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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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偏行己路 

星期二, 25 十一月 2014

當人人隨己意而行,這個世界沒有客觀的準則時,人與人之間的張力便會愈來愈大,當提醒別人不要任性卻會被形容為打壓的時候,整個社會的撕裂只會愈來愈大。

當我們對某些事情有強烈意見的時候,我們可任意選擇表達的方式和場合嗎?有些人認為只要有關訴求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或是自己願意承擔責任便可以無視任何規矩,請問誰去決定那些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其他受影響的人有權反對嗎?舉例來說,當大家認為傳福音十分重要,可否在一場佛教音樂會中高舉基督是主的橫額?當大家認為保育十分重要,應否在一個餐單中有魚翅的朋友婚宴中,高舉停止殺戮鯊魚的標語?當大家不滿法官有關道路禁制令的裁決,應否在法庭內打起黃傘抗議?是否我們想展示任何崇高的信念或抗議,無論在任何場合,我們想抗議的對象是否在場,都可以任意而行?

同性戀系列講座 解開誤解與迷思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8年起設立的「平等機會(性傾向) 資助計劃」,每年會資助不同社福機構及團體舉辦活動,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過往,這項資助主要由同性戀團體及社福機構奪得,不過今年本社卻成功申請計劃,舉辦一連串講座,讓公眾更了解同性戀議題。

當我們將有關消息放在網頁上宣傳時,不少同性戀團體對此表達不滿,認為明光社一向打壓同志平權,因此不應獲得資助。其實該計劃推出七年以來,明光社只是今年第一次成為其中一個成功申請到資助的機構,我們實在不明白是否要將所有異見都滅聲才算是平等機會?

 

生育科技著著領先 生育年齡節節推遲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世代不斷變遷,都巿化、教育制度變革、男女平等及社會發展等因素令香港人整個生育模式改變。上幾代年青人十五六歲就結婚生子,今時今日生育年齡急速延遲,香港女性幾乎成為全球最遲生育的地區。不過,由於生育科技的進步和提升,雖然很多人愈來愈遲婚,仍願意冒險做高齡產婦。

根據統計處的數據,香港首次結婚年齡和女性首次生育年齡均上升,女性首次生育年齡中位數,由1981年的25.1歲,延後至2013年的31.3歲。(見表一) 而這亦與女性教育程度上升有著一定關係。在2013年,15歲或以上女性中有66萬人教育程度達專上教育 (學位課程)程度,遠較1986年的5萬人多。[1] 可見女性的結婚及生育年齡隨著她們的學歷上升,工作機會上升而延遲。

表一:女性首次生育年齡中位數

婚姻平權真的沒有界限嗎?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現今香港同性婚姻的訴求日增,以平等及大愛出發,爭取婚姻平權。但同性婚姻支持者口中的平等是否絕對的平等,他們的大愛又有沒有界限呢?

本港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而且並不容他人介入的關係。筆者同意本港的婚姻制度絕不平等,亦不大愛,因為它將太多關係排除在外。我們的婚姻制度不止對性別有限制,亦限制了人數、年齡、血緣和物種。如果婚姻平權只是將異性戀和同性戀看齊,這種所謂的大愛是有界限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關係、亂倫關係(有人稱之為近親戀或家人戀)、人獸關係(有人稱之為跨物種戀),甚至人和虛擬人物的關係仍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

筆者無意將同性戀與亂倫、人獸關係作類比,亦不是指出同性婚姻將必導致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其他形式的婚姻制度的出現。筆者只是詢問:我們以甚麼理由只將婚姻制度的性別限制打破,但卻保留其他方面的限制呢?

勿忘初衷 保護非禮受害人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佔中引發的佔領事件持續曠日持久,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人漸漸於街上「埋身肉搏」,發生不同程度的爭執與衝突。衝突期間發生了一些性騷擾及非禮事件,所謂「有片有真相」,拍攝者把非禮片段放上網讓公眾瀏覽,希望藉此揭發犯事者惡行。但在分享及轉傳相關片段的同時,我們也要留意有否對受害人造成傷害。

其中一宗女子被非禮事件,不單有網民上載有關片段,電視台及傳媒亦公開播出有關相片及影片。然而於大部份片段中,受害人容貌被清楚拍下,而在播放時亦沒有遮蓋受害人的容貌,其實這是不合宜的做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56條「申訴人身分的保密」,只要向警務人員指稱某人曾對申訴人干犯指明性罪行,申訴人身分便不得在香港發布或廣播。事主容貌於上述報道中能被清楚看到,讓其身分能被清楚識別,個別傳媒有犯下此條例之嫌。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篩選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應否篩選是當前香港社會撕裂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除了選舉,隨著醫學科技的長足發展,在生命和倫理議題上我們其實也要面對不少無法逃避的篩選問題,例如人工受孕、優生學和墮胎。究竟我們有沒有權、或者應不應該篩選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的性別、健康、智慧、身材、樣貌、天賦,以至各種特質,更符合為人父母者的期望?又或者我們究竟可以篩選到甚麼程度?有沒有一些界線是我們不應逾越的?

對於基督徒來說,這更牽涉到教義和神學的問題,究竟生命從何時開始、胚胎有沒有靈魂等?當大家打算進行任何篩選之前應該先停一停、想一想,因為影響愈深遠的決定,應該以愈審慎的態度去處理。隨著科學的進步,人在面對生命時的影響力亦愈來愈大,我們更應該以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態去面對,因為這些決定往往是對另一個或多個生命有極其深遠影響的。所謂權利往往是相對的,我們總不能只顧自己的權利,而忽略了他人的權利。

從不育走到優生的掙扎與再思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127:3,現代標點和合本)」

對於基督徒來說,能夠自然懷孕生子是上帝的恩典與祝福;然而當夫婦已婚一段日子仍膝下猶虛,當中那份心急可想而知,體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 IVF)的技術成為了他們在無奈與失望當中的一個選擇。為了能更立體思考人工生育的議題,筆者走訪了婦產科專科醫生董曉方女士,以及香港科技大學客座教授吳庶忠教授,嘗試從醫學及生物科技學的層面進行探討。

 

切勿以性騷擾作為反對的手段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佔領中環行動遍地開花,金鐘、銅鑼灣和旺角都出現市民佔據街道的情況。10月3日,一群反佔中人士使用武力,以圖清除阻塞街道的障礙物,及驅趕留守的市民。期間有女學生被撞跌,由女警攙扶離場,更有人叫囂「出得來示威就預左俾人非禮」。[1]

非禮行為在法律上是猥褻侵犯罪,即未經對方同意下觸摸他人身體,如性器官、乳房等。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122條,猥褻侵犯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非禮行為都不能被合理化。而一些涉及性的言語,如對女性的身體評頭品足,亦足以構成性騷擾。

商業代孕 點解唔得?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一家在海外註冊的證婚公司公然在香港報章以「生男生女,由你決定」作招徠,大賣試管嬰兒「服務」廣告。不只是試管嬰兒,代孕也是另一種常見的「服務」。早前發生的泰國代孕母事件,使我們不得不驚覺在這去道德化的世代裡,原來代孕已在某些國家成為一種「產業」。在自由至上的原則下,一切都如同一種選擇:客戶選擇花錢找人提供服務;勞務者則考慮金額是否能夠接受。一旦雙方都同意合約條款及沒有傷害第三者的情況下,交易便生效。不過,假如這種以自由至上的原則為金科玉律的話,為何商業代孕這種「服務」只是集中由發展中國家提供?

商業化辱人格

生育或不生育背後的神學

星期四, 20 十一月 2014

不少情侶經過戀愛,然後進入婚姻階段,生兒育女及種種與之相關的事情很快會成為他們考慮的問題。當有些夫婦掙扎是否要生小孩時,也有不少夫婦卻因不育而煩惱,甚至希望進行人工受孕。決定或不決定生育,甚或是否進行人工受孕,背後牽涉了種種倫理道德及信仰的關注。因此在面對各種選擇,作為信徒的已婚夫婦除了從自身處境作考慮,更可多行一步從信仰及神學層面出發,思考相關問題,然後才下決定。筆者訪問了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李耀坤博士,他會與我們討論與生育相關的神學問題。