的整個生命,欣賞子女令父母欣慰的地方,也同時能包容子女令父母失望的地方。

父母的愛有多偉大,由此可見。

「櫃父母」有本難念的經

2019年5月,台灣通過了同性婚姻專法,令同性伴侶可在當地註冊結婚。這對同性伴侶來說,當然是天大喜訊,不過對「櫃父母」來說,這未必是一則好消息。試著在網絡搜尋一下「櫃父母」三個字,不難發現一些「櫃父母」的掙扎,他們或者會投書到公開信箱分享自己的煩惱,也有同志團體為「櫃父母」舉辦定期聚會,為他們提供支援。不少父母都愛護子女,想擁抱他們,即使孩子的生活有違他們的期望;不過父母也有自己的限制,在回應孩子前,也得先正視自己的情緒,或與值得信任的親友分享個人感受。[1] 父母在愛護子女前,實在也得好好愛護自己。


[1] 〈《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明光社網站,2021年2月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misc/book17(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9日)。

哈佛大學教授的造假醜聞: 需要誠實豆沙包!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16/08/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國家:美國

哈佛大學巨星隕落

近期哈佛大學爆出了一個驚天動地的醜聞,一位名叫弗朗西斯卡‧吉諾 (Francesca Gino)的教授被揭發在數據上造假,現在幾個學術期刊已經宣佈撤回她的論文。這事件在大眾傳播媒介和社交媒體都引起了廣泛而熱烈的討論。其實,造假或者抄襲等學術不誠實事件經常發生,Retractionwatch.com這網站每星期都有類似的報道,但為甚麼這一次卻受到高度關注呢?

首先,吉諾來頭不小,在行為科學中她享有崇高的地位,在學術界以外亦具有深遠的影響力,她的暢銷書《反叛人才》鼓舞了無數讀者去力排眾議及追求創意。吉諾被Thinkers 50評為全球五十位最具影響力的管理學思想家之一,她得獎無數,包括哈佛商學院頒發的最佳教師獎、學術成就獎。她的研究曾經在《經濟學人》、《紐約時報》、《新聞週刊》、《科學美國人》、《今日心理學》、《華爾街日報》、《國家公共廣播電台》、《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等媒體發表或者報道過。可以說,現在是巨星隕落!

以不誠實手段去宣揚誠實

還有,吉諾主要研究題目之一是誠實與倫理,這些研究顯示了怎麼樣的心理和環境因素令人做出欺詐的行為,有甚麼方法可以令人更加誠實和遵守道德倫理規範,例如在2009年她的團隊在一篇論文中指出:「在一個充滿不誠實的世界裡面,知道其他人的不道德行為會否增加或者減少一個人的不誠實行為是十分重要的。」這篇文章的結論是:一個爛蘋果可以令整箱蘋果壞掉。在2015年的一篇論文中,她的團隊指出:很多做出不道德行為的人在事前或者事後都會找出許多自圓其說的藉口。吉諾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她的團隊在一篇發表於2012年的論文中指出:當人們在填寫表格的時候,最好將誠實聲明的簽署放在開頭,這樣便可以減低人們說謊的可能性;如果將誠實聲明的簽署放在後面,效果並不會那麼好。一些商業機構和政府機關都採用了這措施,這發現在學術界引起了轟動,很多學者都引用這項研究的發現。

然而,後來外部研究人員發現其中一些數據是捏造的,例如有些人在填寫自己學年的時候,並不是寫上「junior」、「senior」這些等級,而是寫上「Harvard」, 這些學生的分數比不尋常地高,所以值得商榷。在吉諾的其他論文中亦被揭發數據造假,直到目前為止,至少有四篇論文被學術期刊撤回,但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這事件令人震驚,吉諾彷彿懷抱著使命去重整社會道德,去找出引導人更加誠實的方法,諷刺的是,吉諾以不誠實的手段去宣揚誠實!從前視她為偶像、忠實地追隨她的人,如今信心崩潰!因應這事件,YouTube關鍵意見領袖Peter Judo說:「學術界是破爛的!」Peter Judo以前多次引用吉諾的著作,現在當然停用。統計學家安德魯‧格爾曼(Andrew Gelman) 的回應是:「作弊者對科學界所做的最壞事情是,他們製造了科學垃圾,分散了我們的注意力。」問題是:人們怎會知道甚麼是可靠的真理,甚麼是一派胡言呢?若果連哈佛教授都不可以相信,這世界上還有誰你可以相信呢?

冰山一角還是個別事件?

可能有人說:這只是個別、孤立的事件,但有證據顯示出:吉諾的共同作者亦可能於偽造數據上有份,吉諾的合作者之一是杜克大學心理學和行為經濟學教授丹‧艾瑞利(Dan Ariely),兩年前他亦曾經被指控在數據上造假,他無法提供有說服力的解釋,他只是含糊其詞,說法前後矛盾。有趣的是,艾瑞利其中一本暢銷書亦是關於不誠實的行為:《關於不誠實的誠實真相:我們怎樣欺騙所有人?》,筆者亦是受騙者之一,我購買並且閱讀了這本書。

先後有一百五十名作者與吉諾合作過,現在他們走在一起,重新檢視過往論文的數據。吉諾並沒有站出來獨力承擔責任,那些共同作者的反應是不能理解的,與其坐以待斃,被人揭發,不如先發制人。

如果學術界不能嚴肅地處理這事件,進而亡羊補牢的話,我恐怕類似事件將會持續不斷地發生,那麼人們對所謂科學研究的結果都只能半信半疑。很多學者已經提出一些改革方案,例如要求作者在發表論文時公開數據,讓其他人檢查和重新分析。

我們都是雙面人嗎?

在這裡筆者會探討這樁事件的另一個層面:為甚麼揭露不誠實行為、宣揚道德倫理的學者,竟然會是偽君子呢?當他們表裡不一致的時候,這會產生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這種感覺難道不會令他們內心很不舒服嗎?

事實上,這種情況是屢見不鮮的,舉例說,威廉‧貝內特(William Bennett)是一位美國保守派政治評論家,1985年至1988年他擔任教育部長,後來在大學教授哲學,而且活躍於政界和傳媒,他曾經撰寫過許多宣揚保守派道德價值的書籍,例如《美德之書》、《道德指南》……筆者讀過他的書,亦曾經受過他的影響。可是,在2003年他被揭發是一個病態賭徒,經常到拉斯維加斯搏殺,前前後後輸掉了數百萬美元,最搞笑的是,他曾經高調地反對開設賭場。醜聞曝光之後,他解釋自己的賭博習慣並沒有影響自己的正常財務運作。

特德‧哈格德(Ted Arthur Haggard)是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市新生命教會的創始人和前牧師,又擔任過全國福音派協會主席。他曾經宣揚基督徒具有更優越的性道德、更好的性生活,並且高調地反同性戀。正當他的聲名如日中天之際,2006年一名男妓聲稱哈格德跟他在三年裡面發生過不少次性交易,而且哈格德購買和使用冰毒。起初哈格德否認所有指控,但最後還是承認了。

其實,我也是貝內特、哈格德、吉諾、艾瑞利!嚴格地說,幾乎所有人都是雙面人,都是Dr Jekyll and Mr Hyde。心理學家榮格(Carl Jung)洞悉人性的弱點,他認為人類的內心有兩部份,一個是理想的我,一個是陰暗面(Shadow), 人並沒有自己想像那麼良善,這陰影形成了一個無意識的障礙,我們經常在兩者之間徘徊和掙扎,當陰影很大的時候,為了壓抑自己不理想和不願意承認的一部份,我們會無意識地將自己的陰影和缺點投射到他人身上。這種做法並不會增加認知失調,相反,這會令到自己內心好過一點。當我站在道德高地批評人家不誠實、不道德行為的時候,這會淡化甚至掩飾了自己的不誠實、不道德;難怪往往最專橫的政權,會批判人家才是霸權主義。從這個角度來看,那些言行溫和,不完美,甚至有明顯缺點的人,才是比較真實、比較值得信賴的人。

也許會有讀者認為我是過度解讀,或者吉諾和艾瑞利的心理狀態並沒有那麼複雜,他們無非急功近利,目的是以速成方法躋身於天下高手之列。若果要知道真相,我有一個建議:讓他們吃下周星馳發明的誠實豆沙包!

曾經刊載於:

澳洲同路人,獲作者授權轉載。

婚離從來不易——教會能否成為同行者? 週年研討會精華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07/2023

2023年6月16日,研究中心的週年研討會於旺角浸信會順利舉行,我們十分感謝旺角浸信會借出場地,以及同工們提供音響等支援。當天有120位參加者出席聚會,在此讓我們重溫研討會的精華片段。

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發佈的「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指出受訪基督徒,包括平信徒、信徒領袖、教牧同工,較接受信徒因家暴問題、被配偶離棄、及配偶有婚外情而離婚,即是信徒在受配偶傷害的情況之下可以離婚,他們亦較接受那些重新明白婚姻意義、已經完結前一段關係、以及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信徒再婚。對比信徒領袖及教牧同工,平信徒較能接受信徒基於個人理由離婚或再婚。對比45歲或以下、46-55歲的兩組受訪者, 56歲以上組別的受訪者較接受信徒因個人理由如性生活需要、失去愛意、事奉方向不同,以及移民意向不同而離婚。反過來,45歲或以下受訪者較為接受已完結前一段關係、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以及重新明白婚姻意義的信徒再婚。
 

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回應「基督徒離婚再婚觀研究」時指出,《聖經》沒有提到家暴,但受訪信徒接受家暴為離婚的原因,接受程度甚至高於婚外情,這表示實際情況與教會教導是有落差,陳博士絕對認同確保人身安全是重要的,但亦提出信徒要留心處境與《聖經》教導之間的張力。另外,陳博士提到,一般來說,教會很關心受害者,但其實一段婚姻中,很多時並不是只有一方完全犯錯,有時加害者也可能受到傷害,需要被挽回。更重要的是為了保障下一代,避免離婚的情況再出現,他指出教會除了需要提供婚前輔導,也需要有婚後輔導。
 

韋佩文女士

明光社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韋佩文女士以「誰是離婚再婚者的鄰舍?」為題分享,她談及自己在輔導過程中,心路歷程有何改變。韋女士聽了很多求助者的心聲,有些人在婚姻中,想要得到的愛,配偶沒有給予,反而另一半不想要的,配偶卻故意塞給他,這些求助者的經歷都讓韋女士明白,勸人不要離婚很容易,但當自己有相同的處境,也可能想要離開。她亦反思到神是一位給人機會的神,即使摩西因以色列人的叛逆而打碎了神第一次交給他的兩塊法版,但神仍為他們第二次預備法版。當人的婚姻去到無可挽救的地步,為了人的好處,可否給他一條出路?韋女士學習放下自己的掙扎,擁抱離婚再婚的弟兄姊妹,這樣讓她明白接近他們、接納他們,以及接待他們的重要性。
 

明光社

屈偉豪院長

明光社

伯特利神學院院長屈偉豪院長以「成為更好的同行者」為題主講,他提到即使離婚者中犯錯的一方不願悔改,但只要他願意接受輔導,屈院長只會擁抱他,等待挽回他的時機。屈院長深深體會神的憐憫及恩慈,他深信雖然神不喜悅人犯罪,也不喜悅人離婚,但神卻愛罪人,祂只是恨惡罪,離婚者仍然是主的羊。屈院長提到在離婚事件中,無論是遺棄者、被遺棄者及其子女,都會分別面對不同的社群壓力,他們同樣需要體諒、接納及同行。既然是同行,同行者就不能站在道德高地審判他們,而是俯就他們,接觸他們的生命,知道他們的渴望及需要。教會有教導的責任,讓人知道不能對罪妥協,所以在合適的時間要對遺棄者作出提醒,但對於被遺棄者,教會要體恤他們的狀況,千萬不要在傷口上撒鹽,只一味說離婚不合乎神的心意,說到底,教會最重要的是牧養與挽回。

辛惠蘭教授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余達心教席副教授辛惠蘭教授為參加者闡述了新約聖經中跟離婚相關的教導。辛教授相信無論是耶穌,又或是保羅,都不是憑空談論離婚這課題,而是在故事的場景中談論或回應當時教會正在發生的真實情況,因此人們必須根據原有的故事和歷史背景來理解,而非把它們視為一些沒有時空參照的道德規範。為此,辛教授透過賴特(N. T. Wright)提出「即場演繹」的釋經進路來詮釋新約幾段跟離婚相關的經文(可十2-12;太五31-32,十九3-12;林前七10-16),它們對當時婚姻的當事人產生意義之餘,教會及個別信徒亦能從中作出反思,明白如何繼續演繹這些經文,讓《聖經》的教導對今天的婚姻當事人產生類同的意義,從而帶領大家去思考更多不同的真實過案,例如一個離婚的人能否成為一個完全的人?可以在講壇上與其他人坦誠地分享自己的故事,甚至與他人分享自己的離婚經驗,藉此服侍其他人。
 

明光社

譚廣海牧師

明光社

在「人神關係有take two」的論壇時間,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牧師譚廣海牧師分享到教會對離婚及再婚的看法,與社會及信徒出現的落差。教會按照《聖經》,大多接納信徒因著「婚姻關係外的淫亂」及「被未信主配偶離棄」可以離婚及再婚,但卻未有討論其他情况,例如:嚴重家暴及精神的虐待等問題,這其實已經延誤甚至窒礙教會回應信徒離婚再婚的需要,這些都值得教會去思考,以至能夠應對信徒求助的需要。他提到教會不能急於執行紀律,要約見夫婦二人,充份了解夫婦的情況,繼而辨識。紀律最終的目是挽回,而非為懲罰,讓人的生命得以釋放,幫助他們審視自己的罪,也還給他們應有的尊嚴及身份,不漠視他們所受的苦痛,這一種漫長的復建同行,對當事人及同行者來說都是一種操練。

劉雅菲牧師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牧師劉雅菲牧師分享到牧養離婚單身姊妹的寶貴經驗。劉牧師相信向她們傳講真理非常重要,但亦要引導姊妹們親自去尋求神的話,在真理中成長,並且在神裡面看自己的問題及經歷神。離婚者來到牧者面前,牧者當然要聆聽她們的需要,無論她們在婚姻上是否犯錯的一方,也需要被接納,但這並不代表凡事都得替她們解決,又或是替她們下決定,姊妹們要知道自己有何責任,也要學習承擔自己的責任。若有姊妹想要再婚,劉牧師也會勸勉她們不要急著再婚,最少要在離婚後三年才考慮是否再婚,因為離異的調適一般要三年,要完全渡過憤怒期,令信仰的基礎穩固,好讓自己有充足的時間認真思考,自己是否已經作好再婚的準備。

蔡志森先生

明光社

論壇時段由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擔任主持,在交流期間他提到舉辦是次研討會的目的,並非要指出教會以往的做法不合時宜,也沒有鼓勵他人離婚的意思,而是純粹想要帶出平衡這訊息:在清楚神的心意如何看婚姻的同時,也要看到人有很多軟弱及問題,如何在公義與慈愛之間、理性與感情之間、理想與現實之間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原則需要寸步不讓,但當面對人的困難時,則需要進入人的處境,去考量一下有何空間可以讓當事人繼續好好生活下去。

離婚管養權 以子女利益為先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3/02/2023

近年,香港已繼倫敦之後成為「離婚之都」。據政府統計處2019年香港離婚率達48%,2020年的離婚率飈升至接近六成(58%),可能會令很多人感到驚訝。2020年的離婚率如此高,並非港人喜愛離婚,而是因為疫情令很多想結婚的新人延遲婚期,因為離婚率的計算方法是﹕(該年獲頒布離婚判令數量)÷(該年所有結婚數量)×100%。因為2020年的結婚數量只有27,863宗,較2019年44,247宗,大幅減少了37%,相信當一切復常之後,離婚率應會有所下降。

鼓勵父母共同管養

雖然離婚率很大程度受到結婚的數目影響,但過去10年,每年平均有接近20,000宗離婚,情况也值得關注,尤其是當中很多育有未成年子女。為了兒童於父母離婚後仍能得到父母的養育及管束,家事法庭近年很多時都會鼓勵「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判雙方可得子女的共同管養權,而非其中一方獲獨有照顧及管束權,另一方只獲得探視權。但是,鼓勵共同父母責任並非法庭判決的主要考慮,而是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

取決父母是否可以合作

2021年法庭就一宗離婚訴訟中,將兩名子女——年長的11歲兒子及年幼的8歲女兒的獨有管養、照顧及管束權判給父親,母親則可獲得合理探視權。法官在判辭中提到,法庭在考慮是否給予共同管養權或獨自管養權時首要的考慮是子女的最佳利益,除非雙方有互相合作的合理前景,否則法庭不一定給予共同管養權。互相合作的合理前景標準,可以指雙方沒有存在太多分歧,以及有真正證據顯示雙方為了孩子着想彼此可以真正合作。因此,共同管養是否可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父母是否可以合作,如果雙方沒有互相合作的合理前景,判予共同管養權可能會導致災難的情况及違反孩子的福利/最佳利益。若共同管養明顯不可行,法庭不大可能只為鼓勵雙方克服他們的分歧而仍然給予共同管養令,勉強父母合作,只會令子女的利益更加受損。

欠缺教導方法或能力 不適合管養

在這宗離婚訴訟中,法官認為母親明顯不了解為何子女抗拒她。當兒子對母親在居所附近的街頭演唱及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感到尷尬時,母親卻認為沒有問題。母親只是將問題歸咎子女因害怕父親不悅而有抗拒的表現;總之問題不在她身上。她一廂情願地認為子女在心中仍然愛她。法官同時認為,母親仍不了解問題癥結所在,她欠缺教導子女適當的方法或能力,加上雙方有嚴重的溝通問題,現階段讓她獨有管養並不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因此,法官將子女的獨有管養權給予父親。

由此可見,父母在離婚後,想獲得子女的管養權,必須說服法官,他/她能以子女的最佳福利着想,而非自己作為父/母的權利。因為法官會將子女最佳利益作優先考慮。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14-2-2023

贍養費的權與責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27/01/2023

夫婦去到離婚的地步,除了以法律途徑終止雙方的婚姻關係及處理子女的撫養權事宜,有部份離婚夫婦同時需要法庭介入去處理贍養費的安排。雖然由法庭頒出的贍養費令受到法例監管,可是拖欠贍養費的情況仍然存在。參考2016年公佈的統計數字,有40.5%收取贍養費的離婚/分居人士未能全數收取有關款項,而當中有88.1%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去追討,最普遍的原因是「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1]

明光社

為了幫助追討贍養費的人士尋求出路,由明光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講座,邀請了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及認可家事調解員)、羅惠儀姑娘(家庭服務社工及認可家事調解員)及過來人Shirley女士擔任分享嘉賓,她們於2022年12月10日在突破中心與40位參加者分享現時追討贍養費的可行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

劉傑姿律師介紹以法律途徑處理贍養費的一般程序、法庭的釐訂準則、贍養費令的法律效力及追討欠款的方法。劉律師分享以家事調解處理贍養費安排的好處,因家事調解員受過專業訓練,能幫助離婚夫婦尋求共同的關注,繼而訂出一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先的方案。

羅惠儀姑娘分享單親婦女遭前夫拖欠贍養費的情況及遇到的困難。雖然贍養費的受款人可以入稟法庭追討,但法律程序複雜,欠款人亦不願配合,令不少受款人卻步。若單親家庭面對經濟困難,羅姑娘建議家長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解決燃眉之急。

Shirley離婚10年,為了減少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她的一對子女與前夫同住原有居所,由她與前夫共同撫養。因前夫當時失業,他要求Shirley給予他一筆巨額贍養費,及子女每月的生活費。Shirley與前夫為了贍養費的金額也爭持了一段時間,她最後放下堅持,而贍養費的金額也調低了一點。在爭持的過程中,Shirley一心只為子女著想,不想子女為了父母之間的金錢糾紛而難受。今日Shirley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母親一直以來的付出予以肯定。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計劃,透過文章、短片及講座,加深市民了解追討贍養費的困難,及現時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


[1]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1號報告書:新媒體的使用情況、執行贍養令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統計處,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30201/att/B11302612016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